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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3-08-03 01:27

律師您好,想請問消費詐欺問題

(商家簡稱A, 被告簡稱B)

B君在A商家挑選購買線材商品,未結帳就將同類不同廠牌價格的兩件商品拆開比較挑選,B君比較完畢欲購買其中1件商品時,因為商品本身為線材並無廠牌標示,僅有顏色差異,B君不慎裝錯誤植商品並於A商家收銀結帳離開。

幾個月後,A商家拿監?器畫面向警方提告,警方聯絡後,B君才知道自己闖禍,且該商品B君購買後並無使用,也願意更正換回商品或兩件皆購買................

請問: 

1.A商家提告詐欺,並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是否成立? 

2.若雙方和解,B君是否會被起訴?

3.若B君被檢察官起訴,上述案情法院通常會如何判?

4.B君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

宋建海 (??大海) 103-08-03 08:57
本律???:B君的行?不构成欺?,形式附?民事??不成立;若?方和解,B君不?被起?;B君行?不构成刑事犯罪,?察官不?起?;若B君?件都??,不??A造成?失,和解效果?最好。以上意?供?考。

 

大大 103-08-02 23:29

我目前高中生 有男朋友  最近跟一位男性友人比較好
共同的事都一起做.  班上有位女生 不喜歡我和男性友人這樣.
所以在班上跟她的好友亂說話  結果我不高興 FB PO文表明我的立場並表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這樣傷害我!
結果那位女生用FB 創假帳號  並偷拍我和男性友人(例如:一起走去教室上課.還用借位方式偷拍)    然後組成"感覺"像我和男性友人"私會"的照片 傳給我男朋友  這樣要怎麼辦呢?

這樣要算民事還是刑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若有散布之情形,似有誹謗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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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 103-08-04 23:10

律師你好  如果她只有傳給我男朋友呢?
這樣算散布了嗎? 

Betty 103-08-02 08:07

請問要用在刑事撤告的陳情狀有特定的格式嗎?是否可提供。

那請律師擬稿較好還是自己擬較好?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直接至地檢署服務台詢問並直接填寫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8-02 05:15

各位前輩您好,女友的勞資糾紛,內容有點複雜,懇請幫忙

事情要從去年10月說起,女友在中和的一間萊爾富工作,為工讀生兼職人員,店長還是在違反公司規定下讓她做大夜班(女生不可任大夜班)一次晚上搬貨時,遭到民眾趁其忙碌時,從櫃檯盜走面額30萬新台幣遊戲點數,後有報警,且有錄影機證明,而對方在櫃台留下10000元台幣,也交由警方列為證據,人尚未抓到,已通緝中。

然而,店長卻口頭告知我女友:[我已先賠償公司30萬元,所以妳必須還我30萬]以此為由要求她簽下30萬本票(而單據還叫另一位知情員工拿給女友簽)她未滿20歲,而父母也未同意,但店長仍在此情況下,讓不懂法規的女友簽下,她到目前19歲,父母仍未同意此事。

同時還以此要脅,強迫她簽下手寫的2年半勞動契約(未蓋總公司核章)用此綁定她在萊爾富的工作,每個月以預扣薪水8500元的方式作為抵債,她工作至今已被扣9個月,而後又故意以盤損、收銀機零錢不對等扣她薪水,還有超時工作的問題(明明上到早上7點,但接班的店長卻總在8點才來接手,也未給加班費)如果選擇離職,就要馬上拿出30萬歸還。

兩次簽寫單據都有在櫃台被監視器拍到

這周,我們便前去勞工局尋求協助,在勞工局建議下,我們以引用勞基法第14條的方式辭職(7/29)並寄發存證信函為證,同時申請勞動調解

但前日,店長寄發簡訊要脅,如果她不出面工作,便要以竊盜罪、偷拿零錢、收取當初10000元等方式對她提告,女友之前會拿取店內的商品例如香菸,不過價金都有在下個月的薪資裡做扣除,而偷拿零錢則是無中生有的事情,因為店長上周有問她,有沒有拿架上的菸,她友承認,但並未表示偷取(畢竟她知道會從薪水裡扣除)也沒有拿收銀機內零錢。

事因如上述所說,幾項問題詢問:

女友於現在的事件裡擁有哪些權益可以主張?我們能採取哪些法律途徑?如果能對他提告,要在調解後再行動還是現在就能? 店長目前所涉及的民事刑事責任有哪些? 如果8月10日領取7月份也就是最後一次的薪資時,店長能否以曠職達3日為由沒收薪資?那我們能如何應變? 偷竊的部分是否會成立?還是說能透過解釋來闡明?畢竟她並無偷竊的本意 本票的部分,該如何要求解除?如果對方窩藏票據不承認,我們該如何要求對方取出? 30萬的部分到底有無需要做賠償?要完全賠償?還是有連帶責任做部分賠償?那賠償是否需先經過司法的判斷才能決定? 對於預扣薪資的部分,該如何跟對方請求取回? 調解開會時,我們該做那些事情的準備及注意?那調解當下,能做如何的應變? 如果對方刻意隱藏證據、攝影機錄像(或是說刪除遺失)我們能如何做? 我們能從哪幾點引用哪些法規來具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現在的狀況比較緊急,對方近期內可能就會先提告,不希望變成問題沒解決還要吃官司的問題,懇請專人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對您女友提出告訴,可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若勞工局無法協調,可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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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 103-08-01 22:43

2014/3/14被詐騙,請問可以追朔期限有多久?

刑事法庭是不會把騙走的錢還給我,所以除了刑事法院以外還要走民事法院,這樣對嗎?

今天打電話去詢問警察,說7/28剛遞交至地檢署,說大概會一個月左右之後,法院會寄傳票來開庭,那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的文件是第一次開庭就要送出嗎?刑事附帶民事告訴此格示須填寫被告資料該去哪邊查詢填寫呢?

假執行格式

http://ppt.cc/hj-x 

圖中有說到如果有$$可以去申請假執行,那為多少錢?

但剛剛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有寫上假執行,這樣還要再送交法院一次嗎?

 

然後這些資料我都必須送到我開庭的法院才可以嗎?是否可以用郵寄的?

提出金額可以包含交通費以及陪同人的交通費用嗎?

 

警察有跟我說對方來做筆錄,說自己也是被騙將資料寄去,而匯過去的戶頭有兩個,但是是同一人的帳戶,這樣的話該怎麼做才可以把被騙的錢從人頭戶拿回來呢?

 

開庭之日期,都由法院決定嗎?會用什麼方式告知呢?(有查到可以查開庭時間的網站)

 

這樣的話案子大概會跑幾次法院?因為我人在桃園可是人頭戶在台中

 

希望能幫忙解惑,如果有需要我應該自己去了解的資訊,可以告訴我關鍵字,會再去查詢資料,好好看清楚,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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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103-08-01 07:34

遭人事記莫虛有的過後,扣我二千元,是侵佔還是詐騙,我要討回

事情

一年前,我在工作時遇上同事找來的麻煩後,人事知道不是我的問題,卻以一個鋼板不會響的歪理,硬是說我聲音太大記了我一個過,扣了我二千元。

事後

我和該公司說我做了什麼,憑什麼扣我二千元一事,該公司說不出來,一直用三言二語的文字帶過事情,迴避我所說的上述事情內容,

如今如過想要透過法律討回二千元和應有的公道,是否可以提刑事告訴的詐騙侵佔等罪名,或者是民事,但民事我不懂該怎麼提告罪名等等問題,能請律師幫忙我解惑嗎~謝謝

證據,當時人事找我談時我都有錄音,對上述事情所說的有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1 1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屬於公司違法扣薪,屬於勞資爭議問題。

2、倘若您向公司提出申訴無效之後,可以向各地勞動局提出申訴,並且要求勞資爭議調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正 103-07-31 20:17

去年5月 我一名朋友 因吸毒案 被抓  我去保釋她  保釋金一萬元 

至到今天我才收到一封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傳票

上面寫著

被告2 王xx

保人

應到時間民國103年8月19日上午10點整

*請偕同或督促被告王xx 到庭 , 否則沒入保證金

附記 審判程序

問題1:這是代表我需不需要去丫? 還是只要叫被告去就好

問題2:被告跟我說她也收到傳票,但是是叫她15日去執行??  如果她15號就進去被關了?那我那個19日的怎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15日要執行,則19日之開庭法院直接向監所借提即可,但建議應先向法院陳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正 103-07-31 22:02

嗯感謝您的回覆

 那 如果 不看問題2  , 僅 問題1呢 ?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非被告,無須到庭之,但由於您為繳交保證金之人,若被告未到庭,交沒收您繳交之保證金,故您應確認被告有到庭,避免遭沒收保證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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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103-07-31 12:08

小弟目前20歲有一些刑事訴訟上的問題請各位大哥指點,近幾日與一名已知為未成年少女(15歲)發生性行為(有戴且兩情相悅),後來對方家長得知說要提告~我的問題是:

1.通報後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2.只靠通聯紀錄就可以當作有性行為證據

3.在無前科(初犯)以及沒有與對發家長和解的情況下,會怎麼判

 

拜託幫幫我了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所以很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警方會先通知開庭,本案若未和解,則仍有被判刑入監服刑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7-31 14:41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你接下來會收到傳票

             跟十五歲的女生發生性關係刑責相當重

              法定刑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看對方是直接到法院提告或至派出所報案,如果去派出所報案,警員會先傳訊你去做筆錄,才會將案件移送地檢署。而僅憑通聯記錄無法證明雙方有性行為,看對方可否另提出足夠的證據。另與未滿16歲之人的性行為,不論對方自願與否,皆會構成犯罪,建議爭取與對方和解之機會。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Leon 103-07-31 19:33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我再請問一下~

如果無法與對方家屬和解的話,還有機會獲得緩刑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無和解即無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若無您已知對方為未滿16歲之人,可先就您主觀認知為抗辯,認為對方為滿16歲之人,再就是否發生性行為為爭執,若對方無證據證明您確實有發生性行為,可否認發生性行為。若您接獲警方通知或地檢署傳票,您應先儘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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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1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和解,取得緩起訴緩刑之機會十分渺茫,可爭執有無證據證明您知道對方未滿16歲並與之發生性行為,若您有證據可證明您主觀認知對方為已滿16歲之人,且亦無完足證據證明有發生性行為,均亦可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刀 103-07-30 09:00

我去警察局報案,已有自己認為的罪證!

我告的是刑事案件,結果他們局內有人一直跳出來說:[你這個不會過的,送上去也是被我簽結,我直接就把你擋住了,浪費時間]這類等字眼

最後連報案三聯單都沒拿到,只拿到一個案類為[其他(含遺失物)]的通知單。那幫我做筆錄的警員也跟我道歉說,是那個人這樣要求,他要聽他的。

(1)請問這樣警察有吃案嗎?如果是吃案在下該如何給警察一些正確觀念?

(2)我該如何對這個人提告呢?警察不是叫我去找檢察官,不然就是那位員警跳出來一直說我不的案件會被她處理掉簽結,浪費時間之類的方式嘲諷。

(3)那我拿這個通知書有用嗎?不是報案三聯單。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吃案的部分,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可以向督察室提出檢舉。但是要謹慎為之,避免遭起訴誣告罪。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出庭或是撰擬狀紙,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即可避免員警拒絕受理案件。

3、通知書與報案三聯單並非同ㄧ文件。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30 15:00

您好:部分警察機關對於破案有困難的案件,都會私底下將案子吃掉,當做沒有發生,因此才要求民眾報案之後,由警方開立單據三張同樣的單子,兩張存在警察機關備查,一張則由報案人自己留著,若未收到報案三聯單,顯示警方吃案,您可向刑事局網站上之檢舉信箱檢舉,或透過總局督察室檢舉,該名員警恐有觸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湮滅刑事證據罪。若您已有部分證據,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直接提起刑事告訴,以增加效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緯 103-07-30 01:34

各位律師們好:
我阿公曾把一間房子過戶給我爸爸。
那間房子在77年的時候,卻被我叔叔不知用何方法改登記到他名下,當初以為是我阿公授意的,因此不敢多過問。
阿公今年身體開始不好,需要常跑醫院,我爸爸每個禮拜固定時間帶他去。
後來在聊天中才發現,原來當初那間房子過戶到叔叔名下不是我阿公授意的,因此才知道叔叔有違法的可能。
但是至今已經二十餘年,刑事責任應該已經逾期了吧!?那不知民事方面有無可以爭取的空間跟方法???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02:27

至少要先確認移轉登記的原因及登記文件,建議先去地政調閱資料。

郝江 (郝律?) 103-07-30 09:00

如果??房???到你爸爸名下后被你叔叔又私自?移到其名下,那么你的爸爸?在????情??是可以通?法律手段?解?的,但是如果未曾??到你爸爸名下,而是直接?你阿公名下??到你叔叔名下,?很?有机?再解?的

 

您好

如果當初房屋過戶並非所有權人同意

那就有涉及偽造文書問題

雖然追訴期已經過

但是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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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賢 103-07-29 23:54

小兒目前15歲

在5月時做了一個月的代理

之前完全沒碰過球版,現在警局卻要兒子到案說明做筆錄

會有什麼刑事賭博罪的問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兒子為未成年人,所以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家屬可以先陪同他去製作筆錄,以了解其所涉情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mes 103-07-29 23:47

板大您好:

                     小弟可否請教您有關我親友的一場車禍問題(我親友是被告),我親友目前案件上訴至高分院被駁回(應該是確定了),高分院採信原告所提業務過失傷害,維持地院原判決(我已經開始覺得司法只保障會演戲的)。刑事判決是否會影響民事判決?因為原告要求我親友賠償他三百多萬,這樣民事法庭也會照判嗎?目前原告已經假扣押我親友名下一筆動產(市值四百多萬),因為刑事判決有利於他,他是否會在民事庭增加賠償金額度呢?案件到現在我一職覺得法官很不公正,因為就在高院駁回上訴後,幾天後,我在一家自助餐親眼見他騎車自行買便當且與店員對話正常(怎會採信他不能自理生活呢),若是我請徵信社或者長期收其他自主活動的情況(錄影)是否可以當作再審的直接證據呢(雖然我可能也違法,因為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另外我很擔心,若是原告在民事庭提高賠償金額,以至於他目前所假扣押的這筆土地不夠賠償,而我親友在車禍後有將其他動產贈予他親人,這樣會不會也遭到追討。我看我親友他們現在因為這件車禍案件,整個家庭陷入愁雲慘霧,我看了覺得真的覺得很誇張,為什麼高院會採信原告車禍後,所常看診的義X醫院診斷證明(器質性精神病)並說生活無法自理,但我前幾天確實看他自己騎車買便當,而且我有給他錄影,這樣能叫做生活無法自理?我有好多的為什麼?真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保護人還是......可以請你教教我嗎?非常感謝您寶貴意見,祝福你好人 一定有好報。

 

您好

如果能證明診斷有問題

你可以提出那個錄影來當證據

這是有利於你們的

而且可以反告他們偽造文書

但建議你這類案件比較專業

還是要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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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7-29 23:45

妻子外遇,她也已經承認。目前是想協議離婚,而雙方各自保有各自的財產
然而我想對第三者(已婚)提出通姦告訴,但我手中的證據只有通訊軟體裡完整的通姦對話記錄。雖然內容清楚寫明妻子與第三者(完整的姓名與相關發生事實),但並非她授權給我觀看,而是我私自進入她的手機獲取。
1. 請問這是否可以成為提告第三者的證據,而不至於涉嫌妨礙秘密罪之類的刑事責任?
2. 我是否可以在協議離婚手續完成後,提出對第三者的通姦告訴並同時撤銷對妻子的告訴?
3. 假設協議不成而需訴請判決離婚的情形下, 請問這是否可以成為訴請離婚證據?
4. 而訴請離婚時,若妻子婚後名下房產是由父母贈與金錢所購買,我是否有權利主張行使財產分配請求?或是因為房產為父母贈與的款項所購買,所以我沒有權利主張?

沈恆 (沈律師) 103-07-30 01:02

您好!若有足夠證據,可提離婚訴訟通姦告訴,但提出證據應謹慎,以免先受其害;另外,對方受贈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提出告訴之後

可以撤回對於您太太的告訴

保留第三者的告訴

如果通姦成立或有證據證明

當然可以作為證據

贈與財產並非屬於分配範圍喔

但究竟是否為贈與這可能要進一步確認

證據部分

如果他親口承認且有錄音

你也可以用錄音證據

如果手機內容你是在他面前看

或者你本來就知道密碼

這不會有妨礙秘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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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 103-07-30 23:07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提出告訴之後

可以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

提出告訴之後,可以撤回對於您太太的告訴,保留第三者的告訴。我知道,然而第三者也有婚姻關係,他是否會要求他的妻子告我妻子以希望我撤告?若他如此做,我可以再對他撤告嗎?

我妻子親口承認,但是我並沒有錄音檔。我手邊只有她與對方line的完整對話記錄(從去年8月(更之前的我沒有記錄)到今年5月),裡面他們清楚聊到發生性關係的細節。裡面也有提到對方的完整名字與手機(因為他們一起出國,所以有確認旅客姓名資訊)。這是否可成為有效證據?

手機內容是我私自從她手機經由電子郵件傳出,雖然我知道密碼(手機密碼本來就知道,軟體密碼用猜的),但並未得到她的允許才翻看。這樣會有妨礙秘密的問題嗎?

是否為贈與這可能要進一步確認?請問如何確認?

小陳 103-07-30 23:14

謝謝您

麗美 103-07-29 00:00

拆屋還地律師幫忙解答!拜託! 買房子時有分管協議(分管契約)1樓後院由1樓住戶平時管理與使用,五樓樓頂由5樓住戶平時管理與使用,這份資料還是由5樓提出 我方一直都同意不爭執! 但對方提出拆屋還地!要叫我拆除蓋23年之久的鐵皮屋(遮雨棚)3坪多,現在2個出入門都拆掉 地面都淨空!是屬於自由出入的地方,樓和樓間距留有150公分, 還有無公共危險及無竊佔的判決書.?請問我家後面庭院加蓋的還需拆嗎? 另一件事:5樓住戶給法院的證明收據,修膳樓頂的工程行,經新北市政府一查居然無公司登記,收據上有蓋公司章 但看不到發票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有發公文給我 證明查無此工程行.這樣我方能對虛設的工程行老闆及5樓住戶提出刑事附加民事訴訟嗎?用何名義提出最恰當 主要目的是希望談條件交換! 5樓樓頂讓5樓住戶使用與管理 1樓歸1樓住戶使用與管理 請速告知勝算如何?並且此法可行嗎? 懂拆屋還地律師幫忙解答!拜託! 最後一件事:被人冤枉說:我是挖他家地板造成大漏水的人 可對他提出甚麼告訴? 法官判要拆屋還地 但不需繳錢(修膳費) 裁判費我方付85%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5: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分管契約必須是全體共有人同意,才有有效。倘若您與對方都沒有經過全體共有人同意,則不論是一樓或是五樓佔用的部份,都可以訴請拆除。

2、有關書類的部份,可以主張對方的書類不實,並且傳喚開立人出庭作證。

3、您的敘述有點亂,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該案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管契約若未經全體共有同意,似非合法之分管契約,仍可請求拆除;再者就漏水問題,可先鑑定漏水之原因,再請求修繕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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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應該釐清的是

是否本案已經過法院判決而需要上訴

如果已經經過判決

建議要拿判決書及相關卷證研究後

針對問題回答才有用

原則上如果有分管契約是不需要拆屋還地

漏水問題亦需要鑑定

不是對方說的算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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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ain 103-07-28 21:11

我因載送賣淫女子前往旅館從事性交易
被警方以假客人釣魚的方式攔下
並查獲與應召站聯繫的王八卡手機
(但是手機是在無人在場的時候在我車上找到)
在警局做筆錄
我都表示只是載朋友來這裡找朋友拿東西
旅館和賣淫女子的家車程僅5分鐘左右
我只是因為路程短且剛好送自己女朋友回家順便載她過來
也否認與應召站聯繫的手機是我的
其餘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我皆以不知道做回應
可是賣淫女子
一開始便全盤托出細節包含賣淫費用與應召站的分贓與支付與我的薪水
警方認定賣淫少女的筆錄屬實
後來在刑事局我又和女子串供希望她在開庭時能幫我脫罪
結果因為警方的筆錄某些因素沒做好刑事局不接受又需要重新做筆錄
然後回到派出所女子就按照我們所串供的內容
承認王八卡手機是她的
而我只是因為朋友關係答應載她來找朋友拿東西
然後說因為緊張所以才把事情都推給我
後來做完筆錄我就被送到看守所等開臨時庭
開臨時庭時檢察官問我幾個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後來就讓我回家了
------
然後又開偵查庭
檢察官一直問我要不要認罪
但是我一直說不要
然後又是和之前類似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檢察官就說要繼續蒐集證據
讓我回去了
------
後來又傳喚該名賣淫女子作證
(她已經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1500元)
然後她去偵查庭也是依照串證內容回答解察官幫我脫罪
------
後來我就沒再和應召站和該名女子聯繫
前幾天我又收到刑事局的信要我去做刑案偵查
去了才知道原來是應召站老闆被抓了
但是是因為詐欺罪被抓
其他罪名還有利用毒品和暴力控制女子賣淫及人口販運和組織條例
筆錄時我還是對於應召站及賣淫相關一概回答不知道
刑警勸我承認馬伕罪名免得被牽連上更多麻煩
後來刑警看我沒打算承認也不想回答
就說一個禮拜內如果想坦承馬伕的身分
他把案件交出去之前都還可以去找他重新做筆錄
就讓我走了
-------
如果我承認我馬夫的身分會不會造成該名賣淫女子被以偽證罪起訴?
又或著我還有可能被冠上串供的罪名?
如果我要針對自己的妨礙風化罪名認罪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目前想法是先認罪然後再去刑事局重新做筆錄
但是又擔心會連累到該名賣淫女子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方證據不充足,您仍得為無罪答辯之,您得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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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8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是偵查機關應要舉證證明您有犯罪,而不應該一直叫您認罪。況且基於偵查不公開,您無法了解偵查機關有多少證據,建議您在警詢偵查時,可可以先不要認罪,否則一認罪之後想要翻供就很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傑生 103-07-28 17:13

您好:

      我是被告,一審刑事判決完畢亦繳完罰緩40000元,民事一審宣判,我要賠償對方9萬餘元,我已向地院申請上訴並繳完裁判費(7/17繳費1500元),請問律師大人,上訴理由狀何時須補給地院,上訴理由狀如何撰寫呢.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wewe 103-07-26 13:20

已婚A男與未婚B女,是童年舊識,20年未聯,因一次聚會場合重逢 

男利用友情關係,主動邀約B女(一般上班族-行政)外出來唱歌幫A君(有一定社會地位)於工作場合幫應酬,A男10年下來長期慣性言語欺騙,不顧自己已是已婚身份,一步步漸漸逾矩,挑戰B女極限,致B女後期有情感(精神上)動搖,但B女理智上因知法律身份上不允許,所以一直自我要求言行不能逾越接受(僅能也希望A男尊重B女意願,維持友人身份),也一直警告A男不能侵犯B女公開或私下都拒絕(包含性騷性侵行為-強制性侵強制猥褻行為),包含防害名譽(對外介紹B女為女友,B女只能接受友人身份,因知A男是已婚身份) 

因阻擋無效,於認識7年後,一次強制性行為->導致B女下體出血,被迫就醫(證明註處女膜撕裂,未通報驗傷) ,當時B女雖生氣憤怒未報警,因顧及名節,且A男表示願意負責,所以雙方傾向私下解決 

事發之後,A男還是一直主動找B女外出喝酒唱歌,一直未給交待及負責, A男吃定B女因顧及公眾場合不敢當眾說出,每當遇重要問題就假裝酒醉,不正面回答問題,不管B女阻擋拒絕,還是一直想要強行性騷性侵B女,不給交待,B女生氣一直拒接來電(索命連環CALL->慣性一個晚上連續來10幾通,近日也是),簡訊回覆叫A男回去找老婆…..有時B女接起出去(因B女未跟任何人提起此事)是希望A男給交待,同樣事情一直反覆.. 

直到半年前,B女已嚴重身心受創俱疲, 對於A君->自私利用B女作為填補生活及工作的工具及玩物(當B女無償酒店歌唱小姐,玩物),嚴正向A君”簡訊文書自白->往來互動中間過程(情感有動搖,但言行意表思->從未接受->都是拒絕),包含就醫事件未說明時間”) ,明示A君要其給交待負責 

A君原本示會負責處理,後來不久,A君--妻C女就來簡訊表示不要破壞家庭,否則要告B女通姦(不告A男)!並警告知道B女不要亂鬧,否則知道B女家住哪,要協A男到B女住處,企圖顛倒事非(受害者變第三者),防害名譽

A君妻-C女僅有B 女自白感性文書及簡訊,及後續AB對話簡訊(有提及B女全程拒絕,B男都裝醉不知(不承認,也不否認),企圖逃避責任,並無現場相關照片影音其它證物 

A男竟顛倒事非,說B女勾引他,破壞家庭!要B女就此打住,不願負責!否對要對他及妻兒身雙倍賠償!!對B女造成嚴重二度傷害 

 

◎◎針對以上,想詢問各位專業及熱心的律師

ps.知縱使是合法夫妻間,如當時有違反對方意願,仍構成強制性侵行為,更何況A男,B女身份非法律關係認可,所以B女才會一直拒絕阻擋,久久不能接受 

1. B女除可提告強制性侵外還有其它嗎? 

2. B女是否可成功以->對話簡訊文書”意思表思有明示拒絕—違返其意願”做抗辯?若無拒絕(違反其意願),不會在第七年才被侵犯破(處)就醫 

3.強制性侵的定罪會因(a)有情感動搖而被判敗訴,還是(b)以違反當事人意願為標準? 

4.若可證明妻-C女知悉事件,刑事已過6個月,民事未過2年,是否要賠妻民事

5.是否需賠妻民事,是B女 (提告強制性侵) ,最後法官判決結果? 

6.如判B女->提告強制性侵失敗->是否即代表B女通姦成立,即需對妻做民事賠償?金額一般約為多? 

7.如判B女->強制性侵失敗,還有什麼風險嗎? 

8.B女三年前就醫,而於要一年前對話簡訊提及->B女叫A男回家找老婆祝幸福(強調沒破壞家庭,因希望維持童年友人身份,有容量善意勸導)是否會誤導檢查官判斷->否認B女違反其意願,致A男對B女->強制性侵敗訴?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對方對您為強制性交行為,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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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10:58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構成強制性交,必須依據當天的狀況做判斷,如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所提夠提出的證據

2、通姦罪的部份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不算重,應該不影響您向對方提告的判斷。

3、強制性交罪是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4、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證據尋求正式諮詢,才能妥適主張權益。

shine 103-07-25 23:46

律師您好.去年我買了一間5樓老公寓.但有漏水的問題.請人來修繕.且簽了2年保固.後來完工尾款付清不到半年即漏水.有請業者來修繕.但一樣漏水.後來細才知業者偷工減料少作了一層泥作防水層(合約上有註明要施工).僅用彈泥及防水漆施作而己.後來談的不愉快.業者也不願出面處理修補.請問我要採取什麼法律行動是對自己的權益最有保障.是否需要先申請假扣押呢.及他簽約施工用的公司名稱目前查詢是"非營業中".請問這部份可以告他刑事詐欺

可先委請律師存證信函告知業者,請業者限期來修繕,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口罩 103-07-25 02:05

大家好,我是一個剛從高中畢業的準大學生

為了不浪費各位的時間,我先直接問重點:「公然侮辱提出民事訴訟,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以上是我想問的重點,而以下是此次事件的來龍去脈。

前幾天在某日報網站看到一個新聞,號稱台灣人發明一台機器,不用外接電源也不用燃料,只需要一點能源啟動就可以不斷發電。

這種機器通稱永動機,不切實際所以無人相信,但有位王姓網友(以下稱王)堅持是真的,受到多名網友質疑,其中一名網友更說「如果此機器可以持續輸出大於輸入,你請我王品如何?」

王更一口答應還加碼,「如果他騙人,我請十客王品」

此舉引來許多網友致王的臉書留言,我也是其中一名,但還順便質問王,請他解釋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現象要如何解釋(起因是他在原網站質問他人「如果遇到量子力學無法解釋的事情你能解釋嗎?我看是不能吧」)

或許是因此,王也到了我的臉書留言,但他一開頭就是罵我「無知又無恥王八蛋」。

經過一個下午激烈的討論(坦白說根本是我負責講理他負責跳針謾罵),他的壯舉如下:

罵我無知三次
無恥一次
王八蛋一次
說我在放屁一次
說我白木(他本人打錯,原味呈現)一次
詢問我是否中文有問題一次
罵我是井底之蛙一次
詢問我是否偏執狂傾向一次
詢問我是否有幻想症一次
肯定我在幻想三次
問我是否是神經病一次(當然神經跟精神是不一樣的)
說我沒出息三次
說我精神病一次
說我偏執狂四次
嫌我幼稚兩次
罵我精神有問題一次
汙辱我智商低兩次
笑我不要臉一次
開地圖砲,說不想把妹的男人都有病不然就是出家
還順便罵了我叔叔無知又無恥(他只是來跟我講句話阿)
也順便罵了我朋友很賤、犯賤,霸道母老虎還罵三次

請問以上若是告到民事法庭,他要賠多少?他想和解大概要付多少和解金?

我這裡有豐富的證據(FB截圖、原文網址也還在)及證人(除了被砲火波及到的兩人外,還有另外數人都有回應),相信是告的成,但是我未滿20歲,以民法來講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這樣會在我上法庭或請律師時造成任何困擾或阻礙嗎?

另外如果需要,我願意隨時提供FB截圖以及網址。

Q:原告一定要出庭嗎?或是可以請訴訟代理人出庭?
A:可以委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即可。

Q:若是我方勝訴了,對方需要負責我方律師費用嗎?
A:不用。

Q:若提出的是刑事訴訟,原告需要出庭嗎?
A:刑事訴訟,被害人擔任告訴人或證人,可委任告訴代理人代為出庭陳述事實。

Q:原告勝訴後,被告的罰金是繳納給國庫嗎?
A:是的。

Q:而兩種法庭又大概會如何耗費時間?
A:按照司法院頒布之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應在十個月左右審理完。

 

永動機,黃維那時候設計了一個東方紅發動機,結果動了兩下就不動了,據說當時臉色鐵青.....

口罩 103-07-25 03:50

想不到這個時間還有人在線上服務,素質真是相當的高。

其實我會問這麼多問題主要是我本身並不想花太多時間以及任何金錢在這上面,而且我要告他主要也只是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讓他知道不是躲在螢幕後面就不用負責的,所以基本上也不想浪費太多司法資源.......所以想再請問一下,有沒有什麼方法是能讓對方知道我準備要提告,請對方主動道歉或和解的呢?

關於永動機....世界上還是有人只要說了就信呢....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個可採的方式,但也非惟一一個

建議你,可以先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威嚇力較足)
函中要求對方就其發言道歉,提及若不道歉可能採取民、刑事告訴等
步驟放慢,或許是一個比較妥適的作法

口罩 103-07-26 01:41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其實是非曲直存乎人心,法律訴訟只是人世間一個公斷評判的機制
如果要屈服對方,訴訟是一 ... (恕刪)

那請問存證信函律師函該如何撰寫呢?有什麼必要程序嗎?或是需要請專人?

就我看王的留言,感覺不像是會承認自己有錯的人。

 

如果到後來真的要採取民事訴訟,他可能會判賠多少?足夠支付我請訴訟代理人的費用嗎?另外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的呢?

 

 

(以下為可忽略的題外話)

今天某日報網站修好了,我看了一下他在底下的留言,馬上讓我對這個人的臉皮厚度跟下限再次刮目相看....

 

「如果他真的打破熱力學定律,那為什麼拿不到諾貝爾獎?」「這個世界每天都有不同領域的突破,不是每個突破都能拿獎的」

 

另外他還提到今年初有科學家研究出能量可以無中生有,就如宇宙一樣(宇宙也不是無中生有阿!!),還說其中一名科學家是台灣的...但不斷請他拿出論文或相關報導的結果,就是每次都被忽視......

Baozi 103-07-24 09:46

各位律師們,您好:

日前A君被鄰居B與鄰居兒子C有糾紛,鄰居B高齡為80歲,手腳均正常無行動不良.

但是,鄰居兒子C君到警察局使用代理人身分,控告A君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等罪,並且都是捏造的,又是超過20年前的事件.已開過一次偵查庭,若判決為不起訴處分,想請問鄰居兒子C君在刑事上告訴代理人部分有無法律責任?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1:1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B確實有授權C提起告訴,則僅C涉犯誣告罪。

2、倘若B未經C之授權,則涉犯偽造文書

3、本文建議您,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可以尋求正式諮詢,依據情形向C提起誣告告訴或是舉發B涉犯偽造文書,避免遭反誣告

Sean.K 103-07-24 03:03

1.刑事案件檢察官起訴後,法院開庭審理時,是否也會傳喚原告原告律師到庭?或審理時現場只有法官、檢察官被告?而原告自己決定去否?

2.所謂律師費用包括偵查庭及法院審理?如在偵查庭沒有聘律師,法院開庭審理階段才聘請律師律師費用減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被起訴後,法院後續開庭原則上仍會傳喚告訴人出庭,至於律師費用,一般均以審級計算,所以偵查與法院審理的費用均相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都會傳喚告訴人到庭

但有時候法院不會傳

所以建議你要先具狀給法院

請他開庭都必須要通知告訴人

你就可以委請告訴代理人前往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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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103-07-23 20:37

各位律師晚上好,有問題想請教:

近日想從事買賣,約在兩個月前向一家公司批發了商品,為網路交易付款

並未去過實體公司,當初匯款時候有疑慮,但負責人說帳戶為公司帳戶,

不是私人帳號,有問題可以告詐欺,於是便匯款了,但貨遲遲未到,原因是說卡在海關出不去,但是沒辦法提供貨物單號給我(有簽訂買賣契約,有寫到發貨日期為幾號前,但無寫說延遲發貨的罰則),後來有先退4萬,但等了一個月後還是沒收到貨,於是要求全額退款,期間也有提出會報案,對方時而接電話,時而回訊說會在某某時間退款,實際上並無退餘款,想告詐欺,知道為刑事訴訟,若要拿回錢須另外申請民事求償,網路上看到有些人出庭詐欺罪時,法官會問私下要不要和解,有拿回錢,請問單純只提刑事訴訟,這樣拿的回錢嗎?

 考慮到民事訴訟的成本,與刑事訴訟不定時出庭的時間,

是否有無其他方法可拿回錢...?若提出刑事的話一般處理時間為多久..?

感謝解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和解條件您不滿意,可待對方遭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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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3 21:25

 您若想要迅速取得具有執行名義之債權,您可嘗試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惟對方若於20日內聲明異議,則仍需透過起訴之方式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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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燚 103-07-21 22:03

朋友的摩托車被砸

對方未滿18

刑事部分可以要求什麼?

是不是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1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毀損達不堪使用,方有可能構成刑事毀損罪;另關於機車修理費用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機車被砸,若損害導致機車效用喪失,自應成立毀損器物罪。至於機車修復費之損失部分亦得向對方求償,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Annie 103-07-21 12:43

 

因上個月有在網路上回答幾個媽媽對於幼稚園相關的問題
因自己的小孩之前就讀那間幼稚園 所以回答

但這段時間 沒有接到對方的電話或訊息

結果這個月收到 '' 調查妨礙名譽罪'' 的通知單

並且通知我-- 月 -- 日要去警察局去報到

刑事訴訟法第62條

民事訴訟法第138 139 條 

請問各位大大 收到這通知單 我該如何應對?????

po文內:

沒有直接性的指明xx幼稚園... 

應依照警方的指定時間前往警局接受訊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林曉竹 103-07-21 13:10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應依照警方的指定時間前往警局接受訊問,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 ... (恕刪)

 前往警局接受訊問時 我該準備什麼東西或者是應對方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1 13: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只需要帶身分證明文件前往即可。

本文建議您應該提供之前您在網路PO文的內容,以茲判斷是否侵害名譽

吳小姐 103-07-21 13:49

 因為po文為不公開社團

而社團也已經刪除文章 那我該如何找回文章

或者 針對他們提出的文章如何應答

內容中 沒有指名道姓說 是哪家幼稚園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1 14:22

您好,若您在回答問題時,以具體的事實去毀壞貶損幼稚園在社會上的聲譽,即可能觸犯刑法第 310 條普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即使您未指名道姓,但若發表之言論,如果讓讀者閱讀時可以清楚認知其謾罵的對象就是該幼稚園亦可構成,因此您必須先確認您回答的內容是否有批評的問題,如果於您說明的是事實,則不構成毀謗,但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伍 103-07-19 21:03

分:20

撿到包包,東西以被警方扣回去了,警方當時清點失主所提供遺失的物品,失主提他包包有放港幣2萬3,但我撿到打開時明明只有港幣10元,,警方把扣回去金額清點的確也只是港幣10元,我想請問,如失主硬要說他不見的是2萬3港幣敲炸我,我該怎辦?包包裡唯一我丟的東西就證件之類,監視器也拍的清楚我是在地上撿到的。

簡易一審判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一萬元台幣(為何罰那麼重?)。但問題來了,包包裡真沒失主所說的有2萬3港幣,所以我提了上訴。直到這一禮拜,失主說他透過fb找到我,所以連三天給我訊息約我要和解,失主說他只要我賠他一萬元台幣做補償,他就刑事不提上訴、民事也會撤告。我也告知失主我願意和解也願意補償他所要求的一萬元台幣,但我對失主要求當面給和解金與簽和解書,但失主卻一直推脫他人沒空,要我直接用匯款的方式,遲遲推託一下他人出外地,一下又說人出國,很堅持要我用匯款的方式,失主說只要他收到匯款他就會去撤告民事刑事!失主也從頭到尾都沒提起他所謂遺失2萬3港幣之一事,(因我撿到的錢根本沒2萬3港幣),只一直要求我匯一萬台幣他就撤告(一直推脫跟我當面和解與簽署和解書),這問題讓我覺得事情好像沒那麼單純@@,我怎覺得我根本就是遇到詐騙集團!我是已有提上訴了,請大律師們教教我,我該怎辦又該怎應對?拜託了……

一般侵占罪(特定親屬間侵占行為除外)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其刑事訴訟部分不因為告訴人撤回告訴致欠缺訴訟要件而諭知不受理判決。
另外即使為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僅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一審判決後當然即無法撤回告訴。
又針對告訴人可能提起民事求償部分,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定有明文。次按「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侵權行為之成立,須行為人因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亦即行為人須具備歸責性、違法性,並不法行為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始能成立,且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人,對於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應負舉證責任。是告訴人依法自應就其遺失物件之內,確有其所主張數額之金錢存在之事實,加以舉證以實其說,從而,民事訴訟之結果未必即可僅憑其一己單方陳述,即逕認其請求賠償之主張為有理由。
故本件和解賠償恐怕於刑事訴訟部分實益有限,至於民事部分亦值進一步斟酌。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
    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
    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my 103-07-19 01:0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然可以提告,但應注意舉證之問題,因為您們雙方並無簽訂書面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付款的約定,只要我方可以提出證據證明,就可以依照約定請求。

2、雙方的關係,實際上就是承攬承攬報酬是在工作完成時才請領,因此沒有所謂的同時履行抗辯問題,本文不建議片面自行停工。

3、有關剩餘款的部分,倘若對方拒不給付,可以訴請法院判命給付。

4、至於對方經理的行為是否更成詐欺,本文認為仍有空間,因此事後遲延給付的原因很多。

5、本文建議  貴公司可以聘請法律事務所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且可以協助貴公司處理本次案件。

amy 103-07-19 01:00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amy 103-07-19 00:58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就因為他們是大公司,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Amy您好,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因為沒有合約,必須檢視您們之前的錄音與對話記錄,才可以判斷。對方與您洽商的人員,必須是公司的經理,才有代表公司的權限。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詐欺罪成立,必須要證明對方與您洽談時,就故意欺騙您。否則對方會抗辯,這是單純民事不履約。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yes. 但建議要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說明停工原因。否則日後仍無證據為自己抗辯。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yes.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在提告之前建議將所有證據帶到律師處諮詢,並由律師撰寫書狀。自己打官司和自己開刀無異。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amy 103-07-19 00:55

甲方公司因要我們承攬他們的工程,但因價錢尚未協議好,工程又再趕,所以請我們先以點工方式至現場邊配合進度趕工。於今年4月中左右,以點工的方式派工至甲方所承攬之工程施作。當時現場經理給予我們兩個承諾:
1.因工具是我們提供,故以5工貼1工的方式,補貼我們的器具及耗材。
2.只要我們計價時間準時,一定會在下個月10日當天支付工程款
之後甲方公司與我們議價,並告知6.7.8樓用點工的方式,但其他樓層則需以承攬進行,因議價過程,議價單修改很多地方,故甲方請我們在重新打一份協議後的內容。
在我們重新打估價單去之前,發現第一期請款之金額,與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的不相同,老闆娘告知5工補1工的部分不能算。跟現場經理連絡,經理脫推將會再回覆我們電話。並告知將再研討其它補的方式。但就這樣一天拖一天。
這期間,我們也將其他樓層協議的內容重新打一份至貴公司,貴公司約於一個月後才回覆,回覆的內容,卻又再次自行將內容修正。
因第一期的請款發票金額是有包含5工補1工的,所以他們直接開立折讓單,將尚未支付的金額折讓回來,但我方不接受,則再以發文告知的方式回寄給他們,並請他們支付。
因貴公司已失去誠信,加上上期5工補1工的部分也遲遲未拿到,擔心損失會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則退場,不再派工前往。
因工程施作需有很多前置工作,故第二期請款,5工補1工的他們仍未支付外,其他原本要承攬的樓層,僅計算已完成的部份,其它前置準備工作所派出的工,將都不給予計算,當期工資已全部點工算的話,整整少了15萬多。(但是我們沒簽訂合約,且施作其他樓層的也有簽每日派遣單)
派工前往的時間共約2個月,每天都有派工前往的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但點工是沒有合約的,其他樓層的合約也尚未完成。
現有的佐證:
1.當初現場經理承諾我們那兩個條件的錄音檔(我跟經理的對話)
2.第一期請款單副本,上面有經理的簽名(此為第一期和對工數時,貴公司會計傳真回來請我確認時拿到的)
3.每日施工人員派遣單,有工人及甲方現場工務所的人簽名確認。
幾個問題想請問相關專業的律師
1.其他樓層因沒有正式合約,也有簽每日施工派遣單,是否可直接將所有出工人員依照點工方式請款?
2.錄音檔內容非常明確的錄到經理承諾我們的那兩點,是否可告他刑事背信詐欺呢?
3.我們收到他們再次修正協議內容的估驗單,加上上一期的承諾跳票部份工程款未支付,卻都沒有再主動跟我們說明。所以我們就不派工前往,是否會被他們反告呢?(這部分有詢問法院的民事諮詢,告知依民法264條,僱主若沒給予工資,可無條件停工)但還是想跟各位專業律師請教確認。
4.以今年來說,每個月十日應支付工程款,但貴公司於3月份至今每期都超時,最久超過快半個月。且都是在我們一再催趕的情況下才支付。這部分是否可在法庭上當做對方不守信的項目之一呢?
5.因對方是大公司,不理會我們,僅要我們接受他們支付的條件,基本上我們已經準備提告訴送了,只是想請教專業的律師們,我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勝訴大嗎?
6.這狀況下,可以刑事背信詐欺提告嗎?

好氣好氣,好委屈~ 就因他們是大公司,所以就可以這樣欺騙包商嗎><

Ri 103-07-18 11:24

朋友因為家庭狀況目前想網拍商品(淘寶進貨,對方宣稱正品,但仿冒品機率極大)

他選擇了某卡通人物的週邊商品,我有告訴他商標法很容易被抓的問題

他上網做了很多功課,有一次看到這篇新聞: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633440

他上網查了該卡通人物只註冊在016.028的品項上(日本卡通人物,非該日本公司註冊)

因此他覺得他要賣的商品只要不在這兩個類別內,例如棉被、包包等東西

就不會違反商標法,該商品在台灣已經有代理

請問在這個狀況下是不是還有民事刑事上的責任?

 

另外像一些很知名的例如怪獸電力公司、神偷奶爸等

都沒有被註冊過,兜售週邊商品會有什麼樣的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查無商標註冊,則可以使用,但是一般而言,倘若台灣有代理商,應該都會有註冊才是。

2、本文建議,倘若是有爭議的產品或是知名的產品,則可以先註冊之後使用較為妥適。

VitoHuang 103-12-19 03: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首先,感謝曹律師的熱心回答,茲因敝人有幾點疑慮,針對您的回答提出疑問如下:

1、假設此種情況未違反商標法,但是否已違反智財法,因印象中,智財法似乎包括了其產品創作之後衍生一切的權利。

2、若原日本公司僅申請兩種商標,授權與台灣代理公司,若代理公司僅擁有兩種商標代理權,是否此種情況並不會違反商標法,若是全權代理,則可能觸犯商標法。

 

麟其建 103-07-16 21:03

我在網路上購物,錢匯出後沒收到東西對方也完全聯絡不到

之後我就以詐欺報警處理 過了快1個月後對方終於連絡我

私下約出當面還錢給我!

我在猶豫要不要收 因為已經報警 私下能不能接受退款

那我還需去警局做怎樣的程序嗎? 日後他會不會告我污告

 

我想給他簽這份書文書妥當嗎

立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及         (以下簡稱乙方),茲雙方就網路詐欺事件,達成和解,現雙方誤會釐清,於確認甲乙雙方並無誣告故意及詐欺故意之前提下,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共同遵守如後:

 

第一條:

乙方應給付甲方共計新台幣(下同)        元整,甲方同意乙方清償之。

 

第二條:清償方式:

前項債額自民國    年    月   日,匯入甲方於 700 郵局     分行活期儲蓄帳戶,帳號:                                 號;

 

第三條:

雙方於簽立本和解書後,甲方即不再追究乙方於台灣      地方法院    年度易字第         號詐欺案件之刑事責任

 

第四條:

和解契約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利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麟其建 103-07-16 22: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 ... (恕刪)

請問把和解書交給我報案的警局就可以了嗎 ?

因為案子已經轉交到其他縣市的警局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詢問目前案件所在,再直接送至承辦機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m 103-07-16 14:02

 您好,

朋友因公司資金週轉想開立本票給我,希望以我的名義代他向銀行信用貸款,他再每月匯款至我戶頭償還銀行本息. 該朋友名下無產,公司負責人掛名親戚,他之前生意失敗信用破產也無個人所得.

雖然很想幫他東山再起,請問除了借據,本票,若屆時他沒有每月依約還錢,強制執行也無用,可以刑事控告他詐欺背信嗎?

 

謝謝.

您好,若對方僅是無力償還借款,實務上會因對方無詐欺背信的故意,認定為單純民事糾紛,對方構成詐欺背信的機會不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4: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僅涉及單純民事借貸票據糾紛,似尚難成立刑事詐欺背信等相關罪名,建議您應再三考慮及斟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白 103-07-15 19:49

想請問,
1. 強制拉住人,對方有一直講放手,但拉人的一直不放,是否構成刑事302還是304條呢?
2. 若有人,在大門阻止你自由出入離開,是構成302還是304呢?

謝謝

應視當事人當時是出自於好意或惡意而論,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均有可能成立之,若有受傷,亦會成立傷害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馨 103-07-15 11:08

您好,請問一般刑事案件已終結了。那同案的共犯未抓到,那這案件也算結案了嗎?那案件終結了還會繼續追查未到案的共犯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即便共犯中甲已經判決確定而結案,但對其他共犯乙仍可再進行追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yleliu 103-07-14 20:32

Dear 律師專家:

之前發生車禍事故,我為直行車,對方要穿越馬路導致二車碰撞,對方有受傷,但對方不願合解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目前我有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後續我要做什麼?

另外,後來又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對方在起訴狀針對事故內容與我手上"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的事故內容不符;請問一下,民事部份法官會等刑事部份結果出來後才會處理嗎?還是法官會直接參考對方民事訴訟起訴狀就做出民事的判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附帶民事的部分,刑事庭一般會移送給民事庭,所以您仍可以就民事部分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要爭取無罪,需儘速聲請法院開庭,否則法院可在不開庭情況下直接判決有罪。

TOM 103-07-14 10:30

各位律師網友們大家好

我是湯姆,在去年102年八月發生了,要左轉彎被從後方機車機車事件

第一次鑑定是我方無肇事責任,但第二次卻是我方是主因

所以對方要求了二十萬元,但是頭縫六針兩天出院,

當場的交通警察和和解委員也說,這她們每天看很多的小車禍約五萬左右

我們也願意用五萬去和解,但對方積極要提告,我們也很無奈

最近要上刑事庭了,被判緩刑機率大嗎? 如果被判了過失傷害

對於未來會有影響嗎? 

如果是判緩刑,以後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對方因為這小車禍還請了法務,

看準我上台北的年輕人好欺負,被壓到都快喘不過氣了~

對方應該是請律師而非法務吧!一經判決有罪確定,當然是會留下不良紀錄的,所以縱然是小案也不可輕忽。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話,司法實務上一般不會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

2、至於量刑上,本文建議您仍應該盡量提出可以負擔且適當的金額,讓刑事庭法官知悉,是對方惡意索賠,讓法官可以從輕量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7-13 22:41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晚上8點多有人偷用我家的水(他開了有3.4分鐘)

幫他們自己家的花澆花,因為我家今天開水的"水龍頭開關"忘記拿進家裡面,然後疑似對面鄰居就很順勢直接拿開水來用,而我家那時門稍微開開樓、下燈也開著,他連問也沒問 就直接偷來用~~我覺得很過分

不過我沒看到他正臉,我就跑到樓上看是誰!!

看到對面鄰居放下我家水管,從我家門口走回他們家(他家住我家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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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有跟我們家借過水拿來澆花,有講一下我是ok,不過今天連問他沒問,我覺得很過分,之前小朋友偷玩水我就不計較,不過今天這主角是大人

1.就偷水而言,請問一下他犯了什麼罪?...

2.就這個罪會留下前科紀錄嗎?應該屬於刑事沒錯吧?

3.依照前例來說,這個大概都判多重阿?罰金?還是?

有些人就是覺得用一下沒關係,但我在思考要不要報警好,

勿以惡小而為之 =4=

探長 103-07-13 16:00

該分局督察室查處偵查隊小隊長言詞不當一事,經分局了解經查偵查隊小隊長於103年6月16日接聽 臺端電話,對話內容言詞不當,確有疏失,本分局業予懲處在案,並將持續加強員警服務態度及執勤技巧之教育訓練,以提升服務品質。顯見當時林姓小隊長出言指稱我有精神躁鬱症,平日無事常打電話與人聊天,均由分局督察組查明在案,且該員受到處分,但內文提及持續加強員警服務態度後分局亦無表示向本人致歉,林員亦無改進其不當行為向本人說明致歉,分局如此作為無責任擔當,且涉及本人如何向林小隊長提起刑事民事告訴之相關訊息均不予提供,竟予另您要求林姓小隊長當面致歉部分,已轉知當事人,本分局僅能尊重個人意願。顯見不秉公處現,一味推卸責任,老百姓無端受辱,且身為警察機為民服務尚嫌不夠,還要以言語暴力僾害人民權益,南港分局不能為基層員警處事不當要求屬員誠心改過認錯,給當事人一個交待,才是負責任的單位。

請問如何救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27

您好,關於您之問題,若對方怒罵您之地點為公然之場合,會有妨害名譽之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Ricky 103-07-13 11:07

請教大律師....

      向朋友購買汽車乙部因為已付款有簽收據,但要交車過戶卻藉故拖延已超過乙個月,也發存證信函不理會,已至派出所報案為刑事詐欺受理,員警說是刑事合併民事求償

      不過我問有經驗朋友,刑事民事求償並不會跑像債權憑證、扣薪資及凍結帳戶,所以必須再自己跑民事求償,請教我要到法院去提告,還是以詐欺之名提告呢? 還是請求履約或返還款項呢?不過聽朋友說該友之前好像已經把車賣掉了,所以才沒車可交....

      如果要請求返還款項,如果對方把錢花掉了,就要先提告,等債權確立才開始凍結財產或申請債權憑證或扣薪資等是嗎? 一般這要多久呢? 

TKS.

心動時刻 103-07-12 01:26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在第一次開庭之前~還沒收到傳票..有可能知道檢察官是誰嗎?我是被告..之前跟原告有提到要和解(對方打算提告時.但是資料還沒有送交出去).對方當時在LINE上面有提到""檢察官""跟律師都在等他手上的那份文件!要我自己考慮清楚..為什麼他一開始就會知道檢察官是誰?然而!因為我住在台北..對方告我在台中.之前我對原告有提刑事訴訟...台中檢查官是說台中地院有管轄權..但是提告不是以被告戶籍地為主嗎?而且!如果照對方所說的..一開始檢察官就在等他的"資料"這種感覺很像是他們都已經是一掛的..我只能等著被屠宰的份..像這樣子的情形~我需要到哪裡申訴??要求該檢察官迴避或是把管轄權移轉回台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0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傳票後,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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