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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原 102-02-18 19:49

*由於一直未看到本人的發問帖,反而看到晚於我發問時間使用者的帖子,故再重發一次,若造成重覆發帖請見諒。

我今日接到法院傳票,乃我為受害人的騰股偵字侵占案件,須於下月初某日往地檢署偵查庭/詢問室。經過去電詢問,書記官先問我是否認識某某,我答不識,書記官再反問我是否曾經有何東西遺失報警,我答以數月前曾往派出所報案遺失手機,書記官說那應該就是此事。

由於在網路上曾看到遺失手機者曾被警方通知取回手機,而我自報案後,除了曾在數天後接到一通來自警方某單位詢問手機遺失相關事情的電話,就未再接到任何電話,當然也尚未取回手機

在這裡想請教各位律師,若本案果真為手機遺失案件,那我屆時應該準備什麼注意什麼?

檢察官被告要求和解,我可以提出什麼合理要求?

是否拿回手機後即不能求償?若是拾獲者曾將手機送修,並對該款提出主張,其法律效力為何?我是否不必理會?
以上,還望各位律師有以教我,多謝。

Q1:若本案果真為手機遺失案件,那我屆時應該準備什麼注意什麼?

不用,本件侵占遺失物是刑事案件,由國家追訴,檢、警會準備資料。

Q2:若檢察官被告要求和解,我可以提出什麼合理要求?

拿回手機,除此之外,若有撥打你的電話門號,你可以請求手機通話費。

Q3:是否拿回手機後即不能求償

拿回手機之後,以後還是可以求償

Q4:若是拾獲者曾將手機送修,並對該款提出主張,其法律效力為何?我是否不必理會?

可以不必理會,因為手機是拾獲者自己弄壞掉的,所以維修費也是他要出,沒有你要支出的必要。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102-02-18 11:14

過年期間開車遊玩,不慎擦撞一台機車,當時對方趕著上班,且身上並無明顯傷痕,救護車來了也沒有要就醫,機車看起來還OK可以騎,所以就先拿1000給對方先去看醫生,一直到上班了,他居然所賠說機車維修要8000...(不是新機車)我猜跟本就是整個全換...應該說我們有違規...對方自己轉彎也沒注意前方狀況...所以才會跟我們擦撞...我們當初有留電話給對方...卻沒有報警...現在該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沒有經警察現場測量,所以肇事責任應該難以釐清,但您可以先聲請調解,讓調解委員介入,以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2-18 14:3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沒有經警察現場測量,所以肇事責任 ... 

 

您好

今天晚上有要處理,是想說一起去報案,交由保險公司自行去跟對方談,這樣做OK嗎

一、

建議你直接就去鄉鎮市公所調解

調解委員對於這種小車禍都非常在行

二、

一般機車車殼,全部都更換大約只要四、五千元

對方獅子大開口,這種要求是太過份

你可以要求對方將車帶往你認識的修車行去估價、修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子源 102-02-18 01:36

我100年1月結婚後,在101年2-3月因為生意經營不善而收起來,在哪時候因為找工作常與老婆吵架 ,然後4月10幾日吵很兇,他就回娘家,最後打電話給他不接,也把我的電話加入黑名單,無法聯絡

,我也去他家挽回,他也不回來,他說我沒上班他不回來,然而我有上班她也不回來,我也傳簡訊說如果不適合,我們就協議離婚他也不回,完全都沒連絡,我不知道我要如何做?才能處理這段婚姻.煩請各位律師能給小弟一點建議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18 09:48

夫妻問題建議先私下協調為宜,若真的無法協調,再考慮是否向法院訴請離婚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可先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請履行同居義務,一方面可促使配偶出面進行協商,解決目前對方一直不出面討論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為訴請裁判離婚作為準備。

不論是提起訴訟或者協商離婚事宜,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律師可提供妥適的建議,並居間連繫協商事宜,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太太這種行為就是沒有正當理由而離家出走

你可以提起「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之訴」(<--點擊後有範本)

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太太回家

訴狀你可以自己寫,也可以請律師幫你寫都好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對了!記住,婚姻未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離婚

阿耀 102-02-18 01:19

證據網路上  暱稱小揚的權利車行將我的車子 PO在網路上以下是該網站的網址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43703972?u=Y3212719220
因有金錢上的困擾 所以詢問該店家辦里汽車增貸

我問能辦貸了嗎  對方說可以  我又說一定會過件嗎  對方說一定過件但車子要留在我這
我問為神麼要留車  對方說因要給配合的銀行照相與審核還說要我放心一個禮拜後
車子就會還我  貸款金額也會會到我的銀行戶頭  所以我才會相信他會幫我辦汽車增貸
也因這樣我才留車  但再辦貸過程時又打給我要求我去申請新的行照  我問要做神麼
對方說  銀行要看行照  我問為神麼  不是有影本放在那了嗎  對方又說
要正本比較會過件  因行照正本不在我這  所以我才又去申請行照  交給他  事後一個禮拜過了
我要求要簽回車子 對方卻說還沒過件因我之前有遲繳紀錄   所以銀行要再來看車子
要我下禮拜2再去牽車  事後當下覺得怪怪 所以詢問了我認的乾哥跟他說事情的大慨 
乾哥跟我要了電話與對方聯絡  詢問說能不能先牽車回來銀行要看車時我們在牽去
對方說要禮拜一才能牽車  所以要我們禮拜一再去牽  乾哥掛上電話
問我對方禮拜六有營業嗎  我說有  所以隔天大約中午時與乾哥跟乾哥的友人一同前往對方的店
到店裡時詢問對方車子呢  對方說已轉賣給權利車行  要我們自己去贖回
給我們對方的電話  當下乾哥與對方的權利車行詢問車子  
對方說已轉賣  要贖回需要拿20幾萬去贖回  到這我才知道我被騙了  對方說車子已轉賣
但事實並沒轉賣  證據網路上 現在對方當初有給我簽一份  買賣度讓書 當時詢問為何牽這份對方表明只是要留個依據 當下心想對方是在幫我辦貸款的所以我才會相信他 如上述提告有可能要回車子 嗎 我知道車子 現在是不能轉賣因還在貸款中 所以對方賣給權利車 現在我該怎麼做才能贖回車子 請各位律師大大教教我  感激不盡  已到派出所報案了 但派出所給我的感覺就是不想幫我報

一拖再拖過年前到過年後筆錄完全沒做完 我很擔心車子被亂用或殺肉掉 詢問好幾次警員不是放假就是執勤不在分局里 我只是個服務員每天多要上班到晚上7點半才班 警員要我配合他的時間

但時機不好我又不能亂請假     請了到時工作也丟了 試問我要如何請那位員警幫我做筆錄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18 09:55

若派出所員警不積極作筆錄,也可考慮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檢察官可能會再發交給分局作筆錄,這時警員基本上會遵時完成筆錄

星星 102-02-17 19:35

仲介合約到期後第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但我卻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當庭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她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還是相信了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經過高等法院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不得上訴。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仲介公司提告標的是服務報酬,此為串通做偽證之目的。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法官
諭知證人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證人朗讀結文後具
結。
你做什麼行業?
證人陳x慈
目前在準備考試。

法官
現在還想買這間房子
證人陳x慈
不想買了,因我覺得對於這個交易我沒有信心,目前不想買
了。

法官
你跟陳x慈何時認識?
證人吳x益
他打電話來要找房子的時候。

請問法官這樣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若已確定,則若本件偽證罪成立的話,也可以聲請再審,至於國賠,本件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訴訟進行至何審級?該判決是否已確定?如尚未確定,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進行上訴事宜,以確保您的權益。

至於仲介請求報酬是否有理由,須視您與仲介間所簽訂之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攜帶相關文件資料以及您所提及之簡訊內容與律師討論,可有助於釐清本件訴訟之攻防策略。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星星 102-02-19 14: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 ... (恕刪)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跟履行義務要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法官卻反其道而行去相信串通做偽證的買方,買方會做串通偽證代表他很清楚事情的經 過,我在民事庭當場就叫他來買卻不買反而在法院串通虛構我曾經放他三次鴿子,但簡訊內清楚的顯示仲介來我家很多次,這個買方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但法官卻 當作沒看見。

簡訊內很清楚的顯示我在合約過期後兩天,仲介還不斷要求我讓買方看房子,但法官卻認定我簽了委託賣屋合約後就不出面,竟然不出面,那為何簡訊仲介還有帶人來我家?

告我的仲介跟買方證詞對不起來,法官卻認定是記憶錯誤,告人的還會記憶錯誤嗎?既然告人的會記憶錯誤,那事情責任為何是在於我呢?

偵查庭時檢察官第一句話就問我知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受害人,這個買方在民事庭時很積極的出來做證,偵查庭時卻龜縮不敢出來了。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的跟他自己的作為完全不一樣,受害者是我,法律是在維護人民權利還是造成損害?法官要不要自己被人這樣判決看看滋味如何?

第二條 (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洋聰 102-02-17 19:14
被告在去年三月時為了刑事(加重誹謗)和解向他人要我的電話號碼,分局的警員還特別問我要不要將我的電話號碼給他,他為了和解持續播打我受不了長期的騷擾於是與他在FB聊天室談和解一事,和解條件有將封鎖我的人加為好友,是問上述內容有無違反個人資料法?
民事訴訟時,他教唆他朋友以不明的手段(疑似破解FB瀏覽權限)取得我在FB上張貼的貼文且再呈報時也沒影印一份給我,法院也沒幫忙複印給我,且那一份我稍微看了一下好像有幾篇是偽造出來的內容,且很多內容與案件都毫無關聯性,試問上述內容有無違反偽造文書罪、妨礙秘密罪、妨礙電腦使用罪?檢調是否有能力盤查到有無對FB的好友進行瀏覽權限的加設、還原在網路上被刪除的言論?倘若被告的朋友沒有用不法的手段取得,將與案件無關之內容呈報造成法官誤判,那妨礙秘密罪是否成立?
我明明是因為它的言論導致憂鬱症告他但他卻向法官做虛假的陳述下列一一列舉:
1.它聲明說我告他是因為FB被刪好友才告他(這是為了刑事和解與他在FB聊天所講的內容),且意圖要帶證人證明他虛偽的陳述。
2.證據很明顯是他先在網路上罵我的,但他卻向法官強調我先罵他,他才會罵我。
3.它還陳述說是因為高一時我向他借皮帶沒還(我沒借)以及他高三暑假在FB發貼文:「宿營2400好貴 經濟拮据 考慮一下」我那時看到他發的那篇動態回說:「嫌貴就不要去了,為何要把自己說的那麼痛苦。」這句話我後來刪掉了,但他卻向法官虛指說我是回:「嫌貴就不要去了,幹嘛裝可憐。」
試問在法庭上做虛假的陳述是否有違反法律?,例如:(偽證罪、妨礙司法罪等)
嵐嵐 102-02-17 14:43

我在102年1月10日16點30分左右發生車禍,我是騎著GR125機車直行,對方從小巷口直接衝出來右轉,完全沒有看左邊來車,當下我就發生昏迷,醒來時發現左大腿骨骨折、右肩撕裂傷、脊椎第二還是第三根骨折,當下發生車禍後,有熱心民眾幫忙報警叫救護車,對方也有跟著去醫院,但完全沒有過來關心,到目前為止也是一通電話都沒有,請問這樣是我的錯嗎?對方完全沒事...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

蔡律師 (蔡) 102-02-17 15:12
回覆 嵐嵐 的發言內容:

我在102年1月10日16點30分左右發生車禍,我是騎著GR125機車直行,對方從小巷口直接衝 ... (恕刪)

您有駕照嗎?有戴安全帽嗎?警察做筆錄了嗎?聲請初步責任分析研判表了嗎?如果這些都沒有做,那您是在把自己的權利給放棄掉。

強烈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嵐嵐 102-02-17 15:25

 有駕照,有戴安全帽筆錄有做,初步責任研判分析表...這個跟車禍分析圖有一樣嗎?

如果現在申請相關賠償,是否時效已過?

蔡律師 (蔡) 102-02-17 15:32
回覆 嵐嵐 的發言內容:

 有駕照,有戴安全帽筆錄有做,初步責任研判分析表...這個跟車禍分析圖有一樣嗎?< ... (恕刪)

已經一個月了,您可以向當地交通隊聲請研判分析。

時效還沒過。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留言,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嵐嵐 102-02-17 15:46

 先聲請研判分析表嗎? 相關賠償有哪些能申請,目前應該先怎麼做才好?

蔡律師 (蔡) 102-02-17 18:01
回覆 嵐嵐 的發言內容:

 先聲請研判分析表嗎? 相關賠償有哪些能申請,目前應該先怎麼做才好?

賠償部分,您可以參考這個網址。

冬冬 102-02-16 00:47
我想請問一下 因行車糾紛被一群人(1X)追 阻擋去路並被踹車體還有被丟安全帽砸前擋風玻璃破裂 並到警察局報案 事後警察叫我先回家 他須先釐清造是原因 結果過兩天 竟然警察打電話問我要不要告 還問我 一直逼問我 我沒回應 但我馬上晚帶家人+證人{車上的朋友四位}一起到警察局 竟發現到對方都已經到場 (警察都沒告知說犯案者都在場) 結果對方一直想扭變事實 我都不做回應並說先和解 先到調解委員會去處理 我單據上寫 損毀車體須還原並賠償租賃車 但對方如果到了調解委員會卻又不和解卻又怕拖延證據黃金時刻該如何處理 因為警察跟我說只有錄到他們包車卻沒錄到丟的畫面 跟踹車體的畫面 那該如何處理 是告他們還是?自己先準備證據?(前提我感覺警察跟他們有認識.因為他們要抽菸還問員警可以先中斷嗎?員警還說去後面抽)我當場傻眼
刑事上,對方的行為已經觸犯恐嚇罪以及故意毀損罪 至於是否應該調解,就看對方提出什麼條件 但我的看法是,本件應該是沒有必要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私了對你沒有好處,只會讓對方氣焰更加囂張 沒有取得一個是非對錯,只求和解退讓,不是處理事情的態度
無名 102-02-15 23:50

我昨天在公司上班的時候,因為是在餐廳上班剛好那時候很忙我正忙著出餐點,當我蹲下拿冰箱的東西的時候,我的廚房經理突然從背後走出來,然後我就聽到他很大聲的罵:幹!垃圾。我當時很錯愕而且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再罵我可是當時只有我跟他還有另外一個女同事,那個女同事離我們有一段距離,因為那時候非常忙,所以我很冷靜的把餐點做好之後,心裡越想越奇怪然後我就進去他的辦公室找他理論,我並沒有對他動手我問他:你剛剛是不是在罵我? 然後他態度很惡劣的說:你要做什麼,想找我吵架是不是? 乾你屁事 ,後來另外一個經裡看到馬上阻止我 事後我把工作結束以後和那個經理在辦公室把事情的經過講給他聽,我要求把那個經理過來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我問那個經理他態度還是很惡劣重複回我:我罵你幹嗎?我罵你幹嗎?我罵你幹嗎? 當下也沒說清楚就很跩的離開。事後我回到家把事情經過講給我哥哥聽,我哥就打電話到公司問他為什麼要罵那三個字?他解釋說他在後面跟一群人在玩,聊朋友賭博的事情,朋友賭輸了不付錢他才罵這幾個字,還說幫我跟你弟說他很抱歉造成我這樣的誤會之類的。我不知道他講真的還是假的但是我已經覺得他已經汙辱到我了也造成我心靈上的創傷 請問我這樣有辦法告他公然污辱罪嗎? 這個人真的很可惡的一個人

阿輝 102-02-15 23:29

我簽了1年的房屋契約

但是要實習所以已提早告知房東太太說我不租了 (每個月11000)

但是她都依直拖,一下子說老公開刀,一下子說我們這樣不行,要我們找人(找過了,但是沒人願意)

我們是學生合租的

合約上有寫

第12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訴訟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等,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18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貸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貸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所以要怎麼辦,他都打電話來說要告我們 但是押金全數27000沒收         請問一下他們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 因為我們有提前說,押金也不敢要回來 但是12條跟18條紅字部分感覺把我們吃死死的 我們該怎麼辦?下禮拜我們就要在學校面對面說了 還有押金之類的是要怎麼辦? 請幫幫我們!我們會非常地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07

租約如果是訂一年,你提早解約違約沒錯,押金可能會被沒收,不是後來你有事前講就沒違約

落星 102-02-14 04:18

跟朋友合夥結束五個月了~對方不拿出清算單也不接我電話~被一堆債主追著討的生活真的好苦最近終於快把自己的債清掉~~但當初被員工逼簽二張五萬本票我只要求他跟其他股東証據我才會付款~~我想請問大大們~如果對方不拿出清算單我只能付多少就寄存函慢慢跟他們拿嗎?如果對方又不付款該如何是好?還有之前被股東們要求貸款15萬元~~錢都是直接交給他們沒有匯款沒証據~但其他股東都知道只是他們不給我清算單跟其他資料~請問這筆錢該提告什麼?詐欺?如果可以的話我該先寄存証信函好還是直接寫書狀提告呢?~~還有請律師寫存証信函跟書狀大約多少錢?

林智群 (klaw) 102-02-14 20:04

你只能主張代償,再向其他股東求償,

另依照你的陳述,涉及金額沒有很大,請律師並不划算

落星 102-02-20 03:18

 請問當初被逼簽的二張五萬本票最近收到本票裁定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可以請求對方拿出証明嗎?因為其他三股不認帳~我如果先代償後又拿不回來該如何是好?加上我還有被其他人追討~是否就一定要付薪水的1/3?

小樂 102-02-13 19:41

各位大大你們好,我有一些問題煩惱想請問你們,希望懂這方面或是有經驗的人能給我一些建議和答案

是這樣的,我和我前夫在去年一月初離婚,小孩監護權歸他,因為他說他媽媽能好好帶小朋友,不用送別人顧,他們帶走後還沒上班時我有下去看小朋友,後來開始工作比較忙碌時是會打電話關心小朋友,但是他媽媽電話不是沒開機就是沒人接,我前夫電話我也不知道,而那時候我也沒甚麼在用電話,因為在還沒離婚時他電話是用我的名字辦的,後來他打到破萬,沒錢繳就不管他,導致連我電話也停掉,到了去年的九月我跟我現任丈夫先回我家住,我那時候打給他媽媽(很幸運打了很多通終於有接了)說要去帶我的小兒子上來陪伴他,住一陣子(那時候有說好小孩子1歲後就能帶他來住幾天),在隔沒幾天,我前夫就用網路的社群傳了封訊息給我,問我要不要小孩,把電話留給了我要跟我談小孩子的事情(這段對話我有把他留著),我打給他他說要把小孩監護權給我,說要給我帶,說他媽媽身體不好,沒辦法帶小朋友,然後這幾天他媽媽就要去上班了,要馬上帶上來給我,但是因為當時戶口名簿不在我身上,他帶上來馬上就要去搭車,我就跟他說好過年前後再來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權,他也說好(但是這段話是用家裡電話聯絡,沒有錄音到),到了前兩個禮拜他又突然變卦,說小孩子他要自己帶回去顧,他有找到認識的要幫忙照顧,但是他在社群留言上,自己說小孩子兩歲前都要媽媽帶著,有劫數,不能請保母或是送托兒所,現在又說請保母顧,這樣出爾反爾的,這中間我們也有協議好,他每個月會匯10000給小朋友,但是從九月到今年二月初,他匯不到兩萬,一下說他沒錢,一下又說要幫小孩保險,要不然就是比較慢領錢,下次會一起補匯,但是也都沒做到,他媽媽也有去申請小朋友的補助,卻一直說沒錢,拮据,後來我上他社群上看看到他自己留言說要買一隻空機很貴的手機,那這樣我是不是可以去想他根本沒有意願要養小孩子,或是根本沒能力去負擔,後來我詢問他他說他一個月現在只剩下3000能用,沒能力去匯給小孩子,這樣的話我是不是能去爭取小朋友的監護權把小朋友帶在身邊照顧,他家沒人能替他照顧,當初我會把監護權給他也是他說他媽媽會一心一意照顧,但現在又跑去工作,又說身體不好(那不是很矛盾嗎)把小朋友送來我這說要給我(也都講好了),現在又說要帶回去,又要請保母顧,這樣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想照顧小朋友,而且他現在又沒跟他媽媽住,是自己住在很偏僻的地方跟同事合租,說是要請附近的人顧,這樣我能放心嗎?我怎麼知道跟他住的人是怎樣的,而且都是男生,有沒有酗酒等等壞習慣,要是小朋友臨時有狀況他又要上班,誰能照顧,在小朋友上來這段期間,我現任丈夫跟小朋友感情越來越深厚,也很心疼小朋友的處境,想要去法院申請領養把監護權要來,把小朋友帶在我們身旁,也希望小朋友是在有媽媽的陪伴下長大,平時我丈夫上班能有媽媽照顧,不用送給其他人照顧,而我也有一個大的跟一個小的孩子,大的今年要上小學了,小的剛出生,這樣我能同時照顧著他們陪他們成長,所以我們想要爭取監護權同時申請收養,這樣我們該怎麼做,我們容易爭取到嗎?

我要爭取監護權我丈夫要申請收養,需要些甚麼證明?

法院社工詢問時我該怎麼做怎麼說對我們幫助比較大?

Ted 102-02-12 20:14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們兄弟姊妹四人共同繼承,但大姑與二姑因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主動拋棄繼承權,所以那筆有房子的地產變成我爸跟大伯共有,大約27年前說房子出租裝修需一筆費用,我爸當時後沒錢協議由日後房租扣款至付清為止,這段期間又推說我奶奶墳墓要整修與管理需一筆費用,藉故又把共有房租延後至今沒給過半毛錢,最近我爸跟大伯父老婆談租金的事情(因為大伯父不敢跟我爸對質),結果對方氣沖沖說錢還到現在都沒還完,並且告知說我爸從頭到尾只有土地權的一半也就是10坪,以上的建物是他們家的沒我爸的份,並且強迫我爸要把另一半權利便宜賣給他兒子,請問如果當初協議是由兩人共同繼承,他們欠了快30年的租金都沒給,現在還說我們只有土地權沒房屋這樣合理嗎?現在對方拒接任何親戚電話,我們是否能提告強迫對方到法院出面說明?這邊如要提告是否要去民事法庭提告?

如在法律上可合理站得住腳對對方提告再煩回答下面兩項

2.如提告我們是否能在起訴書上面提出金額賠償?因為那房子27年前租金是兩萬,照月份算租金最少值2x12x27=648萬,扣掉裝修費與墳墓管理費後除2,才是我爸實際該拿但一直沒拿的那份,但對方目前推說那筆錢還沒還清,但同期間附近約25年前我們家也在高雄有整修另一棟透天房子,弄得更大更好花費約70萬,而有爭議的房子當時市價是300萬,怎麼算應該也早該還完了卻像無底洞一樣推說還不清,如果對方硬扯說修房子超過我們認定合理價70萬以上,甚至超過當時房價的300萬去整修,以至於現在整修費還沒還清無法給我爸該有的那份租金收入,若對方只有口頭上漫天喊價卻無證明相關收據票據等,到時候法官認證會相信他們單方面的話嗎?會不會判出來我們沒拿到半毛租金還要倒貼對方幾百萬? (因為已經從早年的1百萬喊至150萬,目前又改口說是200萬...) 

3.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有效的證明來讓雙方點頭,並釐清這27年來帳務上的恩怨(我已經可以想像他們會把30年前市價300萬的房子說成花一千萬裝修),在不可能會有結論的情況下導致雙方無法結算帳務,我是否能請法官以公平公正原則訴請立場顛倒,接下來的27年由我家負責裝修現有房子與奶奶墳葬費用,並且用全額租金來支付,對方不得過問~(除非對方能提出更正確不灌水的帳單)?以上麻煩了,感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2-12 20:30
回覆 Ted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

1.不好意思打擾了,大概三十年前我奶奶過世留有房子一棟,當初我爸他 ... (恕刪)

租金只有五年時效,您不能主張這麼多年,多主張的,都要給法院裁判費,這筆錢不如捐給育幼院小朋友。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釐清,您們所要解決的問題為何,因為您們己經把遺產租金混為一談,將來若要提告,也要先確認請求權基礎,才能去解決事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耀 102-02-12 02:37

我問對方請問不是要幫我辦車貸增貸嗎 
我神麼時後才能辦呢  這時對方說我過幾天幫你問問  過了幾天我打電話給對方說
我能辦貸了嗎  對方說可以  我又說一定會過件嗎  對方說一定過件但車子要留在我這
我問為神麼要留車  對方說因要給配合的銀行照相與審核還說要我放心一個禮拜後
車子就會還我  貸款金額也會會到我的銀行戶頭  所以我才會相信他會幫我辦汽車增貸
也因這樣我才留車  但再辦貸過程時又打給我要求我去申請新的行照  我問要做神麼
對方說  銀行要看行照  我問為神麼  不是有影本放在那了嗎  對方又說
要正本比較會過件  因行照正本不在我這  所以我才又去申請行照  交給他  事後一個禮拜過了
我要求要簽回車子 對方卻說還沒因我之前有遲繳紀錄   所以銀行要再來看車子
要我下禮拜2再去牽車  事後當下覺得怪怪 所以詢問了我認的乾哥跟他說事情的大慨 
乾哥跟我要了電話與對方聯絡  詢問說能不能先牽車回來銀行要看車時我們在牽去
對方說要禮拜一才能牽車  所以要我們禮拜一再去牽  乾哥掛上電話
問我對方禮拜六有營業嗎  我說有  所以隔天大約中午時與乾哥跟乾哥的友人一同前往對方的店
到店裡時詢問對方車子呢  對方說已轉賣給權利車行  要我們自己去贖回
給我們對方的電話  當下乾哥與對方的權利車行詢問車子  
對方說已轉賣  要贖回需要拿20幾萬去贖回  到這我才知道我被騙了  對方說車子已轉賣
但事實並沒轉賣  證據網路上 現在對方當初有給我簽一份  買賣度讓書 當時詢問為何牽這份對方表明只是要留個依據 當下心想對方是在幫我辦貸款的所以我才會相信他 如上述提告有可能要回車子 嗎 我知道車子 現在是不能轉賣因還在貸款中 所以對方賣給權利車 現在我該怎麼做才能贖回車子 請各位律師教教我  感激不盡

 

Spencer 102-02-11 08:11

我女朋友前陣子在智慧型手機安裝的Line上被她的前男友算是羞辱吧。不曉得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畢竟是對一個女孩子,有些話會格外難聽。大致上是問她怎麼還沒去做酒店,自己可以去捧場等的冷嘲熱諷,裡面也有提到我,只是我叫做「垃圾」跟「畜生」; 這些話除了對我女朋友講的以外,其他都沒有指名道姓,一樣的是整句都不堪入耳。說完這些話之後對方就消失了,手機不通,帳號刪除,於是女友去問他們共同的一個女生朋友前男友的電話,她們原先是朋友,所以口氣無任何不雅,沒想到問第二三次對方就說再繼續問就告威脅恐嚇,說自己人身安全嚴重受到威脅,還要求精神賠償,當時我剛處理完自己的車禍民事案件,我們曉得那根本構不成具體罪名,也順便看到法律是如何被這些人濫用。

當時是用手機通訊軟體講到這些內容的,過個十幾分鐘,那位女生竟然真的去警局備案,不僅如此還拍照上傳到臉書,照片故意拍到我女友的名字。
請問我有任何可以尋求幫助的地方嗎?這是一個很難看的畫面而且根本不是事實,就這樣貼出來完全沒有想過他人觀感,只覺得自己是勝者,全名跟備案單就這樣公開在網路上,我女友根本沒有語帶威脅恐嚇,難道就沒有辦法治嗎....... 

蔡律師 (蔡) 102-02-11 12:49
回覆 Spencer 的發言內容:

我女朋友前陣子在智慧型手機安裝的Line上被她的前男友算是羞辱吧。不曉得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畢 ... (恕刪)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1 23:37

對方告恐嚇應該不會成立,不必過度擔心,但警局還是要跑,要有心理準備

戰十郎 102-02-11 00:04
我在某公司任職一年半 再領年終的前一天 公司經理問我是不是很缺錢(我莫名其妙)然後又說調查了我10多天 還說我敢做不敢當 之後就叫我去找主管 我去找主管 主管馬上指責我 說我侵占了公司的錢 也沒聽我解釋 然後另一位主管又進來 一直說以前的案例 又說叫我把錢吐出來 不然走法院就沒有回頭路了(我當下很生氣)然後就叫我寫工作的流程(因為我們工作都是2人一起 中間我有發問但主管完全不理會也不聽我解釋)然後就叫我寫離職單(理由是工作疏失導致公司財產受損)主管就拿了一份叫我照抄然後簽名就讓我離開 我離開之前還叫我等電話 說沒事就沒事 有事法院見 隔天主管在職員(約30人以上)集合時說有人把不屬於自己的錢放入自己的口袋(不過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請問 我應該如何處理 因為當場我並沒有錄音 但有人可證明他有說過 那我應該怎麼辦 因為有人勸我告公司也有人勸我就認了因為也很難告贏公司 畢竟他有錢有律師團 我很煩惱 但一口氣總吞不下 難道就這樣被人抹黑 我卻甚麼都不能做(連年終都沒有了)??
1.如果涉及違法解雇即扣薪 你可以先向勞工局申訴即申請調解 2.如果沒有結果再考慮是否透過訴訟途徑主張權利
曉佩 102-02-10 12:08

您好~我想詢問問題如下:(A男是位開堆高機的駕駛員,受雇於他人;B女是當舖人員;C男是工廠負責人同時也是欠B女債務之人)2/7下午A男接到公司指定到某工廠進行搬運工作,到了現場得知因C男也就是工廠負責人因欠B女錢不歸還,於是B女雇用A男來進行工廠搬運作抵押之動作,但是現場工廠大門深鎖,在不得其門而入之下,B女表是已經請示過該工廠之房東說可以直接將鐵門破壞,於是要求A男開堆高機將其破壞,破壞後A男就開堆高機至一旁等待接下來的工作,並未隨著B女帶來的人員一同進入工廠,殊不知,約莫10分後警察接獲報警來到現場,將A男以"現行犯&偷竊"進行扣押偵訊,除上手銬外還沒收手機,我想詢問,對於刑警這樣的做法妥當嗎?!整整27小時家裡都未接到任何報平安之電話,期間也只提供2個麵包,甚至上手銬,對於沒有看見破壞的過程還可以稱之為"現行犯"嗎?從未踏入工廠又何來"偷竊"之罪?謝謝您的回答

蔡律師 (蔡) 102-02-10 20:26
回覆 曉佩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詢問問題如下:(A男是位開堆高機的駕駛員,受雇於他人;B女是當舖人員;C男是工廠負責 ... (恕刪)

警察詢問時,您可以找律師陪訊,不是嗎?

林智群 (klaw) 102-02-11 00:02

你都說是A男破壞大門的,怎麼不是現行犯?

破壞門鎖是竊盜行為的一部份,不一定要偷到手才算

霆恩 102-02-09 09:14

我在2月8日的時侯,在某間補習班,照著之前習慣拿了整包衛生紙去上廁所,用完後就放回去,這次在沒人的時候走進櫃檯拿著衛生紙去上廁所,上完後也是整包放回去,結果對方上頭主管就看到監視器我在櫃檯那拿衛生紙,看完後就打電話給櫃檯小姐叫我寫自白書寫完後2張自白書沒蓋手印,我東西有歸還這樣算偷竊罪嗎?對方主管還叫我寫退學費申請書我3年買39600剩下1年10個月可能退不到2萬,現在買課程1年要19800,我這樣好無奈,如果沒寫自白和退費申請表,她就要櫃檯小姐離職,叫我2選1,我選擇了寫自白書和退費單子,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忙,上面拿衛生紙再歸還有沒有構成偷竊?   謝謝解答人

拿別人的衛生紙使用,不會構成犯罪

對方或許是小題大作,根本就沒有到達要解約的程度

你可以好好的和他溝通
不然就請他直接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當然是不會處理,這樣他就失去立場了

霆恩 102-02-09 19:46

張祐豪律師非常謝謝你的幫忙,你的幫助本人此生難忘,我會銘記在心!!!

非常的謝謝你。謝謝

mark 102-02-08 17:1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前幾日與人發生機車擦撞,對方撞到頭但送醫後醫院不給住院說回家休息就可以了

幾天後我有去對方家拜訪,對方看起來還好,就是眼睛有一點腫腫的而已

在過幾天後他打電話過來說他要去上班,叫我出維修機車費用

目前初判我是全責,但不排除申請鑑定

那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到時候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那我被判緩刑的機率高嗎?我目前十九歲還在念書是個窮學生

還是會被判易科罰金前科

這樣的情況大概會被判幾天呢 ?

因為對方要求精神賠償十二萬,否則不合解

 

蔡律師 (蔡) 102-02-09 22:22

和解,就不可能緩刑。能不能易科,就看法官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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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2-10 00:23

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應該可以爭取緩起訴,

檢察官通常會要求雙方和解,不和解的話應該是不會緩起訴

Liva 102-02-08 08:59

事情事發生在12月初,剛開始是家中後陽台發現滴水,然後我們就去詢問管理員大樓有無配合的水電廠商,管理員有給我們廠商電話,於是打電話給水電詢問並約他來家中查看,但水電因事務繁忙所以無法立即到家中查看測試,但聽了我們的敘述水電初步判斷是樓上熱水管漏水造成的,叫我們請樓上住戶配合我們做測試,但我們一直遇不到樓上的住戶,所以請管理員幫我們代為轉達,但管理員跟我們說樓上住戶說:不是我們說的算,請專業人員來鑑定。管理員跟我們說後,隔天我們也積極與水電約時間到家中查看,但在過程當中漏水地方已經從後陽台漏到家中冰箱上方櫃子,水電來看樓上住戶並同意去她家中查看,水電先到我們家先查看,然後水電也請我們一起協同到樓上住戶查看,水電為了做測試所以一進就先把樓上住戶熱水管線關掉,但關掉同時水電也有跟樓上住戶女兒說明原委,請他們配合我們一天關掉熱水管,不然測試不出來,她女兒卻說那洗澡怎們辦?水電就回她樓下一直漏水請他們(樓上)配合做測試,請他們一天用瓦斯爐燒熱水洗澡。水電又回到我們家中把漏水地方水珠擦掉觀察漏水情形,結果是他們關掉熱水管就不會漏水了,水電這時判斷確定是樓上熱水管漏水造成的,樓上住戶就打來罵我們說,我們不尊重她把他熱水關開關關掉,說要她配合一天是不可能的,對我們大小聲卻都不聽我們解釋就掛我們電話,我們也找大樓主委幫忙解決協調,協調結果就是主委請我們各讓一步,請樓上要用熱水就開熱水管,不用就關,樓上說要請大樓出面處理這件事,但他們也都沒有照協調所說的執行,水都一直漏不停,就一直越漏越嚴重,已經損害到家中裝潢的三分之一,晚上睡覺都要一直不斷起來倒水,早上上班到一半又要回家倒水,這件事一直很困擾我們,晚上一直漏水時我們如果聽到樓上有腳步聲我們就會請管理員打電話上去跟樓上提醒請他們沒使用就把熱水管關掉,樓上住戶卻跟管理員說你在打上來試試看,之後請管理員幫忙連絡樓上住戶管理員都怕被樓上住戶罵。

這件事直到我們受不了,1月中寄出存證信函,隔沒幾天他請人來修熱水管,但都不有通知我們,我們是從大樓公告得知消息的。我想問我們的裝潢損害費用怎麼跟他要。我們有申請協調一次了,但都沒結果,樓上說我們裝潢費用自己解決,不可能幫我們出半毛錢。

這件事樓上一直推託熱水管破裂不是他們造成的,過程當中都是我們先去連絡水電跟主委還有建設公司,他們一直推託造成我們漏水地方一直擴散,然後之後又說我們怎麼不早點講,原本想說如果裝潢損壞一點點我們自己就自己摸摸鼻子,但樓上一直拖時間造成我們損害擴大,這樣我們怎麼解決比較好呢??

p.s事發過程我們有拍照,但最初期只有後陽台我們沒有拍到,事發過程日期我們也都有做記錄並錄影存證。樓上腳步聲一天比一天大聲,尤其是在大半夜時,不知是故意還是怎麼樣,我們一直不堪其擾,我們要怎麼準備資料比較好呢??

我們是否可以要精神補償呢???(漏水的一個多月我們每天都要半夜起床好幾次倒水,造成我們生活作息不正常,白天上班每幾小時都要回家倒水)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8 10:52

1.裝潢損失部分,若可舉證是樓上熱水管破裂造成,可請求回復原狀的損害賠償

2.若能舉證噪音情節重大,就此較有請求精神慰撫金之可能,漏水所造成的損失與侵害人格法益較無關聯。

Liva 102-02-08 16:30

我們如果跟樓上住戶要到他們修水管的照片還有他們維修熱水管的的公告是否可以當作舉證是他們熱水管壞掉所造成的呢??還是必須要有什麼資料來做為舉證??

所以他們一直不關熱水關開關造成我們生活作息不正常,是不能要求精神賠償的嗎??

可以麻煩林律師幫我做更詳細的解答?謝謝您!!

興兵衛 102-02-07 18:32

    幾天前在網拍購買一支二手手機,賣家在拍賣檔案描述該手機「九成新,保存良好無損壞」,還附上照片http://ppt.cc/6d87 ,乍看之下真的沒有異樣,所以我不疑有他就下標購買了,兩天後收到手機,竟然跟拍賣說明、照片不一樣!!!
    首先是正面部分,實拍 http://ppt.cc/J6Nl ,可以看得出來螢幕很舊跟原本的不同,我當初收到以為是螢幕有裂痕,但是再仔細一看,那是一張泛黃的保護貼,但是保護貼已經無法完全撕下,若硬撕,可能會有殘膠黏在螢幕上,而且可能會讓螢幕連同保護貼一起被撕起,我猜測螢幕左上角可能是賣家嘗試撕下保護貼,但發現不易撕起遂作罷,所留下的痕跡吧。
    再來是傳輸線的蓋子,實拍 http://ppt.cc/55rH ,已經斷裂,無法附在機身上,搞不好走在路上蓋子掉了都渾然不知。
    以上兩點,賣家在拍賣都沒有提到,我覺得我被騙了!我有在拍賣留言給他,但他都沒有上線也沒有回覆我,拍賣他也沒有留電話,感覺就是在逃避我。 

    後來我google他給的e-mail,姑且一試還真的被我找到電話(似乎是他在其他論壇聊遊戲留下的),我撥給他,真的是賣家本人,我說我是某某買家,請他上線去看一下。

    回到家就看到他回我之前給他的訊息,他說:「他是個人販賣不是企業販賣,並不屬於7天鑑賞期的範圍,商品也與說明的一樣,配件也都對,出貨前商品也檢查過都沒問題,所以貨物既出,恕不退貨。」

    他真的很敢講耶,到底商品哪裡與說明一樣?本來我打算請他退錢,我就不再追究,但是從他的留言看來,他似乎沒打算退錢了。

問題:

1.我下一步該怎麼做才能讓賣家退錢給我?

2.可以告他詐欺罪嗎?如果沒告成,會不會被反告誣告?

 

謝謝專業人士的解答

 

alpha 102-02-07 12:45
100年11月A君勒戒出來 但事101年2~3月 A君騎車回家的路上被巡邏警員盤查 知道他有毒品前科 請他回派出所驗尿 A君 去驗完尿後 就回家了 剛好四月分左右 我們搬家了 而我們全家的戶籍市到101年10~11月 遷來台北 之前戶籍都在我娘家~所以前兩次的傳票都沒有收到 101年11月27號 房東有郵差貼的紅單 拿來貼在A君 租屋處的信箱,但是A君 跟太太真得沒有看到 單子 是直到 102年1月22號當天 有警員來租屋處要找A君去開庭, 因為A君很早就出門 因為要去外地跑工地(A君再做散工 快過年 想說有工作就努力做) 而警員到租屋處敲門 沒人回應(太太 顧小孩到天亮 沒聽到) 直到晚上 太太手機有幾通未接電話電話去詢問 才知道說 今天試 A君最後一次開庭 沒到就要發佈通緝 隔天23號 太太終於找到 房東說得 單子 去派出所領回傳票 一看 應到日期101年12月11號 ( 已經過期了) ,太太有把巡佐的電話給了A君 而A君也有打給巡佐 (每三天打一次因為A君電話壞掉 沒帶電話 巡佐要確定他人在哪) 102年1月31號 太太 打電話到檢察署去 想問問看A君 如果可以易科罰金 可不可以 分期付款 但事檢察署的某位男生( 本來打分機 但事沒人接聽就轉到一個人那去了),太太跟他講完後 就寫信到檢察署 去詢問 為甚麼不可以分期 就因為通緝的身份? 家裡的經濟都靠A君一個人 他真的不是要沒到 當天警員來 A君已經去外地工作了 如果知道當天要開庭 A君事不會去上班的 會去開庭的 , 後來檢察署的小姐有打來 跟太太解釋了一番 太太 問小姐 那A君回來後事要去跟 巡佐 連絡 再一起到檢察署嘛? 檢察署小姐說 不用 請他直接來就可以~

 

想請教律師 那張過期的傳票 上面的應到日期 是寫101年12月11號 到警察來家裡找A君這段時間 有一個月了 A君也沒有收到 任何通知 要A君102年1月22號 要去開庭 如果A君想請檢察官 可以讓他易科罰金 也希望可以分期 該怎麼說會比較好?

 

KELLY 102-02-06 21:42
我想請問
1/15 騎乘機車 和一台電動車擦撞
我是直線車 對方要從住家出來 突然從我右方衝出來
但是因為騎乘速度很慢
所以只擦撞到對方 腳踝 有瘀青

我想請問 在這狀況下 請問我的責任佔多少呢?

當下對方無法走路 有坐在椅子上稍做休息
事後說 沒關係 我還是留下了電話跟他
向他說 有事情再與我聯絡

隔日 對方跑到醫院去開刀
在18號的時候 一同到警察局 事後報案
開三聯單 因為對方希望可以申請強制理賠

完成後 我主動先到保險公司報出險
而對方遲遲沒有去補資料 也連絡不到人
過了10天後

突然打電話給我 希望能出來一起談一談車禍的事情
結果他列了一堆清單
總共要我理賠將近快16萬!!!

這麼高的金額!!!請問我該怎麼自保我自己的權益呢? 因為當時 對方只跟我說 他只是想申請強制理賠 沒別的意思
但是卻又突然要向我索取這麼高的金額
實在很難接受 也付不出來~

請問如果對方 又要求我出去 和他談理賠事情
我該怎麼辦? 該私下去嗎? 還是找理賠人員 或是直接去調解委員會那呢?
調解委員會那 我會吃虧嗎?
因為我只有保單一強制險而已 理賠人員願意協助我嗎?
請問又該怎麼降低理賠金額呢 因為金額太高 真的無法給付
我本身沒受傷 但對方有受傷 聽說這樣沒處理好
會被提出訴訟 我該怎麼辦? 對方一直播電話給我 一直要私下談和解的事情 我請他 申請調解在來談 這樣也許比較不會吃虧 結果因為有不愉快 所以他說 我們走著瞧 我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 才能進快和解 又能給對方和我感到合理的理賠金額呢?

 1.還事先確認  對方受傷是否因為本件車禍所造成    2.建議還是先聲請區公所調委會調解  一般車禍案件  依受傷程度  會有一定行情存在  你不需要依對方所開條件照單接受  3.至於過失責任比例  這邊應該沒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只能約略說雙方都有過失 

KELLY 102-02-06 23:0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還事先確認 對方受傷是否因為本件車禍所造成 ... (恕刪)

您好: 張律師 非常謝謝您的回覆

1.想請問 要怎麼確認 對方是否因為本件車禍造成呢?

2. 所以申請調解 我們自己也可申請嗎?因探病時我們已有道義上的包了六千紅包

他的診斷證明 是開左踝內外踝移位性骨折 住院七天 在麻煩您了 謝謝

Talent 102-02-06 16:24

我的案子是這樣,我於2013/02/05收到法院支付命令,上面是93年積欠遠傳電信9萬8千多,
我也於昨日2/5致電去表示說我有心要處理,但是他一直在強調如果再過年前還清只需還一半的費用,這邊我有提到我每個月最少可以繳8000,對方表示
他要去幫我爭取看看,並要求我不要寄異議書到法院,他說這樣只會讓案子更複雜,
這邊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問
一、當初我確實有去申辦此號碼,但那時未滿20歲就私自拿家長的證件去申辦(通訊行也沒有打電話與家長確認),請問我是否可以用這點來要求費用可以減少嘛?
二、積欠費用我記得也沒有那麼多,這邊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要到當初的資料,那些資料的可信度又為何?
三、不管有沒有協商完成,我一定要先寄異議輸至法院,以確保我的權力麻?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6:42

一定要在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先向法院聲明異議,異議得不附理由,再來協商,若未於法定期間內異議,支付命令即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電信公司可直接強制執行,就無協商籌碼。

這個問題,沒多久前,我才幫一個當事人處理
你可以不用交這麼多

建議你趕快提出異議
還有問題,可以打電話來問我

Talent 102-02-07 13:56

感謝林律師及張律師的解答

但以下是我目前想到可以的辦法是否可以指教是否可行

民法刑法的條文其中78~80條我想是保護我權力的籌碼, 但是我怕對方屆時用83條反駁,我記得當初通訊行表示我只要拿法定代理身分證影本就好了, 但沒有請我問法定代理人的意見,只見申請表單填寫完畢簽我的名字及法定代理人的名字,就有一支門號及手機,如果到時候我用這個理由向法官陳訴是否可以呢? 另外上訴這邊我也觸犯到刑法第218條偽造文書罪,但是刑法第18條裡有規範到已滿18歲得以減輕刑責,以下是我的問題 一、我向法官陳訴當初的申辦過程,並承認確實有申辦。 二、如果對方要求我一定要清償他所開出的金額,我是否可以針對他們在這段時間是有更換記帳系統,或是資料庫,在更換的過程中是否有公信人,這方面去做質疑呢??也就是說我只承認電信公司當初出售債權的金額。 三、這裡我會展現我有心要還款但我是否可以用上訴法條,請求法官我只清償債權出售價的1/2或是更低。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如果沒有提出異議的話,這個積欠電信費的法律關係就會直接在法律上確定,而無法再行爭執。

依你所述,積欠9萬多元之電信費,其實光看這個數額即相當驚人,這個數字怎麼來的,可能都有很大問題,其次,93年迄今其中遲延利息有很大部分可能均已超逾時效(可以提出時效抗辯),而且本案即使轉為訴訟裁判費相差亦僅500元(由電信公司先繳,判決後由敗訴之一方負擔),因此對於電信公司而言,你如果不提出異議而支付命令因此確定是最理想之狀態,但對你卻是明顯不利,故建議你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使該案轉為訴訟程序,藉以要求電信公司提出證據和資料來證明其訴訟上主張之欠款金額,這樣應該比較可行、有利於你的債務協商。總的來講,不論是合約簽定過程有無瑕疵或金額的問題,在進入訴訟程序後,你都可以看到資料,提出相對應的抗辯。提出異議後,你可以先跟法院聲請閱卷,看看電信公司已提出的資料有那些,進行訴訟以及協商之準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Q咩 102-02-06 15:42
公司10月請了一個鐵工師傅,由於工作態度不佳(例:知道公司隔天沒啥工作就會請假或啥都不說直接不來,然後到公司再來說他又怎樣怎樣、私下接工作然後跟我們請假),而且1 月初又有2次啥都沒說的曠職,所以老闆在1月初時還以沒啥工作為由讓他好下台,想說大家不要撕破臉,請他不要來,並告知他一月的工資會算天數給他(工資較高),也請他在公司的借款說明還款方式,沒來之後沒幾天他來來跟我老闆借工具說他要借用一兩天,我們老闆也借他,之後就沒消息,傳LINE有看也不回,打電話也不接,結果在2/6日給老闆回LINE了!
以下是他回的內容~~今天我才帶電話出門看到你很多留言!!同時我也有要跟你說!!!工具這兩天我會馬上拿給你!!我只是都沒從你們那邊過!!還有你說錢的問題那我請你先補一個月的薪水來!!畢竟你開除我還是當天說....我沒有任何的時間去找任何的工作!!!就算是員工不作也會提前跟你們說!!!這是正常的道理。你也不用再打電話來我現在都很忙。
所以我想請問~~
1.我真的要給他所說的一個月嗎?
2.我要如何要回公司的錢及工具呢?
3.他如果一直不還而且打電話及傳LINE都不回呢?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6:14

1.若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要十日前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也就是說必須給付10天的預告工資。

2.若有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六日者,則可不經預告而終止勞動契約

3.若一直聯絡不上,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表明若不歸還工具及借款,將訴諸民刑事訴訟

小黃 102-02-06 09:04

前天我上班,而一位跟我不是很熟的同事下班,卻沒回家,而擾亂我上班,

我口氣不好的跟他說,下班不回家你是在亂什麼的,沒看到在忙嗎?

然後,他就說我兇他後離開,我繼續做我的工作,沒多久,那位同事帶了另外一位同事過來,

我剛好拿著小板手,約一個人的手臂長度,看到他們兩個人來,我有點擔心以為他們要打我,

只好硬著頭皮出去,問他下班不回家一直亂到底是要做什麼? 他則是看到我拿著板手,

忽然說,我要打他恐嚇他,他要報警告死我,而我則是重複問他到底想幹麻,別再亂了.

就這樣,昨晚,我忽然接到警局電話,說那位同事對我提出恐嚇告訴,我沒有語言上說要打他,

也沒有任何動作,另外我跟他也沒有金錢上及工作上的糾紛,請問這樣他告我恐嚇成立嗎?

根據你的陳述應該是不致於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不過要小心對方教唆另一名同事作偽證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修車工人去和周星馳踢足球的時候
身上也帶著扳手
這很合理.......?

建議你好好和對方溝通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小黃 102-02-07 13:53

雙方已經溝通,和解了.可是恐嚇屬於公訴罪,我同事要撤銷告訴無法撤銷

小黃 102-02-07 13:56

已經和解,只是恐嚇屬於公訴罪,我同事要撤銷告訴無法撤銷...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無法撤回告訴,但是如果告訴人之舉證無法證明被告之犯罪事實者,檢察官還是會予以不起訴處分結案。所以本件你可以請告訴人具狀陳報誤會之原委,讓檢察官確定本案告訴人之舉證必然無法證明被告之犯罪事實即可。(要注意陳報內容別讓告訴人有誣告罪的嫌疑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先生 102-02-05 14:12

我爸爸在101年12月29日過世,名下只有卡債電話欠費,

因為爸爸那邊的親人都沒聯絡了,所以我就去法院買限定繼承聲請狀辦理,

寫了系統表,補印鑑、財產清冊…等,財產債務方面都寫不清楚。

聲請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搞不太懂)

近期收到台南地院寄來的【家事裁定】,

內容大概就打聲請人因…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

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之公告揭示之日起6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等。

內容都沒提到要幾日內登報寄回法院,打電話詢問承辦股,是說沒打就不用登報,

如果債權人找上門,直接給他們看裁定就好了,後面就等公示催告時間到什麼的。

請問怎麼我和網路上查到的別人辦理限定繼承流程有所不同,

一、別人收到的都是民事裁定,為什麼我收到的是家事裁定

二、他們收到的裁定都有說幾日內要登報並寄一份給法院,我收到的連登報字眼都沒有?

三、知識家問,有人說不管有沒有都要登報,才算完成公示催告…。

搞的有點頭昏了…,我有寄email詢問板橋地院,今天收到回信如下,

提到裁定內容應有如後所示之諭知(即登報),難道南部和北部做法都不一樣嗎?

我該相信那一種QQ

民法第1157條第1項 規定,繼承人依法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時,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次按法院公示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報明 債權時之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家事事件法第130條第4項定有明文。是  台端因辦理所謂「限定繼承」事件(即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之陳報)接獲法院裁定裁定內容應有如後所示之諭知:「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20日內將本裁定前二項全文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並將登載證明檢送本院。」如仍有相關疑義可逕洽承辦股或本院訴訟輔導科【本院訴訟輔導科聯絡方式:(02)2261-6714轉1001或1002。】另關於遺產清冊陳報事件,係規定於 民國101年6月1日 施行之家事事件法第4編-家事非訟程序第7章-繼承事件中,所以  台端收到的為家事裁定而非民事裁定


麻煩律師幫忙解答一下…(很怕繼承債務

 以前沒有家事法,也沒有家事法庭。所以當初是向民事法庭陳報限定繼承,但自家事法施行後,限定繼承案件改由家事法庭管轄。

你的案件還是要登報的,登報可以找那種登報只要幾十元的全國性報紙,然後再將報紙刊出的資料回報給法院即可。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

律師說的很對!

建議你不用問太多人
這樣你反而沒有辦法消化太多資訊
律師就是最正確的作法

YY 102-02-03 20:02

你們好~想請問一下

我進公司到離職不到三個月~而我在離職前的一個月就以口頭和書面提出離職~

到了離職日當天~公司沒有派人來辦理盤點交接~並且打電話告訴我~他們訂的盤點交接是在我離職的三天後~要求我工作到那個時候

但是我婉拒了公司的要求~公司就說合約上寫離職是要在一個月半前離出~我這樣違法視同曠職~要去告我並且不給我薪水~

但是我還是在離職日當天做完後離開

請問我這樣做有違法嗎?沒有做完交接會不會怎麼樣呢?

麻煩各位了~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3 20:22

當時契約書上有寫要做幾年嗎?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本尊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YY 102-02-03 20:27

沒有寫要做幾年~只有寫我這幾個月都是試用期而已~

蔡律師 (蔡) 102-02-03 21:16
回覆 YY 的發言內容:

沒有寫要做幾年~只有寫我這幾個月都是試用期而已~

不定期契約,照勞基法規定,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您的契約不到三月,不需預告終止。

公司合約是定型化契約,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該約款無效。

曠職不是公司說的算。公司必須給付您離職前的薪水

 是否有辦理交接,必須看您有無明確告知公司要在離職最後一日辦理交接而定,若有,則是公司受領遲延,是公司自己的責任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本尊,再發文告知您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102-02-02 14:52

我之前有留過言 說我因在奇集集上找工作 被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網的賣家  騙說我只要借他帳戶

認證  認證安心賣家  每個月就給我6000  但我只收到2000

1月29日  銀行說我帳戶已被警示  我很緊張  那人當初還講說他會處理

結果31號之後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有去警局說  但是我不知道  有沒有算報案 

因為那天警局 有拿走一些我提供的資料 列印  但警察說 有人報案 但報案的筆錄還沒出來

所以叫我先回家 他們等到報案人筆錄出來  他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所以會打電話叫我來 填寫筆錄

但我怕等警察打來 是不是就太晚惹  我是要現在自己去把其他資料交齊順便做筆錄還是? 等警察打來阿  但我朋友說 沒做筆錄 就等於沒報案 等警察打來 你會被說 明知道已被騙惹 還沒來報案所以我現在很緊張  我真的很無奈  我真的不知道這樣算賣帳號  如果知道我也不會給他

人心真是險惡  我才20歲 有律師說我可以拼不起訴  但我想問怎麼拼不起訴

如果想要和解又要跟誰說 法扶如果申請不過 是不是我就不能拼不起訴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09

這種提供帳戶給陌生人的,通常會被認定為詐欺共犯起訴,要有心理準備

小徐 102-04-15 06:31

我也是受害人,我最近查到騙我的人也有在奇集集貼文,如果沒錯的話,你跟我遇到的是同一個人, 因為我和你都是6000,也都有他給我們的身分證影本和合約,然後給他認證奇摩安心賣家,請問你現在案件如何?
也許我們有相同的證據可以把人抓出來。

103-02-10 00:32
回覆 小徐 的發言內容:

我也是受害人,我最近查到騙我的人也有在奇集集貼文,如果沒錯的話,你跟我遇到的是同一個人, 因為 ..

 

我過幾天要開第2次庭了  你跟我一樣嗎 或許我們遇上是同一個人 

你的案件也到哪了   我們一起揪出他們

 

kelly 102-02-02 12:17
律師您好: 去年8月有朋友跟我借一筆錢,有寫借據給我,借據上寫2012年12月30日前歸還借款,但是今年一月跟對方連絡,對方說在1月底前會歸還,但1/31那天,錢沒有匯進我的帳戶,打電話給對方,對方都不接聽電話, 請教我需至法院提出告訴或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 還請您告訴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支付命令是最快的方式 不過債務人可以不附理由異議 將來還是要靠訴訟程序解決
奶瓶 102-02-02 07:43
您好張律師 :在FB問對方事情而對方說一些讓人不舒服的字眼.有標記對方只說真實事件但對方卻說標記她讓她毀了他人名聲 對方之後有PO文章雖然沒指名是誰但一看就知道再說誰.對方說了很多難聽字眼連髒話都搬出來來講了 我有很多證據拍下存證了.對方是大舅的兒子的老婆不是很熟因自己有出車禍過傷到腦部而對方說過 不要想到什麼就亂說話.飯可以亂吃話不要亂說.這樣已傷到我了沒對方電話所以才在FB問事情的 請問這算毀謗侮辱嗎?!這樣我可以提告對方嘛!?
如果你認為有侵害你名譽 你自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只是將來對方是否會成立犯罪而已 且要注意 對方也可能對你提誣告告訴 這程序上的成本自己要列入考慮
DREAM 102-02-02 04:16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近日來接到不明男子電話恐嚇

事發經過,小弟與一名已成年女子於雙方自願情況下發生肌膚之親,經過半年後遭不明男子打電話恐嚇

該名女子與小弟認識時尚未有法定婚姻關係,但已知有男友,但發生肌膚之親時僅知女方有男友但是否有法定婚姻關係,是未知的狀況下,而該不明男子電話內容中稱該女子為老婆。

不明男子電話內容中提及將對小弟與女友進行人身迫害(在此不明男子有提及是否需要帶人找小弟並請小弟吃子彈),若需要人身安全無虞,就需要付出高額費用給該不明男子,不明男子於電話中提供該方自稱為人頭帳戶之郵局帳號,要求小弟進行限期內匯款,若未匯款或報警使該帳戶遭凍結,將對我方採取上述之人身迫害行為。

目前已向警方報案,且警方已受理並提供報案三聯單,且向警方提供電話錄音存檔以及簡訊內容等物證。

在此想詢問,第一、警方受理恐嚇案件,案件類別屬於妨害自由,正確與否?

                  第二、不明男子有提及"子彈",目前無法查證是否對方確實擁有槍砲彈藥刀械等物品。若此案件警方函送法院後,是否可多加要求警方或法院查證對方是否確實違反槍砲彈藥條例等情事?

                  第三、通話內容中,不明男子提及高額費用,警方有說到目前我方因尚未進行匯款動作,所以現在尚未構成恐嚇取財部分,但恐嚇取財罪刑比恐嚇妨害自由罪刑更加重,正確與否?

另外,以上述情事在尚未匯款或與對方相約碰面進行付款動作,是否就無法構成恐嚇取財?

                 第四、基於人身安全下,於報案過程中,有向警方提及此部分,警方有說明可針對報案人住處多加巡邏,但女友部分仍需到該住所所管轄之轄區派出所或分局進行備案,才有辦法請求警方多加巡邏該地,是否如此以及是否可由報案者本身請求警方向女友住所知轄區分局派出所提出巡邏之要求?

                  第五、基於人身安全下,若需要配合警方進行調查或法院開庭,是否可向警方或法院提出不和加害人碰面或同庭偵詢?

 

目前心中有這五點疑問,還請各位律師解答。

感謝各位律師耐心閱讀,在此預祝各位律師新年快樂!

蔡律師 (蔡) 102-02-02 09:27

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您的告訴代理人,可以避免跟加害人接觸,且有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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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餅 102-02-02 01:47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如果,我找一家印刷公司的業務,印製了名片,我說了詳細的印刷規格,但是寄來的名片是錯誤的,而且寄給我拖了將近2個月,收到後跟業務反應有誤業務搭應退款,他也要我將印錯名片寄回,我也以寄回,他卻開始不接電話也遲遲不退款,開始敷衍,請問這是詐欺?他還欠我退款的錢,要如何提告律師可以一切費用由該業務付嗎?謝謝感恩
陳振榮 () 102-02-03 19:15
陳振榮 (陳振榮) 102-02-05 17:23

 

劉先生你好

依你所述  你所找的印刷廠把你要的名片印製錯誤  之後有向業務反應並要求退款  但業務人現在卻遲遲不肯處理

1.你與印刷廠之間是成立民法承攬契約  印刷廠有完成正確名片印製之義務  你則有給付印刷廠報酬之義務  但是因為印刷廠給付有瑕疵  你也跟印刷廠要求修補 經印刷廠業務承若退還報酬  就此部分  你在民法上當然有請求返還報酬之權利

2.至於刑法詐欺部分  我不認為會構成  刑法詐欺之要件之一為行使詐術  印刷廠不是從頭到尾皆沒有進行履約之動作  只是履約發生了問題(印製錯誤) 所以在刑事詐欺之主觀上  尚難認有詐欺之不法犯意

3.你要提告可以用支付命令民事訴訟之方式  訴訟費用你要先付  將來勝訴你可要求對方負擔  至於律師費部分  只有在強制委任律師之程序才可要求敗訴之一方負擔  你的這個支付命令民事起訴程序  目前為止還不算強制委任律師之程序  所以你因此付出之律師費  不得要求對方負責

 

陳振榮律師 

劉小餅 102-02-02 01:34

您好~我想請問如果,我找一家印刷公司的業務,印製了名片,我說了詳細的印刷規格,但是寄來的名片是錯誤的,而且寄給我拖了將近2個月,收到後跟業務反應有誤業務搭應退款,他也要我將印錯名片寄回,我也以寄回,他卻開始不接電話也遲遲不退款,開始敷衍,請問是詐欺?他還欠我退款的錢,他現在也不回簡訊不接電話line app也都封鎖我了,要如何提告律師可以一切費用由該業務付嗎?謝謝感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2 09:22

您要先發律師函跟對方主張一定期限內履約,才建議您提告詐欺

律師費用必須由您先支付,之後您再主張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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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餅 102-02-02 10:54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要先發律師函跟對方主張一定期限內履約,才建議您提告詐欺

... (恕刪)

謝謝蔡律師,請律師發函需要多少費用,因為還是學生負擔怕很重

退款金額雖然不大,但他的態度傲慢,拖來拖去!才想給他一次教訓

除了民事求償,他所拖的耗費時間我能要求賠償嗎?

謝謝幫忙感恩^^

hardy 102-02-02 00:34

律師你好

最近接到承銷未上市股票公司的電話

在經過他介紹某公司各種獲利機會後

表示有意願申購該未上市股票,但需考慮一下

隨後依他的要求傳真身分證正反面過去,他也回電表示有收到

並詢問我是否申購一張(1000股)的股票,我以口頭答應他願意申購一張

但隨後我反悔,不想買了,打給他(承銷人員)

她表示我的資料已經交給亞東證券的人員帶回去了,可能無法取消,而且說我若未付款

會有違約交割的問題。

想請問律師,這筆交易是否成立?

我若未付款會不會真的有違約交割的問題

感謝律師的回答

P.S.

我並未簽屬任何契約

沈恆 (沈律師) 102-02-02 08:36

只要口頭在價錢、數量達成合意,契約就已經成立,不一定要簽書面;既然契約成立,雙方均有履約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就會有違約問題。但未上市股票,應不會有證券交易法上違約交割的問題。另外,若對方告知的公司獲利機會有不實情形,可以主張詐欺撤銷意思表示或損害賠償。 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13

未上市櫃股票買賣並不經過股市,有無違反相關法令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你這個情況尚未簽訂任何委託買賣契約,應不至於有違約交割之情況,

可能是該經辦人員對法令有所誤解

hardy 102-02-02 22:3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要口頭在價錢、數量達成合意,契約就已經成立,不一定要簽書面;既然契約成立,雙方均有履約義務, ... (恕刪)

律師你好

今日早上有打電話過去給該承辦人員(以電話推銷股票的小姐),他表示有自行刻的我的印章,並且用我傳真過去的身分證,填寫一些購買的資料,但電話中她並未告知我有刻印章這件事,是非經過我委託,而逕行刻製,並且使用。

這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

該承辦員在電話有表示該股票前景看好,上櫃市後會有兩倍以上的價格(跟現行購買價相比)

這樣是否有誘騙的行為產生?

謝謝律師的回答

hardy 102-02-02 22:3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未上市櫃股票買賣並不經過股市,有無違反相關法令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你這個情況尚 ... (恕刪)

律師你好

該承辦小姐(某投顧公司電話銷售給我的人員)表示,該未上市股票委託亞東證券做申購買賣,若股票下來了,我未付錢,就有違約交割的情況。

我沒有委託他幫我做申購(只有口頭答應她買),也沒有親簽或親自蓋印章任何文件

這樣有違反什麼法律的風險嗎?

 

謝謝律師回答

hardy 102-02-02 23:48

另外想請問各位律師:

該投顧公司的小姐以他們公司的名義推銷股票,是不是已經違法了?

他們不是證券商,在網路也查不到該公司...

沈恆 (沈律師) 102-02-03 00:30

對方若未經您同意,擅自刻印章欲辦理過戶,可能涉及偽造印章、偽造私文書等罪。再者,若對方提供財報數字,或具體的預測基礎有不實,比較可能構成詐欺;若只是單純說前景看好,則可能還不致構成詐欺。另外,若對方公司未經金管會核准即推薦、仲介未上市股票,可能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5條第1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jackaltsai 102-02-01 12:04

您好  請問一下我們公司是旅行社 之前有一位靠行跟我們公司拆帳的同事 去年10月已離開 但由於我們認定他跟公司的債務未清 帶團後也沒有回來報帳 一直連絡他 電話都會通但卻都不接 今早收到他一封郵局存證信函 說會委託一位男子過來收時他的個人物品 如電腦主機銀幕等等 但是本人依舊不出面 請問站在我公司立場 可以拒絕他委託的那位人士來收拾他的東西嗎? (因為我們認定他還欠公司錢) 我們只希問他本人出面來跟公司把帳對清楚.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22

可以主張在對方沒有把帳目弄清楚前拒絕交付個人物品,不過建議以存證信函回他,否則對方可能會告侵占

阿美 102-02-01 11:54

對不起我打了很多 ..但我真的很煩惱也不知道該求助誰,所以看到大家都在這裡發問問題所以才想試一試,也許你(妳)們真的可以幫助我!
真的很謝謝你(妳)們很有耐心的看完,也真的很謝謝妳(你)們替我解答,謝謝回答我的各個好人 !!!真的很感激你(妳)們!

你們好,我現在19歲,在我18歲的時候我們家發生了家變,我的爸爸常常在喝了酒之後就變一個人,常常打我的後母,以前更是常常打我的姐姐(所以她翹家但她現在已經成年了也結婚了,爸爸他們也都合解了,但總是在缺錢或喝酒就打電話到姐姐的婆家去,讓姐姐跟他的婆家飽受燒擾,而且時間都在凌晨3點,5點,或者一天的時間都有)(我跟姐姐是不同爸爸跟媽媽的,我是爸爸的,他是後母的),在高二的時候,她又因為喝酒跟我後母吵架,弄斷她一隻手,醫生說要休息2年才能工作,但每次她們2個酒退了以後又恢復以前的感情,但是我真的沒辦法適應,因為我的爸爸跟後母都不找個正當工作,我從姊姊口裡知道,原來他們從未我出生到現在都一直在做類似拉皮條或者是仙人跳或一些零時工的工作,以前他們曾被抓進去關過幾次,後來更一直酗酒,還把我的叔叔,阿伯和奶奶趕出了原本租了10幾年的屋子,後來更因為不工作付不出10個月房租,還硬是叫我奶奶跟叔叔要給他分擔一半,但後來那些房租都是我晚上假日打工還的,因為我讀日校,然後學校的註冊費,學雜費還有家裡一切開銷幾乎都要我一個人負擔,我有就貸,因為忙著賺錢所以我都沒有去學校,後來房東說不准再讓我們住下去了,而且以後每個月都要償還他租金,好險我在工作認識了現任的男友,他回家求情讓他媽媽給我住在他家(因為我奶奶把戶籍遷出去了,跟我是分開的,還有奶奶為了不要讓爸爸後母找到我所以我才住男友家),因為若我要在外頭租屋又要償還所有債務是不可能的,之後我便跟他們分開了,原本以為事情演變成這樣她們會乖乖的找一份工作,但是他們寧願在高雄火車站像流浪和亂睡喝酒也不去找,然後每次只要沒錢了就會打給我跟我說他們需要本錢做以前的工作,不給錢就會威脅我說什麼要去報警察,跟警察說我失蹤了這樣警察找到我之後他就可以跟我見面當面跟我拿錢,還一直叫我幫他們還房租,之後我因為害怕,每個月寄錢他們,我一個月賺不到1萬,因為那時我還再上學,他們還會騙社會局的人員們,說他們很貧窮還有一個女兒再上課所以一直這樣跟政府拿暫時的補助錢,但是他們都拿去喝酒!每次奶奶看到我都很辛酸要我不拿錢給他們,但是我真的很怕他們對我做出很恐怖的事,因為只要我想狠心不理會,他們就會留言給我罵我類似三字經,我是想死,還有後母說是你是死了沒或婊子還有不要逼他,他有辦法可以找到我和不要考驗他的耐性跟要六親不認甚至說要把我跟奶奶做掉之類的,直到有一次他們因為喝太多酒住院,很可憐的和我說他們要戒酒所以我相信了,但是沒多久又開始一直這樣,重蹈覆轍的我真的很膩也很憤怒跟害怕,最近他們給我的留言我都有錄製起來,我也有奶奶姐姐們可以當證人,甚至以前住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他們的為人,還有我們到現在舊住址都還沒遷到新的地方,因為沒有房子

1.請問如果等到我20歲了,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去把跟他們連在一起的戶籍遷出來自己一戶?
2.還有我能不能去跟警察說不要將我的住址給其他人就算是親人也不要?如果他們去報警我怕警察會說他是我爸所以就給他了。
3.這樣算是言語虐待嗎?我跟姐姐能不能告他們家暴?我的姐姐和家人都替我作證的話。
4.家暴保護令成功後是代表他們遠永都不能接近我嗎?如果要延長申請可以請幾次,期限是多久呢??
5.他所欠的健保費在我20歲後我是不是能重新一個自己的健保不用幫他還?因為他現在還是我的被保險人,在我20真正成年後是不是就是一個新的健保身分而不用跟他的債務連扯在一起?一定要由工作單位保嗎?如果工作單位沒有勞健保呢??
6.他如果要告我遺棄,那我跟奶奶是不是也可以同樣告他遺棄?
7.我的監護權是爸爸,我可以轉移嗎?給奶奶可以嗎?奶奶現在70歲了,沒有任何所得,只有老人年金。
8.是不是我早點登記結婚,我就可以將監護權給丈夫或別人?或者結婚後爸爸就能力管制不會那麼多那麼大?

對不起麻煩您了,因為我真的接電話接得很害怕,我跟姐姐有時後都會有幻聽..連睡覺都好像聽到手機在響,凌晨電話,平日的電話真的困擾我跟姐姐奶奶好久好久了,我覺得他們已經不是我的家人了,眼神跟言語讓我真的很恐懼....不好意思請您替我解答一些好嗎???

謝謝您真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2-01 12:54

1.滿20歲可以自己遷戶。
2.這要有家暴註記,警察才不能給。
3.這樣算家暴
4.保護令要看您聲請哪種。原則可以延長。
5.健保成年後可以自行投保,可掛在區公所。
6.您沒辦法告父母遺棄
7.監護權改定必須向法院聲請
8.結婚視同成年。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奶瓶 102-02-01 11:21

好心問對方是否還有做中醫
問說當初做的中醫院長在哪邊
對方卻說:做不做關我屁事.關我小孩屁事
當時更本沒說到對方的孩子之事
對方還說我毀他人名聲.當時只問對方中醫之事
對方還說不要想到甚麼就亂說甚麼.飯可亂吃話可別亂說
對方有欠錢雖然不多但對方都不理會說沒這件事
說難聽的語言.對方認為我都在亂說話
因為自己有出車禍過傷到腦部
我只是好心問對方她是否還在做中醫那中醫的老院長
目前在哪邊而已.對方就回答說...我做不做中醫關你屁事啊!
那老院長在哪我怎知道我已兩年沒上班了
我小孩惹到你喔!關我小孩屁事啊!
對方說的這些事我都沒說過只單純問中醫之事
就被對方說成這樣了!

沒對方電話也沒錄音只有網上對話拍下對話當證據

大概是在去年時沒多久時發生的事情 .可以告對方毀謗侮辱嗎?!

P.S對方還有罵髒話雖然沒指明是再說誰但一看就知道是在說我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23

你這個是普通爭執,不建議提告打官司

Ms. Lin 102-02-01 10:21

您好!想請教專家律師 問題如下:

我先生的前任女友這半年來一直不斷騷擾我們的婚姻生活, 例如一直以簡訊或口頭行為叫我先生離婚和搬離目前居住地 一起去和她生活等妨礙婚姻生活等行為 ,甚至一直不斷到我先生工作處與住家處等他,先生嘗試關機與躲避, 但卻換來對方緊迫盯人讓人窒息行為,例如100-200通未接電話與到住家樓下方堵人等,先生已經跟她明確表示他已婚而且有小孩,但對方始終講不聽一直用盧的,行為請問律師專家我是否可以採取存證信函告她妨礙家庭或其他有利於我和先生的法律條文嗎?

1.應該會有民事上侵害人格權跟身分權的問題 2.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資料 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禁止對方為相同行為及賠償一定之損失

Ms. Lin 102-02-01 11:2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會有民事上侵害人格權跟身分權的問題 2.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資料 提出民事訴訟 ...

 張律師: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若以我的名義是否會成立呢?

1.您建議的「民事上侵害人格權跟身分權」會比妨礙家庭 ,更順利告發對方嗎?

2. 相關證據資料是否包含100-200通未接電話簡訊內容與出現緊迫盯人行為等?

3. 請問我是否該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

4. 寄出後請問提告是否具時效性呢?因為幾乎每天都有一堆緊迫盯人通聯紀錄與簡訊內容蒐集證據非常有利。

感謝您的耐心回答

阿淵 102-01-31 23:12
趙大律師你好~今天我有打電話給你 本來要跟你約時間的 現在暫時不用了 因為我跟這家公司簽的合約是到一審 律師是這家公司幫我請的 所以暫時先不跟你約時間了 真是抱歉 如果有需要我還是會找趙律師您的(不過最好還是不要^^)
好的,如果後續有其他問題,歡迎不吝來電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