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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05-01-15 12:50

請問,公司有設定動產銀行做企業貸款的擔保品 (沒有保人),公司因經營不善準備歇業,若動產銀行拍賣,公司歇業後負責人會有信用問題嗎?如果有,是什麼?紀錄會保留多久?謝謝

P.S. 動產是另一位親戚的名字,也同樣無能力繳款。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5 13:59
您好, 1、銀行可能將該欠債公司負責人信用註記列為拒絕往來。 2、持續期間為三年,如果成為呆帳,期間會從三年延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
李先生 105-01-14 08:03

請問,公司有設定動產銀行做企業貸款的擔保品 (沒有保人),公司因經營不善準備歇業,若動產銀行拍賣,公司歇業後負責人會有信用問題嗎?如果有,是什麼?紀錄會保留多久?謝謝

P.S. 動產是另一位親戚的名字,也同樣無能力繳款。

李先生 105-01-13 17:02

請問,公司名下有動產設定銀行做企業貸款的擔保品,如果公司因經營不善,卻又沒錢再繳本息,這狀況可以辦理公司歇業嗎?公司歇業後動產會如何處置?若動產就交給銀行拍賣,公司歇業後負責人會有什麼問題嗎?謝謝

P.S. 動產是另一位親戚的名字,也同樣無能力繳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可以辦歇業,但即便歇業,若貸款不按時繳納,則銀行仍會進行查封拍賣的動作,以清償積欠債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先生 105-01-13 17:1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可以辦歇業,但即便歇業,若貸款不 ... (恕刪)

 謝謝您的快速回答,那麼公司負責人會有信用上的問題嗎?如果有,紀錄多久會註銷呢?

阿坤 105-01-12 16:08
您好:想請教律師有關聲請拍賣抵押物乙事。 原因:本人95年承接一處新建飯店水電工程 營造廠商即業主於96/2/27日發生跳票,始簽本票保證,最終還是未清償,只好交由法院處理,本票金額130萬98年度司票字第132號裁定本票債權新台幣130萬元,業經99年2月22日確定。 99/7/15日於債務法律顧問事務所與我簽訂一份債務清償協議書,協議清償方法:一.簽訂本協議書同時支付新台幣5萬元正(不另立據),另分別於8/15.9/15.10/15.11/15各支付5萬元,共20萬元。 二. 債務人願將台中縣沙鹿鎮鹿寮段一處建物地下一樓停車內之停車位共11車位之建物應有部分持分(其持分依建物登記面積比率計算)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我。 99/8/27日將11個車位過戶給我,於點交車位權力範圍同時將建物所有權狀,及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交給我,於給我的書狀上查看並無設定擔保等相關紀錄,債務人也並未告知其有借款500萬而將車位拿去做擔保設定抵押權。 從簽訂債務清償協議書後,每月應付5萬共20萬也都未支付,前幾天忽然收到台中法院民事裁定,有債權聲請拍賣抵押物,因為債務人98/3/2日向其借款500萬元而將所有車位拿去做擔保設定抵押權清償日為99/3/2日據了解其他相對人均是債務人的親戚家族是受讓人,實際處份權力還是債務人說了算。債務人慣用的脫產行為.使我懷疑聲請拍賣抵押物之債權人也是債務人集團裡的一員,會否用此方法欲將過戶給我抵債的11車位取回,債務借款清償日為99/3/2日債權人怎能容忍到現在才聲請拍賣抵押物,似乎於理不合.是否出於通謀虛偽,不知所從,請問我該如何辦理此事呢?裁定書上第四項寫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

你好:

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631號裁定:「聲請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於最高限額抵押,法院祇須就抵押權人提出之文件為形式上審查,如認其有抵押權登記擔保範圍之債權存在,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即應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債務人或抵押人對抵押債權之存否如有爭執,應另循訴訟途徑以謀解決。」 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屬於非訟程序,僅進行形式審查,對於實質上之法律關係糾紛並不介入,提起抗告並無任何效果。 非訟事件法第72條:「民法所定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及依其他法律所定擔保物權聲請拍賣擔保物事件,由拍賣物所在地之法院管轄。」、第74條之1:「第七十二條所定事件程序,關係人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法院應曉諭其得提起訴訟爭執之。前項情形,關係人提起訴訟者,準用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第195條:「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證明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發票人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制執行。」 若有證據證明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係虛偽債權,可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抵押權人若聲請強制執行可依法聲請停止執行。 債務脫產還是要先取得執行名義後再想辦法追查財產
小康 105-01-11 21:14

想請問律師

事情如下

我因為自己開立一間小餐廳有請保全業者,1/6凌晨我們店裡發生竊盜案,攝影機有拍攝到,歹徒於凌晨2:43分破壞窗戶侵入我的店家,但是保全警報卻是在2:50分才警報,更扯的是保全於2:51分遠端解除警報,在2:55分才通知我說,店裡遭人入侵,我之後就報警,警察於2:59分到達,可是歹徒於2:58帶著我一大袋東西及收銀機已經離開,並且逃離,這期間都是我們保全系統有設定期間發生的,警察及鑑識小組採證完,我清點財物發現總共損失13萬多元(3萬收銀機零用金、4萬5員工薪資、5萬5是要準備當天準備支付貨款用的錢,其餘當日換取零錢約5000元),可是保全業者在跟我談論賠償部分說因為現金無法證明,所以只願意賠償最多1萬元,不然就要我提出證明,但是現金我要如何提衝證明呢?而且我認為是說是因為保全業者的3個問題才導致我損失這筆錢

1.為什麼歹徒於2:43分進入可是警報卻於2:50才開始

2.為什麼保全才開始警報當下就被遠端解除

3.為什麼是解除約3-5分鐘後才通知我有這件事情

種種不合理我甚至跟朋友都合理懷疑是否是保全業者"監守自盜"?不然也太多巧合了吧?

他們系統正常是有人進入沒解鎖,當下會發出警報,發出警報會先通知緊急連絡人確認是否是我們的人沒解鎖就進入後才遠端解鎖

攝影機顯示小偷離開跟警察到達要抓人的時間差約莫1-2分鐘,如果保全業者系統是在正常執行下,警察是會在現場待補歹徒,而我也不會損失這筆現金,所以我要求保全業者要負全責,但是保全卻拿合約跟我無法提出店內現金總數證明來壓我,只願意賠償1萬元,所以我想請問律師,這樣子我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求償呢?如果可以求償那我最多可以求償多少呢?

Sapling 105-01-11 10:06
您好 我想請問有關動產之問題。 目前有被分到阿公的一間房子(目前健在),房子登記完成,動產的配置已經由法院公證存查,權狀等相關文件也已經拿到,房子本身也沒有債權方面的問題。 而其中配置書上有一條有說明: 「以上動產非經本人同意不得將受贈與動產土地房屋為之處分,或設定期典全抵押等他項權利,抑或為任何債權的擔保。贈與標的移轉所需之一切稅捐、費用全部由受贈方負擔。」 現在的問題在於,目前由於想創業需要一筆資金。 因此 1.基於這項條件是否就無法私下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 2.又如果無法的話這項條件是有年限還是永久? 3.承問題1.,若未經同意之下仍執行會有什麼影響嗎? 感謝

你好:

要看到完整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要視該約定是解除條件或附負擔之贈與,若是解除條件,你未經本人(贈與人)同意擅自處分或抵押貸款,解除條件成就,贈與契約失其效力,贈與人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贈與物。若係附負擔之贈與,你不履行負擔,贈與人可依民法第412條規定請求撤銷贈與契約,再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贈與物(民法第419條)。 視契約約定而定。 未經同意處分或設定抵押權,第三人若善意信賴動產登記制度,依土地法第43條、民法第759條之1規定,推定為有權利。贈與撤銷贈與後無法取回贈與物,會改依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等規定向你請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為負負擔之贈與,若違反負擔內容,則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並請求返還土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12 17:56

您好!

1.  如果約定不得處分條款有在地政機關登記,則無法再設定抵押;但若僅有約定不得處分條款而未登記,則仍可設定抵押權
2.  如果契約沒有約定不得處分的期間,解釋上應視約定的目的決定不得處分的期間。
3.  設定抵押權仍有效,但贈與人可主張違反約定條款,請求返還贈與物或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iminglin 105-01-11 10:00
各位律師您好: 我弟弟目前面臨離婚困擾,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我弟結婚9年,育有2子,薪水(現金)皆交由太太管,婚後買房,目前還有貸款,婚後並因擔保人而負債扣薪1/3(銀行),也有車貸,請問,離婚協議的效力為何? 協議房子一人一半,是否太太離婚後能賣房子過戶給他人,怕我弟沒房子住。 2.若房子設定給我弟,是否會被債權人(銀行)扣押? 3.而若走訴訟,是否動產還是一人一半,擔保人負債會不會影響? 4.太太因工作長期出差(不知是真還是假),無法在家顧小孩(一星期可能只有2-3天晚上),訴訟來說是否撫養權對我弟比較有利? 是否可對太太要求贍養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1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議書只要不違反法令及公序良俗都有效,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

2、一人一半的房產,對方可以就其持分進行處分,且不會影響前順位抵押人的權益。

3、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照料能力、子女意願、經濟能力、環境、訪視報告等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

4、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就離婚子女監護、探視、扶養費、夫妻剩餘財產等進行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1-11 10:28

您好!

1.離婚協議簽署後,原則上對雙方都有拘束力,應考慮清楚確認內容可接受再簽署。房子登記共有持分各1/2,對方可直接出售及過戶其1/2持分

2.如果弟弟登記房屋共有人,債權人即可查封拍賣其持分

3.依法不是一人一半,原則上歸屬於目前登記所有人所有,再加入剩餘財產進行計算分配房屋貸款不會影響。

4.不一定,會經社工訪視後,並考慮雙方所有條件,以對小孩最有利方式定監護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iminglin 105-01-10 12:48

各位律師您好: 

我弟弟目前面臨離婚困擾,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我弟結婚9年,育有2子,薪水(現金)皆交由太太管,婚後買房,目前還有貸款,婚後並因擔保人而負債扣薪1/3(銀行),也有車貸,請問,離婚協議的效力為何? 協議房子一人一半,是否太太離婚後能賣房子過戶給他人,怕我弟沒房子住。

2.若房子設定給我弟,是否會被債權人(銀行)扣押?

3.而若走訴訟,是否動產還是一人一半,擔保人負債會不會影響?

4.太太因工作長期出差(不知是真還是假),無法在家顧小孩(一星期可能只有2-3天晚上),訴訟來說是否撫養權對我弟比較有利? 是否可對太太要求贍養費?

你好:

若協議房弟一人一半,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依民法第819條第1項規定,妻取得應有部分後可以自由處分,並出賣給他人,屆時你弟弟會與他人成為共有人,對於共有物之管理使用若無法協調,他人會訴請分割共有物,此時可以買回共有物。但房地上設有抵押權,若要出賣,價額上會有不利影響。 會,債權人若查到弟弟名下有動產,會再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該動產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是請求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並非依照實物分配,但若夫妻雙方同意並無不可。弟弟取得動產金錢後,弟弟之債權人還是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弟弟取得之財產。 可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爭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人,並以子女之名義請求給付扶養費。 至於贍養費若妻不願意給,只能在裁判離婚時依民法第1057條規定請求,你弟弟要無過失且因判決離婚生活陷於困難才有辦法請求,目前看不出來有此情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0 14:35

您好,

 

1、離婚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未來如有人反悔,對方可訴請法院請求履行系爭協議。太太離婚後可自由處分買賣名下那一半的房子,也可於離婚協議中明定房屋不可轉賣過戶之條款。

 

2、銀行會來假扣押弟弟名下房子

 

3、原則上婚後購買之房屋,會視為雙方共同努力下之財產,法院會判決一人一半,但仍要檢視相關資料後才能確定。

 

4、法院判定小孩扶養監護權之因素很多,尤其重視小孩之意願與生活環境,若時常在外不能陪伴照顧小孩,確實為法官、社工衡量因素之一。

若取得小來監護權,可向太太一併請求每月給付小孩扶養費;至於贍養費,只有在你弟弟因離婚致無法維持生活的情形才有可能請求,本件看起來並不符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裁判離婚,需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就雙方婚後財產分配之﹑;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告,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個月一名子女約一萬元左右,視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裁判離婚,需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之部分,就雙方婚後財產分配之﹑;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由主要照顧者取得之機會較告,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一個月一名子女約一萬元左右,視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拜月教主 105-01-07 22:23

律師 您好  請問在這向律師所發問的文章可否請求該律師做刪除或者是設定不公開之類的?因為我之前在這向一位律師發問的內容可以由一般的奇摩搜尋所看到,因此原告要我刪除,但我卻無從下手,請問有什麼解決辦法嗎?是否只有向發問的那位律師才能解決?畢竟是在那位律師的版上發問的?

不好意思喔,我也不知道怎麼刪除
拜月教主 105-01-07 22:21

律師 您好  請問在這向律師所發文的文章可否請求該律師做刪除或者是設定不公開之類的?因為我之前在這向一位律師發問的內容可以由一般的奇摩搜尋所看到,因此原告要我刪除,但我卻無從下手,請問有什麼解決辦法嗎?是否只有向發問的那位律師才能解決?畢竟是在那位律師的版上發問的?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1-08 10:05
您好: 目前從我的版面上看並無刪除留言的功能,此問題或許需要您詢問這網頁之管理人員,透過他們內部頁面管理的方式刪除
拜月教主 105-01-07 22:17

律師 您好  請問在這向律師所發文的文章可否請求該律師做刪除或者是設定不公開之類的?因為我在這向律師發問的內容可以由一般的奇摩搜尋所看到,因此原告要我刪除,但我卻無從下手,請問有什麼解決辦法嗎?是否只有向發問的那位律師才能解決?

這我真的不清楚,律師可以刪掉回覆部分,但詢問部分可能要請你與該網站公司詢問了。
發達發哥 105-01-07 00:12

原因就是FB社團管理員:
 因為 那個管理員 已經沒有 管理員  突然變成我管理員 以下是我複製對話內容:
.....................................................................   卞修英 這個版面都留給你們用就好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妳是雪碧ㄚ? 讚 · 回覆 · 9小時  卞修英 確實 收回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那為什麼要離開管理員ㄚ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不知是誰把我退出我就加不進去了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是不是被您以前管理員退的然後那個管理員又自己退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後來我就變管理員了?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我是這個雪碧的窩的主創人,結果沒辦法管理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沒辦法 ... 有需要購買再私囉 ''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東西從我這出貨的,你們要跟誰買啊? 讚 · 回覆 · 9小時 許弘霖 目前我管理將近2百個社團管理員

正在一個一個出售中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有需要任何社團發現我是管理員歡迎詢問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我會開新的,這個留給你慢慢用 收回讚 · 回覆 ·  2 · 9小時 許弘霖 OK 讚 · 回覆 · 9小時 陳柏菁 這樣也能賺錢哦?你真行,連社團創辦人也搞不過後來的管理員,你真是高手!真危險 收回讚 · 回覆 ·  2 · 8小時 陳柏菁 讚讚讚,生財有道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陳柏菁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許弘霖 FB本來就是這個樣子了''

誰是管理員就是誰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讚 · 回覆 · 8小時 陳柏菁 最好是這樣,您真的是高手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陳柏菁 最好是你沒有竊用帳密可以變更管理員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林義宏 死空氣欸!
恭恭那麼多有啥小錄用,正版主欸靠背你了,你還在那邊嘴炮!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許弘霖 陳柏菁 我要怎盜用人家帳號??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您不知道社團沒關理員可以申請嗎?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說話要注意 以上對話已經截圖存證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讚 · 回覆 · 7小時 林義宏 你最好侵入漂亮點!你何必把社團主辦人移除,要告等你來!我就是社團創辦人姓卞名修英請你來告。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這社團原本沒管理員 ...

原本沒管理員我如何移除他呢?

社團沒管理員可以按申請 讚 · 回覆 · 7小時 林義宏 你要告我等你,,,,,我一次讓你在FB紅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陳柏菁 我這一生要怕的事情太多了,剛好就是不怕上法院,更何況你的做法還真是讓我景仰,我還真想認識你本尊。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許弘霖 我也不是沒上過法院 , 但我沒做的壞事就請別亂說 讚 · 回覆 · 7小時 陳柏菁 歡迎ㄛ請告我讓我當面表達對你的景仰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許弘霖 有理說不通 , 以上通通截圖了 ... 讚 · 回覆 · 7小時 陳柏菁 哈!截的好,若無心虛為什麼刪除創版人,刪除其他團員?ˇ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您可以邀進來但是不要亂說話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不要亂講話 '' 邀進來我就開放貼文 讚 · 回覆 · 6小時 陳柏菁 哈!你真好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告來告去老實說我不怕 '' 沒做壞事怕什麼 ...
也不用虧我了 '' 我也截圖跟您說了 ''
任何社團沒有管理員情形下 是可以申請管理員的
如我有能力盜用別人帳號我何必不盜用幾十萬團員的 讚 · 回覆 · 6小時  林梓晴 哈哈哈你把我媽帳號設定自己管理員又把我樓上那些家人移除,沒心虛何必移除,反正我們會在fb公佈這裡的對話順便照相起來你怎麼把他們移出的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都邀進來ㄚ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要踢不踢是管理員作決定的 讚 · 回覆 · 6小時  卞修英 按怎?你有困難尼? 讚 · 回覆 · 6小時  卞修英 我正面等你來~如果不敢我讓你笑小狗 讚 · 回覆 ·  1 · 6小時 陳柏菁 記得哦!由始自終都是你說要告我們的哦!我只是你樂意我奉陪,請您讓我當面表達對您的景仰 。我什麼時候說要告你了? 讚 · 回覆 · 6小時  卞修英 搶我的社團還在哭尼 讚 · 回覆 ·  2 · 6小時 許弘霖 陳柏菁 以上我只說截圖有說告嗎?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有理說不通 以上我會通通截圖 讚 · 回覆 · 6小時 陳柏菁 我做人喜歡實際行動,不喜歡打嘴炮,看你想怎樣吧? 讚 · 回覆 · 6小時 鴿子 沒登入管理員就可搶先登入?這樣是不是算侵佔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呢? 收回讚 · 回覆 ·  1 · 3小時 · 已編輯 許弘霖 鴿子 您看完對話就知道了 ...
您也可以等告上法院再來看情況是如何 讚 · 回覆 · 3小時 鴿子 看完了~而且~這個團從我加入管理人從來就不是你! 收回讚 · 回覆 ·  1 · 3小時 許弘霖 鴿子 等我手上案子結束後 ''
我再整理理面資料 ...
到時候看法院如何審判
就知道了 ... 讚 · 回覆 · 3小時 鴿子 好笑,原來你是釣魚達人,厲害厲害 讚 · 回覆 · 3小時 鴿子 這版你就慢慢玩吧~認識雪碧的也不會跟你購買,你慢慢來吧~ 讚 · 回覆 ·  1 · 3小時 洪明 要告就告說那?多做什麼 那天有誰被他告記得跟我說一下 我倒想認識一下他本尊 讚 · 回覆 ·  1 · 1 小時 回覆······
林義宏 你最好侵入漂亮點!你何必把社團主辦人移除,要告等你來!我就是社團創辦人姓卞名修英請你來告。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林凱莉 不是管理員怎麼可以移除裡面的東西?那來的鬼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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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裡面那些人我能告哪些人能告哪些法條呢?
謝謝大大 

J-H 105-01-06 14:56

各位好 ~~ 文有點長,請多包含

我上網搜尋相關資料,但找不到與我類似買到仿冒品 被海關抓

(我共收到三次刑事傳票...我壓力好大)

我在2015年5、6月其間…知道表弟要結婚 (結婚日期訂 2015-11-14)

於是我就在淘寶買Kitty的杯墊要送表弟當婚禮小物  (我表弟不知道我要送kitty杯墊給他,因為這是我要給他的驚喜) 數量有600個 (我設定男方與女方桌數加起來 5、60 桌_我以我姊當初結婚時的桌數 參考) 杯墊一個約 1.2元人民幣。 我六月中旬就下標購買,但就在六月底東西到桃園海關 海關抽查檢驗時發現是kitty杯墊,所以有請kitty的委任律師事務所去看 (鑑定結果,公文上寫:欠缺防偽標示,判斷為 仿冒品)

我在2015-07-25 有到桃園海關做筆錄了,筆錄中有提到會買它是要送給表弟當婚禮小物。8月中收到刑事傳票 (傳票上有備註 請攜帶表弟結婚證明!) 後來我從頭到尾學給表弟聽 請他幫忙提供要結婚的證明 (表弟提供二樣:一個是婚禮紀錄的簽約單。另一個是宴客餐廳的預繳訂金 2千元)。我9月3日到桃園地檢署開第一次偵查庭(他字案),檢察官一開口就批問我 kitty杯墊是不是我要賣的,我回答不是 也有呈上【二樣結婚證明給檢察官看】但檢察官不信,檢察官後來要調我表弟當證人詢問 (因為檢察官說 一般都是認罪協商,但這個我不認罪 所以要調表弟去問。 (要我詢問表弟住址後跟書記官說) 2015-10-14 我表弟有去當證人。2015-11-11 我到桃園地檢署開第二次偵查庭(他字案) (我有帶表弟喜帖給檢察官看,她也有影印一份留底) 檢察官還是不相信 並講了一句【妳這個我是不相信啦,但到法官那邊 他會判你無罪也說不定】我以為下次就是要到法院見法官了,但在12月份我又收到二張刑事傳票 (這次轉為 偵字案) 我這張一樣是被告,另一張是寄給我姊姊的…..我姊傳票上身份是寫「關係人」為什麼也寄了一張刑事傳票給我姊姊?(省略....),台灣收件人 我寫我自己的名字) 我下禮拜 要去桃園地檢署開第三次偵查庭,我不知道檢察官會問什麼?我只知道我買到仿冒品了【而且我根本沒有要賣】 大概上網查了一下我的案子應該是犯了輸入仿冒品罪…… (淘寶的網頁圖片 一看就是很清楚明瞭的 Kitty 臉,我想一般人應該是不會詢問東西是正品還是仿冒品;我只是一份心意要送表弟,我真的不知道杯墊是仿冒品 而且我沒有賣、沒有經營任何賣場!!>_< 檢察官從頭到尾 就是要我承認我在賣 (但我沒有賣)。請問我的案子會是 起訴?緩起訴?不起訴? 民事部份,Kitty他們會要我賠很多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6 15:18

您好,

 

1、由於您輸入之數量龐大,在心證上較難說服檢察官或法官您係為送禮而非意圖販賣。

 

2、而購買帳號是使用姊姊的,則姊姊可能被認為屬共犯。

 

3、民事上可考慮與商標權人和解,有利於刑事之判決。

 

4、案件檢察官已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代表檢察官認定有犯罪嫌疑,起訴之機會很高,應尋找一些證人或其他證據加強證明您的杯墊是打算用來做婚宴禮品的。

 

建議未來還是須委請律師辯護,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15: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有販售的話,還是構成輸入,可處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有販售的話,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就刑度而言還是有差別。

2、損害數額就是杯墊市價X600份。

3、建議可以與著作權和解,倘若無法和解,還是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但若本件要獲得緩起訴,則需以認罪且與對方和解為前提,否則即會被檢察官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Qwelien 105-01-06 05:57

1) 我有一筆農地,面積8822(m²),其中共有人有五人,我們五個共有人都是於民國89年之前登記農地上也無地上物分割農地沒有面積限制及地上物的問題

2) 於98年有訂立分管切結書,其中一條為"共有人同意日後就共有土地分割時,仍應本分管所訂位置為準,為同意界指以複丈結果為準,共有人處分共有物含設定他向權利登記租賃行為、如須共有人之書面同意,且同意之內容未違背本契約共有人不得拒絕"

上個月與共有人辦理複丈分割,但其中B不能接受複丈時界址設立的位置,因為我們的共有土地為L型,L直切為5等份,他的位置剛好在中間,沒辦法分割成四邊形,一定會變成L型,即六邊型,因此協議分割談不攏

想請問

1. 分管切結書中有提到未來分割須照分管圖所示來分割,但並無不履行之罰則,若向法院訴請立約人履約,有意義嗎 ( 立約人死皮賴臉不履約 ) ? 

2. 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請裁判分割 ?

3. 還是有更好的辦法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6 08:22

您好,

 

1、若有共有人拒絕履行分割協議,得以其他共有人為原告,以B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請求B履行分割契約即可。

 

2、已有分割契約,依據實務見解,法院不得再為裁判分割,是以您無法要求法院裁判分割

 

3、若全體共有人同意放棄該分割契約,則可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分割協議,則應提起履行分割協議之訴,而系爭土地是屬農地,也應注意農發條例第十六條的限制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分管契約不等於協議分割契約

所以無法請求履行協議

因此仍須要提出裁判分割之訴

原則上法院會以現狀分割

但如果該反對之人成為袋地

可能有通道給他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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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尖兵 105-01-05 22:31

您好:  因債務人未依約還款,若以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申請這筆土地法拍,預判到第4拍應該都會流標收場。

  1.流標對這筆最高限額抵押權債務權益和性質有何影響?  2.我再次對這筆土地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還是抵押權時效+請求時效嗎?  3.若預判超過所有時效還無法完成拍賣,要如何處置比較好?

   感謝樂心專業法律人的解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5 23:33

您好,

 

1、流標對抵押權本身並無影響,等四拍均流標後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予您,日後可再提出強制執行之聲請

 

2、是得,依民法規定,聲請強制執行會中斷時效之計算,也就是說未來你重新聲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會重新計算為15年+5年。

 

3、可考慮對債務人其他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或與之協商還款方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攜帶相關資料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1-05 23:50

您好!

1.  不會有影響,但因已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已確定,以後再發生的債權將不再屬於抵押權擔保範圍。
2.  應於請求權時效內再聲請執行,才能中斷時效
3.  每次都及時中斷時效,就不會有預判時效超過的問題。如果認為抵押物尚有價值,可考慮以底價承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綠紅 105-01-05 10:12

大家好,小弟目前遇到一個問題,因信任朋友,並未做紙本合約,

加上line的對話紀錄因手機電腦重灌而只留下少部分,

現在對方把FB,電話,line皆刪除,完全聯絡不到人,非常苦惱,懇請各位專業協助,謝謝!!

事情是這樣:

去年八月的時候把錢匯給一個朋友(A),請他代為投資,當初說定風險門檻設定為七成,亦即十萬元如果虧損到剩七萬,則會立即停止,並返還剩餘金額

當時匯款後隔了幾周,詢問投資狀況,對方告知他配合的人(B)沒有遵守風險門檻把錢全賠光了,問朋友(A)如何處理,他說已請對方(B)開立本票,去年十一月底會還款,所以我十二月時再次詢問,朋友A說對方B籌不出錢,且已控告他背信詐欺,並承諾他(A)於2015年底~過年前會處理款項問題,

昨天1/4要找他問的時候,發現朋友(A)已經把FB..手機號碼...LINE全部刪除停用,目前找不到他的人,由於line對話紀錄不完整,手邊只剩下匯款給對方的單據,請問目前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專業的建議,感謝!!

你好:

刑事部分可向警察機關、地檢署提出背信罪之告訴。若果真有進行投資,因投資失利,不會構成詐欺罪。 民事上可依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若查無對方地址聯絡方式,則要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請地檢署或法院協助查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5 1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和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依約履行,否則就提告

2、提告的部分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告訴狀。

莉莉 105-01-04 00:11

您好:婚後財產都交由老婆打點,如今錢都在老婆海外名下帳號,現老婆打算離婚,如何爭取自己應有的財產,又15歲跟11歲的孩子名下日後也有好幾百萬的金額可領取,但當初受益人也是設老婆名下,該如何爭取呢?

動產是自己名下,但有抵押給銀行600萬,近日為挽留老婆被設計到戶政設定第二設質1000萬給老婆名下,但現後悔又該如何取消自保呢?

 

謝謝答覆

 

先確定婚後財產的差額是多少,評估你大約應該給多少? 是否要取得小孩監護權?若未取得監護權扶養費的給付須給付至未成年子女成年止。 如設定二胎,在對方未同意塗銷下,只能起訴請求塗銷了。

 

如協議離婚,應將一切現有的財產問題併入考量,利用離婚協議書清楚規範,你的案件複雜,建議請律師協助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1-04 00:52

您好!

離婚原則上個人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就各自婚後剩餘財產差額部分可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這需統計雙方所有婚後財產加以計算分配,因您未能提供雙方完整財產資料歉難詳述。 戶政機關並不能設定質權,如果是到地政機關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則您可主張無抵押債權存在,而起訴請求法院塗銷抵押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      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夫妻離婚時,除採用分別財產制者外,各自取回其結婚或變更夫妻財產制時之財產。如有剩餘,各依其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分配之。得先確認您們當初是採取種財產制,若無特別設定,原則為法定財產制。故您可先取回您結婚時之財產,或是婚前財產,但須有證據證明,而若有剩餘再依法定財產制做分配

2.      依民法第一千零依十七條規定,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若您們是採取或推定為法定財產制,則依照上述規定。

3.      依民法第一千零三十之一條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據您所述的資料不夠齊全,得依完整資料才能計算得請求之剩餘財產分配

4.戶政機關並不能設定質權,應為地政機關所設定抵押權,若在對方不同意配合至地政事務所塗銷抵押權狀況下,您只能起訴以債權不存在為由請求塗銷登記,若為被設計,需有相關證據,對您較為有利。

leo 104-12-30 19:24

我目前名下有房子及車子,房貸及代書設定總共110+50=160萬,還有信貸卡債100+30=130萬,另外車貸約75萬賣掉車子還差約20萬,想請問原本想直接宣告破產,但是父親想要保住房子,所以想請親戚幫忙買走房子,將房貸及代書設定貸款還清,但是因為我負債還是太大所以想申請前置協商針對信用卡信貸跟車貸部分,請問這樣子房子會被追回嗎還是有其他問題我的薪資約25000-30000

您好:

債權人可能以您的買賣行為損害他們的利益,而主張撤銷,另依您之債務,的確可以聲請消債之更生

Lily 104-12-29 14:21
律師您好,我的債務死亡,我有對方的本票抵押權設定,同時有信託可管理他的房子,但因目前房市狀況導致賣掉房子會有虧損狀況,故我想知道對方是否還有其餘資產並若有所虧損可另外追討,請問我是否能以本票裁定來處理?若以拍賣抵押物裁定是否則會走到法拍程序? 以我的案例來看,本票裁定與抵押物裁定的差異與優缺點? 煩請解答,非常感謝!

你好:

若已設定抵押權直接聲請裁定准予拍賣抵押物,然後聲請強制執行,將抵押之房地拍賣求償,可以最迅速滿足債權,剩餘不足部分再就遺產求償。 發票人已死亡,無法針對發票人之繼承聲請本票裁定。 可以向法院查詢債務人之繼承人是否有辦理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以繼承人為被告並以本票或其他債權證明為證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清償債務,確定後再向國稅局調閱申報遺產稅之遺產清冊,辦理強制執行。 建議直接聲請裁定准予拍賣抵押物,以免訴訟之累。
阿程 104-12-25 23:05

家父於民國103年1月份過世,身後留有動產房子一幢,經調出土地謄本發現;家父身前於民國85年4月間有向一位女士借款,並以房屋做抵押設定,因目前家中有金錢需要,想向銀行房屋抵押貸款,現在就卡在這個民國85年間抵押設定的問題上,對方目前手上有當初借貸的資料,要求還錢,想請問從民國85年間至近民國104年將近20年,債權人都無追討動作,請問這樣這筆債務是否已超出追訴期限?,那本人可否向法院提出要塗銷設定的申請??

你好:

要先判斷是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法律效果不同。 一般而言,民法第880條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通常消費借貸契約借貸物返還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本金部分),只要確認消滅時效完成後超過五年,就可以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有時候借款會約定到期日,請求權會從到期日後才開始起算時效,要特別注意。 建議先跟抵押權人聯絡,詢問其是否可以配合至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若不願意或無法聯絡到抵押權人,再提起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
沈恆 (沈律師) 104-12-26 05:22

您好!

一般債權請求權時效15年,自約定還款日起算,可從借貸資料先確認該債權是否已罹於時效。但因該債權設有抵押權抵押權人於時效消滅後5年內仍可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來還債,超過5年抵押權才會消滅,屆時您提塗銷抵押權設定訴訟才有勝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ang 104-12-24 16:03
辦理離婚後到地政查詢個人動產,發現有一筆被前妻偷拿證件、印鑑章與權狀去民間設定借款,而未繳貸款息,該如何循法律途徑把該筆動產保留住?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16:16

您好,

 

抵押權設定,應為動產登記之所有人的權利,然若第三人為善意不知情,就有善意取得動產抵押權之可能。

 

法律上可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及塗銷抵押權登記;另可對前妻提起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等告訴,若抵押權無法塗銷,可再對前妻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不當得利等請求。

 

建議將相關資料備齊交由律師提起相關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hang 104-12-21 21:14

辦理離婚後到地政查詢個人動產,發現有一筆被前妻偷拿證件、印鑑章與權狀去民間設定借款,而未繳貸款息,該如何循法律途徑把該筆動產保留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1 21:31

先確認動產是否有被設定抵押權,若有,可對抵押權人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

chang 104-12-21 22:46

感謝中律師熱心回覆,由地政調出之申請登記事由是

抵押權登記設定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確認動產是否有被設定抵押權,若有,可對抵押權人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

 

chang 104-12-21 22:51
回覆 chang 的發言內容:

感謝鍾律師熱心回覆,由地政調出之申請登記事由-->抵押權登記

                                                    登記原因--->設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1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前妻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抵押權設定部分,可提起塗銷抵押權訴訟,且可就前妻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刑事告訴。

依你所述,乃民間借款,本於債權人立場,恐怕他要對你前妻為不利,而協助偽造文書等官司,讓你塗銷,非常不可能如此,故請蒐集更多證據後,再啟動。

沈恆 (沈律師) 104-12-21 23:55

您好!

設定抵押權一定要經動產所有權人簽章同意,因此若被他人擅自設定抵押權,應該是他人偽造所有權人的簽章,此時所有權人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抵押權設定無效,如果法院調查確認是偽造文書設定抵押權,就會判准塗銷抵押權登記。他人偽造簽章部分,則可另外提告刑事偽造文書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尖兵 104-12-19 23:00

您好:

      請教:我借款給朋友,朋友也提供土地抵押,並完成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不過事後朋友未依約還款且刻意搬家,更糟糕的是我遺失當初借款的文件(好像是借款契約?還是借據?),且確定找不到了,所以目前應該只剩土地謄本能查到那筆土地抵押權設定的資料。

      請教:1.以這樣的狀況,我有辦法向法院申請法拍,且成功獲得分配嗎?

             2.我需在多久時間內向法院申請執行呢? 是否有時效性的問題?

            3.若債務一直無法解決,且確認有時效的問題,我要如何繼續延長這筆抵押權設定(應該準備的資料,所需費用等)

      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12-19 23:52

您好!

最高限額抵押權實行前需先確定債權額,法院會要求您提出債權證明,否則不會准許強制執行。可實行抵押權時效是所擔保債權時效期滿再加五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12-18 10:02

您好,我們社區進入停車場需要依靠機械升降台,前幾天我老婆從地下停車場開往升降台準備外出,但他還沒在升降台停好車(停到一半),外面的住戶正好要回來,並且令升降台往上,一般來說這在升降台的設定應該是不允許的,但我們的車裸露在升降台外的部分,剛好在紅外線的死角(這屬於設計上的疏失),最後我們的車被卡在升降台跟天花板之間遭損壞,不知道這部分可以跟誰咎責呢。

地下停車場的維護廠商是說,這不屬於零件損壞造成的傷害,加上這機台不是他們製造,只是負責維護,最後提出的方案是1/3他們負責,1/3管委會負責,1/3我們自行吸收,但管委會不想負責,他們認為這屬於個人事件,不應由管委會負責,請問我們可以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來向管委會咎責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依消保法來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而管委會要看其設置管理有無疏失,若有,才能請管委會負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桃桃 104-12-11 15:01

已經簽好買賣合約後才發現

賣方的房子有被銀行設定3百萬/私人設訂抵押6百萬

代書說已經有辦理履約保證沒關係可以先過戶到我名下

請問抵押設訂一樣會轉到我的名下嗎?

我應該如何處理才不會造成揹負這些冤枉的債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11 15:21

您好!

通常會約定舊的抵押權所有權登記過戶塗銷,因為買方也會有新的抵押以向銀行貸款,對此買賣合約書應該會有詳細約定,若對代書的解釋還有疑慮,建議可攜合約文件找律師當面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與對方明定應塗銷抵押權登記,一般而言,仲介用的房屋買賣契約多會有此約定,您可以再審閱您的契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賣方塗銷抵押權登記,若賣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賣方塗銷抵押權登記,若賣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宇 104-12-11 10:42

您好,請問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在我小時候9歲時(目前35),老爸因為愛賭向友人借了60萬整

當時拿了房屋設定設定如下:存續時間78年6月到79年6月

清償日期:79年6月,擔保債權金額:60萬元整

問題來了:今天老媽說,當時老爸是偷印張跟房屋的相關資料?造文書跟朋友

代書那裏辦的,老媽人根本不在現場,沒有簽過名子也沒有看過借據

今天老媽老爸已經離婚10多年了!老媽壓根不想幫老爸還這筆債物

那這筆債務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想麻煩一下律師幫我看一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1: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責任的部份,因為是舊法時期的事情,依當時後的規定,追溯期只有20年,所以提告也會被不起訴。

2、不過還是可以提起民事確認抵押權不存在訴訟,不過必須自行提出相關事證證明。

3、建議應該由您的母親被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看看能否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有時效之問題,若對方提出請求,您們也可以提出時效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應以罹於時效與之抗辯!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teresa 104-12-02 11:03

去年長輩被騙印鑑和土地去當擔保人,總共三次借款共240萬,借款人繳了3期利息後就未再繳納,收到存證信函時已近5個月利息未繳,調閱登記資料時才知土地實際被設定480萬(因有懲罰性違約金條款即借款120萬本票簽2張,其中一張未押日期)此時,有回覆存證信函告知其中一筆債權非本人親簽,故實際債權實為160萬,近期收到對方本票裁定,想問針對擔保人其他名下財產是否可現在辦理轉移過戶?

每次借款都簽2張同等金額本票(1張未押日期),本票裁定上要求償還2張本票金額

本次抗告說明未押日期這張本票債權不成立可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2 11:26

您好!

已經收到本票裁定將被強制執行,此時才要脫產,若有害債權實現,有可能被告刑事損害債權罪,債權人也可主張此為詐害債權行為,請求撤銷過戶登記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動產上已經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依民法第867條規定,動產雖然讓與他人還是不會影響抵押權之效力,所以債權債權已經有充分之保障,保證人就算處分動產,也不會有損害債權之情形。

您好:

您所述之被騙情形不知為何,若真有詐欺存在,可以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

油條 104-11-30 11:06

各位大大律師 

我在2012-11月租屋至2015-1月 兩年
後來房東想賣(83年建造的中古屋)
我們住了兩年環境還可以,算算房貸和租金差不多也就交易買下 
交易金額270萬,房貸170萬,現金60萬,尚有尾款部分50萬, 房東也願意使用設定讓我們(2016年~2010年)每年償還10萬
我們找了附近的代書幫忙簽買賣交易合約書及過戶事宜

目前交易過戶不到一年,2015-11-24早上無風無雨
我們這排共6戶透天厝,有4戶的後面排水溝牆整片倒塌
並影響後陽台地基掏空了一半
(之前我就問過...後陽台與廚房鐵皮屋連接牆縫有裂痕縫隙,看得到隔壁的光線,當時房東有告知是因為地震拉扯,鐵皮屋彎彎才會有裂痕,但不會影響地面)

請問這我能跟他講瑕疵擔保責任,幫忙修繕減少價金或是要求解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除契約不太可能,除非經鑑定影響房屋主要結構體之結構安全,但有可能可主張請求減少價金,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以訴訟解決,若有協調和解空間,亦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鉅額訴訟時間費用勞力及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1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解除契約不太可能,除非經鑑定影響房屋主要結構體之結構安全,但有可能可主張請求減少價金,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以訴訟解決,若有協調和解空間,亦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避免耗費鉅額訴訟時間費用勞力及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油條 104-11-30 14:14

謝謝兩位大大

hyj253 104-11-27 12:11

律師您好;

爸爸、媽媽年紀大了(住嘉義) ,已經不方便外出採買大型商品,和爸爸溝通後並協同爸爸到銀行親辦網路銀行功能,並由我管理操作(住台北) 。

現在由我代為網購、宅配及刷我自己的信用卡,我再從爸爸銀行帳號自行轉帳到我自己的帳號(已設定約定轉帳)。就是不要有任何的麻煩,所以每次的採購都有將發票妥善保存,為能更加嚴謹,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措施,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讓兄弟姐妹沒有疑慮?

謝謝

你好:

最好與父母、兄弟姊妹坐下來談妥後,書立協議書,約定你所說的事項,並載明如何記帳、查帳之方式,讓父母、兄弟姊妹簽名,同時可約定扶養費的負擔。 若父母已經達到需要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之程度,可以聲請法院選認監護人或輔助人。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1-27 14:27

您好:

如前述徐律師所述,光留存單據或許還不夠,為免日後仍有糾紛,建議如您父親已達需要監護宣告之程度(此須有醫生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為宜),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以您本人為監護人,為他代理日常生活及交易。如仍尚未到達此程度,則可擬定一授權書或委任契約,將您日常處理的事項約定在內,表明您父親已同意授權由您代理處置,並由您父親簽名蓋章,日後較無爭議。

hyj253 104-11-26 18:08

律師您好;

爸爸、媽媽年紀大了(住嘉義) ,已經不方便外出採買大型商品,和爸爸溝通後並協同爸爸到銀行親辦網路銀行功能,並由我管理操作(住台北) 。

現在由我代為網購、宅配及刷我自己的信用卡,我再從爸爸銀行帳號自行轉帳到我自己的帳號(已設定約定轉帳)。就是不要有任何的麻煩,所以每次的採購都有將發票妥善保存,為能更加嚴謹,是不是有什麼法律措施,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讓兄弟姐妹沒有疑慮?

謝謝

毛毛 104-11-24 10:18

您好:

我是住高雄市岡山區嘉興國小附近的居民

前一陣子嘉興國小改建

改建的成果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1.操場中間卡一顆大樹 (原本操場是很正常的)

2.跑道缺一條直線       (原本跑道是很正常的)

3.沒有戶外籃球場       (原本是有一個好好的戶外籃球場的)

4.原本除了上學時間幾乎都開放的活動中心,改建之後開放時間變得極少

新聞有來報(但新聞只提到操場跑道的部分,實際上問題不只這樣)

年代新聞  https://goo.gl/L5kCaJ

華視新聞  http://goo.gl/wDjR5h

新聞裡面提到

〞當初施工時沒有評估好才造成樹和操場共生的場景〞
〞改建時沒有評估清楚〞
〞蓋了一半發現〞
〞事前不是要做環境評估嗎?學校為什麼沒有做到?〞

而這同時
學校和高雄市教育局卻口口聲聲說他們都做了最完善的規劃了

我們把這報導拿給學校和教育局看
他們都說
報導不是真的, 不是事實

而我們也打電話去電視台問(華視、年代)
問他們寫這樣的報導有沒有經過查證
他們都說有

各說各話

無論如何

我們絕不接受這樣荒唐的校園

全台灣這樣的校園絕對沒有第二個
即便綜觀全世界大概也難找到第二個

所以希望能透過司法來找回公道

訴求1:讓校園回覆到比較正常的樣子

訴求2:釐清整個規劃設定的來龍去脈(背後內情應該很不單純),讓該負責的人負起相關責任

只是不知道要怎麼做

懇求指點,拜託拜託

感激不盡


 

Lucy 104-11-21 23:46

父母離婚前各持有一半的房屋所有權
父親卻在母親不知情下將他的部分設定200萬抵押
兩人離婚時因為父親從未付過房屋貸款房子理所當然歸母親,卻多了一筆和她完全不相干的200萬元債
兩人離婚協議書上有明訂此筆債務為父親和債權人的糾紛,由他償還且和母親無關
母親之後請父親夥同債權撤銷房屋抵押但雙方卻賴著遲遲不肯,後來父親搬走了母親也就以為沒事了
終於今日債權人找上門來警告我們若不償還貸款,近期要會請律師房子拍賣,而我們目前也聯絡不上父親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什麼辦法能還給我和母親的安寧嗎?不好意思我只是一名要考大學的高中生,對法條的認知未必能如此透徹,在大考的壓力下還要擔心會不會沒有房子住真的很害怕又無助。

你好:

債權人已設定抵押權,若當初設定時確實有擔保之債權存在,抵押權有效應受到保障,屆期不獲清償可以行使抵押權,拍賣房地之應有部分。 可以請父親儘速清償債務,並塗銷抵押權。 可以代替父親清償債務塗銷抵押權,再向請求父親償還。 亦可在拍賣抵押物之時應買或行使土地法第34條之1之優先承買權,拍賣之價格通常較市價低。 若不應買也不行使優先承買權,拍定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會取得二分之一之應有部分,成為共有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2 01:22

 你好,您父親設定應有部分抵押權債權人後,縱然應有部分轉到您母親名下,抵押權仍存在。因此對方可以拍賣動產之一半應有部分而非整筆動產

您們可以代為清償父親債務,以塗銷抵押權,此時您們會取得原本債權人之債權,再跟父親求償。或者是法院拍賣應有部分時會通知你們優先承買,到時你們再承買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權人可拍賣父親應有部分受償,但應有部分大部分無法拍賣成功,大家均不喜歡買應有部分之房子,均希望能買到完整之所有權,而不適僅有應有部分,且您母親為分別共有人,可行使優先承購權,您目前無需過度擔心,若對方上門討債,應錄音錄影,若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真有人出價應買,您母親仍可以同樣價格應買後,在向父親請求償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權人可拍賣父親應有部分受償,但應有部分大部分無法拍賣成功,大家均不喜歡買應有部分之房子,均希望能買到完整之所有權,而不適僅有應有部分,且您母親為分別共有人,可行使優先承購權,您目前無需過度擔心,若對方上門討債,應錄音錄影,若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真有人出價應買,您母親仍可以同樣價格應買後,再向父親請求償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Ø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      雖您母親在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該債務與您母親無關,但並不影響抵押權

2.      您父親把房屋拿去抵押,故債權人與您母親對於房屋各有一半之權利,現今若想保全房屋不被拍賣,您們可還清您父親債務塗銷抵押權,在向您父親請求償還。

3.      若否,債權聲請拍賣,進入拍賣程序(僅能拍賣債權人應有部分),您母親可主張土地法第34-1優先承買權,買回被拍賣之應有部分。

若您母親遭受債權騷擾,可錄音錄影,收集證據,若情節嚴重,可提起刑事告訴。

阿本 104-11-21 14:38

您好:

商品為三人皮沙發,已經上架一段時間..從未賣出過

但昨天晚上兩小時內被下標161件,並且金額全為900元

我們網拍商品內頁有說明商品為9000元

但是標價不知道是自己疏忽或者被惡意攻擊..

設定成900元

並且遭到疑似同一群人惡意下標上百件

其中多數由我方先行取消交易

但是已經完成線上(或轉帳)付款的則已成立

更有人一個帳號下標四五件..

商品為三人沙發..根本不可能有一個家庭需要四個三人沙發

不知道遇到這種情形,消基法是否仍只站在消費者那邊?

米米 104-11-21 16:42

一般人買東西看到有優惠,肯定會揪親朋好友一起買吧?購物數量跟動機如果有相關的話,那像夠麻吉那些團購網可能要倒閉..

李竽? 104-11-21 18:12

妙了!你不是傳訊息跟我說你們遭駭客入侵嗎?已經到警察局備案了?

現在這文是???自打嘴巴???我已經截圖了!

不良商家~ 我呸 104-11-21 18:18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商品為三人皮沙發,已經上架一段時間..從未賣出過

但昨 ... (恕刪)

真是夠了...自己疏忽標錯價錢..還能把責任推到被惡意攻擊 

那請問被惡意攻擊..會只有單一項商品價錢錯誤

再來..什麼叫已付款的已成立..你們還不是無視消保法.做強制退款

若是自己有疏失.就應該拿出誠意好好跟買家溝通.不該是把責任推開

搞的像被害人..買家是加害人..我昨晚就有購買還完成付款..你們是怎處理的

還敢上這做法詢

不良商家~ 我呸 104-11-21 18:34

一個帳號下標4件很不正常?

4件..3人沙發..就一定是一個家庭買的?

最看不起..這種商家

叭晡 104-11-21 19:51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商品為三人皮沙發,已經上架一段時間..從未賣出過

但昨 ... (恕刪)

網路商品訂購消費者也是想找便宜才會在網路上面找....
如果每各賣家都像你這樣推卸責任.標完價格又退回...這樣你信用何在ㄋ
到底是不是各講求信用的好麥加..... 

阿本 104-11-21 22:03

已經備案了呀
如果您願意協助登上媒體版面幫我們查出真正原因
也懇請您的幫忙喔 ?

阿本 104-11-21 22:04
回覆 李竽? 的發言內容:

妙了!你不是傳訊息跟我說你們遭駭客入侵嗎?已經到警察局備案了?

現在這文是?? ... (恕刪)

已經備案了呀
如果您願意協助登上媒體版面幫我們查出真正原因
也懇請您的幫忙喔 ?

阿本 104-11-21 22:05
回覆 不良商家~ 我呸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感謝您讓我知道團結就是力量

還有讓我知道台灣的律師優先保障"受害者"~謝謝

李竽? 104-11-21 22:11

嗯嗯!今日我已經截圖告知蘋果了!他們說請專人了解!

一開始說駭客入侵!現在又在這裡PO文承認自己標錯價格!

值得省私!星期一我會打到消基會請求處理!謝謝您的回覆!

阿本 104-11-21 22:25
回覆 李竽? 的發言內容:

嗯嗯!今日我已經截圖告知蘋果了!他們說請專人了解!

一開始說駭客入侵!現在又在 ... (恕刪)

我什麼時候說我肯定是標價打錯??
請勿秀下限 謝謝
加油 靠您們了
上百人鬧場的實力我見證到了
厲害..

阿本 104-11-21 22:27
回覆 不良商家~ 我呸 的發言內容:

一個帳號下標4件很不正常?< ... (恕刪)

笑死人..你們不就同一群人ZZ

李竽? 104-11-21 22:29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李竽?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網拍直購價標錯.遭一群人惡意下標上百件

這是你的標題~你不會又要說你又被駭客入侵了吧!

你的內容也提到....

但標價不知道是自己疏忽或者被惡意攻擊

下午2:28分.你很明確告知我被駭客入侵.下午2:38分po這篇文(我腦袋不好.連結不起來)

有報案請提出你的證明~律師諮詢發表文處.你可以往上拉看一下

你有諮詢.我也有諮詢.重點是你的態度不是一個賣家應該有的態度

總之一切不是我們說了算.在這你我筆戰似乎浪費彼此時間.

就交給第三機關來審判吧!

 

李竽? 104-11-21 22:48
回覆 阿本 的發言內容:
回覆 不良商家~ 我呸 的發言內容:

這應該沒啥好笑死人~如果今天你沒標錯價~有人跟你訂10組你也不會覺得怎樣

如果一個帳號不可以買多組~那建議你還是改一下~限購1組吧!

上百人鬧場??是我眼睛不好嗎?我看不到5個人..意思就是大家要惦惦就對了

如果今天你勇於承認自己疏忽結局不會是這樣的

小孟 104-11-19 16:20

律師您好

事件的原由是這樣的,因為叔叔欠卡債,未還款,遭到銀行把它名下的1/2的房屋土地拿去拍賣(我的父親持有另外的1/2,我們全家住在那),但錯過了拍賣,導致別人買走了,然後我們有意買下對方的部分,但對方為了規避增值稅契稅奢侈稅,而說要先付買賣的全額,兩年後再做房屋過戶,並訂下以下條約

1.簽約同時即交定全額

2.本件買賣標的物約定於簽約時起交與承買人掌管(房契與地契的部分)

3.出賣人擔保出賣標的物之所有權完整無瑕疵,無糾紛並無租貸關係亦無它項權利設定負擔如有任何糾紛致承買人受有損害時出賣人願負擔損害賠償之責

4.對本件買賣過戶手續或其他有關事項須出賣人出面或蓋章時應即付承買人之便不得刁難或有任何要求

以上是大致的條款

請問這樣的契約書有法律的效益嗎?

或是到時對方不願意過戶或找不到對方時,仍有辦法可循嗎?

懇求律師的回覆,感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2:55

上開條款不違背法令及善良風俗固然有效,但可以委託律師為您們擬定契約,為你們擬定違約金或其他損害賠償條款甚至約定設定抵押權,加強保障權利。如需協助,歡迎來電聯繫。

小孟 104-11-20 20:59

感謝王律師的回覆

請問您的服務地點在哪裡呢?是否方便見面諮詢呢?

小咪 104-11-19 13:43

請問律師,若兄妹2人繼承先父之土地2筆,但其中一筆有被設定抵押權,雖是以父親為債務人,但實際借錢的人卻是兄,而且兄也同意以後都由他清償,那妹可以依民法1153條,另有約定,和兄訂定協議書,而能排除償還借款的義務嗎?需要先問過借款銀行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1-19 15:58

您好!

繼承人間的內部約定是民法第1153條第2項,無法對抗債權人,債權人仍可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請求所有繼承人連帶負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咪 104-11-19 18:59

謝謝沈律師的解答 

是否真正的解決方法且是惟一的方法是向債權銀行辦理債務人變更,這樣妹妹才不需負擔這筆債務? 否則妹妹還是得負連帶債務責任,那時間點是在繼承登記前還是登記後?

您好:

繼承之效力於被繼承死亡之時起即為發生,所以不論在繼承登記前後,您均需就父親之債務負責,但現今採限定責任制,亦即最多以繼承遺產為限負責清償繼承人之債務,所以您應不用過度擔心。

jeff 104-11-18 23:51

本人有在飲料店打工 因為最近店裡氣氛很不好

於是我就在臉書po文說  

爛飲料店 考核標準那麼高 茶葉產地乾我屁事  

我領120$就只做120$的事啦 爽ㄏ

監視器有何用 亂泡亂洗也沒人知道 ㄏ 

就類似這樣  但我已刪文 忘記了 而且我只設定朋友觀看 沒設公開

但我忘了我有加店裡員工的好友 因此被截圖 po給我們店長看

店長密我說 我已嚴重誹謗他的店了

 

請問這樣有構成誹謗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5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所述的內容只是自承自己的工作態度不佳,不過應該不至於造成店家商譽受損。

2、不過可能因此遭認定不能勝任工作

 

阿盟 104-11-13 14:12

本人為小型建設目前與地主準備合建1案子~地主提出願意給本建設配合土建融貸款~但貸款下來須繳5000萬給予他當保證金使用(即可馬上領出使用),如遇到此總情形可以土建融貸款下來後將對方合建土地設定給建設呢~此舉對建商有保障嗎?或者須用哪總情形來處理呢?

你好:

保證金原則上是保障地主的權利,畢竟地主提供土地供建築使用,若覺得無法獲得保障,可以尋求銀行辦理動產開發信託,由銀行負責監督、撥款及返還保證金,就合建契約部分可提供完整的信託服務及保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應在契約內訂明清礎,基本上只要經由雙方協議訂明,即具效力可拘束雙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誌 104-11-13 08:39

律師好:

本人以房地產設定抵押向代書借款,逾今已達三個月未繳交利息,以收到存證信函,我的疑問是倘若利息繳不出來,經法院查封及拍賣程序作業後,開始強制執行時,本金利息是否會繼續產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3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本金有持續清償,就會產生遲延利息

2、聲請強制執行之後,還必須另外負擔執行費用,如法官的規費、鑑定。 

沈恆 (沈律師) 104-11-13 09:06

您好!

設定抵押權債務未遵期還款,抵押權人可聲請法院裁定拍賣抵押物,拍賣期間本金不會再增加,但利息仍會依借款契約約定方式累積計算,此外還可能有違約金、執行費用等需負擔。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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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龍祥 104-11-12 01:17

本人的奶奶過世遺留下土地數筆(本人為代位繼承)

土地為水源區 公告現值約400萬

但是查到奶奶有將其中一筆土地設定銀行貸款60萬未還,累積債務本利和達100多萬

借款人是本人的叔叔,奶奶為保證人

該筆土地遭法院4次拍賣,最低到200多萬均流標

若是限定繼承, 那麼,資產價值是依400萬計算,還是200萬不到計算

而限定繼承所謂"就其繼承的部分償還"

該筆土地也可能賣不掉(若要交易,土增稅試算一下也相當驚人,50多年沒變更過) (只有政府依公告地價徵收,才可能還清債款跟土增稅後還有相當利潤)

而本人名下有其他資產

請問本人若是繼承,將債務土地繼承

依照限定繼承的概念

債權人是否只能要求拍賣土地來還債,而不能動本人其他資產?

(譬如: 因為土地公告價值400萬,是資產>債務,而債權人要求本人從存款中拿100萬還債,甚至提出假扣押)

銀行債權賣與資產公司又有不同影響嗎?

本人曾詢問銀行,銀行回應他們不會對其他資產提假扣押,

但以電話詢問其他法律諮詢時,有律師提到銀行不會這麼作,但賣給資產公司可能就不一定了,

而我再問這狀況下債權人是否有權提假扣押,該律師的回答是可以提假扣押

假扣押一類的,不是訴訟中防止脫產的手段而已嗎?

 

你好:

民法第1159條規定:「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後,繼承人對於在該一定期限內報明之債權繼承人所已知之債權,均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時未屆清償期之債權,亦應依第一項規定予以清償。前項未屆清償期之債權,於繼承開始時,視為已到期。其無利息者,其債權額應扣除自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時起至到期時止之法定利息。」 在陳報遺產清冊程序,會進行償還被繼承債務之程序,此時就要以遺產償還,才有辦法向法院陳報完成陳報遺產清冊之程序,除非債權人有特別要求,未償還債權人,法院無法通知你陳報遺產清冊程序完結,繼承人得清算義務仍然存在。 只要不侵害到被繼承債權人得受償之數額,原則上不須以繼承人固有財產清償責任。就算銀行債權讓與資產管理公司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