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10月因前公司沒給5.6.7月的薪水
讓我很煩惱生活的問題
於是我做起網拍生意
想說賺賺便當錢就好
一開始我沒進什麼現貨
只有進一些我有做特價的商品
其他的就如果有人跟我訂~我再跟廠商訂
而網拍的照片都是廠商提供的
我有問過對方我可以用嗎?!~
對方有的回說只要跟他們進貨就可以
有的回說照片是他們的~可以用
所以我也就用了…
但就在上禮拜接到保智警員的電話…
說有人提告我說我侵用他們的照片
!!!!!!!!!!!!!!!!!!!!!!!!!!!!!!!!!!!!!!!!!!!!!!!!!!!!!!!!!!!!!!!!
要我去作筆錄說明
我非常緊張,非常擔心,更怕家人知道會擔心
我當晚也馬上下架我賣場的所有商品
被提告的五款商品被至今也才賣出1件
近日我也準備一些我詢問廠商的那些資料
只是資料不知有沒有用,會不會被採信
我上禮拜也從台南到台北一趟去作筆錄
警員也跟我分析了一些狀況
說如果價錢合理,能和解是最好的
但如果覺得不合理,就讓法官去判
法官會依實際狀況及經濟狀況去衡量
只是會留下前科而已
也說很多人因為不想留前科
所以對方如果獅子大開口還是會給
但我並沒那個能力可以負擔
因為我每個月薪也才2萬
要給家用要繳學貸、保險、吃飯………
可以說剛剛好
而被欠薪的那些錢也都還沒拿到
我侵權照片共17張
想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1.如果對方主動跟我聯絡說要給錢就和解,那大約多少錢才合理??!!
2.如果和解不成,後果呢?!
3.有沒有律師處理過相關案件可以分享的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有詢問廠商了還是出問題
想道歉也不知道對方到底是誰!!怎麼聯絡
也都還沒主動跟我聯絡
讓我每天只能提心吊膽+煩惱的等待提告公文下來
麻煩了,人生的第一次侵權問題>”<什麼都不懂,
各位律師們有什麼建議?!~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我看監視器才發現]我停等紅綠燈! 我於斑馬線屬過來是 第4台車當我綠燈起步 到了第2台車的位置 我已經看不到我的紅綠燈了但是我前方還有車通過 我也跟著過到半路 左右兩側機車已經開始起步 我馬上鳴笛 機車停下來讓我通過..車頭已經過安全島了有台機車從內車道衝出發生了車禍他撞上我的駕駛座車門!!.............我下車馬上叫救護車 第一時間....當我叫完救護車打算要打給警察巡邏的警察剛好經過!!用對講機 幫我通知警察到場 ......
...............我也詳細說了當時情況...警察也把車禍現場記錄拍照起來了!!!
警察說可以了把車開走 也把路面碎掉的車殼搬去路邊!!!我馬上開車去醫院找對方了解狀況.外傷...做筆錄......................
我們又去警察局看監視器!!
結果是!
我方闖紅燈
.......................我整個無言!!因為我確實 是綠燈亮 直行
....我看了好幾遍!!都是闖紅燈...後面還跟著一台車跟機車..他們.一個也是直行一個右轉
我很確定我是看到綠燈才通過...
我當時都傻眼!!! 指係一看!!!......我方子有1個紅綠指示燈....對面沒有我方紅綠指示燈....且!!!我開車回現場!!發現我道地2台車的位子就看不到紅綠指示燈!! 剛好是死角
我就先停在路邊下車看
的確!!!! 第二台車都會闖紅的過去!!!! 但是 是少部分!!!
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對方就一直說闖紅燈就闖紅燈說這麼多?
---------------------------------------------------------------------------------------------------
事後.........它們問說機車怎麼辦.........我說不然我幫你修到好全額修車費我自己負擔!!!.......它們對方也說好
!!!!!我也跟他媽媽聊聊天--他媽媽很好我也跟他說如果是外傷我建議了一間診所很不錯的保證不會留疤子要照著醫師說的換藥!!....也跟到說了n次抱歉...也去跟對方聊天 !對方父母都打算快點處理事情!!人平安最重要 .....誰知道.........忽然跑出一個阿姨!!!每天在我上班時間一直打電話給我問機車的事情...我就跟他們說修理機車的地址 好讓他們放心...
在這段時間我每天都有打給對方關心身體狀況!!!他們都說很好沒有不舒服的地方!!
.............................................................
這段時間我根本沒有心情在工作上了 老闆也開始對我有疑義了....我感覺到的
--------------------------------
這是公司的車子子有強制險沒有其他保險- -我都無言了 我現在才知道
-----------------------------------
因為這次車禍我就建議老闆...要不要弄個保險 我們車這麼多都沒保...
老闆答應 叫我去辦!!!
公司現在車子都有保險了.....................事情來了
--------------------------------------------------
因為我是組長!!!因為業績的關西我被吊銷組長的職位變成普通員工!!
我整個悶 !!!!!以後該怎麼面對!!!車禍的是要處哩!!!每天都睡不好 不然就被驚醒
業績就越來越差越來越差!!!!直到老闆下重話!!!!七天內個人業績保持1萬
我聽了整個傻眼!!!!!!!!!當然有撐過幾天良好業績...................最後2天還是無法達成
被老闆開除.......我很鬱卒....為什麼會這樣當下有想尋短因為整個事情壓者我...又加上每天睡面不足.電話的恐嚇!!..
目前沒工作ˊˋ
這段時期間自稱他叔叔的人忽然跳出來說要處理這件事當時我們私底下約
在某個地方談和解 我的家屬父母都有到對方子有肇事著跟他叔叔到而已
對方要求了超過我能力範圍的數字我們就和解不容..............
事後還發生很多很多的事情.......................原本跟他父母說好的..機車修好
醫藥費都好..就和解.---現在跳出一個叔叔 說要求超過我能力範圍的數字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對方現在向法院提告我
----------------------------------------
最近有警察打給我說要去做筆錄對方提告你
當時我爸爸跟我阿舅帶我去了解狀況
到了約好的地點!!!時間也到了 不見人影跟電話 重點她知道我家電話我子給他們手機電話!!
之後我進去詢問當值警察他說 沒有這個人也沒有人約 之後我又打給該警員 結果他說打錯了!!!
我無言了就打給對方 對方說她在家裡 ....睡覺
-------------警方建議叫我們直接申請調解!!!
------------------------------------------
還在公司的前幾天還早上 上班還接到對方叔叔打電話過來說
:....你到底有沒有要和解...我已經給你機會了.!!
我就說我在上班 再忙
-------------------------------------------------------------
對方真的把我逼到現在沒頭路了
好好一個工作.............現在又要換...........哪找阿!!!!整個悶啊!~!!!!!!!!!!
我好累 好悶!!!!!!! 我孩子8越多要出生了 又有這個金額 我真的 是兩面打擊!! 我未婚生子!!
律師您好:
因為身體很弱常生病,又不好去找律師寫遺囑,也不想給別人知道,剛好前一陣子聽人家說遺囑也可以自己寫,只要有一定格式及內容合法,是可以成立的,因為我害怕沒來得及交待,讓二個未成年的女兒和父母親造成困擾,所以我想自己寫一份遺囑,但不知內容是否合法可行,可以請好心的律師先生和小姐替我檢查一下嗎?感恩
立遺囑人OOO,女性,民國OO年OO月OO日出生,國民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茲立遺囑如下:
1.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OOO-OOOO建 號<門牌號碼OO市OO路OOO號>OO層樓住宅.
2.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面積OOOO平方公尺.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姐妹)
(二).動產部分:
1.股票:
(1).OO證?
(2).OO證?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均分(先生孫女,我母親和妹妹)
2.銀行存款: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4).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
姐妹,公公,大姑,先生兒子)
3.基金: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均分(我外甥(女))
第三順位:OOO,OOO,OOO均分(我父親,母親,公公)
4.保險金:
(1).OOOO人壽
(2).OOOO人壽
(3).OOOO人壽
(4).OOOO人壽
第二順位:OOO,OOO,OOO各10%,其於70%由OOO,OOO,OOO,OOO
,OOO,OOO均分 (公公,大姑,先生兒子各10%,其於70%兄弟
姐妹和爸爸)
5.會錢:由OOO繼承(妹妹)
6.車子:由遺囑執行人賣掉後,取10萬現金遺贈給OOO,其它處理完後
7.公司應收帳款:庫存委由遺囑執行人出清變賣,所得先付應付帳款,其
三、如二個女兒為未成年,本人OOO指定委託父親OOO作為法定監護
人,直到成年為止.
四、如二個女兒皆未成年,所繼承之所有財產,委由遺囑執行人在信任
年為止.
五、第一項不動產如由女兒繼承時,委由遺囑執行人將其房子出租,所
立遺囑人:OOO
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我母親往生後,我與父親已透過調解由我每月支付贍養費給他,但他目前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撤銷贈與(關於母親身後理賠保險金),但這筆錢我並未收取,保險金受益人是我父親,金額已入父親戶頭(但他聲明是支付現金給我),並出示他自己繕寫之證明並且蓋有我姓名的章。有關撤銷贈與部分家事法院已作出第一次判決,我無須歸還,於是我父親又提出上訴,但我沒有拿這筆錢我並不擔心(只是要跑法院很煩)。
主要問題在於他一直向我工作的單位提出聲明,要透過工作單位來向我施壓,並且寫了很多情緒性對我不利的字眼,造成我情緒與工作上極大的困擾,又恐嚇若不解決,要開記者會把我逼到工作不保,請問這部分該如何解決??我曉得在法律上無法斷絕父子關係,但他如此的作法造成我自身、工作單位及我的工作本身很大的困擾,要如何處理較妥當?? 謝謝
律師您好:
聽人家說遺囑也可以自己寫,只要有一定格式及內容合法,是可以成立的,我訂了一份遺囑,但不知內容是否合法可行,可以請律師替我檢查一下嗎?感恩
立遺囑人OOO,女性,民國OO年OO月OO日出生,國民身份證字號OOOOOOOOOO,茲立遺囑如下:
1.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及地上建物OOO-OOOO建 號<門牌號碼OO市OO路OOO號>OO層樓住宅.
2.座落於OO市OO段OOOO-OOOO地號土地面積OOOO平方公尺.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姐妹)
(二).動產部分:
1.股票:
(1).OO證?
(2).OO證?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OOO均分(先生孫女,我母親和妹妹)
2.銀行存款: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4).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位:OOO,OOO均分(先生兒子,我父親)
第三順位:OOO,OOO,OOO,OOO,OOO,OOO,OOO,OOO均分(我的兄弟
姐妹,公公,大姑,先生兒子)
3.基金:
(1).OO銀行
(2).OO銀行
(3).OO銀行
第一順位:OOO,OOO均分(女兒)
第二順: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均分(我外甥(女))
第三順位:OOO,OOO,OOO均分(我父親,母親,公公)
4.保險金:
(1).OOOO人壽
(2).OOOO人壽
(3).OOOO人壽
(4).OOOO人壽
第二順位:OOO,OOO,OOO各10%,其於70%由OOO,OOO,OOO,OOO
,OOO,OOO均分 (公公,大姑,先生兒子各10%,其於70%兄弟
姐妹和爸爸)
5.會錢:由OOO繼承(妹妹)
6.車子:由遺囑執行人賣掉後,取10萬現金遺贈給OOO,其它處理完後
7.公司應收帳款:庫存委由遺囑執行人出清變賣,所得先付應付帳款,其
三、如二個女兒為未成年,本人OOO指定委託父親OOO作為法定監護
人,直到成年為止.
四、如二個女兒皆未成年,所繼承之所有財產,委由遺囑執行人在信任
年為止.
五、第一項不動產如由女兒繼承時,委由遺囑執行人將其房子出租,所
立遺囑人:OOO
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你好,我住高雄,我於2013年7月開始於新北市某餐廳工作,公司未幫我加保勞健保與就業保險,後因被積欠薪資,所以在當年9月離職。
離職後有申請調解,我方認為公司於第一個薪水發放日就開始拖欠,並一再表示過幾天就會給了,一再要求延後發薪,當初因為信任公司而答應延後發薪資,但卻發現公司其實並無要給予薪資的意思,讓我深感被欺騙,所以除了應付薪資外,另外請求失業給付、勞退金、資遣費,公司卻表示只願意分期每個月五千,並只償還應付薪資。最後調解未果,以調解不成立收場。
後來我找法扶協助,法扶派律師幫我訴訟申請支付命令,最後也拿到了支付命令確定書,但卻因為支付命令只針對公司,並無針對負責人,且公司名下無財產(已至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清單、所得清單),所以強制執行無效益...
現在我想以公司法第23條(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
請求讓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卻被法扶以"本件申請人薪資為公司並非負責人,實務上關於公司負責人就公司業務之執行從嚴審核,故本件申請人欲以負責人未依法給付其薪為由,擬依公司法第23條第二項請求公司負責人連帶負責應無理由"被駁回,不予扶助。
但我認為,公司已違反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38條未幫我加保就業保險,造成我除了薪資損失以外,還無法申請失業給付、薪資墊償等損失,照理說此公司法23條應該可以用。
請教各位律師的看法?
法扶覺得不能用所以不予扶助,我是否該自己寫訴狀自己遞交?
http://www.angle.com.tw/File/Try/51MC101403-1.pdf
這給你參考一下 他是PDF檔案喔
-----------------------------
法規名稱:公司法法規文號: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日華總一義字第一0二000一七七八一號發布日期:102年01月30日(公司負責人)第八條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 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公司之經理人或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 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之非董事,而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 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而實質指揮董事執行業務者,與本法董事同負民事 、刑事及行政罰之責任。但政府為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安定或其他增進公 共利益等情形,對政府指派之董事所為之指揮,不適用之。函釋內容: △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始為公司負責人 查有限公司之負責人,依照公司法(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執行業務之股東或 董事,經理人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僅於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之負責人,兩者權限 不同,如執行業務股東缺席應依法另行推選,不能以經理對外代表公司。(經濟 部五五、六、二七商一四五八五號) △科處罰鍰之對象與數額問題 查公司法所定罰鍰金額,係科處之最高標準,應由執行機關視其違反情節輕重適 當量處,但如規定普遍減輕處罰,無異以命令變更法律,於法不合,仍希按個別 違犯情形妥適執行。至於公司法規定各科負責人罰鍰,是否所有負責人均應負責 一節,除執行業務董事有公司法第一九三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情形外,自應各別負 其責任。(經濟部五六、二、二三商0四0九二號) △公司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 按公司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公司之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 負責人。」是以,本案有限公司負責人死亡,公司之經理人(總經理、經理)自 可依上開規定,於執行職務範圍內為公司負責人。(經濟部八四、三、三一商二 0五一七四號) △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代表人當選董事或監察人為該公司之負責人 按公司法第八條規定略以「公司負責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股份有限公司 之監察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是以,若政府或法人為公司 股東,其指派之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時,該公司之負責人自以代表當選之 董事或監察人為限。 (經濟部九二、九、二九商字第0九二0二二00四九0號)
你好,我住高雄,我於2013年7月開始於新北市某餐廳工作,公司未幫我加保勞健保與就業保險,後因被積欠薪資,所以在當年9月離職。
離職後有申請調解,我方認為公司於第一個薪水發放日就開始拖欠,並一再表示過幾天就會給了,一再要求延後發薪,當初因為信任公司而答應延後發薪資,但卻發現公司其實並無要給予薪資的意思,讓我深感被欺騙,所以除了應付薪資外,另外請求失業給付、勞退金、資遣費,公司卻表示只願意分期每個月五千,並只償還應付薪資。最後調解未果,以調解不成立收場。
後來我找法扶協助,法扶派律師幫我訴訟申請支付命令,最後也拿到了支付命令確定書,但卻因為支付命令只針對公司,並無針對負責人,且公司名下無財產(已至國稅局申請公司財產清單、所得清單),所以強制執行無效益...
現在我想以公司法第23條(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
請求讓負責人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卻被法扶以"本件申請人薪資為公司並非負責人,實務上關於公司負責人就公司業務之執行從嚴審核,故本件申請人欲以負責人未依法給付其薪為由,擬依公司法第23條第二項請求公司負責人連帶負責應無理由"被駁回,不予扶助。
但我認為,公司已違反就業保險法第5條、第38條未幫我加保就業保險,造成我除了薪資損失以外,還無法申請失業給付、薪資墊償等損失,照理說此公司法23條應該可以用。
請教各位律師的看法?
法扶覺得不能用所以不予扶助,我是否該自己寫訴狀自己遞交?
律師大人你好: 我因之前受僱於租賃車行,在去年五月份時,因後輪輪胎磨損嚴重(左後輪幾乎沒胎紋,而於前一個多禮拜時就有向老闆反應過四顆輪胎都已不堪使用了,但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在積極反應之下才准予更新前兩輪,左後輪還是算四輪中可看出一些細小胎紋的"次一點之輪胎")而行駛於國道剛好遇上大雨而一瞬間路面出現嚴重積水情況下,造成該車失控打滑去撞擊路肩護欄,事後在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單位前來處理,也有立即向車行回報(當時車行老闆有說沒關係,該車有保車損險,只須司機去保險公司報出險即可),而後也依照老闆指示,把車子拖吊至修車場,可是因為車禍當時我腦部有受到猛烈撞擊但無明顯外傷,只覺得有強烈之暈眩感而有向老闆告知先行自行其車去就醫,後經醫師診斷為有腦震盪,並囑咐在三天內盡量平躺於床上儘量別下床,後來回到車行時老闆問及原因時,即有向其說明是輪胎問題所導致的,但是老闆當時已有去修車廠用手機拍照回來了,他拿照片給我看,說道"我看那輪胎都好好的啊",我當時看完照片就發現它全部幾乎全車都照了但就惟獨很技術性的閃過左後輪的近照,而車禍當時又因為想說有保險而卻沒向警方指出這點,也因為腦部暈眩而記得當時明明也有手機拍下來照片,卻可能因為操作上的失誤而沒有儲存下來,在當下我本來要騎車前去補照片的,而老板卻叫我開另一台九人座車輛去載客人,而我立即反應我腦震盪情形及醫囑事項,但是老闆卻叫我開慢一點就好了,然後的幾乎一個禮拜內我的工作幾乎滿襠(有受僱於租賃車行的前輩們,應該都知道公司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是在發揮什麼功能吧!),而且也沒讓我交車回車行,就一直到第八天時,我因為當天公司安排我開貨車送貨(我們公司的貨車全部都沒裝定位系統),而在我回程時有向公司回報說要去車廠取回車上的東西(全車除原車配備外其餘小配件、清潔用具~等都是司機自行購置的),當時是會計接電話的,她答覆說可以過去,但過一惠老板就來電話給我了,他告知我說因為公司全部車輛均投保丙種車損險(車撞車損險),但因此次事故非理賠範圍內,故不予理賠,然後說修車廠說要十幾萬來修理,所以就在剛剛已經賣給廢車廠了,而且剛剛拖走了,至於車上雜物有交代車廠幫我收起來了,等我一到車廠看到我放在車上的雜物被收到一個籠子裡而上面堆積灰塵的狀況,幾乎可以說在多天前就被拿出車外放置了,而快回到公司時老闆娘給我來了電話,問我說車子要怎樣跟公司處理,經電話上與她協議以十五萬元做為賠償金額,又以每個月從薪資中扣除一萬元,而達成雙方共識,(我須解釋一下本人是低收入戶家庭,本人已離婚又因為積欠卡債而導致之前的工作往往都是稅捐機關要來向雇主查扣我的薪資時我就得面對被辭退的窘境,女兒目前就讀技術學院因為沒學生宿舍需租套又須支付新竹家裡房租還有雜費,所以每個月開銷壓力很大)然而我在十月份偶遇一位老友,他剛好現在正好在從事報廢車輛之回收,我有提及此事,因為該車之年份不超過六年,其中古車價絕不只十五萬加上報廢獎勵金,但怎麼雇主在如此不利己的情況下,來做出此一決定,所以他認為這中間可能有對我隱瞞了部份實情,故此在我告知他車籍資料之後,他查出該車輛於六月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更換普通小型車輛牌照,並於該日一併辦理該車之過戶事宜,是把該車修復後轉手並未如老闆所言報廢處理之,而我於十一月十號已經向公司辭職了,但因我前後於薪資中被扣除了六萬元,尚不足九萬元整,雇主仍要向我追討剩餘款項,而我自今仍未找到工作,連生活都產生嚴重困難的同時,我應如何是好?
你好想請您可否提供切結書如何寫較有保障!事情是這樣的!前些日子經加油站加油參加了填問卷送手機電視活動,通知前往領獎時說明台灣大哥大舉辦活動!不疑有他!當解釋門號合約時拿出幾張說是領獎證明要簽名因解說中所以沒注意簽名內容!看到合約上併無寫上門號!問得知個資法關係!回程回想已前辦過的門號不呈不知道門號碼幾號的!怪怪時拿出解說手機使用方法是沒蓋好的手機要蓋好發現無法密合,及通知他們!也同意換新品!因疑問約想約多決定退掉了可是他們推說文件已上呈不給退!心想不妙直接到台灣大哥大辦看看未開通可以退嗎!順利停止了,當時台哥大人員聽到事由經過提醒最好每家電訊都跑一趟需本人申辦!當跑到威寶時卻得知前一日已有申辦預付卡一只了人員聽完目的時立即停止盜辦卡現有報案了可是獎品還在我這!要歸還給他們的人員並要回所簽名的文件,但怕沒保障!(個資外流,利用)若付上切結書是否有保險些!現在卡在不知如何寫有利!又怕拖下去是否會被反告侵佔!所以真的快急死了!急請您幫幫我!謝謝!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和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和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在桃園騎機車回家的路上,因為小弟我趕著回家, 騎在民族路上往桃新醫院方向,車禍發生在中華路與民族路十字路口。我當下心急搶黃燈,前方車輛要左轉稍微擋住視線,所以我稍微往右移打算過紅綠燈,但對向 車輛打了左轉方向燈,為了閃避對向車輛的左轉(左轉不知道有沒有違規), 我急煞導致雷殘。身體有擦傷(當下沒就醫),機車在滑出去的同時有擦撞到轎車後方及左側車門,我們當下沒報警,我們彼此打算私下和解,對方打了電話詢問修 車費大約1萬多,對方好心看我是學生,而我也同意,所以我們協商調解金額為5000(已約時間 但還沒付)。車禍後有撕下隨便的紙,寫上我的姓民跟電話還有"我願意支付修車費5000"這樣的字條留給對方,然後我手機只有對方電話(無紙本資料),當 下只有他們車上的一家三口跟我,總共四個人,這樣有具任何法律意義嗎?
因為怕如果對方是有心人士,之後有糾紛沒有站腳,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
若我付5000後,對方由保險公司向我提出修車費該怎麼辦,我還要另外付?
還是我5000先不要付,我們先一起去警局備案,再當公正第三人的面調解比較好?
備案我們需要支付金額嗎(事發當下沒報警)?
備案是要在約其他時間到調節委員會 還是在警局當下有共識就好?
跟對方年紀相差15歲,卻因奉子成婚
孩子的爸:離過婚,有一自閉症女兒、與父母同住、房子是租的
婆婆:傳統家庭主婦,重聽非常嚴重,常常因為意見不合而鬧不愉快
公公:遊覽車司機(已退休),常常不見人影跑去賭博,一個月在家的時間不超過五天
前妻小孩:有輕微自閉現象,無法與人正常溝通,情緒不穩時常常尖叫大哭,由婆婆一手照顧
--
結婚登記是99年7月,小孩99年11月出生,100年元旦才搬過去他家住
但是他失業了卻沒有坦白告知,一直用各種理由(小孩看醫生、尿布奶粉)跟我索取金錢
小孩的健保也是一拖再拖,最後才掛在娘家名下
婆婆不肯幫忙帶小孩,我在零收入的情況下,又要負擔他家的生活、房租
失業期間半夜不睡覺打電動,吵得連帶我跟小孩都無法入睡,導致生活作息不正常,婆婆也常因我睡太晚而一直唸
挑工作(時間太長不做、薪水太少不做、太累不做)、還把我帶到保險公司,叫我用保單借錢給他媽當生活費
在長期的精神壓力下,我在100年4月20日)攜帶女兒一同回娘家至今,也順利找到穩定工作
小孩的父親僅在100年11月匯款1萬元至戶頭,來看過女兒一次後,便沒有再付過任何的生活費
至今也在無探望過小孩,也無聯絡。
跟他提起離婚,他只說小孩給他,馬上簽字離婚,我不認為他是真心想要孩子,便無法答應他的要求
--
醫院收據、尿布奶粉等生活用品收據、小孩上幼兒園收據等都有留著
目前因為家母101年車禍後身體不適,所以回來家裡擔任會計工作(有支薪)
對方目前與人合夥開燒烤店,收入不清楚
--
至今已經分居將近三年,想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順利離婚並且取得監護權呢?
您好,如果分居已經超過兩年以上,是可以訴請離婚的,因為已經顯然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分居超過兩年以上
基本上都可以雙方已經難以共同生活為由提出離婚
但是必須要提出離婚之一方對於分居無過失或者雙方均有過失才可以
例如離家的一方是被趕出來或家暴
或者對方無故離家
不過這也都要考量分居時間長短
以及對方有無想要挽回的態度
都可以當作離婚成功與否的判斷依據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律師您好
原告(匯誠第二資產公司)以電話知會開庭日但無法協助提供影本給被告(我),在沒有收到簡易庭開庭通知函文下,負責寄文之昌股已允諾2次會掛號寄出仍未寄(第2次接電人員坦承是作業疏漏,已反應給最高行政法院悉知),開庭當日請半天假趕去但因路況不熟找路遲到約20分,簡易庭(辯論)已終結,一星期後宣判。書記官有告知如需要再開庭需另寫聲請狀,但要看法官准不准,因她急著入內處理目前的事務就無法再詢問細節。這是人生第一次開庭很無奈,也很希望尋求是否可以寫什麼狀是不用開庭的,因為是約聘工作,很怕履次請假工作就沒了,而年紀很大不好找工作。如果寫聲請狀,因為再6天(扣掉假日剩4天)就是宣判了,不知是否來的及,也不知是否有效,還是有什麼方式處理會比較好?
我是參加銀行協商目前未悔諾還款中,有二家已將債權轉賣給外債資產公司,其中一家已比照銀行合約且已還款中,另一家(匯誠第二)態度強硬並告知無法比照要提起訴訟,因為如果依照匯誠所提的方案會造成還款困難,且期間告知所有訴訟費都要我負擔,叫我好好考慮這後果的嚴重性,每次談完都身心俱疲,晚上回家有寫函文給銀行局,銀行局與中央保險局有發函給匯誠爰請比照,但匯誠仍然不為所動,且匯誠說資產管理公司非金融機構故該法對他們無效,請問我該怎麼辦?
謝謝律師耐心看完。
灰心與絕望的hope
2013年12月31日,上午九時三十七分,行經台九線190.5公里處北上外側車道,時速約60-70(速限70),前方路口為閃黃燈,在即將穿越馬路口時,路口右側要從東往西的摩托車,本來已經停著很久了,突然就衝出,衝到我們的正前方,當下馬上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就又往左切,結果遭到內側車道直行汽車追撞,後方汽車撞上我們後往左翻車撞上分隔島後逆時針轉了一圈才停下,等我們也終於停下下車後,該機車已消失了。
慶幸的是後方汽車駕駛只有手臂擦傷,並且有行車紀錄器,後來到警局作筆錄時,發現後方汽車的位置未能明顯發現右方機車的竄出,只有在衝出的一秒及有另一秒可以從車子窗戶隱約看到機車跑到我們正前方了。
但是不幸的是我們為了不撞到正前方機車,往左偏的時候壓到了雙白線,警方說這部分在用路權上是我們違規了,且我們也來不及反應打方向燈就往左切,目前保險公司是說對我們不利,肇責比例有可能我們7。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是為了避免撞到人才閃的阿…當下事情發生得太快,根本來不及打方向燈也哪會注意到自己有沒有壓到雙白線違規= =”
看行車紀錄器該直行車車速也頗快且似乎沒有踩剎車,忘記有沒有煞車痕…印象中該車是沒有。(事後來車很多就沒跑到馬路中間去注意及拍攝><)
現在只能等七天後現場圖出來,還有雙方汽車維修的報價單,再來後續的處理…保險公司說我們雙白線變換車道有可能最後判定是負全責… 他們是說因為對方左側是分隔島已經沒地方閃避,這點蠻有可能是判全責的關鍵。(好疑惑><)
目前對方因為是2013年5月牽的新車,所以維修費用粗估就要30萬了,加上我們是在花蓮當地租車,租的車子損壞也要賠償…對於初出社會的我男友跟我,實在是很大的一筆負擔阿….現在很苦惱到底要不要等30天後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才依表決定肇責歸屬比重嘛? 請問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的結果就已經沒辦法再依雙方和解更動結果嗎?
很不幸有錯就是該賠這我們認同,但肇責比例不希望就只是保險公司說說,就要我們賠一大筆錢,畢竟不往左就是直直地撞機車騎士了耶,事情可不只這樣,所以這樣就被判要賠很多總覺得實在太冤枉><
謝謝各位了,再麻煩各位幫忙解惑,希望能和平落幕阿…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您在我文章回覆的:1、倘若該車禍事故該機車也是肇事者,則過失比例的部份應該加入判斷。也會進一步的影響賠償的金額。那輛機車已經離開找不到人,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車牌號碼,在這樣的情況下,過失比例也會加入判斷嗎?這樣會影響到賠償的金額? 如果我們的比重減少了,那歸屬機車的責任這樣會變成誰來吸收?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了,則不會因為後續的初判表受到影響,本文建議您,倘若對方要求金額過高,可以等到初判表再和解,甚至於是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之後再和解即可。這點的話,我們是還沒有和解,目前是保險公司跟我們說我們的過失有可能會是7的比重,請問我們這狀況有可能比重會再更低嗎? 怕現在7沒有和解,等到初判表出來變成8....
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肇責,這個判定結果出來就是連雙方私下和解的空間都沒有了對嗎?
麻煩律師了,現在真的很苦惱~ 謝謝!!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自已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若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之前和朋友合夥開ktv
開店的時候進貨的啤酒錢也是我代墊的
事後他卻讓我一直顧店 下班半夜睡覺也故意一直開門很大聲
後來就搬回家住 結果他把當初裝潢開立的單子那些 器具購買費用的發票
全部拿走,卻翻臉不認人賺的錢也沒有均分。
我大概花了50-70萬
身上背了一堆債務,去當初店家要求開立單子 結果所有店家因為怕事情不願意再開立一次單子
(他本身後面有黑幫勢力,用我門當初投資的錢開的KTV養一堆打手)
我們去拿錢時他還說:我知道你們在哪裡剛買一棟房子,還差我們這點錢嗎?
那我該怎麼拿回這筆錢,我只有保險的貸款是借的其他都是跟家人朋友借的錢拿來開店。
請問我該告他神麼呢??
當初買的一大堆音響設備 沙發 冷氣那些他不准我們搬走,每次去都出來一大堆人
近日發生車禍 .. 本以為自已被撞了, 但警方來測量雙方認為並無擦撞, 兩台機車有段距離, 對方車沒撞到我的機車尾巴。
不過對方強調是為了閃我才摔車,為了防止撞我而摔車? 身上有瘀青擦傷,事後也有就醫 當下我傷的比較輕,先做筆錄,對方是有送去附近醫院,做完筆錄也去附近醫院看後面那個人的狀況跟詢問警察就離開。
那位在我後面摔車的人,一摔就開始大哭,說很痛 ...當下不知道該說啥,因為我也摔車,只是沒她那樣嚴重,當下無法斷定對方後面情況,但我可能是打滑摔車,因為當天有下雨,但車速不快,當時是上班尖峰時間。
後來也跟去附近醫院看她的狀況腳骨折了有打上石膏,照理說目前看起來是自摔,若只有強制險無理賠各自承擔,看各自有無相關保險之類的,但我其實沒任何保險...所以對方要我理賠我真的無解..目前還沒有工作,在培訓中,且培訓結束還未必能立刻找到工作。
是想請教一下,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儘管沒互撞,但雙方還是有受傷,其實不知道該主張什麼, 就覺得很無奈吧!且內心真的很痛苦,很謝謝幫忙。
1.我媽媽早上騎普通重型機車買菜,卻被一輛類似油罐車的化學車因未讓直行車先行,就右轉撞上我媽,結果我媽被當場輾斃,化學車騎往前一段路才發現有怪聲才停止,我媽媽的機車卡在他的車頭,幾乎全毀,還有他開的那輛化學車是公司的名子,請問這算是業務過失致死罪嗎? 司機說他有看到媽媽跟他平行,但他卻沒禮讓她。
2.如果是業務過失致死罪,扣除200萬強制險,最多一般大概會理賠多少? 如果上法庭最多會判多少? 大概就可以了。
3.因為家裡有兩個行動不變又有重症的阿公阿嬤,爸爸有經營小小的零件代工,是算件的,做多少賺多少,媽媽和爸爸都會一起做,現在少了媽媽,如果請人來賺就沒有賺,媽媽晚上都有去兼差做牛排館的工作,還有一個剛讀大學的二妹和讀高中的小妹,而我剛大學畢業,有個做幾個月的工作,爸爸的兄弟只剩下兩個,其中一個已經癌末也需要我們照顧,這樣的巨變我們實在很難承受。
現在還在做民事的和解,12/24講第一次 ,對方司機與公司保險只願賠100萬,加上200萬強制險,這樣是不是太少想草草了事?
爸爸說如果沒有達到他理賠的標準,他要民事刑事都告,可能會上法庭,這樣對我們有利嗎?
標題[我該怎麼做才可以保護自己和小孩]<字不見了..
律師你好..
日子也由對方爸爸選好日子來準備..因為他們住在屏東..來台北並不方便
結果孩子的爸爸於懷孕六七個月時偷吃(準備要登記結婚的那個月前就有徵狀)
所以非常難過的我只好讓結婚登記取消.但是有訂婚儀式.被迫的..
因為對方的爸爸和姑姑一直說給他一點時間去處理
最後姑姑說服他先訂婚 我也被迫同意 (很難過的一直哭..因為跟原本的說好的未來通通都不一樣了)
小孩出生未滿一個月.孩子的爸爸就逼我去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並且辦理認領
因為他要跟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03/10/1-104/3/31)
申請六個月後直接不去上班
請這個假是要去學刺青(還有因為他公司的人都知道他偷吃同事所以他做不下去..)
認領小孩還要跟他姓.但監護權歸我.因為他說那個對他不重要.
月子期間男生也只有來過兩次家裡看小孩.最後一次就是逼迫我寫他有撫育的證明
讓他可以請這個假..
結果因為我產假接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是一起申請的.
(103/9/7-11/3產假+11/4-104/1/3育嬰兩個月)
等於兩個人的育嬰留職停薪日期有重疊申請.勞保局也沒有過(有證明也只是讓他可以請假但是不撥發津貼)
而且勞保局有派人來查.確實小孩是我自己照顧.所以他並不能申請.
但是男方說如果他申請不過.每個月就不給生活費.
目前10月-12月 每個月他有先自己拿兩萬塊給我當小孩的撫養費
因為他說申請下來的津貼是要拿兩萬給我當小孩撫養費.
被迫無奈.我暫停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過後來勞保局還是不讓他過..因為畢竟重點是要實際照顧小孩..
男方一知道又沒過..本來要我把監護權給他讓他去申請津貼.
不過我問過很多人都說不要把監護權讓出去..
隔一天他又說他不要監護權 那個對他不重要
男方說不然一月開始他來我家照顧小孩到我下班.
這樣勞保局才會給他申請津貼..
我本來一月開始上班後要送去育嬰中心.連預定費都先繳了..
他就這樣電話上說他來照顧小孩他還是會每個月給予兩萬元的小孩撫養費
以後每個月也都會給兩萬元基本的撫養費.
他說這筆津貼申請不過的話..他就沒錢可以給我
還說一月他有基金保險要繳錢..還有學刺青花了三十幾萬了..
身上只剩下十幾萬(信用卡貸款來的)
他說他之後會自己開刺青公司然後去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然後每個月都會給兩萬元..<<可是一切都是口頭上說的..
我要怎樣可以讓他確實給於兩萬元的小孩撫養費 不管他來顧小孩還是不顧小孩
甚至津貼有沒有過 他本來就該負責的撫養費 我要怎樣才能確保不會拿不到
而且他來顧小孩會不會影響我任何權益呢?
因為這件事情 他不停的對我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
因為申請沒過不高興還在電話裡用髒話罵我
還因為沒申請過說要我把這幾個月的錢還給他..
我真的問過很多人 可是都沒有專業的懂法律的人
大部分都說跟他切乾淨最好
可是我是很希望他可以負擔小孩的撫養費
畢竟這樣我和小孩的生活才不會太難過
我現在也沒有辦法去預約現場問法服的(不過他偷吃後我有挺著肚子去找過法服諮詢..就是跟我說不要結婚對我比較好..不然以後要爭取監護權還是撫養的會更麻煩..)
因為我一個人帶著小孩 根本不是想要去哪就可以去哪
我不知道請律師要花多少錢...我有查到可以寫協議書 公證什麼的..
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可以不要罵我沒結婚就生小孩之類的嗎><
這根本就不是我所預期發生的事情...我很難過到現在除了自己哭一哭之外
我想堅強的想把事情處理好..可以問的人我都問過..
我需要真的專業的幫忙..真的很謝謝...
我把問題大該說明
(1)如果1月份讓他來家裡照顧小孩.對我會不會造成什麼權益損失?(監護權之類)
而且他有抽煙後來還學會喝酒(偷吃後).其實我是很不放心讓他一個人在我家裡照顧小孩.
我可以寫一個規範讓他簽名蓋章嗎? 例如照顧小孩期間不可以抽煙也不可以讓小孩吸到二手煙
照顧小孩必須真的付出心力.不是餵奶換個尿布就算照顧...要跟小孩有互動..
(2)每個月的撫養費2萬元 他口頭說每個月都會匯給我
該怎樣才能不受他威脅下能每月固定時間領取?
不想他再用這個當作威脅..雖然我也可以狠下心不要這筆錢
但是生活真的會很辛苦..
(3)請問我需要請到律師或是自己寫申請書就可以?那一定兩個人去法院公證才行嗎?
如果他同意簽名也要兩個人去法院嗎?
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和我母親有受傷 有去驗傷急診(擦傷居多),對方無受傷車沒事
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請對方報警,有做筆錄,我無破壞現場,對方有移動
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人車沒事情,我有詢問對方保險理賠急診費用,之後前去申請
事實經過
在直線彎道處,尚未過紅綠燈,雙線道,我騎內線,遭後方機車撞擊我左後方,(痕跡不清楚過幾日在去申請照片),筆錄時對方是說 是人撞到我母親左肩膀所以我就跟著被推出去了,我的映象就是看到人影在我左後方就出去了...
跌倒點是在內線滑到外線
原本想車子錢修車約3千多加衣服外套理賠5千就好,現在談不攏
外套上網查5K5(實際買比此價錢更高) 鞋子2K2
過幾日我該前去警局向警察說我要提告麻?
上法院時破損物品要戴著一起去嗎?價錢是否能參考網路上官網拍照即可?
我有請假一日可申請精神補償?
開庭是否需要其他費用?
感謝各位律師幫忙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收據在法院之認定,並不認為當然就是付款之人,因此本文不建議只要求對方交付收據,而應該使對方簽收您所交付之款項,並以註明原因為佳。
前陣子因為我方超車,但是我是從機慢車車道超對方車,輕微擦撞到對方車的後照鏡。(這樣是誰對錯阿@@?)
然後我們往前開了幾公尺後停車調解,一開始我們看他車沒什麼擦傷(頂多後照鏡輕微擦傷,後照鏡有縮進去),我們提出2000元私下解決,對方不要,也報警了。
警察來後,說沒有現場了,雙方沒受傷自行私下和解,只有拍雙方車的照片、互留聯絡方式,然後我們再提出3000元和解,對方也不要說要檢查後再跟我們聯絡(擺明想要趁機把之前的車傷歸咎給我,獅子大開口)
幾日後,接到對方電話,說 後照鏡、前保險桿、前輪,均有傷痕 (當初我速度是紅燈剛起步的狀態,平行的 卡到對後照鏡),然後他所說的地方我的車都沒怎樣(只有後照鏡.車肚有舊擦傷)
後來就收到對方申請調解委員會通知,但因為我有工作無法過去有打電話跟調解告知; 後來換我方申請調解,但公所的人說因為我們沒有傷亡也沒有作筆錄,如果沒有很嚴重就算了。
但過沒多久,(在這期間我完全沒接到對方來電) 我就收到對方申請簡易法庭的通知...
也有打電話問過警方 這案件進行到哪裡,警方說只有事故聯單。
請問我可以不出庭嗎?,然後可以直接給法庭判完結果 之後再請我的保險公司去處理嗎? 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法庭嗎?
或是 現在我請保險公司跟對方處理的話,要怎麼可以不讓對方索賠太多?
我只想賠償因我造成的傷痕,因為他上通電話提出的車傷地方,跟我車比對起來,我覺得不合理,哪有平行超車擦撞會造成他前保險桿會有傷痕的怪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