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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104-06-03 23:22

如題

若與對方使用通訊軟體一對一聊天

但是對方言詞涉及性騷擾 深感困擾

 

若我有意拿談話內容的截圖做為證據

向警察局備案或是在網路上公開警惕朋友

請問我是否會觸犯 秘密通訊自由或者其他相關法令呢?


麻煩各位律師了 感謝

ericlight 104-06-03 22:33

律師大人,  您好! 本人於4/26晚間十點多到桃園市某元大銀行分行使用自動存款機存款後不慎將一袋資料置放于存款機上方忘了拿走, 4/27進臺北總公司才回想起可能放在那裡並於4/28上午前往該分行尋找, 該分行襄理基於個資法要求我就近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她才能將該份監視器錄影帶提供給警察人員, 但據該襄理轉述, 確定是有人先行使用自動提款機進行轉帳後發現我的資料袋並先將其中的外幣約NTD2萬多元取走, 幾分鐘後又返回將整袋資料取走, 我要求該襄理提供帳戶資料給偵辦人員, 但該襄理要求”警察局"行文她才能提供, 但偵辦人員卻以遺失侵占屬於微罪, 無法要求警察局行文, 所以目前偵辦進度:0, 由於裡面有除了有外幣約NTD2萬多元還有我公司的部分資料及我的駕照(上面有我的個資), 我因為是外派在國外工作當天中午即離境無法前往掛失駕照, 請問此問題是否有解? 畢竟除了我金錢損失, 我人不在台灣也怕資料被盜用!懇請幫忙!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警察不願發函予銀行,建議可向檢察署提告訴狀,並請檢察官發函要求銀行提供相關帳戶資料,以利案件偵辦。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phantom 104-06-03 21:49

律師您好:

我因為一個契約糾紛而鬧上法院,但是原告沒有依法院裁定補正訴訟資料,所以裁定駁回定讞了,請問我們之間的契約是否因此無效了呢?

我聽說有「程序不合實體不究」原則,所以法院這次的判決其實對契約效力沒有影響,是真的嗎?

勞煩解惑,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程序上裁定駁回,則對於契約是否有效可能未審到,所以不能因此即認定該契約無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是這樣沒錯,所以還是可以再另外提告

Mia 104-06-03 21:21

律師你好:
        朋友在本月15日借錢後隨即避之不見,懇請你幫忙教我如何處理,我的生活也因此大受影響,因一時的善念及信任卻被糟蹋更是嘔氣!特向你請教,感恩!       p.s.若是要寫存證信函怎麼寫?請你教我...謝謝你!                                         無助的mia 104.06.03

Kain 104-06-03 20:38

各位律師好:

友人為某B盤商業務(銷售人),經友人介紹而購買了A公司未上市股票,當時因信任友人並未多經查證而購買,而去年消息傳出A公司偽造財測吸引投資人購買的消息(相關新聞 如下連結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18002458-260402

後來向友人詢問狀況,經友人闡述他進這間B公司時間不到一年,平日公司內部並無異常情況但在消息傳開前該盤商相關高層隨即消失,公司也停止運作,許多員工也摸不著頭緒,疑似為人頭公司找人來代銷股票

我想問的是因為當初賣股票給我的這間B盤商已人間蒸發,是否能直接轉向這間A公司進行求償提告,目前手邊有的東西只有實體股票、購買收據(完稅證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仍可以向B公司提告,而受害人數多的話,可以聯合提告較為經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07

建議直接B盤商提出刑事告訴,並於時效內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B盤商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527000715-260107

 

中國時報【(蔡依珍)】

 

桃園:55歲朱女不滿遭男友林姓前妻毆打,去年底半夜連傳多封簡訊到林女的手機,恫稱願意折壽換取林車禍死亡、胸腔破裂,還致電恐嚇「能殺你我早就殺你了」,林報警提告,朱女辯稱是林女先打電話騷擾她,強調是詛咒不是恐嚇,桃園地檢署仍依恐嚇罪將朱女聲請簡判。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05條定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同法第26條復定有:「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二)依報載,朱女稱「願折壽」換取林女死亡、胸腔破裂,常人雖可能亦覺畏怖,但於刑法上,此種欲藉助自然力而達犯罪目的之行為,屬於迷信犯,依現行法制將被評價為不能犯而不罰(因無法證明自然力存在或其具有因果關係);惟朱女稱「能殺妳我早就殺妳」,可能構成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的情形,是以檢察官恐嚇罪將其起訴。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大富 104-06-03 17:27

我在一間釣蝦場釣蝦 因不常釣蝦 殊不知釣蝦使用的道具 (天平)不能使用4鉤狀況 而進行釣蝦 後來店家提醒跟我說 只能用2鉤子才能行使釣蝦 我也換了2勾!我也跟店家道歉 因為不常釣蝦不知道有這規定 店家也就沒再追究!
問題1 坐在我對面的釣友 把我拍照下來PO在FB上 引起廣大的辱罵聲!
問題2 此時我非常難過與面臨很大的壓力與困擾,為什麼當時他們有看到我這樣使用釣法 不直接跟我說明! 而是偷拍在PO在網路上 讓我非常難過!
當下我接到電話 還是我朋友看到跟我說 我被PO在FB上被辱罵了!
問題3  我要進行提告 請問要如何行使 因為我已經有跟那位網友說請把我的照片刪除!但他就是不離也 我也跟他說 你已經侵犯到我的隱私與宵像權!
懇請律師耐心回復 小弟非常感謝! 

大富 104-06-05 18:39

要請律師 請問律師費用怎麼算?

小貓 104-06-03 15:16

各位大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事,今年年初有客戶跟我下訂了一批食品,幫他從台灣寄送到大陸,運送過程中貨運公司也有做完善的保護也順利送達至大陸,但要跟他請貨款時,他卻聲稱他從大陸收到貨時商品損壞嚴重,因而不想給付貨款並求我賠償他損壞的部分,從他收貨到請款過了快2個月了才說損壞嚴重,本想說和氣生財也不想跟他盧這麼久,私下溝通時我也願意認賠貨款的20%折讓給他(其實我可以不用理他吧?)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求折讓貨款50%,他在要請款時用這樣的理由,實在讓人無法接受。也有寄發存證信函他,但他回信時又辯稱我沒有照合約履行賠償義務(我們根本沒有簽訂合約,實屬一般買賣而已,何來的履行義務?),又說我不溝通賠償問題(我都說願意折讓20%了,他居然說我不溝通?),這些對話內容都有在我的LINE裡面記錄。因為對方實在很皮,感覺就是不想付貨款,我也不想浪費太多時間跟他耗了,想請問各位大律師有什麼方式可以快速解決嗎?感激不盡(貨款金額約20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16: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拒絕給付貨款,可以備妥契約及出貨證明等,訴請法院命對方給付。

2、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倘貴公司在北部,可來電。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27

Dear 小貓,

 

你們之間不是沒有契約喔,因為買賣契約並非要式的法律行為,所以你們之間仍是有契約關係存在,只是沒有書面的供貨契約等。再者,對方依約應履行交付貨款之義務,但卻怠於履行,其主張貨物損壞是否有把該批貨物的損害情形「保全」下來,也就是做證據保全的動作,由於其必須依約給付全額價金,其主張對己有利之事實者(例如減少價金之權利)應負舉證責任。你們可以先去函與其溝通,既然貨款價額只有20萬,那麼建議你們尋求訴訟外的管道,例如開協商會議等,並請他們先把損壞的貨物保全下來,待雙方開會時再出示給你們看,並由律師在場見證,以維護你們的權利。

 

以上,

若有進一步諮詢之必要,請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大笨蛋 104-06-03 14:22

各位律師您好,

昨天偵查佐來我家搜查了一批(365張)指甲貼,告訴我違反的商標法, Kitty銼刀53件  Chanel 指甲貼 7件  瑪莉貓 指甲貼 18件 美樂地指甲貼5件 Kitty 指甲貼282件   我知道很多kitty的商品是假貨, 所以我和廠商確認,上游廠商跟我說這是授權商品,我才敢進貨 淘寶的賣家寫明是正品,請認明他們家出貨的正品, 阿里巴巴也說是正品只有他們這間有賣,所以我不疑有他就進了一批貨, 沒想到才剛進貨就被告知是假貨~ 但我拿不出廠商說是正貨的證據,因為紀錄超過三個月會自己消掉               還有Chanel 七張,其中有兩款各一張我是自用的, 另一款5張是流淚小香款,我看新聞說流淚香奈兒勝訴可以賣,所我才進貨的, 今天警察跟我說,一種商品規一種商品,不是所以流淚香奈爾都可以賣, 真的是欲哭無淚~~   昨天已經作了筆錄,我實在很害怕,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才能將傷害減低!! 警察叫我等法院的傳票,在這之前應該怎麼做呢?? 我很憨直的作筆錄,也就是說實話,也超害怕自己講太多 雖然警察一直說初犯,而且是沒有很爆利 不會罰太重,但我還是很不放心,真的能相信警察嗎?? 我是無心之過,要認罪嗎??大家的說法都不一樣,讓我很煩惱 之後的民事費用我擔心到寢食難安,需要請律師嗎?
我已經三十幾歲了, 但是還和姐弟四個人合租一萬塊十坪左右的頂樓加蓋, 真的付不了律師費用,拜託大家幫個忙!!

祝  安康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17:33

Dear 大笨蛋,

 

依您的情形被處罰的機率很高,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處理較妥。

本所有豐富的著作權商標侵權之處理經驗,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23

您好,通常該類案件,若在偵查中承認犯罪,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機會很高。

也曾經煩惱的人 104-06-05 10:16

1.已被扣走的是仿冒品是事實,無法改變,該認罪就是要認,硬去凹只會讓法官討厭,對自已不利。以往很多人自作聰明,硬凹自已沒有賣(沒有賣就是無罪)但那些都沒用,法官不是笨蛋,沒有悔意會判更重


2.著作權商標法跟別的刑事案子不一樣,被扣走的就是證據,翻案成無罪的機率等於零。現在可以做的只有等地檢屬的檢察官傳票過來過去開庭。剩下的不用管了,趕快回復自已正常生活,好好工作賺錢


3.著作權商標法案件單純,沒什麼好問的,幾乎開一次庭檢察官就會起訴送法院簡易庭簡易判決。可以賠錢跟對方談和解就談,沒辦法就沒辦法,繼續好好過自已的生活,這種案件不是殺人放火,沒有前科,最後都是處罰你賠錢不用坐牢。法官會給你自新機會,所以我說趕快好好工作賺錢,之後要拿來繳罰金來換不坐牢


4.去開庭時態度好一點,提出自已生活困難的文件和證據,法官會盡量讓你少繳一點罰金,盡量讓你不去坐牢。法官和檢察官的立場就只是要犯案後態度和結案而已,罰你坐牢讓你痛苦一輩子,他們根本沒有好處(薪水也不會多領)。沒有和解對方廠商提出民事賠償,金額也不是對方說多少就是多少,法官會根據你的財產情況去判,對方要錢要得太過份可以不用理他們,最後頂多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也不是拿到現金


5.地方法院今年1月23日的判決 : 洪小姐被扣走了香奈兒美甲貼「5872」件和122件,KITTY扣走63件,美樂地16件,雙子星40件,法官判他拘役59天,罰5萬9就不用坐牢。洪小姐還有前科,民國100年曾被抓到一次賣仿冒品,那次罰了3萬不用坐牢。洪小姐有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家裡有中度肢障母親,7歲小孩,有提出戶籍謄本和殘障手冊給法官。你的情況跟他比起來,小巫見大巫,現在能做的只有 : 好好工作賺錢要拿來繳罰金

大笨蛋 104-06-05 16:59
回覆 也曾經煩惱的人 的發言內容:

1.已被扣走的是仿冒品是事實,無法改變,該認罪就是要認,硬去凹只會讓法官討厭,對自已不利。以往 ... (恕刪)

十分感謝您的回覆,因為第一次犯法,我過度執著,擁抱著恐懼感不放,

我也打算直接認罪,其實心裡有一點點懷疑就不應該存著僥倖之心進貨,

您花了許多時間寫得這麼詳盡,真的是感激不盡!!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郭小白 104-06-03 13:06
小弟我從事金融業家裡目前過的不好,因客戶有事所以把隔月費用交給我幫他繳,,我當下將費用放入信封保存並無私吞,但我因為個人因素事務繁忙忘記去繳費,之後客戶有去公司申訴,公司通知要逞處,我承認是我的疏失,當下也把信封袋內費用拿出幫客戶補繳開立收據並也跟客戶道歉,我想請問律師我下ㄧ步該怎麼做,客戶目前不追究了也原諒,是否將來還會有法律責任
丁丁 104-06-03 11:48

各位大律師們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產的授權書,如果只有簽名蓋章沒有寫標的物的座落位置及地號,建號的話這樣有算完整的授權嗎?如果沒有那房子被賣掉了該怎麼辦

可爭執當時授權出賣的並非該房地,如經認定確無授權,刑事部分有偽造文書等刑責、民事部分可清求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有無授權要看具體狀況

但通常動產買賣都是簽名蓋章是自己本人寫

這是合法有效的契約

所以要看你現在希望的目的為何才能想辦法去攻防

其他部分都是代書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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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 104-06-04 12:14

現在除了提告外要如何讓對方賠賞,因為我怕去提告會連累我父親,因為當時我要離開時是他教我簽的,但我相信後面一些的招數,我父親一定被房仲利用,如果我去提告會影響到我父親嗎

Lesley 104-06-03 11:27

您好,

我於前天,6/1中午左右,在騎乘機車時,遭後方轎車追撞,致使四肢與臉部有多處大小不一的擦傷,瘀青。該名肇事駕駛在當時並未停下關切,逕自駛離。幸虧有熱心民眾幫我攔下該車輛,告知車主撞到人了,請她返回說明。只是,直到我被送上救護車送醫治療,都沒有見到她。

 

遲自昨日下午,她致電關切我的狀況。她說她人在警察局剛做完筆錄,知道我的聯絡方式。因此我問她為何當時沒有停下來,反倒直接離開現場。

她單方面的說法是,『我那天很不舒服,所以我不知道有撞到妳。是有人把我攔下來,我才知道的。』

 

因此,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該名駕駛算是肇事逃逸嗎?

還有,她說她那時候很不舒服,所以不知道撞到我。

這個因為身體狀況不佳而造成車禍意外的發生,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

(她自知身體狀況不適,還硬行駛在路上,應該算是公共危險吧?)

徐偉峯 (正義之士) 104-06-03 11:56
回覆 Lesle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於前天,6/1中午左右,在騎乘機車時,遭後方轎車追撞,致使四肢與臉部 ... (恕刪)

 

  您好

  對方在肇事後未停車查看也未報警處理

  已觸犯公共危險罪中的肇事逃逸罪(刑法185-4條) 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對方推托不知情或是身體不適,並非正當理由也有違常理,

  應該已構成公共危險罪,這條罪相當重

  不管誰是肇事主因,過失比例多少,輕微擦傷重傷甚至死

  只要沒有立刻下車查看或報警,都構成肇事逃逸

  目的在減少傷者情形加重及協助警察釐清肇事責任

  另外對方也觸犯過失傷害罪(刑法284條) 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對方要對你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包括醫藥費工作損失、增加的生活需要及精神慰撫

 金。

  以上意見,謹供參考

 

 徐偉?律師

 

駕駛車輛肇事,車主若在未達成和解或報警前離去,即使是沒有傷亡的小擦撞,都可視為「肇事逃逸

道交條例:無論有無受傷皆數肇逃, 有受傷才有刑責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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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03 09:44
您好:
我有一個困擾我許久的問題,我離婚多年,小孩6歲監護權前夫所有,我有探視權,但無任何探視協議填寫在離婚協議上,僅私下協商好探視時間。今年我再婚,希望可以在探視時間時,可以與老公共同將小孩帶出去玩或帶回家與小孩相處 ,但遭前夫拒絕。前夫表示只讓我一個人帶出去,如果有我老公一起,就堅持不準探視,刻意要小孩不知道我再婚的事實,因此造成我們很多的不便。我想知道前夫這樣合法嗎?因為一再溝通都無視我們的感受,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真的很困擾,麻煩律師能提供我方法去解決!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對探視子女方式無法與前夫達成合意,建議可訴請法院重新酌定探視子女之時間、地點及方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6-03 09:23

之前詢問的問題(與承包簽訂修繕合約,未料在付款7成後,承包避不見面,致使房屋工程延宕,甚至因承包未付款予轉包,導致轉包像屋主恐嚇要錢,且說已附著在房屋上的磚牆,水電管線,等都是轉包的,屋主無權動也不能再進場施工,目前已寄存証信函給承包要求處理出理及清點財產,並終止合約)已由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以下有幾個問題煩請律師們再次問我解答

1.是否須再發存證信函承包商才能動工整修房屋

2.若須發存證信函,因尚未有施工的報價單名細等,是否可於存證信函中先不書寫明確的受損害的金額(即施工費用),俟完工後再以存證信函通知承包商給付,若他不給付就依法律程序提起民事刑事訴訟

3.是否一定要再發存證信函承包商才能動工整修房屋,如此法律程序才完備。

以上就教律師們,

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磚頭管線施作後所有權是屋主的,所以對方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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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蓁 104-06-03 09:22

發生”ASK”這個網路平台 可以匿名問問題 問題回答後會公開在自己ASK牆上

我是國中生 我和班上某位同學近日發生摩擦

結果我就收到大至上內容是”班上人緣好嗎”的匿名問題(開頭還先歌頌我酸味頗重

我認為就是那個同學問的

有點無奈之下我回答時打出了”小賤貨”這樣的粗話(忍不住之下

後來又收到一篇匿名問題

我這樣看下來就是一篇侮辱文 雜種 請我吃廚餘 說我有異味 在校門口等我 賤貨

我認為這根本就是要我提告她的問題嘛

所以我已經準備提告了 但是 我先前回答的匿名問題有粗話

我爸爸是軍官 我不想讓他知道我這樣麻煩問題

所以想向各位律師求助

1。我回答匿名問題插入粗話也同罪嗎?

2。不想讓家人知道怎麼辦?

PS。我已經回答那篇侮辱文了(我回1次但他問2次大概是手誤按到

內容就是回答他問題然後說我已經準備向網路警察申報

感謝大家!

小承 104-06-03 07:37

委任律師二審時無故未到場開庭還隱瞞導致二審敗訴目前最高法院進行中但張智剛律師被收押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盡快解除委任,並且重新委任新的律師,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8: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則應該繼續進行法律攻防,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其他律師協助,因為最高法院是法律審。

2、可以與該名律師解除委任,由新的律師閱卷,並且提出書狀,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最高法院原則上為法律審及書面審,您應盡速再另尋律師幫您擬上訴理由狀,讓最高法院可以發回更審,否則最高法院若駁回確定,即難以救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快換律師吧。

二、三審理由狀補了嗎?沒有的話要快補,這不能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先請新的律師

並主張訴訟防禦權被侵害

且無充分行使辯護權為由

請求最高法院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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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後為您撰擬上訴理由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37

您好,建議您委任律師,並趕快補充上訴三審理由狀。

Nico 104-06-02 23:58

律師您好

多年前用土地持分的方式投資一家土地開發公司

去年報出該公司違法吸金負責人遭起訴

原本簽約的公司已經沒了

負責人希望把服務轉移到他的其他公司

由於已經覺得該公司的誠信有問題,不希望轉移服務

想請問律師,這樣的情況下要如何跟對方要回當初投資的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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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發函解除契約,解除後請求回復原狀,由於每個環節均是重點,所以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免血本無歸,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涉及土地買賣等大筆投資, 建議找律師諮詢

因為有牽涉到吸金公司, 有可能您的資產被凍結或扣壓
請被妥當時投資相關文件資料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若負責人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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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3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若負責人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吳小姐 104-06-02 23:25

朋友因為妨礙性自主被起訴,跟對方已經和解也付清了對方要求的和解金,對方也透過律師表示可以接受朋友如被判緩刑可接受,後來因朋友犯案時未成年(未滿20),承認後有悔意,加上是被人唆使..(唆使他的人被判8年),對方也原諒朋友,所以最後被判3年8個月,要提出上訴,請問上訴後可以將刑責減至可以申請緩刑嗎?那可以的話有辦法全部緩刑嗎?被起訴到判決過了2年多快三年,上訴的話時間大概會再過多久呢...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解答一下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3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目前案件審理到哪裡了?

2、已經與被害人和解的部分是否有提出給法院?

3、能否爭取緩刑,應該綜合所有卷證作判斷,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和解應仍有機會爭取緩刑,而目前最重要的是應該於收到判決書後十日內趕快上訴,否則案件確定就需入監服刑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3 10:32

 您好

   建議您收到判決書後十日內聲明上訴

   再委請律師撰寫上訴理由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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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先聲明上訴,並盡速委任律師閱卷,於期限內補提上訴理由狀,爭取二審判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方有機會得宣告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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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104-06-02 23:19

Dear

小弟因於網路上購物遭詐欺2170元,案件由高雄地院起訴中。

其中被告之ㄧ為代購公司,公司負責人表示並不知情匯款帳戶為詐騙集團,

故因此成為共犯,日前來信告知以全權交由律師協助處理並來函詢問和解意願,但表示僅願賠償50%損害為1200元,剩餘損害請自行向正犯請求。

小弟想詢問類似案件其被告倘舉證不知情,法院一般量刑大概是怎樣的判法?

再者有關賠償金部分,小弟打算向其對方要求5萬元之和解賠償,一般來說是否合理?

以上感謝撥空回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法官採認對方不知情的話,則對方可能會獲判無罪,而本件之填補損害為主,您所要求五萬元,顯然超出您的損害而不合比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a 104-06-02 22:29

律師妳好:

      由於朋友借錢後避之不見,我該如何是好?是寄存證信函嗎?怎麼 寫?還是其他辦法?這件事讓我的 生活作息大受影響,特來向你請教,謝謝你!

 

                                              Mia  104.06.02

小安安 104-06-02 20:59

(1).命被告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告訴人支付200,000元之損害賠償。而此部分命被告○○○為損害賠償之宣告,依同條第4 項規定,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且依同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如有違反上開負擔之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緩刑之宣告,附此敘明

請問律師 : 上列法院判決的意思是,緩刑,附帶條件是 : 還要支付原告200,000元。那原告還可以再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嗎?

後段「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是什麼意思?

民事部分如果經民事法庭判決,已經支付的200,000元會扣掉是嗎?

 

(2).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3).處有期徒刑拾月。緩刑肆年,並應於民國壹佰零貳年陸月貳拾柒日前支付被害人○○○合計新臺幣拾萬捌仟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請問律師 : 上列法院判決的意思是,緩刑,後面還有附帶條件

那原告還可以再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判決的意思是說,告訴人可以拿著該判決聲請民事強制執行。

基本上若和解時已簽立和解書,會一併註明對方拋氣其他一切民事刑事請求權。

小蔡 104-06-02 18:48

各位律師

 

 之前因毒品案,想從勒戒改成判刑,因而委託律師代寫狀紙,且費用算高的

結果狀紙都沒寄出,現在收到高等法院的判決,我該怎麼處理?另外我能對該律師提告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3

若受委任但履行,會有債務不履行之問題,您可以跟該律師確認,是否有將狀子送法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律師確認書狀是否有送達法院;另關於施用毒品,須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其實機會很渺茫,幾乎沒有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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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 104-06-02 17:23

1.請問:A控告B民事損害賠償,但最後因原告A舉證不足,法官宣告告訴不成立,則被告B是否可以告原告A,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因此案件被告耗時、交通費用及精神慰問金等)?

2.而是否要等法官正式宣判不成立後(第二庭對方已無法舉證,法官宣告下次宣判日期),才可以向原告提出民事賠償

3.律師只寫一份民事損賠告訴狀(不出庭),則費用多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4

民事並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對對方提告,但您需先考量,請求損害賠償之依據及證據,若無法證明損害,則難請求賠償之,且亦須證明相當因果關係存在,故您可仔細思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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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02 15:37

各位律師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成年時犯的案子,我與我朋友共6人被抓,我與另一位朋友坦承吸食k他命,也有被警方蒐到用來研磨的鐵盤還有卡片各1警方問我鐵盤還有卡片是誰的我說是我的後問我那朋友他東西從哪來 他說是再我外出拿衣服時看到鐵盤上還有k他命殘渣他就直接用菸吸食 現在檢方說我涉嫌無償轉讓 那我會有甚麼樣的刑責?還有甚麼挽回的餘地嗎?

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7

k為三級毒品,縱使檢察官起訴您無償轉讓,若您未有前科,有機會可以易服勞役。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無償轉讓三級毒品,仍有機會可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具狀求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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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轉讓毒品

處理的好的話

有機會與檢察官認罪協商

取得緩刑機會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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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 104-06-02 15:29

律師們好:

我是醫院的臨時人員,因為從2月份起到6月現在,因為人力不夠 ,所以每週班表時數介於(54小時~60小時),是正常排班,不算加班

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2 2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勞基法的適用。

建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6-03 22:50

Dear 阿龍,

題意不太明確:你們有答應要做到超過的工時嗎,又你們是否受有任何損害?若是已逾越勞基法所訂之最高時數,則可以就超過之部分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民法第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導致你們的權利受損),或184條第一項後段可以請求債權(即薪資加班費)的損害賠償,當然若你們起訴還是會先經調解程序。

美玲 104-06-02 15:27

請問可以幫忙回覆有關美國遺產問題?不知道是否可以為公公申請遺產,本來想直接請律師處理但是擔心跟本無法爭取到遺產白白浪費錢,哥哥是美國舊金山雙國藉(台灣及美國)。
就是去年哥哥回台灣?然過世,而他沒有兒女只有老婆跟在台灣的爸爸及兄弟姐妹們,哥哥之前跟公公說他在美國的財產已經做好分配,但是突然過世所以跟本不知道他有沒有經過法律處理,而嫂嫂拿走哥哥死亡證明跟資料去辦理美國財產,可是一直過了一年他也沒有回來祭拜過哥哥我們也都聯絡不上他,後來只好請外交部幫忙通知找人嫂嫂才跟我們聯絡,而他一直都沒有跟我們說財產是多少也沒說處理如何?還說因為他沒辦法回台灣所以要我們以後也不用花錢去祭拜哥哥,真的很無情。哥哥死後還有留下公公在台灣但是公公不是美國公民,請問公公到底可不可以申請分財產
哥哥在美國有登記結婚但是在台灣還沒有登記,而嫂嫂是大陸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其在台灣仍有國籍存在,仍可以先查詢台灣這裡有無留存遺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龍 104-06-02 15:19

律師們好:

我是醫院的臨時人員,因為從2月份起到6月現在,因為人力不夠 ,所以每週班表時數介於(54小時~60小時),是正常排班,不算加班

請問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丁丁 104-06-02 15:16

各位大律師們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產的授權書,如果只有簽名蓋章沒有寫標的物的座落位置及地號,建號的話這樣有算完整的授權嗎?如果沒有那房子被賣掉了該怎麼辦

104-06-02 14:29

你好

6/1收到前公司寄的律師函.請我三天內到前公司說明
事情是發生在1/26我被無預警裁員,當時對於公司所支付的年終與遣散費有所不服.請勞工局做協調.後來私下處裡好.當時前公司要我簽下自願離職.其中有一條(離職後不得做出影響任職公司.主管.同仁聲譽及商譽之行為)若是違反可向我求償30萬.當時想說好來好去.就沒想這麼多就簽了.
結果4月多前公司副總打來.說我有簽競業條款.自己做了什麼自己知道.準備要告我.由於我搞不清楚狀況.電話就掛了.我就沒在理會.後來我有去了解一下問題.原來是A客戶想換掉前公司的產品.找來一間廠商.剛好廠商與A客戶跟我關係都不錯.前公司就認為是我在背後將廠商介紹到A客戶讓A客戶使用.並於廠商拿好處(但是我完全沒有拿好處).只是有在A客戶那邊遇到廠商.大家聊聊天而已.5/21時.前公司經理打來.又說沒關係.你要這樣搞.那我們就法院見.說我違反了(離職後不得做出影響任職公司.主管.同仁聲譽及商譽之行為)這條.電話就掛了.過了約1小時又換副總打來.劈哩啪啦的罵一頓.最後只跟我說一句.我在給你一個機會.現在人證物證我都有.叫我去跟廠商說.要廠商退出A客戶.就當我沒有參與這件事.不然我們就法院見.
老實說.整件事情我很困擾.客戶要用誰的產品不是我能決定.台灣同行同業這麼多.誰知道剛好找到一間我認識的.我現在任職的公司與前公司性質也不同.雖然目前也有與A客戶交易.但是交易產品並不一樣.
我想請問
1.我是否要去說明?
2.我到底有沒有觸法?
3.現在我應該怎麼做才可以擺脫前公司?
4.如果上法院.我有可能贏嗎?還是真的要賠30萬?
5.我可以反告誣告.毀謗.求償精神賠償嗎?

你的問題交給律師來處理就可以啦,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並無到場說明之義務,且本件公司也不一定會勝訴,若公司提告,您也可以傳喚相關證人到庭證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14:46

您好!

如果A公司更換廠商與您無關,您不會觸法,也不需要賠償。但官司勝敗,則要看對方有何證據。如果對方再有來電,最好能錄音保留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2 16:53

 您好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帶至事務所 供律師作進一步之分析  以維權益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0:05

對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一般來說並未有一錠需要回覆的義務,可以暫時不予理會,帶對方真的提告時再答辯就可以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律師函或存證信函,您可無須加以理會,亦不用回復,只要蒐集好,做為日後訴訟使用即可,待對方對您提告,您再向法院說明答辯,避免亦被對方蒐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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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柔 104-06-02 11:17

各位大律師們好

因發生車禍我多處挫傷擦傷,到現在都還在吃中藥調養

那我應如何開合理的精神賠償金額?

以各位律師的多年經驗,煩請給我點意見

 

如果薪資求償   附請假單和投勞保證明就可求償嗎?

如果交通費求償   需要附那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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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擦傷一般而言,精神慰撫金可求償的金額不高,建議您可以先聲請調解程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2 2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精神賠償部分,需考量雙方社會經濟地位,不一而足,無依定判斷標準,數額不至於太高,可著重於有單據之損害賠償,無醫療費用薪資減損可能需要扣繳憑單,交通費用亦須要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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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4-06-02 10:38

律師您好:

若研判表出來是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但本人對研判表不服,上調解庭時申訴自己的權利以及提出對研判表的異議

若結果還是雙方皆有責任,那我還可以跟對方要求賠償嗎?對方會如何跟我要求賠償,我應該如何自保?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那些部分?

醫藥費?車損?交通費?薪資?精神撫慰金?

如果雙方皆有責任,我應該如何合理要求對方?

回覆 Jessica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若研判表出來是雙方都有肇事責任

但本人對研判表不服 ... (恕刪)

1.如果雙方都有過失, 那麼對方也可以跟你請求賠償(因為你也有錯, 對方跟你請求也正常)
2.如果對初判表不服可以申請車禍肇事鑑定(但是對你是否有利就不知)
3.醫藥費,車損,交通費,薪資,精神撫慰金, 都可以請(但是金額就看對方承不承認接不接受, 上了法院也要看法官認不認可此金額)

建議和解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在了解全盤後,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Jessica 104-06-02 11:08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回覆 Jessica 的發言內容:

我有多處挫傷擦傷,因撞擊力大,現在還在吃中藥調養

那我可以要求對方多少撫慰金算合理?

請多年經驗的各位律師,給我一點建議吧

丁丁 104-06-02 10:18

各位大律師們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產的授權書,如果只有簽名蓋章沒有寫標的物的座落位置及地號,建號的話這樣有算完整的授權嗎?如果沒有那房子被賣掉了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授權書並無規定一定得載明標的物詳細資料,如您欲否認該授權書之效力,則須表明為何簽立該授權書,因為您不可能無緣無故簽立該授權書,如對方未經您授權出賣房屋,您可主張對方涉犯偽造文書罪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6-02 10:10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本人車輛左後輪

修理廠估價約10萬元修理費用

事發至今對方(公車業者)只撥一通電話告知交由富邦保險處理,之後富邦保險都不主動與本人聯絡,本人於4/20日致電去富邦,專員也不清楚狀況只說要我送初判分析,我4/22日申請初判,5/8日修車廠告知我富邦保險有送車損部分維修零件請他們更換(只修理一半),而初判於5/30完成(內容如下),但後續至今對方及保險就未再理會本人,請問律師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

 

事故時間:4/8日晚間20:49

肇事地點:中和區中安街6號

第一當事人:大客車-民營公車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疑右轉彎時未注意右側路邊其他車輛

第二當事人:小客車(本人)

初步分析研判或違規事實:在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所臨時停車

回覆 青 的發言內容:

本人小客車於4/8日晚間臨停紅線(本人及家人在車上無傷)

右轉公車後輪擦撞 ... (恕刪)

老實說, 除非提出民事訴訟, 不然真的只能等保險公司跟您談

而且您還要自行承擔部份的肇事責任分擔

求償金額不大,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02 10:29

1. 除持續與對方及保險公司溝通外,也可申請調解

2. 對於出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肇事鑑定釐清肇責。

Jacky 104-06-02 10:00

各位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我最近想整修鄉下的平房但遇到幾個疑問 這房子是我爺爺奶奶住的...(農舍住了50年以上) 但多年前發生此農舍土地當初無法分割所以被有心人士劃到別的土地房子一直在住...因爺爺奶奶相繼過世 我想整理一下房子 1. 在主建築物未改變下我是否可以修繕房屋(外圍環境整理,房屋內整理) 2. 土地持有人如果要回土地是不是要跟我們買回地上物或補償??? 3. 如第2點 所以我們是否有永久居住權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11:18

您好!

應先釐清農舍佔用他人土地是否有合法權源(例如租賃關係)?如果有,您才有機會要求買回或補償;如果沒有,地主可以要求拆屋還地,甚至要求您給付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房屋若是由您們繼承所有權,您們仍可以修繕,而土地之占有權源應釐清,以避免將來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2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農舍無使用土地之合法權源,如租賃等,可能將被地主請求拆屋還地、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龍 104-06-01 23:21

律師您好

本人任職於私立高中,因生涯規劃於今年度聘約結束後(至7月31日)離職

但是遇到7月份學校暑期輔導,目前學校發下暑期輔導上課調查通知單

詢問暑期輔導上課意願

如勾選願意授課===> 7月份薪水照領 + 暑期輔導授課鐘點費用

如勾選不願意授課===> 同意自願放棄7月份薪水

問題如下

根據教師法第3條規定, 教師待遇得按月給付, 7月份仍在聘約有限存續內

 暑期輔導是額外的工作,教師本有權利拒絕不授課,但是不應該拒絕授課

  的教師,連同7月份薪水都不能領

 

所以要怎麼辦??

以上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23:57

您好!

您可以寫清楚不同意放棄七月薪資,且沒意願授課。

以上若有未盡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智 104-06-01 23:10

律師們您好:

九年前我簽下一份土地讓渡書,並設定債權500萬元,但並未辦理過戶,我現在是否還能以該土地再進行一次土地讓渡?如果可以,對第一債權人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02 00:20

您好!

如果債權設定抵押權500萬元,土地移轉登記抵押權並無影響,若不還款,債權人仍可對土地實行抵押權來償債。至於是否有其他法律責任,則要看雙方契約內容而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先視您們讓渡書內容而定,且尚時為何沒有移轉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不會有問題

因為現在仍是你的名字

至多就是你第一份契約不能履約而已

除非他有損害

否則也告不了你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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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01 22:02

律師您好

請問網路賭客(沒有營利,也沒有上下線組頭問題,單純的網路賭客)
一般都會有什麼刑罰?

回覆 賢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所詢情形,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66條賭博罪。但該條需以在「公眾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進行,故此部分仍有爭議空間。
如有需要,歡迎來電洽詢。

 

Schick 104-06-01 19:02

律師您好~

小弟之前因行為不檢,被檢察官竊盜聲請簡易判決...

但原告的偵查庭筆錄中,檢察官詢問原告是否為遺失時,原告也說是遺失

但我仍被以竊盜罪論處!

試問律師:能否在簡易判決處刑前向法官提出是侵占遺失而非竊盜

謝謝律師解答!

黃國政 (Sam) 104-06-10 15:27
刑事訴訟法規定:
Schick 104-06-01 18:57

律師您好~

小弟之前因行為不檢,被檢察官竊盜聲請簡易判決...

但原告的偵查庭筆錄中,檢察官詢問原告是否為遺失時,原告也說是遺失

但我仍被以竊盜罪論處!

試問律師:能否在簡易判決處刑前向法官提出是侵占遺失而非竊盜

謝謝律師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1 21:0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不過究竟是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是法律適用問題,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1 21:41

適用法律是法院之權限,若法院認為非屬竊盜,可以變更起訴法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1 22:14

您好:

倘若該物品是遺失物的話,您的行為應僅成立侵占遺失物罪而已,並非竊盜罪,兩者刑度差很大,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協助辯護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jauny 104-06-01 18:11

3年跟大陸進貨來賣

也不知道品牌,去年被警察釣魚

網路上數量3個,只賣2個,1個是警察釣魚= =

警察做筆綠前,先叫我和家人到一個小房間

說:我看你也不知道這品牌,因為你的數量很少,其他賣的東西看來都是正品.

順便教我怎麼判別真假

我問:會罰很重嗎? 要跟公司和解嗎?

警察說:不用和解拉,通常都緩起訴,你這是小案

認罪結果, 拘役50天,易科罰金1000......

請問律師費用多少?

2審可爭取多輕的判刑可推翻嗎? 緩起訴機率大嗎?

朋友說要一審結果會有前科,請問如果2審變緩起訴還會有前科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6-01 19:15

您好!

還沒有起訴之前,才有機會請檢察官給您緩起訴。本件既然檢察官已起訴,更已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早就已經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 您可提起上訴爭取無罪判決或附緩刑的判決,具體如何主張,應準備完整資料當面請律師協助為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1 20:59

若已經起訴,就沒有聲請緩起訴之機會囉。

但若您對原判決不服,需在收受判決後10日內聲明上訴。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由你的陳述,我猜想你當初在販賣的時候,並不知道你所販賣的商品是仿冒他人的商標的產品。如果確實如此,你的行為並沒有構成犯罪。 然而,當初因為警察及檢察官的勸誘,你在陳述犯罪事實的時候,可能已經被誘導成你知道這是仿冒品,使得法院就你在偵查中的陳述及相關仿冒產品認定你的行為構成犯罪。

你目前除非能夠提出你不知道販買的產品是仿冒品的佐證,或能夠證明警方有誘導你作成錯誤且不利於你的證詞,你的案件要再翻案的機會不高。

jauny 104-06-03 12:38

<p></p>

證人只有我姊,那天是我姊陪我去警局?

基於沒有不知者無罪情況下,販賣我才認罪

檢察官開庭時我ㄧ直說,我真的不知道這個品牌

還是被起訴明知故犯

因已經判決

不知道有什麼證據可讓法官相信

從頭到尾?覺得自己很笨

只有

證人我姊

當初大陸網站是用原圖,收到商品並沒跟圖片有落差

包裝又印品牌,我真的很難分別

因為這品牌全球只有3家,真的很不知名,這是警察在小房間告知我和我姊才知道,

3年前進貨時有試圖去找原廠網站,根本就找不到

誤以為是大陸品牌

我是初犯真的不知道這麼多程序

因為警察說不會重判,相信警察說的話認罪

並不是明知故犯

至於和解?

已請同行試問和解

要原價*100 因為那間公司知名度低賣價又高一直虧損,

所以和解金都要求很高?還有聽到其他人可能被要求更多

上訴會有勝算?


現在覺得警察和檢察官很恐怖??

即使警察做筆錄前告知他知道我不是,檢察官明明也聽到我說不知道

還是被用成明知故犯

警察也說這家手機殼老闆很積極檢舉?

現在越想越恐怖?

現在怕上訴會不會反而判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