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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3 13:37

職場上性騷擾,有影帶,從頭摸到臀部,拉手跟抱,

但是因事發地點在地下室停車場,無人,所以沒有做大動作反抗,只有口頭說!檢察官是希望和解,說要告可能無罪,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要和解是當庭和解還是可以私下和解

那我應該提出多少賠償是合理的?

 

麻煩各位

騷擾是處行政罰緩,沒有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是有的,賠償金沒有一定,要看怎麼談,我們之前幫當事人談有十幾萬到二十幾萬不等,談不成也可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3 15:01

您好,對方行為違反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強制猥褻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強制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其中強制猥褻罪要求「違反本人意願」,強制觸摸罪僅要求符合「乘人不及抗拒」,因此不一定被判無罪。若您願意和解求償的金額要考量包括被害者受傷的程度(生理上及心理上)、有無影響往後工作之能力、復健費用(含心理輔導)、名譽賠償因素,價格落在數萬元至三十萬元之間,若您同意和解,就無法再提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影帶,則對方很有可能會成立刑法強制猥褻罪嫌。再者,若係職場上性騷擾,亦有可能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相關問題(比如說,雇主有無提供協助),性別工作平等法亦有對於雇主之違反監督義務時可請求其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8條規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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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7-03 03:52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方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交通代步費用,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貨車)
問題2: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對方要求我拿出駕照給他用手機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刪除照片?

問題3:如果對方不簽和解書而且也沒有後續處理動作,是否要等到民事2年追訴期滿,這件事情才算是結束?

問題4:如果保險到期之後,保險公司有責任把這事處理完畢嗎?還是到期之後就不關他們的事情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代步費用,必須是合理的範圍,包含是否有代步必要、必須是合理數額。

2、可以要求刪除。

3、損害賠償時效是2年沒錯。

4、保險期間發生的事故,並符合出險條件,保險公司原則上都應該理賠

楊蓉蓉 103-07-01 23:07

我6/14號直騎但我不確定有沒紅燈所以撞到從巷子出來的中年婦人,而那位婦人說她綠燈,而我當時跟也交警說我綠燈,之後有去看過對方,對方左手骨頭斷掉,之後出院後對方請我們的保險人員過去幫他的車子拍照需要修車,之後都沒有消息了...我想問這樣對方是希望和解還是會告我們,而對方有說他們沒駕照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1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對方之條件不合理,可不予理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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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耳 103-07-01 19:30

事情是這樣的

我跟對方是朋友關係

相約一起出遊玩

對方在騎車時雷殘我在後方反應不及撞上

有叫警察過來

但沒有備案

警方叫我們私下和解

沒有簽和解

對方說會賠我全部修理費用可是對方父母不願意賠

對方未滿20歲所以這樣和解是無效的嗎?

對方說他父母如果不還

他可以分期還給我,但需要時間

我如果跟他簽分期還款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0: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為成年所簽訂的契約,原則上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有效。

2、不過倘若雙方願意簽訂,對方也願意履行的話,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爭議。

加菲 103-07-01 11:49

我媽媽之前發生車禍,因為她年紀有點大了,又不太懂得法律常識,所以車禍發生不到24小時就跟人簽了和解書,但她之後開始出現嚴重的疼痛後遺症然後就只能天天做復健
後來她去告了對方,刑事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且已經不能上訴,但民事的部分今天一審被駁回,我媽媽正在考慮要不要上訴,因為上訴費對我們家來說是筆不小的數目,我們是向他求償一百多萬。
因為我媽在這之後原本想找肇事者談,但肇事者不但避不見面甚至當眾言語羞辱,我媽原本是個很健康的人,因為這件事腳再也無法順順利利走路,就連工作家庭 都受到嚴重的影響。
我想請問各位,上訴的話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刑事勝訴但是民事一審就被駁回所以一直不知道該不該上訴,眼看日期就要到了。

駁回的內容目前無法得知因為判決書尚未寄到家中,但如果寄到家中因為全家最近都不在家也無法收到,所以要提早決定要不要上訴?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7: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擔心逾越上訴期間,可以先提出上訴聲明。

2、有關於在不知道有後遺症的情況下,就先行和解,可以嘗試主張後遺症不在當初的和解範圍,但是必須依據當初所簽立的和解書、診斷證明書等作判斷。

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聲明上訴,然後檢附判決書等資料,進行正式諮詢。

加菲 103-07-01 11:43

我媽媽之前發生車禍,因為她年紀有點大了,又不太懂得法律常識,所以車禍發生不到24小時就跟人簽了和解書,但她之後開始出現嚴重的疼痛後遺症然後就只能天天做復健
後來她去告了對方,刑事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且已經不能上訴,但民事的部分今天一審被駁回,我媽媽正在考慮要不要上訴,因為上訴費對我們家來說是筆不小的數目,我們是向他求償一百多萬。
因為我媽在這之後原本想找肇事者談,但肇事者不但避不見面甚至當眾言語羞辱,我媽原本是個很健康的人,因為這件事腳再也無法順順利利走路,就連工作家庭 都受到嚴重的影響。
我想請問各位,上訴的話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刑事勝訴但是民事一審就被駁回所以一直不知道該不該上訴,眼看日期就要到了。

駁回的內容目前無法得知因為判決書尚未寄到家中,但如果寄到家中因為全家最近都不在家也無法收到,所以要提早決定要不要上訴?

阿助 103-07-01 10:47

你好想請問我在5月30晚上喝酒5月31早上由於零時有工作七早八早就出門工作..路上跟人發生擦撞..對方輕微擦傷..我開的是職業貨車我的酒測值0.22..做完筆錄時警方以工共危險罪直接把我移送地檢署當場開庭..法官當時問我警方那邊有沒有做身體平衡確認我能不能開車..我回答沒有法官當下打電話去警局確認..問說沒做身體平衡送我去她那幹嘛?後來法官說我是初犯也無前科..就說這次原諒你不能再犯..簽完名後法官說了2點對方根紅單要處理好就放我走了..對方也在1個禮拜左右達成和解了..6月30時去監理站要繳罰單服務人員說要等法院裁決書下來才知道要繳多少錢?也說了駕照是要扣2年?法官要我處理好紅單監理站又不讓我繳..請問這樣我會被罰款多少以及駕照是真的是扣2年? 

selena 103-06-30 15:48

   火災求償如果和解不成要提出訴訟的話,在法院那按房屋折舊判斷,但是如果是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及內部裝潢,是否也算在房屋主體內,而照房屋折舊算呢?

   因為火災最嚴重的就是頂樓加蓋部分,全都燒光了,是否可以房屋頂樓部份分開提出訴訟求償呢?如果照房屋折舊賠償的話損失慘重!

   在民法上是否有法則是可以讓頂樓部份可以單獨求償的,麻煩律師們能夠幫幫我~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損害賠償是以填補對方損害為原則,所以若頂樓加蓋與房屋均屬同一人所有,原則上應一併請求,但就價值的部分,可以主張分別計算,通常仍需籍由鑑定來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30 17:26

您好!雖然在同一訴訟中請求,但每個損害物的損害金額本來就要個別估算,例如:您若能證明裝潢是全新的,裝潢部分就不需要扣折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30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您能主張受有多少及如何之損害,並舉證之,即可請求損害賠償(當然可能會有折舊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cy 103-06-29 23:54

6月上旬遭先生家暴, 目前未離婚, 當下有去驗傷及拍下受傷照片, 並至警察局提告家暴傷害罪, 6月中至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有附驗傷單, 受傷照片, 案發現場照片及戶籍謄本), 6月下旬已收到家暴保護令的開庭通知(7月底開庭)。請教律師以下問題:

Q1.聲請通常保護令所附的文件這樣就足夠了嗎?

Q2.女兒2歲3個月於5月初被先生帶走, 在保護令中, 我同時有聲請子女暫時監護歸我, 及請求對方支付生活費, 那我舉證他在家暴前已1年沒有給付生活費嗎? 或是我自己提出子女生活費是由我負擔? 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3.我前往探視小孩, 先生常故意阻擾, 有曾經讓我等2~3個小時才讓我看到小孩, 也有讓我撲空無法探視, 他故意避不見面, 或催促快點結束會面時間, 我想舉證他阻擾行徑,這有助於家暴保護令的核發嗎?

Q4.先生曾因要帶走小孩與我媽(小孩照顧者)吵架, 吵架爭執是因小孩重感冒, 我媽代我要求我先生等到小孩痊癒再帶走, 但我先生不肯堅持要帶走小孩, 鬧得不愉快, 這部份有電話錄音, 若將之寫下逐字稿, 有助於保護令的核發嗎?

Q5. Q2~Q4的舉證文件, 可以用陳報狀在開庭前先呈報給法官知悉嗎?

Q6. 陳報狀的寫法是在狀子本文寫要讓法官知道的事, 再附件附上證據?(如:存摺影本, Line對談記錄, 電話錄音逐字稿, 電話錄音電子檔)

Q6. 聲請家暴保護令所檢附的相關文件, 若日後打離婚訴訟, 還需要再附一遍嗎? 聲請保護令的舉證理由文件和離婚訴訟一樣, 會不會不利於離婚訴訟?是不是打離婚訴訟證據要比聲請保護令要更多,更具解釋能力, 子女監護權離婚官司及才打得贏?

Q7. 法官如何判定離婚夫妻的資產? 如房產, 如何認定價值? 資產及負債是自行舉證, 還是法院去調?

Q8. 婚後母親贈與我頭期款購屋, 每月的房貸是我繳的, 先生沒有付一毛錢, 我有工作, 他從沒養我, 他有權向我討夫妻剩餘財產嗎? 有例外情形嗎?

Q9.刑事傷害罪的報案文件是警察製作的, 我需要再準備證據嗎?(因為是被關在房間被打, 沒有證人)

Q10.刑事民事損害賠償, 何時可以提出?是開檢查庭時跟法官說嗎?還是要先擬狀? 損害賠償金額要如何訂定?

Q11.若我先生開庭願意承認家暴事實, 在不和解的前提下, 有沒有什麼方法, 可以讓他獲得教訓, 又不會有前科記錄?

先謝謝律師的耐心閱讀, 更期待您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30 0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問題較佳,避免詞不達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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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審查保護令之時間很短暫,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應委請律師代為撰擬相關書狀及開庭,以便法院能清楚了解您的主張及證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於離婚訴訟中,應提出法院應裁判離婚之相關事證,不限於本次傷害事件,應儘可能提出更多的事證,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傷害案件之附帶民事請求部分,應於檢察官起訴後,向法院提出此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詢的問題,都可以朝您有利之方向去主張,由於爭點甚多,建議可以直接找專業人士面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瓶子 103-06-29 05:36

我今年28歲,我女朋友17歲。

我和我女朋友兩情相願下發生了性行為...

一個月後我女友因為肚子痛...家人帶他去看醫生,才知道子宮外孕。

他家人很生氣的找上我...當天晚上找我出去,帶我到他家說要談事情。

他父親帶我到他家後,馬上關上門 拿起疑是鐵管都西要往我頭上打,但是我用手去擋住,那一下很大力 鐵棍都彎了!之後還用拳頭狂打我頭部、臉、身體....

之後我叫我家人來與女方家人談...談到後面決定等女生開完刀之後 調養完再來談和解條件。

隔天晚上半夜他父親又打電話給我,說要到我家,我們原本以為是想談和解事情,所以我和我家人等他到... 沒想到他是要帶我出去談! 他父親帶著我 和我家人到某間醫院樓下... 之後又出拳打我頭部、鼻子、嘴巴  還用腳踢我鼻子!

這兩天,女方的父親,口出三字經、恐嚇我(說要找兄弟打我,還說要打斷我的腳,甚至說要打死我)

我想請問律師,我和我女友兩情相願,我女友滿17歲與我發生性行為,如果走法院,我構成什麼罪? 

另一問題:我能告他父親什麼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反而是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刑事傷害罪及恐嚇危安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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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11:02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已經滿16歲,且為你請我願之情形下發生性行為,則並不會構成妨礙性自主罪章的犯罪。但是倘若您的女友有因此離家出走,則可能構成和誘罪。

2、有關於對方的行為則可能構成傷害恐嚇罪嫌,您可以驗傷之後,並蒐集相關證據,提出刑事告訴。

Maggie 103-06-29 01:30

您好

我弟弟與我於去年12月底開車時,因前方汽車閃避計程車而急煞,我方因煞車不及追撞前車。當時有請警方到現場記錄,雙方人都沒事,日後有經過保險公司談和解賠償保險桿。以為結案後,在前幾天收到警局寄來過失傷害要到案說明的通知,對方說因撞擊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媽媽追間盤突出(腰痠痛,無麻痺感),對方持有當日的驗傷單。目前對方還未算清賠償的價錢,如果在合理的價錢下應該會合解,但覺得對方不太合理,若以訴訟程序勝訴的機率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鑑定,若您無過失,亦無成立過失傷害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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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103-06-29 01:08

6/16早上我於上班途中,我從莒光路右轉進入民享街不到30公尺,有位阿伯騎乘機車從右邊的巷子出來,我為了要閃避他而摔車。當下阿伯從巷子出來就直接把車停在我要行駛的幹道(那邊的地板是網狀線),阿伯不是停在巷口,而是停在我要行駛的幹道,當下我怕撞到他而閃避他導致自己摔車手斷掉,阿伯安然無恙毫髮無傷。後來有叫警察來,交通警察做完筆錄,當下就說我跟阿伯兩方都有錯,一是阿伯停在我要行駛的幹道,二是我超速(我當下時速應該有40~50),警察是希望我們做私下和解,如果不行再尋求法律途徑。結論我想問的是一 我今天因為要閃避阿伯而摔車,我沒有撞到阿伯,那這樣我可以跟阿伯求償嗎?二 警察說我跟阿伯都有錯,那這樣是誰錯的比較多?(支線未禮讓幹道vs超速)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有受傷,對方阿伯沒受傷,正常來說,您當下就要馬上去驗傷(但想必您應該是沒有),如果當時您有驗傷,您就可向對方提過失傷害刑事告訴。目前來看,您應僅可向阿伯請求民事侵權的損害賠償,至於可請求到多少錢,會涉及雙方的過失比例各為多少(這是需要經交通鑑定或由法官視您們實際情形而判定),供您參考,謝謝

Ray 103-06-30 00:08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您有受傷,對方阿伯沒受傷,正常來說,您當下就要馬上去驗傷(但想 ... (恕刪)

我那時候有叫救護車送醫院治療,有診斷證明,這樣算驗傷嗎?

小馬 103-06-29 00:18

律師你好: 

昨天在往學校後面必經的道路上出了車禍,因為算是產業道路沒有雙黃線,所以警察那邊表示不會幫我們處理,要我們自己雙方和解,重點對方明顯是逆向撞到我了,而且對方當時車速也過快了來不及閃,擦撞到我。不過那裡沒有監視器可以調查,現在對方一直咬定雙方都有責任,不願意賠償我的機車修理費。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解答

水藍星 103-06-28 20:37

我在FB跟一個「女生」交往,大概是網路上相處兩年後答應交往(都只是在網路上沒見過面)…沒想到經過調查證實確實是男生

過程中我也懷疑過是不是所謂的「網路人妖」,對方當初也是極力否認是男的也給過我照片(雖然已經證實是假的照片)

在玩網路遊戲時也時常以「女朋友的禮物」或「生日禮物」的名義,向我要求購買遊戲點數給「她」,我拒絕不買時還會鬧脾氣翻臉,總之就是裝得很像女生…總額大約4000元新台幣不等

雖然我目前是裝作不知情(畢竟是昨天才知道的)同時也不想撕破臉(我希望和解後還是能當同性的朋友),再說我現在馬上過去興師問罪也會打草驚蛇

 

※提問: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8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對方之行為似不構成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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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心 103-07-02 03:33

ㄆㄆ...你的遭遇我有認識的人曾經也遇過~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跟你說,我知道你很氣,覺得自己被騙了,但這樣種情況完全不能算詐欺

(1) 他騙你他是女的,所以?? 你自己要相信的呀! 又不是他威脅你

(2) 他誘使你買東西給他? 有強迫嗎? 有拿刀抵住你脖子嗎? 你上面說不買給他,他就生氣,所以你買了,那是不是等於是你自願的? 他生氣你不要理他不就好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上法院是一定多少都要花錢的,尤其以的你情況,可能會輸,變成要賠錢。

沒錢請律師,你可以去一些機構詢問,可以免費幫你請,法院這邊也是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快點跟他斷絕往來,摸摸鼻子算自己倒楣

真的覺得他行徑惡劣,你可以到遊戲官網或論壇舉發他,讓大家知道他是網路人妖

水藍星 103-07-06 19:24

簡單來說就是「騙人的沒事,相信人性的人都是傻子」是不是這意思?

這什麼爛法律…說什麼「是你自願相信的,我又沒強迫你」

而且在討好異性的情況下「都是以"不幫就斷絕"做脅迫來逼對方就範」,這樣還不算威脅嗎?

就像是「A國對B國說:B國不給錢就斷絕外交關係」一樣,B國只能乖乖就範

「騙人就是不對」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的可以的去死一死了

lawlaw 103-06-28 18:54
甲(原告)因民事,在一審告乙(被告),一審甲(原告)敗訴,甲(原告)上訴二審,在二審審理中,甲(原告)想撤銷告訴請問 1. 甲(原告)想撤銷告訴是否要有理由? 2. 甲(原告)想撤銷告訴是否要甲(原告)與乙(被告和解才能撤銷? 3. 甲(原告)想撤銷告訴是否要經乙(被告)同意才能撤銷? 4. 甲(原告)撤銷告訴後,一審判決是否仍有效?

有關民事訴訟撤回,您可參考一下以下條文。

民事訴訟法第262條
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
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但於期日,得以言詞向法院或受命法官為之。
以言詞所為訴之撤回,應記載於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訴之撤回被告於期日到場,未為同意與否之表示者,自該期日起;其未於期日到場或係以書狀撤回者,自前項筆錄撤回書狀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未提出異議者,視為同意撤回
 
民事訴訟法第263條
訴經撤回者,視同未起訴。但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
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
 
民事訴訟法第264條
本訴撤回後,反訴之撤回,不須得原告之同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6-28 22:29

您好!訴之撤回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和解,但應經乙的同意;在二審撤回,視同未起訴,因此一審判決也就失效,且撤回後不得再提起同一之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白 103-06-28 17:42

我是肇事駕駛    在6月26日下午發生車撞車車禍

由於正值下班時間車道走走停停   由於前方駕駛踩油門滑行行進   我剛好踩油門來不及剎車

於是我便撞上他的後保險桿   當時有叫警察來測量還未和解    但顯然是我的錯

他只對我跟警察說保險員會聯絡我    

當然我一心想和解當天對方不接手機也無法談

直到昨天接通說他還未出險     還是要他保險員跟我聯絡    但我很怕錯過和解黃金時段變成刑事案件

也怕他獅子大開口   請問如何自保?

請問調解時要注意什麼事項?

是我要提出還是雙方呢?但他都丟給他保員…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我也不知道怎處理…

麻煩請給我建議!!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8 18:20

您好!如果對方人未受傷,就不會是刑事案件,僅有民事賠償問題;民事有請求時效,基本上拖越久對您越有利,可等候保險公司聯絡就好。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做成之初判表,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又本件並未有刑事問題存在,您可放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白 103-07-19 21:32

對方保險員自從上次聯絡我後到現在還沒下文

難道我該直接聯絡他嗎?真的是疑問多多   雖然拖久對我有利     但也不知道拖多久怎處理還有銷案的動作

小白 103-07-30 18:16

不好意思   請問現在對方獅子大開口怎麼辦?

而且他是全險他沒差但保險公司要對我求償    金額很高

雖然是我撞他的車   我也很有誠意要賠償   但金額太高了  我負擔不起

而且現在變的像我要跟對方保險員談判了   跟他無關    我該怎麼辦?

小白 103-07-30 18:24
不好意思    請問對方現在獅子大開口     雖然我撞他的車我很有誠意要賠償  但金額太高我負擔不起   
而且對方現在覺得是我跟保險員之間的事了     因為他車修好了   覺得沒他的事了   一直叫我跟他談判
保險員也很扯   因為車主人在北部     他進原廠我要保險員先估價在聯絡我我根本沒要他修   他就說修好了   還說當初有問我   要不要去看車  重點我人在南部    事後才跟我說是我的權利  但他根本沒回我電話   直到我打電話給車主才知道車修好了!!
cate 103-06-28 16:11

您好,

       想詢問,因為我爸騎摩托車經過沒有禁止左轉街口左轉時被對向來車(汽車)撞到,造成肋骨.鎖骨斷裂.腦瘀血.經至加護病房搶救住約2週轉普通病房住約一個月醫院通知要轉出院,因為此車禍造成我父親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己處理.醫生並說有輕微中風,後續需有人照料他,請問對方需負起日後請看護費用和精神賠償費用嗎?因為轄區警察局人員一直說我爸機車左轉比較理虧(此交通條例是正確的嗎?因當時也是綠燈,前面車子也都直接左轉,地上有畫直接左轉的圖示.此路段沒規定要先至待轉區),希望雙方私下和解,但對方如不想負起日後請看護之開銷及精神賠償,有何正常途徑尋求解決?ps.但把人撞成中風.行動不良於行.大小便無法自理都不用負責費用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應仍有過失,即便您父親也有過失,只是對方可以主張過失相抵的問題,所以您父親仍可以向對方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捲 103-06-28 15:23

在昨日(6/27)我發生了一起車禍

有三方者

一方是要迴轉的銀色轎車女士 (A)

一方是黑色箱型車的男生(B)

一方就是我機車騎士(C)

再30米遠處時我看到A要迴轉到令一邊的車道,我就有按喇叭提醒說有車子要過,但當我繞過A的前車時,忽然有一台車突然出現在我的機車旁,而且時速非常的快,然後硬擠過來,結果他的車尾就和我相撞,我的手把還是後視鏡跟B的車身磨擦到,因為B和我的擦撞,我的龍頭向右偏和A撞到,我人瞬間飛出去,我的車龍頭也全凹進去,我被送到醫院,A有過來看我一下,而B完全沒有,在做筆錄時,從警察那聽說B把責任推的一?二淨,說是我去撞B的車,完全沒有誠意,那我應該要私下和解還是該等一個月後,等看完車禍過程後的分析報告再說還是就現在私下和解? 但我不確定我有沒有跑到內側車道,那怎樣勝算才大。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對雙方才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迷途人 103-06-28 14:43

請教律師

我本來是要辦理貸款 卻不慎遭受詐騙集團詐騙

已經開過庭 檢察官不相信我的證據及說詞 但肯給我和解機會

我只是問可否分期付款 檢察官便將我起訴

好不容易可以湊到足以還受害者的錢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答辯狀該如何寫? 如何申請調解庭?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您目前是處於被起訴的階段了,由於您已籌足還給被害人的錢,在開庭時可向法官表明您有錢足以賠償被害人,希望法官從輕量刑,給予緩刑,供您參考,謝謝

檢察官已從你的說詞,判斷你違法,並將你起訴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相關程序,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的服務台直接詢問並撰寫書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ris 103-06-28 13:35

您好,

敝人之前任職於遊戲公司,因公務上需求,擁有GM帳號權限,在一年半的時間中,從中產出大量虛寶至自己帳號上(價值約500萬元新台幣),有轉出部分虛寶賣出獲利(約30萬),但實際上,大多數都用於公務中使用進行遊戲操作。(有人證)

離職後,仍繼續使用該帳號,目前都已承認且有意解決,但前公司求償200萬元,實在超過負荷,我實際獲利約30萬元,能力所及也只能付出50萬元和解;公司表示我犯了竊盜侵占背信罪,且一罪一罰,目前我的刑期將面臨超過30年。

由於對方堅持200萬元和解,但我實在沒辦法,想請問如果真打官司,有任何機會降低求償金額還有刑期大概會如何判呢?

 您好:

據您所述的內容,您實際獲利的金額是30萬,其餘的是用於公務使用,但前公司欲求償200萬,目前您們是處於和解的階段,建議您可以提出證明說,您實際獲利的金額確實大約是多少,以能得與對方和解。否則,進入訴訟後,刑事部分會判多久沒人說個準,這涉及檢察官起訴及法官認定的罪名而定,至於求償的金額是涉及民事侵權,其可求償的金額包括所受損害、所失利益(至於您需要賠多少,就視對方的實際所受損害、所失利益而定),供您參考,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有一罪一罰之適用,其實也有問題,至於和解部分,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向公司分析利弊,或許比較能夠達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son 103-06-27 23:38

律師 您好 我於今年二月多開車與人發生車禍 對方目前被判定手(非慣用手)的部分九級傷殘 我的強制險已出險理賠對方 警方那邊的肇事責任是我未依號誌左轉 對方的責任是未依號誌行駛 責任部分可能就是一半一半 差別是我沒受傷 對方當時有住加護病房也開刀兩三次  最近要談和解 請問一下和解金的部分我該怎麼拿捏 金額在多少比較合理? 麻煩回答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保險公司之等級表及過失責任比例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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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3502003 103-06-27 23:04

今年初,在FACEBOOK詢問一位露天賣家是否能跟她批發假髮

她也同意,完成首批,也幫我製作好代理LOGO

問我會不會抓圖片 並提供SHOP2000網站讓我抓取圖片。

可是我不會把LOGO用成透明檔放在圖片上

所以我是直接把圖片馬賽克處理。幾個月間,我都有陸續在賣場訂貨。

到了四五月,因為假髮賣的不是很好,也下架處理,甚至給客人露天網址,叫客人自行到對方的露天拍賣下標購買。

以上都有對話證明!!

到了六月底,也就是近日,此位賣家依盜用圖片說要跟我談和解金額。

再者,FACEBOOK社團非交易平台。所以這樣拿他圖片,還有算是有交易販售嗎?

對了,我的FACEBOOK社團社團名稱有打上[代購]  那這樣對此案件有幫助嗎?

我告知對方很早之前就已經把商品下架了。

但,我自認沒有把LOGO用上去是我不對,我也認了。

也跟對方試著談分期和解。看他要讓我每個月繳納2000還是多少

我告知對方我每次叫貨後的餘存就是剩餘1-2千。

但是對方一直以要看病為由,不讓我分期。

一次就開口兩萬才要和解

我沒有正式工作,就是靠網拍維持自己吃喝用。

每次訂完商品餘額頂多剩下1~2千(可以提供存摺證明)。

今年七月開始我也要繳納二專兩年的就學貸款,金額為5000。

對方一直以身體差或者住院急用,不讓我分期。

難道他的網拍生意慘到是靠告這些在賺錢嗎?那現在我真的也拿不出來金額2萬給她。。該怎麼處理才好?

我已經想到最壞情形給她告了。。我是真的拿不出多的錢了。。

請問我可以試著怎麼跟他溝通和解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協調,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凱凱 103-06-27 13:37

請問已經跟對方在法院和解和解答應一個月賠賞5千元直到滿5萬元

刑事部分會在3個月自動撤銷,

過了一個月多檢察官電話來給我說:因為案件拖太久無法銷案要我在去開一次庭改緩起訴要求我開庭賠賞對方幾萬塊錢讓他們撤銷告訴,

但我工作月薪少沒存款,去開一次庭還要花4千元座飛機費用跟車費

請問這是不是檢察官自己的問題?還是我一定要接受檢察官的條件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該是檢座之問題,

然為求印象好,仍建議您前去開庭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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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6-27 23:20

您好!刑事沒有三個月自動撤銷這種事;既然已經和解,若是告訴乃論罪,您應該於和解時就要求告訴人立即提出撤回告訴狀,只要檢察官收到撤回告訴狀,就只能不起訴處分;但若是公訴罪,您可考慮接受緩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凱凱 103-06-28 20:0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用分期方法對方不願意馬上撤銷,不是公訴只是小車禍轉彎車為讓直行車!謝謝您

joesy 103-06-27 12:49

事情經過是前方有台小白車然突然急煞我因為反應不及有擦到他的尾側,然後側倒他急煞的原因是前方有台瓦斯車要從外線切到內線重點是還打錯方向燈,在我側倒同時,我後面的年輕弟弟不知道是要閃我還是有擦撞到我(我的車尾是沒有受傷)飛到我前面去,然後我因為趕送東西回公司,覺得身體也還能動與前擦撞的小白車確認無事後,就沒有留下來等到警察來,之後我接到警局來電他說小姐你上次沒有留在現場先走這樣是肇事逃逸
白車小姐說基本上瓦斯車覺得不是他的錯(由於沒有人touch到他)我和白車小姐有先達成和解(息事)後面的年輕弟弟我無法確定他是否有touch到我而跌倒之後有碰撞的三方都有至警局進行筆碌,由於後方的年輕弟弟尚未成年事前並無法約其家長進行和解,但基本上後方駕駛人並不想追究我的責任,基本上警察是告知道檢查官那邊應該是會以緩刑來處理!


不過警察局在這時間並未直接對我開出罰單與通知而是在我準備進行汽車考照時才發現有被追加一張肇事逃逸6000塊的罰單(機車的罰緩跟汽車一樣?),想試問此罰單是否有申訴機會呢?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14

 如果沒人受傷就沒有肇事逃逸問題

紅豆 103-06-27 12:06

請問我朋友因為看到她老婆跟外遇男子雙載 一時氣憤下把老婆的機車面板砸壞  老婆有監視畫面 提出毀棄損壞告訴不願意和解 目前他們已經辦理離婚  請問會如何判決 請幫忙分析一下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7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上之毀損惟故意犯而非過失犯。
刑法第364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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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A 103-06-26 20:31

之前於102年9月在賣場行竊,因颱風來菜價漲,所以臨時拿了些民生用品約900元於包包內被逮,那時對方跟我寫和解也不要求我買回,獲判不起訴處分。
而今年5月又不知怎的想法又臨時起歹念,於賣場內拿了價值約2500元的一些吃的用的民生品被發現,這次對方有主動要跟我和解及詢問我買回意願。後來也補寄了悔過書及補充說明書表達我犯後真的很後悔及痛苦與感謝對方的原諒。其間檢方寄來聲請簡易判決書(表示有查到去年不起訴案件,另引用參考法條320條第1項)今日法官的簡易判決下來,內容說我"每次"行切被查獲即以價購方式和解,"如未被查獲即為已不法所有",說我取巧犯案不應再姑息,所以判我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1日1000元。

1.我想請問律師這部份法官怎能主觀認定我一直在行竊失風才被逮,還說我每次失風就買回。基本上這是第二次的心生歹念啊,很緊張行為有異才被抓,怎被講好像一直都如此...所以才判我比較重的刑責嗎?

2.我現在沒有工作、教育程度是高中,且家庭經濟勉持,因這筆4萬元的費用對我來講真的拿不出來,我若上訴能爭取到比較輕的嗎?有無機會緩起訴還是緩刑?

3.我這樣算是累犯所以加重刑責嗎?若上訴不成功會不會被判的更重呢?以後警察局會不會有記錄?

沈恆 (沈律師) 103-06-26 23:37

您好!這不算累犯,但已不可能緩起訴;可以上訴爭取緩刑,若只有您上訴而檢察官未上訴,則只會判更輕或維持原判。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林 103-06-26 14:44

你好,

車禍地點: 無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 A方開車(南北向/路口地上寫有”慢”字), B方騎摩托車(東西向/路口地上則是寫”停”字), 初步判定是A方無減速(實則有減速再開, A方都已開過中間白線), B方判定是酒駕酒測值0.32, B方經醫生檢查為腿部輕微擦傷, 股間挫傷(也無法真正得知是舊傷或是因車禍造成的, 且事故發生沒2天就開心的上地方電視台唱歌), A方因是開車, 故車頭右前方保險毀損, 但現B方不願與A方和解, 硬是說要醫到其尾椎完全好, 可是又提不出正規醫院的醫生證明

問題1: 若是走到法庭這一步, A方的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前提B方是酒駕, 酒測值高且已構成公共危險罪, 簡單的說, A方會有多少勝算? 酒駕者到底是會承擔多少責任?
問題2: B方能否在每一次的調解庭中提高和解金(一次比一次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論對方有無酒駕,倘若A有肇事責任,均會成立過失傷害罪,但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損害賠償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包含收據、診斷證明書等,不是隨便開價的。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並且委任律師協助。

103-06-26 11:03

我家人上網買東西~選擇貨到付款~也收到貨也付了錢~結果我家人上星期就接到電話(他清楚知道我買了什麼)說有問題~付款沒有成功~他今天對帳的時候發現才趕快通知我
然後就說他要知道我的銀行是哪間 他要傳真過去取消分期付款
我就說郵局和玉山

他說如果到時候無法支付分期 我就會信用不良
我問那怎麼辦 他就說要我把金融卡寄去讓他們做消磁然後更換晶片 同時也會把分期取消 然後幾天後寄回來給我 這樣就沒問題了
結果我照做了...也聽對方的指示把提款卡的密碼更改了寄過去了

然後覺得不對~結果我去郵局要掛失的時候 已經變成警示帳戶了!!!

今天一整個早上都在警察局做筆錄 看到自己被歸類在詐欺嫌疑犯我完全無法接受 我也很擔心這樣我會被判罪 會有前科污點 可是我也是被害人我完全就是被騙的阿! 警察說到我掛失前他在屏東騙走人家快四萬 叫我等法院傳票~而且也不受理我的報案備案~而且我也被騙了4萬元(因為我被列為嫌疑人)

那這樣我是要怎麼辦? 我還在擔心家裡要怎麼交代
我明明是被害人為什麼要背詐欺嫌疑犯這種身分?

真的不知道我現在要去蒐集什麼證據 要做什麼 要怎麼辦
我這樣會被判處有罪嗎?
我要準備什麼證據?
電話耶麼會有證人...跟我想的不一樣就是要去關的意思嗎?
法官會什麼都不聽就判我罪嗎?
誰來告訴我我現在到底要去蒐集哪些資料?
我如果在判決出來之前先跟那個被騙錢的和解我可以免去前科嗎?
 而且我只有電話的通聯記錄跟宅急便託運單 完全不知道這是否足以當證據

該怎麼辦??

摘錄你諮詢內容【先跟那個被騙錢的和解我可以免去前科嗎?】為何你要跟被害人和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7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電話通聯、託運單等可以作為證據

2、倘若您認罪的話,又沒有前科,行?數跟被害人金額不多,則您可能被判6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但是對於所有被害人的損失您都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您可自行斟酌。

失落的心 103-06-25 23:38

如果被對方提告妨礙家庭  對方提出要以離婚金錢賠償和解條件

還威脅說如不答應離婚  要將證據寄給第三者的家人看

讓他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   

請問這樣有構成以脅迫方式離婚的要件了嗎?

如果最後不得已答應簽下離婚協議與賠錢     

請問這樣的協議是有效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6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任意將所謂的證據寄給他人,則依據內容可能涉販誹謗罪或是妨礙秘密罪嫌。

2、建議您不要任意簽立該離婚協議書,因為您日後要主張遭到脅迫簽約,恐有困難。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您所謂的證據,進行正式諮詢。

 

凱凱 103-06-25 23:24

請問已經跟對方在法院和解和解答應一個月賠賞5千元直到滿5萬元

刑事部分會在3個月自動撤銷,

過了一個月多檢察官電話來給我說:因為案件拖太久無法銷案要我在去開一次庭改緩起訴要求我開庭賠賞對方幾萬塊錢讓他們撤銷告訴,

但我工作月薪少沒存款,去開一次庭還要花4千元座飛機費用跟車費

請問這是不是檢察官自己的問題?還是我一定要接受檢察官的條件呢?

失落的心 103-06-25 20:34

因被對方提告妨礙家庭  對方提出要以離婚金錢和解條件

還威脅說如不答應離婚  要將證據寄給第三者的家人看

讓他們受到精神上的折磨   

請問這樣有構成以脅迫方式離婚的要件了嗎?

如果最後不得已答應簽下離婚協議     請問這樣的協議是有效的嗎??

 

reiny 103-06-25 13:29

友人去年中接下一件房屋修繕工程,承作範圍為浴室磁磚、衛浴設備更新、室內粉刷等,當時有發現屋內牆壁與地板接合處即有壁癌,已以重新粉刷處理。

完工時,友人測試水管出水情況,告知屋主浴室與廚房熱水為同一管線,有浴室出水正常、廚房卻沒水的異常現象,當時屋主表示搬進來廚房就沒水,此事即不了了之。

完工兩週後,屋主發現漏水、壁癌嚴重、且造成樓下住戶天花板漏水,自行找水電工查看,水電工告知熱水管破裂、漏水,導致壁癌及樓下住戶天花板漏水,屋主即認定是友人施工不慎所造成,遂來電要求友人查看、修補並賠償

友人接獲電話後曾多次到現場查看,也帶了水電工一同前往,均認為非施工不慎所致,因雙方簽有合約,內容約定就承作範圍保固一年,屋主認定此屬保固範圍,應由友人處理,但實際上水管並不在合約承作範圍,故友人認定並非其責任

屋主聞言除揚言提告,並自行找他人進行修繕,期間又數度要求友人可選擇以免費提供修繕勞務來和解,對此友人亦多次明確告知非其責任,無法同意。

近日友人收到屋主寄來之存證信函,內容聲明漏水施工不慎所致、且其曾親訪友人欲反映問題但友人不理不睬,均非事實。目前擬回覆屋主完工當時已告知水管有出水異常情況,但屋主並未要求納入修繕範圍,自不在保固範圍內,無法同意提供修繕勞務;另並未接獲屋主親訪欲反映問題的通知,反而曾親訪多次查看並與屋主溝通,溝通無法達成共識並非不理睬,屋主似有言詞失當。

請問,存證信函還需要注意哪些?如屋主提告,友人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又應如何自保?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5 15:12

您好,必須先釐清施工瑕疵 還是後天的一些原因導致漏水,因此建議先委請公正單位鑑定,如社團法人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等都是目前較常受理公家機關、各法院及私人委託漏水鑑定單位,以釐清是否為您友人的責任。此外,並將您友人多次多次查看並與屋主溝通的狀況做成記錄,並委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協助雙方進行協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5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應該先行備妥之前的契約、報價單等書類,並且先行將可以傳訊的證人準備好。

2、您的友人可以先行發函給對方,要求對方提出是我方疏失的証明。

3、本文建議您友人的公司可以聘故法律顧問,協助處理公司的通常交易事項的法律制度,也可以在各別交易上獲得更多的保障。

4、本案至多有損害賠償問題。

 如無法協調,責任歸屬恐怕要到法院才能釐清,故要保留相關證據證人,如尚有疑問,可以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6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準備好契約釐清契約內容包含為何,並對對方之相關電話進行錄音蒐證存證信函亦可妥善保留,若對方對您提起訴訟,再就相關瑕疵請求鑑定釐清責任歸屬及是否為契約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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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3-06-25 13:15

請問,小額訴訟的二審和解筆錄中記載「訴訟費用由各自負擔」

上訴人提和解,我方同意,我知道上訴人可以領回三分之二的裁判費

但我方是被告,也是被上訴人,從沒繳過費用

和解我方需要支付什麼費用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25 16:52

您好!只要依和解筆錄的記載履行即可,不用負擔訴訟費用;其他和解筆錄未記載的費用(例如稅)則依法律規定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亦即針對當事人本身所繳納之裁判費不得向對造當事人請求的意思,換言之,對方因和解後不能核退的三分之一裁判費亦不得向您請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孩 103-06-23 22:06

那時在回家路上,總共有三台車,都是一直線行走,我是第三台,看見第二台有打方向燈左轉出去了,但第一台看見她朋友左轉出去,於是沒打方向燈就停在那要左轉彎出去的一瞬間,我撞上了她,她連帶摩托車毫髮無傷,我跟我的車以及我的朋友受了傷,我是右半邊擦傷,朋友是右半邊擦傷、頭及腰受傷,愛車修理一萬多,時數當時因為有煞車30-40。警察說我未保持距離,說我100%錯。但我可以告她傷害罪嗎?除了去醫院關心一下傷勢,之後就不理不睬,也不和解,還要我們主動聯絡她,態度也極差。我有診斷書及摩托車修理價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4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帶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型車是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若對方亦具有過失比例,可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對方若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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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王 103-06-23 19:01

我太太拿著驗傷單 分別在刑事民事對我提出告訴, 刑事傷害 民事要求家暴保護令,,傷害已被檢察官起訴並申請簡易判決,本人也針對很多邏輯性問題繳出刑事答辯狀,事實上我也根本沒有動手,也沒有傷害她,但是最近傷害還沒開庭前, 書記官有私下問我要不要和解?如果我身為被告同意和解,(原告如果也同意,並提出和解金額,而最後,我也同意了),也就是傷害開庭時,庭上要求原告徹告,我們兩造轉移到和解庭變成達成和解~那這種 被告同意和解 的 結果 ,是否有可能我太太會拿我們兩造同意的和解書, 去 還沒有判決民事庭繼續要求我賠償?(1.傷害庭的民事和解, 是否有可能是引導其他庭,看待我這個被告有 "間接認罪"的可能?)

2.萬一以後我太太食髓知味(知道我願意和解,雖然我告訴書記官 我願意和解是因為她是我太太,而不是我認罪,我只是想早些結束傷害庭的開庭訴訟程序和時間,好好專心工作)... 但是往後有沒有可能我太太繼續無理取鬧, 把自己的跌倒受傷,不斷用民事傷害兩種再繼續提告,而這條和解,卻在往後的開庭 對我不利呢?

3.徹告之後,如果我太太往後繼續拿這種莫須有的驗傷單 告傷害民事, 是否有可能這條 曾經的和解同意,會變成 好像是被告的間接認罪,然後,往後會讓法官對我人格上認定上產生不利?即便我答辯狀證據都指向我太太說謊,誣告,那有沒有可能這次同意和解會給我留下隱患?和解金額越大,是否表示被告嫌疑惑是認罪的部份事實,越大?

沈恆 (沈律師) 103-06-23 19:42

您好!倘若要和解,應該在簽和解契約時即交付和解金並要求對方同時交出用印之刑事撤回告訴狀,將民事賠償刑事撤回告訴一併解決,如此應不會有您顧忌的問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3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檢察官移送調解並在調解委員前達成調解協議時,於調解筆錄上載明告訴人願針對 0 0地方法院檢察署00字00號之案件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權。

再者,檢方或法院在認定犯罪事實時,是針對不同之犯罪事實為構成要件之涵射,故縱使之前有和解之紀錄,也不會影響到以後之犯罪行為成立與否之認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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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專業人士協助應該不會發生後續的事。

俊兒~* 103-06-23 18:00

行經十字路口時 我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不遠處
突然油門故障爆衝我自己也嚇到剎車也來不及(跟車速絕對無關)
結果撞上一位婆婆跟他的媳婦孫子正在過斑馬線(他們是綠燈無誤)
那媳婦跟孫子是輕傷當天就沒事了
主要是婆婆跌倒撞到後腦勺有腫起來
後來送去醫院急診急救醫生研判有腦震盪跟顱內輕微出血的症狀
當天那個婆婆是住在加護病房過兩天轉到普通病房
(從車禍當天到出院她的意識都是清醒沒有昏迷過)
中間我有去普通病房探望過她精神看起來還可以
大概住院了一個禮拜就出院了
那因為這兩個月左右她還有陸續回診
所以最近我們才開始要談和解
因為我沒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
所以變成除了醫療以外的部分要自己賠
他們求償總共10萬元!
他們的說法是保母費兩個月4萬 看護費兩個月6萬
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就含在這10萬元裡面了
(實際上是沒有請保母跟看護,小孩是請媳婦的爸媽帶,
平常是公公在照顧婆婆這樣子)
因為說實在話我每個月的薪資也才差不多兩萬出頭
對我來說負擔很重....因為我要還學貸、房貸、還要支付中風爸爸的醫藥費
一開始它們說不然看我每個月可以還個幾千她們叫我自己評估一下
沒問題的話雙方約個時間去調解委員會辦一下手續
後來隔一天就打來跟我說她們現在改變心意
她們說能接受的方式只有兩種(因為媳婦說婆婆之前的學生有人現在是在做律師的,所以我想也有可能是婆婆學生建議的,婆婆之前是國中英文老師)
1.我先付4萬元,之後每個月還1萬元還要簽下本票
2.我去跟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直接賠償它們10萬,之後償還對象變成銀行利息 自付這樣子
當然去調解委員會這條還是沒有改變!

以上,基本上我很有心想解決這車禍問題
但說實話這個賠償金對我來說真的頗重..
所以我想問
※它們提出10萬元的賠償費用合理嗎?我該接受嗎?
※如果我接受了,那採取哪種償還方式會比較適合!?

以上三個問號,希望能得到3個詳細的解答
 很急,希望各位優秀的律師或對這種事情蠻有經驗的朋友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4 09: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對方請求的金額,您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確實有需要請看護跟所謂的褓母,否則只需要賠償醫療費用即可.

但是對方可能會以刑逼民,您可以自行斟酌.

阿哞 103-06-23 13:28

各位律師您好,我方於去年發生車禍事故,我方為小客車,對方為機車,初步分析表我方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為"無注意來往車輛,變換車道",對方有受傷,當下立即送醫包紮治療,我方也一起到醫院,事後也曾打過電話關心傷勢,亦請保險公司立即處理對方後續賠償,一切依照規定,我方無任何意見(當時尚未有初步分析報告,但我方財損、第三方加重、車體等均有保險),並開過幾次調解會,但因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車體維修費...等,我方保險公司認定因我方無肇責,因此無法賠償對方車體維修方面之損失,只能依照強制賠償醫藥費,雖有告知對方如對初步分析不認同,可重新申請鑑定報告,但對方卻不願意,執意對我方提出傷害罪。想請問各位,我是否需要自己花錢去申請鑑定報告(對方已提告,雙方均以完成警局筆錄)?此案成立,我方被判定過失傷害機率大約多少?我方有意和解,但只因我方開車無人員受傷,就無法針對此案有任何反擊,只能處於被動被告狀態?因此次車禍案件,我方多次請假,並造成極大壓力,這些難道都無法去得到任何補償?謝謝各位耐心的回覆。 ^ _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其傷勢不重,基本上檢察官也會勸和,所以您可以在偵查庭表現您的誠意,和解對方撤告即可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阿哞 103-06-23 14: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 ... (恕刪)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我方尚有以下疑慮:

所以只有對方有受傷,縱使肇事責任在對方,我方亦須背負過失傷害之罪嫌?

因對方有受傷,我方亦有誠意賠償對方損傷,但對方要求車體以及其他財損部分,因保險公司認定我方無責,因此不予理賠,所以對方才會提出告訴,對方提告之前,也有跟我方保險人員告知,若不提供財務損失賠償,將直接提告。所以,到了發願除非法官判定我方須賠償對方財損部分,否則對方不願和解。難道大車和小車的事故,永遠只能大車吃虧?那以後真的只能走路出門了。感謝您的耐心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能夠證明百分之百無過失,否則即便僅有百分之一的過失責任,仍會吃上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有無責任,是否構成過失傷害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朱 103-06-23 12:08

刑事告訴狀

告訴人:OOO AXXXXXXXXX 住:

被告

提告妨礙他人名譽.刑法第310條(毀謗罪)第313條(妨礙信用罪)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

 

事實與理由:

一、本人OXO目前在於專櫃服務,家中的母親服務於公家機關戶政單位,於102年於經國管理暨健康技術學院畢業,畢業後因工作關係認識一名友人,之後他告訴我他門號被停話,問我是否可以幫忙辦張預付卡門號給他使用,因預付卡門號打多少付多少我便答應了也沒有懷疑。之後卻收到法院的傳單通知我去開庭,涉嫌詐欺

二、在5月28日開完第一次偵查庭,才發覺還有一名也是被告者張某某見面.結束後,他不斷持續騷擾我問我是否要和他們和解.說如果我不快點像他們和解會受到刑責更嚴重的判決,但是事情又不是我所為我覺得不合理所以不理會他

三、於6月4日第二次開完偵查庭後,張某某急忙跑出來找我,要求我向他們和解.要我一人獨自承擔結果也說我在不快點和他們對方聯絡和解不但會要罰緩高額金錢還會被關.事後6月7日,我從友人那得知,蘇育民先生還利用網路意圖散布不實的謠言給我朋友,引發我身邊周遭的朋友對我的議論讓我不堪其擾.為了保障我的公平權利便決定對張某某先生提出告訴,妨礙他人名譽.刑法第310條(毀謗罪)第313條(妨礙信用罪) 留有對話記錄照片存證  請律師幫我看看這樣是否可行 有哪裡需要修改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16
小朱 103-06-23 12:08

刑事告訴狀

告訴人:OOO AXXXXXXXXX 住:

被告

提告妨礙他人名譽.刑法第310條(毀謗罪)第313條(妨礙信用罪)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

 

事實與理由:

一、本人OXO目前在於專櫃服務,家中的母親服務於公家機關戶政單位,於102年於經國管理暨健康技術學院畢業,畢業後因工作關係認識一名友人,之後他告訴我他門號被停話,問我是否可以幫忙辦張預付卡門號給他使用,因預付卡門號打多少付多少我便答應了也沒有懷疑。之後卻收到法院的傳單通知我去開庭,涉嫌詐欺

二、在5月28日開完第一次偵查庭,才發覺還有一名也是被告者張某某見面.結束後,他不斷持續騷擾我問我是否要和他們和解.說如果我不快點像他們和解會受到刑責更嚴重的判決,但是事情又不是我所為我覺得不合理所以不理會他

三、於6月4日第二次開完偵查庭後,張某某急忙跑出來找我,要求我向他們和解.要我一人獨自承擔結果也說我在不快點和他們對方聯絡和解不但會要罰緩高額金錢還會被關.事後6月7日,我從友人那得知,蘇育民先生還利用網路意圖散布不實的謠言給我朋友,引發我身邊周遭的朋友對我的議論讓我不堪其擾.為了保障我的公平權利便決定對張某某先生提出告訴,妨礙他人名譽.刑法第310條(毀謗罪)第313條(妨礙信用罪) 留有對話記錄照片存證  請律師幫我看看這樣是否可行 有哪裡需要修改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以釐清相關案件事實發展經過。
小又 103-06-22 04:41

是這樣的

我今年15歲 國中應屆畢業生

我和其他五名學生都未成年

在公園毆打一名學生

我手持短的鋁棒 打擊他的腦部至少五次

警察馬上就來了

我們被帶進去

筆錄時 上面寫涉嫌傷害

被打的人意識清楚

之後去醫院

他好像暈倒了好幾天 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上個月 傳單來了

上面寫說殺人未遂等 

對方還要求償600萬元

現在我有竊盜 吸毒

竊盜是判訓誡

吸毒因為證據不足沒成立

現在還沒有保護管束

我可能會進少年監獄嗎?

還是感化院?

現在有悔意

但是對方不和解

我有找單親的補助律師

我沒有致他於死地的意思

還有 我現在國中畢業生

上了好學校

法官會判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真的遭認定為殺人未遂,並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而是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也就是可能會坐牢,本文建議您該協同您的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的律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