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yo yo 104-03-30 11:44

律師您好:

我是便利商店加盟主,我和公司簽約時有看過店面原本店就在我是委託加盟,後來發現大樓停機車問題越來越嚴重,停到2排,嚴重無法通行,影響通行也影響生意,一開始想和氣生財所以沒有報警處理,只有告知大樓管委和店開協助處理,結果公司店開一直不正面回應,大樓管委卻告知我店2樓是違章建築,所以貼出來的騎樓都是違建所以本來就是他們的停車場,而公司也不正面回應我是不是違建,是的話我就違法了,這樣的公司我無法合作下去,但公司卻說我沒有履約的話需要賠償扣壓押金,但問題是公司沒有告知在先,這樣的店面根本無法做生意阿,我該如何處理

麻煩您回復了,謝謝

1. 先確認是否真屬違建

2. 加盟時關於店面的承租過程,公司如何介入處理的要先釐清,以判斷公司是否有違反誠信原則

3. 加盟契約也必須要看過才能確定得分析,以判斷公司是否有債務不履行情況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yo yo 104-03-30 14:07

感謝律師的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能夠向公司主張,需審視您們所簽訂之加盟合約而定,以及有無特別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o yo 104-03-30 14:16

謝謝您的意見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14:58

1.先看妳所說的有多少證據,以及加盟合約內容及加盟過程,以釐清契約關係及對造時否違約

2.再看你想要如何處理,終止或要求履行

3.目前看妳如何跟對方斡旋,好的斡旋應該有機會既不違約又能得到好結果

斡旋建議搭配法律專業,才能在斡旋不成時,仍確保我方權益(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30 2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查證是否為違建,若為違建,再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通知加盟違建瑕疵,並請求加盟主限期處理,若屆期加盟主置之不理,可再考慮提起民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湘婷 104-03-30 03:32

律師您好

我目前商店的騎樓本來就是算在本屬大樓管理費裡是正確無誤,但是大樓確要求我們騎樓必需是本屬大樓的機車停車場,非常不合理,且嚴重影響店家出入,停了兩排,還占用到外面的人行道,並張貼本屬大樓為住戶專用,

我可以先以存證信函向大樓要求改善嗎!若幾5天內無改善進行拖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0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騎樓使用必需看產權是否有專有,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規約或是分管協議中是否有約定專用。

2、倘若有專有或是專用,可以要求管委會更正,並且舉發拖吊,反之,則屬於全體住戶共同使用,不得違法佔用或是停車

 

比比 104-03-29 12:18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剛滿18歲,由於沒太多錢買新機車所以請朋友幫忙找二手車,他剛好有FB上的管道,於是友人就到FB上的社團去留言看看誰有比較便宜的舊機車,剛好看見賣方賣舊車2萬,於是友人就密賣方看可不可以分期付款,賣方也說OK,然後友人就先約時間面交,然後友人跟他簽了一張契約,契約大致上寫著先付9500元然後剩下13500分6期繳清,友人接受也簽名了,這時候賣方說他們簽的是一張私人契約沒有具法律效力,需要去法院找第三方公證,友人也說OK可是賣方說那天太晚了已經關門了,賣方又稱說隔天在牽車過來一次,當下友人就把9500交給賣方,可是賣方隔天先說出車禍了,友人就打電話去醫院問有沒有這麼一個人,解果醫院回說沒有這個人,友人以為受騙,急得友人趕緊截圖PO上FB社團,然後內容大致上是一張對話圖(賣方名字友人忘記馬掉)然後「錢付了被這樣各位覺得?」(是私人社團)然後賣方說要友人把文章刪掉不然錢也拿不回去之類的,可是後來賣方又說賣車的那個人沒事,車禍的是車子名字的那一個人,一開始是說要告友人打電話給醫院問醫院是洩漏個資法什麼的,之後友人認為是他誤會賣方了,後來本人覺得不對勁希望不要買賣方那一台車,知會賣方後,賣方卻要告本人及友方PO文在FB上的文章說什麼本人和友人原有買車之意暫不提告,現在忽然改變主意不買賣方他的車,所以賣方要告本人妨礙名譽及要求精神賠償,請問我和友人是否有觸犯妨礙名譽跟洩漏個資法?那九千五能否拿回來?如果賣方硬要告我我該如何應對?拜託能否稍為跟我解釋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30 2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行為並沒有涉及侵害名譽跟違反個人資料,無須擔心。

2、反而是對方欺騙我方車禍拒絕交付車輛的部分涉嫌詐欺罪,倘若對方拒絕交付車輛履約,可以提告處理。

3、建議可以和解方式處理,並且簽立和解書。

小玥 104-03-28 23:14

幾個月前家人發生一場車禍,我們在T字路口分隔島待轉(知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所以等了很多台車過去之後才準備迴轉,但沒想到幾秒後馬上發生車禍(原因 是視線被B柱擋住沒看到機車),而我們是開車,他是騎機車,後來我們看了行車紀錄器,發現對方是騎在快車道上面。車禍後,我方沒人受傷,對方骨折有打鋼骨, 後來我們也有去醫院關心他,在幾個月後我們雙方出來調解,對方給出賠償明細,我們都嚇到了...,對方開出60幾萬的金額,而且還說這是不到一半,但堅決 一定要付這金額,不要之後可能會更多之類的...,我們是普通的家庭,這金額對我們負擔太大了,想請問這該怎麼半?正常賠償金額怎樣才合理?這樣要怎麼處理...?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8 23:33

1.對方受傷,所以可能有過失傷害罪跟侵權行為賠償問題,如未獲滿意賠償金額,對方可能提告,目前亟需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建議如有可能應準備資料與律師詳談釐清責任,以作因應

2.對方可能有過失,但依你所述,目前尚不能排除我方肇事因素

3.損害賠償範圍涉法律專業,且如面臨訴訟還有許多訣竅,如無法盡早與對方和解,則建議盡早讓律師參與,準備周詳較可能獲圓滿結果(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8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9 06:18

現階段談不成,可待初判表乃至於送請車鑑會鑑定釐清雙方責任再看看。

家家 104-03-28 08:06

多年前我買的機車過戶給媽媽,媽媽往生後四個多月發現機車被哥哥過戶到他的名下。問監理站說要有家族會議協議書和所有繼承人蓋章才能辦,目前已經提出偽造文書告訴,日前也開偵查庭了。但在庭上哥哥說其他二位妹妹同意他蓋章過戶,也說媽媽死亡隔日持媽媽的存摺和印章去郵局現金提款二百萬,二位妹妹知情也同意他領錢。檢察官現在要傳二位妹妹出庭。如果二位妹妹真的知情又說同意大哥蓋這個章領媽媽的錢,因為我們不跟大哥和解,這樣二位妹妹會變成共犯嗎?大哥偽造文書的犯罪行為是確定會被判刑嗎?會被抓去關嗎?希望各位律師能幫我解答,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8 09:20

哥哥的部份沒有全部繼承人同意領款,可能至少有偽造文書之嫌,2位妹妹部分尚不致於有犯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8 22:07

您好,哥哥之部分可能有偽造文書之問題。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8 22:28

1.你是告訴人或告發人,重點是你原不原諒你哥哥,有沒有和解

2.你哥哥遭起訴偽造文書判罪科刑得機率大,輕重的空間在於他這麼做的用意目的是否為自己利益

3.2個姊妹是否知道你不同意或不知情,而仍同意哥哥如此做,因2個姊妹並未實際為行為,所以除非有共同正犯或共犯的情形,不然與2個姊妹無關(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4.你的問題講說大哥偷刻你印章辦機車過戶,那偽造文書的被害人是妳,但從你敘述的過程,則是妳媽媽得印章被使用,因媽媽已去世,所以繼承人是被害人

玥痕 104-03-27 19:24

因為我不知道該勾選什麼所以就以交通事故

當時狀況是,我機車熄火靜止狀態,停在路邊沒有移動

被當時巡邏員警攔查,在我身上搜出K他命四包

之後驗尿,說有K他命的陽性反應

(是我筆錄做完之後寄單子來的沒有當場驗尿

我想請問說,

若是機車靜止熄火狀態被攔查算違規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已經涉及施用第三級毒品,倘若4包個重量多於個人吸食的量,可能遭認定意圖轉讓持有

2、倘若您沒有勒戒的紀錄,可以爭取勒戒處遇。其它的,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水果 104-03-26 23:57

各位好:
我上個月 騎乘機車在十字路口與另一名機車騎士對撞 因為路口沒有監視器
車輛也移動過 所以警察開的單是說無法判定肇事責任
對方腿骨折有坐救護車去醫院 我則只有給救護車的急救人員做包紮並簽放棄治療同意書
現在對方要求和解金20幾萬 不然就告我刑事過失傷害
請問各位該怎麼辦才好?
無法判定肇事責任也可以告過失傷害嗎?
我當初簽的放棄治療同意書可以做為我有受傷的證明嗎? 
請各位幫幫忙 現在六神無主食不下嚥......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27 00:24

1.到場處理之交通員警有拍照嗎(包括受傷照片)?如有,你也可以在事發後6個月內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但因肇事責任未能釐清,建議將完整車禍資料以及過程提供給律師,請律師幫忙分析並撰告訴狀會全權委任,會較佳

2.賠20萬是否合理,尚應看我方有無肇事因素,對方損害大小,以及對方是否也有肇事因素而與有過失等,和解書也應注意是否包括民刑事和解(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水果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重點是你確實因為車禍有受傷而且有證據,就可以告過失傷害

二、告訴期間六個月…

三、可以考慮調解和解,在談調解之前可以找個律師先了解一下一般對方請求的是不是超過行情很多…知道得越多,損失的越少。

四、先了解,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電話約時間

Sirius 104-03-26 21:14

您好:
朋友是位職業司機,在值勤工作時,駕駛車輛違規雙黃線迴轉,致使後方機車撞擊,對方有大腿開放性骨折,然機車騎士行駛在標明禁行機車的內車道上、意圖雙黃線超車、而且明顯超速;想請問1.這樣車禍責任歸屬問題,以及2.朋友後續會面臨的問題,3.有何基本的應對方式...

謝謝 

楊律師 104-03-26 23:10

車禍案件建議委任專業律師處理

以免被當冤大頭對待

1.這樣車禍責任歸屬問題,以及2.朋友後續會面臨的問題,3.有何基本的應對方式...

答:

1、責任歸屬部分進入訴訟後如有爭議會送鑑定

2、後續對方可能在六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並請求民事賠償

3、如果要和解調解的話可以先找個律師研究一下一般這樣的傷勢對方可以請求的項目及金額,可能可以做的答辯方向。

4、了解得越多,損失的越少。要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荷荷 104-03-26 20:4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說我一次犯毀損時,有跟對方和解,被判6個月,最後是用易科罰金解決的!

而這次因為跟朋友吵架,踹壞了他的機車車燈,所以被告毀損,而這次我沒有跟對方和解,所以被判100天,我想請問說最後如果我要用易科罰金解決,可以嗎?會不會被抓去服刑?!

(此次是算累犯,因為於五年內再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6 20:58

只要判在六個以下,就有機會可以科罰金,不用過度擔心。

楊律師 104-03-26 23:11

要看執行檢察官是否願意讓你易科罰金而定

Hazel 104-03-26 17:13

您好: 

今年1月18日凌晨12點35分我於無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擦撞.當時我方路口為閃黃燈號誌,對方是閃紅燈,然而路口並無監視器.

發生擦撞後肇事者有報警也叫了救護車,我當下頭部暈眩無法起身,後來上了救護車到醫院作筆錄時也未仔細閱覽交通事故現場圖.個人除了身體左側挫傷以外,還有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因持續頭暈所以後續回診追蹤醫師診斷為腦震盪症候群,症狀約維持3週.其間伴隨著頭暈,嗜睡,失眠,多夢,記憶力減退,行動力減緩等症狀.目前恢復良好.

共有三張診斷證明,其中兩張有載明頭部外傷併腦震盪頭部外傷併腦震盪症候群,分別建議宜修養兩週.除了機車維修/醫療費用/額外支出/薪資賠償以外,精神賠償的金額依這般的症狀應該如何要求?不知是否有好的建議.(警員說對方有保乙事車險,但我不懂那是什麼)

我目前在等向警局申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雖警察說我的路權比較大,但我還是感到不大安心,想請求各位好的建議!謝謝!!

若有需要上到法院,我也需要好的律師建議,鞠躬!

先談和解賠償,談不攏的話,初步分析表認定只有對方有過失的話,就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逼迫民事上的讓步,如仍未和解,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

Hazel 104-03-26 17:4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談和解賠償,談不攏的話,初步分析表認定只有對方有過失的話,就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逼迫民事上的讓 ... (恕刪)

 

今天一早已經先跟保險公司見面約談合解,但是精神賠償的金額保險公司認定6萬塊是要傷勢有如骨折方可提出的數字, 所以我想瞭解若是對方有百分之七十的責任的話,這樣的精神賠償是否超標過多,順便想向黃律師請問一般處理車禍和解的案件費用是多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6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促成對方與您進行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車禍的話又有受傷,六個月內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

二、如果怕對方脫產的話,可以先做假扣押

三、辦完假扣押再來告刑事

四、然後再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就起訴。

五、調解的話宜先了解如果以訴訟處理的話一般是判多少,可以拿著診斷證明書跟律師談一下,讓律師查一些東西給你參考,這樣你就知道要調多少錢才公道。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害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來電約時間…

Hazel 104-04-04 20:2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昨日去分局領事故初步分析表!

由於對方是支線道閃紅燈並未讓我主幹道來車因此罩事,

本人是主幹道閃黃燈減速慢行罩事但受傷.

請問如果這樣的情形與保險公司談和解是否可一併求償民事理賠?

蝦蝦妹 104-03-26 15:19

律師你好,請教一下,

我3/5車停路邊被一位楊小姐路邊停車撞倒,單純A3事故,

對方的理賠員只叫我牽去機車行,後續都沒跟我聯絡,遲遲放我鴿子好幾次,

後來,3/18我打去總公司,好有效率哦,20分後,他跟我約3/25要談和解,錢會請楊小姐拿到機車行,然後要馬上寫和解說,我說好,結果3/25還是沒來!

隔天3/26,我朋友男性幫我打了電話到總公司,這次比較沒效率,3小時後多才回,然後陳姓理賠員說,

要我先支付,寫完和解,才能申請理賠,一個月才能進你的戶頭,

且原先估價金額12350元,陳姓說只能賠11000元,

陳先生還說,他的保戶楊小姐出國,不會出面...

試問~

1.是像陳姓說的,要先和解,才能申請理賠金嗎?

2.肇事者楊女一句道歉也沒有,且還在警察面前說謊說沒撞到,後面才改口說有,現在也不出面,被撞的我還要接受他們的條件,試問,要和解,楊女沒來,和解書只有我跟理賠員,算成立嗎?

3.如果我維修費後,不跟他們和解,我可以告他們什麼嗎?告贏之後,錢可全額拿回嗎? 理賠金還殺價,好扯,撞人的都不用理,被撞的人要忙跑這忙跑那,

煩請律師幫我解惑~~~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6 2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沒這回事。

2、必須要有合法授權書,否則您與理賠人員簽立的和解書與對方無涉。

3、本次車禍事故是否有人傷?倘若是的話,則有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問題,反之,只有民事賠償問題,此類小額訴訟,進入訴訟程序恐實質上更加不利,建議還是用和解的方式處理,可以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楊律師 104-03-26 23:13

建議考慮走司法途徑解決紛爭

不然對方愛理不理沒意義

terry 104-03-26 15:00

您好,我先簡單敘述事情的發生~
當時我騎著摩托車(我載著我朋友,都有戴安全帽)行駛外車道,到了交叉路口號誌是綠燈路權目前現況全部都是我的!但這時到路口的時候,對向車道有一台機車違規切入車道,到了十字路口時直接違規迴轉(此路口需要代轉),因為閃避不了的狀況下我就撞上他機車後方,當時對方還沒有完成他的迴轉!也因為這樣我朋友過世了,而我受到輕微擦傷跟輕微腦震盪,對方的話也是沒有甚麼大礙!但因為有人過世,所以我與那位肇事者都被判了[過世致死罪],那麼事後我詢問警察,確實他兩條違規在先,攝影機也有拍到!!但現在是不清楚我有沒有超速的問題,我四月初要開第一次的偵查庭...

假設今天我確定有超速的問題,但路權都還是我的的狀況下

判刑的輕重會在哪裡,而且因為和解需要三方出席,結果另一位肇事者因不想看到我而拒絕和解,關於這一塊我有辦法再跟我朋友的家屬進行和解嗎?目前只知道他們民事上不會告我,會告另一位肇事者,對我也沒有要求太多,但我們還沒談到和解,事情發生當天只知道他們家人很好心地一直說原諒我,因為我也只是好心送朋友回家而已~

 

 

再麻煩律師們協助回答了,萬事拜託,我今年才24歲,碰到這樣的事情我真的很頭痛也很難過,難過之中又要處理後續事務,實在很難承受,又沒多餘的資金可請律師幫忙!!!拜託了。

沈恆 (沈律師) 104-03-26 17:28

您好!

如果您被認定有過失,最高會處二年有期徒刑過失致死不是告訴乃論和解也不能撤告,但會參考減輕刑期。

您可以單獨與被害人和解,不用三方都到齊,但與您和解後被害人可向第三方請求的金額會受影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terry 104-03-26 17:4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您被認定有過失,最高會處二年有期徒刑過失致死不是告訴乃論和解也 ... (恕刪)

 

謝謝沈律師的回答,那我想請問,和解上的金額跟之後法官對我假設有判的賠償金會是一起的嗎?

假設和解金額五十萬,法官判我一百萬,是五十萬含在這一百萬內呢,還是說我總共就是要給一百五十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成立,原則上均會要求對方撤回刑事之告訴,即不會再有後續之賠償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26 23:19

是否有過失致死問題最主要還是要看檢方證據而定

如果沒有資力請律師

請洽你居住縣市的法扶

聲請法律扶助

一、和解的話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所以如果民事的部分已經和解的話,和解多少就賠多少了。

二、儘可能的與朋友的家屬和解吧。

三、如果和解上有困難可以找個律師協助你。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失得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Tiffany 104-03-26 03:54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發生機車對撞,我是直行車,而對方是從巷口出來要轉彎,現場圖研判出來後是寫說對方車頭與我方前車輪右側撞擊致肇事,這樣算是誰撞誰? 然後研判書說對方違反處罰條例第45條10款,起駛前不讓行進中車輛,肇事使人受傷,我方是違反安全規則第93條一項二款,行駛至無號誌交叉路口減速慢行,肇事使人受傷,這樣雙方的責任歸屬是幾比幾? 對方覺得是我們撞他,因為對方傷勢較我們嚴重,但我們車損嚴重,且我們可能沒在第一時間慰問探望對方傷勢,是由於我們不再該縣市內,對方想告上法院?假如上法院會對我方有利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麻煩了。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3-26 09:25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向車鑑會聲請鑑定,但會有三千元之鑑定費用,並建議可以先聲請調解,若成立即無庸再跑法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郭 104-03-25 11:55
關於媽媽車禍事件 車禍發生於2014年10月4日 早上9點多時 在左後方 機車暫停區的後面 發生擦撞 媽媽是汽車  對方是機車機車在媽媽的左方 要前往左方的方向斜行 所以停至媽媽左前輪處 因為媽媽綠燈直行 所以輾到機車右腳導致對方開刀 角有上釘子 到目前為止已經是2次調解 因為對方要求為12萬 所以我們一直在協調當中 初判上是寫  汽車 疏忽   機車尚未發現肇事主因 因為這樣我們花了3000在一次的鑑定 鑑定結果卻為 "不予鑑定" 請問現在我們應該要怎麼做? 我方為汽車!!! 今天2015年 3月 25日  下午要上第三次調解 另外想請教一下律師 如果今天調解不成 明天再去訴訟法院 那日期會是一開庭日期算 還是 寄送日期算? 因為4/4號 才會過刑事責任

一、刑事告訴期間快過了,超過告訴期間對方就不能告,但是對方有可能也知道這件事。

二、十二萬元可以考慮和解調解了。

三、同一傷勢,可以查一些類似判決參考,就會知道大概賠償金額的行情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5 17:09

 初判表之結果對您母親不利,且鑑定又無法得出結果...建議您母親還是盡速與對方和解,或是至少釋出善意到告訴期六個月屆滿。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8 2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jj 104-03-25 11:28

您好:

配偶於104/2過世,3月已向法院提出限定繼承,法院公文說7個月內請債權人報明債權,且在報明債權期滿3個月內我要向法院陳報償還狀況,請問:

1.配偶名下有汽車機車各一輛,皆為10年以上老車,我可以現在將他變賣所得價金做為遺產償還嗎?或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處理。

2.債權人是要向我報明債權還是向法院?

3.目前所之債權人有銀行信貸信用卡(2家)、以及私人借貸(有憑據無抵押),7個月後我該如何進行分配遺產償還?

4.向法院陳報償還狀況時,應該檢具什麼資料,謝謝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3-25 15:17

你的問題都是法律操作面的,即使回答你的問題,也只是臚列法條而已,建議還是找自家附近的律師幫您處理比較好。

vivian 104-03-25 10:07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vivian 104-03-25 10:01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5 10:39
您好: 如您對對方的求償金額與過失比例有疑義,可以請求該交通事故鑑定,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看到底對方的過失比例多少,還原事故真相,再以此作為抗辯之依據,如果您對求償金額有疑慮,可以再尋求調解和解,如調解不成,則待對方若有提出求償訴訟後,再以車禍鑑定之報告作抗辯依據,另如有必要,亦可於訴訟時請車禍當時之乘客皆可作為證人出庭幫你們作證。 詳細如有深談或訴訟必要,歡迎來本所或以電話討論!
vivian 104-03-25 11:14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您對對方的求償金額與過失比例有疑義,可以請求該交通事故鑑定,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看到 ... (恕刪)

 想再請問律師..這類案件應該由車行處理嗎?還是要由駕駛人負責處理?

但我們目地要去試車~當然會駕駛阿...誰都不希望發生這種事情...但就是發生了~車行不該負責處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走調解程序,至於車商是否負責,仍需視當時實際情況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vian 104-03-25 09:57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您好: 建議您先聲請閱覽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看當初發生之原因及情況,若有必要可申請車禍鑑定,這些資料亦可作為調解時之用,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詢問~
vivian 104-03-25 09:51

3/22下午在民族東路一間車行,我跟老公和老公的朋友一行人去看車,因為老公朋友對於車子性能相當了解,所以也請他駕駛試車,當車子慢慢開出車場,車於白線內靜止狀態,等待路過的幾台機車騎士,眼看一台兩台三台都過去了,這時突然有一台雙載機車騎士撞上我們的車,他聲稱他完全沒看到我們就撞上來,之後請警察來處理,做筆錄也聲稱他完全不知情,責任全推給我們,當時那位機車騎士車速40,我方車速0,他直行,我方靜止打右轉燈狀態,導致這台未交車輕微擦傷,那位機車騎士身體有些小擦傷,嚴重的是斷兩顆牙齒,現在車行急著要交車也不跟他要求任何賠償,只希望他能簽和解書,包個紅包就了事,但他卻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他做牙齒的錢,兩顆8萬,而車行也拿不出監視錄影帶的證據,路上也沒有錄影機,我們該怎麼辦?難道就要這麼冤妄賠錢給他嗎?責任到底要歸咎給誰?我們的駕駛還是車行?車行應該要處理的還是當時坐在駕駛的人?車子都沒試到就被撞真的很倒楣...警察也是偏向肇事的受傷者,不是我們,一直說騎機車的比較大,除非我們能拿出證據能證明我們當時是靜止狀態,但就是拿不出來,想請問這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送調解委員會?勝算大嗎?當時車上三個人,旁邊兩個人,都親眼目睹事發經過,也不足以當證人目擊者嗎?拜託...8萬真的很扯~真的不甘心賠那些錢...如果我們有撞他那賠錢沒關係...但就是沒有...怎麼辦??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3-25 10:27

 即使沒有錄影,警方的初步肇事責任紀錄或鑑定,有無相關記載?證據決定事後的處理結果。

對方要求8萬元賠償,先確定是否為必要費用,請對方提出估價單或是醫療收據,並詢牙醫同業是否為必要費用,超過必要費用之部分,應該可以不予賠償

賠償金額結算,尚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可以理賠,如果車行沒有投保,有罰則。

vivian 104-03-25 11:07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即使沒有錄影,警方的初步肇事責任紀錄或鑑定,有無相關記載?證據決定事後的處理結果。 ... (恕刪)

 我不曉得警察記錄些甚麼~只是對我方做筆錄再簽名,只是說對方直行,我們錯比較大,但問題是我們的車還在白線內,並不是在馬路上造成他沒看到釀成車禍,而且我們車速也只有0...警察說他不能說太多,就給我們自己調解,現在那個人認為他勝算很大,不賠償就不和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走調解程序,至於車商是否負責,仍需視當時實際情況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喬亦 104-03-24 15:29

(3/1號發生早上)

我方(2車):機車路線為主幹道的單行道(直駛),初步肇事原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態)。

對方(1車):機車路線為支線道路(直駛),初步肇事原因(未依規定讓車)。

現場處理摘要:我方(2車)、對方(1車)

1車行駛道路方向直行,2車行駛道路方向直行,1車左側車身與2車前車處碰撞,1車駕駛、2車駕駛受傷。(雙方都受傷) 我比較嚴重有住院

由於車禍當下我撞到腦部暫時昏迷,所以怎麼撞的也不記得,在急診裡對方有等到我醒來,一直說他腰椎很不舒服什麼的(很假裝)我還躺在病床上,有短暫離開說要維修(他)的機車又回來,沒多久對方就說不然再看怎樣反正有三聯單都有連絡方式你在跟我聯絡嘿!我有事情先走了喔!之後我從急診轉至健保房3/1住院到3/5對方都沒有到醫院探視或一通電話慰問都沒有,只到3/12對方都不聞不問我就用簡訊說X先生!你都不用作什麼合解的回應嘛?還是想等法院見呢?對方說:和解當然要和解結案,你我雙方責任各為多少也要釐清,上調解委員會來調解結案也可以,要上法院我也不反對,現在我腰、椎還是很痛不舒服。

就只有這簡訊的回應而已,我很確定對方沒有住院就先行離開了,猜測是繼續回去工作。我(病因):頭部外傷併腦浮腫、腦震盪症候群,下背部及左膝擦傷。(醫生囑言):病患於104年03月01日由救護車送到本院急診治療,於104年03月01日入院,於104年03月05日出院,共計住院數:5天,104年03月12日及104年03月19日複診。目前神智清晰,常有眩暈頭痛記憶減退等現象,宜適度休息,居家修養2週,需門診繼續追蹤治療。

我也因為常有眩暈頭痛的現象而不法繼續工作離職,醫生也有說這病因至少要再觀察三個月,(3/26要再復診)有申請調解會在3/25,我要如何向對方求償?

1.肇事比例為何?

2.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明細表、有請公司開因住院而無法工作的證明、車損部分是黃色小張單子的估價表可以嘛!?

3.還有3/25我該如何應對對方?當天對方沒有到場就提告嘛!?

4.車禍當下我暫時昏迷警方沒有向我作口語筆錄可以嘛!?因為我腦震盪的緣故當下怎麼撞車的也不記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2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詳細肇事責任比例,需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方有雙方各自過失比例,目前若您有受傷,對方亦有過失,可先彙整驗傷單、初判表等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詳細肇事責任比例,需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方有雙方各自過失比例,目前若您有受傷,對方亦有過失,可先彙整驗傷單、初判表等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va 104-03-24 13:37

前幾天我弟弟騎機車與一位阿嬤發生擦撞 事情發生當下 對方好像有說不想報警 但是對方有受傷 我弟弟並沒有 於是我弟弟就載他去到醫院 到醫院後 對方的兒子又說要報警 然後雙方都做了筆錄 可是筆錄雙方不符 對方的筆錄是我弟從對向車道轉過來 我弟說明明兩個都同方向 然後我弟看到對方機車靜止才右轉到目的地 同時阿嬤就撞過來了 現在我們該怎麼處理? 對方本來有住院 昨天再打電話關心傷勢 他們說已經出院 要自己去國術館看診 等傷好一點再說 其他都要交給保險處理~然後雙方都是無照的狀況下,對方說 我弟無照駕駛保險理賠很麻煩 需要監護人負責,像這種情形 是要先論對錯還是理賠還事調解?

現在我們是否要先去找有利的監視畫面?或是需要怎麼做?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3-24 13:41

1. 你弟弟要未滿20歲民事部分才要法代連帶賠償,與有無駕照無關。至於刑責則是自負,與法代無關(因為文未提及你弟幾歲,刑責減免部分先不回應)。

2.依您描述目前對方告訴應為過失傷害,無駕照除交通罰鍰外,亦會影響車禍過失傷害過失程度。

3.最後調取錄影帶部分,您可以請求該管轄區員警協助調取。

以上僅供參考。

eva 104-03-24 13:53

我弟他17歲

王律師 (王律師) 104-03-24 13:54
回覆 eva 的發言內容:

我弟他17歲

17歲依刑法是得減輕其刑。

如果對方告的是過失傷害,在合理的賠償範圍建議跟對方洽談和解,一次解決民事刑事問題。

與其請律師費用,不如拿來作為和解金額,以和為貴上策。

但是如果對方要求極不合理,除你所提及之錄影帶畫面外,建議可請律師協助之後問題解決。

以上,謝謝

L.C. 104-03-23 19:59

前幾天與對方發生車禍,當時對方的車子停在路邊,殊不知對方突然開車門,導致我反應不及就直接撞上去了,當下因為受到驚嚇,還來不及反應,人就被扶進去了,機車也被牽到一旁,所以沒有報警,事後有報警,但警察說因為沒有監視器能夠證明有這場車禍,所以無法判定是真是假。

我四肢受傷,導致無法工作機車也有損壞;對方說他手腕也有受傷,車門也有些損壞,現在和對方在談和解,但對方一直對賠償金的部分覺得不合理,對於精神賠償.未去工作的損失等等都不想賠償,想問:這種情況下我該怎麼辦?有哪些處理方式?對方應該賠償哪些項目?

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3-30 23:06

和解談不成的話,也只能提告

不過誰對誰錯,還要釐清

執行者 104-05-27 11:23

 贊成律師的看法,出狀告他,連刑事過失傷害一起告,刑事追訴期間有半年,應該還來的及。

飛鼠 104-03-23 12:30

您好: 想詢問的是

本人因急需一筆款項 於是上網PO文賣高價的機車售約14萬元 原本有跟一位客人在洽談考慮中是否交易 但 三天前有另一位先生直接來電告知購買意願 並說 他"一定"會買 當晚就會先匯訂金5000元給我  由於是從台中上來台北 時間不好排 他指定3月31日當天交易並付清尾款 請我先將時間當天清空排開並請我以有人以付訂金定車為由回絕洽談中的客人  電話結束後 我當下就去以此理由回絕正在洽談考慮中的客人 並且排除萬難將3月31日當天行程全部移除 但過了一天 對方完全沒消息 第二天承諾下班一定會匯款 結果還是沒消息 第三天中午卻說 他不要了 但我已經回絕了正在洽談有可能購買的另一位客人 並且為了排出他指定的日期造成一些損失 等於這三天完全被他當猴子耍自己本身也因車沒賣出越來越沒有時間了 這些一切談好的 LINE都有對話紀錄

請問 1. 我能走任何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權益嗎?(比如 履行契約訴訟)

       2.如可以 具體我現在第一步該怎麼做 與接下來的步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買賣契約應已成立,故您可以起訴請求對方履行買賣契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美 104-03-23 01:22

事情是,我男友在跟他前女友分開時,

前女友因一時無法釋懷,那陣子情緒都不穩

一下說要自殺,一下又說過去了,一下又說祝我男友幸福

一下又翻臉不認人,

到頭來:

女方懇求機車借給他方便他上下班,

女方又開口說沒有錢吃飯,又匯了2000元給他

(這筆錢是我男友說暫時先不用還)

當下男方想說,畢竟有段感情在,短時間幫他度過那時期

又買了5.6件衣服寄給他,(衣服的是給他的生日禮物)

剛開始女方原要把機車歸還,到頭來說詞反覆,又要繼續騎

因這陣子,我跟我男友上班時間不同,機車又只剩一台

所以男方開口請女方把機車歸還,

因我男友跟女方之前有一些債務問題,女方錢也沒有照時間歸還

所以line也不回,傳手機訊息他也不回,

到頭來男友有傳一封簡訊說:

不是說要匯錢給xxx麻?為什麼沒消沒息,有甚麼困難可以提出來

等等之類的話語,

女方還是沒有回應,過兩天後下午我男友又傳了一封簡訊:

第一先把機車歸還, 第二 說如在不回應,等我去找妳就好玩了

晚上那女方回應了,

開始牽拖他住院他拿小孩,沒有人管他之類等等話語

債務方面是說:當初在一起的時候,跟我男友睡一起,難道就不用錢嗎?

又說當初經濟拮据的時候,那女生去借的錢難道就有叫我男友歸還嗎 ?

又說甚麼如果要錢,叫流氓去討,我男友要顧慮到自己的安全,

所以不知該如何只能把那筆欠人的自己吞下來,

到後面跟他講到機車的事,

他只說:叫我男友把機車行的店名跟地址給他

他把機車寄到那,兩三天過去了,還是遲遲沒有回應

我男友今天有再傳一封簡訊說:

麻煩妳,如果機車已經寄了,請告知我一下

如果有甚麼問題還是在忙,請跟我說一下講個時間

甚麼時候方便寄

我男友也想幾個月過去了,

也有在工作了,也應該穩定下來了

一方面男方也需要交通工具上下班

現在社會新聞很多,借車給朋友肇事逃逸等等之類的事件

又加上女方情緒時好時壞的情況下,

也會害怕,所以想早點把機車給牽回來,

我男友是想說:

如他把機車照時間歸還的話,不要這樣不回簡訊不回line

其他的是都可以在溝通看怎麼解決

如在避不回應,就直接到家裡附近的警局告他侵占

請問一下這樣的方式可以嗎?

因:

第一:那女方家人不管他,之前女方家人有報失蹤

到後面警察打電話到他家裡,家人卻說不認識他

之前我男友有打給過給女方媽媽,女方媽媽是有叫她女兒回去找他

但後來沒下文

第二:

想說先寄存證信函給女方,告知女方依期限歸還機車.否則要告他侵占

但是我男友並不知道女方的戶籍地在哪,只知道本名

女方也沒有固定住所,所以不知道該如何!

第三:

對於上面那女生債務的問題,之前我男友還跟女方在一起時,

因要租屋的關西,我男友用他自己得名義跟朋友借了新台幣1萬元

到後來分手後,我男友有跟女方說這筆一萬元,

我們一人新台幣5000元,還給朋友

剛開始女方說:他下個月月初領錢再匯給借錢的那個人

當時間到時,我男友這邊就已經歸還5000元了

女方又說因工作時數未到達所以無法領錢

要在等到下個月月初才可匯,女方說自己會跟借錢的人講好

一樣時間到了,說下班趕不到跨行匯款,

我男友也請他朋友給女方郵局帳號,這樣他就不用趕了

到後面女方也沒有匯,人就消失了,直到我男友傳那兩封簡訊

他當天晚上才回應,回的是說,他為什麼要還那筆錢

又說她生病他拿小孩等等之類的話語,又說要錢叫流氓去討

我男友因不在場所以並不知道他所說的是真是假

當下我男友也不敢拿女方的生命開玩笑,

所以自認倒楣把那筆錢給吞下來,

像這種事件的話,我男友還有機會請他歸還那筆錢嘛?

 

以上的問題,可以提供給我最好的解決方式嗎?

最終還是希望,能和平的解決這些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3 10:2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倘若沒有對方的地址,且對方拒不回應,則可以報警處理,但是就過程的描述,必須與現有事證相符,避免誣告罪。 2、 至於5000元及其他欠款的部分,基本上就只是單純的民事糾紛,建議可以於對方出面處理機車事宜的時候一併處理,看是要簽和解書亦或還款同意書均可。
peng895 104-03-22 22:25
事情經過:家父於數天前下午四點左友騎機車經過新北市永和區某一條路時,被從路邊停車場出來之機車撞上右後方牌照處,結果對方倒地,家父沒有受傷。家父當時有折返看看對方受傷情況,見有熱心路人扶她起來走了幾步路,認為對方已無大礙,而且是對方追撞自己,錯不在己就離開現場了。然而前二天交警找上門,要求到案說明,並要我們和對方聯絡,先自行協調,我打電話問對方要求,對方要求賠償車損4000餘元,醫藥費500元,及當日未上班損失2000元,合計約7000元。我說錯在對方,不應該要求我們賠償,結果對方說家父當日未留下與其協商亦未等警察到即行離去,若不賠就會告家父肇事逃逸,家父就會有刑責,會有牢獄之災。想請問專家,這肇事逃逸的指控是否會成立?最好的處理方式是什麼,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3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離開的過程有疑義,離開時是否經過對方同意,倘若有,該路人應該可以作證,則沒有肇事逃逸問題,反之,則還是可能會構成。

2、建議應該由您的父親親自諮詢為佳。

 

 

依您所述之事實經過,肇事逃逸成立機會頗大,即便和解也是告訴乃論過失傷害部分,不會影響非告訴乃論肇事逃逸部分所應負之責任

Jam 104-03-22 20:43

我晚上8點多跟同學剛吃完飯要返回宿舍途中,我有看到路邊(平行同向)有一台車正要開出來,我以為來得及在他出來之前過去我沒有減速就撞上了,大概就是我的機車車頭撞上他前輪附近的位置,現在我知道的是我沒有開頭燈,他也沒有打方向燈,那這樣責任應該怎麼釐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1: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您沒有打大燈、撞及對方前輪等,應可認定您必須負主要的肇事責任

2、倘若有報警的話,可以向員警索取初步判定表,以釐京肇事責任

3、肇事責任釐清之後,可以簽立和解書,以確保權益。

 

Mason 104-03-22 13:36

我在一條雙向馬路,中線分隔雙向道的是黃虛線,這時我機車的時速是30km,我正常行駛,但從我前方的右邊突然跑出來一個阿婆從我的車前走過,我根本沒看到,來不及閃躲,我的機車左邊後照鏡撞到她,結果她倒地肋骨斷裂,送醫急救,請問現在對方要告我,我會有罪嗎,我有試著跟對方協調及調解,但對方不接受,看起來是希望透過告我要拿到更高的金額賠償。(對方說有拿到第三方的行車記錄器說我沒有騎車時眼睛沒有直視前方)揚言要告我,但我沒違規行駛在我的車道上,也沒超速,這樣子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104-03-21 21:59

我去年11月份時有和別人發生車禍,我騎乘腳踏車

對方騎乘機車,我們發生擦撞,然後對方一直要求賠償,今天警察打來我家說對方要告我傷害,明天要我去警察局,警察說他修理機車的錢18000,

他要我賠2萬,可是怎麼可能機車腳踏車擦撞,要修理2萬,而且他也只有腳擦傷,到現在

警察也說還不知道誰對誰錯,但他一副就是

要我賠錢的樣子,我該怎麼辦?我只是個學生

而已,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不想讓父母操心,誰可以幫幫我..拜託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1: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員警索取初步判定表。

2、和解的部份,可以等待初步判定表出來,並且請求對方提出醫療、修車單據之後,再行考慮,倘若修繕費用裡面有零件,依據車齡,可以主張折舊。

 

黃魚 104-03-21 19:42
3/19下午我騎車發生了車禍 對方酒駕0.43 當時我是要右轉到代轉區對方從後方衝撞 (但我當時是騎在中線) 現在對方不打算解決問題 當時我有載朋友我們兩個都有受傷 機車也壞了 對方沒有受傷機車小小擦傷 家人說要告他 但我也有錯因為騎在中線上 請問這樣誰錯比較多 如果真的提告我會有問題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1 20: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我方有受傷,對方無受傷,因此倘若對方不願意出面解決,建議可以直接提告

2、報警後7天後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現場圖,30天後可以索取初步判定表,屆時就可以釐清肇事責任,並就對方的民刑事責任追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1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受傷,即可考慮是否彙整驗傷單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2 06:48

1. 刑事部分只要認定有過失,且導致對方受傷,就可提告過失傷害,至於過失程度則是民事賠償多寡問題。

2. 建議您還是提告,因為若對方認為您有疏失導致他受傷,他還是可能會提告

3. 請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另可申請初判表,之後對初判表不服,也可申請肇事鑑定

建議你直接提告,而且他有酒駕問題,更能增加你的談判籌碼,如欲詳談,歡迎預約諮詢洽談!

hoo 104-03-21 18:47
公寓大廈地下室汽車停車位以外空間增劃機車停車

本社區為民國83年6月完工.地下室平面圖沒有劃設機車停車位.是不是只需要.通過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管委會就可以增設機車停車位? 

因為這機車車位已經劃了10多年.有需要跟政府相關單位申請嗎? 如何知道這機車位是否合法?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1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公設部分,只需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就可以設立機車停車格。

2、社區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1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增設機車停車位,即為合法,您亦可提出議案,請求將該機車停車位取消,若通過,亦可取消停車位之劃設。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1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增設機車停車位,即為合法,您亦可提出議案,請求將該機車停車位取消,若通過,亦可取消停車位之劃設。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3-22 18:42

Dear Hoo,

公寓大廈停車位增設除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決議外,還須到市政府都發局變理變更登記。如果有變更車位卻未辦理變更登記,可能會因為違反建築法而遭罰(包括管委會─行為人及區分所有權人─狀態責任人)都可能受罰。

以下節錄建築法條文:

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
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
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
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
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
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
,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如姜律師所言,管委會私設停車位恐有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之虞,且若該地下室屬於法定防空避難空間,在使用上有其限制。

各地方政府依建築法大多設有停車位設置的自治辦法或要點,建議可向該主管機關詢問或委由律師協助處理。

以上供參。

104-03-21 18:05

事發:我們開車原本打算直走,但突然忘東西想調頭回家,剛好前分紅綠燈左轉箭頭亮綠等,予是我們要直接左轉,但沒打方向燈,於是右側機車到的婦人騎車左轉,不慎我們相撞了,有報警備案和做筆錄,但婦人大腿骨折,送醫開刀放三支自費兩萬的鋼釘,住院兩週【單人房】,中間我們都有探望,對方先生說等出院再談和解,現在直接開口醫療加其他費用共三十萬,但我經濟無法付擔,請問我們也要請調解委員會幫忙調解嗎?這樣費用合理嗎?

您好,關於對方請求金額是否合理,需看對方請求細項為何,並考量對方是否因傷無法工作等因素。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至所諮詢,以利完整分析,保障您的權利。

Summer 104-03-20 10:01
你好,想請問如果同學騎我的機車載我車禍,因為初步研判表尚未下來,還不能認定哪方對錯,但是我髖挫傷、頸扭傷挫傷,我是做工廠的,需要走動和搬重物,醫生有開宜休息一星期,不要勞動。請問有算過失傷害嗎?我可以跟對方求償一個禮拜沒有上班的工資嗎?他說要付1000元修車費跟我同學合解,同學是載我,可是車是我的,他們這樣能和解嗎?那如果他跟我和解我還能求償財務損失(機車)嗎?我除一禮拜沒辦法上班之外還能有哪些合理的求償呢?他如果不合解不賠怎麼辦呢?假設最後結果出來是同學錯,我還有權向對方合解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0 10:23

1. 就您有車損及受傷的部份都應該是對方要與您談和解,所以不是對方找你同學談就算數。

2. 一個禮拜沒有上班的工資可以請求。

3. 若您與他達成和解,基本上雙方都要受和解契約的拘束。

4. 其他合理求償包括醫藥費、額外支出(如拐杖)、慰撫金等。

5. 初判表只是初步判斷,若不符可提肇事鑑定,除非鑑定下來對方完全沒錯,不然還是可以向對方求償,只是金額比例會減少。

供參。

沈恆 (沈律師) 104-03-20 11:00

您好!

1.和解書應寫清楚和解的內容及範圍,未包含在和解範圍內的損害,可以另外請求。2.車損是車主才能請求修車損賠償,朋友沒有權利和解

3.因車禍而受傷部分,傷者可以向有過失的肇事者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求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若賠償金額談不攏,可透過調解支付命令訴訟程序解決。

4.如果確認只有朋友有過失,受害者只能向朋友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0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20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過失,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初判表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阿鈞 104-03-19 20:18

故事是這樣的...(本人已滿20

今天我買一台150 CC的檔車 (我是新手)

交車後,發覺檔車其實也不怎麼好騎
反而比較愛速克達XD

重點來了!

我想退 機車 可以嗎?

我買這台機車,是用分期付款 免頭期款 但是有利息
沒有收訂金
但有買第三方責任險 (我付 8XX)

我有打去車行問,但老闆都說 過戶了 掛車牌了就不能退,而且也分期下去了!

可是我有上網爬文是說 可以退!

害得我搞混了 到底能不能退?

張源傑 (張律師) 104-03-19 20:51

您好: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7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您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在拿到商品之後,應該儘快詳細檢查商品,看看是否有瑕疵,如果在使用前就發現商品有瑕疵,可以立刻告知廠商,並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如果在使用了商品之後,才發現有故障,也應該儘快告知廠商。如果多次送修都無法改善瑕疵,應依照瑕疵所造成的結果,依民法規定,主張更換沒有瑕疵的商品、減少金額或解除契約

目前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新車如果有特定情形,經過二次送修卻仍然無法修復者,可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

能否退車,要依具體情形而定,不可一概而論。關於本案如需詳談,或是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張源傑律師敬上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台北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71號5樓之4(近101大樓)

電話:2759-5585轉8803

Website: http://www.zoomlaw.net/

Blog: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

 

據你所述,似乎沒有民法上可以解除契約的情況,若要認賠殺出,建議跟老闆商量,是否可以請老闆以二手新車的方式買回,減少你需要負擔的金額!如欲詳談,歡迎預約洽詢。

楊律師 104-03-19 21:06

如照你所訴,應不得因檔車難騎而要求退定

104-03-18 19:53

不好意思,我前陣子發生車禍事故

在十字路口

我騎機車 西往東方向(直行)

對方汽車 東往南方向 (轉彎)

我在到路口前跳黃燈

騎到一半對方突然轉過來

我急煞車 還是撞上車

當時有點路塞 所以我們看不到對方

我有受傷  車子也要修

對方無受傷  車子也沒說要修

我想請問 事故責任大概是怎麼算

 

我問朋友都說兩方都搶黃燈

只是在路權上 我對比較多

楊律師 104-03-18 21:02

車禍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看對方是否要跟你和解而定後續方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neil 104-03-18 17:01

各位律師好:

我在兩天前騎車直行在路上,路旁路口有一台紅線違停轎車(是旁邊洗車行老闆洗完車停在那邊),再行經路口前視線無法看到旁邊巷道的BMW新車要直行駛出,因此我的機車剛好撞上他左前輪及前保險桿的縫隙中,他左前方保險挫傷跟小部分凹陷(沒掉下),而我機車前車殼全毀,雙方身體都無大礙(沒有路倒),當時天氣視線都良好,對方也認為看不到我所以車頭必須開出來一點,雙方速度都不快(約30~40公里),因為都是路都不是很寬的,只是看到車子的時間點太短雙方就煞不住了,

BMW行駛的道路接近路口的地上有寫【慢】字,我方地方沒有標示任何字眼,雙方道路兩旁皆無任何告示牌或號誌燈,BMW車主告知他有保乙式車體全險,肇事雙方跟把車停路邊的洗車行老闆都有接受筆錄,三方車牌也都有紀錄下來,現場肇事圖也有畫上三方車輛,
想知道的是:

1.BMW車主告知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那我還需要負責他的維修費用嗎?(在不論肇責歸誰的狀況下)

2.這樣的路口哪方算是主幹道呢?

3.停在路邊第三方車輛警方是否也會納入計算肇事責任分擔比例中呢?
其實我很最怕就是BMW的維修費用,對方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這樣我需要負擔嗎?保險公司會再跟我索取理賠嗎?目前還不知道肇責歸屬分攤比例,所以很怕電話一打來就是幾十萬的維修費用!(小上班族負擔不起)

麻煩幫我分析分析,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18 18:42

您好!

1.BMW車主告知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那我還需要負責他的維修費用嗎?(在不論肇責歸誰的狀況下)

答:您如果有過失,才需要依過失比例負擔維修費用。此時縱使保險理賠保險公司仍可代位向您求償

2.這樣的路口哪方算是主幹道呢?

答:如果沒有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原則上以車道數多寡區分,但如果兩條路車道數相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依您所述撞到對方左前輪來看,您應為左方車,因此如果兩路車道數相同,您應禮讓對方(右方車)先行。

3.停在路邊第三方車輛警方是否也會納入計算肇事責任分擔比例中呢?

答:若違停影響到用路人視線,違停車輛也會有肇事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確實有肇事責任,即便對方有保乙式全險,保險公司在常常給對方後,當然還是可以向您代位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或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mmy 104-03-18 16:15

你好,我方為機車直行,對方為汽車右轉,發生擦撞導致受傷騎車損,當下有報警作筆錄,對方有說會賠償,但後來相約到警察局詢問對方是否有要和解,因我方機車車殼損壞,龍頭歪掉需更換,需近5000元修理費用,及當天看診600元,因腰及腳挫傷無法工作休息四天,跟對方談和解只要求醫療及修車加上無法工作薪資,約9000~10000元,對方不願和解要上法院,我方應採取什麼辦法?

沈恆 (沈律師) 104-03-18 16:56

您好!

若對方不願和解,可以先對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民事賠償除了醫療費、修車費及無法工作薪資外,還可請求精神慰撫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Kimmy 104-03-20 14:20

你好,我方為主要幹道,但對方認為雙方都有錯,原因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車速過快才會撞上,對方也說他有死角,但機車汽車並排同行,要如何注意左方車要右轉撞擊點在汽車右方前門至輪胎距離,撞到第一時間,對方汽車並未立即停車,開走後才停,警察到場也有問對方,汽車機車這麼遠,怎麼撞的,對方稱她是老人家反應比較慢,那是否對方違反應注意義務,未提高警覺

 

neil 104-03-18 16:01

各位律師好:

我在兩天前騎車直行在路上,路旁路口有一台紅線違停轎車(是旁邊洗車行老闆洗完車停在那邊),再行經路口前視線無法看到旁邊巷道的BMW新車要直行駛出,因此我的機車剛好撞上他左前輪及前保險桿的縫隙中,他左前方保險挫傷跟小部分凹陷(沒掉下),而我機車前車殼半毀,雙方身體都無大礙(沒有路倒),當時天氣視線都良好,對方也認為看不到我所以車頭必須開出來一點,雙方速度都不快(約30~40公里),因為都是路都不是很寬的,只是看到車子的時間點太短雙方就煞不住了,

BMW行駛的道路接近路口的地上有寫【慢】字,我方地上沒有註明任和字眼,雙方路邊皆無其他告示牌或號誌燈,BMW車主告知他有保乙式車體全險,肇事雙方跟把車停路邊的洗車行老闆都有接受筆錄,三方車牌也都有紀錄下來,現場肇事圖也有畫上三方車輛,
想知道的是:

1.BMW車主告知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那我還需要負責他的維修費用嗎?(在不論肇責歸誰的狀況下)

2.這樣的路口哪方算是主幹道呢?

3.停在路邊第三方車輛警方是否也會納入計算肇事責任分擔比例中呢?
其實我很最怕就是BMW的維修費用,對方有保乙式車體全險,這樣我需要負擔嗎?保險公司會再跟我索取理賠嗎?目前還不知道肇責歸屬分攤比例,所以很怕電話一打來就是幾十萬的維修費用!(小上班族負擔不起)

麻煩幫我分析分析,謝謝!!

Carina 104-03-18 15:54

您好!

我住的地方為5米寬以下的巷弄,平時多為機車行駛,偶爾會有轎車進出。

由於巷弄狹窄,寬度僅剛好通行一輛轎車,因此巷子兩側都有畫黃線。

最近鄰居於他們自家1樓圍牆外,黃線內的間隙,擺放了兩張木頭椅子、盆栽、雜物,導致車子非常難行駛。

屢次好言相勸,卻不見改善。

請問這樣有侵占道路嗎? 是否能請相關單位處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18 16:52

您好!

如果溝通無效,可以通知警察來取締路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元 104-03-17 22:57

我是去年12底機車機車擦撞對方女生右眼有受傷有到醫院也請交警,

當時在鑑定圖表上有寫到願意賠償眼鏡和機車的錢,要離開醫院有跟她說

到時看多少打給我,到昨晚才打來說要跟我說賠償的事我心想也太久了吧!

電話中說到她會算好跟我說,今晚打來說她算完要3萬5,媽啊!我是撞到轎車嗎?!

我說這也太多了吧!她是機車和眼鏡跟她隔天沒有上班的錢,跟從汐止到內湖上班的費用和她當天的衣服,還說現在沒辦法騎車所以是公車捷運通勤所以費用是3萬5,我電話說不是當時寫好是賠機車和眼鏡嗎?她說有說到衣服ok沒關係還說她隔天沒上班的錢我該負責吧!我口頭是說可以三萬嗎?她說可以也讓我分期還,這星期五會再約出來談,想問我要怎樣談我的權力我真的要賠她3萬嗎?!還是只要賠她機車眼鏡跟衣服的錢覺得她在敲我內

仙靈 104-03-17 22:47

請問我男友在上班時要去載同事 同事在使用安 邀我男友一起  我男友一時興起也使用了一下  在要去上班時被警察攬下被抓到機車上有吸安工具  他同事承認是他的  那我男友會怎麼樣嗎  我也快跟我男友結婚了是否可以法外失恩呢  整個家只靠他吃飯 我只做手工賺不到什麼錢  不知可以如果被判刑是否可以申請勞動服務或是可以在次驗尿以證明他都沒在使用了  讓他不被判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7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有吸食,建議您男友趕快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7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刑事案件,建議閣下應儘速委請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辦理此類毒品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如果是初犯,可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戒癮治療,就可在外面的醫療院所戒治,不必進入勒戒所,工作也不會中斷,但要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