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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 103-07-27 18:22

律師你好


我有一個有關預售屋法律問題


就是建商在完工驗屋前要求我去對保並簽本票及繳付暫收款


但我已明確表示我不是找建商所委託銀行貸款


問題1:如果我不簽本票,我會有法律責任嗎?


問題2:暫收款部分沒有明細表,那有關"瓦斯外管線"部分我可以主張不付嗎?


問題3:對保部分我可以拒絕嗎?


感謝律師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5:10

 1.對保及簽本票部分可拒絕

2.瓦斯管線費,請參酌103/02/26報載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高雄報導】

台灣消保會昨天舉行「建商亂收瓦斯管線費,藐視法規,吃定購屋者」記者會,指有些建商不顧定型化契約規定,強行向購屋者收取瓦斯管線費。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各行業別定型化契約範本及罰則。

台灣消保會祕書長呂英瑋指出,房屋買賣有關瓦斯管線費用的歸屬爭議,持續發生。消費者潘先生向設有天然瓦斯地區的建商購買1戶預售屋,業者要向購屋者收取瓦斯管線費3萬6400元。購屋者認於法不符,經協調無效,建商仍堅要收取這筆費用,否則退訂金、簽約金,不賣了。

消保會舉出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第13條規定,指有天然瓦斯地區的預售屋買賣,賣方不得向買方另收瓦斯管線費。潘先生向法院提告,但兩次都敗訴,理由是定型化契約僅供參考並無強制性。

泰興 103-07-27 11:43

我在保誠人壽保險
之前因債務關係停繳了幾年
保險墊繳
現在開始還墊繳費用
繳了一陣子發現欠款卻越繳越多
今天打電話詢問 保險公司卻說 我只能先把以前的款項還完才可以繳現在當期費用
等於我 當期的 保費不能先繳  當期費用還得被墊繳一次 每個月再被加收利息
這不是根本繳不完了
這部份保險公司有違反法律規定嗎??
還是我乾脆就將保單取消不要了~~

Steven 103-07-27 01:40

請教,

1."甲乙兩人共同持分土地"被徵收,"甲"依土地徵收條例申請廢止徵收,或依照土地法(都市計畫法)申請原價購回,若行政處份核准或是行政訴訟勝訴,則該筆土地是整筆廢止徵收,或僅有甲申請的持分廢止徵收.

2.若乙,已申請過廢止徵收但遭駁回,後續無繼續申請,訴願...,已喪失請求權,但日後,甲申請或經訴訟成功廢止徵收,則該土地僅有甲的持分廢止徵收,或是甲乙共同持分整筆土地都廢止徵收.

請教法律專家釋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7 02:19

您好!廢止徵收是因認為該土地已無徵收之必要,因此會將整筆土地全部廢止,不會只廢止某共有人的持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teven 103-07-27 03:1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廢止徵收是因認為該土地已無徵收之必要,因此會將整筆土地全部廢止,不會只廢止某共有人的持分 ... (恕刪)

 

 

 沈律師您好,就算我之前申請被駁回,超過行政救濟時效,並會不影響另依持分人的請求權利?

另依持分人仍可聲請廢止徵收或原價購回,並如果申請獲准獲or勝訴(不論是以土地法,都市計劃法或土地徵收條例和樣式勝訴)我的部分仍然是可以原價購回是嗎?

 

小依 103-07-27 00:37

律師您好:

本人今年20歲因想學習電腦而去找一間設計的補習班,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在那天下午4點去聽某某補習班的講說,了解課程,因為覺得有興趣就報名了!他要我簽訂的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乙份和104學訓用獎勵計畫  就業協助同意書乙份和104獎助金專案 所得人資料表乙份與遠信國際融資分期付款購物申請暨約定書乙份,共4份文件,並繳交學生證、健保卡、身分證影本,因為我只帶學生證與健保卡,所以只繳交這兩樣,之後他說遠信國際融資的人會打電話跟我詢問我是有有要辦分期,然後我離開後我覺得有點怕怕的,就打電話詢問,也詢問過165專線,他們說遠信是一間合法的討債公司,我聽了傻住,想趕緊取消註冊,就在離開那間補習班半小時後,打電話與該補習班之老師說我不想補了,想請他們退還我所簽的文件和我的證件影本,在通話完一個小時半後我即回去補習班領回我所有的文件與證件影本,我以為事情解決了!隔天早上約10:30左右我接到來自遠信國際融資的電話,確認我是否有要辦分期,我和他們說我在昨天已經取消任何的註冊和分期,它們了解後並把電話掛了!我覺得很奇怪,為啥我明明已經取消了,遠信國際融資卻知道我的電話與資料,當下掛完電話後我並立刻打去該間補習班詢問,他們是說,在我昨天第一次離開時,就將我所簽的文件與我的個人資料傳真給遠信國際融資。

我想問說,我這樣是否算是完成解除契約書的效用?我要怎麼能夠知道已經完全解除?還有他們把我的資料傳真給遠信,想必必定自己有留影本雖說我以把正本拿回,但是那些影本是否還具法律效用?他們是否會我把的資料給第三人或作不當利用,我跟怎麼解決?深怕遠信國際融資會暨什麼繳款書硬要我繳什麼費什麼費的?那我該如何處理?

題外:今天下午家中接到不明來電,那個男的聲稱是我的同事,他知道我的姓名,還問我家人說我哪時下班什麼的,還問我家人知不知道我的電話,已經幾年來我不曾接到有人打家裡電話找我,偏偏這個時機點,又聲稱是我同事(我已查證,我沒有一個同事打過我家裡),我在外不曾留過家裡電話,這個是怎麼回事?

我想說是否是遠信國際融資、或那間補習班用我的基本資料去查的?或者洩漏給他人知道,在這個時機點,就會讓人聯想整個事件都有關聯~

想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才好?

要去警局備案嗎?還是要去消保官那詢問並寫聲明書跟補習班聲明?

請告訴我~拜託!!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8 09:25

1.跑一趟補習班,詢問是否已取消課程與小額消費貸款

2.建議您到所在地消費者服務中心請求協助。

以上。

103-07-26 23:15

姐姐在外面欠下不少帳務...但都避不見面.一直逃避.

每每都影響家人生活

嚴重性可能導致家破人亡.一家人可能會想不開的地步

母親現在想要切割母子關係.不然每次都是家人在擔責任.

房子也可能被查封拍賣.

法律上有什麼律令可以實行嘛?

沈恆 (沈律師) 103-07-26 23:51

您好!親子關係是無法切割的,別搞錯方向;各人債務要各自負責,家人本就不需要為姊姊擔任何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回覆 雨 的發言內容:

姐姐在外面欠下不少帳務...但都避不見面.一直逃避.

每每都影響家人生活

親子關係無法切割

她若已滿二十歲,是屬個人債務

未滿二十歲,看是侵權借款債務情形不同

Jamce 103-07-27 22:20

目前法律還沒有辦法切割親子關係,不過妳姐姐有債務也是她要自己還,除非她死了,那就要辦拋棄繼承

wewe 103-07-26 13:20

已婚A男與未婚B女,是童年舊識,20年未聯,因一次聚會場合重逢 

男利用友情關係,主動邀約B女(一般上班族-行政)外出來唱歌幫A君(有一定社會地位)於工作場合幫應酬,A男10年下來長期慣性言語欺騙,不顧自己已是已婚身份,一步步漸漸逾矩,挑戰B女極限,致B女後期有情感(精神上)動搖,但B女理智上因知法律身份上不允許,所以一直自我要求言行不能逾越接受(僅能也希望A男尊重B女意願,維持友人身份),也一直警告A男不能侵犯B女公開或私下都拒絕(包含性騷性侵行為-強制性侵強制猥褻行為),包含防害名譽(對外介紹B女為女友,B女只能接受友人身份,因知A男是已婚身份) 

因阻擋無效,於認識7年後,一次強制性行為->導致B女下體出血,被迫就醫(證明註處女膜撕裂,未通報驗傷) ,當時B女雖生氣憤怒未報警,因顧及名節,且A男表示願意負責,所以雙方傾向私下解決 

事發之後,A男還是一直主動找B女外出喝酒唱歌,一直未給交待及負責, A男吃定B女因顧及公眾場合不敢當眾說出,每當遇重要問題就假裝酒醉,不正面回答問題,不管B女阻擋拒絕,還是一直想要強行性騷性侵B女,不給交待,B女生氣一直拒接來電(索命連環CALL->慣性一個晚上連續來10幾通,近日也是),簡訊回覆叫A男回去找老婆…..有時B女接起出去(因B女未跟任何人提起此事)是希望A男給交待,同樣事情一直反覆.. 

直到半年前,B女已嚴重身心受創俱疲, 對於A君->自私利用B女作為填補生活及工作的工具及玩物(當B女無償酒店歌唱小姐,玩物),嚴正向A君”簡訊文書自白->往來互動中間過程(情感有動搖,但言行意表思->從未接受->都是拒絕),包含就醫事件未說明時間”) ,明示A君要其給交待負責 

A君原本示會負責處理,後來不久,A君--妻C女就來簡訊表示不要破壞家庭,否則要告B女通姦(不告A男)!並警告知道B女不要亂鬧,否則知道B女家住哪,要協A男到B女住處,企圖顛倒事非(受害者變第三者),防害名譽

A君妻-C女僅有B 女自白感性文書及簡訊,及後續AB對話簡訊(有提及B女全程拒絕,B男都裝醉不知(不承認,也不否認),企圖逃避責任,並無現場相關照片影音其它證物 

A男竟顛倒事非,說B女勾引他,破壞家庭!要B女就此打住,不願負責!否對要對他及妻兒身雙倍賠償!!對B女造成嚴重二度傷害 

 

◎◎針對以上,想詢問各位專業及熱心的律師

ps.知縱使是合法夫妻間,如當時有違反對方意願,仍構成強制性侵行為,更何況A男,B女身份非法律關係認可,所以B女才會一直拒絕阻擋,久久不能接受 

1. B女除可提告強制性侵外還有其它嗎? 

2. B女是否可成功以->對話簡訊文書”意思表思有明示拒絕—違返其意願”做抗辯?若無拒絕(違反其意願),不會在第七年才被侵犯破(處)就醫 

3.強制性侵的定罪會因(a)有情感動搖而被判敗訴,還是(b)以違反當事人意願為標準? 

4.若可證明妻-C女知悉事件,刑事已過6個月,民事未過2年,是否要賠妻民事

5.是否需賠妻民事,是B女 (提告強制性侵) ,最後法官判決結果? 

6.如判B女->提告強制性侵失敗->是否即代表B女通姦成立,即需對妻做民事賠償?金額一般約為多? 

7.如判B女->強制性侵失敗,還有什麼風險嗎? 

8.B女三年前就醫,而於要一年前對話簡訊提及->B女叫A男回家找老婆祝幸福(強調沒破壞家庭,因希望維持童年友人身份,有容量善意勸導)是否會誤導檢查官判斷->否認B女違反其意願,致A男對B女->強制性侵敗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對您為強制性交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5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構成強制性交,必須依據當天的狀況做判斷,如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所提夠提出的證據

2、通姦罪的部份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不算重,應該不影響您向對方提告的判斷。

3、強制性交罪是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證據尋求正式諮詢,才能妥適主張權益。

ZiAz 103-07-26 01:24

事情經過: 父親發現小孩(我姐的小孩)拿奇異筆畫手畫床板,看到很生氣的叫小孩去叫我奶奶(我媽)回來,當時我媽正在與朋友打牌。還在當時大聲對我媽說  回家就知死(台語)

回來之後我媽幫小孩洗手,父親在這期間惡言相向!我媽不想回話因為怕事情嚴重!但我父親便動手推我媽 讓我媽去撞門!撞到頭!

我立即制止我父親想毆打我媽的行為!後來因為我與我父親爭執!附近鄰居過來看發生什麼事情 得知父親打我母親 情緒激動 罵我父親不應該打女人!父親見笑轉生氣 過去打鄰居 還因為這樣床板崩壞!我媽情緒因為激動而昏迷送急診!救護車還沒來的時候 被打的鄰居回來看母親昏迷不醒 對我父親謾罵 說不應該 !而我父親卻又拿起椅子對他攻擊 一開始想攻擊鄰居頭部沒攻擊到攻擊腳打到手機 手機壞掉!

母親已經在這家庭忍受很久 一直被欺負 惡言相向 我奶奶 也一直都對我母親不滿意! 但家裡的經濟收入都是母親辛辛苦苦賺的 !

事發過後母親回到家,父親到處說我打他想勒死他 說我要找人打他!變成現在有不知情的鄰居聽到他的片面詞語 對我惡言相向 甚至揚言要打我 單挑!

經過這件事情 我父親對我母親動手 我母親忍受不住 不想住在這裡 我也受不了這裡的環境 因為我父親打我母親 我出來制止 卻變成我不孝!連我也呆不下去!

早在7 8年前我就已經忍受不住這樣的家庭環境,因為我從小被皮鞭 棍子打到大!甚至拳打腳踢 !也因為母親關係我也忍了,但是父親看到母親跟我像是仇人!母親也忍受很久! 也因為這件事情 母親忍受不住 揚言想死 想自殺 想讓我父親打死 或拿刀砍死自己!

想請問發生這種事情 我跟母親想搬出去 需要如何辦理些什麼嗎 需要哪些法律保護嗎 !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可至醫院驗傷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傷害告訴,若您父親不願與您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您母親亦可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您母親若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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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 103-07-25 23:46

律師您好.去年我買了一間5樓老公寓.但有漏水的問題.請人來修繕.且簽了2年保固.後來完工尾款付清不到半年即漏水.有請業者來修繕.但一樣漏水.後來細才知業者偷工減料少作了一層泥作防水層(合約上有註明要施工).僅用彈泥及防水漆施作而己.後來談的不愉快.業者也不願出面處理修補.請問我要採取什麼法律行動是對自己的權益最有保障.是否需要先申請假扣押呢.及他簽約施工用的公司名稱目前查詢是"非營業中".請問這部份可以告他刑事詐欺

可先委請律師存證信函告知業者,請業者限期來修繕,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03-07-25 20:33

廟宇已招開兩次的信徒大會,但前兩次未成會(已過了10年才招開,並且有成員過世,且尚未重新登記),第三次且尚未招開。請問律師,在第三次尚未招開前,是否可以先行開會討論廟宇的活動問題?

 

幫忙廟宇打相關文件,發公文,是否具有法律問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會議組成不合法,則所作出來之決議即會有瑕疵,當然若廟方有成立管委會,則相關事務可先由管委會來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廟宇有合法之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務,即無違法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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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3-07-25 20:20

請問我在網路上購物被詐騙,當初有到警局報案,在100年有收到裁判書,但因為完全對法律沒概念,請問現在有什麼方式可以把當初被騙的錢要回來,還是已過法律追溯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已超過二年,恐無法追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賴東東 103-07-25 18:38

 

 

 

 

 

因為現在女方跟我發生摩差口角就轉身離開回娘家!

 

現在小孩我在顧當中!(他說要離婚

 

那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女方之前有過一次婚姻 又負債 (我也完全的不計較)

 

女方之前有兩個小孩 (但是他放手 監護權是在男方)

 

我是第一次婚姻

 

 

今天我沒外遇 也沒家暴 我每個月還幫他付保單 

 

每個月的開銷也是我一人負責 女方在家顧小孩

 

我用心的去經營婚姻 我很氣我做到這樣了你怎麼可以這樣轉身就走!

 

從女方回娘家後一通電話也沒來關心小孩

 

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很心痛! 小孩更是無辜呀 想到就心酸

 

那女方都一直沒消息! 

 

我現在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的話 他還沒要回來的話 我該怎麼做呢?

 

我也不想那麼簡單就讓他離  

 

我可以叫他賠償嗎? (因為我們才結婚不到一年 小孩也剛滿5個月)

 

可是女方現在信用破產 存摺也是用他家人的

 

那如果監護權在我手上 贍養費的問題!

 

女方以後若有工作薪水他也是不會存進他名下 (

 

(因為存進他名下的存摺 銀行會先扣他3分之一)

 

所以他可以存進他家人的存摺!

 

那我該如合像他討小孩的教育費呢?

 

ㄧ 現在我是要等女方來開口說離婚嗎?

那如果他來開口的話 我要怎麼做呢? 我不離的話 ?

他去訴請離婚機率會不大吧? 

(因為我沒怎樣 是女方不要婚姻的  

 

小孩的問題 女方也說要監護權 我搶贏的機率大嗎?

我毫無負載 又有穩定的收入(月入5萬) 有車貸而已! 

 

三 我可以告女方棄養 放棄婚姻嗎? 我很不甘心我付出這樣你就隨便說走就走!

 

現在小孩的郵局提款卡在他身邊( 小孩每個月有津貼2500) 

 

他也拿走 我好心酸我的婚姻會這樣!

 

現在女方會不會怪我也對他不聞不問呢? 會不會以這個理由來向我提出離婚嗎?

 

 四 女方回娘家不聞不問 法律有規定要多久才能發函慛告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呢?

 

不好意思 一下問妳那麼多的問題 可以麻煩你替我說明一下呢!

 

因為這幾天我白天照顧小孩有時都心酸留眼淚!

 

心酸女方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 

 

我好不甘願我的第一次婚姻要搞成這樣 今天我對這個家盡心盡力的

 

我也沒去外面鬼混! 真的好心酸!  

 

不好意思問那麼多的問題 麻煩可以幫我說名我現在的狀況要如何應付!

 

(女方對這方面很精明 因為之前他也是去法院訴請離婚的)

 

我很擔心我會吃悶虧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無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若女方對您提起訴訟離婚,似難以成立;惟目前女方有惡意遺棄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之情事,您可請求履行同居義務或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您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pinky 103-07-25 17:17

想請問因老公外遇,目前老公及小三答應會不再來往,但為了維護自己及小孩的權益,想簽切結書,內容載明今後不再聯絡,若違約提供賠償及小孩的籃護權歸我...但查詢了一些資料,切結書法律效力嗎???還是內容需要特別載明什麼才有法律效力???有需要到調解委員會請第三人當見證嗎?還是私底下簽訂就可呢???那是否簽了此份切結書,如果他們反悔我就不能再提告呢???麻煩幫忙解惑了,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切結書仍具有法律效力,至於內容的部分,可以訂定懲罰性違約金,以避免其再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icin 103-07-25 15:26

多年前家裡以我的名義買了房子結婚以後我和太太小孩搬到外地,這間房子就一直是我哥哥住;因為哥哥家裡經濟狀況不好,所以我也沒有很硬性的要求他過戶

這兩年我即將滿65歲,請問名下有兩間房子是否會影響我後來的老人年金??

另外,我得知哥哥在那間房子裡常常私下聚賭,請問如果讓警察查獲時,我是屋主會不會有連帶法律責任???(牽扯到親情與法律的糾葛,不知如何處理??)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8 12:29

1.基本上,老年年金給付請領資格:

   a)被保險人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

   b)被保險人年滿65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而並計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後已滿15         年。

   c)被保險人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       歲,並辦理離職退保。

所以跟您名下幾棟房子無關。

2.基本上您不會有相關責任,被查獲時,您有可能會到案說明,房子也不會被假扣押

以上。

103-07-25 01:16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有超速責任

但 對方車體無損 卻跟我要求兩萬元賠償

本來 我因自覺超速 有錯在先 很誠意的想賠償

可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讓我很覺得被坑了.....

再加上我是''被退學''的學生 我在考試前兩個禮拜發生事故

這兩萬塊因而對我造成滿大的心理陰影  以至於我無法專心準備考試 甚至又發生車禍

我想請問 有沒有辦法反告對方惡意索賠 造成精神傷害  這樣在法律上是可以成立的嗎? 如果可以成立 那我有勝訴的機率嗎?

    麻煩大家了 不好意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9 15:06

1.誰撞誰?怎麼撞?

2.請他就車體受損之部分提出估價單。

3.假設對方車子受損,您理應當理賠,金額的部分就要看合不合理。在下沒看到車,也不是汽車保養廠技師,無法為您判斷。

以上。

1888 103-07-24 22:56
發生車禍對方家屬不願出面處理還撥電話出言恐嚇。目前在等候車禍現場事故判別(初次判別),確定情況的是非對錯。想請問正確的處理過程,如何才能站穩立場,獲得應得的醫療賠償。 我方為日籍旅客兩名,其中一位傷勢嚴重上排牙齒斷裂,兩隻手指骨折兩位皆有多處皮肉傷。外國人委託國人作為代理人嗎?處理接下來的法律程序嗎?友人需返國醫療傷勢無法長期留台 事發經過:對方是位阿婆從鄉下的十字路口旁的小路突然衝出我方雙向大主幹道另其我方無足夠時間反應導致直接相撞。 對方路口路上噴有「停」的大字,卻未停下查看直接橫越馬路。 問題1想請問正確的處理過程,如何才能站穩立場,獲得應得的醫療賠償修繕費 2外國人委託國人作為代理人嗎?處理接下來的法律程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0:2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外國人可以委託本國人處理,但是將來進入民事訴訟之後,依法必須1、律師。或是2、親友、熟稔法律並經法院准許之人。始可代理

2、接下來的程序則為必需於6個月內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且依法向對方請求賠償

3、本文建議您的友人應該被妥診斷證明書、所受損害之單據等,尋正式諮詢之後,依法主張權益或是委請律師處理。

may 103-07-24 21:23

律師您好:我是四樓公寓住戶.日前發現浴室及鄰房皆有滲漏水及壁癌的情形發生.協調樓上處理.堅不開門.請區公所2次調解(第一次開門鑑定.第二次鑑定出來為樓上浴室滲漏水問題).

問題一:樓上住戶堅稱鑑定報告不具專業性(工程公司具有乙級證照).不足採            信.協調樓上住戶可以請專業技師來鑑定.推說他不是專業.也不知去哪            裡找專業.且漏水是樓下又不是樓上.堅不處理.一毛都不會出.是否能走          法律程序.完成漏水鑑定?費用誰負責?

問題二:走到訴訟.是否就能完成鑑定.進而強制修繕? 又樓上住戶稱沒錢.是否           就一點強制性都沒有.諸如此類案件進入到法律.是否會曠日廢時.或無          疾而終?房屋漏水真的沒辦法住人.可否幫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調解,對方仍拒絕修繕,您似僅能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4 16:10

原本6/1房東應退我壓今6000元,後來說6/20退我但6/20卻找不倒他的人,也沒有收到他退的錢,有申請調解委員她也沒來,請問我如果要走法律途進承旭要怎麼走?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4 16:46

先寄給他存證信函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20:31

您好!既然已經調解失敗,可寫支付命令聲請狀或起訴狀,直接遞交法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蘆葦 103-07-24 15:43

您好...我是某仲介公司的菜鳥

對於個資法其實我覺得很矛盾也懊惱

因為仲介開發都是要靠親友或二類謄本跟105查號台

但是我老實說,這些以我來看..都是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是不是只要屋主或地主未授權給你,你找她,打給他,寄信給他....

都是違反個資法..我這樣說對嗎?

但有沒有想過仲介業該如何生存? 最少要留一條活路給我們走

我想好好做這行,不想遊走在法律邊緣..想問各位為長輩跟律師大大們

該怎麼做?才不會違法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9 15:01

1.加強專業部分能力。

2.住家附近加強拜訪,讓大家認識你。

3.態度。

4.運氣。

以上僅供參考。

B 103-07-24 13:00

於簽換課合約時未達十八週歲,請問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當初因高中畢業即將前往不同縣市就讀,補習班購買的終身班轉換為一般課程並延課,當時專員並未說明費用部分,直到日後才發現學員利益損失近一半。請問能否主張換課無效呢?

Baozi 103-07-24 09:46

各位律師們,您好:

日前A君被鄰居B與鄰居兒子C有糾紛,鄰居B高齡為80歲,手腳均正常無行動不良.

但是,鄰居兒子C君到警察局使用代理人身分,控告A君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等罪,並且都是捏造的,又是超過20年前的事件.已開過一次偵查庭,若判決為不起訴處分,想請問鄰居兒子C君在刑事上告訴代理人部分有無法律責任?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1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B確實有授權C提起告訴,則僅C涉犯誣告罪。

2、倘若B未經C之授權,則涉犯偽造文書

3、本文建議您,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依據情形向C提起誣告告訴或是舉發B涉犯偽造文書,避免遭反誣告

天使心 103-07-24 00:00

我之前在一家不大的旅行社工作,只做兩個月加一個禮拜。公司就兩個人,老闆又兼領隊,所以兩個月有一個月不在台灣,所以幾乎都只剩我一人在公司。
每天早上九點到公司,下班責任制(還不讓我寫正確的下班時間,怕有人來查);工作看是輕鬆,但那是在把工作分攤到多人的情況下,如果集合到一個人上面也是不輕鬆的。
我要接客人詢問電話(客服)、接客人要參加哪一團(業務)、整理資料(OP)、打掃公司、修改網頁。然後我只能拿到台幣$21,000 扣勞健保只剩台幣$20,700。
其實如果不是發生以下的事我也不會想把這些提出來,只是希望有誰能幫幫我,我才24我不想因為這件事留下一個記號,而且還是為不應該是我負全責的事負責。

在某次出團前一天,老闆要我迅速幫一位客人申請美國電子簽證(ESTA),因為那位客人之前美簽被拒過,所以要那位客人ESTA申請過了他們一家才有出國的意願。
我當時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做,想說離下班還有一段時間,就沒有先去處理。
但是老闆卻不斷催促,一直在我身後要我趕緊申請這位客人的ESTA,我就把手邊的事情停下,先處理這件事情。我當時工作的時間雖然一個多月了,但也只申請過兩團客人的ESTA人數還不到20人,第一次遇到這種美簽被拒的狀況又是在被催促的壓力下,在申請時就疏忽了,沒有填到美簽曾經被拒。
當我把ESTA的核准憑證印出來要交給老闆時,老闆這才反問我有沒有幫客人填上美簽被拒的事實,我的回答是否定的,但因為印出來的ESTA顯示是核准的我老闆還是決定傳真給客人。我當下有詢問過是否要打到辦事處或美國在台協會詢問,還被老闆詢問:你是要打到美國嗎?
其實雖然有點不安,但因為老闆隔天又出國帶團,我看老闆沒有太在意,我就把這事情放下,沒有再去追蹤這案件。

但我當時的不安還是成真了,在我離職後這位客人在出關被擋了下來,因為他ESTA沒過沒法出國。所以他們一家被擋在機場。我老闆的處理方式是:幫客人安排做VISA的申請,如果申請過了就延後到另一團出國;如果沒過就幫他們安排到其他不用簽證的國家或是全額退費。同時他也跟我用E-mail聯絡說明沒過的原因,整體來說就是說我沒據實填寫客人美簽被拒的事實、還沒有填寫客人的聯絡方式。
我就回復他因為申請過程他給我壓力導致我疏忽和當時他沒有給我任何除了客人護照影本以外的資料。
後來客人的美簽過了,也選擇延後一團出發,今天(7/22)他就發來一封要我賠錢的E-mail
擷取:
1. 客人當時取消的機票費用每位是5000台幣,共計20000元
2.美國某一地旅館取消費用2間房間共約台幣5580元
3.客人ESTA費用14美金.約台幣420
4.桃園多住宿一晚房價 5000台幣
所以要支付公司損失 $31,000台幣
轉團費用差額每人3萬元台幣由公司吸收
費用可以讓您分3期付清
靜候您的回覆.但是如果您在民國103年8月1日前無法回覆
那我沒有辦法只能採取其他法律途徑,這是我不想要做的下下策

我每月的薪水實質拿到只有台幣$20,700,兩個月加一個禮拜(這一個禮拜他給我台幣$2,000)共拿到台幣$43,400離職前因為疏失我還自付了台幣$400,所以在這家公司實際拿的薪水只有$43,000,如果真要給他等於我這段日子幾乎等於做白工。

我是真的不想賠這些錢,要賠我也只認美金14這部分。
我現在真的有點心力交瘁,我家人是認為當作花錢消災,給他就是了,事情早解決早輕鬆,但我的想法是,我老闆他當下又不是不知情,而且當時選擇睜隻眼閉隻眼把核准憑證傳給客人的也是他。我雖然申請時有疏忽但我也有問他聯絡辦事處或美國在臺協會想要補救,他也沒理我啊!
難道我就要認賠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00:44

您好!若不嫌訴訟麻煩,可等對方起訴後,再針對對方的訴求進行答辯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ULIA 103-07-23 15:39

請問我這份合夥契約書凝定的妥當嗎?

且如簽定後需要去公證才有法律效益嗎?還是不用呢?

合夥企業名稱:

 

企業住所住址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如拆夥需甲方及乙方達成共識,不可無正當理由則叫另一方退夥或拆夥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2.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或以金錢結算。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須知:

 

1. 《嘉義縣私立福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總資產為         ,甲方佔        ,乙方佔        。盈餘分配,甲方         %,乙方         %。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如需轉住民去其他機構照護,需依照顧天數分配收費金額。轉出之住民,移轉新成立機構,乙方得可分配10%之利潤。

 

3.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需承認本合同;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需有正當理由才可退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股;如因此原因退股,則須歸還賺取之盈餘。

        ?退股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 

          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3.在基本合理範圍內,仍舊聽從(甲方)合夥人的指揮調度。

 

4.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5.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在民國103年8月1日之前之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承擔。民國103年8月1日之後之所有相關費用,則由甲、乙方依合約總資產%比例分攤。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各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甲方)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3.禁止(甲方)合夥人在大量增資。

 

4.如各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業不能完成;?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撤銷;?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代書)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之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第十五條: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如合夥需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

     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依現有法規處理之)。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書只要經雙方簽訂後即具效力,至於是否公證,若為避免就契約效力有爭議,則可籍由公證來確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俊崴 103-07-23 15:04

爸媽離婚,媽媽有欠卡債,我是跟爸爸的,問題(1)媽媽死後我要幫她背卡債嗎? 問題(2)因為很久沒聯絡,也找不到她,那要怎麼做才不用背她的卡債 ?問題(3)沒辦拋棄,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18:06

您好!您可在知悉母親死亡起三個月內至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會繼承卡債,若沒拋棄繼承,當然會繼承母親卡債,但仍可主張限定責任,以繼承所得財產清償卡債即可。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魚 103-07-23 00:18
諸位律師好,打擾了,想請教一些問題,我妹妹與友人合夥開了兩間服飾店,兩間互為隔壁,昨天清晨被縱火,兩間店全部的東西,連同衣物、傢俱?等已燒精光,後來警方抓到凶手是合夥人的前女友,因為不甘分手而偷了他的鑰匙去拷貝,於清晨店面還未營業縱火,想請問出庭大概會是什麼時候?我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要求民事賠償?我們需要請律師嗎?像這種縱火案她會被判多久?她精神狀況不佳有在看精神科醫生,提出證明是否會被減刑?對於法律我們實在不太懂,以上問題懇請解答,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00:29

您好!縱火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有精神障礙可減免其刑;賠償部分,可等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若被告有被起訴,則可以在被告起訴後向其主張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但應注意侵權行為二年之時效,現階段您們應先蒐集您們的損害證明,以利將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能要研究是否要先行假扣押,否則一旦脫產恐怕會求償無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22 23:35

我跟我男朋友在我未滿16歲的時候有性行為他19歲

我現在滿16歲了這樣我如果懷孕我的家長還能告他嗎

現在法律漏洞不是很多嗎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要讓我男朋友有罪

我不想他被關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5:05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尋求無罪,本文建議您的男友應該尋求正式的法律協助。

2、本罪屬於公訴罪,但是倘若可以達成和解,則入獄的機會比較低。

 

Jamce 103-07-22 21:40

你好請問一下,我爸媽離婚了,我是跟爸爸,我媽媽她有卡債,然後我想請教幾個問題:問題(1)我媽媽死亡,我會背到她的債務嗎?         問題(2)因為從小到大都沒聯絡,也找不到人,在外面是生是死也不知道,假設銀行要我還錢,可以不還嗎?  問題(3)因為不知道媽媽死亡,所以沒辦拋棄繼承,那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9 17:42
問題(1)答:會。 問題(2)答: 1.現行民法採限定繼承為原則,銀行向您求償母之債務,不能拒絕,但可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2.拋棄繼承者,則無需負擔任何母生前之債務,但日後發現母有其他遺產,亦不能主張繼承之權利。 3.如果不曉得母親住所在哪裡,可以利害關係人之身分向戶政事務所查詢母之戶籍謄本,因為戶籍地址未必是住所,但卻可依照戶籍謄本上所載之戶籍地址作為線索,尋找母親目前之住所。 問題(3)答:問題(2)的答案似乎已回答相同之疑問。
Steven豪 103-07-22 21:29

有位同學要我簽這張紙,這是他自以為寫出的合約,並且吹噓說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說真的有嗎??

-

那一份具有法律笑立的合約需要具備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未發文成功,請重新發文,或直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內容無違反公序良俗,並經雙方簽名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ven豪 103-07-22 22:5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內容無違反公序良俗,並經雙方簽名 ... (恕刪)

不需要律師見證等等嗎??

好人 103-07-22 21:09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如果不行,能不能去法院栽判分割或是法拍

 

第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有土地權狀可是土地?分割有問題嗎?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屬您母親獨立所有之嫁妝部分,自可直接出售。惟其他共同持有之部分,因母親部份不足三分之二之公同共有部分,故僅得透過請求裁判分割之方式分割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好人 103-07-22 22:04
回覆:
謝謝房律師解答,公同共有之部份是各50,那遺產分割便會把土地分為前面為我媽的,後面為舅舅的(舉例, 因不會有公同共有了),但房子的覆蓋面不是整塊土地,那會如何分?如分割後,便可進出售該已分割土地房子?(因我相信房子不會有50%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分割方案法官會請雙方先提出,再由法官審酌,依公平原則來分割,所以現有建物會影響分割的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laire0525 103-07-22 20:19

你好!

我2014/6/14,上網購買商品,但事後看商品備註才發現商品交期太長,故2014/6/15並打去客服要求退刷。只是店家在2014/6/16把商品寄到娘家,店家又在2014/6/18告知退刷成功。今天2014/7/22回娘家才發現商品。

這樣來說,在法律上構成不當得利。因為自己也沒有發現也沒有所以也沒有聯絡店家。若是店家自己發現,要追究,有時效性嗎?因為已經過了1個月了。又是甚麼刑責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7-22 23:49

您好!不是故意騙取貨品不會有刑責,但最好趕快主動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俊崴 103-07-22 17:46

我父母在我讀國小就離婚了,我跟爸爸,我父母兩人都有卡債,我爸爸過世我有辦拋棄繼承,但我有個問題: 問題(1)假設媽媽過世了,我要辦拋棄繼承嗎?          問題(2)我媽媽自從跟我爸離婚後,我就跟我媽沒聯絡,跟媽媽那邊的親人也沒聯絡,我媽在外是生,是死,我也不知道,假設銀行來討錢,我必須還嗎?   問題(3)假設我媽媽死了,但我不知道以死亡,她的下一位繼承人是我,但因為我不知道她死了,所以沒辦拋棄繼承,那法律上會自動幫我變(限定繼承)嗎? 還是限定繼承也需要辦。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4:46

不用擔心,我國民法有關於繼承原則法定繼承,是一種限定繼承,以上答覆,請參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已經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制,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

2、只需要注意不要隨意承擔債務即可。

claire0525 103-07-22 17:01

你好!

我2014/6/14,上網購買商品,但事後看商品備註才發現商品交期太長,故2014/6/15並打去客服要求退刷。只是店家在2014/6/16把商品寄到娘家,店家又在2014/6/18告知退刷成功。

今天2014/7/22回娘家才發現商品,請問會有其他法律行為嗎?還是已經觸法?店家似乎完全不知道這麼一回事,請問自行通知店家後,還會有後續該負責的問題.責任嗎?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2 17:40

"2014/6/15並打去客服要求退刷",客服亦為同意辦理之意思,解釋上應認為雙方合意解除買賣契約,雙方應互負回復原狀之義務,則網購服務店家應返還價金給您,而您須返還該標的物予店家。

"2014/6/18告知退刷成功"僅是返還價金給您的方式(當然特約商店與發卡銀行間尚有許多複雜之法律關係及資金流向關係,但從略),所以網購服務店家已返還價金給您。

網購服務店家在2014/6/16把商品寄到娘家,似乎係網購服務店家之內部疏失,誤將已取消交易之買賣標的物交付,雖然可歸責於店家,不可歸責於您(亦無犯罪之意思,自無觸法可言),但您於2014/7/22回娘家才發現商品,並無取得該商品所有權法律依據,法律上亦構成不當得利。是建議主動交還網購服務店家為妥,並應取得網購服務店家出具已返還之領據,避免日後爭議。

吳小明 103-07-22 12:52

有個朋友在一個FB的粉絲團更管理員私訊後來吵架了

結果事後管理員公開私訊內容

因為他在跟管理員爭執的時候說"你公開阿"所以應該不涉及妨害秘密

可是下方有其他粉絲說了 腦殘屁孩 覺得臭的陪酒姊

想請問這是否有公然侮辱甚至是毀謗罪的問題??

另外聽說FB就算有法律問題也不會提供用戶的IP位址等其他相關資料

所以對方可能除了姓名(甚至連姓名都沒有)以外就沒有資料了

若屬實,這樣還能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21:12

 您好,除非您有其他更具體之資料(舉例言之,知悉對方真實姓名),否則於實務上,fb的確部會提供相關資料與檢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hljeang 103-07-22 10:57

案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因繼承一棟房屋,因無法協議繼承改以公同共有繼承,現丁兄及戊母現居該房屋,試問以下問題:

1.部分公同共有人甲、乙、丙或其中一人可向丁兄請求該房屋部分租金請求權?請求權期限? 請求法律程序為何?

2.該房屋五人公同共有,如該房屋要買賣已有三至四人同意僅丁兄不同意,房屋要賣法律程序為何?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柯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

租金請求與否必須看當初居住原因為何

如果是繼承之前就已經居住或者有分管協議

就無法請求租金

如果超過一半的人要賣

可以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把它賣掉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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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超過二分之一公同共人同意及超過二分之一公同共有部分,即可出賣該公同共有動產,但公同共有人享有優先承購權,應發存證信函通知其行使優先承購權。再就請求租金部分,若公同共有人間無約定如何使用,可對占用之人請求返還與全體公同共有人,並請求相關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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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man 103-07-22 10:36

律師大大 您好:

我們公司交貨給另一間公司. 另一間公司卻因議價不成拒收貨, 也拒付款.

他們臨時編的理由為: 運送溫度不對. 

然而我們的運送溫度都是遵照原廠規定. 

之後, 他們又編了一個理由, 說我們不是直接從瑞士原廠進貨的.

然而, 我們這批貨遵照原廠規定就是會先到韓國再進貨到台灣.

我想問的是, 不肯收貨的公司東找碴西找碴. 我們就得一直為了他們一直找相關的證明給它們嗎?   如果想防堵的話, 是否有法律可以保障我們呢?

主張標的物有瑕疵者,不是應由主張瑕疵者.提出相當確定之證明才對嗎?

它們不是應該先提出經由使用後發現哪裡商品瑕疵? 或是看到哪理商標不對才能提出 ?  

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2 1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貴公司確實是依約給付,則不論對方是否實際受收貨物,仍可以請求對方支付貨款。

2、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發函要求對方給付貨款並且收受貨款,否則可以訴請對方給付。

 

您好

一般來說兩造都會簽立契約

只要契約沒特別記載條件

你只要按照契約內容履行即可

至於他如果主張你們並沒有依約或者瑕疵

必須由他們舉證

建議你先作下面動作

第一

發函告知要求他收受貨物並付款(目的在於留下已經交付動作的證據)

第二

如果仍不付款

可以直接聲請支付命令

對方如果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

就直接在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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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2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依契約交貨,您即可依契約請求對方給付貨款,若對方試圖拖延,可委任律師律師函或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給付貨款,否則請求相關遲延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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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 103-07-21 21:23

本該建立在協調與互動上,於婚前婚後保有對小孩的成長環境除了大人的婚姻觀係,於小孩是無影響,除了不住在一起其於無所差別,對方未盡教育與照護之責,於溝通互動上更多加閃避完全跳脫共同監護之淺規則,這共同監護成了對方在中臺兩地自由來去玩樂的利器;因為當初對於共同監護權並不深知,所以在協議書上也並未有多做思考,除每月對方應付予6000元至小孩7歲止,其餘皆為口頭協議,一段日子下來,我發覺對方並非為小孩而要求共同監護權,對方住所與工作情況我全不得而知於電話上更避不連繫。基於對方鑽著臺灣法律法裡有情的特性,只享受著共同監護權的權利,而不行使教養於保護小孩未來人格發展,每月僅需付少許金錢便可單身快活,在此我想請問如何才能撤銷對方的共同監護人身份,如果不能,就只能讓對方為所欲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改定為單獨監護,並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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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1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主張對方行使監護權有何不利於孩子之可能,以茲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律師為你討公道。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原則上建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改定監護權
因為法院會考量怎麼樣對於小孩最好
如果用共同監護導致很多決定必須仰賴另一個不負責任的監護人
法院會改判的機會很大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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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倫 103-07-21 20:48

本票上 對方只有簽名 跟寫金額 名字跟地址  簽本票日期跟還款日期沒寫 也沒蓋手印 這樣本票是否有法律效應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發票日為票據應記載事項,若未記載發票日,可能為無效之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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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沒有發票日的票據都是無效的

建議你可能要從簽立本票的原因關係下去主張

把無效本票證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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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103-07-21 18:16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5樓是加蓋的所以?有土地權), 祖父母仙遊前?有訂下遺囑,所以現在是我媽和她弟共同持有(土地房子都?分割),但我媽是有3樓的權狀和土地權(是祖父給的嫁妝)...

 

那現在就是問題了,1樓是地店,2樓,4樓和5樓(加蓋所以不算土地)現在是房子土地都是共同持有,我媽和她弟各50%持有權,3樓就是我媽的。按土地來?,我媽就是有25%(3樓的1/4) +37.5%(1樓,2樓和4樓的50%), 應為62.5%, 那我舅舅應只有37.5%(1,2,4樓的50%), 可是因為?有分割土地,大家共同持有,請問這情況在法律上能不能?我媽佔大比例,所以可以有權可以把所有土地房子賣出去,然後錢到時候按回62.5% 和37.5%分回給她弟?

 

如不行,想請問我媽只賣3樓應可以吧?因為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她名字的。

最後想請問如果不賣1,2,4樓,只放租,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證我媽能收到50%的租金?因為現在是我媽的弟在放租,可有?有人租和租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不在台灣,他也不告訴我們,是不是可以授權仲介幫忙?

 

好多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感激!

 


 


好人 103-07-21 18:22
回覆 好人 的發言內容:

請問一下一個有關房屋土地共同持有問題,我媽在台北有一個我祖父母留下來的土地,上面蓋了5層房子( ... (恕刪)

另外我舅舅?: 目前你來台灣?法賣,財產土地?辯,分割承繼清楚賣不出去,所以我去台灣也?用。

請問什麼意思三樓的土地權狀和房契都是我媽的名字。。只是其他土地和1,2,4樓?有分割。。

S 103-07-21 14:59

老公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老公就火速求婚

並要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內容包括婚後女方生下小孩.男方願給1百萬元及婚後的一些承諾

現在新婚不到10天發現老公婚前婚後判諾二人.無法與他生活下去.現在二人協議離婚.他只願意給八萬元贍養費.他是個法律系助教和律師.男方婚前要女方生小孩.但婚後發現男方性功能也有些障礙.生育可能有問題.

當初婚前協議有說婚後財產共有.男方有房有車但均有貸款.女方可請求男方財產分配嘛?該不該只拿八萬元贍養費就走人?還是可要求更高的費用?二人年紀相差10多歲.女方從未有婚姻.第一次結婚就碰到這種人.女方該如何保障自己權利呢?認識很快就結婚.婚紗聘金都沒拿.說要補拍和蜜月也還未實現承諾.只有拿婚戒而已.女方很後悔結這次婚.也感覺男方不是真心愛女方的.女方可向法院請求婚姻無效之訴求嗎?是否會成功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你們結婚已完成法律程序了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7-21 17:19
回覆 S 的發言內容:

老公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老公就火速求婚

並要我 ... (恕刪)

因為新婚不到10日,因而仍請確認是否已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若尚未登記,您與「老公」似尚無法律上之婚姻關係,協議離婚恐有效力問題。另,因離婚所生之請求權,亦恐失其依據。

若確有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婚姻有效,經協議離婚,宜注意仍應再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另,贍養費之請求似未明確,所稱「只願意給八萬元贍養費」究係離婚後僅一次給付贍養費8萬元,抑或離婚後按月給付贍養費8萬元?似有疑義。若屬前者,實屬過低,若屬後者,似較有利,惟恐與對方之真意未符。需再協調。

在有效婚姻之前提下,夫妻離婚,夫妻雙方均得向對方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係以扣除法定事項後之金額,雙方財產有剩餘,其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是僅有剩餘財產少之一方向多者請求。但汽車有車貸者,實務上有附條件買賣之約定,則汽車所有權恐尚非對方所有。

以上意見,僅供參酌。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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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Y 103-07-20 17:33

大家好 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
小弟我的岳父幾年前替他的朋友作保,他的朋友跟農會借9X萬
後來也沒聯絡,去年收到通知,對方不繳款,農會要拍賣我岳父的土地
後來被法拍 土地被賣了52萬,因為是祖先留下來的,岳母拿錢請人又買回來
手續費+代書費用 花了55萬5
這些是發生過後 我才知道的事
那我想問說 岳父的朋友 還活得好好的 也知道他住哪 只是沒聯絡了
那他不還農會錢 害我岳父土地被拍賣 我岳母還請親戚去買回來
法律上  我們可以要他支付這筆錢嗎? 聽說他之前還在當里長(現在不確定)
很氣...
還是我們有甚麼方式可以讓他還錢? 為什麼農會不繼續找他要款?
害我岳父失能給付(殘障)的津貼 也不能申請,因為入帳戶是該農會

小弟法律方面不懂 想請教大家 那作保人會有一張單據嗎?

還是要去農會調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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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20 20:31

您好!保證人經過拍賣償還給農會的金額,都可以轉向借款求償,這需要保證人自己主動提出請求,拍賣資料可向法院調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IGY 103-07-20 22:22

更新後續  岳父後來坦承是自己拿地契給朋友借錢,土地法拍

當初只拿地契給人借錢   沒簽名之類的(這邊不確定是否真實)

跟朋友也沒借貸單據

不過這樣要怎麼要錢跟求償?

還有機會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朋友作保土地遭拍賣,取得對朋友之債權,可向請求清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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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 103-07-20 08:19

我於6年前當兵時.放假時因為受傷被送至國軍醫院.在急診室的時候醫生說要我解尿說要看報告之類的 我不疑有他..但後來想想我傷的是腿怎會先要看尿液報告而不做其他治療..而我因為有吸食毒品心中有鬼就堅持說要轉院.後來醫生過來安撫我說要我別擔心.說法律規定醫院不能洩漏病人病歷要我別想太多..晚點部隊就派人來監控我了..總之結果就是我因此被部隊列管不能放假..我情緒控制不住動手打了幹部因此被移送軍事看守所被軍事法院判了十個月..也因為他驗的那次尿被判了8月..合併執行1年4月...請問我被判毒品罪試算合法嗎?又要是能算冤獄嗎?可補償嗎?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