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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 103-08-19 14:52

今年五月份的時候我的女朋友發現我有劈腿, 而她也找到了對方的聯絡資料  後續當然鬧得很難看.

後來我跟我劈腿的對象在電話上(沒錄音)講好了我會給她一筆錢  請她以後不要再打擾我跟我女朋友的生活

錢給了她  可是她偶爾還是會傳一些有的沒的簡訊給我跟我女朋友  為了這些簡訊我跟我女朋友也經常吵架

請問像我這種電話裡的口頭約定是否能成立?  我能不能透過法律途盡讓她停止騷擾我們的生活?

您好,若您與對方曾有同居關係,可依法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以避免繼續受對方騷擾

 1.如果曾有同居關係  屬於家庭成員  可以聲請家暴令禁止對方與你接觸   2. 如果對方行為嚴重影響你生活  是否可能有刑事恐嚇罪  跟強制罪的問題  如有  你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9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為奪命連環call或無聲電話騷擾之行為,您可蒐集通聯記錄,對其提出刑法強制罪告訴。

Dave 103-08-19 14:39

你好, 最近我遇到了一些需要困難各位專業的幫忙

 

今年五月份的時候我的女朋友發現我有劈腿, 而她也找到了對方的聯絡資料  後續當然鬧得很難看.

後來我跟我劈腿的對象在電話上(沒錄音)講好了我會給她一筆錢  請她以後不要再打擾我跟我女朋友的生活

錢給了她  可是她偶爾還是會傳一些有的沒的簡訊給我跟我女朋友  為了這些簡訊我跟我女朋友也經常吵架

請問像我這種電話裡的口頭約定是否能成立?  我能不能透過法律途盡讓她停止騷擾我們的生活?

蘇淑珍 (蘇律師) 103-08-23 14:24

感情問題很複雜

法律而言相對是簡單的  

他對您騷擾的手段都建議保留以做為日後追究之證據

而依情節輕重  當然有相對應的刑罰

若要給予他較強烈的警告意謂的話 還是建請發律師函效果較佳

你們的口頭約定內容為不繼續打擾對方生活  這部分在法律上較無實質拘束力

但可做為之後 對方持續騷擾行為惡意程度之證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簡訊的部分,倘若內容有侵害您的名譽,可能涉犯妨害名譽罪,倘若發送數量過多,則可能構成強制罪。

2、本文建議您可以將簡訊保留拍照留證,然後循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提起告訴。

李明賢 103-08-19 13:12

請問未成年簽現金保管條有效力嗎?

未成年欠債最好的法律途徑為何?

 

感恩 

蘇子良 (馬克) 103-08-19 13:24

 滿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在民法上稱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他的法律行為原則上須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您所詢未成年人簽現金保管條事前或事後經法代同意,即屬有效。

至於未成年人欠債法代須負連帶責任

以上答覆,請參酌,謝謝

TT 103-08-18 22:37

在大樓一樓店面開小吃店從裝潢就開始被檢舉到開幕營業每周上演,不誇張,衛生局、環保局,派出所、建管單位、消防.......等到場拍照均查無不法,據了解是同一人檢舉且躲在背後又不出面協調,大樓管委會更兩手一攤說無轍,房東也想破頭但幫不上忙,如此奇特的投資環境請問各律師高手們在台灣的法律對這檢舉文化真的沒轍嗎 ?

蔡先生 103-08-18 08:13

一個問題想請問大家~~我在網路上的付費視訊網站認識一個女生~~為了她~~花了很多錢~~因為我告訴她~~我已婚~~~她說她還願意跟我一起~~沒有名分都可以~~

她也做出很多讓我相信的事情~~所以我知道很多她的資料~~~這在她的網站或許是犯規的行為~~但是她為了取信我~~她做了~~~

最後他等我手頭比較不方便時~~~卻說~~~她不要跟我在一起了~~因為我一直吵她~~~叫他離職~~~

所以我很想報復她~~如果我把她在視訊網站做的事情~~當初為了提防一切~~~我有側拍她的影片~~還有她的資料~~公開給壹週刊之類的媒體~~~這樣我會犯法嗎???

她在網站有做出裸露三點的行為~~~

她是真正的台灣人~~也住台灣

這樣她的行為到底有沒有觸犯台灣的法律~~~

 

yfong 104-11-11 21:46

萱妮絲?

安安 103-08-18 02:29

請問一下,
現在臉書很流行社團買賣
如果要購買一些東西
臉書私訊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益嗎?

例如:
今天A用臉書密B說要買一樣東西
他們已經說好多少錢...之類的
B已經把物品寄到A的家裡去了
但是A一直沒付錢
B報警,開三聯單了

但是A現在要匯錢給B,問B匯款資料B一直不回

 

請問

最後A要匯錢,B不給資料還可以告嗎?

警察會怎麼處理?

A被告會被關嗎?還是罰錢?罰多少?

這種會有案底嗎?

有人說18歲以前的案底都會在18後銷掉是可以的嗎?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8 09:46

您好:

通常B告的都是詐欺,需視A行為初始有無詐欺故意。依個人打過這類的案件經驗,幾乎能為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至法庭大多也是爭取到無罪判決。

但仍然需依您與對方交流之紀錄觀之,才有辦法做最佳的判斷。建議帶相關資料至我們事務所,我們可以為您做訴訟策略之研擬。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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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小亞 103-08-17 22:06

前幾個月前  跟一位朋友買了一台相機 對方請我先匯頭款給她, 我也匯了頭款給對方  之後對方說因為沒錢吃飯 要我在匯尾款給她  匯完之後她會寄出相機 結果 我一直收不到相機  我朋友也說 什麼她在開刀 什麼她媽媽把包裹寄錯地方    然後到七月份我說一直在跟她追討這筆錢一下子說要拿來我家又說什麼塞車很多很多裡理由直到現在上禮拜我跟她說 我要依法律程序告她詐欺,後來我跟他說如果上禮拜五沒有拿到錢 我要去告她    但是她告訴我說要下禮拜一  我說下禮拜一中午十一點前  我要拿到不然我要去警局報案   但是今天她又跟我說 她趕不回來要禮拜五  但是我無法再相信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您好~

建議您除向警方報案外,

另可委請律師直接向檢察官提起詐欺告訴,

若您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1. 看起來像是買賣糾紛  但如果你可以證明對方確實有虛構事實向你詐騙金錢  你還是可以依法向檢警單位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La 103-08-17 17:56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有個人在他的臉書上公布我跟他的對話,並未經過我的同意,也沒有將我的名字打馬賽克,而他在對話中有罵我肥肉,說油膩之類等等(罵我的是私訊)

他在臉書上公布的是最一開始還沒罵我的對談

請問這個樣子他有觸法嗎?我能用甚麼法律條文請他撤下文章照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截圖,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為您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黃 103-08-16 16:31

您好!本身是經營網拍的賣家,最近想使用各類卡通人物圖片(迪士尼、San-x和三麗鷗......等等)來製做臉書粉絲團的封面照片,以及用於方便買家在商品瀏覽時所用的超連結圖片。並沒有直接將圖片輸出做販售用途,只因為了讓他們所發行的商品更容易銷售出去,請問這樣有無侵權或者違法任何法律問題?如果自行創作相關卡通人物的圖片使用呢?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9 09:44

請參考商標法68條、70條。

計算損害之方式,71條。

以上。

小羽 103-08-16 12:22

請教律師

 

地主出售農地一筆,委任代理代理簽約,出現後續糾紛

 

代理人臨到簽約現場,代書才打電話臨時跟地主說,為了鑑界順利,如果有影響進行,可能需要整地。

 

代書口頭約定之意思表示與條約之意思表示有出入。代書合約中寫,必須整地,以便鑑界。

 

代理人已代理簽約,因他非專業人士,但他可作證有聽到代書與地主講電話時的說法。以及代書並沒有再與地主聯絡逐條複述合約內容。

 

?請問代書涉及何種法律責任

 

2買方跟代書去看地時候都沒有提出問題,議價時候也沒提出其他問題,臨時簽約當時要求加註,如有農路佔用情形必須扣除,地主不同意,代書說既然買方開口就形式上加註,如超過十坪由賣價扣除,並說看地籍圖以其專業判斷農路佔地不會超過10坪,請地主放心不影響。地主因為確定非農路佔用情形因此同意簽約。

 

代書與買方逕行拉尺測量田埂路,逕自認定是農路,並逕自決定範圍。想利用簽約書上加註之約定條款來強行迫使買方同意扣除價金。

 

?請問代書涉及何種法律責任

 

3地主問過其它仲介公司,地政事務所測量員和主管,其它地政士,已經非常確定代書與買方認定之農路,實際上是方便人走的田埂,確確實實包含在農地範圍,資料也確定非既定道路,可以耕作,亦可封住,他人還有其他臨地之通道可通行。

 

?目前原定買方也堅持那是農路 影響買賣進行 請問我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若可請問是向買方請求?還是向仲介公司請求?

 

感謝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的問題涉及農地買賣專業及契約內容解釋問題,建議您應攜帶全部相關資料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分析為宜。

小羽 103-08-17 01:0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 (恕刪)

請問:仲介態度強硬,除了告知簽約程序的瑕疵,也已經告知仲介關於買方跟代書要求扣除的標的物‘‘農路”是不存在的。並無農路佔用問題。

代書自行拉尺測量也不合法理。於法於理地主有憑有據。

可是仲介回答若地主不肯退讓,只能走法律途徑。

若我提出告訴,出庭或是調解的地點在告訴人戶籍地還是被告訴人所在地?

小羽 103-08-17 01:14
請問:仲介態度強硬,除了告知簽約程序的瑕疵,也已經告知仲介關於買方跟代書要求扣除的標的物‘‘農路”是不存在的。並無農路佔用問題。

代書自行拉尺測量也不合法理。於法於理地主有憑有據。

可是仲介回答若地主不肯退讓,只能走法律途徑。

若我提出告訴,出庭或是調解的地點在告訴人戶籍地還是被告訴人所在地?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買方請求依契約規定履行契約,若買方認為有瑕疵,應加以舉證。

... (恕刪)

您好:

如無特別情況,出庭和調解通常是以被告或相對人(即您的對方)之所在地管轄法院及調委會。

johncs61503 103-08-16 01:40

各位律師前輩好 , 本人於四月中旬在返家途中遭遇導致車禍受傷車損 , 因對方違規但不願意賠償故尋求法律協助求償

情形大致如下 :

車禍地點位於木柵路三段 (木柵公車站) , 該日晚間返家行經車禍地點時 (由西向東 , 往木柵路四段) ,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發生 .

(有報警維持現場等警方到場) 警察經量測後告知 , 最近斑馬線離車禍點 64m 已超過 50m , 當時因天色昏暗 , 在64m斑馬線時發現行人欲闖越馬路 , 隨即減速及鳴響喇叭警示 , 但行人不但沒退後反而加速穿越 , 當時警示判斷行人欲往後退 , 所以往對向閃避 , 行人"連看都沒看"就往前衝 (這個我非常確定 , 作筆錄時也有強烈重申) , 準被撞擊時 因為剎車鎖死 已經開始向右倒後撞擊行人 (作筆錄時明確告知 無超速 , 有鳴響喇叭警示 )

行人送醫處理經X光等檢查後無大礙皮肉擦傷 , 而我則是背部疼痛 下半身肌肉嚴重拉傷 , 致使我兩周無法正常行走前三天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動彈 , 而車損部分將近一萬元左右(由原廠車行估價維修) , 由於對方不願意賠償 ,只好提告過失傷害 , 對方似乎也反控我過失傷害 , 另外作筆錄時 , 對方辯稱"沒聽到"鳴響喇叭警示 , 而事實則是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 , 對方之後也承認沒有注意路況違規穿越 , 目前法院已寄通知書 , 由於對方未成年所以是少年庭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1.目前我該做的除了將證據備齊 還需要做什麼準備 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需要應對 .

 

2.初步分析表上是寫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而我的部分則是因注意而未注意 (似乎網友戲稱為帝王法條?)

 

3.我有證人可證明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警示 我想請問是否能因有警示 有煞車超速等免除因注意而未注意 是否有需要證人到場 ?

 

4.此案件警方友人說為小案 , 無須請律師協助 , 但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是否有需要實際請律師協助 , 另外整件案件打完 , 律師費用部分約為多少 ? 是否如網路上所說 , 若官司打贏由對方付幾方律師費用 ? 另訴訟須給付法院的規費總共約為多少 ?

 

5.法院通知書上被害人是寫我 , 是因為已經過初步檢視了嗎 ? 因對方也反控我過失傷害有所疑問 .

 

6.想請問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可以求償項目有什麼呢 ? 是否可付代精神賠償 (現在騎車真的會怕路邊又有人衝出來) , 車禍兩周的交通不便 , 及聯考影響 .. 等

 

註 : 我有駕照 , 已成年 , 無違規

筆錄時有明確告知事實經過  .

目前還沒有開過調解庭 , 另通知書上附記為 : 調查 .

 

感謝各位律師前輩耐心閱讀  .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2:30

 您的問題逐一簡答

1.刑事過失只要有些許應注意而未注意即有之

2.證人部分可聲請傳喚證明待證事實(有按喇吧警示之事)

3.因對方亦有過失,二方互可提告過失傷害

4.律師費依各律師收費不同,通常一審為六萬元,可約定後付

5.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訴訟之一種,無須繳納裁判費,而關於精神賠償部分可於附民時提起,不過依您的案例事實無法請求太多

johncs61503 103-08-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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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cs61503 103-08-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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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嫀s 103-08-15 23:17

本人從事資源回收業,回收項目是機車胎與汔車胎,就是大家在馬路看到機車行或者汔車修理廠,丟在外面讓人去回收的輪胎的人 話說我7/20日,那天回收輪胎很少,我本來收的區域是台北松山區與內湖,但我那一天就收不到,所以我就空車一個從八里…新莊…桃園…一直到新竹竹北,一路隔著省道走,那一天真的很扯,一個人跑那麼遠,但為了生計(加減賺),一路上就走大馬路,專找機車行或汔車行丟在外面給人回收的輪胎,以為是正常不過的一天,沒想到前幾天,一位自稱是新竹竹北的警察打到我家,說我犯了竊盜罪,有位汔車行向他報案他不見二條汔車胎,有監視器清楚拍到是我的車號,本人去拿取,而我就是竊盜犯 ,明晚8/15晚上八要去新竹竹北派出所做筆錄,就是為了他遺失的二條輪胎,目前台灣法律竊盜罪是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就是說我以後日子法院跑定了,若遇到法官,檢察官不錯的話,或許是不起訴處份,或者本人要為了二條輪胎入獄幾個月,還要有前科,這公平嗎?我根本沒有要偷的意圖,當下還覺得幫他清回收物,我又有賺錢,一舉二得的想法,他並沒有設一個告牌,說此二條輪胎他是要的,請勿拿取的 史上第一位為了二條汔車胎被人告竊盜罪的人你說我都不用做事賺錢了,要改行,不然常常被人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可盡力主張您並無竊盜之故意

不過亦最好能和告訴人達成和解

就算被檢察官作不利認定

亦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而沒有前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嫀 103-08-16 05:39

 竊盜不是公訴罪嗎?

公訴罪不是不能私下和解

 只要有和解

不管是不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都會比較容易取得法官或檢察官之好感而願意從輕處理

小嫀 103-08-16 12:17

感謝你的回覆

Sandra 103-08-15 22:25
我是家暴的受害者 施暴的是我父親 約10年前他打了我之後 我就搬家、換電話號碼 躲的遠遠的 那時我有去醫院驗傷(但現在醫院已經調不到我的驗傷資料了),所幸當年社工有把我的案子往上報資料有登錄在暴力防治中心(說要等案子成立才能經由法院去調出資源),我父親有傷害前科(有服刑)我真的不能拿自己的人生做賭注也許他會對我下手也說不定,他有做徵信社的朋友 有特殊管道可查我的個資 我想我遲早是會被找到的 請問到時我可以告徵信社違反個資法嗎?還是有什麼法律可以保護我不被騷擾?月初他寄了存証信函給我要我給他錢(期限是20天)如果他將存証信函送進法院我會面臨什麼問題?他可以跟法院申請調我的個資嗎?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

若您父親真的有騷您之行為,

建議您儘速向法院家事庭聲請保護令,先禁止您父親再繼續騷擾您為上。

若您居住於高屏地區,後續問題歡迎來所詳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很有可能會向您提告刑事遺棄罪,但您可以主張父親對您曾有家暴行為,且父親未進到對您之扶養義務以減輕或免除您的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5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的存證信函您可不加予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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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森 103-08-15 21:05

事由:家中有四女一男,為防其往生後一不孝女為了遺產鬧事,父親已於日前立定遺囑(已公證過具法律效力,將來由遺囑行人執行)。

遺囑內容關於遺產繼承分為三項:

一、動產:名下所有土地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二、動產:所有金錢存款暨其它動產,由長女、次女、三女、四女,各別單獨繼承新台幣一百萬元,餘者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三、除一二點所列動產動產外,別無其它資產,嗣後如有累積任何財產,概由獨子單獨全部繼承

 

其中第二項動產部份,現在父親想要事先分給四個女兒

遇到的問題:

一、若是照父親現在的意思辦理,四個女兒現在各自先領了將來要繼承遺產一人一百萬,那麼將來父親往生後,女兒是否可以再向獨子要求繼承一人一百萬元呢?

二、獨子若不想於日後父親往生時,再度被女兒要求要繼承一人一百萬,那現在是否可要求四個女兒簽囑遺產已領取的文件證明,已保障獨子日後不會再被女兒要求要繼承遺產

三、四個女兒於父親還健在時,即領取了日後父親往生才要繼承遺產;那麼此份遺囑是否會失去其法律效力?

 

感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3:04

 您的問題簡答如下

1.所謂遺產是指被繼承死亡後所留下的財產,在是時才計算遺產

2.遺囑之效力須不侵害各繼承人之特留分即各繼承人可得分配的最低限度--請參考民法第1223條--即您的父親在遺囑分配財產

3.依您述問題父親仍健在時四個女兒先領100萬元,應認是生前特種贈與贈與,各有不同法律效果,由於此部分較複雜不在此詳述

4.遺囑遺囑死亡時發生效力。因此獨子要求其餘四姐妹簽已領取部分不發生遺囑上之效力,僅生其他民法上之效力

5.父親仍健在時四女兒即領100萬元仍不會影響遺囑效力

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20: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繼承死亡之後才有遺產問題,倘若已經被繼承人先處分了,將來就不屬於遺產了。

2、該遺囑只會在遺產範圍內生效。

曜炎翔 103-08-15 19:02

昨天下午 約了人估價修理房屋  估完價然後也開了估價單  而後我也付了7萬元訂金(總金額20萬)  但是今天早上  因為家人的意願 打算退訂  我做詢問  得到的回答是  他是總發已發小包出去 也已排工班  所以可以不做 但是不能退訂 變成說 他連施作都還沒進行  就將我預付的訂金 全部沒收了  這樣子合理嗎? 他說建築業跟房仲業都是大金額買賣 沒有所謂退訂的事  可是這樣實在感覺不合理  因為你都還沒有施工 就把訂金沒收光 我不了解這樣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林智群 (klaw) 103-08-15 20:14

 依照民法規定,確實無理由解約,另一方是可以沒收定金的,

你想要回這筆錢,很有難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承攬益約已經成立,故若您無正當理由不欲繼續履約,在法律面上無法主張交訂金返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曜炎翔 103-08-15 23:35

可是問題並沒有任何牽訂的狀況,而且隔天上午,就已告知也還是如此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5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承攬契約為不要式契約,故縱使僅有口頭之合意,亦屬成立,況您已給付七萬元訂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瞳海 103-08-15 15:27

律師您好,本人於去年八月有購買兩張保單,但近期才發現保單的實際內容與當初保險經紀人的業務員所說的落差很大。當初他有提到期滿的時候,每年會有12~20萬的利息可以領回,但我前一陣子才實際打電話去問保險公司,他們卻說那張保單期滿不能領回,只能用保單借款的方式。利息方面只是每年2.25在裡面滾,也沒辦法領回。當初是因為那位保險經紀人那?說才買的,瞭解實際狀況之後想解約又不划算。想請問那位保險經紀人用欺騙的方面讓我買保單算是詐欺嗎?或是有犯了那些法律?可以透過哪些法律途徑拿回裡面的錢或是提告嗎?期待您的回覆,鈞安

 1.如果你能證明當初業務員跟你銷售時的情況  以認定你簽約時確實有詐欺的情事    2.否則契約已經交由你簽收閱覽   要爭執完全不知道保單條款內容  難度很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蘇子良 (馬克) 103-08-15 16:41

 建議您先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較能保障您的權益,以上意見,謝謝

瞳海 103-08-15 18:55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回覆

1.如果有錄音的話對方會構成什麼罪?如果沒有錄音的話提告成功的機率高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5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遇提起詐欺告訴,需有證據證明對方具有詐欺之故意,若無證據證明對方有詐欺之故意,即不構成詐欺背信部分,須證明對方與您有委任契約關係及其行為有造成您的損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瞳海 103-08-16 21:1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您的回覆

103-08-15 11:37
前夫有想再婚的念頭,現也有女友,監護權在他,因為要申請一些補助,監護權後來歸他,但有註明僅限於申請,其依照離婚協議書上。我現在想把小孩接來身邊照顧,一對雙胞胎8歲,一個3歲,小孩每次都表示想跟媽媽,在前夫那不快樂,如果走法律,法官會聽取小孩意見嗎?

您好,如果您可以證明小孩由男方監護有不利於小孩之情況,且有由您監護較佳之事證,則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法官會使專業單位作家庭訪視,開庭也有機會聽取小孩的意見。

 

 1.你可以考慮是否有構成未盡保護教養的事實  提出改定監護聲請   2.原則上七歲以上才有自己陳述的能力   但未成年子女的案件都會有社工做家訪   還是會觀察子女跟父母如何互動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8-15 21:16

如果小孩比較想跟你,那是可以聲請改定監護,

不過法院也會調查你有沒有能力撫養,以及家庭系統是否可以支援 

103-08-15 10:36

朋友向我借款50W有寫本票,之後找我投資40W若退夥資金可全額退回,現在票期已過,投資部分我也退夥,但對方遲遲不肯還錢,請問若我直接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本票裁定,對方會知道嗎?這些動作會讓對方背負什麼罪名嗎?還是要提告才會呢.因為對方說若我走法律他必須背罪名,既然都要背這條就寧願擺爛不還,反正他名下也是無財產,總歸一句就是要我繼續等,請問有沒有方法對兩方都好但是也能保障我自身權益 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5 10:42

您好:

刑事方面可以依情況對他提起詐欺告訴。

民事方面,要注意本票時效,自到期日起三年內或自發票日起三年內(無到期日的情況)必須向對方請求,對方不肯給付,則需聲請准予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以維護時效利益。合夥退伙請求清算結清餘款,也需要注意時效問題。

至於假扣押部分,並非對方說沒財產就一定沒財產,這得假扣押裁定下來後向國稅局申請對方財產資料才知道,不過您假扣押聲請,依民事訴訟法第523條需說服法院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才行。而假扣押聲請,對方是不會知道的,直到扣押他的財產那一天他才會知道。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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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1.假扣押裁定查封登記後  對方還是會知道自己財產遭扣押   2.你可以同時提出本票裁定或是請求返還借款民事訴訟 以及是否有刑事詐欺背信的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why2 103-08-15 09:27

2010年2月去面試一間中小企業公司,公司有事先說明,約聘者無【勞健保】,當時還是懵懵懂懂的應屆生,甚麼都說好,另外強調表現好可升正職,所以當年我想說可以等等看。並且自己加入公會保勞健保。如今出現一條新的【第二代健保】,我不僅還沒升正職,而且工作量非常壓榨員工,公司說話反反覆覆,說如果不複印公會繳款證明,就必須要扣二代健保。還說這是政府規定。我只知道不管甚麼工作都必須要保 【勞健保】,如果一間中小企業都無法做到這件事情,還有誠信可言嗎!

法律我完全不懂,所以想請教專業律師,這些都是正確流程嗎!?

您好,建議您可以先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協調,視協調結果再決定後續處理方向。
安安 103-08-15 09:16

請問一下,
現在臉書很流行社團買賣
如果要購買一些東西
臉書私訊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益嗎?

例如:
今天A用臉書密B說要買一樣東西
他們已經說好多少錢...之類的
B已經把物品寄到A的家裡去了
但是A一直沒付錢
B想報警

像上面這種情形
要報警的話警察會處理嗎?
對話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益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5 10:51

您好,1.買賣契約是屬於諾成契約,也就是口頭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買賣關係會寫契約是因為訴訟法上原告必須對於有利於己之主張負舉證責任,為了預防萬一才以書面契約證據,但並不代表契約一定都是要以正式書面才能成立,您與對方的私訊亦具有效益。2. 買東西不付款係屬民事糾紛,並非刑事案件,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付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準備相關證明,如對話紀錄或足以證明他向您購買物品卻未返還之相關資料,提起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安安 103-08-15 13: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買賣契約是屬於諾成契約,也就是口頭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買賣關係會寫契約是因為訴訟法上原 ... (恕刪)

如果已經報案,也開三聯單了,但是對方匯款了,這樣還可以告對方詐欺嗎?

東摳 103-08-14 22:58

對方是在網路上認識的朋友

在認識這段期間陸陸續續送了我一些衣服,電子產品如滑鼠麥克風,杯子等小禮物。(都是她自願的,我從來沒有要求她送我這些禮物,除了麥克風算是口頭上用借的之外。)

但是最近因故吵架後她要求我把她所送東西全部等值約一萬八(她自己估算的)的東西退還給她,或保留當初全新的樣子包含吊牌盒子寄還給她(但是這些東西早就都在使用了根本無法回復全新的樣子)

或是改成捐款一萬八到某個受災帳戶。抑或是全數捐到孤兒院去。

在這之前的LINE的對話紀錄因為我不小心砍了自己的帳號全都不見了

而且當初都是口頭上的贈與,所以我沒法證明是她送給我的禮物。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還需要理會她的要求嗎?在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另外這之間她有幫我寫履歷,她也要求我把她寄給我的參考資料(包含他寄給我她自己的履歷給我參考)全數刪除並提供相關證明,雖然我沒有意願也沒必要把這個資料傳出去給第三者知道,但是我要如何證明已刪除啊?這也是需要理會她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15 05:44

您好!既然是贈與物,若未合法撤銷贈與,就沒有返還義務。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8-13 22:53

你好:請問小孩監護權法官是怎麼判定的呢?…目前分居小孩1歲從出生至今都是由我(媽媽)照顧但因為是全職媽媽所以沒工作但是有一些積蓄不多且名下有房產…這樣贏得監護權機率大嗎?

朋友都說台灣法律比較偏向男方而且男方有工作這樣監護權會判給男方!!…台灣法律真的是這樣嗎??拜託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我真的很怕小孩離開我

 您好:

台灣法律是以小孩之最佳利益為考量,因此會評估父母雙方之經濟能力、家庭支持系統(家裡有誰能幫忙照顧小孩)、子女的年齡、狀況、意願等情事綜合判斷以定監護權歸屬。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1.監護權案件  法院都會請社工作雙方家庭訪問  這份訪視報告影響法官心證很大  所以需要注意一些相關細節   2.只要有維持基本生活經濟條件  縱使經濟不如男方  還是很有機會取得子女監護權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4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小孩尚年幼,且您亦為主要照顧者,針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部分,您似較為有利取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8-14 23:10

感謝各位律師們的詳答…讓我稍稍安心點:)

重新出發 103-08-13 21:25

想請問各位法律

因當時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女方不得申請改定監護權

為了能順利離婚     對方也答應會好好照顧小孩

所以才簽下這個協議

現在因為有發現到對方有對小孩未盡保護教養之不利情事

想提出改定監護權申請

請問可主張這條協議違反母親具有對小孩的基本權利

進而直接申請改定監護嗎??  還是只能用第二順位的監護人來爭取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條款於女方聲請改定監護時,不會拘束法官。蓋法官仍會以對子女之最佳利益決定是否改定監護,故女方可主張由男方監護,有何不利於小孩之情事,以爭取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之申請,但應蒐集對方不利於監護之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您亦可聲請停止男方之親權,

並同時請求法院改定您為監護人或選定其他適當之人(要提出該適當之人之人名)為監護人

即可於同一家事非訟事件中處理

其餘如前面諸位律師所述,

重點在舉證對方對小孩之不當情事,以及您任監護人對小孩較有利之情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阿龍 103-08-13 18:44

小弟現在有親戚遇上問題

想請板上的律師幫忙一下

看要從哪個方向去做,不然看到親戚這樣小弟幫不上忙心也很痛!!

第一個是我大伯,他早年在大陸經商,事業還算可以!!97年時,有位朋友跟她借了100萬元,請我大伯匯款到他老婆的帳戶,因為交情還不錯所以沒有寫借據!!但這幾年經商失利,大伯回來台灣後,想要回這筆錢養老,但是對方避不見面,大伯只有保存他當時匯款給他老婆100萬的匯款單!!請問能對對方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嗎??剛爬了一下文,知道要先寄存證信函,大伯說他之前有寄過了,但對方不理睬!!所以我現在該怎麼幫我大伯呢??

第二個是我阿姨,她在南投老家那有跟朋友參予了一些所謂的"老人互助會",結果他朋友的父親過世後,其中一間的互助會開出的支票跳票!!現在我阿姨也很擔心她的互助會也會如此,但去互助會了解後,互助會卻說先前繳交的金錢已經支出,無法取回!!想請問這合乎規定嗎??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是否只能遵守!!另外她入會資料上的簽名都是她組長自己幫她代簽的,是否已經構成偽造文書??而她這筆錢想討回又該採取哪些法律途徑呢??找消保官可行嗎??請給我一個方向可以嗎??拜託了!!

因為小弟長年在北部工作,最近回來南投才發現兩位老人家被這些事情搞得飯也吃不下,看得我很心疼!!而年紀大的他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小弟才想在此詢問看能不能幫上他們的忙!!希望各位大律師能夠幫忙小弟解答疑惑,在此先感謝各位!!如果還有需要提供其他資訊請告知小弟,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嘗試核發支付命令

2、合會的部份,無法因此主張退出合會。必須經過全體會員及會首同意。

3、目前民法就合會的規定還算完備,您可以請長輩放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19:16

 您好,關於您的第一個問題,您大伯可向對方起訴請求借款返還請求。關於您的第二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提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相關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 存證信函內容非常重要。

B.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3-08-18 20:4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第一個問題,您大伯可向對方起訴請求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回答!!但想請問借款返回是要請律師寫狀紙嗎??要怎麼走這程序呢?

另外,老人互助會真的沒有違法嗎??繳錢卻拿不回來,這麼不合理的規定卻無違法??我如果對對方提告詐欺會成立嗎??

謝謝喔!!

阿龍 103-08-18 20:48

謝謝各位律師的建議喔!!!真的很感謝!!

玹鳳 103-08-13 18:14

也許這使無先例,個人位此困擾很久了

想問一下: 去年,FB有 一個網頁遊戲,遊戲中有一種功能: 玩家可以互相抓奴隸。 個人不是事先知道有這種功能,而去玩這個遊戲的,因為某個遊戲活動讓很多玩家被騙進去玩,一開始有些玩家有反應可不可以珊ID,這個遊戲的製作單位通常是 以低調回應所有玩家這類的問題,有時候甚至根本得不到結果,玩家被抓奴了,任何人都有可能會產生抱負心態 (想辦法練得更高等,再把對方打敗奴回來 或是 一直練很高等就不會被抓奴,想練高等就會去花錢買裝備) 有些玩家是本來就想來玩的,這點沒話說,但有些玩家並不是很自願的, 說明白一點,有些留下來繼續玩的人,是因為不想被別人抓得心理因素而留下。 遊戲製作單位很像也吃定留下的玩家這樣的心態,連電話、官方網站都沒有設置,這樣至少有些玩家會想留下來繼續這樣的負面循環,久而久之大家漸漸開始習以為常,也沒有人去追究了。

這樣表面上"看起來"這個遊戲很像沒有什麼觸犯法律上的問題,玩家也拿這樣沒轍,這樣真的很惡劣。 這個遊戲對一些人而言會說:不要玩不就好了嗎? (當然很多人都會這樣說 因為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個人覺得: 這樣真的很不好,這樣的潛移默化,會對任何人造成很多不良的心理影響,弄得很不開心。 如果在法律上 不能申訴這個遊戲讓遊戲關閉的話,個人不是想管閒事什麼的,不過是想讓自己的遊戲角色,從這個遊戲上消失 (透過任何一條足以說服遊戲製作單位刪除特定玩家ID角色 的法律條文) 個人相信除了我以外是有玩家也這樣想的。

問題1:在不清楚的狀況下(抓奴功能)的因素進入遊戲,如果不接受玩家要求刪除遊戲帳號跟角色,這樣能成立詐欺罪嗎? 因為許多玩家一開始去玩根本不知道這個遊戲有抓奴的功能 (要是個人一開始就知道有這樣的功能的話根本就不會想在這個遊戲上創造角色,更不用說主動點進去玩),可以 以此向此遊戲提出法律相關的申訴嗎? 簡單說就是不接受玩家提出刪除遊戲角色,就構成詐欺

問題2: 各人聽說FB網頁遊戲點進去時,都會有提供fb基本資料的同意文?,我記得玩家有資格要求官方刪除遊戲角色,不接受玩家要求是否觸犯法律 可否從這個方向著手,或是有更好的辦法? 讓不想玩卻無奈沒法放手的玩家,有逃脫的機會。不能再困了

麻煩專業人士了 謝謝!!!!!

個人也不太確定這遊戲是否現在肯接受玩家要求刪除角色,是怕說又遭到刁難迴避之類的

這是這遊戲的 應用程式條款(英文)

http://static01.titan.happyelements.com/titan/common/tos.html

為了防堵上述策略可能讓遊戲官方反過來提告之類的可能性

(不知道這個能不能 讓您更方便判斷策略)

玹鳳 103-08-17 05:56

雖然這個問題看似微不足道

但真的對不小心誤入類似這樣的遊戲的部分玩家造成很多不良影響

讓這些玩家有放心結束這個遊戲的機會

此發文如有表達不清 不了解的部份請告訴窩

懇請律師協助了!!!!!

 

103-08-13 17:08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未成年吸毒被抓大概會被判多久?

我弟弟今年才16歲 吸食(安非他命)二級毒品

並且去法院開庭當天還有驗到吸食

我們家人都大概知道一定要勒戒

但弟弟的觀護人一直說要送弟弟去台東的戒毒村 或 去彰化的觀護所

不能在當地的看守所執行嗎?

因為我們對法律的知識沒有哪麼多

所以麻煩你為我們解答

謝謝你!!  (急急急 .. 18號要開庭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3 18:03
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五條規定
受觀察、勒戒人應收容於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處分。但對於少年得
由少年法院 (庭) 另行指定適當處所執行。
勒戒處所附設於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者,應與其他被告或少年分別收容。
受觀察、勒戒人為女性者,應與男性嚴為分界。
我以前擔任檢察官看守所視察的結果,
觀察勒戒的舍房擁擠不堪,一個房間要睡七、八的人,每個人要翻身都困難。
觀護人建議的地方,雖然遠,但應該是環境比較好,比較可以舒服執行觀察勒戒的地方。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觀察勒戒裁定尚未下來,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弟弟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意 103-08-13 13:37
OOO段895地號,總評數368坪,由7個人共同持有895地號,無法分割。   A 持有1/4(92坪)。B 持有1/4(92坪)。   C+D 持有1/4(92坪)。E+F+G 持有1/4(92坪)。   A B 為兄弟,僅討論 A + B 持有土地184坪,包含贈與 H+I 坪數。   A 在895地號房屋:37坪/間(XXX路13號),自行再擴建使用1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52坪。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自行再擴建使用7坪土地,目前共使用43坪。(口頭答應贈與H,xxx路11號)   I 在895地號房屋:28坪/間(XXX路15號),(口頭答應贈與I,XXX路15號)   因 A 有二間房子在大馬路旁,B 只有一間房子在大馬路旁,故 協議895地號日後分割時,B 可再多分一間房子及其土地。   協議書內容如下:   茲OOO段895地號,A B 共同持有土地,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   詢問以下問題,謝謝!   1.A 因為協議書上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並無寫房屋坪數,故 A 不予承認此條合約,不願意給 B 多分配一間房屋坪數,請問 A 是否有違約觸法? 有何辦法可強制 A 履行協議?   2.當初協議只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因為剩下的都是XXX路11~15號房屋前後畸零地,根本無法可蓋一間房屋,所以可否要求比照 A XXX路13號,37坪/間??   3.協議書上寫 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是否只能分配房屋?萬一都無重建,是否就拿不到??可否改寫坪數??895地號上面蓋的XXX路11-15號房子,至少已經有50多年了,除非建商願意購買895地號,否則重建遙遙無期   4.贈與 H 在895地號房屋:36坪/間(XXX路11號),其自行擴建7坪土地使用,故 想購買多擴建7坪土地,請問購買土地每坪金額應如何計算?及買賣金額是否 A 與 B 平分?(因土地尚未分割,仍是共同持有)   5.共同持有895地號:1/4屬於 A 名下財產,1/4屬於 B 名下財產,B 土地贈與時卻已逝世,故 須請 H 及 I 給付遺產稅,請問遺產稅應如何計算? 895地號皆是 A H I 使用,那有權也向 A 給付遺產稅嗎??   6.895地號 A 與 B 得給共同分攤贈與 H 及 I 坪數,過戶贈與是否寫協議書保障雙方??內容該如何訂定??   7.協議書:除 A 已擁有之房屋及其土地(XXX路13號)之外,其餘土地於日後分割時,B 可多分配一間房屋及其土地。意思是指895地號 A + B 共同持有土地184坪,扣除XXX路13號(37坪),剩下土地 B 先多分一間房屋後,A 及 B 再平分剩下的土地??(贈與 H 及 I 坪數先不談,填寫協議書時未贈與)    8.H 向 A B 額外購買七坪土地,是否應先支付遺產稅後給 B 後,再過戶贈與給 H ?? H 自認為土地還需購買7坪金額,故 拒絕支付 B 7坪遺產稅,請問這樣合理嗎??? 目前7坪是 H 擴建使用中,可否有法律強制 H 得付7坪遺產稅??事後購買7坪土地費用再另外計算?? 總不能是 B 幫 H 多付7坪遺產稅吧?? 扣除贈與土地之外,空地也有 B 名下財產,895地號 B 確實都沒在使用,卻要讓 B 家屬繳龐大遺產稅,不是使用者付費嗎??   9.贈與過戶協議書必寫內容:贈與 H 及 I 土地坪數由 A 與 B共同分擔、H 購買 7坪土地金額由 A 與 B共同平分、H 及 I 支付 B 家屬遺產稅金額、贈與過戶金額由 H 及 I 自行負擔。請問還需填上哪些協議內容?避免吃虧…   10.請問可否有正式協商會議? 協議書都是找人在家談的,就因是自家人私下談的,A 才不認帳,不想多給 B 一間房屋,除了調解之外,尚有其他管道嗎??總不能每次調解都無下文,就擱置吧??這樣對 B 很殘忍!   11.若有其他遺漏未談到的部分,再麻煩多多指點,謝謝! B 家屬都是涉世未深的小夥子,怎有辦法鬥過耍心機的長輩,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盡可能詳細解答,謝謝大家!若不介意,也歡迎留下您們的聯絡資訊,若有問題可隨時向您們請教,由衷感激各位的幫忙!謝謝您們~~~~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5

 你們的情況不是很單純,標的也很大,建議委請律師好好處理,

這裡固然會提供免費諮詢,但每個律師花費的時間只有幾分鐘,

不建議把這麼重要的協議用免費諮詢的方式處理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4:10

 您的問題相當多且複雜,本人僅簡單回答

1.土地協議分割是一種債權契約,若對方不履行可訴請法院請求分割

2.贈與契約為諾成契約,亦是債權契約,只要一經承諾即有效力,並可訴訟法院請求履行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怕遭長輩佔便宜,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提出分割分案,由法院判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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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 103-08-13 13:12

律師您好:

因為母親有遺產繼承糾紛

已經有相當多年的時間都沒解決好

(母親是要繼承我外公遺產而產生糾紛)

擔心自己將來也捲入繼承糾紛

想跟法院申請斷絕母女親子關係的話

是否可以產生法律效應

讓身為子女的我不再捲入繼承問題裡?

法律繼承的第一順位是我母親 ,我跟父親是第二順位

(P.S 家裡面我爸還健在, 我是獨生女,斷絕母女關係後,父親那邊也需要

斷絕父女關係嗎? 謝謝)

 

 1.如果是父母子女關係  血緣上的關係就無法斷絕   2.但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如果你讓其他人養收  就可能會處於暫停的狀態   所以你可以考慮這方式處理   3.或是如果祖父或是母親確實有債務  將來記得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7

 母子關係無法斷絕,如果你覺得困擾,萬一你母親去世再去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吳小姐 103-08-13 14:1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母子關係無法斷絕,如果你覺得困擾,萬一你母親去世再去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感謝律師回覆

如果真的找人領養的話,

法律上真的能產生跟原來血親關係的斷絕嗎?

謝謝您

芸綺 103-08-13 02:07
您好
我五月時和一位攝影師約拍
去收容所擔任模特兒
拍攝了幾張有關流浪貓議題的照片
當初攝影師說好照片會做成明信片進行義賣
結果他反悔
之後他說給我照片 讓我自己去弄
以後不關他的事
臉書訊息做證明

結果現在只差簽署版權讓渡合約
他又反悔不簽
1.請問我現在能如何做
才能順利出版照片明信片進行義賣呢?
現在只差印刷廠印出而已
2.臉書的對話可以作為有法律效力的讓渡證明嗎?

拜託救救我了Q_________Q
我真的只是想好好的義賣
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可憐的毛孩子們和辛苦的中途之家做一點事 這是臉書對話的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32174223467518&set=p.832174223467518&type=1&theater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32222393462701&set=p.832222393462701&type=1&theater
他說「我給你們原始檔 你們去做吧 不用標我的名字」

芸綺 103-08-13 03:42

不好意思>"<
另外想再請問一下
我的肖像權權利有哪一些

他的著作權使用權利又有哪一些呢?
我有權利禁止他再拿我的這一組照片做其他約拍或其他使用嗎?

謝謝您的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已經約定由您取得著作權,則無須另外先訂版權讓渡書

2、依據雙方的約定,由您取的著作權之後,則對方不得再將照片改作或是使用。

3、還是必須依據雙方的約定,須檢視您與對方的對話。

魚魚 103-08-12 22:07

我想請問, 如果雙方借款合約是用汽車買賣合約書來代替 這樣有法律效用嗎?  如沒註明需押車 若自行將車開回 我有犯法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舉證汽車買賣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並證明雙方之真意為借款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簽訂買賣契約,今要主張為借款,您須提出相關借款證據及無買賣之合意,若目前您自行將車開回,可能會有竊盜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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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 103-08-12 20:58

去年在網路上買到了一個仿的阿迪達手機殼來使用

使用了幾個月後 想說手機殼太多放在露天拍賣

結果今年5月份收到刑事警局叫我做去筆錄~

我是因為不用了才當二手賣掉 我當時也不知那是仿的..

8/11去高雄地檢署那邊又跟檢察事務官說明了一次

檢察事務官叫我聯絡阿迪達公司跟他們和解

我昨天打電話去談和解事情~

但是他叫我要賠30000塊

我只是個大學生 也沒收入~ 賣手機殼也不是為了要獲利

從小就是單親~爸媽也沒付我任何生活費~小就只跟爺爺奶奶住

這些情況我都已經跟他們的法律顧問(還是律師什麼的)已經說明過了

他叫我寫一張悔過書給阿迪達公司看~

說可能可以幫我爭取到2萬至2萬五的罰金~

但是這些我還是付不出來..

他說如果我付不出來到時上訴的話我要付的錢更多 還要登報道歉

我該讓他繼續上訴嗎? 還是該找調解委員會呢?

法律這些我都不懂 真的很怕被告到親家蕩產 

拜託各位律師幫幫我 給我一個方法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之情況,建議您表現誠摯之悔意與對方談和解,否則若檢座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輕判一個月可易科罰金,至少還是要給付3萬元(仍會有附民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先籌錢與公司和解,避免遭起訴,不但留有前科紀錄,及刑事罰金,亦仍須賠償公司民事損害,得不償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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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帥 103-08-12 18:05

在101年的時候在不知情情況下加上又有2人以上鼓吹下利用工作名義可以賺很多很多錢之外,只要先辦門號後就可以開始直找下線以同樣手法吸收公司會員吸取自己得獎金又不需花費大餘的時間跟金錢就能有龐大薪水入袋,參加了多傳次行銷電信,用現金500參加了鴻森多層次行銷公司,又簽了自願辦門號的動作,我只有簽名其餘都是所謂的上線寫齊資料,但怎麼申辦資料要交給誰,我的資料也不是交由門市市交給誰或者????(是通訊行???),但是後面一些相關資料我也沒有拿到,那時也不知道要做個備份文件資料問了所謂的上線都推說不知道,也沒使用過門號包含打過電話,因為想了又想不該使用這種方法推銷或者慫恿身邊的人參加更覺得良心不安,以致就不想做也沒有去處理門號問題,因為在這中間那些人一直力邀我去做一些信心大增的活動更要聽演講,後來因為真的沒有辦法也都不能告訴家人,拖延時間就不知道如何處理,現在電信公司委託外務來追討欠費但是我從來沒有使用過只有繳過2~3次費用,不知道怎麼處理這費用,現在想要處理這個問題不知道如何下手,電信公司給我看的電子檔是我的簽名又加上現在鴻森公司退出多傳次行銷了,據我所知換湯不換藥又開始用其他名字開始做跟鴻森一樣的事情....

那如果這樣的事情要如何處理?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都乖乖繳納那些錢,走法律途徑有人教我直接報警報案,如果透過警局有受理有三聯單的話其餘的程序要做什麼呢??我已經有申請當初申辦的資料,是通訊行受理但是一個是台北一個台南,我居住地高雄,那這樣的話可以證明什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2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直接為您提起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 103-08-12 15:47

前夫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前夫就火速求婚.並要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內容包括婚後女方生下小孩.男方願給1百萬元及婚後的一些承諾.後來新婚不到10天發現他有交往多年的女友沒分手有訂婚.還跟我結婚.他是個法律系助教和律師.男方婚前要我生小孩.但婚後發現男方性功能也有些障礙.生育可能有問題.根本在欺騙我..也聽前女友提起男方家中基因有問題.生出的小孩可能會有問題.. 男方離婚後有求合我說要復合.但我發現前夫有跟前女友聯繫..所以前女友告知我說:男方和她當初好幾年前有宴客訂婚.前女友是跟我說有結婚差沒登記.那這樣這男方又娶我是不是算重婚呢? 而男方一直用假求復合之名.行對我性騷擾之實.不管是言語或動作.可以告性騷擾嗎? 男方女友也告知我.我和男方有婚約時男方女友有跟男方去開房間發生性關西.這些話全被女方錄音.這樣是否算通姦?而且男女方有婚約時.男方還跟前女友說要給她寫份婚前協議書給她保障.跟她登記結婚..這些話男方女友都有LINE圖片為證給我.這男的是不是惡意騙婚? 而這男方也對他人說起我的壞話(有的都無中生有)我是否能告他毀謗? 男方婚前婚後也判諾二人.結婚10天就與男方離婚.男方只願意給賠償費8萬.後面4萬到現在還沒付清分8.9月付.也怕他沒付.男方大女方10多歲.男方第二次婚姻.女方第一次.女方感覺受騙..可以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嘛?女方精神受到創傷是否能要求男方賠償? 這些訴訟成功機率有多大?不知道現在訴訟費還有分成的嗎?如果有拿到的賠償費我願意用分成給..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是否有重婚的行為可能還是要看前婚姻結婚的時間點  當時屬於儀式婚姻  所以不一定會有戶籍登記   2.如果可以證明對方確實明知有婚姻關係存在  還是跟你結婚  這樣應該是有機會請求對方賠償損害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玉 103-08-12 14:58

源由:A及B為兄弟,約50年前由A購買土地C,於此當時A正在辦理離婚手續,於是A將購買的土地C,登記在B名下,並於土地上共同建屋居住。

現況:

多年來AB已各自成家,A仍住在C上,而B現未同住於C,但AB戶藉均還是在C 。 當年購地的人及物均已不存在。 C土地周圍有數塊田地,目前均為A子女的。

問題:

於此情況下,A在法律上有何辦法再拿回所有權? 若B欲賣掉C時,一直居住其上的A在法律上有何權利可主張?如何主張?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5:12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所述的情形,屬於借名登記,只要能夠提出資金流向、契約書、證人等均可證明。

2、   不論能否提出證據,倘若欲取回土地,都僅能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對方終止借名登記,並且要求對方協同辦理過戶,倘若對方拒絕,則僅能訴請對方返還。

 

您好

因為本案當初應該沒有簽立借名登記契約

一定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你才是真正所有權

而且B還住在上面

他可以主張他也是共有

否則怎麼可以住在上面

建議你現在開始收集證據

也就是說

你可以趁對方沒有防備時

跟對方提這件事情

並且偷偷錄音

讓他承認當初是你買然後借他名字

這樣打官司才有勝算

其他程序就如上面律師所述

因為我們實戰久了

回答你問題應該以怎麼打贏為主

 

                   

您好,歡迎到所或線上諮詢,為您佈局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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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A可提出證據C土地為借名登記於B名下,可主張終止借名登記之關係,請求返還土地,但需提供購買土地之資金流向或辦理登記代書、買賣之仲介知悉借名登記已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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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 103-08-12 13:41

我們公司在一次出貨
因上面決策錯誤
造成生產延誤
卻把責任全部讓我承擔
之後不分配工作給我
這件事很明顯會影響我的績效

我有保留 信件 紀錄 檔案寄給高層
證明不是我的問題
但他們卻視而不見
我只問他們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做"
他們無法回答

今年七月調薪日
公司調薪幅度是3~5%
也就是說最低也有3
我不但連3都沒有甚至是0

這很明顯是在逼我走
又沒有合法的資遣理由
因為我沒有不能勝任的問題

這算職場霸凌嗎?
如果法官看過我這些證據
確認不是我的問題
那公司會負什麼法律責任

謝謝!!

 您好:

如果您能證明與公司間有定期或依年資調薪之約定

且確實沒有構成不能依約定調薪之理由

則您可訴請公司給付應調高薪資與原薪資薪資差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103-08-11 22:20

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未成年吸毒被抓大概會被判多久?

我弟弟今年才16歲 吸食(安非他命)二級毒品

並且去法院開庭當天還有驗到吸食

我們家人都大概知道一定要勒戒

但弟弟的觀護人一直說要送弟弟去台東的戒毒村 或 去彰化的觀護所

因為我們對法律的知識沒有哪麼多

所以麻煩你為我們解答

謝謝你!!

阿維 103-08-11 21:54

問題1.

因為a土地所有權人目前須借貸,但是a建築物所有權人是不同人,且a建築物是合法登記,加上a建築物所有權人不願意當共同借貸人,請問這樣可以單方面土地貸款嗎?

問2.

如果a土地所有權人承諾借貸利息&本金將由他自已償還,私下與a建築物所有人簽立契約(由a土地所有權人負責全額利息&本金償還) ,且不動到a建築物所有權人在其他地方的金錢動產( 非a土地建築物產權,指扣除了在a土地權上建築物以外的動產&金錢都不被法律扣押),法律如果要扣押也只扣押在a土地上的建築所有權,這樣算有效契約嗎?  

還有勞律師們 幫忙解答  感恩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11 23:59

您好!土地本就可以單獨設定抵押,法律貸款應無問題,但放貸會考慮抵押品的品質,只抵押土地未抵押建物條件較差,您該去問債權人願不願意放貸給您;另外,若A建物所有人願意提供建物設定抵押,為您的貸款做擔保,將來債權人本就只能扣押當抵押品的該建物,如此約定似乎沒有更多用處及實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問題應該以實務回答

理論上你與房屋所有權人單獨簽約都沒問題

土地也可以設定抵押

銀行不會同意

設定土地設定房子

這是他們無法接受

到時候出問題

這樣的土地拍賣是很困難的

所以銀行不會同意用這樣的條件貸款

至於你們的內部協定銀行不會管

只要土地房屋一同設定抵押

出事他就一定一起拍賣

不會管你們兩個如何協議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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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 103-08-11 19:09

請問各位法律先進

有位朋友跟我借了筆錢 也寫了本票給我

但過約定時間 卻遲遲沒有還我錢

我也發現她好像外面欠滿多的 

而他有開一間電腦維修門市 

雖然店裡看去沒半樣值錢的

請問我可以先進行本裁後 再找業者去回收他店裡東西

而換取金錢來還我嗎??

感謝解答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1:53

 您應持本票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得私自取他的貨物取償,以免觸犯刑事犯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小I 103-08-11 18:01

您好:

這是您在我的問題的回答: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633975

想請問一下 目前我們祭祀公業並沒有所謂的規約 且派下員大會成員皆為其中一支的後代

因此其他分支的後代也希望成為派下員

不過以鄉公所的文件表示 其他分支皆已失去派下權

因此想問一下 如果派下員自行在未告知所有有產權分配資格者的前提下擬定任何產權分配 進而使未被告知的分配者喪失或是減少分配權益

是否有任何法律上的疑慮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3:5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祭祀公業在成立的時候必須要有協議書,或是成立的遺囑,並據此創立規約,才有辦法去地方主管機關做備查,因此不太可能沒有。 2、 本文建議您可以去鄉鎮公所調閱,之後再釐清相關權益。
Terry 103-08-11 14:24

您好,

在下任職於遊戲公司,任職期間因職務上需求擁有後臺功能(假冒真實玩家於遊戲內進行炒作,促使其他玩家花錢),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有販賣部分虛寶轉為己利;離職後因仍擁有該帳號,故仍有持續相關之操作。

而後被公司發現,告知將控告背信竊盜侵占等罪,並因有離職前後的因素在,將會採一罪一罰,同時依據後台產出紀錄換算,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但我實際上只有獲利30萬左右(有證據)。

而後經私下和解,法務透漏和解金額底線為120萬,我一時情急,答應還一百萬而簽下和解書,但和解書有賠償條款(超過一個月付款期限將有20萬的額外賠償)。

實際和銀行信貸以後,實在只還的出50萬,於最後還款日額外簽下70萬本票,但實在還不出這筆錢。

因此有做法律訴訟的最壞打算。

有幾點想詢問:

1. 和解金額就法律上而言,是否還有任何的協商空間。

2. 假若和解破滅,之前給付的50萬元費用有無可能取回打官司。

3. 本票上的70萬元,是否會因和解破滅而作廢。

4. 前公司可以針對和解金額未達共識控告我必須履約,且再控原本的刑事責任嗎? 

5. 若實際訴訟,可能面臨的刑期有多重?有無併科罰金之可能(無前科)

6. 法官一般判決賠償準則,有可能考量我經濟能力的不足而賠償較低金額嗎?

 

以上,感謝,如果可以,想親約面訪並討論聘用律師之相關事宜。

terry您好,

一、若仍得與公司協商另一和解條件,得以新約代替舊約,並言明舊約作廢。

二、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五十萬元,因為和解書是在您自由意志下簽署的,除非有撤銷權事由,否則沒辦法要求返還。

三、本票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您必需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11 16:55

您好:

1. 若您已與對方簽訂和解書,就必須依照和解書金額賠償,除非對方願意跟您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代替,或是您提出該和解書無效的主張,進而撤銷和解契約。前提是必須提出相當證據,包括和解書內容錯誤: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當事人之資格或重要之爭點有錯誤時,並提出合理主張,方可撤銷和解契約

2.若對方願意與您協調和解金額並重新簽立新的和解書,已經給付的和解金係可折抵。

3.本票不會因為和解破裂而作廢,您必須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倘若對方聲請本票裁定確定後,對方即可以此項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您的財產或者是所得進行強制執行以供其債權受償來源。

4. 對方可就和解書內容及本票聲請強制執行,亦可考慮聲請假扣押以防止脫產,此外因為您未履行和解書內容,對方亦可直接提起刑事訴訟,您所犯之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若對方提起告訴後,此時即使達成和解稱,對方欲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得繼續偵察,但可獲得檢察官較輕之處分。依您的情況,恐難有併科罰金之可能。

5.賠償金額會依當事人的社會地位、經濟狀等來判斷。

6.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陳華明 (律杏) 103-08-11 19:34

 您的問題很有意思, 個人意見如下:

1. 應不成立竊盜, 但有業務侵占之可能

2. 離職後還使用該帳號, 有刑法第358條的問題, 但這是告訴乃論

3. 已經簽了和解書就無法反悔了, 所以50萬及本票是拿不回來了, 以後要付本票的70萬元

4. 法官不會調整賠償金額, 因為和解書就約定賠償金是100萬了, 法官不會介入. 除非是主張您急迫,輕率, 無經驗而撤銷和解書. 但這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