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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na 104-07-14 21:51

您好:

我與一室內設計公司配合多年,去年因自行創業需店面裝潢,口頭與他約定工程部份,過往配合方式皆未簽約,但此次對方原約定一個月完成,卻遲遲數月無法完成,後又師傅在約定施工的日期不來,公司在此前已付款30餘萬,找了其它廠商評估後才發現工程進度極度緩慢,且大多偷工減料,為了挽回他的工程失誤,導致店面近一年才得以營業,但念及舊情並未再向他爭論及追討損失。

接近過年時,此廠商突然拿著一張未見過的估價單,說工程皆已完成,希望支付工程餘款,態度非常兇狠,估價單金額龐大到令人覺得不可思議,當然未理會,也無簽收此估價單。近日他又以存證信函寄此估價單,並要求七日內清償餘款。請問遇到此情況該如何處理?

一、    就閣下所述工程款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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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請問您是否有向原承攬人發函解除承攬契約? 您在轉由其他廠商施工前是否有進行蒐證(例如拍照、攝影)? 若原承攬人對您提起給付工程款訴訟,您可以請後來的廠商出庭作證,證明原承攬人偷工減料之情形,並向法官說明您給付之工程款已超過原承攬人施作之價值。 具體情形仍需審閱相關文件才能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們未簽約但有施工之事實,可能會對您較為不利,所以您應證明對於有遲延之情事且有偷工減料,以便能夠反訴向其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ina 104-07-14 22:38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另外想請問對方如何證明其施工事實?蠻納悶估價單上之多數施工項目並非由他完成,他如何舉證是由他施工? 若對估價單之項目及價格有異議,需如何處理?以及我是否能就營業房租等損失向他求償,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對方所提出的估價單,您當然可以逐筆爭執其有無施作,至於租金營業損失的部分,您應先證明您們該工程訂有期限,否則請求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ina 104-07-14 22:4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並未向主動對方解除承攬契約,也有拍一些施工瑕疵之照片,但當初料想未及,並沒有為此特別多加存證。想請問是否有可能性否定與對方曾經具承攬關係?

Elina 104-07-14 22:55

律師您好,

我有其它廠商之施工報價以及匯款紀錄。以及該廠商給的施工進度和對話紀錄,原定10月需做好,他到12月才要繼續施工,請問這是否能作為對我有利之證據?謝謝。

您好:

承攬契約是諾成契約、不要式契約,原承攬人確實有施作工程,您要片面否認恐有困難。您應蒐集施工遲延、偷工減料之相關證據,尋求正式協助為妥。若您不想涉訟,可以向各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5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未曾看過、簽名過之估價單,均可一概否認有委託施工之合意,可回歸原始契約,請求對方付遲延之欲其損害賠償責任,對於對方原始合約外之請求,可不予理會之,待其提告,再答辯請求舉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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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無解 104-07-02 21:04

您好,我經營室內設計公司,未設立公司之前與告訴人簽訂裝潢合約,已經依約完成工程,但告訴人告我違反公司法第19條,詐欺和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得到判決分別為拘役一個月,不起訴處分和無罪.但是告訴人上訴要求併案,說我報價單上有列稅金,並告訴他我是合法公司還有乙級執照,說我使用詐術陷他錯誤判斷才跟我簽約.檢察官認為我根本沒辦法開發票,還用稅金當議價籌碼,就是詐欺詐欺未遂.我承認違反公司法,但整個洽談過程雙方都沒有提到是否是公司也沒提到執照(他女朋友還做偽證說我有說過,但我沒證據),他是朋友介紹,是信任朋友才跟我簽約的,況且我所有工程都虧本做完了.現在我公司登記好了,逃漏稅部分也補繳了.我的疑問是:1.用沒設立的公司名義簽約,只要在報價單上列出稅金一項,就算沒收取稅金,也算詐欺詐欺未遂嗎?2.併案之後,檢察官說是一行為數罪,所以是不是我承認公司法的部分就算有罪?連詐欺都成立了?3.如果民事無法達成和解,對刑事有影響嗎?我有可能被關嗎?拜託各位解惑,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構成詐欺仍有疑義,且是否屬於同一事實也應可以主張,當然是否和解,則可能會影響日後刑度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22: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說的無罪、拘役1個月跟不起訴處分是不同的程序,目前的程序到哪邊了?

2、詐欺的部分,有將稅金的部分列在裡面的原因為何?此部份還是可以主張為罪抗辯,但是要主張沒有詐欺行為還是沒有詐欺故意,必須看到證物才有辦法判斷。

3、您的案子相對來說比較輕,倘若沒有前科,原則上不會入監服刑,不過還是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為佳,公司也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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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3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就您有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詐欺之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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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3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就您有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詐欺之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eric 104-06-30 15:34

因住家重新裝潢時發現公用管線漏水,通知管委會處理,結果等了半年一直?有回應,

最後只好自己找水電工花了三天處理好,而原本預定1個月即可裝潢完成入住的情況,變成延誤了半年多,

管委會最後只願意支付修理費用,不願支付因漏水所造成延誤裝潢完工無法入住,而須暫住其它地方所產生的費用,就算寄存証信函給管委會,將近半年了,也一樣?有任何回應,

請問這後續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1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為何延誤了3天卻遲延入住半年?

2、因為管委會未盡管理維護義務,對於住戶所造成的損失,可以請求賠償,不過應該要有合理之關聯。

eric 104-07-02 11: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為何延誤了3天卻遲延入住半年?

< ... (恕刪)

律師 您好:

三天是指水電工實際花了三天修好漏水的時間,其整個情況如下:

103年7月中旬開始二樓重新裝潢.預定8月中旬完工入住.

103年8月初發現公共管線漏水,通知管委會處理,同時因漏水無法裝潢,須暫停.

103年11月管委會一直?有處理,只好自己找水電工,但動工須經管委會同意

104年1月中旬 前後花了三天處理好漏水情況, 而裝潢公司因此時的時間與其它案子衝突,所以須                         等到104年4月才能將後續的裝潢工程完成.

104年1月底寄存証信函給管委會,要求賠償103年8月~104年1月間因漏水問題,不能如期裝潢好入住,須暫住親友家的住宿費,以及交通費用(原本裝潢地方的一樓為公司,距離暫住地方6公里).

104年6月 管委會還是?有任何回應,只先直接支付了水電工處理的費用.

 

vivian 104-06-29 13:51

律師您好:

我們於去年訂購了一間預售屋及選定一處法定B3停車位*1,2015.06.21已辦理過戶,因過戶當天我們未開車前往,我們於2015.06.28要去看房子如何裝潢時,結果車子開到B2下坡道就卡到底盤了,我們去跟建商協商可以換尚未售出的B1停車位嗎,建商回覆因過戶了此舉為買賣交易會產生奢侈稅,我們2015.06.29跟國稅局確認,服務人員建議可以用銷貨退回就不會有奢侈稅了,因為產權上有註明坪數及停車位編號,我們想請問可以用合約直接更換號碼嗎,一個停車位也要一百多萬,所以想多瞭解我們可以採用何種方式維護我們的權益,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主要問題在於建商不會願意退

而不是稅金問題

因為簽立契約並無瑕疵

所以除非建商願意

否則恐怕很困難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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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只能再與建商協商看看,畢竟買賣契約均已有明定,若要修改,就要雙方合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9 15:38

除非主張標的物有瑕疵否則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

建議跟建商協商換車位。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9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與建商協調更換,若無法協調,於無法證明有瑕疵之時,亦無法提起訴訟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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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般車輛都會卡到底盤恐怕是建物瑕疵,可以要求建商改善或更換,反之,則是個別車輛問題,此種情形,建議換車比較快。

鳳姐 104-06-27 01:59

急~不好意思,想請問各位律師及有經驗的朋友們:

我之前有問過買到漏水屋的問題,目前談的狀況幾乎是原地打轉…動產加盟店的店長也有居中協調,但賣方仍堅持要簽協議書後,才肯先匯款工程的3成給我,然後施工完後才將剩餘的再匯給我。

之前請店長跟賣方說(後得知賣方也是同動產仲介,只是不同店)在協議書上要註明若非買方裝潢造成瑕疵等相關問題,賣方仍須 依民法相關條例負責。但我們簽完名後交由賣方簽時,她把這句話(賣方仍須 依民法相關條例負責)刪掉了。

以下是協議書的摘要內容:

*買方加強外牆及頂樓全部地板防水工程及五樓室內壁癌處理。

*以上部份由買方自行找專業師傅做修繕,並由廠商提供保固書給買方。

*賣方補貼買方新台幣15萬元整,作為上述修繕房屋費用,雙方協議簽名後,三日後賣方付5萬元整款項施工,完工時賣方看過後,隔日付清尾款10萬元整至買方帳戶。

*爾後本買賣標的物外牆,頂樓全部地板防水與五樓室內壁癌有任何瑕疵問題或因買方裝潢造成瑕疵,賣方概不負責,由買方自行處理,另若非上述的相關問題,其餘約定仍需依原訂契約條款辦理。(交屋契約寫:賣方付6個月漏水保固責任

*○○動產補貼買方新台幣1萬5千元整,作為貼補買方修繕壁癌費用。(賣方不付壁癌錢,嫌太貴)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及仲介公司各執一份為憑恐空口無憑,特立此書為據,經由雙方簽名後開始生效。

立書人:

甲方(買方)xxx

乙方(賣方)xxx

各位律師,您覺得這協議書有問題嗎??可以簽嗎??

您好,依民法規定,交屋後五年內,或交屋後發現瑕疵進行通知後半年內,賣方對買方有瑕疵擔保之義務,因此即使本次漏水進行維修後,若再次發生漏水問題,買方依然有權向賣方求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7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藉由協調過程,降低您的損失,其實可考慮接受,若提起訴訟,亦需耗費相關律師費用、土木技師或建築師鑑定費用訴訟時間,惟須將協議書內容擬定妥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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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7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藉由協調過程,降低您的損失,其實可考慮接受,若提起訴訟,亦需耗費相關律師費用、土木技師或建築師鑑定費用訴訟時間,惟須將協議書內容擬定妥善之。

owen 104-06-26 16:59

室內裝修公司私下拆除大理石檯面支撐鐵架裝置,導致嚴重安全疑慮雖已協議退還本人浴室之浴櫃2組費用並將浴櫃回收,但金額被設計公司任意扣款。

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額外收取本案5%監工費用(意指總費用再加5%),完工後原建商發現支撐大理石檯面之鐵架被該裝潢公司私下移除,實屬重大安全問題。恐怕使大理石檯面掉落導致住戶受傷危及人身安全,本人經多次聯絡該裝潢公司對方均推託延宕,迫於無奈告知將走法律途徑,終於雙方達成協議。該業者同意退還浴室2組浴櫃費用,並將原本支撐之鐵架回復,過程中本案設計師均無到場了解。

事發於6月初,本人浴櫃2組已於6中旬交由裝潢公司協力廠商取回,事發至今該裝潢公司卻不斷以內部公司作業為由推託退還之金額費用。經本人不斷聲明才於 6/25回覆將退款之金額,同時告知本人費用將不退還內含之 5% 監工費用(舉例:費用10,000元 +10,000元 x 5% 監工費 = 裝潢公司當初實際收取費用 1050元,但本次僅願意退還 10,000元 ) 請求內容:因裝潢公司私下移除大理石檯面安全設備在前,經雙方協議裝潢公司同意於限期退還2組浴櫃費用並同意回復原本檯面支撐鐵架在後。既然浴櫃已不在本次承包業務內容中,合理之退款費用理應為2組浴櫃本身並包含浴櫃之 5% 監工費用,而非任意扣款。懇請律師提供專業意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6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雙方協議是退還該浴室2組浴櫃費用,並未包含監工費的話,縱使我方認為不合理,然雙方都必須受到此協議的拘束。

2、倘若仍想嘗試爭取該5%得監工費,建議可以請消保官進行消費爭議調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6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依據雙方契約內容請求,若契約未約定,對方任意扣款,可請求給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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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6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依據雙方契約內容請求,若契約未約定,對方任意扣款,可請求給付之。

阿翔 104-06-16 23:07

您好~ 我有在法律上的問題想詢問 整件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我在一間裝潢公司上班,這公司的性質不只裝潢也有物業管理,有與房東、或二房東合作處理租客上的租屋問題,如水電、家具更換等.....,就在一月份的時候,房客有向二房東反應屋內電費使用的價錢跳很快(房間內都有獨立式電表),於是二房東就通知電表檢修人員去檢測,我負責帶檢修人員去看電表,因當時我整層都要檢測,事前已與房客說好 下午4:00多要進去檢測電表,到場時因人不在已打電話通知卻未接聽,因有我電話通知過所以就直接進去,因當時電話內容有說可以讓我們進去檢修,他說好,於是就用鑰匙打開房客們鎖檢修電錶,檢修好後便出來,檢修其他間,因房客屋內有裝閉路監視器,只錄到聲音,當場報警說有人侵入住居,便詢問我們我們說有進去檢測電表後就出來沒動到什麼東西,也有跟他們道歉說我們不是故意的,但對方堅持要告。 最近已寄來法院通知書通知6/24要開庭,內容是偵字第XXX號妨害自由案件,對此內容很是疑惑,我想詢問一下我需要怎麼處理對我比較有保障,例如要有什麼證據,須找哪一些證人等...,案發當時已先照像儲存當時與對方通話的時間紀錄與撥打對方未接的手機通話紀錄其他就沒有了,我也只是剛出社會不久的年輕人,也沒什麼錢可以賠給人家,看了一下刑罰若被告成還要坐牢,想想都覺得很無奈,在此懇求律師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chrislin 104-06-12 11:13

我居住的大樓管理中心在今年農曆年前進行頂樓雨水排水管的疏通,結果因為施作不當,沒有疏通就罷了,還將用來疏通管線的水大量的排入我的住家內,導致我家的輕隔間牆含隔音棉及室內木地板全數損壞,當下管委會的主委來查看後先是說可能是建商當時交屋有一些工程的石塊堵住,導致無法順利疏通,所以才造成我家淹水,但我住在這棟大樓已經近10年,其間也有颱風、豪大雨,皆未有此情形發生,故當下無法接受他的拖諉之詞,但因管委會執意要請建商過來釐清責任,故延到了3月多待建商確認問題,建商前來了解後,認定是管委會找的疏通工程行經驗不足,故又介紹另一家工程公司來疏通雨水管線,但這期間我家已經因為下雨又淹了2次,之前從來沒有這種情況的,等到第二家工程公司疏通完成後確認是管委會的問題而非建商,但管委會遲遲不回覆何時可進行我家的修繕,甚至跟我說請我找裝潢公司估價,他們再來討論,我給了我原先的裝潢公司報價,他們又找其他家來估價,還說就找最便宜的一家來幫我修繕,這實在令我忍無可忍,我當時裝潢我家時也不是用最便宜的吧,他們弄壞了我家卻要用最便宜的報價來修復我家,請問一下這合理嗎,後來我寄存證信函要求他們依我的要求進行回覆,結果他們開會討論決議還是用最便宜的那家來修繕,重點是決議時都沒有找我們受災住戶討論,就逕行決定,請問這樣合法嗎?我要如何爭取我的權益呢?

一、訴訟曠日費時,而且你們又住附近。

二、請考慮是否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

三、訴訟除了時間之外,還有鑑定費用的支出的問題。

四、以和為貴。沒辦法和解調解的時候才考慮訴訟的手段。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裝潢的部分,您可以先請人來估價,而此部分的損害,應先釐清是廠商責任管委會之責,或者二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reik 104-06-11 00:00

不好意思 想請教一個問題

因我與一位相識已經很久的朋友(稱為A好了)談論裝潢的事情,A是開設裝潢公司,在一次的會談中A找了另一位B當我這一次裝潢公司的師傅並且以口頭契約方式約定,彼此口頭約好在5月30號前完工,並且估價單上估價金額為20萬元但且先付12萬元當訂金,結果當30號到了還沒完工,B卻拜託A來先跟我收取尾款,我當初想說還沒做完就先付4萬,想說完工再給4萬,但是當我給4萬元後B就沒再回應了,跟A說A也沒辦法處理,我只好先找其他的裝潢師傅來先裝潢,哪知道另外一位師父所估一樣的項目價錢卻相差2~3倍,我可以告對方詐欺嗎?故意浮報金額並且未履行契約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09: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法上可以要求賠償另外聘請師傅所支出的額外損失,或是減少報酬

2、單純的報價較高沒有詐欺的問題,除非您有約定必須符合市價。

 

latte 104-06-09 15:18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去年9月我租的地方因受到鄰近建商改建?不慎,造成火災也因為我家也燃起火勢不得已!得破門而入灑滅火器,但也因為我租的地方全是原木裝潢所以也導致滅火的藥劑全滲透到木頭裡,而我家有狗和魚也有也因為這些藥劑的毒性,狗中毒!魚死亡,醫療費和損失的費用就不下10萬元,並多次進調解程序皆無下文!但因我查到建商改?房屋時並未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照的證據!建商才心有不甘才跟我進行和解,簽下協調同意書並以5萬元賠償狗的醫院費用而魚隻的賠償並無包括在內,但因為同意書是電腦打字的而在同意書中有提到(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而所飼養之魚隻請本人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文中的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讓我覺得有點爭議!,所以我用手寫之方式註明魚隻未給期限3個月內交付賠償之魚隻並請建商簽名以做確認我也有在註明的後方加上自已的簽明和押上日期!但期限到了建商一直在擺爛!也沒有要跟我好好談的意思!那我現在要如果拿回自已東西和賠償!而我那些魚售價約百萬!!我一定得跟建商討回!  ps.我手上現在有協調同意書,火災證明,還有魚隻的報價單(有附店章和店家的資料!)

拜訪有好律師可以幫我討這個公道嗎?並知道如果訴訟的話!訴訟費差不多要多少?感恩!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latte 104-06-09 16:07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 ... (恕刪)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是在高雄不曉得您是否有服務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之內容,要無放棄其餘請求之字樣,應小心此陷阱,若無,當可再就其他損失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tte 104-06-09 15:10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去年9月我租的地方因受到鄰近建商改建?不慎,造成火災也因為我家也燃起火勢不得已!得破門而入灑滅火器,但也因為我租的地方全是原木裝潢所以也導致滅火的藥劑全滲透到木頭裡,而我家有狗和魚也有也因為這些藥劑的毒性,狗中毒!魚死亡,醫療費和損失的費用就不下10萬元,並多次進調解程序皆無下文!但因我查到建商改?房屋時並未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照的證據!建商才心有不甘才跟我進行和解,簽下協調同意書並以5萬元賠償狗的醫院費用而魚隻的賠償並無包括在內,但因為同意書是電腦打字的而在同意書中有提到(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而所飼養之魚隻請本人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文中的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讓我覺得有點爭議!,所以我用手寫之方式註明魚隻未給期限3個月內交付賠償之魚隻並請建商簽名以做確認我也有在註明的後方加上自已的簽明和押上日期!但期限到了建商一直在擺爛!也沒有要跟我好好談的意思!那我現在要如果拿回自已東西和賠償!而我那些魚售價約百萬!!我一定得跟建商討回!  ps.我手上現在有協調同意書,火災證明,還有魚隻的報價單(有附店章和店家的資料!)

拜訪有好律師可以幫我討這個公道嗎?並知道如果訴訟的話!訴訟費差不多要多少?感恩!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9 18:24

您好:

倘若您與建商的協議書中已有明文約定對方尚需賠償魚隻死亡損害的話,建議您在蒐集相關證據後,可逕對建商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之內容,要無放棄其餘請求之字樣,應小心此陷阱,若無,當可再就其他損失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56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欲對建商提起訴訟,目前應先蒐集證據資料,已盡原告之舉證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atte 104-06-10 00: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看了一下,同意書上沒有要任何放棄的相關字句我現在把原文重打上去請您過目!(有隱私的部分我帶過!)

  有關三民區正x路75?因救災泡沬而導致房客xxx先生所飼養之寵物,狗生病需花費80140,因房間已需做室內清潔與維修,故xxx先生急需搬離租離租屋處,而今保險公司尚未確認理賠金額,三方協議後同意由正x路77?屋主先行以50000元作為所有理賠之確認金額, xxx而先生同意取得該金額後在x天內搬離以俾利後續工程維修,惟保險公司之協商請xxx先生會同助爭取理賠,並於x天內附80140元之收據給保公司,而所飼養之魚三尾請xxx先生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以上協議之同意三方持立此書以茲證明!(我在後面用手寫上:魚隻未給,期限三個月內交付賠償之於魚隻<野生日老虎>1月26)並雙簽名!

因我看到50000元作為所有理賠之確認金額!覺得怪,所以才又在後方用手寫雙方簽名確認以防萬一

以下有三方的簽名資我就沒打囉!

魚的照片在協調的隔天對方就已找人拍照,至今只有叫人來跟我談一次,但因來的不是當事人來問一下,不到5鐘就走了!之後不聞不問

Bruce 104-05-30 00:52

買中古屋一年三個月後2015/5/25漏水,損毀裝潢,經查原因是大廈公共樓頂管線有用膠帶黏貼破洞但破洞外漏,導致下雨水灌入,當初買賣契約前屋主有載明屋況無漏水,請問裝潢損壞的求償要向管委會還是前屋主為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已知漏水源頭,則向管委會請求的機會較高,您方也應先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後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30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公用管線漏水,應向管委會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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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 104-05-26 16:33

去年購買的中古屋, 是頂樓, 購買時被告知沒有漏水, 約8個月後, 這幾天下大雨發現廁所有漏水, 我們交屋後, 廁所都沒有進行裝潢
看了很多討論, 民法第365條規定, 五年內若發現有瑕疪(漏水), 可以請求前屋主負責

目前是有請當初的房仲幫忙, 他說要先找師傅來鑑定, 之後才會通知前屋主, 沒有確定甚麼時候才會有師傅來, 這樣若拖延了是否會有問題?

是否該發存證信函通知前屋主有瑕疪的情形? 若前屋主不願意負責, 接下來是否就要提告?

有沒有新竹地區的律師願意協助?

回覆 maxi 的發言內容:

去年購買的中古屋, 是頂樓, 購買時被告知沒有漏水, 約8個月後, 這幾天下大雨發現廁所有漏水 ... (恕刪)

請您先做一件是, 用拍照或錄影方式在露水的部份做搜證, 並發一封存證信函做暇疵通知
再來就是將您的買賣合約書找出來, 請律師去確認內容條文部份, 才有辦法確認後續的處理
可以先來電本所, 協助您做初步的判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也應確認瑕疵之程度,若重大則可以解約,但一般而言大多是以減少價金為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6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瑕疵不嚴重,不建議提起訴訟請求之,相關訴訟律師委任費用鑑定費用均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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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zi 104-05-25 13:37

您好,家人去年4月買入約二年的透天,入住到今年5月時,因雨勢太大而發現

牆壁小裂縫有滲水的現象(非裝潢造成),當下有請前屋主來看過,但前屋主表示只保固半年,所以不負責,請問責任歸誰?請問台中有比較懂這方面的律師嗎?

想說如果上法院,希望找比較懂的.

葉鞠萱 (昍業) 104-05-25 14:35
回覆 Douzi 的發言內容:

您好,家人去年4月買入約二年的透天,入住到今年5月時,因雨勢太大而發現

牆壁小 ... (恕刪)

請您先做一件是, 用拍照或錄影方式在露水的部份做搜證, 並發一封存證信函做暇疵通知

再來就是將您的買賣合約書找出來, 請律師去確認內容條文部份, 才有辦法確認後續的處理

可以先來電本所, 協助您做初步的判定

Z 104-05-16 01:36
我在4年前租了台北市小店面,每年交付支票合約合約第四年時房東以訊息告知人在上海,一樣續1年,先要我每月轉帳給他(訊息對話有保留),回台灣再跟我拿支票。 第4年合約沒到,他就把我們3間店面打通成一大間租給別人了,只提早7天過後我說,強制我們搬遷,我摸摸鼻子吃悶虧就搬了。 他原本說搬遷當晚退給我押金7萬五再扣最後一個月電費的金額,結果當晚又用訊息說他人在國外,拜託等他月中回來再退還,期間內我數度傳訊追回押金,他一再拖延日期,直到經過4個月多,我再也不想等了,我告訴他若再不退就寄存證信函到他新北市的戶籍地址,我寄出了並限他函到7日內解決,但是他還是電話不接,簡訊也不回。 想請問(1)我接下來要用什麼法律途徑才能要完全回我的押金呢? (2)他都在上海,我合約有他的身分證影本,有辦法告他嗎? 若是他都不出庭呢? (3)我每年合約跟對話紀錄,訊息跟轉帳記錄都有保留,是否可以求償 違約金,跟精神時間的損失,還有店面裝潢費用 (4)受害租戶有4家,一起告她會比較有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5-16 11:41

您好!

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押金,如果對方不出庭是對他自己不利,不用替他擔心。另外,合約未到期您本可拒絕搬遷,但您既然摸摸鼻子搬走了,其他賠償就很難請求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elina 104-05-13 10:40

天花板水泥撥落進行修繕時(疑似有海砂),裝潢師傅告知鋼筋外露,需和樓上屋主商議一起從樓上施作灌漿工程, (前屋主(母親)過世,現屋主(兒子)亦有請管委會總幹事轉告), 但樓上屋主回應目前無人居住,不同意(施作及分擔費用),因目前工程施作一半無法進行(天花板已敲開),最近地震頻傳,且樓上地板不穩固,害怕天花板塌陷,是否先寫存證信函告知如塌陷造成樓上地板損傷,本人不負賠償責任等;還是需調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1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該瑕疵屬於對方應負擔或是共同負擔,則可以請求負擔修繕費用

有關於入屋修繕的部分,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方有配合義務。

可以先發函,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讓您入內修繕,若對方拒絕,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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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讓您入內修繕,若對方拒絕,可提起訴訟請求之。

Jackie 104-05-09 06:21

我們請裝潢公司估價及設計

他們卻執意要簽約之後才能帶回報價單及圖面

我們只好先簽約帶回估價單回家細算

但是該公司在當下未簽約(負責人、設計師等未用印)

我們回去看之後對細項價格一直有疑義

馬上與該公司師設計師說明尚未用印前暫緩

所以也未付訂金

之後與他們老闆對價格一事一直談不攏

便考慮不給該家公司承包

但他們(老闆)一直揚言要告我們違約

請問這樣合約有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5: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律上,只要雙方達成合意,縱使沒有簽立書面契約契約還是成立,倘若我方無故不履約,至多只是賠償金額的問題。

不過,還是可以嘗試主張雙方仍沒有共識,倘若對方提告,屆時應備妥相關資料循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ckie你好:

如果對方真的申請調解或起訴請求你給付違約金或損害賠償的話,建議還是將合約書及相關文件委請律師審閱分析,畢竟契約內若有像是契約成立時或違約金的計算等等的內容,在具體個案中仍有爭執的空間。

以上供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2:48

要看契約內容到底怎樣寫的,若您有簽名只是對方還未用印,還是有成立契約之可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釐清有無簽定契約解約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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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心赤狐 104-05-09 00:05

本人於99年2月購買目前居住2樓房屋,購買後1樓反映因前屋主裝潢導致樓下客廳屋頂嚴重滲水導致剝落,後來他們自行修繕批土,最近發現房間天花板水泥剝落,鋼筋外露及腐蝕,我請泥水師傅來看,他說是氯離子含量過高導致鋼筋膨脹,水泥崩落,但是樓下一直堅持是我家前屋主過度裝潢導致,要求我家負責修繕,而且要求樓板全數拆除重新植筋灌漿.

我家買房子時是買已經裝修完成房屋,而且信義房屋仲介也說不是海砂屋,(目前前屋主與仲介皆無法連絡)請問律師先生:

1.樓下屋頂我需全數負責嗎?責任歸屬是樓下還是我家

2.若樓板全拆,等於我家全毀,目前我家地板沒有任何問題

3.我可以向信義房屋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9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專家來做測試,倘若有,則可以向前屋主及仲介請求賠償,倘若當初動產說明書有欺瞞的問題,則可能涉嫌詐欺罪嫌。

2、該瑕疵應該請工程公司釐清,應該由瑕疵應負責之義務人賠償

3、在未能釐清瑕疵原因,建議不要輕易施作,否則將來恐無法釐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9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樓下一樓之問題,您可不予理會,一樓並須提出證據證明為受二樓之影響方造成損害;另關於您所購買房屋可能為氯離子過高之情形,可先做檢測,再發存證信函通知前屋主及仲介,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均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若有證據可證明前屋主有惡意隱瞞之情形,或許另有涉及刑事詐欺之嫌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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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作氯離子檢測後,再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賣方及仲介,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不予理會,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另關於一樓之主張,可暫時不予理會。

 

Eileen 104-05-08 20:16

事實經過:我家在新北市,為5層無電梯公寓的3樓,屋齡約30年
從上個月進行整修,地板磁磚/水管/線路均要重新鋪過
整修前有在一樓大門張貼告示 說明整修時間
樓下二樓住戶控訴我家打地板時,造成他們天花板裂痕+粉塵掉落
我們表示會負責清理粉塵及天花板粉刷
但二樓不讓我們處理 堅持至調解委員會調解
5/1 第一次至調解委員會:
二樓提出如果我們幫他們處理補救事宜 需簽保固書
或是由他們找人處理 費用我們承擔
調解委員建議由他們找人處理 費用我們承擔 以避免後續麻煩
--我們同意,請他們估價,因為保固風險太大

5/8 第二次至調解委員會:
二樓報價4萬7(3萬5粉刷整修+1萬2垃圾清理)
詢問過其他裝潢行 報價都在2萬內
但如果我們不接受這個價格=調解破局 他們就要控告到法院(還說律師都找好了)

問題:
我們有誠意想解決 但二樓不讓我們找人去估價 也不讓我們進屋看天花板情況
就是要他們找的人處理 價格就是4萬7
如果我們不付4萬7 調解破局 走上法院有勝算嗎?
若敗訴 是否要負擔法庭全數費用+二樓找的律師費?

律師費都超過四萬七了。

依最高法院見解,除第三審律師費外,一審二審律師費並非訴訟費用不能要求我方負擔。

所以別太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不會對您提告,即使提告,對方亦不應定會勝訴,您可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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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8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不會對您提告,即使提告,對方亦不應定會勝訴,您可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之。

QQ 104-05-07 10:57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我在仁武租了一間店面!合約也註明是1F店面。承租的時候本來是沒有要住在那邊 

 

 

!後來因為一些問題 

 

所以就在店面後方隔了一個房間住。 

 

但是我要隔間之前都有先明確的問過房東他們, 

 

他們也都說我承租了1F,所以1F要怎麼處理我可以做主。 

 

然後也就在那裡住了幾個月! 

 

直到最近停水,突然就翻盤了。 

 

說什麼我們租的時候並沒有說要住...一直找查!說要拆我隔間, 

 

我也受不了這樣被找麻煩(合約期限還有5個月),也沒辦法負擔另外租屋費用, 

 

就乾脆提出了請他退回押金部份,我搬走。他也說好,押金會退還! 

 

可是現在我已經搬的差不多了,一下又要我拆之前隔間(本來他要自己拆),又說牆壁釘的部份要補,就死不退我押金。現在還有店面裝潢的部份(原本說不用拆)很怕他又說要拆,他的要求都不一次說完,押金又不退。 

 

合約未到期被趕走可以要求賠償裝潢的所有損失嗎?還是我可以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7 13: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有關於隔間使用、裝潢等都必須經過出租人的同意,租約解消時,則必須回復原狀。

2、倘若雙方另有約定,則依據雙方約定為主,此部分應該有相關證據作為佐證,倘若擔心空口無憑,可以書立字據或是錄音錄影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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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妃 104-05-03 21:32

我想請問

我名下的房子被親戚出租給第三人當二房東,並未經過我的同意,也與第三人簽出租約,意思是出租給他,他再轉租給別人。

這樣有法律效力嗎?那我該如何行使我的權力?

另外說明,因為房子本身是祖厝,以前大家是住一起,

後來奶奶過世後留給我,到前年還是與親戚同住,

之後我搬出親戚仍舊是住在那,我也不覺有誤。

去年年底有討論要改建成套房出租,在改建中遇到裝潢蟑螂被坑了很多錢,出現裝潢蟑螂下包商假意協助我們完成工程,然後說服親戚委託他管理房子,才不會再被裝潢蟑螂騷擾威脅。親戚不防有他就聽信並簽約…

過程中我已經告知親戚我不要委託他人管理,但親戚年紀大怕再被騷擾,沒有安全感下被遊說簽約。

 

—-------–——-------------------

註解:我跟親戚並未簽約也沒有口頭約定

親戚跟別人簽的約是簽她個人名字,不是簽我的。

第三人在工程時期就認識我,知道我是所有權人,但是還是跟我親戚簽約。

簽約內容尚未看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您們有無簽訂租賃契約,若有,則租賃契約內容有無禁止轉租之約定,若無,則應回歸民法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3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親戚間無約定可轉租,您可向第三人請求返還房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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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3 22:25

若親戚以您的名義出租,並簽您的名子,有可能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民法規定

如果未經房東同意轉租他人

契約是有效

但是該契約對你不生效

至於房客能否履行該租約

那是他的問題

你可以要求解除約租約

請第三人跟房客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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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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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善被人騎 104-05-01 17:34

真的有夠倒楣.樓上搬來個新住戶(殘障人士家庭).一搬來裝潢周期斷斷續續近於民情噪音我們可以理解!但樓上共有3個小孩.2個讀小學.1個2歲.長年累月蹦跳.灑落不明器物(有點像彈珠聲).還有搬一家俱的聲音.長期下來讓我們一回到家就處於精神緊繃的狀態.我的父母已經多次去反應過了!但樓上幾乎都是不在乎.反而變本加厲!

樓上說:他們有教導孩子了.但教導怎會每天不定時都在製造噪音.都推給那個2歲的小朋友.說他們無法24小時都看著!在此問問大家:請問2歲的小孩能蹦蹦跳跳的製造那麼大的噪音嗎?能搬家俱移來移去?我個人覺得2歲小孩最多只能丟丟玩具在地上! 我跟他們說了.再繼續敲.我就找社區管委會來處理!樓上住戶卻回我:你去啊! 越聽我就越火! 分明就是故意的或是刻意縱容小孩嗎!還拿2歲孩子當擋箭牌.來合理化!

難道真要對簿公堂!小弟我真有如此打算了!倘若找警察來處理.是否可以請警察來我家聽聽噪音看這是不是 事實! 這不需要搜索票吧!若證明是事實!我是否可以提告? 事實! 這不需要搜索票吧!警察大人是我請來我自己家裡聽的.不需要去對方家裡.因此也不用麻煩警察大人去跟法院請搜索票去我家樓上去採證吧!若警察大人來我家聽證明是事實!警察大人會幫我們去勸導嗎?倘若樓上不聽或變本加厲.我是否可以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1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要求管委會命其改善,倘若仍未改善,可以向主管機關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罰。或是蒐證之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改善並賠償

2、倘若大廈規約有相關規定,可以由管委會命其改善,倘若未改善,可以訴請法院強制搬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馬善被人騎 104-05-01 17:19

真的有夠倒楣.樓上搬來個新住戶(殘障人士家庭).一搬來裝潢周期斷斷續續近於民情噪音我們可以理解!但樓上共有3個小孩.2個讀小學.1個2歲.長年累月蹦跳.灑落不明器物(有點像彈珠聲).還有搬一家俱的聲音.長期下來讓我們一回到家就處於精神緊繃的狀態.我的父母已經多次去反應過了!但樓上幾乎都是不在乎.反而變本加厲!

樓上說:他們有教導孩子了.但教導怎會每天不定時都在製造噪音.都推給那個2歲的小朋友.說他們無法24小時都看著!在此問問大家:請問2歲的小孩能蹦蹦跳跳的製造那麼大的噪音嗎?能搬家俱移來移去?我個人覺得2歲小孩最多只能丟丟玩具在地上! 我跟他們說了.再繼續敲.我就找社區管委會來處理!樓上住戶卻回我:你去啊! 越聽我就越火! 分明就是故意的或是刻意縱容小孩嗎!還拿2歲孩子當擋箭牌.來合理化!

難道真要對簿公堂!小弟我真有如此打算了!倘若找警察來處理.是否可以請警察來我家聽聽噪音看這是不是 事實! 這不需要搜索票吧!若證明是事實!我是否可以提告? 事實! 這不需要搜索票吧!警察大人是我請來我自己家裡聽的.不需要去對方家裡.因此也不用麻煩警察大人去跟法院請搜索票去我家樓上去採證吧!若警察大人來我家聽證明是事實!警察大人會幫我們去勸導嗎?倘若樓上不聽或變本加厲.我是否可以提告?!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請警察前來勸導,並收集住戶製造造噪音錄音、錄影帶,最好標明日期,最好還有其他

     住戶願意為您作證有聽聞噪音 。

2、您可訴請法院命對方不得再製造噪音妨害您居住安寧,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King 104-04-28 01:34

先說明事由經過甲方:稱女兒乙方:女性友人101年時,父母幫女兒買房子,女兒年齡約30幾歲左右,房子也是登記女兒名下,而權狀正本,就保留在父母那裡,在101年時,乙方曾經把甲方的房給出售,並收買家斡旋金500萬元,因甲方資料未提供出去,造成買賣不成立,在這次事件中,乙方就被甲方父母會同警務人員趕離甲方居所,而在103年底,乙方詳稱要幫甲方,說明要幫忙裝潢房子,而房子並非乙方登記人名下,因乙方對甲方慎好,所以關係非比尋常,而在裝潢期間,要求說要入住甲方屋內,裝潢過程中,甲方知情,但都未與裝潢設計師討論及簽定裝修合約,全部由乙方一手包辦,在裝修完閉時,乙方要求要有保障不再被趕出去,所以要做動產設定房子,防止被強制驅趕,因而乙方找了代書要求辦理,而在辦理過程中,因拿不到權狀正本,乙方要甲方去地政事務所補發權狀,再行辦理,因權狀補發要公告一個月,等一個月後,補發完,就約同代書人員到甲方工作室要求簽約,在簽約時甲方一時未注意,代書也未宣讀合約內容,只要求甲方簽署該簽的地方,並交附所需之資料,未料辦理完後卻發現是用買賣方式,把產權過戶二分之一給乙方,因為甲方父母發現,乙方卻要求要把房產給賣掉,價金一人一半,或是對方把對方一半的產權賣給對方。
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訟,乙方是否有詐欺背信指使他人偽造文書等罪。註:1.目前房價市值約1000萬2.裝潢費用由乙方全部支付,約150萬,3.買賣契約議價金寫350萬,未填寫付款日期,乙方也無付款至甲方實證4.房地產登記二分之一時,乙方帶人到甲方屋內拆除屋入約八九成新的裝潢等傢俱。
5.目前乙方不出面,也不接電話,只由line傳訊息告知,把房產賣掉一人一半,或是對方把二分之一產權買走。
6.當初買房頭款400萬,銀行貸款300萬,所有金額都是由甲方父母支出,並有繳款證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8 10: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辦理登記時均未審閱契約內容、相關文件也沒有閱覽,所委託代書亦不知悉所辦理的是動產過戶程序,聽起來不甚合理。

2、就您所述的狀況,必須由我方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惡意欺瞞,且有保證是辦理抵押設定,方能訴請確認塗銷登記

3、建議應該盡速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否則對方日後提起分割訴訟,可能遭到變價分割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8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提出證據說明當初對方乃欺騙您設定抵押,其實為買賣,方能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u 104-04-24 17:40

您好! 最近房子驗屋與交屋完之後進行裝潢時,發現房屋的輕質隔間牆面與窗戶RD牆面有些問題.

1. 油漆裝潢完後牆面又很快的產生多處裂痕,我請建商將油漆部分刮除發現確實是水泥牆裂痕, 並且在輕質隔間牆的施工上,建商承認他們施工上有瑕疵,並拍照存證.

2. 輕質隔間牆當初還沒交屋時有重新施工過,但建商與營造商再重新施工時沒依照合約去施作,並拍照存證.

3. 窗戶的RC窗角經過前幾天的地震,每一到窗戶都產生裂痕,最寬的寬度有1mm的裂縫,並拍照存證.

請問這樣缺失是否可以認定他們已經違反民法房屋瑕疵擔保責任的條例, 我方可否要求建商賠償房地總價款的15%違約金? 並依法解除契約(退屋)?

因為他們沒依照合約施工,請問建商是否民法背信罪與刑法詐欺罪, 因為當初與他們對質,建商承認知道瑕疵卻沒依約把瑕疵問題修復(有錄音存檔)?

另外是否可以要求建商賠償我目前裝潢費用損失、房子交屋到現在的利息損失與上班請假的損失?

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24 17:47

 您好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供律師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su你好:

依你所述之情形應僅有民事上之糾紛,該瑕疵所造成之損害如何、可否請求違約金、以及得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等等的問題,需要你帶著相關資料(包含買賣契約)與律師進一步討論方能評估,且由於本件可能有除斥期間的問題,建議盡速進行。

以上供參。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審視您們當初所訂定之買賣契約內容,並應先將瑕疵部分拍照存證,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4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給建商,通知瑕疵,請求建商限期與您處理,若屆期建商置之不理,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andy 104-04-22 23:02
若公司拆伙,股東有兩人:法人、股東,法人要遷移新址,股東留在原址,房屋租期未到,法人有權向股東索取房屋押金以及初期裝潢成本費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4-22 23:23

您好!

如果沒有事先約定,或徵得對方同意,自願搬離的人應沒有權利要求對方給付押金裝潢費,等租約到期才能拿回押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anna 104-04-16 15:32
我想請問ㄧ下!我頂了ㄧ家店!因為店有裝潢和器具所以付了20多萬!然後那位頂讓店的小姐也收了我的錢!然後和那位小姐去找了房東!順利簽好了ㄧ年的房租!也付了押金兩個月!後來聽房東說、他和那位小姐有水電費的糾紛房東居然告訴我!他不想把店面租給我了!那我頂那麼多錢,錢也付了!房東是不是也該賠償我的損失!
陳彥彰 (陳律師) 104-04-16 15:57

您好

據您所述,房東未履行交付租賃物使用情況

已經違約,對方不得以與頂讓人間有水電糾紛

來對抗您。具體主張內容仍應視契約而定

至於頂讓人,若無法順利使您得以營業,亦有

違約之情事。

建議您可向該二人發存證信函告知違約情狀

視對方回應再行做後續處理。

以上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6: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店面租約的部份您是跟誰簽立的?倘若是您跟房東,則雙方都受到契約之約定,倘若是您跟前房客,則必須依據店面使用約定來判斷。

2、有關於損害賠償的部份,也會依據前開法律關係來判斷哪些可以主張,請詳述,亦或備妥相關事證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6 1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房東已與您簽立租賃契約,即不能以與他人之糾紛為由,解除契約,您可委任律師發函給房東與前手,請求處理相關爭議,並不得有違約造成您損失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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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據你所言似乎你與房東已簽契約,則房東並無片面終止租約之權。

二、水電糾紛若金額不大可考慮協議或調解解決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雙方將講好的部分,擬在文件上,並經雙方簽署後,即具有效力,當然也要押上日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4-16 22:40

您好,

建議您朝履約爭議和解或談判來處理。

您頂下這問店是與房東租約房東就水電費部分與第三人有糾紛是否仍必須完成對您契約之履行,可能還牽涉到其他的客觀事實,尚難論斷誰是誰非,但您真的想要那間地點的店面包括其裝潢等,應朝使房東履約完成之方向努力之。

小蔡 104-04-15 17:03

台中房子原是我父母名下因家道中落,房子遭到法拍,當時因家中還有其他債務,其他家人不願用自己名子買回房子,最後由母親友人先買回,再經有我工作半年多取得在職證明,重新貸款買回(原240萬增額貸款至280萬,40萬還母親債務)至今已繳8年多並由銀行帳戶扣款,今年因我二姊在新竹租約到期,二月時我許諾我二姊可以回台中住,但三月時他未經我允許私自粉刷油漆破壞家中裝潢,所以我請他搬走,如今我二姊聲稱法拍前,他有對家裡付出,又因房子為同一地點所以他有權使用,所以不願搬出且惡言相向並聲稱要長期居住,要讓我賣房子也賣不出去,請問律師我要如何請他搬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52

可以終止使用借貸合約後請求對方遷讓房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終止您與姊姊間之使用借貸契約,再提起訴訟請求所有物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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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婷 104-04-01 10:10

承租時浴室的浴缸已經破了,因為我們家的習慣都是站在浴缸裡面洗澡,最近發現浴缸外面的地板的水像是從浴缸的細縫滲出來的,請房東來看他說他不修理請我們在隔壁間沒有浴缸的洗澡,另外要是樓下的住戶有反映他們家的裝潢滲水的情形是我們自己要負責只是丟一句使用者付費,要是樓下到時候要修理房客要自己負責

1我已經盡房客的義務告知房東了,他要是不修繕我能以民法430條(修善義務不履行之效力)調早解約嗎?另外要是樓下未來反映滲水責任歸屬應歸誰?

2想請問像這樣子,浴缸???掛蓋子那邊已經變成一個洞,我擔心會不會站在上面洗澡倒導致浴缸塌陷而割傷是否以民法?436條(權力瑕疵之效果)調早解約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以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通知房東就浴缸、房屋漏水的部份進行修繕,否則可以自行修繕或是終止租約

2、漏水問題必須要回歸到漏水的原因為何來判斷,不過基本上除非是承租人使用不當,否則應該是由房東負責。

3、本案係租賃物瑕疵問題,沒有民法第436條權利瑕疵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朱朱 104-03-06 11:51

律師們好:

 

  當初因朋友自己住覺得無聊而問我要不要搬去過和他一起住,我就答應我朋友說好並且和我同學一起搬進來住。這間房子是我朋友他媽媽的 住進來後只有口頭約定每個月租金 沒有收押金 也沒有簽約。

 一月份時和朋友起了爭執導致他看我們不爽並要求我們搬走

 第一次的談判: 我告知房東我們這樣是屬於不訂期契約,你不能隨便的趕我們走 除非你要符合土地法第100條六項其中之一點。我們也談了很久沒結果我們也不搬。

 第二次談判:房東一來就說了以下幾點 A.我們房子要收回來重新裝潢自己住 B.限我們四月六號前搬走,三月的房租就不跟你們收 C.4月6號前搬走我會付你搬家費兩千。

我向房東提出既然你重新裝潢那可以提出一個證明來給我看嗎? 不然我哪知道你是不是隨口說說你要重新裝潢但實際上卻沒有只是故意要趕我們走。

 還有房東請我搬走他說要付我搬家費兩千元,我可以在和他要求賠償我其他損失賠償嗎??

 房東第二次談判講完三點後,我和他要求重新裝潢證明。但房東說我已經表達我的訴求了 完全不想和我談就走人了。

我現在該怎麼辦?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3-06 15:36

未簽訂契約,又想要解約

1.提前一個月告知。

2.雙方同意解除。

3.立協議書。

4.其實房東只要說他要自住,房屋就能收回...

5.關於要求房東賠償損失,你的損失在哪?

6.雙方都談不攏,就去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

以上。

朱朱 104-03-06 15:53
回覆 林宗儀 的發言內容:

未簽訂契約,又想要解約

1.提前一個月告知。

2.雙方同意解 ... (恕刪)

 

律師 你好

房東說他要重新裝潢自住,但是否能要求房東提出要裝潢的證明來呢?

房東只是故意要趕我們走的,之後要繼續租給別人

 

陳小姐 104-03-06 09:13

你好律師

想問裝潢被拖延了,簽約日也過了

但對方遲遲未完成,也沒在動工

但會口頭敷衍我 告知我何時會動 何時會好

但到了那天也都未動,告知的交期也都是騙人的

想請問遇到這種要怎麼辦呢?

裝潢東西不多,到現在已經四五個月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發函告知對方限期履約,如逾期未履約,您再另行解除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限期履行契約,否則解除契約,而如契約中有約定逾期違約金,就依契約約定請求賠償,如無約定,就以給付遲延的規定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6 09:57

1. 若雙方有契約約明工期、遲延賠償乃至於終止契約等,就照契約走。

2. 若未約明,您可以發個書面、簡訊或是line(不要只是口頭告知),要求對方限期完工,一旦遲延,就可以終止契約並請求賠償

小白 104-03-06 05:09

我本人受雇主委託承包室內裝潢承攬契約.因未與業主訂立契約書.只口頭承諾.造成如今舉證困難.雙方於第一次議價內容的品項與金額有超過雇主的預算.所以我在第二次議價時做了局部的刪減.這部分有當面徵求業主的同意.如今工程結束.業主竟然不斷追加施工項目.並且以工程延宕.傢俱進場時間不能配合清潔等理由施壓扣款.因業主追加的項目是我與他議價決議刪除的.完工點交時確實沒有施做.於施工期間業主用各種理由追加修改.我都是盡力配合.實在是入不敷出.忍無可忍才會與其發生爭執.我手邊的證據只有前兩次報價的估價單與施工平面圖一式兩份.我與業主各持一份.相關人證有現場施工人員.以及社區警衛.業主於完工時有自行拍照上傳FB.不知道算不算是默認驗收?已施作或安裝如燈具等.業主遲遲不付款.是否涉及侵占違約?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申請支付命令嗎?業主本身也有監工工程經驗.是否有刻意誘導不開立合約書.已藉由苛扣工程款項嫌疑?餘款尚有新台幣十餘萬.業主欲另行找他人施做.但確是扣應支付我款項.且一再拖延.本人甚感不平與委屈.也只怪自己笨.望各方大德替小弟主持公道.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6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主要爭議是施工程度,此部分可以透過鑑定的方式處理。本件比較麻煩的是,施工項目的問題,哪一些屬於原始工程,那些是追加減,追加減的部分是否經過業主同意。

2、建議您可以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向業主完整請款,倘若業主拒絕,則可以提起清償工程款訴訟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先發存證信函來追討,並先蒐集事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之前有針對驗收方式、內容作約定嗎? 是否算驗收完畢要看對於驗收的約定

2. 針對業主不付款,可先寄發存證之律師函給對方,主張已經依約定完工,限期驗收(不管之前的驗收是否算是完成)並給付工程款

3. 估價單上有業主簽名嗎? 施工項目都有完備紀載? 如有,作為證據是充足的

4. 對方如仍不付款,可起訴追討工程款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ariess 104-03-04 15:03

與室內設計公司裝潢糾紛,懇請律師回覆

1.預計裝修部分:
7F:室內(客廳&餐廳&主臥&主臥浴室&書房&廚房&後陽台,不含小孩房&前陽台),客浴廁所詢問對方施工價格才考慮是否施做
6F:廚房 & 6F與7F的室內樓梯敲除,樓面封起來&原樓梯下方改成儲藏室

2.契約(設計委任合約)

  a.對方只寫7F部分,6F沒寫,說6F的坪數跟7F未施作面積差不多
  b.契約沒寫圖面完成時間,但我有說要過完年要完成,因為有婚期的期限,問對方是否OK,對方說OK
  c.簽約收費50%(已付)
    平面圖繪製完成收費20%
    立面圖繪製完成收費20%
    工程估價手續完成收費10%

3. 糾紛:

 a.過完年圖面還在平面圖未全部完成(7F),6F的圖從沒見過
 b.根據對方圖面量測,設計坪數多出幾坪(費用超收)
 c.所以我email通知對方要解除合約&退回多收部份的費用
   & 要求提供契約上設計坪數是如何量測的圖面&尺寸
 d.對方不願解除合約&還要求收平面圖繪製完成收費20%

4. 請問:

 a.圖面完成時間契約上沒寫,但有口頭約定,是否也有法律效力?
 b.設計面積(6F&7F)對方便宜行事,對方這樣寫,若有民事訴訟,我方是否可依此提出實際狀況,而不會只看契約?
 c.設計坪數與實際不符,我方是否可依據資訊不對等進而告對方背信&詐欺?
 d.契約中有寫,我方有特殊原因要終止合約,須書面通知對方,這裏的"書面通知",用email算不算?對方也有回eamil,是否已算知會對方?定要用存證信函?
 e.續上,就法律上,合約是否終止?
 f.平面圖繪製未完成,對方是否還能要求收20%費用?
 g.若告對方背信&詐欺成立,我方可拿回多少費用?
 h.續上,我方可否要求損害賠償? 一般是如何計算費用?
 i.對方是否有義務提供"契約上設計坪數是如何量測的圖面&尺寸"?
   若拒不提供,我方應如何處理?
 j.以此案件,律師有何建議後續如何處理?

感謝各位律師撥空回覆~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助您解決問題 !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4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但是倘若沒有書面,則有舉證上的困難。

2、原則上還是會以圖書為主。

3、此類糾紛原則上僅為民事糾紛

4、書面不以存證信函為必要,但是電子郵件不屬於書面。

5、是否合法終止必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或是契約規定。

6、20%的依據,必須通盤判斷,您的敘述過於片段無法精確告知。

7、倘若構成刑事犯罪,是刑罰的問題。

8、違約賠償的部份必須通盤判斷,您的敘述過於片段無法精確告知。

9、倘若契約為約定,並不是一定要提供。

10、                此類案件屬於相對困難案件,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契約書、現場施工狀況照片等,尋求正式諮詢才有辦法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4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契約。若屆期對方拒不履行,再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riess 104-03-04 14:18

與室內設計公司裝潢糾紛,懇請律師回覆

1.預計裝修部分:
7F:室內(客廳&餐廳&主臥&主臥浴室&書房&廚房&後陽台,不含小孩房&前陽台),客浴廁所詢問對方施工價格才考慮是否施做
6F:廚房 & 6F與7F的室內樓梯敲除,樓面封起來&原樓梯下方改成儲藏室

2.契約(設計委任合約)

  a.對方只寫7F部分,6F沒寫,說6F的坪數跟7F未施作面積差不多
  b.契約沒寫圖面完成時間,但我有說要過完年要完成,因為有婚期的期限,問對方是否OK,對方說OK
  c.簽約收費50%(已付)
    平面圖繪製完成收費20%
    立面圖繪製完成收費20%
    工程估價手續完成收費10%

3. 糾紛:

 a.過完年圖面還在平面圖未全部完成(7F),6F的圖從沒見過
 b.根據對方圖面量測,設計坪數多出幾坪(費用超收)
 c.所以我email通知對方要解除合約&退回多收部份的費用
   & 要求提供契約上設計坪數是如何量測的圖面&尺寸
 d.對方不願解除合約&還要求收平面圖繪製完成收費20%

4. 請問:

 a.圖面完成時間契約上沒寫,但有口頭約定,是否也有法律效力?
 b.設計面積(6F&7F)對方便宜行事,對方這樣寫,若有民事訴訟,我方是否可依此提出實際狀況,而不會只看契約?
 c.設計坪數與實際不符,我方是否可依據資訊不對等進而告對方背信&詐欺?
 d.契約中有寫,我方有特殊原因要終止合約,須書面通知對方,這裏的"書面通知",用email算不算?對方也有回eamil,是否已算知會對方?定要用存證信函?
 e.續上,就法律上,合約是否終止?
 f.平面圖繪製未完成,對方是否還能要求收20%費用?
 g.若告對方背信&詐欺成立,我方可拿回多少費用?
 h.續上,我方可否要求損害賠償? 一般是如何計算費用?
 i.對方是否有義務提供"契約上設計坪數是如何量測的圖面&尺寸"?
   若拒不提供,我方應如何處理?
 j.以此案件,律師有何建議後續如何處理?

感謝各位律師撥空回覆~

陳小姐 104-03-04 12:09

你好律師

想問裝潢被拖延了,簽約日也過了

但對方遲遲未完成,也沒在動工

但會口頭敷衍我 告知我何時會動 何時會好

但到了那天也都未動,告知的交期也都是騙人的

想請問遇到這種要怎麼辦呢?

裝潢東西不多,到現在已經四五個月了...

sportbag 104-02-14 11:08

事由:前任總幹事刻意不交接,原本協商好三次交接日期都不出現,目前所知有三戶保證金6萬即筆電未繳回!因目前是由建商代管,故當初物業合約是由建商與保全公司簽約至104/1/31,總幹事方面保全公司有保責任險好像是50萬,管委會於1/26通知總幹事1/30交接,但當天並未交接!敦泰回覆此人於1/31已辦理離職!但保全公司有派人協助協調!

問題一:總幹事已在原公司辦理好離職,那總幹事責任險還有效力嗎?我們是二月初通知保全公司有此情況,要求暫停支付他一月薪資;若是責任險有效,我們可否要求保全公司先行代墊有單據金額?

問題二:管委會是針對總幹事求償,還是保全公司?保全公司說需由管委會到警局備案取得三連單,才交給他們請領保險給付?是正確嗎?

問題三:若真要委任律師處理,管委會可否要求所有花費包含律師費/裝潢保證金等費用,由保全公司所保的總幹事責任險中支付?

一、為維護社區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之權益,請將事由過程詳予敘明,或將資料備齊後到本所討論,俟全盤瞭解後方能提供法律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專業經辦公寓大廈社區糾紛事務之法律實務經驗供您參考。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三、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 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4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責任險有其理賠標的,無法任意移作他用。又,總幹事薪資應該是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給付,管委會應該無權干涉。

2、應該是基於契約關係向物業管理公司要求賠償,倘若該總幹事涉及侵占違法行為,則亦可向該總幹事請求賠償

3、您的敘述很亂,建議應該備妥相關合約書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portbag 104-02-13 12:20

事由:前任總幹事社區僅聘請至104/1/31號,於1/26通知準備交接訂於1/30,期間未回覆不同意,直到1/30才簡訊通知主委無法配合, 接著直接告知有事出國,要到2/11~12才有空到社區交接;後來他與管委會及物業協定2/12 09:00交接,結果當日09:30才通知說臨時有事無法到社區!再次詢問他於2/13晚上6點交接OK嗎?他電話回覆OK(這次有私下錄音存證),因擔 心他忘了,所以在2/12 有傳了一封簡訊內容:"提醒XXX請務必於2/13晚上6點準時出席交接,尤其是裝潢保證金與零用金務必繳回,若再次食言,將依敦泰(物業公司)建議直接 到警局備案,大家好聚好散,希望別走到這步!"結果2/12當晚他就直接打電話,說我恐嚇他!!!叫我晚上12點不要睡覺,他要來按門鈴!!

問題一:我的簡訊內容算恐嚇嗎?

問題二:他打電話叫我不要睡...,造成我警張失眠,他這樣算恐嚇嗎?

問題三:他遲遲不肯交接,保證金在他那,我可以到警局備案告他侵占嗎?

以上問題,懇請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3 14:47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簡訊內容不會構成恐嚇

2、對方的簡訊不會構成恐嚇

3、建議可以以管委會的名義發函,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考慮提告業務侵占罪。

4、管委會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3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雙方皆不構成恐嚇之,惟對方不返還保證金之行為,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返還,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暉 104-01-30 23:20

下次可能會付照片。

停車停在店家跟一樓公寓門口的中間,那邊是黃線。

可是很多人都停車停一整排。

我是立中柱停車,要離開機車往前撞到店家做的一個貼著牆壁的燈箱。

(非故意,機車往前就撞到了。)

他們有一個整體的裝潢設計,所以燈箱事一整面約兩個鋁箔包寬度從地板一直到天花板。

問題是:大約在離地30CM處 被我撞了一個裂縫,我留了電話和姓名

對方希望我賠償整面的裝潢修復 要五千元或是一人一半。因為對方說剛裝潢二個月,而且是新店面。我撞個大小只造成對方燈箱有裂縫,並沒有破掉。

我質疑他們裝潢的設計根本就不合法。我需要付這些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1 0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過失弄壞對方燈箱,則不論對方是否有違法設計,均不影響您的責任

2、不過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請求明細及單據,判斷是否合法,並且簽立和解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no 104-01-21 12:17

與一家裝潢公司有債務糾紛,對方收了款後施工到一半就完全不施工

民事部分已經提告支付命令對方有向法院提出異議,所以民事部分等法院

通知開庭,而假扣押對方公司戶頭,裡面沒錢,公司底下也無其他資產

但有證據知道對方公司仍持續運作接工程,只是對方公司

負責人用自己的個人戶頭收款。

想請問的是,如果我提告刑事隱匿財產這部分,是否能成立

若能成立的話,是否可以假扣押負責人名下的財產

以及對我在這個案件中是否有利

因為在民事提告假扣押部分已經花了不少金額,在猶豫是否要告刑事

或者有什麼方式能讓對方主動出來面對而不事一置之不理!

謝謝

債務人是裝潢公司,如果該公司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以出資額負有限責任,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股東自己的營業財產與公司無關,因此該公司的老闆以自己名義承攬工程並不會構成詐害債權

不過,如果公司有一些債權,例如公司原本有存款或有其他案件的應收帳款,老闆趁你沒有查封到之前,以非法的手段移轉到自己或第三人名下,或要求債務人向公司以外之人給付,除了有詐害債權之嫌,還有背信的問題。

true 104-01-17 18:20

家人透過仲介租了某處一樓店面要經營餐廳,簽約前與簽約時皆明確表示要經營餐廳,房東仲介也表示該處一直都是經營餐廳不會有問題,直到完成簽約後去申請公司登記收到公文才曉得該處並不符合土地分區使用規定,屬於第三住宅區。家人希望仲介賠償餐廳裝潢費及退還仲介費。我們應該先向房東拿回保證金租金後再提告,還是先提告再一併拿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