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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寶 104-06-06 22:20

???律師 您好:?

我幫朋友問的離婚問題!!

之前我朋友有犯錯.現在已經沒有了!但因為這樣他老婆一直懷疑他.每次他出門她就認為我朋友又出去找女人.不管怎麼解釋她都不接受!

其實他老婆是想要離婚的.但她想拿到錢再走.所以她就偷看我朋友手機.打給他的朋友.要他朋友幫忙一起設計他.我朋友覺得既然她想離.他願意協議離婚.但他氣不過她用耍手段的方式來要錢.所以不願意給她錢!

1.想請問若可以拿得到簡訊內容.是否能用訴訟的方式離婚.勝算大ㄇ?

2.因他名下還有房子(但房子是在婚前就已購買.是登記朋友的名字).假設訴訟離婚.房子是否就得分給他老婆?

3.他們還有孩子.撫養權會判給誰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21: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屆時並且必須進行證人訊問攻防。

2、此部分涉及婚後財產,必須計算雙方婚後財產,必且進行篩選。

3、法院會請社工進行訪視,並且以最有利子女的方式酌定。

4、就您所述的狀況不夠詳細,建議應該由您的友人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雅雅 104-06-06 22:08

請問辦理監護權轉移 該如何去法院辦理呢?

如想請律師幫忙寫監護權轉移書 費用大約多少?

辦理後小孩大約多久時間能回到身邊?

小陳 104-06-06 16:55

各位律師好!
我與女友發生性行為,被檢察官傳喚到案
開偵查庭,檢察官相信我並不知道她未滿十六
對方家長不提告
命我與被害人調解,說調解完再傳喚我
請問律師,當下沒有起訴我 ,是不是不會再起訴了?
我問其他的書記官, 書記官叫我寫信給檢察官求情
這是否可行? 或者我還有其他的補救辦法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2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必須與對方達成和解,並且以此向檢察官求情。

2、達成和解之後,建議委請律師撰擬狀紙以保障權益。

阿原 104-06-06 16:52

律師您好!

現今許多分租套房, 房東未向台電申請獨立電表(只有私接分表),導致單戶用電量明明未到達台電高用電級距,卻要以高用電級距計算用電使得承租戶權益受損,甚至房東私自擬定電費(如一度5元),請問:

1如房東私訂電價或告知一度5元為台電收費標準有無違法或(有無達到詐欺要件),

2是否只要雙方同意並在契約有清楚載名電費收費標準,無論是否為台電收費標準,均無違反任何法條,(如上訴內容已達提告要件,須備妥何種證據方可提告?)

備註:感謝熱心回答的律師,如上訴案情達到提告要件,本人將正式委任熱心回覆的律師代為提告,並請您留下聯絡方式或Line感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6 1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房東如實告知,並且雙方合意,則沒有違法問題。尤以,部分公共用電或是水費、網路、有線電視費用房東負擔的情形,電費約定常常會比台電收費高,並無不妥。

2、但是倘若有欺瞞之行為,可能構成詐欺罪,但是必須提出足以證明欺瞞事實存在的證據,如錄音錄影證人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0:48

要看契約到底怎麼定的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1:49

您好,若雙方已於租約中約定以一度五元計價,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一、這個部分還算是契約自由的部分。

二、因為一開始簽約就有說清楚,而且你也知道電費怎麼算,就不會有因詐術而陷於錯誤的情況。所以這個地方詐欺是不會成立的,千萬別跑去告呀。

三、如果覺得這個房東你不喜歡,可以考慮租約期滿的時候搬走。

四、以後契約簽名之前要三思再三思,有問題要提早問,司法實務上原則上還是支持契約嚴守,簽約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才行呀。

BKai 104-06-06 15:19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 由於我在遊戲內 因為關卡攻略的問題

在多數人前回了:偷不偷懶是心態問題,所以是當認真的人都是白痴或智障?

對方回 有必要這麼直嗎?

我再回 我講話就這樣 大可把我黑名單 就看不到了

這樣會構成 公然侮辱妨害名譽

另外 我事後也有公開道歉 說我並無針對他 只是針對偷懶 只是對方把我黑名單 沒有看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6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確實可能影射人格不夠積極或是有其他瑕疵,建議應該盡量避免,不過應該還不涉及名譽侵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1:23

本案應該不會有涉及妨害名譽的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1:54

本件應該不會有妨害名譽之成立問題唷!

文龍 104-06-06 14:26

每個律師都說無法請求

可是為什麼有找到一審的判例

98年度沙小字第185號

綜上所述,被告並無契約或其他法律上原因即受有土地登記之利益,致原告受有代墊代書費用之損害,原告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其為被告代墊之代書費用二萬二千五百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被告翌日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件之所以可以請求代書費,是因原告為求自己分得之土地辦理登記完竣,未受被告委任,即自行委請代書為全體共有人辦理分割登記,並代墊非其分得土地辦理登記代書費用,其代墊非其分得土地辦理登記代書費用係為其他共有人之利益,而就律師費用的部分,該判決也有說明與原告委請律師為己主張權利所支付之律師費用自不可相提並論,所以律師費用仍無法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律師費除了第三審是強制律師代理外,一審、二審律師費除非契約有約定,否則實務上是傾向不能請求對方負擔。

二、判決或判例要在案例事實一樣或至少類似的情況才能用,還有,如果不是判例的話就是判決法官也可以不採的。

三、第一點的部分你查一下應該可以查到判決才是。

四、關於律師費的部分我查過的,所以我確定實務上是這樣想的。

楊俊鑫律師

小柯 104-06-06 11:29

律師您好:

我跟我朋友之間,因為另一個朋友分手的立場問題,鬧翻了。

結果今天他在臉書上罵我"狗娘養的"、"廢物",的字眼,在更早先前他也傳了一封類似辱罵簡訊給我,我給過他機會讓他道歉,我可以不追究,但是他硬掰說他簡訊傳錯,而且他也沒指名道姓(他有打我的綽號),是我自己對號入座。

想請問律師我該如何提告?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感謝律師抽空回答

截圖後具狀向地檢署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有極大之可能已經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與家人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2:02

可以將相關截圖蒐集,並自行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6 23:26

您好:

您可將系爭簡訊FB內容做為證據具狀向地檢署提起妨礙名譽刑事告訴,且同時您亦可對對方提起請求精神慰撫金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小柯 104-06-07 10:02

感謝律師您們的解答,相關證據我在第一時間就截圖

剩下的我想全權委託律師處理

黃國政 (Sam) 104-06-10 15:05
回覆 小柯 的發言內容:

感謝您截圖之後,記住要用原始的電腦、3C產品存檔,提供給我之後,我們一起討論後續下一步法律動作...

wu0 104-06-06 00:44

律師您好
民事訴訟,在高等法院法庭上和解成立;但因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已依法請求繼續審判。
若是此繼續審判仍由和解時的同一個法官審理,請問這樣是否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32條之七「法官迴避」「法官曾參與該訴訟事件之前審裁判或仲裁者。」之情況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6 10: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程序不屬於裁判或仲裁程序。

請詳述認為應撤銷的理由,以利協助判斷是否有得聲請迴避事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之前提應先證明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情形,此部分的舉證會在您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6 21:47

因為非屬前審,所以無法以此款請求迴避。

小婷子 104-06-06 00:11

5/29收到了A先生委托律師寄來的訴訟書,請遷讓房屋(無租約)

本人於6/2搬走了,但有6/23的開庭通知

不知可否私下和解嗎?那我還要繳什麼費用?

不開庭的話是否無法和解呢?如果可以不用開庭和解那該如何處理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還是要去開庭

這樣才能和解

否則除非對方撤回

否則無法結案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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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已經搬走,所以已經完成遷讓,故建議當天您出庭並向法院說明,看對方要不要直接撤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2:07

建議還是前往開庭,並表示現在知狀況為如何。

小憶 104-06-05 23:25
律師 您好: 請問我Line的大頭貼 被別人盜用可以向對方採取甚麼樣的行動嗎? 對方又構成甚麼樣的罪刑?感謝回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6 10: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為您自行將照片公開,因此重點是對方如何使用,請詳述,以利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1:59

要看對方拿去做如何之用途。

小憶 104-06-07 17:55

目前尚未知道對方盜用照片的動機為何?

我有Line對方 但對方看完沒回應 盜用大頭貼的照片也未拿下來

請問律師 有辦法循求法律途徑處理嗎?

Gary c 104-06-05 23:05
律師您好,我之前因大麻被捉,開庭得已戒癮戒制,但之後被撤銷後開庭被判刑但得已易科罰金,最近單子來了要去繳錢,想請問是否繳完錢除了有案底外,便和法院或警察局再無瓜葛嗎?到法院繳錢時,會再驗尿嗎?請各位律師給予我解答,萬分感謝。

會列為毒品列管名單,之後可能偶被監聽,或是攔檢到時會要你驗尿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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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6 22:01

基本上若只是去繳錢,應該不會被驗,但還是小心為妙。

Aking 104-06-05 19:13

我在google 找資料的過程中找到了對前公司(關鍵字:動游 公司)的不利指控, 因為還有一些朋友在那邊上班,所以我把連結貼到個人的FB(只對朋友公開),雖然我看到其中朋友的留言後就把此篇留言隱藏了,但還是有人把網頁備份下來,接著我就收到動游委任律師函要告我加重毀謗.

想請教的是,依照下圖的內容加重毀謗罪會成立嗎?

我該怎麼處理後續的相關事宜,該委任律師處理嗎?

http://i.imgur.com/QTHFLWm.png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轉載之文章,是否即會觸犯加重誹謗罪,仍有疑義,若對方確實有去提告,則您可以提出有利之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43

代對方告時在答辯即可,先不用太擔心,如果能拖過六個月,告訴期限屆至就無法提告了。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6 23:43

您好:

倘您僅轉貼他人網路文章,則是否成立加重誹謗罪,似有模糊空間,建議您可委請律師協助您做有利辯護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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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NO 104-06-05 16:18

請教大律師事項如下 :

某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身故,遺有退休提撥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規定應由第二順位繼承人優先請領,惟第五順位繼承人 ( 即申請人 ) 抗辯應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 ( 並於申請時附有判例 ) 排除第二順位繼承繼承 ( 因第二順位繼承人早年自與配偶離異後便自始未曾盡照顧、扶養、教育兒女之義務《當時被保險人及申請人分別僅3歲及一歲》 ),惟勞保局聲稱上開法律民法之特別法,無民法之適用,而第五順位繼承人認上開法律無明文規定,自應適用民法之規定。試問,勞保局之說法有無理由 ? 未曾受第二順位扶養之第五順位申請人得否提起訴願以為救濟 ? 又其勝算如何 ?

此是否為立法漏洞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5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性質上應該屬於遺產,故而可嘗試主張民法第1145條適用。

2、必須向勞委會提出訴訟或是提起排除繼承權侵害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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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元 104-06-05 15:43

各位大律師好,

小弟於日前接到某醫院來電, 指明我於去年六月起陸續就醫後, 有三次的費用因該醫院的疏失, 造成少收部分負擔費用的情況, 總費用約 900元.

由於已經過了一年, 當時繳了多少錢已經無法查詢. 現在醫院單方面認為我應該繳清該費用. 請問我該如何主張?

如果不繳清, 是否有侵占或其他法律問題?

敬請賜教!

 

陳先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5 16:32

醫院可能會對您提請民事訴訟。但不會有刑事侵占問題,僅為民事糾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醫院可能會聲請支付命令,若您對於該醫療費用有疑義,應提出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48

建議可以直接跟醫院協調,並確認金額究竟有多少。

阿元 104-06-08 08:22

謝謝各位大律師回覆.

 

金額其實不多,只是針對醫院疏失部分有點疑問.

1. 一年前的事情, 醫院現在才要追討部分負擔費用(共 900 多元). 我怎麼會知道金額部分是否正確? 如果醫院跟我追討的不是 900 元是 9 萬元, 我是不是也得繳納? 我是否可以主張醫院須提供相關資料(健保局明細...等) 供我核對確認呢?

2. 如果 900 元的部分負擔確定為我方必須繳納費用, 那我是否可以主張所得稅醫療免稅額短少的部分, 要求醫院給付呢? ( 900 * 20 % = 180 元)

 

這小金額實在不需要跟醫院周旋. 但總覺得醫院疏失要小百姓認, 有點不合理. 當初醫院打電話來, 還要我自行前往繳納, 實在氣不過呀.

 

Cat 104-06-05 13:46

律師們好,我因公受傷,右手肌腱發炎,以line請假,表明要請公傷假,未料雇主竟寄存證信函給我,說我曠職多日,要予以解僱,其間都有與雇主傳line,雇主也叫我回診完告知情況並請我多休息。該公司並未保勞保,如今卻在信函裡說是我不給身分證,根本不符合事實。能否請教該如何撰寫信函不符事實的部分。另外之前請假時雇主給予的答案為:希望妳病快點好。希望妳接下來不會那麼常請假。造成醫院困擾。我的認為是。手腳沒問題我都會去上班。就算聲音啞了。我還是會去上班。我自己待過很多家動物醫院。沒有讓老闆那麼困擾…。感冒也不足以成為請假理由。請妳想清楚。因為我對藥物過敏,凡是西藥的皆會過敏,那次請假還是發燒兩天最後受不了,上班到一半掛急診,隔天請假的。這次請假雇主又傳給我:想想那些被妳整的動物醫院。想想那些妳剪壞掉的狗。有足夠證據證明妳剪的狗被客訴居多。妳能請助理證明哪個客人說妳剪的狗好可愛嗎。想要拖誰下水請小心。請問上述構成威脅嗎?因前次請假被告知有手腳都要去上班,導致我肌腱發炎只能一直撐,真的受不了了,請假竟也被告知說要我小心點,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5 14: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職業災害,則職災期間不得解雇您。

2、倘若遭違法解雇,可以請求回復職務或是給付資遣費。

3、建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不用特地回覆存證信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5 17:22

建議可以直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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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巖竣 104-06-05 12:35
律師你好 本身在6/2因為邊騎車邊講手機而被攔查臨檢 自首有吸食二級毒品與交付其工具 最近因為女兒開始化療中。爸爸中風。 家裡只剩我和媽媽輪流照顧女兒。與負擔經濟 自己單親所以一手把女兒撫養長大。 突然接到這惡耗 我真的是很崩潰 二級毒品也是這幾個月才開始吸食 而我是真的有心想悔改。但該怎麼申請在外就醫治療 要是真的被勒戒家裡頓時又少了一個人賺錢。 我到底該怎麼辦
法律小學生 104-06-05 14:17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況  施用二級毒品原則是會被勒戒

             但如果用對方式且在時效內 就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的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對於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案件 ,應主動遞狀給檢察官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此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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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5 16:38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17:57

建議趕快撰寫緩起訴申請狀。

聲請戒癮治療,但應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需要求助的人 104-06-05 09:42

昨天問了一個律師~

小朋友戶籍地在男方,

也就監護權在男方那裡?!!

即使男方沒有養/照顧~~~

這個說法~對嗎?

您好:

1.  小孩的戶籍在哪裡與監護人權並無直接關係,若您已對方離婚後,除雙方協調監護權歸屬外,若無法取得共識,就必須透過法院爭取監護權

2.  若監護權在男方那裏,只要您提出對方未盡撫養義務之事實,讓法院推定對方不適任監護子女,即可向法院要回監護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5 17:32

沒有關係唷!還是要看雙方是否有協議或是有法院裁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49

可能是誤會那個律師的意思囉,因為這兩件事根本沒關係壓!

寶寶 104-06-05 07:18
你好 我想咨詢一下 我朋友是如新高階 當初他說如新的獎金制度很好賺叫我加入 他說花20萬有分數6000分可以86400領7個月的獎金 他在紙上寫 10000*0.22*32=70400 10000*0.05*32=16000 70400+16000=86400 因為我看不懂這是在算什麼 所以我問他是不是20萬就可以領獎金 86400領7個月 他說對 還跟我保證沒有的話他給我 產品一來他就教我怎麼吃 我也不疑有他產品也開一半了 結果隔一個月我沒有領到 我問他原因 他說因為每個月要衝10000分才有 他說他紙上有寫 退的話9折只剩2萬 整組的拆封都沒辦法退 我20萬都拿不回來了 請問這種事情要怎麼處理 麻煩給一下意見 感激不盡 還有這件事委任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

您好:

1.  如新集團以多層次傳銷方式販售產品一直廣受爭議,建議先可先將宣稱療效的產品送驗,看是否具有販售人員宣稱的效果,此外,亦可檢具資料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2.  此外,針對您欲退貨的問題,必須先了解您與對方簽訂之契約內容而定,可向對方要求將20萬元扣除購買產品實際費用後,剩餘入會費用退還給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5 22:51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唷!

asz 104-06-05 00:35
今年因公司股東拆夥,已付給該股東股本及近年營業所得,公司負責人也已變更為我的名字。但該名股東另開一家同性質公司,並挖角我們會計人員。因近來客戶常接到該公司業務電話進行搶單,不勝其擾,經查證3萬多筆客戶資料及交易紀錄已遭盜取(因公司客戶退錯貨看到該公司之出貨單及客戶代碼與我們相同) 想請問: 1.如要提告需自行舉證及準備哪些資料?需先報警嗎? 2.對方有何法律責任?損害部分如何計算及提出? 3.此類案件委請律師處理大約費用?勝訴機會大嗎? 因不知如何處理,問的問題有點多,謝謝您的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4-06-05 02:19

您好!

首先,客戶資料並不一定是營業秘密,還需符合秘密性、價值性,並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等要件。若經評估符合營業秘密之要件,並備妥客戶資料及交易紀錄遭盜取的證據,即可對盜用人提起刑事侵害營業秘密罪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請求。但未蒐集證據前,先別急著報警,以免打草驚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這類案件牽扯建議正式尋求律師諮詢後再做動做

律師倫理要求律師不能保證勝算, 委任律師出庭訴訟,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asz 104-06-05 11:22

謝謝您們的回覆,但因不知如何舉證,目前只有對方公司出貨單,證實客戶代號與我們相同,但確定對方公司電腦定有我們完整客戶資料及交易紀錄,因其他股東擔心提告費時且若勝訴賠償金額若不高不敷成本,正猶豫是否找律師協助提告,因此想請教這類案件有提告之必要?若勝訴對方可再繼續使用這些客戶資料嗎?

 謝謝您的回覆~

回覆 asz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們的回覆,但因不知如何舉證,目前只有對方公司出貨單,證實客戶代號與我們相同,但確定對方公 ... (恕刪)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
在收到完整資料幫您確認後, 您再考慮是否提告(由我們這邊幫您確認提告是否有利或是划算)

這邊是私下建議(不是從法律角度)
因為你要對其他股東交待, 建議先請律師這邊諮詢, 一來可以證明您有在處理這個事, 另外由律師方面作出的意見, 比較客觀公正也較容易說服其它股東(不管後續是否興訟或是追究)

回倒主題, 以正常的公司運作狀況, 應該由貴司的法顧做處理, 實務上如股東退股應有退股協議書等等文件供保障貴司之權益等

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 盜取要看是以何方式盜取,以判斷是否有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

2. 如竊取資料時間點是在原公司任職時,且本身有在公司擔任職務,有背信的問題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陳 104-06-04 23:07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 我有一張支票背書人, 我一併向發票人及背書人請求連帶給付票款關係發支付命令, 但這兩人卻一起惡性異議而為起訴, 我想請問一下, 日後如果關於對背書人的請求原因敗訴, 這樣會不會一併影響對於發票人的判決結果呢(因為是請求連帶給付原因)? 法院會給我對於背書人敗訴, 但卻對於發票人勝訴的判決結果呢? 我有無必須另外單獨向發票人發支付命令或起訴以求保險呢? 請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05 00:01

您好!

連帶給付的請求會一起判,看判決就知道彼此會不會有影響。兩人需連帶給付、只有一人需給付或兩人都不用給付,都是可能的判決結果,要視雙方實際的攻防理由及證據而定。本訴就能解決問題,沒必要另提訴訟,另提訴訟也只會被駁回。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樂樂 104-06-04 23:02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若因車禍,車子被撞壞,(對方錯)但因為本身是學生,沒辦法先付修車費,對方也不願意先付,堅持要上法院後才付,每天6:30要到公司,沒有公車也沒有捷運,這樣坐計程車費用是可以向對方求償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5 1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交通公司毀損所生之通勤費用,屬於可以請求賠償之事項,但是法院仍然會就交通費做實質合理性審查。

2、倘若公司要求6點30分上班,確實沒有其他交通公司,只能搭乘計程車,則確實可以請求,惟,此部分必須由我方提出證據證明。

 

PARKER 104-06-04 22:22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會構成重利罪,仍需視實際情況而定,但並不影響您對他提出詐欺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PARKER 104-06-04 21:54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PARKER 104-06-04 21:52

請教律師

某(A)因短期亟需資金周轉向我朋友(B)借貸100萬元,於6月1日立據,預計12月10日全數還清,並約定同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間支付10萬元(利息吧.)A借款後隨即消失.朋友B僅期間僅於第一個月收到1萬元利息,之後人就不見...

疑義:借據上重利部分倘實際上未收取相對利息,是否成立重利部分?

        倘如此概況是否可對某A可提告詐欺部分...?

帥男哥 104-06-04 21:42

我社區是30幾年的電梯大樓,每4棟大樓的後面圍成一個天井,一共有4個天井,戶數接近200戶。樓上住戶幾乎都有陽台外推、裝設鐵窗、樓梯間放腳踏車..等;一樓的住戶,幾乎每戶都把天井的四分之一部份,用磚塊水泥圍起來。我也是一樓住戶,但並沒有用磚塊水泥把天井圍起來,而是在天井放洗衣機、冰箱..等。這個現象已經很久了。
之前管委會向建管處只檢舉違建,建管處說我沒有違建。現在管委會委託律師轉向法院告我民事,占用公共天井,要我返還土地,還要求5年的不當得利52萬多元,每月要付租金8千多元給管委會
我有向管委會委託律師詢問,整個社區幾乎都違規,甚至於比我還嚴重,為何管委會卻只告我這戶?他說:沒辦法,管委會就是只告你,不然你也可以去告別戶啊!
請問:管委會並非所有權人,有權利要求賠償嗎?管委會用民國84年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說我占用公共天井,可是我的東西在民國78年就在了,有不朔及既往嗎?我不否認我有占用天井,可是管委會可以全社區違規都沒事,只告我,這樣公平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因占用公共區域,所以管委會可以提出告訴,而本件管委會確實可以針對你的部分提告,至於其他人的部分,就看管委會要不要處理,而本件可以爭執者,應是七十八年時有無特別約定以及租金是否過高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6-04 21:22

律師你好

我日前買了一間房子,本來已經要簽約了,但代書表示這樣屋主會有奢侈稅

所以問我們要不要先訂約日後再換約,因為不清楚之下所以答應也簽約了,

但是因為交易的過程中屋主跟仲介都不處理我們反應的事情,

所以我們不打算要換約希望能夠照原約簽約或是要解約

想請問因為這是屋主要避奢侈稅所以如果我們不要配合他換約,

我們會有法律責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沒有約定奢侈稅的問題,則您自無義務來配合,而本件應注意解約之事由,此部分會涉及違約金之問題,建議委由律師來代為處理,以免得不償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奢侈稅是對方問題, 您不需配合
2.如您要解約會涉及違約賠償(視您簽定契約而定)

大筆金額者, 建議循正式管道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諮詢

阿中 104-06-04 21:05

各位律師

 

小弟今年24 退伍一陣子還在找工作

前幾天在人力銀行上收到信箱 說在人力銀行有看到我的資料

可以加它LINE與他們連絡

我與該公司的人連繫上之後 對方提供的工作資訊是

 

他說他們是博彩公司需要帳戶做資金周轉 需要借帳戶 

一本是一萬二而我剛好有兩本我就借他了

要求提供提款卡存摺跟密碼  已全家店到店的方式寄給她 

我寄出之後隔天就收到我那家銀行的專員打電話來告知我的帳戶出了問題 已經被列入警示帳戶 叫我趕快去報警

我則是馬上聯絡該名公司專員 卻一直聯絡不上 於是心理有了底 就趕快做出反應

 去了警察局告知我有人報警說他遭到詐騙 而匯款帳戶是我的帳戶

我當下立即趕至我家附近的警察分局請求協助

員警當下協助我作筆錄 也證實在5/28晚間收到新竹間派出所的報案

證明有人遭到詐騙 而詐騙所使用的帳戶是我的帳戶   

現在我名下所有的帳戶都已遭到凍結  求職路已經遭砍一半了 ...

 

 

警察先生跟我說現在你是詐欺 要等傳票等出庭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只有等..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提出證明我也算是被害者 ...

我手邊有的證據只有

1. 與該名職員的LINE對話紀錄

請求各位律師協助  我還應該準備甚麼去面對接下來會遇到的問題

現在不僅工作沒找到還斷了找工作的機會  真的求助無門

家裡的長輩已經知道 他們操心 因為都是小弟自己無知造成的後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留存當時聯繫之相關紀錄,以利向法院主張,應仍有機會爭取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6-04 23:51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是已經涉嫌幫助詐欺

             一般來說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解決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5 09:49

阿中您好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可以先找律師討論討論  有需要的話也可請律師幫你撰寫答辯狀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1.保留與該名職員的對話記錄
2.建議詢求律師諮詢擬訂答辯方向或陪同偵訊, 避免不當詢問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洽詢,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5 17:54

您可能會涉及幫助詐欺犯罪(若成立,大概會被判兩個月可易科罰金。)。

建議將相關證據保留,以資答辯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

阿忠 104-06-12 23:03
回覆 阿中 的發言內容:

阿中你好,我的狀況跟你一樣;不知道你的MAIL收到的信中,裡面提到的人跟LINE的ID是多少

唯一狗狗 104-08-23 06:39

我也遇到相同的情況,請問你的如何結束的?

阿勳 104-06-04 17:01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是代表原告(受害者)(車禍案件)

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以判決(已經贏了),已轉為民事(求償問題),民事部分尚未收到開庭通知,我這邊民事打算撤告(因為刑事庭對方也籌不出錢來,告民事估計也求償不到,雙方未和解),如果我去法院辦理撤告,我還會收到法院通知書嗎,我想問說一旦撤告,撤告過後,法院會寄撤告通知書之類的嗎(被告跟原告都會收到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4 20:21

您的意思是撤回民事起訴嗎?若撤會就不會收到開庭通知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附帶民事不用繳交裁判費用,所以是否要撤回民事起訴仍要三思,即便最後無法求償,仍可以取得債權憑證,後續仍可追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勳 104-06-04 21: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的意思是撤回民事起訴嗎?若撤會就不會收到開庭通知了。

律師你好 我的意思是問說如果撤銷民事訴訟,法院會不會寄撤銷通知書,告知已經撤銷民事訴訟,不是開庭通知,畢竟我想知道這個案件是不是已經結束,不會在收到開庭通知那些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撤告後,法院即會結案,但不會再寄通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宇宙艦隊 104-06-04 16:49

請問一下律師 我有朋友跟我借了10萬多塊 有簽本票 過了2個月都沒還錢 後來我問同事才知道他簽的是假名 有蓋他自己的手印 問題來了 本票簽假名但有看到他蓋他自己的手印這樣有法律效應嗎?

黃國政 (Sam) 104-06-10 15:26
民法第3條之規定:
bettykey 104-06-04 15:38

律師您好:我是住在一棟30年以上舊公寓,由於公寓的共同區域1樓的鐵門及遮雨棚因年久損壞,因無管委會,好心出面請廠商報價及維修,其間也有徵求全棟住戶同意(含租戶的房東)。在維修前要向一租戶的房東收費,但她卻不願意先付(理由是銀貨兩訖),不過有口頭允諾在維修後給她房客收據由房客驗收後從房租代付(因房東住國外無法先出面處理),沒想到事後要向該房客請款,房客卻說房東並未告知代付一事!我和房客都有電話聯絡房東,但一直聯絡不上,傳簡訊房東也都沒有回應。這樣我還可以請房客先從房租支付此筆維修費嗎?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收到此筆維修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16: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共有部分的修繕費用,應該由各共有人依據持分比例負擔。

2、倘若對方拒絕給付,可以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

3、對方同意以房租墊付之方式,適法妥當。

 

bettykey 104-06-08 11:58

謝謝律師的回覆,但再請教幾個問題:

1.您回覆對方同意以房租墊付之方式,適法妥當。不過,房東有口頭同意,卻沒有通知房客要代墊,這樣我們還是無法向房客收費是嗎?

2.「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是指寄存證信函嗎?還有該房東並非真正的房東,是類似張淑晶這種「物業管理公司」的二房東,這樣要「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的對象應該是哪一個?

 

阿瑋 104-06-04 14:07

律師您好

我跟我前妻離婚大約5年.辦理離婚時戶政有紀載兩名子女一人一個.兒子歸我女兒歸前妻.但是前妻帶走女兒後卻把他丟給我前岳母帶.他就不管女兒了.我想見女兒卻不能常去.因為前岳母會阻擋.再來我前岳母是開茶室.客人來來去去.女兒放學就在那環境.都須等到晚上10多關店才一同回家.我想把女兒帶回卻無法因為 前岳母不同意.我跟前妻溝通他也回我女兒都是他嬤嬤帶她無法說甚麼..因為我不想女兒那環境長大.可以嗎?如我打官司.要求監護歸我可以嗎?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主張對方未盡保護教養子女之義務、對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而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為您,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4:35

您好!

如果對方無法善盡照顧女兒責任,讓女兒處於不利的成長環境,您應盡快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依你所述,可以對方有不利未成年子女的情事來聲請改定監護,程序中也會做訪視,訪視的應對也很重要,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4 20:26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您可蒐集相關隔代教養及顧店一整天未有正常童年生活的證據,向法官表達由對方教養確實有不利於小朋友的情形,主張改定監護。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改定監護權

但這難度比較高

所以要詳細的去擬定訴訟策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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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燕燕 104-06-04 10:53

律師們您好

想詢問有關工作資遣的問題,是否還有可以追究補償或復職部份。

公司於101年調派新主任接管,我於103年4月被裁員(在該公司上班已16年一直都是一年一聘約聘行政人員),於當年1月被告知裁員只能做到4月底,公司也依法給予資遣費,而被公司裁員的理由我以為是公司生意不好要裁員我,沒想到新主任回答是我們需要技術人員(電腦資訊人員),而不要太多行政人員(當時工作性質相同的行政人員只有2位其一就是我)

於新主任(以前是我們組長後調去總公司)要來前一年發生了公司一位組長對我毛手毛腳被我申訴性騷擾,後來公司要組成調查小組分別資詢事件經過,因證據不足所以無結果,公司也有詢問我是否因為這事要不要調去台北上班而被我挽絕,因我從中壢要去台北太遠不滑算(但心裡覺得怎會是調我呢?而不是那組長),事隔多月因這組長跟新主任不合所以被調去台北上班,直到最近我才在想我被無故的爛理由裁員,可能其中原因是我後來得知有可能是性騷擾一事導致我被裁員,因為新主任是當時調查委員之一,可能之前就有意要我離開但怕離這事太近導致我去投訴而不敢動我,現在離開一年多了,是否能要求公司做些補償或復職我可去哪投訴?

首先你的工作已經做了十六年了,依照勞基法規定,你的工作並非屬於季節性、暫時性的工作,且前後定期契約已經遠超過三個月且契約之間間隔沒超過三十日,依法應視為不定期契約,因此你與公司之間的契約應該屬於不定期契約,而非定期契約,你們公司一年一聘是違反勞基法的。

其次,不定期契約要終止勞動契約,應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之規定,你們公司給你資遣費,顯然是使用第十一條的事由,不過如果公司本身或你的工作沒有該條規定的公司業務緊縮、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且無法安置、或你不能適任工作的情形,那即便給予資遣費還是會屬於違法解雇。如果公司解雇的真正原因你曾經舉發上司性騷擾,那這次的解僱屬於違法解雇,你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要求公司請你回去上班並給付訴訟期間的薪資

最後,如果終止勞動契約是合法的,資遣費的計算要看你是否有選擇適用勞退條例新制,如果沒有,公司應給付你16個月的薪資(每月薪資離職前六個月的薪資平均值計算),如果選用新制,在選用前的工作期間應每年給予一個月的資遣費,選用後的工作期間則以每年給予半個月薪資計算。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11: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無故資遣您的部分,可以主張回復職務或是請求資遣費。

2、有關於一年一聘的部分,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以適用,倘若只是一般行政,則仍然屬於不定期,此部分會影響資遣費的計算。

3、建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阿樺 104-06-04 10:05

小弟目前在當兵,上個月時在營區內道路開民用汽車與另一軍人騎民用機車對撞,當時我是直行車,對方從我右側停車場往我左後的方向逆向衝出,撞擊後我的車子也跑到逆向道去了(對方右大腿開放性骨折.左骨盆骨裂)。憲兵測量的現場報告(營內警方無法進入)顯示我們的撞擊點大約在中線。我嘗試把憲兵的調查報告送上裁決所讓事情有個責任的歸屬,但裁決所說營區內是管制區域不算政府道路,所以不受理。小弟不才,想請教各位律師大人們的寶貴意見或經驗:在無法申請交通裁決書的情況下,有那些處理方式?如果和解不成,對方能告成我那些罪呢?)

jennieiscute 104-06-04 10:01
律師你好, 我是做小生意的,昨天客人來買東西,過沒10分鐘回來,說裏面有小強, 我們很有誠意的道歉和賠償他,(他買了麵包和飲料,飲料全喝了,麵包也少了好幾個, 拿發票示意全額退,我們也是一直道歉,但他隨後立刻op社群網站,除了透露店名,也 ?髒話”媽的”,請問這有涉及公然侮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1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罵的髒話,可能會涉犯公然侮辱罪,不過可能會有對象不明確的問題。

倘若對方並沒有把事件經過寫清楚,包含我方有道歉賠償的部分,可能涉嫌誹謗罪,可以要求撤文(或修正)、賠償,否則可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4 20:19

針對對方不理性之回應,還是可以提告妨害名譽

誌錡 104-06-04 09:58

律師您好 : 我想請問一下,去年我有申請債務協商,目前也協商完成(正常繳款中,沒有被強制扣薪)因為我想去保險經紀人公司上班,因為合約書有一條(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或了結後尚未逾三年者),請問這條規定是屬於我目前協商的情形嗎? 謝謝 !

小郭 104-06-04 09:15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當如果告民事,要求賠償,在跟法院遞狀後,馬上就可以提出進行假扣押的動作嗎?還是需要其它的程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扣押在提起訴訟前或後,均可以向法院聲請,但應釋明假扣押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避免對方脫產、爭取時間,應儘速向法院提出假扣押聲請,以維護您的權益,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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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ericlight 104-06-04 00:02

律師大人, 

您好! 本人於4/26晚間十點多到桃園市某元大銀行分行使用自動存款機存款後不慎將一袋資料置放于存款機上方忘了拿走, 4/27進臺北總公司才回想起可能放在那裡並於4/28上午前往該分行尋找, 該分行襄理基於個資法要求我就近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她才能將該份監視器錄影帶提供給警察人員, 但據該襄理轉述, 確定是有人先行使用自動提款機進行轉帳後發現我的資料袋並先將其中的外幣約NTD2萬多元取走, 幾分鐘後又返回將整袋資料取走, 我要求該襄理提供帳戶資料給偵辦人員, 但該襄理要求”警察局"行文她才能提供, 但偵辦人員卻以遺失侵占屬於微罪, 無法要求警察局行文, 所以目前偵辦進度:0, 由於裡面有除了有外幣約NTD2萬多元還有我公司的部分資料及我的駕照(上面有我的個資), 我因為是外派在國外工作當天中午即離境無法前往掛失駕照, 請問此問題是否有解? 畢竟除了我金錢損失, 我人不在台灣也怕資料被盜用!懇請幫忙!謝謝!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4 0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有檢察官有權限認定是否屬於微罪,及微罪的處遇方式。

2、倘若員警仍拒絕偵辦,可以先索取辦案三聯單,然後向政風單位申訴。

 

 

罪刑清重非承辦員警所能判定, 只能當意見參考

如員警以此為由, 就是俗稱的吃案, 先索取辦案三聯單,然後向政風單位申訴

方方 104-06-03 23:53

律師您好
事情有點複雜,但我們很需要協助所以上來諮詢
先感謝您的幫忙
我父親在二十年前因向人借款簽了數張本票(詳細數字不清楚,先假設十張),後來雖將錢還清但對方告知本票遺失,所以母親請對方寫了一張已還清欠款但本票遺失未歸還的字據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大約四年前,家裡收到支付命令(其中五張本票),但父母不懂嚴重性並沒有立即提出異議,所以支付命令有效,當時被判連本帶利還了四百多萬
又過了一年,家裡居然又接到支付命令(另外五張本票),並且提告人是當時債權人的妹妹,父母立即提出異議並提出當初簽立本票未歸還的字據,但對方說那是哥哥簽的與她無關,因本票是父親筆跡無誤故又被判要執行支付命令
這次父親覺得不甘心,便將名下所有財產以買賣名義寄放在一位代書朋友及其妻子名下,有簽立兩年後會原價買回的信託字據 現在兩年期滿,父親有意要將房產買回,但對方卻告知若父親買回不論過戶給我母親(案發當時已離婚),或是過給小孩都會被追究並且查封房產,要我父親繼續將房產放在他名下
我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以買賣的形式將房產過戶給那位代書,現在以我或是已離婚母親的名義買回都一定會被追究惡意脫產嗎?父親身體不好,很擔心以後祖傳房產會這樣被他人侵佔,對方又是我們認識唯一的律師,實在是沒有人可以詢問了
如果律師們願意回答幫忙真的會非常感謝的,如果有哪裡說不清楚的再請各位告知,非常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5:23

您好!

如果在幾年內由父親轉讓第三人,再由第三人轉讓兒子,確實有可能被認定為詐害債權行為,除非債權人完全不知道已轉讓給兒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ki 104-06-03 23:45

律師您好: 好幾年前我爸去逝留下100萬要給我媽,因我媽不識字我們還小家中長輩把這比現金交給我表姊“代為保管”當時並沒有文件和立據到現在以有16年了,我們只有人證可以嗎?最近家裡需要這比金錢之前有聯絡表姊她只說7,8月在說,之後在打電話去完全聯絡不到人,電話不接。之前,表姊一直跟我們說她要幫我們辦低收叫我們把錢全部轉給她,我們身上沒錢了。還有她也會跟親戚朋友說她要打官司叫她們借她後來她們也跟我們一樣錢被騙了。上個月5/18寄存證信函她沒看但有簽收,我該如何提告呢? 錢是否可以拿回來呢?謝謝律師!!

時間點有點亂

請先確表姐收款時間跟應還款時間, 是否超過15年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可起訴請求返還,訴訟中當然不會說交與保管的時間已經超過15年,會說還在15年內,對方要做時效抗辯必須舉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peter 104-06-03 23:43

我在網路上跟一位援交妹聊天聊一天他問我要不要約我就無聊上網股溝了一張男生的生殖器的照片傳給他後來他就說我公開我的大頭貼跟line的動態並且要告我而我也不斷地向他賠不是但他說只要我到他的店裡(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找他消費(兩小時7500)他就氣消並且不告我不然就公開並告我

我知道我的行為身為一個20歲的人很幼稚無知所以可以請各位律師告訴我我這樣幼稚的行為會構成任何法律犯罪的問題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傳生殖器照片給對方,可能會構成刑法上散布猥褻物品罪或性騷擾防治法相關罪嫌。

2、對方無故公開您的大頭貼有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散布猥褻物品罪是可能的。但如果對方未滿十八歲的話罪名會有不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