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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yun 105-03-21 20:28
我開車開在中華路兩線道的右側車道,準備從右側車道變換左側車道,有打方向燈,在要往左側變換的時候有一台重機從我左側超車到我的前方,我有停下,在重機穿過後我看了一下左方後照鏡,有一台125摩托車,距離我有30-50公尺,我便從右側變換左側,但那台125摩托車疑似車速過快(目擊者說騎很快),煞不住自摔分隔島,我倆雙方並未碰撞,我看到及聽到聲音,便立刻停靠在路旁,為他叫了救護車(他只有右腳、右手受傷)。我之後還到醫院急診室看他,想為他出醫藥費,但他卻說他有保險可給付(他是保險業務員)拒絕我為他給付醫藥費,過了2天他打來說要我幫他出全部的修車費。請問我有義務要幫他出修車費嗎?我們雙方責任比例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肇責應較重,若要釐清肇責,則可以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並依肇責比例來負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22 16:50

肇事責任如何,由於現場發生狀況不一,較精準仍須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判斷。

拔辣 105-03-21 16:37

我在去年12月發生追撞,我在十字路口停紅燈時,綠燈的線道有輛機車右轉後,我的直行線道綠燈了我也往前騎(並不是一開始就跟在這輛機車後面),再來路邊有台汽車停紅線切出來左側機車就緊急煞車,而我因此剎車不及也閃不過,就追撞機車,交通大隊的結果是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肇事,汽車跟被我撞到的機車沒有肇事責任,現在機車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現在是,因為機車是朋友的,這樣機車保險公司會幫我處理嗎??還是要我本身的保險公司才可以處理?? 為什麼汽車會沒有肇事責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1 17:40

您好,

 

1、只要有繳納保險費,強制險就會出險理賠

 

2、針對交通大隊之初判表如有不服,可聲請交通事故鑑定,案件既已被提告,您可向檢察官聲請將本案送交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憶 105-03-20 22:48

如題本人與人發生車禍保險過期對方去申請特補基金

事情經過:對方酒後騎自行車並違規穿越雙黃線與我發生碰撞送醫後不治死亡,經判定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是次因未注意前方車前狀況,但因車子保險強制險過期,對方去申請特補基金,因此特補基金對我求償,我可以向特補基金提出對方因酒後騎自行車因此犯了,故意或犯罪之行為而不賠償嗎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慢車駕駛人之處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
右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
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七、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第七款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
鍰。

刑法第13條: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這樣能成立嗎?...........感謝解答

chie 105-03-20 18:34

我哥欠卡債,已經好幾年了,銀行也把債權賣給外面的債務公司,不過他後來就不住家裡,然後他工作不穩定也沒繳健保,我是覺得他連健保都沒有,我們自己經濟狀況也不好,他一有事就找家裡求救,有個保險會比較好,但家裡說假如他受傷住院保險給付,會不會被債務公司拿走,或者有一天他死亡保險死亡給付會不會被債務公司拿走呢?

當然我知道很多人說就叫他去債務協商,但是就不知道為什麼他老是連自己的基本生活都搞不定,連跑路的租屋目前還是我出錢,所以可能目前還無法朝債務協商進行。

麻煩了,謝謝,幫忙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0 20: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醫療相關保險保險金,無法被債權人扣押,因此只要只要領的保險金之後不要放在銀行,就不會被扣押或是執行。

2、死亡險的部分屬於受益人所有,非遺產,故而與您的兄長的債權債務無涉。

Rita 105-03-19 18:00

車子臨停路邊紅線不到3分鐘就被隔壁大樓外牆剝落的磁磚砸壞擋風玻璃,該社區有保險,但已被市政府列為危樓,所以管委會不願由保險公司處理,但卻只願賠償一半維修金額。請問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3-19 19:04

大樓外牆維修是全體住戶需負責,可先發函要求全體住戶連帶賠償,若無效果則可透過法院調解訴訟解決。

Rita 105-03-19 19:13

請問因我是車暫停紅線被磁磚砸到,這樣會影響賠求償嗎? 謝謝!

Rita 105-03-19 19: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大樓外牆維修是全體住戶需負責,可先發函要求全體住戶連帶賠償,若無效果則可透過法院調解訴訟解決 ... (恕刪)

請問因我是暫停紅線時被磁磚砸到,這樣會影響後續求償或判決嗎?謝謝!

你好:

暫停紅線只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交通法規,與大樓磁磚掉落並無關聯性,大樓磁磚調料係因大樓管委會、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疏於維護共用部分,大樓管委會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無法以此主張與有過失,不會影響你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小溫 105-03-19 16:27

一下 跟計程車發生擦撞 對方無保險 我有保對方車體險 我方保險員說判決是說我錯3成對方7成 但問題是只是保險員自己說的 對方不認 而且我保險會賠他 但我的車輛他不認帳 對方說金額差不多 自己修自己 但我不願意 請問該怎麼處理 謝 對方說金額差不多 自己修自己 但我不願意 請問該怎麼處理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9 17:26

您好,

 

1、可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來釐清肇事責任

 

2、可向法院或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只能訴請法院來解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如 105-03-18 23:42

車禍受傷的母親 對方說我們沒辦法提出薪資所得 以最低的勞工薪資算 治療期間 因為是給親友照顧沒辦法提出看護費用收據  治療過程因為媽媽對藥物過敏 決定用民間國術館治療 有收據單對方保險員卻說不接受  是我們亂寫的  第一次的調節因為對方支付金額少的誇張 調節不成

第二次的調節委員沒有為我方著想 跟著對方一直欺壓我們 還嗆 去告阿 到時一毛都沒有  也調節不成  最後我們決定在6個月的期間內提告  我該如何爭取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9 2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6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罪。

2、代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程序。

屆時再依據過失比例、檢附相關單據向對方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瓶子 105-03-17 10:53
我於去年12月底,騎乘摩托車,綠燈剛起步沒多久, 被右向的轎車紅燈撞上,我機車倒地,人受了擦挫傷,摩托車也受損, 當下我即報案,目前案件已提出告訴; 但對方之前打電話說會委託保險公司處理, 但一拖再拖,至今無下文;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望專業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就醫相關證明與收據,摩托車損害修理估價單都已保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屆時對方應會協同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即可一併協商賠償事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萱 105-03-17 10:45
我跟前男友在2015年初鬧的不愉快分手,男方要我還以下費用 1.男方要求我償還幫我出錢買車的10萬元(沒有借據或匯款資料)。 2013年3月購買的,期間我們都共同使用,其他費用貸款都是我在支付。 2.要我共同分擔他的信用卡費,有共同花費也有我的個人花費,總共17萬元,要我負擔10萬元。 3.分手後也牽扯了一陣子,四月三日晚上約了要吃晚餐,結果在去他家的路上發生車禍,車子被撞到無法行駛,因對方無保險賠償,維修要花一大筆費用,就考慮暫時不修理,等拿到賠償才要修,可是男方說沒關係他會想辦法,叫我不擔心,他會負責。後來車子牽去他朋友那裡維修總共花了進18萬,他墊了10萬,我自己付了8萬。原本跟我說沒關係他幫我出,我也承諾我收到賠償的錢會還他,但他說不用。 後來看我的FB覺得我沒有他生活依然過的很開心,交了新男朋友,覺得不甘心,又開始跟我翻舊帳,騷擾我男朋友及同事朋友。逼得我要跟他聯絡,窺探我隱私查我勤,還有言語恐嚇,之後他列了以上項目說我欠他32.5萬元,要我還他。不然要到我工作地方去鬧或打電話到公司去或跟我家人朋友講,恐嚇我,我被逼得在Line通訊軟體上回覆好我會還你但是要看我的工作收入而定,期間分了兩次匯了一次一萬,一次兩萬給男方。後來覺得不對明明就是他答應幫我付的我卻被恐嚇要還錢,之後就不予理會。 過了幾個月就收到了支付命令。內附證物名稱-1.汽車維修單發票及估價單一份(保養廠是男方朋友,後來尾款我去付的,車也是我牽的)。證物名稱-2.通訊軟體通聯紀錄(說明我答應還他錢,但在這個前提下是我被恐嚇覺得害怕才同意,我有保留對話紀錄) 請問律師,我除了提出聲請異議,以他提出的證據我需要給他這些錢嗎? 因為現在沒工作,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也被家人知道了,鬧的很不開心。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7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提出異議之後,會進入法院,由法官審理,屆時必須提出相關事證,並且為事實、法律上的主張,就您所述的狀況,也涉及了數十萬元的費用,建議您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2、騷擾的部份,可以蒐證之後聲請保護令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7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後,記得在20天內聲明異議,否則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前男友就可執之聲請強制執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7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收到支付命令後,記得在20天內聲明異議,否則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前男友就可執之聲請強制執行。

小艾 105-03-17 10:42

您好,有一車禍案件想請教各位

我方為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上,被從對向要左轉汽車撞到(我腿部輕微挫傷,對方沒事)

初判表內容約為

我方:慢車未依規定行駛行人穿越

對方: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

當時路口並無監視器,但我手機摔出去後一直當機,

想跟對方求償手機(維修)及醫藥費腳踏車維修。

對方保險公司今與我聯絡,說分析後我方才是肇事主因讓我有點驚訝,

大約意思是為我為肇事主因,手機沒有當場拍到是因車禍而損壞,無法賠償

預計是沒辦法和解成功。

我想請問,保險公司所述的”分析”是有具效力的嗎?此案件我真的是肇事主因嗎?

雖然我只是輕微受傷但當事人都沒有與我聯繫僅透過保險公司感覺很差,

若我因此提告過失傷害,再提起民事訴訟,對方會有什麼後果?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9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2、屆時再依據鑑定結果嘗試和解

巧巧 105-03-16 18:25

我想問我在按摩油壓店上班八小時。沒有底薪做抽成6.4抽。如沒客人我就沒錢賺。然後不舒服也不能請假。請假就算超休就要變五五抽。我們15天領一次薪水。兩個月半以來我一個月領沒超過一萬兩個月半來大概領共兩萬多。15天為一其一其領大概四五千。這樣合理麻。我上班時間下午四點到12點。也沒保保險之類的。吃飯也都是要自己買。這樣有合勞基法麻

你好:

首先要判斷你與按摩油壓店間之契約是否具有從屬性而屬於勞動契約。 若屬於勞動契約就必須適用勞基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諸如基本工資、工時、休假,且雇主必須幫你投報健保,勞保部分若係僱用5人以上係強制納保,還要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提撥薪資6%以上之退休金。 若有疑慮可向勞工局檢舉,進行勞動檢查,依法開罰,民事上可以請求給付薪資及損害賠償。 補充:可參考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2630號判決:
按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勞動契約,係指當事人之一方,在從屬於他方之
  關係下,提供職業上之勞動力,而由他方給付報酬契約,就其內涵言
  ,勞工與雇主間之從屬性,通常具有:人格上從屬性,即受僱人在雇
  主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並有接受懲戒或制裁之義務。親自履
  行,不得使用代理人。經濟上從屬性,即受僱人並不是為自己之營業
  勞動而是從屬於他人,為該他人之目的而勞動。組織上從屬性,即納
  入雇方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等項特徵,初與委
  任契約之受委任人,以處理一定目的之事務,具有獨立之裁量權者迥然
  不同。
巧巧 105-03-16 19:1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首先要判斷你與按摩油壓店間之契約是否具有從屬性而屬於勞動 ... (恕刪)

我不懂第一點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17 15:49

您好:

1.徐律師的意思就是你所任職的按摩油壓店,其職務必須有從屬性質,講白話點,就是妳不是為自己營業獲利、對方給付薪水給妳為報酬工作,又必須聽從按摩油壓店老闆的規定做事,做錯事又須依公司規定接受處罰,在工作的性質不屬受委任性質,為完成工作有一定目的有自己可以裁量的空間,
幫別人按摩就只是一套固定流程的服務,做的事情也都是同樣的,所以沒有自己決定裁量的空間。

簡單說,以妳的敘述你只是受雇的勞工而已。 

2.因此若有違反勞保的規定未投保,還有未投保健保、及未提撥退修提撥金6%皆屬違法。可向勞工局檢舉,及書面申訴勞工保險局。
 

 建議您如有以上的問題不懂如何申請或有其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

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巧巧 105-03-20 22:24
回覆 協弈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徐所以他這樣算違法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3 18:43
回覆 巧巧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協弈

當然是有違法

建議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吳小恩 105-03-16 13:03
交通裁決結果是對方的錯我前幾天才在保險公司簽完和解單 因為對方在新竹上班沒辦法請假所以請保險公司先跟我處理 昨天保險公司打來說錢沒辦法下來因為對方沒有駕照 我想問當下警察做筆錄會沒有發現他沒駕照嗎? 交通裁決所也沒發現他沒駕照 我這樣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6 14:34

對方無照駕駛,或許任意險不賠但強制險是會賠的。

縱使保險不賠,仍可向對方提告求償

家恩 105-03-16 04:58
一、苗栗地方法院觀護人簽分意旨以 被告xxx基於施用一級毒品犯意,於104年5月15日上午10時11分許??觀護人採尿往前回溯96小時內某時,在不祥地點,以不祥方式,施用第一級海洛因一次,經該署觀護人於104年5月15日上午10時11分許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承嗎啡陽性反應,而查悉上情,因認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10條1項施用一級毒品罪。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2項定有明文。而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不利被告事?認定時,即應於有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30年上字等816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詢據被告XXX堅決否認有施用一級毒品犯行,辯稱:伊於驗尿前有施用禎宏診所醫師所開立含有(甘草止咳?)之?品,伊無施用一級毐品犯行。經查,簽分意旨認被告涉犯上開吸食一級毒品罪嫌,無非以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所出具之尿液檢驗報告呈嗎啡陽性反應?論據。惟查,被告於採尿前之同年月12日有至位於台中市太平區XX路之禎宏診所看診,經醫師開立含有甘草止咳水之處方籤,此有全民健康保險門診交付調劑/慢性病連續處方簽影本2份在卷可稽,本署將上揭處方簽及被告上揭尿液報告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函詢被告服用含有甘草止咳?之葯品,是否可能呈現嗎啡濃度355ng/ml之結果,法醫研究所函覆本暑:經檢視來文所附禎宏診所藥品明細影本資訊得知,受檢者服用之藥品甘草止咳?,與受檢者於104年5月15日採尿時間吻合,該藥品劑量可導至尿液檢查呈嗎啡及可待因陽性反應,因此受檢者之嗎啡陽性反應可視為醫療用藥所致。此有該所104年11月18日法醫毒字第10400055130號函在卷可稽。是被告上開所辯,應值採信。參以本件並未扣得任何毒品及施用工具,亦無證人指認被告有何施用毒品行為,自難僅憑被告尿液檢驗結果呈嗎啡陽性反應,即遽認被告有施用一級毒品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並以不起訴處份。
Jane tseng 105-03-16 01:32
律師您好,本人在一年半前被朋友詐取女兒保險費約四萬元。 前兩次開庭被告屢次傳未到所以被緝獲到案,如今自覺事態嚴重急忙打來求和解。 本人之前已告知檢方本人無和解意願因為對方並無悔意,就連到現在打來要和解一句道歉都沒有,而我根本沒開口要求償,她也自行傳簡訊說我只是要敲竹槓? 我想尋問因為打從我告她開始我也不打算拿回這筆錢,只是要求一個公道和理! 如果我堅持不和解的話,被告(她勢必在檢方面前會表現的很可憐,讓檢方覺得她有誠意要和解)會不起訴或無易科罰金嗎? 因為我不打算拿回錢,我只希望司法能懲罰她!我想知道被告最輕的判刑結果大約是什麼?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6 07:53

告不告的成是跟證據多寡比較有關,有無和解頂多是日後檢察官會不會給予緩起訴或起訴後法院會不會給予緩刑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也可以擬狀向檢察官說明對方犯後的態度及不和解之情形,並請求檢察官依法起訴從重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瑋瑋 105-03-15 13:53

今年二月發生了一起機車機車追撞車禍,因為路邊有一台計程車機車道衝出,前方騎士緊急煞車,我反應不及就從後方追撞上去了(法律上好像追撞後方責任很大QQ),事故當下我的機車側倒,對方的沒倒但有被我撞到刮痕,當下我因為小擦傷所以有去醫院擦藥並開證明書。
事後對方保險公司傳簡訊(還留著)及打電話(沒錄音證明)告知我對方車已送廠估價,叫我也送廠估價,等他勘車完後可以選擇要不要修,要修的話就是我先給錢給機車行,之後保險公司會再給我(這部分都是保險公司跟我打電話口頭的沒有錄音)。
上週假日我們到警察局準備簽和解書,但警察說最好互賠完後再簽比較沒有糾紛,然後對方有和我要修車單和醫院證明單(僅供他拍照),然後我問他的修車費單子是多少錢,他說回去再傳照片給我,因為他把單子放公司了,並在當下問我說:所以我們就是互賠就對了?我回是。(這邊都是口頭互相承諾)
在這之前我們都是用line聯絡的,我之前也有問過他說:我是要送到機車行估嗎?然後請他開收據,再和你的保險公司請錢,啊捏? 對方回答:對(微小的證據?)
到了今天,對方line我跟我說:保險公司說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不用賠車損
一瞬間有一種暈掉的感覺,因為這是我第一次發生車禍,很多程序都不懂,只好一直問她,但是今天他突然又說不賠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難道他跟保險公司之前跟我說的是錯的?因為如果一開始知道不賠的話,我不會修車,因為只是刮傷而已,只是保險跟我說會賠,我就修了反正也沒什麼損失。
第一次的車禍經驗,希望有好心人可以為我解答,萬分感激。

你好:

和解內容沒有形諸於文字而以口頭方式會產生爭議,最主要在舉證責任部分,無法舉證證明要請求會有困難。 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可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鑑定,看對方有無肇事責任,若有,保險公司應該會理賠,若無,此部分是否要訴訟爭執,要自行斟酌。 可到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告訴乃論之罪調解成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且不得再提出告訴。
瑋瑋 105-03-15 13:45

今年二月發生了一起機車機車追撞車禍,因為路邊有一台計程車機車道衝出,前方騎士緊急煞車,我反應不及就從後方追撞上去了(法律上好像追撞後方責任很大QQ),事故當下我的機車側倒,對方的沒倒但有被我撞到刮痕,當下我因為小擦傷所以有去醫院擦藥並開證明書。
事後對方保險公司傳簡訊(還留著)及打電話(沒錄音證明)告知我對方車已送廠估價,叫我也送廠估價,等他勘車完後可以選擇要不要修,要修的話就是我先給錢給機車行,之後保險公司會再給我(這部分都是保險公司跟我打電話口頭今年二月發生了一起機車機車追撞車禍,因為路邊有一台計程車機車道衝出,前方騎士緊急煞車,我反應不及就從後方追撞上去了(法律上好像追撞後方責任很大QQ),事故當下我的機車側倒,對方的沒倒但有被我撞到刮痕,當下我因為小擦傷所以有去醫院擦藥並開證明書。
事後對方保險公司傳簡訊(還留著)及打電話(沒的沒有錄音)。
上週假日我們到警察局準備簽和解書,但警察說最好互賠完後再簽比較沒有糾紛,然後對方有和我要修車單和醫院證明單(僅供他拍照),然後我問他的修車費單子是多少錢,他說回去再傳照片給我,因為他把單子放公司了,並在當下問我說:所以我們就是互賠就對了?我回是。(這邊都是口頭互相承諾)
在這之前我們都是用line聯絡的,我之前也有問過他說:我是要送到機車行估嗎?然後請他開收據,再和你的保險公司請錢,啊捏? 對方回答:對 (微小的證據?)
到了今天,對方line我跟我說:保險公司說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不用賠車損
一瞬間有一種暈掉的感覺,因為這是我第一次發生車禍,很多程序都不懂,只好一直問她,但是今天他突然又說不賠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難道他跟保險公司之前跟我說的是錯的?因為如果一開始知道不賠的話,我不會修車,因為只是刮傷而已,只是保險跟我說會賠,我就修了反正也沒什麼損失。
第一次的車禍經驗,希望有好心人可以為我解答,萬分感激。

阿傑 105-03-14 23:13

於加油站廁所前的空地 駕駛下車方便 車是停止狀態 對方車輛在左前方至少有一台車的車距 對方到車直接擦撞到我車左前方 導致刮痕跟保險桿撞裂 對方卻因為我們是老車 而不打算和解就直接態度不好 擺爛 請問該如何處置?

這種警察說也只能協調 幫不上什麼忙

 

 

 

沈恆 (沈律師) 105-03-14 23:39

財產損害是民事糾紛,警察不會介入,可向民事法院聲請調解訴訟解決。

瓶子 105-03-14 08:11

我於去年12月底,騎乘摩托車,綠燈剛起步沒多久,

被右向的轎車紅燈撞上,我機車倒地,人受了擦挫傷,摩托車也受損,

當下我即報案,目前案件已提出告訴;

但對方之前打電話說會委託保險公司處理,

但一拖再拖,至今無下文;請問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呢?

望專業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就醫相關證明與收據,摩托車損害修理估價單都已保存)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4 11:14

您好,

 

1、刑案部分如已有提告,案件就會經由檢察官傳喚到庭說明。

 

2、若未能達成和解,在案件起訴後可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便足以保障相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illy 105-03-13 18:15

小弟發生了一場車禍,當時行經新生北路與民族東路口(新生橋下),因過紅綠燈時,燈 號轉換(綠轉黃),而速度較快,因前方機車煞車停下,導致我來不及煞車撞上前方機車 。當下雙方車子並沒有摔車,我撞上對方機車的左後方且我機車右邊的後照鏡勾到了對方 身上的側背包。因對方說有不適而叫救護車,交通警察也有到場紀錄事發現場,我與警員 之後也陪同至醫院。


對方在醫院做了抽血、核磁共振、X光等檢查。交通警察有來詢問當時情況並作筆錄,我 和對方決定私下和解,警察就叫我簽名並給了我一張到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就離 開了。對方說檢查報告出來會直接LINE我,告訴我往後相關的醫療費用、交通費還有機車 維修費會,於是我就先行離開了。


當天晚上我有詢問檢查報告是如何,但是對方只告知我腦震盪要戴頭套,沒有告訴我檢查 報告到底是如何。兩星期後我又再次詢問對方,目前狀況如何、醫療費的後續處理,對方 告知因尾椎歪掉,要去治療(我依舊沒收到診斷證明),醫療費之後會一起算。我就說抱 歉,讓他發生這種事。


經事發34天後下午傳來訊息如下,尾椎歪掉的治療告一段落,但是需要後續追蹤兩個月( 八個禮拜)的時間,每次看診是800元(之後有提到國術館),所以從事發到現在的醫療 費跟機車維修費還有後須追蹤的費用先跟我收兩萬元,如果兩個月後(八個禮拜)後還有 醫療費用的話這部分對方自己負擔,我不需負擔,如果沒問題就約時間去調解委員會和解 並給你收據。當下我有些難以接受,因我尚未收到檢查報告及相關收據,所以我再次詢問 可否先提供檢查報告,隔一天,對方回我他的保險業務員會跟我聯絡。


之後保險業務員前來詢問我認為不合理的地方,且告知我兩萬的部分包含先前的費用與之 後追蹤的費用,我一並告知他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後,再次問了檢查報告。連絡後保險員有 拍檢查報告給我,然後看檢查報告上提及「腦震盪;左腰、左大腿、左手臂鈍傷」,而跟 對方所說的尾椎歪掉是否有些落差。 因即將去調節委員會和解,但目前僅拿到醫院的檢查報告

因此請問律師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3 18: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的報告沒有提告尾椎,所以應該請對方提出有關的診斷證明書,或是檢查報告。

 2、是否取得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建議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傷勢之後再行和解才能保障權益。

沂葇 105-03-12 15:17

律師您好:

    我去年11/13因為被男友載,我們騎主幹道路,而對方則是從小巷出來,男友因為速度過快,來不及剎車,直接撞上。

    當時左小腿縫了13-14針的開放性傷口,一開始不懂,所以沒有申請到休息證明跟看護證明,還有縫完後我沒有常常看醫生,因為覺得麻煩,所以都在家裡自己自行換藥....

結果今年2月合解時,對方保險不願意賠償到6萬,對方本身也不願意多補貼賠償

    那我現在只要求3.5萬會很誇張嗎? (對方保險只願意負擔2.5萬)

如果到時候上法院,我能申請到3.5萬以上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2 15:34

您好,

 

1、您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

 

2、民事部分,可請求醫藥費車損精神慰撫金,因本件雙方都有部分責任,是您實際可請求之賠償金額須折抵過失責任之比例來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3-12 00:01

我在95年投保一份壽險.當時是跟我一位叔叔保的(我媽的好友)。
之後因位一些問題有更改過保單.及補發保單而在更改保單或補發時.
都是我那位叔叔的老婆來跟我接洽.那位阿姨來拿資料給我簽名時資料上都是空白的。
基於信任.我也都先簽名她在拿回去寫資料。
最近因為我醫療上有些糾紛.導致理賠有些問題.而我在翻看保單時也發現我主要保險人是那位叔叔.
而與我接洽問題的是她老婆.另外保單上簽名的都是他女兒 不過我從未見面過他女兒。

問題一能請教這樣子她女兒從未與我親見親簽 可以嗎?(她可以幫我更改保單契約嗎.非主業務員)
 
問題二..與我接洽的阿姨跟本不是我的主業務員 可以嗎?(非我保單業務員能跟我接洽嗎)

問題三..這樣子他們有人會構成刑事法律責任嗎?

問題四..請問我能主張原保單之後的更改無效嗎??因為起因都是更改保單但業務員都未對我詳細解說
        導致有些我原本的附約被刪掉.造成我之後醫療理賠上的問題!
 
問題五以向保險公司申訴.但都只說我有簽名。其它問題都輕輕帶過! 請有經驗的幫解答 謝謝!!

保險公司已回復.申訴沒過.他們強調我已簽名代表以認同.現在正等書面報告寄來準備向評議中心申訴.請問這有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6 14: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已經自行簽名並且授權對方處理相關事務,故而我方必須提起授權範圍及對方逾越授權的事證,否則恐無法救濟

2、有關於對方請別人接洽、簽名(幫您簽名除外)等,至多只是保險從業人員是否違反內規的問題。

3、程序上申訴無效之後,可以提起給付保險訴訟

張嘉芸 105-03-11 16:27
對方逆向當下說願意賠償車子跟醫藥費 醫藥費已經當下給我們但是後來他們請保險公司跟我們談 但是保險說對方要我們賠償他不賠償我們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1 20:27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以聲請初判表(若對初判表不服,可以聲請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並據之作為和解或請求之依據。

zm 105-03-10 16:16
個人在去年12月因為對方突然開車門造成受傷 個人請了2個月的工傷假,右手小指因為肌腱斷了開刀,住院4天 1個月打鋼釘需要母親幫忙照顧,現在已拆鋼釘並回到工作崗位 但無法完全恢復,右手小指無法完全伸直或是完全彎曲,且靈活度也不如從前 多少影響我個人的生活和工作,對方一開始也報警並自首承認是她個人疏失 但她這樣造成本人永久性的傷害,雖右小指不是很常用,但依舊是身體一部分 且還是多少影響生活和未來,本人該向對方求償多少和解金才合理? 順便一提,本人月薪是36400元,2月升職是37900元,5月會變39400元 對方保險已經修好本人機車,精神賠償對方保險說最高1萬2 物損方面我自己額外斟酌加上外,大概應該要向對方求償多少才合理? PS:本人尚未提告,知道有6個月追訴期,所以在3月底最後一次回診完向對方提出和解並索討和解金(扣除保險理賠部分),另外我只知道對方好像無業主婦且是有3個孩子的媽,30初頭小我一歲 另外和解金談不攏,假如真提告,最後判決金額是否除了賠給本人以外,是否也會有額外的賠償給法院或是公家單位?等於如果真走法院,判決下來她會損失更大? 還有如果提告,之後法律程序,本人需要準備什麼或是有怎樣的麻煩,如跑法院什麼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可先向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其對於車禍調解均有相當之經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河馬 105-03-10 01:16

勞基法中職業災害雇主應賠償配偶及子女在同一順位

公司有幫員工購買團體保險

保險公司合約附約以配偶為第一順位

這和勞基法以及公司購買團險避險目的不符

子女是否能以不當得利的法條要求請回款項

另外以要到子女工作場所鬧事的話語

要求子女減少繼承或者放棄繼承是否構成威脅被繼承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0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勞基法的請領人並未實際取得保險金,公司無法主張抵充。且也沒有所謂不當得利問題。此部分比較接近公司投保錯誤,風險必須自行承擔。

2、單純要求其子女拋棄權益而沒有恐嚇、暴力等行為,則不涉及違法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Melody 105-03-09 21:10
你好 我幫姐姐問的問題 姐姐育有一對雙胞胎姐妹,現在快幼稚園大班,因為經濟能力不允許小孩沒辦法給保母帶,婆婆年紀也有點大,所以姐姐只好在家帶小孩,姐夫經常換工作,一個月薪水也不到3萬,還要繳車貸房貸,幾乎是沒給姐姐生活費,最多就付小孩尿布奶粉錢,姐姐生活費只好拿付不來的解約保險金生活, 平時夫妻關係時好時壞,姐夫動不動就生氣,無法溝通,姐姐只要出門都不知道要用什麼理由說要出去,要說什麼話也怕姐夫生氣,帶小孩回娘家這裡看醫生也不行,想回娘家這邊找工作也不行,畢竟娘家這邊也是比較熟悉的地方,她先生就說別想回去那邊工作,可是他先生經常換工作,在過年前也辭掉工作,然後在他姐的蘭花園打零工, 姐姐之前也被姐夫打過,只是沒報警,姐夫知道姐姐很愛女兒,會威脅姐姐說要離婚可以,小孩妳別想看到 姐姐說完全不想跟姐夫有親密的行為,是因為小孩才硬撐這個婚姻 姐姐現在沒有工作小孩監護權可以要的到嗎,不想一邊分一個

您好:

建議先行蒐集丈夫不適任小孩父親的事證,包括有無人證證明有家暴情形、根本不照顧小孩,或是小孩不願意與父親居住,因為對方沒有穩定的工作基礎,只要您姊姊離婚後,可以有穩定工作及居住環境,確保給予小孩穩定的經濟條件,就很有機會獲得監護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9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姐姐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較有機會取得單獨監護權,目前姊姊可帶小孩回娘家住,並對姊夫之惡形惡狀進行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9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姐姐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較有機會取得單獨監護權,目前姊姊可帶小孩回娘家住,並對姊夫之惡形惡狀進行錄音蒐證,以利做為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證據使用,若姊夫有動手打人之家暴情形,亦應立刻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出家暴令之聲請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9 22:12

您好,

 

1、要訴請離婚必須有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事由,本案看起來沒有相關證據足以主張1052條之法定事由,至多以"有重大無法維持婚姻之事由"提起離婚訴訟

 

2、爭取小孩監護權時,經濟能力並非法官主要之考量因素,法官尚會以雙方生活環境、小孩意願等一切因素綜合判斷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以便提供您更完整之諮詢與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10 11:13

您好:

此種情形建議初步蒐集您姐夫有言語或行為暴力的事實,如錄音錄影或是驗傷單等等,皆可做為證據,先向法院聲請暫時或通常保護令。待保護令核發後再訴請離婚,爭取到監護權的機會就很高,因為法院一般不太會將小孩給有家暴傾向之一方監護,且依實務上幼兒從母及主要照護者原則等判斷標準,應是有利於您姊姊取得監護權的。

但建議上述保護令、訴請離婚並爭取監護權法律行動,仍以委任律師進行為宜,除較能為您主張權益及保障外,亦避免家事案件中直接與對方接觸而使情緒受影響及衝突之機會。

Maki 105-03-09 15:15

最近舅舅過世了,媽媽要我幫忙辦拋棄繼承(阿嬤(舅舅的生母)與我們同住)

但是上網查了一下資料發現現在已經改成全面限定繼承,既然如此那還有需要再去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嗎?

因為舅舅有負債,但沒有申請過遺產清冊並不清楚他的負債是否多餘遺產

在此情況下是否直接讓阿嬤申請限定繼承就好呢?

另外想再請問一下如果直接申請拋棄繼承的話那會影響死者生前保險理賠嗎?

因為舅舅20年前左右有保過險,但不知道如果拋棄繼承是不是連保險理賠之類的也是一起拋棄掉

謝謝。

你好:

雖然改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但考量民法第1162條之1以下之清算義務繁瑣,還是有陳報遺產清冊之實益,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77024571 拋棄繼承後就不是繼承人無法繼承遺產,通常鉅額負債會建議辦理拋棄繼承,若有相當資產只是不知道有何負債,會辦理陳報遺產清冊。 保險給付要看情況而定,依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人壽保險若有指定受益人(包括填載法定繼承人也算),保險給付就不會變成遺產,受益人當然可以領取。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09037488
沈恆 (沈律師) 105-03-09 15:34

可整理遺產清冊向法院陳報,若想拋棄繼承,記得後順位也要處理。死亡保險如果有指定受益人,則由受益人領取保險金,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則會變成遺產,需納入遺產清冊,用來清償債務,再由繼承分配,已拋棄的繼承人沒權利領取保險金。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3-09 15:35

Maki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繼承人可至國稅局請領被繼承人之財產歸戶資料,可以看到動產、車輛等資料,另可向銀行公會查詢往來銀行之存款、貸款等,另外也可調閱聯徵資料,但以上皆無法顯示民間債務。以上綜合判斷後,若債務大於遺產,建議還是辦理拋棄繼承較好,反之可辦理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

二、一般保險若有指定受益人,直接由受益人領取,不算入遺產,所以拋棄繼承也不影響領取權利。

                                                                        王律師

amy 105-03-08 21:51

一個月前我的朋友因為開貨車在出車禍,而該公司的老闆就他資遣了,也不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書,也不發??遣散費與薪水,說要等到保險公司確認責任歸屬都賠償確定後再發給資遣費與薪水,所以發薪水當日他就沒領到薪水,我當時很生氣,替我朋友打電話出氣去給這位前公司的老闆質問為何不發薪水,當時我的口氣是很不好很兇的,但我在電話中並沒有辱罵這位老闆只有質問他,後來,該位老闆馬上反打電話給我的朋友說,如果我不向他道歉,就要提告我,還威脅我說如果我不道歉他黑白兩道都認識,我心中很害怕,該怎麼辦。還有該位老闆隔天馬上就給我朋友資遣費和薪水,然後就說要處理我的事情,這種情形造成我心理上很大的恐懼 。請問我該怎麼辦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8 22:22

 您好

您可考慮對其提出恐嚇危安之告訴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恐嚇,係指以「將來」害惡之事通知他人,使其發生恐怖心之謂,舉凡以言詞、文字或舉動相恐嚇,將加害惡於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者皆屬之(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3257號判決意旨參照),而該言語或舉動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心,應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如行為人之言語、舉動,依社會一般觀念,認係惡害之通知,客觀上有使其發生實害之危險與可能,罪即成立(最高法院42年度台上字第440號判例、84年度台上字第813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以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所保護法益,係個人免於恐懼之意思決定自由,如本於社會客觀經驗法則觀之,行為人所為之加害法益事項通知足以使受通知者心生畏懼,即該當恐嚇危安行為,而不以客觀上是否發生危害為構成要件,亦不以行為人真有加害之意為必要。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您好:

1.您僅是透過電話質問他有關薪資的部分,並未有違法事情,因此就算他說要提告亦無相關依據,此外,若對方公司仍不解決發放薪資的問題,建議可直接向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

2.對於對方威脅要處理您的事情,有無相關證據,如手機電話錄音等,若有相關證據即可提告恐嚇罪最,此外,建議與對方拿取薪資時,要全程錄音錄影,以保障您們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瑜瑜 105-03-08 21:03
律師您好,上禮拜五我在山上撞到了一位機車騎士。 我撞到當下態度良好 後續處理也並無不賠償的表現。 但對方卻每天line我要我給他保險公司電話態度不是很好 我也在第一時間告知他請他去報出險 請他等待我的保險公司打電話給他 但對方卻遲遲不去報出險也持續要我處理這件事情。 但我打給我的保險公司相關接觸人員,回應的都是請對方等待電話。 請問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因為第一次撞到別人,我實在不知道該怎做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時可以協同保險公司一併到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建議你去了解出險要怎麼申請然後協助對方處理。

二、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如果對方傷勢較重要搜集對方復原實況的證據以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三、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宗 105-03-08 19:47

我是一般臨時工常在網路上接一些排隊之類的跑腿工作,兩年前在一個網路上po自己的履歷供人遊覽,結果沒想被詐騙集團的給看到,他先是冒充自己是保險公司,說自己忙沒空所以需要有人幫他拿文件寄送,而後我當時也不疑有他,只是當要去物流公司拿包裹時他就編了些理由要我別簽真名,而我也相信了

後來我被檢察官起後了兩條罪名:詐欺偽造文書,目前收到判決書詐欺部分無罪,但偽造文書被判刑四月易科罰金一天一千

因為我易科罰金繳不出來又不想關,想請問像我這樣的情形有什麼辦法解決

如果上訴的話我是不是還要去開庭? 除了上訴還有沒有其他可折衷的方法像是社會勞動還是什麼的

因為我不大懂法律,如果要上訴那些上訴狀什麼的也不知該怎麼寫..

我想問如果我上訴請求緩刑這樣子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8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偽造文書部分您偽簽別人的姓名應該是很明確的,應該沒有上訴空間才是。倘若要上訴的話,要向法院遞送上訴狀

2、建議可以於收到執行通知的時候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即可。

阿宗 105-03-08 20:28

我想問說如果我上訴請求緩刑可行嗎?

小陳 105-03-08 14:53

我日前發生了車禍,對方因前方紅燈機車停止,而來不及衝向對面車道,撞到我車,對方說他有保險,會全部負責,過幾天後新光產物險公司,說我的車沒有殘值,所以不用負責,那我就要平白無故損失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5:11

對方保險不想負責,那就對對方直接請求,若協調不成可提告求償

EA 105-03-08 11:32

各位律師大大們好

我先生去年過世留下婚前即有,目前居住的房屋一棟,今年因繳不出房貸而房屋即將被銀行拍賣,此時婆婆卻準備對我提出繼承房屋為公婆借位登記在先生名下的房屋,請求我返回自先生繼承房屋。 我查詢地政登記事項,原房屋登記在我大伯名下,兩年後以買賣方式轉移至我先生名下,幾年後我與先生結婚時先生以此房屋共申請過兩次貸款,也都由夫妻兩人共同償付貸款及其他相關房稅保險費用

1.公公於四年前過世、先生也在去年過世,婆婆現在提出這個請求,我該怎麼辦?

2.另公公過世時,先生應繼承1/4財產卻未繼承,全數由婆婆繼承,不知當時他們到底是怎麼商議的,我和兩名幼子可否對公公遺產進行什麼主張呢?

感謝各位的幫忙!

你好: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972號民事判決要旨:「借名登記,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契約。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性質上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固應賦予無名契約法律上效力,並類推適用民法有關委任之規定。惟其究屬於非典型契約之一種,故仍須雙方當事人,就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相互為合致之意思表示,其契約始克成立。」 借名登記關係要符合上開定義才會構成,若房地實際上由先生及你(繼承後)實際管理使用處分,就不符合借名登記契約之定義,若婆婆無法舉證證明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婆婆就會敗訴。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60996378 公公去世後,若繼承人(包括婆婆、妳先生)間依據遺產分割協議分隔遺產,妳先生同意由婆婆繼承全部財產並無任何問題,除非婆婆未經妳先生授權偽造文書辦理登記,才會有繼承回復請求權之問題。 具體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8 11:51

您好,

 

1、可主張由婆婆負借名登記之舉證責任,詳細情形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您的權益。

 

2、當時如先生同意由婆婆繼承遺產,則您與子女就無法再主張相關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11:55

1. 婆婆要提借名登記,則婆婆應該要就借名的事實舉證。

2. 公公的遺產,如果不是生前就分配好的,而是遺產的話,除非您先生自願拋棄繼承,您先生應受到特留分保障。這部份可能還要在釐清當初繼承過戶等的經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婆婆之請求,可置之不理,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對方盡其舉證之責;針對公公之遺產,若先生未拋棄繼承,可委任律師對婆婆提起訴訟請求分配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乖乖 105-03-08 11:28

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於6個月內先提出告訴在說,倘若雙方可以和解,屆時在撤回告訴。

2、有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不是對方要求多少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保險公司理賠也不代表我方就必須理賠,必須是符合保險理賠項目及相關法律規定。

3、建議應該先就我方的部份保留相關證據,並且提告刑事過失傷害,接下來再考慮和解,倘若無法和解,還是要有訴訟的準備。

 

 

珮珮 105-03-08 03:52

在去年12/1號車禍,由於車行誤會,並沒跟對方收修車費用保險公司一直拖,直到今年2/17才調解委員會調解完畢,因2/17晚上開學無法到場,有保第三責任險,交由保險公司全程處理,而調解後也沒任何聯絡告知當晚調解內容,只收到一封簡訊告知2/17已和解,之期代墊的費用會於3/17前到帳戶,有打客服中心說要請負責我車禍處理的專員的主管處理並先連絡我,但都沒有聯絡,請問1500理賠保險公司這樣拖,是正常的嗎?? 還是有甚麼辦法能處理,向金管會投訴有用嗎? 因為錢還沒給車行,都拖過年了覺得很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保險公司之行為,可以向金管會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m 105-03-07 20:15

個人在去年12月因為對方突然開車門造成受傷

個人請了2個月的工傷假,右手小指因為肌腱斷了開刀,住院4天

1個月打鋼釘需要母親幫忙照顧,現在已拆鋼釘並回到工作崗位

但無法完全恢復,右手小指無法完全伸直或是完全彎曲,且靈活度也不如從前

多少影響我個人的生活和工作,對方一開始也報警並自首承認是她個人疏失

但她這樣造成本人永久性的傷害,雖右小指不是很常用,但依舊是身體一部分

且還是多少影響生活和未來,本人該向對方求償多少和解金才合理?

順便一提,本人月薪是36400元,2月升職是37900元,5月會變39400元

對方保險已經修好本人機車,精神賠償對方保險說最高1萬2

物損方面我自己額外斟酌加上外,大概應該要向對方求償多少才合理?

PS:本人尚未提告,知道有6個月追訴期,所以在3月底最後一次回診完向對方提出和解並索討和解金(扣除保險理賠部分),另外我只知道對方好像無業主婦且是有3個孩子的媽,30初頭小我一歲

另外和解金談不攏,假如真提告,最後判決金額是否除了賠給本人以外,是否也會有額外的賠償給法院或是公家單位?等於如果真走法院,判決下來她會損失更大?

還有如果提告,之後法律程序,本人需要準備什麼或是有怎樣的麻煩,如跑法院什麼的?

你好: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關於右手小指永久性的傷害可能會造成勞動力減損,此部分要由醫院鑑定及審酌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美國醫學會永久失能評估準則(簡稱AMA),並計算至65歲退休為止,依霍夫曼係數表扣除中間利息,若現在和解未考慮到勞動力減損,和解後要受到和解契約拘束,無法再請求,建議審慎考慮是否現在訂定和解契約。 若你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而對方不願跟你和解檢察官起訴後法院通常會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將來被告只要繳納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即可,惟易科罰金與你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並無關聯性,你若要請求,要在檢察官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並請法院函詢醫療機構或送鑑定釐清勞動力減損之情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7 20:22

您好,

 

賠償金額沒有一定的標準,因小指並非常用之部位,且不影響整隻手的功能,得請求之數額可能也有限,法院也會衡酌雙方經濟能力去做一些調整,

再者,您有請工傷假表示已有請領薪水,這部分也不能再向對方請求;

本案情形您可依據所有醫療單據向對方請領醫療費用,再酌加一些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傅 105-03-07 19:52

 各位律師小弟想詢問一下

只有車損無人員傷亡

關於求償問題

是否可以要求

 (車損 +肇事鑑定報告+調解請假工資+精神賠償

一併納入賠償金額裡面呢??

本人開車 對方機車 肇事報告出來主因是對方錯

我方無肇事責任

對方保險公司陪車損+鑑定報告

其餘不陪

如果我提告是否可以要求這些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7 20:07

您好,

 

1、車損是以侵權行為請求賠償,併同鑑定費用也可要求對方支付。

 

2、但本案無人傷亡,無法請求精神慰撫金,調解請假工資之請求也於法無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益 105-03-07 11:31

甲方:老方,自小客車

乙方:小黃,駕駛計程車,正在營業

丙方:小美,小黃的乘客

肇事情形:

老方因突發心律不整導致駕駛的小客車直撞剛過路口安全島中央,突如其來的意外,導致後方小黃正在營業駕駛的計程車煞車不全,輕擦到前方由老方駕駛衝撞安全島反彈的車尾,想請問一下在計程車上的乘客小美,當時未繫安全帶加上下車後然然能夠平安自行上班數日,這樣小美在事後能夠對小黃提告嗎?

問題如下....

1.賠償乘客部分:小美在事後(非肇事當日)再去醫院驗傷,這樣的驗傷報能對小黃求償嗎?此外...若是因車禍導致輕微的膝蓋擦傷,可由保險公司理賠嗎?

2.和解書部分:如果小黃以簽訂和解書方式來與小美進行和解,避免日後的訴訟案或是民事賠償,和解書需要甲乙丙三方簽署?還是乙丙即可?和約書的內容有正式的法律效用嗎?

3.五天內部分:對於肇事案件理賠(對方或乘客),一般的強制險申請要在五天內提出提出,如果超過五天這樣還能申請到理賠嗎?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7 12:04

您好,

 

在事後才去醫院驗傷,難以證明傷勢與車禍間之關聯性;和解書一經簽署就具有效力,有簽名於其上者就須受到拘束;而超過五天未申請強制險,依規定就無法再為申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謝榮裕 (謝律師) 105-03-07 12:43

小益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建議如下:

1.非當日到醫院之驗傷報告,若能證明是該車禍所致,則可向小黃求償,且可由保險公司理賠

2.和解書部分只要雙方合意並簽署,則簽署雙方就受拘束,有法律效力。

3.強制理賠超過五天,保險公司仍有理賠義務(強制保險法第34條第2項),所以仍然可以申請理賠,所需相關文件則需向保險公司洽詢。

以上建議。

謝榮裕律師

Vanessa Anne 105-03-07 10:48
我已滿20歲,但多了一張偽造簽名的保單, 要保人是我母親,被保人雖寫我的名字, 但我知道是業務員擅自偽造簽名替我承保的, 之前已經撥0800客訴過,但保險公司皆置之不理, 還擅自誘導要保人我母親簽了一份「自願放棄追究此項偽造簽名」的文件 而且保費是由業務員出資, 且受益人除了我母親還有業務員他自己, 種種諸多狀況都讓我覺得不合理, 且之前保險公司高層與我約談後, 結論竟是告訴我說,媽媽都簽這份文件了, 這件事情你就不要再追究了, 想詢問,向這樣的狀況如何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簽具保單時你滿20歲了?這要先釐清刑事偽造文書的告提權,不會因為簽放棄聲明書而失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偽造被保險人的簽名也是不行的。

二、參考有罪判決摘要例如: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 條、第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

    書罪。被告在系爭次標準體投保同意書要保人簽章欄及被保
    險人簽章欄上偽造告訴人之署押,係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
    ,而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
    吸收,均不論罪。被告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行,係利用不知
    情之○○人壽公司陽明收費處內務人員及快遞人員以遂行其
    犯行,為間接正犯。爰審酌被告高商畢業之智識程度,社會
    閱歷及保險從業經驗均豐富,理應循合法途徑取得告訴人在
    系爭次標準體投保同意書要保人簽章欄及被保險人簽章欄上
    之簽名,其為使系爭保險契約成立而為本件犯行,損害告訴
    人及○○人壽公司之權益,誠屬不該,與犯後始終否認犯行
    、犯罪所生之危害程度及被告曾因本案給付告訴人5 萬元等
    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三、是否提告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ric-Lai 105-03-07 10:48
大家好 小弟前些日子發生車禍 與人擦撞 車損部分雙方車子均有輕微損傷 雙方人員均平安無受傷 我方機車,對方汽車 我方受損為車殼及方向燈組,維修報價3千多元,且已先行修復開立收據。 對方汽車受損為「前保險桿」,回原廠報價為2萬多元,事後得知為「改裝品」,且其中包含非我方損毀之項目於估價單中。
燕子 105-03-06 23:40

您好:

10/6早上7點15於太平的永豐路85巷,我駕車於巷子口張望已久欲左轉時,可能因害怕而速度過慢,約20(那個巷口感覺視線不良,左邊的路有弧度,無法看到更遠處,巷口對面的鏡子要定睜看仔細((因有擾亂視線的雜物))但筆錄時,卻忘了與警方描述),被一台時速約70的機車嚇到而不敢動,當時看到他臉上神情由木然而突然一驚(根本沒在看路!!),他便側撞我車前方保桿而重力摔倒在地。

他當場警方酒測呼不出氣,到院測得0.1,警方則問我要不要提告,我看他母親一直唉求,故不提出告訴。而且肇責出來我7他3,我也因為傷者為大,而且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不再做鑑定...

對方鎖骨骨折,可是單據只有約10萬*7成=7萬,加上1倍的精神補償=14萬(保險公司初期與對方溝通的金額)但他們嫌不夠,說有額外買的補藥、日後的復健、之後的取鋼釘...說開66萬,願意給我們殺到35萬...個人覺得依然是天價...畢竟他單証實在太少...請他們跟醫生要日後醫療的証明,他們也一直抱怨,結果現在說要告過失傷害...

現在想請問:

1.當時警方說可提告,請問是什麼樣的罪名? 可再重新提起告訴嗎? 此罪有提告的期限嗎?

2.對方疑似酒駕、無照(因為不識字,家人還說有智能不足)、可能薪資証明造假(因為對方母親說他是做散工的,拿到錢就花光...反正,散工應該是無薪資証明的吧?!)  針對這些,是否能成立什麼樣的罪名? 或檢舉事項? 我並不想真的告他,但他們的行為讓人不得出此下策...

3.其實我想請他們慢一點申請賠償,也許就可以比較合乎他們的要求,但保險公司那邊似乎不願意,是有什麼法規限制嗎?

以下是個人的情緒疏發...一個這麼不愛惜自己又不負責任,還有家人的溺愛與放縱,不難想下次他們又將再面臨這樣的局面...不是別人幫他擦屁股(像這次的事件),就是他們要承受重大的壓力...這樣的情況不加以處罰或限制,對於這個社會與他們自已...只會是麻煩而已...

我知道無照、酒駕,在法律上與肇責無關,合理的賠償也是應該的,但是...不認識字、可能智能不足、無照、酒駕...我覺得他在路上發生危險的機會應該很高,像這樣本身就具有危險的人,是否真的不該把這些因素列入肇責中?畢竟馬路如虎口,應該是要像醫生無照行醫一樣嚴重,而不是像廚師考照那樣,反正又吃不死人。不是嗎?!

他們一直說他們很辛苦快無法過活,但我想一般人都是如此的,而且保險公司也跟他們說,要不要問一下其他人所謂合理的賠償,既然大家都如此,他們為何能受獨特的待遇?只因散工手不能動不能工作,就該給他一般人一整年的薪水?雖然是保險公司付的...而且他們說不會要我出錢,反正保險公司錢多,還有當初我也沒有告他們;現在要不到錢就出爾反爾,實在讓我再也不相信人姓本善了。

~在此先感謝您的耐心與解答~

一、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

二、調解的時候記得載明不告刑事,調成的話要跟調解的單位,看是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詢問是不是已經送法院核可了,這個很重要。

三、總金額不好殺價的話可以要求分期,分到一定的程度你負擔會小一點。

四、你說的情況是去告他公共危險罪酒後駕駛的部分,不過我是你的話我不會告這個。因為如果他要罰錢給國家的話多少有恨,這樣你們要和解調解就會更困難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紅豆 105-03-04 22:05

我騎機車..欲左轉入巷弄...與該從巷弄出來欲右轉的轎車發生擦撞...
該巷弄沒有號誌燈..而我是逆向..在對方的死角..

我自知理虧..想請教一下.. 因為我逆向(違規在先)對方就沒有肇事責任(完全免責)嗎..

雙方皆已申請出險..我想在雙方保險人員互相了解案情前..先有一個肇事責任比例問題及是否能提告過失傷害的了解 

你好:

只要你因車禍事故受傷,而對方對於車禍事故具有過失,就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至於對方是否有過失,可持初判表申請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或接提告請求檢察官鑑定
紅豆 105-03-04 23: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只要你因車禍事故受傷,而對方對於車禍事故具有過失,就可以 ... (恕刪)

不好意思..在請教一下..假設肇事責任機車7轎車3..傷者只有多錯擦傷挫傷..過失傷害提告是否能成功....另..提告成功後..能否知道約獲得賠償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5 19:44

您好,若任一方之人有受傷,另一方有一點點個過失,都可以提告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