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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2 18:38

請問各位大律師: 小弟在102年12月31日傍晚5點多和甲方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工作需要不小心把貨車停在馬路上(行車道路)(熄火狀態)造成對方迎頭撞上

機車卡在貨車裡,人受傷。當下我馬上報警叫救護車!等現場處理好之後前往醫院探視狀況並包慰問金! 對方左小腿挫傷,右手掌打石膏,下巴挫傷!並開車送對方回家! 隔天帶禮物去對方家探望傷況!對方說無大礙!

而後來也請公司保險員去聯絡談和解! 甲方說修車+無法工作 要賠8萬8

而我方保險員則認為價格太高~要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出來再看責任歸屬!

除夕當天有向甲方告知,警方說:"道路事故研判表"要2個星期左右才會下來!我收到一定馬上告知!!! 而昨天103.2.21我還去警察局問怎沒收到!警方說要等1個月才會掛號寄給我!昨晚也將警方回應傳簡訊告知甲方!今天卻打電話給我說我都不處理沒誠意!只去過她家一次並打幾通電話這樣!並說星期一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在裡他? 還是在去她家探望?

我個人是想說去她家探望對方想跟我私下和解不透過保險和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為若對方之條件若不合理,可待其提告,再就雙方之肇事責任歸屬爭執之,亦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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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2-24 14:22

 依您所述情形, 您有過失應是無疑, 但對方是否亦有過失, 而有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之適用?則有待於鑑定(車輛行車事故委員會之鑑定), 警方自己的事故初判表, 通常幫助不大, 所以不必苦等警方之初判表. 此為告訴乃論之罪, 若和解可避免或撤回刑事訴訟, 建議與被害人談和解事宜, 不一定一定要由保險公司來談, 要先想想自己願付出的賠償數額是多少,當然談和解時要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保險法第93條參照) (lawmed66@gmail.com)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得先考慮您願意賠多少,再與對方協調,若無法協調,僅能待對方提告之,再提出相關抗辯請求法院酌減。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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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睛 103-02-22 02:29

我想請問

我在93年離婚然後前夫的保單也都由他帶走(他後續也都也持續在繳費怎麼會說他不知道附約是解約的)

但我卻在去年12月收到發院的傳票

收到時也莫名奇妙

我是被告前夫告我偽照文書

他說我在90年變更了他的附約醫療就是幫他解約

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他

他說那是我簽的不是他本人所簽說真的我完全想不起這件事

檢察官有拿單子給我看問說是我的筆跡嗎

我看完後說不是(重點是我根本不記得這件事)

我不懂他自己繳了那麼多年的保險為什麼現才說我解掉他的附約

我真的好煩噢

這會有什麼刑責嗎

我該怎麼辦如果真的是我當初簽的我該怎麼辦

三月六號又要出庭我沒天都緊張到睡不著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事隔已久,且當時您們夫妻關係仍然存在,本件可朝無罪方向去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21

 夫妻在婚姻期間互為代理人,代簽文件應不至於構成偽造文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似有機會為無罪答辯,依民法第1003條規定: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故即使為您所簽,亦可主張為有權代理之人,而非偽造文書。且目前您仍可否認為您所簽,您為被告,無自證己罪之義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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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103-02-22 01:07

在此先感謝回答的諸位先進們:

小弟在某日晚上~將車停於自家門口樓下

因樓下無停車格,即逕自將車停於路旁(相當於慢車道邊)

上樓回家處理一下事情

待我下樓後~發現車已被撞!幸好~肇事者也自行報警處理~

以上都很正常~不過談到賠償部分時

因本人問過相關保險單位及警察人員後

回覆皆為因本人的車輛雖屬違停~但卻為靜止不動!人未在車上

所屬肇事賠償部分~應由肇事者自行賠償本身車輛及本人車輛的7成

不過今日和肇事者談賠償時~說我應要賠償車損傷金額3成

而他賠償我車輛損傷的7成

請問各位先進~一般車輛靜止不動時被撞~雖有違停屬部分肇事責任

但是是否需賠償肇事者車輛損傷部分?

懇請各位先進解答~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26

 你雖是靜止但把車子停在不正確的地方,也是與有過失,如果過失比例是7:3,對方七你三

對方的算法是正確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若您有過失,您似亦應負相關損害賠償之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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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 103-02-22 00:57

早上上班後,因公司需要有人幫忙送東西到今天工作地方(六福皇宮),所以叫我開公司車去,然後送完東西在繞去客戶那邊收東西(台北國際會議中心)拿完東西後在回程中,因為注意到地下道的限高 結果車體撞到了 地下道的入口上方 卡住,後來請拖車拖回後修理廠後,老闆說公司車子沒有保險叫我要賠償所有費用,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因該負的責任是哪些? 公司難道都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35

 從你的情況看來,行車路線是你選的,公司應該沒有責任

咖啡 103-02-22 19:4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從你的情況看來,行車路線是你選的,公司應該沒有責任

我想請問 我是因為在工作所以才開公司車出去的 發生事故了

才知道公司本沒有幫車子買保險

老闆說所以維修的費用 都要我自己處理

公司 都不需要負擔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件若您有過失,公司似得向您主張損害賠償,但您亦可與公司協商賠償之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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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3-02-21 19:02

律師您好:

    我朋友於昨晚朋友聚會完,小酌幾杯載友人於回家途中,晚上九點多,因機車騎士緊急剎車,車子碰到ㄊㄉ機車,使得騎士於座位滾落到路邊ㄉ汽車保險桿,手肘膝蓋擦傷,友人於昨晚在拘留室一夜,今天下午四點多才從警局出來,因ㄊ是初犯,且很配合警員的作事,請問ㄊ該如何寫狀紙呢?ㄊ的經濟拮据,只能透過此途徑處理,麻煩您們!他會賣掉ㄊ的車,賠對方車子及傷藥費!他酒測將近0.7......因朋友生日猛灌ㄊ啤酒,所以傻傻地喝瞭很多!!

                                                                  陳小姐

                                       感恩您ㄉ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朋友會涉及過失致傷及酒駕的罪責,過失致傷為告訴乃論之罪,但酒駕則屬公訴罪,若他要寫狀則應註明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陳小姐 103-02-22 11:15

律師:

               感恩回答!

                                              陳小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初犯,似得於狀紙中加以求情,願意配合公益服務或繳納公益基金請求緩起訴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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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3-02-28 00:53

律師:

     感恩您的回答!

                                陳小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0:16

您好,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若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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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展 103-02-20 15:4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2年8月10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且皆有驗傷
       對方(媽媽與小孩): 媽媽右眼有縫合、右小腿撕裂傷;小孩下巴受撞擊導致乳牙歪       
       我方(我): 身體多處挫傷 (右手掌、左手臂、左右小腿...等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且做筆錄,現場有破壞 (單行道後方有許多來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與任意險,對方沒有保險,對方有與我方保險公司聯絡

五、事實經過:      
       當日,我在事發地點對面路口等待紅綠燈綠燈後直行進入單行道,且並無超速,對方媽媽左手上抱著小孩(遮住了左方視線),未經行人穿越道走至對面,我因閃避不及撞到對方,剛好發生車禍的地點無監視器。      
示意圖:http://ppt.cc/dtuj

六、問題:
        因為剛過六個月,調解不成,對方提告了,初步研判表對方肇事原因是「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我方的肇事原因是 「未注意車前狀態」,請問若以這樣的肇事原因上法庭,雙方肇責大概是幾比幾呢?此外,我的問題是對方是突如其來的衝出來,我上網查過「未注意車前狀態」是指「已然車前」,而我這個例子屬於「突然車前」,因為已經要召開偵查庭,所以只能請示檢察官申請鑑定,因為這部份是我個人認為的,需要在庭上和檢察官說嗎?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2-20 17:35

偵查時,可向檢察官聲請車禍鑑定,如對鑑定結果不滿意,可以再向檢察官聲請覆議。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通常法院會認定是八比二、七比三、六比四之可能性較高,比較不會認定是五比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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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 103-02-20 14:32

您好~~

想請教~~在過年前弟弟開貨車外出工作,因工作地點無法將貨車停放於客戶工廠中,故將貨車熄火停放於路邊,而所停車之地點屬於較鄉間的一般道路,道路寬約為二台貨車可會車之寬度,而貨車因體積較大所以有超出白線約半個車身,當弟弟工作完成出來後發現有一台機車不知什麼原因撞上貨車尾,同時對方也報警處理,而對方目前只有機車受損,人無任何受傷之情況,因對方有報警所以我們也將其對方財損的部分交由保險公司去理賠,經保險公司審查判定雖我們違規停車先,但因當時車子為靜止也未發動之情況,所以我們不需要承擔所有機車修理費用,對方修車費估價為1萬9仟,而保險公司目前可理賠最高額為1萬,但對方不願接受,希望保險公司未賠足的剩餘9仟要我們要再賠償給他,所以想詢問這種情況下我們一定要負擔對方所有損失嗎?

本件若對方沒有受傷而單純僅有財物損失,則在沒有刑事責任之風險,並且責任保險金額足以支應此項損失之狀態,針對損害數額之求償爭議,乃為民事糾紛,可以靜候對方提告後,待法院確定賠償金額後由保險公司賠付即可。所以本件應先釐清對方有無受傷而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可能,另外相關損失是否為保險理賠之範圍亦應與保險公司進一步確認為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對方所提之金額有所爭議,可待對方起訴,請求對方盡其舉證責任,並就雙方之歸責程度,賠償範圍及數額加以爭執。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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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MO 103-02-20 10:19

你好

請問一下,我目前的意外險需要理賠,填寫文件中有一份 ???"產險業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裡面項目有一項蒐集個人資料類別,涵蓋幾乎個人身家資料,?以目前理賠項目只是身體膝蓋意外受傷(無他人傷害財產損失),

那若此份文件簽名後,保險公司有無可能無上限的調閱我的所有個人資料? 或是只調閱此次理賠項目所需需調查資料(如就醫紀錄) ?

保險公司的文件列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太多,不確定要簽名下去,不簽名保險公司好像可以延後申請理賠或是不受理。

或是可以在此份文件中加註僅可調閱醫療紀錄 ?

文件網址:http://www.taian.com.tw/download.asp , 文件編號 2141 / 健康暨傷害理賠申請書 (網頁下面倒數第五項)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保險公司僅能就必要範圍去蒐集,您當然也可以要求僅限於調取醫療病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於您簽名後,方可至醫院調閱您的相關病歷資料,故若您有疑慮,可限縮保險公司之權利範圍,僅於與本理賠案有關之相關資料,其餘不允許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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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y 103-02-19 00:45

你好   我在12月初與人發生擦撞(雙方皆有保險),我方為汽車,對方為機車

對方為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我方為未減速慢行並作好隨時停車之準備

對方兩人小腿骨折,一人臉部挫傷,我方人員未受傷

但12月份對方家屬來電說要是我沒賠到他滿意,他就要找人修理我

說他已準備好在等我,要我小心點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威脅,等到合解

就沒事了,但是我又擔心他真的有所動作時,我會沒証據

所以之後我跟他每次講電話,都有錄音,今天第一次調解  對方開價120萬

我方保險估算應為30萬上下,因雙方落差過大,所以調解失敗

對方早上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在下午又來電說要告死我,一定要把我

抓去關,而且關完之後也會找人修理我,從12月份到現在我已經接到4.5通

這樣的電話,內容都是要用社會事處理我,要叫兄弟來打我

這樣我是否可告他恐嚇(有電話錄音檔),我家人跟我現在都不敢單獨外出

如果成立  想請問

1.這樣的恐嚇刑責是如何?

2.普通過失傷害是否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方認定我會入獄、但我無前科,並無肇事逃逸)

3.何時是提出的較好時機?  ( 訴頌前、法院判決後)

 

 

確實已經涉及恐嚇,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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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1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過失傷害的部份,比較不會有入監服刑的問題,您可以安心處理民事賠償問題。

2、是否提起恐嚇告訴,您應該斟酌自己是否確實會受到生命威脅,畢竟您於民事訴訟開庭時難免還是會遇到對方,您可自行斟酌。

 1.如果有說要教唆人家打你  確實屬於恐嚇罪    你可以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2.建議可以先行提出  這樣可以再跟對方談和解條件時一併談  或許對你比較不會完全不利益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恐嚇錄音證據,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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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Emma 103-02-18 19:04

保險經紀人銷售安※的保單,已過七天審閱期,隔年客戶要求退保,當時保險經紀人已離職,由保險經紀公司代為處理,因客戶要求安※保險公司出面,保險經紀公司通知安※保險公司與客戶約談之後,即同意退費處理並取消保單,同時發函給保險經紀公司取消保險經紀人的銷售資格三個月,原因為不實銷售,安※保險公司並向保險經紀公司要求退回當時銷售安※保單的佣金,而保險經紀公司在未與保險經紀人協調佣金退回的情況下,逕自將債權賣給第三方,現在第三方以電話平均約一個月一通的頻率持續一年打給保險經紀人的娘家,告知保險經紀人應該返還佣金,否則將上法院提告保險經紀人不當得利,但是因為同意客戶退保是安※自行決定的行為,與保險經紀人無關,而且當初已有讓客戶有七天的審閱期,理應不該要求保險經紀人退回佣金,請問應該如何處理?

PS.時間至少已超過六年,保險經紀人約2008年離職,但因保險經紀公司沒有勞健保,所以不清楚保險經紀公司是否有替保險經紀人辦理離職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34

 請對方提告吧,對方應該是不想提告才用這種方式騷擾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對方提告,視其主張,再違抗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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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Emma 103-02-19 11:04

謝謝二位律師的回覆,第三方在一開始打來催討債款時,就已明確告知請對方提告,對方有回覆會請律師提告,但是一旦提告律師費用將會由保險經紀人負擔,且不斷提醒他們有很多律師,但拖延了近一年,卻一直沒有收到法院通知,而對方已持續一年不斷打電話保險經紀人的娘家,保險經紀人的娘家父親請對方直接找保險經紀人本人,對方卻詢問保險經紀人的娘家父親是否可代為償還,甚致還提出要到保險經紀人的娘家「拜訪」,目前已告訴保險經紀人的娘家父親不可同意對方來訪,但對方已經有保險經紀人的娘家地址,擔心會自行來訪,對方雖然沒有口出惡言,但是每個月一次持續一年的電話聯繫已讓保險經紀人的娘家父親感覺很不舒服,請問我應該如何作才能完全解決此事?若對方真的提告,告訴是否會成立?請各位律師幫忙回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20 10:21

您好!1.這種案件律師費用都要各自負擔的;2.對方若提告,則要看是否構成不實銷售,及佣金契約如何約定而判斷,僅憑您目前所述的資料還無法確認是否應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並對電話加以錄音,視其有無恐嚇之字句。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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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Emma 103-02-24 14:48

謝謝沈律師及房律師的回覆,因時間久遠,保險經紀人本人已不確定銷售契約的內容是否構成不實銷售,但是否可以以保險經紀公司直接把債權轉讓給第三方,再加上第三方選擇持續一年電話聯繫而不採用提告方式,依此判斷保險經紀人並沒有違反銷售契約?

另外關於房律師所提及的電話錄音視其是否有言語恐嚇,據保險經紀人娘家父親的敘述,在第三方持續電話連繫約一年中,對方在電話上說話非常小心,講話態度非常客氣,因此沒有辦法拿到對方有恐嚇的言語證據,但是因為不間斷的電話連繫,已經對保險經紀人娘家父親造成極大的困擾,即使我們已經不斷告知請保險經紀人娘家父親不予理會,但是保險經紀人娘家父親還是非常擔心,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讓對方不能再打電話騷擾」??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也僅能不予理會了。對方言語態度客氣,無恐嚇之疑義。若打電話僅一個月一通,非一天數十通,似亦不構成強制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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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uan 103-02-18 17:11

您好,我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102年5月30,我朋友騎機車遭對向左轉彎的貨車撞傷 造成右膝韌帶斷裂,半月軟骨破裂 對方全權委託保險業務員處理 102年10月手術完成,開始漫長的復健過程(目前仍然復健中) 之後我們主動聯絡保險業務員,約定見面詳談理賠的部份 保險業務員一直要求我們和解,而我們也希望能快點結束這個惡夢 隨後簽訂和解書,書上載明103年元月8日前要完成匯款 但保險業務員說我們缺了一份文件,不能申請 然後便不聞不問到月底 在1月底我將文件轉給保險業務員 而保險業務員也承諾年後5個工作天完成匯款 但事實卻不如他所說的那樣 直到昨天戶頭內還是沒有款項匯入, 這段時間,肇事司機從來沒有露臉,連電話都沒有 保險業務從來不主動聯繫,似乎是我們在向他乞討一般 承受了不聞不問的7個月,我們決定不再沉默......   請問: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說明如下: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和解書仍具有效力,可提請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該協議。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似已釐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不得提出告訴。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一點點會使您朋友亦負有部分過失事由,使對方主張減輕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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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本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
本件依您所述似有超逾告訴期間之情形,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若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若自您確知之時點起算已超過六個月者,則恐怕已無法再行提出合法有效之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刑事告訴權似已釐於時效,惟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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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llysea 103-02-17 21:22

小弟在去年12月初發生一起車禍
地點位於中壢興仁路與中華路路口
google map:http://0rz.tw/kUuFb

以下是簡略示意圖:

綠色方體為變電箱,我是壓到第二輛摩托車車主

對方駕駛摩托車,簡稱:A先生
肇因是前一台摩托車從後方鑽出,A先生緊跟在前方摩托車後。
但前方摩托車鑽到一半察覺鑽不過去故緊急煞車
A先生緊跟在後也一起煞車
我方行進間,未壓雙白線,A先生煞車時將腳放下,好巧不巧被我右前輪壓到

我認為我是直行車也無左偏,監視器也清楚拍到對方是後面竄出且往我方車體靠近

這樣我還是有責任嗎?
附上路口監視器畫面,畫面從 00:32 開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TwyuiMOVwQ&feature=player_detailpage#t=32
後續:
當下因在鐵道路口,隨即將車子移開
因此警察當下沒有做現場初判

我隨即帶對方去署立桃園醫院急診,診斷書為挫傷骨折
事後申請初判分析,交通大隊也說證據不足無法分析

事發第二日已請保險公司出險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對方狀況為無業,認為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很少

要求我方提供十萬以上之理賠金額,若無則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想請問我目前該如何處裡?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交通事故責任歸屬,於訴訟中可聲請事故鑑定,又交通事故賠償金額若無共識,可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以謀求金額共識,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與對方和解或對方之金額不合理,似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若您無過失,則似亦不構成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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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ENOHPI 103-02-17 14:03

律師您好,

是這樣, 去年年底, 我騎機車載老婆(以下稱簡稱我們)行經某處單行道, 在事發處的路口前約50~60公尺的路口有台轎車(以下簡稱他)右轉出來並靠右行走, 轉出後我便從他左方通過, 但因我跟他的車速都約40km/hr, 所以算是併行, 但到了事發路口前約10公尺, 他越來越靠近我, 到了事發路口沒打方向燈便馬上左轉, 就這樣我跟我老婆被撞倒在地...。 該單行道標線算清楚, 燈光明亮, 天氣陰沒下雨, 事發時間是傍晚。

當下找了警察來劃現場圖, 酒測雙方都0, 現場圖簽名, 也有找救護車來載我老婆去附近的醫院, 他說有事要先走, 所以沒跟我去醫院, 我則自行騎車到附近的醫院掛急診, 老婆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 我的傷勢:左右腳挫傷擦傷破皮流血, 下巴擦傷破皮流血, 右手擦傷破皮流血, 右胸背肩挫傷

原想私下和解跟他要求3000元醫療費, 但他說要請保險公司處理, 還不承認他有撞我們, 說車沒有損傷, 認為是我們自己跌傷, 事後約3周對方不聞不問, 我們便去警察局作筆錄, 再隔1個月提告(對方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隔了2個月, 對方保險員有打來要資料, 說用line傳醫療花費給他, 保險員說有看到我的line, 但我卻沒有收到保險員的任何訊息, 後來也沒打來問...。 我們有監視畫面並提供給警察, 有初判表(我: 疑似於無號誌交叉路口未依規定減速。安#93-1-2; 他: 左轉疏忽)。

以下是我主張及自己看到的事實還有問題:

主張: 他沒有依規定於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 也未依規定於路口中心處轉彎, 再者要轉彎應該前後左右都要注意是否有來車才能轉彎

事實: 他靠近我們時我有發現, 但我們沒法直接判斷他要轉彎, 只能覺得可能會轉, 當下有按煞車減速, 但以來不及, 他撞到我們後有停下, 我被撞倒後有過去要他下車負責, 但他開車門後我發現駕駛腿上有條白色小馬爾濟斯(或博美)...

問題:

Q1. 依初判表來看, 像是我們是主因, 但搜尋資料後看起來又不是, 究竟主因跟次因應該為何方? 就經驗上可能各佔多少比例? 

Q2. 筆錄上有提到說我們有要煞車, 但已來不及, 但分析表把條文編號寫出來, 他卻沒寫,是否可以不用負擔3000元直接請求重新鑑定

Q3. 從事發到目前為主, 都是我們主動通知跟蒐證(監視畫面是去跟住家求來的), 這部份可以主張嗎? 可以加入到精神賠償或其他損害部份嗎? 警察那邊是否有執行勤務上的疏失?

Q43. 白色小狗的部分在筆錄上有寫, 這個主張雖然沒有證據顯示, 但是否在調解或是法庭上強調呢?

Q5. 對方的態度是提告的主因, 這部份是否可以歸在精神賠償部分呢? 因為這樣讓我們很痛苦, 可是又沒有實質上的衡量計算標準...

Q6. 除了實際上的醫療支出外, 精神賠償約多少較為合理? (我跟老婆年薪各約50~60萬, 他是學生)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40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保險理賠部份,應不包括精神賠償,可先評估對方地位職業衡量後提出賠償金額多寡,又倘對方無傷勢,我方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再者,告訴及請求賠償金額部份及和解相關問題,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1.雙方肇事責任原則上先依初步分析表判斷  如果不服  可以聲請車輛事故鑑定   但對方左轉  看起來他應該是有過失沒有問題   2.可以考慮先行提出過失傷害  再與對方談和解事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亦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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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嫺 103-02-17 07:48

您好,有件債務問題想請求協助...

1.本人於95年因生意週轉不過來,以致欠下大筆的信用卡債務,其中台新銀行於上星期二寄了民事調解予我的母親,上面寫著"相對人",因為父親於93年往生,留下一棟透天厝,我家有三個姊妹,但因顧及母親還在,所以由母親直接繼承;戶口名簿上就是"戶長".而老大及老二(我本人),因為已經嫁出了,但因為娘家有地區的優惠,所以我們姊妹二人也就沒有遣到夫家,想讓媽媽多領一些福利,因為家庭狀況不太好,但我們也沒有跟媽媽在同一本戶口名簿內,因為方便我們辦什麼資料;但不知為何台新銀行就依此來請媽媽出庭調解,因為媽媽不太認識字,看到這種法院寄的文件,擔心不已,請問她一定要出庭嗎?調解書上寫了103-03-03要出庭,這對媽媽會造成什麼影響?可以委託律師處理嗎?會不會台新銀行要媽媽賣房還債呢?我們要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義?

2.我有保保險,但最近有朋友的理賠債權銀行申請凍結了,請問這樣的話,我們如何自保?

  以上,麻煩您解惑..不慎感激...

沈恆 (沈律師) 103-02-17 09:36

您好!不管有沒有遷戶籍,三個子女若未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則仍是合法繼承人;而若其中有繼承人是為了逃避銀行債務才未分得遺產,則銀行是有可能主張撤銷詐害債權行為。既然法院寄來調解通知,最好還是要出庭,否則有被罰款的可能,另也才能問清楚銀行為何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7 15:06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父親過世時,母親、您及姊妹三人,均未辦法拋棄繼承,故父親財產連同債務均已由母親及你們姊妹繼承。又若確認是法院寄出之文件,臺新銀行應已起訴請求清償債務,故調解庭應出席了解狀況,並表達意見。又本件涉及繼承父親之債務,倘金額過大,不可不慎,以免影響日後之生活,建議你務必於開庭日前,攜帶相關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俾維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調解部分,您亦可委任律師出庭,了解對方之要求,有無空間加以協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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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屬於舊法時期  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就屬於當然概括繼承一切權利義務  所以你跟母親應該需要連帶負擔債務   2.法院通知開調解庭   如果可以還是前往了解情況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出庭嘗試與台新協調,視有無解決方案。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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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2-16 21:46

去年發生了一場車禍.對方大腿骨折.有三成肇責.所有單據26萬.但卻開口跟我要150萬.對方已經去告我過失傷害.我有保險公司.我真的感覺好像被勒索一樣.你不給我錢.我就告你.漫天開價如何和解.法律真的是保護這種獅子大開口的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移付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處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就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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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gaKyle 103-02-12 08:14

前些日子家人發生車禍 因為昨天車禍鑑定跟照片才拿到
所以今天才去找他們談理賠的問題 不過過程遇到一些問題想請問律師

先稍微談一下車禍的過程
家人騎機車 對方是開TOYOTA camry09年式
對方先是左右不知道要轉去哪 然後突然要轉去快車道

卻又踩剎車 家人就剎車不及撞上了
但因為對方都沒有打方向燈 所以家人說他真的無法判斷他要左轉還是右轉
不過好險是剛起步 所以家人說對方只有後保桿有點小擦傷白白的

沒有凹陷或破損 當下有請對方先去車廠報價

重點是今天約好去她家談理賠的問題時發生一些狀況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換掉整個後保險桿 但我們覺得只有一小塊擦傷
並沒有傷到車體 也沒有凹陷或破損 那應該只要幫他烤漆成原來的狀態就好了
但無論怎麼談 對方一直堅持要原廠後保險桿整個換掉
後來我就說那可不可以去看看車子到底撞成什麼狀況

(因為我沒看過車子傷得如何)
但對方一直說車庫很暗 車都停好了開出來麻煩之類推託的話
一直僵在那裏 最後在我們堅持下 他才帶我們去看
但看了以後我才知道為什麼他堅持要換原廠後保桿
因為她已經修好了 我想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做後續處理
她可以直接開去修好 然後就跟我們索賠嗎
另外 因為對方態度很衝 一直咄咄逼人 所以家人覺得對方很沒誠意

本來我們也願意照對方的意願賠償 但是他們這樣也算是欺騙我們

所以想請問是不是一定要去原廠修復她們擦傷的後保桿

還是我們可以找其他車廠處理 但如果這麼做還會衍生另一個問題

就是他都把車給修好了 那其他車廠該怎麼估價呢

若本案僅有車損而無人傷的話,則僅為民事賠償問題,尚不致構成過失傷害罪等刑事責任,而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依法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因此,若本件雙方於現階段無法達成賠償協議者,則對方原則上只能循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以提起民事訴訟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等方式來取得執行名義、確定其損害賠償數額,但應由被害人負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害數額,依法您可爭執其數額及必要性。
本件賠償責任應依交通事故鑑定肇事因素分析之結果來判定,若對方與有過失者,則可請求法院依法按照雙方過失比例加以減輕,又損害賠償之目的僅在回復原狀(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本件因其車輛使用已有相當時日,故您可就其修復之費用,主張按折舊程度核減。

第213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單純車禍案件導致財產上損害  這部分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如果雙方無法達成私下和解  建議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後再考慮談和解   畢竟對方要訴訟還是要證明損失範圍  東西也有折舊年限問題  並非主張完全換新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8: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協議,或對方要求隻金額您覺得不合理,可待對方提起訴訟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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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 103-02-11 17:15

因駕駛自小客車自撞路邊汽車,我們的保險公司要理賠對方,蛋但是車上有三人,駕駛人酒測0.07,其他兩位酒測都0.4幾,現在保險公司說會理賠,但是還會對我們做刑事提告,懷疑我們有人頂替駕駛,這樣是對的嗎?!造成我們的困擾,如果說事實沒有頂替,我們可否告保險公司毀謗

保險公司是要告刑事? 有提出什麼事證了嗎?要針對對方事證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可能還是要先行確定保險公司意思  如果保險公司認定你酒駕  是否還有可能賠償相關損害  2.保險公司是要提出刑事告發還是其他請求  這部分可能要先釐清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公司可提出刑事告發,但若其無具體事證,您最後取得一不起訴處分,似可再對保險公司提出誣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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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小威 103-02-11 13:18

各位律師好,我在昨天2014/02/10 收到一張中壢地方法院寄來的掛號

裡面附了一張民事訴訟單,我在2012/01/10時

在一條單行道路口,跟左轉相撞,事件發生前我是逆向行駛,

但是事件發生當時,我是靜止狀態(我在等紅燈),一台左轉車,

迎面撞上我,我被撞倒在地後,他並沒有馬上停車

致使我的左腳腳掌被他的左前輪壓住,他下車後才發現車輪還在我腳上,

隨後回車上倒車,之後他報警處理,警察與救護車一起到達,之後我就在醫

院了,那個駕駛說他會請他的保險公司處理,因為當時我還是學生,我也不

知道要和解什麼等等等...然警察也未對我做筆錄,只在醫院詢問我是否知道

那條路是單行道,我答 我知道,之後去找處理的員警 問他是否一定要作筆錄

(因為我當時要上課又要打工),警員說可以不用做,我們私下和解就好,

我也就沒有做筆錄了,而撞我的駕駛也說會給保險公司處理,我以為他保險

公司賠他前這樣這樣,結果現在他的保險公司來跟我全額求償民事訴訟

上只有附該駕駛的修車價錢單以及車子毀損照片,並沒有交通事件裁決所的

報告書也沒有案發當時的照片之類的...

我的問題是如果到時要上民事法庭我可以有什麼主張嘛 ?

因為我是被撞的雖然我違規在先,可是我的車跟我的人也都有受傷,

我記得車禍會有肇責的比率,我認為不該由我負擔全部責任...

謝謝各大律師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沒有報案,則不會有事故出判表(也就是肇責判斷報告)

2、倘若您要主張對方也有過失,您必須提出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方過彎的時候沒有注意路況,法院才會採信。

諾小威 103-02-11 17:3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沒有報案,則不會有事故出判表(也 ... (恕刪

謝謝律師,我剛剛有去派出所,當時有給我三聯單,只是兩年前,可能弄丟了。

有一個報案編號,好像可以查到。

關於我如果要求償醫療的部分,是否已經過了追溯期?? 是兩年嘛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報案,還是可以嘗試請承辦員警調閱相關資料。您可以自請申請,或是請求法院調閱

2、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兩年,原則上除非對方曾經事後承認或承諾,否則對方可以提出時效抗辯。

諾小威 103-02-12 11:2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有報案,還是可以嘗試請承辦員警...

 

哦...請問時效抗辯的意思 ? 因為他現在寄來也已經超過2年 可是員警是說

有可能他在期限前就已經送出去申請了,只是寄到我們手上已經又一個多月後,

那這樣對我們很不公平阿,現在等於他已經做好準備,而我們收到這個的時候已經

過了追溯期...他這中間通通沒有聯絡我耶...也沒有寄什麼相關的東西...

謝謝律師的回答,只是我現在還是不知道怎麼辦,賠錢是小事,只是只因為保險公司比較懂

也許就特別在追溯期之前弄這招,感覺很像他們要刻意搞我,因為當時我跟當時人是沒有和

解沒有錯,問題是我跟他都有損失,想說就摸摸鼻子算了,他時我受傷他也就來醫院看我一下之後就完全沒聯絡了...,現在又在搞這齣,很無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就您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似已超過。對方之時效雖未超過,仍得主張,但您亦得爭執過失比例之分擔,而減少您的賠償額度。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疑義,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肇事責任分析,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數額。以上供您酌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諾小威 103-02-13 09: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就您的損害

 

 

請問我3/4調解如果不成,保險公司是否可向我提告? 追溯期兩年??

是否如果他向我提告,我也有權利提告 ? 不然他過了追溯期可以告,而我則不行 ?

怪怪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時效的部分,這個是你的權利也是義務,因為您沒有主張,在法律上就是需要負不利益,本文甚感遺憾。

2、保險公司理賠完之後,確實可能會行使代位求償。本文建議您於3/4日開庭前還是尋求正式的諮詢較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1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開庭前,委任律師律師討論訴訟策略。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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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男 103-02-10 19:45

之前因車禍撞死了一個老阿伯,因對方紅燈  我煞車不及撞上

現在保險公司跟我說,對方因為單身   沒有父母沒有老婆沒有子女

只有3個弟弟    說弟弟沒有權力領第三人責任理賠理賠金額

所以不賠   只打算賠強制險200萬

弟弟真的不能領第三人責任理賠理賠金額嗎?

我當初是保乙式全險外加第三人責任傷害責任400萬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1 18: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契約內容,應該以雙方所簽立的契約為準,倘若您沒有,可以請求保險公司提供。

1.你可能還是先確認你所投保汽車責任險承保範圍到哪邊   主要會依照契約約定理賠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您與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訂定之相關條款規定,是否對方之弟弟無領取權,若為繼承人有領取權,目前對方無父母及子女,故弟弟為其法定繼承人,似即有領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enry 103-02-10 19:38

律師您好,由於我家從事近海漁業活動,在2014/1/13船被撞沉了,我二叔也過世了,但船是歸我父親所有,肇事方事後欲賠償1200萬,分成兩部份,900萬為我方漁船的賠償;300萬為人命的賠償

問題是我其他三個姑姑把我二叔的保險金還有類似政府補助的錢全部拿走並且不讓我父親拿這些錢;我二叔沒有子嗣且我爺爺奶奶也去世了,所以我姑姑他們沒把保險金分給我爸可以去舉發嗎?

      另外300萬的部分他們也要全部拿走不分給我爸這樣可以舉發嗎?

你二叔保險的受益人是誰?有收益人的話,保險金不是遺產,是要給受益人,如果沒有受益人,那就是遺產,你二叔沒小孩,父母也不在的話,就歸兄弟姐妹均分,可對對方提訴訟要錢,不是用舉發的方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是對方願意理賠的部分   可能還是要確認理賠性質是甚麼  如果是屬於保險賠償  這部分會直接由受益人領取    2.如果屬於賠償給家屬慰問金  這部分可能會被評價為遺產  由兄弟姊妹均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保險金若為遺產,而您二叔無子女,爺爺奶奶亦去世,故兄弟姊妹為您二叔之法定繼承人,若您姑姑們將遺產全部拿走,不給您父親,可提起民事訴訟向其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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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男 103-02-09 19:26

晚上七點多左右,跟家人逛完街準備回家,我開車行駛於縣道(速限70),我車速約100行駛於主幹道,綠燈我直行,對方是一個老人家(七十幾歲)由支幹道紅燈,因煞車不及撞上去,結果對方到現在還昏迷不醒,住在加護病房,情況不樂觀,這幾天會開刀,不過醫生說機會不大,可能會上天堂

我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我是綠燈,不過車速過快,這樣會有刑責上的責任嗎?

PS:我有保險 車子是乙式全險 外加第三人責任傷害責任 保險金額四百萬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責任 保險金額五十萬

對方的家屬是說他們紅燈,就看保險賠多少算多少,有意思要和解

假如順利和解,不過對方老人家身故了,這樣我會上法院被判過失致死罪還是有另外甚麼罪名嗎?     我聽人家說也有在地檢署就可以解決不用上法院

另外我駕照會被吊銷嗎?    假如吊銷可以重考嗎    因為我是一位司機

駕照職業客車駕照

請各位大大幫小弟分析一下,小弟感激不進阿 ! !

車速過快,就有過失,初步分析表和鑑定結果應該就會寫明,刑事部分,因為你職業是司機,所以是業務過失致死,不是普通過失致死,民事部分,就有賠償責任,不過因為對方也有責任,所以相抵結果,可以賠的比較少,如果是用談的,那雙方談得攏就好,民事和解的話,搭配其他刑法的量刑法定事由,可以爭取刑事檢察官緩起訴,如果檢察官還是起訴,那就跟法院爭取緩刑或輕判,吊銷執照部分是行政處分,跟訴訟沒有關係,檢察官和法官都不處理這件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如果有超速 可能還是會被認定有過失  不過或許有機會沒有因果關係   不超速對方還是可能發生這件車禍   2.如果有意願和解  保險這樣理賠應該是足夠行情了  畢竟對方年紀也不算小  3.和解檢察官應該是有機會給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期滿就沒有前科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亦嘗試與對方和解,除非對方和解金額太不合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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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刺 103-02-08 21:48

不好意思,不知道怎麼形容這件事,所以直接將情形打在標題。

事情大概是這樣,我們家原本從事漁業的,自己有一艘船,但上個月出海時不幸的被另外一艘船撞沉,船長是我爸,船員是我二叔,在這個意外中只有我爸跟一個外勞被救起來,而我二叔不幸的去世了。

最近這幾天才剛解決賠償的事,但對方是將船與人命賠償的錢算在一起的,也就是沒有說明船要賠多少,人命賠多少,然後兩個姑姑就跑來我家,說要分人命的那些錢,因為我二叔無妻無子,所以沒辦法將這筆錢給直屬家屬,所以這筆錢那些親戚就想來分杯羹。

而我二叔的保險保人是我三叔,這筆錢我想他們應該是拿不到,而現在有困難的是我們家,那些親戚的家庭算滿富裕的,還想要來要錢,說真的身為子女的我很看不過去,不知道有什麼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的請求並不一定有理由,由於對方非死者之直系血親,所以在法律上其請求尚難成立,所以您們仍可以拒?,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不一定具有法律依據,對於對方之請求,您可先行拒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ple 103-02-08 20:46

律師您好

最近我因為手術需要小額貸款 認識一房仲 上頭有金主為要避奢侈稅 在找人頭當車主
等於用我的名字辦這台賓士車貸 會給我20萬 然後我每月分期還款給他 不需利息

而他做我的保人

汽車一開始會跟保險公司申請限定駕駛人是他(代表他在用車) 當五年的人頭車主 每月可領一些些利息這樣

我先前查過 在這個網頁有看到人頭車主的一些可能的問題http://blog.sina.com.tw/qq1200/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577604&comopen=1

不知當人頭車主之後車貸 罰款 事故會否有什麼風險
如果我們有立約 並白紙黑字寫明:

用車人與付款人及車子持有人是他  在汽車使用期間產生的任何罰款 事故 以及貸款及其相關費用均須由他負責   然後雙方簽名蓋章 這樣會有效力嗎?需要他附證件影本嗎

感謝幫忙,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8 20:55
你好 當人頭車主問題很多 如果你要求對方簽訂這樣的契約 這樣就與對方要你當人頭的目的(規避一些法律責任等)有違了 對方願不願意簽就是個問題了 再來 這種契約有沒有效力 要看有沒有具備契約的型式以及約定內容有無違背社會善良風俗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協議若有雙方簽名及具備相關契約成立要件,似應有效力。惟您仍需承擔相關罰單繳納後無法向其取償之風險,即若該車有相關違法行為,也可能會聯絡調查您。和若其貸款無法繳納,銀行亦可能對您求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pple 103-02-08 20:29

最近我因為手術需要小額貸款 認識一房仲 上頭有金主說要避奢侈稅 在找人頭當車主 然後每月可以領一些利息且女生(我本人)汽車保險跟稅金會比較便宜
因為我需要貸款15~20萬的關係 等於用我的名字辦這台賓士車貸 會給我20萬 而他做我的保人 車子做為他接待客戶專用車 平時不會開出去

然後我每月分期還款給他共兩年 不需利息

每月他會以3萬塊幫我還款給銀行 這樣我信用評等也會提高 之後若要再做房貸或車貸 會比較容易

同時汽車一開始即會跟保險公司申請限定駕駛人是他(代表他在用車) 當五年的人頭車主 每月可領一些些利息這樣

但我查過 在這個網頁有看到人頭車主的一些可能的問題http://blog.sina.com.tw/qq1200/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577604&comopen=1

不知當人頭車主之後車貸 罰款 事故等等的風險問題
我想問如果我們有立約 白紙黑字寫明:用車人與付款人及車子持有人是他

汽車使用期間產生的任何罰款 事故 以及貸款及其相關費用均須由他負責然後雙方簽名蓋章 這樣會有效力嗎?需要他附證件影本嗎

感謝幫忙,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協議若有雙方簽名,似應有效力。惟您仍需承擔相關罰單繳納後無法向其取償之風險,即若該車有相關違法行為,也可能會聯絡調查您。和若其貸款無法繳納,銀行亦可能對您求償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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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人頭為別人貸款擔任借款人,依法須負擔全部借款清償責任,屆時若該金主(事實上是否存在恐怕也屬可疑)拒不依約辦理清償貸款及付您利息一是,則即使約定有效也是白搭,您不僅好處拿不到(提告勝訴也未必拿得到錢),恐怕所有法律風險均會落在您的身上,要平白替別人揹上鉅額債務,切莫貪圖眼前小利,因小失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擔任人頭登記人,避免日後發生相關訴訟問題。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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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ithia 103-02-07 17:43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此契約為我與哥哥互相訂定)。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ps…母親與姐妹當分放棄的部份是否可因哥哥違反與我約定,而有機會拿回回來呢?

提告

還是媽媽與姐妹提告

哪個勝算大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17:5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1.您可以以哥哥違反約定內容為由提告

2.協議書沒有公證仍有效力

3.若媽媽跟妹妹已經辦理拋棄繼承則不得再主張繼承

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以及給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2

 如果姊妹沒有辦理拋棄繼承的話,繼承權還是沒有消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及姊妹無辦理拋棄繼承,似仍有繼承權,而各個繼承人均有權對您哥哥提告之,主張其應繼分之權利。若有辦理拋棄繼承登記,針對您哥哥違反協議部分,可由您協議之相對人對您哥哥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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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母親跟姊妹已經辦理拋棄繼承  這部分很難因為違反你跟哥哥協議  要認為拋棄無效   2.如果哥哥有跟你簽協議書  他違反契約約定  你是可以請求她履行契約或是請求損害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哥哥違反與您之相關協議內容,您可對您哥哥起訴請求履行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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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庫 103-02-07 02:09

律師你好!

我在租車租車,使用完畢歸還給店家人員檢查後沒問題離開

再過約兩小時,傳訊息跟我說,右前保險桿下方有擦撞要我賠款

請問律師我需要理會嗎 ?

我並沒有任何抵押物品

他們 一直要我賠錢

我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損害對方應負舉證責任,您可以先簡單回覆非由您所造成,且損害賠償金額顯不合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說明損害非由您造成,請求對方證明損害為您造成,且相關賠償金額亦不合哩,其餘可不予理會。即使對方對您起訴,仍須負相關舉證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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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對方應該是主張侵權行為或是契約責任  但前提對方要先能證明是因為可歸責你的行為造成損害得  你都已經交車  對方也檢查了  所以對方可能不容易證明應該由你負責   2.可以暫時先不用理會對方主張  看他是否提出請求再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向您起訴主張時,再為抗辯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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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ithia 103-02-06 10:37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如今哥哥不照契約內容覆行承諾…

PS... 契約是本人及哥哥二人互相訂立的契約…並無媽媽的簽名或見証…若要提出覆行契約內容及相關違約賠償…是要我還是媽媽提出告訴呢?(還是可以一起呢?)

謝謝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是契約相對人,由您提出民事訴訟即可,母親可列為證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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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提告,但要看契約內容詳細怎麼約定,訴訟重點在舉證和法律論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這契約是你們寫的,當然是由你們去提告,與你母親無關.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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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主張契約內容  當然是以契約當事人為訴訟當事人起訴請求   2.但你的問題似乎是涉及扶養費相關問題  這部分你可能要一併考慮  將來扶養費用如何分擔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cnithia 103-02-05 21:30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1.因為受扶養義務人是母親  所以要求給付扶養費主體應該是母親  但如果是請求你已經墊付扶養費  則請求主體是你   2.母親如果曾經有贈與事實   哥哥如果不願負擔扶養義務  是否有撤銷贈與的問題 你可以考慮看看   3.如果可以查到哥哥將財產轉移  是可以提出詐害債權訴訟  請求將房產移轉回哥哥名義下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得對您哥哥請求撫養費,就契約部分,即使無公證,仍具有契約之相關效力,若哥哥違約,仍得向其請求履行契約及相關違約損害賠償,若哥哥將房屋脫產,則可請求撤銷該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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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37

 以你講的狀況,你哥哥已經違約,應可持契約提告請求兩百萬元,

至於你母親提告要求撫養撤銷贈與,那是另一件事情

cnithia 103-02-05 20:52

您好

父親過逝後遺留下來的房子,母親及三位姊妹放棄繼承,決定由我及哥哥二人共同繼承,且需平均負擔母親的相關費用(住所費、水電費、保險費、醫療費…),為怕口說無憑本人與哥哥白紙黑紙寫下需對母親應盡之責及相關費用,並註明違約者,需付200萬給另一名有照契約照顧母親之人。隔年房子出售變現後,哥哥態度改變,對母親不聞不問…母親目前於新北市租屋居住每月租金含水電約12000元/月(契約約定:費用應由本人及哥哥平均分擔),但哥哥每月僅願支付2000元的費用,多出來的費用一率不予理會,也曾說出不怕我提告的話…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提告嗎?因為與哥哥寫的契約書沒有去公証,不知道有沒有效力?過程需要很久嗎?如果他把名下房產故意脫產的話…是不是就拿他沒辦法了呢?麻煩指教…感謝~~

fremont 103-02-04 23:19

您好,我公公於2013年的10月去世,他在2012年2月時曾幫我先生買了一份七年期的儲蓄保險..保額是57萬..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都用我先生ㄉ名字,最近先生ㄉ兄姐說我先生ㄉ保險是我公公所贈與的..期限未超過兩年所以他們以繼承發生前兩年內的贈與需要併入遺產計算要求我先生歸還這筆錢好做遺產分配,我仔細看過條文..只說併入遺產總額>>>扣稅..並沒說併入遺產總額分配繼承...請問我先生需要歸還這筆錢嗎?保險是我公公生前授意ㄉ是否可算是老人家ㄉ遺囑呢?麻煩請幫我先生解答疑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保險契約之要被保險人均為您先生,對方必須先行證明確實為您公公所贈與,若無法證明,可不予理會,代對方起訴再行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9:09

您好!繼承發生前二年內贈與要計入遺產計算,是為了課徵遺產稅及保護債權人而規定,其他繼承人不能主張要計入遺產分配

1.如果是生前贈與應該是不屬於遺產範圍內  不需要列為遺產分配   2.對方應乾是主張1148之1規定  但對方可能對條文有所誤解  這應該是只繼承人對外的法律關係  應該不是列入遺產繼承分配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Ryan 103-02-03 19:23

農曆年前騎機車上班途中被左轉車撞,醫生診斷為骨折,需療養2~3個月.

我想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1.5個月薪資做為精神賠償,理由:

1.第一個月,因受傷較重,無法行走,生活上需家人協助,而又因逄農曆年,讓我無法與家人一同圍爐吃飯,我的假期也因此泡湯,家人的行程也受到一些影響.故求償一個月.

2.第二個月,我想情況應該會轉好,但我仍需後續的復健治療.故求償0.5個月.

所以共計求償1.5個月(我會提供去年的扣繳憑單為證)

想請問,

1.就"精神賠償"這一部份,求償1.5個月薪資合理嗎? (太高或太低,理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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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12

車禍案件,得請求的項目有: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看護費用、喪失勞動力等外,尚有提問者所提及的精神慰撫金。但必須注意的是,上開請求項目尚會因為過失比例而有所調整,除非完全沒有過失。而過失比例之主要依據,除警察局所製作的「初步分析研判表」外,實務多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為準據。

關於您所提及慰撫金,實務上多以雙方學經歷、資歷、收入予以衡酌。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3
回覆 Ryan 的發言內容:

農曆年前騎

1.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還是要看你保險承保範圍到哪邊  是否屬於理賠範圍   2.你可以先跟理賠業務說明  請他核算看看理賠範圍再考慮如何主張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哈利 103-01-30 16:12

我在PTT上  想找考古題的解答
有一位網友想要賣我
於是跟他協調了好幾次
最後談好600元

一開始他傳了檔案及密碼給我
並叫我付款 於是我打開檔案 並沒有答案
我當時並未付款  (因為我只能臨櫃匯款)
隔天我叫他給我他的匯款帳號及戶名 

但因為一些因素 我覺得好像不太保險
於是想取消交易 (我電腦手機都沒有他的檔案及答案)
他覺得我是詐騙 想去報案檢舉

我想知道我會有法律的問題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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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103-01-24 23:47

您好:

我是機車後座的乘客

當日中午11:58時,我被友人搭載因為當日太陽極大反光而造成未注意前方路況,撞上了當時併排臨停在汽車停車格外的小貨車,造成我大腿兩處骨折

警察一個月後的判斷書上寫著「機車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而汽車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保有第三責任險,而對方的保險公司告訴我們責任比例是機車錯7,汽車錯3; 但我的認知是機車因為陽光極大看不到這是"不可預期" 而汽車是"可預期"的蓄意違規停車

我們申請調解時我向他們索取的理賠項目包含看診費和交通費、醫療用品拐杖,還有因為受傷無法打工的費用以及母親請假照顧的薪資損失還有醫美估價的雷射除疤療程14w 這些加起來大約是39w,在一番調解後我說我的底線為28萬,但對方保險說他們只願意賠12萬,而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我已經向地方法院對汽車車主提起過失傷害刑事訴訟,我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到底汽車責任應為多少,我上網查的案例也是像保險公司所說的是三七比例,但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同,從警方拍的事故現場來看,我們所行進的道路在他臨停以後只剩下1/4的寬度,明顯的侵占路權,雖然為靜態但實屬是侵占路權而導致我的受傷,而機車未注意前方路況卻是天然災害。

我們有當日氣象報導指出為今年的全台最高溫39度的數據,以及他們侵占路權的照片,請問如果上了法院有哪些部分是對我比較有利,而責任歸屬部分是否能像我所認定的那樣他們較多?

還想請問我如果要求償精神賠償部分我應該求償多少?我因為受傷的關心心情大受影響,腳上多處的疤痕讓我感到很自卑,連拍畢業照都要坐輪椅拿枴杖真的很難過,也因為這樣不能出門整天悶在房間休養常常感到難過暴躁,原本不想求償精神賠償,但我覺得車主以及保險人員的壓榨,好像以為學生很好欺負,因此我想多求償精神賠償撫卹。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49

其實你應該機車汽車一起告的,對你比較有保障,

在這個車禍裡你的過失是0,你沒有義務替友人背那七成的過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機車汽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意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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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y 103-01-23 16:58

您好~

月初發生車禍,我是雙向四線道的大馬路,直行,行至一個無號誌路口,對方從左邊巷子裡衝出來,他完全被我的A柱擋到,我聽見女生尖叫就被撞了~回家看行車記錄器才弄懂他是何時衝過來?保險公司告訴我,他賠7成,我3成,但我有點不能接受,明明他可以停再出來,我莫名其妙被撞,還得負擔3成?跟我先生討論是:希望對方自己再拿1成出來,我方才能接受...想請教,這樣會成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初判表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決定損害賠償責任及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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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9:35

 車禍責任歸屬以警方製作的車禍事故研判表為準,建議拿到這份文件後再行協調

小崔 103-01-24 09:29

請問一下

 保險公司告訴我,他賠7成,我3成

這是指保險公司賠7成,你賠3成...給對方嗎?

還是指保險賠7成,對方需自付3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4 1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是保險公司賠7成給對方,您賠3成給對方。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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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羲 103-01-23 09:48

母親於我大學時先逝,因為當初資料都是哥哥在處理,我也僅剩這個親人,所以當初對於遺產分配都是由他在做處理。

現在已經過了7-8年,前半年我哥哥說我那邊還有百來萬的遺產(不知道是存款還是保險)在他那邊,因為父母當初設的網路銀行有共通,而我也不知道我有這一筆存款,就被私自拿去動用,現在我要追討,哥哥卻說除非我願意當保證人房子給他抵押他才有錢還我(共同持分)[哥哥最近直接寄文件來要我簽保證人,也沒有當面對保,這樣不算違法嗎?],我不願意,哥哥竟然告知說他把錢部份拿去借親戚、部分自己挪用,說借親戚的要我自己去追討,我現在只有臉書跟通訊軟體上有他告知欠我錢的對話紀錄,我有什麼方式可以把錢要回來。

我想問是否可藉由民事法庭私下調解(因為哥哥說他把錢都拿去投資,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要獲利了結),因為我父母都離開,我只剩下這個哥哥,我想當面找哥哥談,可是他卻不願意出面,只跟我用電話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兄長不與您談,亦不歸還屬於您的遺產,可能涉及刑事侵占罪,您可至地檢署對其提起告訴之,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或亦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確認被繼承死亡時到底遺留多少遺產,可以向國稅局調閱遺產清冊,並可以先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較具實益,提告刑事恐傷感情且緩不濟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27

 對方的態度,要用調解的方式處理,恐怕行不通,

建議提告侵占,法院還是會安排調解,你再跟你哥談談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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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L 103-01-22 12:07

你好 我因為跟保險公司業務員很熟識 大家也認識很多年 他因為信用問題跟我借帳戶使用 結果後還發現他自己將我的保單終止 保險公司錢匯到那個我借他使用帳戶內 被他領走 我現在應該怎麼辦

1.保險業務員應該涉嫌有偽造文書 偽造印文以及詐欺侵占罪嫌 2.保險公司應該都會規範業務員不能保管客戶帳戶及印章 這部分對方已經違反規定 3.建議你先去保險公司調取你的保險契約異動所有清單 上面應該都要要求要保人簽名 看上面是否有被偽造 4.另外去銀行調取你帳戶相關進去 應該可以初步比對被盜領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名業務員以涉嫌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偽造印文,詐欺侵占等罪,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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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7

 業務員應該有刑事背信偽造文書的問題,

至於你的損失建議在兩年內向保險公司提告請求賠償,

業務員應該沒錢,找保險公司比較有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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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o 103-01-22 11:42

請問因我車停在家門口,被一台倒車的車撞到,當天因為是晚上,且後方門板有嚴重凹陷,所以當天做比錄時只說門板處,但隔天早上起來看到前、後保桿都有被撞,於是就打去警局說我前後也被撞,有尋問警員是否要補充筆錄或怎麼處理,警員就跟我說不用,保險會自己去調照片

現在我申請調解對方一直強調未撞到,但警方的照片拍的非常明顯,它前保桿側邊及轉角處都有擦傷,因我後方門板並未有他明顯烤漆(燈殼部份撞到我方車),且我調解完回去問家人,家人記得很清處當天有三聲的撞擊,並非一聲,請問我要怎麼處理呢?請警員補充筆錄嗎?那我家人可做證不只一個撞擊聲嗎?

1.發生交通事故 對於所受損害有意見 這部分應該將來會依客觀證據去認定 對方縱使為相反主張 也不見得會被接受 所以你不需要太過擔心 畢竟車禍發生現場應該都會拍照 2.先看保險公司是否可以理賠 如果沒有辦法在理賠範圍 就可能考慮請求對方應該負擔這部分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不承認,若有相關證據加以佐證,對方已無法加以抗辯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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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49

 建議拍照存證並將照片寄給警察要求附在卷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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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103-01-20 22:01
您好!想請教以下事件,該如何處理? 99年7月購買國x人壽的儲蓄保險6年期月繳4950元, 開始都是自行繳款(已先繳4期左右),但後來改郵局自動扣款! 從來未收到扣款失敗通知! 今年2014年!因當初業務人員離職! 在與新承接人員對資料時,才得知99年12月就無扣款! 這2年多時間,未收到任何書面、簡訊、語音,告知已過期需繳款, 合約將取消,前面所繳的1萬6沒收!! 面對此問題!國x人壽推給離職員工,未主動告知! 但國x內部確不需透過書面通知!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該保險業務員之疏失保險公司亦須承擔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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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29

 如果未收到保費,保險公司應該會發催繳通知,

你沒收到,代表對方沒發,是保險公司疏失,不應該沒收你的保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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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3-01-20 12:09

律師您好,家人之前與人發生車禍,也已上法院和解,當初對方保險公司有說意外險部分附上醫院收據會另外賠;當時家人受傷處骨頭有壞死現象,醫師評估須換人工關節,家人換人工關節後,我們將診斷證明與收據都寄給保險公司,但是保險匯款金額卻與收據總金額有一大段落差,請問我們該如何跟對方要求我們應有的權利?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能否再跟對方請求,則需視和解內容而定,另保險公司的部分,您們可以再跟保險公司確認保險之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和解契約如何約定,及對方保險契約承保範圍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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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Chang 103-01-17 10:22

各位律師, 我有問題想要請教你們

  爸爸在跟媽媽結婚前有一個未婚懷孕的小孩, 他有入到我們家的戶籍為長女, 那請問法律上, 他能分到家中任何遺產嗎?

  家中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非贈與繼承) 是爸媽結婚後一起努力賺錢買的,

那如果爸爸先過世, 房子應該完全是屬於媽媽的, 還是會算到遺產部份 變成共有遺產的一部分呢? 有什麼解決方式? (例如: 過戶到我名下, 父母親立清楚遺囑等) 

那相同問題, 如果媽媽先過世了, 房子的一半會歸爸爸嗎? 還是可以依照母親的遺囑完全給我繼承呢?

  爸爸的保險 受益人是母親的名字, 想請問繼承遺產有包含死亡後的保險金嗎? 

 

有什麼辦法能讓外面的女人跟小孩  不要分到我父母親辛苦賺的錢?

又要怎麼樣證明那小孩根本沒盡到撫養我爸的責任, 讓他脫離我們家戶口呢?

 

麻煩你們了

真心希望可以幫媽媽解決這些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該小孩既然已入到您們家的戶籍,則表示您父親已有認領,她仍與您父親具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而對您父親的遺產具有繼承權.

二. 房子既已登記在您母親名下,即不會變成是您父親的遺產.

三. 您父親的保險受益人既有約定是您母親,則該筆保險金並不列入遺產範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上是妳爸媽的小孩的話,除非有法律上喪失繼承權的事由,不然就是有繼承權,房子部分既然是婚後所買,有一方過世後,會先處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後,再計算過世一方的遺產淨值是多少,不是說誰分一半這麼簡單的計算,保險金有受益人的話,就不是遺產,另外不想被其他人分財產的話,就在生前做好贈與,擬妥贈與契約過戶,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mily Chang 103-01-17 11:48

父親過世的遺產,這小孩是可以分到1/3的嗎?(我、我媽、那小孩)

那請問法律上,我母親如果過世,這小孩能分到母親任何的遺產嗎?

 

 

您好: 

一.父親過世的遺產,這小孩是可以分到1/3的嗎?(我、我媽、那小孩)

    是的.

二.那請問法律上,我母親如果過世,這小孩能分到母親任何的遺產嗎?

    不行,因為其與您母親無法律上之親子關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父親已認領該小孩,及其對您父親之遺產亦享有繼承權。該若登記於您母親名下,即為您母親之財產,非為您父親之遺產。關於保險金部份,亦不視為您父親真遺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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