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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rain 102-12-21 20:05

前陣子因為我方超車,但是我是從機慢車車道超對方車,輕微擦撞到對方車的後照鏡。(這樣是誰對錯阿@@?)          

然後我們往前開了幾公尺後停車調解,一開始我們看他車沒什麼擦傷(頂多後照鏡輕微擦傷,後照鏡有縮進去),我們提出2000元私下解決,對方不要,也報警了。                    

 警察來後,說沒有現場了,雙方沒受傷自行私下和解,只有拍雙方車的照片、互留聯絡方式,然後我們再提出3000元和解,對方也不要說要檢查後再跟我們聯絡(擺明想要趁機把之前的車傷歸咎給我,獅子大開口)                                                                               

 幾日後,接到對方電話,說 後照鏡、前保險桿、前輪,均有傷痕 (當初我速度是紅燈剛起步的狀態,平行的 卡到對後照鏡),然後他所說的地方我的車都沒怎樣(只有後照鏡.車肚有舊擦傷)      

後來就收到對方申請調解委員會通知,但因為我有工作無法過去有打電話調解告知; 後來換我方申請調解,但公所的人說因為我們沒有傷亡也沒有作筆錄,如果沒有很嚴重就算了。                                                                        

但過沒多久,(在這期間我完全沒接到對方來電) 我就收到對方申請簡易法庭的通知... 

也有打電話問過警方 這案件進行到哪裡,警方說只有事故聯單。                 

請問我可以不出庭嗎?,然後可以直接給法庭判完結果 之後再請我的保險公司去處理嗎? 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給法庭嗎?

或是 現在我請保險公司跟對方處理的話,要怎麼可以不讓對方索賠太多?

我只想賠償因我造成的傷痕,因為他上通電話提出的車傷地方,跟我車比對起來,我覺得不合理,哪有平行超車擦撞會造成他前保險桿會有傷痕的怪事情....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28

 建議出庭表示意見,不然法官就只聽對方講,判得不合理也是有可能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等待警方之初判表,若您對初判表分析不服,您亦可提出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楊R 102-12-21 02:52

你們好,家兄前些日子開車撞到一輛機車機車上有三人或多或少都有受傷,最嚴重的是粉碎骨折,當下警方由錄影大致判定,我方肇則約三分,對方肇則約七分,因車子本身有保險,當下打算出險賠償對方,直接和解,但對方堅持不和解也強調是我方的錯,堅持提告,想請問,這種情況下對方可以提告嗎?如提告對方要求的金額我方需全權負責嗎?亦或是只需負責30%呢?提告我方會有法律問題嗎?如案底之類,請解答,謝謝

1.如果照你所述的 你們對於車禍事故發生也有過失 倘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一定會成立過失傷害犯罪 2.至於民事責任部分 對方如果要求賠償 除了要證明損害的因果關係外 還要扣除與有過失責任問題 所以你們確實可能只需負擔其中一部分責任 對方無法完全索賠 3.但如果沒和解 不要忘記你們還是有刑事責任要另外處理

如果進入訴訟,通常還會送鑑定,不會只憑警察的初步判定,如果鑑定結果你們有過失,那是會構成過失傷害,不過在民事賠償的話,對方也有過失時,你們的賠償金額就會相抵而減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警方初判表之分析,您可申請如行車事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責,確定分擔比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湯包 102-12-20 23:1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在"20幾年前"投保了新光人壽保險,內容有 [疾病住院日額+意外住院日額+實支實付] ,可是當我患了憂鬱症而入住精神病房接受醫療,新光人壽卻說20年前的保險理賠精神疾病!

但我知道政府已修改法令 把精神病也列為疾病的一種 ,新光人壽是否應該理賠呢?

拜託偉大的律師幫幫我,繳了20年保費卻甚麼保障都沒有=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回到保險契約內容來看,以便確認此種情形是否屬於承保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們目前有一件案件,一樣是因精神疾病住院,保險公司推託說那是療養,不是住院,不願付保險金,目前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之相關拒賠案件,均按照契約條款之解釋,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條款,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ainrain 102-12-20 20:47

前陣子因為我方超車,但是我是從機慢車車道超對方車,輕微擦撞到對方車的後照鏡。          

然後我們往前開了幾公尺後停車調解,一開始我們看他車沒什麼擦傷(頂多後照鏡輕微擦傷,後照鏡有縮進去),我們提出2000元私下解決,對方不要,也報警了。                                             警察來後,說沒有現場了,雙方沒受傷自行私下和解,只有拍雙方車的照片、互留聯絡方式,然後我們再提出3000元和解,對方也不要說要檢查後再跟我們聯絡(擺明想要趁機把之前的傷歸咎給我,獅子大開口)                                                                               

 幾日後,接到對方電話,說 後照鏡、前保險桿、前輪,均有傷痕 (當初我速度是紅燈剛起步的狀態,平行的 卡到對後照鏡),然後他所說的地方我的車都沒怎樣(只有後照鏡.車肚有舊擦傷)      後來就收到對方申請調解委員會通知,但因為我有工作無法過去有打電話調解告知; 後來換我方申請調解,但公所的人說因為我們沒有傷亡也沒有作筆錄,如果沒有很嚴重就算了。                                                                        

但過沒多久,我就收到對方申請簡易法庭的通知... 請問大家 這樣我該怎麼處理?

也有打電話問過警方 這案件進行到哪裡,警方說只有事故聯單。                                           我覺得只有車輕微擦傷也很有誠意的解決,但對方很明顯就是要獅子大開口,又不想被對方吭太多,請問我該如何解決><?

請問我該準備些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問題在車禍案件是屬常見,您可以先聲請調解,讓調解委員可以介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54

 你沒有義務要跟對方調解成,不成就讓法院判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6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覺得對方開價不合理,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責任歸屬,由法官判決雙方責任比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dwin 102-12-20 15:33

公司供主管使用的車,於停紅燈時被別人撞到,肇事責任確認完全是對方,沒有人受傷,只有車損...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僅同意賠償車輛修復的費用,至於於修復期間,公司幫主管租用的代步車費用,則不願意理賠

請問,像這樣的代步車租用費用,於對方保險公司不理賠的情形下,可以向對方求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車費用您可先對對方發支付命令,若對方對該支付命加以異議,即轉入民事訴訟程序,您可向其請求租車費用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3:06

 可以,對方並不因為有保險就不負賠償責任

棠棠 102-12-18 16:35

請問可以以"他人收養"的方式,而脫離父女關係嗎?

就是可以不用去扶養親身父親。 因為我爸他講不聽,愛喝酒抽菸賭博

四五年前跟我媽離婚後,三不五時就打無聲電話,直到最近他送進醫院,想當然醫院通知了我們做兒女的。

我也盡到孝道,幫他處理保險(他保險停繳幾乎快停效,我還幫他墊繳一點讓保單可以撐到申請理賠),醫院的開銷也都幫他繳,目前他人是有穩定要轉普通病房,但是問題來了! 那又是無止盡的錢,他的兄弟姊妹又一附我們做子女的就是應該出這些花費。但我爸勞退的時後馬上就領,我們一毛錢都沒有分到。

我想請問,我能使用法律上給別人收養的方式終止我需要對我爸義務嗎? (我跟我媽一起住)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76條之1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惟,收養雖可停止您與原生父母之權利義務,但您與收養父母亦發生新的權利義務。且在收養之際,亦須得到您原生父母之同意。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就你對父親的扶養義務來說,如果你父親確實未善盡對你的照顧責任,可主張減輕或免除你對他的扶養義務,不需要經由辦理收養來迴避扶養義務。再來就其它因為血緣關係而產生的法律關係,確實可藉由收養來停止你跟你父親的法律關係,且你父親並未善盡對你的照顧責任法律上可以不需要你父親同意就可以辦收養,這才是正確的見解,依正確的法律見解處理,才不會誤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棠棠 102-12-19 09:2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那我想請問一下,我要怎麼主張減輕或免除我對我爸的扶養義務呢? 是不是一定要有很明確的事證? 人證可以嗎?

另外,因為我們已經是成年人,收養的途徑有效益嗎?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9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為了免除生父的扶養義務,而為收養的話,法院依法不得准許,所以您所提到的收養方式,與法不符。

2、有關扶養的部份,必須證明您的父親曾經有傷害過您或是無正當理由不盡扶養您的義務達2年,否則您任意的不扶養您的父親,除了以民事責任外,恐另觸犯刑法遺棄罪。

3、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社會資源之協助。

回覆 棠棠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如果被告了,要依法主張免除撫養義務,當然要有證據,不管是什麼證據,越詳細越好,而如果沒有了撫養義務,就沒有遺棄罪的問題,要有這種正確的法律認知,襒開撫養義務來看,其他就是繼承的問題,如果你不想跟父親有繼承關係,到時拋棄就好,也不需要辦收養,最後,真要辦收養的話,你父親因未善盡照顧你的責任,當然不需要他同意,法律是明白規定的,辦收養過程中,也不會讓法院知道收養是為了什麼,你們會跟法院說是因為不想撫養而辦收養的嗎?當然也沒有所謂為了免除撫養義務來辦收養而被法院駁回收養相信你們是聰明的

 

bubu 102-12-16 15:31

我是在兩個月前發生了一場車禍,我是開車對方騎摩托車,我要右轉對方直行,所以撞上了,那邊並沒有紅燈號誌,因為對方有受傷 腳踝部份有去縫傷口,當時的急診費用及後續的醫療費都是我在付,每次也都有陪同看醫! 直到拆線後我與對方要求收據才能理賠保險金,對方遲遲不給,直到一個月前又與我聯絡,對方:你還記得你撞到人嗎?   我:我沒忘阿 我還在等你們的收據耶!之後我申請調解,對方一開口就要求10萬(原本的醫療3千多+後續他們覺得傷口未好友去中醫推拿費用約3千多+摩托車修理費用7千多+傷口美容費用2萬5,剩下的為精神賠償金), 我對於對方獅子大開口很不能理解,因初判表表示,我是轉彎過失,對方是未注意前方車輛並超載一人,之後調解金為3萬做結束,也簽好調解書要在1個月內還清,但是這幾天我想一想,我一毛錢都不想做理賠,因為是他們撞上我的,已經幫他們付基本醫療費 其他的為什麼我還要賠,我車子的車損也未向他們索賠,覺得很不公平!  有沒有方法可以不要理賠我又不會有刑事責任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6 15: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就該次車禍事故已經達成調解,則雙方必須受到該調解的拘束。又倘若您是與對方在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則成立之調解還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又倘若雙方已經就該次事件達成調解,則對方也無法再次請求。

3、就您所述對方就此次車禍也有肇責,因此倘若該次調解沒有約定您放棄權益的話,您仍可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然,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計算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次車禍,對方受傷,對方有可能對您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惟,前提是您對該車禍真的具有過失,該罪方為成立,是此,若您不服初判表所做出之責任認定,您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 肇事責任,亦有可能您對該次事故無相關肇事責任或任比例低,則針對您的損失,您亦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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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2-12-16 10:44

先生於一年前過世,過世後婆婆領取為受益人之商業保險金之餘仍覬覦勞保理賠及團險理賠,還好這些都有指定是給配偶,所以配偶才得以拿到保險給付。今這配偶擔心未來自己若有不幸,小孩的監護權將變成婆婆的,擔心婆婆重利益,對小孩疏於照顧,所以想變更監護權為小孩的叔叔,也與叔叔協議好,不知接下來應該如何處理?

您好,監護權除非對象是父母親之間,否則是無法以協議方式處理,只能用訴訟方式為之,但是由於你的狀況與理由,法院恐怕不會同意你這樣移轉,因為所謂將來死亡或者疏於照顧這些都是你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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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子女原則上由父母親行使親權 亦即權利義務之行使與負擔由父母擔任 2.除非父母死亡或父母不能行使親權 才會選任監護人 就可以選任未成年子女祖父母 或是叔父伯父等擔任監護人 3.所以依照你所述的情形 目前要選叔父擔任監護人 可能是有問題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89條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
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是此,關於小孩的監護權,目前應為您行使。次依民法第1091條規定: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不在此限。除非您亦無法行使監護權時,法院才會替未成年子與決定親權行使人。而再依民法第1094條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同居之兄姊。三、不與未成年同居之祖父母。除非您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您婆婆方為可能為監護人,若您有遺囑指定監護人為叔叔時,即為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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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堅 (孫志堅) 102-12-16 13:28

法律規定小孩的權利行使或義務負擔必須由父親、母親來擔任,除非父或母均無法行使親權時,便須設置監護人。如題所問,配偶擔心自己如有不測,由會婆婆擔任監護人,則可預先以遺囑指定由叔叔來擔任監護人。

如未預先立遺囑指定,方由法院選定監護人,婆婆並非唯一具有監護人資格之人,小孩之外公、外婆,亦可為監護人,法院會依照經濟能力、照護環境、與小孩之親近程度來做妥適判斷。

C 102-12-14 21:17
1. 請問我要如何杜絕我老公和小三生的孩子回來爭財產? 2. 如果我比我老公先死,我該如何確保我名下財產會由我的孩子繼承而不是我老公? 3. 我老公名下的財產及身後保險理賠,要怎麼處理私生子才分不到? 請問能幫我解答上列問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之規定,除非您現在即開始處理您老公名下之財產,讓您老公毫無遺產,否則,若有遺產,您老公之小孩均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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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02-12-15 23: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之規定,除非您現在即開始處理您老公名下之財產,讓您老公毫 ... (恕刪)

謝謝律師的解答,那麼關於我所提的第二個問題呢?如果我比我老公先死,我該如何確保我名下財產會由我的孩子繼承而不是我老公?能幫忙解答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09: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配偶對於您的遺產,除享有繼承權外,亦享有法定財產制消滅後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您的婚後財產與其婚後財產隻差額平均分配。再繼承之。若您不願讓其繼承,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脅迫妨害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除非有上述喪失繼承權事由,否則縱使您將所有遺產給您小孩,您配偶仍對遺產享有特留份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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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要讓你小孩繼承財產,你只能生前先贈與給你孩子,否則你先生一定有繼承權,至於房子爭產部分部分,保險金就是把受益人改成你小孩或你,然後請你先生把財產登記給你或你小孩,這樣才能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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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102-12-13 15:11

12/1星期天時候,我與男友家人在高速公路匝道口發生車禍

車禍是這樣的,當時我們往國三北上匝道口行駛,然而當時號誌是紅燈

我們就停在匝道口等紅燈,等待綠燈時進入高速高路(但等的時候我們有超出等待線一點點)

因為是假日北上路段都會塞車,所以有管制號誌紅綠燈(我有拍下照片)

就在等待時約1-2分鐘,後方突然有一台車往我們後方整個撞上來(當時我們的車是停著沒動的)

接下來就報警處理,對方說他只有強制險,並無保險公司的其他保險

然而當下他說我們車子交給她拖吊到他的朋友的車廠

因為我男友舅舅本身就是修車師傅,他估價那台車修理約10萬左右,

原廠也估價快20萬,但對方因為把我們的車子拖去他朋友那,

現在告訴我們車子只要陪6萬修就好。那該怎麼辦?

我們都沒有受傷,只有一點小瘀青,也有到醫院看診開收據。

傷勢這部分因為不嚴重所以都沒與他談到賠償醫藥費的問題。

但車子修理費用只願陪6萬這樣合理嗎?因為他本身沒保險所以可能想自己能少賠就少賠

您好,建議你先去聲請車禍鑑定,如果是對方全責,那麼他就必須要賠償你所有損失,建議你可以先聲請調解,如果不願意賠,你直接去告他過失傷害,逼他全部賠償,縱使是小傷也能告,記得要在六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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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您似可依刑法第284條規定,至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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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102-12-13 15:35
回覆 linda 的發言內容:

12/1星期天時候,我與男友家人在高速公路匝道口發生車禍

車禍是這樣的,當時 ... (恕刪)

聲請車禍鑑定有需要再幾日內提出嗎?

或者車禍幾日後才可以聲請呢??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1.每案鑑定費用新臺幣參仟元(3000元),以郵政匯票繳納。2.申請人身分需為行車事故當事人、或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或車輛所有人方能提出申請。3.事故當事人請附駕駛執照(或保管單)或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法定代理人請附身分證及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車輛所有人,請附行車執照影本乙份。 4.申請要件為發生在各該區鑑定委員會轄區內,時間在六個月以內,且經警察機關處理,留有紀錄者(含各當事人筆錄、警繪現場圖、現場照片、車損照片等)。不受理案件如背面說明。 5.事故案件如預備提出司法訴訟或己在司法機關審理中,向司法機關聲請移送;如已申請但尚未完成鑑定,經由司法機關受理者,申請退費。 6.申請人可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或郵寄辦理。因和解或其他理由自行撤回者無法退費,仔細考慮後再申請鑑定案件自受理之翌日起一至二個月內鑑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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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平 102-12-11 20:49

一場車禍  我撞對方左前輪     我機車對方轎車

 

車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出來了

 

我2個錯 對方1個

 

我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涉嫌超速(自稱60-70km/hr)

 

對方則是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可是 當時朋友有看到我們這邊綠燈  但無做筆錄  警察說提告在做筆錄即可

朋友只有1人看到  後面很多人但沒看到

 

對方保險公司說 我負7成責任   對方付3成責任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提告要錢?  需要多久申訴?   因為我需騎車上班

家裡經濟不是很離想   我會輸?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符初判表之判斷,可再申請如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4

 車禍案件如果金額不大建議和解,打官司很花時間的

阿平 102-12-11 20:42

一場車禍  我撞對方左前輪     我機車對方轎車

 

車禍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出來了

 

我2個錯 對方1個

 

我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涉嫌超速(自稱60-70km/hr)

 

對方則是涉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可是 當時朋友有看到我們這邊綠燈  但無做筆錄  警察說提告在做筆錄即可

朋友只有1人看到  後面很多人但沒看到

 

對方保險公司說 我負7成責任   對方付3成責任

 

請問這樣合理嗎?    如果提告要錢?  需要多久申訴?   因為我需騎車上班

家裡經濟不是很離想   我會輸?

蔡律師 (所長) 102-12-12 00:10
回覆 阿平 的發言內容:

一場車禍  我撞對方左前輪     我機車對 ... (恕刪)

這應該是一方有紅燈

詳細可至本所網頁留言諮詢。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5

 如果是小車禍和解和解,不要花時間打官司

許原子 102-12-11 17:14

律師您好:有一些私人事情想請教您!!
事件發生過程: 最近被一些車禍相關的問題困擾, 本人前幾個月於路口迴轉時曾與兩名中老年婦人發生擦撞, 其中一位手骨折住院開刀(醫藥費一萬多塊),另一位沒事出院在家中休養(醫藥收據3千多塊). 後來調解時對方開口就要60萬且絲毫無降價餘地,但我只是從事工程包商的工人(公司有包到工程,我才有工作),所以我實在是無力支付他們60萬的價錢.因此調解不成,他們也上法院提告且近日即將開庭.

問題:(1) 事件發生時,當時摩托車是一名無照的A婦人所駕駛,但警察當下問口供時,他們卻說謊, 硬說是有駕照的B婦女駕駛摩托車. 後來我提出質疑並經警方查證後證實其說謊,警察當時好像有說會把對方提偽造文書罪. 請問除了偽造文書罪以外是否還有觸犯使公務員豋載不實罪呢!?
(2) 偽造文書與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是否有提告的時間限制!? 因為案件發生至今約8個月了!?
(3) 對方於住院期間 ,我還幫他請24小時看護直到出院, 每晚下班都會買水果去探望關心她,出院後也每個月1-2次的電話關心她復原狀況.保險方面也可以提供10萬元的理賠金.但他們卻堅持一定要60萬,不然就上法院. 請問上法院時,我還需要注意些甚麼事情嗎!? 因為我其實蠻擔心這件事事情的!
謝謝律師們在百忙中還抽空回答我的問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您有過失,則在沒有肇事逃逸且對方沒有因該次事故受有後遺症或是失能的情況下,在刑事責任上僅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法定刑為6個月以下。也就是說,倘若您不是累犯的話是不會入監服刑的。

2、又有關民事賠償的部份,對方可以請求醫療費用財產損失、薪資損失、增加日常生活所必須,倘若有失能的話可以請求失能損失、倘若傷勢嚴重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並且可以依據過失比例計算。(除精神撫慰金外,每一項都要證明)

3、本文建議您可以給予合理的關心跟和解金額,倘若對方獅子大開口,則無需強求和解,因為法院還是會斟酌所有的情形,不會因為無法達成和解就加重處罰,況且,就您所述的狀況,法定刑本來就不高。

3、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因為您不算是受害人,所以無法提出告訴,但是可以告發,而告發是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Sierra 102-12-10 17:45
律師您好 我在11月時與一台計程車發生碰撞計程車為了超車而碰撞到在內線道的我,導致我的汽車右前方受損,計程車則是左後方受損 1. 事發至今已經12天了,當時做完筆錄計程車司機聲稱保險公司會處理,但是到現在我都連絡不上人,打電話簡訊都沒回,對方保險公司叫我傳真估價單過去後也都沒下文了,請問這樣我該如何處理? 2. 請問因為板金擠壓導致右前門會卡住無法正常開閉,我可以先行修復嗎? 3.請問因為處理車禍的事情而跟公司請假,屆時我能向計程車司機索取經濟損失賠償嗎? 還麻煩律師給些建議 謝謝
請您來站參考回覆內容,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直接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若您無受傷,而他方又避不見面,不願處理,則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修車之損賠及不能工作之損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7 14:35

你好:

事由:

上個月21日在某路口家父開的汽車(計程車)被紅燈機車(學生騎)..
對方有受傷,我家的車子保險桿整個壞掉!已私下和解..有簽和解書,對方願意陪我家15000元以分期付款方式,有註明每日七日匯款..今天12/7日尚未收到,很擔心對方不履行和解書內容..(當天有報案)

請問:

1.萬一對方未依和解書內容不付賠償金或付到一半不付賠償金了,該如何處理? 

2.因對方有受傷,萬一反告我方傷害罪該如何處理?

3.要如何追討賠償金?是先以簡訊告知,還是直接寄存證信函?要在幾號寄比恰當?追討內容該如何寫?

麻煩專業律師回覆   感恩

回覆 羽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事由:

上個月21日在某路口家父開的汽車(計程車)被闖 ... (恕刪)

1.如果你們只是私下協議  那該和解書應該是沒有執行力  對方不依約履行  你還是需要透過訴訟請求  將來才能強制執行   2.如果在告訴期限內  對方確實可能再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3.對方不履行  建議可以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應依約履行  之後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或是主張應履行和解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依和解書給付賠款,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依約給付相關款項。對方可提告過失傷害,但也要符合過失傷害罪之構成要件,本件若您父親無過失,則不成立過失傷害罪。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3 20:16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家父所開計程車是在綠燈行駛並無違規,對方騎摩托車闖黃燈紅燈撞到加父計程車,對方有受傷,很怕對方反告傷害罪,請問律師

1.如果對方反告傷害罪,該如何處理?傷害罪是半年內提告嗎?半年過後是不是不能提告了!?((行車紀錄器剛好壞了,沒拍到畫面..當時有報案
2.對方本來同意賠償車子損壞費用,答應每個月初還五千元分三期清償,但因經濟拮据依照自己的能力慢慢還,這樣子和解書是不是要重寫一張?和解地點是要再車商那嗎?(第一章在車傷那寫的)
3.12月初開始採取簡訊提醒賄款,請問對方匯款到一半未繼續還款,或直接不賠償,若先寄存証信函,”要再多久提醒民事訴訟”?

好像是兩次調解不成,才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家父家母本身罹患癌症,家中經濟拮据,很怕不但拿不到賠償金,反而被反告傷害罪,煩請律師詳細回答,感恩,謝謝您。

JILL 102-12-07 08:18

律師你好  有一天我在網路即時通訊交友認識一個女生  當天中午他自己說要來我家吃午餐

很自然就發生關係  過程中我也有詢問他是否願意  也要使用保險套  結果晚上他姐姐卻帶警察來說我強制性交  想詢問這樣我會有事嗎

1.你應該是主張合意性交  亦即有發生性交關係但對方是自願發生  沒有強暴脅迫  2.你可能要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即時通訊)  大樓或住處是否有攝影機  以及事後你們是否有通聯   3.另外了解一下對方是否有立刻去做驗傷的動作  以及是否有找你談賠償問題  4.以上都可能影響法院就本件案件之認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強制性交罪是屬公訴罪,且可處三年以上之重罪,本件既然對方已報警,則全案會進入偵查程序,當然對方證詞是屬關鍵,所以您應該要小心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所長) 102-12-07 10:33
回覆 JILL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有一天我在網路即時通訊交友認識一個女生  當天中午他自己說要 ... (恕刪)

對方幾歲?有無抵禦傷痕?畢竟對方是網友。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網頁留言。

王耀星 (Eric) 102-12-07 11:42

若如您所述.應該是遭到惡意設局詐財.應該不容易輕易脫身.好自為之! 

法律小學生 102-12-08 10:12

大大你好 照你說所 不管是不是對方詐欺 但顯然是有備而來

你被判刑的機會 應該很高 因為我朋友之前也有遇過這種事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性交為刑法第221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該罪之構成要件為您需有強制之行為,若您住家有監視錄影機,可錄到您與對方之影像,若從影像中可判斷您無強制行為之可能,即不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進而不成立該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06 15:25

11月9號 下午四點  駕駛人:我  車主:母親

在大連路上行經時,由於對向來車想逆向超車,個人我一時緊張車子稍微靠右因此擦撞到停在白線內的兩台汽車,因車體只有微微震動因此沒有下車查看最後警方傳喚,是目擊者報案,目前正在辦理出險的部分,保險公司一直要我們去警察局要他們取消掉肇事逃逸或者是剛好路人看到我正在開那部車、監視錄影器、證明我是當時的駕駛人,不然沒辦法全額理賠保險公司一直凹我們這一點,想請問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解決?

 

被撞到的兩台汽車屬於擦傷爾已,保險內容是幫對方賠償

Mean 102-12-06 15:47
回覆 的發言內容:

11月9號 下午四點  駕駛人:我  車主:母親

在大連路 ... (恕刪)

修正這是民事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9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事故並沒有人員傷亡,則並沒有所謂肇事逃逸的問題。

2、有關您是否為該次駕駛的部份,倘若保險公司與司法程序認定之結果不同,並拒絕理賠,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保險公司履行保險金給付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9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可否拒絕理賠,須視您與保險公司間之契約條款約定,若保險公司有違反相關契約條款之約定而拒絕理賠,您當然可以依契約條款規定請求理賠之。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條款及其他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偉倫 102-12-02 03:02

十一月份時候~開車前往家樂福地下室停車場~準備停車購物~

下去之後第一排停車場要右轉~剛好是一個死角~

一彎進過去就看到一位婦人在倒車~((我剛右轉婦人在第三格車位倒車前近又倒車.他要把車頭朝我這邊出去)空間不大~我只能停著等他車頭轉正~(此時我的車還沒完全灣近來這車道)之後看他車頭朝向我(此時他的車屁股在我這車道頭在他那車道~車子是斜的車頭是面向我)~我緩緩的前面把車頭努力的靠右讓婦人過(沒踩油門)(此時我的車是緩緩靠右.要回歸右邊車道)正常來說都是停車就是右轉進去找車位~如果車子要出去都是順方向~車頭應該像我灣近來這樣~出口也是在另外一邊~但這婦人是車頭對我要出去~我灣近來車是靠左邊沒錯~但我相禮讓他.等他把車移好~但他還沒把車移正就往我這開~我還來不及把車整個靠右讓他行駛~婦人就撞上我的左邊屁股~撞上還硬開~因為撞到位子剛好駕駛座~他無法下車~導致我車屁股後面常常的受傷!我有行車紀錄器

但我不知道這樣是誰對誰錯~我第一時間馬上報警~但警察來拍一拍照~叫我們回去做個資料~問一問什麼也沒給我~說可以跟保險公司說日期跟時間點~過來派出所調資料~說這不屬於車禍~屬於損毀而已!他們無法受理 只能幫我們做個紀錄而已!婦人的老公是後來~兇巴巴的~ = =

這我該怎樣確定是誰對誰錯呢?那我該怎樣跟對方要索賠?我也沒對方的電話也不清楚怎麼連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把相關資料,如錄影帶即報告三聯單,送至地檢署提告,由檢察官調查本案,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偉倫 102-12-02 21:3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把相關資料,如錄影帶即報告三聯單,送至地檢署提告,由檢察官 ... (恕刪)

ㄜ 可是警察說這不屬於交通事故 ~說這在家樂福地下室發生的~說那是私人土地~只能算損毀~!警察也沒開三聯單給我~我那時候有問警察說是不是要給我三聯單~警察說這不屬於車禍所以沒有三聯單~說如果有保險把那天日期時間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就會自己來處理了..但這也不知道誰對誰錯~我是覺得我禮讓對方~那對方何必還沒把車頭方向用好就急著開~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故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4: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輛碰撞並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且無法證明對方有意毀損您的車輛,確實僅為民事賠償問題。

2、倘若您的行車記錄器有拍攝到碰撞情形,或是地下室監視錄影器可以證明對方碰撞您的車子,還是可以釐清事故責任,並且請求對方賠償

joe7569 102-11-30 05:04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鍾孟杰 (鍾孟杰) 102-12-04 12:26

您好:

警察所做的既然是「初判」,顯示只是在場處理員警就現場事故發生狀況所做初步判斷,因此您是否確實有於閃光黃燈前未減速的情形,則請靜候鑑定結果。 承上,責任歸屬狀況為何,最終仍賴鑑定結果以及法院的判斷(如果有提出民事訴訟的話),並非如保險公司人員所稱的3成與否。 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情形,最多就是日後求償時,以對方不聞不問等情,在慰撫金上面做文章。 車輛修理費用確實在實務上市必須考慮折舊的情形。

以上,請參酌。

 

1.縱使直行車 但如果可以預見對方要轉彎 應該還是要減速慢行 否則還是會分擔一定過失責任 2.刑事部分只要對方確實有過失 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問你本身是否也有過失 3.過失責任分擔主要是指民事賠償部分 4.民事損害賠償可以主張回復原狀及金錢賠償 但回復原狀還是有一定方法 如果要修理 實務上是一定會扣除折舊 否則如何回復原狀 是回復何時之原狀

joe7569 102-11-30 03:36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路口時由於雙方都是閃黃燈狀態下,到十字路口時有看到對方貨車準備左轉(對判表下方對方說是要左轉),當時本人已減速行使,但貨車並未立即轉完,所以本人繼續直行,本人直行已過路口時,就在剛到路口忽然左側遭受到撞擊,事後看照片,本人是車損是由左側油箱開始往後整個受損,對方貨車還有去衝撞路邊一輛違規停車的廂型車(廂型車已經自認倒楣和解),本人也已於本月21號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這部分,當時本人受傷有右側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這是後來才發現已於11/07開刀重建),而當時警察初步研判表寫,他是未依規定讓車,而我則是未依規定減速,對方用近日有申請交通鑑定,於12/4日要去鑑定,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為何我會有未依規定減速的肇則?從那邊判斷我沒減速,去鑑定會時,委員問起減速之事情時,我是否可詢問委員如何判定我是未減速?但是我實際上是有減速,且本人是直行車,但為何對方保險說沒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的這種事?對方保險就一口咬定我們要三成責任,但是由於對方這6個月來只有車禍第六天有來醫院看過,至此之後到第一次調解(10/15日)之間包括之後到現在也都沒有任何關心或慰問的電話,請問這部分上法院可否提出?而賠償問題對方保險修車費說還要算折舊,但是我上法院可以主張恢復原狀嗎?

joe7569 102-12-01 02:38
回覆 joe7569 的發言內容:

本人是大型重機駕駛,於5/26晚上行經新豐鄉新興路與大同路口時,本人直行方向由南向北行使,行經 ... (恕刪)

律師可幫忙解答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3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在鑑定委員會表示已經有減速,但是當時是遭攔腰撞上(本文推測),該次車禍與是否減速也沒有關係。

2、有關修繕費用的部份,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有折舊的,如有涉及零件更換才有。

3、倘若對方均無誠意處理此事,本文建議您就告到底,並於刑事程序中表達對方均漠不關心,希望可以從重處理。

Gloria 102-11-29 14:16

我想請問,肇事者酒駕肇事逃逸,又無誠意和解。。

現在已經提起刑事告訴了。。。

他的保險公司專員說只能理賠強制險之醫療費用。。

但是我其他之財損可以請保險公司賠償我,然後保險公司再代位求償去跟他要求賠償嗎??

因為對方擺明說沒錢賠我。。在庭上也跟檢察官說他沒錢,,所以就算最後判了求償之金額,他也沒錢付。。。

還是有其他類似代位求償的資訊可以告訴我。。。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承保範圍沒有財產損害,除非他有買其他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有可能保到財物損害。建議您還是先對肇事者取得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方能保障您的債權,即使目前沒錢,日後有錢,您也才能對他主張。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請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9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強制責任險的部分確實沒有包含財損,並於理賠之後,向酒駕行為人代位求償

2、就您所投保的商業保險,您依法請求理賠後,保險公司自會行使代位權向加害人求償,然仍不影響您對加害人的求償權。

僅此,尚無其他。

102-11-28 20:32

接到國小同學通知要談保險資訊,我事先表明不會保,與仍然邀約,想說去看看小時候同學如何到場咖啡廳她與另一名男同事在場,先給了我名片,然後我問她怎那麼多人,與說,如果我不喜歡不要簽名就好,當場表達沒興趣繼續聽下去,沒坐下就離開,結果另名男同事跑出來拉住我,用手擋我去路,拉住叫我還他名片,我要放桌上,他還一直在拉住我,還了之後,問他姓名要投訴,稍微晃了一下名片,還嗆要打電話嗎?要打來啦,事後我不滿,右手腕有被拉扯的紅腫,且會痛,已有驗傷單,事後問同學該名男同事姓名想投訴,卻遭同學嗆不要再打來,不然告我騷擾,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那位男同事什麼罪名呢? 該走民事還是刑事呢?? 另外有在彰化地區可以服務的律師嗎?? 我下定決心要提告這個人。

依您所述,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就此您可以持驗傷單至該事發地點所在地轄區之派出所報案並提出刑事傷害罪之刑事告訴,另關於被告其人部分,應可藉由傳訊您的該名同學到案說明,以確認其人別資訊。但應注意的是,您的該名同學可能故意偏袒對方而為非事實陳述之可能性,故建議您提告前先確認一下是否有其他有利還原當時情形之證據監視錄影畫面可以請求調查,俾以降低遭對方反告誣告罪之風險。

102-11-29 01:4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對方之行為可能構成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就此您可以持驗傷單至該事發地點所在地轄區之派出 ... (恕刪)

請問律師,可否因為他又阻擋我去路,硬要我交出名片,再另外告他強制罪或是妨礙自由呢?

 您好:若您有需彰化服務的律師,可來信與我聯繫,我的MAIL為civili1201@gmail.com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能涉犯刑法第277條規定之傷害罪,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已準備好驗傷單,建議您再調閱咖啡廳內之監視錄影帶,找尋相關人證及物證,提供相關聯絡電話之通聯紀錄或簡訊或line訊息等相關證據,再到地檢署題告。若對方不願與您於地檢署和解,遭地檢署起訴,您亦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之相關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之損害賠償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於台北台中彰化均有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哇哇 102-11-28 09:31

前1.2個月我撞到一位行人,在上班時間又是公司車,

因為死角對方又在陰暗處,走路又低著頭(他也沒在看)所以就撞到了

賠償問題當然也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對方要求賠償其中一項是:旅遊費用?

他說是因為我們撞到他害他們全家要去旅遊沒去成....

希望我們能夠賠償

另一項是:後續的醫療費用

他說因為有傷口然後需要醫美.....

這當然不用說,沒收據不給錢是正常的吧?

誰知道他會不會去做牙?

Q1:旅遊退費就算距離也有一個月旅遊公司會收對方10%的旅費,那10%我們有義務要賠償嗎?

Q2:他是有請旅遊公司開收據,但只有一個總額...這樣能代表什麼或證明什麼嗎?

Q3:對方還說因為他一個人車禍害全家人無法旅遊,都要照顧他(但他們有請看護)企圖要我們賠償所有人的旅費,這樣合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造成對方死傷,則刑事上會有過失致傷或致死的責任,民事上則有損害賠償責任,由於您開的是公司車,所以對方可以跟您及公司請求連帶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方傷勢如何? 可來電討論

若依交通事故鑑定結果,您這一方涉有肇事因素者,則在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罪之責任問題,設若被害人與您未達成和解者,基本上在司法實務上一般不會獲得緩起訴處分或者緩刑,從而即使刑事判決六個以下有期徒刑之刑度而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亦須繳納易科罰金或服畢社會勞動,始能免去牢獄之災,再者,刑事判決並不影響民事損害賠償,並非服刑即可無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故若未能和解,被害人還是會依法分別針對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責任,依法主張,另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若能和解使被害人撤回告訴者,刑事責任部分即依法終結,綜上,您在斟酌和解金額上,或許應就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進行全般考量才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肇責,若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enee 102-11-25 12:49

您好 !

我父親於民國94年因積欠多家銀行信用卡費高達200萬元

這九年來一度與銀行達成債務協商每月從薪水強制扣薪1/3,但因於10/28因腦出血入院至今

已喪失工作能力, 因此銀行無法從原本的薪資帳戶繼續扣薪, 電話追討至家裏

由於我父親名下並無任何動產動產

唯一的醫療險報單要保人為我哥哥 (繳費人也是他),被保險人為我父親

請問,如果申請理賠, 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強制扣押該筆理賠金嗎?

(因要保人不是我父親/債務人,他只是被保險人,而我哥哥沒有欠債)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7: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的商業保險保險金是可以作為被查封的對象。

2、又有關醫療險保險理賠申請人是被保險人或是受益人(身故時),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請申請理賠者,原則上應該是您的父親。

3、倘若該筆保險金於申請理賠,並匯入您父親的帳戶後,在提領之前,遭到債權人知悉,則可以向法院查封該筆款項。

阿寶 102-11-24 09:53

我幾天前下午約三點時

在高雄中央公園附近 發生車禍被撞

事情是

我今天綠燈直行

對向車道也是綠燈 然後有可以左轉

但是我沒注意到他 因為馬路很大條

等我發現的時候他小貨車已經在我機車左側約兩公尺處了

對方有煞車 但是還是擦撞到我左後側

然後我摔倒滑行到待轉區撞到兩位小姐的車子

一位是阿嬤 車子倒下車殼有些磨損 

一位是中年婦女 車子倒下側柱鬆脫跟車殼有些脫落

然後對方的小貨車看似沒有什麼明顯的痕跡 可能因為是擦撞

警察來教我們四個人身分證交出去之後 交通警察也來

交警的車禍圖畫一畫就先請那個阿嬤離開了

可能是因為阿嬤車子看似沒什麼影響

但是小姐可能因為車子有影響就有留到最後

所以我現在想請問

今天這樣看來肇事責任應該歸屬在那個小貨車駕駛

是這樣嗎 ? 因為我是直行車

然後保險那方面 有一個旁觀的先生是說他在做保險

他說小姐車子修繕費用可以到我跟小貨車駕駛的保險公司理賠

那個保險公司指的是機車強制險的公司嗎 ?

然後我身邊的朋友是跟我說 因為我無照 所以強制險是不會理賠我的

那我想請問一下 我的部分是沒什麼關係 但是小姐機車修繕費用的地方是可以請對方理賠嗎?

還有我一些其他零碎的費用 像是 手機螢幕磨損 醫藥費 這些費用也可以請對方負責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5 11: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次車禍疑似因為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然精確的肇責,仍須迨員警提供之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始能釐清

2、車禍事故有肇責之一方,必須賠償他方所受到得損害,如醫療費用、車輛、手機修繕費用等,但是必須提出單據。

102-11-22 18:41

我的車子靜止停在路邊,因汽車相撞事故所以撞上我的機車,我機車的受損程度應該是中度受傷以上。事故發生後一段時間,和保險公司配合的 保險公司特約服務廠-信竑機車的一位柯先生就來到現場,表示如果我們自己去找其它車廠修理,速度比較慢,因為這次牽連受傷的機車有7台,他建議車子全數交給他們評估、處理,再給保險公司和啟事人報價,會將車子修好,保固期六個月,還給我們。

不過因為我的機車車齡已高,這幾天正在考慮要換新車,因此我和柯先生說,想請他們評估過傷損程度後,報個價給我,我想請保險公司做現金理賠就好。不過柯先生卻說,這狀況希望不大,就算我說是要到別家車行維修,保險公司也會請我要把維修好的車子的狀況拍下來~才會付款,所以不太可能可以現金理賠

事發經過如上,還想請教 賴律師,柯先生的回覆是否屬實?還是我能有其它更好的處理方法嗎?

謝謝您!!!

 

林小姐 敬上

基本上損害賠償以回復原狀為原則,故若您要求現金理賠,對方可能會以折舊為由要求大砍理賠金額,在訴訟實務上,法院往往也會針對該損壞物品耐用年數及折舊等斟酌合理之損害數額,若堅持現金理賠恐怕未必是更有利於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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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嫻慧 102-11-28 11:2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今天機車行打電話給我,表示說因為我們違規停車,所以保險公司只能理賠七成,另三成要由我們自付,否則就要請我們把車子牽回。我們覺得很奇怪,機車違規停車~不是我們跟警察繳罰單而已嗎,跟保險公司理賠有什麼關係?所以想要請問 賴律師這樣的情況,我們是否能據爭全額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8: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確實違規停車的話,確實可能就該車禍事件具有肇責,您仍可以爭執肇責的部份,並得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danny 102-11-20 19:58

各位好, 我想諮詢有關拋棄繼承的問題我父親約10月中旬過世.有兩個孩子-我跟我弟.媽媽於父親前也過世了我們已經提領的部分有父親生前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死亡身故(受益人是子女) 假設30萬

癌症死亡(受益人是子女)假設30萬

最後住院一個月的住院理賠.假設15萬

國民年金喪葬費 假設約8萬

還有一個父親自己的國民年金 假設約2萬 (這部分我忘記叫什魔明目了)

 

阿公生前有留一棟房子 (土地是政府的.我們只有地上使用權.房子屋齡也40年了..我姑姑說那間價值約20萬而已我跟我弟都不想繼承這一棟房子 想都給姑姑

1.         可否使用拋棄繼承方式. 我跟弟弟都拋棄 由姑姑順位繼誠.但拋棄繼承會不會導致讓我跟我弟上述已經領的金額變成不能提領需要歸還. 尤其是他的住院理賠15萬(因為那並不是死亡理賠的金額.)及國民年金部份?.             因為已經提領完畢.喪葬也支出了.所剩無幾

2. 如何得知爸爸得那棟房子是否真的價值20萬元?

3.   我跟弟弟有需要另外跑一趟法院或是地政事務所說我們要繼承嗎?還是不需要做任何動作.法律會自動歸屬

.4.          如果不使用拋棄繼承.房子有可以其他簡易的方法過給姑姑嗎? 會不會需要大筆的稅金(如果房子真的只直20萬)

5.         爸爸的部分聽姑姑說是無欠債. 我該去哪裡查詢爸爸的生前是否真無負債

 

到底是拋棄繼承比較好還是用其他方式,因為主要就是這個房子處理方式,怕我不懂會很麻煩,p. S我跟我弟都成年了,我們都二十幾歲。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們意見。 小妹先謝謝各位

您好,建議你用拋棄繼承的方式比較乾脆,而且保險金並非屬於遺產範圍,不會受拋棄繼承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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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平 102-11-19 15:15

一個十字路口

我方承認綠燈   對方承認闖黃燈   由於監視錄影器太晚調 而無監視錄影

 

我時速90 撞擊對方左前輪 人彈飛 飛上車頂 滾落地板 

目前車禍初判表還未出來   但是有人證 還未去做筆錄 人證是朋友

對方是保險公司   對方保全險

這樣會盼全賠嗎?  還是會如何?

後續責任歸屬還是得依車禍鑑定之結果而定。

您好,一般來說初判表都不是很仔細的,保險公司不見得會認同,所以如果還有爭議,建議你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這樣比較詳細,然後再來跟保險公司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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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102-11-18 21:41

友人所使用之電信門號以本人名義辦理,所駕駛之摩托車也是本人的名字;但近期本人收到電信業者催繳單及強制保險過期通知單;友人承諾會處理但一直尚未處理,問他確切能處理完成的時間卻又說「現在沒有辦法!」

 

請問若友人遲遲無法處理,對我將造成什麼影響?

這些我是否可不予理會,因為使用者不是我?還是我只能自認倒楣的負責承擔?

沈恆 (沈律師) 102-11-19 04:12

以本人名義辦理門號,契約就存在於本人與電信公司之間,未繳款自應由本人對電信公司負責。以上謹供您參考。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您出借名義由友人申辦電信帳號,並且登記車輛,法律關係雖存在於您友人身上,然倘若遭追償後,您仍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僅為借名,則恐需負擔上開費用,僅能於事後追償。

2、建議您寄發存證信函請您的友人出面處理,否則您繳清相關費用之後,要終止上開電信契約,並且向其求償

jin 102-11-19 19: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您出借名義由友人申辦電信帳號,並且登記車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

 

1.友人皆以「沒有工作、沒有錢、再等等」為由,遲遲不處理,那我該如何是好?

2.倘若機車強制保險遲遲未處理會怎樣嗎?

3.我是否有權力變賣機車?

 

以上問題煩請謝律師解答,感謝萬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0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電信的部份,如同我之前所述,您應該以存證信函方式處理,告知倘若對方3日出面處理否則辦理停話,相關費用將依法追償。

2、車輛部分,您可以以存證信函方式,告知對方辦理過戶,否則將辦理催告過戶或是停駛登記,相關費用亦將依法追償。

3、上開方式所生費用您均可以事後向對方求償

4、變賣車輛,可能會引發相關法律問題,本文不建議。(必須在符合留置權的規定才能,變賣車輛抵償。),上開方式至少您可以避免後續費用在繼續產生。

小逸 102-11-18 12:24
律師您好 我是花蓮車禍那件事主,想再請教一下,我的保險公司說如果要申請交通鑑定要花3000,他叫我不如出險這樣保險費3年漲價還比3000低,我是當場回絕,他又說那乾脆他們說不賠等對方告,我再去法院訴願,可是我覺得這樣我會變的很弱!所以,律師您覺得我還是直接花錢申請鑑定,若是鑑定仍偏警方,我該如何提我的證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該車禍事故,您可以提出行車記錄器、附近的監視器證人等,證明事故當時您所駕駛車輛為靜止狀態。

2、又該車禍事故僅為車損,僅為負擔金額的問題,此部份就由您自行斟酌,但確實可以等到對方起訴之後,在考慮和解

小逸 102-11-18 08:04
10月初在花蓮有件倒車車禍,雙方都在統一超商停車場要倒車離開,我倒車時看到對方也要倒車,我即停車,結果對方並未發現,繼續倒車且向右倒車,導致對方車輛左後照鏡從我車後車燈右面開始刮到後面,他的左前車門也有擦撞痕,(筆錄有寫,也有照片)結果我保險公司查閱警察,說警察寫是我倒車撞靜止車輛,我需賠償,這點與事實剛好相反,如果我倒車撞他,要如何讓我車輛傷口從右尾燈的右側刮到後側?請問我該如何向警察抗議、申請重判?謝謝

1.警方初步分析表 只是單純建議或是依現場狀況認定 並沒有拘束檢察官或是法官效力 2.如果你認為有疑問 你可以考慮是否聲請鑑定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認為初判表不合理,應該積極蒐集相關事證,並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2、又事故鑑定委員會仍會相當程度參考員警所搜事證,因此建議您應該積極提出員警判斷不合理之處供委員參考。

阿仁 102-11-16 16:13
您好:小弟是低收入戶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有結婚兩個小孩,三年前因疾病殘疾,領有私人保險勞保失能一次金(家父堅持要一次請領),家父卻把錢都轉到他戶頭,這幾年家父有用保險費買台汽車,名字是我老婆的,(有行照和當初購買證明)最近跟家人處的不好,我們要搬出去,家父卻不歸還錢和車子,請問是否可告侵佔?勝率多少?謝謝

1.侵占罪是對持有他人財物財務有不法所有意圖 而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 2.如果你能證明財產屬於你們所有 只是由對方保管或使用 對方如有據為己有意思 那確實可能構成侵占罪 3.至於實際個案是否會成立 可能還是要看被告答辯方向而定 這無法一概而論

jau 102-11-13 22:09

工作半年多最近被同事所弄傷.導致短期無法正常工作.
因為公司沒幫我們保險.我可以對那位加害人提出賠償嗎?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準備什麼證明?  到哪些機關申訴? 

公司方面未幫雇員保險.上班是採雙方記工方式而非打卡制我能用什麼方式去檢舉該公司呢?

您好,你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告過失傷害,並要求公司負責,因為這屬於職業災害的一種,如公司不願意協助處理,你可至地方勞工局檢舉未投勞健保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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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2-11-13 17:26

婆婆今年68歲在2月於家前巷口騎機車被車速過快的計程車撞傷

經緊急手術後,昏迷指數剩6,醫生當下宣告為植物人

但很幸運的2個月後, 婆婆醒了. 但說話及行動無法自理

必須仰賴看護.  而肇事司機只請保險公司來處理事宜.

保險公司僅理賠30萬的道義責任. 因為保險公司用法規"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來判定婆婆

亦有肇事責任. 但我們目前因為婆婆原本有工作. 到現在生活無法自理 要求10年的理賠金額

為381萬. 請問如果我們要告司機重傷害, 勝算大嗎????

 肇事的初步研判分析表如何記載? 如果對方有過失,不管您們有沒有過失,對方都成立過失傷害罪,建議提起刑事告訴,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這樣的傷害程度,30萬賠償太不合理,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我想你們考慮的問題很不必要,為什麼要考慮勝算大小,無論大小都必須要討回公道,一定要先提告的,而且縱使你婆婆是肇事主因,不代表對方沒有過失,而且有無過失或誰的錯,必須透過鑑定來判斷,不是保險公司說得算.無論如何都應該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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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翊 102-11-13 02:15

前幾天發生車禍,我是直行機車,一位阿伯開車未禮讓我直行車直接進行左轉,導致我閃避不及撞到他的車,但我有鳴按喇叭,阿伯下車聲稱他沒有聽到我的喇叭聲,事後他一直說他會賠償機車維修的部分,可是等到警察做完筆錄後隔天,他開始向他的保險公司說都是我的錯,他一直說他有打方向燈,現在開始反悔說他一毛錢都不願意陪,還要反告我詐領保險金,之後我又突然接到交通隊突然打來跟我索取診斷證明書,我是不懂警察突然跟我要診斷證明書要幹嘛?照理說不是應該保險公司跟我要才對嗎?

 

請問我該給警察診斷證明書嗎?我會不會被陰?

本件有無人員受傷情形?您這一方有提告過失傷害罪?若有的話,則提供診斷證明應有助於釐清當日因車禍而受傷之事實。
另本件在車禍之初即已完成筆錄制作,則重點或許在於當初警詢時雙方記在筆錄之陳述內容,而不在事後之反悔情狀,故提供診斷證明初步來看應尚無不利於您的情形。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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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翊 102-11-13 1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有無人員受傷情形?您這一方有提告過失傷害罪?若有的話,則提供診斷證明應有助於釐清當日因車禍 ... (恕刪)

沒有人員受傷,當下有頭暈想吐的情形,有去急診開藥吃。我並沒有對阿伯提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3 11: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向員警詢問索取用意。

蘇欸 102-11-11 14:28

律師們您好

因為我的車禍賠償問題跟對方無法和解

而下星期四(11/14)要去檢察署和解

突然找到這網站所以想問問相關賠償內容

案發大概:於今年3/17晚上,我朋友騎機車載我回營區收假(我在當兵),行經路旁時對方因未兩段式開門,而撞到我們...我人當下摔了出去,我朋友摔傷,因為機車後腳踏板斷裂插入我右腳底板,造成撕裂傷。

那時我住院五天,拄拐杖兩個月。一開始對方態度很友善,但後來談到和解金,我的醫療費用總共$6000,我朋友的機車維修$4100,我們要求和解金(含醫療、修車)$2,0000

但對方說價格太高,不願意和解。事後我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上面我和我朋友沒有肇事責任,而對方的是”因開門不當肇生”;我也請我的保險人員與他和解,但也是在價格上面談不攏;我去區公所申請一次調解委員會,但對方未到場也不接電話。後來因為六個月的追訴期快過了,我就直接申請提出告訴。

像這樣的情況,我星期四到場時,該準備甚麼資料,可以跟對方要求怎樣的賠償金?!
p.s(機車的維修單據已經給對方了,但是還沒拿到金額) 


感謝律師團對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5: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事故所得請求之損害賠償包含、醫療費用、因車禍事故所增加之費用(包含修車費、購買拐杖、因此引發額外的交通費等)、無法工作工作之工資損失,惟,上開費用您必須提出相關單據,並於開庭的時候準備一份供法院參考。

2、倘若您或友人傷得很重還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倘若有後遺症的話,還可以請求減損勞動力的損失)

3、建議您開庭時將您所想請求的費用單據整理好,並影印一份供檢察官參考。

sam 102-11-10 13:56

10/15  左右,我老婆被年輕人 ,酒後撞擊,機車半毀,多處差傷,腸子移位,警方酒測對方0.35 的值,

機車維修費要快兩萬元, 我身上沒那麼多錢,跟對方說明.請對方支付費用,對方說明,保險公司會支付費用,由我這邊支付就可以了,前會匯到戶頭.但是重點是我沒錢支付修理機車費,我都需要使用機車代步,對方不願意預付這一部分錢,所以在我老婆身體恢復後,在要求調解委員會是否可以求對方每日的交通費用及精神損失及醫療費,薪資損失. 酒測值超過0.35 是否對方保險公司可以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案件,您的配偶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有,修繕費用、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因此所增加之費用(如交通費、調養食補費用、美容傷巴費用等)、精神慰撫金、減損勞動力之損失等。並請檢具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書。

2、有關酒駕保險理賠的部份,因為是對方酒駕,原則上還是必須要理賠的。(任意險的部分則必須看投保的契約)不過不論對方保險公司是否理賠理賠多少,都不影響您的配偶依法可以請求之金額。

3、提醒您,告訴期間為6個月。

Gino 102-11-09 12:46

你好:

1.我因100年11月進入一家保險公司,公司因延攬人才計畫,付給我一筆簽約金,計畫中有一條簽約金回扣,條款內容為<簽約後首兩年之總收入少於簽約前之基本收入30%且新增員人數少於4人>,到今年10月份簽約滿二年,但我總收入未達標準,但新增員人數超過四人(增員九人),請問我是否要返還簽約金?

2.因這條款,公司沒通知我的情形下就將我十月薪資全數扣除,用於返還簽約金,致使我十一月完全沒有領到十月份薪資,生計上出現問題,請問若真要返還簽約金,不是應該在十一月份的薪資裡扣除嗎?另外公司可以全數扣除嗎?

麻煩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們條款內容<簽約後首兩年之總收入少於簽約前之基本收入30%且新增員人數少於4人>,在解釋上,應該是少於基本收入30%與新增員人數少於4人,二者兼具才符合1返還簽約金之要求,所以公司在未通知即扣款,可能會有違約違法之虞,您仍可向公司主張權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安婷 102-11-09 01:38

我是在某家紅茶冰工作的員工,一個禮拜前

因為要外送,但外送地點我不熟所以我詢問同事

同事說要載我過去(那個時間同事算是下班了)

結果從店門口出去第二個巷口就發生車禍

我們跟機車相撞,對方沒事

因為我當時傷勢較嚴重,有送上救護車

另一位同事沒有同行 (在之間警察有沒有來我不知道,我只聽他們說有來,因為我已經不在場)

到醫院 老闆娘有來醫院探視 並說到車子損壞嚴重

我家人問說是否有幫外送車保險,老闆娘說有

 

結果前天 同事跟我說 車子的修理費用,3人分擔(老闆娘,同事,我)

一個人要分擔將近2400元

但是我很有疑慮的是,既然老闆娘說 有幫外送車保加重,第三責任

怎麼車子修理費也要我們出?而且我時薪才80一天也才上4個小時

重點 車子並不是我騎的,前幾天同事有跟我說 調監視器來看(不知道是否是老闆娘去要求里長調的還是怎樣)

結果聽同事說是我方錯 因為行駛在雙黃線,這樣的話 我們員工也要負責嗎?

而且沒有勞保健保,只有團保....加上整件事情是對是錯我都不清楚

 

補充:之前沒多久,同事問我說 萬一是我們錯的話 怎麼辦

我當下只回他 那就我處理,當下我還以為外送車有保險

事故當時 我是屬於上班時間

您好,首先車子並不是你騎的,由你賠償非常不合理,也與法無據,其次如果沒有勞健保,你們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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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102-11-07 22:38

一、車禍發生日期:10/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對方乘客受傷,有進醫院,腳輕微骨折。駕駛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沒保險,我方有第三人任意險及強制
五、事實經過:

嘉義後火車站單行道,我開自小客車時速約十幾,對方雙載小50時速也約十幾,
對方逆向與我發生碰撞倒地,因時速十分慢駕駛沒事,但機車壓到對方乘客
造成乘客腳部輕微骨折及破皮流血(皮破蠻大的)
事發時我因看對方血流不止包了一千元給他看醫生,乘客被送上救護車。
等到警方來現場圖及筆錄完成後雙方各自離去。
過幾天後對方阿姨打來貌似想要錢,我便告知她該我負責的部分我會負責,
順便跟她解釋如何申請強制險,再給她我的任意險理賠員的電話,之後就開始理不清,
她打來就是說乘客受傷又在洗腎,她媽在照顧她無法工作云云,
我連絡過乘客姐姐(駕駛)與阿姨數次無法有共識,感覺就是要我賠一筆大的,
,對方又申請調解日期在下禮拜一,還說不排除提告,直到今天剛好滿一個月我請了
初判表後,表上記載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六、問題:
我想問的是我因下週一要上班,將委任書與初判表交給我的理賠專員代我出席調解
我這樣是否還有要注意的事項?說真的對面灰個不停加上我的工作壓力,
最近生活的精神壓力十分大...有勞各位幫小弟解惑。

本件原則上依目前交通事故初判表之肇事因素分析結果,您這一方既未涉有肇事因素,則基於侵害行為損害賠償過失主義而論,無過失則無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從而對方要求您負擔賠償責任應屬於法無據。當然在此情形下,不能排除對方可能會進一步聲請交通事故鑑定,以求改變肇事因素分析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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