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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26 18:54

因對方一年多的騷擾,甚至入侵帳號的嫌疑,我去查了他的帳號並取得對方騷擾他人的證據,沒多久她也把帳號拿了回去,並於事發後的一個月發信給我,要我不得再入侵她的帳號

之後,過了5個多月,因為我先前將她騷擾他人的證劇公開在網路上,她向對我提告妨害電腦使用及妨礙名譽,請問告訴乃論的告訴期6個月到底應該怎麼起算?

另外,我指控她騷擾也算????妨礙名譽嗎?

如果我現在想聲請禁制令會不會太晚?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49

 你沒有把你跟對方的關係(夫妻?朋友?)為何事起爭執寫明,很難回答

102-07-28 15:2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沒有把你跟對方的關係(夫妻?朋友?)為何事起爭執寫明,很難回答

對方是我前男友的前女友,因不滿復合不成,而執意是我介入他們的感情,她先前騷擾的記錄其對象也是我前男友以前的女友和老公。

102-07-28 15:30
回覆 麗 的發言內容: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另外,她根本不可能知道我的信箱,因為那個信箱是某個社群網站專用,從未用在其他用途 ,我也沒有告訴過別人。

而先前我的帳號就被入侵過,並用對方的帳號以及盜用我前男友的帳號公開發言辱罵,指責我是第三者,但是她辯稱不是她所為並且已抓到該名駭客,可是卻在事後用同樣的帳號繼續在網路攻擊我。

102-07-26 14:24

鄰居將車橫停在紅線區,本人前往告知該區域屬紅線不能停車,這時鄰居從該車下來,本人即用非常客氣口吻(不好意思,請問這裡可以停車嗎?)詢問,鄰居隨即用氣急敗壞口吻回答(你不爽是不是,有種就去告我),本人當下感受心裡受創,遭受言語恐嚇;對方違規在先,獲得儘是如此挑釁.不屑之回答,隨即驅前跟原告告知,本區段紅線係貴社區要求設繪,依規定就是不能停車,否則將會肇致該路段公眾人車安全,為何你?完全無視法規存在,我行我素,此時雙方可能都在氣頭上各持己見,無法接受對方意見;此時另一住戶亦加入你一句我一句質問我管太多,故意找麻煩,(請問一下,對方人員我並不熟識,為何要無事自找麻煩呢), 我只不過是看見有人違規停車,仗義告知,申張正義的行為舉止而已.

爭執中,鄰居不斷以言語挑釁說停車關你什麼事,有種你就打我阿…(挑釁不下數十次),我告知不可能動手打你,當時對方一竿人等亦口帶威脅挑釁態度一併對我做言語攻擊.

鄰居當日晚間即赴派出所控告我對他恐嚇,隔日警局隨即將我傳詢並製作筆錄,據警方表示,他控告我於雙方言語爭執時有提到說:見到他一次就要打他一次.還有罵X他媽...等等.(我當時有請問警方對方有無錄音.影證據,警方答覆說提告人說並無錄音.影,但當時違規停車之駕駛願當證人),當時發生爭執時,對方共計四人,本人僅一人,對方四人均惡言對我相向.大聲咆嘯,並無顯出其生命財產受到威脅之虞..

註:事後我有朋友探聽得知..他說當時對方車上行車記錄器有錄到當時雙方吵架的聲音,

一.請問這樣控告我恐嚇罪會成立嗎?雙方僅有言語衝突,並未發生肢體衝突..(本案件起因係為對方違規停車違法在先, 我係以維護公眾利益,重視社區人車安全為出發點,本伸張正義精神,對於違規事實予以糾正勸告,此舉對我本身並無任何好處,且處理不當恐遭致自身危害,何來原告所述恐嚇之嫌)

二.鄰居所提列證人係屬本次糾紛始做蛹者(違規停車者),若無違規停車在先,後續雙方爭執將不會發生,其可當本案證人嗎?其證言可信度於法院法官是否會採信?

三.對方所控訴:我於爭執時有提到說:見到他一次就要打他一次.還有罵   "X他媽"...等等..我並未指名道姓且未用手指著他講這些話..而且罵   "X他媽"  係第三人稱,這樣對方控訴我會成立嗎?

拉哩拉渣說了這麼多..實再是自己覺得非常冤枉, 本案件起因係為對方違規停車違法在先, 我係以維護公眾利益,重視社區人車安全為出發點,本伸張正義精神,對於違規事實予以糾正勸告,此舉對我本身並無任何好處,且處理不當恐遭致自身危害,何來對方所述恐嚇之嫌.

以上案例,有請各位先進指點迷津,感激萬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7-27 18:25

有正義感不是壞事,但方法錯了仍有法律責任,對方有違規,當時最好是請警方處理,不應與對方直接衝突,必須謹慎。「見到他一次就要打他一次」可能成立恐嚇罪;「X他媽」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Alan 102-07-25 23:33

律師  好

本人任職於公務機關,請問:

 (1)長官用口頭方式下達不合法的指令時,我該如何自保??要長官依據公務人員保護法第16條規定下條子是不可能的,

 (2)我該如何蒐集有效的證據????

(3)屆時要告他們的話,是要用哪個罪名?????

(4)請您們寫狀子跟出庭怎計費????

 (5)如果告贏了,可以跟他們就哪些費用求償????如果告輸了,我要賠他們錢嗎???? 感謝您的幫忙 KK敬上

建議您還是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之規定來處理為妥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華華 102-07-25 04:13

我跟朋友開店面 B為負責人 跑去跟A借錢 我並沒有同意 B以兩人之名義之借款 當然沒有任何借據 借款之金額也是匯入B為帳戶,A方說我透過B去借款 ,事後A方叫B方與我公同分攤

A也咬定我說我跟他一起借款,那時候投資合夥 當初也沒說請楚也沒有簽合約 所以現在也因為這個問題而吵

而他在通訊聊天軟體被他套出一句 說我要還A方錢這個會被當證據嗎,.一個不小心就回錯一句 現在不知道怎麼辦 因為金額還蠻大的... 但是聊天內容只說我要環A方錢 沒有金額跟我要借款的問題

因為有之前有原因匯款到A ,事後他說那是分期還款金額,對方說 到法院都會被當證據

A跟B也是很好的朋友我該怎麼辦....

jj 102-07-24 22:27

請問車禍 對方對我方告對方民事賠償提出的薪資證明, 

告我方偽造文書, 我方已收到地檢署來函要去說明, 

但有右述前提:  我方已經在言詞辯論時撤回工作損失請求, 也就是說對方不會因此而蒙受損失

請問1. 偽造文書罪不會成立對嗎?

      2. 我方去地檢署時該如何說明? 說明對方不會因此產生損害就可以了嗎? 

      3. 地檢署會明知對方不會有損害卻要我方提出薪資證明真實的證據嗎?

          (因薪資沒有報所得稅)

      4. 若我方提出薪資為真實, 國稅局會來追稅嗎? 

      5. 對方明知我方已撤回工作損失請求, 卻還刻意告我方偽造文書

          我方可以告對方誣告罪嗎? 

      6. 對方一次告我方還有公司負責人, 我們兩人都可告對方誣告罪嗎?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12

只要你提出的薪資單是偽造的,就會成立犯罪,甚至是偽證

這跟你民事是否撤回告訴請求工作損失無關

我要快樂 102-07-29 22:25
請問, 
因為沒有偽造, 
本身就是負責人, 
只有薪資部分是用股利所得計算來這樣...
這樣不構成吧? 
麻煩您了, 謝謝!! 
愛咪 102-07-24 22:04

您好!由於在網路接翻譯案子,與對方合作許久,未曾見過面也不確定對方姓名,僅以電話及email聯繫,款項皆由帳戶轉帳;合作已近三年,完成案子無數,但很多款項皆無收齊,目前已累積近60萬,想請問這情形可以告對方嗎?是要以哪些罪名提告民事刑事?需要哪些證據

愛咪您好,

您的問題可以分為三個面向解決:

一、假扣押:避免對方脫產

 

二、發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視為判決確定。倘若對方異議,視同提起訴訟

 

三、刑事詐欺罪:但您的狀況,要構成詐欺罪可能不容易,比較像是單純的借款不還。倘若要提起刑事告訴,策略上比較像是以刑逼民。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Cherry 102-07-23 23:02

您好,

我為原告,至目前為止我己提出約20項對方的過失證據, 但己開庭多次, 對方一直說不想離婚

(但先前他是要離婚的,也用各種方式逼迫我離婚)

在開庭表現有挽回我,但實際動作並無.攻防上對方並無出證據.

請問法官會因對方想求和,但我證據多,也會勸合的結果嗎??

謝謝您熱心回覆問題

若您這一方堅持離婚的話,法院也是無法透過調解勸合,但離婚訴訟重點在於該案是否具有民法所列舉之離婚事由,若沒有的話,則必須使法官達到該婚姻已有嚴重破綻難以期待其維持之心證,才會判離。

 

煞祿 102-07-29 21:28

 有一招偷偷教你  你搬出去 只要分居多時 就可以訴請離婚

分居6個月以上 就可以訴請離婚 

顏小萍 102-08-10 20:58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為何分居六個月以上就可以訴請離婚了??

而如果要訴請離婚要怎麼做???

阿宗 102-07-23 20:38

今天我媽被通知到警察局領通知書!裡面寫違反兒少性交易!打去警察局問!警察說他們在網路查到一個未成年援交妹!要我28號到警察局說明!請問我一定要去嗎?警察會問我甚麼?印象中好像有!但我也不確定是不是警察說的那個援交妹!也不知道她未成年!有神麼證據能證明我跟那個援交妹有發生關係??還是抵死不從?到警察局問話之後會怎樣呢?我該怎麼做呢?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方有可能握有援交妹於網路上和其他人之對話內容,再以此循線追查,您可以將先前與該援交妹之聯絡資料找出來,檢視是否有構成性交易之可能,建議您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與律師討論,以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恐怕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散布性交易訊息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有沒有發生性關係並不影響本罪之構成。

如果您有收到傳訊通知,建議在前往檢警處接受訊問前,先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弄清楚相關法律問題再行前往,否則一旦在不明一切情形下自行陳述足以構成犯罪或不利於己之內容,後續即難以挽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阿嶼 102-07-22 22:5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關於人頭帳戶我是屬於嫌疑人...當初100年9月我由於發現受騙以後有去報案可是這案件拖了1年多


我們追了很久後面才發現是在警察分局被警察押著都沒辦102年2月多我和父母一直跑警察局她也都說會送結果還是騙人直到我們家去投訴 接下來她才開始聯絡我們幫我們把案子送出去


直到今年5月多才送到地檢署開庭 問題檢察官要我帶通聯紀錄甚麼的東西完申請不到連想要找店家影像畫面也因為時間太久而無資料了現在所有可以證明我的證據都非常少我該怎麼辦我還是學生不想要出社會以後會有記錄這樣我該怎麼找工作這個案子需要多久才能結束帳戶多久才能解凍我會不會留下汙點

 

我該怎麼坐才能找出對我有利的辦法...之前打去詢問承辦警察...她居然還叫我認罪叫法官判輕點..我沒做的事為什麼要認罪....這樣會有汙點  請律師幫幫我 

 

想請問如果真的沒辦法我可以對那位警察提告嗎??  我們連絡很多次她都是在敷衍騙人說已經送了一拖再拖到現在導致對我非常不利

1.警方是否移送  跟你是否自己去蒐集證據  可能未必有直接關係   2.如果認罪且和解  也許有緩刑可能  不然就是要打無罪  

阿嶼 102-07-23 09:0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警方是否移送  跟你是否自己去蒐集證據  可能未必有直接關係 &nbs ... (恕刪)

律師謝謝您  可以在請問一下 緩刑是會留下紀錄嗎??

因為警方辦案時間關係導致對我的影響是否可以向法官提出??

打無罪的話在證據都少的情況下我是否有機會能判無罪

cert889 102-07-22 15:02

不好意思~
想請問某甲於A公司工作,A公司多項內規違反勞動法規,某甲後來受不了公司管理制度後離職,但為了保全證據告發公司,所以與親友一同侵入公司內部系統抓取公司違法事證,想請問:

 一、某甲是否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二、某甲親友是否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三、如有觸犯,為何觸犯?可否主張是為保全證據,而非「無故」使用他人帳號密碼?

四、公司內部系統取得的資料是否能用來告發公司?有沒有違法取證而遭證據排除的問題?


 教唆侵入電腦系統及執行侵入之人,均會因為侵入電腦系統而遭到刑事起訴。如果你們有保全證據之必要,應先向法院聲請,或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取得證據,以違法的方式進行恐怕得不償失。

waterlily 102-07-21 13:43

對方告我妨礙名譽妨礙電腦使用。他在檢方偵訊時多次說謊。並且這些內容都有寫在筆錄中,他有簽名具結。

如:

1.檢方問她被我轉貼引用來證明我沒說謊的那篇他在某社團論壇的文章是否為非公開文章,一般

    人均無法取得?他說謊回答說是。該文章明明是公開的。因為該文章是我用google關鍵字搜尋

     到的。不是該社團會員也都看得到。

2.檢方又接著問她那我如何取得他的那篇文章?他又回答說只要註冊為會員就可取得。又說他不

   知道我為何會知道他在該社團的帳號。那文章明明是公開,不是會員都可觀看。他又騙檢方說

   要成為會員才能取得。

3.接著,檢方又問她說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那篇文章是非公開的?他又回答算是半公開,只要註

   冊為會員就可以看到。同一庭的偵訊,對同一篇文章是否為公開,連續3個問題。他可以說謊

   下子說非公開,一下子又說半公開,要註冊為會員才能看。明明該文章就是公開的,任何人皆

   可看。

4.檢方問他是否要對我取得他稱的非公開文章提告。他說他覺得他的隱私受到侵犯。明明是公開

  的文章,哪來的侵犯隱私權?

5.他又拿我臉書的文章斷章取義告我妨礙名譽〈那些文章我沒有一篇有指名道姓的〉,他指稱我

  那些文章都是針對他的發文加以惡意評論謾罵。所以檢方問她說我為何能知道他在臉書寫的文

  章,且加以評論?他說謊回答說她的文章只開放給她的好友,且他的臉書狀態是非公開。這也是

  在說謊,他的臉書狀態明明是公開,任何臉書用戶用他的暱稱都可查詢到他。且,他的文章都是

  公開。臉書文章旁都有圖案標示文章狀態。出現地球圖案就是公開,任何人都可觀看。這兩項都

  很好證明。

6.檢方認為我們會起爭執是因為去互看對方的文章。兒而起因是她的一篇公開網誌被轉貼到我一

   位網友的版面,所以我才看到回覆我的觀點他就留言公開指名道姓罵我有病。檢方問他這個問

   題時,他竟然謊稱他的網誌是不公開的,他不知道我為何到他的網誌罵他。第一、她的網誌是

   公開的,否則別人無轉貼,我沒跟他加好友也沒辦法在下方回覆。這很好確認與證明。第二、

   我並沒有在該網誌的回覆中罵他。我只寫我覺得他只是在為某是找藉口,這哪是謾罵?以上是他筆錄明確說謊的部分。請問他這樣在具結簽名的筆錄說謊,是否有刑責?是偽證還是誣告?網誌部分他沒提告,但關於這部分的問題他卻說謊,這樣是否有刑責?

夏木 102-07-21 12:49

我跟對方互告妨礙名譽

對方為了使承辦他告我案件的檢察官對我印象差增加我被起訴的機率竟然再補充理由狀中虛構事實抹黑我。

她在補充理由狀中寫承辦員警跟她做筆錄時曾跟她說我揚言就算這次告不成,也會一直監看她的網頁,一定要告到她為止。

我得知後打電話質問該員警,員警說他絕對沒說過這些話,也承認我沒說過這些話。我有跟員警的電話路應可證明。

而且,雙方筆錄都有錄音錄影可當證據

請問他身為告訴人卻利用告訴補充理由狀虛構事實抹黑我,是否有刑責?

警查明明沒說那些話,我也沒說那些話,她卻虛購並白紙黑字寫在告訴補充理由狀中是否已構成偽造文書

小筑 102-07-20 23:20
律師您好: 我在網路上看到賣票的 他只留email跟line 我之後跟她用line連絡 他叫我用ibon付款 不是只有我一人受騙 有人是用匯款的 我們的收據都還在 請問可以透過網路id找出他嗎?? 要報警還是去地檢署? 如果他不是用人頭帳戶的話 能夠找到人嗎? 那如果是人頭帳戶 那可以查出他提款的分局 並調出監視器嗎? 我們跟她的對話 還有收據能足夠當證據嗎? 若找到人了 他賠償金額是照價賠償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42
只要在台灣,就能找的到ip
soros 102-07-20 09:19

之前與兄弟共持有土地 之後因問題而申請分割 分割已完成 地上物也已分割

如他仍繼續耕作已分割為我之土地地上物 我該如何處置 可以告竊佔嗎

該怎麼收集證據 要有什麼證據 如他繼續耕作 採收為我土地地上物 

我可以告竊盜嗎 該收集哪些證據 對方比較強勢也為地方上之頭痛人物

實在是無可奈何 調解也不到 警方也沒則 我該如何做  因要上班也少有時間

蒐集證據

 共有分割之訴判決下來之後,是否已進行點交?

soros 102-07-20 10:0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共有分割之訴判決下來之後,是否已進行點交?

已點交完畢  法官來看了五次  看到對方的惡行惡狀  把路還有一口井都判給了我

怕到時我連路權都沒有  會申請分割是因為  當初無償給他耕作  後來沒工作之後  

想要回來耕作  對方卻百般用盡方法不還  有一口井是在她們持有地之上  連水電

也不給我用  那是父親留下來的  之前也有寫下共同使用  百般無奈才申請分割

分割完畢之後才是惡夢的開始  真的都沒天理了嗎

 「點交」是在判決下來之後?

soros 102-07-20 10:1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點交」是在判決下來之後?

  是  也有來釘了界標  所有權證書  也已申請完畢

阿傑 102-07-20 06:25

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我與一位女生發生關係,對方是有婚姻狀態,我是單身,到了今天她老公要對我提出通姦告訴,但只有口頭承認並無直接證據。在發生關係前,我有跟那位女生說,妳有老公的人,而我單身,要發生關係我是可以,但妳自己要考慮,因為會有法律問題,她考慮過後同意了,發生完關係之後,我因為某些需要跟她拿了14萬,她老公指控我騙錢,要我還錢,但我拿到這筆錢後並無借據,那位女生也口頭上說不用還,我們會發生關係的原因是,她與老公性生活不開心,所以我們才會發生關係,我想請問的是,因為都沒有直接證據,我們都是用微信還有line在聯絡,因為她怕被發現所以紀錄完全刪除,通姦要有直接證據,精液那些,至於金錢並無借據,我有觸犯到通姦詐欺罪嗎?請詳細回答囉謝謝

本案重點在於對方所掌握到的事證有那些?
您所提到的「有口頭承認」是指什麼意思?

阿傑 102-07-20 10:50

對方的事證我不清楚,但對話內容對方都是刪除的,有口頭承認發生關係,但沒有直接的證據,這樣我是否觸犯通姦呢?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22 09:13

有口頭承認的部份,可能對方就已經錄音了。建議您還是委請信任的律師協助處理較宜。

小筑 102-07-20 01:06
律師您好: 我在網路上看到賣票的 他只留email跟line 我之後跟她用line連絡 他叫我用ibon付款 不是只有我一人受騙 有人是用匯款的 我們的收據都還在 請問可以透過網路id找出他嗎?? 要報警還是去地檢署? 如果他不是用人頭帳戶的話 能夠找到人嗎? 那如果是人頭帳戶 那可以查出他提款的分局 並調出監視器嗎? 我們跟她的對話 還有收據能足夠當證據嗎? 若找到人了 他賠償金額是照價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警方報警,由警方去追查會比較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筑 102-07-20 00:58
律師您好: 我在網路上看到賣票的 他只留email跟line 我之後跟她用line連絡 他叫我用ibon付款 不是只有我一人受騙 有人是用匯款的 我們的收據都還在 請問可以透過網路id找出他嗎?? 要報警還是去地檢署? 如果他不是用人頭帳戶的話 能夠找到人嗎? 那如果是人頭帳戶 那可以查出他提款的分局 並調出監視器嗎? 我們跟她的對話 還有收據能足夠當證據嗎? 若找到人了 他賠償金額是照價賠償嗎?
1.你可以向司法警察報案提告 2.有可能只抓到人頭帳戶 真正詐騙集團不容易抓到 3.原則上你只能請求你的損害作為賠償範圍 沒有法律依據請求雙倍
小筑 102-07-20 00:29

我在售票網站上看到賣票的

他只留下了email跟line

但我跟她用line談了之後 他叫我用711的ibon繳費

有人是用匯款的 我們的收據都還在 但不知道他的本名 電話

請問如果他的帳戶不是人頭帳戶的話 能找到人嗎?

人頭帳戶的話 可以找到他領出的錢的分局嗎?那可以調錄影帶嗎?

我們有跟她的對話 ibon&全家的收據 匯款單 這些能夠當證據吧!

本件依您所述若嗣後均未收到約定之物件,則對方的行為應已構成詐欺罪嫌,建議您趕緊向警方報案,並提供相關資料請求展開調查。以利偵查時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敏 102-07-19 17:20

未成年少女(已滿16歲)因翹家原故,交往對象(已滿18歲)被告,若女方家長無相當證據提告,可以何項刑事條約提告?而男方會受何處分?男方可採取何種行動維護自己利益?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提起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略誘罪(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告訴,需先釐清的是您目前是否收受警局通知書或者地檢署通知書?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A君 102-07-19 08:44

想請問一下,A君以 email 問同事問題,但同事回覆內容部分指稱A君背信(卻又提不出證據)並寄副本給其他8位同事,想請教大家:

A君可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或是乾脆提出民事訴訟?又這樣的案子民事求償的金額與適當處理可能有哪些範圍呢

目前已請教過3位律師,有1說可以提告,有1說同事們為特定人不符合「意圖散布於『(公)眾』」要件故不容易成立,有1說先提告再由檢察官職權判定成不成案。所以,A君想了解後續要如何進行,還請幫幫忙,謝謝!

 誹謗罪的是否有"意圖散布於眾"要件與公然侮辱罪的"公然(使不特定人得共聞共見)"要件不同,只要客觀上可以判斷出行為人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即可,這個部分可能要看email的內容及行為人於寄發email前後的行為加以判定。另外,如果誹謗的內容是事實且與公益有關或屬於可受公評者,行為人仍不致於構成誹謗罪。

Vigny 102-07-18 12:37

我被威脅簽下3張金額各兩萬元的本票,前陣子收到法院裁定,而我也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了,今天早上開庭了,但對方卻沒有出庭,法官說在8/8號必須在開第二次庭,我想請問如果第二次對方還沒出庭的話,是否我之前收到的裁定就不算數呢?如果要走到本票強制執行但我名下沒有財產該如何執行呢?後續方面我該怎麼處理?

另外,因為是被威脅的,所以沒有辦法提出有效證據,請問我該怎麼做?

謝謝律師.

 如果對方第二次開庭仍未到,你可以請求法院以一造辯論判決,然後說明你是被脅迫下簽下本票的,法院應會斟酌你的說法作出對你有利的判決。如果對方到庭,你雖沒有證據,但可說明當時被脅迫的事實,對方主張債權存在也需要負舉證責任

如果經過審理之後,法院判決你敗訴,因為你沒有任何財產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也拿你沒輒,只能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你不必太擔心。

 1.本件後續若被告均不出庭者,依法可以一造辯論判決,若被告均未提出主張來因應訴訟者,就程序而論對於原告固然是有利的,但一造辯論判決並不表示原告一定會勝訴,就本件而言,原告應就被脅迫之事實負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證明被脅迫之事實者,可能還是會敗訴的。

2.建議您可以補充就該本票提出原因抗辯,在舉證責任分配上會較有利(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fen 102-07-17 23:50

父親近日過世.於(32年前)結婚後三個月以繼母名義買一間房屋,過世前留有遺囑:此屋歸她,另一間房 屋由子女三人繼承,現金4人平均分配,繼母主張侵犯到她的特留份,請問當初以她名義登記房子,我可以主張是特種贈與嗎?需要提出什麼證據嗎?她也承認那是父親買的

民法第1173條規定,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你父親與繼母結婚後三個月將買來的房子登記在繼母名下,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有落入該條"結婚"類型的特別贈與中,不過實務判決認為,該類贈與的起因在於該類型的事件發生時,被贈與人"急需用錢",因此贈與人預先將應分給的財產贈與該被贈與人。你的案件中,繼母受贈與房子似乎與該條的"結婚"態樣的意旨有異。且如果贈與的有其他原因存在,例如討好對方的意思,法院會認定這種贈與並非特種贈與贈與當時,你的繼母與父親住在一起,並沒有因為結婚分居出去,將來如果興訟,法院可能會認為這是你父親為了討好你繼母的一般贈與而非特種贈與

阿文 102-07-17 18:51

妳好.我想請問一下.結婚的時候對方用我的名字購買一台車.因為他沒辦法貸款所以希望用我ㄉ名字購買.且因為需要保人.沒人願意當.所以他強力要求我當車主.我爸爸當要保人.我沒辦法只好答應.因為他說車款他一定會按時繳.所以就勉強答應.結果離婚後他都沒去繳貸款.離婚協議書上有清楚的寫到車款他要繳.這算證據嗎?

之前有告他侵占.但沒起訴.因為檢察官說我協議書說車子歸他.所以我告不成.但他根本沒依照協議書上的去繳款.那現在我把全數的車款已在今年繳清.那我可以跟他索賠我幫他繳的車款貸款ㄇ?

車子很早就被他賣到當店.因為當店的人來跟我要10萬元.我沒理他們.我跟檢察官說但他們不相信.

沒多久銀行打給我說車子被他們拖走ㄌ.那現在我可以跟她要回我所繳的錢ㄇ?

收據我都有留著. 

麻煩律師你們了...

 你的前配偶於離婚協議書上約定了離婚後的財產劃分方法,約定車貸他要負擔,後來他沒有繳,雖然妳受有損害,但一般實務案件中,檢察官可能會認為這只能算是債務不履行,而非詐欺。你幫他繳交的費用,你可以不當得利或無因管理為理由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返還。

小露 102-07-17 16:19

法律問題:何謂彈頭殼理論

家人車禍,住院多日離世,證明書開立為病亡或自然亡,但家人確認為與車禍有連帶關係,要如何找蛛絲馬跡,這是官司中所謂的彈頭殼理論嗎?(是否對我方較不利,若刑事確認為傷害,因彈頭殼理論民事有機會告致死嗎?還有和證據可證明連帶關係~)

想找車禍方面曾打過此類案件的律師或案例協助後續民事,要從那裡收尋案例及確認律師?

 

 

目前傷害確定成立,,家屬出庭時檢署口頭說明此場車禍有導致加速死亡的可能性,但死證主因認定與車禍無關連,我應該怎麼做?請法律專家幫幫我後續該如何做?

 

(我也沒拿到法醫研究所的資料,一般檢方能同意提供嗎?此份資料有端倪可查嗎?跟檢方提出檢官會不高興嗎?很怕因此得罪檢官~為有疑慮為何檢方特別說明加速的可能性,是否法研資料中會註明此一部份的可能性?),,

蛋殼頭蓋骨理論,在我國實務並無明文採用的判決,該理論主要是針對因「被害人之特殊體質」而引發意想不到的結果時,在因果關係判斷上,就其應否認定該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存有相當因果關係部分作出調整,而認為在行為人具有故意、過失之情況下,任何對他人產生損害的舉動,都可能導致最嚴重的傷害,也因此不能因為被害人之特殊體質,即認為係不具相當因果關係,而使行為人免除其應負之責任。有學者認為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1407號民事判決即是採用蛋殼頭蓋骨理論作為推論的理論基礎,不過事實上該判決對此項理論完全隻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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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 「被害人之特殊體質」是?

小露 102-07-24 08:1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 「被害人之特殊體質」是?

 賴律師 您好;

          現況已寄送到您信箱了,感謝

小明 102-07-17 12:41

因為對方乘客開車門,導致我騎車撞上,左手掌骨斷3根,

與對方經兩次和解沒誠意理賠,所以去警局提告

第一次傳喚後,檢察官說要繳交狀紙以及證據

1.請問狀紙的開頭要寫什麼_____狀?

2.請問狀紙內容除了陳述事實外是否要提到民事賠償以及賠償金額?

3.請問提供收入證明及清寒證明等有利於案件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狀紙的書寫,可以至各地法院服務台詢問,那裡會有範例可以參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本件尚在偵查階段,檢察官的意思應該是要您補充告訴理由說明所提告的犯罪事實,並提出相關證據,以便續行調查。

2.若您確實經濟狀況有困難者,建議您可以向各地法扶分會洽詢法律扶助事宜,協助您完成提告求償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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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7-17 12:30

您好,

公司有個員工設及技術外流的告訴,妨礙工商祕密罪因為已經過期,所以不起訴處分。但是員工簽有保密協定,提出背信告訴,檢察官也不起訴,到交付審判也無罪。但ㄧ年後發現新證據,可否再提出告訴或是只能提出再審?

謝謝

 因為該案件不曾起訴及受法院判決,所以不適用再審規定。你如果發現新證據,應檢附該等新證據以書狀提交地檢署,請檢察官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重新發動偵查並依法起訴。

FEND 102-07-17 07:29

日前父母去水上農會借貸30萬

因為真正用途非農貸當時所提交的用途(但是這方法是農會經辦員教我父母~當然沒有證據是經辦員交的因為沒有留下證據!!)

這筆蓋網室農貸是農委會給農民優貸的貸款!!目的是補助蓋網室才可申請的農貸!!

事後貸款還清後~我母親被農委會提告詐欺!!(非農會提告)

請問這樣的詐欺罪成立會判刑多重?

我母親是初犯(之前沒有犯罪過!!)

麻煩律師可以在7月21之前給我答覆嗎?(7月22日開庭)

再三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本件會有優惠利率問題,所以仍很可能會成立詐欺,但若屬初犯,若農會願意和解,仍可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黑 102-07-16 14:00
律師您好: 日前在簡易庭債權問題因不懂法律而敗訴,近日找到新證據打算要提出上訴, 但前幾天車子被對方假扣押,我不想把錢入對方戶頭,因怕對方脫產,如上訴贏了也拿不回錢,我的問題如下:
1.書記官說我可以提出緩執行,然後提出反單保,但當初簡易庭判決書並沒有說我可以提出反單保,請問我現在提出反單保會過嗎?
2.因為朋友公司法律顧問說判決書沒寫可提單保,怕我申請反單保不會過?
3.我的車子近期會被拍賣嗎?
以上麻煩為小弟解惑~或有更好意件提供

1. 如果對方是假扣押 目前只能暫時禁止你處分 還不能聲請拍賣 2.如果是假扣押 債務人自然可以供擔保聲請撤銷假扣押法律有明文規定

三星蔥 102-07-15 19:46

完工三個月,我想請問我如何能讓業主付我工程款(目前還沒撕破臉),

需要什麼書面資料才能保障我的權益,讓他付款?

 

我是室內設計師。7年前認識的業主找我幫他設計新的商業空間。其實這7年間,業主就一直找我替他作修繕,但因為這業主與我之前公司老闆有室內設計糾紛,打了好幾年官司,加上我公司也換了基於不方便也就一直婉拒。一直到今年我自己出來作工作室,他又找我,我才和他碰面談。

在業主時間急迫催促下3月初開工,給了我一張5萬元支票作為開工訂金。(因為我看到他的外包廠商也都是當年我認識的招牌.音響.保全.....因此他的信用我想應該沒問題,也就沒簽約同意開工。但基於前次糾紛我希望還是有他同意的報價。)

3月底在工地現場有過口頭報價此案所需金額,但業主覺得太貴因此我告知下修金額後在工程期間再提報。4月初書面報告一份估價單200萬,告知了不含在內的項目,業主表明給他3天時間閱讀,此後我便開始催促款項,因為我也一直在付給廠商款項。

5/1完工營業接著收尾中,5月中報追加近50萬,他也同意。工程期間其實我們都是不停的用line聯絡,我也是用Line在催款。但截至今天還積欠我125萬元未付,付款也都三催四請不阿莎力。我有試著請他先開支票給我,但也是一直推託,說沒錢開票亂開會被告詐欺,說會努力營運也會去貸款還我錢。

因為我是個人工作也不想走進訴訟,也不認為他蓄意不付款,但業主卻一直不能給我任何付款保證也給不出付款的時間?很怕事有蹊翹之後錢拿不到那我的創業會變負債....

想請問我如何能和平讓他付款?

沒簽工程約我是吃虧,但我有全部現場施作照片,也有全程智慧型手機LineAPP的對畫記錄,這會算足夠有利於我的證據嗎?

因為他也算是有政治背景,我能訴諸媒體嗎?

在這之前我還需要作什麼防患未然?請他補簽合約?補簽估價單?還是有什麼書面能讓他有壓力?(只是不知業主願不願意簽)還是我需要下次找他要款時錄音存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本件若要讓他和平付款,且對您有保障,就只有雙方簽訂一份書面契約,約明付款期限及相關內容.但若對方不願意的話,恐怕最後也只能走向訴訟程序,至於訴諸媒體,當然也是可能,但要注意不要有妨害名譽之情事,也就是不可以有誇大不實之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你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讓對方知道你有意走法律途徑,如果對方沒有對支付命令異議,法院的支付命令會產生確定判決的執行力,將來也可以直接對相對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102-07-14 23:46

我今天去美妝店買用品,因為美妝店門口停滿了機車,所以我把機車暫停在隔壁金飾店的門口,

房子類型屬透天厝,當然他們門口並沒有停任何車子,也沒有什麼車庫前請勿停車之類的,地上當然是沒有任何的劃線。

等我買完東西出來時,發現我機車的位置變了,旁邊也停了一台車子,我機車的車燈裂了,和前導流板間有個很大的洞,機車左側的導流板也到處是刮痕,安全帽上也是刮痕和泥土,最清楚的是車頭上的泥土及刮痕,地上也都有刮痕。

我就進去金飾店裡詢問裡頭的老闆娘(當然在進去前我是有開錄音的)以下是對話:

我:請問一下,剛才有人移動門外那台機車嗎?(門外只有我一台機車

老闆娘:我不知道耶!

我:那請問門外那台車子是誰的?

老闆娘:現在是怎樣?

我:請問我的機車有倒嗎?

老闆娘:倒?什麼倒?

我:不是妳移的?

老闆娘:不是我。

我:那我可以請移車的人下來嗎?

老闆娘:沒有啦!沒有倒啦!

我:不是妳移的妳怎麼知道?

老闆娘:沒有倒啦!我親眼看到他移機車的時候沒有倒啦!

我:我的機車停在你們門外,它被移動過,而且上面有刮傷,我不可以請他下來嗎?

老闆娘:沒有倒啦!是妳機車擋到路了,他車子不好停進來,他才把妳機車移旁邊一點,我親眼看到他移機車的時候沒有倒啦!

我:我知道我機車擋到你們的路是我先不對,但是我的機車停在你們門外,它被移動過,而且上面有刮傷,妳確定不請他下來嗎?

老闆娘:是妳機車擋到路了,以後不要停在人家門外啦!

我:好好好......

我出去馬上報警請警察來,老闆娘看見我在門口打電話,趕緊把她兒子從樓上叫下來,兩個在裡面一直講話,直到警察來了。

警察詢問他們時,也是他媽媽不斷的在跟警察說,是我機車擋到路了,他車子不好停進來,他才把我機車移旁邊一點,沒有倒啦!也可能是別人弄倒的阿!

而他只是在他媽媽旁邊”喔!喔!是阿!對啦!”,這算什麼筆錄啊?

我跟警察去附近調閱監視器,只有一支照著馬路的監視器,裡面沒有拍到他怎麼移動我的機車的,只知道他移了很久,才上車開車停車

後來我去機車行修理,不含安全帽,一共修理費要2000多元。

疑問一:

他媽媽一開始裝不曉得,後來又說她什麼都有看到,我懷疑她做偽證

後來她叫她兒子下來有商有量時,我懷疑她是教唆偽證,如果真的是做偽證,我可以有什麼做為?

疑問二:

我可以使用引導式的問法,隱瞞攝影機其實沒有拍到他移動機車時的情形嗎?

疑問三:

我有權力可以請他們母子倆分別做一次現場模擬嗎?(在無警察陪同的情況下)

如果他媽媽是作偽證,很容易就可以戳破謊言了。

還是律師建議要在警察陪同的狀況下才可呢?

疑問四:

警察說我在無證據輔助的狀況下,有可能提告不成,反而被對方提訴誣告,要我做好心理準備,

可是這構成誣告的構成要件嗎?

他承認他有移動我的機車,不是我憑空捏造的,我只是根據我在短時間之內機車被移動並損壞的事實,提告他”毀損”,況且地上除了旁邊有我用中柱停車的痕跡,只有一條用側支架停車的痕跡,而且側支架是停在痕跡的尾端,表示機車只被移動過一次,而且在他移動過後,沒有再倒下被移動的情形,我合理的懷疑是他弄倒了我的機車的。

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循此,毀損罪係應以對方故意為毀損行為做為其要件,僅處罰故意,不處罰過失。本件依您所述事實恐怕很難證明對方是故意毀損您的機車,要成立毀損罪會有一定之難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7-16 00:2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 ... (恕刪)

民法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這一條不能處罰過失毀損的人嗎?

依照民法213條之規定,損賠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

所以我能要求機車的修理費及安全帽更換,或者不斷來回兩縣市的金錢補償嗎?

(我住台中,事發地點在彰化)

小小娃 102-07-14 17:47

吸金集團詐騙,負責人為人頭,但公司還在營業,即將提出刑事詐騙,之後負責人及幕後老闆有出面簽署協議書但沒處理好,整體事件幕後老闆一點證據都沒有,之後協議書幕後老闆有簽名蓋章請問律師將來刑事提告幕後老闆可以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7-14 22:14

人頭既然是形式上的負責人,一定跑不掉的,

至於幕後老闆檢察官應該還是可以從通聯紀錄認定是主謀

Annita Huang 102-07-13 20:40
律師,您好 家裡長輩與鄰居幫傭交往多年,前些日子幫傭到家中發生性關係,而發生關係後疑似有流血狀況,爾後對方帶警察到家中拍到流血的證據,且與長輩索取2萬元現金,索取不成,幫傭與其顧主向長輩提出公訴罪 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1.公訴罪是否可以私下合解? 2.此案件乃為正常交往之情事,且在交往期間與長輩經常索取現金,那是否可以告對方詐欺呢?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7-15 00:38
1.妨害性自主罪原則上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縱有和解 國家亦應進行訴追 惟和解可做為輕判之因素 2.先前相處情況(例如金錢餽贈)不盡然可以作為合意性交之推論 然須參考其他客觀事證 如依你所述 該二人若為合意性交 應有其他客觀事證可以去詳察
aaron 102-07-12 00:04

你好
目前我手邊只有一些line的曖昧簡訊
我並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
請問
我該如何幫助我媽離婚
並且保障我媽的後半輩子
家裡兩個小孩都成年了
希望能給我一點幫助

 

目前查了一些資料

判決離婚應該沒辦法達成

自己私下簽定離婚協議書是否可行?

協議書裡面的條件是否可自行訂?

只要雙方都簽了,協議書條件裡面就要無條件達成?

 

懇請回答,感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2 10:48
回覆 aaron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我手邊只有一些line的曖昧簡訊
我並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

您應該先確認是否兩方都願意離婚

如果您在南部,可以找本所律師幫忙代撰離婚協議書的財產分配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12 13:40

同意前面律師的見解,您先確認是否爸媽都想要離婚,倘確實兩位都想要離婚,建議先在律師事務所談兩願離婚事宜,如無法談成再考慮裁判離婚。提醒您,我之前很多當事人未了省律師費私下談離婚,結果財產分的相當不清楚,導致離婚糾紛無法解決,故建議您請專業的律師協助您較宜。

雲淡 102-07-10 21:41
原因=之前因為網拍詐欺 一開始找不到人後來追查到了

對方苦苦哀求要原諒之類的
問到底是誰主使 他說是他個人因素
還哭窮 本來要跟他要求 商業名譽賠償
他竟然要我高抬貴手 說經濟很差怎樣的
後來只賠償 詐欺的商品費用

結果.....
最後有和解 但我有在和解書上面寫 如果我被騷擾或他在用類似情形
或者請人來怎樣的 我還可以提告
後來以商業糾紛 處理
此事情是2008年的事情了

後續.....
和解過後一個月 有黑道人士 假裝過來訂貨 後來百般刁難 整我
跟我恐嚇 要退貨百般刁難 還要賠償之類的 亂搞一堆
也太巧合了吧 雖然我無法證實是他主使


後續追蹤.....
在這幾年才發現 原來他也是 同行同業
根本是 蓄意亂搞 惡搞 惡整

疑問.....
請問 我可以再提出 蓄意詐欺的告訴 嗎(一些相關證據我已經準備齊全)


此人根本是有預謀的詐欺
他當初 所使用的地址還有姓名都不是他自己的
這樣算 偽造文書嗎 可以提告偽造文書 嗎?
繼續提告 要他 說出幕後主使者嗎?


提問問題

1.我可以再提出 蓄意詐欺的告訴 嗎(一些相關證據我已經準備齊全)
此人根本是有預謀的詐欺

2.他當初 所使用的地址還有姓名都不是他自己的
這樣算 偽造文書嗎 可以提告偽造文書 嗎?

3.可以繼續提告 要他 說出幕後主使者嗎?


拜託懇請 精通法律的專業人士 回答 謝謝您
無知 102-07-10 13:04

律師你好:

兩年前發生車禍後,當事雙方私下和解,在民事求償時效到期前五日收到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調解時跟保險公司說兩年前當天就已私下和解保險公司要求要提出和解證據,結果和解不成立,保險公司決定提告,若此時被告又再找車禍當事人簽和解書(互不求償),當事人也同意再簽和解書,但保險公司是否又會再向他的被保人求償(此時賠償給被保人理賠費已過兩年了)?

謝謝!

102-07-09 13:38

您好,我是在非營利組織工作的人員。

我的薪資是向聯合勸募申請的專案人員,

在今日內政部來電得知我被掛名在某一個政府方案,

以及連個案紀錄等相關內容都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蓋章,事實上我也從未經手該方案。

今年上旬經社會局來電才得知掛名一事,

當時我已向社會局澄清,並向主管反應此事,反應過程皆由同事在場作證。

然今日又被得知依舊被掛名一事,

而內政部的補助原則是專款專用,恐已違法

故想請問此事對我有什麼影響?我應該蒐集什麼樣的證據?我要如何自保?對該主管我應採取何種法律途徑?

謝謝您的回覆!!!!

 未經你同意,以你的名義出具簽名或蓋章的私文書將會構成偽造私文書罪,若以出具的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於公文書之資料有錯誤者,將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你可以根據你所知之事實,向地檢署提起告訴,檢察官會發函請當初承辦的單位澄清事實,並請相關涉案人到場訊問。

本件建議您可以向內政部查詢有那幾個專案有未經您同意而使用您的名義虛報資料之情形,查詢之後正式去函告知內政部各該申請補助專案資料有冒用您名義、資料不實之情形,俾免日後該資料日後發生法律責任時牽連到您身上,另外也可促使當初出具該資料之申請單位,因內政部的要求而進行改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先生 102-07-08 23:33

你好

本人有一農地

經二次鑑界後

確定遭部份佔用

鄰地地主多次口頭說願歸還

但卻一再背信毫無動作

請問這種有確實證據

如何可有效要求拆物還地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得以依據所有權人之權利起訴請求對方返還您的所有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即可。

謝先生您好,

一、按您所述,對方占用您的農地,已經口頭說願意歸還,但遲遲未履行,實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得向檢察官提起刑事告訴,對方就會願意歸還農地

 

二、惟尚須注意者,係倘任意提起刑事告訴,容有誣告罪之風險。倘若要提起,建議您將所有資料攜帶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專業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9 11:45
回覆 謝先生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本人有一農地

經二次鑑界後

確定遭部份佔 ... (恕刪)

拆屋還地必須看建築物型態及所佔範圍而定,不一定每件都能成功。

建議您帶地籍圖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針對本件您所述之事實,本件所有權登記明確,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訴請拆物還地,但訴訟要有結果可能要花費大半年的時間,所以建議您可以先去函向對方催告限期返還無權占有土地,並告知屆時若仍未返還的話,將提起竊占罪之刑事告訴,如此一來或許可以使對方主動交還,同時日後以刑事告訴方式逼使對方返還土地者,亦比較不致會有誣告罪之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ason 102-07-08 12:00

被告為謝    重利罪 

陳因重利罪證人身分被傳喚至地檢署偵查庭

承辦員警因通聯紀錄、監聽譯文內監聽到金錢借貸及還款日期相關詞語並已被害

人身分通知陳至警局製作被害人筆錄,如當事人確實有監聽譯文內所實發生高額

利息借貸,但並未向員警陳述事實,當事人告知純粹屬於私人借貸並無支付高額

利息部份,員警向當事人告知如言行不屬實,將會背負偽證相關法律責任,當事

人並無異議只是告知並無支付任何不法利息及因被告為友人介紹所以沒收取利息

,翌日至地檢署偵查庭,檢察官向陳質問有無向地下錢莊借貸並支付利息

陳依先前製作筆錄口供並無翻供,但開完庭數週後卻被以偽證被告通知至

警局製作筆錄,一樣口供且無翻供,之後一樣被傳喚至地檢署偵偵查庭,

前後陳都有向被告詢問是否有無翻供被告和陳的口供證詞都無提到有支付、收

利息等事,且也無任何相關證據查獲 


問:是否可以監聽譯文直裁定偽證?


問:偽證罪是否成立? 是否由法官自由心證判定成立?


問:上述之刑事偽證罪如成立可判刑期及是否可易科罰金或者以役務勞務替代?

Jason您好,

一、按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偽證罪為重罪,請謹慎為處理之。

二、除監聽譯文外,法官仍必須斟酌其他證據判斷是否成立偽證罪。例如案例中陳是否主觀上知悉偽證情事?及是否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由於您所述尚屬簡單,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重利罪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偽證罪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因重利罪而觸犯偽證罪已得不償失,若再處理不慎更受牢獄之災可能,宜審慎處理。

Jason 102-07-08 11:49

 被告為謝    重利罪 

陳因重利罪證人身分被傳喚至地檢署偵查庭

承辦員警因通聯紀錄、監聽譯文內監聽到金錢借貸及還款日期相關詞語並已被害

人身分通知陳至警局製作被害人筆錄,如當事人確實有監聽譯文內所實發生高額

利息借貸,但並未向員警陳述事實,當事人告知純粹屬於私人借貸並無支付高額

利息部份,員警向當事人告知如言行不屬實,將會背負偽證相關法律責任,當事

人並無異議只是告知並無支付任何不法利息及因被告為友人介紹所以沒收取利息

,翌日至地檢署偵查庭,檢察官向陳質問有無向地下錢莊借貸並支付利息

陳依先前製作筆錄口供並無翻供,但開完庭數週後卻被以偽證被告通知至

警局製作筆錄,一樣口供且無翻供,之後一樣被傳喚至地檢署偵偵查庭,

前後陳都有向被告詢問是否有無翻供被告和陳的口供證詞都無提到有支付、收

利息等事,且也無任何相關證據查獲 


問:是否可以監聽譯文直裁定偽證?


問:偽證罪是否成立? 是否由法官自由心證判定成立?


問:上述之刑事偽證罪如成立可判刑期及是否可易科罰金或者以役務勞務替代?

 


Panda 102-07-08 08:55

【事由】
前陣子轎車玻璃被年青人破壞(破壞的過程從錄影顯示:對方拿機車大鎖狂敲擊破玻璃…),兇手被警察抓到了(已有錄影證據),雙方同意合解(白紙黑字),前提係對方須分期將修車費還清。
但過沒多久,對方開始耍無賴,認為我不敢告他,刻意托延還錢時間及態度惡劣,實在很無奈。

【問題】
若我決定提告對方(民事刑事),大致上的流程為何?無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否要花費很多錢打官司等…,還是說因為已有白紙黑字的合解書(對方有簽名畫押,承諾何時還錢),所以提告基本上一定會勝訴,只是中間跑法院及等待的過程…。
律師大人們幫幫我~~~ 謝謝!

PS.本想給對方一個機會,沒想到熱臉貼冷屁股…,所以我決定還是要提告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對方的行為應已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該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本件重點應在於和解之形式及內容是否對於您的告訴權產生影響。再者,告訴期間為六個月,是以本件若事發至今已超逾六個月者,則會有超逾告訴期間的問題,屆時即使提告檢察官也只能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刑法第354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57條
第三百五十二條、第三百五十四條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Panda您好,

按您所述,現在刑事部分可以告年輕人毀損民事部分可以聲請執行合解契約。但是關鍵在於:合解契約之內容為何?(例如是否有約定一期不到期視為全部到齊?或有無約定對方不給付,合解契約無效等)以及六個月告訴期限的問題。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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