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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1109 105-06-22 23:03
昨日,在停車擦撞一輛自用車,報案處理後,賠償也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但對方告知我,他因是業務關係需要有代步車,所以要求我們必須補償他烤漆維修期間租車費用!請問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拒絕或有其他解決方案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3 00:11

您好,

 

1、應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2、業務工作性質並不當然必須要有車,所以對方要求租車費用與本次車禍事故並無關聯性與必要性,但對方可要求合理之交通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ha 105-06-22 20:36

最近曾祖父(爸爸的外公)那邊有房子繼承的問題
(當初要給舅公,但過戶失敗)

因家中長輩(奶奶、爺爺及爸爸)都已過世,只剩媽媽

所以對方說須要媽媽蓋章,才能讓他們的房子順利過戶給舅公的孩子

所以我想請問,這麼遙遠的輩份關係,還須要我們去蓋印章嗎??

對方說我的姑姑們不須蓋印章,是因為當初爺爺過世他們已經辦理拋棄繼承

所以姑姑們不須要,只須要媽媽蓋印章嗎?

因為擔心被騙、印章盜用,如果有需要,是不是到土地代書蓋印章會比較保險呢?

你好:

奶奶若繼承外曾祖父之遺產,奶奶去世後,依你所述姑姑已辦理拋棄繼承,奶奶的遺產由父親繼承,父親去世後,父親之遺產會依民法第1138條由母親及你們兄弟姊妹繼承。 外曾祖父之房產若一直未辦理繼承登記分割,會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你們繼承了父親的權利,就可依應繼分主張權利。 若你們同意將房產辦理過戶登記到舅公子女名下,又要避免遭人冒用,除了聲請印鑑證明時指定用途外,可以親自到辦理之地政士事務所處用印,確認是否確實有辦理該房產之過戶事宜,以及決定是否交付印鑑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姑始們確實已經拋棄繼承,則無需他們蓋章,建議您們仍親自去代書那裡確認現在繼承之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2 23:54

要確認繼承關係,最保險的作法是將完整的繼承系統表畫出來。如果是經由父親繼承而來,不會只有媽媽需要蓋章,包括父親的子女也都需要蓋章。若確實有權利而不想放棄權利,可不蓋章,若確定願意放棄權利而不信任對方,則可自己蓋章並隨同代書跑地政以親自出示證件。

105-06-21 23:18

阿嬤有兩個兒子,從以前到現在出車禍都是由小兒子照顧,阿嬤現在變殘廢需要有人來照顧,大兒子說小兒子會把阿嬤的保險私吞所以要分一半,那這樣大兒子是否也要照顧阿嬤?自己寫一張簽切結書是否有用(沒有律師在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1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金為阿嬤所有,無須理會大哥要求分一半之說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1 2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保險金為阿嬤所有,無須理會大哥要求分一半之說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6-21 23:31
回覆 琪 的發言內容:

阿嬤有兩個兒子,從以前到現在出車禍都是由小兒子照顧,阿嬤現在變殘廢需要有人來照顧,大兒子說小兒 ... (恕刪)

我的意思是說小兒子也不能侵佔阿嬤的財產所以兄弟自己私下簽切結書然後各自照顧阿嬤如果一方沒做到,切結書是否有效?

大原 105-06-21 14:38
在新屋交流道往中壢方向的內車道,當時綠燈但是往國一北上的塞車,在車子靜止狀態方向盤未打直遭後面來車撞上右後保險桿整車因撞擊力道車身偏向45度(中間車道1/3)。 請問,1.已經報警處理。但是我的後車箱被撞壞了。所以三角架拿不出來及下雨天保留現場未移車會開罰單嗎? 2.除了對方願意賠償車損至原廠修理或更換。 3.若有罰單能請對方賠嗎?(因為他撞我的) 4.能要求其他賠償嗎? 5.若要和解要如何辦理? 6.保留行車紀錄資料。 感謝你(妳)
鄭善勻 105-06-21 14:30
車禍發生於醫院停車場門口,當時大家都定點停住再等柵欄開啟準備進入,對方由後側突然的撞上了,於是相約看完醫生後去做筆錄,做完筆錄我也當下要求去原廠,可是對方的態度只說會用保險賠償我修車修到好,其他的他不管,後來他女婿說直接找他處理就好,一切都是我在追他們處理,他們從來沒有主動跟我聯繫過,說好一個禮拜修車的一個禮拜期間要賠償我們一萬塊,但是目前修車場時間卻是告知必須十天以上,由於車子是借來的,當初說好一萬塊是說一個星期,現在確又要十天以上,車主造成的損失和不便已經遠遠超過,由於當時是我駕駛車輛被撞的,車主目前針對我要求兩萬塊,但是對方堅持要如當出口頭所講的一萬塊了事不然他也不管了,請問我該怎麼辦,對方一直都不管,什麼事情都我一直在催促,我也跟他講過我只是借車的,我不知道要怎麼辦,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對方一直不管我們的事情,全部都推給保險理賠就只理賠修車而已,還說就那一萬塊其他的不可能,叫我跟車主講,一萬塊不行車主要告那就走法律途逕,他也不管了,請問我該怎麼辦?為了他這樣一撞我已經個人損失很多時間跟金錢來處理這些事了,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辦,可以請你們幫忙解惑嗎?目前車子還在維修廠還沒告知修好了沒,是1號進場的原訂十天,我也一直請維修廠拜託他們盡量能在一個禮拜內修好,好讓這事情好好結束,但維修廠不能保證,當時也都是我自己一直在聯絡對方,請他們幫忙聯繫維修廠盡快,他們也不肯幫忙拜託維修廠,從事情一發生他們就都從未主動跟我聯繫,都是我一個人在一直催,現在維修好車子回來的話,我不知道我該如何向車主交代,對方也不管,麻煩你們給我寶貴的意見,說真的我完全無辜,維修廠也說他們是全責才讓我先排時間去維修的,他們通通沒有處理事情的態度,全部都是我一個人在趕在催,拜託你們忙指點,我一個單親媽媽實在沒有時間和錢來跟他們跑法院,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麻煩你們了,謝謝
N 105-06-21 04:04
直行車卻被ㄧ台租賃公司機場接送車違規撞壞車,有找警察做筆錄,隔天司機只說車行有保險就再也不接電話,直接找上對方工作的車行後,起初車行提供保險公司聯絡窗口做溝通且明示有保車險,保險專員要求提供鑑定報告才能送報告出險,等了警察機關3週拿到鑑定報告後,保險專員卻回報無法理賠,因為車行跟保險公司當初保這台車有限定駕駛,請問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要告車行?流程應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人有受傷,則直接對報警駕駛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2、倘若人沒有受傷,則檢附修繕收據、車損照片、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向法院民事起訴狀。

小晏 105-06-20 17:52

兩個月前買二手車,結果現在發現被騙。

車子已撞過車體有修理過的證據(非原廠),但當時對方並無告知,也沒有和對方簽買賣契約

現在發現,對方過戶給我的強制險上的車牌號碼非現在的車牌號碼(已換過),產物保險有查到前車牌理賠的紀錄。

現在有的證據只有:1.車體修理過的證據2.前車牌理賠的紀錄3.當初買的網頁上有寫「車況相當良好」的字眼

是否只能套對方的話並錄音才有足夠的證據呢? 還有目前3個證據就可以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0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證明賣方知道這些事情,若賣方矢口否認已知悉,亦難以構成詐欺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0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證明賣方知道這些事情,若賣方矢口否認已知悉,亦難以構成詐欺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婷婷 105-06-17 16:51

今天在中壢交流道附近的十字路口停等左轉 前方貨車突然一直到車 按了喇吧他還是一直到車 到來撞到我車的保險桿和引擎蓋 貨車司機下車看看說沒事就直接開走了 也沒報警。 車子的引擎蓋凹下去還掉漆,請問這樣我可以事後拿行車記錄器要求賠償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17:01

您好,

 

如有行車紀錄器,應可清楚記錄事故發生經過及對方車牌號碼,可據以向警局報案,並請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婷婷 105-06-17 17:04

謝謝

105-06-17 14:29
家人在5月底時隨旅行社乘坐遊覽車前往屏東遊玩,在台灣原住民文化園區廁所前因地面濕滑摔倒,右腳大小骨都摔斷,現在找文化園區商討是否可以申請公共意外險及受傷期間休養費用,但是文化園區都推給保險公司處裡.保險公司不分都要我們自己提出證明文件跟收據,但是因為家人務農,根本沒有薪資所得或是報稅單,保險公司說.....就算到法院也是看證據.所以拿不拿得出來就看我們自己 ,實在是沒有能力跟法律知識可以跟他們爭,想問問有無律師可以交我,這樣問題究竟應該如何處裡?

 您好,

一、若可以證明該場地設置有不當,確實可以請求賠償

二、賠償金大致包含:醫療費用看護費用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但是都盡量要有單據,若無單據,則可以依法院一般客觀判決的金額來核算,再來請求保險公司賠償

三、若保險公司惡意刁難,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調或是訴訟,很多保險公司都是不提就不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保險公司不理,仍要針對遊樂區去主張,而請求金額除薪資外,其餘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也可以一併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小姐 105-06-17 14:23
你好,本人是外國人今年2月中到台灣旅遊並於當地租車自駕遊,第一天到達桃園機場便租車直駛入宜蘭,由於本人是第一次在台灣自架左軚車並熟悉台灣交通原來是當車行駛時另一方機車亦有優先權,於一個轉右燈口跟左面來的機車發生輕微碰撞。當時機車事機有倒地,亦有叫救護車及通知警察到場,因為我們是外國人,拿護照及國際執照,跟著亦有到警察局落口供及通知租車公司賠償事宜,接下來幾天在台灣旅遊期間,這位機車司機只是跟我聯絡過一次要求我們作出無理賠償,因我們國語都不太靈光,只好叫對方跟租車公司聯絡,之後我們亦沒有再理會亦因為對方亦沒有聯絡我們,我還想可能租車公司已經跟她辦理好賠償事宜!之後本人亦已經離開台灣回家鄉了,直至前兩天我收到掛號郵件是由宜蘭地方檢察官發出的刑事傳票,要求我於8月17日回宜蘭出庭,如果未能依時出席,會發佈通緝。我並不知道是什麼一回事?因那位機車司機據我所知事發當日被送到醫院診斷傷勢並不嚴重,已經即日出院,況且我們亦已通知租車公司安排保險賠償!我想問問那位司機是否想用刑事傳票逼我來台灣賠償?如果我不依時出席,會有什麼問題呢?我國語並不好,在這事件上對我會否不公平?麻煩你們可否幫忙為我解答問題? 謝謝
jackyhu 105-06-17 02:03

請問律師

本人於105年2月28日(228>"<)週日開車全家出遊,行經一產業道路之路口左轉,因時值假日車輛很多幾乎是塞住不動。該路口無任何交通號誌,我在路口停了約3-4分鐘後,因對向車道也塞住了,對向車道之駕駛見我欲轉彎而他的車道也塞住不動,故示意禮讓我先轉。於是我緩緩轉彎誰知車頭剛過對向車子的車頭時,一輛機車以極高速(約50~60km)衝撞我的車頭機車扯掉我的保險桿彈到我車頭前方,而騎士高速衝撞翻滾至我車子左方約4~5公尺遠。當下報警叫救護車,並下車查看,駕駛經送醫後回家休養。

第二天我去對方家中探視,對方說本來醫院請他住院觀察,他說不用欲回家休養。我也請他好好休養等身體好一點再談和解的事情。

之後過了幾天我打電話去詢問對方,對方竟然說他經朋友介紹去別家醫院再檢查,發現腳拇指骨折頸椎挫傷等....需要住院。過一兩個禮拜再打去詢問,他又換了另一家醫院又做種種檢查...等等。

我不斷打電話去關心,但談話時他時不時暗示提醒是我撞他害他變成這樣等等....。我除了請他好好休養外其他事情擇日再談。由於他一直換醫院,而我朋友說你不用再去看他,不然對方會一口咬定全是你的責任...。再加上工作繁忙所以一直以電話聯絡,並非不聞不問。之後3-5月間我主動去調解委員會申請了2次調解,對方均以身體不適住院為由拒絕。故我請對方欲調解時告知我,我再申請調解。6月初對方來電話後我們到調解委員會談和解,我詢問對方要多少金額肯達成和解,請他詳列清單。但對方卻說他在之後的檢查發現心臟也有出血造成腦部血管栓塞引起中風等等...還拿出2、3家醫院的診斷書(可是我看他嘴也沒歪,眼也沒斜走路雙手拿個四腳助行器也沒跛,跟我理解的中風不太一樣),但是缺少了送急診時第一家醫院的診斷書。

對方未列賠償清單(我猜他根本不打算在這一次談和解,那幹嘛叫我申請調解?),說要看我的誠意。(言下之意是我現在這樣子了不知道要怎麼治好,你要怎麼賠)到最後談不出結果說要上法院。

故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的車1月份才過戶完成,只有強制險,還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體傷部分我知道可以由強制理賠,但是談和解就沒有保險公司的人員幫我了是吧?

2.對方在調委會一直強調他住院我都沒有去看他(但我在事發第2天有去探視他),這在將來開庭會不會對我不利?

3.警方初判表寫我轉彎車沒讓直行車(我都停了幾分鐘才動,他騎那麼快我怎麼讓?我行車紀錄器故障沒錄到,慘!),他的部分是行經路口減速。請問開庭時法官會調查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再做判決嗎?還是只根據簡單的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交通法條來判?(在某一個層面我也是受害者啊!)

4.如果過失傷害判決確定我繳納易科罰金大約會是多少?還需要賠償民事部分嗎?他如果獅子大開口的話我賠不起又該如何?

5.根據上述的狀況,將來我出庭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以上,請幫我解惑,謝謝!              


呂承璋 (avocat988093) 105-06-17 11:38

您好:

1.您非常非常需要律師幫您,而非保險公司人員幫您。

2.依我處理經驗,縱然此類指控極為常見,但對檢方來說這其實只是雙方溝通問題,檢方都聽聽而已(調解委員也是這樣),不會造成您的不利。

3.警方初判表是警方的現場觀察筆記,不是肇事責任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認定事實基礎。

4.依您描述情形,您是否構成過失傷害,容有討論空間。

5.出庭唯一注意事項,就是冷靜,聽清楚庭上問你什麼,扼要清楚回答。

 

謝謝!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魯啦啦 105-06-16 23:48

多年來歷位理專都告訴媽媽可以代替我簽名,手上的資料也可證明在該銀行的東西全都是代簽,基金、保險、問卷調查等,10年來歷任理專都是如此,媽媽代簽的文件上都有理專簽名.

現在理專及銀行不理,而直接申訴保險公司,但因為是投資型保單,保險公司不願意全賠,所以想來請教的是

1:因為投資型保單不適用保險法105條的規定,我看99年曾經有判例是用     104、106引申出被保險人仍然需要親自簽名,請問這樣子可嗎?

2:因為業務員在保單上的業務員聲明處有簽名,保證親視親簽,那保險公司   若要我們承擔部份責任,我們可以要求它們去找業務員全額承擔嗎?

3:因為保險公司有提到偽造文書的問題,我查了許多文章都說偽造文書的大犯意是關鍵因素,但我母親不懂銀行作業流程,多年來都是理專要我媽代簽名,我媽也沒考慮太多,那若協商不成走到法院我媽媽會受到民事求償刑事責任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7 00:01

您好,

 

1、保險單須由本人親自簽屬。

 

2、基於民法第188條之關係,業務員要負擔的責任就是保險公司要負的責任,但就偽造簽名的部分您母親仍需承擔部分責任

 

3、您母親只要能理解其係簽署他人之姓名這樣的行為,基本上就已足夠成主觀犯意,而偽造文書罪為公訴罪,若保險公司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則您母親可能面臨偵查起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essica 105-06-16 15:34

請問一下因為塞車.緊及?車.車子?住了.結果大牌?到前面車子的保險桿.

形成一條3公分的線.於是對方一下車就請警察過來作筆路.我們也有保險公司處理,可是現在.對方確要求要付度膜.和車子定位.加上上班來回車資4天.如果不賠.就要走民視訴訟.請問~我可以怎麼處理?麻煩了

沈恆 (沈律師) 105-06-16 18:39

您好!

賠償部分可請保險公司處理,請求的金額及因果關係都需由對方負舉證責任,若雙方對賠償金額無共識,可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6 19:39

您好,

 

本案唯一可請求之賠償為車子之維修費,就是將車子回復到被撞前之樣子之費用,至於其他例如上班之車資,與本案車禍事故並無關聯性,且對方本來上班通勤就要花錢,是您可拒絕給付該筆費用。其他請求之費用也可以此原則去判斷是否具有合理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Teehee 105-06-16 13:22

日前與男友在閃黃燈路段與小客車發生衝撞

對方轉彎時未注意我們正在直行,導致我們撞上對方車側,

機車車頭大部分毀損,男友右腳撕裂傷送醫縫合,

過程有報警與做筆錄,目前還在等初判表審核,

雖然就醫後對方誠意道歉並支付我方醫藥費

事後也委託保險公司做後續處理,

但由於我們目前還是學生,不曉得發生事故時相關的程序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等初判表申請出來以後再歸咎責任

這段期間已協助我們將機車送至車行做維修,

並且保證維修費用保險公司之後會負擔,

請問等初判表出來以後,我們該如何跟對方做和談,

並且能索賠的項目與金額約為何?

黃燈路段發生車禍,顯示你們與對方都沒有注意對向來車或速度過快的可能,雙方應該都有一部分的過失責任

建議先等待警方將肇事的原因釐清,自己修理車輛、醫療及因該車禍產生的費用均一一保存單據及記錄,受傷的部分請醫院開具驗傷文書,以備將來有訴訟時,作為舉證之準備。

請求金額部分,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需依照彼此過失的比例進行請求及抵銷。此外,修車的部分如果車輛並非新車,零件換裝的部分要扣除折舊的部分。

因為事故受傷,在六個月內可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如果對方也有受傷,對方也可以對你們這邊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建議先在鄉鎮市公所調解,由調解委員視雙方損害及過失比例,依據其經驗儘快達成調解,以免後續花費大量的時間心力,卻僅多取得少量的賠償

簡單答覆如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本所部落格留言,本所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ella 105-06-14 22:32

發生追撞鑑定責任在我方,對方車輛修理344807元,已由國泰產險取得代位求償(但國泰產險只來函要求償,去電國泰產險表示已由其法務部接手,所以我方保險公司尚在等待國泰產險正式通知),然對方車主上法院聲請車輛修繕後價值折損要我們賠七萬元,請問我們需要賠這一條嗎?若不需要,我們要用那種法規來上訴,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23:24

您好,

 

車輛發生過事故後確實會令其價值降低,但您可要求對方舉證該價值減損之數額為何是七萬元,另亦可要求車輛之維修費用也應有折舊之計算。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夏 105-06-14 17:40

想請問各位律師,如遇到黃線臨停,遭後方車子硬鑽導致車體有毀損,我需要備妥什麼資料跟她調解

另外維修費用須先自行負擔日後再向保險公司求償嗎?會不會有拒賠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4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險公司需要的理賠資料,您可以直接洽詢保險公司。法院的部分,必須提出車損照片、修繕收據、交通事故聯單。

2、 倘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小夏 105-06-14 17:50

感謝曹律師抽空回覆,那想請問會有分7成,受害人自付3成說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來說會依肇責來分擔,若肇責比較大的,73分是可接受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秉利 105-06-13 19:21

我在6月11日早上開車停車綠燈,因為綠燈起步太快或誤認已經是綠燈而起步,撞上前車後保險桿~對方是BMW 520I,當時做完筆錄對方說只要回原廠修好給他就可以和解,對方車子後保險桿外觀只有刮傷,但6月13回原廠估價卻說保桿,保桿支架,保桿下護板全要換新~我問原廠是否能用修的說不行,問對方車主可否用修的,對方說用修的會影響車價不肯~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我方只需要負回復原狀的責任、車輛價值減損費用。不一定以更換新零件的方式處理。

2、縱使以更換新零件的方式處理,也可以主張折舊。

3、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可以讓對方提告,我方在提出答辯即可。

ACM 105-06-13 11:25

我家人(75歲老農, 仍有一片果園在種植)由支線道要穿越四線道, 當時四線均在塞車 , 因此南下北上(各兩線)的車子均已停下讓我通過 , 我已經通過了北上車道 , 卻在南下車道的路肩被違規行駛路肩的自小客肇事者撞斷腳 , 機車幾乎毀損 , 住院期間果園幾乎荒廢, 損失~30萬 , 肇事者有保加重第三方責任險 , 請問如果要打官司要求賠償農作物損失, 及後續醫療照護費用

1. 這個路權及肇事責任的佔比是否較有利於我方

2.保險公司說這個年紀的老人在法律上已沒有賠償工作損失的必要, 是否為真

3.如果保險公司無法賠償工作損失 , 我方是否能轉向肇事者求償, 該以何罪名提起告訴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3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可先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瑋 105-06-08 16:51

前陣子我父親開車經過十字路口與一名機車發生碰撞,該名機車駕駛碰撞我爸車輛的左後輪前,導致該名機車駕駛死亡,因此最近因過失致死要上法院...

由於碰撞當時對方號誌為閃黃燈,我方號誌為閃紅燈,因此在路權方面我爸覺得責任重些,但是我認為因為對方有酒駕(酒測值:1.31),再加上車速過快,才會導致車禍嚴重,因此想要請問:

1.車禍過失致死罪嚴重嗎?如何能將責失減到最小?

2.由於保險已支付對方200萬,他們認為不夠還要另外再加150萬才願意和解,我們認為雖然我們有責失,但是對方酒駕超速,應該負起大部分責任,所以和解金不宜過高,所以不願意與對方和解,因此接下來可能還要面臨民事訴訟,我想請問:如果我們只願意賠償對方50萬元以內可能嗎?

3.如果沒有辦法與對方和解,請問接下來要怎麼辦?

因為由於近期要開刑事法庭,完全不懂,所以想詢問看看接下來要怎麼辦?

阿瑋 105-06-08 17:55

有沒有推薦頭份地區的律師可以進行協商與諮詢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8 19:18

您好,

 

1、單純過失致死罪為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2、3、和解金額要雙方能接受才可能達成,若金額相差太大就交由法院裁判,刑事部分則會因未能達成和解而較難爭取緩刑的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肇責對方應負較大之責任,而本件將來會在苗栗地院開庭,刑事若被起訴,對方會再提刑事附帶民事,但本件對方請求若過高,則建議可由法院來裁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刑法第276 條第1 項: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 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8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為您父親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開庭前,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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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乙 105-06-08 15:58
於104/11/22,本人開車 前方綠燈 機車都已前進 我放開殺車 不小心碰撞前方機車屁股,對方原地倒下 我立即下車察看,詢問有無受傷,要報警,對方表示不願意報警 我又問是否叫救護車,他也不願意,只要求我給她2000元就好,當下我也想說真得沒有什麼,就寫了張紙條『本人於什麼時間 地點 擦撞對方機車屁股,阿婆堅持不報案 給於2000自行就醫。互相簽名,隨後她騎著機車跟我至前方提款機 領款,還要求我兩個禮拜後將紙條還她,我當然表示不可能。 同年12月,又再打給我(但不是用她自己號碼),又跟我要求要拿回紙條,我當然說不可能,她就很氣憤掛下電話。 我於105/3/1日(事隔大概三個多月)。接到阿婆來電表示:(以下台語)我沒錢了 快死了 身上錢都快花光了 我要請點錢來用啦,當下我很傻眼 但當時想說確實有發生那件事 就和她約至警察局,事隔多月 我也記不清楚 事發日是哪一天 警察也說就講個大概,對方即表示2號啦,但是晚上回家我確認日期為22號,隔天和他們(阿婆/和他兒子)前往警局做更改。 3/2日我也立即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我保的是乙險,其實我真的很有誠意配合對方了,之後相關部分就是他們要提出證明了。 差不多兩個禮拜後,他們理賠不過,他們竟私自去警局把事發日更改為2號,警察也沒有通報我,他們又再去保險公司找我的理賠員,當我接到電話通知 我完全不知道更改日期這事,之後對方兒子有來電表示 希望我能配合他 更改日期 好讓他在去理賠看看,我表示不願意,我不會去更改成假日期,他說:這當中 我不會跟你索取任何費用 一毛也不會,我只會針對保險而已,之後這當中 他的話就轉去表示:我認識很多人 我人脈很廣 嘉義警察局長 就認識四個了,去澎湖玩 報我的名字 警察局長還會開警車載你玩,希望我跟他當個朋友 好好的幫他,還表示保險金下來 我要多少 我開口,我表示我不可能拿他一毛錢,他只回:配服你 我真配服你!如你無法配合更改日期,那就走法院。(這些都有錄音) ※這為最後一次談話,大概在3月底。 我於105/5/14接到偵查庭傳票,於今天105/5/19開完庭 起訴定讞。 偵查庭前,當然也詢問很多人的相關經驗 上網查詢 免費律師諮詢,一半好一半壞,雖已做好被起訴心理準備,因為我也已打算花錢和解消災 因為知道對方的目的就是錢,開偵查庭時間 大概只花了10分鐘,連陪同的保險員也嚇到 怎麼這麼快 檢察官一進去詢問:事發狀況,我就說明 所以你就是有撞到 所以就是起訴了阿。 問對方:你要多少賠償金 對方兒子:原本130萬 現在我要再加100萬 總共230萬 ※阿婆這當中 一直大哄 你實在很可惡 對我不聞不問 什麼之類 (檢察官 還這樣讓她持續吼叫) 我是不太知道檢察官 是否有先問為主的觀念,還是急著想下班 (當時開偵查庭時間大概為4點初頭多) 覺得被告 可能就是犯罪機率高,完全不給於我說話餘地 雖然這當中,我也已抱好起訴的心情,但總有種無奈心情 法律是保護壞人嗎? 法律根本是以刑逼民
陳小姐 105-06-08 15:57
目前牽涉保險詐欺案中,檢察官已判定罰金3萬繳交國庫另一年內不可犯錯,保險公司要求返還詐欺賠償實的金額,但卻說不接受和解,但開庭時檢察官有交代必須和解否則之後會有後續問題,請問如果保險公司不和解我該怎麼辦呢?
阿哲 105-06-08 15:35

收到我家暴被起訴..可是我沒有主動打過他..他的驗傷單子..都是他打我打到我要閃躲他..有推到抱他抓他離開我好讓我逃離現場..他的驗傷大多是瘀青跟紅腫..我還有答應他跟他簽個切結書..現在連切結書都在起訴書內容中..要求我每月要給1萬6贍養費照顧小孩..90萬精神賠償..小孩1歲8個月

我老婆已經離家快半年..這些時間我都有匯錢給她照顧小孩..幫他繳電話費..保險..就學貸款..我還想繼續維持婚姻..

目前我好徬徨無助..請問我該怎辦

您好:

建議就家暴事件為妥善處理,避免被認定長期有暴力行為,會對離婚訴訟造成影響。

阿哲 105-06-08 15:54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就家暴事件為妥善處理,避免被認定長期有暴力行為,會對離婚訴訟造成影 ... (恕刪)

律師謝謝你..想請問一下什麼叫妥善處理..我該請律師嗎?

訴請書上面有要我先去上兩堂課..之後再開調解..我現在得先請律師還是等什麼時候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8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以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針對對方民事起訴狀之內容,撰擬答辯狀回應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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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瑀 105-06-08 15:27
當天我開山路上九份,因為是山路道路狹窄,只有兩道供行駛,對向車道有一台貨車開很快下山,當下看他快撞上我,我立即煞車停在我車道,結果他真的撞上,我車左邊後照鏡被撞斷,左邊車身也有擦撞痕跡,後來進警局做筆錄,確認我方完全沒錯,對方跨越車道撞我車,對方當天也說要請保險處理,但我的車是承租的,車行也協助我與對方和解。隔天我跟對方在租車行合作的中和修車廠和解,對方說公司不幫忙他用保險方式處理這件事,若要用保險處理,他待的7年公司就要把他辭退,後來他決定私下與我們和解,他看過修車單四萬多元,車行也有問他說能不能解決,他要付清和解金(包含修車錢及營業損失),修車廠才能開始動工,他都說可以。再隔天,跟他約定時間他沒有準時來付清和解金,反而還去楊梅修車廠丟了25000元在那,後來車行打電話問他,他說他本來身上帶40000元,路上又跟人家發生擦撞賠了15000給別人,晚上車行與我連絡,說他跳票,若隔天他再不拿出和解金,就要提告,晚上我也再打電話給肇事者,但他行動電話與家電就是不接。車行現在的意思是,如果要提告,車行會先告我這邊,我再去告肇事者那邊,那如果真的要走法律程序,我要怎麼告他?
105-06-08 15:24
您好: 民國50年左右,我家長輩跟一位屋主買了一間國宅 當時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保險貸款問題無法過戶) 所以沒有馬上過戶 大約在民國57年,只有【土地所有權】跟【房屋稅】單過了戶 但【房屋所有權】沒有過戶 大約民國90年左右,我爸才發現這個問題 找了一下手上的資料發現 前屋主留了一份【印鑑證明】在我們這邊 當時是要留給我們過戶使用 但因為長輩不識字,也不懂法規 所以房屋過戶完成,而前屋主也已過世 找到屋主後人,卻發現他們獅子大開口要幾十萬的紅包 所以不了了之 關於房子部份,長輩曾經短暫居住過 後來都是出租近40年(租金都是我們收取) 前屋主後人也是近幾年才知道這間屋子的存在 現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前屋主擁有該房屋產權超過50年,比我們擁有的土地所有權還久,想請教,我們能要求前屋主拆屋還地嗎? 2.有代書建議我們就放著不理 想請教,前屋主沒有實際占有,能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嗎? 3.目前屋主後人部份願以8萬元售出4/7房屋所有權,而其他部份以後亦無法取得,如果我們同意或不同意,在未來剩下的產權問題,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謝謝您!

你好:

你們依照買賣契約占有房屋屬於有權占有,對方無法請求你們返還房屋,但買賣契約所有權移轉請求權已經罹於15年消滅時效,對方可以主張時效抗辯拒絕履行。 依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土地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他人,土地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存在。故房屋占有土地具有正當權源並非無權占有,除非你當初訂定之契約內有約定,否則冒然提起拆屋還地訴訟有很高之敗訴風險。 要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占有土地才有辦法時效取得地上權,無占有之事實,不符合要件。 法律上你們不用再支付給出買人之繼承人任何款項,惟實務處理面是否要以此取得持分,可以自行斟酌,不失為解決途徑之一種。 若現在之房屋所有權人將動產出賣第三人,第三人會主張其係所有權人,要求你們遷讓房屋,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9 0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提起訴訟請求拆屋還地即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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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105-06-08 13:54

因小孩保險問題有傳簡訓說她出去不要給車撞是否購成恐嚇等等字眼以跟前妻達成和解也簽和解書這樣還會起訴嗎最近要開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8 14: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罪屬於公訴罪,倘若提告了,雙方和解檢察官還是會依法偵辦,不過因為雙方和解了,所以可以爭取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2、建議您將和解書影印一份給檢察官,並且將正本帶去開庭。

黃國政 (Sam) 105-06-08 17:11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要開庭,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並於開庭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使後續訴訟過程更難處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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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彤 105-06-07 14:26

我跟男朋友目前以分手分手後他一直要挽回,但我以表明立場僅此朋友,但他不甘心我分手,所以一直追討在一起時他為我付出的金錢,比如卡費,還有保險費,但我並無跟他借,他自己口頭上還有line上都有說他當初是以男友名義捨不得我辛苦所以匯款給我讓我去繳費,現在分了卻說當初他替我繳的他要全數討回,還說我騙他感情,但line的對話有證明我並無騙他,而是他三翻兩次要挽回,如果好好跟他談,他覺得有機會能在一起,他就會說:其實我跟本不是要跟你要錢,我只是不甘願你分手,因為他常常這樣反反復復所以我有次跟他說,你乾脆在賴打上你某某不管開心生氣或什麼的覺不會在跟xxx.索討在一起時付出的金錢,包含朋友及家人都不得來索討,結果現在一樣精神折磨我快2個月,一直line我說不還錢我自己看著半還帶朋友去找我家人現在一直說我不吐錢自己看著半,我有一個4歲小孩要輔養,很害怕他對我不利,我也跟他說要談警局談,或法院告,或去找他認識的議員來協調,他一樣說廢話不用多說,沒看到錢我自己看著半,沒錢什麼都不用談,我到底該怎麼做

你好:

釐清贈與消費借貸(借款),法律關係不同。 當初若係男方贈與給你,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無法撤銷,依你所述,並非附負擔之贈與,亦無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之事由,無法撤銷贈與,故你受領男方之款項有法律上之原因,男方無法請求你返還。 若對方持續騷擾,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規定聲請保護令。 若有恐嚇危害安全或恐嚇取財之情形,可以提出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7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用理會對方之請求,只要繼續蒐集證據,如蒐集對方傳的line、簡訊電話錄音等,若有涉及恐嚇威脅您言論,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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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用理會對方之請求,只要繼續蒐集證據,如蒐集對方傳的line、簡訊電話錄音等,若有涉及恐嚇威脅您言論,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媽 105-06-07 13:02
律師您好: 我老公因於104/07/22在南科群創LCM廠工作,因要拆解一組白鐵空調風管,當時工具未能入廠,所以使用人力要轉開白鐵螺絲,因轉白鐵螺絲時因使力過當導致白鐵螺絲斷裂彈飛傷致左眼鏡片,鏡片破裂傷及左眼,當下並無公安人員在場執公務,事發時由同事陪同下樓找老闆,老闆立即開車送醫尋找多家拒收後前往台南永康奇美醫院,做了外傷縫合也安排了手術,事故發生都無協商補償事宜,因追促之下到105/01/06約談了頂包、上包、雇主商談,但至今尚無消息,再次追促下頂包請保險公司做處理,也附上保險公司要的所有資料,因頂包與雇主有保雇主、工程險而上包上無投保,想請教如果同一個工程是由所有承包商一併處理此事故嗎?? 這事故我老公除了保險理賠外,能否要求薪資補償?? 因上包無保險是否可跟上包求償???

您好:

職災請求部分,要看您配偶之雇主為誰,應向雇主為請求,可以請求醫療支出、不能工作損失及失能補償,詳細仍要視傷害程度及診斷證明書之記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縱然沒有保險,也可以向僱主來求償,求償範圍包含未工作薪資損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媽 105-06-14 14:27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我老公是左眼受傷,勞保失能核定為9級,醫師有開立證明(左眼視力0.01,永久無法恢復),在這部分我能向雇主及上包要求醫療支出及薪資賠償,但雇主與上包至今都無進醫一步的商談,如果我們上了民事庭,會影響我們該有的賠償嗎??因保險業者說:我們上了法庭也得不到我們該有的求償金額。謝謝您!

小媽 105-06-14 14:49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未能工作薪資求償?但我老公(持續就醫中,因上包保險公司的關係,先申請勞保失能核定)目前偶而會由我載他去看工程,這部份我老公能要求薪資嗎??

資料我們早送出了,到現在仍然沒消息,這樣等我們的民事訴訟會有影響嗎?我該怎麼處裡呢???謝謝您!

乃乃 105-06-07 12:24
各位大大好! 本人6/5號在可以右轉的外線車道,停著車子狀態打著右轉方向燈(當時是綠燈),忽然摩特車蹦一聲撞擊我車子,我我下車查看,發現左後的保險桿有擦傷。媽媽的摩特車右前的擋風板擦撞到我左後方保險桿,騎車是有一對母女,媽媽騎車女兒被載(女兒準備上班),媽媽馬上把車移到旁邊(已經破壞第一現場)。我就打電話報警,在打給保險公司,我詢問媽媽有沒有事情,媽媽說手扭到(身體無外傷),立馬說車子擦撞還好不明顯!打蠟打一打就可以了!我說不行,車禍本來就要報警(到時候你不認帳怎麼辦?)最後女兒趕著上班沒留在現場! 警察到後開始畫線拍照,詢問發生時間等等? 到醫院作完筆錄後,媽媽也去包紮手扭,還提到說女兒也有傷勢(身體無外傷),警察說跟保險公司說一下,我也有跟保險公司說傷者有兩位,爾後簽名拿三聯單,各自回家休息。 隔天我撥打電話關心媽媽(傷者),媽媽的朋友一直說要不要私下和解(走第三公證的之類)說這樣對雙方都好,我不懂這怎麼處理所以沒給確定答案。而電話裡媽媽(傷者)一直提說若不和解他們兩位(媽媽跟女兒)要告我傷害罪,因為警察說他們有6個月追訴期(感覺很像要凹我,我需要錄音之類保護自己嗎?) 我的問題點: 1.車禍擦撞咎責?到底是我錯的多還是對方? 2.女兒沒有在第一時間就醫,還可以告傷害嗎? 3.電話中一直提要跟我和解?是他們認為自己錯的多才想和解拿錢嗎? 因為感覺好像遇到想凹我的傷者?所以我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7 12:46

您好,

 

1、原則上後車撞擊前車之肇事責任主要應歸屬於後車。

 

2、若無第一時間就醫,嗣後難以證明該傷勢與車禍事故之關聯性。

 

3、應先釐清肇事責任,可先申請交通事故初判表,並送交通事故鑑定,若您並無肇事責任,則對方無法提告過失傷害,並須賠償您的車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妞 105-06-07 00:45

我的車子停路邊在5/8號11點半多被撞

對方供稱他是方向盤卡死

但是警察有請對方家人上去動是可以動的

更何況他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

100%是對方的錯我並沒有違規我停在白線內

現在對方是要請保險公司修繕完成

但是我的車已經被他撞的要和街上去(如果焊接是不是不算恢復原貌)

再來是車子2014年才兩年的新車被撞

本來沒被撞前可以賣45萬現在被撞後不到30萬甚至更低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賠償我的二手價錢

被撞我真的很不甘願意台好好的新車本來可以開10年都不是問題

現在被他撞後我都沒車用還有30萬車貸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車輛價值減損的部分仍可以一併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ing 105-06-06 21:16

我們是左彎車,對方是直行車可是他紅燈且車速過快,我們有等左彎燈亮才轉

對方因為有受傷~所以索賠30萬~

保險公司說它們的診斷書+收據,公司最多只能5萬

對方揚言要上法院

請問上了法院~他開多少價錢我們就一定要照單全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2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先處理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照片等,以利釐清

2、有關賠償責任的部分,必須以有實際損害為限,不是隨對方要求的。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以保障權益。

Jim 105-06-04 23:50

我是保險業務員,9年前我媽媽要給我和我弟弟各100萬現金,他怕弟弟把錢亂花掉。於是,聽從我的建議,替我弟弟買了一張躉繳100萬的儲蓄險,要保人保人和滿期受益人都是我弟弟,身故受益人是他太太。

媽媽怕弟弟缺錢時就去把保單解約掉,所以,不讓他知道有這張保單的存在,當時弟弟簽名是由我代簽的。因為,明年保單要到期了,弟弟至少可以領回134萬。媽媽上個月把保單給了我弟弟,結果他說要告我偽造他的簽名--偽造文書罪。

我想請教: 有人說變造或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我的行為並沒有損害任何人,這種情形下,偽造文書罪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朝有授權之方向,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朝有授權之方向辯護,無授權才會構成偽造文書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6-05 00:32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6-08 10:38

您好:

您所述的情形確實仍有夠成偽造文書之可能,惟在具體事實中,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機會,如有需要歡迎攜帶本案完整資料來本所詳細詢問。

洪小姐 105-06-04 17:52

   請問兄承諾三人平分遺產又偷拿遺囑去辦過戶,所以房子只有兄、姊的名字,沒有弟的名字;但是因母親保險沒寫受益人,故三人為繼承人平分保險理賠金(現金部分兄沒法私下動手腳,所以弟有分到,一人約40萬)。弟發現沒名字後,兄又騙姊去銀行簽名二人以房抵押擔保貸款至兄的公司,後來也被發現。後協調賣房後所得價金扣除仲介費、代書費..買賣成本後,再均分。請問為確保權利,上法院爭取最基本的特留份。這40萬保險金是不是也會列入特留分的1/6計算。還是就以未分得的房子做1/6特留分的計算。另外請律師寫的代筆遺囑(有母親口述錄音)中有三位證人,其中一位是律師,另二位是晚輩們都不認識的證人。這另二位證人若是收到法院傳票而沒上法院作證或上法院後,對遺囑內容不了解。或是兄、姊其中一人收到傳票而沒上法院(兄長期在大陸),就算遺囑為真且無遐疵,此遺囑是否就能不成立,弟是否能爭取到屬於自已的1/3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4 18:10

您好,

 

1、40萬保險金應列入特留分遺產之計算。

 

2、三位證人原則上都需要出庭作證,但法官仍會綜合一切情狀判斷遺囑是否有效且為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ping 105-06-04 14:53

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您好:

我的問題比較複雜,且 牽涉到民事刑事相關問題,一一彙整如下:

前夫被我抓到與愛情光遇上多位女網友曖昧往來留言,且 也口頭承認與多位女網友外出遊玩,並皆對外聲稱自己未婚無女友已博得女網友的信任進而進一步向其借錢,此舉我怕涉及詐欺所以當下我要求離婚且馬上帶著小孩搬回娘家居住.

前夫於婚前婚後以公司需要周轉為由向我個人借貸了260萬(其中也採用我的名義跟銀行申請信貸信用卡預借現金),所借之款項皆匯入公司負責人-前夫妹妹的個人銀行帳戶中(均保留當初的匯款單影本).

自我提出離婚並搬回娘家後,前夫在我的要求下簽具借據本票為憑,但 沒有履行按月償還借款,且 更屢次催繳不遂,最後乾脆把我的電話簡訊設為拒接,而打去他公司也都不接電話,前夫很狡猾,個人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無收入證明,但 實際上卻有在工作(但是他沒有加入公司的勞健保,所以沒有收入證明),就連每天上下班開的車子都還是用他妹妹的名義購買.

其家人也都亂七八糟,前夫爸爸也因為債務而被假扣押每月扣薪三分之一,其弟弟不定期地都會收到法院的傳票,而前夫本人更不用說,被我查出來以前他就在詐騙集團公司裡面當過高層,所以他熟知律法,專門借錢後不還.

搬回娘家住至今已兩個多月,前夫皆不聞不問,也從未支付過小孩的任何費用(除了奶粉),婚後從未拿過錢養家(僅支付房租.水電費.第四台及網路費用)

請問:

一.針對債務部分我已經寄發了存證信函給他,這有律法的效用嗎? 如上所述:他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也沒有收入證明且也從不報稅.我只能申請債權憑證或本票裁定,這樣我豈不永遠拿不回我的錢?? 且 還得每月代償他用我名義申借的信貸及預借現金??

二.有無較省錢的方式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強制執行.本票裁定的方式??

三.目前前夫都不簽字離婚,但 仍在外逍遙的繼續欺騙女網友,若我向法院提出"重大事由"申請離婚,可用何種理由?? (目前手邊僅有前夫與多位女網友在愛情公寓上的往來留言紀錄,證明前夫與女網友往來密切),因我是自願離家搬回娘家住的,前夫是否可以用我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來反駁我?

四.前夫家庭複雜,針對小孩監護權部分我知道她搶不過我,但 我也不想讓小孩子跟他們家有任何的干係,若我取得離婚確定後是否可直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小孩改姓?(不須生父填具同意書)  且針對前夫家中的狀況,為避免小孩在複雜的關係中成長是否可與檢察官商請若男方有探視權是否將以女方所提的建議執行:每月僅提供一次探視,每次3-4小時,每次探視場所皆須在外公共場所並於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執行?

五.前夫之前當保險業務員的時候為了自己的業績,冒我的名義幫我跟小孩購買保險,保險單上之要保人都是前夫冒我的名簽的,保費僅繳納兩個月後,他拿到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獎金後就不再續繳保險費了,此舉並未造成我個人及小孩的損失,這樣我還能提告前夫偽照文書嗎??  若打這官司成功機率有多高?

六.前夫雖有簽具本票借據為憑,但 並未履行按月償還借款,此舉是否已構成詐欺行為? 我是否可提出詐欺告訴?

很抱歉,我的問題比較多,但 為了確保我後續執行的方向,需要各位專業大律師們提供專業的建議並確認打官司的勝訴的機率,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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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4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民刑事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ing 105-06-04 10:05

我老公是個保險業務員,為了他自己的業績所以他冒我的名義幫我跟小孩買保險,但 保費僅繳納了兩個月,他領到了業績獎金後就沒有再續繳保費了,保單上的要保人都是他冒我的簽名,請問:這樣有構成偽照文書的要件嗎??

因我聽某律師說:偽照文書是因自己權益收受損害始可成立,如上述的情況所述,我無法提出偽照文書的刑事案件告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4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蒐集證據後,委任律師提起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楓 105-06-03 21:43

2015年9月13日發生,事件如下我是最後一台車C,中間那台為B,第一台車為A,我C撞上B,B再撞A

筆錄:

C:我駕駛自用客車,因塞車所以走走停停,我看前方車輛煞車燈亮時,我也跟著煞車,但我沒煞住就撞到前方車輛;肇時行車速率約5~10公里左右;撞擊部 位為汽車正前方,車損保險桿破裂。

B:我駕駛自用客車,行駛於淡金路往台北方向中間車道,當時我們至該路口停等紅燈,等紅燈時我車輛是完全靜止,但不久就遭到後方車輛碰撞,被撞之後因當 時是下坡路段我車就往前移動接著又擦撞到前方車輛;撞擊部位為後車尾保險桿及前方車頭保險桿,車損為前後車保險桿凹陷,及水箱罩;當時我車輛9 完全靜止;號誌為紅燈

A:我駕駛自用客車,行經該路段,因車流量大,行進時都走走停停,我看前方車輛停止時我也煞車停止,後方車輛就追撞上來;肇事時行車速率大約5~10公 里左右;撞擊部位為我汽車後方車損為後保險桿凹陷。

鑑定結果為我駕駛自用客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其他人無肇事因素

我與A車主於今年5月已經合解,但因B車主一直拖到至今都還沒有做車輛維修估價,到前天時B車主突然說要我負責維修,可以到我認識的維修廠估價,但是已經過了那麼久了,8個多月了,但B車主在8個多月的期間裡也發生了一些事故,我想請教律師,我可以不作賠償

你好:

對方會持車禍發生當時的照片向你請求賠償,可以爭執對方並無損害或損害並非你所造成,對方要就損害之事實及因果關係、範圍負舉證責任,若無法證明,就不能像你請求損害賠償。反之,若能夠證明,你還是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5-06-03 23:30

因有筆錄確認責任歸屬,因此您有賠償的義務,但賠償的金額及範圍則需對方提出證明,只要能確認不是當時受損的部分,就可不賠償

阿樺 105-06-03 16:28

本人駕駛的是公司的營業車輛,對方是自用客車,

本人駕駛著公司車輛直行車,緩慢的駕駛在無交通號誌的幹道上,

對方自用客車駕駛從巷道(支線道)要左轉,

那重點來了,我直行車,在20~30公尺遠已有看到對方從巷弄要轉出來,

但是對方說他要轉出來的時候被違停車輛擋住視線,又被拿著雨傘的阿婆擋住視線,

當下我報警的,我也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察看,警察問我要給對方看嗎?我說沒關係,看完之後警察是直接問對方自用客車要怎麼理賠本人營業車輛.

可是行車紀錄器很明顯對方還有時間看清路況再左轉,但是他等我緩慢的開到支線道,突然一個急左轉,讓我反應不及撞上了,因為我工地快到了,也開的很緩慢,因為幹道上中間有個市場,都是人,前面工地是國小,所以我也沒開快,大概30公里,當下撞上我也問對方有無受傷,對方式跟我說沒有,但是到他保險跟我聯絡的時候跟我說他有受傷,真是無言,他把理賠都推給保險,本來對方保險說只賠七成,最後一次連絡說他只理賠我修車的七成,我還要自己負擔自己修車的三成,我還要理賠他修車的三成,這樣的保險理賠合理嗎????那我營業車輛雖是只有保桿跟燈具受損,但是等著修車,對方這樣我也不敢修,這樣我的營業損失跟車損怎麼辦??

對方保險一直跟我強調,台北是理賠是全責理賠,在桃園區理賠就是最高3.7的比例理賠,有這樣的理賠方式嘛?雖然我已經送判定跟鑑定,這樣等著修車的時間公司也不讓我出車(為保持車禍車損原貌),所以公司車有營損的部份怎麼辦??若是判定下來可向對方要求營業損失的部分嗎?還有我無法出車工作的損失嗎?雖然不是說直行車就大,但是這樣叫我要怎麼應注意而未注意呢??不到5公尺怎麼煞車??

如果肇事主因是他,對方保險理賠七成,其他三成是不是對方自小客要負擔呢?怎麼還要叫我替他負擔他的??保險的邏輯真的有點讓人搞不懂??

 

你好:

可以申請初判表並將初判表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若無過失,可以請求對方賠償全部損害,但若有過失,對方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賠償金額。保險公司人員會依照鑑定意見書理賠。 修車之費用及支出之交通費或另行租車費用營業車輛之營業損失或你的工作損害可以請求對方賠償。 若你有過失,對方受傷,對方可能會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及請求損害賠償
小王 105-06-03 13:58

我前天駕駛小客車在台2線,因向前車按了喇叭,不久後被對方2台車用前後方式把我的車堵住不讓我前行,此時我下車向對方道歉,但是對方下來2人,態度非常凶狠,一直說我按什麼喇叭,此時一人聞到我身上的酒味,揚言要報警,並強拉我的駕駛座車門,不讓我離開,此時我因心生畏懼對方的凶狠及不知對方車上還有多少人,急忙倒車後再向前駛離現場,不一會警方找到我,說我肇事逃逸,並問我有喝酒嗎,我承認有喝酒,但是否認有肇事逃逸,因為是對方的態度讓我心生畏懼。後來警方拿對方車子的照片給我看,對方車子的前保險桿確實有擦痕(無人受傷),因為當下我緊張,我確實不知擦撞到,現在對方告我肇事逃逸,請問這樣會成立肇事逃逸嗎?有刑法責任嗎?

再者,我可以告對方妨害自由嗎?因為行車時我們沒有發生擦撞,只因單純的按喇叭,對方就前後車將我包抄,讓我的車子無法再行駛,我下車後,並凶惡地強拉我的車門不讓我離開。而且對方的包抄,我可以控告他們逼車所犯的公共危險罪嗎?

 

無人傷亡,不會成立肇事逃逸,對方行為也涉及妨害自由的刑責,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3 22:55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3:02

您好,肇事逃逸犯罪成立之前題在於有因此至人死傷,是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

小王 105-06-06 18:00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惑,謝謝

Momo 105-06-03 11:40
小孩未滿20歲以死亡,父母離婚多年,小孩公司有保意外險,但受益人填寫是法定繼承人,請問監護權是在爸爸這邊,這樣媽媽是不是可領的到保險金ㄋ?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法定繼承人是父母親

監護權無關

所以母親也有一半的權利

建議先進入訴訟程序

再來跟對方談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就是訴訟解決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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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蘇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mo 105-06-03 11:24
小孩發生車禍死亡,對方承認有迴轉(工人開的),導致小孩騎車從後面撞上,但是車主強調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是保險公司沒成意解決,這樣我可請求什麼保障來保護自己的權益ㄋ?可請求什麼配償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3 12:36

您好,

 

可對駕駛及其公司提出連帶損害賠償之請求,包含喪葬費用、估算未來之勞力所得,直系血親即父母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3:01

您好,若對方具有過失,可以具狀向地檢署就對方之行為提出過失傷害致死之告訴。

倪先生 105-06-03 02:42

小弟於5/20號出了車禍
車禍路況是屬於上坡路段,因汽車於上坡路段在雙黃線違規迴轉,小弟我看到時已經離大概半台車的距離(他的車輛已經橫擺在我的車道上),導致我為了閃避逆向與一台機車相撞(因為不逆向會導致我往另外一側的護欄撞下)。我車滑行了2.5公尺,機車右半邊幾乎全毀。對方機車大概就是前面面板破裂,而違規汽車完全無損傷。我大致上指有點小擦傷,另一台機車騎士男方與女方皆有受傷。那邊皆無監視器,而汽車的行車行車紀錄器只有照到他迴轉後的畫面,並無照到我與機車相撞)

 而對方也只請保險公司打給第三方機車,問他說機車毀損部分

我這邊的話完全沒收到任何的電話或通知
那我想請問一下
(我與那台汽車)就目前看起來誰的肇事責任會比較大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3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有違規迴轉、我方則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保持安全距離,還是要依據證據而定,建議可以先報警處理,取得初判定表、現場圖之後會比較明確。

2、並且應該就醫驗傷,屆時可以依據過失責任提告過失傷害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