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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妙妙 104-12-10 23:09

請問電力公司到家中查電錶時發現家中電錶有安裝省電的東西,結果電力公司一口咬定是我們裝來偷電,可是此房子是媽媽兩年前買下來,前屋主是我舅舅,詢問舅舅後舅舅也說沒裝此東西,但電力公司硬要我們補繳之前電費,剛開始告訴我要補繳半年後來又跟我媽媽說必須補繳一年,然後這間房子我們沒有在居住,只有上週我們後面居住地拆掉我才進來住,待在此房子的時間只有睡覺時,所以幾乎不會用到電,只有廚房一個冰箱和微波爐及飯鍋和電燈,還有我房間內的電燈跟電風扇,但是電力公司人員進來查看發現客廳有電視樓上房間有冷氣就說我們這些物品都有在使用堅持要我們補繳,我媽媽到地方電力公司查詢後說我們必須補繳9萬多塊,請問這筆錢我們必須要繳嗎?因為有通報警察來所以會有刑事問題。

你好:

依據電業法第106條規定,裝設裝置之人會構成竊電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民事上,電力公司可依電業法第73條規定,追償竊電者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電費。 刑事上可爭執你並非行為人,爭取不起訴處分,民事要主張免責相當困難,畢竟你仍然有使用電力。
葉妙妙 104-12-10 23:3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假如電力公司重新用正常電錶計算後家中用電量與之前一樣很少,這樣是否有利於我們要求此筆9萬多的補繳不用繳納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可以爭執您們不知情,而民事的部分,可以等對方請求時,再來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yda 104-12-10 11:30

我是在工地工作的基層工人...
一段長達6年多黑暗的婚姻結束一年多....
(說給朋友們聽也認為實在太扯很難完全相信的事實)
也因為為了保護在這段婚姻時生下的兩位無辜女兒,在那位很熟練將她的違法證據毀的很徹底的女性所認識了一些危險人士的生活中,沒有去報案解決...;所以只有傻傻的決定介入她的圈子,也碰了那讓我將她恨不得.....一萬次的毒品,自己知道那種東西碰不得,在那種圈子中卻還是得無奈的在眾人的觀看下去使用了....;長達將近四年的日子..盼等一個能夠讓她沒有任何理由的那張苦撐硬熬終於等到可以不讓她帶走任何一位女兒的 離婚協議書而這段婚姻 我負債了百萬以上的債務 以及更加加重的腰部舊傷,以及累積在身體之中的毒品成分。
【在104年9月16日工作下班後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的案發住址的電腦
該戶住家的租屋屋主 是在那圈子認識的 兩人曾私下在外用餐時聊我的情況,得知到我不會主動的去碰那些毒品,也得知我的工作性質以及對於電器、電腦上的一些維修技能,所以當螢幕、電腦、家電、線路上有需要維修時,他會事先問我何時下班比較早或者休假女兒有人幫忙照看時,去幫他處理,因為知道我的負債狀況,維修好後,都會給予 200~1000元的現金,讓我買一些小孩子的日常用品,他知道我因為那段婚姻中碰了毒品,也已經盡可能不再問我有沒有空過去幫他修理一些物品,也極少有來往,就算有來往,也只是閒話家常關心兩位女兒的成長、學習上居多。


【在104年9月16日下班回到家,小朋友麻煩住在附近的媽媽幫忙照看後,晚上20:10分準備出門去修理三天前沒修好,蒐集好修理的方法整理一片的修復光碟片】
到達他家後只是與他打聲招呼,問他進去房間方便吧,就直接要到房間的電腦開始做維修的事情,只是房裡有 他的朋友,當時房中已經充滿了煙霧,我盡快的打開電腦設定bios抓取修復光碟自動開機修復時 屋主也跟著坐在我身旁尋問這次應該可以修好的對話時在旁使用毒品,而我只點點頭盡量的不說話,屋主說完後,就離開房間,等電腦開始進行修復時,我點了一支自己的紅當香菸,在抽了第二口時發覺頭暈,站起要出房間時,碰一聲外面客廳的吵雜聲,想說那是人家的事情,別去理會,自己往後方廁所廚房陽台那區域走去...有人從背後拉住了我,好像是叫我站住不準動,問我是幹甚麼的! (我當時戴著耳機在聽 有聲小說 手裡拿著剛點的香菸 )
回頭看著對方,回答他,你好我是來這邊幫屋主修理電腦的,他猶豫了一下,就叫我到客廳蹲下...這時我才知道,是 警察(便衣)。
從到客廳蹲下一直到樹林保安路的警察局,被強制驗尿、抽血、做完筆錄,全部配合、據實以告當天從104年09月16日20:25分走進那間房子之後的所有實情然後在23:35~45分左右離開,徒步走回摩托車停放的地方已經是隔天凌晨了,因為當時手機欠費未繳,無法發話,也覺得自己坦蕩沒做任何違法行為! 就只想快些回家擔心母親照顧我的女兒到那麼晚會被責罵。
10月9日接到電話 正在工作時接起來後 對話中通知我必須再次去做一次筆錄,晚上21:30分之前一定要到,如果沒有自己前往報到,那就是警方人員到家裡找我然後帶回警局了 .... 心想 為何還要做筆錄?? 都事實告知了 還要我去幹嘛? 當天在陽明山莊頂路柏園山莊186號工作到晚上20:XX分,終於將這邊第一階段的工程做完了心想一定要遲到了...心急的騎著摩托車一路上油門幾乎都是轉到底的在趕往樹林..可是還是遲到了,一身工作時的水泥、髒兮兮的工作鞋進去前還擔心弄髒他們的地板 在外面盡量拍乾淨才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到了之後..只問..:你晚餐吃了嗎?  回:剛從工地下班趕過來  問:那你還沒回家? 回:(看著時鐘)我遲到了! 聊:那這樣吧!今天你先回去,明天早上9點30之前你將你女兒麻煩朋友或鄰居幫你照顧一下再過來! 回:(思考一下)10點之前可以嗎?因為明天是周末,朋友很少也都有他們的事情,我盡量10點之前會趕來!
104年10月10日 早上 09:45分 特別的國慶日 也是讓我在12月08日晚上23:35分到大觀分局領取一份掛號未領的文件,回到家之後打開一看是一張簡易法庭判決結果通知單的一份 【由 他們從我104年09月16日的尿液、抽血檢驗報告中自行推斷我之前筆錄絕對是不實,讓我再次去做一份由他們一人扮演白臉一人扮演黑臉,半引導、半威嚇的讓我這根本連看都沒看到他們說的那天有甚麼玻璃球、吸食器、打火機】就把我之前的完全事實的筆錄給部分推翻掉!要我順著他們的打出來的字,然後同意上述屬實。
每個人都有過去! 我不敢說自己以前沒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但是!我終於保護了想要保護的兩位女兒不讓那人帶走任何一位的那段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在我一心只有賺錢工作養兒育女、償還銀行負債、日常生活開銷、沒勞健保、一堆過期紅單、好幾位在我困難時借錢讓我渡過難關的這種重擔中的日子,早已經沒在碰那些傷身的東西,就這樣讓我收到一張 打開之後 整整兩天沒吃沒睡中間還休克嚇到一直在身旁擔心著的女朋友,直到昨晚12月9號晚上21:50分左右女朋友硬將我推到房間後叫我躺下睡覺休息。

習慣早上6點多起床的我,走到電腦桌看到桌上有女朋友一些記下來的小紙條,才知道她為了我這件事情忙到凌晨不知道幾點累到不行了才到房間睡覺...直到現在還是捨不得叫醒她,因為在3天前,她大夜班晚上11點20我叫她起床後一直到昨天凌晨....她才真的睡著,她是一位很專業又有責任又有愛心的職業護士! 在年初正式交往前,我已經坦白沒有任何隱瞞完完整整的跟她說過我那段黑暗婚姻中的所有點點滴滴,只是希望她了解我曾經的過去,而不是將過去隱瞞造成她對我的誤解。
她的擔心讓我自責...我不想自己的一些過去讓她這樣的為我操心煩憂! 所以只好到網站上尋求協助..負債的我也因這件事情沒辦法去工作.也只剩餘3天的時間而以..中斷的收入...兩位女兒的照料...還有雖是親屬的家人但自以為是只知道顧及自己面子還有只知道錢錢錢的家人們...我並沒讓他們知道這些事情! 

已經沒有使用但是有些許反應再以抽絲剝繭的檢驗方式檢驗出有濃度。第二次筆錄非真實,工作人員卻說我何必當初第一份要隱瞞!回去等收到開庭通知吧!工作工作工作....等等等等等,當我等到根本早忘記時,卻等來了 簡易判決通知單 !

 

沒有抗告的意願,只盼能顧及到兩位女兒,好不容易讓那黑心的...不用再天天挨餓、被打被罵,看著她們兩姊妹現在開心的成長...如今得....

有能夠接受懲罰又可以顧及到女兒們(7歲、4歲)的日常所需以及每月得繳銀行與友人的債務的方式嗎?  

 


剩下 2 天 了 ! 希望能有好律師能夠協助負債中的我,我能夠分期付款...但是能力真的有限.. 
在此先感謝此網站提供給予了一些對法律知識一知半解或幾乎不了解的人群如此好的服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進去勒戒所觀察約為45添枝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ayda 104-12-13 00:18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jayda 104-12-13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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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 104-12-09 18:14
你好: 我有一個騎樓問題想請教一下,我住的是透天厝的房子鄰居這幾天擅自蓋了圍牆阻隔2邊房子的通路,請問這是可以的嗎? 圍牆建築在屬於他們的那邊。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來說,騎樓雖然是私有的,但是屬於道路,因此不得恣意隔離,否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2、不過倘若沒有臨道路,則不會構成,可以嘗試以違反建築法規,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89895259 104-12-09 12:09

我家有一塊地有許多親人共有,目前想要出售,但其中一位所有權死亡,我知道他有四個小孩,之前有去戶政申請過戶籍謄本,兩個戶籍一樣,有其中一個住在戶籍地,但其中一個從來沒回去過,另一位有找到人但因為早就跟家裡的人不合,因此也不願意處理,但剩下一位去到戶籍地尋找,連房子都拆了,剩下空地。

我想請問律師

如果我一直找不到他們這一家人,還有辦法處理這塊共有地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09 13:52

您好!

若是要出售土地,可依土地法第34-1條以多數決同意方式處理,不需找到全部共有人。但若要分割土地,無法找到全部共有人及其繼承人簽署土地分割協議書,則無法協議分割土地,此種狀況可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yoz 104-12-09 11:52

家中有一間透天

房屋部分是我爸爸跟其他兄弟姊妹共有(裡面有一部分是分別共有,一部分是公同共有),但土地部分有20多人共有(早期請建商建屋時,他把自己的部分割成透天,我們的部分雖然外觀是透天,但土地部分卻是你有我家土地持分,我也有你家土地持分)。

但目前房子是我叔叔住在裡面,他不願意出售也不願意購買,目前有請教過地政人員,他們說可以變價分割,但卻說必須產權處理清楚才能變價分割,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 變價分割是屬於共有分割的其中一種,有說其他方式都不能選擇時,才能選擇變價分割嗎? 還是可以直接請求變價分割?

2. 那需要符合土地法34-1條人數與持分過半規定嗎? 因為土地部份我們兄弟姊妹的持分加起來非常小,沒有過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就該不同產聲請分割,也可以要求變價分割,屆時法院會依據物之最佳利用來定分割方式。

2、因為屬於相鄰的動產,所以必須共有人均相同或是過半數持份共有人同意才能夠一起分割

3、倘若房屋所有權人沒有佔有土地的權利來源,還是可以要求拆屋還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應該訴訟中提出您們的方案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9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變價分割之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9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其他共有人為被告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並提變價分割之方案供法院參考,願意承購之共有人,亦可參與投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人 105-02-25 13:52

一、基本上你的問題必須是訴訟解決。

二、因為土地共同持分關係與建物持分關係分別的房子,這種建物有很多社區是處於這種的狀態,其實分割共有物最大的一點重點就是「分割方案」,基本上你要先現物分割,然後才能請求變價拍賣,這個可以由一個訴數個聲明就可以處理,事實上也可以說是一個聲明,只不過是由一個分割方案解決,你可以請教這方面的專家,我處理過這種問題,法官也同意我的分割方案,我不方便留電話給你,你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因為現在的民法分割方法原則上都可以,只是你必須告訴法官其可行性為何?且你的分割方案須要法官的同意,這樣就會行的通,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絕對行的通。

小馨 104-12-08 12:28

您好,因父親積欠銀行債務,而我名下有一動產銀行便以我當時取得動產時年紀尚輕,無足夠資力購買,而以父親出資用借名登記在我名下之可能。

 

事實上,房屋登記在我名下,但卻是我和妹妹合資一起買的,我和妹妹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在任職都超過兩年才買的房子,平均兩人加起來月收入約7.8萬,在買房所繳訂金金額及日期有兩三筆都跟妹妹領出的存褶都對的上,是否可做為依據?開庭時我只要兩人的當時的存簿,便可証明嗎?妹妹也要去嗎?父親會有事嗎?他欠了很多家銀行錢,如果每一家都用這樣方式,我是否要常上法院?

 

 

您好:

要證明非借名登記,需提出購屋之金額由誰支付之證據,若有銀行相關轉帳或支出紀錄即可,此類訴訟難度較高,建議委請律師處理,於勝訴後,若嗣後有其他銀行提出相同訴訟,亦可以此訴訟結果為主張。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8 13:57

 您好,您可以提出當初薪資證明、貸款成數及匯款紀錄等證明為您與妹妹購買。但基於訴訟策略考量,不急於一開始就把所有的證據丟出來,可以先看銀行起訴時檢附之證據再逐一反駁,最終達成勝訴。如需要與律師討論或協助,歡迎聯繫~

binny 104-12-08 12:21

母親為中國人,來台20年已有台灣身分證

父親為台灣人,於2014年過世

家中小孩除了我,仍有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均已三十歲以上

哥哥們的生母已於十年前過世

目前我與母親打算買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

如果母親過世後

母親的父母在中國,無台灣身分證,會有繼承權利嗎?

如果母親的父母無權力繼承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我嗎?需要與三個哥哥平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8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生母與您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在法律上並無關係,所以也沒有繼承權。

2、在大陸地區的父母有繼承權,不過受有相當之限制,如要在繼承3年內向台灣地區法院表示繼承、受有最高200萬元之限制等。

沈恆 (沈律師) 104-12-08 15:53

您好!

如果遺產在台灣,依台灣法律規定繼承順序是:被繼承人的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因此,您母親在台灣的遺產應由您(第一順序)單獨繼承,不會輪到其大陸父母(第二順序)繼承。另外,三個哥哥並不是您母親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完全沒有繼承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Wen 104-12-08 10:27

各位律師

我在新北市淡水的預售屋房子最近要交屋

但每每經過新屋樓下時

都會看到我同社區裡其中一戶的外觀顏色不一樣(很明顯)

這件事也和建商說過那戶人家的外觀和其它的不同

但建商的說法是請我們其它屋主等交屋後再自行向社區管委會反應

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預售屋的外牆是否要和DM圖片一樣

而且不得任意變更顏色及外觀

請問房子已經要交屋

我該如何向主管機關反應這件事

還是就一定要等到管委會成立(我不想拖到這麼晚) 

謝謝

delia 104-12-07 23:16

法律專業人士們 您們好,

 

兩年前剛畢業工作,透過親友介紹(房仲)買了高雄一間在5樓的小公寓

本來要給父母住和自己住的,才買兩個月母親就不幸車禍造成腳骨折

因為考量母親年事已高,腳傷不便行動爬五樓,所以一直沒有搬進去,但我的戶籍已入,仲介就說她要幫我把房子出租,大約一年。

一年半後,因為母親腳傷還是沒好,我因為換工作需要到北部

父母租賃房子又一直被趕,所以不得已在鄉下買了一棟,但不是登記於我的名下

就請原房仲幫我先代po買賣房子,殊不知房子1年10個月的時候房仲就說可以賣了

我只知道房子滿兩年買賣要付奢侈稅

所以我有多次詢問房仲,他只說我名下只要不要有動產就不會有

其實那位房仲說話常常顛三倒四,人家說東他說西

當時年輕又不知道什麼管道可以查詢,我也就相信,想說趕快賣一賣就不要跟她有往來

因為房子只差兩個月就滿兩年,我也擔心會不會有問題,有特別跟房仲強調要滿兩年才能讓賣主登記

因為買賣合約的日期怎麼算,外行人的我真的看不懂

 

沒想到1年後的現在,我接到了國稅局要我繳交十幾萬的罰款

原因是我有出租人,不在免稅範圍。所以出租人造成罰款這個我認了

 

但我實在氣不過,她身為房仲又知道我有出租人的事情,竟然不清楚可能會造成的奢侈稅問題,還急著幫我買賣。後續我詢問她,她還是在狀況外,完全不清楚奢侈稅條款,然後又說是我自己處理不好的。

 

我只不過想盡點孝心,卻遇到這種房仲,又被國家討了一大筆錢

所以我想要提告她有失專業和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全額賠償,請問這樣可以嗎?我有她簽名的租賃契約

因為第一次準備打官司,已經好幾個禮拜都睡不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對方是否有漏洞可鑽?

2.      買賣合約代書有寫”本案有奢侈稅問題,已告知賣方知悉”,但我跟代書聯繫過,對方說不知道有出租人的事情,所以他是以我兩年內買賣房屋房屋現況去評估,是否會有影響?

3.      當初我有跟房仲口頭說,一定要滿兩年才能過戶房仲也答應買賣完成後,會請買方滿兩年再登記,因為買賣只差一個月左右就滿兩年,我清楚口說無憑,但是否提出會有幫助呢?

 

感謝

你好:

要看你與房仲間之委託銷售契約才有辦法判斷。 買賣契約上已經告知雙方需要負擔奢侈稅,且你無法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主張免稅,至於是否有其他款情形要依具體情況判斷。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條第3項規定,持有期間是以訂定銷售契約之日去認定。 房仲是否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因為大部分是口頭,所以到時您可能要傳喚相關人員到庭幫您作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delia 104-12-08 23:5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 ... (恕刪)

因為都是我和房仲兩人,並無第三方存在,我只有房仲房客所簽的租賃合約。被國稅局查稅時,我有用line與房仲對談,並直接指出問題,但對方一直左顧而言之。請問對談內容提出有用嘛?

delia 104-12-09 00:0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知道在買賣合約上,奢侈稅一定是賠定了。

但就是不甘心,我有付買賣仲介費,但仲介卻明知我有出租人行為,卻不知房屋不在免稅條件範圍內就做了買賣。

小陳 104-12-07 09:34

事由:因受託處理提告人(本人父親)所屬房屋內之傢俱變賣,而遭其報警到案以竊盜罪嫌移送。

 

 

 

詳述:因父親獨資開設之公司(本人擔任經理一職),營運不善於今年因資金週轉困難跳票而宣告破產倒閉,因公司有向數家銀行借貸數筆共金額共5~6000萬貸款(本人為聯名擔保人),以及積欠公司業務配合之廠商由本人親洽之貨款數筆,因為知道一但無法償還貸款而亦未出面協商後銀行將會對父親房子進行查封之動作,所以透過手機通訊軟体  LINE

請示父親是否要由我找人盡快處理房子及內有價物品變現,此為人之常情,父親雖未明確交待內容,但有提出直接買賣,過戶,動作要快,否則即將查封的指示(到案說明時均有提供給警局截圖存證),所以找來友人幫忙託售及搬運,因友人的工廠能先寄放幾樣大型家俱(如木雕藝品 原木桌椅等,,)也因他較有相關門路等考量而由本人寫了委託書證明此事,搬運出部份的傢俱後第二天便找到部份的買家,以60萬出售,父親得知後震怒指責金額我沒向他告知,憤而向警局提報竊盜罪,由刑事局派了幾十名鑑識小組到其住所採指紋,DNA 等後通知我與友人到案說明,但父親在警局一概否認有委託我出售,後來又說只有說房子,且傢俱變賣的金額未經他同意,而堅持以共同竊盜罪名將我與友人送辦,筆錄進行之中,與父親再進行溝通,原答應變賣之60萬全數交給他,及一個月前其由我向岳父母代借給他週轉的100萬現金一筆勾銷由我償還,才肯撤告,雖我臨時失業,及揹負父親所向銀行貸款近億的聯名擔保,家中亦有老婆及5歲的一對兒女需扶養,但不撤告會使友人受牽累,心中雖掙扎無奈,但考慮了一下便答應其條件(口頭承諾,但有數名人證),告知警方要撤告,但警局說已經開案無法撤銷,全案移送當地地檢署偵辦。ps:提告人第二天否認當晚之撤告口頭協議。

 

以上所述,或許像笑話或許像說謊,但本人以上所陳述均屬實,雖然如標提所敘之沉重,但法律方面問題知識不足,本人亦無前科,所以希望律師能就此案件給我建議該如何做接下來的動作,感謝萬分。

您好:

親屬間之竊盜案件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您可以證人證詞來佐證父親已答應撤回告訴,不過即便在警局撤回告訴,通常檢察官為求慎重,仍會開庭偵查,但應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您亦可提出對話記錄,主張變賣家具係受到父親之指示,並無竊盜之犯意。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小君 104-12-06 22:13

當初我老公買車向SUM匯豐買車貸款我爸爸當保證人

大概繳半年之久我老公因為有金錢困難把車子牽去當鋪借錢,然後因為沒繳利息,被當鋪以權利車賣了,後面我們也沒繳車貸了,現在銀行說要查封債券人與保證人房子,但他們名下都沒有資產,後面寄單字說要查封戶籍地的所有的電器,但是房子是租的他們有權查封嗎,請問追溯期多久

你好:

借款(消費借貸)金錢返還請求權本金部分為15年、利息部分為5年,若債權聲請強制執行(包含換發債權憑證)請求權會中斷並重新起算。 若是連帶保證人債權人有權選擇跟主債務人請求或直接向連帶保證人請求清償剩餘之全部債權,你所述情形,銀行似已經取得執行名義,並聲請強制執行,此時會去執行債務人或連保人名下之財產及所得,若是承租房屋,因房屋並非名下之財產,不會被查封,但就房屋內之動產債權人還是可以查封,通常會推定動產屬於戶長所有,若動產所有權人另有他人,在執行及製作查封筆錄時,要當場異議,如不幸被查封,要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小君 104-12-06 23:0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借款(消費借貸)金錢返還請求權本金部分為15年、利息部分 ... (恕刪)

請問你的意思還是會被查封所有家電嗎

還是戶長換別人就不會了

因為戶長是我父親但房子承租

這樣還是可能被強制查封

沈恆 (沈律師) 104-12-06 23:25

您好!

戶長只是初略認定屋內財產歸屬的依據,實際只要是債務人所有的財產,包括電器、非電器類的動產,都可能會被查封拍賣。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君 104-12-06 23:3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戶長只是初略認定屋內財產歸屬的依據,實際只要是債務人所有的財產,包括電 ... (恕刪)

那戶長如果改我的話還能被查封

小君 104-12-06 23:32
回覆 小君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該如何做才不會被查封

因為現在租的房子裡面所有都不是我們的

還有我們也是有困擾

 

欣庭 104-12-04 17:39

職業家管,前陣子因為想做點投資網路行銷,所以想借些錢用用,因為曾未有信用卡上的交易,認為直接跟銀行借錢應該都不會過,因而在網路上找到彰化某間代辦公司,我對貸款都不懂,向對方表明名下有房子但不想辦房貸,能有其他方式嗎?對方說可以辦"企業貸款",然後就跟我說明貸幾年一個月要付多少之類的...我也覺得OK同意,便和他簽下委任契約!簽完之後問題就來了.....只能說怪我自己太笨了,委任契約一簽完對方就說隔天會向我說明整個的貸款流程,他要我去申請"個人工作室"和"統編"下來給他,讓他可以跑過銀行流程,然後在三個月內再去撤銷個人工作室的申請就OK了,還說我們公司很多人都是這樣申請到錢的,我一聽傻眼,覺得不妥這樣不是對銀行詐欺的嫌疑嗎??? 以後銀行查到怎樣了,我不是會成為黑名單!! 而且沒有的東西我怎麼生出來! 所以當下便跟他說我不想辦了,我覺得我有被騙的感覺,對方就說要我付違約金12萬因為契約上有寫...最近有寄郵局存證信函...要我自重

問題一: 現在他一直堅持說,當初我都有跟你說清楚,所以我們才簽委任契約(明明就沒有),但也因為當初我信任他所以電話都沒有錄音(如果有錄音 絕對是我的鐵證...),請問在法院上我需要對這部分抗辯嗎? 因為我真的只能同意或者否定他的說法 無法提出證明...

問題二:我是高雄人,因為契約上有約定彰化地方法院,所以如果是支付命令,我可以在高雄地方法院提異議嗎?還是一定要到彰化地方法院?

問題三:我當初也沒有保護自己為自己影印留合約也沒有留下任何證據,自己也覺得要為自己的無知付點責任,如果走到法院,我唯一可以向法官主張的這點有勝算嗎?  以下是我現在擬定要對法官說的話...
[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某部分我同意某部分我否定,但否定的部分我因為信任他所以電話沒有錄音無法提出證明,所以我不會去針對代辦公司對我說的事情繼續糾結,但對於違約金的部分,代辦公司什麼事情都沒有做的情況下,就要我付12萬我覺得契約上在這點有失公平性,可以請他提出做事證明足以要我支付12萬給他嗎?但因為白紙黑字已簽我覺得我也應該負點責任,所以顧問費我願意給代辦公司,還請法官定奪,謝謝。]

對方現在以"法院見"威脅我要我給他12萬,不然妳就準備收到開庭通知吧,我也回說法院上談,所以想先知道後續處理方法也好應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4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目前手頭上有無契約?詳細的權利義務還是要回歸契約約定,倘若沒有可以請對方提供。

2、建議應該直接以存證信函要求解約,越快越好。

3、仍然屬於消費糾紛,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倘若對方提起訴訟,屆時再依據對方起訴的程序來提出答辯。

4、管轄約款的部分可以主張是定型化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4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4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加以爭執之,目前對方寄發之存證信函,可無須理會之,若契約約定管轄法院為彰化,對方若提告,您就必須至彰化地院應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小姐 104-12-04 14:47

您好,

我們家是承租國有地在上面蓋房屋,大約民國4、50幾年就已住在這裡的矮平房,大約於民國84年重建,而我家後面的整排房子大約是70幾年就已興建完成(不確定但至少我有記憶以來就在了),在我家當時重建時有申請測量,興建時有內縮且後面也留排水溝和防火巷(當時後面房子的建商並沒有留)

多年前因土地東移重測後變成我家房子占到後面4間房子的地,當時我母親也不知道可以申請複測,雖然當時的村長有找各屋主出來商討侵占的部份,當時我母親有跟屋主說按市價購買,但屋主口頭說反正沒多少地不想管就讓我們使用,那時我母親就想說屋主都這樣說了,就以為處理好了,沒想到幾個月前收到其中2戶寄來的存證信函說要我們限期拆屋還地,我們主動聯絡屋主A及屋主B表示我們想購買侵占的部份,屋主A堅持不賣要我們拆,而屋主B則表示屋主A座落第一戶就算他賣了也我們也沒幫助(不懂這什麼概念?),而屋主C則無法聯絡到,最後談判不成屋主A堅持提告,下週要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想請問

1. 我們家是國有地是否真的站不住腳?當時都是合法的興建,因這種奇怪因素造成現在狀況也非我們所願阿,我們的房子真的會被拆嗎?

2. 我們想購買,屋主A一直說我們家是國有地耶,但我們要買他的地跟國有地有什麼相關?

3. 其實當年後面地主要給建商建房子時,因土地有畸零地來找我外公商量把那畸零地分割賣給我外公,但我外公不識字,他只寫了字條說他的地有畸零地賣給我外公,但文中均未提及地號及坪數,這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你好:

當初是測量錯誤且合法申請建照、使照,並無竊占他人土地之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不會有刑法竊占罪的問題。 民法第796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其價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 民法第796條之1:「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當初是因為測量錯誤,並非故意越界,可試著主張越界建築法律規定。 你購買對方的土地承租國有土地沒有衝突,只是租約到期後,要把土地返還給國有財產屬,保留後方土地並無任何實益。 有買賣契約可以請求賣方移轉所有權,但要注意請求權時效(15年),以及買賣契約無法拘束他人之問題。 至於土地法第68條規定之土地登記錯誤請求地政機關賠償之問題則要依照具體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請幫幫忙 104-12-04 14:43

鄰居開一間經紀公司,但經營的事業是舞蹈教室.常常有體驗課程讓不同客戶體驗.音樂外放.常有蹦蹦的聲音(低音頻).與老闆溝通,他覺得一點點聲音有差嗎??

與他的房東溝通.他說是房子結構的問題.他不想跟房客處理.經紀公司的客人也常在樓梯間聊天甚至唱歌.在屋內都聽得到他們的聲音.請問遇到這種鄰居有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噪音問題,可以先向環保局進行檢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an 104-12-04 02:47

現在住的房子是爸爸決定買的,也是爸爸支付頭期款,房子登記我的名字,由我支付房貸,戶籍地址戶長也是我,目前我跟我爸一起住;我姐是個啃老族,不會給我爸爸孝親費也不會分擔家用,常常嫌棄屋子老舊,請她搬出去就會回我說這是她家憑什麼要她搬出去。

我想請問她雖是我跟我爸的直系親屬,但這屋子真的是能讓她來去自如的「她家」嗎?

一、親人要多溝通,可以談儘量談…

二、要多鼓勵,關心,別責備指摘。

三、這就像是太陽與北風的故事一樣,也可以說是卡內基的道理…律師分析過很多判決,發現羞辱是一件很不好的事,可以的話溝通上要避免羞辱…

四、家人可以一起吃飯要珍惜,如果有機會飛黃騰達誰想啃老…要多體諒她,給她一點時間

五、在奉養父母這件事上,把自己當做唯一的小孩,不要去管別的小孩要不要養,不要去怨其他小孩不養…每個小孩都這樣想父母過得好的機會會大一點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Nian 104-12-04 09:4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親人要多溝通,可以談儘量談…

二、要多鼓勵,關心,別責備指摘 ... (恕刪)

重點是她已經快40歲,溝通有效或者我能一人扛起我、我爸爸跟她三人的支出,那麼我也毋須尋求法律詢問

況且她還有慣竊行為,請她歸還就一副「妳奈我何」的樣子,不能以親人兩字合理化她的行為,

鄭少 104-12-03 18:31

土地共有的,但是土地名子是我爸爸跟其他3位長輩的,那在這塊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房契知有地契,地契是我爸的名子沒有房契的資料,如果這樣我們不讓叔叔住(電表他名子4X多年哩),奶奶(水表他的名子4X多年),不知道有沒有關聯到。

要把叔叔,奶奶趕出去 (我知道有扶養義務)

問題1: 那如果知趕叔叔不趕奶奶。

問題2: 如果叔叔,奶奶都趕 。

不知道法律上行不行的通??

卜威 104-12-02 20:24

律師您好: 媽媽已經失智,經醫院判定無誤,於療養院休養中,先前他常常找不到東西,姐姐就把他的身分證,印章,存摺,動產證明等等通通拿走,他的開銷也一直是姊姊領他的錢在支付,他到底有多少財產,兄弟姐妹都不知道,現在住療養院,姐說要把房子賣了,才可以支付媽的費用,我們幾個兄弟姐費也簽了一張(一式一份)切結書,內容是賣房子由姐負責,賣完的錢供媽使用,媽走了以後,扣掉後事費用,其他均分。 問題是:1. 姐拿媽的錢支付媽的生活費,但是沒人知道詳細開銷,現在媽失智了,姐還可以管理媽的財產嗎?是否有侵占的疑慮? 2. 媽現在失智了,他名下的動產可以買賣嗎?為什麼他信誓旦旦的說一定沒問題,而且他連媽的印鑑證明都辦好了,真的可以嗎? 3. 我們簽了一張切結書,但是如果房子買賣不合法,那這張切結書法律效力嗎? 4. 依照目前的情形看起來,如果真要賣房子才可以支付媽的開銷,那需要怎麼辦理才可以合法?程序要怎麼跑呢? 謝謝解答,小弟不勝感激!!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母親已經失智很嚴重,不能為意思表示,則這樣的行為會構成偽造文書罪,且恐遭認定是共犯。

2、建議應該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同時向法院聲請處分動產,這樣也才能確保管財產侵占財產

你好:

侵占要有侵占故意跟不法所有意圖,若真的以母親的財產支付母親所需,不會構成侵占罪,反之,則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侵占罪。 母親已經無行為能力,不可能決定如何處分動產或其他財產,更不可能自己去申請印鑑證明,擅自處分會衍生法律問題,建議聲請監護宣告,選任監護人,並開具財產清冊,若真得要處分動產可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民法第1101條規定聲請法院許可。 切結書只是你們兄弟姊妹的協議,不會使無權處分母親財產之行為變成有效。 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選定監護人,並開具遺產清冊,法院會安排送醫院鑑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仍需視行為當時之精神狀態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因您母親現已無為財產處分之能力,所以你們就其財產所為之處分,效力上均會有問題,且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侵佔等問題,建議聲請監護宣告,而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則可確定現今您母親仍有多少財產,亦可指定兩人為監護權人,可以生互相監督效果,如以後真有必要,亦可聲請法院請監護權人提出被監護人財產使用狀況。

ERIC 104-12-02 18:29

律師您好:

小弟於104年06月5日透過房仲簽約,並於104年7月30日完成交屋,標的物是一間民國83年建好的中古大樓,我們是當天看屋當天就簽約了,屋主本身也是房仲,但他的物件交給他同公司的同事賣,當初於房屋買賣契約中明定含一編號28號平面停車(當時我也搞不清楚停車位有哪幾種),在簽約過程中前屋主說他買這戶原本沒停車位,但他後來買了這個停車位,並拿了一張83年管委會發的該編號停車位證明(只是上面的名子是賣他車位的人姓名),告知我他們當時沒有簽約此停車證就是交易證明,我們想說對方是知名連鎖房仲,應該沒什麼問題就簽約了,等交屋後前屋主因新房尚未整理好,又跟我們租了2個月,直到104年10月3號才搬出去,之後在小弟去整理房子時,管理員告知我說我這車位以後可能會有問題,因當初前屋主買賣時公設持有比例未辦理移轉,之後我便跟前屋主協商該車位問題,那時他才拿了一分停車位買賣契約出來,並告知賣他車位的人因為房子法拍了,車位用不到才賣給他,這時我也傻了,後來有查詢了 一下知道法定停車位不是需隨主建物一同移轉嗎?就算是要移轉也是要區分所有權人間相互移轉並調整公設持分比例,他是一位專業房仲竟然會跟一個被房屋已被法拍的人買法定停車位,然後在賣屋時隱瞞相關資訊(利用我們的無知),誤以為他車位權利沒問題墊高他房屋的售價,簽約時動產說明書我們也沒看到,後來我跟房仲要到說明書才知道該大樓前屋主寫有半倒已修復,交易過程一直隱瞞不利售價資訊實在是很氣。

1.請問車位部分我該如何求償?有涉及詐欺嗎?

2.民事部分要提告前屋主的話訴狀主題是債務不履行嗎?減少購屋價金?

3.之前爬文說該房仲也有善良管理人義務我也可以向其求償?主題該用什麼?

4.請問一份訴狀內可以同時告前屋主及房仲嗎?還是要兩份前屋主及房仲各一份?

5.如果前屋主要私下和解,願意直接退錢給我,雙方於原始買賣契約將車位部分刪除掉(我也不要車位了),請問律師這樣可行嗎?

你好:

可以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依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請求,至於是否構成詐欺,要視對方是否自始即知悉停車位並無權利亦無法使用而定。 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給付遲延、不完全給付)。 依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向房仲主張。 可以寫在同一份,也可以分開告。 可以,為避免爭議可以聲請調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2:20

 屋主跟房仲如果故意隱瞞資訊而詐欺你,是共同侵權人,可以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屋主還須負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效果準用債務不履行之規定,你可以解除契約或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屋主願意跟你談和解,返還你可以接受的價金而刪除停車位之約定,也是解決方法之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00: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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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0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至於是否構成刑事詐欺,需視對方主觀上有無施用詐術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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錒欣 104-12-02 18:00

不好意思,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奶奶之前當人家的保證人,之後過世,我們趕快把名下財產過給叔叔的朋友(地契也在他那裡),然後辦理拋棄繼承,可是現在我和我的姐姐已滿18歲了,想要要回地契並辦理過戶卻總是找不到人,似乎有意拖延,因為已經要了一個月了,然後叔叔又總是藉口沒空,然後他的朋友又似乎不在臺灣,因為我問姑姑,姑姑總是避開不答,爸爸也束手無策,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然後還想問說,如果房子真的順利過戶在我名下,會不會又被債主查到然後查封><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2 2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奶奶當保證人,過世之後,相關債務只需要拋棄繼承即可,根本無需將名下的財產過戶給別人。

2、當時候借名登記是否有相關事證?倘若要提起民事訴訟還是要有證據

3、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擬定訴訟策略。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21:45

 你好,如果有證據證明你們為系爭動產所有權人,只是借名登記給叔叔朋友,是可以提起訴訟請求返還。首先你們可以先蒐集證據,等證據蒐集完備後可以自行或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如對方不予置理再提起訴訟

Cavie 104-12-02 15:06

我五月剛買的房子, 十月裝璜時, 發現窗戶牆壁下會漏水, 經向信義房屋反應給前屋主, 前屋主已連絡建商進行處理, 但還沒開始進行修繕

房子已裝璜, 有影響到裝璜的櫃子及牆壁油漆. 

我想問,就算建商已經修繕並附一年保固, 我是否可以向前屋主求償兩件損失:

1. 導致的裝璜部份 (重作及造成的無法入住的飯店費用, 施工期間監工造成的薪資損失)

2. 請求減少原來賣屋給我的價金, 如何定金額?

我可以先寄存証信給前屋主,附件給中介公司嗎?

以上, 謝謝

林俊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2 17:35

 你好,既然你於10月已經發現房屋瑕疵,你應該盡速自行或委任律師發函給原屋主通知瑕疵,以免延宕過久被視為承認已受領該房屋。針對漏水所造成的家具、無法入住的損害均可請求賠償。監工薪資損失要看法院是否認定為必要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3 0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建議盡量以協調處理,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除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外,尚可能需支付法院指派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之鑑定費用,須加以考量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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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3 0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給賣方,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建議盡量以協調處理,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除法院裁判費用律師委任費用外,尚可能需支付法院指派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之鑑定費用,須加以考量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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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懼 104-12-02 12:33

就是我男朋友的爸爸很愛大小聲跟摔東西還有甩門

然後某天早上他就在那邊大聲說什麼要趕我男朋友出去不讓他住家裡(我房子土地登記在阿嬤的名下)我跟我男朋友還有阿嬤便都不理他,最後晚上我跟我男朋友回到家,他就在大小聲說我們藏他鞋子,於是我便回他說我們沒有人藏你鞋子,他就說我跟他大聲,最後搞到變成我男朋友跟他吵起來,他爸就對我男朋友說要趕我男朋友出去,阿嬤聽到就對他爸說趕什麼,房子我的你要趕什麼,他就對阿嬤大聲說當初如果沒有我蓋印章你是什麼都沒有的,這間房子憑甚麼算你的,吵到最後他就出手打人,我男朋友便基於自衛回了手,阿嬤看到想阻止,就在勸架,啊我去打電話報警,然後阿嬤就不知道怎樣撞到樓梯流血

重點是目前房子是在阿嬤名下,阿嬤想趕他出去,可是他不出去(阿嬤會怕他大小聲之類的)

三不五時就鬧事,還說什麼要殺全家之類的

請問有什麼法律可以幫幫忙嗎

有問過保護令之類的,可是警察都說要看法官判的如何

我們手頭又沒有證據說他說要殺全家跟對阿嬤大聲

你好:

奶奶、男友可以聲請保護令,請求父親遷出房屋並禁止騷擾、遠離特定場所。 可以傳喚奶奶、男友、妳出庭作證,並提出奶奶的驗傷單。 可依民法第767條規定,在終止使用借貸後,請求遷讓房屋

您好:

建議先聲請保護令主張對方應遷出房屋,並禁止接觸,若對方仍為騷擾,則會有違反保護令罪之問題,證據方面可以你們或鄰居、親友為人證,及驗傷單、錄音等為物證。

Break 104-12-02 11:53

今年十月透過房仲看到一間中意的房子,並透過支付斡旋金(10萬元整)之方式與屋主議價,屋主已同意以議定之金額成交,收下斡旋金也已在斡旋單簽名,但在正式簽約的前一天臨時反悔,並且拒付斡旋金一倍(10萬元整)之違約金。

目前我已經寄存證信函給屋主,屋主已經收到了,雖然說如果走訴訟程序我贏的機率很高,只不過很可能不是拿到10萬元全額,但我的問題是因為我人在台北,屋主及房屋在台中,如果要親自開庭的話我必須勞頓舟車前往台中,一次兩次還好,只怕屋主上訴或惡意拖延時間,這樣對我來說相當不方便。且屋主應該就是看準這點所以故意拒賠違約金。

所以想請問關於這樣的案件請律師處理通常是如何收費?且如果遇到屋主上訴或惡意拖延時間律師是否有對應的作法?

你好:

你請求的金額只有20萬元,如果委任律師出庭並不划算,頂多委請律師撰寫書狀,然後你自己去開庭,若對方上訴還會繼續拖延,約1到2年才會確定,確定後才有辦法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所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依契約請求給付違約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依契約請求給付違約金,至於對方是否拖延訴訟,應視法院是否接受;對方上訴與否,為對方之訴訟權利,您僅需依契約請求即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卜威 104-12-01 23:42

律師您好:

媽媽已經失智,經醫院判定無誤,於療養院休養中,先前他常常找不到東西,姐姐就把他的身分證,印章,存摺,動產證明等等通通拿走,他的開銷也一直是姊姊領他的錢在支付,他到底有多少財產,兄弟姐妹都不知道,現在住療養院,姐說要把房子賣了,才可以支付媽的費用,我們幾個兄弟姐費也簽了一張(一式一份)切結書,內容是賣房子由姐負責,賣完的錢供媽使用,媽走了以後,扣掉後事費用,其他均分。

問題是:1. 姐拿媽的錢支付媽的生活費,但是沒人知道詳細開銷,現在媽失智了,姐還可以管理媽的財產嗎?是否有侵占的疑慮? 2. 媽現在失智了,他名下的動產可以買賣嗎?為什麼他信誓旦旦的說一定沒問題,而且他連媽的印鑑證明都辦好了,真的可以嗎? 3. 我們簽了一張切結書,但是如果房子買賣不合法,那這張切結書法律效力嗎? 4. 依照目前的情形看起來,如果真要賣房子才可以支付媽的開銷,那需要怎麼辦理才可以合法?程序要怎麼跑呢?

謝謝解答,小弟不勝感激!!

陌生人 104-11-30 08:58

想請問一下如果家中有受監護宣告的人,該如何陳報處分動產具體內容及何以符合受監護宣告人利益。就說因為長期臥病在床,終身仰賴他人照護,為應付生活開銷所以需要變賣房子,這樣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15: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對於此類事件是很嚴格的,必須檢附相關事證證明目前所需花費、接下來花用的計畫等。

2、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避免遭駁回。

您好:

要向法院聲請許可監護人之行為,需提出要處分之動產及理由,因較為繁瑣,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之。

輕鬆又不愉快 104-11-29 23:15

律師您好:

1.我是一家傳產公司業務股東3/1%股份, 之前經會計私下告知我,董事長請他開票給她自己買的房子當頭期但保證不會兌現,但這樣是不是已經有違法的情形,那蓋章的人是否也違法,我該如何佐證.
P.S保管印章支票跟會計分2位小姐保管
2.董事長沒經股東同意就將公司資金投資600多萬出去事後也不告知說明是否已違法
3.轉帳小姐每月都多加加班薪資轉帳給公司某職員就算是多轉100元是否已犯法如果以故意的情形下
4.母親生前借給哥哥的錢人死了是否可以索討,如果他堅持說沒有,那我該怎麼辦
5.我到底該怎麼收集資料才能舉發

董事長犯了什麼罪有多重
印章小姐犯了什麼罪有多重
轉帳小姐犯了什麼罪有多重

繁忙中打擾您請多多包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董事長之行為可能涉犯有業務侵占背信之犯罪,須提出支票存根、轉帳紀錄等,證明有挪用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董事長之行為可能涉犯有業務侵占背信之犯罪,須提出支票存根、轉帳紀錄等,證明有挪用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44

 公司負責任涉嫌業務侵占背信罪,向您母親借貸之人死亡,可以向他的繼承人追討。以上如需律師協助,歡迎來電聯繫!

1.由於金額不小, 您又是公司的股東, 會建議尋求正式的法律諮詢

2.貴司運作上面是否有問題, 從您這邊所敘, 貴司金錢狀況與人事管理有非常大的漏洞, 應該不是單單法律上面就能解決的

3.同各大律師所言, 但是實際狀況還是要視證據資料而定

4.您母親所借出的錢, 需證明有借貸關係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程小姐 104-11-29 20:53

你好

1.請問哥哥偷了爸爸的房屋權狀跟身分證去辦理過戶,爸爸收到過戶發函通知有去戶政事務所辦理撤件,事後哥哥恐嚇爸爸不給過戶要毒死全家情況之下,爸爸只好跟著哥哥去戶政事務所把撤件取消,撤件文件裡包含的印鑑證明就這樣被哥哥拿去辦過戶使用,聽爸爸說哥哥是用免稅贈與過戶,過戶的文件都是哥哥代簽爸爸的名字非爸爸本人親簽筆跡,想問律師這樣算是偽造文書嗎?

2.高齡爸爸有生之年不會去告哥哥,想問律師如果爸爸往生後兄弟姊妹可以透過法律將免稅贈與哥哥的房子恢復原狀列入遺產處分嗎?

3.半年後哥哥又偷了爸爸的身分證跟印鑑章去戶政事務所代替爸爸申請了4份印鑑證明(有問戶政因為非初次申請,所以只要帶著爸爸身分證跟印鑑章可以非本人去就可代為申請)去補發爸爸的田地權狀,爸爸有去地政事務所將補發"土地登記申請書"哪回來了,從申請書的申請代理人是哥哥的身分證印章簽名,切結書非爸爸親簽(是哥哥的模防筆跡),還好沒有過戶完成,爸爸也不會去告哥哥,想問律師假如爸爸往生後其他兄弟姐妹可以拿當初哥哥冒簽爸爸筆跡的切結書法律作處份嗎??爸爸去戶政只撤回一份印鑑證明,還有三份印鑑證明在哥哥手上,爸爸也不敢跟哥哥要回,其他兄弟姊妹擔心哥哥拿著剩餘三份印鑑證明瞞著家人做其他的不法行為,想請教律師爸爸在生時或日後往生,其他兄弟姐妹在法律的可以做哪些保護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21: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除非有證據證明遭到恐嚇,否則您的父親率續都有交付相關印章、身分證明文件等,很難主張無效。

你好:

未經授權擅自冒簽他人簽名就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只是事後父親同意贈與並辦理登記過戶之程序,除非有撤銷贈與之事由,否則所有權已經登記在哥哥名下,哥哥就是所有權人。 要判斷是否構成生前特種贈與,將來繼承發生時可主張民法第1173條歸扣。 先去變更父親的印鑑證明,然後發函請求哥哥返還冒領之印鑑證明。哥哥未經父親同意擅自取用父親身分證印章申請印鑑證明可能會構成偽造文書罪、行使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您好:

重點應該是如何證明對方偽造之事實,如果您父親還在世時,當然可以自己名義起訴主張,否則建議蒐集相關證據,以供日後使用,避免日後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回復,此會涉及證據之認定,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04

 哥哥冒用父親之簽名,已經明顯地觸犯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你們兄弟姊妹可以當刑事告發人。但如果要提起民事訴訟,因為動產還在父親名下,暫時只能由父親決定是否提起民事訴訟

程小姐 104-12-01 13:21

 感謝律師們的幫助 謝謝!

老頭 104-11-29 13:38

請問律師,購買預售屋代書認證簽約只需付訂金,等房子蓋好再辦理簽約交屋,現房子即將完工,建商遲不辦理簽約,因現房價漲,建商想返還訂金轉賣,建商可以不經本人同意返還訂金轉賣嗎?可有救濟方式解決?

lolo 104-11-29 11:19

您好,

房子屋齡已42年,為16.7坪的2樓半透天厝,民國63年領有合法的使用執照.因室內鋼筋裸露、漏水及壁癌,再室內格局不佳,造成上老人家有發生滑倒意外,決定請建築師及營造廠向建管處申請建照做新建工程.

建照是以拆併建申請,送建管處審照時,建管處現場告知以下事由,無法核發建照:

使用執照為共照:我們是5棟透天厝,前面道路為8米?,使用執照卻寫1棟5戶,我們只是鄰居無親戚關係,所以我房申請獨立一照,但需其它4戶寫同意申請書,共同申請分割使用執照;但建管處告知取得意同書後,會派員勘查其它4戶有增建或不符原建築圖部份,予以送違章處做註記.
現場我提,這不合理,因我要建房子,造成鄰居房子變違章等著被拆,這種事我怎麼做的出來. 原建築圖前3棟後2棟,這5棟室內有做連通的門,形成4合院的情形,而後2棟的出入口為前3棟的後門,進出都由前3棟出入,頂樓有空橋相連.
但實際上,已住40年,鄰房高度都是4樓,我只有2樓,那來的空橋,而這5棟也沒有連通的門,而我家後門看到後2棟只有牆壁無大門,他們都由巷子進出.
建管處說要恢復原狀才能申請分割,再來還要為後2棟找出入口.
現場我提不能就現況分割嗎?經地籍圖看後2棟出入的巷子為一塊空地,此空地為其中一戶的,走了41年應該可以成為既成道路,但建管告知它的面?為1米,不足2米不適用既成道路.
依上述任何法條無法適用,只能送建築爭議評審委員會,但你們要自提合理合法的方案,讓委員們告知可行或不可行?
我提依你們建管處專業都無法解決,我們是一般百姓要提什麼,就不能依房子現況來解嗎?甚至於我們可以縮小面積建房也行;建管回覆不行.

依上述,建照申請不下來,毅然決定自行給拆,走自己的方式建房子,上禮三因被附近鄰居檢舉,有拆除大隊要來拆,但因房子施工只到地基下挖還無有任何地上物,拆除大隊給張處份書,要我們趕快去補足建照所缺的資料,等建照下來再建,但現場告知情況,拆除大隊告知因人檢舉而不得不執行,你的難處我們也沒有辦法幫忙.

謝謝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3:40

 針對政府機關的行政處分不服,您可以提起訴願,訴願不成再行政訴訟。您的案情有點複雜,可能需要先有您的資料研究後,再討論如何處理

花仔 104-11-28 15:53
你好~我有ㄧ間房子,因為要結婚了所以媽媽要我把房子名字變成弟弟的,跟我說要用贈予的方式,因為我是在外地工作的所以要我申請印鑒證明給他,因為要戶籍地申請所以又叫我寫委託書給她去申請,因為要結婚所以我們關係變的很不好~而且媽媽身邊多了些心術不正的小人,所以怕被騙...把房子名字變弟弟的沒關係,只是不想被另外利用去貸款之類的,所以想請問這樣的話我要注意些什麼呢?另外還會產生什麼費用嗎?房子目前還有貸款,因為我媽ㄧ下說贈予稅ㄧ下又說增值稅然後又說二稅合一我會被扣稅之類的..都糊塗了...所以上來請求幫忙~在麻煩回答,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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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議跟公司請假親自跑一趟處理,金額比較大的東西還是謹慎一點好。

二、代辦的代書要慎選,好的代書雖然不會帶你上天堂,但壞的代書會捲光你的財產

三、所有的資料用印前一定要先確認過才行。

四、是否要把房屋送給你弟你要想清楚呀,以後不能後悔的…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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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要借名登記在您弟弟名下,則應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此種案件舉證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28

 如果您想要保留房子實質所有權,只是形式上登記贈與給弟弟。應訂立借名登記契約,並讓你弟弟設定抵押權給您

高麗蔡 104-11-27 21:58

您好,我2月20日買了一間房子,3月22日我們搬進去,隔天就發現漏水

仲介聯絡前屋主修繕,順利在3月25修繕完畢(收據還留著)。

但接下來房子又有其他地方漏水,可是屋主都沒有修理了。

如果我現在提出,減少價金,還來得及嗎?

這樣算是超過6個月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7 22:16

您好,關於您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通知前屋主瑕疵,請求修繕,若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訴訟請求,惟若維修金額不高,是否耗費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應加以考慮,不見得划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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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7 22:20
您好,民法第365條第1項之規定為,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
,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因此是自瑕疵通知後起算六個月,不是從交屋時開時起算。

您好:

您的消滅時效應該尚未經過,建議可以先委請專業人士到場察看,若漏水問題嚴重,可以考慮提起瑕疵擔保之損害賠償訴訟,以儘速解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50

 您好,依民法356條第3項,不能即知之瑕疵(例如漏水),至日後發見者,您應即通知出賣人。如怠於為通知者,將被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因此,您可以盡速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通知對方您已經發現瑕疵,請對方於三個月內修繕完畢,否則將行使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之權利。

mimi 104-11-27 10:09

被告詐欺案2次開庭均未到場,得知審理期間將名下房子過戶給媽媽,經詢問可寫狀紙撤銷被告脫產行為,因經濟因素無法請律師寫狀紙,請問律師我該如何自寫訴狀自保呢?

網路上查詢到的不知道是不是適合我用的訴狀,內容有點看不懂,請律師們教教我吧!

你好:

可以通謀虛偽或詐害債權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無效或得撤銷,並代位債務人行使權利,需要撰寫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起訴狀向法院起訴。 若經濟上有困難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若符合申請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阿皓 104-11-26 21:38

我於104.7月12與房東簽約,簽約當天我們有注意到屋內有幅畫,房東說那是前房客留下的保存很好看我們要擺哪裡!我租期是從104.8.1~105.7.30,簽約當天房東有說我們可以先搬進來不算錢,但確沒告知7月中~8月這段時間的水電瓦斯費用是算我的!再加上我因一開始認定畫是前房客的,而畫表面也有裂痕因而把畫拿去回收,另外有一組燈飾因被小朋友用壞所以也一起丟了。事後告知房東確說畫是他的,但我要強調第一點:契約裡並沒畫的存在。我一開始很低下的說燈飾多少我賠給你,房東一開始說不清楚,我就說不然8月前的水電瓦斯都算我的,房東也說好。怎知有一天洗衣機(裝在室內)接水龍頭水管漏水,漏到整個屋子都淹水,至少有1~2公分。我隔天打電話告知房東房東確說因為我丟他的畫這比修理費要我自己出。這合理嗎?

事後我傳簡訊希望在租約裡加上我之前幫他繳的水電瓦斯和這次的水管修理費用來當做丟掉他畫和燈飾的賠償並要房東簽名。

房東確說我難搞要跟我解約,使我只有一個多月時間要找新住處和搬家!(10月中提只讓我住到11月底)還說要找調解委員會。我現在的問題是:

1.如果他到時又提畫跟燈飾想扣我押金我該如何應對?

2.如果他找調解委員會來跟我索賠畫跟燈飾的錢他贏得了嗎?

我有當天簽約的錄音檔,另外房子淹水我2個櫃子因此發霉丟掉

公司資料也泡到水…1千多塊的拼圖也碰到水都沒跟他索賠了。且租約裡沒有畫的存在。就算要賠燈飾也該有折舊率的問題吧!?

3.當初簽約是用書局買的契約,裡面只有乙方違約賠償都沒寫到甲方違約賠償,這樣是否就真的無法要求房東給與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見得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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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可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但須考量您所花費之訴訟時間勞力費用成本,不見得划算,若能協調處理,避免訴訟,亦為一可考慮之選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enting 104-11-26 20:34

您好!事由是因為老婆在結婚一年後,因為無法適應婚姻生活,因而擅自離開,沒有履行夫妻同居義務,至今已經3年多,在這段期間我嘗試多次的挽回,也有討論到離婚的條件,老婆也曾經說過房子裝潢和所有我支出的費用(包含結婚的聘金和一切開銷)列出清單一併歸還,就在近日當要談到離婚時,她反悔不想拿出那麼多的錢,請問各位律師~~~該怎麼處理!

你好:

可以將離婚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分開處理,以兩院離婚之方式辦理離婚,只要簽署離婚協議書並請2位以上證人確認離婚意思並簽名,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離婚。 若無法兩願離婚,可以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 夫妻剩餘財產部分若無法達成協議,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請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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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已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財產的部分應是婚後財產分配的主張,先前聘金難以取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鄭少 104-11-26 20:33

如果我門家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子,但是電表是我叔叔的名子,水表奶奶的名子(20多年哩)。

這樣如果我們想把奶奶,叔叔趕出去在法律上行的通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7 2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單純就房屋使用的部分,只要房屋所有權人拒絕其使用者,均可以要求搬遷,倘若對方拒絕可以訴請法院要求強制遷離。

2、不過倘若涉及扶養義務,則法院不會准許。

涵仔 104-11-25 19:50

房子所有權 是媽媽的,

媽媽現階段有一個已經分手同居人,

住在房子裡面白吃白喝,

現階段已經分手毫無感情跟關係,

同居人離開,他嗆聲說不走,

想請問這種情況要怎麼用…

正當合法的方式 驅離他 讓他遷移離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5 20: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提起遷讓房屋訴訟

2、不過倘若可以的話,在不涉及暴力的強況下,可以拒絕對方進入,不過還是要把對方的物品返還給對方。

您好:

建議發存證信函後,提起遷讓房屋訴訟,避免後續有更多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妹 104-11-25 12:24

律師們您們好:有關房貸的事,想請教

房子是爸爸的,有貸款,好不容易還款

到只剩20幾萬

後來媽媽倒別人會,又在外面欠債,離家出走

爸爸為了幫她還債務,所以想拿房子再貸二胎

到農會辦理時,才發現媽媽偷拿房栔貸了二胎

200萬,真的是晴天霹靂

爸爸很生氣質問農會人員

為什麼不是本人可以貸款

農會人員說:那是你老婆啊,而且還有你們的村長

做證,所以就可以貸款

就這樣爸爸莫名其妙的又增加一比200萬的債務

請問在法律上有什麼辦法可以維護爸爸嗎?

可以告媽媽,告農會人員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1-25 12:51

您好!

貸款過程可能有偽造您父親簽名或蓋章的情形,否則應無法順利完成貸款,若查證屬實,行為人會有偽造文書的罪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可對母親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母親起訴後,再提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可對母親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母親起訴後,再提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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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53

 如果動產為您父親所有,設定抵押權必須有您父親的證件及簽名,您母親恐涉犯偽造文書罪嫌。除非動產您母親有應有部分,可以就自己應有部份設定抵押權

您好:

因非您父親親自簽名,您母親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可於提起刑事告訴後,再附帶民事請求塗銷抵押權

ya小瑀兒 104-11-25 11:12

您好:

我想請問 我租屋租約是到104.4月.  房東後來沒有跟我簽定任何的合約

在104.11月份 告知他 , 我要搬家了  若照合約走 11/15 就應該要到期並且繳納房租(不過104.4月後 我們並沒有簽訂任何的合約) 不過我要搬家了 請他多給我一星期的時間 收東西  請問這樣合約還算在嗎? 因為房東要扣我一星期的押金2666元, 接著我已經將房子清空恢復 , 可是是因為老房子的關係在我們搬走的時候 有些灰塵 或是馬桶可能有點垢, 房東卻說要從押金裡扣,說要找清潔公司來清理,這樣合理嗎?

我也是有整理的阿,有毀損的東西 我讓他扣沒關係, 但清潔公司這部份 會不會太扯了?

我從以前租房子到現在都沒有這問題過耶!

 

aosola 104-11-25 09:54

各位律師好:

日前因聽信前女友母親的話而借名給她貸款買房,跟賣方簽訂了合約,前女友母親支付了對方30萬的頭期款。後來又叫我在貸50萬去付第二筆款項,我也貸出來並交給我前女友。

之後銀行就來跟我對保,並且房屋所有權也轉到我名下。後來因為覺得很奇怪,所以跟銀行提出房貸先不要貸下來。我也跟賣方說我不要再繼續買這房子,可是房屋所有權已轉到我名下了。賣方說他只有收到30萬訂金,並沒有收到我貸出的50萬。現在對方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並且我也收到通知。

後來我前女友又說她把50萬拿走,所以沒有給賣方,覺得跟他說的不一致。

現在要打官司,我是願意把房子返還給對方,被拿走的50萬我也認賠,但是賣方的訟訴書上面有一點我很不符,就是他提出法院的訴訟費要被告出,請問這是合理的狀況嗎?

我是否必須於答辯狀上面抗議?

 

 

民事訴訟法第78條明文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這是指當事人全部勝訴而言。

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之情形,同法第79條規定,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同法第87條規定,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即將訴訟費用的負擔,記載於裁判文書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認賠50萬?那接下來的違約賠償捏?還請謹慎處理。

緯緯 104-11-24 22:43

因為老婆有想賣房子  經討論之後 

就刊登售屋廣告在網站

但後來她反悔不想賣 又不堪仲介騷擾

竟然跟我反目 告我偽造文書

這算偽造文書嗎?

你好:

若刊登前已取得老婆同意或授權,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緯緯 104-11-24 23:20

可是夫妻間不可能立同意書

又她己經反悔

是否構成偽造文書要件

傷腦 104-11-24 00:15

因為車禍要申請假扣押,但需付擔保金十分之ㄧ

如果我想要對方賠償50萬元,申請假扣押但他的房子是ㄧ千萬元,我要付要求賠償50萬元的擔保金,還是付他房子ㄧ千萬元的擔保金,

一、五十萬的擔保金是五萬元。 二、假扣押裁定聲請有二個要注意的,一個是一般人想省錢跑去法院套例稿,大多會因為沒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的證據被直接駁回。一個是如果無力供擔保可考慮做一部請求。

二、無力供擔保也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幫忙。例如法扶若願出具保證書的話可代擔保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