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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f 101-10-11 22:15

律師您好,我前幾天跟人發生擦撞,目前尚在等待責任鑑定。但已接到對方保險業務電話,對方似乎有意先行修車。我的問題是,因為我這邊沒有保全險,所以如果鑑定結果是我方的責任,我必須自行負責對方的修理費用,但我這邊希望對方可以到我熟悉的修車廠進行修理,以免其他修車廠或原廠有過高的修理費用。不知道是否可以延後對方修車或是指定對方到特定修車場,這樣是否合法?麻煩了,謝謝

 1.依目前損害賠償方法

 權利人可以選擇回復原狀或是金錢賠償

 也可以選擇金錢賠償以代回復原狀

 所以對方如果主張要自行修復而請求金錢賠償法律上是允許的

 也是權利人的權利

2.義務人將來可以質疑修復費用是否過高或必須

ericahmuang 101-10-06 02:23

請問律師,我是一名電銷保險人員,原本任職一家產險公司已離職轉登錄在別家壽險服務,最近前公司通知說有一客訴件要我回原公司協助了解否則通報公會要停權我三個月,只因我在定期險的續年度保費宣告錯誤,客戶硬要用錯誤宣告費率續約而不以續年度正確的保費續保,公司考量要以退還該客戶整年度保費為續年保費宣告錯誤以示負責,但客戶不接受退費且公司也曾理賠給他,但他確還要告消基會爭議處理中心也要跟銀行申訴,也要求公司一定要對我提出懲處,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這樣的客戶?

 這應該跟法律問題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或許你請教同行前輩應該比較直接且有幫助

蘇先生 101-10-04 10:30

您好...想問軍人終身奉的問題...我父親近日過世,我父親在銀行及私人都有債務未還清,如果我母親申請?棄繼承權的話,我父親的軍人終身奉的一半母親還可以領嗎

我父親是車禍過世,如果我母親申請?棄繼承權的話,對方的保險公司陪的保險金及對方的民事陪償我的母親還可以領嗎..那如果可以領的話我母親要繳什麼費用或銳金嗎..謝謝

蘇先生 101-10-04 10:24

1:08

 您好...想問軍人終身奉的問題...我父親近日過世,我父親在銀行及私人都有債務未還清,如果我母親申請?棄繼承權的話,我父親的軍人終身奉的一半的母親還可以領嗎

我父親是車禍過世,如果我母親申請?棄繼承權的話,對方的保險公司陪的保險金及對方的民事陪償我的母親還可以領嗎..那如果可以領的話我母親要繳什麼費用或銳金嗎..謝謝

 

1. 終身俸配偶半俸是因為配偶關係 與繼承應該沒有直接牽連 2.保險原則上也不列入遺產分配 只是沒有指定受益人時 按繼承順位認定受益人 3.損害賠償是直接賠償給受害人家屬 應該也跟繼承沒有關係

林智群 (klaw) 101-10-0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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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1-10-03 17:18

八月時在快速道路上出車禍,原因為沙石車業者爛泥掉了一整個快速道路,導至打滑撞上護欄,事後對方一直沒跟我作聯絡,只有保險公司打來過一次的電話,也有到維修廠看過車況了,目前車已經修好了,保險公司要求簽"合解書",這能簽嗎?我說我還沒要跟對方作和解,但賣車的業務員說這是保險公司跟保險公司作合解的,這是正確的嗎?他說我們要簽這張,我方的保險公司才能去 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要維修費,真的是如此嗎?我打算走調解,如果簽了是不是就不能走調解了?就算上法院也沒用了?因簽了合解書! 在九月中時,我主動打給肇事者,首先先問他,為什麼一通慰問或後續處理的電話都沒給我,他說他沒電話,我就說有事故三聯單怎麼會沒電話,他說單子在保險公司,我就說那就跟保險公司要,他就又推說保險公司是複本,正本在車行,我就說你不會打去問保險公司,問車行,問警察,他就又推說保險公司會處理,而且他說爛泥會掉滿地不是他的錯,是機械的問題,就理由一堆,全部推給保險公司,這讓我很生氣,一點反省都沒有,所以打算先走調解,但我又怕簽了合解書就不能走後續的事了。如果我不簽合解書,那維修廠如果不讓我把車牽回來那該怎麼辦? 除了肇事者的推脫之說,因車頭撞爛了,所以傷及大梁,我對安全上有顧慮,所以才會想說走上調解

林智群 (klaw) 101-10-03 19:39

建議直接提告過失傷害(要在車禍後半年內提告),對方才會認真考慮跟你和解,

在沒有談定金額拿到錢之前,不要簽署任何文件,

法院也會主動安排和解,要談到時再談

小如 101-10-04 09:5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直接提告過失傷害(要在車禍後半年內提告),對方才會認真考慮跟你和解,

在沒 ... (恕刪)

 

 

謝謝你的回答!

但人沒受傷,還能提告過失傷害嗎?那我如何把我的車領回?還是等告好後再把車領回?因保險公司說我不簽合解書的話,原廠就不能請款!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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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1-10-01 16:30

八月時在快速道路上出車禍,原因為沙石車業者爛泥掉了一整個快速道路,導至打滑撞上護欄,事後對方一直沒跟我作聯絡,只有保險公司打來過一次的電話,也有到維修廠看過車況了,目前車已經修好了,保險公司要求簽"合解書",這能簽嗎?我說我還沒要跟對方作和解,但賣車的業務員說這是保險公司跟保險公司作合解的,這是正確的嗎?他說我們要簽這張,我方的保險公司才能去 跟對方的保險公司要維修費,真的是如此嗎?我打算走調解,如果簽了是不是就不能走調解了?就算上法院也沒用了?因簽了合解書!

在九月中時,我主動打給肇事者,首先先問他,為什麼一通慰問或後續處理的電話都沒給我,他說他沒電話,我就說有事故三聯單怎麼會沒電話,他說單子在保險公司,我就說那就跟保險公司要,他就又推說保險公司是複本,正本在車行,我就說你不會打去問保險公司,問車行,問警察,他就又推說保險公司會處理,而且他說爛泥會掉滿地不是他的錯,是機械的問題,就理由一堆,全部推給保險公司,這讓我很生氣,一點反省都沒有,所以打算先走調解,但我又怕簽了合解書就不能走後續的事了。如果我不簽合解書,那維修廠如果不讓我把車牽回來那該怎麼辦?

除了肇事者的推脫之說,因車頭撞爛了,所以傷及大梁,我對安全上有顧慮,所以才會想說走上調解

霸子 101-09-27 17:34

我想請問一下~~前幾天我開車不小心A到前方車子的後保險桿~~駕駛也沒受傷~~我有當場拍照~~對方車子僅有掉一小塊漆~~可是對方今天卻通知我車子壞了很多地方~~需要2萬多元的維修費~~這金額對我來說實在是一大負擔~~所以我想請問~~

1、這類車禍情形是否有觸犯相關法律??

2、若是對方趁機敲詐~~我該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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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糖 101-09-26 03:48

上班途中(半夜,因為我是大夜班)我騎機車與休旅車對撞
我是直行,對方則是左轉撞上我,然後我跌倒在地
對方則是一下車就馬上把我的機車移到別處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從頭到尾都是女方再跟我聯繫,對方移車當時,因為我忽然被撞,其實有點呆呆的
當下報警後,因為我有受傷,所以先坐救護車至醫院包紮,事後才跟來醫院的員警去警局
機車部份車頭全毀,對方前方保險桿受損
機車部份則由對方修理後,我再至機車行牽回
對方2人,開車的人有喝酒(員警告知時我才知道)
事情在8/31的半夜23:50左右發生,筆錄做完後,對方有跟我聯絡修車事宜
一來一回在9/7結束,我測試機車也可以才跟對方聯絡談和解
我因為受傷還好,但是因為車禍的關係,而導致平常考績受到影響
對方修機車費用約7千,我要求要3萬的和解金(包含了修車費)
但就在我提出這樣的要求時,對方就再也沒有來過一通電話
我是等了約1個星期左右,才直接去申請調解委員
9/7告知和解金,直到9/25到調解委員這期間,我通通沒有接到對方的一通來電
和解過程,對方一直認為是我要惡意敲詐,還在期間說什麼「我本來就不要和解
對方2位男生(約50多年次),對上我只有一個人(71年次),又一直大聲嚷嚷
其實我很害怕,家人來時也勸我算了,所以和解金改為1萬2
對方又推脫沒有錢,又改時間,改成下個星期。打到這時,我真的覺得為什麼我要一直退讓
感謝看到這裡的律師朋友們,想請問:
1.如果下星期的和解金額對方又要再降,我若不接受
造成調解失敗,會影響到我上法院提告嗎?
2.和解金額原本為2萬2,因為調解的關係,降為1萬2
若上法院提告,我可以將和解金額還原至我原本的3萬(含修車)嗎?
3.因為只有外傷,並沒有特別再回診,而工作損失也是一些無形(因請假而受影響的考績)機車受損已由對方支付(調解時對方說的),而這樣的我要如何提精神、工作損失車禍發生至今,每晚都睡不好,會一直夢到車禍發生狀況,但未就醫看診可以連帶賠償在精神損失內嗎?
3.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上法院後我方需要支付什麼費用嗎?(如開庭費) 
4.9/25 第一次調解金額確定,但用戶態度不佳,且當下又推說沒有錢(期間又說他是自己開公司)又改一個星期後(10/2) 寫和解書,金額則為1萬2,若當下我不願和解(除非對方跟我道歉)要提告,可是因為10月底確定要出國(機票早在4月份已購買開票完成),若我延後到我出國回來(11/1回國)再提告,會不利於我方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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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zzy 101-09-21 16:19

家人前陣子騎機車汽車撞倒受傷, 有報警來處理(送醫院急診及雙方做筆錄), 對方車子受損人沒受傷

前幾天已調出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據在產險公司上班的朋友說: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我知道還要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甚至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才能釐清雙方的肇責

我也知道我方可向對方請求 醫療費用,復健美容費用,看護費用,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用,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及告對方過失傷害罪(雙方打算到 調解委員會 調解)


我想請問的是:

(1)只要對方有肇事責任, 對方的過失傷害罪是否一定會成立? 

 我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說: 就算對方只有百分之一的肇事責任,   如果我們告對對方 過失傷害罪,  對方一定有罪留下案底.是這樣嗎? 

 (2)警方繪製的"現場圖"是當時車禍的現場情形及發生車禍過程 

 "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是說明發生車禍 雙方所違反的法規及現象 

 鑑定委員會 也只說明 雙方誰是肇事主因, 誰是肇事次因   

都沒有說明 誰該負幾成肇責,    

坊間常聽到 73(一方七成肇責,另一方三成肇責), 64, 82......   

這是誰認定的? 是保險公司認定的嗎? 具備法律效力嗎?  

 如果在調解中有一方不接受, 那又要怎麼辦?
(3)工作損失要怎樣計算呢?    

網路上的保險理賠人員說: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幾天, 再以薪資乘上天數.    

家人有醫師出具證明要休養5天(為了請假用),   家人向公司請了5天假, 後來因傷勢嚴重又向公司請了5天假, 共10天假.  我方主張應賠償10天薪資.   

實務上(或法律上)應賠償 5天 或 10天呢?   

(4)額外想到, 有些福利好的公司有特別的休假, 如果請假卻沒有扣薪, 也可以向對方請求工作損失賠償嗎?

(5)精神慰撫金 實務上 怎麼計算呢?   

我查到的資料都說: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實務上有沒有參考的標準? 不然不是變成雙方喊價殺假嗎?
謝謝!!

idle007 101-09-21 10:42
律師您好 小弟日前於社區停車車與鄰居擦撞,說明狀況如下: 撞擊位置是在上坡路段中間位置,小弟上坡,鄰居下坡,社區停車車道約6m,車道中線分隔線為黃虛線,撞擊時小弟的後面約佔超過中線約20cm,鄰居也有侵略中線部分,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我這邊需先下坡後在上坡,故從小弟這邊過去的車都會侵略到中線上坡後才右轉轉出. 補數當天狀況說明:小弟上班出門在上坡中,以看到鄰居車準備要從平面轉進下坡車道,當時小弟按鳴喇叭提醒,但是鄰居還是撞進來,並表示沒有聽到喇叭聲音.撞擊前小弟有緊急把車頭往右打閃避,但仍無法避免左側撞擊!當時因左側閃開僅有擦傷,故雙方不以為意,對方說他會處理後各自離開,但抵達公司發現右側閃避,於預料撞到牆壁!導致葉子版凹陷,大燈凹陷,保趕烤漆大面積脫落,故趕緊跟鄰居聯繫!並在晚上到警察局備案 因鄰居有保車對車碰撞險與丙式車體險,小弟僅有保意外險,對方表示將委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昨天收到保險公司電話!一口咬死撞擊時我侵略中線,責任再我這邊.我表示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我這邊上坡一定會吃到中線,並表示有疑慮可現場觀察 後來小弟上網找資料,以上下坡路權而言,因小弟已在上坡中,我的路權較大!至於車道中線問題不甚確定,只找到若是黃實線不可迴轉、超線,但黃虛線可超車或緊急安全之於可越線,但不可並排行駛。 想請教張律師這樣的案例小弟是否在責任判定上有疏失呢? 平民老百姓要對抗保險公司總是資源很少 謝謝您
這種實體內容的諮詢 我是建議你可能拿相關資料直接當面請教律師會比較適合 不然我很難想像 光憑這樣形容可以具體判斷實際情況
idle007 101-09-21 10:39

小弟日前於社區停車車與鄰居擦撞,說明狀況如下:
撞擊位置是在上坡路段中間位置,小弟上坡,鄰居下坡,社區停車車道約6m,車道中線分隔線為黃虛線,撞擊時小弟的後面約佔超過中線約20cm,鄰居也有侵略中線部分,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我這邊需先下坡後在上坡,故從小弟這邊過去的車都會侵略到中線上坡後才右轉轉出.
補數當天狀況說明:小弟上班出門在上坡中,以看到鄰居車準備要從平面轉進下坡車道,當時小弟按鳴喇叭提醒,但是鄰居還是撞進來,並表示沒有聽到喇叭聲音.撞擊前小弟有緊急把車頭往右打閃避,但仍無法避免左側撞擊!當時因左側閃開僅有擦傷,故雙方不以為意,對方說他會處理後各自離開,但抵達公司發現右側閃避,於預料撞到牆壁!導致葉子版凹陷,大燈凹陷,保趕烤漆大面積脫落,故趕緊跟鄰居聯繫!並在晚上到警察局備案
鄰居有保車對車碰撞險與丙式車體險,小弟僅有保意外險,對方表示將委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昨天收到保險公司電話!一口咬死撞擊時我侵略中線,責任再我這邊.我表示因社區車道設計不良,我這邊上坡一定會吃到中線,並表示有疑慮可現場觀察
後來小弟上網找資料,以上下坡路權而言,因小弟已在上坡中,我的路權較大!至於車道中線問題不甚確定,只找到若是黃實線不可迴轉、超線,但黃虛線可超車或緊急安全之於可越線,但不可並排行駛。
想請教板上諸位先進這樣的案例小弟是否在責任判定上有疏失呢?
平民老百姓要對抗保險公司總是資源很少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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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e007 101-09-21 16:05

感謝律師回覆,目前跟保險公司達成50%自付協議,並由我指定保養場,

謝謝

大蓉 105-02-03 16:23

請問律師 日前發生大樓上下坡擦撞 我是上坡 對方下坡

會車時對方有倒車停車後輪胎未回正 超越中間線 導致我的車子撞上對方輪胎 保險桿凹陷裂痕

對方車子無損傷

有請到警局作筆錄 但警方不做任何判定 對方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對方不認為有錯  

我只有強制責任險 ..想請問律師 這樣的狀況 如何和保險公司爭論

 

感謝

Jessica 101-09-19 10:47
在今年7月中旬我跟我先生與人擦撞 該路段無交通號誌,僅警示號誌 我方為閃黃燈,另一方為閃紅燈號誌 在行駛該路段時,我方因已知道無交通號誌,故有先鳴喇叭做警示 但因對方車速過快(時速約70~80),又因從涵洞衝出,導致我方閃避不及(時速約50~60),撞上對方車子後方 有波及到路人兩方,一為騎電動車的阿婆,另一為停在路邊的廂型車 阿婆可作證我方有鳴喇趴警示,也可證實對方車速過快,因阿婆在對向有看到對方車速過快,因而停在路邊閃避 我方車輛投保乙式全險,對方車輛僅保強制險 阿婆因被我方彈出的保險桿波及,導致電動車有受損,並有擦傷,因原本腳部行動就不方便,因為此次被波及到所以又有開刀治療一次 我因懷有身孕,但到醫院檢查後胎兒無礙,所以並無開立診斷證明 停在路邊的廂型車因對方車速過快打滑,所以有被輕微撞擊到 在8月初也已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破局 我方因投保乙式全險,故有保險公司介入處理,但對方不願釐清肇事責任,因而無法四方和解 我方隨即申請車禍鑑定,但在今日卻接到車禍鑑定駁回,只因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但我質疑的是,對方是在8月中旬向當地警局提出控告我方過失傷害 為何會在今日我前去追問鑑定安排後續時,才被告鑑定駁回? 又在電聯當地警局承辦員警時,才被告知已被控告過失傷害?當中已事隔將近一個月,是否當地員警有作業上的疏失? 還是說作業程序都必須這麼久? 原本阿婆的家屬是要立即提告過失傷害,但因我方積極尋求和解,並請求他們等車禍鑑定下來之後,若對方仍不想釐清肇事責任,再起他們提告過失傷害 阿婆家屬也同意,並也等了我們這一段時間,在這期間我方也不時電聯關心,並向對方家屬主動聯繫目前處理進度 但在日卻被告車禍鑑定被駁回,並且被提告過失傷害 此部分想請問一下,因對方是因為自身車速過快導致車輛打滑,傷勢僅為擦傷 又宣稱有頭暈 是否有可能對方控告我方過失傷害會不成立?我方無罪?? 並且阿婆家屬也打算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是否有可能僅控告對方?對我方保留?因阿婆家屬也知道我們的誠意,也不願為難我們,是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 此部分是屬刑事案例,是否一定要請律師呢?? 又如屬易科罰金的話,是否會留下過失傷害前科?? 因我方真的很有誠意解決,只因對方遲遲不願釐清肇事責任 是否有可能我方會被判無罪呢? 以上是我的問題 不好意思有點繁複 還請您撥空回覆我 感謝您
1.車禍案件要無罪機率比較小 除非能證明自己確實無過失(無法預見) 2.沒有和解通常判罪下來是可以易科罰金 不過還是屬於有前科紀錄 3.告訴原則上無法分開 須同時告訴你們兩人 4.鑑定部分程序通常就是2個月左右 所以這應該沒有什麼疏失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鑑定結果有錯誤 可以提起覆議 或於日後訴訟程序請求法院送學術單位鑑定 5.如果有必要 當然可以委任律師陪同開庭 是否有必要 還是看自己的需求
印表機 101-09-18 11:42

您好,我母親月初車禍過世。目前警方初步分析研判未出爐,概略情況約為我母親行人穿越馬路並紅燈(可能因不熟悉號誌,該路段號誌複雜),肇事者有看見我母親卻未減速(大多數機車都已減速或停下 ),肇事者卻跨越機車道雙白線利用禁行機車道超車,又剛好我母親不慎跌倒,導致肇事者前輪直接撞擊我母親頭部死亡。目前對方已申請強制理賠,關於第三責任險部分的出險不是很清楚。因對方肇事者家境也不好,我父親的想法是得饒人處且饒人,能保險理賠就讓保險賠,剛由保險理賠專員說明及上網搜尋結果,發現是要由我方主動要求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才會根據肇事責任與保額來做賠償。是不是會變成如果我方要求少甚至不要求,保險公司就不用賠償?還是我們可以要求高一點,再由保險公司來理賠,不足的部分就算了,我們也不想增加肇事者的負擔,葬送一個年輕人的前途,畢竟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換回母親的命,只希望能多爭取些保險理賠金讓我父親能安養天年。畢竟生活一起四十年的老伴走了,未來須獨自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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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表機 101-09-18 15:56

非常感謝律師您的幫忙。目前強制險已經在進行申請了,但因肇事者另有加保另一家保險公司的第三責任險,我是比較不了解這一部分。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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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寶 101-09-15 14:56

本人(機車雙載)在台南市金華路口跟民族路口發生車禍
對方為汽車,雙方車速均不快,當時我騎在汽車右前方
閃避右方車輛而向左偏移有點騎到快車道上,因而與汽車擦撞倒地
警方判定我為行駛於快車道上,故與對造方生車禍,請問以上肇事責任歸屬為何?比例?
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及任意險,我方車體&人均有傷,對方人車均無傷
我方機車有保第三責任及任意險。
請問我下一步我該怎麼辦?

如何向對方保險公司具體求償,我的條件是醫藥費及醫療往來交通費,以及車損安全帽損壞,以及我方人員(兩名)精神賠償
這樣有可能嗎?

林智群 (klaw) 101-09-16 00:02

過失比例要由車禍鑑定報告決定,如果你有一半過失,那你的損失(醫藥費修車費等)有一半要自己吸收

米兒 101-09-14 14:47

今年5月03號因工安意外受傷在8月底已經和老闆去區公所和解

求償包含4個月薪水(分期4個月給付)還有一個南山人壽的保險當中領了5萬多總共賠償20出頭萬

和解內容有提到即日起保險終止不得任何請求之類的字句(因為我和解書沒帶在身上 我大概敘述)

我一直以為保險終止之後就不能再去申請理賠了 直到和解完我問我的業務員他說針對受傷部份

就算對方退保還是有做理賠直到復原所以我們就沒經過老闆那邊直接去保險公司做申請

現在他老闆知道我們去申請這條理賠金他說和解書有寫很清楚終止合約就不能去做申請所以她說下個月給付的薪水裡面要扣除 但是我有跟她說終止是你們終止員工雇主關係他的受傷部分還是可以做申請在說我們是自己去申請沒找他們

想請問一下在於這點我們有違法嗎?

今天他態度在和解之後180度大轉變 我們可以反悔和解嗎 需要付出甚麼代價?

因為他們是三人以上工安意外 有通知勞檢局  現在和解書已經寫了  可以在去告他過失傷害

謝謝

KK 101-09-14 03:17

前幾天中午我妹妹騎機車在十字路口機車
對方超速又沒戴安全帽,而且在第一時間把車移開讓警察無法測量
警察到場後沒做任何處理居然讓對方以有事為由先行離開
到下五5點他才到警局作筆錄,警察說監視器拍出來模糊把路權判給他
現在變成我們要賠他修機車的錢,他沒戴安全帽腦震盪也要算到我們頭上...
但是現在對方聲稱車子是借的不肯出面,一直叫車主的保險公司來跟我們談
現在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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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1-09-13 21:21

您好:

99年8月間,我的家人在下班途中,因車道上所舖設的水泥磚塊無故翻起,造成我的家人翻車受傷送醫救治並波及停放路邊停車格之小客車,因此,於100年4月間向該道路工程養護處申請國賠

尚未申請國賠前,該單位曾透過其道路之承包商與我方聯繫,表示波及路邊小客車部分,由其處理;我方則因賠償無共識無理賠,後續提請國賠

國賠提出後,該單位要求會勘,在會勘時,對於我方提出之質疑,該單位皆以我方行使之道路為自行車道,係違規行使道路為由,口頭表示不會理賠,然後續皆無接獲相關訊息。

前幾日接獲地方法院通知,表示當時波及車輛之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向我方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理由為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而撞及..汽車,並導致系爭車輛受損.."要求我方負擔車輛修理費。

我方行駛時,道路是平的,沒有坑洞..竟然說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實在很瞎....@@

為此,我再次致電至養工處,其卻表示因承辦之公務人員已調職,該案即無續辦處理。今日再與新承接之承辦人連繫,其說法與當日亦同,另對其包商原允諾處理波及車輛部分,則表示當時非其承辦案件,亦無留存相關紀錄,無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感覺真的無奈

我們也是受害者,而且我的家人當天也由救護車送急診,造成下巴撕裂傷及右手骨折,無法從事平日工作,休養了近半年左右。

綜上,

車道屬自行車道是養工處說的,可我們也不確定是不是。因為公司門口一出來就已經是人行道了,然後是舖水泥路磚的車道,且上面都有劃機車格。但養工處一直說是自行車道,上面雖有劃機車格,但不能行駛,機車要用牽的停放,不能用騎的。

當日會勘時,我質疑其所謂的自行車道施工品質及該單位之維護不周,該單位包商卻表示係因連幾天大雨導致路磚鬆動...他們這樣不是也沒有盡到道路養護的責任嗎?而且還硬說一定是我方車騎太快才會這樣,如果真的騎快車,後果更不堪設想哩...

所以,我以該路段維護管理不善致用路人發生此次車禍事故,基於養護單位應善盡管理及維護之責,讓用路人行駛基本”行”之安全之責,提出賠償請求。

所以,我想請問:

1.如何確認該車道之屬性,是否為我方機車不能行駛之道路?

2.假設我方違規,是違反何項法條?

3.在自行車道上又規劃機車停車格是否符合規定?如果不行,又無警示,很容易誤導民眾?!(會勘當天,有N台機車在我方出事的車道上行駛..@@)

4.現在對於保險公司的提告,我方在簡易庭答辯時,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5.是否應向該養工處申請當日之會勘紀錄?

以上,謝謝!!

非常感謝您耐心看完!!..^^~

PS:事故當天有報案,也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紀錄。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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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101-09-14 21:55

 可以再請教您..就本案而言,答辯狀該如何寫比較恰當嗎?

恩恩 101-09-12 16:27
律師你好,之前你有回答我的問題 1.請問強制汽車保險理賠主要是賠車還是人呢? 2.另外我因為是有稍為逆向嫌疑,但那條路並未畫至任何中線或雙黃線 請問我會因此被判要負全責嗎? 3.我是看到他後煞車往左閃,而他也有繼續移動 請問他這樣無任何的責任嗎? 4..還有我跟我弟因此都多處挫傷 請問可否向對方要求醫療賠償? 5.我有受傷,我可若向警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我需要另外支付支出嗎? 6.若照我上述說明 一般會判一方有全責,而另一方無責嗎? 7.還是會有按照比例原則,主因賠償七成,次因賠償三成?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3 00:06
一、只會陪體傷。 二、肇事責任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申請鑑定後,會調查這些事實。 三、醫藥費用可以要求損害賠償,附帶民事必須等刑事過失傷害罪起訴後向法院提起,不用額外負擔裁判費。 四、若都有違規,則會判定肇責比例,之後求償的金額就會依照此比例計算。
梁旻晏 101-09-08 20:58

請問律師:

我父親於今年8月初去世,去世時銀行債務約有一百多萬,而財產只有動產不到十萬的汽車一輛,想請問..

1.因為債務已欠近二十年,不知是否還會來追討,所以想先繼承車輛,這樣是否會影響將來限定繼承之權力?

2.如果繼承了車輛,就算銀行來追討債務,是否只就我們所繼承之車輛清償?

3.會建議我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嗎?

4.保險及國民年金所稱之繼承人,義務及權力完全同等於民法所稱之繼承人,還是只是個對象目標之稱謂?

以上問題煩請撥控解答

非常感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9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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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月月 101-09-06 16:49

3個禮拜前,弟弟騎車買午餐回家,弟弟是直行車,有一台車直接打右方向燈,連看都沒看就直接轉彎,導致弟弟煞車不急直接撞上,2個弟弟都受傷,機車也有大片的毀損,事後警察也確認,是對方的錯,對方當時在醫院,也說他會賠償,如果是他的錯他也不會逃避,他的保險公司也有來,也承諾說會賠償所以我們就要調解

9/4是調解的時間,在這3個禮拜內,對方連一句道歉或是打電話來關心傷勢都沒有,
在當時發生車禍時,還推託責任怪我弟騎很快(事後警察調查不是我的弟錯),在醫院還對我弟說撞一次當作經驗!
因為我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有很多地方都不太懂要如何處理,

9/4當天要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沒有到,電話關機,家電沒人接,一直到今天也是這樣,對方也沒委託保險公司過來調解,完全都沒有,我們現在很茫然,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還會在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本來就是存心要跑掉不負責,請問我該要做哪些後續處理方式呢?

另外對方的手機電話/家電都是當時做筆錄時,對方給員警的,如果對方故意給假資料,請問該如何處理?

對方當時口頭承諾會賠償到底會負責任,雖然沒有錄音起來,但是現場有很多人在,也都有聽到!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因為很茫然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對方擺明就是要跑掉躲起來!

 

我們有車禍三聯單,也有備份我就是打車禍三聯單上的手機和家電,因為對方留的手機和家電都一直處於關機和沒人接,所以我才在想會不會是對方留假的聯絡資料呢?

所有車禍證據和醫療紀錄我都有備份起來,因為對方真的很沒誠意,也沒打電話來關心一下,我2個弟弟被他撞的這幾個禮拜一直跑醫院和復健,都很怕會留下後遺症 ...

如果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還有"肇事遣逃"也能提告嗎?

所以我現在第一個就是要趕快找當時承辦的員警嗎?
如果員警愛理不理的請問我又該怎麼辦呢?

 1.肇事逃逸當然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不過本件看起來不像有這問題

 2.對方不理會就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報案都有車籍資料

    除非車子剛好是偷來的

    否則你應該不用擔心找不到事主

 3.擔心警方不理

   就?狀像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收文後  法院不可能吃案

您好,

     1.肇事逃逸應該是當下撞到後就逃離現場才會構成,本案似無這問題。但仍然可以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真留假手機及假電話檢察官更有可能對之為不利認定。

     2.若刑事告訴提起之後與對方和解,仍然可以撤回刑事告訴;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一旦起訴仍然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好處在於不用給付裁判費給法院。

派月月 101-09-0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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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啦A夢的左手 101-09-06 14:12
如果夫妻剛離婚,但是有一天被ㄧ台綠燈左轉汽車撞死,那麼理賠金及和解金及保險金要給子女算個人財產嗎?要報稅嗎?會不會子女有了這筆未來才能使用的錢(未成年,暫時保管)而導致目前的低收入戶2級身分被取消?而且受害人的父母是印尼人
101-09-06 13:55

您好:

我姓蔡,在101年6月發生一場車禍,我對於初判表有意但因為怕麻煩所以沒有申請重新鑑定

在這段期間我有請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對方提出不合理得理賠金額(8.9萬元)且也提不出任和單據。向法院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告我。

現在101年9月4日開了第一次得偵訊庭,我請了事故當天乘坐在我後座的朋友一同出庭當證人

偵查官請我朋友畫出當天看到的場景,原告因閃避前方車而騎到我方車到來的圖,偵查官拿給原告看並問他是否有閃避車子,原告說有閃車子但因車道還有位知能讓他直行,所以否認他騎到我方車到來。我對於他這句話充滿了疑問,但我尚未當場提出。事後我問偵查官,我對於這次的開庭有任何疑問且我要補上車禍當天警察還沒到現場的照片要如何補上? 他回答我:寫為書證,要我用A4紙寫,這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一頭霧水這麼專業的東西要耴和寫得清清楚楚?

P.S 請問律師他在警方未做定位把車開,是否會影響到車禍初判的結果?

我要重新申請鑑定,但現在已開庭過這樣怎麼重新聲請鑑定?

車禍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他這樣告會告贏嗎?

沒有提出任何單據無理的賠償,還說我沒有誠意要向他和解....

這些問題我該如何處理,身為一位剛畢業得我這件事在我的工作上困擾著我,也造成我很大的精神壓力...請您提供意見給我參考,謝謝您!!

阿哲 101-09-05 21:57

我同學昨天夜間11點烤完肉準備騎機車返家(有駕照自己騎沒載人),那條道路限速50,我們都沒有飲酒,可是就在回家的途中時速約4.50公里應閃避不急路面的坑洞(3-4公分深)而摔了22公尺遠,我同學身體多處擦傷機車左側全部都有刮傷,前剎也因坑洞撞歪了,那條路照明不是說很充足,當下有叫警察來留案底也有畫現場圖並且拍照,因為我們還是大學生,所以想了解一下國賠程序問題,真的非常感謝。
問題補充1. 我們是騎乘機車,那個坑洞是在內車道,可是當時坑洞右邊的外車道,幾乎佈滿約30.40公尺的砂石本來就不能行駛,所以申請國賠的話,它們會說機車騎內車道本來就不對嗎!?可是外車道一排長長都是砂石,要怎麼跟該機關溝通!?直接打在書面資料上嗎?當下地上砂石我也有從坑洞拍過來外車道錄影存證。
2.因為是自摔的,可以申請的保險有哪幾樣呢!?
3.可以詳細的告訴我國賠的申請的步驟嗎?ex:去哪裡申請、怎麼用書面資料,格式又去哪裡下載?
4.國賠賠償金是自己要求 ,還是交給該機關審查?如果真的可以自己要求,可以要求賠償的又有哪些呢?例如醫療費、修車費、精神賠償等等。
5.如果交給該機關審查不通過,那不就自認倒楣嗎?那該怎麼辦呢,我同學好不容易努力打工才存下錢買下一台機車的!
真的麻煩了,非常謝謝你 

黃國城 (Jerry) 101-09-06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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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依照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一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只要能證明該道路上確實有坑洞,您也是確實行經該坑洞才受傷,就可以請求國家賠償,不考慮主管機關是否有過失

       2.一般道路的主管機關應該是各縣市政府的工務機關,國家賠償的程序應該是要先跟該機關請求,機關不同意,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保險的部分要具體看您朋友有辦哪些保險

KEVIN 101-09-02 10:29

我姐與別人發生小擦撞,雙方都無違規,但是筆錄對我們不利<監視器沒錄到>,我姐說當時是因為驚嚇過度,作筆錄時被警察牽著鼻子走,請問<<筆錄有可以推翻的空間嗎??>>我姐是滿18歲未滿20歲<=這樣會有幫助於筆錄的推翻嗎?     如果筆錄無法改變,對方要求我們賠6000元(對我們來說很多了XD) ,只是小擦傷,他有去小診所搽藥,我們跟他要診斷證明想用保險賠他,可是他支支吾吾的堅持不拿出來,請問<<如果他拿不出任何損失證明,我們不賠他可以嗎?>>          再請問<<如果他說6000只是精神損失,這樣合理嗎?>>  

針對筆錄部分,除有其他證據證明筆錄所述與真實不符,否則很難推翻。至年齡部分,與推翻筆錄之關係不大。 如對方拿不出證據證明其損害,台端可以此主張無損害,抑或主張損害甚低,作為和解商談之條件。 因對方是否仍有證據提出證明其傷害部分不明,且對方如確有至診所就醫,嗣後仍得補開證明,故仍建議與對方妥善商談和解條件。

 

由於18歲以上已屬刑法上成年人,原則上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及辨識能力,因此所做之陳述或筆錄基本上是有效力的,除非警察有脅迫或惡意誘導訊問,否則較難以未滿20歲為理由抗辯筆錄無效。 若您姊就車禍事件沒有過失,原則上不須負擔賠償責任。至於是否有過失,通常會按照事故鑑定報告或是筆錄作認定。如過失駕車侵害他人身體者,除需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外,也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就民事賠償部分,對方必須舉出因為您過失駕車所受到的損害證據,例如醫療費用、修理費用等單據,始可要求您賠償。所以對方無法證明您有過失,或是無法提出損害證明時,您姊並不須負賠償責任。 若只是小擦傷,身體健康損害及精神慰撫賠償應不至於達6000元。但若您姊涉及過失傷害罪時,雙方仍有可能以6000元作為和解金額。

(參照民法第18、184、191之2、193、195條;刑法第28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Peggy 101-08-30 11:19
我們與前車有保持安全車距,所以前車緊急煞車時我們的車也有煞住,車子狀態是靜止的,然後被後車撞上! 當下我們有找報警做筆錄,且肇事者當下也有說該賠的他們會處理! (對方只有保強制險,所以無法找保險公司賠償) 後來我們去原廠估價66000,他說太貴他付不起,叫我們告他! 我們退而求其次,換到我們的保養廠估23000,他們也不願意讓我們在自已的保養廠修,堅持要到他指定的保養廠修,他們估17000,他們說他們沒錢付,在他們的維修廠可以分期付款 但是因為那間保養廠看起來很亂,我們又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對我們的車動什麼手腳,也不放心在他們那邊修,所以我想問: 如果我們到調解會去調解,如果我們同意讓他們分期付款,讓我們在我們的維修廠修,請他們簽本票!那到時候他們不付錢,是不是可以直接跟法院提出強制埶行? 中間需要再上法庭什麼的嗎??
如果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筆錄經過法院核定 該調解就與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對方沒有依協議履行 該調解筆錄就可以作為執行名義 不須另行提出訴訟 可以直接執行對方財產
阿珍 101-08-26 18:36
律師您好! 1) .78年5月先生和我結婚 2) .82年5月購屋 3) .98年8月先生將房屋贈與予我 事由 : 先生服務的公司.向銀行辦理企業貸款時.都會要小股東(先生也是)當保證人(or連代保證人)簽名.我 很擔心.倘若公司出了問題.會影響到我名下(先生贈與的)的房屋.存款.保險嗎?子女呢?要怎麼做才能 防範未然.自保呢?我很害怕.懇請律師指點.謝謝!!
原則上財產登記誰名下就是歸誰所有 不過夫妻間如採法定財產制 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債權人可能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而可能執行你名下房產 所以如果擔心 就辦理夫妻分別財產
阿尼 101-08-25 15:42

目前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狀

電話向法院書記官確認說目前等刑事判決出來就可以轉民事

這幾天肇事者有約保險公司跟我們談和解

但條件跟態度非常之差,我們想要繼續提告

不過從事發到現在已經9個月,家人是怕因為台灣的法律訴訟是很冗長的 ..

怕等待開庭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怕拖越越久對我越不利 

大約情形是 初判表上寫 對方汽車違規右轉 我方是機車疑似超速 我是被機車載的

目前只針對汽車肇事者提告

想請問這類型的案件通常需要多久的訴訟期 ? 拖越久真的對我越不利嗎 ?

對方一直喊說沒錢 , 那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不要脫產 ? 這個程序要在什麼時候執行 ?

那他如果真的沒錢 , 可以被抓去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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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 101-08-25 17:18

那請問假扣押的部分,我該怎麼樣申請呢 ?

101-08-24 08:53

各位法律先進您們好:

小弟在1月份時進入某間公司,擔任維修工務員一職(主要工作內容是維修機器與送貨),在面試過程中才知道需駕駛公務車,且要手牌駕照,但面試過程中已經告知未有手牌駕照,只有自排駕照,當時主管也有告知小弟我儘速去補齊手牌駕照(上班時間真的都卡死,沒有空閒的時間去補)

但就在3月份的時候,因駕駛不慎,搶黃燈的關係,導致發生車禍撞了兩台車(車碰車),發生當下也請交通警察處理及製作筆錄,結束完後,也照往常一樣繼續上班,但事情發生了,
公司告知我兩件事情---

1.我必須賠償公司公務車車損部分,總計金額是21000元,公司允許分期付款,但要是中途離職必須全額賠償

2.因我無照駕駛關係(煩請說明無照駕駛與越級駕駛有何不同?)導致公司所保之保險公司不理賠(據主管所告知,公司無保丙式保險,只保個賠償價值的20萬金額保險),總計金額為189433元,我必須連帶全額賠償o

老實說,當下我也慌張了,只想把事情趕緊做個了斷,後來,我提出了辭呈,公司也批准(離職原因主要是我實在跟這間公司磁場不合,避免做的多賠得更多,乾脆辭職)因為離職的關係,我當月的薪資全額扣光,還因為不夠扣,再補了1500元,實在賠得亂七八糟o

後來離職後,公司的主管主動跟我商量保險事宜,主管提出了兩點---

1.公司主管因他認為他未善盡督導的責任,故與我各負擔保險理賠金額之50%(在離職後的後一天,因要辦理交接手續,公司要我簽屬一份同意書,同意這筆18萬多之金額由我小弟與主管一同負責賠償)
2.公司主張要與保險公司提告,我們靜觀其變,會勝訴的機率會較大(主管認為保險公司不可能這麼硬)

但在前兩天卻接到公司來電,告知公司不與保險公司提告,希望我儘速繳納此款項,不然會準備對我提告,小弟想請問各位法律先進請教幾個問題---

1.小弟在當月離職後的薪資以全額被公司扣光,導致當月生活困苦,不知公司是否有違法?

2.公司要我儘速繳納保險理賠款項,但目前還找不到工作(已離職兩個月多)公司是否會採用強制執行法將我移送法辦?

3.小弟我目前只能用打零工的方式渡日子,實在無力償還該筆龐大金額費月,如要攤還,不知各位先進有無兩全之辦法提供建議與參考?

4.小弟我共計簽了兩份同意書,一份為公司車輛損壞賠償同意書(已還清),一份為保險償還同意書,這兩份同意書公司都未給我影本留底,試問~我是否該去公司索取這兩份同意書嗎?

 

5.如果小弟我要是付不出這筆錢來(大約是9萬多),會建議我走法院嗎?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阿翔 101-08-23 10:32

小弟因倒車不慎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自小客車,當時車上並無人,

小弟還通知車主,我不小心擦傷他的車,是否要賠償,對方說要,

所以就去小弟買車的車場估價,本以為只是一點小擦傷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換保險桿,全車烤漆以及換車頭燈罩,

所以小弟只好通知保險業務員來驗車

驗車結果只有保險擦傷和我車擦傷比對相同,

其他餘部份有傷痕卻不同,只需部份烤漆即可

但對方卻說不按照他要求的賠償就不簽和解

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注:隔天雙方才致派出所報案

雞蛋妹 101-08-20 19:00

我爺爺有留2間房子下來因為父親.繼母有拿去貸款.目前賣掉1間另1間登記在父親的名下.家中有繼母.我女兒.集1兄.1弟
日前因父親腦中風倒下.目前靠呼吸器在維持生命..
我的問題是如果父親就這樣走了.房子繼承順位是繼母
但是如果賣掉錢是由繼母所得.還是繼母.與3個孩子下去平分
再者目前得知繼母的想法.他想先分一半.剩下另一半再讓3個小孩平分
小弟是繼母生的.
再來父親病倒以1年了.所有保險理賠全部都繼母拿走70.80w左右
現在還卡到房貸問題.父親還沒生病前.我有付過幾年的貸款.
哥哥出社會後.也都入續有再支付.雖然不是全部.但是這幾十年的貸款
都是父親與繼母再打理.我們是都有幫忙但是沒有立體的證據.(都是現金給的)
他們戴出錢來.我跟哥哥是沒動用過那些錢
父親倒下.我們有協議.貸款一樣由繼母支付.
而父親安養院的費用25000我跟哥哥一半.
哥哥還支付家中所有開銷
我支付弟弟學費(目前就讀高中)
我想明確知道財產分配.核對我們有利的事要如何去做
當初都有說好房子賣了.繼母.弟弟50%哥哥.50%.我是不分(只有口頭說)
現在繼母貪了..想要自己分一半.其餘的再讓弟弟.哥哥分(他都站贏)
再來當初協議時他有隱瞞貸款的金額.實際是沒付到那麼多可能只有他薪水的一半.他卻說他的薪水全部都要付家中貸款
再來父親的保險費都繼母拿走.一點錢他都不願拿出來幫付爸爸的開銷.
我們是不計較.而是他現在一直在貪那間房子

再者繼母他有銀行欠債的問題.還有最近爆出他以前友幫人做擔保.那個人往生了.所以最近銀行找上他.而他也再外放風聲說要等銀行追碩其過他才要賣房子...請好心的律師幫忙.我們該怎做呢?

 

 

 

1.繼母初步的想法可能是先依夫妻財產分配請求婚後剩餘財產差額一半 其餘則歸入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均分 2.如果你跟哥哥之前有借款給父親或繼母 除非提出相關證據請求 否則要主張很有困難 3.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 沒有先順位的問題 依人數平均繼承 4.扶養部分原則上是共同扶養 不過因為父親有財產 所以這些將來你都可以主張應該由父親財產清償

蔡文雅 101-08-15 00:08
律師你好,我是高雄某間大學的學生,目前大二要升大三, 在今年二月份時我有發生車禍車禍事情拖了很久 最近為了車禍賠償的事情煩惱 不知該如何是好 所以想請教你一下 我車禍分析表上 是 寫 無法辨識肇事責任 沒有監視器 沒有人證 各說各話 對方不斷的打電話來 叫我們賠償 要負責任 於是我們有去和解過 但對方直接就開口要20萬 我們沒談成 他說還會再調解第二次 結果對方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開庭時 一開始是面對檢察官 我把我們經過告訴他 講完後過沒多久 我就收到單子 是起訴書 上面寫我疏忽路況 不慎擦撞到他 但現場圖上我是2方 對方是1方 肇事經過是寫: 1方林XX自稱騎腳踏車沿中山東路口左轉至中山東路11號(南北自行車行) 對面路邊停等(自稱未超過路面邊緣)與2方蔡XX自稱騎XXXXX重機車沿中山東路 西往東行駛執行疑似發生擦撞肇事(雙方皆稱有聽到擦撞聲,惟相對車損不明顯) 可是對方明明是逆向出來 腳踏車還有突出路面 但法官好像都認為是我撞到他 但如果我有撞到 為何我不坦承 或 肇事逃逸就好 法官勸我們和解了事 但對方開口就要20萬 法官有說要20萬太誇張 叫我多和對方談價錢 了事 法官說過失傷害罪 可判到五萬塊 書記官有來電通知 說對方堅持要五萬塊才肯和解 (若談不籠 下一次開庭 法官就會直接判 我該負責的刑事民事責任) 真的很莫名其妙, 一開始現場都被移動了,我本來要幫他叫救護車 但他不肯 之後又不准我走 又一直說他腳很痛 於是 我有送他去醫院 有幫助他 但現在很莫名其妙的變成 我要賠償 我實在也不願賠他錢 但我想了事 現在醫療費單子 與他 薪資證明單子 所有請賠償的單子資料 都在他手上 所以我無法計算醫療費用 住幾天 等於多少錢 我有同意讓她請在我強制險上 但對方並沒有到我的保險公司上申請 我想知道 我該怎麼辦 難道都是我的錯嗎 他明明也有不對 為什麼責任是我要負擔 五萬塊真的很多 我家真的負荷不了 很有壓力 我想問能只給他2~3萬嗎 但 對方不接受 我是不是會直接被判刑? 法官會同情我 或依情況而定嗎 張律師 拜託你 幫幫我 給我意見好嗎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 否則這筆錢你可能還是必須支付 不然如果沒有和解 你還是必須負擔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到時候易科罰金的錢都未必只有5萬
七色 101-08-12 16:39
律師,您好!! 有些法律上疑慮請教。保險的扣款是由我的銀行存款簿扣款,但是繳納此款項的則是我大姑,為了方便起見,所以將存款簿及印章交由我大姑,讓她處理保險扣款事項。 最近發現我大姑使用我的存款簿,有一些不明的金額進出,也不清楚我大姑在做什麼事情,不知道往後我大姑會不會牽扯到法律上問題。 想請教的是: 1.存款簿可以做哪些犯罪?以及會觸犯到哪些法律問題。 2.存款簿借給熟人,熟人本身如果牽扯到法律問題或犯罪,存款簿本人會有連帶關係?以及觸犯到哪些法律問題。 3.如果熟人本身有債務狀況,存款簿本人是否會被牽扯上相關法律問題? 勞煩律師回答了,感謝!!
1.提供金融帳戶主要都是牽涉詐欺犯罪 雖然你本人沒有參與詐騙 但提供帳戶通常會被認定有幫助詐騙的行為 2.在民事部分則必須跟詐騙人一起負擔賠償責任

 

如有不法利用存款帳戶作為人頭戶的行為,可能構成詐欺罪、幫助詐欺罪。如果擅自將他人的帳戶存款占為己有,則可能成立侵占罪。 若僅帳戶使用人利用帳戶進行犯罪,原則上帳戶所有人並不需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但因為刑事訴訟程序使然,帳戶所有人在形式外觀上有牽涉犯罪之可能,故帳戶所有人仍可能被當作刑事被告處理。而民事上則可被請求連帶賠償。 由於您是帳戶所有人,原則上帳戶內的財產是您所有的,縱使提供帳戶給他人辦理扣款,仍不會因他人之債務而產生影響,也就是如果扣款不到,債權人要找您大姑而不是您。但因係他人擁有您的存款簿及印章,如前所述,在外觀上如果仍有發生侵占或是無權代理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您仍是有可能必須負擔賠償責任的。

(參照刑法第335、33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黃后娘娘 101-08-09 16:39

去年在之前的公司買了五張婚前契約合約當時一張4.8w

6年約當時會買是因為是內部員工當時主管也說很快就能脫手

就買了!結果在那間公司呆了幾個月發現當初好像是花20萬買一個副理的位置而已

除了第一個月領5.6w之後每個月才領700元當時才發現那間公司的做法很像保險業也很像

老鼠會一個牽一個才會有錢領!!很多人去找記者來踢爆沒用就連去勞工局告他們也不了了知

因為他們幕後老闆是原住民的國會議員所以很多事情都壓的下來

在來就是他們有專業律師幫他們找法律漏洞

所以很多員工也只能鼻子摸摸就離開了包括自己本身也是

但當初的五份合約找他們說退費的事

他們說最多一份只能退5千....但也實在是差太多了

因為我知道之前有客戶退到3w但是我沒有證據可以去證明這些

我現在也只能找看看有沒有其它方法能叫他們退多一點的可能上來問問

像我這種情況的還很多!!請有經驗的大大幫幫我們吧!!!

ps:它裡面有一條是說退全額的百分之八十但他說的全額是合約總價23.5的全額

這是他們拿來當擋箭牌的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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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位陳律師留言跟我說 

他認為這可能有牽涉到詐欺罪、公平交易法及違反銀行法的問題,應該把資料整理一下,然後找所在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進行諮詢,看看是不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除了詐欺的問題外,公司簽的契約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或強制規定,契約可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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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那位律師所說的整理資料是指那些?除了先前的合約還有其他要準備的嗎??

找法扶會裡面有細分很多我該找那個單位來協助我查詢??

不好意思這一塊我真的不懂~所以麻煩各律師幫個忙~謝謝!

 

黃后娘娘 101-08-06 02:24

去年在之前的公司買了五張婚前契約合約當時一張4.8w

6年約當時會買是因為是內部員工當時主管也說很快就能脫手

就買了!結果在那間公司呆了幾個月發現當初好像是花20萬買一個副理的位置而已

除了第一個月領5.6w之後每個月才領700元當時才發現那間公司的做法很像保險業也很像

老鼠會一個牽一個才會有錢領!!很多人去找記者來踢爆沒用就連去勞工局告他們也不了了知

因為他們幕後老闆是原住民的國會議員所以很多事情都壓的下來

在來就是他們有專業律師幫他們找法律漏洞

所以很多員工也只能鼻子摸摸就離開了包括自己本身也是

但當初的五份合約找他們說退費的事

他們說最多一份只能退5千....但也實在是差太多了

因為我知道之前有客戶退到3w但是我沒有證據可以去證明這些

我現在也只能找看看有沒有其它方法能叫他們退多一點的可能上來問問

像我這種情況的還很多!!請有經驗的大大幫幫我們吧!!!

ps:它裡面有一條是說退全額的百分之八十但他說的全額是合約總價23.5的全額

這是他們拿來當擋箭牌的一條

 我認為這可能有牽涉到詐欺罪、公平交易法及違反銀行法的問題,你應該把資料整理一下,然後找你所在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進行諮詢,看看是不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除了詐欺的問題外,你們公司簽的契約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或強制規定,契約可能是無效的。

林恩頡 101-08-02 14:04

有天晚上我們直走,結果左前方的機車沒有打方向燈而且緊急右轉,害我們撞上,當時時速大約50,但是我的小狗右後腳骨折費用大概9萬元,我們人是多處擦傷,下巴撕裂傷縫5針。當時距離大約3公尺,而且準備從他旁邊騎過去,不是在正後方在他右後方,他在左前方,我們在外側車道,他在內側車道右轉

已經報警處理,警察說可以依財物損失去賠償。那我們應該要如何向對方提出賠償 ?(對方說要保險公司跟我們談)

1.先看對方是否有意願要處理 2.如果沒有 可能先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人傷部分) 之後再就民事求償(包括小狗)一併處理

隨遇而安 101-07-31 13:59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於上班途中,穿越馬路(沒有走斑馬線,但一百公尺左右有斑馬線)

機車撞傷

穿越馬路並不在「勞工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準則」第十八條內

所以想要詢問是否可以算職災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7-31 15:19
回覆 隨遇而安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於上班途中,穿越馬路(沒有走斑馬線,但 ... (恕刪)

 這位  隨遇而安 網友您好,很榮幸由我親自為您解答您的問題,以下是我個人意見,供您參考,

詳細事實情形,因為我這邊尚不清楚,所以謹就法律部分給您一些方向:

首先,依照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所以上班途中發生傷害法律上我們認為是職業傷害

第二,同法第18條規定了幾點例外,也就是非職業傷害的情形為:

  一、 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二、 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 三、 受吊扣期間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駕車。 四、

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違規紅燈

五、 闖越鐵路平交道。 六、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或管制藥品駕駛車輛。

七、 駕駛車輛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 八、

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

九、 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你來信說你的朋友是上班途中未行走於斑馬線上,應該沒有在前面這個規範第18條範圍之內,這部份依照法令的解釋應該算是職業傷害

綜上,依法令規定來說,應該算是職業傷害,但這部份仍然需要看全部的事實來做判斷,以上的意見謹供參考。  歡迎您再度來信喔!

 

 

勞工於上下班時,從家中往返工作場所途中發生事故而發生的傷害,原則上屬於職業傷害。僅於不符合該準則第18條所列的9款規定時,例外不屬於職業傷害。上班途中穿越馬路而傷害的行為,與第4款「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違規紅燈」比較有關聯;但依您的敘述,斑馬線距離一百公尺左右,嚴格來說,並不是在交岔路口處紅燈,所以原則上可算是職業傷害。 勞工因職業傷害而需要治療,導致不能工作時,可以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請領職業傷害補償費,數額為每半個月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七十」。

(參照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18條;勞工保險條例第34、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翔 101-07-28 12:31

我想請問:

日前我與A君發生車禍

我停等紅燈,A君未保持車距直接從後面衝撞上來

造成我車子嚴重受損!

給兩家車廠估價,皆超過10多萬元,

但是A君與他的保險公司 說:我車子已沒市價只願賠償兩萬元。

我想請問:

1.若是走訴訟的話我真的只能拿到兩萬元嗎?

2.我難道不能要求他修好嗎?

3.若是我要提出民事訴訟,應準備哪些資料?

4.因為對方非常沒誠意要和解,請問除了車損賠償,我還能夠提出哪些賠償要求呢?

謝謝!!

愛媽媽 101-07-27 14:00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

我哥在去年12月底和人發生擦撞

雖說是我哥開太快擦撞到他,

我們也願意付應有的賠償

但對方未經過我方同意並接受,

就擅自找車廠維修,

維修費用高得嚇人,

需要10萬塊,

而他的保險公司先替他代付這筆維修費,

而後要向我哥索討這10萬元,

想請問像這類糾紛有何解決之道?

對方可以未經我方同意就擅自維修而全額叫我方賠償嗎?

 

 

非常感謝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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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7-27 17:48

基本上對方如果是找正牌車廠修繕,修繕部分也是車禍造成的,這筆費用應該沒有減少的空間

n3044 101-07-25 11:45

4月底發生同一車道的連環車禍,共三台車,
車子受損情況是第一台跟第三台無損壞,
第二台前後保險桿跟車燈損壞,車禍隔天車上3人宣稱頸部挫傷,
過一個月後我申請了交通事故初步鑑定,
結果是第一台及第二台: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第三台(我的):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因為第一台無損壞,所以車禍後一直是我跟第二台車主在協調賠償事宜

現在要和解
對方的單據(修車+看診)約四萬六,我的保險公司願賠五萬
但是對方不滿意,他認為修車期間跟看診的的交通費加精神賠償
總共要拿到十五萬,而且聲明小於十五萬就等著上法院
(對方修車跟看病都花了2個月)
我的主張(還沒跟對方講):租車費用只能算14天是二萬八,加上精神賠償一萬二
所以我和保險賠償對方共九萬

1.我的主張這樣合理嗎?
2.如果我上法院後,會對我不利嗎?
3.該怎麼做比較好?
4.有需要的話,我要委任律師陪同,請與我連絡(對方住台南)
謝謝

 1.車禍導致有人受傷

    求償範圍不外是修車費 醫療費 看護費 增加生活上支出  不能工作之損失 及精神慰撫金等

    所以實際合理範圍  還是要看實際情況決定

 2.沒有和解  對方應該還是會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依目前看起來的確會比較不利

 3.如果有需要委任  可以預先聯絡律師討論案情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7-26 01:11

一、先給個觀念,實務上車禍事件的和解金額,「合不合理」並不重要,雙方能不能接受才最重要。以你的案件為例,對方受傷,所以你會有刑事過失傷害罪和民事損害賠償的問題,而就算你算出來的金額多麼合理,只要對方不接受都沒有用,因為他對你不是只有民事求償權,他還可以告你過失傷害(這是他的籌碼),所以通常被害人會抬高和解金額,以換取他不對你提告,這是被害人的想法。二、同樣的,你開出來的金額也應該綜合「民事」和「刑事」部分,你有沒有發現你提出來的「九萬」都是關於「民事賠償」部分,「刑事部分」你沒考量進去。一般而言,過失傷害罪未和解,法院不會給緩刑,所以如果判你拘役三十天,你就要繳給國家三萬元,外加「過失傷害罪」前科一條,判兩個月的話就要六萬元了,對方也是抓準這點跟你「嗆聲」的。三、所以能力範圍內適度提高一些和解金額吧!另外也可以向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畢竟有個人居間來幫忙喬會比較容易成功,如果日後無法達成和解,也可以顯示我們至少有積極在處理。四、以上,謹供參考!

星幻 101-07-17 20:08

我跟那位女生都未滿16

前前後後我們做了2次

可是第2次因為要在戴保險套所以只有脫光沒有做

之後過幾個禮拜他有新的男友他們也做了

現在他跟我說她懷孕

可是第一次我連射都沒有

我就在想是不是她男友跟他所以才有的

可是之後他又說小孩吃藥流掉了

我從頭到尾都不知他到底有無懷孕

現在警察打來我家了

我好怕:(我不知該怎辦誰可以跟我說一下:(

 你與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不論有沒有懷孕,你的行為都會構成強制性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