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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 101-12-21 10:41

因為我老公大多都在外地工作~偶而才會回家....近期我發現我老公都會有一些奇怪時間在通電話.....而我就去申請通話明細也有告知過他..他也是回說要調就調....

等到電話明細下來了卻真的有一個電話號碼聯絡一個月之久...而我去問了我老公他卻還不說出實情...於是我打了那個電話對方非台灣的女子口腔.他一聽到我聲音馬上掛了電話~然而我與我老公說了~我問到底是誰~我老公惱羞成怒回我說~對方女生先撥電話給他~後來才一值都連絡~談話內容我老公是跟我說就聊一些有的沒的~那個女生他連面都沒見到~然後又很生氣對我說反正他沒做出對不起我的事就好.我想怎麼處理都隨便我~反正他不會簽字離婚要我自己去看著辦(孩子們也都要我自己想辦法.他不會在理我們)~

我想請問律師們~我這樣可以申請離婚嗎?離婚率高不高?因為我有兩個小孩還都很小~我領的只有基本薪水.而假如我跟我老公離婚能對一個名下什麼都沒有的.工作也是現領的~還能要求他一起扶養兩個小孩子嗎?但是如果強制他要扶養他卻擺明不給那我又能如何? 請幫我解開問題   謝謝您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電話明細是可以當作證據,但本件您要離婚證據,尚不充足,所以您要蒐集更多對方通姦證據,才有可能可以訴請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朱 101-12-20 23:33

                                       請問這樣的控告詐欺罪會成立嗎

爸爸的車是豐田21年的老車,因汽車的冷氣部份在之前曾被不肖維修場騙了2萬多,不但沒修好冷氣還常出狀況。於是我在2012年10月18日,上雅虎拍賣網查詢汽車冷氣維修,發現新莊弘億汽車(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237273079;_ylt=Asr26cgmdAjv034ij4jck.ypFLJ8?actsrch=srp2)在維修汽車冷氣方面上評價算不錯,在網頁上又聲明 (可以免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所以於10月20號(星期六)早上10點多,就開車到新莊去試試。 一到修車廠遇到所謂的阿倫師也就是老闆,我就先告知我的車子冷氣系統有漏冷煤的狀況,如果再灌冷煤是沒有效用的,一樣會漏掉,因為上個月剛灌過冷媒,結果不到半個月又漏光了,所以應該是零件損壞的關係!而且也說明之前爸爸維修冷氣花了2萬多冤望錢還是沒有修好,所以慕名而來,請他幫我仔細檢查找出壞掉的零件。 結果他跟他父親推了一台我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機器如圖1.2.3.就接上我的車子管路,錶上確實發現有漏氣的狀況,檢查20分鐘後就跟我說壓縮機壞掉壓力不夠要換掉,汽車內部什麼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也要換掉!這2樣東西,就算不懂車的人也知道是冷氣裡最貴的零件,甚至還要把我的汽車暖氣封掉。於是我就詢問老闆,這跟我車子漏冷煤有關係嗎?結果他說壓縮機正常壓力要在車內室溫7度-8度才跳開,我卻在10度就跳開了,很明顯壓縮機已老化了,壓力不足。那我又詢問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是如何?結果他回答風量會變小、會不冷。說到這裡,我就再次反應上個月我灌冷煤時,冷氣會冷、風量也滿大的,只是冷媒會漏而已,這2樣東西應該是正常的,是不是可以再確認清楚。結果老闆就有一點不爽,覺得我在質疑他,於是我想既然已經來了這裡,網路上又有推薦,那我就試著相信他,於是我問他總共需要多少錢?他一開價就12000元,而且零件還不是全新的,是整理過的。當時我嚇一跳!心想怎麼這麼貴?於是我說這兩樣東西這麼貴,你是不是可以再做一次檢測給我看,如果壓縮機、冷凝器這2樣東西真的壞掉,我會考慮看看給你修,順便連引擎的正時皮帶,也考慮讓你一並處理。但他說做幾次都一樣結果就是這樣!可是這一次檢測,他卻倒了一種螢色的東西,我就詢問他這是什麼?老闆說是測漏劑兼有潤滑功用。過程中他父親在我車內量冷氣出風口的溫度,我和老闆就站車頭看錶及壓縮機會在幾度跳開。這時他父親就叫他進到車內把溫度劑給他看,他們講話的音量很小聲,於是我走到窗邊,問說現在是什麼情況?他跟他父親兩眼對看,嘴巴一直唸著奇怪!奇怪!這時我注意到溫度計上出風口溫度是在7度8度之間,屬正常的而且會冷。老闆又到車頭看一下錶上壓縮機壓力,我也跟上去看,結果是正常的(7度會跳開)。這時我沒講話,過了5分鐘後,他竟然跟我說現在都正常了,壓縮機、冷凝器暫時不用換。但是還剩下漏冷煤的地方要再檢查,需要先跟你收1600元。當時我覺得很荒繆,也有點生氣甚至對這間店感到非常糟糕,覺得好像被耍的團團轉!於是我問說為什麼要給你錢?我冷媒漏的問題、哪個零件壞掉、原因都沒找出來?但他回應他有灌冷媒在系統裡面做測試,現在車內會冷了。我馬上反應說明:

第一、一開始來的時候我就講過,我的冷媒會漏,應該是某種零件有問題,即使繼續灌冷媒也沒用,很快就漏光了,如果只需要灌冷媒,我幹麻大老遠一早從桃園過來。是因為你的拍賣網頁上有說明{可以免 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我才過來。

第二、你最後要灌冷媒做測試時,為什麼不先告知?更何況你這個專業人士,明知道零件有問題未修護,灌冷煤還是會漏光的情形下,你還硬把冷媒灌進去,又要向我收1600元,你到底有沒有替消費者想一想阿?而且違反你網路所寫的{檢查後非零件故障的問題,單純是油線管路、保養、冷凍油的清洗與冷媒的補充等,最多1688元就能夠恢復冷氣該有的效能喔(當場測試無效免錢呀)

第三、最後當場我有清楚說明,如果你執意要收我錢時,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我連續講了3次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因為我不認同你的施工方法,以及你沒有在施工前先告知我作法。

 這時他問我車內汽油剩多少?我回答是滿的,結果他要我留車2天,我說我要用車沒辦法,於是他看我堅持不留車,就問我說確定會給他修嗎?我回答他:會跟我爸爸說並且考慮看看,如果沒問題再打電話叫你禮拜天或禮拜一來牽車。我心想他們這種做法及技術,真的讓人非常失望,但是如果再讓他們碰車子零件,不知道會不會蓄意損壞,因為擔心還有考量安全問題,最後我留了一個假的電話給他,就離開了。結果10月22號他在我家信箱,投了一張紙條內容是:EN-0999車主你於20日上午到我修車廠修車未付修車費,又騙我星期天晚上或星期一要回廠修車,右留下假電話號碼,我限你星期四之前和我說明否則我就要告你喔…

Ps{今天我收到新莊派出所寄的公文.上面寫對方告我詐欺.要我2012/12/22號去派出所說明}.請問懂法律的正義朋友們.我該怎麼辦.會吃上官司嗎..現在全家人都對這件莫名奇妙的事感到很煩惱.可以請各位幫幫忙解答嗎..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本件要成立詐欺罪是有困難,但詐欺罪為公訴罪,警察既然已經受理,原則上即會送到檢察官手上偵辦,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朱 101-12-20 19:48

 爸爸的車是豐田21年的老車,因汽車的冷氣部份在之前曾被不肖維修場騙了2萬多,不但沒修好冷氣還常出狀況。於是我在2012年10月18日,上雅虎拍賣網查詢汽車冷氣維修,發現新莊弘億汽車(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237273079;_ylt=Asr26cgmdAjv034ij4jck.ypFLJ8?actsrch=srp2)在維修汽車冷氣方面上評價算不錯,在網頁上又聲明 (可以免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所以於10月20號(星期六)早上10點多,就開車到新莊去試試。  一到修車廠遇到所謂的阿倫師也就是老闆,我就先告知我的車子冷氣系統有漏冷煤的狀況,如果再灌冷煤是沒有效用的,一樣會漏掉,因為上個月剛灌過冷媒,結果不到半個月又漏光了,所以應該是零件損壞的關係!而且也說明之前爸爸維修冷氣花了2萬多冤望錢還是沒有修好,所以慕名而來,請他幫我仔細檢查找出壞掉的零件。 結果他跟他父親推了一台我也不知道是什麼的機器如圖1.2.3.就接上我的車子管路,錶上確實發現有漏氣的狀況,檢查20分鐘後就跟我說壓縮機壞掉壓力不夠要換掉,汽車內部什麼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也要換掉!這2樣東西,就算不懂車的人也知道是冷氣裡最貴的零件,甚至還要把我的汽車暖氣封掉。於是我就詢問老闆,這跟我車子漏冷煤有關係嗎?結果他說壓縮機正常壓力要在車內室溫7度-8度才跳開,我卻在10度就跳開了,很明顯壓縮機已老化了,壓力不足。那我又詢問冷凝器堵塞,膨脹閥堵塞是如何?結果他回答風量會變小、會不冷。說到這裡,我就再次反應上個月我灌冷煤時,冷氣會冷、風量也滿大的,只是冷媒會漏而已,這2樣東西應該是正常的,是不是可以再確認清楚。結果老闆就有一點不爽,覺得我在質疑他,於是我想既然已經來了這裡,網路上又有推薦,那我就試著相信他,於是我問他總共需要多少錢?他一開價就12000元,而且零件還不是全新的,是整理過的。當時我嚇一跳!心想怎麼這麼貴?於是我說這兩樣東西這麼貴,你是不是可以再做一次檢測給我看,如果壓縮機、冷凝器這2樣東西真的壞掉,我會考慮看看給你修,順便連引擎的正時皮帶,也考慮讓你一並處理。但他說做幾次都一樣結果就是這樣!可是這一次檢測,他卻倒了一種螢色的東西,我就詢問他這是什麼?老闆說是測漏劑兼有潤滑功用。過程中他父親在我車內量冷氣出風口的溫度,我和老闆就站車頭看錶及壓縮機會在幾度跳開。這時他父親就叫他進到車內把溫度劑給他看,他們講話的音量很小聲,於是我走到窗邊,問說現在是什麼情況?他跟他父親兩眼對看,嘴巴一直唸著奇怪!奇怪!這時我注意到溫度計上出風口溫度是在7度8度之間,屬正常的而且會冷。老闆又到車頭看一下錶上壓縮機壓力,我也跟上去看,結果是正常的(7度會跳開)。這時我沒講話,過了5分鐘後,他竟然跟我說現在都正常了,壓縮機、冷凝器暫時不用換。但是還剩下漏冷煤的地方要再檢查,需要先跟你收1600元。當時我覺得很荒繆,也有點生氣甚至對這間店感到非常糟糕,覺得好像被耍的團團轉!於是我問說為什麼要給你錢?我冷媒漏的問題、哪個零件壞掉、原因都沒找出來?但他回應他有灌冷媒在系統裡面做測試,現在車內會冷了。我馬上反應說明:

第一、一開始來的時候我就講過,我的冷媒會漏,應該是某種零件有問題,即使繼續灌冷媒也沒用,很快就漏光了,如果只需要灌冷媒,我幹麻大老遠一早從桃園過來。是因為你的拍賣網頁上有說明{可以免 費檢查後已確認哪些零件損壞需維修或更換,那我們會依照您的需求(正廠副廠、新品或交換中古品)先報價給您參考,再由您自行決定願不願意維修喔!純檢測不維修也OK免驚勒}^^我才過來。

第二、你最後要灌冷媒做測試時,為什麼不先告知?更何況你這個專業人士,明知道零件有問題未修護, 灌冷煤還是會漏光的情形下,你還硬把冷媒灌進去,又要向我收1600元,你到底有沒有替消費者想 一想阿?而且違反你網路所寫的{檢查後非零件故障的問題,單純是油線管路、保養、冷凍油的清洗與冷媒的補充等,最多1688元就能夠恢復冷氣該有的效能喔(當場測試無效免錢呀)

第三、最後當場我有清楚說明,如果你執意要收我錢時,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我連續講了3次請你把冷媒漏掉或抽回去,因為我不認同你的施工方法,以及你沒有在施工前先告知我作法。這時他問我車內汽油剩多少?我回答是滿的,結果他要我留車2天,我說我要用車沒辦法,於是他看我堅持不留車,就問我說確定會給他修嗎?我回答他:會跟我爸爸說並且考慮看看,如果沒問題再打電話叫你禮拜天或禮拜一來牽車。我心想他們這種做法及技術,真的讓人非常失望,但是如果再讓他們碰車子零件,不知道會不會蓄意損壞,因為擔心還有考量安全問題,最後我留了一個假的電話給他,就離開了。結果10月22號他在我家信箱,投了一張紙條內容是:EN-0999車主你於20日上午到我修車廠修車未付修車費,又騙我星期天晚上或星期一要回廠修車,右留下假電話號碼,我限你星期四之前和我說明否則我就要告你喔…

Ps{今天我收到新莊派出所寄的公文.上面寫對方告我詐欺.要我2012/12/22號去派出所說明}.請問懂法律的正義朋友們.我該怎麼辦.會吃上官司嗎..現在全家人都對這件莫名奇妙的事感到很煩惱.可以請各位幫幫忙解答嗎..感恩

如果你擔心口頭說明不夠清楚,可以用書面把事實交待清楚,

警詢當天一起帶過去,請警方附在卷裡。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20:25

建議您把它網頁廣告內容列印出來,並將車內情況拍照存證,以證明沒經過對方修車。另外,您有無簽立任何文件,是本案關鍵。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預約面談時間。

阿倫仔 103-04-29 13:52

 朱先生你好.

在102年4月18日

雙方已經達成和解.(法律上面是你敗訴)倘若各位不相信的話我還有公文可以給大家看

麻煩請你把這篇文章刪掉.謝謝!!!!

我是弘億汽車.吳先生

 

 

小新 101-12-20 12:13

前幾天因為去atm提領現金時領不出來 打電話問了銀行才得知我的帳戶被詐騙集團當做是人頭帳戶 我當時嚇傻 馬上到了警察局詢問 才得知我的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 全部銀行的帳戶都凍結 我馬上和警察做了筆錄 才想起在半前時 曾經有個好朋友跟我說 他媽媽要匯生活費還是房租給他 因為他沒有提款卡在身邊 急著拜託我 我當下沒有防備心 就借了他 等到了他跟我說他媽媽匯進我戶頭時 我想說我不想給他知道我的密碼 所以他就跟我去便利商店領 之後沒有想這麼多 這半年間沒有跟他連絡 因為半年前有發生一些口角就沒聯絡了 到了前天才知道我被當做人頭帳戶 到了警局才得知被害者是半年前被騙 就是匯到我的帳號 我要打電話找朋友時 電話已經變成空號了 我聯絡不到我還是學生 我的帳戶都是用來父母給付我生活費的帳戶 被凍結了 裡面的錢都沒辦法使用 我該怎麼做? 要收集哪些證據 不被當詐騙集團的人?

1.涉及幫助詐欺罪 2.主要還是要提供可能使用你提款卡的相關人員 另外通聯紀錄 以及是否有其他人證可以幫你證明 提款機附近攝影機是否有錄到影像 都可以先去調查

小新 101-12-20 12:38

 可是我也沒辦法連絡到他人 我提供我的帳戶明細 和父母的帳戶匯給我的帳戶明細可以對我有幫助?因為是在便利商店裡面的atm 不清楚半年前的影像便利商店是否存在 那我還有什麼可以證明的嗎? 如果我已經做完筆錄 我大概多久會收到傳票之類的信件?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12:42

如您所述屬實,既然是您好朋友,可以提供全名給警方作調查。但如果不屬實,很可能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小新 101-12-20 13:5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您所述屬實,既然是您好朋友,可以提供全名給警方作調查。但如果不屬實,很可能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 (恕刪)

 我已經提供全名給警方 我也提供對方的出生年和月!謝謝律師您的回應

ufobaba 101-12-20 11:51

我妹的機車被A侵佔了,我妹在10/17於B警局報案(報侵佔),A10/24於C警局被抓到,也坦承機車是被他騎走的也被過戶到自己(A)的名下,C警局問A車在何處?A說忘記了?於是C警局告訴我妹可回去原本報案的B警局報失竊(10/25的凌晨),並且開立失竊的單子,....
慘的是
11月底的時候我們被通知..機車已於10/24透過機車行被賣出去了並且過戶給D小姐,雖然現在被找到但被當證據暫時保存於D小姐那.
**我想問的是**
1.從10/17號報侵佔一直到10/24號,我妹很怕機車被A賣出去,所以問B警局,機車會不會被賣了,B警局還一直保證說:對不會 , 這方面警局是不是有疏失呢?? 警方不是有和監理所連線嗎??既然是被侵佔的車子 如要過戶監理所應該會發現吧 怎麼還會被過戶呢??

2.10/25日凌晨 C警局告訴我妹可去報失竊,但為什麼現在又有警察說其實不可報失竊的..??

3.就報案來講,如果在台南發生的事是否也可在台中報案呢??為什麼有些說可以 有些又 說不可 ???
4.事後我打電話問了監理所 如果機車侵佔是否可以請監理所做"註記"之類的動作?
監理所回答是:必須要警察局行文或者是有報案三聯單..
B警察局告訴我妹 因這起案件是已知對方是誰了 所以不會有報案三聯單,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就只剩一條路了(警察局行文) ,如今看來 B警察局是沒有行文給監理所,才會造成我妹的機車又再被過戶給D女.....

****這樣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保護自的權利嗎??還是自認倒楣呢??""'


請知道的大大指點迷津 謝謝((警方一人說一種 真不知該聽誰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12:34

據您所述內容,您只能向侵佔者訴請賠償。有疑問的是,您到底有無拿到侵佔案的三聯單?還是僅有備案?

ufobaba 101-12-20 13:2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據您所述內容,您只能向侵佔者訴請賠償。有疑問的是,您到底有無拿到侵佔案的三聯單?還是僅有備案? ... (恕刪)

 律師您好

警局告訴我們  因已知道確切的對象是誰 所以沒有報案三聯單

阿賜 101-12-20 08:32

我因毒品案被判緩起訴已6個月ㄌ.其間我都有按時去報到合驗尿.但12月18日需報到.驗尿我因人不舒服跟觀護人老師打電話請假.觀護人老師說你要嗎就來.不來我就請檢察官開告誡函去你家.你等著去檢察官那報到.請問告誡函是什麼.我會怎樣.....我因有藥物過敏剛調降要量.我需要去工作.爸媽老ㄌ還要為ㄌ我去工作我看不下去.所以自己把在醫院ㄉ美沙銅倒掉.人才會不舒服沒去報到.驗尿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0 09:42

沒去報到驗尿才是重點。

小胖 101-12-19 17:08

我在年初被在手機店上班的高中好友詐騙帳戶,他跟我說他過年業績很糟請我配合演一場戲作業績給老闆看,他將他的錢匯進我郵局帳戶請我假裝去買手機,事後再將全新手機交給他私下轉賣,由於認識多年的好友再加上是他將錢匯給我而不是我匯出,當下毫無查覺被騙,直到被警方通知才知道其實這筆錢是他騙另外一位好友的PTT帳號在PTT假賣筆電的不法所得,被害人將錢匯進我戶頭,再由我交給了他...於是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警方調查後知道我們是一干好友被騙再加上騙人的到案說明後也坦承是他騙我們帳戶使用,於是案件移送地檢署時我是被列為關係人,後來檢察官也認為整起案件我都是不知情也不干我的事於是沒有傳喚我去,甚至是我主動去警局查詢才知道已經不起訴處分,妙的是騙人的那位他爸好像請了律師幫他脫困,整起案件最後演變成商業糾紛給付遲延和解了事,警察跟我說,法律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的...但你朋友沒有受到懲罰,他也不明白為什麼檢察官沒有追究他騙取這麼多人帳號目的,那我想說總算結束了只要趕快還我平靜生活,要解除警示帳戶才知道要不起訴處分書,但警察跟我說基於個資法不起訴處分書只有兩造當事人會收到,最後來是在警察背書下打電話給書記官協調才收到一份作為解除警示之用,我最後拿到的只有警局方面的公文,後來當我去郵局時才知道郵局的作業方式是當帳戶被警示他們就會終止該帳戶,錢也都沒了...他們的說法是前被拿去扣押給被害人真的是莫名其妙,因為整起案件我也是受害者,甚至犯罪的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了罪則獲得不起訴逍遙法外...反倒是我們還深陷餘毒之中,我於是很堅決請他們返還我的錢,帳戶沒有沒關係,但錢也是我辛苦所賺的...他們卻又再次要我拿出不起訴書證明,我該如何是好...我想再請問各位律師,當案子結束之後是否會對我往後的聯徵信用紀錄有不良影響,而當初害我們那麼慘的人,這7葛多月來我們所受的委屈跟誤解還有現實一點的求職不順利等等,難道他都不用負責嗎??懇請各位律師伸出援手<替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阿鵬 101-12-19 10:27

我想請問....
之前我到分局辦理解除警示帳戶,但是...
已經過了一個月了,我一直沒有收到所謂的’’公文副本’’!
我剛剛打到分局問,承辦的員警跟我說,解除後並不會收到公文,要我自己打電話
到聯徵中心詢問,問題是能用電話詢問嗎? 還有...
員警說,只要解除警示,我名下的衍生管制帳戶也都一併會解除!
我現在已經搞不清楚我該打電話去詢問哪邊了? 銀行局?聯徵中心?銀行
假如就像員警所說的,衍生管制帳戶也會一併解除,我沒公文,到時銀行如果說,尚未解除,怎麼辦?我該拿什麼證明?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27

建議向地檢署聲請結案證明,或請其發文給各銀行解除你的帳戶

kls0704 101-12-19 09:25

您好? 我有件傷害告訴的問題拜託幫忙.98年12月25日父親病重,發現父親在推入加護病房時其大陸妻(無台灣身份證)曾阻攔強迫爸寫下遺囑及未經父親同意將其活期存款帳戶提領一空.其貪得無厭,多次將我打傷.我提傷害告訴,100年1月士林法院開偵查庭,我因事未能出庭,寫了請假單,今年10月打電話給書記官才知道被告證據不足判了不起訴處分.書記官表示處分書已合法送達;但其間我都沒有收到任何信函通知,100年3月遷入汐止時有陳報地檢署但無指定送達代收人.要怎樣才能查到是誰簽收了處分書

傷害告訴有二張台北榮總驗傷單一張桃園市敏盛醫院驗傷單和照片等都還未做任何陳述. 我已寫假單+抱病.為何未審先判???

如何申請再議重開此案?可否推薦律師.

拜託

1.傷害罪部分再議時間只有七日 而且沒有證據 就算提再議 應該也是被駁回 2.可以考慮是否另起爐灶 朝偽造文書以及詐欺罪思考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9 22:05

您可以向檢察長寫信陳情,以確認是誰簽收。

Angel 101-12-18 21:42

您好:

有個問題想請教。

我在2008年(18歲,未成年,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報名台北市某短期補習班語文課程,該補習班是以購買時數方式計費,

將時數用至剩下8小時後(已少於當時購買時數的1/3)

剛好上到較高階的語言班,因為人數不足,未能成功開班

補習班要求我等他們的通知,我前後辦理了三次延課(每次可以延半年)(當時亦未成年)

補習班皆未能成功開班,一直到2012年12月18日(已成年),補習班才以電話通知已有班可上

但是因為我後來沒有再去辦理延課,我剩下的8小時時數均歸失權,

「不辦理延課會失權」這件事情並沒有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上。

請問我有何權利可以主張?是否得要求補習班讓我上完那8個小時?

還是可主張按比例退費?

謝謝您!

 

千千 101-12-18 18:06
各位好,如果有我朋友的弟弟在臉書上這樣PO
雖沒指名道姓,但是知道他(弟)在說我朋友(女)
因為他們是家人!這樣可以構成恐嚇或其他罪名嘛?

他(弟)在他自己的版上PO說:
要挺的話,永遠都挺不完
有沒有在生話,你自己知道!
我寧願錢不要拿,也要叫人處理你
路頭路尾自己小心一點!
最好我在你家的時候都不要出現
講話要從嘴出來,而不是從鼻孔
再讓我聽到一次有的沒的,我會直接找你
我想是看看你到底是多行,還是嘴行而已
不然你就當我的面講!
〈我甚麼都沒有,就是人多還有傢伙多〉 (以上PO文內容屬實,本人無加油添醋)

我朋友(女)看完之後很害怕
她(女)只不過跟媽媽講是實,媽媽就打電話去唸了他(弟)一下
他(弟)馬上在臉書PO出這篇
她(女)就很緊張說會不會哪天上下班或出門真的遇到他(弟)

姑且不論他(弟)是開玩笑打出來出出氣還是認真的有這個想法
我們只是想知道他(弟)打出這篇能否定他什麼罪?
如果不行的話,那他要打些什麼才可構成?

其次:

如果他在自己的臉書上PO又沒指名道姓也不是在我朋友的臉書上PO的所以構不成恐嚇罪嫌的,那他直接在我朋友PO的文中留以下對話呢?

要講出來講,打嘴砲沒用!晚上你人找多一點!不然你就不要出門!我十點半會在你家下面等你!你孬!不然就別讓我遇到

如果這樣可以構成嗎?

 

 直接PO文在你朋友的臉書上的話,應會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可以就此提起告訴。

此外,你的朋友也可以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申請保護令

 

Kuroi Neko 101-12-18 15:06

當初我阿姨沒辦法辦理車貸買機車,他拜託我幫他,之後我以我的名義幫他辦理車貸買機車,他說他都會按時繳納車貸.

購買後機車都是他在使用,但是他車貸都沒繳了,車貸公司找上我,也清楚我的情況,我也留了我阿姨的地只跟連絡電話 等..資料.

但是車貸公司打電話來說,我阿姨完全不接電話不連絡.

車貸公司現在說要控告我.請問我該採取什麼行動怎麼保障我自己?

1.車商原則上只會找你 因為買賣名義人以及貸款債務人都是你 2.法律上可以考慮是否提告阿姨詐欺請他出面處理 不過情感上這樣做可能未必適合 你自己斟酌看看

Kuroi Neko 101-12-19 04:0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車商原則上只會找你 因為買賣名義人以及貸款債務人都是你 2.法律上可以考慮是否提告阿 ... (恕刪)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因為還有其他事情 我們家跟阿姨家完全鬧翻 跟他們也有其他官司在打 沒情誼了

所以我該控告她詐欺 那需要再提出侵占告訴嗎?

那如果我要請律師 費用大約多少怎麼算

有包含其他官司 被告者都是阿姨跟姨丈

黎萱 101-12-18 10:17

當初先生和其朋友借了一筆錢,現在還不出來,當初是經我手拿給先生,現在和先生感情不睦,已分居中,對方要不到錢卻說是我借的,可明明就是他們兩個自己講好借貸條件,結果現在還一直傳簡訊說若不處理的話要到公司找我看要怎麼解決。

日前又不曉得先生到那人家偷了什麼東西,結果對方報案,卻把我的姓名、電話及上班地點都告訴警察,導致警察三天兩頭打電話,讓我很困擾,他的友人還亂講說先生開了我的車逃逸,但車子目前是我在使用,而且又傳簡訊說不還法院見,還要告我窩藏嫌犯,我現在根本就沒和我先生聯絡了

請問他可以這樣隨便把我的資料給別人嗎?還這樣一直傳訊來給我,我該如何處理

林智群 (klaw) 101-12-18 12:19

對方這樣騷擾無非要你出面解決債務,如果沒有借據證明是你借的,你沒有償還義務,

另對方騷擾你並散佈你的隱私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提告阻止對方這樣的行為

sophia 101-12-18 10:11

 你好, 

因樓下五樓住戶因噪音問題自民國100年7月至今多次爭執,其中在民國100年11月因有不明的樓層在裝潢施工,樓下五樓的住戶以為是我們而引發衝突,發生狀況請看最下方的陳述,由於這期間有請管委會去跟五樓溝通過,因五樓住戶對聲音很敏感舉凡腳步聲,沖馬桶聲,流水聲,風切聲及偶發事件的物體掉落聲都說是噪音,此住戶常喝酒之後就開始失控認為我們聲音太大或是別樓層的聲音也說是我們,直到最近約3個月來樓下五樓常利用晚間開始製造敲打聲,上上禮拜六從晚間10點開始蓄意敲打巨大的聲音,樓上樓下都有住戶聽見,有問警衛發生什麼狀況,但警衛跟住戶講5樓跟6樓長期的噪音問題,隔天週日約傍晚因別樓層在裝修發出巨大的聲音,樓下五樓又開始蓄意敲打後還打開窗戶大?,我們立刻打110報警,警察到我們家也聽到敲打了,隨後去五樓按鈴,但五樓住戶躲避警察盤查,警察後來先離開說若有問題在打電話去警局。

因為這位住戶先前也說要來道歉但也一直沒出面,但最近蓄意敲打後還打開窗戶大?已經是不理性的行為,所以我們有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看了我寫的陳述說只能用11月20日的事件告他恐嚇

請問當時的物業管理的警衛已經找不到人了,我們沒有錄音.所以證據也只有當時的警衛.

但11/20事件發生之後我們有請管委會的副主委去找五樓住戶談,就只有這樣而己.

 請問此案件若進入司法程序前,我們要注意什麼事情?  謝謝.

 我先生的陳述

民國100年11月20日當天我加班後約3點多回家,看小孩及老婆在睡覺,坐在客廳看電視,忽然樓上傳來大聲施工敲打聲響,馬上至一樓請警衛陪我上樓查看,警衛告知5F 透過緊急按鈕呼叫他上樓,需先至5F,我陪同警衛上樓,警衛要我先在五樓電梯口,等待他處理5F呼叫事件,(因為這位住戶是按緊急按鈕)警衛按175 5F-3門鈴後,這位住戶開門並對警衛非常大聲喊說"你去跟樓上六樓警告,我已忍耐你很久了,吵整天是在吵什麼",並辱罵三字經,我在五樓電梯口聽到後,回應"我人在這裡,你忍耐我什麼",我走到接近電梯口,兩道逃生門前,175 5F-3這位住戶回應"一直在吵”早就要警告你們了,你們是在吵什麼"並再次辱罵三字經,我回應"我老婆小孩都在睡,我在看電視,我也是下樓找警衛陪我上樓去找是誰在施工,你是在罵什麼"。175 5F-3這位住戶隨即從屋內門旁拿出高爾夫球桿,舉高爾夫球桿要打我,警衛見狀以身體擋住並拉住175 5F-3這位住戶,這位住戶拿球桿並比屋內要我進他屋內, 說"你給我進來",我回應"你要做什麼,為何要進你家"175 5F-3這位住戶說"進來我家,我才能把你打死呀"175 5F-3這位住戶舉著高爾夫球桿一直要衝過來,警衛拉住並說"不要啦,不要啦"

我多次回應"不是我們在施工製造聲音,老婆跟小孩在睡覺,我在看電視,聲音不是我造成的,我也是聽到聲音才到大廳請警衛一起去找聲音,不然我們一起去找主委及副委出來處理"經多次告知一起去找主委及副委後,我與警衛及這位住戶一同坐電梯上樓至8樓按主委門鈴,但無人回應,因不確定副委住幾樓,故未前往找副委,我在電梯內再三跟這位住戶強調,"我老婆跟小孩在睡覺,聲音不是我們造成的,我也是加班回家坐在客廳看電視聽到聲音,才去找警衛看是誰在製造聲音,並告知我會找主委及副委反應聲音問題,最後在警衛陪同下下樓,並各自離開。回到家裡後告知老婆五樓拿高爾夫球桿要打我的行為。

 以下是我本人的陳述

我睡醒之後問我老公發生什麼事,他告知以上事件,我認為有必要問清楚,所以到樓下問警衛事情經過,並請他幫我按鈴我要跟這位生先通話,這位先生並沒有回應,大約過了約五分鐘直接下樓到大廳,我問這位先生為何要恐嚇要把人打死,他回答,進來我家我才可以給他打死,我告訴他不是我們在施工,我們4月就搬進來了,早就裝潢好了,而當我接近他,有聞到他身上酒味,他還說他可以叫黑道來處理,我想酒駕的人都會開車撞死人了,我再跟他談下去可能會被他當場打死,隨後我自行離開。當天有立即反應給副主委告知當天發生的狀況。

 

請多蒐集證據,除當時案發現場陪同您先生一起前往之警衛外,再問問看有無其他證人聽聞該事發經過,如有再請警方或檢察官傳喚證人到場。又該警衛雖然已經沒有任職,但應可透過管委會取得姓名,待取得姓名後,再提供予警方。

其他法律常識可至:

 

佳誠律師事務所

 

繫繫 101-12-18 02:08

我在十一月二十號前幾天跟鴻森的人接觸,並簽訂電話合約,十一月二十號她們傳簡訊通知我成功加入鴻森事業,二十一號還是二十二號有專人打來確認我是否簽訂電話合約,二十七號兩支電話確定開通,三十號鴻森告知我說 [在公司辦的門號已核卡並開通,如尚未收到卡片與手機請向公司反映] 但我覺得怪怪的,所以在十二月十三號那天我辦失竊並告知電信業者想終止合約,但我不知道是否還要付月租費,或是這部分由我的上線吸收,十二月十五號那天,鴻森卻說要我付一千塊錢給他們,不然手機和sim卡要退掉。十二月十五號當天我也有要求要退出,不然就要告警局,但對方卻威脅我要告是我難堪而已,還說我不拿手機和sim卡的話就要我繳月租費?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做?現在寫存證信函還有用嗎?

建議你:傳直銷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如果你覺得有任何不合理,可逕洽公平會。

101-12-17 14:25
我先生趕著上班騎在南下的路段,而對方北上越過虛線逆向進入我方南下的路段,還停在快車道上。我先生在遠處就已看見對方,當時已試著減速,心想對方應會通過,待繞過對方即可,不料對方竟就這麼的停下來,又無奈該路段灑水車剛經過,我先生煞車不及,又怕與對方對撞,只好先讓自身倒下滑行。不料速度減的不夠,還是碰在一起繼造成對方車倒。 我先生扶起自己的車子後,目測查看了對方無明顯傷勢,為了趕上班便騎走了。但在路途中很是擔心,於是到了公司打了卡便立即以公司的電話播打至警局報案,警局說該事故已有人通報,傷者已送至醫院,要他立刻返回現場。回到事發現場,警方立即進行酒測及訪談,完成備案。 備案完成,也隨即前往醫院探視傷患傷勢。對方小腿骨折。當晚待傷者手術完畢,立即帶了紅包前去探視,對方家屬問說:「你肇事逃逸,是警方找到你,叫你回來的嗎?」,我先生回應說:「不是警方通知的,是自己打電話去警局時,警局告知的。」對方家屬便沒再說什麼。 隔天晚上又再次帶了補品前往探視。當事人與家屬都沒說什麼,還直說他們都很好講話的,希望能朝和解方向解決。誰知陪同的里長伯一直動作頻繁,在事發第三天帶著家屬去警局調閱監視器,看見我先生離開的畫面,自此便一口咬定我先生肇事逃逸。第四天又去調出我先生的通聯記錄。第五天再去探視時就說要請看護,要我們拿錢出來,還說要是無法和解就要依肇事逃逸提告(意思似乎是要看錢給的夠不夠)。我知道我先生的離開造成肇事逃逸罪責的確立 ,我們也沒有不付責任的意思,但一切的賠償事宜也要等肇事責任鑒定出爐了,保險公司才能出面處理啊。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若是責任鑑定出爐保險公司賠償有限,而不能滿足對方的胃口要向我們提告的話,我先生的刑事責任有多重?民事賠償又要多少?我先生返回現場的舉動能算是自首嗎?我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但因不影響工作且我們已自認倒楣沒打算反告對方。若是如此要給對方保險以外的賠償金該如何計算? 註:對方無機車駕駛執照,所騎乘機車又是幽靈車(該車有車牌,但車主早已在十年前過世,車子未作變更登記,也沒有報廢),該機車也無保險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1:46

1.據您陳述,事發當時有目測無傷勢,但實際上卻有骨折發生,這是相差極遠的陳述內容。

2.肇事逃逸依現行法是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主要是慰撫金。

3.對方雖然已經報案,只要還沒知道是您先生或車牌前返回現場,可認定是自首

4.您先生有輕微的擦、挫傷,還是要驗傷拿證明,並於告訴期間六個月內告訴,對和解談判比較有利,若能達成和解,或不想告訴,再行撤告即可。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詢問。by律通法律事務所

小庭 101-12-17 13:33

你好!我是從事土地開發建設公司的業務~我有一筆成交案件實領薪水有77萬!不過這個案件是由我寫開發信接到地主電話要買賣土地~如今我跟我的主管一起開發~所以結案的薪水是一人一半也就是我應拿至少35萬!可是老闆匯錢到主管的戶頭~主管卻只匯了14萬多給我而已~其餘的錢都在主管身上! 而現在也沒有來上班!我有撥電話給主管 !主管說他跟我領到的是一人一半的錢~其餘的錢是被副總拿走~而我也問了副總~他說沒這回事~他根本沒拿半毛錢!現在他們兩個推來推去!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視您們公司是如何約定佣金分配方式,若是一人一半,則可以向您主管直接請求,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他,若他真的不理,最後可能需透過法院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庭 101-12-17 14:0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需先視您們公司是如何約定佣金分配 ... (恕刪)

公司給予薪資就是一人一半! 我今天會約主管及副總出來說清楚~若他們不理會!那我就發存證信函給主管!那存證信還是要去郵局拿還是法院?那我該怎麼處理?謝謝你

您好:

存證信函到郵局辦理即可 

小庭 101-12-17 14:1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存證信函到郵局辦理即可

我沒有寫過存證信函~有分是哪一種嗎?內容郵局的人會教我寫嗎?

 您好:

您只要請您所要表達的意思書寫在存證信函內,並以雙掛號方式寄送即可.

chloe 101-12-17 12:02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身分並不會構成詐欺,對方之提告詐欺,應該很難成立,但本件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loe 101-12-17 11:46

我在網路上認識到一個男生.剛開始也常出去.他也很熱烈的追求我.也常送我禮物
認識大概3個月之後他提議想出國.我也告訴他目前經濟無法出國.他也明白說明他要付錢.在出國途中因為常常吵架還有回國聽他朋友說他趁我喝醉時看我下體.知道這件事情慢慢遠離他.開始不接電話

之 後他去查我的資料發現我變性人的身分.要告我詐欺.騙他錢還有我當時沒跟他說我真實名子跟住家地址.為何沒說因為之前也遇過很瘋狂的男子.所以剛開始介於 保護自己也沒告訴真實名子跟地址.但他也常常載我回家.買機票時我也給他我的名子.我也不是刻意騙他.身分問題畢竟每人都有過去.我拿的也是女生身分證畢 竟我們也沒結婚.

我們也有去調解委員會沒達成協議因為他剛開始有給我38000元去學彩妝
本來想說還他50000元但他不接受
我非常生氣的是剛開始他傳簡訊叫我給15萬.支付命令又說10萬然後調解委員會又說12萬.他根本沒花這麼多錢在我身上他把自己從低一天追我的錢還有他出國的錢都加在上面.
他說當初他MSN是寫投資我然後出國是寫代付一直要玩文字遊戲

1請問我要怎麼舉證是他自己要付的?(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寫說他這些都甘願)
2我的身分這樣構成詐欺嗎???(畢竟又沒接婚不是嗎)
3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4我該怎麼做??

原則上自願贈與他人財物 收受人不會構成詐欺 不過如果有敘述特定事項 讓對方信以為真 而給予財物 事後發現非實情 是可能構成詐欺

龍貓 101-12-17 04:43

請問……

今年年初時對方說以三千元要賣我他使用過的二手電腦主機,我一口氣就答應了,但是我要他東西寄來我再匯款過去,後來他打電話跟我說他身上沒錢沒辦法寄主機,叫我先匯給他,我答應了,於是過了二、三天我就把錢匯進他的帳號,可是我打電話給他後,他說電腦有點問題,等修好就寄來,之後我等了快半個月都沒消息,我就說那你把錢還我,我要繳房租了,他說好,可是款項一直沒進來,再打電話他就不接了。
我曾經用過無號碼打給他,他接起來一聽見是我的聲音馬上就掛掉……我想請問這可以告詐欺嗎?是年初的事情了,不過我的匯款單還在,這樣可以告的成嗎?目前他是在外租屋,我並無他的住址及位置,這樣還有辦法追訴嗎?謝謝。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詐欺取財罪告訴。

您有他手機號碼及名字,縱然不知地址,也可向您提出告訴的機關一併申報,讓他們去查。

龍貓 101-12-20 09:38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詐欺取財罪告訴。

您有他手機號碼及名字,縱然不知地址,也 ... (恕刪)

 

不好意思,麻煩再請教,因為事件已是年初之事,距今也快1年了,我想請問詐欺提告時限嗎?已經過了這麼久,還有辦法提告嗎?我應該怎麼做呢?麻煩您了~謝謝!

 

子文 101-12-16 02:32

簡訊內容參雜一些一字經汙辱品性的字眼.還有汙辱我的職業.還三不五時用電話稍擾.一天最多打7.8十通電話.接通又馬上掛掉.總總的事情已造成我生活上的困擾.心理上的壓力.而我因此被醫生說我得憂鬱症.這樣我能提告嗎?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4

建議提告民事侵權行為,阻止對方一再騷擾

沒有 101-12-15 02:28

對方在即時訊息上怒罵,貌似即時訊息能告的機率不高,但是真的沒有辦法可以處理嗎...........前面對話內容如下:81599195 震動了你的視窗!
high_man_BOBO 說過 :幹你娘破雞掰
high_man_BOBO 說過 :妳娘洪狗幹
l___OMG___l 說過 :你要為你自己的話負責
high_man_BOBO 說過 :恩 妳娘洪狗幹
l___OMG___l 說過 :不信我去告你 繼續講
l___OMG___l 說過 :算了
l___OMG___l 說過 :我也是會去告你
l___OMG___l 說過 :你已經罵到我家人了
l___OMG___l 說過 :我明天一早直接去提訴你
high_man_BOBO 說過 :好喔
high_man_BOBO 說過 :快點
high_man_BOBO 說過 :我真的好怕 好怕
----------------------------------------------------------------------------------------------之後對方也嗆明了他的電話及姓名...

對於這種人難道沒有法律可以約束嗎? (電子訊息我都有完整保留)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32

私底下罵人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罪,頂多提民事請求賠償,不過你要提出證據證明你因此身心受創

沒有 101-12-17 23:4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私底下罵人並不構成妨害名譽罪,頂多提民事請求賠償,不過你要提出證據證明你因此身心受創

感謝您的回答,但就在剛剛,那位又刻意的密語方式來嗆我,並且他也挑明了他去問他的律師朋友,說他這樣是不犯法的行為,我無法對他造成提告的罪訴......對於這種人我還能講什麼呢?

angline 101-12-14 14:29

【超級急件~~~跪求協助~~~有點長長~~請耐心看完~感謝】

時間:2012/12/5,晚上9點半到10點半之間(時間不確定),下雨夜晚,穿著雨衣,戴安全帽

路段路燈少,又下著雨,晚間視線不比白天,下著雨的視線比晚間視線更差

我騎機車機車專用道上(路只有汽車道跟機車道、沒有行人道的狹小路段)

一台藍色小貨車(沒有頂蓬的那種),路上常見的車種,

車子後面可以載很多人或是物品的沒加蓋小貨車

停在閃黃燈(旁邊5~10公尺就有支道小條馬路)的主幹道的機車專用道上

貨車的位置是停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的機車專用道上 (位置在5~10公尺就是小支道旁) 

貨車完全:沒有閃方向燈、沒有打車燈、沒有車後紅燈、更沒有在規定距離上放置三角架

警告後方來車,前方有車輛發生狀況,暫停在路邊,請後方來車變換車道,閃過這台小貨車

“完全隱形”在機車專用道上

當我看見小貨車,馬上用力煞車,還是不幸撞上小貨車車牌正後方

機車車頭整個卡在貨車正下方,整個人卡在貨車與我機車中間

這時冒出來了四個男人(小貨車的),四個男人都楞住不動,沒有任何作為

我當下也嚇到,腦袋裡昏得一直在亂轉、快暈倒,但他們還是定在原地沒有要把我拉出來的行為

我怕晚回家,家人會擔心聯絡不到我,用意志力撐住快昏倒的意識

開口請他們四個男人,趕快把我從車子中拉出來

他們這才過來拉我出來,我出來後,也沒有繼續扶著我

我幾次身體快暈倒差點跌進路邊水溝

後來我開口說,拜託拜託請扶著我好嗎,我真的快昏倒了,我自己站不住

靠近我的先生才扶著我,我實在要昏倒了

所以最後把頭靠在他身上,但耳朵一直聽到有另個先生在罵我

我被拉出來時,明顯傷勢:1、左膝蓋的褲子破了大洞,鮮血直流

                            2、右手掌撞傷馬上腫了快兩倍手掌大的寬度,鮮血直流

四個男人有兩個是年輕不滿三十五歲的樣子,有兩個像是五十幾歲的爸爸樣子

其中一個五十幾歲的(他稱姓陳)先生,靠過來,不是關心我傷勢要不要緊

而是一劈頭就罵我,我怎麼撞他車,罵我為何不看【左上方】的閃黃燈

意思是,路口閃著黃燈,那我怎麼還會撞上他停在【右邊,完全隱形】在機車道上的小貨車

一直罵我,怎麼騎車的,看著我鮮血直流,不是幫我叫救護車、也不是打電話報警

而是一直罵我為何撞他車,說他自己“好倒楣!”,一再重覆罵我“他好倒楣”!

(幾十次的倒楣二字震著我耳朵,狂流血的我真的聽得很心酸、心痛!!)

四個大男人,連一個頭髮都沒掉,都看著我鮮血直流,卻完全沒有任何作為

我一直被罵,因為我,所以他好倒楣!

我全身傷痕累累,不是意志力撐著,我早就昏在機車裡面了

我非常害怕,全身痛苦難耐,邊哭邊跟陳先生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去撞你們的車,我真的沒看到有車子停在機車道上,

當我看到貨車,馬上煞車,還是撞上了,我是人包鐵,我不會故意去撞你們的車,

把自己搞得全身都是傷,一直在流血,我真的不是故意撞的,對不起!對不起!講了無數次的對不起!】

但陳先生還是不停的重覆罵我,我快暈倒了,如果我昏倒了,我家人找不到我會心急如焚

怕我一個女生,對四個大男人,也擔心,這樣的四個人,會不會在我昏厥過去時,四人套好對他們有利的說詞

把全部責任推在我一人身上,所以我一直用意志力保持清醒苦撐,告訴自己絕不能昏倒

我開口請他們打電話叫救護車過來,我真的傷得非常嚴重,隨時撐不住要昏倒

又開口請他們把我卡在機車裡的背包拉出來,幫我找手機,我馬上打給媽媽告訴她我出車禍了,

然後電話給他們,請他們告訴我媽媽,我現在人在哪裡,請家人趕過來

(事後才知道當時我媽媽反問他,我傷勢要不要緊,哪裡受傷了?,

陳先生只說我很清醒,沒事!【明顯在卸責】)

 

在等待救護車的時間裡,陳先生並沒有放過我,還是不停的重覆對著一直在鮮血直流的我猛罵,

這時冒出了路旁邊的一位住戶爸爸級先生,跑出來看發生什麼事了

那個陳先生又對著住戶先生罵我說我撞他車,他好倒楣,

任我怎麼跟陳先生解釋我不是故意的,他還是不聽我的解釋

我也對著住戶先生解釋,住戶先生聽了我的事故經過,只對我說,我沒有錯!

是他們把車子停到機車道上,才會害我撞車,

但陳先生沒有改變他的態度,還是一直罵,直到我上了救護車。

 

後來送到榮民醫院,又轉院至大型教學醫院

醫生診斷證明書:左膝蓋旁有個寬6 長10公分的大挫傷需要緊急縫合

右手掌嚴重挫傷

下肢多處及未明示之開放性傷口

踝及足,關節痛

醫生擔心傷口太深會細菌感染,用抗生素、止痛藥在教學醫院急診留院觀察室住三天才出院

 

從12/5開始到現在12/14,“劇痛”沒有一天離開我,

吃止痛藥還是非常痛,跟醫生換了第三次止痛藥還是止不住痛

醫生說再強效就是要嗎啡了,但沒有住院,無法開嗎啡給我止痛

 

從我發生車禍媽媽沒有一天停止流淚,我每天換傷口的都會痛到身體無法控制的瘋狂抽搐與心悸

10公分傷口在左膝蓋外側,無法彎曲,

像一般人正常坐著90度彎著膝蓋,一彎就會拉扯傷口,會非常痛!

所以都一直臥病在床,需要人照顧與生理無法自理,

現在別人簡單的一個正常坐下,我都辦不到!

媽媽身體不好,在鄉下居住,我放棄台北工作回來照顧媽媽,

只能在網路賣些小飾品、雜貨,勉強糊口

今年不景氣很久了,有節日消費者才願意購買,好不容易熬到耶誕節檔次,想說能增加一點收入

但我家唯一的機車(生財交通工具),網路拍賣需要寄件,機車在發生車禍當下就只能報廢了

住得很偏遠,去郵局要4公里,沿途都是荒涼,公車一天只有兩班車,早一班,晚一班,

沒有機車,跟本無法寄件(無法寄出,等於完全沒有收入)

也無法買菜買生活必需品,回家至今都是吃泡麵過日子

傷口很大很深,醫生說我極需要營養,傷口才會癒合趕快好,但我家現在生計都危及了,

每天吃泡麵,無法工作,從發生車禍到現在,家裡很慘淡,簡直是在等死…..

 

貨車陳先生他們的說詞:他們開到一半沒油了,就把車子推到路邊(其實是機車道),

四個人在討論誰走路去買汽油回來,就說我撞上他們車子,

還說他們四個人看我車子衝過來,不知道怎麼辦,以為會被撞死

(講得像是四個人當時都在車子的正後方),

但我當下只看到貨車後面,就緊急煞車,跟本沒有看到有人在車子正後方

是撞上了四個人才從車子兩側冒出來!

 

醫院急診室劉松維醫生,聽到我車禍經過,淡淡講了一些話:

醫生說,既然是四個大男人,應該可以把車子放空檔,

四個大男人合力推至小路上(支道就在5~10公尺),

沒有三角架、沒有任何警示燈告知後方來車,前面有車暫停,要避開其車道

就像一個隱形陷阱,不管每個人經過都會撞上,我是被迫撞上他們的車子的!

 

家中經濟不好,我除了機車基本的強制險、健保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保險(可以理賠

膝蓋外側10公分大疤痕(醫生說一定會留疤)

整形外科要做幾次修疤手術,還是會有疤痕,修疤一次就要休養好幾個月,免得拉扯傷口,又變更醜

一個愛漂亮的女生,每換一次傷口的藥,看到這麼長的疤痕就大哭、心理很痛苦,

以後也不能再穿短褲短裙了

我還不滿30歲,未婚,漂漂亮亮的一個女生腿上有一個這麼醜陋的長疤痕,

也不能結婚了,誰會負責!?

 

對方陳先生一接觸到我媽媽(我媽媽不太會說話,不是個能處理事情的人)

看我媽媽的樣子,就覺得好欺負

就說那輛車不是他的,是他跟別人借的,

一副“我擺爛就這樣子!看我們母女倆自己要怎麼辦的樣子”!

對方一句:他以為那是路邊就把車停在機車道上,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悔意

他們如果當時可以再往右邊支道推5~10公尺,

就等於救了會經過這路段的任何騎在機車道上的人了,

別人可能還會對他們心存感激,但他們停錯位置,又不打任何警示燈,等於完全不顧他人死活

 

陳先生,一個50幾歲的爸爸,也應該是有個跟我差不多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看著我鮮血直流,不幫我叫救護車叫警察,而是一直罵我,他倒楣

如果他孩子在外也發生意外,鮮血直流,卻沒有人“主動”幫他,他心裡又做何感想??

我身體的痛,造成家裡的影響也很大,我很想快樂的出門,平安的回家,

真的不是我願意讓自己這個模樣,也讓家人很傷心,覺得自己非常不孝

機車報廢了,家中經濟陷入斷炊危險,所以真的很無助又生自己的氣,

合法遵守交通規則,出了事情,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摸摸鼻子的話,誰還願意遵守交通規則??

身處遍避之鄉下,法院實在太遠了,無法常跑法院,所以儘量不要走告對方的方式處理

希望以自行和解的方式,希望您們能幫我想想辦法,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應該給我們的理賠與精神賠償

這件case來說,能要求合理賠償是多少錢?

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事故,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很無助,對方看我們是女人家好欺負似的

我希望能用他犯的交通法則制裁那樣的人,

讓他們知道教訓才不會再去害到別人,感激不盡~~~~敬安~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05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

angline 101-12-14 15:1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車禍當時都沒警察來處理嗎?您可以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民事賠償金額要看傷勢嚴重程度,可以請求醫療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有警察處理,現在還躺在家中,還沒做筆錄

因為住得太過遍僻~無法常跑法院,所以想第一優先以自行和解方式處理

想知道我有什麼籌碼可替自己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5:27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對方就毫無顧忌了。

angline 101-12-14 15:3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通常的狀況是被害人會先告刑事,對方才會認真尋求和解並道歉。否則,一直拖著,直到六個月告訴期過後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case情況,告刑事站得住腳嗎?

我確實是撞到對方的車尾,雖然我是被迫的~不是蓄意撞上的

刑事我自己的部分會要負責什麼嗎???

我是善良的死老百姓,撞別人車,我也很害怕....

 

請問可以先告刑事(其實是嚇對方)

如果對方確定釋出善意要跟我們好好和解並會賠償的話

可以馬上撤消刑事,改成自行和解嗎?

小女子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

請問告刑事需要什麼費用?或要請律師嗎?

家中經濟已經危及........

還有更好的方式嗎?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2-14 16:35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提刑事告訴不需要費用,不一定要請律師,若有需要也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

angline 101-12-14 16: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本身不會有刑事責任,對方過失傷害的刑責應難免。最好等收到對方賠償金後再撤回告訴,以免對方賴皮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耐心回覆~

剛接到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員主動協助~

講的非常詳盡,也讓我更安心不少

決定走您說的過失傷害提告了…

感謝您~~真的非常感謝~~~

Eason 101-12-14 10:09

車禍描述:

請問,我是車禍被害人,對方酒駕已達公共危險標準,我方經警方判定完全無肇事責任,我是駕駛人已經與肇事者達成和解,另一名乘客則還沒和解

目前進度:

但對方僅提供一個3500元紅包給另一位乘客,所以乘客未有和解意願,但對方一直打電話簡訊騷擾,希望能趕快和解,我們目前共識為提供損失的證明,他會賠償所有金額。

 

問題:

我方可否在和解書上但書,只要和解過後再與車禍被害人及其家人聯絡,我方會撤銷和解提告,因為我們擔心溝通上的不愉快,經和解後沒辦法以提告約束,會遭到事後騷擾或報復,希望你們能給予知識上的協助。

謝謝

您好,

      1.一旦和解,除非對方不履行和解內容,否則和解仍然是有效的;且刑事案件一旦撤回,事後就不能再行提告,也不能撤回先前撤回的意思表示。

      2.建議可以在和解書上載明「和解後不得無故以任何方式騷擾甲方(假設您是甲方)及其家屬,否則應負擔新台幣XXXX元(可以訂高一點)懲罰性賠償金,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之類的條款。

paul 101-12-13 16:17
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在找工作時 面試到一家公司 不小心把畢業證書跟退伍令 放在那公司 忘了帶走 事後 我打電話詢問 想過去取 她們一直推拖 也說公司都沒人 她們說是南投 的飯店 台北市辦事處 一直沒有明確的答覆 我很擔心是詐騙公司 我想問 如果公司 有問題 那我的畢業證書 跟退伍令 會被盜用嗎 拿來借款之類的 這兩樣東西有法令效用嗎? 我應該如何做 謝....急 ps: 那家公司 沒有要我的退伍令 跟畢業證書 我只是都放在一個紙袋內 剛好紙袋遺失在那家公司了
畢業證書跟退伍令不能做為跟銀行借款的文件 但我建議您向對方寄發存證信函 萬一有一天您發現對方拿這些文件做壞事 至少您有存函的底本 可以證明那是你遺失的證件 不是你交給他們的 你不是共犯
林智群 (klaw) 101-12-18 12:29

建議直接報遺失聲請補發,避免對方拿去做其他用途

paul 101-12-13 15:59
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在找工作時 面試到一家公司 不小心把畢業證書跟退伍令 放在那公司 忘了帶走 事後 我打電話詢問 想過去取 她們一直推拖 也說公司都沒人 她們說是南投 的飯店 台北市辦事處 一直沒有明確的答覆 我很擔心是詐騙公司 我想問 如果公司 有問題 那我的畢業證書 跟退伍令 會被盜用嗎 拿來借款之類的 這兩樣東西有法令效用嗎? 我應該如何做 謝....急
應該沒有人會願意光憑這樣的文件就借款給他人 且這並非身分證明文件 只是表彰某特定事實的證明
林智群 (klaw) 101-12-18 12:29

建議直接報遺失聲請補發,避免對方拿去做其他用途

paul 101-12-13 15:56
你好 我想詢問一下 我在找工作時 面試到一家公司 不小心把畢業證書跟退伍令 放在那公司 忘了帶走 事後 我打電話詢問 想過去取 她們一直推拖 也說公司都沒人 她們說是南投 的飯店 台北市辦事處 一直沒有明確的答覆 我很擔心是詐騙公司 我想問 如果公司 有問題 那我的畢業證書 跟退伍令 會被盜用嗎 拿來借款之類的 這兩樣東西有法令效用嗎? 我應該如何做 謝....急
沈恆 (沈律師) 101-12-13 16:27
可以先發個存證信函告知對方可能涉及侵占罪,並請對方限期返還。
林智群 (klaw) 101-12-18 12:30

建議直接報遺失聲請補發,避免對方拿去做其他用途

小B 101-12-13 14:17

我男朋友未滿20歲的時候被一個有夫之婦引誘後覺得要對她負責,與她交往七年。
七年後女方主張分手後反悔,當時我男朋友已經有了我,女方告訴我男朋友他已找了徵信社調查我跟我男朋友的家人,威脅我男朋友如果不遵從他的話,她就要對我和我的家人以及他的家人不利。
1.所謂"遵從他的話"就是脅迫我男朋友跟他出遊甚至發生關係,女方得逞後表示有留下證據可以證明我男朋友和他發生關係,以要告他妨礙家庭以及對親人不利為由,多次脅迫我男朋友與他見面"談分手"。(當然我一直被蒙在鼓裡)
2.今年4月女方打電話到我所屬公司包含分公司,假裝是顧客針對我一直投訴毀謗我,引起老闆對我的能力產生質疑,我先被減薪,後來我受不了同事異樣眼光就離職了,到現在一直沒有工作。公司有調到一通由他的手機隱藏號碼打來的電話,女方當初很怕我提告所以事後打電話去公司跟我同事說對我很抱歉,老闆跟同事也都願意為我作證。
3.今年4月的事件過後我們換電話搬家想要讓女方找不到,未料男友現在正在軍中服役,女方卻透過軍方的關係輾轉找到他的單位(這樣可以嗎?),打電話去部隊騷擾他,還直接去他部隊找他,故技重施威脅我男朋友要跟他"當朋友",逼我男朋友每天要跟他講20分鐘的電話
4.對方經由猜測得知我們的臉書密碼,多次登入查看,我昨天在臉書提供的登錄位置及IP發現的。

對於脅迫的部份我們沒有太多證據,因為男朋友怕我知道對方一直死纏爛打所以都把簡訊甚麼都刪掉了。男朋友現在正在軍中服役,也很擔心軍法上會有什麼問題?
我只有想到可以告他恐嚇毀謗、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還有其他可以告的嗎?
我該如何蒐證,怎樣的證據證人才能充分對我們有利呢?
如何在這樣的情況下保護正在服役的男朋友?

Bunny 101-12-13 12:36

您好,

之前於網路購買東西被詐騙,報警後有抓到人頭帳戶的擁有人,

並於101年10月3日開庭,開庭前有調解

當時調解的結果是對方須於101年11月15日前匯金額11500元(被騙金額的一半)至我的銀行帳戶,

對方也因為已達成和解而獲得緩起訴之最輕的判決。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等11月15日拿到錢後就結束了。

但對方直到今日都還沒有付款,

10幾天前已有打電話至法院詢問相關事宜,

他們告訴我要提出強制執行,但強制執行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

所以前來詢問。

 

我想請問提出強制執行時,要先清查對方的財產

是要到哪個財政單位去申請並執行清查的動作呢? 是國稅局嗎? (我在新竹)

然後清查財產後,要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時,是各地方的法院都可以提出嗎?

還是要到原審理此案件的法院提出(板橋地方法院),

另外清查出的對方財產都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如銀行的存款,

因對方年紀較輕(21歲),我猜測對方應該只有存款,沒有相關的動產

 

以上為題,再麻煩熱心的律師回答!!!

非常感謝 :)

清查出的對方財產是否可以拿來當作標的物嗎?

原則上均可,除非為不得執行之標的,如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等。

 

要向何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強制執行法第7條規定:「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不明者,由債務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同一強制執行,數法院有管轄權者,債權人得向其中一法院聲請。」,故如查出來的財產動產者或存款債權者,原則上以該動產所在地或該債權銀行所在地為聲請強制執行之法院。

 其他法律常識可至: 佳誠律師事務所

菲菲 101-12-13 10:50

C小姐,

這封信主要目的是以茲證明在2012∕12∕10
PM13:31我已去電告知妳J為已婚者,且為我本人丈夫。
電話中妳曾允諾不再聯絡,卻只是我單方面以為,怎知妳言而無信,故本人非有此動作表明立場。
附近檔案請參(這邊沒附上),為昨日下午所傳,可證鄭無主動聯絡妳之必要,且你們工作上並無需業務聯繫,往後,若有,無論是私下會面、利用無公務之實卻偷溜出去之便搭乘J車出遊、利用信件、電話、MSN、手機傳訊軟體等多種媒介,則可合理推論是妳主動聯絡J。
屆時,我有足夠理由可追溯法律權,並有權告知妳公司,可裁決妳在公司課長之位是否德行操守無誤之虞。

J之妻

 

以上這封信最主要目的是要證明我已經跟C女告知請她避嫌了,但事實證明她還是主動來找我老公告狀我將告她並裝可憐討慰藉,由於老公求情不將事情鬧大,故先不將存證信函寄過去公司給她,但若不表明立場,我怕哪天我要告她妨礙家庭(目前他倆就我所知還無上床,但有曖昧之實),她能推託她不知道J是已婚者,但又怕這封信會否被她抓到把柄,故想在此詢問大家意見。感謝~

菲菲 101-12-13 10:47

C小姐,

這封信主要目的是以茲證明在2012∕12∕10 PM13:31我已去電告知妳J為已婚者,且為我本人丈夫。
電話中妳曾允諾不再聯絡,卻只是我單方面以為,怎知妳言而無信,故本人非有此動作表明立場。
附近檔案請參(這邊沒附上),為昨日下午所傳,可證鄭無主動聯絡妳之必要,且你們工作上並無需業務聯繫,往後,若有,無論是私下會面、利用無公務之實卻偷溜出去之便搭乘J車出遊、利用信件、電話、MSN、手機傳訊軟體等多種媒介,則可合理推論是妳主動聯絡J。
屆時,我有足夠理由可追溯法律權,並有權告知妳公司,可裁決妳在公司課長之位是否德行操守無誤之虞。

J之妻

這封信應該只是單純聲明 法律效果其實有限 就端看你寄發信件目的及所欲達成效果是甚麼

菲菲 101-12-13 11:04

以上這封信最主要目的是要證明我已經跟C女告知請她避嫌了,但事實證明她還是主動來找我老公告狀我將告她並裝可憐討慰藉,由於老公求情不將事情鬧大,故先不將存證信函寄過去公司給她,但若不表明立場,我怕哪天我要告她妨礙家庭(目前他倆就我所知還無上床,但有曖昧之實),她能推託她不知道J是已婚者,但又怕這封信會否被她抓到把柄,故想在此詢問大家意見。感謝~

軒軒 101-12-13 00:27

現任男友和他的前女友有財務上糾紛

今年十月多我男友因為車子要繳保費所以請前女友匯款一萬元到他的戶頭

但這幾天卻接到銀行電話說 我男友的帳戶被指控是詐騙

銀行方面是說:當初會出的這筆款項,是從一位男性的戶頭轉出

因為現在這個男生再告這個女生詐欺(因為男生說女生騙他30幾萬)

所以凡是只要是從這個戶頭轉出的錢,都要一筆一筆的追查

導致我男友現在所有名下的戶頭現在都被凍結,銀行說:要先去刷簿子去警局備案

然後把款項匯回去,這樣聯徵上就不會有問題。

可是今天又接到銀行電話說:要等法院開庭,審理,因為是刑事案件 所以我男友也要出庭。

但,他前女友現在下落不明,手機又都關機

我們只知道她的姓名以及住在高雄,跟她的手機號碼,其他的一律不清楚

再加上她也跟我男友的媽媽借了20萬,當初是說要跟我男友一起合開咖啡廳,因為周轉有問題所以先開口借的。

 

請問我男友會怎麼樣嗎? 會被告還是被當成共犯之類的嗎?

如果靠警方真的有辦法找到她的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男友確實有可能會被認為詐欺共犯,所以您們要提出當時的相關事證,來證明您男友所述是屬實,才比較有可能讓檢察官相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軒軒 101-12-14 12:26

昨天去警察局備案了 才發現那女生根本就是前科累累的罪犯

侵占等罪名。加我男朋友在內目前共有五個人再告她

那這樣我男朋友也會被當成詐欺共犯嗎?

黎萱 101-12-12 16:43

當初先生和其朋友借了一筆錢,現在還不出來,當初是經我手拿給先生,現在和先生感情不睦,已分居中,對方要不到錢卻說是我借的,還一直傳簡訊說若不處理的話要到公司找我看要怎麼解決。

日前又不曉得先生到那人家偷了什麼東西,結果對方報案,卻把我的姓名、電話及上班地點都告訴警察,導致警察三天兩頭打電話,讓我很困擾,他的友人還亂講說先生開了我的車逃逸,但車子目前是我在使用,而且又傳簡訊說不還法院見,還要告我窩藏嫌犯,我現在根本就沒和我先生聯絡了

請問他可以這樣隨便把我的資料給別人嗎?還這樣一直傳訊來給我,我該如何處理

小漾 101-12-12 03:14

我已婚,育有一兒一女

在今年7,8月份,我老公外遇,對方是才15?的小女生

她在我老公的公司上班,我老公是傳播經紀,她是傳播小姐

我老公說,一開始是女方主動,他都拒絕她或是不回應她,之後女方還是不停主動追求

而我老公一時好玩心態所以才會....

 

我老公說有看到她證件上是85年次的

而這之間,我隱約知道他們倆的關係,但只要我提出我的疑慮,他們就會說我想太多,

沒安全感,甚至女方說我疑心病太重!這幾個月來我因此事煩躁憂鬱又自己在家帶兩個小孩

甚至這幾個月以來,她在FB上和我一付好朋友的樣子,幾乎每天都會找我聊天,

假藉關心我或是找我閒聊,其實是要從我這裡探聽出我老公的事情

 

我受盡精神折磨,卻不知該如何解決

9月份,女方傳了兩封曖昧簡訊給我老公(我有拍下手機簡訊內容)

第一封簡訊:想在你身邊所以多不舒服我都忍著,我知道你有事情要忙你會擔心我難道我不會擔心?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離你們越來越遠的關係 我就好像外人...
第二封簡訊﹔沒怪你的意思只是不舒服心情不好又不安想抱著你好好哭一場覺得好難,真的只是這樣 講這些沒有要你幹麻只是想讓你知道而已

看到之後我更相信自己的懷疑不是自己不安亂想造成,但女方卻堅決辯稱是傳給手機群組

後來又改說是傳給幾個朋友而已,我告訴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的人,

就不應該傳這種讓人誤會的簡訊給他!她卻惱羞成怒的怪我疑心病重反過來對我生氣!

我認為她不單純,詢問了朋友意見之後,決定先向她道歉,慢慢收集證據

一直到了11月份~我向媽媽借了錄音筆,11月10號開始放在車上

前兩天沒有聽到什麼~雖然感覺有曖昧,但並沒有直接的證據

在11月12日那天~發現了當天錄音的倒數6.7分鐘左右....有女方的呻吟聲!和一些對話

當晚我老公坦承證實了他們已在一起五個月左右

隔天早上我老公告訴我他已經和女方說清楚,也會和她劃清關係

而我希望能夠一起維持這個家庭,所以選擇原諒

原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沒想到被我發現我老公依然和女方還有連絡

我甚至假裝以我老公的名義傳簡訊給女方套話,才讓我知道他們還沒有分手

12月,我讓我老公在我們之間做選擇,因為不想再繼續折磨下去

最後他選擇我和小孩這個家庭,徹底離開她!

但是之後女方開始討錢!跟我老公要回之前我老公和她借的錢

我傳fb訊息問女方欠多少?她回我1萬4千5

我問了哪來這些錢,因為我只知道借6千5的修車錢

她告訴我剩下的錢是拿小孩的!我才知道原來我老公還有隱瞞我這件事

但我問了我老公她拿小孩的情形,他告訴我只有載她到婦產科門口,女方自己進去

說是拿墮胎藥,我老公說女方從婦產科出來還有拿藥給他看,甚至那幾天都血塴

但我認為非常可疑的是,墮胎藥必須在醫生或護士面前當場吃下不能帶走不是嗎?

墮胎藥8千塊,我問台中市的朋友大家都說太扯了!還有,墮胎不是要簽一份同意書嗎?

這些通通都好可疑,但我老公說希望趕快和她撇清關係!所以沒有追問

之後說好慢慢分期還給她,某一天在我老公上班的半夜,女方帶了4個男人,

(其中一個是她現任男友)說要我老公在兩個禮拜內拿20萬出來,在這段時間要隨傳隨到

原本還說要帶他去警局,告他誘拐未成年少女,我老公也說要跟他去!

對方又改口說先這樣,到時候會在打電話聯絡我老公

過兩天,他們講好只要還剩下欠女方的錢,

另外和女方講好在表面上會在包3萬6的紅包給女方,之前說的20萬不用!

實際上只要還欠她的錢就好!3萬6是表面講給女方朋友聽的而已

在11月5號那天晚上,我老公把剩下的1萬1千元拿去給女方,通通還清了

卻在還她之後沒多久,女方打來說,她的朋友知道我老公只有還她剩下欠的錢,

並沒有包3萬6給她!要我老公過去一趟!女方說不然她就死定了

還在電話中說如果我老公沒有過去處理的話,就要開始在台中市區抓人,

被抓到的話就要把我老公的腳砍掉!之後我老公過去,

他們一直辯稱我老公有答應要給他們20萬,後來我老公和他們約好隔天的晚上一次講清楚

11月6號晚上八點半約在一間現炒店,(我在家顧小孩

對方一直咬定因為女方和她在一起時才15?(今年10月27日已滿16?)

要告上法庭的話對我老公很不利,

而且還說當初我老公對女方說要是女方懷的是他的小孩就要跟我離婚,去跟她在一起!

但我老公說當時是跟她說"考慮"而已!可是對方還是一直堅持說我老公有這樣告訴女方,

最後卻欺騙她!要我老公拿錢出來解決這件事

 

我的媽媽和我老公的媽媽也有在場,氣的罵說女方明知道我老公是有老婆小孩,也認識我!

為何還要主動接近我老公,還和他在一起,最後我老公選擇離開她,回到家庭照顧我和小孩

她卻不善罷甘休?受傷害的是我耶,一個銅板拍不響,我老公上勾是他的錯誤

但女方若是不去主動,也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雙方談到最後,我老公的媽媽當場先拿出了兩萬塊給對方

之後簽了一張協議書,說要給他們15萬表示和解,現在扣掉兩萬,

所以之後每個月初還要分期還他們13萬

但是我越想越不甘心,越想越不對勁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對方一直強調誘拐未成年少女對我老公很不利

就算我去法院告女方妨礙家庭也沒用!是這樣嗎?

我有曖昧簡訊的照片,和女方聊FB/即時通的對話紀錄,還有錄音筆影音檔案

還有以上他們要求我們給錢那些話,能夠告他們恐嚇/勒索嗎?

女方現已滿16?,沒有與父母同住,自己在外租房子

請問我老公這樣會不會受到什麼刑罰?

女方叫人一起來跟我們討這筆錢,她是不是也有問題?

而且沒多久就馬上有男朋友,這讓人感覺很像仙人跳!

拜託請幫幫忙,我們家只有我老公一個人賺錢養我和兩個孩子還有其他開銷!

真的沒有辦法再多負擔這莫名其妙的13萬了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03:53

在女方未滿十六歲時發生性關係,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行為時為準,現已滿十六歲並不會影響罪責成立。您也可以告對方通姦罪,但對方可能說您事後已經原諒了。

小漾 101-12-12 13:29

錄音路到他們發生關係證據時,女方已滿16?

而之前有沒有發生關係我不清楚!而且也無任何證據證明再未滿16歲時發生關係

對話中女方問我老公愛不愛她

這樣我老公一樣會犯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條罪麻?

沈恆 (沈律師) 101-12-12 14:28

10月27日才滿16歲,有墮胎記錄,您認為滿16歲前沒發生關係?何況女方如果要提告,她講的話就是證據

小漾 101-12-12 14:42

那請問如果查出她說吃墮胎藥是騙人的

那對我們來說這證據是有利的嗎?

因為我詢問一些朋友認為她想要用拿小孩這件事情讓我老公愧疚而綁住他!

她吃墮胎藥的情形有種種疑點,但不過目前還沒去婦產科查證

真的很不好意思!謝謝你

小漾 101-12-27 21:58

律師

不好意思

經過我這陣子查證後

那位女的生日是1995年,84年次,10月27日。年滿17? 

這樣子刑罰方面是否和16歲有差別呢?

君君 101-12-12 01:33
八年前我在X風廣場某專櫃跟專櫃人員購買某A品牌保養品16萬是用簽合約的方式,合約有註明可不限期提領~之後一年我陸續提領三萬多金額~還剩下12多萬餘款未提領,一年後該公司專櫃停止代理販售我當初簽訂合約的保養品牌,改為販售B品牌保養品,但是因為這不是我當初要的品牌所以我不想再提貨,當年也很無知不知道可以爭取退費~就一直拖在那裏不知道該怎麼辦~前幾年間我大約每半年都有打電話確認當初跟我簽約的那個專櫃人員看他還有沒有在職~因為我擔心怕他離職,這樣我就找不到人了~貨也不知道要跟誰提~結果去年一月他離職了沒告訴我~我趕緊找X風主管聯絡該專櫃公司董事長,該董事長居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找那個離職的專櫃人員~也不承認我有購買紀錄說我頭腦有問題 ~ 後來我一直要求X風廣場出面找該化妝品公司董事長出面協談~等了三個月,去年五月該公司董事長終於出面與我在X風廣場協談,他出示數張該公司電腦存貨明細報表~表示我幾年幾月在X風廣場購買了多少錢~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提貨~我要求他親筆寫下聲明書還有切結書~註明我購買日期~已經提貨金額還有剩餘金額~切結書有林董事長簽名,我簽名,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簽名見證,我天真的以為這樣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合約的事情就繼續拖在那裏~因為他家的保養品我跟本不想用~ 結果沒想到~今年十月底該公司標榜瑞士進口的高級保養品牌被桃園縣調查局踢爆是”台灣地下化工廠自製仿冒的”黑心商品~於是我趕緊找X風廣場主管出面約該公司林董事長商談希望退費~但是該保養品公司林董他居然完全否認我的購買合約書還有去年他親筆簽的聲明書和切結書~他說他們公司查不到我的購買紀錄~再次全盤否認我的購買事實,說那個切結書是我本人的聲明他只是幫我撰寫~但是那個聲明書每一個字都是他親筆寫的,他也有簽名,他如果不同意內容為何願意親筆寫,他居然全盤否認,要我拿出八年前的購買證明,這時我氣昏頭了~脫口說出~ { 林董 : 這些合約書上面有蓋你們公司大小蓋,切結書和聲明書都是你親筆寫的,金額是你去年提出你們公司的電腦報表明細跟我對帳,雙方同意的餘額,你居然完全不承認,你太過分了,你這樣我會讓你身敗名裂公司經營不下去 (大約類似這樣的話),} ~~~ 之後我們還很心平氣和的繼續談了一個多小時才結束,現場還有我朋友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在場見證~~ 那個林董當天對我很客氣,原來他當下有錄音,之後他有去警局告我恐嚇罪~我已去警局作筆錄~警察有給我聽錄音帶~我真的有說我要讓你身敗名裂等等的話~~其實我根本忘了我當初有說過這些話~ 我只記得當天協談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還很沒用的跟他握手道歉,說: { 對不起林董~剛剛太激動對您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他說沒關係} ~不知道這段話他會不會放給警察聽~還是他選擇性刪除了~~還有,之後我們繼續和平的談了一個多小時的對話,檢察官會願意聽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謝 101-12-11 16:45

各位律師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今年2月借了同事25萬對方有開立本票給我5張各5萬元,但後來他9月離職了,電話就開始不怎想接,到了12月甚至完全不接也不回,目前本票的期限都已經到期,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是要去法院申請"本票裁定"還是"支付命令"或者"強制執行",我該怎麼做會比較省時又有效率可以將這筆錢要回來?

如果到時對方提出異議呢?他能死賴說他沒藉這筆錢嗎?本票是他自己開的也有手印我自己是沒有親自對過他的身分證,也沒有他的身分證影印本但本票上面他的資料應該是正確的。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疑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11 16:57

先去聲請本票裁定,拿到裁定後就可強制執行。最好還要有資金流程,以免對方耍賴。

Joe 101-12-11 16:31

您好,想請教律師先生或是相關了解的網友協助。小弟原任職於A公司並擔任行銷業務工作,於今年五月底完成離職手續後離開該公司,但目前卻接到A公司數通電話詢問於2011年時的一項業務詢問,內容為當時我承辦國外參展的活動,參展前有接到國外B單位的資料,其表示我司登記的參展資料有誤,需做更正後蓋章寄回,由於我第一次承辦,因此詢問前輩以後,向單位主管與總經理報告取得簽名同意後,申請了公司印章並糾正資料後寄回,但此B單位卻在今年來信通知我原A公司單位,表示我司當時有同意參展時的廣告刊登專案,日後也無去信表示終止刊登行為,故要求廣告費用一萬多美金,A公司詢問時我表示,當時的並無要求任何金錢支出,且也經過主管簽名同意後申請用印,故目前公司並無告知情況,但私下之前同事表示我主管欲將此業務過失推卸責任到我身上並可能請求賠償,因此,我想詢問: 一、該單位我正當離職達半年多之久,若有任何前業務過失我應否擔任任何責任? 二、經詢問過外貿協會表示該國外廣告公司為詐騙手法,而且我當初申請有接過單位主管與總經理簽名同意方可用印,並也無涉及任何金錢支付,A公司能否請求我賠償或是擔負任何責任? 煩請了解的相關先生或朋友協助解答,因我目前擔任的工作壓力較大,加上原公司這樣電話騷擾,我有點承受不住的感受的了,謝謝

劉小姐 101-12-11 13:24

一位"無公司行號的個人設計師",請我至他的友人公司進行裝修工程,也開立發票給友人公司。但工程完工後這位個人設計師已收取友人工程款項,但他並未將已收的款項付給我,多次催告也答應匯款,最後仍然沒有收到尾款。
目前這位個人設計師電話不接,因為沒有他的任何資料...
1.我們是不是能直接針對那位友人公司寄存證信函給他?
2.之前有去找過那位友人,他說他確實已經付清了所有款項...
3.如要寄存證信函,內容要怎麼寫才好呢

還是有其他更適當的方法能處理呢...?

1.存證信函有通知或催告意思 可以直接寄送 沒有規定什麼時候才能寄發 2.是否要朝刑事詐欺侵占主張 你可以思考一下

 

101-12-11 06:00
因之前有債務問題向公司借貸現金.也簽立給公司的本票.後來因理念不合離職.債務尚未還清.在離職後第2天隨即收到母親來電說.有兩名陌生刺青男子上午來過家中找我..下午即收到一通電話..對方表明有一筆債務問題需要跟我談如何解決..後來約在市鬧區的咖啡廳談..對方兩人一開始見面就先確定我是否為本人..在確定後拿出當初在公司簽立的本票問我是否有積欠這筆錢.(口氣溫和)..但在那時我回答 (有) 後..但是金額不對(過高)..(因為也是有還部分款項)...對方隨即出言恐嚇 問我到底楚不處理..當下我也承諾會在當月 月底之前處理完畢..但對方口氣更差..還說了我只是在耍他們..當下我確實是有誠意想環款....回答了(那請問我要如何回答,才能讓你們滿意) 此時對方又開始惡言相向..同時另一人起身 在我背後踢倒我..在我倒地同時..對方兩人拿起咖啡廳鐵椅對我開始攻擊..因被偷襲倒地無法逃離現場..後來店家報案將我送醫...對方也已逃走.....醫院檢查頭部被攻擊兩處4公分撕裂傷...右手手臂骨折斷裂..背後嚴重瘀青...腹部挫傷..咳嗽稍微出血.. 因我個人平常慣用右手跟獨自一人在外生活.加上原本就有許多款項要繳納.以致現在我無法工作生活也照成困難....請問我要怎樣寫訴訟書 向對方提告跟請求賠償對我比較有幫助....在該公司年資也有10年了...實在很想不開..也不敢回家讓父母擔心 ps...前公司也無通知我債權轉讓問題
1.如有證據證人或錄影帶證明你有受傷情況,請提出傷害告訴,並於偵查期間,同意調解,之後,以損害賠償金額與對方商談降低債務金額。 2.如債務過多無法清償者,請至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消費債務清理條例之更生
vivi 101-12-10 23:54

我在網拍刊登一個L牌名牌包(並未售出,數量也只有一個)

觸犯了商標

已開完偵查庭,刑事責任已告一個段落了
(目前只剩緩起訴一年)

卻又接獲**律師事務所的民事和解書面通知

電話至**律師事務所詢問偵辦律師

他說如果要和解必須登報道歉

還叫我自己提出和解金金額!

爬了一下文許多人都說至少五萬元

我實在無法拿出那麼多

對方律師說,我可以提出證明及就學貸款繳款證明可降低和解賠償金。

 (他說里長的清寒證明不行!)

我可以用房貸證明嗎?雖然房子不是我的名字,是我媽的!房貸扣款也是媽媽的帳戶

可是我每個月都拿錢給她!這樣要如何證明?

1. 不知道還有哪些方法可以降低金額?
2. 如果不和解,到時候上法院賠償的金額有可能比較低嗎?有可能會坐牢嗎?

會有前科記錄嗎?

您好,

      1.本案因為刑事部分已經緩起訴一年,所以只要在一年內都不要犯有刑事犯罪被撤銷緩起訴,一年到了緩起訴就會變成不起訴。當然這段時間內並不會有前科記錄。

      2.民事部份就算要賠錢也不會有前科刑事犯罪才會有前科)。商標法規定是可以處以商品價格1500倍以下的賠償。但是實際衡量損害賠償金額的時候法官還是會考慮雙方資力的差距,只是一般來說5萬元算是侵害商標權裡面較低的和解金額了,一旦真的告上法院很大可能會高於5萬元。不過因為是和解,所以有可以證明資力的不管對方承不承認都盡量提出,以5萬元為上限和對方爭取。

vivi 102-01-22 17:28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案因為刑事部分已經緩起 ... (恕刪)

已經跟對方提出和解!!

還沒簽和解

但是對方為何要問刑事的案號呢?

刑事民事不是沒關係嗎?

蟾蜍 102-11-14 10:25

律師:

2013年6月間我因在露天拍賣出售一支仿冒LV的二手皮包(售價$3000)被刑警查扣後被以犯商標法97條及刑訴法376條告上法院,8月5日偵查終結,依刑訴法57條以不起訴處分。近日又收到了歐亞法律事務所文件,內容是要求道歉及和解賠償金(目前看到的是50000元) 請教如下:

 

 既然刑事判決是不起訴.可因此要求較低的賠償金嗎?

 看到板上的類似案件,他們的結果是否有爭取到較低的金額?如有.,

他們是依據什麼爭取到的?(失業…)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