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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子 103-03-30 23:39
在4/19時在露天拍賣買了數位的繪圖板,然後在4/26晚上接到自稱是賣家的小姐說:「請問是x小姐嗎?我們這裡是露天的賣家,您在4/19跟我們購買繪圖板,不好意思,因為我們人員的疏失,把您的名子登記為買家向原頭公司購買了12個繪圖板,因為今天12後就會開始扣款,希望你提供您的帳戶的客服電話,我們會傳真跟他們說是我們用錯了,希望解除您的分期付款,我們傳真後會請他們打電話跟您說」
之後過了大概7分鐘後有一位自稱是郵局人員的男生打來,問我是不是要解除分期付款,我說是,然後他請我把所有的帳戶的帳號跟他說,我有就說了,不久他就跟我說要去最近的自動提款機操作解除分期付款,我就照著他的指示作,去解除分期付款,但操作到一半他說我操作錯誤,因為我的資料在網路上流通,所以要把帳戶裡面的錢領出來,我也領了,然後他說把全部的錢拿去買遊戲點數,因為他說他會在匯回來,我也就信了,我就把遊戲點數的帳號跟密碼跟他說。
然後他又叫我去自動提款機看一下我帳戶的餘額,然後我發現多了1萬元,他就跟我說他們操作失誤,要我再把那1萬元領出來買遊戲點數,我也照做了,然後也說了遊戲點數的帳號跟密碼,事情都作完了,他說要我等一下,就把電話掛了,過了一個小時後他又打來,說要我在等一下,等了20分鐘,他又掛我電話,然後我就打到郵局詢問剛剛的事,他們就說我被詐騙了,要我打165,隔天我去警察局作筆錄,發現我的郵局帳號變成警示帳號無法使用,原來我的郵局帳號變成人頭戶,而最後一次領出來的那一萬塊不是我的,是別的受害者的。

謝謝你看完這段,有幾個問題我想問

Q1: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像我這種情形有需要賠另一個受害者1萬元嗎?


Q2:我會有法律的刑責嘛?會被留案底麻?(我才19歲阿.....


Q3:我會變成無法求職嘛?
  Q4:成為人頭帳是告訴乃論嘛?就算對方沒提告,還是會追究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被認為幫助詐欺,您必須提出相關證據,以證明您亦為受害者,受他人欺騙操作之,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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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狗 103-03-30 22:52

來到這個公司也已經一段時間,但因為也只是基層員工,時常遭到主管用言語恐嚇,威脅並且說,不挺他的話,就說會讓我沒工作,還是我有沒有工作,他最有權力,等等之類的話,但這些對話並沒有錄音存證,想請問有法律背景的律師們,這樣可以告他恐嚇罪嗎?或是還有什麼法律可以告他呢?
但主管也懂法律,都在鑽漏洞,他在訓話時,也說我沒恐嚇你,威脅你,之類的!每天上班身心俱疲,都要被這種人遭踏,請問可以告他什麼呢?還是一定要有錄音才算證據呢?PS他在講話,並無其他人在場,故無人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須提出相關錄音證據,加以證明有另人心生畏懼之情形。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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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hica 103-03-30 00:28

在當初一開始時,借他15萬,有自願簽本票15萬及契約書(內容在最後面),然後之後還陸續的借他6萬、5萬,但這兩筆都只自願簽本票(無契約書)。

而我在去年跟他要錢時就一直在閃,閃到現在我自己本身也需要用錢了他還在閃,之前在跟他溝通時,也有告知說若不履行還債義務,將走法律途徑,他就馬上有說要還,但是時間到了又消失了,所以忍無可忍,便上來請教說我該如何處理這問題。

------------------------------------

茲因債務人xxx(以下簡稱乙方),向債權人ooo(以下簡稱甲方)借款,經雙方同意訂立下列各項條款,以資遵守:

1.甲方支給乙方新台幣 拾伍 萬元拯,當場交付乙方親自收訖無誤。

2.乙方開給甲方新台幣 壹拾伍 萬元整,之本票 乙 張,共計新臺幣 忘填 萬元整。

3.借款期限:自民國 x 年 x月 x 起,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

4.如需提前清償,甲方需提前兩個月告知。

5.本合約期限屆滿,乙方不為清償時,願徑受法苑強制執行。至於甲方所需費用及損失:利息、遲延利息、實行抵押費用(包括債權人聘請之律師費、訴訟費用、規費)及違約金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全部損害賠償,全歸由債務人負全責,絕無異議。

6.利息月利率為百分之 x 。利息於每個月 x 日支付(如遇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

7.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所簽發之本票借據若有一張不兌現,其餘本票借據均視為全部到期,並同意自不兌現之日加算違約金、遲延利息

8.本約所載,義務人兼連帶債務人均負連帶責任,即負單獨清償全部債務責任,並願拋棄民法債篇第二十四節保證個法條內有關保證人之抗辯權及其他權利。

 

甲方

債權人:我簽名+手印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乙方

債務人:xxx簽名+手印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x 年 x 月 x 日 (手印)

 

沈恆 (沈律師) 103-03-30 03:08

您好!本票到期若未獲付款,就可以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4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您亦可起訴請求票款返還或借款返還請求。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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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 103-03-29 20:47

請問,支付命令的異議,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也是執行業務.占50%的股東,可否提出"異議"?

本來借錢給公司董事長,股東也知情,當我提出支付命令時,他們內部都認同,還有點良心,但後來翻臉了,其中股東告我跟董事偽造文書.....

董事長跟我都不懂法律,被告債權不成立,是我們串通掏空公司,被檢察官起訴,需要提出哪些舉證呢?由於當初都是現金交付,有領錢紀錄,但沒註明借誰....

唉,不懂法律被告,如何解套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3-30 03:24

您好!能代表公司的人才能以公司名義提出異議;其他問題意思不明確,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如果已經遭起訴,那麼要認真處理問題,建議尋找律師處理,將證物交給律師,並且討論案件,才能夠擬定有利於你的策略。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找蘇文俊蘇文斌律師粉絲團按個讚並分享給大家

建議您先釐清借款人是何人?借據上誰是借款人?錢又交付何人?若是董事長向您借錢,則此為該董事長與您之間的借貸關係,則嗣後要把帳算到其所屬公司恐怕是有問題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1 1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確認為借錢給董事長個人或借錢給公司由董事長代表受領,此有差距,您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目前檢察官握有之證據資料為何。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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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9 12:13

您好,我是一位教師,最近教育局推動教師專業評鑑,鼓勵各校依教師意願決定是否試辦,有試辦的學校校長、主任不但可記嘉獎,日後考校長或調動時亦可加分(分數高較容易填到想要的學校)。我們學校的校長想調到離家近的學校,主任想要考校長,見到這樣的誘便大力鼓吹,然而平時校長與主任就一直將自己分內業務強行推給班級導師處理,因而學校導師們並不支持校長與主任。另外,所謂教師專業評鑑,不過是做紙本資料,不論對教師現場教學的專業提升,或是對學生的教育成長,都是一點用都沒有,做出來的成果,不過是由校長主任來享受罷了,因而學校裡的導師一致反對。

然而,校長和主任卻捏造了假的會議紀錄,由主任一個個拿給導師簽名,不簽名的就被校長叫去辱罵,說不配合行政。然而,既然是行政人員假造的紀錄,為什麼要配合?但因為我們是小型學校,教師人數少,又沒有教師會保護,很多教師害怕被找麻煩,因此只好簽了名。

在這裡想請問(1)校長主任公然捏造會議記錄,這樣的行為有觸犯法律嗎?(2)教師承受壓力下而簽的名,具有法律效力嗎?(3)若不願意再被這樣打壓,能有哪些自保的行動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1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申訴或向地檢署提出告發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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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103-03-29 11:39

家母在民國88底過世,家母過世前我的舅舅有拿房子貸二胎,找家母做保...
但實際借款年份我們不清楚,因為欠款未還清,導致現在人家找上我們要討回欠款

因家母當初做保時沒跟家父講,而我們那時也只有國中而已,根本不知道我母親有幫人做保,現在我母親已過世多年,我們也已經成年有工作了,但卻忽然接到一張資產公司的催告函...單上寫著家母的繼承人:家父.我.我弟,要我們盡速還款,不然會有相關的法律訴追程序

----------------------------------------------------------------
催告函內容下下

主旨:   xxxx資本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對   台端之債權業已合法轉讓予xx資產管理公司,本公司將著手進行相關法律程序,請於文到五日內速與本公司聯絡清償事宜

說明:    緣借款人xxx/保證人xxx原向xx銀行申貸之貸款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墊付費用等,業已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條第1項及民法第297條之規定,由貸款銀行於94年7月7日合法轉讓與xx資融有限公司,並由xx資融有限公司於98年4月17日合法讓與xxxx資本有限公司,再由xxxx資本有限公司於99年7月26日合法讓與xx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亦依照相關法令寄發信函通司

自本公司依法通知後,如未蒙 台端回應,本公司即視為為有藏匿、逃避債務之行為,將著手進行相關法律訴追程序,請於文到日起訴與本公司人員進行聯絡協調還款事宜

---------------------------------------------------------------------
家母遺產部分:

 家母過世時名下有一部汽車及一台機車,汽車部分因當時要辦家母的後事,所以當時已由家父變賣換現金,機車部分因車禍時已撞得稀巴爛,所以好像也沒申請報廢

除此之外家父並無找到家母有任何一家銀行的存簿..等,所以並不知道家母有無其他遺產

但家母在生前有向多位朋友私下借錢,後來都是家父在家母過世時拿錢出來償還,名下的汽車也是家父買給家母的,所以家母應該也無留下任何遺產才對

另外在家母車禍意外過世時,有拿到強制險的理賠金及家父幫家母投保的保險理賠金(受益人是家父.我.我弟)
-----------------------------------------------------------------------有透過親戚找到當初借款的舅舅,但我舅舅卻說叫我們不要理會,債權公司找我們要不到錢就會找上我舅舅,但經瞭解,我舅舅名下無任何財產,好像怕債主找上門,所以早就把財產脫手了,他現在開的車是別人的名下,房子也是租的,且我舅舅舅是擺明了不想還錢的態度

-----------------------------------------------------------------------

因家母已過世多年,我們也不知道有這件事,所以當初家母過世時才未申請拋棄繼承,請問現在還有補救的方法以保障我們的自身??亦或是對方要不到錢會不會向法院申請凍結我們的動產.動產或是強制扣薪??

 

可回覆存證信函主張對於保證債務負有限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主張限定繼承之,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清償債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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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惠 103-03-29 10:50

你好:

我的發生經過是:這位公職人員(非主管人員)在公開場所公然的咆哮約聘人員(不允許我休假)且還有恐嚇語氣說;我會再來找你。

請問此事如何行法律途徑

like 103-03-28 20:13

你好

在論壇分享未授權的影片,我知道分享者有涉及著作權問題

但是管理者(論壇創辦人)是否也會一同涉及法律問題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7: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網站平台負責人、管理人之相關法律犯罪問題,確實可能構成犯罪,但是目前我國實務較偏向,因為網站平台負責人、管理人之監督管理力較低,因此不會嚴格認定,詳細狀況則必須是網站之管理為準.

103-03-28 13:46

您好, 

請問一下, 我的租約到2014年8月才到期,但房東已將房屋轉賣給新屋主, 買方同意讓我們繼續租該房子, 但要進行換約動作.

問題: 新屋主在房屋還未過戶就進行換約, 這樣有法律效益嗎?若無, 應該如何進行才對?

沈恆 (沈律師) 103-03-28 13:55

您好!若有疑慮可以不換約,原契約仍有效。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依民法第425條第1項規定,五年以內的定期租賃或是經過公證租賃契約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所以如果您與原房東租約期限是五年以內,或是經過公證,您原有的租約對新屋主是有效力的,因此您可以選擇換約或是請新屋主依原有契約履行。

陳華明 (律杏) 103-03-29 16:24

 您是問換約, 換約其實就是和新屋主另訂一份新的租賃契約. 新屋主即使還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因還未過戶), 也是可以和您訂新租約的(http://www.lawmed66.url.tw)

Y 103-03-30 14:15
回覆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一下, 陳華明(律杏)律師, 若新屋主還未取後房屋債權? 立約仍然有效? 因為也沒看到是否已過戶, 所以不確定新屋主到底用誰的名字登記, 有點麻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5: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確定新屋主為何,與新屋主訂立新租約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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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3-31 10:11

我知道您的意思了. 您應該是說, 是新屋主買房子, 卻登記給其他人(如新屋主的老婆)吧. 您可到地政事務所申請房屋登記謄本(任何人都可以申請的), 確定是登記在誰的名下. 和登記名義人訂新租約自然是最保險的(http://www.lawmed66.url.tw). 如果名義人還是原房東, 那當然就是照租約, 不必急著換約.

小雯 103-03-28 13:43

律師大人們您好

我是剛入行的菜鳥房屋仲介
剛租出去了一間華廈,雙方見面是簽約日期是3/26 的下午約5點
契約租屋日期是從4/5日開始,並且交付一個月租金及二個月押金給屋主

房客簽完約後,說要和沒看到房子的老公再去現場看一下
回來後就說 不租了,其原因只是覺得電梯間太狹窄
從簽約到說不租了中間不到3個小時 

而現在頭痛的是,是否有違約金的部份

1.房客持有審閱期,且馬上就說不租,合約也簽4/5日,房屋也沒破壞入住

2.屋主現堅持的是,因為要給房客方便,要再次去看房時,就將鑰匙交付給房客了,且房客自已也說房屋內狀況全部ok,如果要修繕的我也會做到,今天他們的理由竟是公設的電梯間,這荒唐的理由,感覺房客把簽合約當兒戲,所以要收違約金 


律師大人,遇到糾紛時總要有個法律依據才能叫公正
不知遇到這種情況時,要收違約金嗎?  依據的法條時? (我好去列印出來) 

陳華明 (律杏) 103-03-29 17:00

 1. 如果屋主不是企業經營者, 該租約也不是屋主單方擬定的定型化契約, 就沒有契約審閱期的問題(消保法第11條之1)

2. 契約中有違約金的約定嗎? 若有, 當然照契約約定; 若無, 則房東要舉證證明因此受有甚麼損害來向房客請求損害賠償(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您與對方之契約有無違約金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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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nie 103-03-28 08:42

律師您好:

我於父母在婚姻關係期間向他們借款約兩百萬,目前我父母已經離異.現在母親方面跟我追討此筆款項,並寄出存證信函;請問我是該全數都還她,還是僅需要還她一半? 另外當初在借款時母親要求立借據,被借款人寫的也是她的名字,不知按法律上的規定來說,這借款是需要全數歸還她,還是僅須歸還她一半? (父親方面是還沒有要我還款的打算)

以上,感謝您的時間並非常感謝您的任何建議,謝謝

阿維 103-03-28 02:20

您好,近日購入一輛二手車,但是交車時車行一直拖延交車時間,因此想尋求解決辦法,整個買賣過程如下:

1.2013年3月哥哥買入一輛二手休旅車登記於母親名下。

2.2014年2月哥哥因繳不出車貸,因此委託車行代賣。

3.當時車貸與銀行有一年的契約期,因此哥哥與車行【口頭協議】,先由車行代繳兩期(2月與3月)車貸,但是車子需留在車行等待過戶與買賣。

4.上禮拜經由本人與家人商量,決定由我出錢買回這輛車,因此聯繫車行該如何買回,經車行表示:【因車子還沒賣出,只要由我方自行到銀行將剩餘車貸還清,並要求我方當日到車行給付代墊的兩期車貸,等隔日銀行開出清償證明,持車貸清償證明即可將車取回】。

5.3/24日當天與車行聯繫後,我方就已將銀行貸款還清,並且在當天就親自到車行用現金方式給付車行代墊的兩個個車款,但是奇怪的是3/25日準備取車時,車行表示3/24車子已經被開到台北洽公至今已經數天,車行表示洽公人員還未返回台中,無法歸還車子給我方。

經由上述過程:
1.我們非常擔心車子被開走後可能有被動手腳,因此想諮詢在法律上是否有防範的方法,預防這台車在這幾天某些零件被掉包,或是其他可能性

2.整個買賣過程雖然車行代墊了兩期車貸,但是並未簽訂任何契約書,基本上這樁買賣是否成立?

3.如果買賣尚未成立,整個買賣至今車主名字都還沒過戶,車主名字依舊是我母親名下,在法律上這台車如果還隸屬於我母親的財產,車行無故再取車前一天把車開走,卻又無法歸還,我方能否提交存證信函以防範未然?  車行行為是否屬於侵占行為?

以上幾點疑惑,請求提供資訊,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車子有相關瑕疵,可請求賣方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相關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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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脯 103-03-27 23:22

律師您好..我今年24歲..職業志願役軍人

由於我跟父親感情不好..也因為某一些家庭原因導致..

至今問題長久和深遠..不多加探討..

由於因為每次放假他會說保險.整樣整樣的規劃..

由於家庭問題導致原因之一就是跟保險有關

我有權利選擇我要的保險公司和人..

今天他說..要去部隊撤銷我志願役的身分資格

請問他有這個權利嗎??如果有的話..

那如何防制..畢竟我都24歲了..每項東西都有需要經過他的同意嗎??

難道24歲沒有所謂的自主權嗎??未來的路是我要走的

我如何選擇..只要是不偷不搶不騙..等傷天害理的事情

是否我就該受到我應有的法律上的保護和保障呢??

我二月份簽訂了志願役的該項工作..

每次放假或是有時候都講到保險的相關問題

但是我就是不要讓他用和處理..我自己會處理

他是否有權去部隊上撤銷我的志願役軍人的身分

我是否有權利執行我的權利??

我可以有所謂的脫離法定監護權或是法定代理人..

您好:您已經滿20歲了,在法律上是成年人,您所為的法律行為均有效,您可自己作任何決定,您父親沒有權利去撤銷您所為的法律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可自己為相關法律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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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某 103-03-27 23:21

律師您好!

我是目前還在就學的大學生!

我想請問: 我在某間餐廳工作,跟老闆閒聊著時,老闆說起他朋友是在經營珠寶公司的!

說他朋友想找他幫忙看能不能賣些珠寶,我突然想到我有個大陸的朋友剛開了一間精品店,我朋友店剛開沒多久,店裡沒有太多東西能賣,於是我想說介紹我老闆他朋友開珠寶公司的給我大陸的朋友認識,想說看我朋友需不需要合作.    然後我老闆跟我說如果開珠寶公司的朋友跟我大陸開精品店的朋友有合作他會跟他開珠寶公司的朋友談看看是不是能給我仲介費(紅包的意思,因為我只是跟我朋友說有這樣的一件事,並沒有參與到他們合約的內容)

想問:  以上這樣的狀況,如果合約雙方出了點問題,要鬧上法院, 那我也收了仲介費(紅包)

是不是我也會有法律責任???

小白 103-03-27 20:45

上禮拜五在大漢橋板橋往新莊方向機車道 前車 因閃腳踏車不及 自摔 車輛橫躺 機車道兩線上 本車行駛於外線車道 以往內側車道閃避 還是撞上前車 本日於海山分局交通隊調解 對方要本人自付本車全部修車費 試問現在調解不成 如走法律途徑 會有何後果 有勝算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28 15:49

您好!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及依對方過失比例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未注意車前狀況及保持安全距離才會閃避不及而撞上,僅供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加以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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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7 19:16

我爸要在高中的時候 讓我一個人住在大樓
管理費 水電費 學費什麼的他都會幫我繳 也會給我生活費
只是是我一個人住 自己上下學 就是生活皆是自理就是了
不過他並不會跟我住 可能偶爾來探望一下我而已
這樣他不住在我身邊的情形 有任何法律層面上的不妥嗎?
例如 遺棄罪之類的

您好:如果如您所說的情形,而您自己又可以照護好自己,您父親應不涉及遺棄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之行為仍尚未構成刑法遺棄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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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k 103-03-27 11:17

 

各位律師

五年前跟前夫離婚, 在當時協議離婚並到公證行去公證過.

其中一條內容有關係到小孩探視權,以下為相關內文;

QUOTE

基於子女現尚年幼,為避免影響其心理,經考慮其最佳利益後,甲方(前夫)自願放棄琪對長女之監護權,且自離婚生效後, 同意放棄與長女之見面權與探視權,並同意不將雙方離婚之事實告知子女, 俟長女二十歲成年之後,再自行決定是否同意願見甲方,甲方並同意自離婚後不騷擾乙方及其子女.

UNQUOTE

五年過了,突然說要用法律途徑見小孩. .....

請問他若真的這樣做, 我先前公證的條文站得住腳嗎? 若是他的家人(他沒出現)要見, 我仍可以惟婉拒絕嗎??

不是我不讓他們跟小孩見面, 只是小孩現在才小一, 心智還沒成熟, 雖然一路上以正面引導長大也接受了單親的事實,但實在不想那麼早就讓小孩再次掉入大人間的不安.

我單純的暫再引導小孩的立場想,希望兩邊都能在以正面引導小孩的方式下在見面. 真的不想硬的來. 請正義的律師們幫忙解惑.

謝謝大家~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7 12:30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對方應該會爭執當初約定拋棄探視權違反善良風俗無效

然後訴請法院改定監護權或行使談視權

建議找律師商談因應之道

 

您好,探視權是無親權之一方非常重要之權利,且通常法院會認為小孩已經滿七歲,適應能力已經足夠,所以一定會准予探視權,大人紛爭與小孩無關,但因為小孩畢竟甚久沒有與父親生活,所以建議可以用漸進式探視,降低小孩的衝擊,並且維護親權人的權益。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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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應會起訴請求監護權改定或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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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登 103-03-27 10:32

您好,我們家遇到一個問題,我家的房子後方鄰居家的房子間(含騎樓),有一條約0.5米的小通道,這條通道的所有權人不知道是誰,但鄰居數年前擅自的將他們家騎樓的水泥地向前延伸,直接接在我家外牆上,那條道路本來是作為排水之用,他們這樣延伸後,水反而會排到他家騎樓,雙方因此爭執多年未有結果,最近我們申請了調解,但他們並沒有出席,因此我們決定就此對他們採取依些法律行動,請問這樣的行為(將地板延伸到我家牆壁上),是否有觸及毀損或是侵占的狀況,另外,針對目前的情形,我們如果決定提告,該如何進行下一步的動作?  感謝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釐清該通道之土地登記權人是誰,再者,應確認對方的行為是否有構成妨害您們行使權利,才能分析能否以訴訟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延伸至您牆壁之行為,可能涉及侵權行為,可起訴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關於土地部分亦可至地政機關聲請鑑界確定該土地所有權人為何。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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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103-03-27 10:22

請問法律上如何認定動產所有權呢? 購買人即為所有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7 11: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持有人就是所有人,然後再由其他關係跟證據去認定,如購買憑證、租賃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動產持有人會推定為動產所有權人,除非有其他證據可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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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103-03-27 10:18

請問法律如何認定動產所有權呢? 購買人即為所有人嗎?

壞壞 103-03-26 21:39

你好,如題汽油不小心噴到重機油箱上,已經道歉並且幫他擦拭乾淨,但他堅持要我賠償他3000元,說不賠償就要跟中油公司投訴,把我炒魷魚

如果我不想被炒魷魚的話,我一定要給他錢嗎?

這樣他構不構成恐嚇威脅呢?

如果我不給他錢,我會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謝謝

您好:對方的行為並不涉及恐嚇罪,而您不付錢也不涉及刑事責任,至多僅涉及您是否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不過對方必須要舉證證明他因您的行為受有多少損害,不是單純他說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請求,您可不予理會。至於對方之請求亦不至於構成恐嚇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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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103-03-26 16:49

我居住的社區是透天的社區住宅,社區內的廢水池之一在我家的上方,去年底開始廢水池的水,排水時會流進我家的院子,向建設公司反映,建設公司總有理由搪塞,不願意處理‧

請問,我需要如何做才可以獲得建設公司的正面回應,或是必須走法律途徑才可獲得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7: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購買房屋的時候,建商沒有告知,造成您購買到有瑕疵之房屋,可以請求建商修繕並減少價金.

2、又您的大樓有管理委員會的話,就有關公有公共設施的相關問題,可以請求管委會協助.

阿勇 103-03-26 00:40

請問大律師

被告騷擾,因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二審中,對方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 她說因性騷擾事件導致長期失眠 要求精神賠償50萬,她所附上的是一般科診所的診斷書 且病因是失眠症 疑似情緒所致,請問一般科診所診斷書有具法律效益嗎?一般的失眠症 焦慮狀態應該是非常平常之事吧,且刑事都還未判決就要判我民事了,請問我該如何為自己辯駁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6 13:14

您好!診斷書是真實的就會有效;如果法官認為證據很明確,民事也可以先判決;如何辯駁?必須詳細研究過案情後,才有辦法提建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只要一審判決了,民事庭就會開庭了,你的攻防重點應該在於失眠與性騷擾的因果關係,失眠狀況很多,不見得有因果關係,而且法院也不是對方開五十萬就判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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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8 18: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損害結果與行為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加以抗辯之,且損害之範圍結果如何計算,請求酌減等。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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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ina37 103-03-25 17:45

1.弟弟長期住在哥哥名下的房子 未支付水電費也未之覆房屋稅(哥哥不住這)當然也沒收房租 希望弟弟搬離 但弟弟卻占地為王 此時該如何走法律途徑?使弟弟搬出

 2.這個弟弟還有家暴 會打自己的父母跟女兒 請問我是否可通過電話錄音收集這弟弟的言語暴力作為家暴証供?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7: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哥哥可對弟弟起訴請求所有物返還請求,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關於弟弟打人之部分,可於驗傷後,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和聲請保護令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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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5 18:00

你好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弟弟請其搬離

若其不從可對其提起訴訟要求搬遷

另外有家暴事實可驗傷提告傷害聲請保護令

可依所有物妨害除去、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等的規定起訴請求搬離房屋家暴部分實務上要有驗傷單,有其他證人的話更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georgina37 103-03-25 18: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弟弟請其搬離

若其不從可對其提起訴訟 ... (恕刪)

 

家暴多年前有被打 無驗傷單 目前都是言語暴力跟作勢要打 沒真的打

他的父母不願出面作證 如果他在電話中出言暴力 我不能用電話錄音蒐證嗎?

 

 

您好,這不會構成侵占罪,除非他有據為己有的意思,但你可以提告拆屋還地,請求他搬離。另外,如果能收集到證據有暴力的事實,可以聲請保護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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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5 12:22

您好~

煩請詢問公司同事使用臉書,對我進行謾罵 但無指名道姓.

是否該同事已造成法律問題.

近期臉書內容如下:

March 4 

幹你娘 別在那裡好吃懶惰
上輩子啞巴啊!
幹!想找查是吧!都來啦!
幹 越來越橫不是沒原因啦!
30678

自己做不到別要求別人啦!
馬的混在混啊!
掰啊,看你有奪會掰!
出事剛好而已! See Translation  要不是為了工作,早就拿滅火器了!!!See Translation   以上是近期臉書的內容, 對方是位公司的回鍋員工.回來後由我負責教導其工作,在公事上,我對他態度一向保持友好. 但每次討論工作上的事,對方都認為我再針對他.每次討論完工作的事.  他都會在臉書po一些難聽的字眼!但都沒指名道姓. 曾與主管反應過,但主管都以對方沒有指名道姓為由.不想處理 他回鍋4個月來, 已有多筆臉書po文 都是在漫罵我. 近期這一則臉書 , 直接謾罵3字經 , 因我本身體型肥胖 , 還人身攻擊  po    越來越橫 不是沒有原因. 與其他同事對話 :   還說 要不是為了工作 就要拿滅火器.   近期這些話真的影響我很深..我下班回家只能對我親人哭訴. 已經深深影響我的心理 , 導致我都不想上班. 曾想看心理醫生,不知是否已經影響我的心理. 煩請詢問 , 我是否 有法律管道,可以解決與同事之間的問題. 主管不想處理 ! 因我已在這家公司上班3年.不想因為這些事,而讓自己離職. 損失自己的權益 , 根工作薪資,年資.

這樣的內容別人看到會知道是在罵你嗎? 如果是,那可以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5 13:47

你好

如果臉書上的辱罵內容可以讓其他人判斷是指你

可以提告公然侮辱

103-03-25 13:51

律師 您好~~

臉書的內容 有他與其他同事的對話

有明顯的道出是誰 , 但沒說全名..

請問我若想提告~須準備哪些資料??

可以 以哪一條法律進行提告?? 

有擷取網頁下來嗎? 如果有,就可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6: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具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即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公然侮辱誹謗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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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忌 103-03-25 09:10

本人於102年12月14日.接到一名越南女性朋友電話.對方以要交房租為由.急需向本人借2萬元.並說於新曆過年後還錢.

本人於12月16日下午.給了對方2萬元後.對方於12月17日就在FB留言.因本人的電話遭到監聽.不方便再跟我聯絡.12月18日即刪除本人FB好友.12月19日辭去工作.12月20日手機停話並馬上搬家.從此不再和本人聯絡.

對方這樣做.是否構成詐欺罪?是否有詐欺的犯意?

法律先知解答小弟的困擾.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罪,您仍須舉證對方有施用詐術及詐欺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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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 103-03-24 23:26

大家好

我們是一個社區型的透天,社區外有一鄰路透天

但我們共同持分社區內的公用地

(臨路透天的住戶擁有社區大門鑰匙,他家也有後門可以直接進來社區走動)


目前的問題是

因為是新建案 大家都剛搬進來沒多久

當初成立管委會 是由建商促成的

建商提供的成員名單 只有社區內的住戶 不含臨路那戶

最近發生了一些糾紛 但因為他沒加入管委會 所以不受管委會的規範 一切都拿他沒轍




我想請問的是

1.是否可要求臨路那戶加入管委會? 有法律依據嗎?

2.臨路那戶在沒加入管委會的情況下,是否受到管委會的約束?


謝謝大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集合式住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因有公設部分,所以仍需成立管委會,而臨路之住宅是否應加入,則需視其有無共有公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臨路之住戶亦擁有共有部分之持份,其亦須加入管委會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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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103-03-24 22:57

我住彰化有住彰化的律師或可以電話服務的律師嗎?

我想請妳幫我寫否認之訴的狀紙.及一些否認之訴的法律問題

大概費用多久.時間可以跟我約

 

如果只是代寫書狀,事務所這邊是有提供彰化服務,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代寫狀紙費用仍需評估後才能報價,您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討論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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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來說,一般寫狀的話是收費八千到一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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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103-03-24 19:53

之前因為臨時得流感  沒辦法去
於是就延期  那間民宿的網站上是寫說
可延期一次   不扣費用  但僅只一次
之後若再不來  就不能延期  只能放棄(沒收訂金)

但昨天發生那些事情
實在沒心情在這周末去慶祝兩周年紀念
想去抗議(上班族只能周末...)  捍衛台灣民主


老闆現在就說只能放棄 說我們當時也同意網站上的規則

想請問該如何拿回訂金  我有查過
http://www.justlaw.com.tw/LawReport.php?id=90

星期六的房   照理說我們可以拿回40%還是50%?

但萬一老闆堅持不退我怎辦


麻煩懂法律的人幫幫我    我真的很想去盡一份心力> <

miffy 103-03-24 17:59

我有一張雙方都有簽名的切結書

現因對方違約

上面切結書有註明要是產生違約情況  

---------------

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 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
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

請問這條有關於律師費用對方負擔是否成立? 在詢問如果我提告他 需負擔哪些費用

 

是由:

去年對方跟我認養一隻貓 簽署這份切結書  但貓咪已失蹤 且對方出境 惡意失蹤

我想要提告裡面還有這個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如果違規兩項加倍算,以此類推,
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死亡失蹤或惡意遺棄
者,本人應賠償違約金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
法律責任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4 22:05

你好

切結書約定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對方負擔是有效的

建議你先發律師函限期請對方履行義務

仍置之不理就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該協議書對對方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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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en 103-03-24 13:36

您好, 我母親出租平房房屋, 房客告知要在屋外的私人土地搭鐵皮屋, 房客問過里長, 里長告知沒問題, 於是母親並未阻擾. 後來房客土地上蓋了四根梁和鐵皮屋頂, 事後地主打電話找我母親和房客出來協商要拆除沒有結果, 地主就發存證信函給我母親要告我母親侵佔土地. 請問這樣的狀況, 我母親有法律責任嗎? 應該怎麼處理? 十分感謝. 

如果被告了,不管最後成不成罪,開庭等法律程序還是會進行,單從你所述,是有機會做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須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您母親若無所有意思,即可為無罪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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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 103-03-24 12:03

因媽媽於過世前已先將名下房子過戶給我,但因怕哥哥事後會來爭吵,已先告知保險事故理賠金及白包及勞保喪葬給付都給他領,但恐將來無憑據,他會翻臉不認,我該如何自己寫切結書給他簽名呢??若要具法律效力是否還要拿到法院公證或請律師處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4 12:38

你好

切結書內容涉關您權益重大

建議擬好內容後與律師商談以維自身權益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擬好雙方之協議後,至法院公證處請法院公證人公證之。協議書部分亦可委由律師為您撰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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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 103-03-23 16:02

本月十三日我母親無照騎乘機車載我回家路上,遇到事故,主要幹道堵車,路可四方街無交通號誌,我方於慢車道等待車流通過,從主要幹道要向我方停止等待機車方向轉彎之肇事汽車因與我方對向直行車搶道,故撞上我母親以及我本人,造成機車前方車體全毀,我母親因停車等待左腳背在地被肇事汽車之左前輪輾過,幸好無造成粉碎骨折,只是壓傷,但母親原本就因身體腰椎及左腳不好已在家休養將近一年半,對他本身來說是二度傷害,以及左右下肢多處瘀青,我傷勢就輕微,主是左膝蓋及大腿多處瘀青,肇事後我方立即報案並要求肇事者拿下三角架放在車之後方等待警察到來,但肇事方卻說他車上沒有,且等待中打電話說:我又撞到車了,讓我方聽在耳裡很不愉快,以致警察具備案作成三聯單,後來一切賠償處理肇事方全交給保險公司,且保險公司也很消極,我有心想說就私下和解,肇事方完全沒誠意,而且總是我方聯絡肇事方,肇事方都無主動聯絡,亦無關心我母親之傷勢,我方告知對方將一切按造法律程序走,肇事方卻說:你們無照,我上法院不會輸!但現在我方也不知該如何提告,家中只有已畢業非學生的我與大四生妹妹半工半讀工作扶養我母親,一個月約不到四萬元收入,學費、家用開銷、保險費、房租、水電瓦斯等費用,以及保險借貸利息,根本幾乎不夠生活了,還多了此筆開銷,車損10180元,看醫生費用機車為我之上班交通工具,益增加交通費用,也要請假帶母親去看醫生,且每天熱敷四次每次15分鐘及每日上藥三次,每次待藥乾後重覆塗抹三層,對於腰椎受傷無法彎腰的我母親,平時襪子都要家人幫忙穿上,怎麼有辦法自行做這些照護動作,不時也要照顧及工作兩頭燒,我真的不知開如何解決此問題?因為無照本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行政罰,與肇事方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就不能混為一談,但對方卻說要告就告,我方無照會輸,想盡快解決此事,讓生活回歸正常,生活已經困苦,車子還被押在車行沒錢付,更沒錢請律師,真的別無他法,想請求幫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24 17:15

您好!只要對方有過失就應負責,重點不在於您有無駕照;對方既然無誠意和解,只能司法解決;可以向警局或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起訴後可另再提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4: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照駕駛為行政罰,對方若有過失,為刑罰。故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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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 103-03-23 10:05

各位律師好,目前我爸跟我媽在談離婚,事情是2011年我發現爸爸外遇,我跟弟弟決定先給他機會讓他處理,但近一年未處理,因此2012年告知給媽媽,後來媽媽又給他近一年的機會處理,但依然一拖再拖,由於先前龐大的房貸,因此2013年3-4月賣了台北房子簽了代書,給了爸爸200萬+100萬的保險金,換到新北市的房子在我跟弟弟名下且爸爸不能再跟我們要錢,但2014年2月爸爸300萬沒了回來要錢...媽媽的說法是因為爸爸一直都有在賭博,玩股票、麻將什麼都有玩,因為這幾天媽媽在跟我和弟弟談離婚房子後續處理的事情,媽媽希望我們能守住房子,不讓爸爸繼續貸款也不希望她離開之後爸爸帶小三進來(我也不希望),之後會約一天4個人一起談,我想問的是:

1. 口頭談話時的內容,若用錄音的方式是否有具法律效力?

2. 若談定的事情,用白紙黑字寫下之後四個人簽名,是否有法律效力?

3.另外也想問,怎樣的約定條件方式較能約束爸爸,避免上述情況發生?(EX:若發現帶小三進來,則日後賣掉房子的錢只分三份、不得對新北市的房子再提出增加貸款的要求否則...)

麻煩各位律師解惑,或是有更好的建議也請提供,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以白紙黑字寫清楚,而您父親的行為也已構成離婚事由,您母親可以提出離婚訴訟,以免被拖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3-23 13:27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協議要怎麼約定只要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都可以

錄音可以當作證據

由於你們簽定的協議涉及爸爸跟小三的行為

效力上或許會有爭議

建議協議擬好後給律師看或找律師討論

對自身權益較有保障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外遇,構成法定離婚事由,您母親得對您父親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起訴請求裁判離婚,您母親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又您父親與外遇對象若有通姦行為,您母親亦可依刑法第239條規定,對您父親及外遇對象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是此,您母親實在不用與您父親協議甚麼,可直接起訴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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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庭 103-03-22 22:16

?????您好,本身因為有使用line的app軟體,因為有一些需要性而加入了幾個群組,但近日卻有人冒名用跟我同一個名字同一個照片代表我本人來開群組,聲稱是我本人開的來做一些教學文,而且用我的名義到處提供一些未公開的內部資料,僅管我不停的改了照片或名字無數次,對方都有辦法跟我一樣的名稱及照片,來代表我,為所欲為。請問這樣的狀況,有可以怎麼解決的嗎?或是可以用什麼方法來做一些法律途徑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8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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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e_dler 103-03-21 17:16

您好,
   我父親在上個月過世,生前已將數百萬元轉給他現在的老婆(但對方不承認)
   我們最近調了父親帳戶的交易記錄有發現確實有數百萬元在幾個月前被分次轉出
   但更可惡的事,對方在父親過世的隔天一大早又將他戶頭所剩之三十萬左右金額轉出
   還將他其他銀行帳戶都做了結清,以致我們無法調交易記錄
   所以我們想去警察局報案說”父親的帳戶被盜領”(因為不確定那筆金額轉入的帳號是否為他現在老婆所有),但警察告訴我們說,對方是我父親的配偶,本來就有權力可以提領,若我們報案,對方會反告我們誣告

 請問,法律上對方(我父親的配偶)的行為真的合法嗎??在沒有所有繼承人簽名就提領或結清帳號,不算是盜領或偽造文書嗎??

vichy 103-03-30 17:58

 您好

我?家也同樣發生盜領只不過是對象是自己親大哥.刑事偽造文書侵占.侵佔是知悉六個月提告.銀行你只要去戶政機關申請你父親除戶證明證明你也是繼承人之一可以查.甚至可以調當時是誰去提領的傳票.動作要快,民事繼承回覆請求權.只怕他到時說錢是辦喪事用的.死者兩年以內的的贈予好像都要列入遺產.總之,先告民事把錢拿回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09 16: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被繼承人所留遺產,屬於全體繼承人所有,任何人都不能直接領取,此部分確實涉及偽造文書侵占等犯嫌,倘若員警拒絕承辦,您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索取報案三聯單.

miffy 103-03-21 12:14

想詢問  因有糾紛  但對方已出境上海

這樣我寄存證信函有用嗎?因為他短期內應該不會回台灣

是否到時候可以強致他回國?

 

寄送存證信函如對方假裝非本人 而拒收這樣有法律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1 13: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存證信函,只是一個意思通知的存證方式,無法強制對方回國,您還是可以使用別的方式通知對方,或是直接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對對方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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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3-21 00:08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土地租賃合約超過20年是否還有法律效應。因為簽約到土地徵收為止。謝謝

廖彥傑 (廖彥傑) 103-03-21 00:12

需要分兩種情形判斷:如果是定期租賃,依民法第449條第1項規定:「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但若是不定期租賃,則無前述規定之適用。

至於租約是屬於定期租賃契約或是不定期租賃契約,則需以契約內容進行判斷。

以上答案,供您參考。

Amy 103-03-21 00:32

合約超過20年但租賃區間到徵收為止,這算定期合約還是不定期阿

水果 103-03-20 23:45

律師你好

事情原由.

103年2月16號為正式上班日(去年102年有在這公司做過工作)

2月16日到職時..有填寫一些人事資料.一些契約書(不知道是否有3個月試用期契約 

個人於3月17號因為老闆娘要把月薪改成抽成所以我就跟他提出我做到3月31號止 工作時間為凌晨5點~下午3點(工時10小時月休4天:排休制)

!!!!工作約1個月又幾天!!!!

~~註:::並於3月18日中午老闆娘要我去寫離職單 一些基本資料~左上角附註:自願

填表日期只有寫3月日期沒寫     離職原因:無  離職日期:3月31號止

於今日3月20號下午3點下班老闆娘要我做到今日!!理由是我不適任~~~~我是否能要求離職證明書跟遣散費呢?? (有無寫3個月試用期契約書是否都能申請呢??)

另外於3月20號下午5點跑了趟公司跟老闆娘要離職證明書~老闆娘卻叫會計(他女兒)打電話律師..跟報警說..我要對她不利什麼的...很單純的要去跟老闆娘要拿離職證明書卻被報警= =

我隨即拿出手機準備錄音卻被老闆娘一手拍掉頓時沒法錄音....他就跟警察說我在亂拍照.....

急忙下我打電話給友人..友人是叫我說先趕快離開公司~所以想說申訴勞工局~我是否能站得住腳領到自己該有的當月薪水.離職證明書.遣散費

 

想請問律師1.申訴勞工局是否站得住腳.?   2.來.老闆娘報警我聽從友人趕快離開當下我就做這個動作離開公司回家了((到了晚間11:30分也沒有接到任何電話以及警方來找我)公司有監視器有不知道有沒有錄到..有拍到的話我也是不怕..因為我什麼也沒做很單純要拿離職證明單而已...但是基於會計是他自己女兒..還有他叫自己的人來......如果要走法律上我是否會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因為自己也是個窮苦勞工 也沒錢可以請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1 11:55

你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簽立的離職申請單,可能遭認定是自願離職.

2、有關適用期的部分,已經非屬法律用語,與正式員工無區別.

3、本文建議您還是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由勞工局介入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7: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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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103-03-20 23:38

我想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土地租賃合約是否有時效性,一張合約書牽約到土地徵收為止。但合約超過20年。是否還有法律效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