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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羅 104-01-18 16:33

您好

我於2015年1月18日早上9點40分左右於木柵路三段66巷往興隆路四段109巷的方向直行,行經與木柵路三段48巷一弄交叉口時,和一輛從木柵路三段48巷一弄出來並要右轉到興隆路四段109巷的機車發生擦撞 ( 我也是騎機車,時速大約50~60 ),對方車速也不慢,且出來時並未放慢速度或注意左右就以非常大的角度出來使我閃避不及,我摔飛到路中央但只有手腳輕微擦傷,對方摔倒程度如何我並不清楚但有送到急診。

旁邊的車廠有提供監視器畫面,也有報警、製作筆錄,我也有驗傷,目前交付裁定 ( 因為對方說無法當下就確定身體有無異樣 )

 

想請問責任歸屬應是誰要負較大比例、在等待裁定的過程中我應該採取什麼措施呢?(如慰問或準備任何證明)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8 17:53

Dear 小羅,

請問是否有車禍之現場事故圖,另,若您的機車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應係由保險公司與對方洽談理賠事宜。依經驗法則及交通相關條例之規定,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先行,但有時候事故圖會無法真實呈現,以致於影響肇事鑑定責任。您在此期間內要做的事是回到現場重新模擬一次,然後比對車禍現場事故圖是否有依當時情況真實呈現,如果沒有,要請警方重新製作一份。至於筆錄的部分,可以由律師陪同或請保險公司的人先與對方聯繫。如有需要,歡迎與我聯繫。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8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蒼羽 104-01-18 08:39

1/17日我的機車行經福建街時大概離福建街285巷有兩間至三間店的距離時速大於40左右不超過50,突然有一台摩托車從福建街285巷行駛出來,然後定在我們這一線道的路正中央大約3秒,然後逆向行駛,我煞車不及跟他發生擦撞擦撞後各自行駛後了一段距離(她約3間店面我約1間店面的距離),我馬上下車過去看他的狀況,她有在左小腿約腳踝以上10-15公分有一個巴掌大的圓形是瘀血加破皮的,我問她有沒有事她一直說沒關係如果是皮外傷就沒關係"可是怕傷到骨頭",我提議要帶她去骨科看看,她就說沒關係就自行騎車離開了,我的車有損傷但不嚴重,左手有也有挫傷,我那時候沒有想道要報警,事後大概1:30左右有去備案,但後來回來之後我朋友說警員寫的紀錄上沒有寫對方逆向,所以我在晚間7:00多又跑回去跟他們補充,請他們加寫上去。

P.S我的車是我媽的車,我有駕照是去年12月多考到的,對方是中年婦人。

我想請問

1如果她要告我或是要我賠償,我需要賠她嗎?

2請問這場擦撞責任所屬是?

3我後續需要做什麼樣的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4請問刑事6個月跟民事2年的那個法規會影響道我嗎?

5我需要在另外約她出來到警察局做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8 10: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2、倘若我方確實有肇事責任,則建議可以和解方式處理。

一、有備案的部分做得好,其實現場報案會更好。

二、你有受傷嗎?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對方六個月內可提告。比較怕對方說你肇事逃逸,還好你有下車查看而且有備案。時效二年,如果對方二年不行使可拒絕賠償

四、責任部分如有爭執進入訴訟鑑定結果為準。

五、如果我是你不會主動去和解

六、調解和解好,要拿實質利益。要寫刑事提告調解完記得提醒調解單位送法院核可。如果擔心對方搞鬼可請他寫個簡單告訴狀及撤回告訴狀,先幫他提告再幫他撤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蒼羽 104-01-18 12:0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調解和解差在哪裡?  調解和解完她還有辦法告我或是要求我賠償嗎?  我有是肌肉挫傷,不嚴重,冰敷完隔天就好多了。我要怎麼做才能停止後續她有可能告我之類的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8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Eason 104-01-17 18:55

我想問如果未成年機車

在閃臨停車鑽縫前進疑似擦撞到旁邊汽車保桿

(小腿有碰到,機車不知道有沒有

之後又有停一個紅燈,看它保桿有刮傷,但不知道是不是我造成的

他也沒攔我,綠燈後行駛一段距離右轉他直走)

圖示http://imgur.com/JjDvnDF

沒有人受傷事後直接走了算肇事逃逸

這樣會有甚麼刑責

刑責歸屬是機車所有人還是事發時的駕駛者

機車所有人要負甚麼刑責(不知道機車被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3:47

您好,所謂肇事逃逸,乃係以有致人死傷為前提。

汪哲論 (律師) 104-01-18 16:42
您好,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客觀上有人因交通事故發生死傷+主觀上行為人知悉有此事實,方能構成;依據您所述雙方均無體傷,故本件應無刑事責任
又本件依問提內容既無刑事責任,則當事人未成年,僅於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時,其法定代理人應與該未成年人連帶賠償
小輝仔 104-01-15 23:42

本人問題與YESBABYGO於101-03-21發表的問題類似,管委會柔性勸說違停住戶不理照停已影響本人車輛進出,甚至有可能發生擦撞,而違停住戶只說你撞到我車我就要告你,之後本人多次反應主管機關單位建管處,本以為可以得到好的結果,直至最近建管處承辦人員告知,因住戶後方提供出入之車道,在當初出竣工是以法定空地登記而不是一般車道,又因法定空地並沒有強制規定其實用類型,所以他們無法出面以主管機關權責予以糾舉,要我循司法解決,此訊息讓本人相當不服,如果任何事都循決解,那要你主管機關單位存在做什麼,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做什麼,在請能否請問謝律師,依您的專業能力,本案能否要求建管處強力執行糾舉?如否那我還能有何方法處理?每次開車出入都非得要提心吊膽,真的會把我逼瘋了,謝律師真的麻煩您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管處所言並非無理,若對方確實已造成出入之危害,則應由管委會出面來提出訴訟,以為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ex 104-01-15 11:11

日前我開車在直行左轉燈亮要左轉右側跑出一台要左轉機車,因發現煞車時已來不急,右前方與機車發生擦撞,對方倒地送醫,手臂骨折,導致近日無法上班,事故發生位置是在三線道最內側車道前方,且路口也有規畫兩段式待轉區,請問這種情形哪方的責任較大?如果對方要提刑事訴訟我方被判刑的機率大嗎?而這件事造成我近日很大的精神壓力,我是否也可以求精神賠償

你的案件警察有到場進行蒐證嗎? 警察蒐證後會提出交通事物初步分析研判表,判斷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如果可以證明對方係突然左轉,你因為沒有迴避可能性,應該就不必負刑事民事責任。但是,如果依照證據,你對於事件有一部分的過失責任,則建議與對方和解,以免為後續刑事民事訴訟程序及相關責任所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laifu 104-01-12 22:50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我上月初騎車途中旁邊有機車跟我並行最後卻被我排氣管擦撞到 結果倒了 但當下我不知道 後面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我肇事逃逸 是後有約對方出來談和解不分對方咬定我肇事逃逸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人頭戶有詐欺前科還判緩起訴兩年時間還過 檢方那裏也通知我要去做說明了 我該如何做

順便問一下之前被判緩刑的部分與這次這個會不會牽連 我曾有問過代書 她們說兩者不會牽連 能否給我詳細解答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75條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若您受超過六個月之有期徒刑,即有可能撤銷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1-12 23:10

我想請教一下因為我上月初騎車途中旁邊有機車跟我並行最後卻被我排氣管擦撞到 結果倒了 但當下我不知道 後面被警察通知去做筆錄說我肇事逃逸 是後有約對方出來談和解不分對方咬定我肇事逃逸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 大開口 礙於我曾被當人頭戶有詐欺前科還判緩起訴兩年時間還過 檢方那裏也通知我要去做說明了 我該如何做

順便問一下之前被判緩刑的部分與這次這個會不會牽連 我曾有問過代書 她們說兩者不會牽連 能否給我詳細解答呢!

不知道對方有無受傷,有受傷最好能和解,因為肇事逃逸縱為己方無過失亦可構成。

當然實務上實務上會看雙方碰撞位置等情來研判你是否知情,如果確實不知道有碰撞之情,

就主觀上就不會有肇事逃逸的故意。不過這個就要在檢察官前面接受很細的詰問,檢察官也會詢問在場的其他目擊證人以及查看碰撞情況,車損程度等等作為判斷,總之,就要真槍實彈的辯論,避免被凹或被突破。

若有疑問可賴ncc101ds聯繫,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十年檢察官資歷的邵勇維律師敬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2 23:42

對方若有受傷,該部分建議和解看看可否處理。

關於肇逃部分,若不知肇事時有致人死傷,可嘗試爭執看看。

旺旺 104-01-09 12:10

您好,急詢問,再警訊筆錄中對方所陳述的內容是認為與旁邊另一台車發生壓迫擦撞後又見我方變換車道於他前方所以導致失控,第一次車禍鑑定結果對方是主要肇事主因,我方為次因,另一台車無肇事責任,對方不服後,第二次車禍鑑定覆議結果,我方卻變為肇事主因,對方次因,另一台車一樣無肇事責任,現在對方對我方提出民事訴訟,正初步調解庭中,但因對方所提出金額過於龐大,我方雖有保險公司(賠償金額的額度也足夠)但若最後調解破裂進入訴訟,請問最後法官判決的金額是否仍由保險公司賠償,我方不需負擔?

以及,對於第二次車禍鑑定結果不服的話,是否能再上訴?如何上訴?而警訊的筆錄資料是否還能再調出來(以事隔快兩年)?謝謝

懇請解惑,萬分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鑑定是供法院參考,您可以針對鑑定內容提出質疑,以便向法院說明鑑定內容不可採,基本上法院會以肇事責任比例來判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09 15:04

您好,

車禍鑑定覆議申請以一次為限。

如您不服覆議鑑定意見,

可以向法院聲請另外委託設有行車事故鑑定相關單位之大專院校進行鑑定

但這部分鑑定費用不等且不便宜,且需由您先行支付。

警詢筆錄亦可具狀向法院聲請調閱

以上提供您參考。

104-01-09 09:24

律師您好:

前幾天騎車在板橋發生一場車禍,由於超左前方的機車超車不慎,以至於和機車有小擦撞(我的後照鏡不知道撞到他哪邊 應該也是後照鏡不然就是把手),由於後照鏡當下是被撞歪的,也沒聽到後方機車有摔倒的聲音,便繼續騎乘至下一個路口紅燈(與肇事地點大約距離200-300m),在當時有計程車司機告訴我我撞到人,對方摔車了,我便在旁邊停車準備打電話報案時剛好有員警經過,便告知員警自首我騎機車撞到人,並詢問過來的時候有看到對方的情形是如何,該員警說沒有但是要留下聯絡資料,後來又有兩個巡邏員警經過,該員警便詢問經過的那兩名員警問說剛剛有看到車禍嗎?那兩名員警也說沒看到,接著該員警抄完我的通訊及駕照上的資料後便跟我說:如果對方報案的話會通知我,那如果對方沒報案的話就算了。

隨即離去,因為趕時間,所以也沒有繞回去事發地點了解當時情況。直到當晚某分局的員警打電話過來說因為我有肇事,所以需要做一下筆錄,做完筆錄也打電話向對方詢問和解的事情,但對方目前卻不願意打算有和解這條路,也就是說要走法院這條路,因為承辦員警跟我說我可能有涉及"肇事逃逸罪",當下覺得不妙!
按照時間推算,我報案的時間應該是比對方來的早,再加上該員警也跟我說若有是會通知我,若沒事的話就算了,便叫我先行離開,於是我就傻傻地離開了沒回去,現在覺得欲哭無淚,想請問難道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23:3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有爭議,因為您雖然跟員警說明可能有車禍,但是您並沒有回到現場,致令車禍事故不明。 2、建議應該盡速找出之前留下您聯絡方式的員警,並以此證明並無肇事逃逸的故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0 07:09

您可以了解一下您是怎樣被查到肇事的,如果是因為您當初主動留資料的話,那應可認為是自首,惟無論是否,建議您儘快找到當初您留資料的那名員警,以資證明您並未逃逸,以上。

Elena 104-01-06 20:46

我妹於12/9車禍,有台機車應該是要過她的車,但沒過成功,結果在右後方擦撞到她,結果她摔出去,當場倒地不起,他後來在前方一百公尺有停下來打110,但他沒有等到警方和救護人員到現場就先行離開,所以仍肇事逃逸。妹妹這次因頭部先著地,所以除了有腦震盪外,還傷到第三對動眼神經,導致右眼皮上不去外,眼球也無法正常轉動了,然後眼球也外斜,問醫生多久會好,也沒有肯定的答案,我現在覺得比較疑惑的是,一般來說,不是都會先找我們私下和解嗎?他也沒有,我們有做過機車鑑識,但報告還沒出來,他是不是在想說,說不定鑑識比對有利於他,可能判定責任錯不在於他,抱有這心態,所以遲遲沒和我們提到賠償部份,我也擔心,如果鑑識出來真的對他有利,那我妹妹怎麼辦?她現在因為眼睛這樣,也沒辦法工作了,都只能待在家裡,如果求償部份,金額大概是多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在我方有受傷之前提下,只要對方有過失,不論我方是否有過失,均可於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且於本案中,對方有肇事逃逸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7 11:01

Dear Elena,

很抱歉這麼晚才回覆您!關於一般的車禍案件處理,在警方受理後會製作車禍現場事故圖,並要求兩造在該事故圖上簽名,並依據車禍現場事故圖送車禍鑑定委員會即車鑑定責任歸屬。至於金額的賠償部分,會視被害人年齡、專業以及所從事工作是否與受傷部分有高度關聯。例如被害人若從事設計師此種非常需要精密地看、繪圖及製作都須用到視力,則視力受損將直接影響其專業以及收入,又若被害人年齡輕且該傷害已屬不可逆之傷害者,則可依平均壽命計算。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北極熊 104-01-06 15:55

我跟對方發生機車擦撞,對方無照+未讓直行車,我只是因為對方突然對方車道左轉出現我前面 反應不急狀上 被灌上 未注意前方車況,私下談不合 才因此提告過失傷害 想連帶民事賠償

對方前天突然傳line訊息如下

(你好,我們的律師對我們的案情分析說,告與不告都1萬上下,如果你願意合解,那我就不告你了,請你想清楚,告下去你就有前科了。)

看完後 使我:擔心 害怕!! 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前科,加上我知道在外面找工作 很多知名企業都要求無前科

可是這場車禍我根本沒任何責任,是對方突然間左轉出現在我左前方 雙方距離又短 我也是反應不急才撞上去的,在說對方當下安全帽也因為掉落,所以臉部多處擦傷(疑是未依規定帶好安全帽),若是有帶好 輕微擦撞怎麼可能我沒掉 對方卻掉了

這樣對方算有恐嚇 威脅嗎?

修車需6萬 對方只願1萬,對方的錯 卻要我沒事自己吸收5萬的損失,若不接受 就要讓我會多一條前科來威脅 恐嚇我,若是真的她們提告成立了 那我未來要找工作也多少會因為這條有困難吧。

律師都知道未成年 與 成年人的差別就是,前者比較不易成立 後者比較容易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4-01-06 16:19

您好!

發生糾紛說要提告是合法行使訴訟權利,難以成立威脅、恐嚇
再者,您若自認無過失,就不會成立犯罪而有前科,又何需害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小堯 104-01-02 01:12

今天下午我去買東西,

而當時綠燈,而有小孩衝了出來,

且並未走斑馬線,而我因被汽車擋住死角,

煞車不及,撞上那小孩,

之後我因為害怕而肇事逃逸,

我之後要去警局備案說明嗎?

事後,我有回去車禍現場,並沒血跡之類的證據.只知道有擦撞到小孩子.

因為我從未騎車撞到人.因此我很害怕.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去報案說明的話,那我會負刑責嗎?還是我會有罰單?

沈恆 (沈律師) 104-01-02 09:52

您好!

如果有人受傷報警,您除了應負刑事肇事逃逸罪責可處1~7年有期徒刑外,還會有違規罰單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2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並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能涉有肇事逃逸之犯罪,您可至警局報案自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2 23:00

您好,建議您自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05 20:39

同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建議還是主動出面,肇逃部分要看對方有致傷,有致傷才有刑責。致傷而肇逃者,非告訴乃論,但若自首又無前科,或可爭取緩起訴,供參。

小堯 104-01-02 00:47

今天下午我去買東西,

而當時綠燈,而有小孩衝了出來,

且並未走斑馬線,而我因被汽車擋住死角,

煞車不及,撞上那小孩,

之後我因為害怕而肇事逃逸,

我之後要去警局備案說明嗎?

事後,我有回去車禍現場,並沒血跡之類的證據.只知道有擦撞到小孩子.

因為我從未騎車撞到人.因此我很害怕.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去報案說明的話,那我會負刑責嗎?還是我會有罰單?

一、車禍致人受傷肇事逃逸判得不輕,若證據夠的話可判六個月以上,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會考量有無前科累犯

二、有的人會藏起來,被抓到再處理。

三、自首減刑

四、這個網站並未限制警察不能來喔,以後問問題別那麼直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Iris 103-12-31 01:07

於12/1發生機車機車擦撞 雙方說詞不一,我認為它的位置在我左後方,當我發現雙方靠太近後就撞到了,然後她的後照鏡勾到我,他往前騎沒事,但是我控制不穩就摔倒了。他認為是我的車頭左方靠撞到他,他已經太靠近安全島躲不了,然後他有控制好沒倒,我自己倒了。

第一時間因為我沒辦法動,路人們把我抬到路邊,機車也移到路邊,所以警方沒辦法只能用路權判斷我們都是直行,所以責任都是50%。

我只有車禍當天送急診,3天後復診一次,其他都是自己買人工皮賀紗布包紮換藥,但是強制險沒理賠,所以我想請他出一半,機車部分因為我也是比較嚴重責任50%,所以我想說雙方修車的錢相減再讓他出一半,請問這樣合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09: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人傷或是財損,因為雙方過失均為50%,因此可請求之金額均必須減一半。

2、醫療費用部份,只要您能夠提出單據,且與該次車禍事故所受的傷所致,均可以向對方求償50%。

 

Iris 103-12-31 09: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是人傷或是財損,因為雙方過失均為50%, ... (恕刪)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今天早上我們見面談和解,我提出上述說法他不接受,也去警局調無監視器畫面,警察也提出與律師相同看法,並建議開調解為員會,而後他提出因為當天車禍導致工作遲到且無法全勤,我也有打工當家教,有一星期無法上班,還間接因此失去工作,想請問調解會是否要提出證明,及如何提出證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31 09:42

您好:

若有證據要提出,只要在調解時當場提出即可,但因為調解本質就是雙方在談條件,如果價碼均可接受就OK了,通常不會按實際損失賠償;如要按實賠償,就必須要尋訴訟途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31 21:12

您好,既然您有受傷,對方一有百分之五十的過失,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藉以使對方感受壓力,爭取更高之賠償

 您好:

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應該無所謂之責任比例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蜥蜴 103-12-29 17:41

今天在上學的途中(騎機車)在準備停紅燈的時候我的後照鏡與一台汽車後照鏡稍微擦撞

當下對方有按了我喇叭

我也有轉頭示意表達道歉的意思

之後我透著他汽車的玻璃看到他有揮手示意

我當下是判斷說他可能是表達OK的意思

然後擦撞真的就小小擦一下,連後照鏡都沒歪掉

所以我趕時間就先騎走了

 

事後在學校回想到這件事情突然開始有點擔心

如果車主事後報警我是否會構成肇事逃逸阿...

一、車主事後報警的話,頂多只有行政上肇事逃逸的處罰,因為依你說的情況不太可能對方有受傷。

二、只要對方確定沒受傷,就不會有刑事責任

三、所以不用太擔心。

四、如果對方有受傷,就算是小小的傷也要報警。

五、以後車禍宜留在現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rachelle lee 103-12-29 16:50

您好,我的問題是
在本月我與同學與一台貨車發生了擦撞事故。
我是駕駛人,我同學是乘客。
對方司機及貨車無任何損失
我與同學的部分則是擦傷及我同學縫了一針,且機車稍微受損,對方的保險公司也在這幾天聯繫了我們。
就目前狀態,我們都想要和解
然而我們兩人並不是本國人士,且同學尚未成年,但我們均不希望此事驚動自己的家人,因此想請問在和解的時候倘若沒有父母的證件該怎麼辦?有其他方法可以代替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2-29 16:59

您好

原則上未成年人如果要與他人簽和解書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當然如果你同學已經快要成年了

還是可以先簽和解

法律上這份和解書的效力是未定(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待你同學成年後如有承認其所訂立之契約

則其承認與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有同一效力

不過這要看對方願不願意等

且如果你朋友還有一兩年以上才會成年

這恐怕還是需要父母出面承認才能生法律上之效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9 17: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則所簽立的契約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會生效。

rachelle lee 103-12-29 19:58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原則上未成年人如果要與他人簽和解書是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我同學目前只差6個月就滿20歲。
那麼再請問和解書延遲生效的部分會影響我們申請保險的部分嗎?
 同時我們在與對方保險公司談論時,是要直接表明我們的狀況,詢問對方是否願意等待嗎?

yiting 103-12-28 12:04

車禍發生在:103.06.20
我方二十二歲大學生,對方三十多歲。
我方當天騎乘機車,對方騎乘機車載兩個小孩,對方在我方右側,速度不快,所以我從他左側超車右轉進入巷子,因此對方擦撞到我機車車尾,對方連同機車跌倒,無法站起來,當下我立即下車關心狀況,因為對方希望不要叫救護車也先不要報警,所以我們搭計程車前往醫院,醫生當下檢查對方與他的兩個小孩有擦傷,也都有照X光檢查沒有骨折,我方也幫他負擔醫藥費,後來他認為應該請警察來做筆錄,對彼此都好,所以我們事後報案,與警察到車禍發生地說明情況,警察認為我方的責任比較大,因此有建議我方要在事後登門拜訪與關心,並找時間和解,對方也同意,但對方說他的駕照遺失,所以須等駕照重辦,傷勢較好後再去和解,警察處理完後,我方馬上替他找機車店修好車子損壞部分,就各自回家。事發隔天,我方也有前往對方住所拜訪關心。
之後幾天,也都用手機與對方連繫,關心對方狀況,並討論和解時間,對方也都用駕照遺失為由,說會再聯絡我。
對方在這段期間都有前往中醫推拿、敷藥,也有到醫院檢查,我方也都有關心狀況。
在103.07.14對方說膝蓋異常疼痛,所以醫生建議要安排核磁共振,檢查出來是十字韌帶斷裂,但醫生建議再觀察,還不建議開刀,因此對方之後都到醫院做復健、到中醫推拿與敷藥,在這期間我方也都有關心其狀況。一直到103.10對方說吃保健食品說有改善膝蓋狀況。
103.12.26對方邀我方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方說在這期間他無法替家裡工作,所以家裡需額外請人代替職務,說明以後還是會開刀,現在也在吃保健食品,對方說醫生診斷證明說復健要1年半到2年(但我沒看清楚),因此開出50萬的和解金,對方主要是要當作額外請人的工錢,他也說明他之後會向我方強制責任險申請理賠
我方知道我方有錯在先,也很有誠意的想要賠償,但我方只是學生,只有兼職打工,所以薪水不高,對於50萬的和解金實在負擔不起,因此調解沒有成功。事後有去法律諮詢,律師也說對方的要求太不合理。

對方雖然在這幾個月的過程中都沒有為難我方,態度也很客氣,但想請問這樣的金額是合理的嗎?

當天因為沒有調解成功,所以有約下次調解時間,但當天並未事前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而且申請後要等十四天才能拿到,所以是否該等研判表出來後,再去調解比較適當呢?

yiting 103-12-28 12:16

另外還想問,雖然已經過了半年,但如果對方先前有提告,我方會知情嗎?

壹、對方可能可以請求的項目

一、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二、看護費用,包括屬親間看護,需要醫生證明需看護看護期間。

三、其他增加生活需要,例如拐杖等。

四、精神上損害賠償,這個浮動性很高,可搜集相關判決,看他的傷勢一般給多少精神上賠償

五、車損

六、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損失:需醫生證明無法工作,若有爭執,進入訴訟後通常需鑑定

貳,常見答辯:

一、主張我方無過失

二、項目答辯:例如主張對方未減損勞動能力;其傷勢不需看護車損零件部分主張折舊;精神上損害賠償過高。

三、答辯對方與有過失

四、抵銷。

五、強制險給付部分扣除。

六、我方已給付款項之扣除。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沈恆 (沈律師) 103-12-28 12:31

您好!

實際賠償金額包括是否需要保健食品及復健休養時間長短,都要有醫師診斷為依據,若金額無法談妥,則可交給民事法院裁判;另如果對方有於6 個月告訴期間提刑事告訴,幾週內就會通知開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ndy 103-12-26 10:51
想請問如果與人發生小擦撞,當下以為是撞到坑洞,所以沒有下車查看,對方也沒下車,應該是無人員受傷,如果事後他去舉發我因事故受傷怎麼辦?我要多久的時間才可以確保我是真的沒事?六個月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2-26 11:53

您好!

刑法肇事逃逸告訴乃論,如果確有犯罪,追訴期20年過後才確定沒事。

但若無證據可證明肇事逃逸的事實則不會成立,且時間拖越久可信度越低,無需自尋煩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樓上律師說得好。

二、如果是汽車間小擦撞問題會小些。

三、若無人受傷,離去現場還是會有行政上的處罰。

四、不需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andy 103-12-26 10:14
想請問如果跟人家發生小擦撞當下以為是撞到坑洞就沒下車查看對方也沒下車,應該是無人受傷,可是如果事後他想舉發我有因事故受傷怎麼辦?我要多久時間才能確保真的沒事?他有多長的時間可做這個動作?六個月嗎?
Lilliane 103-12-24 22:42

日前和鄰居地下室車道發生了擦撞
我是由大樓的地下室機車上去,對方是開車由外開往地下室
車道是自地下室往外,由雙車道逐漸縮為一車道,我先開車道門且確認沒車時往上騎
騎到轉彎處,突然出現一輛轎車,我閃避不及撞上且摔到,雖無大礙,但機車有被撞傷裂開。
對方則是車門撞痕明顯,一直說他下來時,他的車道顯示綠燈,他自己的行車紀錄為證,要求我賠償對方叫警察來,因是私人土地,警方就拍照備案~~
對方又一直來索賠,並揚言法庭見!。(不過,卻始終沒給我看過他車上行車紀錄拍到了什麼,叫他拿出來則顧左右而言他)
我現有證據有:
1.已翻拍管委會的錄影顯示:對方在還沒進入車道前,警示燈就已亮起(約有2秒的時間),代表我正從下方騎上來,對方仍無視警示燈並急速闖入
2.警方拍照顯示:對方明顯靠左,而我則是靠右
3.住戶提供行車紀錄器顯示:我是在我這側的門完全開啟,下來車道的門是關閉且對向無車的情況下開始往上騎,管委會在我這方的車道燈也是綠燈,騎至轉彎處突然出現一輛車,我我閃避不及撞上且摔到

請問我這樣的情況下,告他並要求車子損毀及精神賠償贏面如何?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應有未注意之過失情況

您應向其主張損害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2-24 15:39

各位好,小弟有一件事請問,日前我跟人發生擦撞,我加油出來橫切要走對向車道,切出車道時,左邊有一台直行車撞上我屁股後跌倒受傷,當下也報警處理了,隨後去醫院我也幫對方附上急診費用也馬上付錢幫對方車修好,當隔天要簽和解書時對方說肩膀骨頭也裂開需要一個禮拜回診之後才知道狀況,我也幫對方申請了強制理賠,現在對方要求工作請假的薪水賠償,請問我該怎麼應對,如果對方說要休息1.2個月要我賠償這時間的薪水這樣是合理的嗎?我該如何合理的賠償對方又不傷和氣與自身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12-24 18:40

您好!

不能工作的損失只有必要的休息期間可以請求,休息期間長短可要求對方提出醫師證明,能證明的部分才有必要給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12-27 11:2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那請問如果他只提供醫生建議修養天數證明,假如是一個月的話我就得賠他一個月薪水損失嗎?假如這一個月之內他還是有陸續在上班我還是得賠嗎?還是他也必須提供公司請假天數證明,他請幾天我才需要賠幾天???????謝謝

Hsin 103-12-23 20:52

我是大貨車司機,在原公司於8月中倒車擦撞後方停車的車子引擎蓋~有報警處理~發生後即時回報公司也繳交事故三連單~9月初公司說要更換手機號碼~於10月中跟公司請辭,公司也隨找到替換人手~~~~
於10/23.24時接到電話~是8月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對方打來~說公司未處理交通事故所有事項~(對方找到我所在公司詢問內勤人員,說我已不在公司上班請自行找我),我明明還在,為何說不在???

重點是,對方只要求公司補辨出險即可,我回報公司說明:對方需求,公司回應請自行付責,不然請對方自行申請出險
問題1:8月我還在原公司上班,理因公司不就該有這責任報出險嗎?而且這雖說不是第一次每次都會扣員工3000元出險費呀!
問題2:公司未報出險也沒通知我
離職當晚~老板說了一句話:事故問題自行處理,公司就發薪給你,如不處理薪資不會發放
我於11月11號有向勞工局申訴~於12月9號開協調
調解員:也訴說雇主不可以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保險公司於交通事故三個月內都會辨理理賠事項
後來調解不成原因是:雇主願意支出薪資,但事故理賠費用由勞方(我)付責~~雇主堅持不辦出險,理賠金原老板說是5萬多元

我這裡根本沒有事故資料也找不到事故對方~無法得知原公司是如何處理事故事件

原公司老板還到處說我欠他錢~是公司沒發放薪資怎又變成我欠他錢

我想問~我該怎麼做~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4 14: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勞資爭議的部分,公司依法必須給付,且不得預扣,倘若公司仍拒絕,可以核發支付命令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2、有關於車禍事故賠償的部分,依法您跟公司都必須負責,倘若公司先賠償,倘若您是有肇事責任的,公司仍然可以向您求償

兩相權衡後是否仍有起訴之必要,您可自行斟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16 20:49

請教各位律師大哥大姊

 

特別補償基金 

 今年頭遇到自摔,我好心去幫忙他,後認為我是造肇者,因2車無擦撞,我是後方來車,

 最近接到特別補償基金專員打來,說要寄文書給我,先電告知,

之前車禍後,我們有簽和解書,自己寫的,

和解條件,無倫如何情形甲乙方不得再向對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又剛好車禍發生當時強制險已過期,這樣我還要被特別補償基金代求賠償金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6 2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代位求償的部分,倘若您在車禍事故中有過失保險公司理賠之後,就可以向您求償,反之則否。

世傑 103-12-16 01:29

因去年有一個跟別人的車相擦撞但後來他有到調解委員會好像也是簡易法庭

調解我跟對方賠償問題~有跟對方說賠他2萬分四個月還~但後來因一些問題只有還三千~還欠一萬七~但現在法院寄來好像是強制執行扣款薪資.工作獎金....等等~那我想請問如果我現在要是直接匯給對方還對方一萬七賠償或者一兩個星期內直接匯給對方還對方一萬七賠償還需通知法院我已處理好完全賠給對方ㄌ~還是不用通知法院~因我現在有個還不錯的工作有加勞健保薪資也是用匯款的~我怕到他們會查到而通知我現在的工作的公司~因不想因這樣而失去這不錯的工作機會~請問要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12-16 07:13

您好!

如果您已經收到法院的執行扣款通知,公司應該也已收到,就從薪資逐月扣滿17000元就執行終結了;或者您也可以提出現金給法院,就不用再扣薪了。

另外,如果因為這個原因丟掉工作,那是非法解雇,可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igs 103-12-1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事故原由:12/2清晨00:23(警察筆錄上寫的) 我騎機車回家,從巷子右轉出來,因當時下雨,剛好腳踏車停的地方較昏暗.發現前方有東西時已經差不多在前方.緊急左切.機車右側還是擦撞上後掛的拖板車.就這樣不小心撞到腳踏車(腳踏車(一般淑女車)後面有掛一台拖板車.因對方是做資源回收,所以拖板車上跌了一堆回收的東西與箱子.聽對方說她有開警事燈(我沒看見)).當時才從巷子出來所以時速很慢(不超過30).腳踏車是停在外側車道水溝蓋位置.

後續就是救護車跟警察都有來了,也有做筆錄.

對方住院2天觀察有無腦震盪(因年紀大預防危險).上嘴唇有縫幾針.小腿有不到3公分撕裂傷.

我也受傷.

對方住院2天我都有去探望關心.該給的紅包(壓壓驚)也有.水果.雞精.都有送

對方出院時確定無腦震盪.沒骨折. 12/4 都有打電話不過不通(有傳簡訊過去)

12/5打電話過去終於通了.對方的女兒接的我就詢問可不可以去探望復原狀況.對方都拒絕.說不方便.等她比較好沒問題再來談談後續(聽得出來是和解),之後對方說平常日早上10-11點可以打.其他時間不方便

12/8 早上10點多打過去對方的老公接的.跟我說不用一直打電話過來.有說會拿醫療收據要我去請款(有強制理賠)

我知道不方便一直打擾他們.所以之後就沒打了.到今天12/15

因為我知道後面追撞腳踏車是我錯再先.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我也有意願合解賠償

只是很怕到時候來個獅子大開口5萬10萬的(本身沒那麼多錢)

想問說 合解是不是由我提出

如果對方一直拖時間到月底都沒連絡我.我該怎麼處理

還有如果連絡我之後是要我請醫療費.我是不是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我沒提合解幫對方理賠醫療費用後.該不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對方都沒來說合解之事 多久對方無法告我刑事民事

不想因為這事留下 傷害前科 (如果被提告是不是永久有前科)

希望律師們浪費一點時間可以幫我回答我的疑問.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16 00:06

您好:

1.建議您可先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並且表示可以負擔的和解金額能力範圍為何。

2.若無法達成和解,待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倘未被宣告緩刑,則將有前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Jim 103-12-15 21:10

您好,近日家人與人發生一起機車擦撞車禍

導致家人過世,對方為未成年無照駕駛

現場有紅燈照相拍到,

家人紅燈超速

那我想詢問的是,

如果是以這樣的情形,

肇事責任歸屬會如何?大概怎麼判定

以及我方有何名義提出告訴?

以及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分別提起刑事民事告訴,但對方是否有過失,最終仍需送請車鑑會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6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及鑑定分析為您家人全責,則似尚難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除非對方亦負有一定比例之過失,您方也機會請求對方依比例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有關您所提及車禍過失致人於死及理賠民事件,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虎 103-12-09 18:58
你們好 (當時發生車禍時未滿20歲) 早上騎車去打工路上 看到前面紅燈了 我準備向右靠停紅綠燈 而對方駕駛(摩托車) 往我行車路線靠過來 而我為了閃避擦撞到旁邊的施工圍籬 然而撞到他的後照鏡。 他是騎豪邁125 我是騎擋車 T1 而我的車是完全不能騎(修理2500) 他的卻還可以「騎回去」(修理6100) 6100都可以買一台二手豪邁了。 當下他還可以爬起來走路 而我跟我學長(雙載) 卻滿身血。 我第一時間爬起來關心對方駕駛。 救護車來時 我們雙方並沒上車 因為我趕著去上班 在公司搽藥 而對方卻可以走路去開他家人開來的車回家 開車萊的那個還可以把它的摩托車騎回去 而我那檯是完全不能騎, 警察做完量現場後 各自回家 沒想到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時 到調解現場對方開25萬元的天價叫我這個還在讀書得學生賠 我當下並沒要求任何賠償。 25萬元(三個月的薪水12萬,10萬元得精神賠償,七千元醫藥費,六千元修車費) 等等得?? 對方自己去醫院診斷是:右腳小拇指閉鎖性骨折。 然後調解失敗 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我反告他過失傷害 當下檢察官前對方說我們並沒誠意要賠償 (但是我們車禍發生後有意願要去找對方商量 以及送些水果給對方 對方拒之門外) 檢察官判決 叫我們在調解一次 結果也失敗 對方要求金額一樣 然後車禍委員會 講解車禍發生過程後?? 最近判決單出來了 刑事上 法官判 在調解一次 他說我從後面擦撞道對方雖然有錯 但對方阻擋到我行車路線 也有錯 判回重新調解 但又來一張 刑事附送民事訴訟單 金額要求賠償25萬 這該怎麼辦? 我們肯賠 但金額太高 跟對方說了 他們依舊要25萬 (我當時未滿20,還是學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鑑定結果,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損害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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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3-12-07 19:04

""請問之前因未注意交通號誌而在T字路口紅燈,與一名待轉的無照機車騎士擦撞,之後因雙方都無嚴重傷勢因而在警局以現金當下和解過失傷害車損部分則交由保險公司全負責,因此也沒在去多加理會,但事隔一個多月後對方打來說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辦?  假如對方要提告可以告那方面的告訴?""

請問如果刑事部分沒事! 那民事方面對方還可以再提告嗎? 對方還可以提出哪方面的告訴或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過失傷害的部分,仍需先釐清當初和解有無聲明放棄刑事告訴,若無,則對方仍可以再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已與對方和解,即使對方再提出告訴,您亦可提出和解書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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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3-12-07 13:18

請問之前因未注意交通號誌而在T字路口紅燈,與一名待轉的無照機車騎士擦撞,之後因雙方都無嚴重傷勢因而在警局以現金當下和解過失傷害車損部分則交由保險公司全負責,因此也沒在去多加理會,但事隔一個多月後對方打來說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辦?  假如對方要提告可以告那方面的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4: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針對刑事部分雙方已和解,對方即不能對您提告,即使提告,亦可提出雙方之和解書加以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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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3-12-07 15:02

所以過失傷害的部分對方就已經無法提告囉?  那其他像車損之類的部分或其他還有可能可以對我(肇事者)提出其它告訴嗎?  p.s.車損當初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所以並不了解?  

JOHN 103-12-07 15:0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針對刑事部分雙方已和解,對方即不能對您提告,即使提告,亦可提出雙方之和解,對方即不能對您提告,即使提告,亦可提出雙方之和解書加以抗辯之。

所以過失傷害的部分對方就已經無法提告囉?  那其他像車損之類的部分或其他還有可能可以對我(肇事者)提出其它告訴嗎?  p.s.車損當初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所以並不了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過失傷害的部分,仍需先釐清當初和解有無聲明放棄刑事告訴,若無,則對方仍可以再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ANATA 103-12-07 01:09

我(機車)與一台汽車於無號誌燈的十字路口擦撞,雙方均無受傷,只有車體刮傷,當下未報警,因為對方有急事先離開, 但事後我與對方有有回事故現場  ,才有報警。

隔天我就請保險人員與對方交涉,我的保險公司已經要處理車子刮傷賠償的部分,可是對方是非法營業計程車司機 ,故無法提出工作證明,便於私下一直傳訊息請我與他私下談無法工作賠償一事,並且說我不理會他他就會告我,也說我不能光靠保險與他談賠償,他這樣一直困擾我我能有方法應對他嗎?還有想請問我請我的保險員直接交涉這部分有任何問題嗎?因為對方一直要求我要與他私下談,而我有需要再賠償工作損失這部分嗎?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車禍擦撞,在處理上比較不懂,能否有人能幫助我?

 

KANATA小姐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無須過度擔心,即使對方提告,亦不一定代表您會敗訴,您可爭執雙方之過失比例,進行鑑定,若您無過失即無須賠償,或您過失比例低,亦可減輕賠償數額,同時您亦可請求對方對您之損害為相關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r.A 103-12-06 00:38

1、兩個月前和一名女騎士發生擦撞,對方本來在我右後方行駛(都在慢車道),後來超速右方超車將我勾倒在地,因為他車後座有加載一個送貨的塑膠籃,我是否有要自行負擔賠償的問題?

2、後來全部醫藥費、病假薪資車損總共兩萬初頭,和對方調解後決定以八千元調解成立,然而對方逾期未付款,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方不聞不問甚至惡言相向,是否可以撤銷此次調解,改以民事過失傷害求償

剛剛查了一下,似乎連強制執行都要繳交一千多的費用,感覺我這樣被撞倒,醫藥費沒得拿、請假薪資沒人賠、連車也修不好,還要為了讓對方付款先出錢出力,是不是一剛開始告她會比較好?對方甚至質疑我的動機心態,每次看到身上的傷痕,都覺得心力交瘁...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29

您好:

1.因本件您已成立調解,通常在調解時上會約定放棄後續之民刑事權利,所以對方未依約給付,

   就轉變成債務不履行,僅能聲請強制執行而已。

2.在此也呼籲網友們,諸如此類案件還是要先諮詢律師後再決定是否調解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Mr.A 103-12-06 01:38

所以我沒辦法撤銷此次調解嗎?

聲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條件為何,我又該如何處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47

1.原則上難以撤銷調解,除非您有確切證據你有受詐欺脅迫之情形。

2.以調解書正本向對方住所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要知道對方的財產狀況,則向國稅局查詢。

Mr.A 103-12-06 01:54

依照強制聲請的規定,我還得繳納一千元來換取賠償嗎?賠償金額為八千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8

您好,調解既已成立,要再去撤銷幾乎不太可能,建議直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成立調解,即無法再為提告,您可請求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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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 103-12-04 01:07

諮詢家的律師們好:

我因日前開公司公務車車禍因未注意而離開(後發現有折回, 對方只是擦撞輕傷)而被警察控訴肇逃, 公司聲稱公務車所投保之保險公司告知, 因我被控肇逃, 故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及車體險部份均不予理賠而不理會, 要我自己處理, 事後我自行與保險公司連絡, 保險公司才告訴我強制險, 及第三人責任險均有理賠, 後在保險公司的協助下已與對方已達成和解, 保險公司亦願意就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進行理賠, 肇逃部份地檢署檢察官亦因和解緩起訴處份

請問被判緩起訴後的現在

1.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是否會被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

2.而車體險是否仍然無法申請理賠

3.公司若不願配合讓保險公司出險理賠(不願在理賠文件上蓋章),在法律上有無問題?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保險公司會行使代位求償權,至於公司不願意協助出險,尚無法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indlotus 103-12-03 22:08

昨天在交叉路口我騎機車與一輛休旅車擦撞
機車壞掉之餘,我的手與腰也都有擦傷挫傷
而他則是車頭板金凹。
請警察到現場有幫我叫救護車到醫院治療並開診斷證明
接著回派出所做筆錄,他跟警察說他因為緊急煞車被"安全帶"銼傷。

目前對方直接請他的保險業務跟我談賠償,我的機車估價後修理費大概1萬3,
業務透露他的車修理費也差不多。
同時提出我們雙方都有責任,要我應該也要賠償
還說休旅車主他也有去診所開診斷證明(安全帶銼傷)
言語中表達了如果我去告過失傷害的話他也可以告,
倒不如我們要各賠一半此類的意思。
感覺很無言
請益各位法律先進  如果之後賠償喬不攏 我告過失傷害,他也用被安全帶銼傷告我的情況下
可能會有什麼情況呢? 勝訴的機會大嗎? 或是連我自己也會被告成功?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2:17

 您好,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19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建議您可向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真的無法達成和解刑事部分須於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民事部分則於兩年內起訴之。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joycelin 103-12-03 13:59

租車地點:基隆

租車公司:全球汽機車租車公司

事發地點:10/2 1930 九份

在10/2 約中午時租了兩台115機車,當時檢查了機車無大礙,些許生鏽,車行也說都有保養,有不少人騎過都OK,也簽了本票,騎了一整天, 大約

在1930時發生事故,機車底盤脫落,龍頭翹起,車子起火花,當時路段無凹洞,且無擦撞,有在瑞芳交通隊留下筆錄,前三天經理有跟我們洽談和解之事,對方保險公司旺旺永聯也有像我們聯絡,其中保險公司提到,對方車行

還想擅自刻製我們的印章,私自幫我們處理,但到後來保險公司也沒出險,車行也未和我們聯絡,但已過一個月,他們都不太想處理和和解,假如要提告,程序應如何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票據的部分,倘若未取回,可以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對方拒絕,則可以提告命其返還。

2、倘若該車禍事故有人員傷亡,則可以開立診斷證明書,報警提告,將來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白 103-12-03 00:30
我與友人騎乘機車沿復興北路北往南行駛,經過復興北路與長春路路口時,一名行人突然紅燈,我與友人隨即煞車,但還是與友人發生擦撞。當下有作報警處理, 請問行人有肇事責任嗎?我可以向紅燈行人求償我與友人的車損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2-03 00:55
您好!
如果能證明行人過失且有因果關係,行人還是應負責,最好能找出監視錄影記錄當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1-30 14:17

律師您好:星期五下午我們在自家門口倒車出來,結果一輛機車與我們發生擦撞,當下有馬上報警,現在對方受傷,需要開刀,他的家人要我們負擔所以的費用+看護費,不然就要告我們……

對方一直說全部是我們的錯,他們自己都沒錯……

在當下,對方有看到我們要出來,機車加速要從我們後面過去…

請問,我們現在只能聽他們的,還是還有其他的方法呢??

之後可跟警方拿初步分析表,會有針對肇事雙方責任歸屬的初步判斷,如果進入訴訟會再做鑑定,進一步判斷肇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視雙方肇事責任比例,決定損害賠償金額,惟若您亦具有肇事責任,似有過失傷害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ian 103-11-26 00:24

騎乘機車負載我同學,行駛於一般線道,因為左側有廟會進行,我為了閃避行人而偏右駕駛,跟左後方的休旅車側邊擦撞,我機車滑行約十公尺倒下,休旅車往前行駛百公尺後停於路側。我跟我同學四之多處擦挫傷機車也有損壞,對方未受傷但車側有刮傷。之後對方有說彼此都有責任,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也說會請保險公司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分析研判表是寫我 行駛至交叉路口時,因左偏駕駛(閃避行人)未注意左後方來車肇事,對方則是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請問我這樣還有跟他保險公司談賠償的空間嗎? 他本人如果沒申請分析研判表,保險公司能夠自己申請到嗎?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讓我有最好的賠償? 如果我以刑事過失責任告對方,成立的比例高嗎?

另外請問如果再付費申請行車事故鑑定,與分析研判表結果不同的機率大嗎?

memory 103-11-25 09:53

前陣子路邊停車吃小吃,停在小吃店正門口,路邊沒有畫紅黃線,就在我吃飽即將要離開時,在我車子旁邊發生了兩輛機車擦撞的事故

主要原因是甲方沒在看路在看路邊的不知道什麼東西,當她轉過頭來後發現來不及就撞到乙方(我跟乙方皆有看到她在看旁邊),撞擊點在接近路中間,也不確定雙方有沒有跨越雙黃線,乙方機車車殼有破損,我的車子是靜止在路邊然後沒有被兩台機車碰到,乙方(擦傷)及乙方後面載的人有受傷(腳扭傷),甲方當下是說沒事,而甲方撞擊後馬上就把車子牽開,導致事發現場被破壞

甲方不覺得是她騎車沒看前面的問題,而因為撞擊點在我的車左後方,甲方就說是因為我車子停太出來,害乙方要閃避我的車子騎太出去才會撞到她,乙方事發當時也說是甲方騎車沒注意前方,有請警察到現場勘驗,事故圖上寫我路邊停車,車停離路邊30公分,警察當下沒給我三聯單,他說他把我列為關係人,昨天收到甲方提出的調解委員會通知。

想請問各位這個狀況我需要有什麼責任歸屬或是肇事責任嗎?

有一定需要參加調解委員會嗎?

如果到時候說我有責任,那那些在路邊放東西的店家是否也是有相關責任呢?

參不參加調解委員會是否會影響到我自身的權利?

可否請保險代理參加?

謝謝

小小 103-11-24 22:12

律師你好:

我女兒滿18歲10/10在小巷和一台要右轉轎車擦撞

如果現在要談和解!我女兒未滿20需要監護人在場嗎?

監護人是他父親,但他都不予理會,也不肯寫委託

請問我是他母親有權力一同處理這事情嗎?

 您好:

女兒所簽之和解書應有監護權人同意才能生效

如母親無監護權,並不能同意使女兒之和解契約生效

故建議可先將協議達成共識之和解內容提供予監護人知悉後

再促請其到場簽名為宜

如其仍不願意為女兒行使權利,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以資解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沈恆 (沈律師) 103-11-24 23:27
您好!
未成年人所簽的和解契約,要經過法定代理人承認才會生效,且法定代理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而父母都是法定代理人,母親可代理先簽和解契約,若父親不理會,父親應負責的部分就讓他自己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小 103-11-24 21:51

律師你好:

我女兒滿18歲在10/10和一台轎車發生擦撞

請問要和解時,需要監護人再場嗎?

監護人是父親,但他不予理會,也不寫委託書,

請問我是小孩的母親,可以陪同小孩一起處理嗎?

hank 103-11-24 15:52

請教律師!先前與一位小朋友發生擦撞,我方已經向對方提起民事告訴,法院也下了判決l對方必須賠付我三萬餘元!而我需賠付對方1000多元.,判決書上有註明相互抵銷,提起上訴也被高院駁回,可是對方又對我提起刑事民事告訴!請問這樣法院還會再判ㄧ次民事賠償嗎?另外鑑定出來我方車輛並未有肇事因素!是對方紅燈全責這樣檢查官還會起訴我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24 19:35
您好!
1.    如果民事判決已經確定,對方再重新提告,法院會直接駁回。
2.    鑑定結果只能供參考,法官既然判您賠1,000元,就表示認為您有過失。因此,檢察官若認為您有過失,還是可能會起訴。但若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就只能不起訴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