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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魚絲 103-04-25 23:10

今年2月出售一批樹木.收取對方訂金20萬元.合約記載一年之內要來移走.當時是由所有權人之妹婿之名義(無寫委託書)與買方簽合約.收訂20萬.在4月時.所有權人想反悔.有跟買方商談欲退還訂金.遭拒.買方表明此批樹木已經賣到大陸也收取了訂金.若反悔需連帶賠償買方損失.由於當時代表賣方簽合約的是所有權人之妹婿.非地主也非地上樹木所有人.1.所有人該如何主張?2.該如何尋求和解?3.簽訂合約的妹婿需負何法律責任嗎?是否該尋求調解會?賠償金額是多少?

小安 103-04-25 16:36

請問 今天在公司接到元誠融資公司的討債協商電話(電話費)  總共積欠將近4萬元他說+利息5%為7萬5  如果要和解要一次付清  而我也提出分期償還  他問過公司是不同意的如果不予理會法院將會寄出強制扣薪支付命令 如果我先離職公司還會收到強制扣薪命令嗎?如果是等扣新命令寄到公司我在離職這樣會影響到公司嗎?  公司該怎麼做?另外原本有要讓他扣薪3/1 但是他說就算我給他扣薪3/1 利息還是一樣會一直往上加 他們這麼做是可以的嗎? 怎麼感覺比銀行還恐怖ㄋ?  不是讓他扣薪以後就不會再生利息嗎?  跟他們協商等於沒協商還是一樣叫我一次付清 >M<

沈恆 (沈律師) 103-04-25 16:49

您好!支付命令是法院寄給您,不是給公司,您只要提出異議,對方就不能以支付命令扣薪,要等勝訴判決確定後或有假執行才能扣薪;利息本來就是會一直加,銀行也一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你可以針對支付命令去提出異議,這樣就沒有確定判決之效力,也無法強制扣薪。但利息持續衍生這是正確的,因為你本金沒還,利息本來就是會一直算進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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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3-04-25 18:18

律師您好 !! 再接到電話之前就已經先收到一張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單!

收到以後馬上就叫公司把勞保停掉    這次是恢復勞保大概2個月就接到討債協商電話那這次寄來的會是同樣的支付命令嗎?  部是直接叫公司扣款嗎?

謝謝律師^^

支付命令未確定前是無法扣押您的薪水的,建議您可以考慮是否針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初步來看電信費之請求權恐有罹於消滅時效之可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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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103-04-25 13:48

過失傷害訴訟案,被檢察官打回調解委員會,會中我方願意檢據全額理賠,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鉅額賠償,卻提不出單據,堅持回到偵查庭。

請問若我向檢察官說明具十足和解誠意,願依對方單據全額賠償,但對方因與索賠金額差距過大而不願和解,就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緩起訴或甚至不起訴的可能?

 過失傷害案件沒有和解,基本上不太容易獲得緩起訴處分(不排除有機會獲得緩起訴,但相對來講機會不高),至於能否不起訴應依被告是否涉有違反注意義務,並致告訴人受傷之結果為斷。

 

您好,一般來說機會不大,但是你還是可以充分說明和解狀況,縱使沒和解,法院到時候判決時也會審酌你犯後態度良好, 而有緩刑的機會,但前提是對方真的是獅子大開口,而你賠償金額也是符合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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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說明您有和解之誠意,只是對方條件不合理,無法成功,請求緩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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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x 103-04-25 10:10

開庭一開始法官就問要不要接受和解條件!

想請問法官既然已經問 要不要和解,是否就代表 會做出有罪判決? 判無罪也是可能的結果之一,我也不是因為有把握勝訴~才不想接受和解條件,但是被告或原告 都應該有權利~替自己爭取權益~ 所以我應該是要爭取 無罪判決不是嗎? 

這個案件是妨害名譽! 請問八萬的和解金算多嗎? 不接受和解 如果被判有罪 對方一樣還是可以要求八萬的和解金額嗎? 如果是 那我應該是要接受 和解條件比較好嗎?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及其刑度部分、賠償金之核定多少要看告訴人所指訴具體妨害名譽之情節而定,故目前依您簡述內容恐無法回覆。

法官問雙方要不要接受和解,你案件屬民事案件,替自己爭取權益,是你的權利,但你必須評估或判斷你爭的權利對你的影響,至於和解金多寡與案件有相當大的關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這類案件因為只是小案件,所以通常會詢問是否和解,並不代表法院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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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x 103-04-26 10:18

 所以 先問要不要和解 只是程序之一了!? 那假設 判的是最輕的刑度 對方還是可以要求一樣的賠償金額是嗎?? 感謝各位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4-26 10:58

您好!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判決有罪僅是承擔刑事責任,對方還是可以另提民事訴訟求償;若能在法院和解同時撤告,才可刑事民事責任一次解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放棄民刑事請求作為和解成立之條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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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on 103-04-25 01:45

朋友之前開車跟一輛機車擦撞,在做筆錄時,我和我朋友(我當時也在車上)也有發現對方測酒測的人並非當時的駕駛人,當下有請警察確認騎車的人,對方就是說他就是駕駛人,因為沒有行車記錄器,所以我們似乎也沒辦法再多說甚麼,且酒測也是在事發後好幾小時才做的(我朋友是當場測)。雖然錯比較多的應該是我朋友,可是在筆錄做完後,就有請保險公司處理,也確定保險公司有一直在陸續跟堆發接觸,這時卻接到警察打來催促和解,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您好,很正常的狀況,因為他們想要快點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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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接受和解條件可拒絕之,有受傷,亦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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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草 103-04-24 22:56

於4/20星期日下午1點55分時我騎乘自己的機踏車沿車道順行

(雙向共兩車道 車道中有雙黃線 路邊劃白線)由南向北行經新竹市東區關東路57號(未至路口)於57號之OK便利商店前

突有一機車自路邊停靠之轎車後垂直車道駛出橫越我正行駛之車道 因發現時對方是自停靠路邊之車輛後方竄出故僅能剎車減速

但可供反應的距離僅約一輛車輛之長度 終不幸撞上

我方車輛碰撞點為前輪右方前側板

對方車輛碰撞點為車輛左側約駕駛人之位置

碰撞上後兩造人車一同滑行路口 對方隨即牽起車輛離開車道

我保留我的車輛於原位(部分仍在人行道上) 等待警方來丈量
以上為交通事故經過當下也有叫救護車 但雙方都未送醫

雙方皆皮肉傷且都有強制險可以理賠 體傷部分可以和解

但本案爭點為肇事責任釐清與財損之賠償(雙方車輛財損共約18000元)

對方車輛財損約1000元

但對方僅願意出三分之一費用維修我方車輛

(車行估價約17000元 因為正面撞上 造成轉向剎車、避震等行駛必要機構損傷以及內外護板鎖點斷裂無法修復必須換新 車台也必須矯正)

想請教有關路權與肇事責任釐清 以及這樣的和解條件是否合理

車禍已經好幾天了 傷口造成我生活上的不方便

而且尚未敲定和解條件 車子還沒有修 看醫生時還得叫計程車

造成不必要的開支與時間浪費... 謝謝各位協助

您好,關於路權與肇事責任之判定,是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鑑定結果通常為法院認定事實的重要參考依據;和解則無一定標準,端看雙方可否接受而定,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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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24 22:06

我開車(貨車)打右轉燈有看後方來車,我看他距離我很遠,我就慢慢開從機車道再轉,沒想到下一秒他就我後面了!因為開到一半了又加上紅綠燈的關係,我就轉過去了!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我老闆說他跟那個我撞到的大學生講好了,要我去買和解書!買完給我老闆後,卻因趕貨老闆請我先去送貨!去警察局做筆錄才知道醬算肇事逃逸,我跟警察講我有關心那大學生的傷勢之類的,可是那警察說那大學生說我沒關心他傷勢還不想負責之類的!他跟我講的,筆錄都不太一樣!做完筆錄,我們也有談和解,現在收到一張寫公共危險的傳票,那是什麼?我會被判刑嗎?還是那只是程序講好了,就沒問題了?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法律上辯護以爭取不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豬寶寶 103-04-24 23:4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是地檢署的開庭傳票,你現在以被告身分被偵辦,要在傳票上指定的時間去開庭,建議由律師陪同,並作 ...

沒請律師陪同會怎樣嗎?因為我家人不知道這件事,我也不想讓他們擔心!所以那樣我可能會被判刑?那天那位大學生也會去嗎?我有談和解了,醬也沒辦法解決這件事?也沒機會能緩刑還是緩起訴之類的?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以針對有無構成肇逃行為加以申辯。

豬寶寶 103-04-25 10: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先釐清事實,究竟當日你們這一方有無留人關心傷者情況、確認傷勢或者當場報案、叫救護車等,俾 ...

我老闆到的時候,警察已經在現場!沒有救護車到,大學生只是擦傷我老闆也沒想太多,所以也沒叫救護車!我老闆有尋問他的傷勢,他也說沒有怎樣…醬算有關心嗎?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是什麼意思,是你老闆在車上,他有先下車過去看嗎?還是你已經回公司?公司距離現場多遠?這些是肇事逃逸是否會發生的關鍵。
二、雖然已經和解,程序還是要走完,所以要看檢察官是否認為你構成肇事逃逸,如果他認為構成,你沒有前科又已經跟對方和解的情況下,檢察官會問你認不認罪,你認罪了,才會給你緩起訴。當然,緩起訴會附條件,這部分若您想要知道詳情,再請您電話聯繫(電話詢問不會收費)。

豬寶寶 103-04-26 10:19
回覆 育誠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您說:「卻因我找不到位置可以停車,所以請我老闆先去看情況,我就趕快趕過去 ...

我還沒回到公司,我發生車禍的地方我老闆家在附近!我就請我老闆先過去,我停車的位置距離車禍地點大概兩條街!我車開那邊,是因為我要去送貨

所以我照筆錄做的那樣說,到時候偵查庭的他會怎麼判?所以我認罪比較好?還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是第一次撞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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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寶寶 103-04-26 20: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陳報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

以上,呈請&n ... 

所以我照筆錄陳述跟帶和解書就可以了嗎?

醬就對自己比較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和解書,可提出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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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E 103-04-24 17:06

律師大哥大姐們 你好:

想請問一下,在年初的時候,我哥哥到松山載我回家的路上,我們停紅燈時哥哥煞車沒踩穩,推到前面的一台機車機車倒地,斜穩在旁邊另一台停紅燈機車身上。那兩台機車是一對母女。

當場下車後詢問那位母親只說腳很痛(推到的機車騎士),後來沒有報警,是因為那位母親說他家有事他要趕回家沒時間叫警察。

於是哥哥留了名片,請他有事跟哥哥連絡,可以支付醫藥費

過沒兩天晚上,那位母親自行跑到了醫院看,並說警衛幫他報警所以要求哥哥過去做筆錄。(因為警衛有問他看醫生的原因是甚麼)

後來當天做筆錄討論的結論很不好,因為對方要求我們賠償一萬元。但哥哥覺得車子並沒有倒下。嚴重性沒有那麼多,哥哥可以接受提供5000-8000。因而後來沒有和解。對方要告哥哥,目前民事訴訟賠償費用是21萬。

哥哥請我五月出庭當證人,想請問一下律師大哥大姐們,這樣子的案子,我的證詞是會被採用的嗎? 勝訴的機率大嗎?

因為當天哥哥也是疼我才會來載我,中間發生這種事真的很對不起哥哥。

當然我也不覺得事情有嚴重到要賠償21萬那麼誇張。

另外哥哥在刑事訴訟已經賠了4萬 (拘役40天)

還請律師朋友可以幫忙回覆。謝謝。

 

1.  你與此事屬相關人,也是見證人,你有意見當然可以向法官陳述,這是你的權利,你也可委任律師幫你們辯護。  

2.  21萬是否合理、是否有依據,必須要詳細了解案情才可以做進一步判斷,【建議委請律師閱卷】了解整個案情後,協助你哥哥透過調解和解的方式消弭民事糾紛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Kaye您好,

1. 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財產上損害(有單據的部分)與非財產上損害(精神賠償)。

2. 財產上損害,要要求對方提出單據或證據;非財產上損害,我國司法實務精神賠償的數額大多偏低,這點您是可以放心。

3. 您出庭作證的話,解決方案是要想辦法證明哥哥沒有故意或過失,所以不負侵權行為責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您所問的問題,前面的律師前輩已經回復得很清楚了。提醒一點,記得請你哥哥問一下強制險的部分,有沒有去申請,對方受傷,如果有單據,強制險會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為您哥哥作證,說明您哥哥無相關過失,減低您哥哥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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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詠 103-04-23 19:50

小弟之前有遇到一件肇逃案件~

由於整件案子在筆錄部分已經被警察弄壞了~

所以也只好與對方和解~

但問題來了~

對方是計程車~

計程車司機的部分都有提供單據也達成和解~

但乘客部分卻說因傷後要買中藥補身體等等事由要求兩人共18賠償(無法提供單據)

調解前該司機已經與乘客達成和解~

而我跟那兩名乘客也簽和解書了只是錢還沒給對方~

想請問說是否還有辦法要求對方在下修金額?

乘客都只有皮肉傷而已~

小詠您好:
一、因為您的留言無法判斷是否構成肇事逃逸,所以下回覆,先假設有構成肇事逃逸罪回答。

二、本來請求賠償就是要提出相關單據,但是在以刑逼民的情況下,有時候會破於無奈要和解。如果構成肇事逃逸,在沒有前科紀錄下,起跳就是六個月,易科罰金「最少」就要18萬到18萬4千元間(視執行時大小月計算實際天數) 。另外加上傷害罪的部分,一定超過18萬以上。所以對方開出這個金額,判斷很可能已經詢問過相關的「行情」。除非您認為有不構成肇事逃逸的空間,但這部分需要您提出相關事實,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如果均已經簽立和解書的話,就是必須按照和解書金額進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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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雙方有簽解書,須依和解書內容賠償之,除非對方願意降低金額,重訂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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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vourite 103-04-23 01:41

去年底遺失提款卡 被提報警示帳戶後

似乎是被當做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 被提告

近日收到了簡易判決處刑書

原以為到庭說明後 就等著判決無罪

沒想到事情變得那麼複雜 被害人是誰我也不知道

還記得那時開庭說明 檢察官有問我是否要和解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那個人是誰 我也沒騙他錢

當下當然選擇不用

現在 我還能有什麼辦法 ?

等待處刑判決書下來 罰錢 ?

還是我仍可請檢察官開庭要求和解 ??

至今是沒收到任何民事訴訟

我只希望能趕快讓這事件落幕並不要有前科紀錄

 

私人物件真的要妥善保管好....

沈恆 (沈律師) 103-04-23 08:17

您好!若缺乏有力的辯護,當然難以期待會有無罪的結果,建議將簡易判決處刑書與專業人士研究後,再擬定後續辯護策略。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的問題已經事關重大,不容再輕忽,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收到簡易判決基本上就是繳納罰金而已,如果你不服,你可以具狀表示你想要按照一般審理程序處理,如果不想哪麼麻煩,你就等判決下來之後,有無被害人告你民事賠償或找你和解,如果沒有就不用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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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判決,可於上訴期限內,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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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接下來就是等法院判決,原則上法院是不開庭就判決。如果您認為要和解,就必須要在法官判決前,趕快具狀向法院表示。不然就是等判決後,再聲請易科罰金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刑度,一定都是在六個月以下,如果您沒有前科紀錄,大多會落在3~4個月間,易科罰金大約是9萬~12萬(預估)。
二、所以如果您要和解,現實問題就是要考量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跟您可能面臨的易科罰金數額來決定。不過,對方如果夠積極,即便是您對於賠償問題不理會,將來對方還是可能以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向您請求賠償。屆時,您所要付出的,就是刑案的易科罰金數額加上民事求償金額。請您妥為斟酌!

 

小茶 103-04-22 01:42

在過年初五時 我騎車在巷內無號誌十字路口與一輛小客車發生擦撞

對方下車動手打人後就開車離開現場

事後警方到達現場後10分鐘對方又開車回來

下車第一句就是問候我然後說我報警是想要我過年見紅之類的粗暴話語還想過來動手 當然警方以制止住

對方說要和解車子部分的事 我願意和解行車部分 但堅持要告他傷害

對方留給我電話身分證影本後告知我因目前過年車行都沒開 等車行有營業時到車行修理費用 對方願意賠償車子損害部分的錢

但事後對方不認帳也不願意賠償

今日傷害傳票已經寄到我家 我還可以跟他要求賠償車子部分跟傷害罪部分嗎???

因目前我還是大學生 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希望能得到解答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22 06:51

您好!車子受損及傷害賠償,都可以民事訴訟請求。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傷害罪部分你已經提告,建議其他部分你可以循民事途徑求償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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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茶 103-04-22 12: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車子受損及傷害賠償,都可以民事訴訟請求。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不好意思 想問一下民事請求部分要在開庭前做完還是開庭後在做?

車子受損部分需要請車行開立收據嗎

小茶:您好!
本件如您所述,地檢署的傷害傳票已經來了。一般來說,輕微案件,檢察官會問兩造有沒有意願和解,通常的情況會轉介給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如果遇到的檢察官夠熱心的話,您可以跟他說希望車子還有傷害的部分一起和解,也就是在傷害的這個刑事案件裡面,向對方要求車損傷害的部分,只要不要讓檢察官認為你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 雖然車損的部分,跟傷害無關,但有關聯性,實務運作的情形會一起和解。然後再由您對於傷害的部分撤銷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子受損及傷害部分,均可起訴請求對方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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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耀 103-04-22 01:09

  今年我十八歲 , 前天我騎車車禍 , 雙方皆是直行 , 對方是計程車 , 看到路邊有客人招手 , 打了方向燈馬上切進 , 為了閃避 , 而發生車禍 , 當時沒有擦撞 , 也沒有監視器 , 事後叫了警察 , 並在警局簽了和解書 , 和解書上寫以一千塊賠償和解 , 但在和他交談的過程 , 他有說 , 看多少錢在賠 , 如果超過一千塊願意再支付 , 但這句話是口頭說的 , 現在去估價 , 要九千多塊 , 現在我打回去給對方 , 他卻說我們已經以一千塊和解

試問 :  

1.和解書是否算是一種合約 , 而這種合約是否是二十歲以上才有效力 , 若未滿二十歲 , 是否要以法定代理人簽名才有成立 ?

2.和解書在警局簽的 , 在警局簽就一定有效力嗎 ?

沈恆 (沈律師) 103-04-22 07:02

您好!可以由您父母出面否認和解書的效力,之後即可再另行請求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未滿二十歲是不得簽立契約的,你可以否認契約內容,由法定代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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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未滿20歲可由法定代理人否認和解契約效力,再為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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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103-04-21 21:50

大家好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方無受傷,對方受傷要求薪資6萬*6個月與精神賠償,

薪資部分已經口頭答應給付,但精神賠償一直無法達到共識,

所以我本來想請對方公司的人看能不能幫忙協調(我本身有認識對方公司的員工)

,結果卻意外知道對方已經離職很久了,目前應該是無業狀態

請教各位律師~

如果到時候被告刑事過失傷害,我可以向檢察官說明這一段嗎?

(因為我想表達我真的有誠意想要和解,但我又擔心講了有副作用)

如果你真的擔心(因為我想表達我真的有誠意想要和解,但我又擔心講了有副作用),建議你咨請律師做最有保障的論述。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既然要和解,必須要雙方都基於誠信,所以建議你要跟檢察官說清楚,你想和解,但要求對方提供正確的資料,還有合理的賠償,如果對方失業的話,根本沒權利要求工作損失,何況,也必須診斷證明上面有寫說不能工作,他才能請求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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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說明您有誠意和解,但對方提出金額不合理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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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5:3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失業很久的話,依法對方並不能向您請求工作收入損失,且對方亦須提出醫院開具之診斷證明書證明確有休養6個月之必要。

當然您可向檢察官說明您很有誠意想要和解,但對方金額開太高,並非您經濟能力所能負擔之範圍,也許檢察官會幫您促成和解也說不一定,且對您多少會有些幫助。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台灣黑熊 103-04-21 01:16

您好。有個問題想請教。去年五月因自己超車不慎 差撞到對方 當下報警並詢問對方有無受傷 對方說沒有 警察做完記錄 也問雙方是否受傷 我們都說沒有 所以以A3車損無人傷亡結案 保險公司處理完車輛 簽完和解書後 以為沒事了 對方八月頸椎開刀後 去警局提告過失傷害 偵察庭上 我提出對方之前車禍已造成傷害 對方也承認 但辯解說 之前車輛造成頸椎椎間盤突出但無神經壓迫 是我跟他的車輛造成神經壓迫才要開刀 後經檢察官行文醫院查證 之前的車輛已造成椎間盤突出併神經壓迫 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想請教是否可對其提出誣告或其他告訴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確實有可能會涉及誣告之情節,所以您仍可以提出誣告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09: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明知該次車禍並沒有受傷,還對您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則確實可能涉販誣告罪,然本文建議您提起誣告罪告訴之前,還是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檢附不起訴處分書,否則您的誣告告訴也是可能會有誣告問題.

 

您好,如果是明知如此,是有構成誣告的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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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虛構因車禍而受傷之事實而提告過失傷害罪,應已構成刑法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5: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已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可考慮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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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4 14:2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基本上對方在本次車禍之前已有就醫紀錄足證之前已有神經壓迫之情形的話,則對方難以推諉為不知情,所以對方成立誣告罪之機會很高,建議您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當然您因此所生名譽權侵害之部分,依法您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阿曄 103-04-20 22:32

初步判決
對方:
1: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第45條第一項第09款>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第61條第3項>


我自己:
涉嫌超速行駛(速限50公里/時,自稱時速約50-60公里/時)



因為我聲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失敗收場
對方當時堅持說他當時肋骨斷3根很痛東痛西痛!
對方只肯用紅包2000塊來想了事結束
我因而向他提告過失傷害
如今對方在警察局的刑事組那邊請警察打給我跟我說對方要在行事組那裏進行和解
我後來跟家人討論後決定不去會面以堅持要和解請先申請調解委員會那邊和解不然就是
等傳喚時候在和解也行!
警察就說:你沒來和解的話對方就要用過失傷害罪告我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的情況我下一步要該怎麼做???
PS:車禍當天送急診時我躺在床上雙眼大辣辣的看見他站在我面前走來走去
最後看一下我就跟他老婆就離開了....怎麼想怎麼看都不像是他所說的肋骨斷3根的身體情況吧??

警方來電談和解?警方是依法辦案,要不要和解電話應該不是他的職權。 你懷疑他所說的肋骨斷3根,這個就要看診斷證明書。 你對這案件的需求是什麼?您需要律師幫您什麼忙。 車禍地點及你居住在何處?

備註:簽和解書請注意內容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雙方都不和解的狀況下,就是雙方互告過失傷害,警察部分根本不用理他,他們就是想吃案而已。對方過失較多,他必須負比較多責任,兩千元顯然不符合行情,傷勢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才可以,不是他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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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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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dy 103-04-20 22:24

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妹我在3/7晚上下班時發生一場車禍,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家。以下的內容雖很繁雜,但卻是我盡量照實敘述,以便各位律師參考。

相關人員:我方:騎機車,有開大燈    對方:倒車車輛(修車廠客戶),倒車指揮人員(修車廠員工)身穿暗灰色制服。路況:雙向道,地上是黃色虛線,雙向都無來車。
      事發經過:當天晚上下著大雨,我騎進該路段後,發現前方有輛突然出現在閃著雙黃燈的車在倒車,因為對方是突然出現且又下雨我怕滑倒,所以我就直接避開車子騎到對向道,就在我騎到車子左邊時(這時剛才繞到車旁),機車右邊不知被什麼撞到,我就車倒人飛出去了。 

     修車廠員工看到我倒地上後,馬上去移動我的機車,我有意識但因為全身疼痛沒辦法做什麼反應。之後他就到我的旁邊問我我的情況,然後他說我這樣在路中淋雨不行,要到旁邊坐著等救護車,接著那個倒車車主就馬上把我架著要拖到旁邊,我有跟他說不要動我我腳很痛,他還是硬把我拖到旁邊椅子上。   接著那位修車廠員工堅持我一定要馬上去醫院,還說他已經叫救護車了,可是我跟他說應該要先報警處理才對,他還不願意,是我堅持一定要報警之後才要去醫院,他才說他有報警,可是之後又一直叫我要先去醫院。幸好後來我男友就到現場,還去他們店裡堅持看著他們報警,不然我可能就被他們直接抬上救護車了。 

    我到醫院後,那位修車廠員工告訴警察『他在指揮倒車時看到我騎過來,他怕我撞到他們的車,所以跑出來擋我的機車,結果我就摔車,然後他的手臂擦傷了』,他在車禍現場跟醫院說這些內容時我就在旁邊,而我摔車的事他在跟警察敘述的過程說得像是我自己要摔車的一樣,後來被我反駁他才改變說詞。而我告訴警察,上述從騎進該路段到我男友來為止這些內容。

     後來我申請初判表,內容第一當事人寫著「行駛時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安94-Ⅲ)」,第二當事人寫著「行人涉嫌於車道內站立指引車輛時,未注意左右有無來車」。 

     我事後去警局調閱監視器看到的是:「車子從建物內往後在倒車時他跟在車左方指揮倒車,車屁股快轉到道路上時就走到車後方(我就是這時看到這輛突然出現的車,所以要騎到對向道避開他),而這位倒車指揮人員走到的車後方因為是晚上又是監視器畫面的邊邊,所以只看的到他的人影晃動,接著畫面就出現我剛騎到車輛的左後方後(也就是那個人影的地方)我就摔車飛出去了,而那個人影明明就才在車後方,可我倒地後他卻是從車前方跑來我這邊」。  之後我有請我男友幫我把車受傷的地方拍照存證,機車除了因左邊倒地所以有較多摩擦跟燈毀等之外,右邊也有一道被刮傷的痕跡(我本人因太過突然而監視器則是在畫面邊邊,所以都不能斷定是否是那輛倒車車輛所致)。 

    事發雖很突然,不過我很確定我是機車右側邊被撞擊擦撞,而我也因此左膝蓋骨折破碎韌帶斷裂、小腿骨有2道骨折裂痕、左肩膀撞傷等,醫生說肩膀跟骨折至少要半年以上才會好,而膝蓋則是往後老化的速度會比正常人快,目前也只能在家休養。 我當時也說大家把事情釐清該承擔就承擔,並沒獅子大開口也沒說都是他的錯,是事後聽到我男友說『那位修車廠員工當天後來友來醫院說要包1200的紅包就當作和解,但我男友覺得目前什麼狀況都不清楚所以不能收,且跟警察說我們就照正常程序辦,要和解提告之後再說,結果那位修車廠員工當下就說如果我們要走正常程序那他就要告我們,還立刻在醫院驗傷』,他只是手臂有一道小擦傷耶(他有給我看,還跟我和警察說這沒什麼),驗傷時居然說什麼會麻,從那之後連一句話都沒來說過。  因覺得那位員工一句慰問的話都沒說還恐嚇我們,本想直接提告但因警察跟我說這種案件一開始應該都會被推到和解去,如果和解不成才去走提告,且如果之後要跑法院我父母或哥哥還要從台中到台北來幫我,如果還要跑多次就更麻煩了,所以想問各位律師

   1.如果我提和解,請他理賠會有勝算嗎?  我的開刀跟其他衍生的費用目前已經9萬多,薪水則是暫算休養4個月約13萬。而據我男友事發隔天還去車廠觀察發現他還有去正常上班工作

   2.因這次事件害我現在坐車時,只要有人或車靠近,我都會不自覺想如果他撞到我怎辦,就算坐車內,眼睛也會盯著對方直到離開我的車旁。這樣能跟他要求精神賠償嗎?該說多少才合理呢(因為沒經驗且不想給人認為我們是藉故獅子大開口)?

  3.我該要求理賠的對象是那輛倒車的車還是指揮倒車人員還是修車廠呢?  因為倒車車主除把拖到旁邊後就再也沒出過聲,就算我現在要求他車子要檢查    比對我機車右方擦傷也看不出什麼了吧?

  4.我該負什麼法律責任嗎?雙方應各自承擔多少比例呢?

  5.對方如果也提出理賠,那我該照他提出的賠償嗎?  內容很繁瑣,還請各位律師見諒並為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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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dy 103-04-24 21:59

謝謝房律師為我提供解答,可以再請教如果我和解不成必須提告的話,會有勝算嗎?或是我們雙方應各自承擔多少比例呢?或是需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來判斷雙方應各自承擔多少比例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4-25 06:17

您好!過失責任比例通常會參考鑑定意見,最終由法官判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龍 103-04-20 18:26

我的朋友在網路上認識一個女生.認識一個禮拜就說好要約出來見面.他們在訊息上有說比較曖昧的話.例如可以親親抱抱的.所以就約在女方家附近的廟空地.他們都待在車上.我朋友有問女生說想要那個嗎?女生回答可以.可是進入一點點過程中女生喊痛.我朋友馬上就停止.女生就一直哭.她跟我朋友說她才13歲.我朋友嚇一跳.事後那個女生就自己走路回家.我朋友也就開車走了.隔天就接到偵查隊的通知~說我朋友對人妨礙性自主.我朋友他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就去警局報到.也作了筆錄.現在還在等消息.對方家人很生氣的說就是要把你關進去.一點和解意願也沒有.我朋友說根本不知道會這樣.也把他們之間的對話都刪掉了.不過對方女生自己有寄上半身跟全身裸照給我朋友.而且在聊天過程中.我朋友有在上班.在忙時.那女生就跟我朋友說你是看我照片打手槍嗎?根本不覺得她才13歲.我朋友他是單親爸爸.他如果進去了.家裡根本沒有人可以照顧.姊姊哥哥都各自有家庭~請問我朋友該怎麼做?因為根本沒有完全進入.也沒射.那是不是沒有所謂的精液採樣.而且女生跟警方說她是被強迫的.那是不是會有拉扯或抵抗.如果沒有驗出有傷是不是可以證明女方說謊.在法院可以雙方對質嗎?照片可以當作女生本身也有意願嗎?或者當作證據?
請問如果對方願意和解~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當事人已被收押了.目前對方願意和解.可是請律師他們家境又不是很好.每個律師都回答這個一定要被關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緩刑.我想不到任何辦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友人處犯與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依法緩刑的機會不高.

2、您友人的狀況照理來說應該不用被收押,本文建議您應該告知其親友,替他選任律師,避免誤判情勢,並且較能順利和解.

 

您好,如果成立犯罪,恐怕被關機會很大,建議要好好討論一下,是否有整理說法的可能,找個律師協助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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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可從關於年齡認知方面著手之。看是否有相關證據可主張對方為滿16歲或滿14歲以上,均會較輕。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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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103-04-20 08:54

我2014年03月30日交屋,而在2013年11月18日簽訂"標的現況說明書",而在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03月30日期間房屋還在前屋主手中,但是,在交屋二週後,房屋都未使用,而發現大面積的壁癌,要求房仲與前屋主處理,則仲介請社區土木技師協助鑑定,則技師建議根除滲漏現象,需以費用六萬左右為施工含5年保固,;但是仲介請技師另估單面牆2萬5施工費用無保固.事後,但是本人請朋友代為出面處理,則朋友轉述,仲介協商建議以2萬元為施工費進行相互分攤,則以12800元為前屋主負擔.最後,男友建議本人以12800元進行和解,並簽訂和解書.問題如下:
1.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本人及我母親),而在"動產買賣契約書"中,買方欄簽名是我母親所簽名,只有在某一貸款條款後面有註明"登記名義人:XXX"有我本人及我母親名字,但簽和解書上,只有我一人及前屋主簽訂,簽訂時有我朋友及仲介在場,我母親未在場,並且我未告知我母親,則我母親也未簽名,則12800元也由我執收,因為我母親最後知道,她不同意,則"和解書"是合法生效的嗎?

mimi 103-04-20 02:40

我的問題如下:

當初因我男友打我所以我們到警察局以6萬元和解,也有寫和解書,講好按月分期,但是他一直都沒給我錢,要如何處理?

這個事情已經拖了將近10年有了還有效嗎??(因為他一直說他沒錢)                                                                               

沈恆 (沈律師) 103-04-20 02:52

您好!可以支付命令或提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和解協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和解書先用存證信函催討,再不處理則依法提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可以直接拿該和解書向法院提出訴訟,請他給付,如果時間還沒超過六個月,你還是可以告他傷害罪。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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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和解契約,向法院提起訴訟加以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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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 103-04-21 20:13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這個事情已經拖了將近10年有了還有效嗎??(因為他一直說他沒錢)

                                                                                   謝謝

 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和解金,待取得勝訴判決後,強制執行取償。

mimi 103-05-02 15:4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起民事

所以就算過了10年還可以討嗎??

無妄之災 103-04-19 23:08

請問:

1.依和解條例規定:「和解成立後,雙方應受和解契約拘束,不得就和解前之法律關係再行主張」,至他卻在法庭上反覆提出,企圖讓法官對我方印象不好,請問是否有方法可以懲戒他?

2.若雙方同意撤銷和解,之前我付的和解金是否能返回?且能撤銷和解的機率有多大?因對方對一直說他很後悔和解,我只能說最後悔的應該是我!

大概事發經過:我與前鄰居不睦,有天因為我小孩晚上七點半在房間因功課沒寫好遭我責難而哭泣,前鄰居覺得我家小孩哭聲太吵而不滿報警,我也深覺此事並不合理而與妻子在房間內對話並抱怨(其中有句口頭禪的髒話),沒想到前鄰居竟以未知的方式對我家非法清淅錄音,進而針對那句髒話對我提出告訴。惟在和解庭時,聽從長輩勸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答應付款和解。惟數個月後前鄰居對我家提告民事妨害安寧、及最近對我家提告刑事妨害個資等罪名。但他卻都故意在庭上不斷嚷嚷該和解案的事,一直亂說我罵他髒話多次,企圖讓法官對我印象不好,請問我應該如何來反制他?

1. 和解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

2. 對方,向法庭呈述意見,是他的權力,你也一樣可以在法官面前呈述你的意見,然後再由法官來判定的,不是他(誰)說了就算數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無妄之災 103-04-19 23:52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1. 和解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

< ... (恕刪)

律師您好:

1.請問和解既然視同法律生效,那對方一直再行主張而違反規定,難道沒有方法可以懲戒他嗎?

2.雖然我也向法官呈述了我的意見,但對方這樣對我真的非常的困擾,請問有更好的方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20 02:58

您好!僅因為對方庭上說詞就造成困擾,也許您應該加強辯論能力;建議可以請專業人士幫您寫訴狀或代為出庭。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尚有疑問請連絡律師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及辯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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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斐 103-04-19 10:52

前幾天收到類似報稅單的東西才知道被盜用

經過查證是之前同事竊取公司資料

偽造我簽名去傳直銷人頭

 

目前雙方先談和解條件

請問談和解

1.需要什麼必要的東西嗎?

2.那他必須賠償我什麼?

3.擔心和解之後這件事情又有後續發展,可以寫切結書要他負責嗎?

必須注意對方可能有偽造文書之嫌疑,必須準備對你自己有利的文件,至於賠償金額視你受到的損失而定,當然也必須看對方願意給付多少,是否能達到你的預期,和解成立應該要有和解書證明, 將來如果沒有履行,可以執此和解提告,因此和解書越清楚越好,建議您找具有專業的人士或專業的律師,來維護您的權利。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至地檢署告發您同事偽造文書,避免您承擔相關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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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103-04-19 07:17

我2014年03月30日交屋,而在2013年11月18日簽訂"標的現況說明書",而在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03月30日期間房屋還在前屋主手中,但是,在交屋二週後,房屋都未使用,而發現大面積的壁癌,要求房仲與前屋主處理,則仲介請社區土木技師協助鑑定,則技師建議根除滲漏現象,需以費用六萬左右為施工含5年保固,;但是仲介請技師另估單面牆2萬5施工費用無保固.事後,但是本人請朋友代為出面處理,則朋友轉述,仲介協商建議以2萬元為施工費進行相互分攤,則以12800元為前屋主負擔.最後,男友建議本人以12800元進行和解,並簽訂和解書.問題如下:
1.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本人及我母親),而在"動產買賣契約書"中,買方欄簽名是我母親所簽名,只有在某一貸款條款後面有註明"登記名義人:XXX"有我本人及我母親名字,但簽和解書上,只有我一人及前屋主簽訂,簽訂時有我朋友及仲介在場,我母親未在場,並且我未告知我母親,則我母親也未簽名,則12800元也由我執收,因為我母親最後知道,她不同意,則"和解書"是合法生效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亦為所有權人之一,您無您母親之代理權,可爭執該和解書您母親不同意,對您母親無效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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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維 103-04-18 21:28

各位律師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我很無言。因為並不完全我的錯

我比較弱勢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我要怎讓。

2.我開車 他騎機車

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重傷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助,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沉默了。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請各位律師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03:24

您好!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可以聲請鑑定;應注意只要認定您有過失,即使對方過失更重,您還是會成立犯罪;若認定有過失,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否則可能要坐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維 103-04-19 22: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有

我錯就錯在我支線未讓主幹線。現在對方要求730萬(加200萬強制險),但是我家真的無法負擔龐大的賠償金,有啥辦法可以把金額壓小點,我頂多負擔400萬(加200萬強制險)以各位律師的經驗,這樣責任我方占幾成呢?

 

 

您好,這案子可能要看現場圖,才有辦法幫你平反,而且建議要聲請鑑定鑑定很重要,你必須要好好把握鑑定說明的機會。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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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您的講法來看,雙方應均有過失,不過建議您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如此方能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涉及到您所應負擔之過失比例及對方所受損害之金額二者,此需視單據證據方能細算。建議您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本案,這樣才能有效壓低賠償金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對方亦有過失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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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 103-04-18 18:31

律師 你好,

想諮詢一下有關商標法的事情

是這樣的我於網站上轉售自大陸網站購入之帽子,被人發現後向商標所公司提出檢舉,(2/25)已到警局備案完成

帽子的商標是印在裡面的,牌子是new era。事前不知道這個牌子只因為單純好看想賺取差價而買來賣,前後進來10頂賣出7頂查扣3頂無囤貨。事發後代理商有去鑑定確實是仿冒品。

4/10已去地檢署開完偵查庭對方代理商的代表有來開庭,檢察官的意思是想直接判我緩起訴可是對方說要先跟他和解 有跟我說一個大概的數字,約15萬。以我的能力無法負擔

4/11跟對方達成和解,金額7萬

4/14完成賠償金匯款,並拿到和解

4/18再次開庭

呈遞和解書給檢察官的時候他有問怎麼沒有對方的緩起訴同意書?

後來又說沒有沒關係

接下來就開始問話

檢問 : 承不承認賣仿冒品?

我說 : 承認

檢說 : (愣了一下)所以你原本知道那是仿冒品囉?

我說 : 我不知道他是new era這個牌子的東西

結果書記官就把供詞改成”不承認。不知道new era這個商標

然後我就簽名了

離開之前問了一句 : 那我還需要跟對方要緩起訴同意書嗎?

檢說 : 不用了,不承認就沒有緩起訴的問題

要我回家等通知

請問最後一句話是什麼意思?我想了很久想不透,是不起訴還是起訴交由法官來決定呢??

謝謝律師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緩起訴以認罪為前提,所以您改口說不知,則檢察官應仍會起訴,但由於本件您們已達成和解,所以即便起訴,法官給予緩刑之機會仍相當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願意認罪,附上與對方之和解書,有機會可請求緩起訴處分;若您不願意認罪,即使起訴,您有與對方之和解書,仍有機會爭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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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anbb 104-08-15 16:34

可否詢問最後結果呢?目前也有相同問題

han 103-04-18 18:08

前幾天車禍紅燈對方逆向 結果我報警 警察說對方算肇事所以要送地檢署

對方說要申請車鑑 不和解要到地檢署之後再說

請問我除了開罰單之外還有什麼刑事責任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18 18:16

您好!如果您有過失、對方有受傷且提出告訴,您會有刑事過失傷害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如果對方有受傷,會有過失傷害問題,但你如果也有受傷,你可以反告過失傷害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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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如果對方有因本件車禍而受傷的話,則您可能會有過失傷害之問題。當然若您也有因此受傷的話,則對方也會有過失傷害之問題。若您未來在談和解時,建議可將此部分提出主張,會對您比較有利。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您亦有過失,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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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x 103-04-18 13:39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Jax 103-04-18 13:35

想請問的是,我當時在巷口車禍,無監視器紅及綠燈,當時行經巷口十字路口時我要直行,左方衝出一台摩托車,也是要直行,當我聽到對方聲音時我已被撞上,當時我的車速很慢,對方機車車頭毀損,我則是被撞到左邊腳踏板位置,當時因一時緊張,現場車輛皆有移動,我們雙方皆有受傷,無明顯外傷,也沒叫救護車,接著便等候警方到來!後來經警方做筆錄,警方告知以”路權”來看”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事後我們各自騎車去看醫生,

我的部分為:左肩鎖部位挫傷,診斷書註明需休養2個星期,但我只跟公司請了2天半的假,之後便回公司上班.(我只保機車強制險)

對方的部分為:右肩鎖骨裂開,她說她在家休養了2~3個星期,才回公司上班.(他有保機車第三責任險)

我想請問的是?!!

1.對方後來和解時列出一堆賠償明細,包含醫療,機車修理,薪資損失,

  醫療及機車修理費用:憑單據,總共15000多

  薪資損失:因對方工作有業績獎金,每月底薪+獎金可領4~5萬,

  他要求賠償,因傷跟公司請假公司所扣的17000及近半年平均獎金

  31000,合計索賠48000,請問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2.我於和解時因只覺得是小車禍,且我只有挫傷,休息幾天便好了5成,

  只有拿醫療收據合計800多,對方保險公司另賠精神撫慰金3600

  合計對方只要賠我4400.

3.和解時,對方保險公司說,車禍雙方皆有責任,因路權在我,我只要付

  單對方損失總額三成損失,對方則要賠我的損失總額七成的損失.

  因此我要付3成賠償,48000+15000=

  62000X0.3=18600 (合理嗎??)

  對方要付我7成賠償,4400=3080  

總結我反而還要賠償對方15520,當下我便覺得不合理,和解失敗收場,後來再溝通,對方覺得我們就是對撞,他所提出的都是合理要求,經溝通無法達成共識,現在便想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想請問,如果調解為員會最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共識無法調解,互告的話我能提出主張什麼??我該怎麼跟對方要求合理賠償?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建議你可以先提告過失傷害罪,這樣對方可能比較會妥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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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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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0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刑事告訴,這樣在和對方談和解時會比較好談。有關民事賠償部分,依法您可請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收入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至於實際賠償金額,應視相關單據證據後方能細算。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Nina 103-04-18 12:34

因路旁停著一台紅線違停的汽車,撞到我的車汽車宣稱沒看到我

所以才撞到我(騎機車),造成左膝擦傷與瘀青,另外兩台車皆有刮痕,機車壞損(修理費約四千)

因為當時行車距離非常小,撞到我的車主說是我的中柱碰到她的車輪才導致我失控向右倒撞到停在路邊的車,當時有做筆錄.

因為我還是學生害怕負擔不起他們汽車的烤漆費用,機車也是我同學的,我也要負責修繕

所以當下僅有口頭和解,並將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給撕毀,事後母親覺得沒保障和吃虧,想詢問口頭和解算成立嗎?以這樣來說,走法律程序我需要負擔烤漆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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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8 12:12

我在論壇上跟人有糾紛
對方說我道歉會原諒我


所以我在論壇上很誠意得跟他道歉了
他也在論壇上留言給我說以後不會跟我追究了

(沒有簽任何類似和解書的東西)

 

請問妨害名譽的期限是六個月
他如果在這六個月內反悔告我
或是用其他的法律條文告我的話
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不予追究之相關對話紀錄留存,若日後對方對您提告,可提出加以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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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子 103-04-17 22:59

本人承辦一件工程,但承包商部份的工程檢測,二次皆未通過契約規範,且逾期扣款。承包商一直未核銷請款,經過了二年,承包商提出訴訟,法院準其再檢驗一次,此次檢測通過契約所訂標準,承包商在和我們和解之後,又針對承辦人提出民事賠償請求,請問承辦人需負擔承包商二年其間的損失嗎?

徐慧枝 103-04-17 21:57

工作:工地吊料(電梯孔)

意外情況:摔落在水池(電梯孔下)

人員現況:41年次

               送達急診室己無呼吸心跳,經急救有心跳血壓,抽血有酒精濃度1.3,現在腦部無活                        動,昏迷指數3,靠呼吸器。

保險狀況:勞保己退保領取一次給付。

 

問題1.請問是否是否屬職災

問題2.如是,在不走官司,欲和解情況下,如何計算可提出的合理賠償金額?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被認定是屬職災而可向僱主依勞基法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這是職業災害沒有錯,但要計算金額需要詳細資料,包含年資、薪資等等才有辦法計算。建議你可以找律師討論後再提出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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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屬於職業災害,您可向雇主依勞基法請求相關賠償,若雇主拒絕,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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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5 17:25

 這是職災無疑

 賠償金額的估算很複雜, 建議找律師幫您核算, 約有以下項目:

 慰撫金: 本人, 配偶, 直系血親都有

 醫療費: 已發生及將來要支付的

 管灌飲食費

 尿布, 清潔用品等費用

看護費用: 以外勞每月約21000元計算

 工資: 直到65歲退休為止

(http://www.lawmed66.url.tw)

老林 103-04-17 21:23

您好請問一下
我之前在網路留言  被告 (妨害名譽)對方有報案,有po三聯單照片我現在再等警方的通知去做筆錄可我覺得我好像沒有  "犯罪事實"

對方說他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前幾天有跟對方道歉看我很有誠意的道歉所以他說如果我提的和解方案他能接受就和解撤告


。。。。。。。。。。。。。。。。。。。。。。。。。。。。。。。。。。問題一:我想請問  如果感覺自己沒錯的話做完筆錄下一步我該怎麼做是不是也不用和解了  (避免被騙錢)
直接讓他告
看法官能不能判我  無涉及犯罪事實
。。。。。。。。。。。。。。。。。。。。。。。。。。。。。。。。。。。問題二如果自己有錯是不是當面直接和解
和解後是不是就不需上法院了

和解書要注意什麼事情呢???



非常謝謝您

您好:如果您認為自己沒有錯,那就等法官判。但如果您認為自己有錯,則可以選擇和解,並在和解書中要求對方撤回告訴且放棄民事求償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和解你要注意的事情就是,你要記載除了你支付的金錢外,他要拋棄對你的民事請求權,並且同時將撤回告訴狀交給你,由你去遞狀,避免對方反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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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言論內容未達公然侮辱,可為無罪答辯;若欲與對方和解,須註明和解金額及對方簽收。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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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 103-04-17 13:02

請問,我大約在95年左右跟人同居,約一個月左右,後來那個人被抓去關,於96年我們在監獄公證,後來因其他關係我搬離原本的地方,那個人的衣物我拿給他朋友,3年後那個人出獄了,(他打電話到家裡我才知道他出獄了)我也連絡不到他要辦離婚,中間至少有3年多的時間,直到2013年12月底我收到離婚訴訟,我們在法院調解離婚,我才知道那個人又進去關 ,可是到2014年4月的時候,我收到那個人的信說他要告我侵占!說我侵占他的物品多年不還,寫一堆精品衣物PS2等東西,(根本只有幾件便宜的襯衫而已)說我有3種方案可選擇1.找到他朋友2.私下找他和解3.他告我要我去坐牢還要跟我提民事賠償

因他說他已準備好人證物證,(我根本沒跟那個人的朋友有任何聯絡)我想問的是這樣算侵占嗎?再說~我已經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牽扯,三不五時就寫信說要告我!這樣算騷擾嗎?

算起來已經8年的時間,我問的是民事追訴期已經過了!那刑事民事侵占怎麼區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若您無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意圖,即不構成侵占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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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 103-04-17 02:48

你好:

我想請問如甲方於7年前因應被朋友拿身分證去買車,又拿去地下錢莊借錢。

然而沒還錢被起訴了,而戶口也被移去他人住處,而至今尚沒找到戶主可以移轉戶口,而也被地下錢莊給予提告。那現在該怎解決?!

曾有民事和解,但...付到一半因經濟無法負荷,而沒再繼續繳!現在可以去辦理身分證出來嗎?!去辦了會怎麼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7 1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先行要求友人返還身分證,並就有關其未經同意使用身分證借款的部分提起刑事告訴.

2、本文建議您不要任意為身分證遺失補辦,此部分可能會涉及報假案的問題.

Chun 103-04-17 17:23

 當時甲方有陪同,但被逼迫簽名。而最後身分證都在甲方這。只是最後有民事和解,然而無法負荷則斷掉付款。

而他的身分證依然是以前舊版的,想問說  是否可以去辦新的,只是....戶口那都找不到人。且....去辦新式的身分證會被警察帶回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主張簽名為被脅迫,則簽名無效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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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 103-04-16 21:58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在2年前我的機車多處零件被偷,有馬上報警之後法院最近才寄傳票給我說找到了,之後去開了一次庭,小偷要跟我和解,想請問一下要怎談賠償金問題,我因為機車零件被偷無法繼續騎只能變賣機車所剩下來的引擎與車架,然後買了一台新車,我是否可以請他賠償我買車的金額??最近會再開一次庭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2

您好!依法您僅能就實際損害請求賠償,並不是以買新車的金額為準,但若對方也可接受亦無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k 103-04-16 22:26

所以隔了2年還是只能賠償機車零件損失的金額麼?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9

賠償額多寡跟時間經過多久沒有關係。

mak 103-04-16 22:33

好的謝謝

 

您好,你可以直接要求他賠一台車的錢,竊盜不是賠了你損失就算了,要沒事總是要付出一點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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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解原則上由雙方協商決定,故與法院依法裁判不同,不必拘泥於折舊、單據等問題,您可依實際損害金額酌增相當數額與之開始協商,再視雙方協商狀況進行微調即可,畢竟對方尚有刑責問題,和解或可使被告有機會爭取較輕之刑事處分,多賠一些錢,事實上或許被告也是有接受的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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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的相關損失,除零件損失外,尚有代步車費用。但是否能請求新車之價格,仍須雙方協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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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比 103-04-16 20:07

我想問問,像我1月13開車綠燈左轉因為沒有看到後方來車,所以撞上機車騎士,造成對方擦傷挫傷還有醫生診斷腦震盪,在警察局原本說私下和解,對方也同意,各自回家後的隔一天我都有撥打電話給對方的家長關心跟我車禍小姐的傷勢(大概3~4天),因為對方不舒服所以跟我談賠償的都是她的媽媽,一開始跟我說車子修理費用需要1萬多塊我說那可否我自行牽去修理,我會先請人去估價,然後做維修(因為怕對方修理一些本身就壞掉的零件),對方一開始說好,後來又告訴我說她已經牽去他們家附近"認識"很熟的車行了,要我跟車行聯絡,我也照做,在電話裡面跟車行了解車子的毀損跟金額後,隨即對方媽媽就打來堅決要我立馬去付清車子的維修費用,當時我是上班時間,也臨時請了假去付錢,後來跟對方媽媽要談醫藥費的時候,我說大家不要拖過年,能夠儘早解決就儘早,醫藥費我有誠意要賠償,只不過單據必須留著,我要求要有醫生證明,對方媽媽說她帶她孩子去醫院醫院就說觀察然後開藥就是不給住院,她看她孩子又有瘀青跟外傷,帶去中醫推拿有拍照(就是堅持有拍照,沒單據)後來又說要等她孩子傷勢好了再來談,之後我就沒在打電話給對方,對方也沒有打來,我也沒有接到對方的來電,一直到3月份,警察局突然打來說,對方提告,要我在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告訴我對方在筆錄上面說我從未打電話做關心,也沒有誠意要賠償醫藥費,甚至閉不見面,所以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想問問,像這樣被告法官可能的判刑會多重?應該怎麼解決此事?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應該是個有責任心的人,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警方約你到警察局製作筆錄,你要提出對自己案情有利的證據,找專業律師陪同到警方去做筆錄,才不致又吃悶虧,以上資訊希望對你有幫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7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喬比 103-04-17 0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 ... (恕刪)

律師你好,像我下禮拜就要去開庭了,傳單上面是寫偵字,這是開偵查庭的意思嗎?那開偵查庭的時候我應該要把付付出去的車子維修費用單子還有通聯紀錄單帶著嗎?

 

您好,這到地檢署之後就會移送調解,到時候再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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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檢察官表示您有和解誠意,請求排定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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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6 15:46

我住台北一個人租屋 ,戶籍在台中 滿 20歲了

網路 ( 網路房東提供的 ) 論壇上跟一個人有糾紛

結果他去報案 (報案地點在 高雄)

報案三聯單是 4/11

我今天才知道 4/14



請問是不是對方只要報案,不管提不提告 都會被叫去警察局

是不是會通知我的房東 (因為我在外租屋網路房東提供的)

警察通知是會記東西到我的戶籍地嗎? 被爸媽看ˋ到我就完了

還是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我主動去找警察是不是就不會寄信了

如果到了派出所我要做什麼

和解是我要親自去高雄和解

 

 

 

我在網路上跟人有爭執

對方報警處理 (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預計下周會傳我到案說明

對方有意跟我和解

但還要看我開出來的和解條件

請問這兩條(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我該如何開條件跟他和解

要賠多少錢?????

 關於您所提及之問題,後續依法應會由受理報案之司法警察機關接續完成警詢筆錄後移送檢察署續行偵辦,所以若經傳喚您則必須到高雄受理報案的警察單位去制作筆錄,另外,在查知可能的嫌疑人後一般會向其戶籍地進行訴訟文書或者通知的送達,不過本件為網路犯罪問題,則除非告訴人明確知悉您的人別資訊,否則以IP等資料循線調查的情況下,可能會先通知網路的申請人到案,而未必能夠直接就鎖定到實際登載文章之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詢問警察得否於台北做筆錄,並將相關文件寄到您台北居所地址。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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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6 20:5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之問題,後續依法應會由受理報案之司法警察機關接續完成警詢筆錄後移送檢察 ... (恕刪)

1,請問房東是到附近派出所說明是我就行了嗎

還是要南下高雄

2,如果在派出所和解的話

我這樣會留下前科嗎???

如果到法院判我有罪的話是不是會留下前科呢???

老林 103-04-16 20: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詢問警察得否於台北做筆錄,並將相關文件寄到您台北居所地址。

... (恕刪)

1,請問房東是到附近派出所說明是我就行了嗎

還是要南下高雄

2,如果在派出所和解的話

我這樣會留下前科嗎???

如果到法院判我有罪的話是不是會留下前科呢???

1.受理之警察單位若在高雄,則通知到案說明也會要求受通知人到高雄去制作筆錄
2.後續是否可以因為撤回告訴而結案,應視其提告之罪名及所涉事實而定,惟妨害名譽罪為告訴乃論,若經和解而告訴人撤回告訴,則檢察官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終結偵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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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6 15:44

我住台北一個人租屋 ,戶籍在台中 滿 20歲了

網路 ( 網路房東提供的 ) 論壇上跟一個人有糾紛

結果他去報案 (報案地點在 高雄)

報案三聯單是 4/11

我今天才知道 4/14



請問是不是對方只要報案,不管提不提告 都會被叫去警察局

是不是會通知我的房東 (因為我在外租屋網路房東提供的)

警察通知是會記東西到我的戶籍地嗎? 被爸媽看ˋ到我就完了

還是電話通知到案說明

我主動去找警察是不是就不會寄信了

如果到了派出所我要做什麼

和解是我要親自去高雄和解

 


 

我在網路上跟人有爭執

對方報警處理 (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預計下周會傳我到案說明

對方有意跟我和解

但還要看我開出來的和解條件

請問這兩條( 妨害自由妨礙名譽 )

我該如何開條件跟他和解

要賠多少錢?????

小雞 103-04-15 16:08

我弟在半年前出了車禍嚴重腦傷,是對方逆向我弟為了閃避才跌進水溝撞到頭,雖然之前已私下和解但對方現在反悔一直干擾,也沒付賠償金額,現在我弟恢復期已經過了醫生也判定不能再恢復了,想像對方提告賠償,因為我弟未滿20歲開庭時一定要由法定代理人去嗎??我弟是否一定要出庭??之後的賠償會是賠給我弟還是代理人??

可依和解契約求償,要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但你弟還是會要出庭,賠償金就由法代代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之提告求償,應先確認和解書內容如何約定,若已拋棄其餘請求,則只能請求對方履行和解書之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故本件應先釐清距離事發時間至今是否已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87條(告訴乃論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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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逾六個月之刑事告訴期限,應盡快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若已逾告訴期限,得依和解契約起訴請求支付和解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你弟弟因為未滿二十歲,可以由法定代理人出席即可,賠償金額原則上是要賠給你弟弟的,但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收受。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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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r 103-04-15 15:27

您好~
我於去年年底時出了車禍,
我不小心被機車撞到.
警察的單子上寫因我為走地下道,
但我請了假,也去了幾趟醫院(當時被救護車送到醫院)
到現在都有點後遺症.
而對方有保機車強制險,
我不想為難對方,想請問機車強制險的部分,可以如何賠到最大金額?
如:和解金?
因為快半年了,對方保險公司都不接電話不理不睬,我想先提出訴訟日後再撤告好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04:22

您好!半年內要提告,否則會喪失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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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您先提告刑事告訴,之後在慢慢談和解,否則沒了刑事訴訟會無法給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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