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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羋 105-02-24 16:58

2/3號當天下班(機車),行經圓環路段,因黃燈左方貨車也直行,我也跟著直行(在小貨車右邊),突然他右轉,我閃避不急,撞到他右方後照鏡(沒事),我則摔車,當下有報警叫救護車。小貨車司機表示他有打方向燈,可是我沒看到,看到時已經撞上去了

註:我無照但是已滿20

在急診室,醫生說無大礙,可能肌肉拉傷。後來,在復診,醫生告知左恥骨骨折,要休養3個月。有開診斷書(非訴訟)。

之後有把機車牽去估價:8000元,2/24約對方談和解,對方表示賠償金額都要保險公司全權負責,對方保險公司給的態度是,醫療費用機車賠償他們可以申請,但是有關我這3個月不能上班,無法賠償薪資部分,保險公司說很難,除非診斷證明書上面有【專人照顧】的字眼比較容易申請理賠

請問我這樣能申請的到嗎?

我月薪2.4k但是通常都領到2.5k以上(天天加班),這樣我能要求賠償多少?

一、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二、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二年,第一次處理要在二年內,後續如果因中斷而重行起算的時效 如果你是以支付命令請求的話 重行起算的時效應該是二年,每二年內要換發債權憑證;如果是以確定判決來請求的話重行起算的時效應該是五年,每五年內要換發債權憑證。

三、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

四、工作損失的話的確是要看醫生怎麼寫。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19:09

您好,

 

1、需視您的工作性質與傷勢而定,因本件意外所受之傷害,是否嚴重到無法工作,或無法從事原來之工作而導致被辭退等。

 

2、保險公司說的沒錯,若診斷證明沒有註明,很難申請保險給付全額工資,申請了也不會過。

 

3、如有需要可以民事訴訟向肇事司機求償,另可提起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豪 105-02-24 00:18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準備要靠右邊行駛

所以我正在看右後方有沒有來車

等我看前面那台計程車在我前方了

看他當時有打右轉

我馬上按剎車來不及我就讓機車倒下去

還是從計程車後面撞下去

我有倒地幾秒後才起來

計程車司機過了幾秒才下車

詢問有沒有事計程車司機

怕我告他肇事逃逸跟我要留電話我跟他說不用

後來有一個目擊者留電話給司機

到時候怎樣要出面作證

我跟他說要不然報警處理他說不用

擔心事後會不會換我被告肇事逃逸

一、計乘車司機沒受傷你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

二、不用太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Martin 105-02-23 11:39

2016年2月21日晚間約六點半, 我開自小客等紅燈停在北市金山北路中線(直行線), 準備綠燈右轉市民大道三段, 在右側也有一部自小客停車綠燈準備右轉, 綠燈時, 我打方向燈緩慢右轉, 我太太坐在副駕駛座後方, 突然大聲說右側自小客很靠近, 我馬上停車, 對方這時也停車, 我太太搖下車窗大聲跟我說兩車約只差十公分, 並有看對方駕駛, 對方駕駛位置約在我副駕駛座後方一些, 對方沒有搖下車窗也沒下車, 我也沒有聽到碰撞聲, 雙方停車後約停30秒後, 因對方沒有作為, 我就開車駛離, 對方也沒任何動作, 當晚十點多接到北市交通隊說對方以我肇逃報案, 隔天我即去交通隊做筆錄, 警方做車輛外觀拍照, 筆錄上寫沒有明顯碰撞痕跡, 而對方在警方留下照相是左前方保險桿一大片擦痕, 左葉子板一痕, 左照後鏡有刮痕, 對方是律師, 今晚將到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請問該如何與對方談?

 

你好:

若無人受傷,行政責任上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處1000元至3000元之罰鍰;肇事逃逸吊扣駕照1至3個月。 民事上若你對於車禍有肇事責任,需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可先申請初判表,若初判表對你不利,可以申請鑑定,依鑑定意見書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維修之零件可計算折舊,小客車耐用年限為5年,超過5年後只能請求殘值10%,但維修之工資無折舊問題,要全額負擔。 若對方也有過失,可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責任,你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你的損害。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3 11:59

您好,

 

1、本件情形因無人受傷,是並無刑事肇事逃逸罪之問題,僅有行政裁罰之問題。

 

2、應先檢視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畫面,確認本件是故意外發生原因,亦應可從雙方車體碰撞位置比對是否確實有碰撞發生。

 

3、可先確認雙方損害之金額,再協商雙方負擔比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ian 105-02-13 08:50

各位律師好:

請問一下家人日前在高雄騎機車直行時,被一輛右轉汽車擦撞右轉車是快到轉彎處才打燈【有監視器為證】,因此家人閃避不及,但只有機車擦撞,人並無受傷,當下只留對方資料想說私下賠償就好因此並無報警便離開,但之後修繕估價單出來,對方卻避不聯絡,本來想事後報警,但派出所警察愛理不理,說要請對方也到現場才行,但我們自己跟對方說,對方根本不處理,說什麼他住嘉義不方便再來高雄,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逼對方處理的嗎?

您好:依您的情況,因為只有車子損壞,係屬於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因此若對方不願意賠償和解,建議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但因為您當時並無報警,難以釐清肇事責任,因此必須先行蒐集車禍相關證據,包括監視器畫面、修車估價單、行車紀錄器、附近店家的人證即與對方連繫的紀錄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水雞 105-02-06 22:23

對方在禁止左右轉的快車道一打方向燈就馬上右轉未查看有無直行車輛,我騎乘在慢車道上看到對方衝出來急煞打滑自摔(人有受傷)沒有碰撞到對方,對方沒有下車察看就直接離開,行車紀錄器有錄到清楚事發經過及車牌,警察也有找到對方,但對方無意賠償,請問這樣我有辦法控告他肇事逃逸拿到該有的賠償嗎?

你好:

可以直接向警察機關提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罪,偵查中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調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6 22:42

您好,

 

1、可提出肇事逃逸過失傷害之告訴。

 

2、並可在刑案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22:58

對方如果有過失造成您摔車受傷,且未停車處理即駛離,您可以提告肇事逃逸罪及過失傷害罪,並請求損害賠償

一、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六個月。

二、民事侵權行為時效二年。

三、傷勢若非嚴重可考慮調解解決糾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7 0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賠償範圍為您所受損害及損失利益,須有相關單據,若無單據,亦難以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7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損害賠償,僅能就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加以請求,故應蒐集相關單據,以利您請求時使用之,惟若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也很有可能徒勞無功,建議應以和解協調處理,請求金額,亦應合理,避免最後一場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IBOB 105-01-30 18:25

本人在前幾天與人發生車禍我是機車騎士直行 對方是小貨車右轉 我因閃避不及而滑倒 摔倒後有叫警察來畫圖等等 當下警察問我有要叫救護車麻 當下自己看是有擦傷想說擦傷不用叫救護車 然後晚上傷口和骨頭還是會疼痛所以隔天晚上去醫院掛急診 警察那邊也有記載我有受傷 因為對方現在擺明都不想負責都說交給公司處理 車子是公司車 對方公司車子只有強制險 我機車損毀公司沒理賠給我 我車也只有強制險 請問我可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跟民事求償嗎?

一、對方要右轉應該要在三十公尺前先靠右,這個部分你可以為如此之主張。

二、驗傷的部分是隔日驗傷可能會被質疑,但如果警察現場有載明筆錄的話就還好。

三、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如果要提告的話要注意告訴時間。

四、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要請求的話第一次記得二年內處理。

五、我查一個刑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

「穆○○於民國102 年7 月20日下午3 時30分許,駕駛車牌號

    碼0000-00 號自用客車,沿新北市新店區車子路由西往東
    方向(即往安康路方向)之快車道行駛,途經車子路10號前
    ,欲右轉進入洗車場之際,原應注意汽車右轉彎時,應距交
    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
    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
    於距交岔路口30至60公尺處,換入慢車道;且轉彎車應讓直
    行車先行,而依當時情形,且依當時天候晴,日間有自然光
    線,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亦無障礙物,視距良好,客觀
    上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適有蔡○○騎乘
    之車牌號碼000-000 普通重型機車(係屬三輪,可供殘障者
    使用之類型),沿同路同向行駛於穆○○所駕車輛右後方之
    慢車道上,穆○○仍貿然右轉,致右後方之蔡○○見狀已煞
    避不及,而追撞穆○○所駕自用客車之右後車尾,蔡○○
    則因煞車力道致人身往前推擠,因之撞擊己身車頭內側而受
    有右側髕骨骨折傷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tefic 105-01-23 21:31

時間發生在去年10月底,我從人行道機車格下來,遭汽車右轉撞上(疑似趕黃燈,車速快)

對方下車後有道歉並報警請警察來測量,之後我自行就醫(四肢擦傷,身上多處挫傷)原先

對方及她保險員談好要賠償,但對方保險員一直金額喬不攏,這事便擱下。

一個月後初步鑑定報告出來,我未禮讓行人及行經車輛,對方尚未發現肇事原因,交通號誌

鑑定車禍發生就是紅綠燈關係,所以變成我吃虧,談了幾次後,我沒有監視器可佐證,

想說就認了,各自修各自的,對方保險員卻執意要我賠,說車子修理10萬,如果我佔7成,

扣除他們賠償我約2萬,我要貼5萬給他…

請問律師,我能怎麼做呢?實在是沒有辦法了,這一筆金額不小,我的寶寶剛出生5個月,都是

用錢的時候,請幫幫我…

有爬文,想請問,

是否可用傷害罪告她?我有贏面嗎?初步判決書會影響到嗎?

我並不想對方賠償我,但我真的沒步了,對方說他們的法務部會來找我…

你好:

初判表對你不利,若想要對對方提告傷害罪,只能將初判表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對方有過失,就可以提告傷害罪,告訴期間是6個月。 民事上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輕責任。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米雪 105-01-22 22:20

姪子剛滿18,晚間10點打工下班騎車回家路上,在下橋路段遭左側突然右轉機車騎士(有載人)撞倒。姪子人車均沒事,但對方末2手指骨折及身體少部份擦傷。現場無監視器 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是,對方疑右轉時疏於注重右側車輛且疑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我方是疑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本認為小車禍和解即可,但對方想變大,請問 如果對方提告我們需理賠嗎?只能照單全收? 有不賠機會嗎? 只因我姪子未受傷他就不能也提告對方? 謝謝

你好:

對方看到初判表有記載你姪子有過失當然會想要索賠,更可能提告過失傷害罪。 若無法和解或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就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為將來刑事過失傷害罪及損害賠償訴訟作準備。 對方有過失可以請求賠償車損,並依與有過失規定減輕責任。 若不會辦理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賠償仍可以主張依過失比例來計算,但對方多會以刑逼民,建議可以聲請調解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2 23:46

您好!

1.  如果雙方都有過失,因對方有受傷,對方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及依過失比例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因我方沒受傷,如果有車損,最多只能依過失比例提民事損害賠償
2.  籌碼明顯對方占優勢,盡量達成和解才是明智的選擇。除非我方能證明完全無過失,則可不負任何民、刑事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tefic 105-01-22 00:07

去年10月底,我騎機車人行道停車格下來,綠燈直行遭汽車右轉撞上,

對方下車有道歉(疑似趕黃燈 開滿快的)並請警察來測量,我自行就

醫(全身多處挫傷),一個月後初步鑑定報告出來,"我未禮讓行人,對方尚未

發現有肇事責任,交通號誌待鑑定",就因為紅綠燈關係才會車禍呀,所以

對方保險咬死這點要我付7成責任,修車10萬,扣除他賠償我算2萬,

要我付5萬,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問我有受輕傷,是否可提告傷害?爬文說受傷一方"最大"?

還是我能怎麼做?

我不想對方賠償我什麼,我有告知對方,因沒監視器我認了,就各

付各的,但對方執意要我賠償,不然要告我,他說不管對方承認有沒有,

都是看初步研判書為主,請律師幫幫我,我的孩子才4個月,真的拿不出

這一大筆…

四毛錢 105-01-20 22:16

您好,於2016年1月7日,當時綠燈直行,經過十字路口時發現有部小客車紅燈右轉,當時有喇叭警示,但對方依然硬駕出路口行駛出來,我方也因煞車不急,撞到對方駕駛座後方保險稈,當時對方下車口口聲聲道歉說會賠償,但警方到場做筆錄時,對方開始牽拖好像沒注意號自燈,改口來改口去,完全不承認自己是有紅燈右轉過失,又開始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因有詢問過員警這樣的判決是何等狀況,員警當時敘述因目前都是號誌問題,也親自到警局調閱監視器,但監視器都無拍到車禍時的狀況。

於2016年1月14日,致電給對方想詢問對方事情,當時有拿起手機錄製與對方談話內容,並因為一些談話有使對方承認紅燈右轉的錯誤。

想請問律師,私自錄製我與對方談話是否有任何不妥地方與對方這樣耍賴行為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20 22:57

您好!

可向對方請求車禍損失賠償錄音對話可作為對方過失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5-01-20 20:21

我是機車車主直行車計程車司機是右轉未讓直行車車禍。我跟我朋友都有擦傷。可以提告過失傷害?會成立?民事部分我可以求償什麼?(精神賠償、新資)還有哪些?我還有哪些該處理對我方有利

你好:

先去申請初判表及現場圖,若對方對於車禍事故具有過失,就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6個月內)。 民事上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交通費用薪資損害、精神慰撫金、車輛維修費用等。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0 20: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TAIY 105-01-18 00:47

事由:同摩托車行駛於車道,對方於我的左側前方進行右轉,導致煞車不及碰撞,雙方皆受傷,個人屬皮外傷,對方大腿骨折;已經過調解,其調解不成,對方提告

問題1.:此狀況肇責比例正常該為如何?!

問題2.:收到警局來電告知對方提告,警局表示我只要等到法院開庭時 一併告知我也要提告即可;或是我需要至警局一趟進行提告流程。

問題3.:對方無照騎車騎車輛與鄰居所借,我該如何提出車主須連帶責任?!

 

一、提告有時間限制請注意時間只有六個月。

二、提告可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沒有一定要先經過警局。

三、要告車主的話建議查些勝訴判來參考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黃小絹 105-01-16 03:23

您好^^日前開車時,因為前方機車緊急煞車,所以我也急煞停下來(並未撞到前車),但之後便聽到撞擊聲,且也有感覺到車子右後方被撞,但轉頭往後看並未看到車子,我有稍微停一下並未下車查看,隨後又看到有一台機車剛好從右方騎到前面停等紅綠燈,我便誤以為該機車是撞我的那台機車,隨後也開到一旁停紅綠燈準備右轉,心想撞我的人都走了,我也沒事,並不想造成麻煩,所以也沒通知警察,也沒報案,便離開現場。隔天,就有警察通知我到警局做筆錄,說我涉嫌肇事逃逸,那時才知真正撞到我的機車,其實倒在我的車後方,對方有些微受傷,經瞭解,對方是因為我急煞,他也急煞,又因當時天雨路滑,對方是先摔倒後滑來撞到我,但因我先開走,且他有記下車牌號碼,隨後向警方報警,說他有撞到一台汽車,並提供車牌號碼給警方,警方才找到我,對方並無意對我提出告訴,提供車牌號碼是要警方找到車主向車主道歉,但警方做筆錄時說我可能涉及肇事逃逸,請問這樣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嗎?我該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6 08: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知悉有車禍事故,不論有無搞錯對象,依法均不能離開,否則就是涉犯肇事逃逸

2、傷害的部分應該釐清肇事責任肇事逃逸的部分應該釐清事證判斷您是否知悉該車禍事故,兩者是不同的行為,也是不同的罪刑。

3、傷害的部分可以嘗試和解肇事逃逸的部分要檢視相關事證判斷能否提出無罪判斷,無法的話,則建議認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颱風 105-01-11 09:27
現場判斷圖判斷我坐副駕駛雙方都直線(但我感覺對方疑似有右轉跡象)我沒做到筆錄車禍當下直接送急診 目前警方跟產險說是我們的責任比較大 我方直行路 巷口(左方) 對方直行 產業道路(右方) 我方減速禮讓 對方直接煞車路口禮讓 我方通過卻經過大約還有3/2後早到追撞翻車 車毀人受傷 肇事責任卻都在我方實在是很不公平 請求各位律師幫忙 伸張公道
小偉 105-01-06 12:50

今早早上本人在路口發生車禍

我是在於機車道這裡  綠燈剛起步被一台從快車道右轉撞上來

警察來做筆錄  對方說(我右轉還是黃燈)  可是我起步時是綠燈警察也沒說誰對誰錯  請問這種情況誰比較佔理

小章魚 104-12-30 00:41

本人於104年10月15日被一輛要右轉駛入加油站的自小客車撞上,當時我的機車是直行但發現該車輛時已來不及閃避因此被撞上受傷,事後對方打話叫警察來處理。

 

問題是對方完全不理不睬裝作沒事一樣,我們直接打電話給對方說人、車都受傷、損壞,對方藉故推托很忙沒空…

 

事後2週我們申請調解對方也沒到,調委會撥電話給對方後來有接,說是不會來了,他已經提告了(對方完全沒受傷,要怎麼告!?)要講就直接去地檢署講!後來調委會的秘書也看不下去了,直接開調解不成立證明給我,叫我們可以直接去警局提告了。

 

提告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收到傳票之後,當天對方又沒到,檢察官被告現在還在住院中(因為對方得到癌症),如果他們問他是不是同意要和解,我這邊可以嗎?後來我直接答應說可以。

 

可是我後來很後悔沒有說我“不要再和解了”,對方當初明明嗆說直接去地檢署講,2次都不出面,連證書都開了,真的很卒仔,我真的想“我寧願不拿對方的錢,直接給他判刑”。

 

雖然從頭到腳很多地方受傷,也會留下傷疤,但我要求的金額只有少少幾萬塊。

 

如果屆時開了調委會,對方又不來?賠償金談不隴?調解又破局,下一步該怎麼走,被對方搞得團團轉!可以再抗告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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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104-12-29 15:17

在12/27禮拜日的10點左右

地點在清泉崗旁邊的7-11前方

路口無上坡直線的監視器,有右側小巷的監視器

 

當時機車道有停一輛車,有打方向燈

他是要左轉的車輛,不過他是路邊停車

當時因為看到車子所以走直線道,單時與他有一台車距,當我機車騎到他旁邊時她忽然衝出來,為了閃避他往左偏又緊急煞車,人趴在地上

對方的速度放慢,隨後又直接右轉開走了

當時旁邊是7-11理頭的店員看到跑出來幫我扶到旁邊

幫我報警跟叫救護車

直到我到了醫院檢查到一半,對方才跟警察一同到來

對方說開車的那個應該是我

當時在醫院做筆錄,雙方是分開作筆錄的,警方以我問你答方式做筆錄

當下未跟警方提到對方未停下車來

不過對方是事後才自行報案的

想請問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還有至於賠賞方面可以要求賠賞什麼??

 

順邊一提,對方說的話每次都不同

對方說我時速超過60,又說未看到後方有來車,事後又自行報案

他堅持根警方說自己速度不快

您好:

如果對方明知有肇事事實,卻離開現場,即使事後為自首,亦僅可主張減刑而已,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ㄚ顥 104-12-28 20:53

請問律師大大,小弟在最近12/23早上開車載小孩上學,在馬路欲轉巷,右轉時才發現老先生出現在車頭左前方,碰撞到那下,馬上打119叫救護車,對方是70歲老阿伯,當時額頭有外傷出血,等交警來勘查完現場後,請我至澄清醫院做筆錄,做完筆錄與對方太太至醫院2樓等阿伯開刀,到下午手術完成,阿伯轉送加護病房,我跟對方太太有進去探視傷者並觀察情況,醫生說碰撞後顱內有出血,開刀清爐內淤血,老伯當時狀況是清醒的,到第2天對方說醫生給傷者插管後引起肺炎...一些症狀等等...也無法進食,之後大部分都昏迷不醒,醫生說有時會醒,第4天醫生才說可能因為碰撞所以導致心肌梗塞,所以要轉中港澄清醫院要做心臟手術,讓血流通,手術前會打一種針,但打了可能會因為傷口關係導致出血或不治,結果中午轉去中港澄清下午宣告不治,目前醫療費用18000是對方先支出,事後我找時間再給對方,對方喪葬費用是22萬,小弟有打算跟對方和解,與對方約時間去調委會討論,我方給對方醫療費用18000及喪葬費22萬本人先籌10萬現金,至於12萬再按月攤還,借此與對方先和解,但對方怕先跟我和解,到時上法庭會對他們不利,而強制險的部分也不知會理賠多少,小弟強制險只保基本的而已,所以就算我先支付這比錢也無法跟我和解,請問各位律師大哥大姊我該怎麼處理會對雙方都比較好呢?

您好:

如果可以還是建議和對方和解,但若對方請求金額過高,因為還有強制險會幫忙理賠部分及過失比例問題,也可以透過訴訟解決。

非法律人 104-12-24 16:15
12月初在仁愛路右轉進入內巷時遭後方機車車尾。當時以為爆胎,停下車時看到一騎士自地上爬起然後扶正機車。我當時心軟未下車找他理論,即自行開走。 10天後接獲分局通知進行肇逃及過失傷害查證。 預計數天後去分局。 這類案件撞我的人是否受傷(目視應只有擦傷吧?晚上沒看清)是肇逃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和解(還未見到車主)時的條件是他承認未受傷,可否避免肇逃? 目前我最好的做法是否只有坦承換取緩起訴? 有無不起訴的可能? 感謝

 您好,

一、您轉彎,對方從後面撞上,應該均有過失,只是比例另外評估。

二、你明知發生事故,卻離開現場,原則上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三、建議盡速和解,要賠多少只要合理就趕緊賠償,並且向檢察官認罪,同事遞上和解書,換取緩起訴(無前科)。

四、若有不了解之處,還是找位律師當面諮詢妥。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4 16:51

站在司法機關的觀點,他們會認為您既然知道遭後方機車車尾,且看到騎士自地上爬起然後扶正機車,那就可以認定你知道有肇事的情形,至於究竟誰導致了機車騎士摔車,是另一個問題。既然有肇事且未留在現場,基本上就是構成肇事逃逸

建議與機車騎士和解取得諒解,再認罪請求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的機會。

T先生 104-12-22 10:25

您好

案件大致如下:我是機車直行,對方轎車突然右轉,我倒地有受傷,雙方車皆有受損

在第一次私下調解時,對方保險公司堅持我也要負3成責任,算出後我還要賠錢給對方

後來我請鄉公所調解,在當天調解前1小時對方保險公司說他們沒空去

因已快超過半年,我只好請警局提告

之後保險公司來電願意理賠了,只是價錢殺得很低

 

因為對方很不誠信,我也害怕對方欺騙,警察是說如果要合解最好去法院當庭合解就好,也比較有保障

 

請問1.如果真的當庭合解,流程是大概是什麼,要寫什麼訴狀之類的嗎?有沒有要什麼裁判費或相關演伸費用呢?

      2.如果請律師,一件車禍案,律師費大約多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12-22 23:28

您好!

可以先提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偵查或起訴至法院時都有機會和解賠償金額可接受再考慮和解,勉強和解再反悔就來不及了。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律師費請找律師確定好委任範圍之後報價。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黃 104-12-10 17:46
我爸最近開車要右轉 很早就打方向燈了(轉彎前30 40公尺就打了) 當下車頭已經彎進去了 對方機車從後面撞上我爸車子的後輪 今天去和解 對方要求50萬 因為骨折 好像是中指之類的 醫生證明上說要休養兩個月和不能搬重物 覺得五十萬太多了 然後調解委員會的其中一個會員好像又是對方的親戚 對方還帶了里長 舅舅之類的 當下當事人跟媽媽都沒講話 都是她們的舅舅在開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疏失並不一定在您們,您們可以聲請車鑑會進行鑑定,而針對對方所提出來的金額,則可以蒐集相關實務判決予以反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imeng 104-12-10 13:23
案件描述 我方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 那條路是四線道,快車道與慢車道分隔島 我要右轉,本來要在上個路口切進慢車道, 但因當時在施工而且有堆土機在那邊行駛,所以我沒有切進去, 要轉彎時我看後照鏡有打方向燈,確定沒有後再轉, 但當我轉的時候,對方因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擦撞我的右前車頭。 當下我有詢問她是否要叫救護車還有警察 她有說不要,我相信可能我們都是大學生怕惹事所以想要簡單了事 後來我載她到醫院就醫,整天陪在她旁邊,幫她冰敷 最後還送她回去到她的宿舍,也幫她付醫藥費,我們有交換對方的電話有line 她現在所有費用都跟我要求, 但我也是大學生沒辦法都依照依照他的要求付給他, 他自己也有承認他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 「妳那時已經轉過去了沒有要讓直行車的意思, 而且車不是妳的責任更大,真要究責妳和車主至少佔七成 提告的話,我有受傷妳沒有,光刑事部份,過失傷害跑不掉, 只因一開始妳態度良善,只要求醫藥費已經很好了」 她現在跑去報警,然後要約時間出來談 如果有需要,我這裡有line的截圖可以提供。
沈恆 (沈律師) 104-12-10 16:16

您好!

因只有對方受傷,應儘量設法與對方達成和解,否則您可能被判過失傷害罪,且還是逃不了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imeng 104-12-10 11:10
我方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 那條路是四線道,快車道與慢車道分隔島 我要右轉,本來要在上個路口切進慢車道, 但因當時在施工而且有堆土機在那邊行駛,所以我沒有切進去, 要轉彎時我看後照鏡有打方向燈,確定沒有後再轉, 但當我轉的時候,對方因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擦撞我的右前車頭。 當下我有詢問她是否要叫救護車還有警察 她有說不要,我相信可能我們都是大學生怕惹事所以想要簡單了事 後來我載她到醫院就醫,整天陪在她旁邊,幫她冰敷 最後還送她回去到她的宿舍,也幫她付醫藥費,我們有交換對方的電話有line 她現在所有費用都跟我要求, 但我也是大學生沒辦法都依照依照他的要求付給他, 他自己也有承認他車速過快來不及煞車。 「妳那時已經轉過去了沒有要讓直行車的意思, 而且車不是妳的責任更大,真要究責妳和車主至少佔七成 提告的話,我有受傷妳沒有,光刑事部份,過失傷害跑不掉, 只因一開始妳態度良善,只要求醫藥費已經很好了」 她現在跑去報警,然後要約時間出來談 如果有需要,我這裡有line的截圖可以提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2: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您有違規右轉,對方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跟超速的問題,倘若屆時要釐清肇事責任,可以請領初步判定表及車禍事故鑑定

2、倘若對方只請領醫療費用,一般來說有健保跟強制險,所以我方必須負擔的金額應該不大,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倘若無法,就應該提出答辯。

zic 104-12-08 13:05

不好意思想請問,在11月27日時行經某個路口時,

因為要倒車右轉時不小心擦撞到了停在路邊紅線上的汽車

當下和同行友人有下車查看,並將自己的車子停在前面一些在附近等待車主。

也有留下紙條,在附近一小時後因為有急事先離開。

家人才說當下應該先報警的但一時太慌張便忘記了,

於是今天收到了警局寄來的通知說說我肇事逃逸

想說我有留紙條怎麼會,結果今天和朋友說這件事他才說他將紙條帶走= =。

所以變成當下我完全沒有留下聯絡資料就離開了。

過幾天要到案說明,想請問應該要怎麼辦。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3:30

 你好,肇事逃逸罪以致人死傷為要件,因此您可以不用太擔心。如需要律師陪您偵訊,歡迎來電聯繫

您好:

肇事逃逸要有致人死傷才算,此應屬單純民事糾紛而已。

zic 104-12-08 13:5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肇事逃逸罪以致人死傷為要件,因此您可以不用太擔心。如需要律師陪您偵訊,歡迎來 ... (恕刪)

您好,不好意思再請問一下。那麼關於第三責任險的部分是否要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呢

您好:
目前不需要太過擔心 說明清楚即可
如需要律師協助 可再來信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律師:reneejen1229@gmail.com

小傅 104-12-04 10:31

律師你好 詢問一下交通法規問題

我是轉彎車 對方直線車 我是轉進車社區車道口 並非交叉路口

這樣路權是用於 交叉路口未禮讓直行車嗎??

查了許多關於交叉路口裡禮讓直行車 我不是在交叉路口 

撞擊地點右轉進社區車道撞擊位子在社區槽畫線上

朝畫線外有畫紅線 可是年久漆有點掉

想了解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並非交叉路口 這條交通法規還算是用嗎??

這還算執行車贏嗎? 

 一、(更正)這個地方應該是怎麼解釋交岔路口的問題。

二、實際上車禍肇事比例如果有訴訟的話還是要看鑑定結果去判斷。

二之二,(補充)鑑定結果如果不服的話可以覆議,曾有覆議成功的(不過這個判決是認為就算沒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也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我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

     「被告另辯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車
    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臺南市車鑑會)鑑定意見書,認原
    告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
    事原因之鑑定意見方屬可採,故原告對系爭車禍實有過失
    語,然系爭車禍不生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之疑義,已如前述
    ,又按汽車行經設有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不得超車,道路
    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1款定有明文,查系爭車禍
    位於中正路、仁愛街交岔路口,核屬不得超車之路段,臺南
    市車鑑會鑑定意見疏未注意上開處所不得超車,而認定被告
    超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有
    超車不當之過失(見本院卷一第57頁),實有未洽,是臺南市
    車鑑會之鑑定意見既有如上疏失,自不足採憑,況又經法院
    囑託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鑑定,該覆議委員
    會認:被告駕駛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未
    保持安全狀況,為肇事因素;原告無肇事因素等語,有臺南
    市政府102年4月29日府交運字第0000000000號函所檢附之該
    覆議委員會102年4月22日南覆0000000號覆議意見書在卷可
    考(見本院刑事卷第54、55頁),益徵臺南市車鑑會上開鑑定
    意見,不足採憑,被告猶執此抗辯:原告對系爭車禍之發生
    與有過失,應減輕被告賠償責任云云,顯屬無據。

三、如果是小車禍如果有可能和解或是調解建議儘量調解或是和解,沒有一定要訴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NEFI 104-12-03 01:50

請問這樣誰的責任較大?

(我方騎機車行駛,對方右轉未打方向燈直接右轉,導致我來不及閃避牙齒斷裂三顆,手腳部分挫傷)
若走刑事訴訟,我的勝算大嗎? 

對方-轉向疏失(右轉彎未注意右後方來車)

我方-涉有未注意車前狀態

一、依交通規則要右轉要在路口三十公尺處先靠右。

二、他沒先靠右是他的錯比較多。

三、曾有判決認為全部是右轉的人的錯。

四、實際進入訴訟還是要看證據及肇事原因鑑定結果。

五、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如有要訴訟要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雨痕 104-12-02 17:16

您好~小妹我在網路上偶然發現這個網站,且提供法律免費諮詢...

煩請各位律師們不吝於幫小妹我回答,謝謝!(文章有點冗長,請多包含)

車禍發生至今已經快一年半,我方為綠燈右轉,對方為直行車,雖說他有路權,但在看不到對方的狀態下(確認無車才轉彎,僅2~3秒即發生擦撞),我方汽車被撞到副駕使座靠近車燈的地方並凹陷,對方的機車則為左側擦撞,人被撞倒地在斑馬線中間處,機車則飛到對向...交通隊來現場勘驗,完全沒發現剎車痕(我方停紅燈綠燈剛起步,車速僅20~30,撞到即剎車,無痕跡應為正常),但對方也應要有剎車痕才對,除非對方根本沒煞車?然而對方當警察的爸爸??又恰巧為該事故地點分局,至分局調閱路口監視器,都剛好那天壞掉,實在很難不懷疑他有想掩飾之嫌...鑑定出來的結果,更是令人錯愕!我方竟然全責。

車禍應為兩方責任,那我方是否也可提出質疑對方並無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且無保持安全距離?先是開了兩次調解,都因金額過大而作罷(180幾萬,光精神賠償就120萬,我方還有兩名子女&父母要養,實在無法負擔),於是對方提告我方過失傷害罪(對方脊椎有受傷開刀),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我方,刑事庭原本已一審判決,處3個月有期徒刑,但我方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後已陸續開了兩次庭,我方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和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有超速之嫌,和擷取對方FB車禍後僅1個多月即能出去遊玩及陸續坐飛機出國&坐船等等,證明並無對方口中傷勢如此嚴重!

綜合以上,小妹我想請問的是,?刑事訴訟算判決了嗎?還是要等上訴判決下來才算結束?民事庭將於本月底開庭,在這之中如果和解,還須繳納刑事判決-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嗎?目前對方有委託律師打官司並擬訂民事準備狀,扣除已理賠金額90000元,金額減縮為142萬(含醫療費10萬、就醫交通費16000元、看護費21萬→由女友照料、工作損失43萬、車輛維修費為16萬、精神賠償費減為60萬)...試問律師們,該金額合理嗎?

還有準備狀上有寫到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及原告願擔保請准為假執行之宣告,請問律師們,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方真的很有誠意想跟對方和解,但對方拿出的證明僅有休養3個月,我方保險最多可以理賠5~60萬左右,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方還是覺得我方無誠意,並獅子大開口

再麻煩律師們幫忙解答,如有疑問再告知小妹,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42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民事賠償是給對方的賠償無關。民事庭既然已經開庭,你應該手上已經有對方起訴狀及準備書狀的繕本,建議你應該找律師諮詢或委任律師逐一檢視對方請求的項目是否合理,再將不合理之項目撰寫答辯狀時剔除之。

雨痕 104-12-02 20:16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王律師您好~我方之前已早對方一步擬好答辯狀,請問還需要什麼資料嗎?謝謝

 民事如果能達成和解對於刑事審判會有幫助,如刑事庭仍判處易科罰金,這是折抵你的刑期與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並一份正本給法院,一份繕本給對方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雨痕 104-12-03 13: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您好~已私信至信箱囉,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再依序附上證物 ... (恕刪)

 

妹妹 104-11-25 21:39

T字路口綠燈汽車內線右轉機車外線左轉.我受傷未就醫.警員現場圖有紀錄

受傷.責任歸屬.法律上對握有利法條

你好:

受傷藥就醫取得診斷證明書,以免將來無法證明。 可以將初判表及現場圖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刑事上可以提告過失傷害(6個月內提出),民事上可以提起附民或民事損害賠償訴訟(2年內提出)。 詳細整理可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郭子 104-11-23 20:59

單行道

當我機車右轉騎向停車格(未打方向燈),被後方來車追撞,是誰的錯,雙方嗎?
當時忘記報警事後還能夠處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4 14: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有未打方向燈違法,倘若我方車速不快,則對方可能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保持安全距離,反之,則對方無過失

2、倘若當下沒有報警處理,事後還是可以報警,不過倘若沒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恐難以釐清肇事責任

小藍 104-11-23 11:28

機車於T字路口公車司機擦撞

我從「|」右轉至「-」,此路口並無紅綠燈

當時我有確認左右無車才右轉(車速約40~50);

已轉過去要開始直行後,突然就與公車前輪擦撞


擦撞公車司機有靠右停車

並下車查看,司機說是我去撞公車

當時因路邊有許多違停,

我轉彎幅度有較大,但還是於車道內,

 不知道是否剛好處於雙方的死角,

 我完全看不到公車就發生擦撞了,

因為是在雙方都在行駛中,公車前輪框撞破我的車殼。


事情發生得很突然,但人沒事情。

 司機就問我要是我人沒事情就各自離開現場,

 當下因為我人沒事要趕著去上班所以就同意便離開了。


事後家人協助將機車遷去維修得知是車禍後,還是希望我去備案…

請問我們會有要賠償公車的狀況嗎?

(意即假設鑑定後認為是我的責任較大,我除了自行負擔自己的維修費外,

會有需要賠償公車什麼費用嗎?因目前看來公車是不太可能有損傷,客運公司的處理部門已要了我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通訊住址等說要處理後續事宜,我很擔心會不會突然接到什麼大筆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3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賠償,對方必須提出單據、釐清肇事責任,不是說說就可以了,因此倘若對方要與我方求償或是簽立和解書,都應該提出相關事證,否則我方無法接受就可以拒絕。

2、報警之後可以索取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

小藍 104-11-23 23:1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賠償,對方必須提出單據、釐清肇事責任 ... (恕刪)

謝謝曹律師

因事發當下無報警,雖然家人希望我去備案, 但因為當時沒有記得車牌,且也沒有案發現場可以拍照了(只有擦撞導致車殼破裂,現場沒有痕跡等),所以目前也尚未去報案。

飛子 104-11-21 20:20

您好:

本人騎車下班回家路上,遇到一台自小客,未打方向燈立即右轉要進入小巷子,我一直保持在機車道上,就在機車快超過他時,無預警被他擦撞,機車衝到人行道,嚴重損毀(車行估價需2萬4修好),我本人雙腳雙手擦傷,大腿嚴重拉傷,因為本人工作內容需要開車,預估至少要休養3~5天,後來經警方酒測,肇事者酒測值0.45,他只有保一般第三責任險!

1.想請問在不確定肇事者是否願意賠償損失前,建議先提出傷害告訴嗎?

2.除了機車修復損失,醫療費用之外,可以要求他支付我在家養傷的薪資嗎?

是否可以另外要求精神損失跟營養費呢?(可以的話有建議的支付範圍嗎?)

3.如果肇事者不願意賠償,本人提出告訴後,法院是否有強制力讓他賠償我呢?

4.調解過程是否一定要面對肇事者呢?可否請他到指定機車店付款,或匯到我的帳戶,然後開立和解書寄給他呢?(還是一定要當面簽字,或是有安全的場合調解呢?)

                                                                      感謝

你好:

對方若沒有主動來談和解,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施加壓力,等和解後再撤回。 診斷證明書上要有宜在家休養才有辦法請求薪資損害,否則要有其他證據證明。有受傷就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營養費可與醫療費用一併請求。 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最好親自到場,可以約定匯款方式。 詳細整理可以參考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1145010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23:33

 你有受傷可以提傷害刑事告訴,起訴後可以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等到達成和解撤回也可以。在家養傷的薪資損失由診斷證明或者公司開立證明都可以,如果不願獨自面對加害者,可以委任律師到場陪你調解

小龜 104-11-21 14:24

今天早上行車停等紅燈時,被一名機車騎士敲駕駛左車窗,該機車騎士認為我逼他車.

該路段為無劃線巷道,事發時剛好路旁有一隻狗且有車要向右轉,我跟著前車一起靠右閃避,不巧該機車騎士欲從左後方超車,並按了一聲喇叭,但我並未讓路,繼續直行,因此他攔下車與我理論時認為我把他逼到紅線,造成他的危險,但實際上並無逼車動作.

與我理論兩三句話後,他直接從機車上一拳打了過來,因此氣不過還手了,以拳頭還擊其頭部安全帽,期間有停手希望握手言和,不要再起爭執,不料他繼續攻擊我,因此下車與之扭打,期間不斷說明沒有想要還手的意思,但他不斷攻擊我,事後我直接回到車上不願與他爭執(爭執過程行車紀錄器沒有拍到,但有錄到聲音表示我不願與他爭執希望不要繼續扭打)

最後氣不過的他多次以安全帽敲擊我的車,造成後車箱蓋凹陷,最後以安全帽丟擲前擋風玻璃,造成玻璃毀損.(此部分有行車紀錄器清楚影像)

目前狀況雙方已驗傷,沒意外應該會互告傷害,但我加告毀損,有以下問題請教

1. 該名機車騎士宣稱他前幾天做過心導管手術,目前人不舒服,留院觀察中,這樣的情況我會有其他刑事責任嗎?如果真的有甚麼萬一,我該如何自保?希望他不要有事,但因為是他先出手攻擊我才造成更進一步糾紛

2. 汽車有保乙式全險,明顯人為蓄意破壞且沒有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非常後悔與他發生糾紛...後續問題看起來很多,很麻煩,而且他還做過手術覺得對他很抱歉,但因為是他先挑起事端,希望可以自保,再麻煩熱心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針對對方對您提告之部分,主張防衛,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針對對方對您提告之部分,主張防衛,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雙方若有調解和解之空間,可請求送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19:50

 你的情形主張正當防衛是最佳解,就他打你成傷的部分也可以提傷害罪告訴並附帶民事求償,建議還是要將具體情形與律師當面討論以利應訊策略。

小傑 104-11-20 22:00

前幾天騎機車回家的時候,下著大雨,而我又沒穿雨衣所以有點趕,視線也有一點模糊,所以不小心擦撞了一輛正要右轉進小巷子的車輛,在當下我沒有摔倒,然後我把車頭抓穩就騎走了,當下很害怕,可是覺得不對,騎了一小段路後就騎回去現場了,可是沒有發現那輛車在事故現場,請問這樣會造成肇事逃逸?還是會有犯甚麼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受傷,則會構成肇逃,若真的擔心,則可以先向警察自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0 22:21

肇事逃逸的要件是致人死傷,你騎車對方開車,對方若沒有受傷,可以先不用擔心。

您好:

肇事逃逸罪是指致人死傷逃逸,即使非出於故意,只要造成仍人死傷之事實,就符合肇事逃逸;若您沒有造成對方受傷,仍有造成對方財物損失的問題,對方可向您求償,因此建議主動向警方報案,以避免對方向您求償時,認為您沒有誠意而求償高額補償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小傅 104-11-13 13:36

想詢問一下 

10/2號 發生車禍 至今 對方只有跟我說保限公司會幫他處理 他不介入

保險公司說按件要跑要2個星期工作天 等評判出來有問題在理賠

過了3個星期 他說 警察畫的圖我是轉彎車 他們客戶直線車所以不理賠

我是右轉車當下方向燈已打了10秒 右側一台機車直行

與我發生擦撞汽車右側方向燈蓋面板刮傷

當下機車騎士騎走了 我有報警處理 警察是跟我說未禮讓直行車是我的錯

路權問題 對方也是這麼說路權對沒有必要賠 那肇事逃逸 警察開一張3000元罰單 就此結案 

可是他肇事逃逸 並無傷亡 開了一張3000元罰單給對方所以我無法再作提告了嗎?

調解也沒去 也沒失下和解 案子結束了嗎???

我是想提告肇事逃逸 賠損修車費用 聽人說法院一罪不二罰 所以車的損傷自認倒楣嗎???

小傅 104-11-13 13:18

想詢問一下 

10/2號 發生車禍 至今 對方只有跟我說保限公司會幫他處理 他不介入

保險公司說按件要跑要2個星期工作天 等評判出來有問題在理賠

過了3個星期 他說 警察畫的圖我是轉彎車 他們客戶直線車所以不理賠

我是右轉車當下方向燈已打了10秒 右側一台機車直行

與我發生擦撞汽車右側方向燈蓋面板刮傷

當下機車騎士騎走了 我有報警處理 警察是跟我說未禮讓直行車是我的錯

路權問題 對方也是這麼絕的路權對沒有必要賠 那肇事逃逸 警察開一張3000元罰單 就此結案 

可是他肇事逃逸 並無傷亡 開了一張3000元罰單給對方所以我無法再作提告了嗎?

調解也沒有 也沒失下和解 案子結束了嗎???

我是想提告肇事逃逸 賠損修車費用 聽人說法院一罪不二罰 所以車的損傷自認倒楣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3 19:31

您好,肇事逃逸已有致人死傷為前提,因此若您為有受傷,縱使對方逃逸,也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之問題,只有民事損害賠償之問題。

小傅 104-11-13 19:4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肇事逃逸已有致人死傷為前提,因此若您為有受傷,縱使對方逃逸,也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之問題, ... (恕刪)

律師你好

上網查了一下法規這點我不是很清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  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所以不管我是否先到路口轉彎只後後面車追撞我都是我的錯嗎?

交通規定超車者因該左行超車

https://youtu.be/aTrGUB9qeDo

附上影片只想了解對錯

肇事逃逸警方對方開單是否可以提告調委申請汽車理賠

小青 104-11-10 11:04

你好~

我於今年7月1日在自家路口附近發生車禍,因為對方婦人於路口左轉進來我反方向要右轉出巷口,對方貪圖方便騎向我的車道因而相互碰撞,我因為開車只有車損,對方騎機車煞車的情形下所以手腳都骨折

目前已經調節兩次,第一次對方要求148萬,我不同意就散會。第二次對方降到45萬我同意但當討論到對方也要賠償我6萬時,對方不同意也就散會

因為責任跟本沒有認定為何我要接受,不能因為你受傷就全是我的錯,我想直接走法律途徑,因為對方年初才發生車禍我懷疑他是靠此賺錢維生

我想請問律師我是要等他告我傷害我再處理,還是我可以先提出告訴。因為我擔心有時效問題,如果我可以先提告我要如何做流程是如何,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0 16: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釐清肇事責任,再依據肇事責任相互求償。(會有過失比例的問題)

2、有關於求償的部份,對方可以請對方提出相關診斷證明、收據及工作證明等。

3、我方的部份,可以檢附相關修繕單據之後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或是於對方求償之後主張抵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0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因您為有受傷,故您無法對其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犯罪。

若您有肇事責任(就算只有百分之1也算)對方也因此受傷,對方可以在事發後六個月內對您提告,但若對方獅子大開口,您又不在意前科,可以在民事程序時再去爭執損害賠償金額。

小林子 104-11-10 10:34

您好,

在今年4月左右,我母親直行無照機車,與對方是右轉機車發生車禍,並在7月與對方至調解委員進行和解,合解內容為雙方各自理賠不向另一方申請,而此各自理賠亦含強制險在內.

近日接到強制險的催收單(新光產物),有將調解書傳給對方,但新光的催收人員,但該人員表示,對方申請理賠是在調解前,所以我們仍要支付強制費用.

請問:

1. 我們有去申請鑑定,但因對方不出現且因對方筆錄與我母親不同,所以鑑定人員回覆"無法鑑定",加上之前詢問過新光理賠人員,對方告知若無法鑑定,我們就不需理賠,只要在調解書上註明各自理賠強制險就可,而現在對方又說我們沒有加註各自理賠"含調解前的強制險",所以我們仍要支付該筆費用,這樣我母親真的會被提起告訴嗎??新光的催收人員表示,我們最少要賠一半的金額,不然就要起訴我母親.

2. 我們有調到監視器是對方紅燈右轉,但監視器內沒有拍到紅綠燈,我們是依該路口的汔機車停下及通行判斷,加上對方機車筆錄時有說謊,當時是對方是紅燈右轉撞上我母親,但鑑定人員就是回覆無法鑑定,請問我們真的要認賠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您們不利,若您們對於保險公司的求償金額有意見的話,在訴訟中可以再請聲請鑑定,以釐清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林子 104-11-10 11: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起訴是指提起民事訴訟,此不見得對 ... (恕刪)

您好,

關於鑑定,我們有申請鑑定,但因對方未到場且筆錄為雙方各說各話,所以"無法鑑定"被退回,而此亦有告知催收員,催收人員表示,他們最多可以的合解理賠金額是一半,謝謝~~

備註:當時筆錄我母親有提對方是右轉,撞到我方機車後方,是我弟到現場後才又追加對方紅燈右轉,而對方的筆錄,是我母親與她都是右轉機車.

我們找到私人監視器可以證明我母親說的是正確的,但因監視器看不到紅錄燈的燈號,所以鑑定單位不採用,謝謝~~

郭兔兔 104-11-09 16:53

律師您好:想問有關被毆打賠償刑事訴訟
時間:11/6大約晚上10點50左右

人物:毆打男子->A ; 男朋友->B

事件:B自己一個在回家途中騎機車50、60時速行駛於平路右邊車道中央(共2車道),A開著休旅車從遠處按幾聲喇叭,而A當時開得算快(一兩秒就到B後面),但B認為騎的車道並沒有禁行機車且當時車量還好沒特別理會就加速往前騎想遠離,A可能認為B不讓路就跟著加速在B後面,之後便從內側邊逼車邊從中超車到B前面(當時左前方是有車的),因逼車加上只差幾公分就撞到B,B當下有回長按喇叭一聲以示警告,但A一直故意擋在前面,直到停紅燈(並無可左右轉燈號誌),B在機車停候區沒理A,A卻在B正後方按喇叭且車子越往前靠近B,所以B回頭看A,A盡然下車毆打B一下回車內,B拿手機想報警被A看見了便拿球棒又下車架在B脖子上毆打B,B想撿手機A一直剝掉B的手且繼續又打又踹不讓B撿手機,最後便紅燈加速逃逸……

備註:A黑膚戴眼鏡大約30~40歲,左手有刺青!B從頭到尾沒還手還口,頭還有帶著安全帽一直被用歪無法看清楚對方毆打的情形,導致記得的過程片片斷斷


問題:

1.被毆打但外表看不出來有怎樣就不算刑事案件是民事嗎?

2.對方左手有刺青,可能是流氓或黑道,B不想白白被挨揍,想告對方到底討回公道但我怕對方找B麻煩找上門,要如何要求保護B?

3.我們是大學生,還沒什麼錢,打官司上法院要花多少金錢與時間?有什麼管道可以請免費的訴訟律師陪打官司的嗎?

4當天警察說監視器無法照到他們發生事情那裏,但有幾位目擊證人願意幫B出面,但要是對方不出面到案或不賠錢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9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才會構成犯罪。

2、可以向承辦員警協助進行保護。

3、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倘若資力符合要求,就會有免費律師協助。

4、刑事成立後,可以另外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凡凡 104-11-09 20:3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才會構成犯罪。

... (恕刪)

有去醫院請開驗傷單,但警察說沒有重傷不算刑事民事,那難道對方就只能賠錢仍逍遙法外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非一定要重傷才能成罪,本件仍會構成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安安 104-11-06 02:39

我方汽車前50~100公尺打方向燈右轉慢行駛當中..轉彎時都有看後照鏡確定無車時才轉..要轉時突然後方機車快速行駛撞到副駕駛車門3/1毀損嚴重..對方快速行駛當中撞飛出去...人擦傷無事..機車..車頭車尾毀損..對方如何賠償我方..(附近沒監視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5: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對方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或是保持安全距離超速所造成的,必須由對方賠償我方所受損害,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檢附相關修繕單據之後,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2、建議應該取得初步判定表,先釐清肇事責任,以利後續求償

 

Yuna 104-11-06 02:13

甲方汽車在行駛中已向右轉彎才打上方向燈,乙方機車緊急剎車但未撞上,丙方機車因乙方緊急剎車也跟著急煞,後來丙方車損人也受傷,丙方去了醫院,回到警局拿筆錄時,筆錄上只有甲方跟丙方當事人兩位,等同已經沒有乙方的事了,請問責任歸屬為誰?通常這樣肇事責任歸屬幾成?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6 11: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甲方就該車禍事故有過失,但是乙跟丙的部份要看是否有保持安全距離

2、建議可以先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等才能釐清肇事責任

3、取得初步判定表之後,對於肇事責任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責任鑑定,屆時再依據鑑定結果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