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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I 103-08-11 14:09

您好:

我是某祭祀公業的派下員 這邊有關於祭祀公業的物業分配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首先先簡單介紹祭祀公業的狀況 祭祀公業創辦者的後代分為大房跟二房 二房皆為單傳 後代目前只剩其中一個女兒的兒子有跟公業創辦者姓而有繼承權(此人以代號A稱之)

大房有三個後代 其中一個已經絕嗣 另外一個單傳 (代號B) 剩下一個有多位養子女後代 (其中三位有繼承權者 以代號C/D/E稱之)

其中一個養女E由於有祭祀資格 是該公業僅剩的最後一位派下員 在他往生後 他的派下權利傳給他的女兒/孫子/孫女三人

此時BCD三者找律師擬了一份文件 要B/C/D/F/G/H簽名 裡面的分配原則說 由B/C/D分得其中五分之三 另外五分之二由A跟F/G/H協調如何劃分

不過在前一次分配 A分得大約一半 (二房的部分) 其他人分得大房的另外一半

因此身為E的後代 由於祭祀只有E這一脈在辦理 且公業的業務主要由二房跟E在辦 B/C/D並未參與

 

因此想請問

1) 以法律觀點來看 這份文件是否有實質效力? 個人認為沒有 因為A並未被告

2) 在合法前提下 要如何聲明分配比例 才能夠盡可能維護有祭祀事實的E的權力 卻又讓其他成員願意簽字?

3) 在鄉公所的文件中 B/C/D一脈已失去擔任派下員的資格 此時B/C/D要求加入派下員 是否於法有據?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祭祀公業財產,必須依據規約或是派下員大會特別決議才能夠處理,否則都是違法的。

2、有關祭祀公業的相關權利義務,基本上都是依據規約及派下員大會,倘若有違法才由法院或主管機關介入,就您所述的狀況,?無法判斷,請檢附規約及相關決議記錄。

Stanley 103-08-11 13:00

我家(4F)樓下(3F),宣稱3F之前、後陽台、廚房,皆有漏水問題,並直指我家為肇禍者。 在簡易庭上,我同意找人來修理。 約找專業人員查看漏水時,專業人員說明3,4F皆須查看,但遭3F拒絕,並稱後續將申請強制執行。   請問: 1. 自認有善意解決問題,如何避免法律程序上,吃虧或落居下風。(約看漏水,已被拒絕兩次,第二次有電話錄音) 2. 是否可透過法律程序,使3F鄰居鑑定修繕過程中,充分配合。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1 13:48

 漏水問題通常要經鑑定才能知道是共同管線或專屬管線的問題,不是均由樓下負最終責任,建議您可向法院陳明本修鑑定須三樓配合勘查,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小郭 103-08-11 02:12

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一持分5/3的建地   甲乙兩人共持各5/1 共5/5 地上鐵皮屋是我蓋的 甲乙兩方 各把持分的5/2賣給丙 目前地上物 被丙侵佔使用...我可以向丙 使用神麼法律權力 那丙會告我侵占土地嗎?? 鐵皮屋是在未賣土地前就蓋好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8-11 07:03

您好!既然鐵皮屋是您所蓋,您可請求丙返還鐵皮屋;另外,鐵皮屋占用甲乙共有土地而建,甲乙轉手後鐵皮屋仍占用丙共有土地,丙可請求拆屋還地,除非您能證明有權使用土地蓋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8-11 07:51

訴請遷讓房屋及返還共有土地,事涉法律專業,建議尋求律師協助為適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1 10:32

您好:

1.因為鐵皮屋是您蓋的,所以您有鐵皮屋的所有權,你可以依民事請求秉反還鐵皮屋。但你鐵皮屋是否有權蓋在你們共有土地上則可能有所疑義,所以丙可能也有權要你拆屋還地。至於您是否有權,須看您與甲乙之間是否有和協議,且要足以正名的證據

2.丙侵占妳的鐵皮屋,可能會有竊占罪及侵入住居罪的問題。

希望對您有有助益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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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小郭 103-08-11 01:45

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有一持分5/3的建地   甲乙兩人共持各5/1 共5/5

地上鐵皮屋是我蓋的

甲乙兩方 各把持分的5/2賣給丙

目前地上物 被丙侵佔使用...我可以向丙 使用神麼法律權力

那丙會告我侵占土地嗎??

鐵皮屋是在未賣土地前就蓋好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物的部份倘若是您出資建造,則建物所有權屬您,您可以要求對方遷讓房屋

2、您不會構成竊佔罪,但是倘若您無法提出當初約定您可以建造鐵皮屋的契約書,對方可以要求您拆屋還地

Pcat 103-08-11 00:23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以下幾個問題
前提:由於爺爺在之前過世了,目前遇到遺產分配問題, 爺爺共有兩個兒子與一個女兒,且於生病期間大約90%以上的時間由我父親進行照護!

1.醫療費與喪葬費用暫時有我父親進行費用上的預先支付,  於扶養義務上應該由爺爺的兩個兒子共同平均分擔,  如果有另一方不想分擔費用那該怎麼辦?  是否有犯了哪一條民法呢?

2.續上個問題,爺爺有留下部份土地遺產,如果另一方未分擔費用,  那是否也同樣無法獲得土地遺產

3.如於清算過後現金的部分仍有剩餘費用或者現金遺產,此部分該如何進行分配呢?法律上是否有訂定相關法律可以參考?

以上麻煩律師們撥空回應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1 06:11

您好!殯葬費用、醫療費用應當作費用或負債,由遺產先行支付,剩餘的遺產(包含動產動產)再由全體繼承人均分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20:05

 您父親代墊了醫療費及喪葬費, 這些可由遺產給付給您父親, 剩下的才是應繼遺產繼承分配

 沒有支付費用繼承人還是可以分到土地

 相關法條: 民法1151, 1164(分割), 830第2項, 824等

Pcat 103-08-12 02:04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您父親代墊了醫療費及喪葬費, 這些可由遺產給付給您父親, 剩下的才是應繼遺產繼承 ... (恕刪)

律師 陳律師 謝謝您們的回應

想再請教個部份由於目前遺產的部分

"現金"資產不足額度夠支付所有醫療與喪葬費用

扣除資產後的剩餘相關費用 是否仍由 繼承者平均共同繼承費用?

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8-18 12:25

 醫藥費及喪葬費算是遺產債務, 不是繼承費用. 現金雖不足支付, 但遺產總額(含動產的變現價值)應該還是足以支付吧. 就繼承費用而言, 各繼承人要連帶負責, 內部則依應繼分比例分擔(http://www.lawmed66.url.tw) 

阿伯 103-08-10 21:51

我也不太清楚算是交通事故還是毀損。前幾天我跟朋友在路邊牽機車,當時車子子發動,他說想牽牽看,他沒駕照,我有交代他要小心油門,結果也不知道他是神經大條還是怎樣,就動到油門,整台車撞到路邊停靠的車輛,他的車門刮 傷,不過沒有人受傷,我同學當下很緊張,跑過來叫我直接騎走。請問如果車主硬要報警,要負甚麼法律責任,可以私下和解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無人受傷且您們又非故意,故不會有刑事過失傷害毀損之問題,但對方可以民事侵權行為向您們求償,且當然可私下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約翰 103-08-10 13:34

表弟今天19歲,讓未滿18歲的朋友使用他的名義貸款買了兩部機車,還為此簽了本票交予車行,但機車的使用人是那些朋友們。姑姑知道後不同意表弟做的這些行為。但是表弟說貸款是朋友在繳,已經繳了六期了,機車朋友也騎了三個月左右了。先前已經查過資料,知道這些行為是無效的,但想請教律師們:貸款、簽本票行為的法律效力為無效後,貸下來的錢、已經繳的錢、兩部機車要如何處理?我們是否要還貸下來的錢?已經繳的錢可以拿回來嗎?機車要還給車行嗎?如果要是否需要折舊?  感謝您盡心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1: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您的姑姑可以直接告知車行,表示拒絕承認該次買賣及貸款,並要求取回票據跟已經支付的款項,然後返還車輛。

2、本文建議您的姑姑可以與車行、您表哥的朋友簽立和解契約書,記載相關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sfang 103-08-10 13:03

律師 你好:

      父親當初因急需用錢,與某家私人公司約定於自己的動產設定抵押權,做為貸款之擔保,並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了抵押權設定登記貸款終於全部清償後,該家公司也開立了清償證明書,也還給父親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但父親卻忘了要再回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而如此一眨眼就過了20多個年頭(存續到期日期起算超過20年)!前幾年父親去世,我繼承動產且辦理完成,才發現動產設定抵押權,我詢問母親卻發現當初該公司給的清償證明文件竟全數遺失,而且借款的公司也已倒閉不知去向,我詢問過地政單位,他說只能向法院請求註銷,才能依照法院判決註銷此抵押權! 我想請問如何向法院提出申請?聽說有個公告日期? 那是多久呢? 法律規定20年後 債權不是會失效嗎?如果債務人沒有要求行使債務權力,為什麼法院還要有個公告期限呢?而不是直接判決註銷呢?

請各位好心的律師幫忙解惑且告知如何處理?  十分感謝!

請就我的提問回覆! 勿打廣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18: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抵押權具有從屬性之特徵,故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已經清償,則抵押權已經消滅,惟因物權登記具有絕對效力,故應委請律師為您起訴提起塗銷抵押權登記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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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 103-08-10 00:22

我(賣家)於拍賣上刊登一雙鞋,拍賣期間我有穿過一次,導致鞋子底部有污質跟網拍上的照片有不同,(2014-07-25 09:36)賣出時我誤以為買家了解我的意思(穿過一次),所以會跟照片上略有不同,但這句話我沒有提到,因此就出貨給買家,最後買家應該是因為穿不下而找理由退貨,就說到我的鞋子跟照片不同,但我已經將款項包含它需要郵寄的運費退款給他,他依舊給我負面評價,所以我覺得受到委屈因為買家態度非常不理智,以評價再次回復他,請問是否構成誹謗?他真的能夠提告我?因為我不想再回復他任何東西,希望就此落幕但我也不希望會收到他任何所提到的存證信函或是律師信。感謝律師的回答:)

 

以下提供對話記錄: 

我的意見︰ 鞋子的確只穿過一次ㄟ,已有在文字中說明,這種賣家合作一次就夠了,也難怪你負評不斷。希望你以後不要這樣囉~ (2014-08-04 09:00)

他的回覆︰ 若不改評價不退費必報警處理,照片證明你寄來的鞋子並非圖片上的狀況!不要自打嘴巴 (2014-08-05 17:57) 

我的意見︰  退款日期2014年8月5日、退款金額3860(包含運費)、退款至後五碼(07146)從帳號後五碼(26528)匯出,請您協助將商品寄回。 (2014-08-06 15:47)

他的回覆︰ 交貨便服務代碼F02972128961 (2014-08-07 01:08) 

我的意見︰ 已將買家列入黑名單,浪費彼此的寶貴時間,我也算是開了眼界,第一次遇到這麼特別的買家! (2014-08-09 18:19)

他的回覆︰ 會備妥相關事證進行提告,我話已經說在先,怪你自己聽不懂人話。 (2014-08-09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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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意見︰ 很不老實的賣家,鞋子絕對不只穿過一次,且完全不是照片上的新舊程度了!!! (2014-08-04 02:23)

我的回覆︰ 已將款項+運費匯還給您,請立即將商品寄回,收到商品確認無誤後,將修改給您的評價。 (2014-08-05 23:20)

他的回覆︰ 商品新舊認知不同,買前也不問清楚,買到後悔就給人家負評,退你錢還包你運費還是不改評價,這種買家一定列入黑名單。 (2014-08-09 18:21)

他的意見︰ 並非商品新舊認知不同,我這邊有拍照存證可以交給奇摩,請你不要再惡意抹黑,否則法律責任你一樣要負擔。你交給買家的商品就已經不是你圖片上的狀況,反怪買前不問清楚,請先檢討自己不老實。欺騙買家給你負評非常合理! (2014-08-09 20:32)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對話內容,雙方都不太會構成誹謗罪嫌。

2、您無須過於擔心,對方倘若真的提告,在尋求正式諮詢提出答辯,之後再看要不要提出誣告罪告訴。

希歐兔 103-08-09 21:42

我與對方於4月18號在調解委員會和解並也收到法院寄來的和解

卻在7月初收到法院傳單 對方去法院提和解無效之訴

對方未滿20歲和解是由其監護人簽名

理由是1 他的監護人只有國小程度 對法律不知 當天是被叫去簽名的而已

        2保險公司理賠金跟我告知他們的金額不同

        3對方是中低收入戶不應該賠我那麼多錢

        4我骨折所用之鋼板健保有不應該用自費的鋼版

請問這樣的理由能成立嗎

蘇子良 (馬克) 103-08-10 09:53

 有關您的四問題,雙方和解應不會再論隻方爭執之事實及法律關係,惟就其中第1問題監護人為國小學歷應不會影響和解效力,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小毛 103-08-09 20:51

敬愛的法律專家:

我的生父在我很小的時候即離開家庭,因大量賭債關係,拋妻棄子流亡外地.

並於我四歲那年與我母親離婚,從此音訊全無......

後來生父的房子理所當然被法院拍賣還債,而母親辛苦賺錢再將房子購回名下.

經過數十年,日前生父突然出現,先是告我母親詐欺,變造文書,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更房屋所有權,二告我棄養他,完全不與他聯絡,惡意的棄養.

我想請問,我既然沒有被此人扶養過,又為何此人可以告我棄養他?

台灣的法律保障父母親與子女間的關係是無法消除的,但是扶養權是否有提供訴訟的方式與空間?

網路上看到有許多成功訴請的案例,故發信來請教法律專家,可否指導訴狀如何謄寫? 以及流程該怎麼跑才是正確的?

煩請專家幫忙~ 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9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父親未對您盡到扶養義務來免除或減輕您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even 103-08-09 16:31

律師們好...

1.甲案伙食費被取消。 2.甲案流水帳充當薪資。 3.乙案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甲案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乙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乙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兩三萬。先前的甲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甲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乙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乙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 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乙案算是以談判溝通的方式變相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否認當時對甲案的伙食費承諾與工資計算)

甲案可界定為雇傭關係(但雇傭關係的待遇也不合理,這或許是業界的所謂共體時艱。),但乙案可界定為承攬關係。(但承攬關係的內容是有些不合理)

所提到的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合約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 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 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1.老闆很摳很吝嗇 2.老闆做錯事都推給員工 3.老闆會讓你加班加得很爽 4.我在職期間6個月已經走了快8個人每個人都不超過1個月 5.老闆會打人(2011.8)發生的 6.老闆會扣薪水 7.老闆很會罵人 8.老闆嘴上說不強求可是會強求你 9.如果你是應徵程式繪圖或資處請小心裡面有很多爛攤子要收 10.該公司到9月多只會剩1個人 所以如果你要進去做的話時薪100卻要做行政+資處+繪圖等等雜事 然後做錯就會被罵得跟狗依樣

1.喜歡在辦公室抽煙. 2.曾經酒駕. 3.老闆記性不好. 4.要讓老闆聽懂一件事很困難. 5.它的正面評價來自於它的負面評價.

這是它們公司內部對公司的評價...到目前為止我還不敢打草驚蛇...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29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只要是勞資關係,則您就可以主張勞動相關法規的權益,包含資本工資、勞健保等,並不會因為簽立不平等的勞動契約而受到限制。

2、   本文無法判斷您究竟想要主張何種權益?公司無故扣薪?或是超時加班

3、   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合約等尋求正式諮詢,倘若要主張權益,則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或是直接提告

sabba911 103-08-09 12:56

我有位女性友人因為不堪男友暴力相向而跟男朋友分手分手後想從此不再跟他聯繫,這位男子用盡一切方法都找不到,最後他跑去警局報案說他的錢被他女朋友偷走。

請問上述的事件有什麼法律可以嚇阻這種恐怖情人的糾纏?

感謝!

 您好:

如果對方係故意虛構事實陷人於罪

則可對其提出誣告罪之告發

檢察官對其為刑事偵查

或許可遏止其不當行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seven 103-08-09 10:57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

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

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合約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

我有要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我也不敢打草驚蛇。

兩三萬的流水帳+三個月以上的工資我覺得我的工作量根本就是一個專案經理或工地主任的感覺... 太子汽車的翻版可是還不到八個月...

seven 103-08-09 10:14

1.伙食費被取消。 2.流水帳充當薪資。 3.意外險取代勞建保。

1.雖然收據和統編的發票我沒計算過,但是和工資加起來應該還不至於那麼少,所以最後一次才發13000上一次也才一萬多。 2.某案件三個月之內做完才50000,扣掉許多開銷(吃、住、車資以及雜項的花費已所剩無幾,經過計算之後只剩一天500。) 3.流水帳和工資混在一起會有這樣的爭議。

甲案做完才給錢,一切開銷先自費,三個月內完成只可以領50000(包含吃住和車資),沒有勞健保只有意外險(可能連意外險都沒有),我現在已經先自費將近一萬多。先前的乙案伙食費不但被取消,經理還曾要求我幫忙支付新進人員的吃飯錢。乙案的薪資根本只是我幫忙付的流水帳,甲案的工錢扣掉開銷只剩一天500,而且甲案三個月之內不可能只靠我一個人就能完成。在網路上可查到有關離職員工對該企業的評論,只需打關鍵字即可,凡是有在內部待過的職員看了都感同身受。我幫忙支援的伙食費一千多到目前為止還要不到。

逼人簽下不合理的勞動契約.. 用控告的方式恐嚇法律不懂的人.. 勞資糾紛如果是承攬關係該怎麼辦?連流水帳都無法申請..大部份的人都無法處理承攬關係的糾紛。為何承攬關係還是能告?我因為沒有合約副本導致許多專業人士無法幫我,因為沒有證據

不簽的話又擔心失去那個機會。。

不公平的合約多半違法...例如雇主攀交情要勞工簽下自願放棄資遣或月退俸之類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是雇主要我們簽的~ 我們不會故意簽那種東西。我有要副本可是也要不到..然後對方會說:是可以拿給我看就行了,那是它們的東西我不可以拿走。。

Terry 103-08-09 01:50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jona466 103-08-09 01:23

請問我86年間待朋友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40萬元,但是直至前二日,有產物保險公司找我說那筆貸款未償還,要我支付本金加利息共九十幾萬。

1、這段時間因居所與戶籍(寄放)不同,因此從未收到銀行吹角或任何債務函。

2、我請產物保險公司提供繳款明細,對方不願提供。

3、他們傳真一張由銀行填寫的債權移轉書給我,但是上面金額竟然是手寫的。

4、產險公司威脅說如不清償,就走法律途徑。

突然而來的債務,而且高達九十幾萬,怎麼辦?

煩請解答該如何對應,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3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您確實為債務人,且沒有清償債務,則依法您必須繳交。但是,您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債務明細、債權轉讓書,並且要求檢查債權轉讓正本。

2、   倘若對方均拒絕提供,您可以等到對方提告之後,在考慮是否清償,千萬不要亂承諾或是簽立協議書。

3、   又倘若您積欠債務開始已經超過15年,利息超過5年,則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Edward 103-08-09 01:18

收到不起訴書是判定無罪嗎?
還有我那時有支手機交出去當證物,
可不可以拿回來呢?
後續的善後要怎麼去處理,
可不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拿交保金嗎?
請盡量白話文一點,
我有點沒有法律的知識謝謝您喔!!

阿忠 103-08-08 20:55

請問我朋友是一位網拍賣家,他有一次辦一個加人的活動,買家已經達成目標 但未贈送物品 是否牽涉到法律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8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08 16:19

請問如果發生車禍,對方是一個阿北紅燈,本人是在待轉區被撞的,但是沒有駕照的話,從法律上來看誰要負擔的責任比較大??跟如果後續會發生什麼樣的結果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主要肇事之人似應為該名阿北,他應該會被認定要對您負民刑事法律責任

但您可能會因無照駕駛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馬修 103-08-07 17:44

我是區分所有權人,因管委會對於公設塌陷不修繕,私自裝設監視器監視住戶一舉一動,公告抹黑住戶間連絡的FB的論壇,不回應住戶閱覽財報的要求
請問若是我將這些事實(不謾罵、不影響管委會委員等等的個資)製作成信函,投遞至每位住戶的信箱,是否會構成違法或有法律上的風險?

謝謝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7: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述的行為可能會觸犯誹謗罪嫌。

2、本文建議您可以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或是針對您所述的問題,分別以發函並且提起訴訟(抹黑、監視錄影)、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未修繕)處理。

你可委託或自行繕狀(存證信函),提出對管委會的要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留言信函足以貶損他人之名譽或評價,可能會成立妨害名譽相關罪嫌,惟若惟可受公評之事,則可主張免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馬 103-08-07 10:47

我小孩被我老婆帶回娘家已經三個月了

期間我只能去探視,對方不願意讓我帶回小孩

因為之前有爭執,對方對我聲請保護令,但目前還未開庭

工作地點關係,小孩之前都是請岳母照顧,假日我們才去帶回來照顧

那現在我有機會尋任何法律途徑把小孩帶回身邊嗎?

                                                                        無助的父親

監護歸屬是誰? 如果暫時要看小孩的話,可先針對探視部分向法院聲請,不過定監護歸屬才是重點,如果家暴被認定成立,那就不利監護的爭取,所以家暴部分的攻防很重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如果對方沒有理由  剝奪你跟子女會面交往權利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  同時請求改定監護  以及定你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   至少有一個會成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建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暫定監護權訴訟

監護權及探視方式約定好

如果有ㄧ方不遵守

就會被認定為非善意父母

爭取監護權會較為不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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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7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以太太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同時爭取對孩子之監護權,又為了爭取小孩子之監護權,可向法院或社工表達由您監護對孩子較好之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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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媽 103-08-07 08:53
想請問律師, 現在的監護權都是判共同監護居多嗎? 我先生要走法律途徑請求判決離婚(我有意願跟他離婚,不清楚他為何要走上法院途徑,目前分居中),我們有一個女兒(大約2y),我想請問單獨監護的可能性有多高?   分居的理由:他似乎有溝通障礙,常曲解別人說話的內容,並用自己的想法"胡亂捏造",造成我在婆家眾人怨,我受不了他這種胡亂說話的行為,只好分居,否則精神壓力快破表了,目前我們分居半年   女兒目前白天由親友照料,晚上下班後由我照顧,分居半年他都未曾給過撫養費,也未曾打電話簡訊聯絡過我,我目前的居住地他也清楚   我想請問這樣我獲得單獨監護的可能性有多高?   另外,如要打監護權官司,律師費用總共要準備多少費用?

爭取監護要從雙方經濟、教育、支持系統等等去論述,在法庭上顯現由自己監護是最有利小孩,沒有所謂共同監護比較多這種現象,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是否可以單獨監護  真的要看個案而定  一般來說如果對方沒有意願照護  也不願支付扶養費用  是可以認定對方對未成年子女不利益  有機會爭取單獨監護   2.另外實務上很多也會主張共同監護的困難點  很多申請資料必須共同署名    3.監護權案件一個審級律師費用應該會在5-6萬元左右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所以不用擔心

法院判決原則上會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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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您好,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行使,法官會依子女之最佳利益作為裁判依據,如子女本身意願、主要照顧者原則、家庭支援系統等等,按具體情形認定,除薪資及經濟能力外,尚須提出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安安 103-08-07 03:10

您好,上個月才遇到一家公司每天要求我工作近12小時(原訂時間為8小時),假日還要求我去加班(騙說可報加班),而且上班四週期間為公司代墊了近5萬元,已過1個多月仍有1萬9000元左右未還給我,在職時的工作日報、打卡紀錄、代墊發票的照片及刷卡紀錄我都有留。我已經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且同樣受害員工共有約10位要一起在本週開調解會,請問: 1.公司未歸還我代墊款,是用來買電腦/螢幕/UPS用在客戶端的。拿了我的錢去作為公司賺錢的事又不還,這是否有違反民法刑法等其它法律(例如詐騙侵佔財產等)? 若公司堅持不還,因東西我都知道在那些客戶的那個位置,可否申請扣押或拿回實物不給他們使用等作法呢? 2.公司欠許多員工薪資,若公司堅持沒錢可還,或是要再拖個二、三個月(有人已經拖了二個月以上了)該如何逼公司還錢?一定要轉向法院提告嗎?若公司要開本票支票等是否可接受(我是只想電匯至我戶頭)? 3.公司已付不出薪資,還一直在104等網站徵人,可否強制他在還完全部積欠薪資前不准再以公司或相關子公司名義徵人呢?這樣只會讓受害者愈來愈多。 4.公司自訂了一些內規,像考積不佳可扣10%薪之類的。若公司蓄意將我們這些向公司討錢的員工的考績全部打最差,全部扣10%,該如何阻止他作這事? 5.因有打卡紀錄,每日超時及假日的加假費也要討回,但若申請資方一口咬定那是責任制,員工自已自願加班的,與他無關,是否有方法可以破解? 6.若調解會資方未到或是調解失敗,下一步需告上法院,該要怎麼作?另外因為大部份受害者已經在下一家公司上班,如果上法院要常請假,搞不好又會丟掉現在這份工作,是否有更好的方法?總不會因為這樣又縱容這家公司亂搞,產生更多的下一批受害者吧!! 請各位大大協助小弟這些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以請求返還借款,本文認為尚不會構成詐欺罪。

2、倘若協調不成,只能提告

3、無法。但是可以考慮投書媒體

4、考績的部份,倘若當初勞動契約並沒有約定可以影響薪資,則仍然屬於違法扣薪。

5、責任制必須符合法定工作項目才可以適用。

6、必須提起民事訴訟,程序:撰擬民事起訴狀->繳交裁判費->開庭。

Derek 103-08-26 08:47

您好:
我跟您一樣有這樣的問題,我分享我的歷程給您知道~
公司欠我薪水及代墊款,我第一步當然向勞工局申訴,
但勞工局承辦人非常不積極處理,只聽信公司的話,卻
不把我的證據證據,開協調會時只問你,為什麼要幫
公司墊款,你可以不要先墊啊~
後來,我向法院提起執行命令,經過一番開庭,終於勝訴
也查財產,公司卻沒有錢在戶頭,所以也扣不到錢,也白
忙一場!!!現在我打算告負責人,上網查之後,很多人都
說告公司,跟負責人無關,這部分我就不了解怎麼處理
了~希望有經驗的朋友們,幫忙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確實公司負責人與公司在法律是不同的法人格。

2、公司沒有資產,但是倘若仍有營業或交易的話,還是可以向法院就債務人應該給付的款項或是公司的動產作執行。

楊修冶 103-08-07 02:47

請問網路上氾濫轉寄的詛咒文

例:看完之後不分享你家會有人死亡

是否觸法

或者有沒有法律可管呢?

因為已造成困擾

另外有哪些管道可以報案

min 103-08-07 02:16

本人保險被前妻冒貸與冒領.保險公司說雖不是我親自簽名辦理.但前確實匯到我帳號.所以錢還是要還.利息可以不收.於是我把錢還給保險公司.最近保險公司又寄來要我繳交本金與利息.我去電給保險公司.他又說我幹麻匯錢給他.我拿公司要我匯款之傳真給客服看.他又改口要說還我錢.我匯太多了.

因為冒貸所以我不知前妻.到底借多少.所以依保險公司所言之金額還錢.現在一下子寄收費單來要我繳費.一下子又要退錢給我.請問我該怎處理.我可以告公司承辦人員與前妻偽造文書法律釐清這件事嗎?

 

依你所述,你前妻可能有偽造文書的狀況,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人畜無害 103-08-06 22:33

一大早忽然被刑警登門拿搜索票進家裡扣押電腦直接被帶去做筆錄

搜索票寫著公然猥褻罪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不過我的確有再用BT跟emule下載不過都限制中斷上傳功能

電腦裡累積著很多以前到現在的東西基本上都不太能見光

筆錄上對於下載是無口否認不過上傳跟散播圖利是堅決否定

當下只有一個人做筆錄臨時也不知道該找誰就這樣按壓手印

然後警察說到時候可能會寄傳票要開偵訊庭

請問各位法律人士

我被判散播的機會高嗎?可以自願測謊自己沒有散播意圖嗎?

他說的寄傳票開偵訊庭可以自己去拿傳票嗎?實在不想讓家人知道

最嚴重跟最輕可能會被關多久被罰多少錢?我經濟狀況實在不怎麼好

這樣會有前科紀錄嗎?會不會被強要去醫院制心理治療?

電腦有沒有機會拿回來?我做完筆錄被請進拘留房時看到

一個警察撞到我電腦很不爽還狠狠的踢了我電腦幾腳

要走出警局時有撇到我電腦機殼凹陷嚴重

如果有環我電腦但是壞了可以要求賠償嗎?

偵訊庭該請律師嗎?花費大概是多少?有沒有辦法分期?

補充 通保法新法實施後警察不能查IP的適用於我嗎?

我在台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6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庭中建議您可委任律師,並於事前與律師討論辯護方向及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eter 103-08-06 20:51

您好,

我查了公司法, 裡面都是說明公司的相關法條, 並沒有看到行號設立的相關法條.

所以想請教一下, 行號的設立是依據哪一條法律呢?

另外還想請教一下,

資本登記的金額大小是不是和免用統一發票的資格無關,

行號的資本登記金額大小只和登記程序(手續)有關係

每月營業額才會合免用統一發票的資格有關

請問這樣對嗎?

還請您協助了, 感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Miss Chang 103-08-06 12:32

今天早上我行駛在慢車道上,路邊有一輛貨車打左邊方向燈要將車切換到慢車道。而右前方的機車為閃貨車而將機車行駛至慢車道,在後方的我車也因此不小心而撞到了前方的機車。車主只有輕為的受傷,但警察說是我車的錯 該負責全部賠償。那貨車沒有車事責事責任了嗎?機車行駛到汽車道也不需負責嗎?警察放走了貨車司機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嗎?想請您告訴我,現在我們要如何處理才是正確?謝謝您!

 您好:

建議您應先蒐集現場證據(證人、證物),

並可於訴訟程序中向檢察官或法官聲請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車禍肇事原因歸屬情形

並應把握鑑定時到場說明之機會以進一步釐清案情

方較能有減輕或免責之機會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ㄚ瀟 103-08-06 01:26

你好  我有與朋友合資開洗車場

法律負責人是朋友    

當初是口頭上  說明 往後合作方向  並無白紙黑字寫契約

店面成立之後   關於店的營運決策   我所反對的營運方針  都被現場管理的朋友 自作主張的去執行  導致虧損  甚至會從公款裡面拿錢

還有自己去外面 用店的名義 掛招牌 開加盟店(沒付加盟金以及工程利益)

現在我要拆股  他說 公司沒錢付股權  請問  有甚麼辦法可以強制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必須判斷您是否能夠提出證據證明雙方合夥之事實,及款項的證據。並依據證據判斷應該要如何發函要求對方處理退夥或是返還投資款。

2、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選定訴訟策略。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6 10:57

您好:因您未與對方未定有合夥期限,如僅有二人合夥時,無論對方是否同意,您依民法第六百八十六條、六百九十二條得請求退夥,並依六百九十七、六百九十八、六百九十九條規定清算合夥財產、比例返還出資及分配剩餘財產。因此對方不可拒絕您退夥,您可先進行資產清算,等清算出來再進行結清,並且簽立協議書,記載合夥人願意結束合夥關係,並記載相關的權利義務,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即可。若對方執意不付股權,建議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ㄚ瀟 103-08-06 12:32

那請問  已經加盟出去的店家   加盟金  工程利益  可以追討嗎?

另外  關於  違反會議果 一人獨行的營運決策  造成的虧損  一定是共同承擔嗎

內容都有通訊軟體佐證  店面成立資金  有匯款單佐證

現在對方態度是  用公司資源再成立自己的店面  這樣的動作  可以求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7 10: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您手頭上有的資料,倘若無法證明雙方有合夥關係,則主張退夥,一來可能有無法舉證的問題,二來,則不論其如何執行事務,都與您無關,您要就這部份主張權益,恐有困難。

2、且就您目前所述,倘若該合夥事業已經嚴重虧損了,則您主張退夥,非但無法取回款項,可能還必須要負擔債務,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證據之後尋正式諮詢,是以反還投資款方式或是合夥方式處理。

3、有關於加盟店的問題,還是會回歸你與對方的目前可以主張的權利義務為何判斷。

nicky.yeh 103-08-05 23:33

請教律師:

社區後陽臺放置冷氣主機的護欄杆,本人在未被告知且同意情況下,被隔壁鄰居施工破壞,鋸斷一部份,對方因冷氣主機過大,主機放置超出兩戶中線,範圍已經影響本人權益,請問可以如何有效向對方提出回復原狀,限期改善,在法律上歸屬什麼罪,感謝!

 您好:

毀損部分可提出刑事毀損罪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所有權侵害部分,可提出民法有關所有權妨害防止訴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nicky.yeh 103-08-05 23:22

請教律師:

 

社區後陽臺放置冷氣主機的護欄杆,本人在未被告知且同意情況下,被隔壁鄰居施工破壞,鋸斷一部份,對方因冷氣主機過大,主機放置超出兩戶中線,範圍已經影響本人權益,請問可以如何有效向對方提出回復原狀,限期改善,在法律上歸屬什麼罪,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6 1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該欄杆屬於您所有,則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毀損罪,但是還是要確認該欄杆的所有人是誰? 2、 民事責任的部份,可以發函要求對方賠償,命回覆原狀,倘若對方拒絕,則可以請廠商來維修估價,然後提起訴訟
Ktming 103-08-05 20:08

大家好,小妹家最近遇到了一個需經過法律途徑問題

我爸媽民國75年在高雄賣東西也註冊商標,然後親戚看了覺得前途好像不錯,民國77或78年就找我爸媽合夥一起開公廠(工廠在親戚家),第一次的商標費繳完後(我家資出),我媽就跟親戚提說要延續這個商標然後繳錢(公司的大小支付出都經由工廠那邊在寫帳單平分),親戚就說那些東西由工廠那邊來處理就好,我爸媽不以為然的全權交給他們處理,前幾年親戚突然說那不要合股了,就自己做自己的  我爸媽沒說甚麼也答應,前陣子我爸媽回鄉下,有人就跟我爸媽說,我親戚到處跟人說,商標是他們付錢的 我家都沒付錢還一直繼續用這個商標之類的話,今天爸媽就叫我查詢商標是否還在我爸的名下,去商標網查詢後,商標已被移過去親戚家很久了卻不知情(民國85年時被轉移),我爸媽知道後很生氣想討回公道,但事隔多年也不知有沒有超過法律追訴期,還有想請大家介紹對這方面很有經驗的律師團隊

謝謝大家與各位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時間經過久遠確實會對您們比較不利,而商標一開始既然是登記在您們名下,則移轉也應經由您們的同意,所以對方去申請移轉登記,可以有涉及偽造文書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vy 103-08-05 14:41

103/7/26無預期被公司告知做到7/31,公司給的理由是因公司營運不佳,必需裁撤掉整個組別,因為我們這間機構是102/11月初的時候剛成立的新機構,當初因為公司還在跑一些工程與政府相關得流程,無法讓員工都能夠上班,所以口頭上協定,待機構正式營運後,逐月歸還積欠公司假的部分,但每個月公司還是有按時發月薪。

我想詢問的?

問題

 1.   法律上有已支付給勞方的薪資,資方在無預告日的狀況下,告知員工月底要離職,而欠的天數部分,直接用當月薪資下去折抵,這個做法成立嗎?

 

 

 

 2.      合約上是說逐月歸還,勞方有誠意願意逐月歸還的情形下繼續於該公司服務,而資方因為公司營運問題無法讓員工繼續任職,這樣應該如何處理?

 

 

 3.      如果公司堅持因為營運狀況不佳不願意發遣散費?

 

 

 4.      公司告知營運不佳而另外徵聘員工?

 

 

 

5. 雇主因故拖延不簽正式合約,那預扣的薪資部分是否也要一併返還? 

   合約6月底到期,員工在無任何違反公司規定下,公司拖延不簽約,至7月份無預警的要求員工離職

*因我們當初是簽試用期合約,每個月公司都扣3000

*如果合約到6月底,那我已經又繼續上了快1個月,這樣視同為正式員工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提起申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nyo 103-08-05 10:49

律師

有一個問題是,如果未成年網路上發布"生殖器官"等之類的照片

原因是出自有一個網站大家都有再放然後未成年不能進去,(知道很衝動

之後我為了想交朋友就放了(現在覺得很不好意思

事後過了兩個禮拜,被警方通知有人檢舉,之後要每天等公文去法院開庭

1.然後到警局作筆錄然後台中等公文要等多久?

2.之後去法院開庭的審判解果是甚麼.? 很嚴重嗎?

3.如果出自一切都是青少年一時衝動不小心PO上去忘記刪掉檢察官會如何處理~?,知道自己做錯然後怎麼半獲得檢察官或法官的原諒.?

4.會被重複檢舉嗎.? (我現在原文已撤掉

5.忘記犯了甚麼法有2個,再來會依這兩個法如何處置。 都知道不是故意一時衝動會如何處置,已經有深深反省

謝謝我需要盡快回復很緊張~~

第一次觸犯法律((YAY

 當事人是18歲以下?

Anyo 103-08-05 12:22

沒錯是18歲以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觸犯兒少法相關犯罪。另外,通常偵查庭會六至八個月,故需耐心等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nyo 103-08-06 08: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觸犯兒少法相關犯罪。另外,通常偵查庭會六至八個月,故需耐心等待。

好像沒有那麼久吧~~~

還要開偵查庭的意思嗎??

不是只會訓誡之類的?

波波 103-08-04 23:39

你好 我想請問說

我男友開車在十字路口紅燈右轉

路口是我們號誌紅燈右轉過十秒後 橫向車道開始過

但是在轉的同時 對方直向開往我們這 撞上我們側門

路口監視器壞掉 所以只看我們的行車紀錄器

只看到在轉時 有看到對方是綠燈 但警察說 還是要研判

如果他起步時 是紅燈就是紅燈 但是看行車紀錄器

還是看不出對方起步時的時候號誌是哪個

對方卻研判自己路權大所以囂張

而我男友是沒注意到對方 而對方因喝酒也沒注意到我方

因對方0.20 超過酒測值 但警察說我們是轉彎車道要讓直行車

所以路權上我們吃虧 雖然對方有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上法院的話

難道是我們理虧嗎?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判決是怎麼判定我們的肇事責任

江皇樺 (江帥) 103-08-05 09:29

您好,

      1.路權酒駕是兩回事,酒駕仍有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人受傷的話,不至於影響到刑事判定。

      2.不過民事方面,如果涉及求償的話,會因雙方都有過失,須依過失比例分擔。至於這過失比例就要行政機關去鑑定了。

小瓶蓋 103-08-04 17:35

我朋友他10幾年前只跟他老公辦訂婚跟公證,現在要離婚說要走法律途徑,但是他老公說他問過律師律師說在法院婚姻無效,在民事是有婚姻關係,但小孩監護權都是男方的。

前陣子男方要求女方用信用卡貸款,所以女方很難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嗎?他有3個小孩最大13歲最小的在讀小班,最小的由女方的母親帶,每個月小孩的保母費都是女方付,男方付學費,由於最小的女兒很黏女方這邊的家人,所以想把2個比較大的孩子歸男方,最小的歸女方。

男方常常把2個比較大的孩子丟在家中,獨自去山上說要靜修,還教孩子如何幫他洗衣,那如果最小的孩子監護權都在男方那,小孩該怎麼辦

回覆 小瓶蓋 的發言內容:

我朋友他10幾年前只跟他老公辦訂婚跟公證,現在要離婚說要走法律途徑,但是他老公說他問過律師,律 ... (恕刪)

 您好:

如果任監護權之ㄧ方(即本件之父親)有明顯對於受監護子女不利之情況

則未任監護權之他方(即本件之母親)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由其擔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10幾年前的結婚是採儀式婚。因此倘若有公開儀式也有2位以上證人,則婚姻應屬有效。必須已分居6個月、離婚或是有一方顯有不適任,才能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或是剝奪監護權

2、有關監護權的酌定,則必須依據照料子女的能力、經濟狀況、子女互動等判斷。

3、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我想如果不是對方亂說

就是他誤會律師意思

如果婚姻無效

監護權是當然歸女方所有

根本不是如對方所述

監護權之判斷法院會請社工去進行訪視

主要會判給主要照顧者

只要證明有足夠能力撫養(可請家人協助)

又為主要照顧者

判給女方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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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斯卡尼豔陽下 103-08-04 17:23

想請教律師專家們~

本人於今年五月份應買購得一不點交之法拍屋,原所有權人已過世故所有權人現為國有財產局代管,現有第三人因與原屋主有債務關係,也無租約無權占有動產停車位近四年之久(經去法院閱卷後得到管區前往查看房屋使用現況載明為無權占有並經由占有人簽名),本人目前已取得所有權狀也與對方見面談判,對方要求高額搬遷費否則不願搬遷,本人當然不肯給付,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想請教問題如下:

1.本人若直接從刑事提告竊占罪及恐嚇取財罪提出訴狀,起訴之後再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進行訴訟檢察官起訴的機會大嗎?

2.承上,因擔心刑事會不起訴,又擔心因此拖太多的時間,還是民事部份也同時向對方提出返還動產不當得利之訴,待刑事若確定有起訴後再撤銷民事部份,這樣作法是否恰當!?

以上尚祈律師專家們給予小弟解惑,感恩!

 兩者可一併進行,刑事部分主要是手段性,逼迫對方儘速搬遷,民事部分則是與刑事一併提起後,即便刑事不起訴,惟民事亦早已提起,只需待民事獲得勝訴判決,對方還是得搬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搬哩,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竊占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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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你民刑事都必須要提

因為縱使刑事起訴

你不告民事根本無法取回動產

刑事訴訟目的在於決定刑罰

不是讓你取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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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8-04 16:41

律師您好!

我所的農田作物是"樹木",已經種植一年多,隔壁種植稻米農田的水時常流到我的農田(下雨天正常排水除外), 已經數次要求過隔壁農田的主人改善,但是他總是推卸責任,最近一次水位過高又流過來,因此我獨自把田埂加高.

由於樹木禁不起經常泡水,這段時間來因為土壤過度濕潤,造成樹木有些"爛根"的情況發生,也造成樹木"病害"發生.

現在我最擔心的是,如果有一天樹木因為經常泡水造成死亡,導致未來無法收成,或是收成大大減少,1.那我該用哪些法律條文提出求償?2.要如何預防他脫產?3.樹木沒有固定行情,那求償上會不會很吃虧?

這段時間只要有發現農田泡水,我都有錄影和拍照存證.

我是個無奈又無助的年輕人,麻煩律師詳細一點回答.感謝

回覆 陳先生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所的農田作物是"樹木",已經種植一年多,隔壁種植稻米農田的水時常 ... (恕刪)

 您好:

1.您可主張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民法第184條)求償

2.您可聲請假扣押對方財產以防止對方脫產

3.您可在訴訟中向法院聲請對樹木鑑價。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大臣 103-08-04 16:20

最近請人來修繕房屋完工後發現幾乎有施作的地方都沒做好或有瑕疵,不然就是施工時把原本好的地方弄壞了對方是有說要來處理,但是原工程就已經拖延很久的時間了,且施工品質也非常差,實在沒辦法再信任了,請問我應該如何處理後續問題,我想找其他人來做改善,但可能要花不少錢,可以要求原業者支付嗎?若一定要讓原業者來做改善,那要事前怎樣做才讓我們得到保障?我們於施做前並沒有簽署任何契約,我已經付了約一半的款項,後面我能請求什麼樣的補償嗎?若要走法律途徑請問要如何做才洽當?感謝了!

 

您好

建議你要先發函給業者

要求他修繕

如果他拒絕修繕

你可以請其他人修繕

並且從尾款中扣除

如有其他損害還可以求償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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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修補瑕疵,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再發律師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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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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