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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104-07-01 09:18

各位專業的律師 你們好....

小弟有些租屋上的糾紛想要請要該如何處理??

租賃合約 7-11 購入,基本內容如下:

承租日期 :103/07/01 ~ 104/06/30

押金:一個月租金費用

租金:於每月五號提供給出租

其他:管理費、水電費,都由承租人負擔

案件說明:

承租人目前還積欠104/05、06月份房租共兩個月,管理費104/01~06共六個月分,電費 104/05 ~ 07共三個月份,水費104/03 ~ 06共四個月份。目前估算押金一個月差不多抵扣管理費、水電費。

出租人於五月底就開始追討房租,六月份承租人也未依約支付房租出租人用Line發話向承租人追討積欠房租,而出租人多次承諾匯款。但都未給付!其中幾次是電話中追款,由於承租人態度惡劣、口氣不佳。出租人無法接受有理說不清的狀況下,說出請承租人不要用那種"黑道"口氣來威脅我。雙方氣氛緊張!六月份出租人也接獲到管委會通知承租人在倒垃圾時發出濃郁惡臭,造成大樓住戶的抗議。於是出租人第一時間將管委會告知的狀況通知承租人盡快前往管委會了解狀況。承租人前往後還與管委會發生爭吵,態度惡劣。在合約到期日的前一天(6/29)出租人詢問承租人6/30哪個時間點方便點交。承租人就立即電話出租人協商是否能延後三天在點交清算,原因是承租人在外購買新房,辦理手續還需要幾天的時間。出租人回應希望6/30當日承租人能先支付積欠兩個月的租金後,再討論是否同意延期。再這樣你來我往的溝通中,承租人口氣不佳。所以~~~~雙方堅持還是無法達成協助。

最後依照合約內容執行,雙方同意該租屋合約到期不在續約,承租者同意在合約到期日點交並支付積欠房租出租人同意核算所有管理費及水電費後退回押金。約定在104/06/30晚上12點當場點交。但承租人並未依造約定出現,透過監視器確認當日承租人有搬家的動作。並帶走出租處大樓門禁及停車遙控器。

Line 對話如下:

2015.06.29 星期一
10:37 出租人 X先生請問明日上午清點OK嗎??
2015.06.30 星期二
10:46 出租人 圖片(電費單據)
10:47 出租人 圖片(水費單據)
11:43 承租人 你要我們全暫搬到倉庫沒關係
11:46 出租人 X先生,我的要求並不過分。今天我會到現場,您把該給我的兩個月房租給我。大家做基本的協議
11:46 出租人 能讓步的我會同意
11:46 出租人 我是念在你有小孩子帶在身旁辛苦
11:48 出租人 但我不知道要你在堅持甚麼,口口聲聲說兩個月房租3萬枚多少錢一定會給。從我開始追討都沒有兌現過,您有能力買房卻沒有辦法支付房租。那我該如何做
11:51 承租人 你很清楚不是我說了算,這樣你懂了嗎
11:54 承租人 很多事不在能為不能為上,而是一個點上而已,誰叫我要被倒
11:55 出租人 我不懂你這句話的意思,但我的要求並不過分
11:55 出租人 你們夫妻討論一下,晚上大家可以談談
11:56 出租人 但我的條件就是要求先支付5,6月份的租金。後續要再多幾天的事情,可談
11:58 承租房子不是我有能力去買是我家看不下去而拿房子貸款而買的,手續需要時間,暫延3天,3天後點交並清算清楚
12:00 出租人 您如果要這樣繼續堅持下去,不會有好結果的。今天我一定會下去,也希望你按照我的要求處理事情。
12:04 承租人 那也沒關係,我也一定搬完,等搬完我們在來算算
12:05 出租人 既然您這樣堅持那就晚上等您搬完點交。並請您準備好兩個月房租三萬元。
12:08 承租人 3萬多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是她的還是我的,林爸就是不要用她的,用她的我頭又不知道要低多久,你一定要怎麼做我也會搬完,搬完我們來算一算
12:12 出租人 你們夫妻的問題我就不便藉入,晚上我會在旁等您搬完清點。
12:15 承租人 你不用在旁邊等我,我會在12點前全搬完
12:16 出租人 恩沒問題接近12點時我會準時出現
18:49 承租人 還有3趟可搬完
18:50 出租人 謝謝
18:52 出租人 我已在台中附近, 差不多要結束的時候可以通知我。謝謝
19:16 承租人 我盡量了,下班時間車多
19:17 出租人 沒關係安全第一
19:17 承租人 但一定在時間內完成
19:24 出租人 沒關係我等你會結束時候通知我就可以了謝謝
22:00 出租人 忙完了嗎
22:26 承租人 清空了
22:27 出租人 那我可以準備過去了,謝謝。等會見
22:27 承租人 我剛走還沒卸東西
22:28 出租人 嗯嗯沒關係
22:28 出租人 清空我可以先看看現場狀況
22:31 承租人 我們先來算一算我們之間的帳
22:34 出租人 嗯
22:36 出租人 那就樓下大廳清算
23:02 承租人 你污辱我是黑道份子,這讓我非常不舒服,也嚴重污辱到我,還有你傳的訊息讓我跟大樓主委大吵一架,來,,你說這事你該怎麼跟我算
23:03 出租人 我在大廳你可以來這談
23:09 承租人 我還在下東西,能直接說,我覺得可以,卡片,母卡鑰匙馬上到
23:10 出租人 要就來談吧
23:11 出租人 有事當面講
23:26 承租人 我怕我會受不了,我等你說
23:28 承租人 不是只有你有脾氣,我脾氣也很大
23:30 出租欠錢還錢很正常
23:30 出租人 該跟你抱歉該幫忙的我都做到
23:31 出租人 所以我也是討回我該要的
23:31 出租人 你有什麼想法就講
23:47 承租人 簡單押金還給我,收到,卡片等等東西馬上到,所有事就結束,你屋子東西沒少也完好,
23:48 承出人 還有,房子還沒移交,是不能擅自進入除非有法院命令
23:49 出租人 本來押金就正常是要還給你,你押金也才一個月扣除水電,管理費。都快不夠了。要如何還給你?
23:49 承租人 就這樣,其他不要跟我講,我就是這樣
23:49 出租人 你還欠兩個月
23:50 出租人 我就是在樓下等你等到12點
23:50 出租人 過了你不出面我就去警局備案
23:51 出租人 你要就出面來處理,不然我們就走法律途徑。追討我該拿回的兩個月租金
2015.07.01 星期三
00:02 出租人 12點已到,您未出現。我稍後會前往警局備案,並請管委會立即將你所有進出卡片做消除的動作。
00:12 承租人 法院見,你毀謗我會追究到底,法律程序我懂,
00:14 承租人 我會追究到底
00:17 出租人 我還是希望你該交回的就交回到大樓警衛這裡,剩餘的事就再說吧。
00:18 出租人 沒錢繳房租可以明講不需要講的自己很行。
00:18 出租人 遇到你這樣的房客也只能自認倒楣。
00:31 承租人 很抱歉你不用跟我講一堆,你做的別人不能找你算,別人就一定要怎麼樣是嗎,我沒很行,但我會槓到底
00:39 承租人 圖片(一大疊錢的圖片)
00:41 承租人 錢林爸也有,不是只有你有,公道我也會要到底

如下是我急需知道??

1.請問出租人該進行甚麼動作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2.請問出租人可以控告承租恐嚇威脅、強取財物、詐欺~~~之類的嗎??

3.請問合約到期後雙方未點交屋內狀況,出租人是否可直接進入屋內清點??

以上還要麻煩各位專家協助

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種案件建議越早提遷讓房屋訴訟越好

因為這會拖很久

直接訴諸法律才解決問題

但在沒有判決前建議不要自己進入

避免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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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104-07-01 09:30

Dear 蘇律師

謝謝您的回應

目前承租戶已搬離,我該進行甚麼動作能最快讓我進入屋內確認狀況?

承租戶這些對話能否用甚麼罪名來對他起訴??

謝謝 

阿翔 104-06-29 11:13

你好

這是上禮拜發生的問題

6/26日看好一間套房出租

當下簽訂契約並支付一個月房租與1萬元押金

租屋期間自7/1起算

簽完契約後發現房內無任何手機訊號

由於工作上晚上也必須是電話待機狀態

雖然房東說可以打給電信公司加裝強波器

也已經去電反應

但不一定真的可以裝或是改善

契約上並沒有相關規定

想暸解現在該如何做

如果要退租是否有法律依據?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以此理由終止租約,應有違約之問題,建議再與房東溝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ne 104-06-27 21:40

您好,


這是我周遭一個朋友所發生的事情,因為不知道要如何幫助他,所以上來尋求諮詢與建議。

◎遭遇:
我那個朋友,男生,現在21歲。從小被養父母受虐長大,不但不准他與老師或其他人(把他周遭朋友同學等都趕走)接觸,還處處都限制著,原本說好要讓他讀大學結果也沒有(讀高中是因為有政府補助,所以不用他們出錢),連我朋友找工作都故意阻撓他(例如擋著他不能出門讓他上班遲到、或打電話工作場所說他小孩還要讀書等),吃飯也不讓他一起吃,只有養父母不在時,他才能找東西吃(幾乎都是零食)或者奶奶偷偷給他東西吃。當初會被領養是因為奶奶看他可愛把他抱回家。(如果沒有被領養的話,養父母原本關係是他的舅舅跟舅媽)養父母很討厭他,覺得因為他的生父生母一個是酒鬼一個是妓女,這樣的小孩也好不到哪裡去,所以一有什麼狀況都是把氣還是不好的狀況都推到他身上,也不讓他好好讀書或工作,把他當成出氣筒。被精神虐待時,因為我那朋友會很生氣(那時可能就已經有精神方面疾病)氣到拿附近的東西砸,養父就會在旁邊一直故意激怒,養母在旁邊,最後還報警說,請警察來看說是他在破壞東西(持續抹黑我朋友)、證人是養母,或者,養父要打他,他反擊後養父摔倒,養母看到也是報警或拍照,就說連著他一起去做筆錄之類,說他傷害人,不過最後警局那邊沒有留什麼刑事案底,但一連串的抹黑行動,讓可以求助的管道,都不信任他,反而信任養父母的話。那時,頂著被虐打後的傷去求助於苗栗的社工、警察局等,他們有去他家裏關心,但養父母都很會做表面功夫,變成社工跟警察等都不相信我朋友的說法,說他養父很愛他,認為是他在騙人、是他自己在外面跟人打架。那時也沒人帶他去驗傷之類,所以也沒有驗傷單的證據....,說偷偷錄音,也是容易被發現還被打得半死;證人的話,那時附近鄰居曾經看過,但都被嚇到趕快搬走(鄰居都來來去去的)、家中的人(弟弟→養父母自己生的、奶奶)都是挺養父母。

還有,之前斷斷續續打工的錢也是被養父領光,所以到現在都沒有自己的存款。還曾經自己跑出來去流浪,被遊民看到細皮嫩肉又白白淨淨的差點被性侵,後來還是受不了,只好又回到那個家,一再地重演。長久這樣,導致他的精神跟身體都不是很好,找工作什麼也因為這樣而不順遂(目前待業中),有一餐沒一餐,生命跟精神都受到威脅,又害怕沒有地方好住。
我是去年認識他的,我本身還是學生(已成年),我很想幫助他,所以我利用閒暇時間偷偷打工,幫他出來租房子,我所打工的錢也不是很穩定(有時不得已我只好找我朋友借錢),只能暫時幫助租屋、水電費、他的手機費等等,生活費是偶爾奶奶看他可憐偷偷會匯100~2000元的錢,但對他而言還是不足的,他很怨恨那個家,為什麼不能像普通的正常家庭一樣的溫暖,好好互相對待。我前不久陪他去醫生就診,他因為長期家暴而罹患精神方面的疾病(PTSD)也影響到工作一直失業或待業狀態,目前還無法申請到身心障礙手冊的補助(醫生說要等幾個月後才能鑑定),也查過失業給付,他的資格不符合....目前的我,也只能盡量給予溫暖與幫助、收集可以幫助的資料。

◎問題:
看完以上的遭遇後,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 關於終止領養關係,如果養父母那邊不肯同意(感覺想要一直把他綁在身邊當出氣筒、又不會讓他死掉)的話,那利用法院判決終止中的其中一個事項,「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時」,該如何舉證呢?能否使用他去診斷精神科病的方式,是因為家庭的因素而罹患這個精神病?

2. 關於戶籍,現在戶口都是跟著養父母一家的,如果終止領養關係後,戶籍會不會被強制遷出?還是需要自己遷出才會遷出呢?如果要遷戶口,周遭也沒有親人可以寄居...,那戶籍該怎麼辦?

3. 如果終止領養關係後,那姓氏方面就會強制回歸於生父母的姓氏還是姓氏可以自己選擇跟誰的?姓氏能不能改成其他的(非親屬的姓氏)?

謝謝您白忙之中撥冗時間看這落落長的文章與問題,謝謝!

June 104-06-27 21:44

不好意思,原本我分類明明是點在家事糾紛方面的,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跳掉,跑來交通事故...,如果管理員看到,請幫忙修改一下分類,謝謝!

一、如果跟養父母住在一起容易衝突的話,其實可以一個人搬出來住,一個人工作,一個人養自己。

二、終止收養要有法定理由經法院裁准才行。

三、這個部分要依據法定事由去搜證,證據越多越好。

四、要看這個人能否承受訴訟的折磨,如果不行的話寧可不要訴訟

五、每個人看待人生的方法不同,不管別人怎麼看待,都要想辦法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hyul 104-06-27 11:05

各位律師們好,

之前已經詢問過問題,但事情有新的進展,所以在上來詢問一次。

我在上個月月底離職時因為想拷貝一些自己電腦裡的東西出來,

但因為最後一天都在跑流程時間很少,

因此就把重要的文件砍光後把D剩餘的文件全部拉到隨身碟裡

當天下班後沒多久,接到主管電話,問我有沒有拷貝到project相關的文件

當時我覺得應該是沒有,但後來想想,我是整個D槽一起拉過去的

或許有可能真的有東西沒砍到,因此我便馬上把隨身碟送回公司給主管保管

隔兩天後公司法務要求到我租屋處查我的電腦,當時也答應配合

查完後電腦裡面確實沒有任何跟公司相關的文件,也沒有插入隨身碟的動作

於是隔兩天公司請我過去寫切結書,並且表明總經理這次願意原諒

只要簽切結書保證是無意的,之後會到警局備案。

當時主管有問之後需不需要到地檢那邊,人事主管也說不會

過了一週後,處長請主管代為通知說警局沒有備案系統,

公司為了保護自己,需要再警於留下紀錄,因此決定報案,

但之後全部事情都會在警局裡面解決,

直到前天警局通知我做筆錄

我詢問後警員說公司從來沒跟他們表明要和解

在做筆錄的時候,員警又說公司說我是從公司中央網路下載這些資料的

但這些資料明明都是已經在我電腦裡超過一年多了

他們覺得最重要的資料文件從頭到尾都是我寫的,我的電腦一定會有原始檔

我是沒有砍乾淨才不小心拷貝到隨身碟裡的

當天晚上又聽到內部的人員傳來消息說

公司處理的人覺得我沒有天天打電話去哀求,誠意不夠,因此不打算和解

所以看起來和解應該是不可能了

想請教一下,接下來是不是就得到地檢那邊了?

如果以這類的案例(不是有心要拷貝的)

地檢會起訴嗎?到時候我應該如何處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7 22: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理上因為疏忽所以把資料拷貝回去,不會構成犯罪,因為妨礙電腦使用罪章只處罰故意犯。

2、但是司法實務的部分,您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您是不小心才拷貝的,否則仍會構成犯罪。

3、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否則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Lizzy 104-06-24 16:4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第一次租屋所以有很多小細節都沒注意到 想請問幾個問題(甲方為房東、乙方為房客) 合約中「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之前出租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以方絕無異議」 因為公司報稅需要,所以租屋初期有告知房東可能有報稅需要,但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 1.房東租我們的7500是否含稅呢?因為合約上未特別註明 2.若有含稅,但不是非自住稅,這樣我是否會因報稅而須多付出稅金呢? 因為租屋類型為樓中樓,但1樓原為房東自住(現房東已搬離),2樓則分為兩間套房,分租給兩個人,有點不懂的是,請問房東一開始不是應該就要報非自住稅嗎?因為她有租金收入。

因個人表達能力不佳,故無法完整呈現問題,煩請見諒,懇請了解的人幫忙解答疑惑,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一、如果契約寫說你租了之後稅金增加你要付而且你同意,原則上依契約嚴守原則你就是要付。

二、下次租房屋之前宜先確認內容確定後再簽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24 15:37

我朋友剛結婚約6個月,

因照顧小孩為主,(她娘家在三峽,媽媽照顧,而男方都沒有給家用,女方必須工作)

而女方在公司三峽附近租了房子,

但在男方一直不願住我租屋處,

而男方在七堵有房子~~(交通要到我公司,單程要二小時)

對女方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女方不願意搬去,,,, 

(雙方戶籍各自在雙方爸媽家,也不是在各自住家)
因為結婚/懷孕前後,女方一直住在女方三峽娘家..
但婚後..女方跟男方在住所上..

一直無法達成共識...致使女方目前一直住在至今尚未搬離三峽區的住所

日前女方收到男方寄的一封信存證信函...
內容說:女方不履行夫妻義務...棄男方而去..
說女方....離家出走

而女方不想每次都被以脅迫跟製造不實的言語?黑女方的方式 讓女方每次都得聽男方的...

能請律師幫忙撰寫 存證信函律師函.回應男方的存證信函.

外不知是否 可以有其他法律上的主張

沈恆 (沈律師) 104-06-24 15:50

您好!

可以寫存證信函就事實作適當的澄清,也可一併提出您的訴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您非當事人, 網路上的片段諮詢並無法完全處理您現在的問題, 建議請當事人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2.回存證信函前應該是要先研究發函的用意與法律關係,在訴訟上可能的影響,然後再決定後續動作。

3.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一、可以談要儘量談。

二、比較重要的不是回存證信函,比較重要的是舉證證明你們一直有就住所部分做良性的溝通。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4 21:01

您好,要看究竟雙方約定之夫妻共同住所地為何處。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就算雙方約定之住所地在男方家,也可主張有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因為工作之關係)。

midori 104-06-24 00:26

您好:

我們下個月要搬離承租了3年的房屋,在租屋契約上,房東提供之傢俱清單&電器上,列有

1.沙發桌椅 1組 8年之舊品 維修責任權責-房客 修繕費用分擔-無(壞掉就淘汰)  淘汰後房東不提供新品

2.化妝桌椅  1組 10年之舊品 維修責任權責-房客 修繕費用分擔-無(壞掉就淘汰)  淘汰後房東不提供新品

3.分離式冷氣 舊品 維修責任-房東 修繕費費分擔-房東&房客各半

4.床墊   新品 維修責任權責-房客  修繕費用房客

 

問題:

1.分離式冷氣2014年夏天,因冷氣不冷外加漏水,請求房東處理,業者來看告知,其非環保冷煤,所以無法加入冷煤,依契約房東一人出一半(22000/2=11000元)安裝新冷氣,搬家後不搬走。可是後來再重新審查契約,我們並沒有負責冷氣費用的義務。因為是房東的冷氣老舊無法加環保冷煤,而非因我們使用造成損壞。

 2.房東的門鎖及燈架應老舊而壞掉,更換了3500+500元並未跟房東請款。

 3.化妝桌和沙發桌因為沒有使用所以收到儲藏室,因為儲藏室漏水,所以想移動時發現它發霉,有用醋加水去霉但效果不佳,又因租屋契約上寫8年舊品 (壞掉就淘汰) 所以就處理掉了。現在房東要求我們買一台新的沙發桌賠她。

 4.白色牆壁上有3年來正常使用的髒污(電燈開關旁),以及有一小塊(10cm*10cm)有彩色筆的淡淡的痕跡(有刷洗過)。另外有30cm*50cm房東請人來安裝冷氣時造成的髒污。房東要求我們粉刷所有的牆壁。

5.因使用3年床墊上有水漬,問房東床墊多少錢,房東說15000元,這部分因為我們自己有過失,所以這部分只好付費購買搬走。

 

日前應租約快到期,6/1告知房東7月底打算搬到其他地方,房東說好。但房東一直以回復原狀來要求我們牆壁全新粉刷及買新的沙發桌賠償其8年舊品的沙發桌。我們覺得很不合理,契約上明明就寫明了壞掉就淘汰。當然當初沒有先通知房東就處理掉是我們做得不周全。我們現在需要律師們幫忙釐清哪些部分是我們的責任,而哪些部分是房東責任

另外,不知冷氣及門鎖的錢是否可以跟房東請款。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您的協助將幫助我們脫離痛苦的深淵。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於房東提供的物品,除非另外有約定,或是由我方的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均屬於房東應該自行負擔的義務。

倘若房東恣意扣留押金,可以依法提告

midori 104-06-25 11:1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回答。我們將依契約書來和房東爭取我們的權益。衷心的感謝您的幫忙。

midori 104-06-23 17:06

您好:

我們下個月要搬離承租了3年的房屋,在租屋契約上,房東提供之傢俱清單&電器上,列有

1.沙發桌椅 1組 8年之舊品 維修責任權責-房客 修繕費用分擔-無(壞掉就淘汰)  淘汰後房東不提供新品

2.化妝桌椅  1組 10年之舊品 維修責任權責-房客 修繕費用分擔-無(壞掉就淘汰)  淘汰後房東不提供新品

3.分離式冷氣 舊品 維修責任-房東 修繕費費分擔-房東&房客各半

4.床墊   新品 維修責任權責-房客  修繕費用房客

 

問題:

1.分離式冷氣2014年夏天,因冷氣不冷外加漏水,請求房東處理,業者來看告知,其非環保冷煤,所以無法加入冷煤,依契約房東一人出一半(22000/2=11000元)安裝新冷氣,搬家後不搬走。可是後來再重新審查契約,我們並沒有負責冷氣費用的義務。因為是房東的冷氣老舊無法加環保冷煤,而非因我們使用造成損壞。

 2.房東的門鎖及燈架應老舊而壞掉,更換了3500+500元並未跟房東請款。

 3.化妝桌和沙發桌因為沒有使用所以收到儲藏室,因為儲藏室漏水,所以想移動時發現它發霉,有用醋加水去霉但效果不佳,又因租屋契約上 (壞掉就淘汰) 所以就處理掉了。現在房東要求我們買一台新的沙發桌賠她。

 4.白色牆壁上有3年來正常使用的髒污(電燈開關旁),以及有一小塊(10cm*10cm)有彩色筆的淡淡的痕跡(有刷洗過)。另外有30cm*50cm房東請人來安裝冷氣時造成的髒污。房東要求我們粉刷所有的牆壁。

5.因使用3年床墊上有水漬,問房東床墊多少錢,房東說15000元,這部分因為我們自己有過失,所以這部分只好付費購買搬走。

 

日前應租約快到期,6/1告知房東7月底打算搬到其他地方,房東說好。但房東一直以回復原狀來要求我們牆壁全新粉刷及買新的沙發桌賠償其8年舊品的沙發桌。我們覺得很不合理,而且契約上寫明了壞掉就淘汰。當然當初沒有先通知房東就處理掉是不太明智。但現在哪些部分是我們的責任,而哪些部分是房東責任

另外,不知冷氣及門鎖的錢是否可以跟房東請款。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您的協助將幫助我們脫離煩惱的痛苦。

celina 104-06-23 14:17

您好, 
我男友跟前妻是協議離婚的,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協議共同監護。 
離婚協議書內有一條註明,同住於租屋處.房租由雙方平均分攤支付. 
水費.電費.網路費.瓦斯費則雙方共同支付.但現在我男友沒有跟前妻一起住了, 
還需要分攤這筆費用嗎? 
還有女方擅自遷小孩戶口,我男友是不是可以主張不同意再將戶口遷回? 
另外若要上法院爭監護權,若他前妻有傷害案底且經濟不佳, 
是否我男友的勝算較大?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3 15: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有協議是共同監護,則必須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必須綜合考量包含雙方經濟狀況、是否有能力照料子女子女意願等,您所述的傷害前科、經濟狀況等,都是判斷的依據,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提告為佳。

2、至於相關費用共同支付的部份,依據契約的意旨,應該是指同住的時候相關費用的分擔,故而倘若已經不再同居,應無支付之必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ris 104-06-19 17:51

我的第一篇文章在這 
http://www.law110.com.tw/Mutual_content.aspx?pid=828143&tid=7&ccode=PostDate%20desc 

因為跟A賣家購買的皮夾一個再我朋友那邊
但朋友出國還沒回來
我們打算朋友回國後一起將皮夾跟對話紀錄送至保智大隊

今天卻收到大學時期租屋處的房東致電來說

有一封律師事務所寄給我的限時掛號信件

我一上網查,才發現此律師事務所是A賣家網站上的合作律師

請問他們寄信件給我的用意是什麼呢 ? 我需要去把信件領回嗎

因為我在中部但他們寄去的地方是我大學時期租屋住(南部) 

請問我有需要去領回嗎? 然後他們寄信給我的用意是什麼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9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委請律師律師函,代表已經打算進行法律攻防,建議要取得該信件,以利作準備。

iris 104-06-19 23: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委請律師律師函,代表已經打算進行法律攻防, ... (恕刪)

那請問律師,我這樣有犯法嗎?

因為我是收到她的退款了沒錯

那這樣皮夾我還要送保智嗎?還是需要寄環給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9 2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應該盡速保智製作筆錄,否則難免有拒絕返還款項所衍生後續法律爭議的問題。

阿翔 104-06-16 23:07

您好~ 我有在法律上的問題想詢問 整件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我在一間裝潢公司上班,這公司的性質不只裝潢也有物業管理,有與房東、或二房東合作處理租客上的租屋問題,如水電、家具更換等.....,就在一月份的時候,房客有向二房東反應屋內電費使用的價錢跳很快(房間內都有獨立式電表),於是二房東就通知電表檢修人員去檢測,我負責帶檢修人員去看電表,因當時我整層都要檢測,事前已與房客說好 下午4:00多要進去檢測電表,到場時因人不在已打電話通知卻未接聽,因有我電話通知過所以就直接進去,因當時電話內容有說可以讓我們進去檢修,他說好,於是就用鑰匙打開房客們鎖檢修電錶,檢修好後便出來,檢修其他間,因房客屋內有裝閉路監視器,只錄到聲音,當場報警說有人侵入住居,便詢問我們我們說有進去檢測電表後就出來沒動到什麼東西,也有跟他們道歉說我們不是故意的,但對方堅持要告。 最近已寄來法院通知書通知6/24要開庭,內容是偵字第XXX號妨害自由案件,對此內容很是疑惑,我想詢問一下我需要怎麼處理對我比較有保障,例如要有什麼證據,須找哪一些證人等...,案發當時已先照像儲存當時與對方通話的時間紀錄與撥打對方未接的手機通話紀錄其他就沒有了,我也只是剛出社會不久的年輕人,也沒什麼錢可以賠給人家,看了一下刑罰若被告成還要坐牢,想想都覺得很無奈,在此懇求律師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山崎 104-06-16 19:12

之前因租屋糾紛房東衍生了傷害訴訟,
因為彈簧床的問題我表明不願承租,
後續對方上樓找人確認結果下來時手上竟然有傷,
重點是我根本沒傷害對方,
當時發生於租屋的一樓時僅有我與對方沒有其他人,
且我也不知道他怎麼受傷的,
對方憑左手挫傷及右髖挫傷診斷及他兒子的證詞(他兒子沒看到我傷害他僅有確認傷勢)和租屋契約,
檢察官竟然起訴我,
目前已開刑事庭兩次都是準備程序(審易庭及易庭),
我向法官矢口否認傷害對方,
現在有點困擾的是明明發生地就有監視器對方卻一直說沒有,
法官也說對方就說沒有啊搞得我在說謊一樣,
給我感覺就認定我有罪一樣,
還要我自己證明無罪,
現在情況我根本就提不出其他證明了,
這樣會被認定有傷害之實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6 22:47

若要為無罪答辯,建議委任律師閱卷並協助答辯,以確保您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7 17:13

您好:

因為目前證人說詞對您相當不利,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及研擬後續開庭答辯內容為妥,否則,刑事成罪的話,未來對方恐會再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山崎 104-06-17 18:15
回覆 呂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證人並無看到我有傷害對方之事實,
重點是我也沒有傷害他,
單憑原告胡亂講也會被認定有罪?
絮語 104-06-11 12:22

三兄弟共同養父親(母親離婚過世),老二老三與父親(70多歲糖尿病史)同住(租屋無房產),

老二老三與父親同住,有次父親生病未告知老二老三,直接致電要老大帶她去看醫生(後住院),責怪老二老三在家未好好照顧父親,導致兄弟吵架,後又因老三同居女友(事發尚未結婚,現已結婚)多次帶父親去看病(因待業所以老二老三請他幫忙),卻被老大老婆責怪不是媳婦為何帶父親去看醫生(說好三兄弟輪流帶),老二怒罵老大老婆,請他管好自己家,別管到我們家事,老大一家拿此語病(他們意思是父親不用他們養),從此不付生活費以及醫藥費,原先父親答應要告老大棄養,後又因心軟放棄,最近又生病住院(老大從未探望),醫藥+看護花費五萬多元,因老二老三老婆在家待產,經濟上有些困難,又因老大一次都未來探望父親,所以告知老大(收據)請他支付他該支付的金額,老大卻拿發生口角之事,不願意付錢,父親對老大已失望,所以想提告老大棄養,不知道兄弟吵架的口頭氣話在法律上算數嗎?? 如果想告老大棄養該收集那些資料呢? 父親想提告棄養可以嗎?

不是告棄養(有人照顧沒有生命危險,沒有刑事遺棄),是要以民事起訴請求對方給付代墊的扶養費,父親也可起訴按月給付將來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懵懵懂懂 104-06-09 11:02

今年2月份我的腳踏車租屋處(合租)未經我同意朋友的弟弟騎走,我回到家中後,過了2天經友人發現檳榔攤有跟我很像的腳踏車,詢問店家後才知道是朋友的弟弟放在那邊燃後坐計程車走了!!當下我沒有報警處理,事後他也無通知我把腳踏車牽回家!!我現在可以告他偷竊嗎?要收集什麼資料嗎?

他也在同一段時間惡意侵佔我的機車毀損機車,拖了2天才還我機車!追討修車費用也無下文還惡言相向!在6月分才報案,也只能告他毀損,當下警察遲遲不讓我報案,叫我私下和解,報完後警察才說可以告他偷竊!!那我該怎麼做~

另外,請問一下

手機的名子是我的但不是我在使用,結果他沒有去繳費,現在法院跟我追討這費用,我該怎麼做才能"使用者付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9 11: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經您的同意,將您的腳踏車騎走,確實涉及竊盜罪,但是必須提出相關證物,證明是對方騎走您的車子、對方有竊盜的故意等,包含證人、錄影、路口監視器畫面等。

2、倘若已經提告,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以利程序進行。

 

jigmet 104-06-04 12:06

請問我在台中的租屋處,是三房兩廳的格局,屋主是我媽媽,使用其中一個房間,

另外兩間租給學生,學生數次惡意將大門的手拉式門鎖鎖住,讓房東無法進入,

請問如果有證人可以提告嗎?

 

104-06-02 13:28
我想請問如被送進警局驗尿 不知是否有驗二級 但我有使用 單子大約何時寄到 我當時是寫租屋處 但現已搬走 那怎麼辦 單子寄到時 是直接裁定嗎 還是會在開庭 因為我有小孩 沒人照顧 我想申請院外戒治 但還不知道 是否有驗到 那我要什麼時候提出申請 怎麼申請 那如果最後驗尿結果是沒有 *先送狀申請 沒影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2 17: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先陳報新的地址,並準備聲請戒癮治療狀紙,然後於收到檢察署的開庭通知在遞狀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9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具狀請求,若無驗到二級毒品,仍可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之,亦無需戒癮治療,您無須擔心;又關於地址變更之部分,亦可撰寫陳報狀說明地址變更一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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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6-02 06:14
我想請問如被送進警局驗尿 不知是否有驗二級 但我有使用 單子大約何時寄到 我當時是寫租屋處 但現已搬走 那怎麼辦 單子寄到時 是直接裁定嗎 還是會在開庭 因為我有小孩 沒人照顧 我想申請院外戒治 但還不知道 是否有驗到 那我要什麼時候提出申請 怎麼申請

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如果是初犯,聲請院外戒癮通過機率是高的,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聲請,有些檢察官不會再開庭就聲請勒戒,讓當事人無法及時聲請戒癮,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4-06-02 09:49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你現在就要趕快申請院外治療了

             不然錯過時效 就沒辦法申請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  請儘速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如經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就無解了,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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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1:02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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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飛 104-06-01 18:46

我想詢問一下,目前我居住的房子是租的.已經居住了十多年了.早期房東還會跟我打租屋契約,後期就沒有打租屋契約了.

前兩個月,因家中地磚隆起,便告知屋主此情狀.屋主便告知,要處理地磚隆起很麻煩,會造成房子髒亂、且我還需要移動物品,打掃之類的.會很麻煩..

後來又說,看我要不要用東西遮一下就好.之後又說,看我要不要另外找房子.她可以等房子空下後,再慢慢整理.

我想請教一下,現在我居住的房子是租的,目前沒有租屋契約.

房東是否可以趕我走?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9:07

您好!

原來的租約期滿,沒有另立新約,但繼續繳租使用,應已成立不定期限租約,除非房東土地法第100條的理由,否則您都可拒絕終止租約,還是可請求房東修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土地法第100條內容如下:
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阿飛 104-06-02 07:31

律師:

你好

你說除非房東土地法第100條的理由,否則我都可拒絕終止租約,還是可請求房東修繕

我可以請教一下,你說的除非房東土地法第100條的理由,有那些呢?

可以白話解釋嗎?

阿飛 104-06-03 09:22

若是屋主是打算將屋子回收給親友居住呢?

也算嗎?

小月 104-06-01 13:17

104年2月租約到期,房客拒不搬遷,並要求房東給予一段時間找房子房東也給3個月的時間,讓房客找尋其他租屋處,並重新簽定新租約期限3個月,並於每月收取租約時告知房客租約到期不續租,在租約到期前有寄存證信函告知房客不續租現在5月租約到了,房客還是拒不搬遷,房東有再給予一段時間讓房客房子,但是要簽訂切結書當作證明,沒想到房客拒簽也不搬離租屋處,請問房東要如何處理較好??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13: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拒絕搬遷已經屬於違約,雙方有約定賠償金的話我方可以求償。反之,則僅能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2、可以提告遷讓房屋及請求違約金或不當得利

先寄發存證信函限期催告搬遷,逾期仍未搬遷的話,可起訴請求遷讓房屋,併同請求給付相當租金不當得利違約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my 104-06-01 13:01

我本來有租屋契約是一年契約書是書局一般版本的但租屋時間是2月份開始的

但是我快3月時臨時有事下南部工作到四月份才回到了中部而且我3-4月份的房租我2月份時就提早給房東了加上我整整3月份一個月沒住在租屋

我5月20幾號時跟房東說我的工作家庭因素需要退租房子房東卻說要扣押1半的押金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的方式該如何解決呢

 

 

rek 104-05-25 22:01

我被我發現老婆外遇,對方是線上遊戲認識的男生19歲學生,目前我老婆在沒有我的同意之下已經離家在外面租房子,第三者也曾數次出現了我老婆的租屋處,想請教提出告訴的一些相關問題:

1.對方年齡未滿20歲(19歲),提告時可連對方的監護人(父母)一起告嗎,要它們負連帶責任.

2.外遇對象19歲,已得知和我太太發生關係,這樣對方的監護人(父母)也能對我太太提出告訴嗎.

3.提出通姦妨礙家庭告訴的證據有:LINE鹹濕對話,配偶的承認外遇自白錄影,通姦錄音(做愛的聲音),還有目擊證人(小孩看見他們發生摟摟抱抱和一起洗澡的行為)等等,這樣可以告得成嗎.

4.在我發現我太太和第三者的親密關係後,當時他們否認有發生性行為和親密關係,然後我請他們兩人簽下妨礙家庭承諾切結書(內容若是被我發現他們有發生親密關係和性行為時<必須養人都賠償我一百萬元,過程沒有強迫他們簽,是他們自願的),在判決時可依照切結書向法官提出要他們民事賠償嗎.

5.若對方上法院或請律師代替時不坦承有和我太太發生外遇性行為時,是否可以向法官申請測謊或是錄音的聲紋比對等等的方式進行偵查.

6.到法院提出訴訟時,要如何告通姦妨礙家庭刑事和要求民事賠償呢.

7.目前已經請律師事務所寫訴狀投書至法院,請問到要開庭需要多久時間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5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籍配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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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請求其家長連帶負賠償責任

二、你說的間接證據都可以當證據。實務上認為,並無抓姦在床的必要,只要綜合所有間接證據足認雙方有通姦及相姦之事實已足。

三、有找律師的話要相信你的律師

四、測謊的話對方是可以拒絕的,這個實務上最高法院有判決在。

五、可以依據之前寫的切結書跟對方請求。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妃姌月 104-05-23 21:53

因為不知道怎麼分類我的問題,所以就亂標了,抱歉。

我前夫,元月底出獄,沒多久收到傳票

是四月底的票,但是他忙到忘記時間了,所以沒去。

今天警察尋來我租屋處問我他有沒有住這裡的時候,傻了。

我說沒有,這租屋處是他租給我跟小孩住的, 所以我也不知道他看完小孩後會去哪。警察走了。

我知道傳票的事,但也才來一張而已啊~怎麼就被通緝了?不是傳3次沒到才會通緝嗎?

小郭 104-05-21 16:43

各位律師您好
我是在本月17日 因鄰居檢舉在女友租屋去樓下 被查獲2小包k他命手機 帶回派出所 之後警察又回去等我女友回家後 上樓盤查 搜出62克k他命 夾鏈袋 磅秤 後來到分局 偵查隊跟派出員警說 因為我不是現行犯 只能函送 而在家的女友和我朋友被移送 他們筆錄也都交代清楚 東西都是我的 沒說我賣 也沒說我給 之後一萬交保 我個人筆錄也都說是我的 沒說有販賣 說磅秤是因為我一次拿50怕對方會少給 所以買的 夾鏈袋是因為要裝小包帶出門抽方便 筆錄都有交代清楚  被查扣手機是新辦的 只有少部分通聯 都正常 敏感的是他是王八卡 請問已目前證據 我會因為什麼被起訴 是持有超過二十公克以上 還是意圖販賣而持有 如果是意圖販賣而持有 成立的機會高嗎? 有機會緩刑嗎 
(本人初犯 無前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1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有分裝的物品,所以至少會遭認定是意圖販賣而持有。加上您的女友是您給的,所以還會有轉讓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

1.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若僅是單純吸食,就沒有刑事責任,只會有罰鍰並接受毒品危害講習。因此您係單純自己施用或是販售等,罪刑差異甚大。

2.  您至少有持有毒品之刑責,警方後續應會檢驗您與女友、朋友的尿液或毛髮,若他們呈陽性反應,若來源為您無償供給,就有轉讓3級毒品的刑責,警方甚至會認定您係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其中的差距憑藉您的供述、或他們是否可以透過通聯找到您有販售毒品證據。若您有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1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分裝袋,加上您持有的數量大,或許會認定有意圖販賣而持有之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損害控制於加重持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1 22:34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意圖販賣而持有K,也是要有相當之證據

至於K的持有,若只是小量持有(純質淨重未滿20)不會有刑事問題,頂多是行政罰緩,罰罰錢,上上毒品講習課程即可。

但是,若純質淨重已達20以上,就會有刑事加重持有的問題。

另外,若女友跟其他人只是說東西是你的,只是剛好在你家,沒有說是你給他們吃或使用或做任何用途,就不會有轉讓的問題。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回覆 小郭 的發言內容:

各位

1.就您所述事實因為量大加上有分裝袋及磅秤,極容易被起訴因販賣而持有,但若無人指述您販賣,法官並無積極證據判處您因販賣而持有

2.其次,文中似乎提到您女友身上帶有少量毒品而被查獲,且您女友供述此等毒品來源為您,則此部分恐被起訴轉讓,除非您們是共同出資去買入共同施用

3.毒品罪嫌屬重罪,若資力許可建議委任律師初始即參與辯護較能保障權利;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4.本所律師承辦毒品案件經驗豐富,歡迎來所進一步諮詢,惟本所會按時收取諮詢費

 

JABBE 104-05-19 15:51

目前爸爸在大陸 媽媽在台灣
雙親在台灣皆有欠下債務
戶籍目前也租屋房東雙雙被遷入戶政事務所
請問
若是遷入自已住所
法律債權人都會聯絡戶籍地嗎?
或是雙親尚未往生前我可以先拋棄繼承嗎?
遷入戶政會不會有被通報是協尋人口 然後七年後被宣告死亡
還是說戶政文件皆能正常辦理
直至遷出後才會被罰款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0 09:45

 您好 繼承人尚未死亡 無法預先辦理拋棄繼承

遷入戶政會不會有被通報是協尋人口 然後七年後被宣告死亡您指的是何人部分

 

阿智 104-05-17 14:21

律師您好,

我的房子交屋仲介說屋狀良好並無漏水等問題

現已交屋沒多久,最近發現有漏水跟一些油漆剝落等問題,詢問之下前屋主坦承之前就有漏水但沒告知,問題樓上鄰居水管有裂但雙方談不攏,前屋主自認為房屋漏水及一些壁癌油漆剝落等問題並無影響他平常生活作息等理由,作為他覺得這些不重要所以沒有告知的義務.

雖後續仲介說前屋主有誠意修復,但是必須等前屋主跟樓上達成修復協議後才能進行修復,至於多久也不敢說,只說能盡量快.

因為目前我是在外租屋,如無法照預定時間搬入,就必須在跟房東續約.

像這樣屋主(仲介)有刻意隱瞞問題之實,在法律上我可以得到什麼保障??

在外租房租金及其他項目等損失該向何者來求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能向仲介或前屋主解除買賣契約,要求一切損失之賠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主張物之瑕疵擔保,惟本件之瑕疵應未達重大程序,所以以請求減少價金為宜,要解除契約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除非瑕疵重大否則不建議解約

二、可於知悉後六個月內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

三、我曾任二間動產仲介顧問,請相信我的判斷。

四、如仍有問題可約來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7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欲主張解除契約,實有困難,比較有可能主張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7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欲主張解除契約,實有困難,比較有可能主張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若修繕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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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9 23:52

Dear 阿智,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係牽涉到相鄰關係,即您樓上的屋主須對漏水造成您們家濕氣嚴重、甚至居住安寧品質受干擾此一事件負法律責任。您可以限期令他修復,或者委請防水工程之專業人士判斷及鑑定漏水確係樓上所致等等,如果情況嚴重您可能必須考慮未來或有天花板崩落導致人員傷亡的可能性存在,建議您儘快處理此事,應慎重處理之。

小橘 104-05-14 22:11
你好,我想請問您關於以下問題 我女朋友在五年前14歲時與那時候男朋友20歲還19,女方喝醉發生性關係懷孕,發現時已經五六個月沒辦法拿掉了,女方後來捨不得小孩把它生下並在16歲時與男方結婚(女方父母沒有提告,所以也沒有法律紀錄)。結婚期間,男女方錢共存之後男方失業把錢財花光,甚至有家暴行為(但未救醫)多次去酒店,女方後來受不了抗爭了很久男方終於願意離婚於去年,因為急著離婚女方在協議書上表示願意支付每個月3000元給男方當扶養孩子的費用。前陣子女方因為太早懷孕子宮長東西導致開刀現在還在修復期無法工作。因此像男方提出放棄監護並不支付3000的提議,雖然女方真的很想要小孩,但我們都還是學生,ㄧ個月3000(到小孩成年共40幾萬)對我們來說有點壓力,因為在外租屋且要付學費。男方現在不同意不支付或降低,並且全家羞辱了女方ㄧ翻。我真的很不甘心,為什麼當初犯錯的人沒得到應得的承罰,現在還不斷的用言語攻擊女方說他不要孩子。我們是真的想要開始有新生活不想在跟男方有牽扯。想問當初沒有提告且他們結了婚又離婚那現在還有機會嗎?我想應該有追溯期只是不知道結婚算不算另類和解?女方有沒有辦法透過法律之後不付3000元?我只想要做壞事的人有應有的承罰就好?我們真的被他們的言語態度漫罵搞的很痛苦,我女朋友甚至ㄧ度想輕身。您的回覆對我很重要,謝謝您耐心的看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4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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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4 23:47

您好,可以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用唷(包含過去的代墊款以及未來每月之扶養費用)!

Q貓 104-05-13 15:16

A男與A女本一同在外住屋,後因故分手所以A女找我的女朋友以及我一同前去幫她搬家,當日A女及我女朋友在大樓租屋處房間內處理搬家行李,A男則外出,A男哥哥在家,我則在外負責搬東西至樓下

搬個兩趟之後因為其他行李還未整理好,我就在客廳休息,此時A男哥哥走出房間門對著A女及我女朋友大罵他們不趕快整理東西還有說有笑一點都不尊重,然後A男剛好回來見到我後走到A男哥哥旁向我女朋友說:你是不是沒搞清楚狀況?帶妳男朋友來幹嘛?然後A男哥哥又接著說:今天要不是看在我弟弟的面子我早就弄你我人脈很廣!然後A男哥哥轉頭見到我對著我說趕快搬阿!我則像他們的方向移動並且說火氣不要那麼大嘛,A男哥哥突然不知是拳頭還是掌用力推打我胸口並向我邁進,A男也朝我衝了過來,印象中我好像有本能地出拳反擊但真的記不太清楚了,然後A男哥哥用手勒住我的脖子後雙方倒地,我想要掙脫就在地上扭打這時A男手上拿著類似鐵長條物向我額頭猛擊當場爆血,且多次揮打我盡力用腳踢A男和抵擋攻擊,過了一陣子後A男哥哥鬆手與A男轉身進房間,我女朋友則將我拉出租屋處要將我送醫,到一樓大廳後我先報警,警察到場後和大樓主委及我一同上樓去按門鈴,但對方無回應,於是警方叫救護車先將我送醫以及驗傷

我診斷書上是寫,額部挫傷開放性傷口,縫了6針,以及背部左肩右上臂右大腿小腿挫傷,當天晚上A女爸媽表示要當調解人將我們雙方請至大樓一樓接待區希望我可以原諒他們並且和解,對方兩位也一直道歉並表示會負責賠償

請問:

1.依上述狀況我若提告大概會是什麼結果呢?(對方說是我先揮拳的,但我真的既不太清楚是否有這件事,只知道是對方先推打我,且並無監視器佐證,對方向警察表示他有錄影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2.若和解我大概能要求多少賠償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請求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如果是你先揮拳,那對方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以減輕責任,不過因為對方的手段過重,如果提告仍會因為防衛過當而構成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

如果你不是先揮拳的,那對方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了,你可以他們的行為該當傷害罪或殺人未遂罪,向地檢署提起告訴。

關於損害賠償的部分,你可以主張傷害的醫療費用、因此無法工作期間的損失及傷害造成你的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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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驗傷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5-14 00:21

Dear Q貓,

就您提告的部分,對方已涉及恐嚇危安、強制以及傷害,只是要注意告訴期間的限制(六個月內),至於您求償的部分,可以就醫藥費、健康權法益的損失提起附民之訴訟,若有進一步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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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 104-05-13 09:54

案件簡述如下:

房東承租人有租屋糾紛房東試圖與承租人進行協調,但承租人一直避不見面,不接電話也不回簡訊,故房東拿女兒有通話錄音功能的手機撥打電話承租人,有成功接聽電話進行協調並在承租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做通話錄音,事後,承租人反悔不願履行協調之義務,房東遂以該錄音為證,要求承租人履行義務,承租委任律師以該錄音持有人(即房東女兒)涉及妨礙秘密罪揚言要提告,想請問:房東或其女兒之行為是否合乎刑法妨礙秘密之構成要件?該項罪名會成立嗎?

實務見解認為錄音者係通話或參與會議的一方,其錄音並與妨害秘密罪所稱的「無故」及「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要件不符,不至於構成該條犯罪。

不過,有些律師對於犯罪構成要件不是很清楚,或者故意混淆視聽,以致於揚言要控告你,甚至還真的就為了一點金錢明知不會構成犯罪還提起訴訟。建議向對方即揚言控告律師說明相關法條不構成犯罪,你可以告訴對方及該律師,如果該律師明知不構成犯罪還慫恿他方真的提起訴訟,該律師的行為違反律師倫理,你會向該律師所屬公會提起申訴。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 asfreeagain.blogspot.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00

依據您所描述的情形,不會成立妨害秘密犯罪,不用太過擔心。

星緯 104-05-12 02:43

事情是這樣:

我在網路上看了廣告, 找了錢莊想借錢

錢莊叫我把金融卡和密碼寄過去, 他們會把錢存進去, 然後來找我, 現場領出

但今天所謂的業務卻沒有來, 錢莊的聯絡人說他不見了, 可能是盜走了

我去把卡片掛失後報案, 帳戶已經確定被拿去詐騙, 已有受害者報案.

我人在台中租屋, 但戶籍地在台南, 警察叫我回戶籍地報案.

那麼我想知道, 接下來:

1.報案後, 筆錄上有備註的話, 是否法院的傳票可以寄到我的通訊地址, 避免      讓家裡知道呢?

2.我是否需要準備一些錢, 請律師之類的呢? 需要多少錢呢?

3.我寄過去的金融卡裡面是沒有錢的, 我並沒有損失, 只是帳戶被用做詐騙.

   那麼這種情況是否能夠申請保險理賠呢?

4.這類案件我是否很有可能被判有罪呢? 能夠找受害人和解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解惑了QQ

一、這類案件判無罪才是公平的。

二、但是有罪率偏高。

三、宜儘可能的釋出要與被害人和解之意,能和解儘量和解

四、認罪和解,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你明明沒有要幫壞人騙人的意思。

五、否認犯罪也可以和解,這個地方是承認有過失不承認有故意。

六、就近找個律師幫你吧,如果無資力找律師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星緯 104-05-12 15:3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這類案件判無罪才是公平的。

二、但是有罪率偏高。

三、宜儘 ... (恕刪)

抱歉多問一句, 

因為錢莊的聯絡人現在跟我說, 要我咬定卡片是遺失, 說我怕忘記所以把密碼寫在卡片上,

他說這樣我就能無罪.

這是真的嗎? 感覺上只是讓他們錢莊跑掉而已?...

Jacqueline 104-05-10 12:48

先生與第三者於104年1-4月間租屋同住 先生已坦承婚外性關係
且於4月初分手  
由於先生與第三者有借貸關係,尚未還款
以目前先生經濟情況 約需半年左右才能還清
對方仍藉此幾乎每日傳訊或電話與先生連絡 想約先生出去

第三者103年10-12月間因被藥廠解雇在先生診所就診 藥物及心理諮商三個月 目前已無在診所就醫
想請問
1)我需收集何種證據,才能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目的是希望阻止她繼續騷擾家庭
(先生確認第三者知道他已婚,但目前無證據。先生願配合在通訊軟體上與其對話)

2) 因先前有治療關係,是否可能第三者會提出反訟稱為被脅迫等等?

先謝謝各位大律師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0 16: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兩人都涉犯通姦罪,倘若我方提告,對方的配偶應該也會提告您的配偶。

建議針對騷擾的方式處理,請詳述如何騷擾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0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從配偶與第三者之對話內容加以錄音蒐證,或信件、LINE等通訊軟體留言對話內容設計蒐證,若對方承認有發生性行為且知悉有婚姻關係之情形,即有機會可對其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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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0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Jacqueline你好:

若要提起妨害家庭的告訴,宜先檢視現有之證據,不足者再繼續蒐集其他證據,此部分可進一步詢問律師作個案上的分析。

另,對方亦可能以要求清償借款為脅起訴請求給付,且應視妳先生當初借款的情形及事後還款的狀況判斷有無成立詐欺刑責的可能。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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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ass 104-05-09 20:33

以下租屋問題勞請板上各位律師們協助解答,謝謝!

     家裡有一棟房屋出租契約簽訂租期為民國928~938月,租于詹女士一家,月租9000押金18000租約明訂電費及自來水費和瓦斯費由承租方自付,水、電、瓦斯皆年繳,由我母親先帳上扣款後年底在手抄應繳金額傳真向房客取;一年租約到期後基於對人性的信任,無簽約讓房客續租。

     其實頭幾年除房租皆正常繳納完畢外,水、電、瓦斯年底索取時房客便已有請求分期付款的情形發生,民國98年起更是完全沒有繳交水、電、瓦斯費,期間我母親陸陸續續有電話通知催繳,詹女士皆以兒子失業,手頭不便為由請求延滯,母親一時心軟不願咄咄逼人,到了民國100年初時詹女士聲稱兒子已找到工作,下個月便可將積欠的水、電、瓦斯費還清,當然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完全無下文,直至今年民國1044……

     民國10451當天,突如其來接到詹女士來電,表示他們一家已於430遷出,雖說已沒簽訂契約,搬離後才通知總感覺有失情理,但至少總該將積欠的水、電、瓦斯費繳清吧,以下便是問題所在:之候都是由詹女士之子與我們聯繫,由於他不願透漏姓名,以下皆以詹子代替,詹子希望我們若要向他催討自民國98年就積欠的水、電、瓦斯費,不應只憑母親每年的手抄名細為主,應向水、電、瓦斯公司申請名細證明,近日母親去申請證明,除瓦斯費可申請到完整名細之外,水費名細只能從民國1027月使申請,電費明細只能從民國10011月使申請,因此想請問:

一、另外能證明水電明細的僅剩母親存簿上每2個月的扣款,請問這是否有效?

     房屋承租期間,不知何時開始牆壁有滲水問題,那段時間水費較為異常,大約都千元以上,1007月經自來水公司檢查以及母親請人來做簡單修繕後,水費即降為正常值,皆為幾佰元,但是牆壁滲水問題依然未決,因為若要從根本修繕起為一大工程,約需花費十幾萬,因此想請問:

二、房客主張我們未盡修繕責任,直至他搬走前牆壁依然是容易滲水狀態,但我們是否可以主張因為早已沒有簽訂合約,因此無修繕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QQ 104-05-07 10:57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我在仁武租了一間店面!合約也註明是1F店面。承租的時候本來是沒有要住在那邊 

 

 

!後來因為一些問題 

 

所以就在店面後方隔了一個房間住。 

 

但是我要隔間之前都有先明確的問過房東他們, 

 

他們也都說我承租了1F,所以1F要怎麼處理我可以做主。 

 

然後也就在那裡住了幾個月! 

 

直到最近停水,突然就翻盤了。 

 

說什麼我們租的時候並沒有說要住...一直找查!說要拆我隔間, 

 

我也受不了這樣被找麻煩(合約期限還有5個月),也沒辦法負擔另外租屋費用, 

 

就乾脆提出了請他退回押金部份,我搬走。他也說好,押金會退還! 

 

可是現在我已經搬的差不多了,一下又要我拆之前隔間(本來他要自己拆),又說牆壁釘的部份要補,就死不退我押金。現在還有店面裝潢的部份(原本說不用拆)很怕他又說要拆,他的要求都不一次說完,押金又不退。 

 

合約未到期被趕走可以要求賠償裝潢的所有損失嗎?還是我可以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關於隔間使用、裝潢等都必須經過出租人的同意,租約解消時,則必須回復原狀。

2、倘若雙方另有約定,則依據雙方約定為主,此部分應該有相關證據作為佐證,倘若擔心空口無憑,可以書立字據或是錄音錄影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蒨 104-05-06 20:07

尊敬的律師團你們好:
我第一次來此發問,因找不到其他管道可以提供我意見。
所以麻煩各位律師團們幫幫忙。
我去年8月自己創店,與房東租屋時,
因是親戚的親戚,所以一時粗心沒檢查租約內容。
當時被房東手寫附加一個條約
承租人如同租任而衍生之租任稅須由承租人完全負擔)
如今我們只好默認了,
但是他要我們繳房屋租任稅一年10800元
我問他如何計算,他告訴我,
房屋租任租金6%+二代健保2%+補貼房屋稅改用營業2%
這是合理的嘛?我們沒有二代健保,
更沒有所謂的家用改營業
當初租屋時,早已經是營業用的。
我想了解的是,房東如此要我們繳付那麼多稅
是合理的嘛?而且,費用正確嘛?
能否有何方法制止房東如此硬要雙贏之局面。
讓我好溝通,讓房東自動解除這些條約。
還有,我們合約簽訂兩年,目前快滿一年了,
當初只是口頭說第二年要漲房租1000元
是否有何方法,從新簽約時讓他不能有理的寫上那條約。
麻煩各位律師們,幫幫忙,我已經都上網查詢,問親朋友好友
還是沒什麼好方法。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05

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既然一開始的契約已經簽了且有該條文,原則上多出來的稅費就需要由您承擔。但是也可以嘗試跟房東合約內容做修正(當然是要雙方同意,不可能強迫他)。

郭小姐 104-05-05 22:29

你好,我在104.04.26簽約定了一間公寓,當初是想投資出租用在網路上看到仲介介紹一間公寓有四間套房目前出租中投報率達百分之8,到現場時仲介告知市直接租給學校每間出租5700四間共22800為未扣稅價,當下覺得直接租給學校自己不用管理就出價了,仲介表示當下到公司簽要約書,簽了要約書後她們立刻打電話給屋主,屋主表示同意賣價並且可馬上簽約,我們說我們身上沒那麼多錢,仲介說先預付一些二萬三萬都可,其餘後補,簽約時並開立二張本票,一張為4/29應補足百分之10的價金,一張為6/12尾款的百分之70,從看屋到簽約完成不到三小時。簽完當時問屋主學校租屋相關事宜,屋主表示學校會在6月在通知,事後我們回到標的物社區問了警衛及社區主委,他們均表示學校三月份時已開會告知因為學生減少空屋率高以後不會再租了,且會在6月強制學生搬離,我們聽到傻眼有被騙的感覺,隔天104.04.27即傳簡訊告知仲介我們不買了,但是仲介表示我們需付房價的百分之10的違約金,我告知仲介契約書是寫沒收已繳價金及因買方毀約所生之損害,另我於4/27以存證信函方式告知仲介撤銷契約並副知賣方,然賣方於5/4以存證信函方式通知我履行契約,7日內不履行則沒收已繳價金,並將該本票依法聲請執行。

請問我真的須付百分之10的違約金嗎?我的訂金3萬被沒收了合理嗎?當初簽約本票是由仲介保管,且第一張本票上注明僅供買賣標的物簽約款用,如果仲介本票交給賣方,賣方可以對我聲請執行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5 23:08

若悔買,訂金可能會被沒收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5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違約,所交付之訂金將視為違約金沒收之,您至多可請求違約金酌減;又關於本票之部分,只要該張本票符合形式要件之審查,即可聲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即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可對您名下財產進行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要搜集當初對方傳達訊息的證據

二、再搜集對方傳達訊息為不實的證據

三、與律師討論這樣的證據夠不夠。

四、如果證據夠的話,找賣方談判,翻牌(記得錄音錄音宜在公開場合);然後再找仲介翻牌。有機會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

五、如果後換據不夠的話,建議履約吧,後續再自己租就好了,過了兩年奢侈稅的時間,再高價賣出即可。二年間只要繳利息,要精算一下,損失可能會比違約還要少…

六、賣方若聲請本票裁定你的確會比較麻煩,要做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停止執行,而且如果你搜證不足還會敗訴,變成只能主張違約金過高,重點是法官還不一定會酌減。

七、找個律師沙盤推演一下吧,並請律師查些資料給你參考。

八、我曾任二間動產仲介公司的法律顧問,請相信我的判斷。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Mickey 104-05-03 18:42

律師您好:

我於目前的租屋處已承租兩年多,樓下是一間像私人開設的宮廟(堂)

每周六晚上固定都會有念經活動和幾乎每天都在焚燒金紙。

冬天還好都會關窗,但現在夏天了,吊掛在外面的衣服都會被燒金紙的味道燻到

室內空氣也不好,都要關著窗! 

有打電話去環保局檢舉,但六日他們又沒上班。加上他們晚上也在燒,根本檢舉不了

雖然我跟房東只簽一年約,現在是續約(沒重簽契約)

不想找過租屋的狀況下有辦法檢舉到他們不要再焚燒金紙嗎??? 

真的很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4 1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自行蒐證檢舉

2、倘若在您承租的時候樓下不是宮廟,是在租賃期間開始的,可以請房東協助改善。(如排風、隔音設費等)

執行者 104-05-26 15:28

我的建議是:搬家才是王道。 

Wayi 104-05-02 21:31

5/1號下午 我朋友從學校回來 我朋友住我租屋處對面而已 就有個警察找他問她說 你知不知道XX號X樓的 謝XX

我同學:不知道

警察:好吧 你有朋友住這裡?

我同學:有

後來我朋友打給我說我上去喔,我就說好,我門就開大大的給他近來,誰知道後面跟了一個警察,警察就問我說 你知道你隔壁的謝XX嗎?我說不知道欸 不熟 我說她怎了嗎?警察說:他有法律上的問題 我:喔喔好,警察也去敲敲門 也沒人,後來警察跟我要身分證 好 我給他 ,當時我忙著我的事情 所以我沒有多理那警察 二話不說我就把身分證給他,他又說你之前什麼時候看到他,我說過年前吧,警察說好,他就在寫他的東西,寫一寫後叫我過去簽名,我笨到連看都沒看簽什麼我就簽了,因為我在忙,後來警察要我的電話房東電話,我也給了,後來警察就走了,又回來說門這些都要關好,我就說好,等到我事忙完,我才想到完蛋了 我剛剛不該這麼馬馬虎虎的說給身分證就給說簽名就簽。他身分證有還我啦。我後來問我朋友說他有警車之類的?我朋友說有摩托車在樓下,他也是穿警察裝!!

我想問的是 1.警察會問問題然後就叫我簽名+看身分證?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13

有可能。

Wayi 104-05-02 21:01

5/1號下午 我朋友從學校回來 我朋友住我租屋處對面而已 就有個警察找他問她說 你知不知道XX號X樓的 謝XX

我同學:不知道

警察:好吧 你有朋友住這裡?

我同學:有

後來我朋友打給我說我上去喔,我就說好,我門就開大大的給他近來,誰知道後面跟了一個警察,警察就問我說 你知道你隔壁的謝XX嗎?我說不知道欸 不熟 我說她怎了嗎?警察說:他有法律上的問題 我:喔喔好,警察也去敲敲門 也沒人,後來警察跟我要身分證 好 我給他 ,當時我忙著我的事情 所以我沒有多理那警察 二話不說我就把身分證給他,他又說你之前什麼時候看到他,我說過年前吧,警察說好,他就在寫他的東西,寫一寫後叫我過去簽名,我笨到連看都沒看簽什麼我就簽了,因為我在忙,後來警察要我的電話房東電話,我也給了,後來警察就走了,又回來說門這些都要關好,我就說好,等到我事忙完,我才想到完蛋了 我剛剛不該這麼馬馬虎虎的說給身分證就給說簽名就簽。他身分證有還我啦。我後來問我朋友說他有警車之類的?我朋友說有摩托車在樓下,他也是穿警察裝!!

我想問的是 1.警察會問問題然後就叫我簽名+看身分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7: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能是讓您簽立同意搜索票或是訪查紀錄等。

2、下次可以要求看員警證件,或是拒絕配合,並撥打電話110確認員警身分。

 

小陳 104-05-02 19:33

律師您好,

本人小女於三月底某日晚上於校外同學租屋處初拜訪朋友,離開前將市值三萬的全新手機 iPhone 6 Plus 隨手置於床沿,經朋友以機車載回住處後始發現手機遺忘在朋友租屋處,小女立即聯絡當時人在外面的朋友一同返回朋友租屋處尋找,這期間大概半小時左右。當時朋友的室友已回來,經懇請幫忙協尋,該名室友不但斷然拒絕小女進入查看,也不同意協助尋找,更態度強硬表示沒看到什麼手機,甚至覺得人格受羞辱,發怒要求小女離開,致使三人發生口角!
經次日要求房東幫忙審視監視器告知,該名室友於小女與朋友離開後,約五鐘後就已回到兩人租屋處,此租屋處為兩人一間而且是共用空間,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按常理以及她當時的反應推斷,該名室友嫌疑很大,請問如此條件下對她提告竊盜是否有成立的可能?
我們原本並不欲對她提起刑事訴訟,而是這名室友在近日對我女兒與朋友提起公然侮辱刑事告訴並要求三萬元和解金!因為我女兒與朋友事後在激憤下於facebook 寫了一些她自己覺得已經影射到她是竊賊的字句!
而對她提起刑事訴訟,也是我們一種不得已的防衛策略。
非常謝謝您的幫忙!


台北陳先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2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妨害名譽之部分,可嘗試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關於提出竊盜告訴之部分,為若無證據,不建議貿然提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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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2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妨害名譽之部分,可嘗試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關於提出竊盜告訴之部分,為若無證據,不建議貿然提告

阿明 104-04-30 23:31

事情起因是家中有房屋出租,但是房客卻以租約期限快到為由而不付房租房客還自行決定以押金2個月來抵,所以我陪同我爸媽哥共四個人一同前往房客租屋處與房客夫妻倆溝通,過程中雙方有起爭執,我方目的只是要拿回積欠的兩個月房租,可是房客堅持說他們要準備搬走了所以不肯付房租還說用押金抵,房客的那個先生爭執過程中還有說到[放你媽個屁],我方雖然口氣不好,但是絕不做人身攻擊,也都針對要拿回積欠的兩個月的方租為目的,雙方僵持不下,最後還被房客硬推出門外,我想請問像我家裡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 (因為房客之前有過不好的印象,所以這次過程全程錄音)

謝謝!!

楊律師 104-05-01 00:35

我是建議 單純用民事解決紛爭比較妥適

不建議用刑事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1 2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積欠租金未達2個月,倘若雙方沒有另行約定,則您至多請求遲延利息,並且於租期屆滿的時候,以押金抵充並請求賠償

2、有關於對方硬將您擠出房屋的部分,倘若有受傷,可以提告傷害罪,並且可能涉犯強制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1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客將您硬推出門外之行為,若有受傷可驗傷後提出傷害告訴,推出門外之行為亦可提出刑事強制罪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庭庭 104-04-27 21:52

我的爸媽長期吵架,爸爸從我小的時候就長期酗酒

小時候只要他喝酒家裡都不得安寧甚至擔心到無法入睡

因為媽媽會被毆打甚至連小孩也不放過

我現在已經21歲,毆打情況從小到高中畢業都有

直到有次我反抗才漸漸沒有打,卻演變成言語上跟破壞家裡的東西

不讓家裡的人睡覺 一直怒罵一直盧直到他累了

媽媽是保守的個性挨打挨罵也不敢去驗傷 印象中有過一次輕微腦震盪才去就醫

最近因為爸爸疑似有跟網路上認識的女生有來往

被媽媽發現後他整個惱羞成怒差點沒把家裡吵到翻連鄰居都不得安寧

家中三個小孩跟媽媽沒有一個人對爸爸是有感情的

媽媽遲遲不敢離婚是因為爸爸說離婚可以,但弟弟監護權要歸他也同時威脅要娘家的每個人注意自身安全,我媽只好敢怒不敢言一直任憑他囂張

我跟姐姐已成年,弟弟才國中要畢業但長期在沒有溫暖的家成長使他個性變的有點偏激跟沮喪

也因為這樣的環境媽媽變的有憂鬱症我是在於心不忍,家裡的負債也幾乎都是媽媽跟娘家借的,媽媽跟爸爸其實也沒有感情可言只是在苦撐再折磨而已,媽媽的姐妹都希望我能拉媽媽一把

我想問

1.訴請離婚未成年跟成年的小孩監護權會如何裁決?

媽媽 有穩定工作已長達2.3年 但有過重大開刀領有輕微殘障手冊 患有輕微憂鬱症

爸爸 工作不穩定 長期在家玩電腦.酗酒度日 還疑似外遇

2.未成年的弟弟可以由已成年的姐姐當法定代理人嗎

3.如有過肢體跟言語暴力 一定要有充足證據才能成立嗎

4.如談判當下爆發衝突或是口頭威脅是否能申請保護令?

5.雙方的財產要如何分配?

一向都是租屋 家裡經濟算是負債中 據我所知沒有甚麼動產之類的

6.如爸媽離婚後 對爸爸的照顧例如每個月該支付他養育金是可以用協商的嗎

畢竟我剛出社會2年而已還沒有甚麼經濟的基礎

7.如果不打官司我該怎麼處理這些事情 我還小甚麼都不懂 麻煩了 謝謝

爸媽離婚後不會致他於不顧 子女該有的本分還是會做到 也不希罕贍養費

只希望能夠給我們一個安安靜靜的家庭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7 22:28

1.訴請離婚,通常只需定未成年監護權,成年者原則上無需定監護權,定監護權除協議定之外,法院裁定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小孩滿7歲以上,法院通常會尊重小孩本身意願,惟如爸爸對小孩家暴之事實,依法推定由爸爸監護不利於小孩

2.未成年的弟弟原則上仍由離婚任一方之父母監護,惟如父母均無法行使監護權,則在弟弟本身意願下,仍可能由已成年的姐姐當監護人

3.如有過肢體跟言語暴力,如當事者都不爭執,就不需要充分證據,而如有爭執,就宜有充足證據讓法院認定事實

4.如談判當下爆發衝突或是口頭威脅,也能申請保護令

5.如無財產,則無財產分配問題,如有財產,各自取回原有之財產,但宜注意有無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問題

6.如爸媽離婚後,對爸爸的照顧,是可以用協商的,協商不成時,對方能起訴請求,數額多少則由法院裁判,

7.如果不打官司,離婚監護權、夫妻財產扶養費、探視權都可以協議處理

8.如要訴訟而沒錢請律師,可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母親可以先聲請家暴令,而您弟的監護權,應以判給您母親的機會為大,本件您母親實無庸再容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7 22:50

1.訴請離婚未成年跟成年的小孩監護權會如何裁決?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又因弟弟年紀雖小,但是已經國中了,所以法官也會重視弟弟的意見。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及爭取弟弟監護權使用!

 

2.未成年的弟弟可以由已成年的姐姐當法定代理人嗎?

通常都是父母一方,除非有特殊理由

3.如有過肢體跟言語暴力 一定要有充足證據才能成立嗎?

子女也可以當證人唷!

4.如談判當下爆發衝突或是口頭威脅是否能申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之前提在於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暴力。

5.雙方的財產要如何分配?

民法第1030條之1,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7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驗傷後,對您父親聲請家暴令、提起刑事傷害告訴、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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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庭你好:

依你所述,目前比較重要的幾個問題是

1.若仍然被父親繼續施暴且有危險的話,先找到安全而隱密的地方並說服你媽帶著家人搬遷。

2.說服你媽與你們一同聲請保護令

3.說服你媽提出離婚訴訟

其他詳細的內容以及你與媽媽的疑慮,建議當面尋求律師的諮詢。

以上供參。

庭庭 104-04-29 21:26

請問台中有事務所可直接諮詢細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