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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姐 102-01-31 16:24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在電視購物後,使用貨到付款,貨品寄送到家,臨時決定不需要此商品,拒收商品,這樣有違法嗎 ? 因對方公司認定這是蓄意濫訂商品,不收此商品就得走法律途徑 !

(公司說電話訂購商品時  已有錄音)

我們在拒收商品時也無任何單據證明拒收,貨運公司也說沒有拒收單據,我們需要再向貨運公司 提出已經退貨的證明嗎??

地方政府消費服務中心說可以寄存證信函告知消保法第19條可以在7日內退貨,但無公司名稱及地址,只知商品名稱,詢問商品聯絡人也不願意告知我們公司名稱及電話、地址

當時拒收是否已經符合消保法「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 後七日內,退回商品」

 對於 電視購物公司的一再威脅要提告   請教該如何應對處置?

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31 17:16

您可以委任本所律師或親自撰寫存證信函給對方公司及電視購物台。

您可以扮演一名有興趣的消費者電詢是哪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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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1 18:54

既然是網購,就適用消保法,有七天鑑賞期,也代表你可以直接不要接受這個商品

東京鐵塔 102-01-31 13:24

因為對方有電話,於錄音中有錄到他講電話之內容,請問有無涉及妨礙秘密??只有一小段,其他都是我與他的對話,而且我不是無故的,我是為了要保護自己要收集證據!!謝謝各位律師

他都要跟你講話了 對你應該沒有期待隱私的可能 沒有妨礙秘密的問題

vivityo 102-01-31 10:06

我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第一次執行標的為債務人的銀行存款,但債務人接到命令後,把銀行存款領光剩10位數,使我無財產執行.

隔了一個半月,我又聲請第二次執行,標的是債務人的薪資,債務人公司提出異議狀陳明債務人已離職,說無薪資可執行,但隔週打電話去她公司問竟然還在原處上班,根本未離職.

我針對上開兩個行為,對債務人和債務人老闆提起毀損債權之訴,偵查中老闆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扣薪,後來雖然真的幫我扣薪了,但至今未滿足債權金額.

我認為債務共有兩次毀損債權行為,第一次是單獨犯,第二次是和老闆共犯,如果我只對老闆一個人撤告(即第二個行為),是否還可以繼續追訴債務人提領存款的刑責(即第一個行為)? 這樣的狀況會適用告訴不可分原則嗎?但老闆根本沒參與第一個行為啊!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9:02

不建議對老闆撤告,頂多請檢察官從輕量刑即可

華華 102-01-30 16:01
我的小姨子跟我借了數位像機等產品屢摧不還<且借款數十萬也相應不理)但錢有我親手交付及透過我太太帳戶轉帳(我太太跟我鬧離婚且是偏向她妹妹)並且用電話侮辱恐嚇我(也只有我太太及她妹妹的男友聽到)請問我該如何才能提出告訴可以以公權力要我太太及她妹妹的男友作證嗎各位先拜還是有更好的方案可以提供嗎?

我太太跟我也在打離婚官司

請問我可以請求法院傳我太太為證人

我已經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我有去報案但警方說證據不足不會成立所以無法報案

你的案子目前最大的癥結點應該是在舉證證明的問題上,不論你要提告返還欠款或者刑事恐嚇罪都必須找到證明「你把款項匯、交給你小姨子」、「她出言恐嚇你讓你心生畏懼」這些事實的證據(人證或物證),不然基本上不太容易告得成,反過來說就你提出的刑事告訴,對方甚至會反告你「誣告」。另外,你的錢如果是由你妻子的帳戶匯轉給你的小姨子,或許也不能排除你妻子可能會說那是你妻子她的錢,根本不是你的。

總之,這個案子把證據的問題理清楚之後,再提告刑事會比較保險一點。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另外補充一下,在侵占罪部分,你小姨子應該不是代你保管金錢而私自挪為己用,而是借貸關係,這樣的事實要主張構成「侵占罪」在操作上有相當難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sun 102-01-30 13:58

我爸爸已經酗酒好幾年了 ,雖然她偶爾還是會很正常的上下班,但事都只維持1-2天而已,開始酗酒可能都會長達半個月-一個月也說不定,就算在她清醒時我都會跟它溝通,但是它都只是當下說說會改而已,之後還是一樣! 喝酒後就將家裡的物品拿去變賣換錢買酒,將家裡的東西摔的稀巴爛,晚上為了討錢都不讓人睡,討不到錢還會動粗,上次還在家中放火藥燒死妹妹,但是我打電話報警 它們也只是叫爸爸出家門幾個小時而已,我一直打電話尋求親戚們的協助,但是都只換來一句我們管不動也不想管,甚至跟知道我們家中狀況的守衛伯伯求救,它卻只說:[你都忍那麼久了,有差這一天嗎?] 我真的覺得很憔悴,有好幾次把爸爸送回老家後,雖然它走時也都說不會再回來,但是最後又都是偷跑回來家中繼續喝酒討錢、摔東西,在家也只不過找尋一個保暖的地方吃賴而已,媽媽工作忙,清晨不能睡好就罷了,還要被她這樣搞,我們都覺得被爸爸鬧的雞犬不寧、精神上又是一種折磨。說我們都不給它飯吃,但他都只是要騙錢買酒,跟他講一下它就怒氣衝天。我該怎麼辦,才能讓他永遠都不要打擾我們的生活?不要再出現在我們眼前還我們一個安寧? 我已經找不到人幫助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30 14:27

您或許可以聲請家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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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1-30 19:14

建議先蒐證(拍照錄音都好)再向法院聲請家暴令命你父親離家

型男 102-01-29 14:01

您好

由於今天早上有刑事組帶傳票來我租屋處,請我回警局調查

原因是因為我跟一個藥頭的聊天紀錄~但我跟那個人是在聊天室認識~

才聊過2次~但對話內容我也沒有要跟他買的意思~但有討論到搖頭丸~k他命等話題

於是我就被帶到警局做筆錄~驗尿~我想請教警察有權帶我回去驗尿嗎?

我做完筆錄~尿完尿之後又帶我到偵查隊 ~但在那待了一下下就讓我走了

但我真的不認識那個網友~也沒見過面~沒通過電話~請問我這樣會有事嗎

我對警察說我沒有前科~沒使用過毒品~萬一驗出來有~我該怎麼辦?

我最強 102-01-29 14:28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順其自然吧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0

如果有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

如果是三級毒品還好,如果是二級或一級的話,就要判刑送勒戒

smallwewe 102-01-29 11:12

請問一下,本人於99年12月26日發生車禍,當下在警局備案作筆錄後雙方就各自回去了,

一直到102年1月28日,我收到對方請調解委員會打來要調解電話

我想請問一下,民事追訴期2年如何認定? 追訴期是否從車禍當時即起算?

如果追訴期已過,對方調解不成提告法院是否還會受理並開庭? 

感謝幫忙~!!!

1.應該是侵權行為的消滅時效 主要以被害人知道受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2.超過時效原告還是可以起訴 只是被告可以為時效抗辯而已 所以法院還是要受理案件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5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smallwewe 102-02-04 13: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如果對方在101年12月之前已經提告的話,就沒有罹於時效

請問一下如果對方12月就提告,法院受理後會完全不通知我直接請公所辦理和解嗎~?

華華 102-01-29 07:12
我的小姨子跟我借了數位像機等產品屢摧不還<且借款數十萬也相應不理)但錢有我親手交付及透過我太太帳戶轉帳(我太太跟我鬧離婚且是偏向她妹妹)並且用電話侮辱恐嚇我(也只有我太太及她妹妹的男友聽到)請問我該如何才能提出告訴可以以公權力要我太太及她妹妹的男友作證嗎各位先拜還是有更好的方案可以提供嗎?

我太太跟我也在打離婚官司

請問我可以請求法院傳我太太為證人

我已經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我有去報案但警方說證據不足不會成立所以無法報案

東京鐵塔 102-01-28 22:43

電話秘密蒐證錄音中如果對方有人打給他,錄到他講電話的內容,請問有涉及妨礙秘密??只有兩小段而已.再問,如果於錄音中錄到我罵他神經病(開玩笑地語氣)他也有笑笑的,這樣有無構成公然侮辱或是毀謗罪???謝謝各位

東京鐵塔 102-01-28 22:47

錄音中都有錄到我與他的對話...

只有兩小段
你就可以鋪梗,鋪到可以講到『那三個字』

看來,要不是你跟他很好
就是你特會說笑話
既然是玩笑話,你何必擔心呢?

東京鐵塔 102-01-28 23:19

律師請問那於電話秘密蒐證錄音中如果對方有人打給他,錄到他講電話的內容(只有兩小段而已).,請問有涉及妨礙秘密??

你是要做什麼用途嗎?

如果是民事訴訟需要蒐集證據
私人採證是沒有關係的

如果你事先有跟他說「我要錄音
那他還繼續講,這就是同意了,這也沒有關係

比較有令我好奇的是,為什麼對方會知道你錄音呢?
你不是秘密錄音嗎?

東京鐵塔 102-01-29 01:02

是用在刑事收集證據的,請問在我與他對話中,但是他突然有來電,而接電話,他講電話的內容我也錄到了,這樣有妨礙秘密嗎??

小王 102-01-28 16:45

律師您好,
情況陳述:
敝人已年滿25歲,於去年離家與女友同居獨立生活,
數月後母親以不明方法查知住處並聯繫我以我住處有問題為由,
將我跟女友約出見面,然見面後卻以濟公師傅通靈說房子有鬼等理由要求我們搬家,
當我女友不在時又私底下不斷灌輸我女友很差快分手趕快"搬回家"等言語;
原本尊重母親,著手尋找新住處,母親又多次致電催促騷擾欲將我跟女友約出見面,
敝人當時不堪其擾選擇不接手機避不見面,
然事後卻多次遭到母親到住處堵人,
回當時住所時需經常注意母親是否在樓下等我出現...
甚至有天回家發現家裡遭鎖匠開鎖進入,置於家中的備份鑰匙也遭取走,
致電給母親詢問,卻以擔心我人身安全(擔心你死掉了!)為由毫不介意自己入侵民宅。
這期間也經常打電話到我公司專線長時間跟敝人碎碎念要我搬回家分手的事情,
次數多到公司覺得我私人電話太多,觀感不好,導致我也丟了工作
數個月後的現在我已經搬家並替換手機/換新公司,而如今母又用不明方法找上門來,
騷擾我跟女友的居住安寧,舊事重演。


我以往本著尊重老人家的心態始終不願循法律途徑,
想以溝通解決,可惜看似已經不可能。


以下為問題:
1.請問我該使用甚麼法律約束我母親的脫序行為呢?
2.查詢住處的不明方法該如何防範呢?
3.若緣分已盡須提告甚至斷絕親子關係,我還有權利探視/照顧母親嗎?

這個可能已經造成你的精神虐待
可以去申請家暴

但是,這樣對於問題根本就沒有幫助
最好的方法,就是請一個專業的、有公信力的律師
幫你們協調!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7:55

1.樓上張大律師所言甚有道理。

2.家人糾紛要好好處理,尤其是您親身母親,有時候善意溝通就能解決的事,不需要直接訴諸法律,尤其是家暴令,這必須到最後手段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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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但法學造詣高深
更是佛心來的

律師不只是幫人打官司而已
律師是所有行業最有公信力、溝通能力的
小如買賣、車禍離婚、家事,大至外交談判
都是律師的強項

闢如這種溝通的事情
當事人自己來做,容易受情緒影響
也無法客觀分析事情關鍵
這個呀!就交給律師來幫你就好了

wasami 102-01-28 10:21

我於2011年一月時於網路認識一名男子,男子一開始即告知其已離婚.我也不疑有他..

我們交往約一個月,這一個月僅出遊了一次未過夜,在要發生?係時,對方似乎不太能勃起(我當時有穿衣服),所以均未有實質肉体?係,一個多月我發現他有老婆,他也在電話中與我坦承,他欺騙了我...之後我很生氣,感覺很受傷,於是對方給了我20萬做為補償,從此一刀兩斷,再無往來..

但於2012年十月時,我接獲法院傳喚當証人,因對方與老婆打離婚官司,對方老婆有調出通?紀錄,查出於2011年1-2月我與對方的通?紀錄...當時我陳述事實給法官..

但我現又於2013年1月接獲對方老婆控告我妨礙婚姻/家庭..我由原先証人變成被告,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一個無助的單親媽媽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1:41

1.當時作證人時,您應該選擇拒絕作證,或先跟男方老婆簽立和解書後再行作證,但您都沒做這些動作。

2.現在您已經被告了,所幸您並沒有跟他有肉體關係,且您當初並不知對方已婚,並沒有犯意,現在的您,也只能據實回答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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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已經是刑事被告
他老婆可以隨時撤回對他老公的告訴,可告可不告
對你,他老婆一定是狠狠的告
這個訴訟,這個男的,就是對你最不利的證人

你還是要請個律師幫你
否則刑案成立之後
接下來就是民事求償
兩者都不樂觀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43

除非有直接證據證明你跟對方有發生性關係,不然不會成立通姦罪或妨害家庭

阿熊 102-01-27 23:11

本人在調解庭時簽下的調解記錄離婚離婚小孩監護權男女雙方各監護1個,而本人在1月23日帶回小孩後,晚間女方先以電話騷擾再至本人家中將小孩強制帶回(中間小孩有表示不願與父親同住)雖有報警處理但警察也是勸和而已,小孩年紀10歲心智已能判斷是非,但因從小都是女方在帶所以比較親近女方,所以想請問

1.如申請監護權強制執行那法官在詢問小孩子的意願後(要跟女方同住)會不會將監護權判給女方,如果判給女方的話那男方是否要給撫養費?

2.男方堅持要將小孩給帶回的話那麼要如何向法官請求?

3.如不去申請強制執行任由小孩給女方帶的話而又不給撫養費會不會造成什麼問題?

以上

請各位幫忙解惑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0:54

1.強制執行程序必須要以法院判決監護權歸誰所有為前提,協議監護的情形是不能強制執行的。

2.如果您要聲請改定監護,您必須請律師撰狀向法院聲請,法官會詢問小孩意願及雙方社會經濟地位為裁決,可能會將監護權判給女方,此時,您仍需要對小孩給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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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就趁這個機會好好的跟前妻談談監護的問題
看是要兩個都給他
然後你不用付扶養
還是說要告她侵權,叫他賠償、也把小孩子要回來

這些都是可以講的
你請律師幫你談,是最好的,律師專門在談,在行!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47

監護跟撫養義務是各自獨立的,不是只有擔任監護一方需要付撫養費,

小孩都給對方監護,你還是得負撫養義務,

現在是各帶一個你才不必負對方帶的那一個的撫養義務,因為互抵掉了

102-01-27 11:35
我女兒目前小學三年級..因我離婚已經6.7年ㄌ..
<女兒監護權在前夫那..>
最近我接孩子時女兒跟我說<阿伯>怪怪的
我問怎樣怪...女兒們跟我說<阿伯>常常會到他們房間抱他們...親他們...
我實在很想把監護權拿回來..因為前夫和她媽媽很自私死也不肯讓出監護權..
甚至跟他們協議監護權不改判..但希望到我身邊讀書他們也不要..
**女兒在前夫那是可以衣食無缺..但小孩教育問題實在有問題..功課不監督丟給安親班老師..家庭聯絡簿常常沒有簽名..自己白天忙工作..晚上忙賭博常常三經半夜才回家...以前還會帶女兒去..後來我跟女兒說小孩子不可以道那種地方去他們才慢慢沒再跟去可是女兒常常打電話跟我說要我幫忙找他爸爸因為他們不敢睡要爸爸回來陪..可是他爸出門賭博常常因為小孩電話不是關機就是不接.甚至有時直接天亮才回來
**我也曾打電話到免費法律諮詢過他要我收集證據.要錄音..目前我能做的也只有錄音因為我不曉得還有甚麼可以當證據證明前夫這個監護人失職
??我這樣監護改定官司我是否有勝算(前夫對小孩教育有負面影響..還有阿伯這樣算步算性騷擾?)
**我目前再婚現任丈夫一直支持我打官司..目前自己開一家檳榔攤.月收入大概3.至4萬且與娘家父母同住所以如我忙時父母親和我現任丈夫可幫忙照顧小孩..
~~其實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我也爬文ㄌ好久.有成功改判的也有敗訴的看得我一頭霧水... 我想問的是我要如何蒐證...我勝訴機會大嗎?(我要自己寫訴狀)祈求各位懂這一方面的大大教教我...感激不盡! 2013-01-26 19:25:39 補充

前夫對小孩教育有負面影響..還有阿伯這樣算步算性騷擾?

阿伯會性騷擾
爸爸愛賭博
不注重小孩教育等等問題
你這個可以爭取改定監護權

建議你找律師幫你爭取會比較妥當

林智群 (klaw) 102-01-31 19:13

建議提告聲請改定監護,法院會以小孩意見為準,

如果小孩真的有被性騷擾,那監護權應該會判給你

小天使 102-01-27 05:29

想詢問目前與對方有訴訟
但對方仍不斷打去公司騷擾,說必需回應她電話及私下見面
而且還打給人事甚至高層主管...(她是憑什麼可以這樣做?我真的不懂)

然後在第一次開庭,對方不到場,現在對方已變本加厲的騷擾
警察已多次和對方聯繫,騷擾狀況都無改變
難道台灣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約束嗎??就一定要和對方同居過這樣才能使用保護令申請
不然我就要忍受對方的騷擾嗎??真的很痛苦

這個可以告他強制

你直接去警察局報案
不會再來問我

劉凱威 102-01-27 05:24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本人在臉書販賣平台上販售自己的機車一輛,且在文章內容有註明連結請傳手機簡訊,因上班不常接電話,買方在上個月購買本人車輛一部並於上月五日完成匯款至本人女友郵局帳戶,但買方於匯款完成後遲遲未來簡訊告知收件地址,並於本月22號上午於高雄當地分局提告本人詐欺後,於當日下午給於本人收件地址,本人並在隔日將車輛寄下高雄現以在買方手上了。但詐欺流程還在跑,請問張律師我該如何為女友辯解呢?《賣方是我本人,但匯款郵局帳號是本人女友,目前買方提告對相也非我本人是我女友,這樣的情況我是否會害到我女友背上詐欺一罪呢?》
只是單純履約上的糾紛 不過因為詐欺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沒有辦法撤回告訴 只要將交易過程陳述 應該不會成立詐欺

這是有你說的這麼單純就好了

你這個是在臉書上面賣
臉書是有即時通訊的功能
而且可以隨時留言給對方

對方標到之後
你本來就該和對方聯絡
卻遲遲沒有動作
這個在一般人眼裡會是什麼意思?
檢察官眼裡又是什麼意思?

建議你還是趕緊寫個答辯狀
好好的回應

小雯 102-01-26 19:48

請問有一個媽媽私自將小孩帶回家娘家,不管夫家怎麼打電話都不接也,請問有什麼方法或法律途徑可以將小孩要回來?

請問如果不要這段婚姻的話,那小孩是靠法官來決定監護權給誰嗎?

請問以下情形小孩歸誰?

母親;經濟狀況不清楚,但把男方存摺的錢都領走了,有好幾十萬,女方的家中有兩個哥哥還有一個妹妹,雖然哥哥和父母都有在賺錢但是他們的小孩大概有7個加上我們家想要回來的有8個,最大個應該是國中,最小的應該不超過5歲,

父親;正在當志願役中,今年7約左右退伍,一個月薪水接近3萬,男方的父母在經營包子店,生意還算不錯,還有一個讀大學2年級的妹妹

請問這樣是要打官司嗎?如果打官司的話會需要多久時間?會需要多少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雙方真的已無法在一起,且又不願自願離婚,則惟有提起訴訟請求法官裁判離婚,但需有離婚之事由,且在離婚訴訟中,可以一併聲請監護權,至於監護權誰屬,法官最後仍會透過社工先進行評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雯 102-01-26 20:23

 請問社工室判別哪個家庭狀況適合小孩嗎?那經濟狀況不會有影響嗎?

您好:

經濟能力的問題也是考量的因素之一,若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否則容易遺漏,謝謝

小雯 102-01-26 20:36
請問要如何提起訴訟?是直接去警察局嗎?請問一你們的經驗一般這種訴訟大約會持續多久?花費大約多少?成功機率大約多少? 如果母親那方家庭關係有點複雜的話,勝算會比較大嗎?  

 

您好:

此為民事案件,應向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起訴訟,成功機率視證據而定.

離婚的時候如果約定對方沒有監護權
那麼,她把小孩帶走
會有刑法第240條以下和誘罪的問題

至於改定監護權的問題
經濟狀況,是要看全家整體的,包括爺爺、奶奶、有無家產等等
也就是法院實務在講的支持系統

你這件,要由律師來幫你規劃訴訟策略才比較妥當

落星 102-01-26 05:45

請問跟人合夥~被掛名負責人~所有債務一直逼著我~但要求他們拿清算又拿不出~~問了很多律師給的答案都是要清算單才能告民事~~但他們不拿出來我怎麼告~另一種說法是要我能付的先付在寄存函~但是有些是現金交給公司管帳的人~~當初也要求他簽單給我但他的說合夥書上都有寫不用怕~光這現金繳給管帳的人就有18萬元如果三個股東同時作偽証是否可以提告他們詐欺呢?加上現在所有股東二個不接我電話一個狂打給我逼我先付他的債務~我該如何是好?慢慢付清的話可能也要一二年時間~~要證據的話現在就要先告詐欺才能調監視器(銀行六個月會消掉)

所以我想問的是先告民事好還是先告刑事詐欺~~因為管帳的那位不接電話也不拿出清算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26 04:00
民國87年求職被詐騙,被騙了3萬元,同年有開庭抓到人,被告是申辦市內電話人頭戶,檢察官問聽他們現場口語聲音是不是他們,我說不知道,也沒用電話來確認,當面講話跟電話中講話語音覺得有差別,就沒起訴被告,因電話是他們申辦的,可以以幫助犯來追究他們刑責嗎? 已經過了14年這樣還可以上訴嗎,上網查資料詐欺追訴期20年 另民國96年上網拍購物被詐騙,有跟警察報案提供證據,但都沒抓到人,確定被吃案,追訴期也還在嗎 如可以上訴怎麼上訴呢,因證據都不在了,要提出證據有點難度 以上2個問題麻煩律師幫忙回答,謝謝,感恩
阿徹 102-01-26 03:40
請問一下林律師!! 我日前和網友網路遊戲幣交易,發生一些糾紛,我賣他三千元台幣的遊戲幣,途中發生些誤會 因我方把遊戲幣過戶給錯人,對方說他沒收到! 後續他報警說網路被我詐騙!過幾天我銀行卡片被凍結之後我和對方馬上約出來約談這事情是什麼情形!他和我敘述說他那天確實沒收到遊戲幣! 我想說可能是我自己失誤 心想說好吧 這件事情花錢瞭事 和他談後說把他的和我購買的遊戲幣三千元歸還他後 並跟他簽一張和解書 過一個月後 收到法院傳單 !! 我就和對方聯絡說 張先生 我收到法院傳單了我們二月五號要開庭 並和他約出來說在寫一張和解書因為第一次寫的沒有蓋章和身分證 只有雙方資料並簽名而已!! 原本約說昨天出來再寫一張和解書! 哪知他突然和我要求說 欸!賴先生阿? 對了你某某某遊戲帳號內不是還有多少多少遊戲幣嗎? 既然你沒在玩了就過給我吧? 我當時不知道他的用意是什麼 和他說我沒在玩了 之後我猶豫了半小時都沒接他電話 他就傳封簡訊給我 說叫我快接 !! 結果我也是沒接 他就跟我說 再不接電話 他就不要跟我簽和解書了~~ 想問問林律師我這樣子二月五號是要拿第一張去開庭嗎?對方這樣算不算是突然獅子大開口? 還是我還要想辦法在約他寫第二張? 因為他事前也經跟我答應好說過兩天有空要約出來寫 卻在約出來前晚跟我要求某某遊戲的遊戲幣 因我沒給他 他就說他不出來寫和解第二張了
林立捷 (林律師) 102-01-26 21:47
你收了他3000元,本來應該要匯遊戲幣給他,結果匯錯人。這件事情你必需向檢察官說清楚,並舉出證明,例如,給錯人是給誰了,時間,電腦紀錄等等。第一次和解書當然也很重要,另外,你目前還是拿了人家3000元,卻沒有給人家遊戲幣,要怎麼處理,也要解釋清楚。
大G 102-01-26 00:00

各位大律師好: 小弟在1/23 18:35 在一處雙向為二線道的路段發生車禍車禍經過是這樣的,當時我騎在內線車道(車道未標示為禁行機車),右側突然有一台機車從車縫中衝出來(右側沒有路只有停車場出入口),使得我跟對方的車發生碰撞碰撞後沒有移動現場,但是我機車的位置滑向對向車道,對方機車躺在雙黃線上,對方就坐在地上裝病的很嚴重,所以他先送去醫院,而我留在事故現場等警察畫完圖及拍照後一同到交通隊做筆錄,做完筆錄感覺身體不適,才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左邊第八根肋骨骨折(斷掉),當時我就看到對方好好的很清醒還可以走出去醫院抽菸,經醫生觀察後叫我回家休息(對方比我還早離開醫院),我也申請了診斷證明,馬上送到交通隊,但警察說對方也還沒去做筆錄,警察也有說15天內看雙方能不能私下和解,所以我就在1/24 18:46主動打電話給對方談怎樣處理,但接電話的是對方的女兒,就說是我逆向撞到他爸(.............),電話中我口氣都很好,但對方的態度很強硬,對方以為我身體沒事,看我當場還可以跟警察說話,但殊不知我做完筆錄有去醫院檢查,但對方聽到我也有受傷就說了一句,你受傷你就去死(台語),全程我都有錄音,且開擴音,當場聽到的有我爸、媽及岳父、岳母、老婆、小孩、姊姊、姊夫,請問就光這樣子能對他提告嗎?是否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呢?(我有看過法條,還是有點不太確定這樣是否成立),請各位大律師幫幫忙! 千萬拜託了!!! 另外車禍部分是否可以分析到底是我錯還是他錯? (另外,附上車禍示意圖https://www.dropbox.com/s/zumsfm0qkvslkzt/%E8%BB%8A%E7%A6%8D%E7%A4%BA%E6%84%8F%E5%9C%96.jpg)

補充說明: 筆錄未提及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現場照片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27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2.那沒有成立公然侮辱

3.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當地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大G 102-01-26 12:1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1.您劃這種圖沒有意義,律師要看的是相關現場照片及雙方車速、刮地痕、煞車痕等。

<p>筆錄並沒有問及到車速問題,且地上無剎車痕跡,因事發當時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P>所以我要提供現場的照片這樣會不會比較有用? (我自己畫的是意圖就跟警方畫的圖99%相似)<p>

大G 102-01-26 12:18

筆錄並沒有提及到車速部分,地上也無剎車痕,因事發太突然根本來不及剎車,我要提供現場照片會比較有用嗎? 現場照片連結https://www.dropbox.com/s/j2e8jmpid4rnk3y/2013-01-23%2018.55.08.jpg (我自己畫的示意圖跟警方畫的99%相似)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13:55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有警方的初判分析表嗎?車子碰撞點在哪?

 

大G 102-01-26 14:05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大G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警方的研判分析表還沒下來,碰撞點在我車頭右側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22:04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在您右側車頭,足證是對方碰撞您。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大G 102-01-26 22:1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那您可以檢附相關驗證證明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基本上對方是停車場出口的車,依法必須禮讓,碰撞點又是 ... (恕刪)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今天有去看過停車場出入口的監視器影像,並沒有看到對方從那出來,因為那個停車場是汽車停車場,對方騎機車,現在對方看了碰撞後的現場就咬定是我逆向撞到他,路口監視器看起來是沒在運作,現在蠻懊惱的,如果光看圖或照片我應該比較吃虧,所以現在要去那裏錄影他是否每天下班都是這樣騎的,這樣應該有幫助吧?

律師說的沒錯!這個是對方撞你
對方應該是侵入你的車道
但是肇事責任還是要看鑑定結果
最好還是先給認識的鑑定委員專家來幫你研究

至於對方電話說「你受傷你就去死」
這個雖然沒有公然侮辱的刑責
但是還是構成了民事侵權

此事有解
建議你趕快找律師幫你忙
我們也可以幫你去問專家意見


還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

小毅 102-01-25 21:04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弟在2012年11月20日當兵休假期間發生車禍,有調閱監視器.申請初步研判表.肇事鑑定,我都有備份,初步研判顯示,路口為對向+順向2線道號誌為綠燈,對方跨越雙黃線左轉,在我方車道發生擦撞,我弟被懷疑車速過快,雙方都有肇責。雙方都騎乘機車都有載人,4人都有受傷.財損,其中對方後座乘客最為嚴重,在醫院期間來回加護病房跟普通病房多次,在這段時間我弟都有去看望.對方都是愛理不理的,打電話也不接,一副我弟在當兵就是該死。對方後座乘客,在2013年01月25日宣告不治。現在我們該怎麼做,我弟還在當兵,如:被判刑有多重會被判怎樣呢?警方說對方有對我弟提出告訴,怎麼都沒收到,大慨多久會收到,我弟跟他朋友都有受傷,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駕駛人提告。這樣對我有利嗎?看完上述是否要請律師,我弟才不會被判過失致死。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6 00:33

刑法沒有特別規定。所以基本上會依照一般刑法處理。只是是軍事審判程序。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弟在告訴期間內(即六個月內),先行提出告訴,而過失致死部分,並非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仍會繼續偵辦,但本件可以爭執其死亡是否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本件除刑事部分外,之可能尚會有民事問題,而本件並非您弟當兵即代表比較吃虧,您們仍應積極主張您們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服兵役的時候
在金門當憲兵士官
專門在處理軍車車禍

這件看起來已經不樂觀了
建議你們要找律師幫忙
關於肇事鑑定的部分
一定要找到車禍鑑定專家來幫你們研究

律師可以幫你們問
若還有問題,歡迎聯絡

K 102-01-25 09:59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可以等出庭時,向檢察官表示有和解之意願,請檢察官移付調解. 二.商標法的部分是公訴罪,若和解金額過高,您再向檢察官說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切都是命 102-01-24 21:53

不好意思想

請問一下約11月底有員警說我違反兒少法29條

打過兩次電話(我有接)來過我家一次(不在家)前兩次

我都一再聲明請寄通知書不過始終沒有收到

來我家的時候員警開私家車並著便服並有向鄰居提到案情內容

不過到今天為止還是沒見通知書

想請問一下以這種狀況來說我該主動去警局還是繼續堅持看到通知書再去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18

建議直接到警局瞭解一下

 刑警沒有制服,也沒有正規的警車,都是便服、私家車。

Cherry 102-01-24 19:26

請問律師們,

我即將開庭,但我聘請的律師在那一天己有其他的庭要開,

他的二位代理人也有其他的庭要開,律師也己具狀給書記官也有電話聯絡書記官了,

但目前還未收到書記官的改期通知, 請問有可能法官不改期要開庭嗎?

我為原告,如我不到場將會如何???會一造辯論嗎???

或有其他方法嗎???

謝謝您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民事案件,即有可能被聲請一造辯論判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20:49

家事案件,言詞辯論庭期,一造不到場,可一造言辯。

律師忙碌到找不到人代開庭時,也許您該想想,這樣的品質是對您好還是不好?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Cherry 102-01-24 21:11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家事案件,言詞辯論庭期,一造不到場,可一造言辯。

律師忙碌到找不到人代開庭時 ... (恕刪)

調解時,被告二次未到,用請假的方式,請問在言詞辯論庭,我可否用請假方式來改期???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21:34
回覆 Cherr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假必須要有正當理由,不是說請就可以請的。

在思考層次上,調解程序與言詞辯論程序中請假或未到二者應該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就調解程序來講,一方當事人未到,案件最多就是「調解不成立」,之後還是要經過審理判決才會結案,言詞辯論程序中,當事人之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則會有一造辯論判決之問題,一旦判決則案件的訴訟繫屬就算終結,如果敗訴後續只能上訴主張救濟了,不過要注意上訴審是有逾時提出證據或主張的限制,原則上一審未主張的證據或事實在上訴審,法院是可以不予採酌的。

就你的案件來說,建議你聯繫你的律師看請假程序辦理的如何,如果法院不准請假,也要請他一定要找到其他律師協助代理開庭,所謂代理人只有二人這種說法有點問題(根本上來講應該他事務所內的律師可能均無法出庭吧...),實際上找其他事務所的律師幫忙代庭也是很常見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Cherry 102-01-25 14:1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思考層次上,調解程序與言詞辯論程序中請假或未到二者應該是不能相提並論的,就調解程序來講,一方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52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一切都是命 102-01-24 14:34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約11月底有員警說我違反兒少法29條

打過兩次電話(我有接)來過我家一次(不在家)

前兩次我都一再聲明請寄通知書不過始終沒有收到

來我家的時候員警開私家車並著便服並有向鄰居提到案情內容

不過到今天為止還是沒見通知書

想請問一下

以這種狀況來說

我該主動去警局還是繼續堅持看到通知書再去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23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2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所以會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都是問題,

提告刑事除了檢附證據之外,還要去開庭,不是東西丟給檢察官就可以,

如果提告民事求償金額一兩萬即可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22: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 (恕刪)

說的不錯耶~~

 

不過 我不認為在網路通行的現在  ID專屬性 會被消弱

再看看我這刑事訴訟能不能贏好了...

 

法律不只是只有保護名人

就算乞丐去網咖 申請ID 被罵  他的名譽法益 跟一般人 也應該相同

 

我再思考一下好了

謝謝律師答覆!

K 102-01-24 11:57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若能先和解當然對檢察官結案有幫助,但是和解與否,還是要看雙方金額高低。 之前我處理案件,和解條件是30萬元,雙方和解之後,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供你參考!
K 102-01-24 11:54
律師您好: 之前我在網拍上販售WII硬碟遊戲而被警方釣魚釣到, 警方跟我說我違反著作權商標法及重製法, 目前已做完筆錄筆錄當天遊戲廠商也有到場,並給了我電話, 我想請問,我需要在開庭前先跟遊戲廠商連絡和解嗎?還是一切要等出庭後再說呢? 依照之前的判例,大約會有甚麼要的刑罰呢?是公訴罪嗎? 和解金會不會很高呢??如果付不出來怎麼辦? 出庭時有沒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或者要說甚麼才能減輕刑責呢? 麻煩律師協助解答並建議,謝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7:27

1.建議您先問問告訴人公司開的價碼,再來做決定您是不是、能不能跟對方和解,若不能和解,後面隱藏的民事求償是不是您能負擔,這些都是您應該要考量的。

2.至於刑度,畢竟律師並不清楚您到底賣幾台,裡面灌多少軟體,所以線上並不能加以判斷。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亞美 102-01-24 10:57

  您好,

前夫為爭取監護不擇手段,想簡單問三個問題

1.前夫想告我強制罪-我曾為了兒子之事打給他,他拒?溝通,故一天內打了n次電話,有構成強制罪嗎?

2在家中爭吵中他有錄音,但時效應已過半年,他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3.兒子為共同監護,一直暫居前公婆家,我後來帶兒子搬回娘家,一直以來兒子由我照顧,前夫另組家庭未與我們同住,請問有構成略誘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強制罪部分,打了n通電話是否即構成強制罪,仍有疑義.

二.公然侮辱部分,時效已經經過.

三.略誘罪應該還不致於,且既然您前夫已另組家庭,則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由您單獨監護.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9

都不會成立

1.前夫想告我強制罪-我曾為了兒子之事打給他,他拒?溝通,故一天內打了n次電話,有構成強制罪嗎?
有可能


2在家中爭吵中他有錄音,但時效應已過半年,他可以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不會構成,但會有民事侵權的問題


3.兒子為共同監護,一直暫居前公婆家,我後來帶兒子搬回娘家,一直以來兒子由我照顧,前夫另組家庭未與我們同住,請問有構成略誘罪嗎?

不會

是什麼樣的事情還要跟你前夫吵呢?
現在你兒子和你在一起了
應該是比較有利的狀態

若是因為扶養費或是其他問題,你可以補充發問
律師會再來幫你補充解答

 


陳先生 102-01-24 08:22

請教一下, 一年前我家的房客跟我父母簽約,說只簽半年,押金還只付一個月,第一個月簽約租金一開始就繳了,之後就拖欠兩個月才繳,水電費也到斷電期限前才繳,每次租金都要催很久,半年合約到了我們寧好了合約他也不簽約,情況和上面所敘述的一樣,現在我們跟他談搬出,他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還透過第三者要我們跟住在那的媽媽聯絡,他自己有傳訊息答應 2/3號前搬,根據以往經驗和目前的情況看來,他應該部會,當初一開始我們沒有全租給他,我們有保留一間房間,所以我們有房子使用權,進去不算是侵入, 現在我想知道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搬又故意拖房租,我們能如何處理?  

 

1.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民法第451條),所以本件你們應趕緊檢視原租約有無防止原租賃變成不定期租賃之約款,否則即應儘速提出反對其繼續租賃或使用收益的意思表示,否則你們的房子可能會更難要回來。就本案而言,房客回給你們的簡訊(同意限期搬走)是有利的事證,不過建議可以再就該簡訊進一步提出催告。

2.既然租約已屆期,只要沒有繼續租賃,就是無權占有,則出租人依法可以請求承租人返還房屋

3.最糟的狀況就是到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1:17

這種案件基本上要發存證信函,如果不搬,就只能起訴,取得執行名義才能要他搬離。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小黃 102-01-24 00:41

 

請問一下 我之前跟我前妻一起租房子(當時還沒有離婚) 後來他把我的錢都捲走 跑回越南去 然後跑走沒幾天錢莊的人找上門 因為她欠他們錢 他們上來討債當時我上沒有那麼多錢 他們堅決要把房子內的家電搬走(搬走了冰箱電視洗衣機) 隔天我爸就回鄉下借錢 買了一樣的家電要補回去但是隔天房東就把門鎖給換了 我們連進去都進不去結果他現在告我侵占 也不給我機會談 可是當時房租契約還沒結束 法警昨天打給我說我被拘提要我明天去報到 我會不會就被關了阿 小孩子我一個人再養在照顧 被關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有沒有人幫幫忙 還是有沒有認識桃園這方面的律師可以幫幫忙的 很急 萬一真的被判刑 會很重嗎

PS.法院的人打來通隻我 是用手機打給我耶 他說他是法院的人 要我去歸案 不然會通緝我 法院的人打來不是該用室內電話嗎 怎麼是用手機打給我

睏寶 102-01-23 22:27
張景堯律師你好 我是一名大學生,我2013/1/15跟姑姑和奶奶去台北的蓮香齋素食餐廳吃飯 吃完以後坐計程車要轉搭捷運回家 計程車坐到行天宮捷運站3號出口下車 進了捷運以後我才發現我的手機不見了(我們也不記得車牌,也不是用電話叫車的不知道是哪一家車隊) 姑姑趕緊拿她的手機回撥我的手機(這時是晚上9點27分) 一開始都沒人接,過幾通之後有人接了 姑姑說是一名女的乘客接起來的 後來她交給司機聽,司機說現在要載那名乘客去林口 載完再把手機送回,正當我們要跟司機講我們的住址時,手機通話就斷了。 應該是我們在捷運裡訊號不佳的關係 後來出了捷運到回家的一路上都一直回撥我的手機,有通,但是都沒人再接起來過了。 到了之後手機就轉為語音信箱了 後來我們有去調閱監視器查到計程車的車牌,警察也幫我們查到司機的電話 但是現在司機都不承認他有撿到我們的手機,也不承認有和我姑姑通到最後一通電話 1.請問我們這樣可以告計程車司機侵佔嗎? 2.是要告遺失侵占還是業務侵占? 3.另外我姑姑因為工作繁忙,要是告司機的話需要常常出庭嗎? 4.或是我們現在除了告他之外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嗎?
1.如果東西遺失 對方撿到 確實可能有侵占罪的問題 至於是否構成業務侵占法律評價問題 你提出告訴並非一定要指出罪名 2.告訴人還是需要出庭 如果工作問題 可以考慮是否委任告訴代理
Cindy 102-01-23 21:38

請了一位律師,但由於對方非常不積極,
說好要幫我寫的律師函都一直拖,打電話也都常常不接也不回,
上了律師公會的網站之後才發現對方根本沒有律師執照,只是法律事務所,但事務所內有三位正牌的律師
雖然才請了一個星期多,但是覺得他態度超級不積極,因為要他幫我發的律師函很緊急,如果晚個幾天很可能會侵犯到我的權益,
到現在都還沒幫我做任何事,律師費六萬也付清了,我還可以解除委任嗎?
可以要求全額退費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21:43

要看您委任契約的約定,是以事務所還是個人名義跟您訂約,後者可以解約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

Cindy 102-01-23 22:30

我的委任契約律師事務所也有我所委託律師姓名.....

本件可否終止委任關係,重點是在你們約定的內容為何、契約當事人為何,所以還是要看了你們的委任契約條款,才能加以判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31

請先到法務部網站確認對方是否為假律師,如果是假律師的話就可以解除委任,

如果是真的律師那就要看委任契約,通常你這邊主動解除委任是不退費的

小綠 102-01-23 21:32
律師你好 因為手機欠費收到了法院的支付命令 有打電話到電信公司 電信公司說已委外處理 也有打電話去協商過 卻因分期的金額太多我沒辦發接受 導致沒辦法償還 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辦 ?
協商不成,就待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是否會對你的財產強制執行,如果你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也拿不到錢。
小綠 102-01-23 21:25
律師你好 因為手機欠費收到了法院的支付命令 有打電話到電信公司 電信公司說已委外處理 也有打電話去協商過 卻因分期的金額太多我沒辦發接受 導致沒辦法償還 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辦 ?
收到支付命令還是先提出異議 如果沒有異議 支付命令確定後就馬上就會成執行名義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35

請務必在20天內聲明異議

艾瑞斯 102-01-23 09:52

我朋友「甲男」去年曾與「乙女」交往。期間,知道「乙女」與「丙男」「丁男」「戊男」曖昧不清(更早認識,而且交情也較好),

交 往期間,乙女曾在甲男家使用他的電腦登入臉書(電腦因此記下密碼),因此甲男可以登入她的臉書。為了了解乙女與其他三男的關係,甲男把持不住終於還是登入 她的臉書了(去年4月左右開始),但僅止於「看」有什麼貼文或連絡訊息而已。後來兩人關係越來越緊張,乙女感覺出臉書有被盜用,於是跟甲男說,要甲男自己 承認做了什麼壞事,然後才要跟他和好。

吾友勘不破這段情,還想試圖挽回她的心,於是傻傻的照乙女要求,用 email 向乙女承認登入她的臉書,並告知更改後的密碼。

然而這個動作終究沒挽回乙女的心,乙女繼續對甲男冷漠。兩人最後吵了一架不歡而散。甲男不甘心,趁乙女還沒把臉書密碼改掉前,再登入她的臉書,在她的臉書上 po 文指責她跟男人搞曖昧,並向懷疑是他情敵的2個臉書的男友人發訊息,要他們光明正大來追求,不要搞曖昧。

這 個動作乙女知道了電話甲男,甲男氣已消並坦承是他做的,乙女告訴甲男必須寫道歉文才肯原諒。甲男於是在她臉書 po 了道歉文,坦承他盜用臉書並亂po文。發佈道歉文之後,便簡訊請求她原諒,也歸還臉書密碼(不再盜用了)。乙女回訊卻只一再重覆叫甲男要寫道歉文,待她 臉書上的朋友願意原諒他才…(沒說才怎樣)。

後來才知乙女向警局報案(去年六月),控告甲男「妨害電腦使用罪」。甲男試圖向乙女表達歉意尋求合解,然乙女的回應是勢必告到底,若甲男及家人再call 她,就要告騷擾。甲男本著犯錯就受罰,於偵查庭向檢查官坦承,此案已由檢查官申請簡易法庭,等候法院判決。

豈知上周六,甲男再收到一張地檢署的傳票,說他被告偽造文書等罪」。

 

想請教貴單位律師

Q1: 甲男本來就不打算狡辯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判決,但是乙女這樣一罪又一罪(可以預期的,偽造文書之後還會再告別的),欲致甲男於萬劫不復(一定要他被關、判重刑),甲男有什麼方法可以降低傷害呢 ?

Q2: 第二案進行中,第一案終結,甲男被判刑了,那麼第二案、第三案在判決時會因為判決的時間點甲男已有前科(第一案有判刑記錄了),所以量刑會變重或不得易科罰金之類的狀況嗎 ?

Q3: 乙女所要提告的,都是去年五月中旬甲男基於同一犯意接續而為,且時間緊接,乙女拆開來告,沒完沒了,是否可訴請已過追訴期之類的來設停損呢?

Q4: 另外,就此case,若想委任律師來應付乙女「所有的訴訟」,不知要怎麼計算委任費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0:0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甲男現在被告偽造文書,但偽造的行為為何?是否成立?均仍有疑義,所以此部分仍有機會爭取無罪.

二.第一案甲男被判刑,則甲男即已有前科,若是五年內再犯故意犯罪,則有可能被加重,而乙女若無理由一直提告,甲男也可以反告乙女誣告.

三.若屬同一行為,則會受前案拘束,此部分在法律上可以主張.

四.有關訴訟費用,會依案件的簡複及地區而定.

一. 目前等待出庭。可以去電向書記官(或誰)詢問提告人是誰嗎 ?

二. 在下的意思是,甲男並非在被判刑之後才又犯第二案、第三案...而是同一次犯意(感情糾紛)在刑法上有犯罪的事實。乙女拆開來告,可能是要達到她「甲男在第二案、三案時被判重刑」的目的。請問甲男在第二案、第三案開庭時向檢查官、法官解釋,得避免被判較重的刑責嗎 ?

三. 主張的內容可否再簡略解惑一下?

四.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

您好: 

一. 基於偵查不公開,書記官可能不會跟您說提告人是誰.

二. 甲男第二案及第三案上,會有法律上的爭點問題,此部分建議由律師幫您們主張.

三. 因為擔心乙女沒完沒了的提告,若「三」能主張成功,才有機會設下停損點。這可能要當面諮詢討論,是嗎?是的!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艾瑞斯 102-01-23 11:03

第二案「偽造文書等罪」,甲男在毫無頭緒的情況下,想說自己先出庭了瞭狀況,再判斷要不要委任律師

想請教律帥,

甲男自行出庭適合嗎?

他可以就檢查官提問的問題回答說「記不得了,要回去查看看有沒有記錄或是回去仔細回想,之後再補書狀」之類的,這樣的回答行的通嗎 ?

Emily 102-01-23 08:23

你好:我當初離婚是協議共同監護,且當初前夫說只要帶姊姊就好,自97年離婚以來也都相安無事,週末假日也都會來訪探視或是姊姊會想來我這住或我娘家媽媽家住....也都沒啥問題!
問題起於上星期五,前夫說要帶弟弟跟她們一起回鄉下,於是晚上我就把弟弟帶過去,因為姊姊也在他那所以弟弟願意幾天住在那邊,誰知....鄉下回來後突然不把小孩帶回來,也不給帶...只丟了一句~監護權我要拿回來!這樣就不讓我帶回來了,甚至連我說要帶出來玩,晚上在帶回去也不行!還警告小孩不準打電話給我也不行接我電話(我女兒偷偷告訴我),包括我兒子打給我時他阿嬤就馬上把電話搶走並說:媽媽都不要你了你還打甚麼電話就掛掉了!因為弟弟從出生就都在我身邊,甚至我再婚~我先生也跟他處的比跟他爸爸好...我實在很擔心小孩會因此心理有所影響,還有就是~我很擔心他們會用恐嚇小朋友的方式要小朋友怎麼說怎麼做!這點是否有辦法請社工或相關人員可以不要再他們(爸爸.阿嬤)面前問,可以隔離開來私下以輕鬆無壓力情況下作問答?
因為聽說監護權官司都拖很久,但沒關係!因為本來就是都我在照顧弟弟,且弟弟還小(六足歲)我很怕他們會灌輸錯誤訊息,姊姊我不擔心!因為她很乖很貼心,是非黑白他看得懂!目前主要就是我兒子能先回我身邊!首先~我應該怎麼做?拜託~請幫幫我!這幾天來真的工作心思無法集中,且夜夜失眠難熬真的很難過也很痛苦....謝謝!萬分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情形應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並主張由您單獨監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ugh 102-01-22 13:06

您好

我在去年借錢給個朋友應急。8個月後一直再要求他償還。

可是電話也不通,也不給我家裡地址。每次都是他打來說沒辦法還錢(還用隱藏的號碼)

我現在該怎麼辦?因為上次電話有說到,可是因為是手機說的又沒號碼這樣通聯記錄調的出來嗎?會不會真的是沒辦法拿回這筆錢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3:37

您可以花個五六千元,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並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才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小佩 102-01-22 13:02

你好我之前買房子有打契約房子漏水保固一年。在保固期間有跟仲介提出漏水問題;也有叫人來看說會除理;但一直拖到保固時間過說不除理(以保固時間以過不除理)請問有什麼方法嗎?謝謝!(我們都只以跟仲介電話的方式聯絡)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3:33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契約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蒐證錄音,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細諮詢可至本所官網按讚後留言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於漏水有保固,則對方即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雖然現已逾期,但若您們確實於保固期間有通知維修,則您們之後的維修費用,可以另行向對方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