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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103-04-19 11:38

一、有位住在安養院的老人因鬧脾氣而縱火,請問這有構成犯罪嗎?為什麼?

我急需要很清楚的解答,並且能有相關的法律條文,拜託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18:30

您好!問題不明確,要看他縱火的對象、地點而定,請參考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173條規定: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8條規定: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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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翔 103-04-19 03:51

事情是這樣的,我28歲 女友15  

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一個半月,上月底她離家到我在外租的宿舍

我並沒有誘惑他或者有誘拐行為,是我女友說要到我那住一陣子 

說她在家住不下去了,她跟我說的是他有跟學校請假了、媽媽也知道!

就這樣子在我宿舍住了約兩個星期,但這期間我每兩三天都有要她打電話給媽媽說她很平安!

我們也沒有發生性關係 

後來我才知道請假是騙我的,她說怕我知道了就不要他了

我知道後隔天就把她送回家了! 她也有跟她媽媽說這段時間在男朋友那

媽媽說過了就不想再追究!

 

但是昨晚她姐突然打給我,說要求我要跟她妹妹分手,不分手就要告我誘拐問成年和妨礙家庭,我聽到很納悶 我並沒有誘拐還有什麼妨礙家庭阿?

姊姊打給我說的盡是我女朋友的壞話,問我說聽完這些還愛我女友嗎?

 

後來她姐姐男朋友也跟我講電話,也說我不離開的話要告我,甚或說不離開他後續會對我做出什麼事不知道

然後接下來我們兩個都不能見面,一旦見面就提告

還有說什麼要帶我女朋友去看婦產科,說什麼不是處女也要告我,可是我們沒有發生性關係

(這點是否有恐嚇、威脅的法律情形可提告?)

姊姊男朋友說什麼有把我和我女友去看夜景 和去逛街的臉書打卡紀錄 說把這些交給警察我就是誘拐未成年少女了,可是我上網爬文一直看,幾乎都是說要有誘拐行為或者有使她與家人不聯絡或脫離監護權,這些我都沒有阿!

我一開始不知道情況,我知道就馬上送她回家了,這樣的話罪名會成立嗎?

我女朋友很擔心我會進去關,想請問律師我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還有對她姐和她姐男友對我恐嚇部分可以提告嗎?

真被提告再處理不遲,另外對方說要告你,沒有恐嚇問題,只有提告後是不是有誣告的可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無構成犯罪之行為,即使對方提告,亦告不成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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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維 103-04-18 21:28

各位律師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上班途中 我開車從南至北(產業道路)對方騎機車從東至西(主幹道),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整台車已經在十字路口過半了且快進入對面車道,對方突然已很快速度撞上來(撞擊點在副駕駛座的車門把手那),我為了閃躲他緊急向左轉,導致我車子掉去田裡而翻車,而對方3個人分別受傷和死亡(媽媽受重傷,大女兒坐後面輕傷和小女兒5歲站在機車踏板那沒戴安全帽導致顱內出血,過2天拔管宣告死亡)。之後有開簡易庭檢察官說我涉嫌:一起過失致死、兩起重傷害罪,我很無言。因為並不完全我的錯

我比較弱勢的原因是:

1.我產業道路 他主幹道 我要讓他,但是我整台車已經出來了 且已經快要進入我對面的車道。我要怎讓。

2.我開車 他騎機車

3.對方已經有人死亡重傷

而對方,小孩子沒戴安全帽導致死亡超載、且速度過快 ,現場警察量出來對方沒煞車線(我有煞車線),且以撞擊力道來看,對方當時速度很快,且他猜測對方根本沒看到前方已有車子出來,而我以時速40~50公里(或許更低)。

請問以上幾點,難道還是我的錯嗎,我錯幾成,對方現在要跟我和解,目前強制險200萬(沒第三責任險)+自己出100萬共300萬給他們,他們不要,我並不是不賠,而是我家經濟很拮据,付不起這龐大的賠償金,假如調解失敗,難道我就只有賠錢,且安上三條罪名嗎??難道對方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嗎??我該做的都做了(報警、事後也有去醫院)

難道這些超載 超速 沒戴安全帽 這些 我就不用少賠一點嗎?我聽說這些違規頂多罰錢,對這次車禍沒幫助,這是真的嗎??

以下是我猜測:他超速,我猜因為車禍發生是7:08分,國小幼稚園是7:30分遲到,所以我猜他為了趕時間速度很快,因為當時檢察官不相信我開車速度慢,他說我速度慢還會翻車,我說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為了閃他掉去田裡,他還問我幾點上班,我回答說8點上班,距離到公司慢慢開還有15分鐘就到了。所以他就沉默了。

而且當時視線很好,我或許沒注意到她,是我的錯,但是他也應該要注意我吧!不能都說我的錯,一台機車跟一台車,哪個比較顯眼???

過失致死 重傷害 是他來撞我,怎會安在我身上,如果是我撞他我就承認,且死者沒戴安全帽、超載、車速快、機車不能雙載尤其站在機車踏板那,這些違規應該是過失致死的原因吧!!!

請各位律師 幫我分析一下,這場官司 我勝算多少,假如賠錢我應該要賠多少???

我知道對方受傷 死亡 很難過,但是我家真的經濟拮据,房子貸款,加上手頭頂多100萬。已經無法再負擔了,真的要更多,我頂多去坐牢了,假如法官判的話我會賠償更多??             

附加補充一點,我的產業道路起初有分向限制線,十字路口過後道路縮減了,就沒有了,而對方從頭到尾都有。附近沒交通號誌紅綠燈,跟攝影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4-19 03:24

您好!是否有過失過失程度如何?可以聲請鑑定;應注意只要認定您有過失,即使對方過失更重,您還是會成立犯罪;若認定有過失,達成和解會有助於爭取緩刑,否則可能要坐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維 103-04-19 22: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否有

我錯就錯在我支線未讓主幹線。現在對方要求730萬(加200萬強制險),但是我家真的無法負擔龐大的賠償金,有啥辦法可以把金額壓小點,我頂多負擔400萬(加200萬強制險)以各位律師的經驗,這樣責任我方占幾成呢?

 

 

您好,這案子可能要看現場圖,才有辦法幫你平反,而且建議要聲請鑑定鑑定很重要,你必須要好好把握鑑定說明的機會。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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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03: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若就您的講法來看,雙方應均有過失,不過建議您要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及覆鑑,如此方能確實釐清本件車禍肇事之責任歸屬。

至於賠償金額部分,涉及到您所應負擔之過失比例及對方所受損害之金額二者,此需視單據證據方能細算。建議您要委託律師幫您處理本案,這樣才能有效壓低賠償金額。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針對對方亦有過失之部分,可主張過失相抵,減低您的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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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3-04-18 12:34

因路旁停著一台紅線違停的汽車,撞到我的車汽車宣稱沒看到我

所以才撞到我(騎機車),造成左膝擦傷與瘀青,另外兩台車皆有刮痕,機車壞損(修理費約四千)

因為當時行車距離非常小,撞到我的車主說是我的中柱碰到她的車輪才導致我失控向右倒撞到停在路邊的車,當時有做筆錄.

因為我還是學生害怕負擔不起他們汽車的烤漆費用,機車也是我同學的,我也要負責修繕

所以當下僅有口頭和解,並將交通事故當事人聯單給撕毀,事後母親覺得沒保障和吃虧,想詢問口頭和解算成立嗎?以這樣來說,走法律程序我需要負擔烤漆費用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傷,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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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 103-04-18 12:12

我在論壇上跟人有糾紛
對方說我道歉會原諒我


所以我在論壇上很誠意得跟他道歉了
他也在論壇上留言給我說以後不會跟我追究了

(沒有簽任何類似和解書的東西)

 

請問妨害名譽的期限是六個月
他如果在這六個月內反悔告我
或是用其他的法律條文告我的話
這樣告的成嗎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對方不予追究之相關對話紀錄留存,若日後對方對您提告,可提出加以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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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 103-04-18 10:44

請問各位大律師

若母親遺書寫明要將所有資產留給老二(家中有三個小孩),這樣可以嗎?

其他兩個小孩是否會用什麼法律來爭產?

還是法律上有規定一定要各留一些財產給全部繼承人?

謝謝!

 

您好,法律上有所謂特留分之規定,也就是說,如果遺囑寫要給某個繼承人,其他繼承人至少至少可以爭取各六分之一,這是法律保障的權益,就是原本繼承的金額的一半,是特留份。建議遺產規劃可以不要只用遺囑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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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遺書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才有遺囑的效力,不是任意書寫遺書都有效!

2.除非喪失繼承權,否則其他兩個小孩仍有特留分的保障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其仍可起訴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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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 103-04-17 22:06

我哥哥幾年前因病去世~這幾天收到勞工局函~主旨勞工XXX君(我哥)死亡~其勞工退休金專戶金額含本金xxxxxx~依規定勞工退休金自勞工死亡之日起~5年間不申請喪失................請查照

想請問退休遺屬順位都已申辦拋棄繼承包含我

問題1.請問我們家人還可以以請領嗎?

問題2.如果不知情情況下已經請領了要付甚麼法律責任?

煩請律師大大幫解答

刪除 -->
沈恆 (沈律師) 103-04-18 02:09

您好!已拋棄繼承就不能請領了;若不是故意詐領,只要負返還責任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原則上拋棄繼承就不能領,但如果領了就返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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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17: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拋棄繼承,即不可再繼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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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 103-04-17 17:02

未婚生子,父親未認領,小孩都媽媽在帶。

媽媽有讓爸爸一個月看小孩一次(爸爸原先自己要求一個月一次),但現在爸爸想要增加時間。如果媽媽拒絕,將來打監護權扶養費官司時會對媽媽不利嗎(媽媽要單獨監護)? 像是是否可以構成爸爸要求油雙方共同監護?或是說在媽媽單獨監護後要求改定監護? 或是任何因為媽媽拒絕讓爸爸看小孩(或拒絕增加探視時間)所產生的法律上較不利的地方?

小孩監護權理論上是父母共有,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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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改定監護權是很困難的,除非你拒絕讓他探視,否則你只是拒絕變更探視時間,他就必須按照原約定進行,這是合情合理,法院不會理會他的。共同監護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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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 103-04-18 17:04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要改定監護權是很困難的,除非你拒絕讓他探視,否則你只是拒絕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但是爸爸是要”增加”和子女相處時間,雖然說之前有約定(口頭約定),但他沒有權立這樣做嗎? 很怕說如果我不讓他增加,他會以”媽媽阻擋爸爸探視小孩”,說媽媽非善意,而要要求共同監護或改定監護。

另外,目前還沒有提強制認領,目前小孩一歲多都我在照顧,提出訴訟的時間小孩幾歲時比較恰當呢?

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父親有扶養小孩之事實,則已構成認領之,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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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5 18:09

 沒有錯, "不友善父母" 在爭取親權時是會吃些虧的. 但您應可放心, 孩子一歲多, 幾乎都是判給母親 (幼年隨母原則), 何況原先都是妳在照顧. 法院同時會依職權酌定父親的會面交往方式及期間. 若您真想趕快解決這些問題, 訴請法院裁定就對了(屬家事非訟事件) (http://www.lawmed66.url.tw)

珊珊 103-04-17 16:11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後,有收到調解筆錄,尚未去戶政機關登記辦理,法院並沒有通知戶政機關,這樣情況,如果想請律師,請問律師有辦法抗告嗎?

 

我對法律略懂,所以問這問題,不好意思

律師不了解你要抗告什麼?請你說清楚?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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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3-04-17 17:50

我是指法院的調解筆錄有辦法抗告嗎??如果花錢請律師有辦法嗎?

對方答應要付的5萬贍養費未付,我有辦法請求法官駁回此案(調解筆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7 17:58

你好

若對方未履行調解協議給付你五萬元

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沈恆 (沈律師) 103-04-17 18:57

您好!對調解有異議並不是提抗告,應提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但不履行調解內容並不構成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的原因,您只要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民事訴訟程序所做成的調解筆錄恐怕是沒有提及贍養費的給付,所以是否有任何書面可以佐證對方的承諾?如果有的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

 

您好,問這問題代表你不懂法律,法院不會通知戶政,你要自己拿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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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持調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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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25 18:05

 調解筆錄內有記載應付5萬元的話, 不管有沒有登記, 你們都已離婚. 調解成立即取得執行名義, 拿那份調解筆錄去執行處聲請那5萬元的強制執行即可(http://www.lawmed66.url.tw)

kathalin 103-04-17 13:32

A男今年已88歲,有老年失智,目前辦理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程序中,持有一房產,並領有終身俸。

A男於民國80年左右與B女結婚,B女為二次婚姻,當時帶著第一次婚姻所生之孫女甲一起過來與A男生活。

B女於民國98年過世,甲仍與A一起居住,然A男此時知悉有親生女兒乙,並驗有DNA證明文件。

基於法律程序及婚生子女認定之權利義務關係,A男與乙縱然有血親關係,一直無法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親子認定。A男長年來聘有外傭照顧生活起居,甲雖與A有居住事實,卻無盡照顧之責,長達一年之時間持有A男之身分證及健保卡,卻未帶A男定期就診,僅囑咐外傭定期至醫院取藥,長期吃同種藥物未變動,致使失智情形越趨嚴重。

今年二月,外傭因故無法繼續照護A男,遂通知乙來處理,乙與甲自行協議(口頭承諾,未作成文字紀錄),甲不願擔負照護責任,同意交出A男之身分證及健保卡由乙將A男帶回照護,乙遂將A男安置於養護機構。

時至四月,乙由養護機構及社工人員口中得知,甲時時來看A男時要求簽屬文件或要求交付財物,致使A男情緒不穩,時時哭泣,乙遂將A男移至其他養護機構,並不願告知甲,以求A男生活安定。

甲並於四月七日向戶政單位申請A男身分證遺失,申請A男之新身分證,意圖不明,因戶政單位未見到A男本人,故未發新身分證,然乙女手上之A男身分證則已被註銷失效,無法使用。

今乙女雖為A男之親身女兒,然無法律上之身分,是否得向法院申請監護之宣告,並為監護人?

1.依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甲女是否屬四親等之親屬?

2.如甲女非四親等之親屬,為規避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之條件成立,是否於明年提出即可?(A男之戶籍仍與甲在一起,但實際已居於安養機構)

以上問題,請協助釐清,謝謝!!

 

您好,建議是否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或者去辦領認領,讓法律上有血緣關係,要辦很多東西都比較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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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使其具有法律親子關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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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103-04-17 13:25

交往多年情人用情不專,誤發簡訊小三(因為不是很會操作手機,不確定是否有發出完成),後續確認共發8封,內容如下:1.Bitch is your mane.2.退休改行當賊了,公家之恥. 修正應該說是老賊3.幫你問過,迪化街有你的缺,你需求量這麼大,看過你的樣子可怕又骯髒。4.婊子別白費心機,他不會想上你的,有需要可以介紹你去華西街.5.他說你年紀一把,只適合摺衣.煮飯.排遣寂寞偶爾上上床. 哈!當婊子當得這麼可悲.6.婊子.別再來當賊偷雞摸狗上別人的床.骯髒的行為. 由於不確定小三電話,故很可能誤發,但對方已回簡訊:連續簡訊辱罵,已報警錄案。

 請問,會構成毀謗.需要民事賠償或者其他問題呢...

備註:簡訊未提及,對方姓名.

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律師,回覆跟我說..急急..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非公然,不構成公然侮辱,若無散布,亦不構成誹謗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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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103-04-21 14:20

 房律師您好:

                個人不懂法律,有去地院請問服務人員,服務員回覆:對方已傳簡訊回覆"連續簡訊辱罵一事,已報警錄案"。 如果對方真要告,可依民法 184 及 195 條,提出告訴。 請問..房律師,真的可提告,或是有其他民事罰則嗎... ??!        

                在此;先感謝房律師 您熱誠回覆。 

 

                                                                                               小市民 謝謝您

 

 

 

 

kathalin 103-04-17 11:39

A女現已超過60歲,法律婚生推定生父甲已於民國72年過世,生母乙也於民國94年死亡,A女於民國98年與親生父親丙驗DNA確認其親子關係,隨後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然因未將與甲之親子關係否定,民國100年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A女因無法依該審法官要求尋得相關人證來否定與甲之親子關係,該事件遂擱置,至今因親生父親丙已年邁,膝下無人照顧且以老年失智,A女想有法律上之親子關係以便照料丙之生活起居,想再提請否認親子關係之訴。

1.是否可拿A與丙之DNA證明提出A與甲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2.然甲與乙皆已死亡,應以何人為被告?

3.因民國98年已有DNA證明文件,固可得知A女已知悉非甲之親生子女已逾二年,還可以再提否認親子關係之訴嗎?

4.如果不能再提否認親子關係之訴,在法律上是否就無法切斷A與甲的親子關係,那A與丙可以辦收養嗎?(因為法律有規定直系血親不能收養,但又無法切斷A與甲的關係,在法律上A與甲有親子關係是否就可認定A與丙非直系血親?)

以上問題,還請協助釐清,謝謝!!

 您好:依法條文義,直系血親是不能被收養為養子女。但學者是認為「生父是可以收養非婚生子女的」,所以建議您可以去爭取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辦理收養請求法院許可。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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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ns 103-04-16 18:32

請問同事使用臉書訊息對我說其他同事是非

若我將臉書訊息列印出來交給遭說是非的當事人

是否有觸犯法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7 1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內容涉及他人隱私,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

lolins 103-04-17 12:3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內容涉及他人隱私,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 (恕刪)

請問"內容涉及他人隱私",是哪些部份?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對方之個人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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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ns 103-04-18 17:5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對方之個人資料

以上,呈請  鑒核。

... (恕刪)

對方之個人資料只有姓名,

因對方臉書名稱是用真實全名,

臉書是公開並未限制觀看對象,

與我使用臉書訊息聊天上顯示的個人資料只有姓名,

我並不是要將對話內容公開,

是將對話內容列印出來交給遭說是非的同事,

請問這樣會觸犯法規嗎?

謝謝

SKYSTAR 103-04-16 11:01

您好:

可否請教一個問題呢?

我在某手機廠商官網,預購2隻手機,已用信用卡付清價款。
其中有一隻先收到,另一支廠商即將出貨(所以尚未收到)

經拆封已收到手機部份,因個人因素想要退貨,後來想想不如放在某論壇的市集,把它銷售出去好賺點零用。因為該隻手機熱門到缺貨,應該很好賣出!

所以我賣場商品的起標價及直購價,都比原廠官網的價錢,高出好幾百元,另外賣場內有說明一套已拆封,一套尚未到貨,要請購買者自己決定要買那一隻手機(因為兩隻的顏色不同)

可是竟然有網友指責說我是黃牛,原因就是被所謂的黃牛買走,害他們都買不到,然後就指責我用比原廠高的價錢在銷售,以賺取暴利。

但是我只是一般用戶,只是想說錢都付出去了,退掉不如賺點零用,我真的不曉得會背上黃牛二字!

請教您:
像我這樣子,只是個人將不想用的商品,不管新品或舊品,用高於原廠價格,放到市集去競標銷售,這樣子的行為,算得上是黃牛嗎? 有違反到中華民國的任何一條法律嗎?
因為我並不是持續用此方式去賺取價差,也沒有大量收購後再高價賣出。

另外,如果我今天的銷售行為,並非黃牛也無違反任何法律,那?我可以向那位網友提告嗎?
因為他一直在論壇裡影射我就是黃牛,所以想告他,散播不實言論,意圖使我的商品無法順利銷售 等等。

最後,如果真要對他提告時,像這種網路論壇糾紛,在只知道對方ID的情形下,要如何提告? 要到那裡提告

提告前,我要有什麼樣的前置作業呢?比如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就寫明如果不出面道歉,我就提告。(只是…可以用電子檔的方式寄到論壇給他嗎? 因為目前只知道他的ID而已)

很多問題,還煩請您抽空幫忙解答,在此先感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涉及誹謗,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狀提出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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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知道ID警察就能夠去查出對方登記地址,過濾一下就能知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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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 103-04-16 09:43

你好,

小弟有一些問題需要專家的解答

因爺爺早期就已定居台灣,在來台之前大陸有2間房子,目前房子處於租給別人狀態,由大伯的兒子代為管理,因爺爺在世之前,有口頭告知二伯房產分配問題,其中一間(二伯,叔叔)均分,另一間(大伯,我父親)均分,可是因為我父親和大伯皆已過世,大伯的兒子就以我的父親過世和我們未居住在大陸為由,將房子強行占為己有,請問我們要透過怎樣的法律尋求協助和準備哪些文件呢?

家族成員:

大伯(歿) 

二伯(存)

父親(歿)

叔叔(存)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6 10:38

你好

大伯的兒子主張無理由

你可以要求協議分割遺產

協議分割不成

可以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議分割遺產,可起訴請求裁判分割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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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先跟您確認,房子都是在大陸嗎?如果在大陸恐怕無法以台灣法律處理,本所在台灣有大陸律師執照之律師,可以協助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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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 103-04-16 19:0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先跟您確認,房子都是在大陸嗎?如果在大陸恐怕無法以台灣法律 ... (恕刪)

 

是的,房子在大陸

不過因為是非常早期的平房,二伯說這一區沒有任何房地契

阿正 103-04-16 03:53

本人上班騎車進入公司停車場,在停妥機車後離開後警察突然出現騎車到我旁邊問我有沒有喝酒並要求酒測(0.37)。

第一、本人並非現行犯,警察可以進入停車場對我進行盤查嗎?

第二、本人當下並無駕駛行為,警察可以要求酒測嗎?

第三、本人酒後睡了約5個小時(晚上6點~11點)然後騎車上班,警察沒有說我可以漱口、喝水再進行酒測。個人意識清楚但剛睡醒嘴巴恐留有很重的酒氣。我是否喪失了我應有的權益?

警察錄製口供前告訴我只要認罪就可以獲得較低的刑責,所以開簡易庭我也沒有申辯(我不懂法律),我是不是被警察誤導。簡易判決處刑書已經收到了。請問我有沒有申訴成功機率呢?我該怎麼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法院開啟準備程序,使您於開庭中陳述意見,主張權利;若為法院之簡易判決處刑判決,您對判決不服,可提出上訴救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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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簡易判決一定會判易科罰金酒駕都是這樣,建議你就等判決書下來去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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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19 00:34

大大你好 你目前才剛收到處刑書 還有申訴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身邊朋友,處理本類案例的經驗

米乖 103-04-15 17:48

之前跟朋友合夥創業

但她以手頭不方便,要求我先出錢~後面在還我

但是因為店裡生意,不如她預期的好~就選擇離開!!

這當中他一毛錢都沒有給我

還跟我借錢不還~打電話也不接不回

請問我可以跟他從法律上要求什麼

合夥金和借款可以起訴追討,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得證明對方與您有借款合意,您亦有交付款項,可起訴請求借款返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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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103-04-15 17:01
律師 您好 我發生車禍內側右轉摩拖車撞上我 肇事責任還未判定 發生時即至醫院看望傷者A 傷者A 父親一開始說兒子 待業中 第三次去探望時 改口說在某飯店任職 假如他跟我要求 薪資賠償部分是假的而我付了錢 他會觸犯什麼法律嗎?
鍾亞達 (鍾律師) 103-04-15 17:13
回覆 ED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我發生車禍內側右轉摩拖車撞上我 < ... (恕刪)

ED您好:

如果對方對您謊稱薪資藉以騙取更高額的工作損失給付,
屆時有很大的機會成立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罪,
如果對方可能漫天開價的話,可以以此條告誡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提報薪資,可對其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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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會有詐欺的問題,但我建議你還是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賠償較為妥當,沒有證明就拒絕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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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祥 103-04-15 14:46

律師你們好,請教一個問題

我如果是自願借給朋友30萬元,但為了怕他不還我可以要他寫借據一起去法院公證嗎?

還有,假如他沒按時還錢,那張借據只能提出民事訴訟嗎?還是我可以在借據裡寫如沒按時歸還,可向他提出刑事訴訟,例如詐欺背信之類的,因為刑事法律效力應該比民事的還有效,這樣就不怕他沒工作不還錢了,

請問這樣的借據有效力嗎?可以寫進去嗎?

 謝謝

建議由律師幫你擬借款契約,並做公證,避免到時候對方不還錢處理起來很麻煩,公證費用可給對方負擔,借錢不還沒有刑事責任,是單純民事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與朋友撰寫借據,以利證明雙方存有借貸合意;關於繳款,應利用匯款方式,以利證明您有交付及對方有收受相關款項,若對方要求交付現金,應請對方撰寫收據,並於交付現金時,邀請相關證人作證,並錄音錄影照相存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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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否構成刑事案件,這是要看案件本身,不是你寫了就會成立,至於借據部分建議你除了借據,你還必須給他簽收領款證明,證明他有收到錢,否則到時候打官司會有困難,另外如果不放心也可以請他簽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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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 103-04-15 13:02

我上班的公司位於一樓,公司店面的房東住在三樓

我們一樓店面沒有洗手間,所以都要到二樓跟房東

去年11/30因為我在二樓抽煙,可能是煙蒂未熄滅導致悶燒失火,

二樓皆燒毀,無人傷亡

修繕及後續都是由公司出面處理,一直到昨天經理找我談話

全部的修繕費用是一佰多萬,要求我負擔50萬的金額

如果我無法負擔的話就每月從薪資裡扣除

我想問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有可能讓金額減少嗎?

再來就是擔心每月要從薪資扣,就是表示我要還清才可以離開?

 

 

 

 

要負多少賠償責任是要看過失比例,不同意的話可交由法院決定,要從薪水賠償,不代表就是不能離職,那是兩回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同意,可起訴請求法院決定您應負擔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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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還是要循法律途徑,因為畢竟起火原因是否是屬於你,這都是未知數,建議你要確認之後再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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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la 103-04-14 18:59

我們家開了一間公司.型態為小型加工廠
有一名員工從52個月前就沒來上班
因為沒什麼事可做.我父親請她暫時休假
於是乎她就一直休了52個月.雙方認定為無薪假(勞健保都我們付.她名下還有個眷屬.這52個月來幫她付了十幾萬....)
這期間都有來公司走動
也帶著孫子來.說要帶孫...卻沒說要來上班

102/12/31我接手後將她退勞健保.
亦通知她...但因找不到她人..直至2月份才通知到她本人
她年紀已達勞退.故辦理勞退.但她3月初跑來我家要求我們要補償她1月份的勞退
3月底來要錢.我們不給

我們不肯.她就跑去勞工局申訴.....
告我們無故解雇她....這樣合理嗎?

4/24要調解...

想請教大家我該有什麼配套措施或有法律人士可以幫我解答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2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按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若係勞工自願性基於個人理由之辭職,勞工依法即有預告義務,不履行預告義務者,可能構成債務不履行之違約後果,同時也不發生資遣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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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於對方一直無法找到人,你可以用懲戒解雇的方式解雇他,並不需要給資遣費或勞退,但你們比較占劣勢的地方在於你退勞健保之前沒有先通知他,這個容易被認定未通知就解雇,建議您因為勞退費用不高,付錢之後可以避免被勞工局叮上,是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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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la 103-04-15 09:14

律師.你好:

      因員工已去勞工局提起申訴.要求賠償資遣費40幾萬跟勞工退休金(舊制)70幾萬.共一百多萬.

..我該怎麼辦?且無薪假認定是什麼?有人可以放這麼久的無薪假嗎?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5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朝對方為自願離職之方向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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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才 103-04-14 16:10

請問一下,我被詐騙,當下打給165,報警備案,警員也當下把我匯給詐騙集團人員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叫我隔天帶著報案三聯單跟匯款明細去問銀行人員,錢是否有被領走。

隔天我去XX銀行,去訊問我匯款的錢是否有被領走,當下也給XX銀行人員看報案三聯單跟匯款明細,但XX銀行人員卻說,你的報案三聯單會不會太簡陋,我只能告訴你,你的錢確實有匯入著個帳號,但我不能讓你知道,你的錢是否有被領走,因為會牽扯到那個人的個資問題。

我當下很納悶,直接打給165防詐騙人員,跟她解釋,但她卻也是堅持說,由於個資問題,我什麼都不能問,XX銀行人員說要等到收到警察人員的公文,然後盤查,半年後,我才能得知。

但警察人員在我報案的時候,也告訴我,她們已經把資料都傳給XX銀行,但為何那位銀行人員卻說沒收到一些有的沒的。真的無言

之後我回家,馬上開始上網查資料,看到警示帳戶追回條例事宜,內裡是寫

於94年2月4日邀集相關業者會商決議,金融機構確認警示帳戶中尚有被害人所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轉出)者,應洽請警方提供報案彙總資料,受款行應依報案資料逐筆認定發還,並無所謂後進先出法。
加速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之發還,現行警示帳戶還款機制,係銀行本以客為尊,服務並協助受詐騙民眾儘早取回其尚滯留於警示帳戶內之款項,與一般詐騙案循法院程序之處理不同。民眾於檢具警方報案三聯單及簽訂切結書等,得與該匯(轉)入款項之受款行聯繫,只要其匯入之款項尚有未被提領者,即可請求協助發還。

 看完內容,我想問的事

第一:我可以要求銀行,詢問我的錢是否有被領走?

第二:如果我的錢尚未被領走,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銀行把被詐騙的金額還款給我

還是要,必須改循司法程序,追回款項。如果要走司法程序,我是不是要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法第179條的不當得利,主張對方獲利無法律上的原因,也造成自己的損失,在以民法第242條債權代位方式,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領回被騙款項。

 

第三:

 我要去哪裡提民事訴訟,去哪個地方??

由於第一次被詐騙,對於法律還有很多的不知,需要你們的協助與幫忙,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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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銀行無法告知你有無被領走,這不是他們的權限,你只能循民事途徑求償,建議你先提告刑事訴訟,逼詐騙集團出面與你和解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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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4 14:41

???????????????

律師你好,
請問我已購買了一筆139土地,先前購買時賣方說被侵占了約8~9坪,一直到鑑界好後,發現有32坪, 該土地已成交; (附近土地還未重劃過),對方坐落在該139土地上面蓋鐵皮屋已超出20年;且隔壁138鄰地也有蓋鐵皮屋,原本是侵占方爺爺所有,因賭博欠債,故138鄰地土地,已變成別人的; 請問139土地所有權歸我,我該如何要回被侵占部分?

對方長期居住138;139土地上已超過20年,且哪裡的人都知道土地不是他們的,但他們已居住很久, 這樣要的回土地嗎? 土地是我花錢買的;

另他們房子蓋很大,侵占多筆土地,侵占方只有地上物(房子),土地無歸還之意

做人要厚道,侵占土地部分我可以讓他們居住,我有擬訂契約,給對方居住3年,若我土地想要賣出或我自己要使用時等等,對方須歸回139侵佔用地,可是對方都不簽? 我若無用到,是不會要回土地的, 對方也不簽也不租? 請問我該如何宣示該筆土地是我的權利? 何者可產生法律約束? 土地被長久侵占真的要不回嗎?

一般被長久侵占土地要回,都要等房屋倒塌,這樣我一輩子也不可能要回; 請問該筆土地是有成交的,這樣每換一次新地主,都無法要回嗎? 但若該侵占戶維修他們的房子, 我能麼辦? 我們一定要做到惡臉相向嗎? 能否要厚道處理方式(我的土地不送他們,我這輩子會要回土地,(他們不租不買不簽約定事項),侵占部分有分割小筆土地,約50坪(簽約時我不知道這麼多坪,且此筆土地不點交);忍無可忍情況下,是否我可以要回自己被侵占土地上面無地上物土地(約20坪);若我圍起,侵占土地未使用的部分,合法嗎?

139土地前面有一小塊國有土地,對方在前面種樹,若對方不願意移除,擋住我出入,我可以剷除嗎?

要麻煩律師為我解答,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諮詢專線:0937182635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所有物返還,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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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23:11

您好!對方不願協商,只好透過法院,您若不盡快依法主張權利,只會越來越不利;擅自剷除別人的樹,則可能觸犯毀損罪,務必謹慎。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如果土地是你的,你可以直接提告拆屋還地即可,根本不需要跟他妥協。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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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翰 103-04-14 10:06

養了快三十年的孩子(小舅子的親孩子),大學讀了八年也供應他學費跟一切費用,但他不成材,跑去吸毒,先前已經辦理放棄領養(已經不是養父子關係),孩子已經消失,避不見面,怕他拿基金的錢去吸毒,不知道在法律上有沒有辦法拿回這筆錢(他本身沒在上班,沒有金錢收入證明)

基金的錢是指?

阿翰 103-04-14 10:1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基金的錢是指?

當初我把錢匯進他的外匯本子,幫他買了美金的基金,怕他解約把錢拿出來花用

所以等於是你把錢贈與給他,帳號名字是他的,贈與當時是有親子關係,那要取回要看有沒有法定撤銷贈與事由

阿翰 103-04-14 10:33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以等於是你把錢贈與給他,帳號名字是他的,贈與當時是有親子關係,那要取回要看有沒有法定撤銷贈與 ... (恕刪)

非常感謝黃律師的回答,當初他有簽切結書,只要不聽養父母話,放棄一切我給他的權利,且他吸毒有進勒戒所,這樣有算是法定撤銷贈與事由嗎?

可以起訴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其起訴請求返還基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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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曙光 103-04-13 22:41

    有位憂鬱症患者以前常用粗鄙的言語辱罵家人,有時還會動手動腳,而他家人為了息事寧人都忍了起來,一忍就是十幾年,但最近為了金錢糾紛,一直逼迫家人給錢,若不從就讓家裡不得安寧,他要的錢越來越多,多到根本超出父母的能力,但他還是繼續恐嚇

  許多恐嚇的言語與舉動讓他的家人深感無奈及深深畏懼,請問沒有驗傷單,但他常有危險舉動EX.拿菜刀作勢傷害人、 言語恐嚇要折磨你一輩子 、用非常粗鄙的言語謾罵父母。

   也是因為?怕他接受法律制裁以後會回來報復(多次揚言要殺死家人),惹來殺身之禍,所以遲遲不敢報案。

請問本案件該如何解決?跪求專業律師答案

 

 聲請保護令,並聲請預防處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對方之恐嚇行為加以錄音錄影蒐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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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聲請保護令,以保障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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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 103-04-13 22:12

我弟弟是毒品調驗人口,管區大概兩個月就會要他回來一趟,現在我弟弟應往北部工作無法常常請連假,所以聽信朋友的話說不收就可以拖到他有空再回來驗,現在我媽一直逼我不要簽通知單,但是管區今天送達時卻說我不簽是妨礙公務可以以現行犯帶回警局,並發布通緝我弟弟.

 

請問一下我如果真的不簽是否可以拖到我弟弟有空再回來,他現在假釋已期滿了.

警方真的可以以妨礙公務將我逮捕嗎?

我怕我媽媽一直以為只要不簽就沒事,到時候真的觸犯法律.

小瞎咪 103-04-13 13:19

請問有一些問題
我最近公司簽一份以後工作放錯.就必需自動離職
我看很多前者留下來回答.艮經驗
我想到自保方法.
公司要我自動離職.我可以主張請公司體出我到底放哪些錯..必需付上我簽切結書.還有放的錯時間放哪些錯證明.
請問這樣可以?
公司是大鯨魚.我是各小小小蝦米.
我為公司服務2年.每天加班.放棄假日配合加班.就因為得罪主管身邊的紅人
我就得被逼簽哪種切結書
被逼退.遣散費.該有得權力.就因為簽哪份簽結書
都得放棄
希望懂法律達人.勞工權力前輩..可以在教導還有哪些可以自保方法

我有幾點疑問

第一 我已經簽表示我必需放棄我屬於員工權力

第二 全公司才2個員工被約談簽這份切結書

第三 我都工作快滿2年才叫我簽.我新進的時候沒簽

第四 這份切結書內容都是對員工不利.這樣這份切結書可有法律效力

第五 公司主管以誘導方式.說上個月放錯率最高所以我必須簽

第六 我有像公司體出覺得我不適任請資遣我.公司回應說她們不資遣員工.她們會已調廠放式.這樣不是要我自動離職

我已經簽哪份切結書.資遣費.預告假.非自願離職單.不就得都拿不到

沈恆 (沈律師) 103-04-14 14:35

您好!您有權利拒絕簽切結書,若被逼迫,可向勞工局申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起訴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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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103-04-13 02:11

您好
因惡鄰有多次深夜2點~5點嘻笑喧鬧紀錄(有一個月為深夜狗吠持續1~2小時),而我家與惡鄰相距不到2公尺深受其苦,我爸甚至說出要自殺,故今晚10點多時又聽到外面有喧鬧聲,我直接與聚在惡鄰門口外的8~9人反映聲音過大,請它們尊重這邊住戶,其中一人回嘴說它們是第一次來,因多次反映都得到這樣回答,讓我心生不耐,所以我回復的內容大致如下:請問妳們是色盲嗎?分不清白天黑夜嗎?都這麼晚了還這麼大聲說話之類的,如果你們不懂得尊重,那就叫警察來處理~~我非常確認我從頭到尾沒有講一句髒話
後惡鄰現身找我爸談話,我後來才加入它們對話,但從惡鄰說了兩次以上我對他朋友講話口氣不好,完全不理會我們再跟他討論他們該戶吵鬧一事,聽得出他很介意我傷害了他朋友的脆弱心靈,故有以下問題:
問題1:晚上10點多巷子內外只有他們的說話聲,完全無視周遭環境的靜謐,我是真的質疑他們有身體上的殘疾才會提出色盲這個疑問,找了些網路資料,因我是在他們眾人面前說這那番話的,請問是否有散布於眾之嫌,是否涉及毀謗罪?或有其他違法處?請告知,謝謝
問題2:當惡鄰反映我口氣不好時,我想順便討論深夜噪音一事,且試圖錄下彼此對話,藉以作為惡鄰再次喧鬧時的給警察參考依據,證明惡鄰也知道自己吵卻又明知故犯,有蓄意之嫌[題外話:請問是否有法律可制約這樣的明知故犯?];但我爸當著惡鄰的面擋下我的手機,因此作罷,不過後來發現我忘了關手機,還是有錄到談話,但沒有說話者的畫面,後又擔心有違法錄音的可能,不過查網路資訊如若是錄自己與他人的對話,不會成立刑法窺視竊聽竊錄罪(315及315之1),請問我的情況是否適宜?還是也有其他違法處?請告知,謝謝
問題3:惡鄰深夜喧鬧一事,我預作錄影蒐證及報警處理雙管齊下,但遇有兩難如下:
1.錄影蒐證?如錄音錄影內容沒有包含自己,是否會有刑法窺視竊聽竊錄罪(315及315之1)嫌疑?
2.報警處理?已經通知數次了,且曾有凌晨2~5點通知3次的紀錄,但我全程觀看警察的處理方式是
2警走到惡鄰家門口,完全沒敲門,只是抬頭盯著惡鄰2樓發亮又傳出喧鬧聲的窗口[當時凌晨4點多
只有那戶有燈光]彼此討論的聲音清楚落入我耳中:(台語)學生孩子拉 晚上都嘸咧困,評論完隨即走
人,再次去電也只獲得它們怕擾民的回覆,我口述當時情景,該警只說:剛才不是我去得.我要問去看的
人才知道,便結束電話-->遇轄區警察如此不積極作為,如由我當警察面敲門確定是該戶喧鬧,請問是
否有何說法可先於電話中哄的警察開心帶勸導單來?請問勸導單開立幾次後即可請警察以如社會秩
序維護法等法令向惡鄰罰鍰呢?
謝謝您的耐心閱讀,如有問題處,請告知,謝謝

珊珊 103-04-12 17:05

請問離婚是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生效嗎??

如果是在法院調解離婚,,尚未收到法院通知書,如果隔了一年都沒有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這一年的時間婚姻算是有效的嗎??請懂法律的人或律師回答好嗎?因為我問過每個回答都不同,我很困惑煩請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12 18:22

您好!法院調解離婚成立後,法院會直接通知戶政機關,無須雙方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關係於調解成立時就已經消滅。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珊珊 103-04-13 23:05

首先謝謝律師

我巳經問過了,現在法院沒有通知戶政機關,(以前有通報但現在改成沒有)

法院要我們拿著法院調解筆錄自己去戶政事戶政事務所登記

很多人告訴我離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生效

總之說法2極化差很多

我不知道要相信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4 10: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法院必須通知戶政機關,但是目前實務的作法是,會請兩造自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所以不會再依職權通知.

2、有關離婚效力的部份,倘若是實質婚姻效力的話,是調解成立時就生效,倘若是戶政等行政管理的話,還是以登記時為準,因此本文建議您還是盡速辦哩,免的日後發失爭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調解成立時,即已生離婚之效力,為您仍應盡快持調解筆錄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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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 103-04-14 18: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調解成立時,即已生離婚之效力,為您仍應盡快持調解筆錄戶政事務所辦理離 ... (恕刪)

我在奇摩知識+發問,有人回答我說,到戶政登記才生效而且筆錄上並未說明何時生效或立即生效,,所以我還是有這方面的問題,為何你們的回答兩極化差這麼多,我到底要相信誰?

 

 

回答者:

 

 

 

 

 

 

 

 

 

 

米粒兒? ( 專家 1 級 )

擅長領域: 生活法律 | 離婚 回答時間: 2014-04-14 16:07:19 [ 檢舉 ] 選為最佳解答

那你就必須去登記才算離婚

否則你都會是一直是有婚姻的狀態唷


因為你們是調解離婚
所以最終還是必須到戶政機關去作登記


除非說是法院直接判決你們離婚有效

回答者: 健中 ( 初學者 3 級 ) 回答時間: 2014-04-12 17:21:16

檢舉 ] 自從九十六年七 月 修改為到戶政機關登記後 才生效 

你 未去戶政機關登記 若在九十六年之前 算是離婚生效 若是九十六年後 則為離婚手續未辦拓 在未辦妥前 他還是你配偶 是你合法繼承

吃魚 103-04-12 16:18

拋棄繼承已超過三個月該怎麼辦??
母親過世後才從父親那得知外面有債務未還,但已過法律說的三個月了,想請問有辦法處理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4-12 18:25

您好!超過三個月已無法辦理拋棄繼承,但仍得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主張限定繼承,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對債務負責之,不以自己之財產加以償還。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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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i 103-04-15 17:22

 現代社會許多繼承人因不知繼承事件發生,或因不知法律規定等情況,而未於特定期間內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致繼承繼承龐大債務,造成不公,且悖於個人主義的潮流,廣受各界批評,因此各界逐漸揚起檢討傳統「父債子償」之概括繼承

中華民國民法自2009年修正後,改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繼承模式,亦即採取一般所理解的「限定繼承」,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即僅就其因繼承所得遺產範圍內,對於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負清償責任

以上資料摘自  維基百科 謹請參考

以下資料摘自台灣高等法院網站  常見問題 Q&A

Q1: 繼承人欲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人的 債務(即限定繼承),應向哪個法院辦理?有無期限? 應備哪些文件?應繳多少費用? 答: 1.管轄法院:由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非訟事件法第141條第1 項)
2.辦理期限:應於繼承開始時起,3個月內為之,前開 期限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民法第1156條)
3.應備文件:
 (1)限定繼承聲請書。(宜載明聲請人聯絡電話)
 (2)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3)聲請人戶籍謄本。
 (4)繼承系統表。
 (5)遺產清冊。
4.費用:應繳納新台幣1000元(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 1項)。
(相關法條:非訟事件法第141條第1項)
wang 103-04-12 15:57

關於最近服貿的議題,各家媒體報導的新聞,有些新聞媒體我認為有失公平信,所以我想從網路上擷取它們的影片片段,剪輯整理成一部影片,放到自己的youtube上面,其中可能會有一些自己的註解,想請問這樣是否會有法律方面的疑慮?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7: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註解部分,須斟酌您的用字遣詞,避免被認為有公然侮辱誹謗之虞。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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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愉 103-04-12 10:26

(一)我叔叔以簡訊方式要求見面遭到我父親拒絕,後又傳送的文字為"不出面的話,我一定會再用法律方式,到時就是刑事告發,你會再度面對偵查"等文字給我父親,這樣算不算恐嚇,我父親已經連毀損侵占恐嚇一起向警察報案,也開了兩次偵查庭,也將簡訊內容給檢察官看,請問是要我父親堅持提告,還是檢察官就會主動偵辦提告

(二)我父親在有見證人陪同下答應與我叔叔見面,我叔叔就以要告發我父親刑事案件為由,再用他父親有出資購買房產要求我父親分一半房產給他,但是他又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他父親有出資,所以遭到我父親拒絕,之後就跑去警局向警察告發我父親偷竊公司物品,我有錄音可以當做證據,這樣算不算恐嚇取財

懇請專家幫我解惑 感恩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得行使其訴訟權,不算恐嚇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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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朗 103-04-12 09:34

老婆跟我結婚三年,最近才跟我說要離婚,結果她說我們的婚姻無效,她說婚姻書約上的證人是她簽名的(我當時結婚不知道,她只說都準備好了,只差我的簽名),這樣不是很可怕嗎,所以他是心存不良,一開始就有預謀?她也去訴請婚姻無效了,請問律師們,我可以採取什麼法律途徑來保護我自己呢?還有我該怎麼爭取小孩子的監護權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若其以此主張提出婚姻無效之訴訟者,即須同時面對刑事偽造私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刑責,孰輕孰重,恐怕很難說吧...處理不當刑責不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為此主張,您得告發對方刑事偽造文書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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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103-04-11 22:11

請問一下

在台灣的法律

未滿18歲之未成年犯罪

是犯了甚麼最才會被關

目前看過的是犯毒.殺人...等

最輕1年 最重3年

那有沒有甚麼幾個月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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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103-04-11 12:16

103/2/24我去北投金敬順銀樓上班.大約過了一個禮拜後.老闆娘拿她的制服給我.說她都穿不到.讓我拿去改成我的尺寸.共改了600多元..3/28離職.4/10公司發薪水.領完薪水沒問題後.老闆娘的女兒說還要給她3500元.因為我拿了制服.當初上班前有提到制服問題.當初是說工作滿3個月後.公司會訂做制服要繳3500元.但只須繳一次.之後都不用.在我認定裡這樣是合理的.因為妳有事先講而且還是量身訂做.但是我目前拿的這件是老闆娘的尺寸.雖然改過了但也是相當不合身.而且是前說是她不要穿的.並沒有說到我必須要購買的部分.真的不能忍受要付這樣的錢.公司是先給我薪水後另外向我拿3500.那是不是鑽法律漏洞....不構成違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1 13: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治裝費的部份,確實可以約定由員工負擔,但是就您所述的狀況,並不符合雙方約定的治裝費,屬於違法扣薪,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ivy 103-04-11 15:54

 勞工局說因為錢是之後我算好薪水後他跟我要的.我當時給了.代表我同意了!!

當時都是公司的人.我有提出質疑.但她草草地說就是你有拿衣服所以要錢啊!!

我衣服真的不想要.這樣強迫我收下....

所以這樣真的代表我同意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1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人會用3500買一件舊衣服?還要自己去改?這個邏輯通?

本文建議您應該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之,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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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 103-04-11 10:50

各位律師好 有些法律問題想請問

我父親於生病期間 我弟未經其同意 將父親名下房產 以假買賣方式

過戶於自己手中 又扣押我父親之存摺 印章.....等私人物品

想請教如果父親要提告 是否只能告他 偽造文書 侵占...等罪名

我弟明顯已經侵犯我的繼承權 我是否也能提告

最後想請教若請律師提告 提告開始到法院訴訟 大約要多少時間

謝 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11 1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胞弟確實可能觸犯刑事責任,本文建議您可以由您的父親提起告訴,不過詳細仍然需要檢視相關證據.

2、訴訟進行時間,必須看案情複雜與否,當然,倘若由律師協助提告,可以減少所需時間.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只有你父親能夠告,因為你父親仍在生,繼承權根本尚未發生,所以這基本上與你無關。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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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得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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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3 21:4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已成立偽造文書罪,您父親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至於您的部分,目前您無法就繼承權侵害部分提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kiki 103-04-11 10:30

甲於10年前即因替人作保欠債(借款人無繳款),該台北動產雖已法拍但仍不足清償,該筆保證債務現仍存在,A銀行仍可繼續催討,此筆欠款金額未知:

甲近期過世,生前因繼承配偶取得(桃園)房屋土地1/8所有權,該屋尚有B銀行借款150萬,甲為此筆借款人:

1.現行法律為限定繼承,試問若甲名下僅此筆1/8資產,無其它財產時,若依房屋價值(房屋課程現值)+土地價值(公告現值)換算此1/8價值為100萬時,A銀行可繼續向繼承人追討甲遺留之保證債務

2.?行限定繼承一定要公示催告才可對於將來忽然生出之銀行欠款提出異議嗎,還是若無辦理公示催告,於日後有銀行催討亦可主張以?承之?產負有限清償?任

3.因擔心若公示催告則原本正常繳款之B銀行借款會不會因此視同該筆借款到期須即刻清償

4.依?行評?甲負?(已知明確即有150萬)早已大於持有之1/8資產,若繼承子女準備將該桃園動產出售,惟謄本竟有A銀行限制登記於上頭,因有限制登記無法售屋,此時可要求A銀行撤銷登記嗎(以?承之?產負有限清償?任)

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攜帶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限定繼承及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對債務負責之,無須以您個人財產清償債務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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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 103-04-11 00:56

我是一個表演工作者,擁有一個個人工作室網站

最近我的網站被同業整個複製抄襲偽裝成他的個人網站

(包含網站的設計、內容都複製過去,僅修改有我姓名和工作室名稱的地方,例如 ABC工作室 改為 CDE工作室,其他資訊完全沒有更動,包括我的合作客戶、自我介紹等等通通複製抄襲)

我向該位同業要求提供解釋,但他只回覆說他完全不知情,是駭客所為。

想請問這種情形,如果我尋求法律途徑,我是否要證明他的「故意」,如果無法證明,是否無法向他採取法律途徑和求償

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1 01:5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對方已經涉及侵害你的著作權 

可以向其求償

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KGB 103-04-11 01:55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那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今天無法證明他的故意

也就是說雖然該位魔術師那樣操作,但我無法證明的確是他所為

他回覆我說,他完全不知情、他譴責駭客這樣的行為

 

想請問在這種狀況下,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一樣可以向他求償嗎?

謝謝您

KGB 103-04-11 01:56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那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今天無法證明他的故意

也就是說雖然該位魔術師那樣操作,但我無法證明的確是他所為

他回覆我說,他完全不知情、他譴責駭客這樣的行為

 

想請問在這種狀況下,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我一樣可以向他求償嗎?

謝謝您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1 03:2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的行為應已侵害到您的著作權,依法您是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訴訟求償的。至於對方抗辯遭到駭客所為,除非有證據,否則法官及檢察官通常都是不會採納這種抗辯的。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您好,首先對方也確認了這個剽竊事實,那只是他推託是駭客所為,你可以質疑他為什麼駭客要無緣無故幫他呢?簡單來說,按照實務經驗,檢察官不會去接受這說法的,除非對方能舉證與他無關,否則網域如果也是他申請,他也有在經營該網站,說非故意,這不會有人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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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 103-04-11 21:56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首先對方也確認了這個剽竊事實,那只是他推託是駭客所為,你可 ... (恕刪)

 

律師,謝謝您的回覆

但目前有個困難點是無法得知該網域是否為該位同業申請,也無法得知該同業是否先前有在經營,因為目前該網域點擊過去變成大陸色情網站,只能從Google頁庫存檔功能得知他複製我的個人網站

 

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對該同業採取法律的途徑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檢警調查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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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 103-04-10 22:12

請問律師

我已經滿20歲了想自己在外生活比較自由,但是父母不同意強制我要跟他們一起住,

而我目前已經自己在外生活但居所父母知道位子,常常不斷騷擾我,甚至會到我的居所威脅我要回去跟他們一起住否則要強行帶走,造成鄰居困擾導致我真的受不了,

有什麼可以申請的法律保護嗎?還是有什麼辦法可以保護我的自由權?

年滿20歲沒結婚就要一直受家人強行管束嗎?

1.滿20歲就是成年人 沒有法定代理人問題 也不問是否有結婚 2.所以原則上父母是不能拘束你任何事情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小 103-04-10 18:19

七年前和姐姐合買房子登記在姊姊名下但說好是一人擁有一半的所有權因為我每個月會幫忙繳一半的房貸,但最近因為有些摩擦加上媽嗎覺得要分清楚比較妥當所以要我去辦過戶取得一半的權益...但因為我是單親媽媽經濟壓力比較重,如果找代書辦要花4~5萬的費用,想請問如果寫張協議書或切結同意書之類的找兩個證人簽章這樣具有法律效應嗎???還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處理....希望可以幫我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10 18:42

您好!書面約定等都有效力,但是聽媽媽的話趁早過戶才是上策。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0 19:26

你好

協議書有法律效力

但建議先辦好過戶比較有保障

 

 

您好,你如果要寫契約書,你就要想借名登記契約,表示你有一半權利,但建議還是過戶比較妥當,過戶費用應該沒有這麼高,兩三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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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還是盡快辦理好所有權移轉登記,使產權明確,避免日後爭執訴訟,花費更多勞力時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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