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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tyo 102-12-28 21:28

我和一名女子有多起訴訟,幾乎每次開庭完被告都會在法院罵我髒話,但太突然來不及錄音,結果告不成. 這次我決定一開完庭走出法庭就打開手機錄影.在民事法院2樓開完庭後,我和被告先後走出法庭,從2樓走下1樓,被告走在我前面3公尺處,我在後面拿著手機錄影預防她罵我髒話,果然她走在樓梯間時,回過頭罵我2次髒話,走到1樓時,她叫我不要錄了,我就關掉了.

之後,我用手機錄下的內容告她妨害名譽,檢察官起訴了,審理時我有告訴法官是因為被羞辱到怕了,所以只好打開手機錄影自保.但法官卻判她無罪,判決書上竟然寫說我為了預防犯罪而蒐證不是正當理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是違法蒐證等等.

請問, 被告和我同時開完庭,同時離開,從法院2樓走到1樓門口是我回家的必經之路,而且我們開庭的地方是小法院,只有一個樓梯,我沒有其他路可走,我走在被告後面是理所當然的事,而且我很討厭她還刻意不要離她太近,我為了要離開法院而走樓梯,為了怕她罵我而打開手機錄影,為何就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法院之判決,可提出上訴救濟之。歡迎您攜帶完證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hesee 102-12-23 14:17

狀況:
我爸為進口紅酒代理商,部分業務為提供婚宴用酒。
日前某議員席開數百桌,原本商定酒類 1200 支,宴席未完就有賓客反應酒類不足,現場追加多訂 600 支,我方人員回倉庫載送過來後也依慣例請主人方簽收訂單後才幫忙現場人員開罐斟酒等服務。但是現在要去收貨款卻發生對方堅稱最初只訂了 1200 支,拒付追加 600 支的糾紛,認為是我方自作主張故意超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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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更新
日前參考了版上前輩的各種建議,本來採取繼續協商,軟求不成再採取法律行動,結果我爸這幾天依然前去請款,會計居然說,如果 1200 支我們不請款,隨著時間增加他只願意付 1000 支,然後繼續遞減。
後來我請我爸把聯絡方式給我,醜話就由我來和該會計講,發現果然會計就是想要賴帳,同時間我也把對話內容全部都錄下來(感謝 https://evi.tw/ 蒐證雲)錄音內容中會計沒有否認我們確實賣了 1800 支,也沒有否認帳單,目前我覺得比較有爭議的點如下:
1. 兩張帳單都是由婚禮招待「某理事」簽收,某理事(鄉長)也能確認確有其事。

該會計說我們隨意超賣,隨便找人簽收,他不承認

2. 會計說是因為我們人員沒有做好「控管」的動作,他最後只拿回空瓶 3 百多瓶  

3. 會計認為是超賣因為我們找了「酒促」,「一車一車的推出去送給客人」。其實只是工讀生,因為大部份客人自主開紅酒通常會有困難,我們會幫忙客人, 工讀生都是某大學的大學生假日工讀,長久合作,我們一定要求說   

1. 你們不是酒促,不需要推銷   

2. 穿著得體   

3. 客人如果有言語和肢體上的輕浮你們可以掉頭就走   

這部分一定是可以證明的

4. 會計說,我爸當初告訴他客人可以用喝完的空瓶換新酒(他所謂控管),   後來該會計就咬著句話在統計空瓶,硬說只有 200 瓶。(開始咬住第 3 點)   但是同時我們也一定有告知,當天結帳的時候可以拿沒開的酒來退費, 明明不是用空瓶計算,所以我們人員根本沒有去收空瓶,但該會計一直咬住這點。 我在錄音中有說,如果當下有疑慮你們就不應該簽結,他就改咬第 1 點。

整個買賣過程中,沒有合約,單純口頭約定(例如控管和退酒方式之類的),目前已有證據就是 2 張簽收簽結帳單,30 分鐘的錄音,想要請問各位先進,這樣的勝算是否算是高?

 

雙方都確認:喝掉 1800 支,確有買賣其事,確有簽帳其事

如果勝面高,也想要請教這件事情的分類,是應該採取:

1. 法院支付命令

2. 調解

3. 訴訟(走上訴訟就希望要求其他賠償

何種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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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版上建議其實我都有考量過,目前以該會計的強硬態度看來是非走極端不可,但是考量到該議員出身背景,我相當擔心家人的人身安全,我身在外地,想要一併請教關於這部分我應該做哪些措施來保護家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既然如此強硬,則本件建議您們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且對方既然已有簽收,而您們也有錄到音,所以對您們均屬有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案子上法院要爭執的點不少,再加上沒有簽書面契約,容易流於各說各話,目前情況,發支付命令對方一定異議,不需要浪費成本,真要追討酒錢,訴訟是比較有實益的,目前單依你所述,要從有合意(不管明示或默示)宴會中增加酒數來切入比較有機會,其他細部還是要詳談才能具體確認訴訟進行策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直接提起訴訟,蒐集對您有利之資料,請求對方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kimi 102-12-17 14:02

律師:事情是我的配偶太太與外遇對象已經暗地偷情往來兩年,對於我的婚姻已經造成極大的傷害,太太常吵著要跟我離婚,早出晚歸越來越不顧家,經調查與跟蹤,於11月份在男方家中抓姦在床(目睹男上女下,兩人全身赤裸並進行胎照蒐證),目前已提告兩人通姦,但現在有以下情形,想請問律師解答:

1.他們倆人不甘心被抓,同時對我提告妨礙自由(當時警方於三分鐘後到場,我並沒有對她們限制任何行動,緊跟他們說警方隨即到場蒐證,要他們別離開現場),而男的再告我入侵民宅(由於觀察很久,他都將我太太帶回他的住處,不得已才至他住處進行抓姦),請問他們所告的刑責我會犯法嗎?

2.我相信他們到時在法堤上的說詞一定適硬ㄠ為蓋棉被純聊天或有動機未遂不算通姦性行為,但我手頭上有兩個月前我太太承認之前他常去他家做愛多次的自白錄音檔,及男生也承認的錄音檔,這樣的證據是有對於判決當天通姦成立是否有幫助,避免他狡辯?

以上再委請回覆,謝謝

小幽 102-12-12 11:06

11/23 我在露天網購購買衣服褲子 下標完後 過幾分鐘 還是決定不買了

於是當天使用悄悄話告知賣家我要棄標 賣家通知我請取消交易

但我對於露天網站的功能不是非常了解 於是就沒去理它

12/11號凌晨4點多收到賣方的棄標投訴 簡訊內容是

露天拍賣 000服裝商城,台端購買商品逾期未領,導致物件退回,已達本賣場使用法律追朔求償之金額標準。000服裝商城判定台瑞買受人惡意棄標,一週內委任律師蒐證訂購資料 購買發票憑證報警追查訂購人身分、地址、網路IP,提請訴訟刑事侵占民事,違反交易契約,期間內無處理將直接委任律師填寫訴狀並至台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並對台瑞買受人提告賠償範圍包含【代墊運費+律師書信費+電話費+有價商品流通在外損失】

但後來我發現賣方早已出貨 我並沒收到消息 結果變成我未領貨

但後來我發現又露天網站上賣方並沒有正式的出貨通知 及到貨通知

只有悄悄話通知

現在我因該怎摸辦 非常害怕 對方好像會提告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2 11: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據消保法規定,您於網購後收受商品7日內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無需負擔任何費用

2、倘若您可以依據消保法規定退回商品或是書面通知解除契約,則不會有任何民刑事責任,然倘若對方確實提出訴追,仍建議您應該準備相關事證正式諮詢律師

小幽 102-12-12 11:52

謝謝律師,對於你的幫助,我十分感激。

但這好像沒回答到重點 我並沒有買下那商品= =?

導致商品退回 賣家虧損運費!!

但我覺得賣家使用露天拍賣沒有正常做出貨動作

我想釐清是賣家還是我有過錯!!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2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您沒有依照站內方式取消交易,那該筆契約是有效成立的。只是倘若符合消保法的規定,您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跟退回貨品。

2、至於有沒有正式出貨等問題,並不影響上開法律關係。

3、就本件看來在法律上雙方都沒有過失,且沒有造成任何損害。(對方因您合法主張解約,造成出貨遭退回所生的費用,充其量僅為經營成本)

小幽 102-12-12 22:46

謝謝你肯回答我的疑惑

讓我安心了不少 謝謝!

但上法院時在是要耗掉不少時間和金錢~.~

阿誠 102-12-11 13:29

請問:

A男.B女是朋友關西,A男到B女家過夜,A男趁B女熟睡強制撫摸胸、下體,

B女有反抗,明確告知A男,但A男一次次伸出魔爪,B女逃離現場,A男才離開.

如何讓禽獸受到該有的制裁?

 

請問律師:

1.我該如何處理這事件?  舉證? 蒐證?

2.LINE 的訊息被刪除,警方有辦法復原證據?

3.報警流程.需要上法院?支付費用?

麻煩請律師解答  謝謝

這不是性騷擾,是強制猥褻證據部分被害人的指述,還有其他間接事證都可作為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可以先向警方報案,並看附近有無監視器,可以先調閱保存,刑事提告並不需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5: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警察局報案或至地檢署提告。可能涉犯法條為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eico 102-12-09 09:59

社區車位小,開車門容易造成碰撞,也告知主委是否能通知該住戶注意,截至目前我已自行送修2次,苦無證據向該住戶求償。直到現任主委上任開會同意移現有監視器對著我的車位,可是監視器距離太遠,在某次的開會上有告知,我要自行加裝,來保障自身權益及蒐證。但因有住戶檢舉而開會是否要拆(結果是研議中)但傾向是要拆。

自行加裝的監視器僅對著我的車門而已,求自保兼蒐證,決無侵犯他人隱私之意,所以想請問其合適性及合法性,如果管委會要拆,是否能提告

1.是沒有侵害隱私的疑慮 但有問題的是 停車位空間周圍應該屬於公共空間 屬於公同部分 如果徵得多數共有人同意 你是否可以自由使用 我想這可能有疑慮 2.如果管委會只是拒絕你將監視器架設在公同部分 那是否有違法的問題 ?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0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位的種類很多,有的為有獨立產權之獎勵停車位,有的僅為共有部分之專用權,亦有獨立產權之停車位,若您為共有部分之專用權,則您使用之權利,有無擴張到裝設監視器,似有可能須經過管委會同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tyo 102-11-27 18:09

請問下列兩種狀況刑事上的證據能力有問題嗎?

1)我在法院開完庭走出法院後,被告走在後面罵我髒話,因為太突然了,沒有錄到,所以我就打開手機的錄影功能,走在被告後面拍她,結果錄到被告在法院門口一邊叫我不要拍她,又一邊罵我髒話的影片.

2)因為(1)的經驗,這次我一走出法庭就把手機的錄影功能打開,也是走在被告後面,結果錄到被告先罵兩句髒話後,又叫我不要拍她的影片.

上面兩段影片送到地檢署提告後,被告被起訴妨害名譽.但在地院審理庭時,法官卻說本案可能有證據能力的問題,請問我是為了蒐證而在公共場所拍攝被告羞辱我的影片,為何會有證據問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8 1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法官之所會這樣表示,是因為我國法院就私人不法取證是否有證據能力,尚有爭執。然就您所述,您私自錄音錄影似無故竊錄罪的問題,蓋您是為了蒐證目的或是自我保全目的,因此,似亦無私人不法取證而有證據能力的問題。

2、本文建議您應該將錄音、錄影取證的原因告知法官,倘若有其他證據亦能提供給法院斟酌,以強化法院之心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錄影之聲音加以轉錄音。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舌 102-11-20 16:07

      於民國100年4月,債務人透過朋友(後面簡稱A先生)向我借了兩筆共62萬元,且也有簽了本票。一開始碰面時債務人說他快退伍了(中尉軍官)這筆錢他退伍領了退伍金就會還我,且也有押軍人身分證正本及本票在我這。後來過2.3個月後我向債務人催討這筆錢,債務人卻說這筆錢他已交還給A先生了,但是因為A先生沒有債務人的本票,卻向A先生謊稱本票遺失,所以他們之間有簽訂還款證明,可是A先生卻沒拿錢給我。(第一次碰面時我也有跟向債務人說:等他要退伍時記得找我拿軍人身分證,我陪他一起去辦退伍令順便還款。)1.請問他們之間的還款證明成立嗎?2.此時對我而言債務人是誰?

       債務人當初向我借款時,債務人若以退伍,但債務人卻拿軍人身分證向我借錢。3.請問這樣有無犯法?犯了什麼法?            事隔兩年後(102年7月)由於A先生遲遲無法將錢拿出來還我,因此我便轉向債務人索討這筆錢,我們分別見了3次面。第一次碰面我與另一位友人在債務人公司樓下等他,並載債務人到附近的85度C,約略說了一下我們來找他的原因,及商討還款方式及日期,當中債務人也有提到他與A先生之間的這些事。       第二次碰面是102年7月29日,我與另一位友人一樣在債務人的公司樓下等他,一樣載債務人到附近的85度C商討還款方式及日期,並請債務人簽立切結書,時間押在102年7月29日。       第三次碰面是102年的8月15日晚上(也是切結書上所寫的還款日期),我與友人到債務人家請債務人出來,債務人出來後便直接打電話報警,接著打第二通電話,請疑似兄弟的人過來,我們也在原地等警察過來,接受搜身,也跟債務人到警察局裡協商。後來的結果是債務人那邊的友人說給他們一點時間,他們要去把A先生抓出來,好請A先生把錢還出來,於是我們又把還款日期往後延了7天。過了七天之後卻都無消無息,我們也無法連絡上債務人。      直到102年8月30日,債務人跑去報案,說我與友人於102年7月29日中午持槍恐嚇債務人,並脅迫債務人簽立切結書。而我與友人於當天也有過去作筆錄,並請警察幫我們調閱債務人公司樓下附近的監視器,及85度C附近的監視器。4.請問若債務人無相關證據證明我們有脅迫他,持槍恐嚇取財會成立嗎?(我們每一次去找債務人時都沒帶任何危險性的武器)5.我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清白?6.若是不成立,我可以提出告訴嗎?可以對他提起什麼告訴?需要蒐證嗎? 謝謝您的耐心觀看,懇請各位律師的幫忙,謝謝。

債務部分可發支付命令來追討,刑事部分,如果你確實沒對方指控的行為,可對對方提誣告,可再來電討論

大舌 102-11-20 22:2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債務部分可發支付命令來追討,刑事部分,如果你確實沒對方指控的行為,可對對方提誣告,可再來電討論 ... (恕刪)

 我當初已經有送去本票裁定了,不過現在發函來的是對方要告我,要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所以我才會發問這麼多的問題,懇請各位律師幫忙,能回答的詳細一點,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對方已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則您們就要在訴訟中攻防,若對方真的可以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則您即無法再依本票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D.K.S 102-11-14 20:30
律師您好... (事端大綱)。?2013y5月始之。2013.11/14已收到新北地檢署.慎股.(偵)刑事傳票.應到日期~11/25 一切因由2013年2月房東她接任新房東開始. (房產權為她親姐姐).(新任女房東代理人) (房產權轉任一切概括承受) 我是住最大間最久的房客.並且我和前房東簽訂為期四年之久 的 (定期租約).我想她早預謀已久.常期誤會刁難我. 和我溝通事情時.總是態度江湖傲慢惡劣.我只是個個性單純直率 的小房客. 並且和女房東素昧平生無任何利益仇恨糾紛。 我本人簽定(四年定期租約至民國106年1月)。 房東進而抓我的俠義性格.讓我憤怒激怒我 並中了她的陷阱.果其然目的是想逼我搬家。 常借無理之事誤會我讓我心情難過至極到 9月底回國隔日又再度被房東惡意誤會氣極 而至難過喝醉酒. (我乾哥哥全程陪伴並護送我至家裡租戶裡). 我語音留訊息予她 (爆粗口國罵) .無意識下拍掉大門的監視器房東至警局告我 (刑事威脅恐嚇毀損)。已至警局做筆錄. 之後本人不下數次誠懇道歉並願幫她接回斷掉的監視器. 但女房東完全不予理會.並開始無理無法脅迫我搬家已第四次! 並且房東於2013年11月7日傳3G訊息進而毀謗我本人 【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並已四度脅迫我搬家. 房東她違反租約令在先(禁養寵物.以免擾鄰).還反怪罪予我。 房東6f頂樓加蓋裝修承諾全五樓七戶租客6/3-7/3為期一個月. 如今逾期裝修已過半年之久.至今2013年11月尚未完工。 並且5F~6F樓梯間違章突出隔板使本人前去6F頂樓全棟公共空間 上樓時撞到頭 (無傷口所以無法驗殤). 6F裝修期間斷水(且讓我在自家租戶浴室內漱口喝到毒石灰水). 期間水壓失衡斷水斷電斷網路頻繁.早已損害五樓全七戶租客 生活權益已久。 (本承諾6/3~7/3完工)【長期強烈敲打電鑽牆】 已讓我本人 (身體) (精神) 受到 嚴重折磨損傷甚至無法工作至今。 2013年10月11日始.我已就醫台大精神科.(持續復診中)。 本人 6F逾期裝修敲打電鑽錄音錄影蒐證(全)。 3G.Line訊息譯文證供(全)。 照片蒐證(全)。 台大醫院精神科全本病歷(全)。 我已申請法扶會.(11/18去報到) 11/25我會帶所有供證前去新北地檢署. 我已彙整所有證供.必要時. 我本人必須反抗告提告! 請求律法【法理情】公正 還我們弱勢租屋者正義與清白。 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恩.
如果符合法律扶助資歷要求 那法扶應該會給予是當協助
S.D.K.S 102-11-12 02:54

律師您好

(事端大綱)。2013y5月始之。

一切因由2013年2月房東她接任第三任新房東開始. (房產權為她親姐姐).(新任女房東代理人) (房產權轉任一切概括承受)

我是住最大間最久的房客.並且我和前房東簽訂為期四年之久 的 (定期租約).我想她早預謀已久.常期誤會刁難我. 和我溝通事情時.總是態度江湖傲慢惡劣.我只是個個性單純直率的小房客.

並且和女房東素昧平生無任何利益仇恨糾紛。 我本人簽定(四年定期租約至民國106年1月)。

房東進而抓我的俠義性格.讓我憤怒激怒我 並中了她的陷阱.果其然目的是想逼我搬家。 常借無理之事誤會我讓我心情難過至極到 9月底回國隔日又再度被房東惡意誤會氣極 而至難過喝醉酒. (我乾哥哥全程陪伴並護送我至家裡租戶裡).

我語音留訊息予她 (爆粗口國罵) .無意識下拍掉大門的監視器房東至警局告我 (刑事威脅恐嚇毀損)。已至警局做筆錄. 之後本人不下數次誠懇道歉並願幫她接回斷掉的監視器. 但女房東完全不予理會.並開始無理無法脅迫我搬家! 並且房東於2013年11月7日傳3G訊息進而毀謗我本人 【違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並已四度脅迫我搬家.

房東她違反租約令在先(禁養寵物.以免擾鄰).還反怪罪予我。 房東6f頂樓加蓋裝修承諾全五樓七戶租客6/3-7/3為期一個月. 如今逾期裝修已過半年之久.至今2013年11月尚未完工。 並且5F~6F樓梯間違章突出隔板使本人前去6F頂樓全棟公共空間 上樓時撞到頭 (無傷口所以無法驗殤).

6F裝修期間斷水(且讓我在自家租戶浴室內漱口喝到毒石灰水). 期間水壓失衡斷水斷電斷網路頻繁.早已損害五樓全七戶租客 生活權益已久。 (本承諾6/3~7/3完工)【長期強烈敲打電鑽牆】 已讓我本人 (身體) (精神) 受到 嚴重折磨損傷甚至無法工作至今。 【也已到達低收入單身戶狀況】 2013年10月11日始.我已就醫台大精神科。

錄音錄影蒐證(全)。 訊息譯文證供(全)。 照片蒐證(全)。 台大醫院精神科全本病歷(全)。

我已彙整所有證供.必要時. 我本人必須反抗告提告! 請求律法【法理情】公正 還我們弱勢租屋者正義與清白。

懇請律師給予建議.感恩感謝?

阿豪 102-11-10 13:56

由於我弟與他女朋友有些誤會,導致女方姊姊在網路上發言較為激烈,雖未指名道姓但已構成本人我不太舒服,期間我有留言請她們別謾罵,並提及他們罵完了有沒有比較開心一點了,殊不知對方竟回說:是在說殺小,我告知她這一句話已造成我極度不舒服的感覺,並將法條(公然羞辱罪刑法第309)告知她我可提告,她竟回說我又沒指名道姓,你去蒐證阿,麻煩請提告 ,我等你 等挑釁等字眼,毫無悔意與道歉的感覺,本人實在是看不下去她完全無視法律這件事,以報警處理,想請問針對這種事情我可否提告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確認他們內容說了什麼,確認後,您可以檢附網頁資料,向警方提告即可,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豪 102-11-10 15:1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確認他們內容說了什麼,確認後 ... (恕刪)

 謝律師您好,之前她們針對我弟弟所說的言論均已刪除無法提供證據,不過就以對方怒嗆我在「說殺小」等後續挑釁字眼的留言,本人均有全數截圖(不知道要從哪裡貼上來給謝律師看==),截圖中可明確看到我並無謾罵她們,只是請他們適可而止,而她卻目中無人,所以想請問謝律師,依照這樣的案件可否按鈴申告呢??

102-10-30 20:54

首先,是我目前了解我身邊有兩起案例

同時都是104專案,合約金額皆為十萬。

在簽訂補習班合約時,並沒有給予身分證,卻被補習班盜用之前在補習班資料中的影本

,同時也沒有拿到合約副本就被對方收走。

因此在銀行致電後,暫緩了撥款。

一個被推銷了視聽課程

一個聽了一堂,現在補習班要追討百分比學費。

業者現在矢口否認事專案,明顯廣告詐欺

請問要如何去證明是補習班盜用身分?還有事後應該如何蒐證?

還有對方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還請各位律師幫忙,當事人相當著急。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補習班終止契約的部份,依教育部頒佈的契約版本,必須有退費的規定,您所繳交的款項,必須扣除已經上課的費用跟其他的必要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您,倘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是違法的,仍然可以主張。(簡言之,就是可以請求返還剩餘費用

瑪莉 102-10-20 09:33

律師您好,我的發生過程有點多,懇請您耐心看完,謝謝您。

我第一次住大樓沒想到遇到一戶走路,拉椅子,打掃都很大聲的樓上住戶,甚至放任狗狗狂叫2~3小時,第一次獨自上樓溝通是我男友,當時雙方都脾氣很大,對方是外國人,但老婆是台灣人,所以都是用中文溝通,雖沒發生什麼事,但彼此都互看不順眼。後來聽其他長輩建議改由主委及總幹事協調,但對方認為他們正常作息,所以,溝通後仍舊沒有改善。

 

        忍耐1個月後,他外國父母來居住2~3個月,吵雜時間提早到6:00,向總幹事尋問解決方法,只得到只有晚上10點以後吵鬧才能規勸,我跟我男友只好戴耳塞睡覺。有一天早上遇到男外國人,想說主動示好,有好鄰居關係就會替人著想,沒想到他很兇的對我說我男友沒禮貌,不想談,又說他老婆聽到我男友罵她(※牲),((回想事情發生於我剛好打開門要下樓倒垃圾,兩人正在討論樓上的聲音,我男友順口說出[樓上的是※牲,聽不懂人話],就這麼巧被準備進門的樓上聽到)),又說他樓上也有住人,誰叫我要住他樓下,他兇到其他人都圍觀,後來他老婆下來,有變緩和,誰知這時他父母說有鞋子擺在樓梯間卻不見了....那外國人就說ㄧ定是我偷他鞋子,然後又報警調查,可是都沒結果,調錄影帶也找不到,當晚我在一樓大廳遇到他,他就當著警衛,總幹事及路過鄰居的面,指著我說(要小心,這裡有小偷),說完手指又朝我比了幾下,總幹事叫我原諒氣頭上的他,後來此事也不了了知。

        過了兩週,有位阿姨跟我說,平常不跟她打招呼的外國人,居然特地找她說話,說我偷他的鞋子,阿姨覺得陌名奇妙,所以跑來跟我說,我才知道他的作為,於是我?定蒐證,只要在公共區域我就一定錄音,有一次我在B2搭電梯上樓,遇到在B1進入的外國人跟他女兒,我就只低頭看手機,就在我出電梯時他說(小偷)...雖然錄音聲音不大聲,但我確定他有說話,我跟代理總幹事申請,一同查看電梯錄影,但電梯錄影沒有錄聲音,畫面清楚的拍到進門後,男的向他女兒指我,嘴形(小偷)的說了兩次,然後兩人一同嘲笑,在我出電梯又說一次,只有第三次有出聲,所以我當時以為只有講一次,沒想到被指這麼多次。

    這是目前的過程,想尋求律師協助的有以下幾點:

1.我男友在家中跟我討論事情,說[樓上的是※牲,聽不懂人話],這有違法嗎?

2.樓上男的跑去散佈我是小偷,雖然目前我只知道一位阿姨,他這樣有違反什麼法律嗎?

3.那男的在電梯教導小孩說我是小偷的過程,我能對他提出什麼類型的告訴嗎?毀謗?侮辱?民法?

4.錄影檔再3天就會被覆蓋,我有用我手機翻拍,這樣可以當證據嗎?是否要去警局備案,請警察存證?

   深切懇求律師的回覆,我已經不求這種鄰居的改善,只想平靜渡過每一天,這是我跟我男友自己買下的家,才第二年而已,本來要規劃結婚的說,誰知遇到這種情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8 17: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男友的行為確實可能觸犯誹謗罪,因為有認為不論在哪邊,只要有散佈之可能,傳述足以毀損名譽的事情,就可以成立誹謗罪的法院見解。

2、同樣的,該男子像別人說您是小偷,一樣可能觸犯誹謗罪,但是精確判斷還是要了解他所傳述的詳細的狀況。

3、該男子向他人傳述您是小偷,已經嚴重侵害您的名譽權,除可能涉犯誹謗罪外,您另外可以請求賠償損害。

4、有關證據的部份,本文建議您,越原始的資料越好。

阿亞 102-10-20 07:14

住我斜對面的鄰居常常在晚上(七點到十點)路過我家門口時,會做出很大聲且很噁心的喉嚨清痰聲,尤其晚上特別的清晰,剛開始不覺得怎樣,只是覺得他的衛生習慣很差 勁。不過,經過了一個多月的觀察,我發現他是故意挑釁的,因為有一次我開門查看,那個鄰居突然加快腳步離開,我尾隨到他家想要問個清楚,他卻避不見面,我 也故意的做出很大聲的清痰聲後轉身走回家,接著就聽到他開門並且在我身後吐痰。他對我只是避不見面,只要在路上一見到我就馬上閃躲。後來找人去問他為何這 樣,他又矢口否認說沒做。沒有證據我 又不太敢報警,怕被他反告,搞到現在快兩個月了,我的耳邊已經不時的會出現那個噁心的清痰聲幻覺,就連戴上耳機聽音樂也會出現那個噁心的聲音,更討厭的是 我開始失眠了。我該怎麼辦?要怎麼蒐證呢?要蒐證多久?他這種行為是適用哪一條法律呢?可以直接到法院告他嗎?要怎麼告呢?心情真是糟透了!

阿亞 102-10-28 22:24

這幾天在網路上狂覓相關資料,找到這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618/357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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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口水可能觸犯法律

法條/刑責
◎《刑法》354條毀損器物罪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刑法》309條公然侮辱
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91條污濕他人物品
處15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若被害人有公務員身分,則觸犯《刑法》140條侮辱公務員
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律師吳春生、劉思龍

.............................................................................................

阿豪 102-10-18 20:10

您好,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在四年前曾經酒後駕車被抓到,但沒撞到人,也沒有肇事逃逸,而抓到的方法不算是現場抓到,是透過影片蒐證的方法被舉報,而且在車上的時候睡著時被抓,記得四年多前好像是罰款後就沒事了,現在同樣的事情再發生一次,一樣沒撞到人,也是因為被拍照蒐證,然後在車上睡覺的時候被抓,酒精濃度超過1.1%,我想請問,這會嚴重到被關嗎?父親是公務員,在幾年就退休了,想知道會不會影響很大

本件應先釐清四年前的前案有無移送地檢署而依刑事訴訟程序處理,若僅是行政罰鍰,則基本上不會構成累犯,相對來講比較會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或在法院判處易科罰金

阿中 102-10-12 20:52

律師你好
剛剛接到警察電話說電影公司因為看到我在論壇上分享的BT電影下載資訊提出告訴要我去做筆錄
我那些文章的資訊來源都是國外Google看到的
電影BT種子也不是我製作
一開始只是出於善意做翻譯分享給網友
這樣轉分享的動作大概不到半年
也有特別註明這是國外種子, 資訊來自國外請勿做營利用途
也有著名若有侵權請告知, 我會刪除但警察說電影公司似乎已蒐證, 並沒想通知我

我對法律的認知不深, 以為沒有營利性質就可以我真的沒有惡意, 但是看了一些法條, 我似乎真的觸犯一些刑責關於分享方面
我很後悔, 接到警察的通知, 我便隨即把之前的文章都刪文
請問律師, 我這樣的狀況能夠和解嗎?我自己經濟狀況普通, 我希望可以和解, 但我很擔心和解金額會太高..怎麼辦..

玉米 102-10-02 13:11

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我是騎乘機車) 送完結束返回公司途中 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向要左轉進巷子
因為當時此路口下午時段有點小尖峰 而且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 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 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 快經過貨車時(當時時速約為50左右) 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 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 成死角 事發突然 來不及煞車 就撞上了 事發當下 我立即起身 發現我的機車有壓到傷患 所以把機車原地牽起 然後立刻撥打119及110 

對方因顱內出血 一直住院開刀搶救 55天後 最後家屬放棄治療 所以案件變成過失致死

 

 

事發隔天 我有回到事發現場附近蒐證 事發現場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所以我就進去稍微問一下 裡面的護士長說 這位小姐看完中醫之後 本來匆忙地走了 後來回來又問了一些事情 然後又匆忙走了 好像是有預約做指甲

 

 對方家屬 一開始告我過失傷害 後來傷患往生 即將要變成過失致死

 目前已經開過偵查庭 跟一審了...

上網稍微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案例 好像開越多次對我越不利...



1 請問 這樣案件 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

2請問 在法庭上 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3事故地點 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而與我擦撞行人 是從中醫診所出來的 裡面的護士長 有提到說她剛剛匆匆忙忙地要離開 似乎是預約做指甲 關於這點 我在法庭上需要提出嗎?


因為我26歲 單親家庭 名下無任何財產 月收入24000左右 房子用租的 也沒存款 
但對方律師的起訴狀裡的求償金額 完全超乎我的負擔的範圍 ...

因為沒錢請律師...本來有去申請免費律師 但因為是刑事案件 似乎無法受理

意料之外 就是意外 誰也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事發過後 我一直處於 害怕 焦躁不安的狀態下

事發隔天 有去急診室探望對方 

接下來 都是我母親去探望 幾乎是每天去(因為我母親說對方很多人 怕我過去會引發更多事端)回來再跟我敘述對方狀況

一審時 法官認為我這樣的做法不妥 事發當下 家屬會有不理性的行為 這是可以諒解的

過一陣子後 等待家屬情緒稍緩 還是要過去探望才是

我明白我作法不對... 不應該害怕 甚至想逃避

現在偶爾會撥通電話給對方家屬 關切一下 人生父母養 因為一場意外 失去親人 白髮人送黑髮人...

我知道如果和解之後 就可以撤告

可是 目前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來此請求方針...

沈恆 (沈律師) 102-10-02 17:17

您好!公司基本上不用負刑事責任,但受害人可以請公司連帶民事賠償,公司賠償之後,還是可以轉向求償過失致死非告訴乃論,縱使和解也不能撤告,但和解可能判較輕,若不想入監坐牢,可能有必要先和解。以上謹供您參考。

玉米 102-10-01 14:58

公司當時派遣我至某處送貨 返回公司途中 發現前方有台貨車從對象要左轉進巷子
因為當時是 無號誌交通路口(有斑馬線)我稍微減速(我騎內車道 此路段兩個線道機車都可行) 等待貨車過去至空出一個車道(此路段是兩去兩回雙線道)再往前直行 快經過貨車時 突然斑馬線邊緣有行人走出 由於當時剛好是貨車阻擋到視線 成死角 事發突然 來不及煞車 就撞上了

事發隔天 我有回到事發現場附近蒐證 事發現場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所以我就進去稍微問一下 裡面的護士長說 這位小姐看完中醫之後 本來匆忙地走了 後來回來又問了一些事情 然後又匆忙走了 好像是有預約做指甲

 

 對方家屬 告我過失傷害

 目前已經開過偵查庭 跟兩次刑事庭了

上網稍微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案例 好像開越多次對我越不利...



1 請問 這樣案件 公司需要負責部分責任嗎?

2請問 在法庭上 我該提出怎樣對我有利的證明?

3事故地點 旁邊是一間中醫診所 而與我擦撞行人 是從中醫診所出來的 裡面的護士長 有提到說她剛剛匆匆忙忙地要離開 似乎是預約做指甲 關於這點 我在法庭上需要提出嗎?


因為我26歲 單親家庭 名下無任何財產 月收入24000左右 房子用租的 也沒存款 
但對方律師的起訴狀裡的求償金額 完全超乎我的負擔的範圍 ...

意料之外 就是意外 誰也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我知道如果和解之後 就可以撤告

可是 目前就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所以來此請求方針...

102-09-09 13:07

乙與甲僅有數面之緣

某日乙於網路中尋找開趴同好時,被警釣魚約出,在身上查獲2.3級毒品搖頭丸和k它命微量,移送時乙表達希望能藉供出賣家以減輕其刑,並配合檢警約出上游,並表示來源是向甲購買

並交代其時間.日期.金額..數量...而後立即打電話約出甲碰面,但雙方於電話中並未談及任何不法情事,乙現身等待,等甲赴約後2人尚未談上話,甲立刻被埋伏的警員逮補並進行蒐證搜索

甲(無毒品前科)被帶回警局訊問,警方於甲身上搜出隨身攜帶之感冒成藥,並將其以2合1驗毒包檢驗但盡然能驗出MDMA成分,當場轉換為現行犯身分進行驗尿和訊問,並扣押其除聯絡乙外共2隻手機門號作複製通訊錄和偵查之用,甲雖極力抗辯,但無奈只能配合,要求聯絡律師和重驗其藥物

 警規定只能電聯其直系親屬,並強硬表示無任何檢驗器材可供重驗.當下就以其草率結果來作為犯意連結和移送意圖販賣之依據,甲表達不必通知家屬,希望透過朋友或表親找尋聯絡律師到場以自保,但警表達只能讓其和直系家屬通上話,不含表親在這情況下只能依法通知公設律師到警陪同偵訊,訊後以意圖販賣移送,於地院裁定交保(甲自警轉地檢皆不承認販賣之事)

請問大律師們?

Q1罪證這麼單薄情形下,檢警偵辦的依據在哪,若無其藥物檢驗是否為違法過當?即陷害教唆?

Q2而後正確藥檢出爐其警方偵查蒐集的證據,是否有其正當性?扣留甲的手機門號想要在追查通聯和補強起訴的人事物證來起訴,這有依據和正當性嗎?

Q3不讓甲在使用警局電話下,透過親友聯繫信賴之律師到場是否有其正當性?

Q4若依上述情況,是否警有過偏頗入罪的情況?若不起訴後乙要付多大責任

Q5不起訴成分多高,但若交於專業,能不提早於偵查中打掉官司,並有辦法對其過程質疑且讓乙究責?

抱歉文長,望請大律們提出見解,以作為是否須聘請律師的考量,萬分感謝

您好,

      1.關於驗毒包的準確性是可以去爭執的,畢竟不是送請專業鑑定單位鑑定,而是當下直接以驗毒包去驗,這部分可以要求重新再驗。但若要主張是違法的誘捕偵查有其一定困難度,只是最後若無證據證明是您初受藥物給乙的話,是可以考慮對乙提出誣告刑事告訴。

      2.對於本案警察的偵辦方式或許有所違法,但因您自頭至尾均否認有販賣情事,故於本案影響較不大,但仍然應將相關情事告知檢察官

3.不起訴處分的機會多高,我們只能告訴您說,若依正常正程序而言,本案證據根本就不足夠,難以據此直接起訴,但事非絕對。建議您還是整理相關資料找律師商談後續處理。

魚兒 102-09-01 12:40

http://m.ettoday.net/news/20130831/264606.htm這個新聞裡的女生是我朋友 因為她當下不敢講也沒有立即蒐證 現在只剩對話紀錄和通聯紀錄 但對方否認犯罪事實 該怎麼辦?

對方還放話說 要告所有人散播謠言 還要告女生誣告 請問這樣成立嗎?

 

要看對話內容有什麼。以上供參。

 對話記錄及被害人之證詞都可以都作證據,尤其對話紀錄之內容更重要。

fan fan 102-08-21 22:55

請教:我被詐騙.如果向警察局報案,警察對我協助的項目是?有包含幫助我蒐證的項目等等~~~.還是委任律師蒐證查詢?一樣是先報案再委任律師?對於順序和包含協助項目並不了解.

麻煩請解答.感激.謝謝

您好

告訴時,警方原則上會依你所述記明筆錄,並要求你提供證據(因為你是受害人對原因事實最了解),於製作完筆錄後,警方會通知嫌疑人說明,調查完畢後會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以決定是否起訴。

告訴並未強制要求委任律師辦理,但一般而言,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會比較有殺傷力。

以上供參考

 您好:

 當您被詐騙時,先到警察局做筆錄,當案子進入到偵查階段,必要時檢察官就會通知您到庭陳述當時受騙的經過。若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法官於必要時會再通知您到庭陳述。律師則能於偵查或起訴階段在旁協助您如何適時主張自己權益,例如:當對方有意與您和解時,律師在雙方的協調過程就能提供幫助;或者是,在提起刑事訴訟時要一併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返還您當初受騙之金額。以上想法,供您參考。

fan fan 102-08-22 08:57

證據:如共犯者不只一人,對方來往的通聯紀錄和轉匯款資料.等~~.

我應該如何申請,得以證明我被詐騙.這些協助.我該找誰協助.

chyo 102-08-14 09:51

您們好,

因自地自建與建商有簽訂工程合約,依約應於去年10月交屋,但因工程延宕一直到今年五月才拿到使用執照!然已經過三個月建商遲遲不將剩餘工程收尾,也不積極進行工程,半個月僅完成二個小台階的板模,承諾的交屋日期一延再延!

由於當初雙方訂定合約時不察,合約裡面全無瑕疵罰則及逾期罰款的條款,請教現在我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呢?如何蒐證存證信函......等,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2-08-14 10:47

您好,

      合約內沒有訂定罰則的話,就要回到民法去主張。依您所述與建商應係簽訂承攬契約,依民法第502條規定,可以向建商主張「減少報酬」或「因此所受的損害賠償」。

102-08-12 23:16

鄰居X先生在他家的空地養了隻狗,但偏偏空地在我家旁邊,鄰居X先生住在遠處,狗叫聲不斷,

之前鄰居X先生養了一隻也是吵到被檢舉狗被抓到收容所,之後就又養了現在這一隻,

常常睡覺被狗叫聲驚醒,報警也沒用,腦神經衰弱,不知可否蒐證提告!?

以上~~~

不好意思麻煩了,感謝!!!

阿為 102-08-13 15:54

請飼主將狗, 在晚上半夜睡覺前牽進屋內,,白天再遷出,

 

有可能最近又到了狗的發情期,所以看到其他流浪狗特別喜歡叫.

 

狗一進收容所五天公告沒人認養就安樂死了..一條生命啊!

Patty 102-08-13 19:25
回覆 阿為 的發言內容:

請飼主將狗, 在晚上半夜睡覺前牽進屋內,,白天再遷出,

 

... (恕刪)

飼主把狗養在外面的原因是說要防小偷,不可能把狗牽回家

peishiang 102-08-07 09:16
您好: 請問如果到店家店裡買東西,下雨天地板濕滑,店家負責人沒有鋪止滑措施或任何警告標語,導致消費滑倒,後消費者提起告訴,檢察官認為店家(負責人)當時不在現場,不能加以起訴,只能起訴當時的代理店長,是否合理?而且代理店長也表示在消費滑倒前,已有多次店員或顧客滑倒的類似情況發生,該店設立七年,店家設店之初早已發現此問題,但地板磁磚濕滑的問題一直沒有處理,調解會上店家還曾表示他的店面很大,不可能完全鋪設止滑措施,那這樣是不是表示店長也要負擔風險與責任,而不是像檢察官所說的只能針對領死薪水代理店長提起公訴?現在檢察官還要消費者自己蒐證,證明店家也要提起公訴檢察官才願意對店家提起公訴檢察官不是應該站在被害人角度的嗎? 而且消費者傷到脊椎,復健了近一年,請家人照顧看護了近五個月,傷勢嚴重到後來還送醫急救,但店家始終沒有出面慰問(除事發後十天曾出面一次到消費工作地點慰問外),而且還找議員、記者到工作地點施壓,甚至到政府部門投訴.....調解會上不願賠償外,還言語羞辱消費者,認為消費者領國家薪水無權要求賠償,並認為受傷還去上班是在誤人子弟,因為會把不滿的情緒都發洩在學生身上(消費者為老師,去該店消費是為了買給學生的生日蛋糕)。 這家店是臺灣知名的連鎖咖啡蛋糕店,總公司居然把所有責任推給加盟的店家,完全不願負擔賠償責任。 請問消費者該如何讓檢察官針對店家提起公訴?如果檢察官不提起公訴,是否會影響日後民事訴訟賠償要求? 感恩律師們為我解答。

 

Sakoe 102-07-29 23:17

大家好,小妹家人遇到事情,相當煩惱,由於內容混雜民法刑法

查了一堆資料,但還是相當混亂,在此寫出經過和問題,

事由很長,雖煩還請大家不吝指導一下,謝謝。 m(_ _)m

 

事情經過:

媽媽以前為了投資與預備養老金,在某大學附近購置房產租學生,前幾年因為身體每況愈下,所以轉交姊姊處理。由於多半是學生,所以並沒有實際到法院去申請公證,只有檢查證件並簽合約

去年九月租給一位(應該是延畢的)S小姐,由於S小姐百般求懇說他必須要每個月20號發薪水才可以繳交當月房租,姊姊基於好心同意,並且在合約上都有清楚註明:每月20日要繳當月房租。剛開始半年S小姐多半都沒有過期太久,今年三月重簽了一份合約到今年底八月。結果今年重簽完合約以後,S小姐開始嚴重拖延房租,想要住完這整個月再繳錢,甚至拿房租去旅行(我們電話催繳時,他本人說他正要去玩個十天八天沒空繳,玩完以後也沒錢繳,在我們堅持下,後來是有跟朋友借錢並請朋友拿過來)。

母、姊已有共識預備不續租S小姐。而S小姐的房租以往拖延幾天我們也不會催繳,上述事件發生以後,只要超過20日我們就會透過電話催款、催到他繳費,省的他又拿房租去玩而沒錢。

最近7月房租S小姐又故意拖延,甚至變換手機號碼(不知何時變更也都不曾告知),房內分機也不接(但是他常常會用打電話),敲門就裝不在....等,合約上寫的緊急聯絡人填他家的電話,20日下午電聯,但是他的姊姊都不願意轉告(理由:我和他沒有聯絡。但後來S小姐有出示姊姊傳的LINE,內容完全是斷章取義過的、我們沒那意思的內容),21日姊姊終於趁機找到S小姐,兩造發生爭執,姊姊有錄音重申請他25日下午5點以前繳款,若有繳款則合約期滿截止不續租,若無繳款則要提前終止合約

25日下午,我們一直沒有接到任何聯絡,中午時去刷銀行存簿也沒有任何紀錄。手機電話還是一樣打不通;打他的緊急聯絡人電話,他姊則是乾脆拒接;輾轉聯絡到第一份合約填為緊急聯絡人S小姐的朋友a,他說他們已經絕交,但她被告知只要提供S小姐的資訊,自己就得小心一點,所以也不願給電話號碼。房間所有電燈都大亮,(透過走廊氣窗和門下縫隙都可看到)但是敲門完全沒有任何回應。在這種狀況下,姊姊私自開門查看,確認電腦等多數個人物品都還在且人並不在房內,隨即退出房門。

由於樓下一直有人,而進出的大門則是透過中控鎖管理(但是可以跟隨別人進去,也可以到樓下請我們開門),因此我們暫時刷除對方門卡,並在其房門貼上存證信函(一般自己打字的內文,非郵局那種)請他務必和我們聯絡。當晚S小姐發現門卡有問題以後,雖有向樓下反映,卻未等到姊姊下去處理,隨即躲進房間不願出來,電話照樣不接,敲門照樣不回,但是門上的存證告示已經被他撕下;隔日晚上S小姐就帶了警察過來,說我們要對他不利(=_=),要求警察保護他回來和房東談判。並且在員警L先生告知下得知,S小姐已經告房東刑法侵入住宅罪和強制罪。並提到當月房租他已經在25日下午繳了(轉帳但是都無告知),我們卻還是沒有解鎖他的門卡。(員警L先生並同時要求姊姊留下個人資料,但S小姐堅持電話還是不給我們,只給該員警。)

27日確定有繳款以後,恢復他的門卡後,隨即趁特定郵局有開周末,到郵局寄了正式的存證信函,內文大致與當時貼在他們上的一樣,只是改正一些錯字,並再次同時表明合約期滿不再續租的立場。(是正式的格式)

然後27日當晚11點多接到"派出所"電話,由員警L先生打來,說S小姐要求要"現在立刻"退房。要求我們必須立刻派人去幫他辦退房。但是姊姊已半夜人不再附近拒絕。家人因為出外旅遊也都不再,所以該員警同時陪同他一起進房拿部分東西並離開。

今日(29日)下午5點左右,接獲其他房客電話,說S小姐帶了兩個警察(其中一個是員警L先生)正在對房間內外拍照。電聯派出所詢問,派出所只說L先生外出巡邏說等他回來再回覆。結果一直等都沒有任何回音,直到晚間7點多,S小姐終於願意聯絡我們,說要"協議"提前解約,要我們到派出所解決。家父母反對,認為合約相關的事情是民法問題,為什麼要跑派出所,因此拒絕。後來S小姐帶了兩個員警在樓下(皆非員警L先生,後來有再加派一位資深巡佐,也不是L先生),員警才發現是民事案件,因此拒絕入內。

僵持之下,我們也不欲和S小姐多談,所以我們只提到:"到時候押金會扣除相關費用以後退給你。" S小姐就情緒失控大吼大叫,認為我們應該押金要全退,不管怎樣都不能扣款,並拿出他房間自己錄的錄影存證,證明我姊有開他房門,所以告他侵入住宅,下午員警L先生就是來採證的。S小姐的意思應該是意圖以刑逼民,甚至可能是想要我們賠償他(不過他只聽到我們提到會扣除必要相關費用後他就失控,後面的部分因為他太不理性所以我們也沒談下去)。此時員警想要離開(不願意介入民事案件),但是S小姐情緒則是更加失控,最後發現沒辦法讓員警逼我們退押金時,就大聲尖叫,吵著明天要找記者來"公諸我們的惡行"、"給我們好看"之類惡狠狠的話,就與友人離開。員警與我們解釋一些疑問以後,並願意幫我們與L先生約筆錄時間後,也離開了。

 

疑問:

1.關於家姊開房門的事情:

家姊的確有沒腦袋的地方,這是我們的錯。但是我們只是確認他沒有偷搬走而已。開門看到電腦還在也就出來了,完全沒有踏進去甚至是甚麼翻找等都沒有,時間也很短。

網路上我找了一些相關討論,裡面提到侵入住宅罪其中有"無故"字樣。也有網友曾經提到可以使用刑法第24條主張緊急避難狀態。也查到曾經有房東因為房客用電量過大私自翹門關掉冷氣電源而不起訴侵入住宅的案例。此外,在合約裡面並沒有提到有關於開房門的相關事宜,但是在簽約時都有口頭告知非特殊狀況我們不會開房門。

請問家姊若在此處陳述"是因為多方連絡不到所以才開房門,並非無故"、"連家人都不願聯絡他怕他發生意外(之前社區內有學生也是自殺,但是都沒人連絡房東去檢查才導致憾事發生,不然該房房東其實同住可以馬上救援)",是否可以獲得不起訴?

附帶請問家姊做筆錄的時候,是否需要準備一些東西(如之前提到的錄音或者是公告的照片、甚至是通聯記錄等)佐證說,我們的確是百般連絡不到所以才開門確定他還住在這裡?(附帶一提,我們也有證人證明S小姐電燈是24小時開著但人都不確定在不在,而S小姐絕交的友人則是出於害怕,因此會拒絕不論是作證或是其他任何我們和S小姐相關的事項。)

 

2. S小姐現在意圖找記者爆料

由於事由起因於S小姐不照合約規定拖延繳款,若到時候有名譽損失問題,是否可以告他妨害名譽嗎?另,若記者到時候的報導並不公正,是不是可以將記者當作共同正犯告妨害名譽呢?

還有S小姐也提到將會把家姊開門的影片放上網讓所有人撻伐,如果不起訴的話,這是否更構成妨害名譽呢?

 

3. 房屋退租部分

今天合約的"協議"並不成功,感覺S小姐極有可能不會再來找我們退租。因此想要預做準備若他不搬離我們可能可以採取的動作。網路上有些人主張要經過民事簡易法庭判定>強制執行>在警察陪同下搬走他的物品,三個曠日廢時的步驟。也有些人主張,在經過存證信函後,已經明確表明不再續約,因此若房客拒不搬走,可以改告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竊占罪。也有些人認為,到時若不搬走,可以因為合約到期,所以協同里長或管理員或員警搬走他的物品,妥善保管並行使留置權,房間可另外租人,屆時再與他求償

因為三種都有人主張,感覺也都有他們的理由和立場,請問在我們的狀況下,應該採取怎樣的作法會比較好呢?

另外,如果他到時候留了一堆垃圾也不願意來退租、不願意繳費,此類債務糾紛向法院控告民事應該是要告甚麼罪名呢?可以同時告他竊占罪附民事嗎?

 

4. 關於員警L先生

我們保證絕對無意為難員警,只是有些程序問題我比較疑惑。為了以後遇到這類事情能有相關知識,因此提出想請教一下。

員警不介入民事我是知道的。連後來的資深巡佐也是反覆重申這個立場。但我疑惑的是,本次案件員警L先生卻多次陪同S小姐進出房間或代替他聯絡,甚至電聯要求我們半夜讓他退房,請問這是正常且適當的程序嗎?(起初員警L先生是提到這是為民服務....但我是蠻懷疑,為民服務可以幫忙半夜打電話房東退房......這好像也太熱心了點......)

另外,請問一下像這種明知道是學生套房,那時候該員警也有我們的聯絡方式,可以不連絡房東就逕行來蒐證而不用通知、不用附甚麼證明EX搜索票之類的嗎?我們絕對不會妨礙蒐證或拒絕員警進入,只是當時我們甚至樓上樓下都有人在,但是員警都沒有通知,是正常的嗎?

另,資深巡佐也提到,如果我們有房客因為員警蒐證而嚇到,我們可在判決結果出來,如果是不起訴的話,可以轉而向S小姐求償。這.....是要怎麼求償?還是因為員警是執行公務,所以我們也只能配合辦案自己吃虧?

 

??

資深巡佐看我們相當無奈,也是勸我們最好以後合約公證。(但是學生們...願意一起去的我想大概不多...)家母租屋已經十數年,當中也遇過拖欠房租機車的奧客,多數家母都會秉持著對學生的關愛也就算了。但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欠租還大肆找警察、找記者的特殊案例。加上已經果然一百個人裡面只要有一個是這樣的就會讓房東欲哭無淚。

感謝大家回答。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30 10:32

您已經知道許多解決方法,也向很多人請教過了。現在應該就是下決定要採用哪種方法的問題

希望您找到最適合解決之方法,謝謝。

曼曼 102-07-21 11:19

無意間發現先生和朋友的對話
知道先生竟然在婚後有嫖妓經驗

如果想離婚
法律訂定的裁判離婚(離婚要件)中
這樣算是與人通姦
還是以「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嫖妓"可以當作離婚的要件嗎?

如果要蒐證對方有過失
僅只有他跟朋友對話的行車紀錄器錄音
這樣可能離婚可能成立嗎??

煞祿 102-07-21 12:40

 要離婚有的是理由

只要夫妻理念已經沒有當初所想

有一方想離婚 就可以訴請離婚

有很多方法啦 例如 分居一段時間 等..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7-22 09:08

如果發現先生於婚後有嫖妓,且有相關錄音或錄影或文字,當然可以起訴請求離婚。這不是告通姦,不用強勢證據。如有進一步的需要,請您攜帶相關證據(嫖妓)、最新全戶戶籍謄本與律師約時間諮詢,謝謝。

Roy 102-07-08 12:13

父親寒假時與幾位朋友去聚餐,喝醉後意識不清將包包中十萬元交由其中一友人甲保管,聚餐結束後讓餐廳小弟開車送回,送回時已無法自行行走,攙扶進屋後,我們隨即檢查他身上財物,發現十萬元工程款不見了。隔日才聽父親述說昨日經過,並詢問當日一同前往的其他友人,皆稱錢乃甲帶走,然問甲甲先稱其從未取走十萬元,而後又稱其帶走後不知放到哪了。爸媽不希望走法律途徑,然時至今日仍未討回,若我說服他們後,願意尋求法律途徑,此事該如何蒐證與請求?

建議您可以將與某甲溝通之對話內容錄下,屆時一併以其承認受託保管、收受金錢錄音內容及其他證人之證述,應該會比較有利於日後不得以進行訴訟時做為主張之依據及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木子 102-06-03 11:32

昨晚6/2與先生去游泳

游完後發現我與先生的個人物品袋子不見了(是開放的置物櫃)

後來請游泳池管理人員協尋

再男生沐浴更衣間找到我們的袋子

我們袋子裡面並無放重要文件及金錢(僅有少數零錢與衣物)

很快的確認東西無缺之後原本不想計較了

但是後來準備更衣時才發現

我的女性內衣及外短褲都被撕破了

貼身小褲也有被翻過的跡象(原本衣物都有整齊的摺疊)

這樣惡意的破壞讓我有受到侵犯的不悅感受

 

後來調閱監視錄影,發現是一年輕男子直接走向置物櫃

完全沒有確認的動作就直接拿走我們的袋子後,就走進男子沐浴間

後來又發現沒幾分鐘,他又走出回到置物櫃拿了自己的紅色袋子

我們是經由他沐浴完畢還拿著紅色袋子到梳整區梳整

將一系列甚至是他跟朋友剛入場的錄影,皆有蠻清楚的正面影像

(男子離開是和其他4位騎腳踏車離開,應該是學生)

但當我們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蒐證到可疑人物的影像後

前往警察局,警察局卻沒有太大意願受理

還笑笑的說那你們要告他嗎?那你們要告他嗎?那你們要告他嗎?(他真的一值連續問我)

之後什麼正式表格也沒讓我填寫

只問了我姓名電話住址後就說如果有任何消息會通知我

就把我打發了,這就讓我更生氣了!

當我受到侵犯的感受時,人民的保母竟然是這樣處理我的感受!

 

想請問律師,關於可疑犯案男子他已處了什麼法律

那我又該怎麼做?

警察局似乎很被動不太願意受理,我又該怎麼做?

律師協助回答,感激不盡!

歡歡 102-06-01 02:46

A到處說閒話被大家知道了,於是被討厭。

B忍不住在facebook上po文罵他,接著CDEF和我都在同一天PO文罵他。

但我們並沒有指名道姓,也只有一人試圖影射。而且並沒有告訴他人,我們罵的是A。

內容除了叫他不要假惺惺外,還打了許多難聽的字眼。

(婊子、死台妹、臭三八、菊花姊、沒奶、菜花妹....)

後來吵起來A就說要對質,臉書上對質過程中他一直閃避問題,讓我們說話。(他想蒐證)

中間他很生氣打電話給我 問我沒被人打過是嗎 要不要出來輸贏

電話的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我在第一時間有告訴一些人。

後來在facebook上,他在其中一人家附近問他要不要下來談(有恐嚇意味),也承認他覺得我很白目所以想打我。

隔天A帶了兩個人來找我們說要當面對質,最後說要分局見。對質過程中也否認他說過的一切,並詢問我們PO文是否在講他,我們有承認就是在說他,可是對質過程並沒有罵他。(A有偷偷錄音)

 

現在他要求我們三天內公開道歉並簽切結書。否則他要提出告訴並要求賠償

我想請問

1.事實就是他有說閒話,但他不承認,請問毀謗罪是否能夠成立?

2.我們在臉書上po文並沒有指名道姓,也沒告訴別人就是在說他,請問公然侮辱是否會成立? 

(目前他握有的證據是我們PO文的截圖,還有對質中我們承認在說他的錄音)

3.如果我想告他恐嚇,但我沒有錄音,是否可以成立?

目前我有的證據是 他說我很白目想打我的對話,人證,還有通話紀錄

(網路資料,警察發公函申請可以獲得通話內容的錄音是真的嗎?)

jackky999 102-05-29 21:04

酒駕緩起訴期間  被帶回警局:無毒品前科

警察戶口調查在門口   見屋內地上髒亂

懷疑有開趴  就強行進入

前一晚確實朋友過生日慶生  有抽3級毒品菸  

因此被帶回警局驗尿

想了解的是

1.戶口調查 警方沒有搜索票 何以能進入屋內做搜索蒐證的動作  並強行將人帶回警局做調查

2.於緩起訴期間  驗到3級毒品  可能被撤銷重瓣嗎?

您好

1、要詳細說明警員入內搜索範圍,才有辦法判斷該搜索有無違法

2、當場有無查獲3級毒品?如有,數量為何?

3、如無查獲,單純施用,只是繳罰鍰、聽講習而已,不構成撤銷緩起訴事由

jackky999 102-06-05 23:11

律師:

1、 

  1.要求我們坐在客廳  不要走動 

  2.私自進入房間  從房間搜出3支捲菸  並且稱之裡面含有3級毒品  並且封裝起來  不讓人拆開捲的煙 

  3.翻找垃圾桶  搜出裝3級毒品的空袋子

2、 

  當場無查獲3級毒品

 

感謝您

文巧 102-05-25 19:14

您好:

在下因為急處理私人離婚問題便上網找了一個婚姻協會(自訴可處理離婚問題),

碰面時要我簽了文件,說可以處理蒐證訴訟離婚

我簽了....

但和朋友討論後,朋友覺得詭異,覺得未付定金哪能簽約?

隔天電聯對方表示已找另一位朋友處裡了,卻對方卻要我照簽約走,需付違約金!!!!

但我連定金都沒付,事情他也沒辦,現在卻要我掏腰包付錢,這樣是成立的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21:46
回覆 文巧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下因為急處理私人離婚問題便上網找了一個婚姻協會(自訴可處理離婚問題) ... (恕刪)

簽立契約就已生效。如果要解約,必須依照合約辦理。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幫您處理。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成立

Rab 102-05-24 09:49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一、我前部門同事,在我背後及工廠現場散撥不實消息,我雖然沒有親耳聽到,也沒有錄音蒐證

可是他們的謠言已嚴重影響我的生活,舉凡說我懷孕、說我倒追現場其他人等不實謠言等~

我本人目前未婚,也沒發生他們所謂的倒追事件,

慶幸有許多熱心善意的前部門同事還是會跳出來告知我他們在背後如此不堪且惡意地形容我,

請問這樣有辦法以法律制裁他們嗎?我有證人,但我沒有錄音

 

二、如果能成立毀謗罪,是否可先以存證信函警告對方?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46
回覆 Rab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關於毀謗的問題。

如果您能證明對方確實有散佈謠言的話,是有可能成立的。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要有錄音
不然就是要有證人願意幫你出來作證

不然這事情沒有辦法處理

雞排 102-05-01 21:58

小弟我今年4月18到家裡蒐證沒找到東西, 後來被帶回去驗尿,我吸食k他命,第一次到警局做筆錄

我說我跟人家買一包五百元的k他命 到第二間警察局時我就承認那天的交易情形,那天的交易是我25號跟藥頭買50公克k他命然後27藥頭又從我這邊把40公克k他命拿回去錢還我 ,我有坦承吸食可是我怕我現在這樣會不會構成販賣,那天晚上三萬元交保,那天晚上有漢藥頭對質,藥頭跟檢察官說是他逼我要回去的 我想請問律師這個算是流通還是販賣

如無營利之意圖,應不構成販賣。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始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5-02 01:12

您好:

依您所述的事實,應該是不會構成

第一、您持有的量不多

第二、雙方僅單純調貨,您完全沒有獲利(除非藥頭錢還您的時候,有多拿 =.=)

第三、藥頭說:「他(指藥頭)逼我(指您)要回去的」對您並無不利。….他(指您)逼我(指藥頭)要回去的」才是對您不利的證詞

以上僅就您所提供的事實做判斷,供參,祝一切順利

葉小姐 102-04-25 06:37

爸爸未死之前 就先被哥哥領出來 算遺產嘛 哥哥有罪嘛

如果哥哥脫產 那我可以告他嘛 要如何蒐證

遺產是以死亡時的財產狀態為準,如果該筆存款您的兄長有盜領行為的話,對應來講您父親對您的兄長針對遭盜領的存款則會有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此部分是得為繼承之應繼財產,而構成遺產之一部分。
另外就其盜領行為可能會有構成偽造文書或者侵占刑事犯罪行為,不過必須視其領款情節如何才能進一步確定,至於蒐證部分主要在於證明其前往領款的過程這個部分,可以詢問銀行錄影畫面保存時限(超過保存期限就調不到了),另也可設法透過與對方通話過程加以錄音,看是否能多少蒐集到盜領行為之跡證。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衰人一個 102-04-17 18:02
日前在當替代役時

遭到自己的繼父造謠、生事

好像也有派人尾隨我、騷擾

並且到我常去的幾個地方去造謠、生事

導致我的替代役生活都不是很好過

但我之前並不知道是他做的

所以我就先家鄉工作

之後

我發現我繼父以及母親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跟我吵架

目的似乎是想激怒、干擾我

然後也在我目前工作的地方造謠、生事

我如果在家有與父母吵架

公司的人隔天都知道

而且還會在暗中罵我狗、老鼠等

最糟的事工作分配的量也變的不合理

導致我工作不順遂

我害怕搞不好手機以及電腦都被他們監控

之前也有詢問警察

但他們也束手無策

錄影、錄音還會造成妨害秘密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蒐證

畢竟對方都從你背後偷偷來

抑或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可以告訴小弟我嗎

我現在因為這些事情被搞得很煩

在這樣下去都要得憂鬱症了

衰人一個 102-04-14 15:43

日前在當替代役時

遭到自己的繼父造謠、生事

好像也有派人尾隨我、騷擾

並且到我常去的幾個地方去造謠、生事

導致我的替代役生活都不是很好過

但我之前並不知道是他做的

所以我就先家鄉工作

之後

我發現我繼父以及母親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跟我吵架

目的似乎是想激怒、干擾我

然後也在我目前工作的地方造謠、生事

我如果在家有與父母吵架

公司的人隔天都知道

而且還會在暗中罵我狗、老鼠等

最糟的事工作分配的量也變的不合理

導致我工作不順遂

我害怕搞不好手機以及電腦都被他們監控

之前也有詢問警察

但他們也束手無策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蒐證

畢竟對方都從你背後偷偷來

抑或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可以告訴小弟我嗎

我現在因為這些事情被搞得很煩

在這樣下去都要得憂鬱症了

102-04-01 20:18
我住在公司宿舍~
最近我和我室友有些物品擺放方面的糾紛~
結果我的室友偷拍我的照片~
給公司的宿舍管理部門~
這樣他算不算侵犯我的隱私權~ 可我是透過管理部門的告知才知道這件事 並沒有實際的證據 只有我跟管理部門的錄音 這樣要提告是不是很勉強 需要先報警蒐證保留證據

您好,

      1.私人宿舍裡確實還是會有隱私權,隱私權受到侵害也確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甚至刑事訴訟偷拍)。

      2.但是主要要證明的是針對偷拍相片的內容您確實有隱私權的存在。

      3.至於無法證明是室友偷拍也沒關係,管理部門自然會知道是誰提供的。如果管理部門不願告知,就以管理部門承辦人員為被告提告

隨緣 102-03-27 11:31

你好

住家樓上一直在製造躁音,我有請警員來勸導,無效,警員是建議我錄音來保護自己,避免被反告,我也同意,但是我現在的問題,我錄音了,但是他們一定會反說噪音不是他們,或是說噪音是我在錄音時自己加上的,那訴訟時我不就慘了

所以想請問,噪音蒐證要怎麼樣做才能成為有效,且能證明是他們的聲音,而非是我虛構的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2

 噪音問題很難蒐證,因為現在都是集合住宅,你可以錄到聲音,但很難說明聲音是來自何處

Vanessa 103-10-15 09:52

我有相同的困擾,

究竟該如何蒐證提告?

狐狸 102-03-25 12:19
我想問.如果2個人在倉庫做完愛.是2情相悅的.事後走出房間.都沒有異常.還一起搭同一部電梯.事後女方報警說她被性侵害.請問怎樣檢察官如何去蒐證.地方是在百貨公司B3倉庫 2013-03-25 01:11:54 補充 我的疑問.1當時在房間裡再做撫摸的同時.女方有講電話.跟對方說我先忙一下....如果不是願意的為何不在當時求救.2事後門是男方開的.女方關門.為何他不趁南方走了可以自己.反鎖在倉庫裡面.打電話求救.3部是自願的.為何要跟男方一起等電梯.還搭同一部電梯呢.4坐電梯時有在說電話為何不在哪時求救呢.5電梯的旁邊是逃生門是隔開的.為何女方不趁機逃跑.6從倉庫出來時B3是停車場哪麼空曠為何不馬上逃離呢 2013-03-25 02:16:37 補充 警方說受理報案完時.已經去調閱監視器了.並沒有當天抓我.還是我本人打去說要到案說明一切.我要問的是.1警方有去調監視器.但為什麼我沒有當天被抓去警局呢.2如果對方只有驗傷單(有男方的精液).可以舉證被強制的嗎3男方也做完口供了.警方也說就事實陳訴就可以了.只是不明白.如果是有證據我是對女方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這是重罪.為何錄口供完.就放人了呢 筆錄上我也承認雙方是2情相悅的.有發生關西.哪女方要怎麼舉證他不是願意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現在女方是告訴人,而告訴人之告訴是否可信,不同的檢察官會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您仍要積極保留證據,若有您當時之通話,則要聲請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警方做完筆錄後會將卷證送回地檢署,嗣後地檢署會寄發通知單傳喚您到庭說明,建議您事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狐狸 102-03-25 12:13
我想問.如果2個人在倉庫做完愛.是2情相悅的.事後走出房間.都沒有異常.還一起搭同一部電梯.事後女方報警說她被性侵害.請問怎樣檢察官如何去蒐證.地方是在百貨公司B3倉庫 2013-03-25 01:11:54 補充 我的疑問.1當時在房間裡再做撫摸的同時.女方有講電話.跟對方說我先忙一下....如果不是願意的為何不在當時求救.2事後門是男方開的.女方關門.為何他不趁南方走了可以自己.反鎖在倉庫裡面.打電話求救.3部是自願的.為何要跟男方一起等電梯.還搭同一部電梯呢.4坐電梯時有在說電話為何不在哪時求救呢.5電梯的旁邊是逃生門是隔開的.為何女方不趁機逃跑.6從倉庫出來時B3是停車場哪麼空曠為何不馬上逃離呢 2013-03-25 02:16:37 補充 警方說受理報案完時.已經去調閱監視器了.並沒有當天抓我.還是我本人打去說要到案說明一切.我要問的是.1警方有去調監視器.但為什麼我沒有當天被抓去警局呢.2如果對方只有驗傷單(有男方的精液).可以舉證被強制的嗎3男方也做完口供了.警方也說就事實陳訴就可以了.只是不明白.如果是有證據我是對女方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這是重罪.為何錄口供完.就放人了呢
1.妨礙性自主犯罪 通常多沒有其他人親見 所以調查證據主要從其他客觀事實去認定 2.尤其告訴人證詞是否合理 至於其是否有求救機會及可能 當然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3

 你這不是重罪,不需要羈押,

至於雙方是否為兩情相悅,必須提出一些證據如對方沒有即時呼救以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