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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 104-03-05 02:04

日前長輩騎機車(於103年10月8日)與計程車發生車禍,剛變綠燈時起步沒多久(不到三秒)就被後方計程車撞倒,幾次與長輩討論期間發現長輩似乎對事發細節記憶模糊有時說他原本要直行,有時說要待轉,最後於事故鑑定時回答為要待轉,因被撞倒後使其後座乘客手骨折開刀住院尚在復健中,計程車車損人無傷.

初步分析研判計程車:1未注意前車車況2自行移動車輛位置3違反交通安全規則使人受傷,我方尚未發現原因,因傷勢尚未康復不知如何與對方談和解,但對方一直催促,期間申請調解會也申請事故鑑定分析,

鑑定分析判定,我方:向右變換行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為主因,計程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

想請問這樣的判定有何條款可以參考或提出覆議嗎?這樣的判決對之後理賠結果會有何影響?因現手傷狀況恢復不明確無法提出確切和解理賠事宜該如何處理?長輩也可能尚在機車直行階段即被撞倒或若要待轉偏右速度也相當緩慢幅度也不大,非直接右轉且也未變換車道即被撞倒這樣是否應為次因(長輩平時車速約20KM),有點不解待轉也算變換車道嗎?請問長輩是否有權再調事發監視器觀看?長輩說鑑定監視器都沒拍到雙方車向只看到一點點長輩們被撞倒在地的影像,所以主因變成長輩方實在令人錯愕,聽說若有爭議可於6個月先提出告訴要如何處理?因對方計程車司機很狡猾似乎很了解及規避法律刑責,再煩請幫忙解惑回答!感謝不激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可以選擇到警局提告、到地檢署遞狀,或是到地檢署按鈴。不過你的長輩目前的狀況,還是用狀紙來提告比較好。記得,最後一天不是以你發文為準,而是以地檢署收文為準。千萬不要在快六個月的最後一天寄出去,因為隔天收到的話算是不合法告訴。

二、要考量的是也許對方沒有財產或可能會脫產,為避免這個,可以先做假扣押(請認真考慮這個)。

三、民事時效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在進行就阻止民事時效之進行。之後告贏了如果你沒做假扣押而對方沒有財產,記得每五年內要換一次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有看過債務人二十年後帳戶多數百萬元被債權人扣到的案件…

四、主因次因的話是賠償的比例的問題。例如你這邊損失是十,但是你這邊被認定是主因,如果法官認為是七比三的話(假設),那麼對方只要賠你三就好了。

五、對於鑑定結果不服,可以聲請覆議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楊律師 104-03-05 13:48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您得案情可大可小

端看您後續處理的方式

 

如需更明確之協助

可致電詳談

 

供參

小梅 104-03-04 23:03

您好:除夕當晚開自小客車經由台1線善化往新市方向路段 因為忽然想上廁所所以看見前面有間沒營業的加油站 當下打了右轉方向燈距離加油站(大約八公尺此時車子在汽車道正準備要往機車道駛入)看後照鏡有發現一台機車距離我大約八公尺車上載了2~3大袋的物品因為有些距離所以我就駛入機車道準備進加油站這時那台機車減速煞車從我右後方保險桿撞上 當下女騎士有摔倒機車擦傷保險桿破裂掉下 由於當下對方不想報警我看她臉色蒼白所以堅持報警叫救護車 (因為她不報警擔心她的機車所以好像請路人把車往加油站裡面移動)當時雙方都沒保留現場 騎士送醫後傷勢為肩膀骨頭有裂縫未開刀眼睛有烏青當下包紮後就回家休養。隔天我先生就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我因為當天有稍微撞到方向盤(當下沒有不適我懷孕5個多月)隔兩天有出血現象有到醫院掛急診 在我安胎其間我先生都有打電話關心對方 對方也都回應很好沒什麼大問題 但是對方母親有打電話給我先生說明要私下約出來談和解事項但我先生有跟對方母親說明因為車禍當天是除夕警方說過完年後在錄口供是否可以等錄完後在談 對方母親說好。但是就在錄完口供隔1天就換對方父親打電話給我先生 內容說他女兒手斷 腦震盪 差點死掉我們都不聞不問 不私下出來跟他們和解 我先生有跟對方說是否可以等初步鑑定報告出來在來談車子賠償問題(在事發隔天我先生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時就很明確的跟對方說不管誰對誰錯我們都願意負責醫藥費)對方父親馬上態度大轉變說如果我們不願意出來私下和解沒關係他時間很多有空陪我們慢慢玩一直說我差點害死他女兒要告我過失傷害 我想請問因為她是從後面撞上我撞擊點是在屁股 但是是在機車道上 是否她比較有贏面 她無照駕駛。要和解為什麼不申請調解委員會一定要私下談。我們從沒說不賠償但是請他等鑑定出來在談車子賠償問題有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4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車禍中亦有受傷之情形,您亦可驗傷對對方於期限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取得和解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楊律師 104-03-05 00:19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因為你也有因此車禍受傷(撞擊方向盤而有出血現象且掛急診),建議妳保留相關受傷單據,於車禍後6個月內,看情況判斷是否要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爭取你的談判籌碼.

2.對方目前看來是要獅子大開口敲你一筆,請謹慎面對之

 

供參

妙妙 104-03-03 20:33

今年農歷年前 先生應喝酒撞到一名機車(幼教老師),104/2/27 上周五見面口頭講好明天3/4 依現金13萬多簽和解書!
因為今天3/3周二 對方要回診看腳傷(是撕裂傷沒傷到骨頭,無法?合,只能放一支釘子在大腿)
今天晚上來電告知有"蜂窩性組織炎"還打了"抗生素

但因為還沒和解也還沒理賠,請問這部份我們要理會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4: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和解書必須記載清楚,有關於對方所受一切損害均以此次和解賠償,並且雙方願意拋棄一切權利。

2、另和解書的簽立,倘若雙方沒有共識不要任意簽立,避免權益受到影響。

 

104-03-03 15:21

事情是這樣子的,我因安全帽滑落蓋到眼睛,之後緊急煞車,結果就跌倒了,造成我四支肢膝蓋腳踝嚴重擦傷,還有臉左半邊整個擦傷,懷疑是路上崎嶇不平造成,這樣可以國賠嗎?

我本人沒有保險,但是機車強制險,但機車不是我的,聽說有醜型疤痕女性可賠60萬??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5 14: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確實因為路面不平造成您摔車,您可以聲請國賠,要求賠償您所受的損失。

2、訴訟時必須提出,路面不平、受傷、所受損失單據等證物供法院參酌。

 

啊龍爺 104-03-03 01:20

當時晚上我騎機車黃燈 對方開車閃紅燈 當時我看見對方沒停一下快一下慢開出來因反應不及煞車撞上 對方只是說我慢慢開就撞上來了 機車爛了手機毀了 腳骨折診斷書要休息一個月 請問是誰對誰錯 賠償部分我要賠她嗎還是她賠我 

理賠部分有那些 謝謝麻煩解答一下><

楊律師 104-03-03 01:52

建議您向對方車主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要在事故後六個月內提)

這樣對你在民事賠償談判上較為有利

至於機車手機損害修復費用,醫藥費用,看護費用,就醫交通費用(如搭計程車到醫院看診),醫療器材費用(如你需要柺杖),精神慰撫金,不能工作日數的薪資損失,減損勞動力的賠償等(上開收據都要保存留下)

都可以在之後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提出(注意兩年的時效)

 

至於訴狀要如何寫

涉及專業法律問題

歡迎來所諮詢

車毀人傷,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如調解不成,建議閣下立即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3 09:52

1. 閃光紅燈的一方道路口必須暫停確認來車情形,否則發生事故即有疏失,惟雙方詳細歸責情形仍應視是故發生時雙方車兩行使狀況而定。

2. 對方若有違反閃光紅燈路口必須暫停確認來車情形者,自有違規。您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請留意6個月告訴期間。

3. 民事賠償部分,您可請求醫藥費、增加生活支出、慰撫金等。

紅兒 104-03-02 17:47

對方為小客車 違規停車在黃線&公車站牌旁
我方騎機車從其後方撞上

初步研判表是說:對方違規停車,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態

請問我方與對方的肇責比例會是多少?

車禍造成我方牙齒斷裂,身體擦傷牙齒部分需做假牙,而對方保險對假牙沒有完全理賠,其他費用該怎麼向對方求償?

目前為止還未談過和解,若要談和解,該準備哪些資料? 

一、車鑑會所出具的報告只會告知主因、次因,不會有比例。要得到清楚的比例通常是法院判決才會明確交待數字,在此之前,都是雙方可以談判的空間。

二、保險理賠與否跟對方是否應該賠償假牙的費用無關,所以列出與車禍相關的支出明細,向對方請求。

三、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四、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楊律師 104-03-02 18:58

建議向警察對小客車車主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您的談判籌碼會較多

對方也會因為要需負擔刑事責任而較可能讓步

而因為對方未受傷 你不用擔心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

 

供參考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2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點點 104-03-02 15:50

機車是當天我跟我朋友借的,那天本來我載學妹,後來學妹說要去139,但我跟她說我不會騎山路,他就說那我騎然後我就給他騎,原本都好好的,後來他說有輛轎車要快不快要慢不慢的所以他想超車,然後她沒控制好,超車過去後有一個過彎的上坡路,結果她過彎幅度太大到隔壁道然後機車滑了擦到一台休旅車,休旅車刮傷,保險桿壞了,機車整個毀了。 然後現在是,學妹他姐要出面處理,他姐跟我說休旅車的車主估價單給他看過了,但是我沒看過,她跟我說車主價錢是一萬四千多算一萬五,要我跟學妹一人一半,等於我要付七千五,他說因為我借車未成年又無照所以我責任比較重,所以一定要負責。 然後現在要跟車主簽和解書,我現在傷沒辦法到處亂跑,他問我時間哪時候方便,我跟他要車主電話她愛理不理的,學妹也只有說他沒有然後就已讀不回, 還有機車也是說要五五分, 可是我朋友說這樣對我太虧,因為我雖然是借車但我是被載,跑山是他要跑,超車也是他要超車,她亂騎車為什麼要五五分,說我要賠要負責也是可以但是不能五五分, 但我跟學妹兩個都無照,當初叫警察筆錄是寫他乾哥載的三貼, 再來我跟車主完全沒有聯絡過,全都是她們轉達給我。 請問,這樣我的責任過失犯了哪些?賠償問題怎麼分配?我該怎麼處理?

楊律師 104-03-02 16:29

您好

我認為既然是學妹騎車因而發生車禍導致對方車主損失與你朋友機車之損失

況且又是學妹不當超車外加無照駕駛惹禍

基本上

對方車主與你朋友都要向學妹一個人求償

而非是向你求償

所以我建議 

你先跟你朋友告知請他就機車費用跟你學妹要求賠償

至於別台車主的維修費

我建議你讓別台車主去提出民事告訴

你不要一開始就拿出錢來陪

五五分對你來說

不公平

點點 104-03-02 16:43
回覆 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認為既然是學妹騎車因而發生車禍導致對方車主損失與你朋友機車之損失

謝謝律師,那麼我是借車的人該有什麼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02 2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借車並不會有過失責任,除非對方沒有駕照而您明知等情形,才會有過失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點點 104-03-02 23: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單純的借車並不會有過失責任,除非對方沒有駕照而您 ... (恕刪)

律師您好,因為我知道他沒有駕照,那麼我的責任是?很重嗎?

104-03-01 22:49
A汽車涉嫌開啟駕駛座車門,B機車閃避疏忽,我C機車涉嫌超速,與B機車發生擦撞,我滑行撞至D路邊違停紅線汽車屁股停下。 我C車已與A,B車和解。 我想問的是,我有受傷,D車是車損,我ㄧ定要和D車和解嗎?因它也沒找我和解!因快過了6個月,它會過了6個月刑事賠償,才找我民事賠償嗎?如果真是這樣,我過了刑事賠償還可以對它求償嗎?還是就只能它要求多少我就給多少?
楊律師 104-03-02 01:50

您好

 

既然d車既然違規停放車輛

可能也是造成您身體傷害的原因之一

如此則可把握六月告訴期限向d車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2 16:45

1. d車只有車損,而刑法上並無過失毀損的犯罪類型,因此無庸擔心對方會提刑事告訴。

2. d車有車損,因此他可能會對你求償,此部份時效為知悉時2年。

3. d車違停若因此造成您撞到受傷,則該車輛駕駛將涉犯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請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至於民事賠償請求部分,時效如上述,是知悉時2年內請求,所以若您只要提告民事賠償,在知悉時2年內都可提出。

gust 104-02-28 15:04

.可以告某甲及其母親,中年婦女什麼罪?
某甲騎機車撞到家母。送到醫院開刀治療。
某甲及其母親帶著一位自稱在地方法院工作過的中年婦女(全身有皮膚病)到醫院房探視家母。
他們一進病房,該中年婦女立即至家母病床前掀開棉被,觸摸家母的身體,說要檢查哪裡受傷,經本人大聲制止多次,家母開完刀(三處嚴重骨折,身體極為虛弱,80餘歲),無力掙扎,仍然強行檢查。後經本人告知要了解病情可至護理站看病歷,該中年婦女才停止檢查動作。某甲及其母親則在家母病床旁協助該中年婦女作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具有過失,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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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6:49

可視情況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以強暴之手段),另外亦有強制罪成立之可能,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提出告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8 20:44

您好!

對方有此不理性之行為則不妨考慮在損害賠償上無需太過讓步,並可考慮另行對對方提出強制罪告訴。

以上供參。

一、宜先針對車禍部分處理。

二、車禍刑案部分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六個月。

三、民事部分請求權時效二年(第一次要二年內處理,如果案件確定沒執行到財產,則每五年『內』要換一次債權憑證)。

四、民事部分,如怕對方脫產的話,可考慮做假扣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一、還有就是可以跟醫院說一下,就說你母親不讓你家人以外的人探視…怕其他人會傷害你母親。

二、醫院這種單位,如果你發個存證信函給他,他們就擔心的要死…這個方法可以考慮一下…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3-03 01:1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對方的方形恐有成立刑法強制罪之情形。建議您可先委請專業律師協助您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對方未來不要再有類似之行為。當然,您亦可直接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Chantal 104-02-28 13:43

請問我父親綠燈機車通過馬路,中間看到閃黃燈,快通過馬路時,右方無照騎士A就騎過來,可能煞車跌倒,另一名騎士B也跌倒,跌倒原因不知是碰到A滑過來碰到本人父親機車,還是騎士B輕碰本人父親機車而跌倒,本人父親也不知怎麼回事,但也確知不是自己撞該騎士B,且本人父親過了馬路安然坐在機車上,因聽到後面有聲音停下來看後面,看到騎士B跌倒,送醫好像屁股著地尾椎有點受傷,能走動不需開刀,一開始開口要50萬,後來第一次調解騎士B要父親賠償30萬元,父親認為自己沒撞他,只願意給一點錢想息事寧人好過年,所以調解不成。本人想請問這案件本人父親是否有賠償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警察局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肇責分析,您父親若有過失,即須依其過失比例加以賠償對方之損害,若對方因此受傷,您父親亦有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可能,可委任律師與對方協調和解之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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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不應該等待,應該要搜證。

二、警方怎麼做初判表你不能控制,但是目擊證人部分要先錄音,這個你就可以控制了。台灣人不喜歡作證,作證也未必會說實話,而且時間一久還會遺忘,你現在不先錄音什麼時候錄呢?

三、台灣的監視器過了一陣子就會洗掉了,可以考慮先保全證據。(自行調查有那些角度的監視器可以拍到車禍事故,如果私下調得到就調,如果私下調不到快點寫狀紙給地檢署請檢察官幫忙調查,如果檢察官不幫忙調查,則轉向法院聲請調查)。

四、千萬不要呆呆的等到證據都不見了再來後悔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Chantal 104-03-08 03: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應該等待,應該要搜證。

二、警方怎麼做初判表你不能控制,但是目擊


小胖子 104-02-28 06:12

你好、我想請教有關一些法律上的問題

我兒子朋友借機車給我兒子騎

我兒子發生意外自己摔倒

我想請教一下一些疑問

我兒子朋友像我們所取機車修理費用,我們可以拒絕嗎?

還是說我們可以像我兒子朋友索取醫療費用呢?

我兒子的朋友也沒有刑事民事上的責任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8 08:06

您好!

1. 若是機車本身有瑕疵因此導致您兒子摔車受傷(如煞車失靈),且對方故意不告知有此瑕疵,則您兒子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害。

2. 反過來說,若機車本身沒有瑕疵,是您兒子駕駛不當導致摔車車輛受損,您兒子自序負擔賠償修車費用

3. 除此,若您兒子無駕照,而其友人明知仍借車給他,若您兒子肇事致第三人受有損害,您兒子應與友人連帶賠償第三人損害。

供參。

小珍 104-02-28 03:08

對方: (營業用小貨車)初步鑑定結果為>閃光號誌路口支道車(閃紅)未讓幹道車(閃黃)先行 (道處45-1-9、道安102-1-1)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道處61-3)

 

我方: (普通重型機車)初步鑑定結果>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道安94-3)

 

車禍當時我是已經從閃黃燈路口進入機車道後,對方才從我的後方超前我的機車要到我的前方時,他的貨車前方才先撞到我的,而且對方的貨車左邊從頭到尾也留下很明顯的擦撞痕跡(這些都有拍照存證),但是因為對方當時有想肇逃,不過被好心的路人攔下,所以他的貨車有移動過了,導致現場也已移動過了。

 

問:

如果依這張初步鑑定,我和對方的肇事責任各占比多少?(因為車禍導致我的右肩韌帶斷掉,我想向對方請求理賠) 而且我並沒有未注意車前狀況,如果我自費申請進一步的鑑定報告,是否可以還我清白? 鑑定委員會進一步鑑定時,會通知我去詢問車禍當時發生情形嗎?(因為我想把我有疑問的地方向鑑定委員提出)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8 08:07

您好!

若是不同意警方製作之初判表,除可自費送請肇事鑑定外,若是以提出刑事告訴,也可請求檢察官送請肇事鑑定。而肇事鑑定的結果通常會判定是否有肇事原因?而若雙方都有肇事原因,哪一方式主要肇事原因?等,屆時,若仍然判定雙方都有肇事原因,負主要肇事原因的一方,自需負擔較高比例的肇事賠償責任

供參。

104-02-26 23:50

我從去年10月份到現在都沒繳

公司有一直打給我們說要趕快解決

後來公司也有叫我們把車牽回買車那間機車

公司也有去牽回去法拍賣6000千元

打給我們說後續還有2萬多要我們繳清

否則要告我們詐欺

昨天也有打說如果在不繳就要告了

所以我們趕快去湊一千今天拿給收錢的業務

我們想問的是如果我們沒繳後續的金額我們會走法院出庭嗎?

又會有什麼罪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27 22:46

照你所說的,你有清償一部分的債務,尚有一部分無法清償。如果是這樣,對方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程序要求你還款,但還不至於成立詐欺罪。

WaterKing 104-02-26 16:40

您好!!

因為要買機車 利用分期的方式

還需要保人和法定代理人的簽名

但是我人在高雄 母親在台北 不太方便 

他有口頭上委託我授權代簽分期申請表

這樣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嗎?

因為分期的公司 一直表示一定要本人親自簽才行

我也表示過就算有授權也不行嗎? 他還是說一定要本人不然會有偽造文書

且借代公司在昨天也向保人 使用電話確認過有這回事

一、保人這部分,如果取得授權,應該沒有偽造問書的問題,但是法定代理人,如果由你代簽,這部分會有問題(契約效力問題),但是不是偽造文書的問題,因此,店家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會要求本人簽名。

二、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三、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104-02-26 10:22

0225晚上約十點 下班騎著機車 那條路是四線道 我騎乘位置大概是在外側車道靠近內側車道時速約60-70 天色昏暗 前面有行人我沒注意直接撞上 對方腳踝骨破碎 不一定可以痊癒 目前醫療費就幾十萬 還不加後面的賠償 請問到時候如果錢不夠賠償 可以到哪裡借錢?

104-02-26 02:06

0225晚上時間大約快十點 下班時我騎著機車正準備回家 那條路是四線道 我騎乘的位置大概是在外側車道靠近內側車道 時速約60-70 因天色昏暗前方有行人 沒注意到 當我反應過來時候已經在地上滑行了 我第一時間趕快去看那個行人踝骨頭跑出來了 等下有馬上叫救護車就醫 那麼請問我方大概需要賠償多少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聲請調解,至於和解金額,一般含括醫療費用,交通費用精神慰撫金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建議請您應儘速和解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6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需要賠償對方醫療費用工作薪資減損及慰撫金等,惟若對方之請求不合理,是否接受亦可加以考慮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7 02:1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一般來說,您可能會需要賠償對方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收入損失、精神慰撫金等等,當然,詳細情形還是必須視本案具體情況而定。

又對方同樣有過失的話,則您的賠償金額會降低而依比例分擔。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小川 104-02-25 22:19

小弟的老婆於去年底往生,名下只有一輛機車和一堆股票,當初我們夫妻去開證券戶,因為用老婆的帳戶操作很順利,所以後來我把所有操作資金都移到老婆帳戶,現在問題來了,這些股票的市值超過遺產稅免稅範圍,變成要課遺產稅,我向國稅局主張老婆是人頭戶,也提示資金資料,但沒有被採信,我後來又主張那是老婆向我借的,也沒被採信,該怎麼辦才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金流證明,為您所有之資產,非配偶之財產,若國稅局均不採信,可先嘗試主張夫妻財產制消滅後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降低配偶之財產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5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金流證明,為您所有之資產,非配偶之財產,若國稅局均不採信,可先嘗試主張夫妻財產制消滅後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降低配偶之財產金額。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2-26 10:08

Dear 小川,

若在配偶生前用其名義交易買賣,但登記於其名下,則您與往生配偶之間應是借名登記之關係,

但未訂立書面契約,變成舉證困難,不過事實上配偶是出名人,您是借名人。超過220萬部分雖要課遺產稅,但是該筆款項仍為配偶之遺產,往好處想您仍然是繼承人。

小川 104-02-26 22:0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金流證明,為您所有之資產,非配偶之

 

小弟有跟承辦人提示全部的金流,包括大約這10年來我每筆匯入老婆證券戶的存款,可是對方說這算是贈與,因為都只有流入老婆帳戶並沒有資金從老婆帳戶回到我的帳戶的紀錄,又說錢進到老婆帳戶後除了買股票還有信用卡扣款,就說那都算是老婆的財產,可是明明都是我賺來的

小禎 104-02-24 23:39

我12月分,在路上發生事故(雙方都是機車),原因是因為機車道上有停一輛汽車,對方要閃汽車,推擠到我發生事故(雙方都有擦傷),對方一職咬定是我從後方撞他(因為我看到他有做禮讓減速的動作),警察建議我申請調解,但對方調解沒到,今天我再次打電話詢問對方要怎麼處理,得到的回應是法院見,我今天也把驗傷單交給警察了,警察依舊建議我再申請調解

我想問

1.如果我要提告,我可以告對方什麼?

2.有人建議我寄存證信函給他,這樣是否是當?

3.如果他提告,手上就診單據多(我只有當出的驗傷單),這樣是否對我比較不利?

4.當時發生事故對方跟警察說,他有打方向燈有看後照鏡沒看到我,但我說我有看到她,而且他接近時有做禮讓減速,這樣是否對我不利?

5.警察說我可以一職申請調解,但我查到資料是說只能3次,我想問正確的是哪個?

一、依你所述,若在車禍後發生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二、存證信函僅有通知效力,是否採取,見人見智。

三、就診單與受傷回診次數相關(對方所提出的單據也不一定全然與該次車禍相關,所以要仔細查看每張單據),無法從這樣的資料判斷有利與不利。

四、對方的說法似乎對你不利,但是還要綜合其他證據才能準確判斷。

五、調解可以一直申(聲)請,沒有次數限制。

六、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來信、來所洽詢,當竭誠說明。

七、江昱勳律師,堂瑞法律事務所,嘉義市中山路187之1號 4樓,0956893927,voon0618@gmail.com。

豆豆 104-02-24 19:37
2/17酒駕0.64(機車)臨檢,在警局待一晚隔天到地檢署。初犯,認罪(警察教的),開庭上被告知罰款85000。 請問: 1.罰款金額對嗎?因上網查都在五萬以內,要怎麼查?聽到這金額嚇一跳。 2.不想讓家人知道,判決通知書可以更改地址嗎?當初是寫戶籍地。 3.除了罰款還要負什麼行責嗎? 4.我採分期,要如何繳費。 5.裁決書什麼時候會收到,還有收到什麼通知書?(整天都提心吊膽的 6.駕照是否會被吊銷?還是吊扣? 當下只告知我罰款而已,其餘都沒說。我想知道後續會有哪些問題?

一、如果是緩起訴條件而你不同意的話就會被起訴,起訴後未必比較輕,如果你不同意,然後跑到法院去,還是有機會判得比較重。目前司法實務對酒駕越來越嚴格了。例如:同樣是0.64的…桃園地院判決(一)二個月易科罰金六萬元(二)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二個月的話易科罰金六萬,加三萬就九萬)。二、不想讓家人知道,判決通知書可以更改地址嗎?當初是寫戶籍地。 答:寫一個陳報送達代收址狀,請地檢署送到你指定的地點。三.除了罰款還要負什麼行責嗎? 答:如果是檢察官緩起訴附條件而且條件是付錢沒有什麼其他條件,那就只有付錢而已,但是要知道如果緩起訴期間犯罪或不遵守緩起訴條件,就可能會撤銷緩起訴緩起訴怎麼寫還要看你收到文的時候判斷。四.我採分期,要如何繳費。答:這個地方如果是在地檢就緩起訴,要跟檢察官聲請;如果是在法院,判決後跟地檢署聲請分期執行。 五.裁決書什麼時候會收到,還有收到什麼通知書?(整天都提心吊膽的)答:看檢察官忙不忙了,一般速度很快的。六.駕照是否會被吊銷?還是吊扣? 當下只告知我罰款而已,其餘都沒說。我想知道後續會有哪些問題?答:行政部分:一、目前我想應該會有一個吊扣駕照一年…可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裡面規定的很清楚。還有,就是五年內再犯就吊銷駕照三年…扣點扣太多的話也會吊…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一、關於你一直梗梗於懷的時間的問題…

(一)緩起訴可能時間,我幫你查了一個相關判決,摘要:

       1、酒駕時間:九十三年八月十日一時四十二分許

        2、緩起訴時間: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為緩起訴處分

        3、緩起訴確定時間:並於同年(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確定在案

        4、所以如果以這個判決來算,這個案件從酒駕那天算過了二個月才收到緩起訴處分,再過了二十日左右才緩起訴

            定。也就是說,從酒駕緩起訴確定,大概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

       5、但並不是每個檢察官的速度都是一樣,這你了解吧。

(二)如果不是緩起訴而是起訴的話,從酒駕到判決時間,我再查一些判決給你參考:

       1、也有起訴速度快的案件,例如:酒駕時間為103 年7月1日,起訴時間為103年7月11日提起公訴(隔十日)。

       2、起訴時間稍晚的案件,例如:酒駕時間為103年7月15日,起訴時間為103年7月28日(隔十三日);判決時間為

            103年9月30日(也就是說沒有緩起訴而是起訴,從酒駕到判決,經過了二個月多)。

二、以上,希望有幫到你,由於你沒有問到二審的時間,我就不研究這個了。

三、喝酒後二天內不要開車比較安全,我已經把我的二手車賣掉了,我最常擔的交通工具是公車與捷運,供你參考。還有,即使如此我也很少喝酒,喝多少會過量呢?據經驗,一杯就過量了…不過你也沒有問這個問題,所以我就不研究給你看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豆豆 104-02-24 10:51
2/17酒駕0.64(機車),在警局待一晚隔天到地檢署。初犯,認罪(警察教的),開庭上被告知罰款85000。 請問: 1.罰款金額對嗎?因上網查都在五萬以內,要怎麼查?聽到這金額嚇一跳。 2.不想讓家人知道,判決通知書可以更改地址嗎?當初是寫戶籍地。 3.除了罰款還要負什麼行責嗎? 4.我採分期,要如何繳費。 5.我還會收到什麼通知書?(整天都提心吊膽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4 22:11

建議您乖乖依照檢察官條件,否則若直接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會有前科紀錄。

gust 104-02-22 20:25

甲是本人
乙是甲的母親
丙是騎機車撞到乙的車禍肇事者
    丙一直不理不睬,也不願意和解,乙對丙提傷害告訴。
    甲此時照顧乙已身心俱疲,因此才打電話給丙希望不要訴訟,對雙方都不好,於電話中只想分析利害得失與乙的法律權利,只要丙有誠意,新台幣2萬元即願與他和解,即願撤回傷害告訴。後來甲被激怒就說了失去理智的話(你死會死得很慘。你命都不要),之後發現丙的對話與平常不同, 從頭至尾幾乎沒說什麼話,是因為知道錄音,所以刻意不讓自己被錄下不妥語言? 可是來不及了。
    後來在法院開庭時,丙把錄音譯文發給法官,也給乙一份,此時才知該次電話交談被錄音。乙知道後,極為害怕,不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但是沒有撤回傷害告訴。丙因傷害罪被判刑2個月。
    乙的損害賠償請求權2年時效消滅後,丙對甲提出恐嚇告訴。
請問:
1.此秘密電話錄音能當恐嚇告訴的證據嗎? 這是"不法目的之錄音? 是"無故"?

2.恐嚇罪會成立嗎?

敬祈賜覆, 感恩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24

若是依您所敘述之內容,成立恐嚇罪之機會非常高。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錄音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很有可能可以成立。

二、主張私人不法取得證據部分,實務上是採利益權衡,權衡過後還是有很多採為證據的。

三、有問題要問律師,先安排策略後再下手處理,這樣比較不會衍生這類的問題。

四、對方會拖二年才提告,很顯然是有研究過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wen 104-02-22 00:22

您好~

本棟5樓電梯大廈.較為特別.因為當初是旁邊的社區都蓋好後.後來才又蓋我們這棟.所以我們這棟沒有地下室.也沒有加入管委會.一直以來也沒成立本棟自己的管委會.權狀也是本棟10戶持分.但怪的是旁邊社區的警衛室是在本棟1樓(分了約3坪的空間)一樓店面旁邊的小空間.警衛室的前面.剛蓋好時是個小花圃(建商弄的).過了2~3年一樓住戶說.蚊子多想拆了花圃.旁邊社區管委會說不行.調了地籍圖發現小花圃和旁邊社區警衛室都是在本棟持分地內.所以旁邊社區管委會也就不管了. 詢問了大多本棟住戶後.就將花圃拆了.拆完後一樓店面說只要不擋到店面.原本小花圃的空地可以給本棟住戶停機車(約可停5輛機車)…但因沒人管.連旁邊社區也會來停.10多年下來也都沒事…但就在上個月.一樓店面突然圍起鐵鍊.連當初小花圃的空地也圍起來.說一樓的空地都是他們的…我想請問~本棟住戶有權要求.一樓店面將花圃空地的鐵鍊拆除或要求鐵鍊鑰匙.停機車嗎??(因為現在機車都要停路邊會被照相開紅單)我該向哪單位或如何處理??謝謝!!

小路 104-02-21 17:19

我家是一排透天厝,那種有騎樓的其中一棟,房子外的道路上有畫停機車格,但是有輛汽車偏偏停進我家騎樓,佔了騎樓的小空地,也找不到人,這樣該如何處理?報案還是提刑事?提刑事法院會起訴處理嗎?

Show 104-02-17 12:20

律師你好,

本人在2/14 機車酒駕未肇事初犯 (酒測值 0.25), 觸犯公共危險罪. 因警察在執行酒測時有流程瑕疵, 且在筆錄上有提出此項流程瑕疵, 但在簡易法庭上並沒有再次發表筆錄上的意見, 目前案件尚在處理中, 尚未有判決書. 請問是否可以在判決未有結果前先提出相關權利

流程:

警察問我是否有喝酒 --- 是

喝酒多久了 --- 當下本能反應回答 1hr (但經了解應詢問喝酒是否超過 15min)

故在吹氣酒測後, 當下提出是否可以緩衝 15min 並漱口再次進行酒測, 但警察並無答應本人的請求並帶回警察局.

法律小學生 104-02-17 14:03

大大你好 因為現在還沒有被判刑 所以你確實是還有具狀爭取緩起訴的空間

            但一定要在時效時間官處理才行  時間拖太久就沒辦法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一、警方的處理並無問題。一般在處理酒駕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坦承的時間超過十五分鐘,就可以不用給漱口或休息。原本是說如果沒有超過十五分鐘的話會給漱口或休息,是因為怕口中殘留的酒精會影響到正確性,但是你說你已經一個小時了,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在這點上爭議在訴訟上占不到便宜喔。

二、我查了一則判決給你參考「

    警員於執行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時,若受測者飲酒
    後至接受檢測時未逾十五分鐘,應給予礦泉水漱口之原因,
    係避免酒精殘餘在口腔,影響檢測之正確性;而若飲後已超
    過十五分鐘,本於吞嚥、呼吸等正常揮發、清除過程,縱有
    少數酒精殘餘在口腔、咽喉,亦已不致干擾測試數值,是無
    須再給予礦泉水漱口。而本案警員攔停被告時,被告自承飲
    酒超過十五分鐘,此經本院當庭勘驗證人即施測警員曾建文
    (下逕稱其名)提供之酒測過程蒐證影音紀錄確認無訛(本
    院卷第二四頁背面、第二五頁參照),因此,雖被告於受檢
    測前未經警員提供礦泉水漱口,亦無所謂違反程序之可言。」。
三、所以這樣的說法可能是行不通的(律師看過很多這樣答辯的案件,請相信我)。
四、這類案件審理速度相當快,如果你要出庭表示意見的話要快點寫狀紙跟法官講。
五、還有就是最近快過年了,警察抓酒駕會抓得比平常兇很多…喝了酒之後二天內還是不要開車
比較好(每個人代謝率不同,有遇到喝了之後一天被抓還是超標的,所以二天是比較安全的時間)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盡速擬狀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為您答辯之,針對警方程序瑕疵部分加以爭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18 00: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既然法院目前尚未下判決,故建議您可委託專業律師幫您撰擬答辯狀,將您想要表達的酒測程序瑕疵明確表示讓承審法官了解此情,以確實保障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Show 104-03-15 14:45

律師您好:

本人此案件在 "地檢署案件查詢" 中偵結公告已被列為 "起訴"。

但目前無法確認是否為本人案件, 請問該如何查詢?

另外,因本人為初犯, 酒測值0.25, 機車未肇事若真的被起訴,申請上訴改判為"緩起訴"之機率

高嗎? 

謝謝。

月月 104-02-17 12:09

昨天晚上在八點多快九點時,騎機車載T字路口左轉,在綠燈時我已經超過停車線,前方有一輛轎車及多台機車,所以我當時帶轉並沒有很靠近中央,在直行車道已經紅燈後,等前方轎車迴轉後才轉彎,卻被一名「正在」騎機車的員警攔下,說我紅燈左轉,問題是在他騎車靠近時,前方迴轉的轎車一定會擋住他的視線,晚上燈光又昏暗,自己沒看到我就說我紅燈,我就對員警說:「我已經在綠燈時就超過現了,只是等前面沒車才轉彎。」那個路口雖然沒有二段式的格子,確是要二段式的,但該名員警態度很差的說:「有問題自己去申訴。」反正意思是說我一定會繳這罰單就是了,畢竟沒有行車紀錄器記錄,但是同時他也沒記錄(他在騎車,也拍不到我們違規)今天很仔細的查看罰單內容,發現違規地點她寫「X市 巾華、民生路口」我違規的地點是「中華路二段、民生路口」,確實兩個字長的十分相似,只差一筆畫,問題是該員警寫了兩次「中」其中一個就像上述一樣,另一個橫線就很清楚,請問這可以去申訴嗎?成功率大不大?畢竟全台都沒「巾華路」,少一橫字的意思也有差

一、交通安件的話關於紅燈乙節都是靠警方證述為據;除非你能提出錄影證據證明你沒有紅燈,否則敗率超過九成以上。至於警察寫錯字這件事,這樣的主張也是沒有力道的。

二、不建議申訴…

三、這類案件我辦太多了,請相信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james 104-02-17 01:50

今天一位酒駕騎士在路上搖搖晃晃的牽著他的機車,後來我們從旁邊慢慢的過去時他直接跌倒撞向我們的汽車,我們有下車關心問他要不要叫救護車或是報警,他可能因為酒駕所以都說不用,我們就把他還有他的機車扶到路邊後來看他也沒什麼事我們就上車離開,但感覺不太對勁所以才來這邊詢問這樣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還是可能遭認定是車禍事故,雖然對方沒有表示什麼,但是倘若對方處於酩酊狀態,則我方的離開則可能造成該車禍事故可能發生的後續風險無法控管,確實屬於肇事逃逸所欲規範的對象。

2、倘若對方沒有受傷,則僅為行政罰鍰的問題,無須過於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政宏 104-02-16 22:12

我是一位剛畢業的職場新鮮人,媽媽在上個禮拜因急性肝衰即去世了。

遺留下當鋪12萬的債務,用兩台機車作抵押並且沒有擔保人,可是礙於經濟能力有限,無法全數償還。 想請教律師我該如何處理,媽媽的喪葬費已經快把我壓垮,再加上這些高利率的債務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拜託陳律師指點我一下。 媽媽沒什麼遺產只有三塊(長輩們稱之為麒麟地的散地),國稅局財產清單說價值35萬 可是現階段無法買賣。如過拋棄繼承是否債權與我完全無關,如不拋棄繼承那該如何處置??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取得土地資料之後,先行請動產仲介業者評估可能交易價格(多找幾間),屆時再來決定如何繼承

2、倘若遺產多過負債及遺產稅,則可以考慮將土地出售之後清償債務繼承剩餘財產

3、倘若遺產較少,則可以3個月內向法院報請拋棄繼承備查,屆時被繼承人之所有債務財產均與您無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白白 104-02-16 17:38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當天停紅綠燈 我起步 我承認 當時後 我是起步 油門 不小心 手滑 害我 機車重心不穩 偏了一邊 但我強調 我絕對不是故意 要挑釁 後方 機車 這點我務必說明。 但當下 我有看一下 我沒有 因此 ㄎㄟˊ到別人機車 或者是 讓對方 身體上 有受傷, 所以 我當下 也就走了。

沒多久他們追上來 第一句話 直接三字經幹x娘 我當下不曉得到底是怎樣 我就說 你再罵捨咪 他居然說 我ㄎㄟˊ到它 但是我確認 我真的 沒有讓他受傷 還是 機車 擦傷還怎樣 百分之百確認 是沒有。 但是 我覺得 車主 以為我再挑釁它 大概它才火了吧。

之後一直 阻礙我前進 甚至把我攔下來 我想要走又不給我走 我甚至 也說 拍謝 想要 小事化小 它又攔著我去路,我才想說 不然 報警 最後手段 請警察來協助處理 當我拿出手機 它卻把我手機 著手 要搶走動作 已經 動到我手機 不讓我報警 語帶威脅 你敢報警 我現在就打你。 

若有行車記錄器我是否構成肇事逃逸?及對方捨咪刑責?

一、刑事部分,肇事要有人受傷才有肇事逃逸的問題。但是這個傷可以不用是大傷,小小的傷也有可能成立,所以發生車禍留在現場請警方來處理會比較好。

二、行政部分,就算沒受傷離開現場也會有問題。

三、所以簡單的說車禍還是找警察來處理比較好。

四、小車禍還是以和為貴呀,雙方談好就好。如果不好談可以聲請調解,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的調解都可以…

五、如果對方不講道理,還是找警方來比較好,但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是誰、品性如何,所以並不是每一個都要報警,安全應該是要放在第一位的。上次有一個小碰撞,對方超兇,後來我說要報警他就不兇了,等警方來我慢慢的跟警方講法律…然後全身而退…其實如果他對報警乙節心存敵意反而會比較麻煩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往前走靠左

雅典娜 104-02-16 16:42

                                          
事實經過:
我們是一棟6樓(12戶)的大廈,公寓1樓有小露臺但停很多住戶機車
我們的車停在公寓一樓露臺旁的公有道路上,結果一樓住戶說離他最近(約5公尺)
他們一樓住戶有優先使用權,也就是我們停的位置,要我們移車,不然要砸爛我們車。
又說樓上的親戚腳不方便,幫他佔車位。但他們還佔了一樓原公寓花圃改建的空地掛
"私人停車"牌子,從來也沒見他因親戚腳不方便而禮讓給親戚停。
但我家也有未滿一歲小寶寶,這附近風大又冷,也是也很多不方便。
                                                                               
因這次糾紛1樓住戶,就說那他不私暫,供給大家停機車
結果撐不到2周又把自己車停上..他那殘障親戚也是偶爾讓讓他停~
                                                                               
當下有請警察處理,1樓住戶馬上攀關係說老公和他們同單位(鄰居說只是同單位行政)
目前警察是安撫雙方情緒,只說雙方都是對的~
但對方又說要告我法律見~一直在街上大吼大叫~又裝可憐~
當下我只強調法律是公有道路產權是大家的~應是輪流使用~
就說他沒權狀是告不贏的(印象中~另外"他說要砸爛我們車"我有錄音~
他馬上又改口說要賣房子~賣給黑道來跟我們吵~

PS:以上全程我都有錄音~
                                                                               
                                                                               
問題:                                                                              
1.公寓旁的公有道路1樓有優先使用權這回事嗎?
2.說砸車~這個算是恐嚇罪?到時有意外時~如何檢舉?
3.前幾天看新聞剛好有個孕婦也是停好車~別人強制要他移車~電視說是強制罪~請問適用於我們嗎?
4.鄰居(他親戚)說~他平常都這樣歇斯底里~怕他砸車或是前後堵我們車~讓我們無法出入
  ~這樣我們是否有什麼辦法自保?或是什麼法律途徑?
5.他一樓經營美髮~沒有招牌?請問這樣算是違法私自營業嗎?
6.以上問題~我該向哪個單位檢舉?
                                                                                                                                                           
                                                                               
目前想先了解心裡有底~也不想真的走到法律途徑或擋人財路~但還是做好自保準備~
不講理的人真的很多~先謝謝大家!

Ken 104-02-15 20:32

2015/02/14 約下午三點十分

因無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不小心擦撞前車,無過大撞擊力,

對方被撞時,還坐立於騎車上,無倒地,

隨後對方堅持打110,做完筆錄,對方就騎車走了,

於晚間打來兩通電話,修理機車,第一次報價2千多,約一小時後打來第二次報價4千多(內部零件修理)

於星期一約在派出所,請他提供報價單
現場照片:

http://imgur.com/8LcokFk

http://imgur.com/fCNPQIV

請問該如何申請調解(周一上午會先去區公所申請調解), 且該怎麼應對呢?

第一次發生,有點不知所措                        

 

若對方明天願以500元合解,請問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若否,是否就等待調解委員會通知雙方來調解即可?(委員會會將時間主動通知雙方嗎?)

 

以上問題,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6 10: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認為合解金額妥適,只需要確認調解筆錄內容無誤,並且記載雙方拋棄其他權益即可。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份,必須依據過失比例及報價單來判斷是否妥適(倘若車齡較舊,有更換零件的話,則可以要求折舊)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6 20:57

申請調解後,請靜待公所通知,屆時到場再由調解委員居中協調。若是私下和解和解成立後,請記得雙方簽立和解書,以有所憑據。

Ken 104-02-16 22:10

謝謝兩位律師回覆,

今日跟對方談過後, 對方追加出院後保養(補品費)及精神賠償, 已申請調解了,

想請問最壞的情況, 大概需要賠到多少呢?(今日看過對方的急診診斷書內容為 頭暈、頭痛),

阿賓 104-02-14 00:19

事情發生在前天的中午,我騎著機車載著我女朋友與一台機車發生車禍,對方也是一男載著一女,事情發生前我方的車是在對方的車後面,我們兩台機車都是看到紅燈然後急煞,結果我方的車煞不住就從對方的左手方擦撞過去,於是我就趕緊問對方有沒有事,因為在我的印象中我方車子的後照鏡有打到對方男騎士手臂,男騎士說他沒受傷但他的附載人把褲子掀起來大腿上有一小塊皮肉掉下來,對方男騎士趕緊叫我們把車騎到旁邊然後叫我們打119,之後我和我女友也趕往醫院看她的情形以及做筆錄

警察幫我們成立一個案子,因為我方車子沒有保強制責任險而且我是騎家人的機車,然後我的筆錄是說當時我們都是因為看見紅燈然後緊急煞車,我方車子煞不住就擦撞到對方的男騎士手臂,而且當時擦撞完我們兩方的機車都沒有倒,車子都沒有撞到及損傷而且兩台機車都是在停止線外面;對方的筆錄是說他們的車當時看到紅燈已經停在停止線後方是我方機車的手把撞到他的附載人,但那時候沒有維持現場的狀況而且那個地方好像也沒監視器,所以誰對誰錯也難講…
當天的晚上我與家人帶了一些水果去醫院探望她,她說她有特殊疾病(紅斑性狼瘡),只要受一點傷就會很難癒合,這次的受的傷也必須住院一星期,然後今天我父母又有代替我去探望她,我父母有包一點慰問金給她,我們是希望在過年前就能把事情做個圓滿的和解,對方有收慰問金並說等她出院後再來談和解的事情,想問說像這種的事件要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14 17:35

第一:建議您或您的父母持續探望對方表示關心,很多時候案發後的態度對於和解與否很重要。

第二:如對方不願意就是否願意和解乙事儘速表示立場,建議您到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第三:對方所開和解金額大小,需看對方所提出之診斷證明書等資料,以判斷其所開金額是否合理。

LEO 104-02-12 22:15

前幾個禮拜騎機車在路上,右前方有輛機車在前面一點的叉路口沒打方向燈就直接左轉,我剎車不急撞上去,今天去作筆錄監視器有拍到,我有繞回去看對方,對方跟我說沒事我才走的,但警察跟我說這樣也算肇事逃逸,想請問律師,我有繞回去並詢問對方還算是肇事逃逸嗎?

小崔 104-02-24 17:22

按大大所講的內容,直覺得上也覺得是肇事逃逸.

現在只能拿出誠意和對方談看看. 

Raymond 104-03-04 11:28

告訴你我的經歷,我三個月前開車在路上被遊覽車擦撞,對方肇事逃逸,也不到案說明,我都已經提供行車紀錄影像給交通隊,但交通大隊事故研判表給出原因 - 因為對方未到案說明,跡證不足,不予分析研判。我也奈何不了,還被對方嗆法院見。

這裡就是要告訴你只要對方不去法院提供,你擺爛,對方奈何你不了,因為是小擦撞,對方也不一定會上法院去自找麻煩。

執行者 104-04-27 17:36

 如果當初你真的有回去看被你擦撞的人,這樣就不算是肇事逃逸,這個不用害怕上法院,調解處理的掉,我還是建議用調解就解決了,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煩心處理這種事,不如趕快解決安心上班比較好,這是我以前當書記官時常勸當事人的一句話。

toy 104-02-12 14:22

你好,上個月騎乘機車載著友人剛從KTV出來不到100公尺停紅綠燈就被警察攔查,測出來的結果為0.17mg/L ,無肇事且為初犯 ,我以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規定 " 去申訴,結果警察局函覆卻為 " 台瑞駕駛車輛因車身搖晃 有危害交通之行為 ",想再繼續走行政訴訟,請問這樣的情形有可能訴訟成功嗎? 小弟從沒行政訴訟過,請問該準備些什麼? 有相關資料可以參考或諮詢的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3:04

行政訴訟之成功率很低,可以斟酌之。

toy 104-02-12 23:17

成功率很低嗎?那我再斟酌看看,因當下詢問員警是否有其他檢測判定,員警答覆“只有吹氣檢測”

玉米 104-02-12 12:35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給點指示...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2-12 15:05
可先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2 23:05

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玉米 104-02-12 12:10

有天車禍,當時我正要回家,快到達一個6向路口,因為我跟那個人都屬於同一個線道,當時因為我看到路口綠燈快要轉為綠燈時,想說應該可以直衝了,所以我到達時正好綠燈,但我沒加速,油門屬於放空狀態,但也未煞車減速,結果那個人疑似沒有看後方和打方向燈,而向左偏,想直向超前方的機車,然後我也屬於直向的,所以方向頭往他的方向頭勾上,結果我人飛出去,他人原地打轉,摩托車因被我的摩托車方向頭勾上而反彈到那人要超車的前一位的摩托車後輪,然而他去往調解居然要求3萬6,他光是醫藥費就要向我要求1萬7千多,他還加上年終乘於9天,一天一千總共9千,還加上機車損失,還有其他薪水部分,總要我全額負責,算是他想把責任全推給我無照未成年駕駛,現在因為沒有調解成功而等待下次的調解,請問我該以什麼來向他說明?(註:當時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而當天警察還跟我說,因為他沒有超越線道的線,所以無須打方向燈,那我想說,那如果每個超車的,是否都無須打方向燈,就可以隨意超車,然後不顧後方車輛,這跟一個小客車突然開車門,而後方車輛來不及因驚嚇而撞上車門是不是一樣原理?我現在不知該如何是好,他說談不攏,就往法院走,我正常面對,我不會逃避責任,我跟他說這樣,請各位給點指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有關方向燈的部份,倘若沒有轉彎、變換車道等,確實無需開啟。

2、費用的部份,對方必須提出診斷證明書、醫療相關單據、薪資證明、車輛修負擔單據等供判斷是否合理。

3、您未成年,因此是適用少年事件法,您的法定代理人一定要出面處理,否則對您很不利。

 

toy 104-02-12 09:31

你好,上個月騎乘機車載著友人剛從KTV出來不到100公尺停紅綠燈就被警察攔查,測出來的結果為0.17mg/L ,無肇事且為初犯 ,我以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規定 " 去申訴,結果警察局函覆卻為 " 台瑞駕駛車輛因車身搖晃 有危害交通之行為 ",想再繼續走行政訴訟,請問這樣的情形有可能訴訟成功嗎? 小弟從沒行政訴訟過,請問該準備些什麼? 有相關資料可以參考或諮詢的嗎?

小誠 104-02-11 14:45

請問大哥大姐律師

我去年底臨時起意犯了機車竊盜 簡易判決  也已經判了 5個月 還沒有收到執行的單子偷牽一台22年的機車騎一小時代價15萬 是否太重 ? 有騷擾前科 我也配合警方偵辦機車竊盜案 我工作狀況也不是很好 只是一個臨時工  也不懂法律 還要工作 生活開銷不太夠用 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負擔? 

沈恆 (沈律師) 104-02-11 15:28

您好!

如果認為判刑太重,應該在收到判決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如果判決已經確定,而沒錢繳罰金,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1 22:35

您好,建議您上訴後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不服判決,可於法定上訴期限內具狀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聖鈞 104-02-11 00:46

本人於100年工作期間  認識一位吸毒的朋友  他不但吸毒 也有販毒 

由於當時他沉迷"賭博性電玩"  把錢都花光了  所以跟我說  看我要不要出錢給他"做生意"  他說他需要9萬元 並向我保證每月會給我獲利5000元  並不含拿出來的9萬元  

當時我也沒錢 於是我向銀行貸款17萬 後來我拿了9萬給他  結果隔天 他跟我說他在路上與人擦撞  對方索賠5000  不給錢就報警處理  他說"貨"放在機車車廂內  不賠錢會出事 於是又叫我匯5000 給他  我匯給他之後的當天晚上 他說要跟朋友去交貨  結果被警察抓到  因為他們開贓車  車上的"貨"也被警察衝走了  說人在地檢署 要1萬交保 後來我沒有匯給他 他說他朋友把罪都扛下來  之後他一直逃避不還錢 我只能默默還貸款   請問這樣他有構成  詐欺 背信侵占等罪嗎?

 

由於當初也沒立借據  我拿出去的9萬5要靠哪些程序才能要回來?

事隔3年多  我還有追訴的空間嗎?


一、 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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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您朋友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於收到後無異議,待其確定,即可向其請求之,此可解決您目前證據不甚充足之情況。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4-02-10 21:45

於去年11月選舉前被一台機車逼車攔車後從背部打傷

對方追著我
我看見路邊有值勤指揮交通的員警並往員警處求救
對方看見員警 就逃跑了

之後有提告驗傷
依對方的車牌提告

最近要開庭
想問要如何不讓自己是原告的方式讓公權力介入讓對方受到應有的逞罰?
因若自己是原告 我擔心會要自己想辦法駁對方在法庭上辯論?

或是我應該怎麼做才能保護自己的權利?

一、刑案的話原告是檢察官,被害人只是告訴人,在法律上是證人的地位,所以法律上你不是原告。[除非你找律師提起自訴,那你就是原告了]。

二、但是對方還是會把你當原告。

三、你可以考慮以調解方式處理。傷害屬告訴論之罪,在第一審調解成立,調解時記載不告刑事調解成立後經法院核可的話,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就不能告刑事了,所以如果你有要拿錢的意思記得在調解的時候要拿實質利益[例如現金]。

四、告訴人如果本身不想出現或希望儘量不 開庭,可以找告訴代理人,讓律師幫你去開庭,但是如果檢察官或辯護人或被告請求傳你出庭作證的話,原則上你還是要出庭的。找個律師陪你,給你意見,至少你不是一個人面對。

五、如果你沒有資力找律師的話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找律師幫你。

六、刑案之進行不會阻止民事案件時效的進行,民事時效為二年[取得執行名義後重行起算時效為五年,後續如果執行無效果每五年內要聲請換發債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所以如果你民事有要請求的話記得二年內要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0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為您出席偵查庭,彙整相關證據資料並撰寫刑事告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以將相關證據蒐集並將適時撰寫清楚,以加快檢方了解。

Daralis 104-02-10 15:54
事情是約在103年11月28日 早上大約8:00我和男友在一條熱鬧的三岔路,買完飲料我直接要走到對街的攤販,已經過雙黃線,此時一台機車逆(此時紅綠燈號誌並未開啟)向行駛朝我左側撞上,我就倒地了。對方是一位歐巴桑,當下歐巴桑馬上利落的牽起自己的機車並且一直對我大聲呵責妳走路不看路啊! (一直跳針)隋之離去 ,對方老公一到警察局馬上對我態度差並大聲說道:啊妳有很嚴重嗎?(又跳針三次)並且由Xxx助理 陪同,當事人沒來,隋之又不知是鄉長還里長也馬上來關心事情,接著我正在做筆錄,某某某議員打來關心,員警電話中回覆:應該大概六七千元可以解決! 所以我告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
肇事者撞了我之後馬上離去,警察說她在撞了我之後又在別的地方發生車禍,此次聽說她手腳骨折等等…可能需要住院一陣子,但家屬也沒關心,肇事者女兒只跟員警要了我的電話,直到104/1/29才與我聯絡要求出來簽和解,要我帶就醫證明收據。

我想請問該要求多少賠償?希望可以要求停薪損失跟精神賠償!但是由於我是在服飾店工作,是領現金,沒有薪資條,而我的左手只要搬重、激烈運動就會開始痛(拉傷這種很容易造成以後運動的問題,對於興趣是跳舞的人是種折磨),雖然我當下只有擦傷、左手拉傷,醫院診斷證明也只寫這樣,但是對方全家人態度都讓我很不舒服,肇事者女兒的態度也讓我很無言(說明車禍過程後,她竟然說…妳也知道嘛,老人家比較怎樣怎樣………態度跟她爸媽很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0 16:08

醫藥費外,工作損失部分您可請工作的店開立在職證明、薪資證明以及因傷無法工作的相關證明,此外,也可以請求慰撫金,您若是認為對方和解態度不佳,不妨可在慰撫金部分多下點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