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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 103-07-20 08:13

ㄊ趁我車禍神智不清ㄉ時候偷我存摺和金融卡~還把我保險箱ㄉ金飾都拿ㄑ變賣ㄌ~我非常恨ㄊ~我也提出離婚ㄌ~因為ㄊ很自私~希望懂法律ㄉ好心人士~可以教教我要怎ㄇ跟法官說對我比較有利~我是希望ㄊ被關~ㄊ都不理我們已分居快2年~完全不管我死活有沒有錢~我媽媽請ㄊ來台北在我ㄊㄝ不要~ㄊ有打我~我有家暴令8月30日也有離婚訴訟我堤ㄉ~希望好心人士~貨懂法律ㄉ好心人~可以救救我教教我喔~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0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告訴的部份,您只需要如實陳述,並且提供帳戶資料、驗傷單等即可。

2、離婚訴訟的部份,可以詳述相處過程,雙方已經無法繼續維持婚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正式諮詢,委請律師出庭或是撰擬狀紙,協助您陳述。

 

iris 103-07-20 07:52

敝人位於一樓的烤肉店,老是被樓上鄰居檢舉空汙,環保局屢屢來關切並開單,而敝人的烤肉店也因此陸陸續續加裝許多煙霧的處理設備,加到後來連環保局的人都不知道還能再加裝什麼,只是因為有人持續檢舉,他們就得來繼續開單給檢舉人交代。

請問如果我們的煙有控制到達排放標準,是否還是只能傻傻的被開單?

我可以循法律途徑解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0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主管機關開單必須於法有據,倘若沒有違法,則可以就該罰單提起行政救濟

2、倘若主管機關查無違法卻屢屢開單,則有行政違法,可以向該主管機關之政風單位舉發。

 

秋秋 103-07-19 23:29

想請問在個人FB設定隱私(特定朋友)才能看到的動態上PO下面言論,被同事私自擷取發黑函給公司

我在一家很奇怪的公司上班

只要不想做事的人   一喊要離職

他的工作就會變少   反而是乖乖做事的人倒楣

我只能說 這跟狗吠理論一樣  會吠的狗不會咬人

1.請問公司可以用毀謗公司名譽對我做懲處嗎?

2對於私自擷取我設隱私的訊息並加以散布的同事是否有任何法律責任可以提對方告?

吃吃 103-07-19 22:34

如果 有人常常針對 遊戲理面 完家自創立的 公會

常常被  罵   被亂說話破壞網路名聲 有法律可以制裁他嗎?

 

 

吃吃您好,

倘若是在很多人都可以看見的狀態,或不特定人可以看見,有得提起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可能。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吃吃 103-07-19 23:05

 謝謝 律師大大 幫忙 說明 3QQ

Miranda 103-07-19 16:30

本人已結婚將近10年,先生於2013年8月離家就沒有回家了,我與先生是在同公司上班,於今年6月底向男方提及離婚一事,有同意離婚,且同意放棄孩子扶養權及監護權,卻不肯出面上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意放棄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子,卻不願意配合申請印鑑證明文件一起到代書那辦理移轉,只問了要付他多少錢?今年7月初於同事口中得知他有小三了,還是同公司同工作單位的女同事,一直以來我就有離婚的計劃,只是不知如何著手.依現況看來,什麼是對我有利的,我又該如何搜證呢?

目前有2子皆與我同住,各別為升小二及升小四的階段.本人也預計8月初調任敞司廈門廠工作,想請問我直接把小孩也帶去大陸讀書,會觸犯到法律呢?

手上有的資訊是金流證明(小孩教育費,生活支出費都採用匯款方式給付),也有學校老師的證明(都是媽媽在照顧小孩),我還需要準備什麼呢?

最後,夫妻之間是沒有互動的,一週說話不會超過3句話,這種情況可以列為[如有難以維持?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勝算會有多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直接提起離婚訴訟,並於訴訟中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及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對方有小三,建議您可先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讓先生感受壓力,備位再以先生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若情況允許,建議您可蒐集先生與他人通姦之直接或間接證據,間接證據比如說以套話的方式誘導先生說出有與他人為通姦之行為等),如此還可另外請求離婚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的部分,就您所述的,似乎還沒構成情節重大,恐有必要詳細陳述。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您沒有單獨監護的話,任意將子女帶出台灣,可能會構成和誘罪,本文建議先取得監護權,或是就出國的這件事情取得您的配偶書面同意之後再做。

 

您好
我建議此類案件
你要將詳細狀況告知律師
律師幫你規劃完整策略
因為這案子除了離婚還包含監護權
以及財產規劃及稅務問題
不是簡單幾句話就能解決的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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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Lin 103-07-19 14:19
我是小轎車路邊起步已轉直行,但車子未完全轉正,當時時速約20~30,被後方一時速超過50的摩托車直行擦撞,摩托車騎士摔倒滑行到中間分隔島,還好只有皮肉傷,騎士有口頭承認是因低頭看東西才沒注意前方,當時有2位與這騎士並行的騎士願意作証我的說法,所以基本上我是已經在往前行了才被撞上,但錄筆錄時因警察說他打電話給証人,証人說法跟我一致,所以不打算叫証人來錄筆錄,這也讓我覺得很疑惑?為什麼說法一致就不用錄筆錄,,因我們兩方都僅有保第三責任險,想請問律師如果真的走上法律途徑時我的責任會是多少?謝謝!

後續建議您可將證人的人別資料及通知方式以書面方式陳報承辦警務單位,請求警方通知作證、依法調查證據,並務必留下該書狀收件留執(蓋用分局或派出所之收件章),以俾日後案件產生爭議時,有所憑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oz 103-07-19 12:20

如題,本人於2008年貸款買了一部150cc機車,頭期款約一萬,餘款7萬1左右分為12期攤還,繳交五期左右由於經濟問題無法履行繳款義務,買車半年後(2009年年初)由貸款公司派人回收車輛並要求本人繳交行照與駕照以便過戶,而後並無音訊,本人由於貸款相關的知識不足,誤以為車輛繳回後便以兩清。

貸款公司於2014年七月委託其他財務公司通知本人家屬已進入法律程序欲強制執行,並告知本人賣車後不足款項為31000左右,必須償還金額為61000(含違約金等),本人並無相關法律知識,但七萬一的尾款繳了5期,每期6600,約繳交33000元,尾款以7萬1扣除3萬3,約為38000元,在簡單數學計算下,等同於賣車之金額僅7000元,試問一台半年車齡8成新之150cc機車如何只以7000元賣出?

由於本人有多處疑問,並非無誠意解決問題或償還應繳之費用,但無論財務公司或當時的融資公司都不願解答以上問題,僅以強制執行種種後續手段告知本人。請教各位善心律師大大,本人該如何處理? 若強制執行後是否能向法院提出抗告? 此類債務索償是否有時效性(事隔五年了)?

跪求協助,感激不盡

 1.借款本金的消滅時效期間為十五年,利息部分則為五年,本件依您所述情形基本上似無請求權罹於時效之問題。
2.本件建議您先行釐清債權人方面是否已依民事訴訟程序取得民事判決、支付命令等執行名義,並且進一步確定積欠債務之數額(利息違約金如何計算),以利後續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InterRex 103-07-19 00:19

您好!

在下有經營網路拍賣,Yahxx 和 露X 都有,販售的商品為二手或全新的電腦零件、套裝電腦 以及電腦周邊,規模屬個人性質拍賣,商品照片皆是實際拍攝,商品來源皆由客戶將故障電腦變賣得來的。

 

一個月前接到一通電話,是一位陳先生,他詢問一台套裝電腦,同時也希望能殺點價賣給他,在下同意,這筆交易就在通話中完成。

後來數日,原本說好會再回撥都沒有,自己選擇回撥,回撥有接通,但馬上掛掉,再次打後都是關機,我連續打了約一星期,每日打一二次,都是如此,後來放棄了。

 

日前,在其他賣家的關於我發現,其他賣家都有發生類似這種事,他們在關於我上寫道"若已經在電話中交易完成卻不履行將放入黑名單"。

 

所以,想知道:

1.在電話中完成交易也算成立嗎?若有,建議該要如何保留?

2.若買家已在電話中完成交易卻不履行此交易能有任何的法律途徑,說白了,有辦法告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並且拘束雙方。對方拒絕履行,則可以依法起訴。

2、但是還是必須要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已經合致,您可以以錄音方式,或是先行要求對方以寄發簡訊方式下單,確保權益。

CJ 103-07-18 15:39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時效民法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人離婚官司確定書登載日期為2012年6月6日,法院判決書日期為2012年6月18日,對方於今年6月12日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請問是否已超出二年的時效?(PS. 對方為法律系畢業,於官司訴訟期間即"知"法律有規範此一權利)

您好,只要您可提出對方"已知悉"的相關證明,即可主張自該時點起算兩年,若已超過兩年時效,對方即不得再主張財產分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6: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時效的部份,是知悉有差額時起2年,且必須由您提出證據證明。

2、            不過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沒有釐於時效的問題,因為有辦法知悉雙方婚後財產有差額的時間點,至少是在離婚判決確定時起訴算。

 

CJ 103-07-18 16:38

 是否可採用答辯狀方式,書寫與舉證請求權時效已過即可? 下周將開調解庭,是否可同時提出給法院? 應遞交給何處的法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然可以以書狀進行答辯,書狀上應註明案號及股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貝 103-07-18 11:38

1.甲(我方)騎機車因車速過快及跨越雙黃線,撞上乙(他方)汽車

2.送A廠粗估11萬9千元,乙逼甲簽下保證書才能送B廠估價

3.保證書內容(1)甲願意負擔所有修繕費用

(2)維修費先付一半,剩餘按月一萬匯款

    (3)修車期間,乙至B廠計程車費用由甲負擔

(4)保證修繕零件為原廠

4.問題(1)甲可否主張新品折舊?

(2)甲可否主張因乙強迫簽下保證書?

(3)甲可否主張因甲輕率 無經驗 簽下保證書?

(4)保證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5)修繕完畢後 甲可否付B廠折舊後+工資的費用 剩餘修繕費留給乙付?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保證書的性質接近承諾,因此倘若您沒有證據證明遭到詐欺脅迫等,很難主張無效。

2、至於詳細的權利義務,因為就您所述的狀況並不明確,因此確實可以嘗試主張折舊。(然,仍然必須依據您所簽立的詳細內容作判斷。)

Amber 103-07-18 10:23
最近有些投資契約 但上面有條說投資事宜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討論 我有點想拿契約找有法律背景的人咨詢 但有這條規定? 這樣不是很不公平嗎? 如果不讓我咨詢可是對方背後都有律師團 還是說咨詢不算是違反保密義務? 因為它後面又再寫不得公開討論好像就是可以私下咨詢? 如果不讓我咨詢可是對方背後都有律師團 還是說咨詢不算是違反保密義務? 因為它後面又再寫不得公開討論好像就是可以私下咨詢?

Dear Amber, 

一、有保密協議,是指不得洩漏,並非不得諮詢,且律師倘受您諮詢亦需信守律師保密義務。

二、合約簽約之前,建議找律師為您審閱,確保您的權利。何況對方背後有律師團,你們的資訊處於不對等的狀態。

三、本所現有提供法律顧問合約新方案,歡迎您與我們合作(可上成鼎網站檢閱)。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正正得正 103-07-17 17:46

看了一些文章之後,目前自己的結論是"無論父母怎麼對你,子女仍需負擔撫養費,但可經由法院判決來決定付多少金額"。

那父母離婚,,母親跟女兒沒連絡,母親自己本身有動產股票之類的動產至少百萬,兒子也有給母親生活費,沒給父親。

 女兒目前結婚,每月固定給母親生活費,但現在想停止支付,改為給父親(畢竟父親都沒人給生活費),那女兒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無撫養您,您可主張減輕或免除對您母親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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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ber 103-07-17 17:01

遺囑上,立遺囑人姓名只有簽後面的名而已,沒有寫上姓,有寫日期,請問這樣遺囑法律上算有效嗎?

如:立遺囑人全名叫做王小明,遺囑上只有寫   小明 103年7月7日

請問這樣遺囑法律上算有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份遺囑會有是否有效之爭執,建議應重新撰擬一次,避免糾紛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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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ey 103-07-17 15:48

律師們好,就我一年多前和前夫離婚了,但那時並無於離婚協議書簽定探視小孩的時間和次數,使得我後來要看小孩都不行......爭論了很久,終於肯讓我每個月帶小孩回來一天...就在我第一次要去帶小孩時,要我簽定探視協議書,內容就寫一個月帶回一天,從早上到晚上幾點要帶回這樣的內容,然後要我簽名,若我不簽就不讓我帶小孩回去,當時我為了看小孩就簽了...只是我後來每個月要帶小孩都會在月初就傳簡訊給他,但他並不會回覆我,打電話他也不接,真的很難和他溝通,有時又會在我說好何時接小孩的前兩天才傳訊給我說這個星期不行,叫我下次再來...我真的覺得很受傷,所以想要去法院改定探視協議,所以想請問律師們,之前和他私下簽定的那張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上面就只有我和他兩個人的簽名,並無第三人證,再麻煩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約定的探視協議倘若經過雙方協議後簽立,應屬有效成立,不過倘若您認為此部分的探視方法不利子女,您還是可以請求法院酌定或改定。

2、並且於取得裁定之後,聲請法院執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當初雙方協議的探視時間並未固定,以致於對方經常臨時更改時間,造成您無法定時探視子女,您可據以向法院請求酌定適當之探視時間及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孩監護權是屬於孩子的父親與母親所共有的。小孩的監護權是受法律保障的,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或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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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 103-07-17 11:15

縣政府未重新劃分前,我家有兩塊相連的土地,後來劃分後土地便成三塊有三張副本 現在問題為其中一塊共有地8人持有(我家佔這號地9/16) 其中一人(佔4/16)上法院申請強制劃分但是我家及其他六人都沒到法院開庭(爺爺以為土地一直是相連的所以沒有理會) 現在法院判下來已強制劃分(因未出庭所以土地隨便他劃) 且對方請地政所來劃線且都圍起來了 請問一下這樣還有方發可以申請重新在議嗎?   我家的土地持有人在國外 對方有到國外登報三個月 但土地持有人沒收到通知。 收到法院第一張單到現在已經一年了…

另外一塊地我家也佔9/16 提告的人也佔4/16 但是地面上有建築物 想請問一下要如何走法律途徑要回屬於我家的部分?可以請對方拆屋還地嗎?需要在付給他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何時收到判決書,有無逾上訴期限,若已逾上訴期限,則只能提起再審或看有無其他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杰您好,

一、請先確定判決是否仍在上訴期間之內?若是,得於二十天內上訴。若否,僅能透過再審之訴解決。

二、提起再審,可能的依據為按民事訴訟法第496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6. 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者。但他造已承認其 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阿杰 103-07-17 13:2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何時收到判決書,有無 ... (恕刪)

剛剛有去看了一下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上面寫103年5月8日為第一審判決,103年6月19日確定 請問一下這樣有超過上訴期間了嗎?假定超過了有其他方法在爭取嗎?
另外請問一下被告土地持有人 人在國外家裡也無他的委託人 ,對方說有在國外刊登廣告有辦法確認他說的屬實嗎? 法律對於這塊有限制嗎 譬如一定要刊登在被告居住地… 
十二萬分感謝 麻煩您了。

阿杰 103-07-17 13:22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剛剛有去看了一下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上面寫103年5月8日為第一審判決,103年6月19日確定 請問一下這樣有超過上訴期間了嗎?假定超過了有其他方法在爭取嗎?
另外請問一下被告土地持有人 人在國外家裡也無他的委託人 ,對方說有在國外刊登廣告有辦法確認他說的屬實嗎? 法律對於這塊有限制嗎 譬如一定要刊登在被告居住地… 
十二萬分感謝 麻煩您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判決確定,僅能提起再審,但再審機率不高,應加以考慮之。至於另外一塊共有地,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土地予全體共有人、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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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敏 103-07-16 23:02

  我在家中排老三(最小的),老大姐姐在19歲離家出走未婚生了小孩,小孩自小就由我和爸媽帶。姐姐自己雖然也在家中,卻不關心也不太照顧這個小孩子。

直到她27歲嫁給現在的丈夫現居於斗六,未出嫁前(桃園中壢),姐夫上來提親跟爸爸談妥要將孩子帶下去(斗六),結婚後不但沒帶下去,連說好每個月要給小孩的幾千塊也拖拖拉拉說要繳貸款付不出來,之後我父母也擔心孩子下去會受到對方家庭冷落,帶到了上國小六年級。

不過就在小六時,孩子出現了很嚴重的心理疾病,有經過學校輔導老師以及心理醫生做輔導,依然未好轉,能知道的原因是因為孩子沒有健全家庭在學校被受排擠冷漠,個性走了樣甚至到吃藥都無法控制,嚴重影響我們家生活。有連絡過姐姐,不過姐姐藉口說他們那邊沒有多的房間能提供給孩子過去住,也說公公婆婆不接受這個孩子。

我想請問這樣我能告姐姐棄養孩子?或是能走其他法律路線?

(急求 拜託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2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小孩目前仍有您與家人照顧,而沒有生命危險,因此沒有遺棄罪的問題。

2、本文建議您可以通報社會局協助,或是委請律師律師函要求對方帶回子女照料,否則依法舉發遺棄行為。

emma 103-07-16 22:33
我的朋友因為背著孩子騎重型機車拍照放置臉書,遭蘋果日報斷章取義說成危險行為,并未得本人同意公開fb及個人照片(未上馬賽克)想請問這樣蘋果日報是否有法律責任

emma您好,

按您所述,該報可能違反個資法,及侵犯您的肖像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8: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撤下照片及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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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7-16 19:26

抱歉之前說了一堆沒重點

簡單的說

撿到一隻貓

也就是我的寵物

送去做尿道造口

手術過後貓也沒好

醫師還在手術中擅自把他結紮了

沒有事先告知我

也沒有我的同意

 

請問我能用那條法律求償??

是否該先報警處理??

謝謝

拍拍 103-07-16 15:43

首先,先跟願意給予我幫助的律師們說聲謝謝,因為想詳細描述事情經過,可能會有點長,請 見諒。

 

我男朋友和我覺得(二手汽車)車貸太貴,原本想要直接賣回給車行,補差價(約柒萬元),而他哥哥剛好想要汽車(他哥哥之前駕照已被吊銷,處於無照狀態),我們當初不同意轉讓給他,但是在我男朋友媽媽的說服下,我男朋友就只好答應,但是只是給他開車,車貸由他來出,行照仍是我男朋友的(因為他哥哥無照,無法用正當方法轉讓車子)。

那部車本來就是二手,零件其實都很老舊,他哥哥為了自己門面,擅自跑去改車,不料,就在車行交車(晚上)的隔天凌晨就肇事逃逸了……,警察知道狀況後,就說不會牽扯到我男朋友,所幸是沒事。

   他哥哥肇事逃逸這件事後,我們因為這件事也不敢再繼續把車給他開,於是收回汽車,他哥哥不滿,要我們還他他繳的那一期車貸,就不追究改車費用,我們就同意,並付還當期車貸,之後也把車子賣掉,補現金償還(現在還在還銀行貸款)。

原本以為事情就可以這樣落幕,沒想到後來車行說要提告,說當初改車的錢全部都還沒付,而且要告的話連我男朋友都會遭殃,之後了解內幕後才知道,他哥哥當初改車在車行簽了本票(確定是他哥哥的名字和指印),但卻把我男朋友的行照押在那裡了......他哥哥共改了貳萬元。

直到現在我們也都還在還,雖然金額可能對其他人不多,但是對於我及我男朋友來說已經很多了,我也還在就讀大學,每個月要繳的東西也還有銀行貸款機車車貸,負擔真的很大,希望可以用法律途徑讓他哥哥把他自己欠的錢給還完。

 

想請教各位律師以下幾點問題:

1.最剛開始,口頭效力答應把車給他算數嗎?畢竟他沒有駕照,應該是等同無效吧?

2.我們對改車屬於無知狀態,雖說行照是押我男朋友的,但是難道說車主無知的狀況下,被其他人拿去車行做什麼改裝,就得自認倒楣的自己出錢嗎?我總覺得很不合理。

3.另外,我想知道若是真的得靠法律途徑,可能會面臨到的實際問題(如:花費費用.時間...等等)?

 

抱歉耽誤各位律師們寶貴的時間回答我的這些問題了,謝謝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向法院對對方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待該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對其聲請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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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 103-07-16 14:18

建商至今都不出面做公設點交,我們社區已經發文到都發局請求協助,都發局表示將依照行政程序去要求建商出面處理,若建商不處理將可開罰,但卻也說 : 如果建商真的落跑,罰不到錢,只能採取行政上的強制執行。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都發局採取強制執行命令,法律上足以代表建商不履行社區點交的這個事實嗎? 我們社區還需要另外向法院提出建商不履行社區點交的損害賠償訴訟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4: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建商履行點交之義務,若屆期建商仍置之不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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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16 14:43

您好!若要請建商賠償,還是必須另提訴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公設點交部分,倘若建商未依約履行,則僅能依據合約請求點交,並且請求賠償所受損失,與主管機關的處罰無涉。

2、本文建議您的社區可以委聘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相關事務,確保權益。

您好:

建議您提供都發局的發給建商的函給律師審閱,確認是否為具有強制效力之行政處分,否則還是無法直接強制執行。

另外,與其告建商損害賠償,不如告建商返還公設部分給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建商多佔的一天,就多跟建商要如租金的損害賠償,這樣反而一兼二固。

以上,如有進一步的需要,歡迎聯絡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至於縣市政府之裁罰只是針對行政部分,民事上之損害賠償仍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aisy 103-07-16 12:27

我媽的房子過戶到我弟名下,產權過戶了,債權過戶,所以抵押權第一順位銀行約五十萬。目前有被法院裁決要取消過戶房子要變回我媽的名子。

他們跟我借錢,然後房屋要做抵押設定給我,我當第二順位,請問取消過戶後,跟我的抵押會有衝突嗎?會影響我權益嗎?

另外,再請問一下,除了借貸合約,及匯款明細,是否還要法院公證證人才能證明借貸具有法律效力,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6 1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第二順位抵押權登記,權益不受過戶影響,謹若該房屋遭拍賣,第一順位將優先您受償,待其受償完後,再換您受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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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7-16 16:16

您好!過戶給弟弟之所以會被撤銷是因詐害債權,此時才設定抵押權給家人,仍有可能因詐害債權而被撤銷抵押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木公 103-07-16 08:53

如提   今天三伯約人在魚塭看地  但該地是我父親和他共有  他卻自作主張要賣掉(我們知道他的地契抵押在金主身上)   和對方在談時他還說經營權沒辦法給對方        請問這樣是有效的嗎?     如果要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要怎麼防範?    希望能幫幫我  我想先知道保護自身方法   到最後不得已需要走法律途徑再麻煩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三伯持份超過2/3,則不論您的父親是否同意,均可以出賣該筆土地,本文建議您應該以父親的名義發函告知將行使優先承買權,出賣時應該通知我方。

2、倘若您的三伯持份未超過2/3,則無須過於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6 1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伯父可出賣其應有部分,除非其應有部分超過三分之二,方可出賣全部土地,且不論其欲出賣應有部分或全部土地,您父親均可主張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故您父親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告知其若遇出賣土地應有部分,應先通知行使優先承購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木公 103-07-16 13:18

 父親共6兄弟    有3塊魚塭   1跟4伯   2跟5    3跟我父親  當初是這樣分的   三伯父沒跟我們告知就要賣且他自己本身並沒有份了(其地契抵押在金主手上)   這樣的話他是否還能買賣?

因為對方是要購買來休閒(釣魚,吵雜等)     因為我們在魚塭有放養魚且我們住在魚塭旁   這樣我們的權益會受損(因為同一塊魚塭怎麼分別誰跟誰的哪一份)  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5: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從您的論述無法知悉該土地的持份狀況,倘若您也無法確定,則可以調閱土地登記謄本,以供判斷。

2、倘若只是出賣持分,則就土地的使用,必須經過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始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Wen 103-07-16 00:13

我想請問房子租賃的相關問題,有點複雜:
我母親於101年4月租賃房子給林姓男子,
合約是使用一般市售租賃契約房租是以現金方式收款。
林姓男子繳房租的狀況不盡理想,經常一拖再拖,
常常拖好幾個月才繳款,打電話也都不接,我母親打算終止合約
去年(102年)12月已告知房客合約至4/20結束後不續約(剛好滿一年)。


現在的狀況為:
(1)房客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的租金都未給付,
    房租1個月11000元,去年9月至4月共積欠7個月共計77000元租金


(2)今年4月中,房客表示希望再給他寬限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
    並強調4/20~5/20這段期間也會給付租金
    等於4/20合約到期後,轉為不定期契約一個月(4/20~5/20)


(3)因為房客總是故意不接電話,讓我們無法直接與他催討,
   甚至找當地里長與警察協助,到租屋處直接通知對方,
   對方也直接避不見面,不肯開門,警察也以"無法強行進入"束手無策。


(4)已於5/26寄存證信函房客,要求他於一個月內(6/20以前)搬走,
    並繳清積欠的8個月租金88000元。
    也在存證信函內註明會依民法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5%法定利息


(5)對方藉故不接電話,一直找不到人,
    等到終於接通,承諾願意於某某日(7月初)一次繳清金額,並且搬走,
    (此次對話有進行錄音)
    但到了約定日依舊不接電話手機關機,
   從6/20的最後搬家日到現在,依然未搬走,
   我和我母親也不知如何強制執行搬遷與催討積欠租金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可以怎麼做呢?
母親是個老實人,我們都沒接觸過類似問題,
現在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
是否要再寄第二次的存證信函,要求他立刻搬走?
是否一定只能依照法律途徑了呢?
他如果遲遲不搬走,那他多住的這段期間我們該如何追究租金部分?
(例如7/20不搬走,等於又多住了一個月)
他如果遲遲不肯繳租金到底該怎麼辦?

另外想問,因為當租賃房子時,只有市售的租賃契約書,
並沒有影印對方的身分證,只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
我查過存證信函必須寄到對方的戶籍地址,
但我們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是先寄到目前租屋處給房客
如果之後他搬走找不到人了,那又該怎麼辦?

問題有點多,有點冗長,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
也很不願走到上法院這條路.....
(母親和我都要上班,無太多時間精力,也無力負擔請律師的龐大費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11: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違約繼續占有房屋,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費用

2、存證信函無須寄發戶籍地,只要對方收的到的地址就可以了。

3、倘若您可以說服派出所員警,陪同進入房屋將對方的東西整理妥適,要求對方取回,則可嘗試這個方法,否則仍然僅能進入訴訟程序,要求對方遷讓房屋、給付租金違約繼續使用房屋費用,避免發生侵入住宅、強制罪等爭議。

您好:

您提出的問題剛好是本律師今天上蘋果日報的法律信箱採訪,有房東也有同樣的疑問,詳如連結,或google梁維珊律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16/35961245/%E6%B3%95%E5%BE%8B%E4%BF%A1%E7%AE%B1%EF%BC%9A%E6%89%A3%E6%8A%BC%E9%87%91%E6%AC%A0%E7%A7%9F%E9%80%BE2%E6%9C%88%E6%88%BF%E6%9D%B1%E5%8F%AF%E6%94%B6%E5%9B%9E%E6%88%BF%E5%B1%8B

如您的租約未經公證,建議您儘速提出返還租賃物的訴訟並加上給付租金之訴,如有經濟上的問題,可以請律師代為撰狀,您自己去開庭,這樣會比較便宜。當然,看病找醫生,總不是自己拿醫生寫的病曆卻自己對自己開刀的,律師律師的專業。

以上。 

Wen 103-07-16 00:09

我想請問房子租賃的相關問題,有點複雜:

我母親於101年4月租賃房子給林姓男子,合約是使用一般市售租賃契約房租是以現金方式收款。林姓男子繳房租的狀況不盡理想,經常一拖再拖,常常拖好幾個月才繳款,打電話也都不接,我母親打算終止合約,去年(102年)12月已告知房客合約至4/20結束後不續約(剛好滿一年)。

現在的狀況為:

(1)房客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的租金都未給付,房租1個月11000元,去年9月至4月共積欠7個月共計77000元租金

(2)今年4月中,房客表示希望再給他寬限一個月的時間找房子,並強調4/20~5/20這段期間也會給付租金。 等於4/20合約到期後,轉為不定期契約一個月(4/20~5/20)

(3)因為房客總是故意不接電話,讓我們無法直接與他催討, 甚至找當地里長與警察協助,到租屋處直接通知對方,對方也直接避不見面,不肯開門,警察也以"無法強行進入"束手無策。

(4)已於5/26寄存證信函房客,要求他於一個月內(6/20以前)搬走,並繳清積欠的8個月租金88000元。也在存證信函內註明會依民法203條規定,加計年利率5%法定利息

(5)對方藉故不接電話,一直找不到人, 等到終於接通,承諾願意於某某日(7月初)一次繳清金額,並且搬走(此次對話有進行錄音),但到了約定日依舊不接電話手機關機,從6/20的最後搬家日到現在,依然未搬走,我和我母親也不知如何強制執行搬遷與催討積欠租金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可以怎麼做呢?母親是個老實人,我們都沒接觸過類似問題,現在我們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是否要再寄第二次的存證信函,要求他立刻搬走?是否一定只能依照法律途徑了呢?他如果遲遲不搬走,那他多住的這段期間我們該如何追究租金部分?(例如7/20不搬走,等於又多住了一個月)他如果遲遲不肯繳租金到底該怎麼辦?

 另外想問,因為當租賃房子時,只有市售的租賃契約書,並沒有影印對方的身分證,只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我查過存證信函必須寄到對方的戶籍地址,但我們沒有對方的戶籍地址,是先寄到目前租屋處給房客,如果之後他搬走找不到人了,那又該怎麼辦?

問題有點多,有點冗長,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也很不願走到上法院這條路.....(母親和我都要上班,無太多時間精力,也無力負擔請律師的龐大費用)

您好,因對方已遲付房租達2個月,遲延給付逾2個月,您可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對方於相當期限內支付租金(目前寄發地址為租屋處),對方於約定期限內仍不支付,可依法終止租約,於訴請法院要求對方遷讓返還房屋前,可嘗試再與對方協調,若仍無效,只能透過訴訟途徑要求對方返還房屋及所欠租金,因您的案件不複雜,法院應會速審速決,將房子返還給您。

loveriny 103-07-15 21:15

您好,第一次租屋給他人,就犯了的大錯。當初租屋房客時,由於看在當初有些認識的份上,沒有法律上的簽租屋合約,不過有按時交租金,但是由於這個房子臨時有急用,也在約一年前與房客溝通,希望可以找到新的租屋處後,搬家離開,不逼他也不給他壓力,但是因此就過了一年多。至今,原定說好的此月15日確定搬走,打電話有時都故意不接,接了以後則說,再給他一些時間,他再看看...。想請問由於我當初沒有擬定合約,是否我已經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呢?我已經都說明屋況如何我都自己整理了,給他太多寬限,但卻沒有要搬離的意思,再麻煩您幫我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對方終止租約並限期搬離,若對方仍不搬離,則仍應向法院訴請強制遷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終止租約,請求限期搬離,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房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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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to 103-07-15 16:51

您好

我的家族最近在討論修改姓氏問題,但是我對於相關法律有些疑惑。情況是這樣的,我爺爺出生時從母姓"葉",現在想改回父姓"林",但是我們從爺爺的姓氏"葉",如果爺爺自己改姓氏之後是否我爸爸的姓氏也必須跟著更改?因為民法規定只能從父姓或者母姓,我奶奶姓"陳",因為牽連到整個家族,想詢問有關於民法的這部分有規定父親姓氏更改之後子女也要跟著修改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爺爺雖然改姓,但其子孫的姓並不會跟著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爺爺改姓為其個人行為,若其餘子孫不願改姓,可不改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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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翼 103-07-15 02:36

板上的律師群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玩某個網頁遊戲時,

因為有心人士的搧動,導致遊戲中許多玩家對我產生誤會,

並且在公開頻道集體辱罵我"人渣" "狗" "婊子"等字眼,

原本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 真像會水落石出,他們會停止對我的騷擾

但是事情越演越烈,該有心人士夥同騷擾我的其他玩家開始人肉我的資料。

並且已經查到我FB工作地點&本名,甚至也有了我的照片,

他們直接在遊戲的公開頻道討論我的個資,並且揚言要來我的公司找我等等~

忍無可忍,目前已經報警對幾位玩家提出妨礙名譽告訴,並已完成筆錄

目前想請教的是,警方受理我的案子後,

會對我所提告的那幾位玩家有甚麼樣的舉動?

(我指的是 警方跟遊戲公司調到騷擾我的玩家的資料後,是會請他們去做筆錄?或是他們會收到傳票?)

以及關於我自身之後的法律程序,譬如要再跑警局做筆錄嗎?

或是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之後要去被告的所在縣市開庭或在我自身的縣市就好?

人生中第一次在網路被捲入糾紛,考量自身安全才報了警,

對於報警後要面對的一切法律流程完全不清楚。

麻煩各位律師的解惑,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警會依法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案說明,移送到地檢署後,檢察官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您,並且詢問是否要和解

2、本文建議您仍應該嘗試蒐證,就網頁的相關內容作網頁截圖,並提供給員警。

3、開庭地點分為被告住所地跟犯罪地,都有可能,要看承辦檢察官的態度,倘若您無法到庭,可以委請律師代為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exYang 103-07-14 14:46

因為一時好奇,在今年一月初在網路上找援交,由於對方看起來不像未成年,於是與她完成了性交易,最近收到警局雙掛號寄來的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通知書要我到案說明,情急之下我第二天就趕緊到警局說明,警方告知對方未滿18歲,且拿出充分情資證明我有與該女子交易,於是我坦承有這件事情發生,並且已製作筆錄

本人對法律一竅不通,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我會被判什麼罪?罰則又是什麼?有機會申請緩起訴嗎?需要找律師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在網路上公開尋找性交易,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您與滿16歲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至於是否請律師,則必須依據您想要無罪抗辯或是認罪、及案情而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循正式諮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局製作筆錄後會將案件送交地檢署進行後續偵查程序,建議您應於接受檢察官偵訊前,先與律師討論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16: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承認有與對方為性交易之行為,目前您應針對年齡部分為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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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4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針對是否有認知對方年齡之部分加以爭執之,如對方之照片、對方有無與您聊天之記錄告知您滿18歲或對方之相關年齡簡介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7-14 22: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你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

             至於刑責的部分 就像上面律師引的法條

             最重分別可判處五年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jm 103-07-14 09:33

您好,以下法律問題想請教:

我二哥過世之後,因無子嗣,所以就過繼我大哥的小孩給他,但並無任何法律上的收養程序。

現在家中祖產有一塊地,其中有一份是我二哥的,這樣我大哥的小孩有權力可分得這塊地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14 13:25

您好!要依事發當時的法律而定;若依現行法律,未完成收養程序就沒有收養效力,小孩無權分配二哥的財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嫻 103-07-13 23:06

1.父親生前戶頭借我存錢用,這本存摺一直都是我一人使用,父親5年前過世,當天我即將錢領出(因為本來我的錢),現在弟弟想提告,請問這樣是否犯法?有觸及到偽造文書罪嗎?這樣被告是否會被定罪?最高刑責是?會坐牢嗎?

2.爸爸過世後媽媽向我要印鑑我給了他(我以為是財產分權),結果分文未得,才發現動產過戶給兩個弟弟,財產過戶代書統一簽名,並不是我本人簽(我全然不知情且未同意的狀況下),這樣有具法律效益嗎?目前我提訴訟提告偽造文書,這樣有用嗎?開庭勝算機率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0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提領父親戶頭之存款,即使為您所存,惟若於父親之戶頭,即視為父親之財產,您於父親死亡當天提領,即有偽造文書侵占其他人繼承財產之疑義;再者,您母親拿您印鑑證明辦理動產過戶,亦涉及偽造文書之疑義,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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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你能提出相關資料證明你和爸爸是借名登記,那麼依據實務見解,借名登記屬一種委任關係,因當事人一方死亡而消滅,你只是取回你原本的錢,這時就不一定會有罪了。

至於媽媽的部分,算是侵害到你的繼承權,且冒你的名過戶,會有刑責,依據你的描述成立的機率算高。

謹答覆如上

                                          吳律師 0932195713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的母親未經過您的同意,自行在遺產分割之文件上蓋用您的印章,則您的母親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等罪嫌;另外,民事部分,您得以主張您的母親及其他繼承人侵害您的繼承權,而提起繼承回復請求權之訴訟,以回復您應繼承遺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3-07-13 03:10

我的前男友是個外國人,我們再一起四個多月,他是個會記帳的人,

我們交往期間一切都很好,這期間約會的部分他都會支付,

交往期間我有一段時間需要金錢上的幫忙,於是他借了我一筆一萬元的金額,

但是只有在LINE上面提過,沒有任何書面上的簽名或壓印,

這之間他要求我搬過去他家,我們同居了一個多月,

在這其中他弄壞了我一樣重要的東西,於是他說我跟他借的1萬元不用歸還,直接賠償他用壞我的東西的部分

 

分手後鬧得很不愉快,於是我搬離開的時候帶走了我們當初一起買的除濕機,

分手之後他跟我要回"所有"他所支付過的費用,包含晚餐,電影諸如此類的消費費用

還有期間住在他家的電費,房租,總共要回45000元

 

還有在交往這段期間,他曾用他的金融卡先幫我付了電話費,這些他通通都要回來,

我想問的是說,我一訂得支付他45000元嗎?

我唯一跟他借的款項只有1萬元,他是他是口頭上說不用償還,

但是他現在反悔了,說如果我不償還45000元他就要告我,

如果每一筆消費都是他自己記帳,我沒有實質簽任何借據的東西,

請問光是LINE的訊息或是一些軟體上面的對話紀錄足夠構成法律上的有效的文件然後來告我嗎?

 

這個情況有點複雜,因為他還跑去我舊家跟我家裡要錢搞得雞犬不寧,

希望這邊可以回答我的疑問,如果我詳述得不夠清楚可以直接在問我

 

謝謝大家幫忙 :)

沈恆 (沈律師) 103-07-13 08:25

您好!不管證據夠不夠充分,對方都有權利提告;但若您能證明是對方自願贈與,或已承諾不用償還,該部分就無須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3-07-11 23:40

分居中的妻子登入我的FB、信箱、LINE,為了自導自演我有外遇的戲碼要求贍養費,擅自更改和刪除我的留言,當我改了密碼以後,他馬上又強行登入把我的密碼也改了,一來一往改了好多次,最後連我自己都無法登入我自己的帳號,操控權在她手上!

她還在我的手機設定衛星追蹤

我覺得精神上受到折磨,明明知道盜用的人是她,但卻苦無證據,我該怎麼辦?在法律上我可以怎麼做來捍衛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真的肯定帳號遭到盜用,可以報警處理,要求員警以IP位置調查嫌疑人,手機衛星定位系統亦同。

2、另外,您配偶的行為已經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並且構成離婚事由。

103-07-11 17:26

我是一名20歲的大學生, 我的媽媽是一名躁鬱患者, 目前她未到大醫院做檢定也未申請禁治產, 距離事發已過一年, 她在精神狀況不穩定期間刷下了近約30萬的卡債, 而當中21萬對照明細有所出入, 懷疑是否被店家多刷‧


 


想請律師, 是否有可能因申請禁治產成功而免負擔卡債全額?若申請到禁治產, 是要向銀行憑證說明即可, 還是需再另透法律途徑要和店家打官司?


 


律師幫忙解答我有些急迫因為距離事發已過一年有些久, 想盡其可能快速抓住管道以免失效, 謝謝律師.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14 09:47
1.懷疑是否被店家盜刷,可以討論;店家也有可能會對您提出詐欺或其他刑責。 2.免負擔卡債全額,基本上要和債權人協商,機率很低。 3.一般來說都要走訴訟。 4.建議您上網搜尋免費諮詢且具相關經驗之律師詳談,若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財產、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之民眾可向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申請(法扶也可以指定律師喔),以上,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謝謝。
103-07-11 16:33

我是一名20歲的大學生, 我的媽媽是一名躁鬱患者, 目前她未到大醫院做檢定也未申請禁治產, 距離事發已過一年, 她在精神狀況不穩定期間刷下了近約30萬的卡債, 而當中21萬對照明細有所出入, 懷疑是否被店家多刷‧

想請各位律師, 是否有可能因申請禁治產成功而免負擔卡債全額?若申請到禁治產, 是要向銀行憑證說明即可, 還是需再另透法律途徑要和店家打官司?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這真的很緊急, 謝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7: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一年前的刷卡債務,您現在聲請禁治產也無朔及效力,因為禁止產制度不是為了免除債務而設立的。

2、有關於消費明細有出入的部分,您可以要求店家提出明細,倘若有遭到盜刷,可以報警處理。

3、本文建議您,仍應該聲請監護宣告,避免日後您的母親又發生類似事件,並且釐清是否有遭到盜刷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ann 103-07-11 16:21

您好 我想幫我朋友問一下 國際法律的問題女方為台灣人,前往日本讀書,進而認識了大陸男子(也是去日本念書的),成為男女朋友關係,但近日男方開始對女生動粗,暴力相向,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以性愛影片照片做威脅,且控制女方行動,包含手機、FACEBOOK 、LINE....等 ,監控女方,還強制住進女方家,並要求女方給他錢,如果不給就威脅要把性愛影片公開,並恐嚇女方不能跟他分手。請問以上情形該如何解決?
雙方皆依滿20歲以上,為成年人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7-12 03:27

您好!可向當地國的警方報案。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喬喬 103-07-11 16:00

我有認識一位網友,見過一次面,不清楚對方真實姓名,只知道暱稱,以及有她的照片。我們都以LINE、臉書做聯絡,也有留下聯絡紀錄。

在去年六月到八月期間(一時想不起正確日子),她曾以LINE的訊息向我求助,說她被黑道暴力討債,若還不出60萬的費用就會有安全上疑慮。當時對她的話信以為真,但因能力所限,只前前後後匯了共五千塊錢給她(用中國信託網路ATM轉帳)。後來她斷斷續續說要還錢,多次在訊息中說已經匯款、但又匯錯地方,或者是慢點再匯,但帳戶遲遲沒有錢入帳。後來該女就自刪臉書等等,失去音訊。 (無她的手機號碼)

今年六月中,有在網路上再發現該女的行蹤,與其聯繫之下,該女表示害怕被告,所以說會在六月底還錢,後又拖延說七月五號才會發薪水,之後又藉口說老闆慢發等等...直至昨日(7/10),她傳訊息說:

"今天下午4:11分轉出 銀行作業 請明日早上9:30入帳 5000元 麻煩確認收到欠款後 麻煩留言給我 我銀行後四碼 3067 拖這麼久 非常抱歉 現在在上班 明早8點才下班 上班時間沒辦法一直使用手機 謝謝 一切再麻煩妳。"

並說今日返家會拍單據給我。

但今天看,帳戶還是沒錢,且她臉書自刪,無法與她連絡,她留下的電話也打不通。

請問:

1.這算詐欺,還是算借錢不還?是公訴還是告訴乃論?依據哪條法?

2.沒有留下存證信函借據等等,僅有匯款紀錄、對話紀錄,這樣能否起訴?

3.我不知道她人在哪裡,只有她的照片、匯款帳號(也不知道是不是本人帳戶)、不確定是否是她的手機、她之前的臉書。請問這樣還能報案告她嗎?(我都不知道她在哪,法律有辦法抓到她?)

4.我是否可以打電話去她電話的電信業者,提出這是詐欺電話號碼,要他們處理?

5.有很多人說,不過五千塊,打官司的錢都不止五千了,算了吧。是這樣子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2 1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情形,對方確實可能涉犯詐欺行為,因為對方後來失去音訊,並且於您聯繫上後,繼續欺騙您,但是必須進一步釐清對話內容。

2、刑法339條詐欺罪是公訴罪。

3、倘若您有他的匯款帳戶,及電話號碼,員警要找到人應該不難。

4、至於是否提告,則看您的經濟狀況、是否有時間自己跑法院、是否希望對方受到法律的制裁等,您可自行斟酌。

喬喬 103-07-14 1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上週有到警察局作詢問,警察是表示,此問題在詐欺借貸的模糊地帶,要看法官如何認定,若以詐欺提告,法院判是借貸,則對方可反告我誣告

針對這項訊息,想請問的是,該女當初借錢是用被黑道暴力討債、要逃跑之理由,且後續斷斷續續有提到因要籌錢而協助黑道進行毒品運送的黑吃黑行為、甚至表示有持有槍械等等言論。關於此部分,若她想反駁是詐欺,僅僅是借貸,那是否前提是在她要借錢原因屬實(被黑道暴力討債要跑路)?那她是否因此可能順道會吃上加入黑道持有槍械、運送毒品等罪嫌(若她承認該段時間確實經歷此事而需借錢)?

而若她否認被黑道暴力討債、加入黑道協助運送毒品持有槍械等事宜,是否也等於她使用不實之言論讓我借她錢,並因此構成"詐欺"之罪名?

以上這部分是想釐清要用民事訴訟(借貸)還是刑事(詐欺)之名義進行提告,懇請回復,感謝您。

 


黛芬妮 103-07-11 09:54

請問律師,若未經地主同意,就將車輛停放私人土地,是否觸犯什麼法律?警察說他們無法可管,地主應如何救濟?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1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所有權人,對方無相關使用權,可將將對方停放車輛之行為加以拍照存證,寄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其勿再占用私人土地,並於該土地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張貼,告知對方。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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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1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所有權人,對方無合法之使用權,構成無權占有,可請求所有物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您可蒐集對方占用之照片證據,發律師函通知對方及張貼於土地通知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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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長期占用,會構成竊佔,你可先蒐證,即每天拍照,嗣再張貼公告並拍照,如仍置之不理,可提出刑事告訴.

阿政 103-07-11 03:11

我於6年前當兵時.放假時因為受傷被送至國軍醫院.在急診室的時候醫生說要我解尿說要看報告之類的 我不疑有他..但後來想想我傷的是腿怎會先要看尿液報告而不做其他治療..而我因為有吸食毒品心中有鬼就堅持說要轉院.後來醫生過來安撫我說要我別擔心.說法律規定醫院不能洩漏病人病歷要我別想太多..晚點部隊就派人來監控我了..總之結果就是我因此被部隊列管不能放假..我情緒控制不住動手打了幹部因此被移送軍事看守所被軍事法院判了十個月..也因為他驗的那次尿被判了8月..合併執行1年4月...請問我被判毒品罪試算合法嗎?又要是能算冤獄嗎?可補償嗎?

103-07-10 23:36

爺爺過世後,留下三筆房產,原應共由兩位姑姑和爸爸持分。但爸爸有負債,怕會被抵押,所以由我的妹妹和兩位姑姑持分三間房屋。現在爸爸要求妹妹持分的部分再分給我們四個姐弟。

 

問題一:若已持分部分再分成四分,是持分持分=1/3再分成四分的意思?

 

問題二:若不希望分成四分,可以用打契約的方式來約定需要四人同意才可變賣或更動持分嗎?

 

問題三:若以契約方式約定,內容需要有什麼才具有法律效力?

 

感謝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3-07-11 00:08

您好!就是每人1/12的意思,完成登記才真正有保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ichuan 103-07-10 22:26

律師你好,請教個法律問題,我與保險業務員發生糾紛,向經管會檢舉保險業務員不當銷售行為,並附上line作為證據檢舉內容指稱有另"一"個保戶也遇到這個問題,但是我誤植成有另"兩"個保戶也遇到這個問題,因此與line作為證據的內容有不同,該業務員要告我毀謗,請問我是否構成毀謗?
或觸犯其他法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0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行為並不會構成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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