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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 103-05-24 14:47

律師們好, 我本來在一間拉麵店服務,差幾天就滿三個月了, 但因為家裡因素,無法繼續再原職場上班, 也在事發當天跟老闆告知並跟他請辭, 因家裡急需用錢,且須跟他拿我本月已做了16天的薪水, 在電話中老闆也答應, 但是幾天過後,老闆開頭以勞基法為理由,而含糊不清地向我說明做為推託並不打算給予我多做16天的薪資.

起初,老闆已告知我應徵的內場的月薪是27K~30K 從早上十點做到晚間九點,中間休息一個鐘頭,且月休4~6天(排休) 並且說明要我先繳交制服費1000元,以及試用期前三天的錢會在公司任職滿三個月之後會給予退還和發放 在面試時,我有注意到公司都無明確的開立發票給與客人 所以開始工作後,老闆娘曾拿著一張自己製作的表格,說是要保勞健保 並且不是以正式規格的投保表格跟我們要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資料 而如此,我不敢唐突的繳交我個人隱私資料給予公司 進去之後我知道公司還有一家分店,也是沒有開立任何發票給與客人 錄用前後公司也都沒有給我們簽立任何契約, 所以至今這是我第一次沒有繳交身分證影本給予公司投保勞健保

當我進去做第三天之後,老闆已確切告知我為正職 因我剛進去時為2月21日,月薪以25000(月薪)/30(天)X4(實做天數)=3333 其實我進去的時候已經做了7天因要扣除剛進去老闆口中的條例 扣除試用期三天(在三個月後發放)+扣除制服費用-櫃台失現223元=實際領2110 但是在二月應為去除以28天才對,所以因實際給予我2348元才對,少238元 等於一天下來十個小時我只領到527.5元 而做到5月多,發現前兩個月的月薪都是以26K為底薪只是其中全勤獎金多了1000元 底薪其中包括本薪19100+獎金900+保險津貼2000+全勤獎金2000+逾時津貼2000=26K 我因而詢問老闆為何是領這樣的數字,而他告知我因人數不足而無法清楚劃分內外場 再開始前老闆並無告知我過,且他們付給我的薪水26K為外場之薪水底薪 跟一開始談的根本不同 並且我正職的時薪還未比工讀生115元來的高 其中這樣以超過正常時數,而用一些不明確的說法來加上去算我的薪水,這樣是正常的嗎? 而我做滿二個多月後,老闆也給予我店長之職位,要我幫忙教育新進員工以及處理分店之大小事務 但是薪水卻沒有因為這樣而跟著水漲船高,幾乎每天都還因為工作而延遲我下班時間20~30分鐘

我想請問的事是,

1.我還能跟雇主去拿取我工作時數所換來的金額嗎?

2.因為我離職而造成店裡業績有所虧損,那理應全數被扣光嗎?

3.而我擔心老闆以勞基法來做為回答,我應該怎麼樣去回應比較恰當呢?

4.我還應該能領回多少的薪資才是正常呢?

您好,因為您的案件事實較複雜,建議攜帶資料來所諮詢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4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son 103-05-21 16:29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即會成立過失傷害,您應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和解金額過高不合理,亦可加以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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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和解不成 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是會成立  但這部分應該都會判得易科罰金之刑   2.沒和解  民事部分還是需要賠償  看對方如何舉證證明損害範圍與程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3-05-21 16:14

本人於去年11份在新莊區發生車禍本人駕駛自小客車在閃黃當路口左轉,未注意到前方直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撞擊自小客車車前方位置機車騎士大腿骨折,車輛事故初步辦定是我未禮讓直行車對方疑閃黃燈路口減速通過,已談過和解了,但對方求償總金額94萬其中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大腿的傷疤需做除疤和精神賠償的部分,除疤的費用無任何單據求償23萬精神賠償的部分求償20萬,請問線上的律師不知這樣金額是否過高?(以上理賠費用皆為保險公司支付,只是保險公司認為對方也有過失,因此只願意賠償總金額36萬)

另外對方一併提告過失傷害,這個部分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harry168999 103-05-21 16:05

1.保單條款約定: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2.另保單條款第一條約定: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有利於被  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3.保險法第54條:疑義以有利保戶解釋
4.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疑義以有利消費者解釋

若此,保戶能否主張因保單條款並未明確規定除斥期間係自保險人知悉當日或翌日起算,故依保單條款.保險法及消保法〔疑義有利保戶解釋〕之規定,保險公司之除斥期間應自自知悉時起算,而非依民法規定首日不計(蓋若首日不計,則係為不利保戶解釋,似不符保單條款之規定)

harry168999 103-05-21 15:58

1.保單條款約定: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2.另保單條款第一條約定: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  義時,以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3.保險法第54條:疑義以有利保戶解釋
4.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定型化契約疑義以有利消費者解釋

若此,保戶能否主張因保單條款並未明確規定除斥期間係自知悉當日或翌日起算,故依保單條款.保險法及消保法〔疑義有利保戶解釋〕之規定,保險公司之除斥期間應自知悉時起算,而非依民法規定首日不計(概若首日不計,則係為不利保戶解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2 0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不能依您解釋之方法為之,仍須回歸到民法之規定,自翌日起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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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該還是會依照知悉翌日起算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華明 (律杏) 103-05-22 16:08

 除斥期間涉及公益, 如何起算都要依法律規定, 所以一定要依民法規定起算(http://www.lawmed66.url.tw)

阿香 103-05-21 00:59

父親於3月中騎三輪機車汽車相對撞因汽車未靠右行使,後父親用力抓緊把手怕跌倒但對撞致全身震盪當時送醫身上小擦傷故未住院觀察隔天全身肌肉痛由其背部,因是當時用力所導致肌肉痙癵痛心想一星期左右會好 ,但背痛一直存在故照 x- 光才知第12胸椎及第1腰椎骨折, 醫師建議穿鐵衣固定至少一年,父親是務農平時賣菜為生,無固定收入, 且高齡80多歲,  不符合薪資, 現在無法種菜活動力便少 , 使本身的血糖值又變高 ,鬱鬱寡歡, 更擔心鐵衣不比石膏固定有效, 萬一不能癒合, 截至對方推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都未出面處理, 另外我父親可以求償那些部分. 謝謝!

有提出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告訴了嗎?沒有的話,趕緊提告,俾以保全證據以利後續權利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工作薪資減損、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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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103-05-19 12:39

當初婚姻關係存在時,夫妻協議以男方為要被保險人購買儲蓄型保單,約定期滿後領回的保險金額當做子女的教育基金,而首期保費由女方付,之後由男方付續期保費。目前保單已經繳了3期

後來男女雙方因故協議婚後,女方便告男方不當得利,要求返還其首期保費及利息,而女方有提供當初匯款給男方的存摺明細,請問如此不當得利成立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男方取得該筆款項無法律上原因,即有不當得利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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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君 103-05-19 09:53

上與工程車發生車禍(無人傷亡),那時候對方索賠10萬出頭,但是我方這邊有提出疑問,工程車在高速公路上施工確無任何其它標治車作為警告,只有單獨他自己車上得標示,但是對方確告知說,他們為移動性施工,不需要做這方面的措施,目前對方將索賠世移交給保險公司,但是寶線公司發文來確是要索賠將近13萬,請問一下我該如何處理,麻煩請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PS:我之前有請人幫我查過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裡面有說明移動性車輛施工,在施工時還是要有2輛標治車做為警告標示,請問這個條例是否正確,謝謝!!!

您好,移動式施工也要做相關的防護措施,不是完全不需要,建議你去聲請車禍鑑定,再來討論賠償問題。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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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君 103-05-19 11:04
回覆 雅君 的發言內容:

上與工程車發生車禍(無人傷亡),那時候對方索賠10萬出頭,但是我方這邊有提出疑問,工程車在高速 ... (恕刪)

 

 

 如果有疑義,就等他來告,訴訟中你尚可針對過失責任賠償金額等為爭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針對鑑定報告雙方之過失比例加以爭執,主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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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君 103-05-21 10:2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針對

因為時間上已經超過6個月了,是否還可以申請車禍鑑定報告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1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聲請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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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103-05-17 08:54

本人為保險業務員,為了一時業績考量,以母親為要保人,妹妹為被保人,受益人為母親,投保保單.後來,妹妹發現了很生氣,說要告我偽造文書.

事後母親已把保險解約了,母親不希望我被告,這樣妹妹還能告得動我嗎?

 妹妹的簽名,是我簽的,我承認.

但我要如何把傷害減低?

那些保單已經解約了,妹妹並沒有實質損失(保費是母親出的)

但她因為家中某些事,對我不滿,所以一直拿保單的事說要告我,我該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當初您有偽造妹妹簽名,似有偽造文書之疑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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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17 14:02

如果妹妹堅持提告,還是告的成的,想辦法向妹妹道歉並由媽媽居中協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偽造文書是屬公訴罪,所以提告檢察官即會偵辦到底,所以建議請您母親居中協商,避免此種傷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南 103-05-16 19:10

前幾天因為警察在逮捕嫌犯,此嫌犯開車企圖逃跑
而我的車停在家門前,嫌犯倒車時撞到我車子的右側車頭~

目前我的車仍在保養廠等待最後理賠鑑定結果~
雖然對方的車已經有先出險,但目前對方的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說

他是屬於犯罪行為,所以公司不賠,要我們自己去跟那個肇事者談理賠

現在想請教的是肇事者犯罪行為所以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修車費用~~那麼我是否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的人員先負責修車費用~~然後再由該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轉而向那位肇事者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向撞您車之人請求,因保險公司已表示非出險,不屬保險契約範圍,似難以向保險公司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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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寧 103-05-16 14:12

我想請問一下 離婚之後 小孩子的爸爸沒有付扶養費 我可以不讓孩子的爸爸看小孩子嗎?

因為當初離婚孩子的爸爸說要付五千元保險,後來到現在一個月沒有繳,我就問小孩子的爸爸是否要繳 不繳我要去退保 孩子的爸爸就說我不給他小孩子所以他不要繳 而且要反過來告我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對方一定有扶養義務,不給扶養費可以提告,原則上對方不給扶養費的話,是可以一定程度限制對方的探視,但還是要看具體情況,不是一定就可以完全不給探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小孩之父親有探視權,至於其未支付撫養費及其所享有之探視權為兩回事,您可提起訴訟請求其支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但似不得阻止其行使探視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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幃棕 103-05-16 13:37

13年前我與同車友人一起去飲酒.酒後友人搭我的車一同離開.然後與對向來車對撞.造成2人死亡

然而13年後我收到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水的文.是產物保險公司委外的債權公司申請.想請問.這種債務追朔期是幾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效有可能已經經過,所以您應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來進行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時效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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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記 103-05-15 15:07

車禍狀況描述如下:

某甲騎乘機車於十字路口六至七公尺處,違規於雙黃線迴轉(當時為紅燈,有三輛汽車停等中),某乙於綠燈方向車道左轉進入與某甲迴轉後同向之車道,某乙汽車左前保險撞擊到某甲機車後方引擎側蓋處,致使某甲靠近下體私密處有撕裂傷,送醫後進行縫合手術.並住院五日.某乙並未受傷.之後交通事故鑑定報告書中指出某甲應負70%責任,某乙負30%責任.

想請問某甲如果提出刑事 過失傷害罪勝訴之可能性?

又如果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是否能夠依民法第184,193,195條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5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次車禍只要某乙有過失,就必須就某甲所受之傷害,附相關的民刑事責任.

2、民事賠償的部份,必須扣除某甲本身過失之比例,及某乙所受損害應由甲方負責之部分.

 1.如果雙方都有肇事因素  只要有受傷  幾乎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除非你認為沒有因果關係存在  2.民事賠償則可能有過失相抵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甲提過失傷害,仍有成立之可能,由於甲之過失比例較重,關於請求損害賠償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酌減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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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103-05-15 13:57

先前和人發生事故 對方求償金額和保險公司這邊肯提供的金額差距過大
後來對方便提告 也上了一次法庭 目前是繼續調解的狀態

先不管對方的金額 但很明顯這邊保險公司提出的金額就過低
筆錄時警察這麼說 上簡易法庭時庭上也這麼說

保險公司說了一堆理由 其中一項差距最大的就是 對方薪水補償部份
因為對方剛上班三個月 實際天數則差不多是兩個月時間
保險說至少要半年以上的薪水證明才能照價賠償 所以不肯支付


請問這方面是怎麼看?
我當初保的是全險 保額差不多是400萬
但依目前來說 保險公司只肯拿2~30出來 另一半變成我這邊要自己負擔

總感覺保險公司根本不管死活 我這邊也鬧得快抓狂了
當初因為沒時間跑調解 只是委託了一次保險公司代理 後來對方就提告上法庭

請大家告訴我這要怎麼處理比較好?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調解程序需要雙方同意才會成立  如果金額無法有共識  那還是沒辦法成立   2.如經法院判決之金額  也在保險理賠額度內  保險公司將來還是需要理賠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6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和解金額雙方無共識,則調解不成立之,目前應於開庭過程中爭執雙方過失比例認定,減少您的賠償金額,再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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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22 16:13

 這根本是保險公司不願出險, 哪有需對方工作半年以上才理賠薪資損失的? 可先直接向保險公司高層客訴(很多時候都是保險業務員這麼說的, 公司根本沒這規定). 若還不行, 只好之後起訴處理了(http://www.lawmed66.url.tw)

大熊 103-05-14 00:23

去年三月上班途中,因為打噴嚏讓車子滑行輕微碰撞到前方客車,當下我們雙方都下車察看,雙方認為沒有傷害,所以當下各自離開,事隔一天,對方報案並檢驗車損,要求賠償一萬多(車體變形),重點是當下根本無傷痕,之後隔了一個禮拜,警察找我去做筆錄,我表示無法確定對方在發生事故後的一天當中,是否受到其它碰撞導致車損;只是事隔一年,對方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結果上了簡易庭,法官並不理會對方是否在報案之前有受過其它傷害,這部份我們雙方當下沒有簽署和解書,那我只能認賠嗎?我們當下真的都下車察看,有紀錄影像為證,雖然是我的過失,但對於全部損害都怪罪於我,這點實在難以認同,我明天下午又要再開一次庭,請問我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3-05-14 00:37

您若能證明已經當場和解求償,就可以不用賠償

大熊 103-05-14 00: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若能證明已經當場和解求償,就可以不用賠償

警察那邊有道路監視器畫面,但去年我並沒有索取,現在去要還有機會拿到嗎?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的當場和解求償證據,只是當時在上班時間,她在我前方,所以一定要她離開我才能離開,唉...好煩腦!

 

您好,你的影片有辦法證明雙方當初表示要各自負責的話,就沒問題。另外,對方必須證明你有過失,所以這部分也是你能去爭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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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4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爭執雙方已於當下達成和解協議,各自離開;或爭執肇事責任比例之分擔,請求減少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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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14 16:41

請對方證明損害是該次車禍碰撞造成的 

海天藍 103-05-13 13:18

您好,本人車子在幾日前停放在空地搭蓋的車棚內遭人潑漆,目前已將車子送交回原廠估價處理,也已經聯絡保險公司辦理後續理賠事項,當下發現有馬上連絡警方到場處理,事主也有承認願意賠償,但因事主當下態度很差且目前都未有主動聯繫,警方也建議就全權交給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而本身從事業務工作,平日需要用到車輛前往拜訪客戶,現在車子進場維修導致工作上面有所妨礙而無法進行平日工作(仍有上班打卡但是無法外出到客戶端拜訪服務),想請教一下除了車子本身修復之外,是否在其他權利上面可以進行提出求償事項,謝謝各位.

林智群 (klaw) 103-05-13 16:12

車子以外的部分很難證明,且金額太小的話不建議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您的損害額度為多少,且卻為對方所造成,才有機會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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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笨 103-05-13 12:05

死亡財產該有誰繼承?前提是父母亡,甲未婚,還有一個姐姐!如姐姐選擇拋棄繼承,叔叔的小孩(堂兄妹)可以繼承嗎?

如不行,透過姐姐名義上選擇繼承,實際上是堂兄妹繼承!姐姐接受下來遺產一棟房子(但房子還在房貸)~弟弟勞保下來的金額是全部由那位繼承人(堂兄妹)全部接收去嗎?保險也是這樣嗎?遺產稅是繼產人(堂兄妹)去繳費?還是這位名義上的姐姐繳費?

如金額500萬,那姐姐可以有多少錢可以領

沈恆 (沈律師) 103-05-13 15:25

您好!堂兄妹不是繼承人,如果親姐姐拋棄繼承遺產就充公了;如果親姐姐未拋棄繼承,您所提項目都是屬於姐姐的,要分多少給堂兄妹?應由姐姐決定,並以贈與方式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9: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故叔叔、堂兄弟姊妹均非合法之繼承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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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險是給受益人,遺產稅是由繼承人去繳納。但你們可以私下約定由誰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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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vin 103-05-13 10:59

有兩個問題,想請各位幫忙解惑

第一: 外婆有幫我買一個保險 我是被保險人 外婆是要保人 如果外婆過世後 推不出代表人時該如何處理?

第二: 人過世後隨即有繼承問題 但是不是要受保險法約束  是不是需要保險利益還是任何有繼承權的 人都可以當要保人

謝謝

因要保人身故更換要保人時,新的要保人必須與原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新要保人如與原被保險人無保險利益,則保險公司不會同意本項契約變更。 

保險人及受益人若與要保人繼承人達成協議,應得為要保人

Kelvin 103-05-13 11:3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保險人及受益人若與要保人繼承人達成協議,應得為要保人

繼承人有多個,但無法一致推出一個做為新要保人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可由被保險人為新的要保人

Kelvin 103-05-13 13:4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可由被保險人為新的要保人

可是現在就是全體繼承人沒有共識 那這張保單 該怎麼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單價值準備金部分似應列入遺產計算,再加以分配,若您父(母)親欲取得該分遺產,擔任要保人,即須補償其他繼承人關於該分遺產之損失。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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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5-14 10:42

 1. 繼承人是否得因繼承之發生而成為要保人? 不無疑問. 何況繼承人對你的人身多無保險利益(保險法第16條).

2. 依保險法第3條, 要保人必須對於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但有學者反對). 法條既已如此明定, 所以繼承人無保險利益的話, 該保險契約應因原要保人死亡而終止 (僅向後失效).

3. 但保險公司當然不會如此認為, 還是會通知繳保險費. 如果繼承人都不繳, 保險契約會被停效, 甚至兩年後被終止.

4. 個人認為, 保險契約應已無效了, 保險人應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 不過, 這都要看保單內有無相關約定才知道(http://www.lawmed66.url.tw)

Mason 103-05-13 00:10

我方車輛,因疏失撞擊前方停紅燈之車輛,前方車輛約車齡20年老車,

我方也盡量釋出善意找尋一台相同等年份及車況的車陪賞對方,因對方初估維修費用高達6萬多元,因我自認該車沒必要再花麼高的費用維修,而對方修車廠一開始就說這台車乾脆賣你5~6萬,我也認為沒這必要.當下無人受傷也無人酒駕,只是單純的產損理賠,因我保險剛過期疏忽忘記繳保費,像這樣的情況是該如何賠償,因為這台車我問很多人,也想賠償一台車比較快,但對方遲遲堅持要給那家6萬多的保修廠修,成立嗎???

您好,您必須對對方車損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的方式依民法第213條規定,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但同條第三項規定,對方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故對方依法能對您請求回復原狀的必要費用,但為避免對方費用高報,建議您找信任的車廠報價,作為賠償費用之參考,回覆如上,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Mason 103-05-13 00:37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必須對對方車損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的方式依民法第213條規定,以回復原狀為原則,但同條 ... (恕刪)

    我也請人估價過但金額相差約2~3萬

 

 

您好,這上開答是錯誤的,基本上他的維修費用必須算折舊率,超過十年的車子會直接以維修耗材的十分之一計算價錢,工錢就不能折舊,這個你問保險公司就知道,他們也都是這樣算,法院也是這樣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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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主張扣除折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的賠償金額須扣除折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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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12 20:36

您好:

因日前在十字路口左轉待轉區被一輛轎車倒車撞倒,但當下沒有備案,對方直說要載我就醫,摩托車停在旁邊,當時由對方出醫藥費400元及2600元慰問金,當時有造成左腳的挫傷(有醫療證明),且對方說後續的醫療會負責,也留聯絡電話,但之後過了兩周發覺左後腦勺不適,就醫發覺有腦震盪,後來跟對方聯絡就說要做事後備案,原因是要請車險理賠,但當我申請費用資料(36,000元)都準備好時,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沒駕照要由我們自己私下解決,當時對方從4/10日,本來有約好要私下和解,結果一直找理由拖延到5/12日,今天才出面說全部的費用她只賠3600元,她拿之前有給的錢當作她已給我的,且她老公是警察,說有調監視器來看,說我也有錯,原因是紅燈直行到待轉區,且對面已綠燈我卻沒直行,且她老婆倒車因為前面有柱子且倒車很慢,但我從頭到尾確定我雖有紅燈但我有看到左轉箭頭標誌及確定對面尚在紅燈(秒數還在20秒左右),他們強調就算她沒駕照頂多罰六千元罰單,我有錯她站得住腳,歡迎我告她傷害罪,請問就以上的狀況,我能夠用什麼方式及申請什麼證明資料對我有利呢?對方有警察身分會不會利用關係吃案?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不用擔心現在要吃案是很困難的,因為你也可以跳過警局直接到地檢署提告,縱使你也有錯誤,你有受傷,你還是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只要他有一點點過失,他就必須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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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該名女子具有過失即構成過失傷害罪,此部分不因為您這一方是否與有過失而有不同,所以建議您還是趕緊提出刑事告訴,以免時間拖長而造成證據散失,追訴不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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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先生 103-05-12 20:35

您好,請幫忙

時間下午四點五十分,當時我開者三噸半的車輛行經一條賽車的巷子時,

看到一台白色小貨車車道約1/3,當時處於尖峰,車流量很多,我跟對巷

車輛會車時,因閃避對方來車,導致右側後照鏡勾到對方沒有關上的貨車

架,當時我時速約為10-20,所以馬上停車報警處理,請問這樣子我要賠對方嗎?然後保險理賠的部分應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警方之初判表如何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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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103-05-12 10:45

小弟1/28在市民大道與人擦撞,肇事責任鑒定是50/50,我原本通報保險公司請他們代為處理,可是保險公司拖到三月我收到調解通知才回覆我,當時三月和對方達成和解共識也簽了和解書,我賠對方10000,昨天又收到傳票,想請教一下該如何處理,跟檢察官說明已和解會有用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1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將該和解書影印一份,於開庭時或是開庭前先以狀紙告知檢察官,又,倘若只是過失傷害,ㄧ般來說於和解書中會約定必須放棄告訴權益,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檢察官說明,您已與對方成立和解,並附上和解書影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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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 103-05-12 00:03

發生事故有一個多月了。當時是我機車綠燈直行,對方對向車道違規左轉。造成我一個月的新機車維修費達七萬,購買時為九萬。急診未詳細檢查,X光只照右腿。但是雙腿都有外傷和腫漲。後續四天傷處還是腫脹,我就近去醫學中心診療。診斷出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頓時晴天霹靂。正值而立之年,努力衝刺成家立業之時,又是經濟之柱受此惡耗。連續數週過著寢食難安,已淚洗面的日子,心頭的壓力無言語可以形容。當日車主(非駕駛人)有來電說有保險會願意負責,但是之後距今一個多月肇事者一通電話和探視都沒有,讓人不驚懷疑他的誠意。因為韌帶斷了是長不回來,目前復健中還是不排除未來需要開刀重建的可能。想請教狀師們: 我該直接提告還是要申請調解呢?該怎麼做對我的權利較好?如果駕駛人和車主無血緣,保險是否不賠?

您好,對方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已違規在先而涉犯刑事過失傷害罪,若對方無賠償誠意,建議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受理後安排調解,若調解不成而經地檢署起訴,您可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相關損失,並可向對方投保強制車險之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0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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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lie 103-05-11 21:13

上周發生車禍,甲方騎車未注意前方狀況而撞上前方汽車,當下也有請警方到場(簡單紀錄,酒測等),乙方(受害者)車主請保險業務到場,已責任上是甲方要負責修車費,但想請問乙方保險是說修車費用需原廠評估後決定,那事後這筆錢由甲方付款後,還需到警方做什麼事情嗎?好確認和解,免得後續說沒負責之類...
在警局當下那天也沒做筆錄等等.警方說希望和解就好.至於筆錄日後需要能做後續補足部分,所以若乙方保險卻認好修車費用,甲方去支付時還需要到警局做雙方和解之類處理嗎?
另外:和解
甲方(騎車)乙方(汽車),甲方願意支出費用修理
那萬一乙方請業務代理的話,和解書該寫乙方的業務代理嗎?
這樣寫據有法律效益嗎? 

為了避免日後衍生糾紛,最好委請律師繕狀和解書是有其必要的,詳細記載雙方同意和解處理書,並由雙方簽名蓋章(一式兩份)。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2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乙之業務有乙之授權書,可代理乙與您成立和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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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呂 103-05-09 23:52

2014/03/14早上8.00在一個無紅綠燈的十字路口,我騎著機車時數60被一個開車給撞飛,那天早上天氣晴,他跟警察說:他沒看見我,而我是看到他已經來不及煞車,我機車沒有保任何保險,對方說只用他汽車保險賠而已 

當天起住院一個禮拜 醫師開診斷證明:右臉顏面骨折 4肢多處挫傷 上牙齦斷裂 禁止工作2個月 臉需雷射+磨皮 受傷後變大小眼 可整型(但須滿18才可以動刀)

而我未滿18 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 

若是可以賠償我可以要求哪些項目 ?

機車全毀及多項物品被撞爛岢要求賠償嗎 ? 

您好,謹就您提問回覆如下:

1.未滿18歲不得考駕照亦不得騎乘機車,故本次事故您無照駕駛恐怕仍須負擔部分過失責任,可否提出賠償,必須等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而定。

2.未滿18歲為未成年人,提起訴訟必須由法定代理人為之。

3.賠償項目可包括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但前提是對方過失責任較多時才有賠償的問題。

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5-10 01:07

你好

你可以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如對方遭起訴

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5-10 09:59

 建議請求項目如下:

1.醫療費,看護費,復健

2.精神賠償

3.因此無法工作的損失

4.機車修理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賠償之項目包括醫療費用工作薪資損失、工作能力減損、精神損害賠償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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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5-09 15:49

  上禮拜日我為了參加台北板橋那邊的路跑,當天下雨騎車減速過彎結果打滑摔車,還好有減速跟穿雨衣關係,身上只有小擦傷,但我沒報警報備案,因為我不是台北人,不知道摔車地點的路,我只會上網看路線記下方向過去會場,所以沒報警,車子修理想去申請保險,但好像要警察局備案,都過了5天還能備案嗎??  如果可以納該出示什麼證明嗎??  到別的分局能報備案嗎??
  這樣能申請機車保險的機率很大嗎?? 請幫幫我解圍

103-05-08 19:00

您好~想請問.婚前妻有前多家銀行卡債.婚後銀行可以向丈夫求償或者扣壓丈夫的財產動產嗎?還有如果婚後妻子有保保險.受益人為丈夫~若以後妻子到了天國~銀行可以扣壓保險理賠金嗎?麻煩了~謝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9:16

您好!銀行只能就妻的財產清償債務,因為即使是夫妻,只要對自己的債務負責即可;保險金不是遺產銀行不得扣押。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保險理賠後,即為受益人之財產債權人當然即可依法聲請強制執行取償。至於債權人如何查悉該保險金所在,則係另一個問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6

您好,關您的問題,夫妻債務各自獨立之,不能因您之債務而執行配偶之財產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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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目前夫妻財產不會互相受到債務影響  這部分不用擔心  2.如果是屬於妻子要保之保險  要看保險性質為何  保單還是可能受債權人執行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宇 103-05-08 17:48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

經過:小弟今天2月1日行經支幹道間與一輛左轉汽車發生碰撞

我行經支道未停車禮讓

而對方車輛跨越中線左轉 以及酒測值0.09(但是平衡測試有過)

鑑定結果出來是雙方皆為主因

最近進行了第一次調解

對方保險公司咬定我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扣繳憑單)只願意賠償基本薪資的一半(也就是大概快一萬),我方無法接受於是選擇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此時還沒提到精神賠償部分

我想請問

如果到時候上法庭 針對對方酒測值這點是否能提出?

(當初做筆錄時員警是說有過平衡測試就代表酒駕跟這起案件無關)

關於薪資雖然我只能提出在職證明 但是我每個月有房貸跟就學貸款要還 是否能作為一部份的佐證?

關於診斷報告聽說甲種的醫生會不願意開 那乙種的在法庭上的效力如何?

除了以上 還有甚麼比較需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

 

 

 

 

沈恆 (沈律師) 103-05-08 18:32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宇 103-05-09 00:17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酒測值可以於法院提出,薪資證明可以請公司提出來,診斷證明都可以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 ... (恕刪)

 關於薪資方面因為是自家工作 所以也沒有轉帳紀錄 但是自家開的似乎在法庭上站不住腳(對方表示要有勞保 扣繳憑單 或轉帳證明等等)所以我才想說我能負擔的債務是否多少能當作法官參考的條件

目前是打算朝精神賠償方面抓長補短

能否在請問一下 在肇責相同的情況下

精神賠償多少才算合理

目前的傷勢是逸熙韌帶斷裂 以做重建手術 但是後續還要觀察以及復健等等

能否完全恢復100%還是未知數的情況下 能否提高精神賠償的要求(法官會認同嗎?)

 

再次感謝沈律師熱心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44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似僅能請求基本薪資債務部分,無法列進考慮,至於精神損害賠償,通常不會太高,不用獅子大開口,會有不良之印象。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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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疑似有酒駕  民事求償時當然可以提出 會影響雙方過失責任比例  2.相關貸款要負擔  不能證明是你的收入  畢竟沒人知道你錢是怎麼來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游 103-05-08 12:23

我接到了富邦銀行保險電話行銷,在電話中我並沒有同意說我要保這份保單,只有叫他把保單寄過來讓我參考。(此已向富邦銀行確認電話錄音內容)

但是,該電話行銷員直接幫我同意了,並且直接在我的花旗銀行扣款,

後來我才想到,我並沒有在富邦銀行留下任何資料過,他是從哪裡取得我的個資呢?

後來才知道是花旗銀行未經過我的同意,洩露了我的個資給富邦銀行

請問他在未經我同意的狀況下,直接幫我買了保險並且扣款,是違反偽造文書嗎?

花旗銀行在未經我同意的狀況下,洩露了我的個資給富邦銀行,我又該如何申訴索賠?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他人犯意已非常明顯,而且你的權益已遭受害,這件事情可大囉,保留扣款紀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如果認為有洩漏個資情形 可以依法求償  但依目前  應該不太可能是你陳述的過程   2.至於電話行銷  你可能還是先確定你是否有同意扣款   電話行銷應該都有錄音  你可以先請公司提供這部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26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向富邦銀行及花旗銀行表達您的不滿,若對方均無誠意與您處理,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對方之違法行為,若對方再無任何處理誠意,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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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Gi Gi 103-05-08 02:30

年初一月份老婆下班回程中,被一部"營業用大貨車"不當超車導致車禍左腳髕骨粉碎骨折,住院開刀隔天肇事者有到院關心之後到目前為止只有簡單電話問候沒有實質行動,讓人感到誠意不足(住院一個星期)。

目前醫院單據,日常用單據,機車損害....等相關單據都幾乎備齊

五月份有進行第一次調解但因為和解金額沒有共識未成立。

因為追朔時間也漸漸急迫,想要在第二次召開調解時讓他們與保險了解,他們即將面臨刑民責任,所以想多了解在營業用大貨車肇事的部分,刑民事的部分有哪一些法規可用 ??

 

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依您所述交通事故之肇事因素分析結果應已出爐,則若該大貨車駕駛涉肇事因素致人受傷者,建議趕緊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以免超逾告訴期間,另若對方仍未積極處理者,則可逕行提起民事訴訟或待被告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賠償請求權之時效期間為二年,提出刑事告訴無中斷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效力,併請留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民法第191條之2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保險公司的利害關係和被保險人的利害關係正好相反而衝突(保險公司想著少賠一點、被保險人則希望不管賠多少把事情擺平就好),所以被保險人面臨刑事責任保險公司來講,實際上是沒什麼壓力可言,除非被害人的求償金額明顯低於一般行情,否則保險公司不無可能會拖到民事判決確定賠償金額才會賠償

 1.刑事部分就是業務過失傷害罪   2.民事部分可以主張行為人跟雇主連帶賠償責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0:12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誠意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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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Gi Gi 103-05-27 05:4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

Mon Gi Gi 103-05-27 05: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可先提今天 103/5/26 進行第二次調解仍未成立,對方肇事者也沒有出面直委任保險,但也一樣沒有合理的結果,想請問我方是否可以申請對肇事車輛進行假扣押?或者凍結公司或者私人戶口?出刑事

TOMMY 103-05-07 15:12

民國102年8月下旬本人前往XX企業社應徵,公司承諾月薪2萬元、月休4天(星期天),工作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5點的條件聘請本人,本人在民國102年8月28日開始任職。公司在民國102年10月宣稱因產品些微瑕疵,廠商需求量下滑,因此,公司改變了休假方式(六日休假,星期六不支付薪資),導致員工每月薪資只有14000元至17000元不等(尚未扣除健保);國定假日要上班,公司並未給予補休,薪資也未加倍給付,颱風假不用上班,但一樣不支付薪資加班費以1小時90元計算。直到民國103年4月4日為止,公司仍然未恢復正常休假,薪水也未達基本薪資

   所有員工幾乎是民國102年8月底到職,公司卻到民國102年12月才替員工投保,公司解釋員工未達五人公司無須幫員工投保,且宣稱替員工投保是公司給予員工的福祉;直到民國103年2月下旬,本人於網路發現勞資雙方相關法規,詳細閱讀後才發現公司未遵照相關法律規定,察覺此事後向雲林縣政府勞工處詢問如何處理,勞工處要本人先申訴,會派稽查人員去了解;稽查人員查訪時,卻只和公司負責人洽談,並未詢問員工實況,之後,未見公司有改善問題之意思,甚至企圖掩蓋違反法令之事實,並要求如稽查人員再度查訪時,員工須遵照公司的說法(有利於公司),員工不得自行敘述真實情況。公司無法給予員工應有的保障,且已觸犯法令之規章,因此,本人於民國103年4月4日,向公司提出離職,並向公司具體請求應給付而尚未給付之薪資,公司在民國103年4月8日通知本人至公司領薪資,公司只願給予加班費用不足的部分,不願支付其他應給付而給付不足之薪資,之後,本人前往北港鎮就業服務站諮詢,才發現公司替員工投保之工會,與公司工作內容性質毫無相關聯,且投保之工會為不適用就業保險法。因此,本人向雲林縣政府勞工處申請調解,並請求公司應給付而給付不足之薪資資遣費用、以及補提相關保險費用及勞退6%,因公司違反法令而使本人權益損失,進而導致本人離職,因此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給予本人。

 

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我的請求是否恰當?是否有那裡未注意到的?

不知道我這樣的情形在調解委員會是否能順利拿到我該有的薪資呢??

請專業律師幫我解答!!  感謝!!

Kelvin 103-05-07 11:29

您好

我外婆生前(2000年)有跟我提過要幫我買醫療險及癌症險,我也就聽聽而已,但是之後我有出車禍,外婆有說她有幫我買保險可以申請理賠,我們家那時才知道外婆有買(所以保單上被保險人-我及要保人-外婆都不是親簽,因我在國外,我外婆不識字)。後來知道外婆有幫我買保險,爸媽覺得外婆沒有太多閒錢可以支付保費,所以每年過年回外婆家都會給外婆錢,也把之前還不知道時的也給外婆。後來外婆重病,爸爸南下照顧外婆,外婆有提到要爸爸去更改要保人到他的名子,因爸爸那時無心去處理,只想好好照顧外婆,所以拖到外婆過世後,媽媽去聯絡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去做變更,也有告知業務員外婆已過世並附上死亡證明,因家裡保險東西都是媽媽處理,所以就更改成她的名字,並依照業務員指示去做變更。後來,被叔叔姑姑告偽造文書保險業務員指出其保險公司從未教育他們遇到此相關變更,該如何處理,所以他便想著幫忙客戶,幫忙做變更,後來他被判無罪。但是我爸媽在昨天卻被各判8個月有期徒刑,我想請問您我們該怎麼做呢?

謝謝 感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請您提供爸媽部分的判決書,俾利判斷。另外,您要留意上訴期間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13:08

您好!收到判決書10日內必須上訴,先提出上訴,並拿判決書與律師討論具體上訴理由才有幫助。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不變期間10天內先提起上訴  再補提具體上訴理由  以免直接被上訴駁回   2.要保人原則上為保單價值享有人  所以如果要保人是祖母  這部分保單價值可能會歸屬繼承人  擅自變更  確實是會成立偽造文書罪   主要可能還是如何證明你所陳述祖母是替你購買保單之事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Kelvin 103-05-07 14:04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不變期間10天內先提起上訴  再補提具體上訴理由  以免直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想另外請教的是 更改要保人 申請表上的 外婆的簽名不是我爸媽簽的 這樣如何構成偽造文書呢? 目前判決書還沒收到,當時時我爸媽及保險業務員分別被起訴,但業務員上訴後被判無罪,且他們也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我爸媽也是相信他的SOP是正確的,怎麼會變成這樣呢?

 

謝謝您

 我沒看過卷內資料  還是只能依照你陳述內容回復  你先確定一審時是否是確認變更書是祖母所簽名  另外祖母當時意識如何  是否仍有自主意識  

Kelvin 103-05-07 14:23

我外婆不可能簽名 因為他不識字 是保險業務員已經和法院說便宜行事去簽我外婆的名字 我媽媽就只就業務員要他簽他名字地方簽名 如果是這樣 為什麼業務員一審判拘役 上訴變無罪 如果證實沒有蓄意要獲取任何利益的話 我父母怎麼會被判那麼重呢? 就連一開始外婆幫我買的所有保險保險人也不是我親簽的 我外婆的名字也是當時幫我外婆用的業務員簽的。 所有變更都是外婆過世後,才開始變更的。

Kelvin 103-05-07 14:25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沒看過卷內資料  還是只能依照你陳述內容回復  你 ... (恕刪)

我外婆不可能簽名 因為他不識字 是保險業務員已經和法院說便宜行事去簽我外婆的名字 我媽媽就只就業務員要他簽他名字地方簽名 如果是這樣 為什麼業務員一審判拘役 上訴變無罪 如果證實沒有蓄意要獲取任何利益的話 我父母怎麼會被判那麼重呢? 就連一開始外婆幫我買的所有保險保險人也不是我親簽的 我外婆的名字也是當時幫我外婆用的業務員簽的。 所有變更都是外婆過世後,才開始變更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5: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判決書時,針對判決理由有違誤之地方,提起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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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該案似已二審審結而判決駁回上訴,提出第三審上訴,在法律上限制較多,恐怕難度不小。

阿肥 103-05-07 00:10

請問一下~我民國100年11月15日有發生一次車禍,後來遷去一間車行修車,金額為12萬8500,對方保險理賠9萬,剩下38,500我分期付款給車行,結果車行怎麼到了現在再告我沒還錢,然後又去法院執行強制扣薪,這....我要怎麼辦?(收據在上個月被我丟了)= =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00:38

您好!您有還錢還敗訴?若已敗訴確定,除非有再審事由,否則只能被執行囉。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該執行,可提出證據加以異議。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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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確實沒辦法證明還款  而法院也已經判決  那要再翻案機會應該也是不高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14

 如果是以現金交付,收據又弄丟的話,那對方告你可能會勝訴喔

 

盧盧 103-05-06 22:55

各位律師大大你們好,有一些問題要提問:

1. 我朋友的繼父開了一家公司,他跟朋友媽媽同居好幾年了,最近他最近中風了,人幾乎都沒意識,我媽便去變更公司的營業人為她自己(原本是繼父),並從公司帳戶領款,來償還公司的債務後,便去申請註銷掉該公司,繼父的監護人為他姐姐,十分不滿他母親的行為,便威脅他母親要告她 侵占偽造文書,請問可能會成立嗎?

2.另外,因朋友的繼父意識一直未恢復,他母親可否對繼父 向法院為監護宣告之申請 ?

3. 繼父另有投保1份20年的壽險,保費都是朋友的母親在繳,該保險的受益人未指明是何親屬,只註明為法定受益人,之後的保險金會給誰呢 ?

4. 他們想要先預防對方(繼父的姐姐)對他們提告,因若有婚姻關係,有結婚證明可佐證,但他們之間只有同居關係,想要申請 同居證明書 之類的文件,請問如何申請呢 ?

問題有些複雜,勞請熱心律師解惑,感恩!! : )

沈恆 (沈律師) 103-05-07 00:02

您好!有可能成立侵占偽造文書;他姐姐為監護人,表示已有監護宣告,何須再申請?;保險金未指定受益人,則由繼承人領取;不會有人發同居證明書,且即使能證明同居,對方還是可以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之行為有偽造文書之疑義;目前已有對方女兒擔任監護人,您母親無法提出之;保險金受益人若未指定則為其法定繼承人,即其女兒;縱有同居證明書,對方女兒仍可提告之,且亦無同居證明書。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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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年人有監護人  代表應該是已經受監護宣告 如果已經監護宣告  只有改定監護人的問題   2.沒有經過監護人去辦理相關文件變動  確實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3.因為沒有婚姻關係  所以當然不是法定繼承人  沒辦法享有繼承權利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23

 母親可能成立偽造文書罪,

另母親可以向法院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如果沒有婚姻關係 ,保險金母親無法領取,

法律上並無同居證書這個東西,同居人在法律上並無任何保障

Boo 103-05-06 20:21
大概一個月前 小弟騎著機車追撞另一台機車
兩台機車都是要直行
小弟是要超車(他的機車是在我右前方 而我想從他的左側超車 有保持距離加速) 而在我右前方的機車在我加速突然轉進來我的車道(未打方向燈) 我已經煞車 可是來不及還是撞上了

這是發生在機車道裡面 有所謂的路權嗎?
因為車禍我是在他後面 造成追撞
然後當時做筆錄 我是跟警察說 他轉進來 所以我撞上他
因為對方先送醫後才做筆錄…之後他跟警察說他沒有轉出來

就在最近 警察跟我說我超速 責任錯的全是我…
然後也亂說我自己承認超速…(可是我都沒接過警察的電話,或是到警察局去…對方或是對方的保險業者也沒打電話過來問過)

因為也還沒和解,所以我也想為我的權益爭取一下…因為目前被警察亂說... 屆時調解時 我怕我吃悶虧...
沈恆 (沈律師) 103-05-06 20:36

您好!您說對方轉進來可能很難證明,初步看從後面追撞別人,可能應負主要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然後也亂說我自己承認超速】口說無憑要他拿出證據

【可是我都沒接過警察的電話,或是到警察局去…對方或是對方的保險業者也沒打電話過來問過】,請他提供通聯紀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可能還是要看撞擊點  可以確認對方是否臨時切入車道前方   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  包括監視器或是證人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如如 103-05-05 14:44

您好,我爸行動不便,出門皆由我媽開助步車(很慢,體積較大電動車)載他,過年時他們去肯德基用餐,我媽把助步車停在轎車車格旁的小空間,要倒退離開時正好後面有一輛車駛入車道,我媽緊急剎車停止不動,但車後的置傘架有刮到對方的車.因對方的車繼續前進,所以刮出一條長刮痕.有請警察來,對方後來也沒跟我們連絡.幾個月後突然打電話來要求我們附10200的修理費.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此事發生在停車場屬於私有空間所以不負責,請問責任歸屬都在我媽嗎?

我們必須負10200嗎?

 1.沒有按照規定停車  你母親應該是有過失   2.如果已經明顯知道你母親違規停放車輛  對方還是將車子駛入造成這次損害  或許可以主張與有過失  減輕賠償責任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必須證明您有過失,即使您有過失,您可主張對方亦有過失而減低您的賠償金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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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羽粟 103-05-05 04:21

我的朋友2014/4/10凌晨去便利商店拿了一盒保險套,沒付錢就走出便利商店了,但他自記卻完全沒印象自己有做過這些事,是一直到警查找他他才知道自己有偷東西,之前完全沒發生這樣的事,這是第一次。

 做完筆錄之後他有和便利商店的店長私下和解了,這樣的話還會起訴嗎? 如果被起訴法官可能會怎麼判刑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與對方和解,可陳報和解書具狀請求緩起訴緩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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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5-05 23:36

大大你好 要說是無意識的竊盜罪 除非你朋友有精神上的疾病

             否則法官不可能會採信  這是公訴罪 若是被起訴 還是會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順利處理相關案例的經驗

小銨 103-05-05 03:33

各位律師好:

小弟約4/28 晚上,雙方皆騎機車

雙方一開始皆為主幹道(雙向道),我方欲轉入巷內變成(次幹道),

發現對方車騎過來因怕及碰撞煞車,此時為碰撞到,對方車則過我方車後,沒多久因嚇到而車不穩摔車(此雙向道無交通號誌也無待轉區),我方車停下關心對方車,對方車主有受傷加上現場目擊人一同報警及叫救護車,一開始並未是交通隊,而是一般警察到場,目擊證人有告知當時警察我並未碰撞到他,之後交通隊警方到後,因對方當時已到醫院,只針對我方是否有酒駕,對酒精測試(當時為0),之後前方路有監視器,我方與對方家長一同前往觀看,看完後交通警方只說我有責任須隔日筆錄

隔日做筆錄時,警方就直接要求我做過失傷害筆錄,並給我看監視器

告知我有違規行為,並將筆錄做完。以下是我提出的問題:

1.我方確定為碰撞到對方,對方當時也知道我未碰撞自行摔車,我怕對方會因家長誤導說我碰撞到他,警方筆錄是否可參照呢? 警方做筆錄我知道父母可以陪同,但筆錄時可以發言誤導嗎? 還是只有對方事主可以發言呢? 

2.是否有因違規行為,造成對方自摔車,我方主因成分會較高呢? (警察當時也未測量,只針對雙方車輛拍照及對我方做酒測),僅只有遠方監視器看到我方欲轉入向入,因此我方有違規壓在雙黃線上,並無法看清是否有碰撞

3.如果雙方傷勢皆不很嚴重,警方不是應該當下對雙方作筆錄嗎?(目前我方隔日就做筆錄,對方應有受傷但不嚴重不知何時做筆錄) ,這樣是否對方就有可以針對自己有利發言,導致未據實以報呢? 

4.目前對方以休養為主,並未與我談及和解事宜,我方筆錄後皆有關心對方傷勢,且日前有去探望,但對方僅表示恢復還OK,其餘皆為對方父母發言,感覺對方父母一直針對醫療美容及其他醫療費用說明,以上醫療費用我方也須承擔呢?? 

5.若我方強制險過期,請未醫療費用是否可以談和解時一併解決就好,若對方已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但因過期保險賠償我方應該如何呢??

 

以上再麻煩各位律師多花費一些心思觀看,小弟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狀,不知道怎麼解決,心中很焦慮因此向各位請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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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3-05-03 15:54

律師您好~想請問 我太太在 101年六月份 騎機車上班途中,為閃避突然衝出的一輛自小客車(路口監視器,沒拍到該車)而擦撞到另一輛靜止等待紅綠燈的新車,我們撞到人家當然是我們不對..
但車主電話中願和解 不要求我們賠償(因我太太受傷住院) 
但卻在前天卻收到 對方保險公司 要求我們賠償維修費 對我們提告 因為對方車子板金只有一點點凹陷  保險公司也未告知要修理的明細項目 過幾天就突然告知車修好了 要25636元當時問對方保險公司人員....為何維修費會這麼多(經濟上有困難)..對方表示會在和公司爭取折扣,再回電與我聯絡..
但事情都快兩年了 期間沒有任何聯絡 就突然寄來法院通知書 要告我太太我太太也受傷(眼睛開刀2次,受傷後有造成視力下降及飛蚊症) 且休養期間我和太太都無法工作(眼睛受傷需人照顧)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  真的需要賠償嗎?  若對方堅持提告 我們能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嗎? (看護照顧費用,工作中斷薪資損失,門診費用...等)
謝謝!   耶穌愛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3 16: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對方有無肇事責任,主張過失相抵及折舊,減低賠償金額之。至於您受傷,亦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依您提示情形,經過二年,已過刑事告訴之六個月告訴期限,惟若仍於二年內,似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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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0711tw 103-05-01 04:40

本人因 業務侵占 百萬餘元 
因為 沒和公司達成和解 被地院 簡易判決 10個月
法院審理期間 檢察官 還幫我說  分期還 可換 緩起訴

但是 對方律師 指出 若要和解 就要一次全部歸還金額.

不然保險公司會理賠  而遭到對方律師 拒絕和解

請問

上訴 高院 要如何 爭取 緩刑的機會
還是 看破... 乾脆去執行

(因為 也是有 朋友說 地院判決 10個月算輕判了) 

我之前沒有任何的前科  為了要上訴與否 煩惱好幾天了
 有勞您費心回答 感激不盡~

只要你願意一次付清的原則下,上訴才有意義,也才有可能改判緩刑或減輕其刑,柯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備註:來信或來電,請先告知您的所在地以利處理

法律小學生 103-05-01 09:05

大大你好 建議你一定要上訴 因為判的過重

             只有上訴理由正確 要爭取到更低的刑度不是不可能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1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上訴,表達您之和解誠意,並請求分期償還之,及若您無相關前科,可再請求較輕之判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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