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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103-01-15 08:44

競業禁止五項原則 ☆

競業禁止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牴觸了憲法對於人民工作權的保障?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二○○○年發佈的解釋令述及:「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競業禁止條款,現行法令並未禁止,惟依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的規定,契約條款內容之約定,其情形如顯失公平者,該部份無效。」另外,勞工委員會特整理近年來各級法院的判決以及學理上的論述,歸納出五項衡量原則:一、勞工之競業行為,須具有顯著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的事實;二、雇主須有法律上利益應受保護的必要;三、勞工因擔任之職務而有機會接觸公司的優勢技術或營業利益;四、限制勞工就業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應有合理範疇;五、應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所受損失的補償措施。儘管中央主管機關將諸多要點詳細彙製成「簽訂競業禁止參考手冊」,以資勞雇雙方作為簽訂時的參考,但是,司法判決常因個案不同而衍生見解上的差異。例如:限制勞工再就業的合理期限難以界定;限制的區域範圍大小無一標準;再者,如果雇主未訂定補償措施,亦非當然無效。

競業禁止窕款其中五原則中的第五項、應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所受損失的補償措施。以及最後一句話:如果雇主未訂定補償措施,亦非當然無效。可以針對這些幫我說明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雇主未訂定補償措施,亦非當然無效。}該段意思為即使雇主未定補償條款,亦不得僅以此認為契約為無效,仍須搭配其他無效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娟 103-01-15 07:14

本人於去年的九月份至法院按鈴申告,當時事務檢官告知本人因時間有限,有其它問題於開庭時再跟法官說明,但至今本人一直未收到傳喚出庭,本人每個禮拜都有打電話至法庭?問何時會傳喚本人出庭,於102年12月31日收到法院信函,表示有通知本人及被告人出庭,且於103年1月2日及7日各收到法院信函,表示本人敗訴,請問本人該如何進行法律程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1-15 08:47

您好!提出告訴而收到不起訴處分,若對該處分不服,應於7日內提出再議。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是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應於收到次日起七日內提出再議,否則過了七日即生確定效力,而病患方要抓醫師偽造文書本屬不易,但醫師若有因此造成您的損害,您仍可另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不起訴處分不服,可於7日內聲請再議。亦可對該醫生對您造成之損失,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雅 103-01-15 05:10

因和遠傳電信有限公司與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有消費糾紛,也有向台北市消保官進行申訴,因第一次與兩間公司協調不成,有向台北市消費者保護中心提起第二次申訴,台北市政府有寄開會通知單過來給我,請我2/6到消費者服務中心開會進行第二次協商,因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件,對於法律上的問題也是一竅不通,想問說當天是不是可以委託律師陪同前往開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當天仍可委任律師一同前往,但此會有費用的收取,您應一併斟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一同與您前往,替您爭取權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方 103-01-15 02:47

不好意思,想請問我1/7在奇集集看到人看到在徵人她要我寄提款卡以及密碼後就再也找不到人,他說是要讓公司做回帳的(不是我賣給他的)!我想說應該是周六日沒有上班所以就等了幾天。我是1/10寄去的,但我等到1/14覺得怪才去銀行掛失,行員才通知我說我的帳戶已列為警示帳戶,我就立刻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做筆錄!我想請問這樣子的話要附上什麼法律刑責? 看了很多詐欺嫌疑人的相關知識才發現自己有夠笨,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應先把當時應徵的網頁資料及與對方聯繫的資料先列印保存下來,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10: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觸犯幫助詐欺罪,您必須證明您無幫助故意及詐欺故意,將與對方之相關對話紀錄列印下來,以利您主張與對方無共犯關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旗錒 103-01-14 23:32

我今年19歲 因為一些原因被迫簽下本票 還被拿走身分證 我想請問律師 本票不是要20歲以上才具法律效益嗎??   未滿20歲簽的本跳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還算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19歲之限制行為能力人,除非您有使用詐術方法使對方誤認您已成年,否則您所簽發之本票似效力未定,若您法定代理人拒絕承認,該本票不生效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票據行為屬於法律行為,而法律行為依其內容之意思表示,說明票據行為之性質,約可分為二種,即契約行為說及單獨行為說。至於票據行為究屬契約行為,抑為單獨行為,學者見解不一,惟多數論者認為我國票據法係採單獨行為說之發行說。
又按民法第78條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簽發本票既屬於單獨行為,則除非經法定代理人允許,否則依法未成年人簽發本票之行為自屬無效(並非效力未定)
另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對方既曾取走該未成年身分證,當知發票人尚未成年之事實,據此應無民法第83條之適用。

第 83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許 103-01-14 19:31

關於債務繼承問題,請幫幫忙

岳父生前將遺產單獨給小舅子一人單獨繼承,以辦理各項手續完成兩年多了,小姨子並未分得遺產分文,兄弟姐妹間並無爭議,也就沒有任何問題,

但小姨子本身有自己的債務,當時因為債務不是父親所有,所以雖然未分得任何遺產也就沒有去辦理拋棄繼承手續。【因為沒有必要】

現在債權者主張這樣的狀況,小舅子必須將遺產部份去清償小姨子的債務

有道理嗎?有法律的依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48條之1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是此,若該房子是於繼承開始前兩年贈與,則不視為應繼財產。若為兩年內贈與,則是為所得之遺產。若是為所得之遺產,小姨子即對該遺產享有應繼份及特留份。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猴 103-01-14 15:04

想請教問題法律問題

子女及母親為低收入戶家庭,父母分居,最近父親的財產登記子女名下,但父親不盡扶養責任,也不給子女錢,導致低收入戶資格被取消,同時讓子女及母親陷入生活困境。子女及母親應如何提出維護權益的主張及處理?

懇請律師在繁忙中之下抽空回答此問題,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是此,您及您母親可起訴對您父親請求扶養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20 16:28

小猴:
這個問題必須先確認問題中的父母僅是分開住而未辦理離婚還是已經離婚,因為這牽涉到問題中的父親是否對問題中的母親負有扶養義務。依民法規定,夫妻間相互負有扶養義務,但雙方若已離婚,則無此義務。
再者,問題中的子女除可依法向父親要求給付扶養費之外,如果父親已經將財產登記子女名下,子女即有權處分該財產子女未成年,母親可以用法定代理人名義處分,但若母親未與父親離婚者,則又須徵得父親之同意始得處分房產。國稅局及社會局或許是認定該財產屬於子女才會認為母親及子女不符合低收入補助之資格。
以上,謹提供參考。

小傑 103-01-14 01:26

我們雙方都成年 在冷戰後 有一段時間沒有連絡 後來發現自己懷孕

便找上男方 尋求解決辦法 男方是說有問過家裡面人的意見

也有表示想結婚生下來的意願 但家中長輩不同意 所以表示只能墮胎

而我從頭到尾是一致的反對生下來 因為男方沒有撫養的能力也不夠愛我

剛開始是用驗孕棒得知懷孕 為了確保正確性 找了男方前去婦產科檢查

第一次的檢查確認懷孕後 當天男方就拿出了墮胎費5000從檢查到後來每一次的復診都是我一直打電話催他陪我去 有時他明明在家打給他他也不接 我吃了藥還沒流掉他就開始不耐煩 但因食用墮胎藥無效所以要開刀 我從服用墮胎藥開始到要開刀男方從來沒有關心過問過 到現在去婦產科7次只有一次他主動打電話說要帶我去  甚至是我要開刀前一天打給他他也沒接也沒有回撥

就此音訊全無 而且當初男方問我可不可以內射 我說了不行 他還是射在裡面

他那麼無情無義 因此我氣不過 便找上了他 要求他支付我6000 男方說要到警察局寫和解書 怕以後還會找他要錢 本來我只打算私下和解拿了6000就此罷休 但他還怕我以後還會跟他要錢加上他的態度一直都不好所以我不打算只拿這樣了 他那時候還說得很好聽說會負責我墮胎後的調養

結果我連開刀他都可以一通電話都沒有不聞不問的談什麼會負責我的調養呢

因為男方一直不接電話所以我直接到他的住所去找他結果他說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有電話騷擾 他現在根本是不想負任何的責任又有機會反咬我說我妨礙他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請問我可以依據什麼法條告他嗎

請問我在法律上有什麼立場可以要求他賠償我嗎

我要求醫療加上坐月子的費用5萬合理嗎

和解書的內容又該怎麼立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男方似無犯罪行為,應無法對其提告。就和解書部份,即使男方不願意簽,亦無法強制其簽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來,證明對方當初所願意承諾給付之相關費用,不論是6000元還是調養費用,您均可以整理單據之後請求賠償

2、又有關和解書的部份,只要雙方願意商議協定,您可以自行書寫,經雙方同意之後,就可以發生法律上之效力。

他口 103-01-14 00:00

您好,我家是住新北市地區,屬於住宅區,房子是公寓型,沒有所謂的管委會鄰居經常在半夜烤肉,半夜常被烤肉味薰醒,還有很不舒服的烤肉味佈滿整個房間,請問有沒有什麼法律可約束?謝謝!

可提出侵權訴訟,也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4 0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提出妨礙居住安寧權之侵權行為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但您須進行相關之蒐證動作,以利您提出訴訟或向主管機關檢舉時使用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HAO 103-01-13 22:14
您好 請問一下 我在郵局領款時 . 有位老伯請我幫忙 .他好像搞不清楚提款卡正反面. 不知道要怎麼把提款卡放進ATM . 我問他會不會操作ATM. 他說他會. 我就幫他把他的提款卡放進ATM裡. 然後我就跟他說 . 你自己操作吧 然後我就離開了......... 事後我覺得怪怪的................... 請問 如果他的卡片是偷來的或是他是詐騙集團的成員在做不法的事情...... 那我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只是單純幫忙他把提款卡放進ATM裡 並無幫他操作任何東西)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09:2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該卡是否可能遭為犯罪工具,因為您沒有幫助犯罪或者犯意之聯絡,因此不會有犯罪問題,您無需過於擔心。 2、又倘若下次遇到此類問題,您可以協助其由行員幫助即可避免爭議。
WG 103-01-13 16:05

以下問題請教是否已構成偽造文書?某機關 依政府採購法進行開標  開標順利進行並於做成決標記錄經在場人員及廠商簽名蓋章卻於開標結束後 在未通知在場人員及廠商的情形下  私自加註"廠商同意依照客戶需求(規範載明與否)提供完全客製化系統" 請問此一加註備註是否構成偽造文書?又其法律效力如何?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行為是否構成偽造文書,應視該註明之文字是否有影響到契約內容而定,且原招標公告內是否已有規定等,才能判斷是否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必須看該加註是否有變更契約內容,如果只是在他的契約上面記載,當然沒有變造文書的問題.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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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7: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契約內容規定而定,且加入之內容有無違背契約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梁維珊 (專業律師) 103-01-13 17:53

您這邊的問題可以分為民事刑事二種觀點來看:

1.民事部份:如非經雙方同意,自然不構成契約之ㄧ部分,建議您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對方機關,表明您的立場。

2.刑事部份:如非取得您的授權,而在契約上加註該項約定,是可能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以上,如有進一步法律服務之需求,歡迎來電連絡。

小志 103-01-13 14:35

我想詢問一下

我家人前年發生車禍  有做過現在的筆錄而已  對方也說要各自處理

所以也沒有調解之後的相關問題

但今天 忽然收到保險公司的法律通知 說要求代為求償

一要就是一筆大數目 但我家人跟對方根本連調解釐清都沒有過

所以是誰對誰錯都還不知道 只因當時雙方說要自己處理

我想請問 這種問題 我該如何去應對處理

1.看起來應該是保險公司已經理賠給對方 但因為認定事故你應該負擔一定責任 所以取得對方的賠償請求權 代位主張權利 2.你可以爭執是否你們有過失 理賠數額是否合理 有無折舊問題 代位主張是否超過時效問題 這些都可以考量 3.另外保險公司主張代位 通常可以談幾折和解 所以這部分也可以考慮看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許可主張時效抗辯,或爭執肇事責任分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3 14:08

律師你好 本人在10年前有購買一部中古機車  錢也已經繳完 但我一直沒去過戶 那家機車行也沒開了 機車因購買三年壞了我也停在以前租屋處沒去理它 也不知道還在不在 那家機車行也沒寄通知書去過我家要求過戶  請問這部車所有權人還是車行  但我會有法律則任嗎?繳完的收據也不見了  有好心律師能解答我的疑問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6: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不是該車的登記名義人,則原則上相關的法律責任與您無涉。

2、倘若該商號仍未廢止,則您可以請求該商號名義人協助處理廢止登記,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6: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非登記名義人,則似無相關法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娜娜 103-01-13 11:21

甲提供銀行帳戶給乙,乙拿來向ABC詐欺取財,跟D恐嚇取財,請問甲跟乙各觸犯什麼法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觸犯幫助詐欺罪,乙為詐欺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聖 103-01-12 10:31

我母親往生後,我與父親已透過調解由我每月支付贍養費給他,但他目前又向法院提起訴訟撤銷贈與(關於母親身後理賠保險金),但這筆錢我並未收取,保險金受益人是我父親,金額已入父親戶頭(但他聲明是支付現金給我),並出示他自己繕寫之證明並且蓋有我姓名的章。有關撤銷贈與部分家事法院已作出第一次判決,我無須歸還,於是我父親又提出上訴,但我沒有拿這筆錢我並不擔心(只是要跑法院很煩)。

主要問題在於他一直向我工作的單位提出聲明,要透過工作單位來向我施壓,並且寫了很多情緒性對我不利的字眼,造成我情緒與工作上極大的困擾,又恐嚇若不解決,要開記者會把我逼到工作不保,請問這部分該如何解決??我曉得在法律上無法斷絕父子關係,但他如此的作法造成我自身、工作單位及我的工作本身很大的困擾,要如何處理較妥當??  謝謝

可以考慮提告誹謗,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誹謗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2 07:11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一位香港朋友在美國唸書,

如果我有在美國網站購物都會寄到他在美國的住處,

請他回台灣時一起帶回來。

我和他的聯絡方式都是用FB的私訊,

2013/11/16詢問他能否幫忙帶洗臉機回台灣,

他回覆是這次寒假有可能回香港老家,

不過他可以從香港幫我寄回台灣(他認為還是有省到運費),

或是他請台灣朋友幫忙帶貨回台灣,

所以分別在2013/11/16和2013/11/17和其他兩位朋友共買了三組洗臉機(共價值USD$525),

他在2013/11/21私訊告知我三組洗臉機都已經收到了,

由於他學期末課業繁忙,

期間我們就沒有聯絡了。

直到2014/1/1透過FB的動態得知他回到香港老家,

就發私訊詢問三組洗臉機何時會幫忙寄出,

2014/1/1~2014/1/7間他FB的動態都有更新,

但他卻在2014/1/7才回覆我隔天會寄出,

並且說寄出時會通知我郵資多少;

到了2014/1/11我詢問他包裹號碼提供我查詢,

他因為其他私事把我刪除封鎖。

我想請問,

如果我盡全力去找他(但我不認為他會理我),

他還是一直不肯回應我,

我打算走法律途徑,這算是侵占嗎?

是先去警局備案嗎?

這樣他一回台灣能找的到他嗎?

以上,

煩請律師幫忙,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12 12:02

您好!如果您已經請求對方歸還,對方無故不歸還,是有可能該當侵占罪;但是,侵占的行為發生在國外,按規定應無法在台灣以刑法侵占罪追訴處罰。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構成侵占罪,但對方不在我國境內,執行我國司法有所困難。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ETER 103-01-12 00:20

各位法律界的專家,小弟有些法律問題想請教麻煩解惑,感恩!

1.103年1月10傍晚約17時50分,地點三峽某公家機關門口,事發情況:因門口台階處光線不良而踢到台階跌倒,導致左手臂骨折,這樣可以請求國賠嗎?

2.事發當時並沒有照相以及報警,立即到醫院就醫,無佐證資料證明受傷當下情況,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補救.

如果事實如你所說,有國賠的問題,先對該地方,在跟你受傷時差不多的時間去拍照,作為請求國賠的依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證據,以利您提起訴訟時使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孫志堅 (孫志堅) 103-01-13 11:39

建議可看看附近是否有監視器,或許有拍到受傷時之情況,這樣對於舉證會較有利。

小達 103-01-11 17:48

各位律師

我住三樓公寓
  因家中天花板漏水 樓上四樓住戶是房客  經房客詢問房東同意後 
給我房東手機號碼 叫我自行連絡房東

漏水還沒處理完 我家牆另一邊的三樓住戶也漏水了 
隔壁三樓住戶跑來找我家四樓住戶  但按電鈴找了好幾次  卻找不到人 
所以來問我 四樓的聯絡方式 
我就給他四樓房東手機號碼
之後四樓房東說要告我違反個資法 未經他同意把手機號碼給別人
這樣真的有違反個資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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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漏水的問題

我家天花板漏水 已告知樓上房東 請她處理

但過了2個多月 直到上星期漏水現象擴大  樓上房東才請水電抓漏

但現在又維修態度很消極  都需我主動聯絡詢問狀況

然後就一直推託水電師傅沒空............

是否有什麼法律途徑 可以強制他加快處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初步看起來應尚無違反個資法之問題,至於天花皮漏水之問題,若樓上房東一直置之不理,則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若不理,則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定期限請求修補,若逾期,可提起訴訟請求修繕及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楊 103-01-11 14:28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房子之前是我媽的名字,我跟我姊他們一家口都住

在這裡面,但是之前由於我姊要我媽拿這棟房子去借錢但又還不出錢來

,於2013年03月我另找一家銀行債務還掉,並由我買下這棟房子

現在我姊他們還有很東西還放置在屋內,他們人已經離開房屋了,

2013年11月我向他們發出存證信函請他們搬遷所有屬於他們的東西

,有搬但是仍有許多東西都在裡面,接下來我應該要怎樣進行法律

自我保護的主張呢,是否有比較簡單的方式可以處理呢,懇請答覆,謝謝。

無法協調的話,只能起訴,除去對所有物的妨害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康 103-01-11 09:18

我對法律的事不太懂...

我在網路賣了4件商品,其中3件是同時下標,最後1件是問好對方出貨能否才下(4件都同賣家的);剛剛好就沒合併到同時結帳,導致下標變分2次送來。之後我一直跟賣家溝通,對方都要我一直去領貨,我就覺得賣家態度太惡劣,現在早上寄來封簡訊,說對方會因那200多的衣服,來提告

 

請問我要負什麼責任律師書信費是?對方沒有錯嗎?

我不是常上拍賣的人,現在吃這一次鱉,我真的下次不會跟這種負評超多加上出貨通知不確實的賣家買了。

Jacky 103-01-10 19:58

律師您好

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
就是我前妻為了不擇手段申請保護令,說我精神異常,打電話騷擾恐嚇她,
經法院的調查後,法院已經判決下來,駁回她的請求。

關於她不實的指控,已造成我莫大的困擾與人格損害,
她在申請保護令書面上說我精神異常,關於這部分
我是否可以向法院向她提起誣告妨礙名譽的告訴呢?

以上問題,煩請大律師幫小弟我解惑...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2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mi 103-01-10 13:33

您好~想詢問下,因員工挪用公款被發現,員工口頭上願意賠償分期歸還,公司這邊要如何開相關契約和解書。  這份契約書也會具有法律功效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只要將雙方的條件列明於契約中,並經雙方簽名後,即生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雙方之和解條件寫清楚,雙方均簽名,即為一有效之和解契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契約要如何擬看雙方意思,不過要慎重不違法,慎重避免契約有太多漏洞,不違法約定條款才會有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1-10 17:41

 為了避免往後衍生爭議,建議由律師協調和解事宜並撰擬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clark 103-01-10 11:14

因父親過世,妹妹當初放棄繼承.所以我和母親繼承了父親的房子各自持有一半.

如今妹妹離婚搬回來住.因和我吵架威脅要回這棟房子3分之1的產權,可是她當初已簽了放棄繼承,現在如果真的要要回,請問在法律上她能要的回嗎?

星辰 103-01-09 22:44

請問法律咨詢家 線上專業律師

第一次發問~請賜教

家父在嘉義有一繼承土地,由於位於都市計劃外;又該土地周邊聯外道路是由12戶人家所共同持分之6米既成道路。因有住戶揚言將來車輛等..將不予通行,實乃至為困擾!

最近友人曾建言,可向其中住戶商請議價讓售持分,以讓自己也屬於此道路持分共有人應可通行!?

在此想試問律師,友人如此建言是否可行呢,亦或另有其他實務上之妥為方式呢? 謝謝眾律師賢達回覆.....感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34

 如果是袋地的話可以主張袋地通行權,無須購買土地持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符合民法第787條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您似可對對方主張帶地通行權,而不用購買其持份。亦可將其對您揚言之相關言論加以錄音蒐證,或許有可能構成其他犯罪行為,亦可提告,增加談判之籌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國華 103-01-09 22:27

律師您好:小弟姓林,一個禮拜前於電腦公司離職,但前兩天突然接到同事訊息,告知我公司發生了一些事情,事情如下:約兩個禮拜前12/16有位客人向小弟購買了一台電腦,金額為26900,我給她兩張發票,一張為12/14 8000另一張為12/8 20900,總共為28900的金額給他,但兩張發票日期皆並非當日12/16而是更早的日期(有告知客人,客人也接受),原因是小弟於更早12/8日資訊展期間,自己拜託朋友到展場來買自己公司的商品(資訊展期間公司價格比較優惠),打算帶回門市賣賺取價差,而當時會場的價格為20900,後來12/16當日賣了這組客人26900,因為12/8號請朋友於會場發票金額20900不足26900,因此小弟之前12/14號朋友有張8000的訂金發票便一併給了這位客人,但事後這位客人回去之後上公司網站註冊會員時發現,此張發票註冊出來的序號和他購買的不同(原因是小弟先拿公司的機器給他,隔天才拿自己在資訊展買的機器來補,相同機型,但序號不同)而且公司有購買100元即可獲得紅利1點的部分,他註冊完後發現他的紅利只有209,而並非他應得的269,因此到公司網站留言,說他覺得權益受損,1.紅利點數短少2.機器序號不符擔心日後保固問題3.他覺得發票日期並非他當日的日期他說他等於購買了便喪失了7日內可以換貨的權利(但其實不然,那是他自己想像)事後據小弟同事告知公司的處理方式是已經將紅利補給客人,序號不符的部分也已為客人解決,但現在有消息指出公司打算追究小弟的責任,就是小弟利用職務之便謀取財物(但其實這件事情在小弟公司人人都有在做,只是有沒有被發現而已),雖然只有6000元但小弟比較不懂法律,有些擔心會步會構成甚麼刑責,如果有的話有多嚴重?是否有有必要和解?可以麻煩大律師為小弟解答嗎,小弟感激不盡!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38

 你的行為有可能成立背信罪,

建議與公司好好處理這件事情,為了6000元背一條罪名不值得

國華 103-01-10 00:53

 律師先生:謝謝您的回覆 小弟十分感激 想再請教您 如果此背信罪成立 會有刑責嗎 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如果可以的話 此案只有6000元金額 罰金大概會是多少 另外此告訴一旦提出 就沒辦法和解了對不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背信罪規定於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若對方條件何哩,您亦能接受,可嘗試談和解。除非對方條件不合理,才等其提告提告後,仍可談和解。或亦可爭執該罪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國華 103-01-10 13:00

 律師先生:感謝您的回覆 小弟十分感激 不好意思想再請教律師先生一個問題 就是我這個行為確定是背信罪嗎 還是有可能附帶其他罪責 麻煩您了

Boa Lin 103-01-09 21:45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6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方講的那些損失在法院都必須負舉證責任的,不是隨便喊喊的,

不過你們比較弱勢的地方在於你哥有打人,對方可能告故意傷害,這比較麻煩,

但也不代表你們一定非得跟對方和解不可,如果真的不行,只好委請律師跟對方談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使對方提告傷害罪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Boa Lin 103-01-10 23:33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們是有爭執, 但沒有互毆喔!! 謝謝^^"

Boa Lin 103-01-10 23: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們願意出十萬已經很有誠意了,對方應該是看你們好欺負在凹你們,

對 ... (恕刪)

謝謝律師的回覆, 畢竟我們有錯在先, 心裡雖然清楚對方應該是想趁機敲一筆, 但我們也不敢大聲!另外請教一下, 請律師一起去談和解的話, 費用怎麼算呢? 感恩

Boa Lin 103-01-09 21:34

上月底我哥哥與人在電梯口角, 一時衝動下揍了對方一拳,
事發當下哥哥也驚覺太過衝動, 馬上就去跟對方道歉了,
對方有一點年紀了,哥哥陪同他去急診就醫和複診共兩次,
醫生說鼻骨好像稍微有點裂傷, 但其實也看不出來, 
嘴內也有一點外力造成的破皮, 說大約休息一星期就沒事了!
(可是醫生講的好像沒什麼, 但醫生診斷書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好像很嚴重!)

對方說是開計程車, 要休息兩星期,因為它會頭暈.
要求營業損失一天3000元,
私下說我哥哥打掉了一顆牙, 但無此醫生證明!

昨天約在咖啡廳談和解, 對方找來一個有點像流氓的人,
說是他們車行的法律顧問,
車行顧問就講解了很多關於我方觸犯的刑法民法,
問我方和解的誠意多少,我們一開始說6萬...
接者車行顧問就說我們太沒誠意, 說我們造成被害人斷牙, 腦震盪等等....
(但醫生證明開的是,鼻骨骨折和嘴唇部裂傷)
少說也要10幾萬行情才對, 又說是不是懷疑他, 那他可以去開個調解委員會,
這樣公信力就有了, 只是開了調解委員會, 他就不是像現在這樣子合併起來談,
說他會一條條列舉, 比如說, 營業損失.. 鼻骨骨折所需復原時間.. 斷牙修復...
來陳情要求我們支付賠償!

但他們要求要將近20萬, 我方真的沒有辦法, 
我們也不好意思說他們並沒有斷牙的証明是我們打斷的...
(怕場面搞難看喏...)
最後我方是提願意10萬賠償, 這樣的金額真的還是不夠嗎?

我們是真的很有誠意想要和解, 對於計程車營業損失如何計算, 其實我們也沒有概念, 對方這樣說, 我們已是願意這樣賠償他.

對方說如果和解不成就只好提告, 說我哥去到法院還能不能回的了家就不知道了!
請問被告一定會被關嗎?一定會有前科嗎? 如果對方明明好了, 還一直裝頭暈不工作賴給我們, 又該怎辦? 那個法律顧問說, 有些病去給醫生看, 也不一定可以看出什麼喔! 難道我們只能任人宰割嗎?

對方顧問有說營業損失是有行情的,並非他亂喊價, 這樣他一個月不就賺9萬?
又說 司機半年就要健檢一次, 說被害人現在頭暈狀況, 車行也不敢給他開車, 車行也有損失....

被害人又說, 他今天只是找來車行顧問, 如果他又找來保險的, 我們就賠不完... 這跟保險有關聯嗎? 他說頭暈無法開車, 他大陸配偶卻說元旦那天, 被害人騎車載她, 被小客車擦撞到, 只跟對方拿了一萬多了事, 那頭暈怎還能騎車!!!!

另外我還想了解調解委員會我方也可以申請嗎? 若是調解不成就直接上法院去媽? 那麼去到法院,程序為何? 法官會怎麼判刑, 是一條條算賠償的媽?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09 23:49

 建議由律師介入處理和解事宜並簽訂和解書,比較有保障

Boa Lin 103-01-09 23:55

請問請律師很貴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看看。若對方要求太不合理,也只能待對方提告,再行爭執為互歐等情形。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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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zo0124 103-01-09 16:25

律師您好

1.請問車禍過失重傷傷害刑事附帶民事和解後,是無法再行起訴。若於和解時要求法院於和解書上載明"保留民事法律追溯權"的字樣的話,是否就可依法再行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6: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仍無法重行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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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10 00:09

 和解就是到此為止,如果還保留民事請求權,那就不叫和解

James 103-01-09 11:55

您好,有一法律問題詢問如下:因為租客違反租約及欠繳交水電費用,本人已於去年12月提出民事告訴,請求租客支付違約金及水電費用,經法院調解未成而進入實質訴訟程序,因先前雙方於租約中約定雙方同意就本件有關事項之認定,概依本中文租賃契約書為準,如有糾紛,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等,本人已收到新北地方法院開庭通知,進行辯論,請問本人可否於辯論開庭前提出聲請狀,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28條規定,請求移請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本案,謝謝。

先不論原告聲請移送管轄是否有當,單以移送管轄過程可能導致案件停滯二至三個月之時間來看,對您即未必有利,此部分尚請衡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考慮移轉管轄對您之實益為何。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r.H 103-01-09 11:32

收到地政事務所來函告知

已故的外公有多筆土地

主旨提到申辦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共同在案,因台瑞未會同申請,特此通知

 

請教

1.是否需會同所有繼承人到案才能完成此繼承?

2.收到通知函後是否有其限內需完成此繼承?

3.若繼承土地是否連帶繼承外公的負債?

4.該尋什麼管道查詢外公是否有負債?

因為對法律完全不熟,所以一時不知從何查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仍需會同所有繼承人才能完成繼承登記.

二.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繼承登記,則會有行政罰鍰的問題.

三.繼承原則上是被繼承人之債權債務均一併繼承.

四.您們可以先向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之遺產清冊.

五.土地繼承後即屬公共同有,若要分割,則應由全體繼承人協商,若協商不成,則可以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r.H 103-01-09 12:2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二.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繼承登記,則會有行政罰鍰的問題.

 

先謝謝您的回覆

另想請教寄來的通知函內只有發文日期 並未有任何截止日期

該如何得知處理期限呢?(以免被罰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期限為何,可打電話詢問發函給您之主管機關。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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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 103-01-09 02:49

在桃園騎機車回家的路上,因為小弟我趕著回家, 騎在民族路上往桃新醫院方向,車禍發生在中華路與民族路十字路口。我當下心急搶黃燈,前方車輛要左轉稍微擋住視線,所以我稍微往右移打算過紅綠燈,但對向 車輛打了左轉方向燈,為了閃避對向車輛的左轉(左轉不知道有沒有違規), 我急煞導致雷殘。身體有擦傷(當下沒就醫),機車在滑出去的同時有擦撞到轎車後方左側車門,我們當下沒報警,我們彼此打算私下和解,對方打了電話詢問修 車費大約1萬多,對方好心看我是學生,而我也同意,所以我們協商調解金額為5000(已約時間 但還沒付)。車禍後有撕下隨便的紙,寫上我的姓民跟電話還有"我願意支付修車費5000"這樣的字條留給對方,然後我手機只有對方電話(無紙本資料),當 下只有他們車上的一家三口跟我,總共四個人,這樣有具任何法律意義嗎?

摔車當下有受傷卻沒驗傷,是否沒辦法要求賠償?

因為怕如果對方是有心人士,之後有糾紛沒有站腳,請問現在我該怎麼做?

若我付5000後,對方由保險公司向我提出修車費該怎麼辦,我還要另外付?

還是我5000先不要付,我們先一起去警局備案,再當公正第三人的面調解比較好?

備案我們需要支付金額嗎(事發當下沒報警)?

備案是要在約其他時間到調節委員會 還是在警局當下有共識就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2: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沒有受傷的話,無需過於擔心,也不用特地去報警,只需要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受傷,則對方無法對您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您有受傷,是您可對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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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偉 103-01-08 21:23

我是一個大學畢業生,之前我就讀專科學校,幹詨某教授被錄音

因為原因後來被其他教授開會討論查證之後,證明是該名教授貪汙違反校規,

之後我得以安全畢業,但是,該名教授卻把錄音影片放Facebook 社交網站上散步轉貼,並指出3點

(1) 學校教授懷疑我可能有精神病

(2) 我經常欺負學校教授 ,在學成績皆是教授放水才得已畢業 , 學系老師跟       同學都怕我

(3)指出本人女友讀台灣大學,本人都不跟班上同學來往

因為他在網路上散布這個錄音,所以新學校的同學步不敢跟我來往,

可是實際上我根本沒有欺負他們這是千真萬確, 

我有請專業的心理師諮商後確認我沒有精神上的疾病,如果有法律問題可以開立醫生整斷證明書

請問這樣我如果要告加重毀謗罪會成立嗎?

因為毀謗的關係我現在找不到工作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我國刑法關於誹謗罪規定如下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簡單的說  若您能證明對方對你指控非為真實 當然可以向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

 

就算無法證明對方所言非真實  但他所散布皆為您個人私事 也與公共利益無關

 

您還是可對對方提起相關民刑訴訟

 

以上回答謹共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teal 103-01-08 19:44

鄰居噪音不甘其擾

先後報警數次,警察總是以無事證回應(不僅如此,對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竟然還比我上網查的資料還差),針對這點,如果同時由我拍照舉證是否可以向警察單位申訴轄區員警處理失職?又拍照舉證自己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方得為證據?亦或是應如何做方能主張其轄區員警失職?(因為屏東鄉下警察這種處理方法真的令人很火大,竟還先後回應我狗噪音是環保局的管轄及非夜間時段,檢舉人有容忍義務,還是我自己上網查資料才知道員警回答是錯的)

又請問如果請律師撰寫存證信函乃至訴訟,是否為最後手段?(很感冒警察這種處理態度,如果是自己走法律途徑,真的是便宜了轄區員警!)又其價位?自己又應該主張甚麼權利?因為如果是主張社秩法第72條除了要有我到警局做筆錄外,還得有兩名證人方得對其開罰,這在鄉下地方,鄉下人自掃門前雪的生活方式下根本行不通,

謝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向警察舉發之外,可詢民事訴訟程序訴請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但在證據的蒐集上,應確實蒐集,最好能以錄音錄影方式紀錄,並就每天噪音之時間點紀錄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相關噪音錄音證據,以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侵害居住安寧權利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ng 103-01-08 09:22

想諮詢一下遺囑是否具有效力,假設今日父親在生前立了遺囑,將其名下動產由我一人繼承,請問這是否具法律效益?其他的兄弟姐妹是否就無法共同均分此動產?

遺囑方式,如果財產只有這房屋,卻只給你,那侵害其他人的特留分,其他人還是有權利可主張,有其他問題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8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您的父親所立之遺囑符合法定要件,即可發生效力,惟,就遺產分配的部份,我國民法有所謂特留份的規定(繼承人最低繼承財產範圍),倘若違反特留分,則違反部分無效。

您好,遺囑效力與特留分是兩個不同的關係,遺囑有效不等於沒有侵害特留分,如果侵害到特留分,他們仍可以主張權利,但可以主張的權利會變少.以本案來說,遺囑效力你必須先看一下有無符合法定要件,其次,如果名下動產由你繼承,但其他財產兄弟姐妹也可以繼承,且價值低於特留分時,他們就無法與你爭產.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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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是該遺囑有無符合法律規定之形式,及有無侵害到其餘繼承人之特留份權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宗哥 103-01-07 18:01

你好,請問離婚協議書證人先簽名蓋章,之後我和前妻在戶政事務所才補上離婚內容及贍養問題,但證人都沒到,這是否據有法律效用。過一星期後,我放棄小孩監護權,通通歸給前妻,我是否還要覆生活費

再請問,是我先提離婚但事後很後悔,有求她不要離,但她堅持要離婚,所以我們10/11辦離婚,10月底我搬出去,但11月她身邊馬上就有男人,這算不算預謀記算好,逼我講離婚,來達到她的目的呢,當時我簽離婚協議書都是為他們想,原來她只想跟那男人在一起,我能重寫協議書嗎

                                                    謝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離婚協議書之見證人必須親見協議書內容,否則不符合協議離婚的要件,您可以提起確認婚姻存在的訴訟

2、您就小孩扶養費,不論是否有監護權都必須負擔,僅金額多寡的問題而已。

VICKY HUANG 103-01-07 15:34

持有改造槍械 借給朋友 朋友去犯案 請問這樣要判幾年 我不要法律條文

我想知道實際判案大概會幾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8: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規定,約五年二至五年八,不一定,視個案情況,略有所不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每個個案不同,但如果成罪最少五年.

103-01-07 12:43

之前車禍導致一名老婆婆死亡,剛好騎乘的那台機車沒有投保強制

本要與對方和解,但是對方開的金額實在太高,目前可能要先走法律途徑

但是今天收到特別補償基金的信件,他們說會先賠償給對方200萬在跟我們追討

因為這個交通事故是對方很明顯的違規穿越雙黃線馬路,且又沒有看來車

我目前是想說如果法院判決我沒有肇事責任,那這筆200萬還會跟我求償嗎?

假設法院判決賠償金額是300萬,我只有一成的責任比也就是只要賠30萬嗎?還是200萬也要一併賠償呢??

有送鑑定了嗎? 初步分析表對責任歸屬怎麼說? 訴訟要怎麼進行以及要賠償多少,還是要了解整個經過詳情和看到鑑定,才能判斷,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8: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初判表之分析不符,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aihen 103-01-07 07:30

我們住家門口,未經我地主同意(從未簽具同意書),即被私人有線電視公司違法架設有線電視訊號強波器,日前已經請市地政事務所做完土地鑑界,確認該公司之強波器是架設在我的私人土地上(如所附照片,即鑑界右側住家),已經請該公司來做拆除移機,但該公司一直拖延,投訴市政法建管處,該處建議『係屬私權,請逕循司法途徑解決』,故人想依法律途徑狀告該公司違法侵佔私人土地架設機具,訴請限時拆除與佔用賠償

小栗 103-01-07 00:53

上個月我在網拍訂了2支錶,賣家說是去國外買回的所以價格跟台灣賣的差了一半。他的關於我說他是國外帶回所以沒有保卡,我一開始想說沒保卡應該沒甚麼關係,但是後來告訴同學以後他們都說不要買很沒保障,壞了也不知道找誰。但是賣家已經把商品寄出,後來他有傳簡訊提醒我去拿,我就回傳訊息跟他說了這件事。我真的想好好處理,可是賣家一直揚言要提告,不管跟他道歉甚麼的都沒用...他一直說要走法律途徑!他有我們line的對話內容、我的名子和電話跟拍賣下標紀錄(他是另外自己開1元賣場讓我下標),其他資料他沒有。請問這樣告的成嗎?我沒遇過這種問題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雖可提告,但也不一定會勝訴,若產品保證卡為契約之付隨義務,應隨之繳交,其未繳交,可能為契約瑕疵,似可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是故,若您覺得對方不合理,可將其相關對話紀錄,加以保存,以利訴訟舉證時利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軒 103-01-06 18:36

我爸爸騎電動車跟人在路口發生糾紛,對方是逆向轉彎嚇到我爸,我爸看了對方一眼,對方把機車騎到我爸旁邊,問我爸看什麼是混那裡的,我爸只說年輕人歹勢你逆向嚇到我我只是看一下,因為我爸晚餐都會喝一杯補藥酒,所以臉紅紅的,對方問我爸是不是有喝酒,我爸說有然後對方就開始拳打腳踢,打完之後對方要他朋友報警,跟我爸說你酒駕所以我打你沒事,所以雙方都等警察來,我爸被送去醫院從頭到腳全身是傷,我爸是騎最慢的那種電動車,在醫院警察有對他做酒測酒測值是0.22

1.請問電動車酒測值0.22這樣我爸會涉及到哪些法律??或是會被罰款多少錢??

2.雙方都沒有撞到這樣算是車禍嗎??

3.對方我們可以根據哪些刑法民法對他提起告訴??

4.我知道我爸酒駕不對,但是真的像他說的,因為我爸酒駕所以可以被他打嗎???

5.對方是當地人跟派出所很熟,請問我們要做哪些動作自保??

6.警方可以或是會跟對方洩漏我們家的住址嗎??對方像是宮廟陣頭八家將那一種??我們也惹不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測0.25方構成刑法上之酒駕,您父親僅0.22,似尚未達0.25。且即使達0.25,也不代表對方能傷害您父親。是此,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