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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3-02-19 11:05

男方17歲.女方自稱高一.某日晚上雙方參加朋友慶生活動後.相約去旅管開房間.且發生性關係.東窗事發後.女方家長(自稱養母)開口要求100萬和解費.因金額太高.男方家長無法答應.  女方則說要走法律徒逕

請問男方要附刑事責任嘛.若女方提民事賠償大約會賠多少.

edward 103-02-19 02:41

律師您們好:

本人已到職超商近3個月,老闆薪資條明寫著收勞保費員工自付額200

但是前幾天去勞工局查,一直都在騙錢,這3個月都沒有保!!

工作面試簽約明明寫著勞保的部分,錢也都收了,卻自行私吞,

到職期間這3個月若發生意外,恐沒有任何保障!!

以上站在法律角度,是否可以詐欺提告?或者還有其他?

其態度惡劣,被發現後還置之不理。                        謝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勞工局檢舉公司之違法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09: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似僅為ㄧ般勞資爭議,可能尚未涉及刑事詐欺等問題。

2、本文建議您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公司依法投保,倘若公司仍拒絕,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3、於任職期間倘若符合保險給付事由,縱令沒有投保,您仍然可以請求公司給付勞保的保障,但是恐有舉證上的問題,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積極爭取您的投保權益。

 1.公司依勞工法令有為勞方投保勞保義務  如果沒有投保  你可以至各地區勞工局申訴   2.應投保未投保如果有導致你受任何損害  你也是可以依法跟公司求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無誠意解決,可起訴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Gwuan 103-02-18 17:11

您好,我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想請教 事情是這樣的: 102年5月30,我朋友騎機車遭對向左轉彎的貨車撞傷 造成右膝韌帶斷裂,半月軟骨破裂 對方全權委託保險業務員處理 102年10月手術完成,開始漫長的復健過程(目前仍然復健中) 之後我們主動聯絡保險業務員,約定見面詳談理賠的部份 保險業務員一直要求我們和解,而我們也希望能快點結束這個惡夢 隨後簽訂和解書,書上載明103年元月8日前要完成匯款 但保險業務員說我們缺了一份文件,不能申請 然後便不聞不問到月底 在1月底我將文件轉給保險業務員 而保險業務員也承諾年後5個工作天完成匯款 但事實卻不如他所說的那樣 直到昨天戶頭內還是沒有款項匯入, 這段時間,肇事司機從來沒有露臉,連電話都沒有 保險業務從來不主動聯繫,似乎是我們在向他乞討一般 承受了不聞不問的7個月,我們決定不再沉默......   請問: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說明如下:

1.那份"和解書"還有效力嗎?我們是否可以對貨車駕駛提出告訴? 和解書仍具有效力,可提請民事訴訟請求履行該協議。 2.由於事發時間至今已超過半年,是否還可以追朔? 本件刑事過失傷害之告訴權似已釐於六個月之告訴期間,不得提出告訴。 3.我的朋友是馬來西亞華僑,來台灣讀書,並沒有台灣駕照,這一點是否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一點點會使您朋友亦負有部分過失事由,使對方主張減輕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本條所謂「知悉」是指得為告訴之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以得為告訴之人之「主觀認知」為標準,而且認知應該達到「確知」之程度。
本件依您所述似有超逾告訴期間之情形,告訴人超逾告訴期間始行提出告訴者,檢察官應依職權逕為不起訴之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若檢察官對此不察而起訴者,法院亦會依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故依您所述事實若自您確知之時點起算已超過六個月者,則恐怕已無法再行提出合法有效之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刑事訴訟法第303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刑事告訴權似已釐於時效,惟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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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DAI 103-02-17 20:18

律師們晚安,敝人公司於前段時間舉辦一場親子活動,因位於活動前未請家長簽立肖像權受權同意書,請問我們有權利於社群網站發布照片嗎?

活動為公開場合,任何人都能參加。

被拍者多半為未成年之幼童。

發布照片的用意並非用於營利,或廣告,只是單純的幫忙家長座親子活動留影,也希望能提供他們下載保存。想法很單純,但會擔心是否有觸法之虞,畢竟參與人數多,不是每個人都能認同主辦單位的作法。

煩請律師撥冗給予法律方面的建議,謝謝

原則上不會有問題,但還是建議能取得書面朋友比較謹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2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取得對方書面同意,最為保險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捷運大安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ay 103-02-17 17:06

您好

在幾年前跟長輩借了100萬現金,因長輩已過世現在分家產.兄弟姐妹就在長輩過世後要求寫下借據.但借款人還是寫過世長輩名字.請問這樣他們能夠扣下這筆錢嗎.他們有權追討.而且這借據是長輩過世後才寫下的.這樣會有法律效利嗎.如果怹們自行扣下這筆錢我有權告侵佔嗎.如果我不簽字是不是家產就無法分配.謝謝您的回答.

 

 1.如果是過世後才寫借據  應該是偽造文書的問題   2.如果無法確定借款義務人是誰  那其他繼承人自然無權主張應扣除   3.如果繼承人中有人不願簽遺產分割協議  可能就需要透過訴訟程序解決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手寫借據是否有效及是否有偽造文書之疑義,又若不分配遺產給您,可起訴請求之。您簽不簽字,均不影響您為繼承人享有繼承之權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主張有借款就要提出當時就簽具的借據證明,而不能事後再以過世的長輩名義簽具,這是偽造文書遺產清算,甚麼要算入財產,甚麼要算入債務,都要清楚並且有證據,不是誰說了就算數,如果因此遺產分割無法進行,那就提出分割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不簽名,您仍為繼承權人,得繼承遺產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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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3-02-16 21:46

去年發生了一場車禍.對方大腿骨折.有三成肇責.所有單據26萬.但卻開口跟我要150萬.對方已經去告我過失傷害.我有保險公司.我真的感覺好像被勒索一樣.你不給我錢.我就告你.漫天開價如何和解.法律真的是保護這種獅子大開口的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聲請移付調解,由調解委員介入處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請求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就肇事責任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兔兔 103-02-15 23:59

我有一個小型網拍想要問卷調查+抽獎,
會收集到名字/手機/地址/電子信箱,
往後也希望可以利用電子信箱發送商品優惠訊息.
因為個資法有看過很多其他間的公司範例,
但不懂法律,不清楚自己應該要怎麼寫

想知道這樣的諮詢或寫的費用會是多少?

要不違反個資法,注意一些關鍵點即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6 00:18

您好

您需要注意個資法例如告知義務的規定

建議可以找律師諮詢

或是請律師幫忙擬定規範

費用的話視規範內容複雜程度而定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1.應該是涉及蒐集個人資料來將來如何使用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需要擬定清楚  讓資料被蒐集的人了解  以避免將來紛爭發生   2.這部分可以直接將問題詢問律師  可能會因為工作範圍不同有不同收費標準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您需求而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志豪 103-02-15 19:58

各位律師先生小姐妳們好!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小弟的問題是.家族有一棟房產共4人持分.但因其中一人積欠債務被法院拍賣.事隔很多年都拍賣流標.但這幾天法院拍賣卻出現拍定人.將4分之1產權標去.小弟的問題是拍定人想要做什麼?拍定後那名拍定人會有什麼法律動作?請求分割?或是拍賣整棟建物?他只占其中一份持份能向法院聲請整棟建物拍賣?拍賣價金在與其他3人拆分.其他三人能有什麼主張?不想拍賣不行嗎?能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嗎?或是有清楚的法條讓小弟有所知解..感謝各位了!

Alex 103-02-15 13:36

請問在露天拍賣購買到標示為全新品實際收到為中古品時,向賣家反應卻態度?張反嗆不退貨不退錢,最後更丟下要就親自去找他退,不然上法院這句話時,這時可以循什麼法律途徑解決?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5 17:18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照您提供之事實來看,倘賣場網頁寫明為全新品,造成你以高於二手價格購入該物(即二手物品當全新品賣),賣家可能涉犯刑事詐欺取財罪嫌,可持相關網頁證據至警局報案,或由專業律師釐清細節撰擬刑事告訴狀提出詐欺告訴。以上,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1.如果可以提出當時拍賣廣告相關資訊  對方跟實際上廣告內容不同   讓人有所誤信   確實會有詐欺罪相關問題   2.如果無法協議  你可以考慮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對該賣家提刑事詐欺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對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走 103-02-15 12:50

求助法律高手,請各位幫忙!

我朋友在公務機關當保全,上班發生很多假的問題,假日好不容易從四天變八天,後續卻出了很多包,導至假日出現問題。

晚班組長想把假日弄成十天,讓大家都有假日放,可是確有人搗亂,最後組長叫我朋友用打協議書,誰知道打到最後卻出了問題,文章看起來向政府公文的模樣。字是我朋友打的,他無知弄成了這樣,他說好像不好,要弄掉,後來晚班組長說不用,自己看了過說好,請他去列印,後來又被晚班組長指導,又改了一些地方。

這份協議書被當成內部協議用,組長看完後自己簽了名,隨後拿給他簽名。重要的是這內部協議書,涉及到政風室主任的名義。在這事情發生之前,政風室有人曾下來關心,並告知有問題可以去找政風室,後來話以訛傳訛,變成政風室會替他們排假。夜班組長負責觀閱,告知他去打字。他是被夜班組長慫恿,才造成這事,更可怕的是,當這件事情被提起時,他說是自己作的(打字的事實),其實是他誤解了意義,實質上是別人指使他去作。

後來這件事情,被日班的人刻意謀害,將信件轉給秘書室,然後又來到政風室。政風室約談了他,詢問事情原委,政風單位詢問他是否接受拜訪,後來他接受了,作成紀錄,還有再往上送。
後來被要求自首來到檢察署,政風單位有人過去當證人。目前他已經收到檢察署的偵查信件,準備要過去接受偵訊。請問接下來,他該怎麼辦?是否有人可以幫忙與分析!拜託了!

地點在台中...

補充,他們是外聘的保全公司,不是政府的約聘或約僱。
有人要求朋友他要要說出真正的真相,不能因為害怕連累別人或擔心別人的家庭而扛罪。必須說出夜班組長指使,不能再當爛好人了。

大家有什麼好主意嗎?

路走 103-02-15 12:45

求助法律高手,請各位幫忙!

我朋友在公務機關當保全,上班發生很多假的問題,假日好不容易從四天變八天,後續卻出了很多包,導至假日出現問題。

晚班組長想把假日弄成十天,讓大家都有假日放,可是確有人搗亂,最後組長叫我朋友用打協議書,誰知道打到最後卻出了問題,文章看起來向政府公文的模樣。字是我朋友打的,他無知弄成了這樣,他說好像不好,要弄掉,後來晚班組長說不用,自己看了過說好,請他去列印,後來又被晚班組長指導,又改了一些地方。

這份協議書被當成內部協議用,組長看完後自己簽了名,隨後拿給他簽名。重要的是這內部協議書,涉及到政風室主任的名義。在這事情發生之前,政風室有人曾下來關心,並告知有問題可以去找政風室,後來話以訛傳訛,變成政風室會替他們排假。夜班組長負責觀閱,告知他去打字。他是被夜班組長慫恿,才造成這事,更可怕的是,當這件事情被提起時,他說是自己作的(打字的事實),其實是他誤解了意義,實質上是別人指使他去作。

後來這件事情,被日班的人刻意謀害,將信件轉給秘書室,然後又來到政風室。政風室約談了他,詢問事情原委,政風單位詢問他是否接受拜訪,後來他接受了,作成紀錄,還有再往上送。

後來被要求自首來到檢察署,政風單位有人過去當證人。目前他已經收到檢察署的偵查信件,準備要過去接受偵訊。請問接下來,他該怎麼辦?是否有人可以幫忙與分析!拜託了!

 1.如果已經自首  代表應該是做有罪答辯了   2.這部份看檢察官是否有可能緩起訴   如果沒有辦法緩起訴  將來法院時應該還是有緩刑機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以自白承認犯罪,似可具狀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或向法院請求緩刑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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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103-02-15 11:52

請問一下 (對法律一竅不通)
隔壁突然占用我們家的地蓋鐵皮屋 圍圍牆

我家的外牆及窗戶整個被圍牆封死
(下班後才知道 整個傻眼) 請他們停工 他們也不理

所以我想要他們拆屋還地外 還要賠償我家外牆的毀損

目前只知道 要去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

除此之外 還需要甚麼處理程序嗎?

需要請律師嗎? 何時請? 如何請?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5 12:22

您好

您可以請求拆屋還地並請求損害賠償

也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可以請律師幫你們提起訴訟

或是幫你們寫狀紙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5 12:31

關於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依照您提供之事實來看,似為越界建築應即時發存證信函表示異議,再以訴主張拆屋還地,若有律師協助,更能妥善處理相關法律問題。以上,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先發存證信函制止,若對方仍不理,則可另行提起訴訟,由於此種案會有後續執行問題,所以建議由專業人士處理較為妥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1.如果對方確實沒有使用權利  你可以先行催告應該相關建物給排除   2.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  你可以提出拆屋還地訴訟  同時請求返還相當租金不當得利   3.如果有需要可以考慮請律師幫忙協助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民事起訴狀,請求對方拆屋還地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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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蛇 103-02-14 23:37

我因沒注意到存摺、卡片及密碼(寫在存摺後方面)沒注意到帶出門導致遺失,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意….

帳戶裡面有存放一些積蓄在,去年10月因為家裡人要求要將帳戶統一收好(那時有注意到存摺跟金融卡找不到 但當時一直以為因該還在房間某處 慢慢找就好好 可是遲遲找不到),就當我到銀行要報遺失時,才發現我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被凍結了),當時就有警察局的警員帶我去警局,那時我才知道我的帳戶被犯罪集團拿當人頭帳戶,有一個被害人被詐騙了2筆合計5萬5千元的金額。現在全部帳戶都被凍結。也因此不能去面試找工作,因為無法提供薪轉的帳戶資料...

目前被當成詐欺幫助犯(我是被告),目前開過偵查庭訊問

1/12到地方法院偵查庭偵訊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法官不採信我的說詞,說這不合邏輯 ….. 我想也是(因為誰會把存摺跟金融卡放一起,然後一起遺失,因為密碼是我家人怕忘記抄在存摺後面(這點我家人有跟一開始偵辦的警員 跟偵查隊的警員強調....但這是事實,雖然正常人都不信…)

我有個問題(Q:) 也問過偵辦的警察 偵查隊的警員 檢察官 可是他們都回答我說 這不關我的事 我問這些有甚麼用

 

Q:當天晚上9點4x分匯款 晚上10點左右就向警察報案(這不會太怪怪的嗎 )偵辦的警察說這是犯罪集團常用手段 !!?? 不了解 ,再問你都這麼說了,為什麼還說我有罪? 可是在那之後,可是在那之後,可是警察卻很不耐煩的對我說:你有玩沒玩啊  能否安靜點 !!!

Q:被害人也有聲明,他在網路購買夾克(5萬多元的夾克)因為匯款方式有問題要求他要聽從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ATM)才能解除可是他在作筆錄時,就當他察覺 被詐騙時報警 可是他只提供當時ATM出來的收據就指名我騙他的錢,卻連賣場名稱、賣家資料、連絡方式都沒提供( 這不是更怪  我甚麼知道 偵辦的警察有給我看過被害人所做的筆錄,還問我有甚麼話要說,可是我說他卻不受理)   只說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所以不能提供,甚麼都沒提供只單憑ATM收據就認定我騙他的錢 (也沒想到警察也受理 也沒有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我只希望能盡早把此事,趕快找工作

可是跟一些懂法律的人談過,他們都說花錢了事,因為幾天後要跟被害人做調解,可是和解的話不就代表我認罪了嗎? 如果調解該怎麼談論比較好?


(文有)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個案件是否可以再作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例:法律基礎應以無罪論,雖有被告說詞有違常理,但法官沒有證劇可以證明我幫助犯罪集團,這樣可以判刑嗎?)

 

 在此先感謝律師們的解惑,對於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真是很大的幫助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審判決後,仍可以再提起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29

大大 你好 這種帳戶詐的案件 太常見了

本人身邊有許多朋友都有遇到 雖然有一部分也是被判幫助詐欺

但還是有不少成功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1.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你是否已經認罪  2.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還沒判決  相當於檢察官起訴而已  所以你需要確定是否已經判決  如果已經判決  才有上訴的問題  3因金額不大  是否願意跟被害人和解  換取緩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判決,可加以上訴,提出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之故意,惟亦可考慮若金額不大,可和解之,節省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冠宇 103-02-14 19:54

律師您好:就是我跟公司有些糾紛然後我在fb上有po一篇文內容就是我跟我們這裡的鄉親們說些對公司負面的東西,可是我沒有把公司的店名指認出來意思是說比例像麥x勞這樣會造成法律責任嗎?

廖彥傑 (廖彥傑) 103-02-14 20:46

您好:PO文雖然沒有把店名打出來,但如果文章內容可以看出是針對特定對象,則仍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及面臨賠償責任。惟仍需依照PO文的全部內容進行判斷。以上答案供您參考,建議攜帶完整資料至本所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雖無指名特定公司,但若可得特定,似亦構成之,惟仍須視您之言論內容而定,加以爭執是否為誹謗。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凡達 103-02-14 18:41

    國中三年級時,曾經有過被告公然侮辱罪,因此上過少年法庭,最後被判家長保護管束(事後民事訴訟判賠兩萬元左右),我印象中法務人員,有跟我提及年過18歲後,在法律上將視為無犯罪。

    這幾個月要找工作了,但是履歷表要填寫,是否具有案底,想請問我應該到哪邊去查詢這方面的問題。或是我是否具有案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 規定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
因此,您的前科紀錄會被塗銷,亦即視為無前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資詢管道,謝謝

阿凡達 103-02-14 22:2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想在請問一個問題:
因為當年流程錯誤的關係,我曾經先到警察局去做筆錄,我該如何向少年法院,以確實向警察局要求刪除相關資料,我擔心找工作時造成誤會,希望能自己做一個確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 規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至刑事警察局申請刑事犯罪紀錄,確認有無前科犯罪紀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destiny 103-02-13 22:40

您好 我的問題是
我們兄弟倆人的父母,在我兩歲的時後就離婚
監護權當時在我父親那邊
但當時他一直不務正業,是奶奶在賺錢扶養我們倆兄弟
到大約我國小時才轉由外婆那邊扶養,我父親並沒有拿出任何一毛錢扶養我們倆兄弟,每天沉迷酒店跟賭博直到, 我國中二時,奶奶過世,我父親將所有的遺產拿走
並且對我們兄弟兩不聞不問,完全就像人間消失一樣
一直以來都是由母親扶養到成年後,才自己謀生,目前我34歲了,最近接到外婆通知有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法庭的公文
要求我們兄弟給付父親扶養費  雖說現階段是調解方面  

但應該會走到法律方面 到時應該父親會以遺棄提告
說實在的,我們現在也過的很辛苦,因為我母親因為經濟壓力的關係,已經精神方面有異常了,而我們兄弟倆也只是分別在外租房子,也要負擔母親的房租生活費,實在無力再去負擔父親的扶養費請問我們該準備些什麼資料,才不需負擔扶養

依照你所說的情況,可以以對方沒盡撫養義務來主張免除撫養義務,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請求減輕或免除相關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應該有機會主張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父親義務   2.可以提出相關戶籍資料  以及看是否有相關證人可以出庭作證  證明父親沒有共同生活以及提供扶養費的事實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父親均無扶養過您,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un 103-02-13 16:46

友人擁有加拿大以及台灣雙重國籍,大約在8年前以台灣護照回台灣,後在台北租屋處種植大麻被查獲,後來偷渡出境,事發至今已8-9年左右。

近期因一些私人因素,很希望能夠回台灣,想請問:

1.如果持加拿大護照入境,是否仍一回去就會被抓了?

2.又或者如果持台灣護照入境,會要負甚麼樣的法律責任

3.如果都不回去,要等多久之後才能免除法律責任

我的mail:
yunchinwang@hotmail.com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27 15: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種植大麻依法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時效為30年,加上被通緝可停止時效8年,至少必需拖過38年。

2、不論他是哪一國人,只要是在台灣種植,法院都可以管轄。

Yu 103-02-13 12:51

您好~

想請教廠房簽署租賃合約事宜

一廠房若2人共同持分(即兩個所有權人)

出租時,租賃合約可否簽署三份.法律上是否對兩個所有權人較有保障

(亦即甲方所有權人兩人各執一份..承租者乙方持一份)

 

亦或簽署兩份(甲方所有權人,一人執正本.一人執副本則可)

後續若承租者無法繳納房租或涉及相關法律問題,所有權人持副本租賃合約

即可提起相關法律追訴權

1.   房屋所有權人跟出租人未必需要同一個人   2.如果所有權人有顧慮  當然可以兩個都當出租人  簽屬乙式三份租約   各持一份為依據  這樣也可以減少糾紛  也有助將來舉證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賃契約不一定要2位所有權人均簽方生效力,但若您擔心對您無保障,亦可要求2位所有人均擔任出租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AY 103-02-13 00:01

我是一個工讀生,因為一個離職

,被扣了錢,扣了半個月的薪水。老闆說剛進來時有簽一分合約,但我有點忘了內容,父母也不知情,我能請問1…我未滿20這合有法律責任嗎?2…合約上可以有勞保自己保嗎?因為他沒有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契約的效力問題,未成年人所簽立的契約,原則上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會有效。

2、有關勞保的部分,雇主依法就是要幫你保,否則您可以提出申訴。

3、另外,你可以請求雇主提供勞動契約影本給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未滿20歲,相關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方生效力。勞保部份,雇主應幫您保,若雇主沒保,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

1.依勞基法第26條規定,您的老闆是不能扣您薪水,必須要給您工作應得之薪資,縱然契約有約定賠償等,亦需要老闆另外向您請求,而且也要您老闆證明其所受的損害或是違約金數額。

2.因為您未滿20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您與您老闆間簽定的契約,必須要經過您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力。

3.勞保部分,一般來說要視您的公司人數是否有超過五人,如果沒有,則必須要您自行投保,若有超過五人,則您老闆就有義務為您加保勞保

 1.未滿20歲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契約行為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是承諾才會有效   2.如果有違法扣薪情形建議先向各地勞工局申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雇主之違法行為,向勞工局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va 103-02-12 23:58

您好~日前發生交通事故,當下還在現場,對方當事人的弟弟來到現場後,未瞭解情事,即很兇惡的問我:是你撞的嗎? 我回答:我是當事人。對方弟弟即用台語說:謀,哩系ㄉㄟ撞沙小,並且用力地推我胸口並握拳作勢要打我,我反射性的抵擋推開他,並回他:是他自己從巷子跑出來被我撞到,又不是我故意撞他的。

(我是主幹道靠右側直行機車,對方機車從巷口突然衝出來被我撞上)

而後,對方弟弟又用台語說:孝濂ㄟ,哩經派歐!不經子,幹你娘,你撞到人還敢兇,又作勢握拳舉手要打我,但被警察及時拉開。

我回他:你兇什麼,是他自己跑出來被我撞到,你幹嘛動手推我還罵我三字經。

警察拉著我說:像這種的你就不要理他,他又不是當事人,你就不要理會他就好。而後我爸就趕到現場了,就沒再有衝突。

現在,我收到對方申請的調解委員通知書,但我不知對方意向如何。

我想請問,關於對方弟弟在事故當下動手推我我並罵我三字經,對方弟弟有觸犯法律嗎?

我想要求對方弟弟對此行為語言負責,並且跟我道歉,可以嗎?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

您好~日前發生交通事故,當下還在現場,對方當事人的弟弟來到現場後,未瞭解情事,即很兇惡的問我:是你撞的嗎? 我回答:我是當事人。對方弟弟即用台語說:謀,哩系ㄉㄟ撞沙小,並且用力地推我胸口並握拳作勢要打我,我反射性的抵擋推開他,並回他:是他自己從巷子跑出來被我撞到,又不是我故意撞他的。

(我是主幹道靠右側直行機車,對方機車從巷口突然衝出來被我撞上)

而後,對方弟弟又用台語說:孝濂ㄟ,哩經派歐!不經子,幹你娘,你撞到人還敢兇,又作勢握拳舉手要打我,但被警察及時拉開。

我回他:你兇什麼,是他自己跑出來被我撞到,你幹嘛動手推我還罵我三字經。

警察拉著我說:像這種的你就不要理他,他又不是當事人,你就不要理會他就好。而後我爸就趕到現場了,就沒再有衝突。

現在,我收到對方申請的調解委員通知書,但我不知對方意向如何。

我想請問,關於對方弟弟在事故當下動手推我我並罵我三字經,對方弟弟有觸犯法律嗎?

我想要求對方弟弟對此行為語言負責,並且跟我道歉,可以嗎?該如何處理?謝謝您~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3 00: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涉嫌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應該是涉及公然污辱的問題  你可以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至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告均可   2.因為屬於告訴乃論案件  之後和解是可以撤回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泰哥 103-02-12 21:45

 

律師你好:

是這樣的,我有再一家補習班解約

補習班退費時,有跟我說退費算法,那退費算法很扯

可是我當時我想說先拿錢再說,因此就拿錢並簽名我有領到錢(會計報帳用)

但沒有簽和解書(對於退費規則無異議之類的)

並要求補習班把退費算法影印給我(打算之後向消保官申訴)

想請問

1.是否簽名並拿到退費就等於同意補習班的退費?

當時想法是這樣,我簽名拿到錢只代表我有領到退費

但並不等於我同意補習班的退費規則,這想法在法律上是正確還是錯誤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對與補習班之退費有所爭議,似應回歸契約約定,若契約約定對您不利,您不服,可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依社會經驗來說 應該會被認為你簽名表示你同意補習班退費算法   2.因為相關退費  會依照課程進行程度不同有不同標準   如果你還是覺得有疑義  可以先向消保官申訴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不理會您的要求,可向消保官申訴或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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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哥 103-03-04 15:20

謝謝兩位律師熱心回答,已跟對方在消保處開會了

沒有達成協商

預計去法院提起訴訟

已用電子郵件寄出相關資料,請幫我看看,謝謝

劉先生 103-02-12 21:35

監護權扶養權交給女方,協議書上的特約條列,附加不得為自子女改姓,請問這樣有法律效力嗎?

 您好:據您所述之內容,您們雙方為如此之約定當然是具法律上效力,但是當小孩子成年後,依民法第1059條第3項之規定,小孩子自己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但以一次為限。換言之,您們的約定無法拘束小孩子,等他成年後,他自己仍得變更姓氏一次,供您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與對方之約定,似為有效,但小孩於成年後能得自行決定是否改姓,您與對方之協議效力,無拘束小孩之效力。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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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成年子女姓氏變更需要得到雙方父母同意始可   2.如果無法協議 是可以請求法院裁定變更 但需要符合法定事由    3.為了保全  你確實可以在協議書上如此約定  這會影響法院將來認定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協議書為如此約定,若有爭執,再進入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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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103-02-12 20:55

我現在是17歲...一前陣子 朋友找我出去玩..結果朋友是去找對方後來遇到打起來..我在場但是沒有動手..然後開庭 對方證人也說現場沒看到我..下次開庭3/4號法官說是最後一次沒和解 就要判了...我有與對方聯絡上..準備雙方見面簽和解..但是我不知道簽和解  需要去哪邊拿到和解書跟怎麼樣牽和解書在法院上才具有法律效益...我有保護管束和解之後 還會被判甚麼嗎?然後 都被依殺人未遂起訴...開了4次庭了..

想讓自己沒事的話該怎麼做?

法律小學生 103-02-12 22:34

殺人未遂是重罪 就算你未滿十八也是會被判相當的刑責

建議千萬不可小見這件事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指導你要怎麼做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委任律師加以閱卷,以了解目前檢察官手上之相關證據為何,若依您提示,您無參與該犯罪行為,若相關證據無法證明您有參與該犯罪行為,您似有為無罪答辯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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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殺人未遂起訴  不見得法官會依這條判刑  也有可能只認定傷害   2.如果可以和解建議還是先行和解  請對方撤回告訴不予追究   3.和解可以自行簽屬  或是請律師當見證人簽立也可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試圖與對方談和解,若和解不成,亦可就犯罪之程度加以爭執之,若對判決不服,亦應於上訴期間內提出合法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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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 103-02-12 20:53

我現在是17歲...一前陣子 朋友找我出去玩..結果朋友是去找對方後來遇到打起來..我在場但是沒有動手..然後開庭 對方證人也說現場沒看到我..但還是被算成共犯..下次開庭3/4號法官說是最後一次沒和解 就要判了...我有與對方聯絡上..準備雙方見面簽和解..但是我不知道簽和解  需要去哪邊拿到和解書跟怎麼樣牽和解書在法院上才具有法律效益...

我有保護管束和解之後 還會被判甚麼嗎?都被依殺人未遂起訴...已經開了4次庭了..想讓自己沒事的話該怎麼做?

 您好:和解只是會影響量刑罷了,並不會影響法官認定您是否成立殺人未遂之共犯。換言之,是否成罪,仍視所有供述、非供述及其他客觀證據而定。假設最後認為有成罪,而您有與對方和解,並簽署該和解書提呈給法官,只是會判輕一點,且您未滿18歲,是得減輕刑度的。至於和解書怎麼寫,其實只要把您們和解的意思寫清楚即可,並沒有一定格式,供您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委任律師加以閱卷,以了解目前檢察官手上之相關證據為何,若依您提示,您無參與該犯罪行為,若相關證據無法證明您有參與該犯罪行為,您似有為無罪答辯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依殺人未遂起訴 不見得法官會依這條判刑 也有可能只認定傷害 2.如果可以和解建議還是先行和解 請對方撤回告訴不予追究 3.和解可以自行簽屬 或是請律師當見證人簽立也可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0: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試圖與對方談和解,若和解不成,亦可就犯罪之程度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麥克 103-02-12 12:00

工廠裡面之前請了一位師傅做模具技術轉移,去年十月上任,除了每個月薪水之外,還有三年約期內的權利金,目前已經付第一年的一半。

但這幾個月下來發現問題很多,首先是他每次都說需要什麼需要什麼才能做,我們都準備給他,但是後來做出來的還是有問題,後來做出一個比較ok的還是跑去跟其他間工廠借設備跟原料才做出來。

他自己在這邊做了一些模子,但其實做法跟之前請其他人的做法還是差不多,而且他從頭到尾根本沒有要做技術轉移的意思,後來我們跟原料商問才問到說,其實這個原料的技術還不成熟,所以說他一開始說得天花亂墜,其實應該是騙我們的。

過年前也發生一件事情,他帶女人進工廠的宿舍睡,隔天起來被打掃阿姨發現,對工廠內士氣影響非常大。

基本上是2/5應該要上工,但是時至今日他都沒出現,而且沒主動告知,都是我們打電話詢問他,打去他還說他在考慮,實在不知道在考慮什麼。

我們目前希望採取法律途徑,希望跟他解約,然後要回權利金,因為他根本沒做到什麼技術轉移。

只是不知道現在我們應該要做什麼能夠保障公司權益。

我們只是打電話去催他上班,他還說要告我們違約,沒有按照合約進程跑,但是他東西沒做出來,根本不可能按照合約跑。

我們目前應該要寫存證信函還是什麼呢??我們不知道怎麼做會比較好。

你們應該是有簽契約契約是怎樣約定的?可先傳契約給我看一下, 對方可能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有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委任契約,也可終止,先發存證信函把意思和法律依據說清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簽有相關勞僱契約,可視契約條款有無相關約定,若對方有違約情事,可發存證信函與對方說明違約情事及法律權利,請求其限期履行契約及停止違約情事,若屆期仍未改善,似可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或解除勞僱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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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 103-02-13 10:1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寄信給律師您了,期待您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契約條款約定,加以主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浮光掠影 103-02-12 08:36

如題,如廠商或店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亦無法確認物品來源,卻協助維修贓物,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 ?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2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店家無從查證是否為贓物,則並無犯罪之故意,似無法成立犯罪。倘若明知為贓物而為維修,可能構成寄藏贓物罪。

 1.刑事處罰原則上都須要有故意或過失  刑法上相關贓物罪應該都是處罰故意犯罪   所以如果行為人主觀上真的不知道是贓物  應該不會成立犯罪  但如何證明自己不知  可能就是訴訟上重點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8: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該物品為贓物,無明知之故意,似不成立相關犯罪,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浮光掠影 103-02-18 08:50

謝謝各位律師的建議 , 感謝

小佩 103-02-12 06:45

您好:過年前自己的摯友接到通知,得知他的親姐姐竟然在國外因故服刑,現在棘手急需要立即處理的事情為:因摯友的親姐姐目前為離婚後單身狀態,現在男友同居,監護人為父母親,摯友的親姐姐財務狀態由該名男友口中得知(他們也不是很清楚):現有信用貸款約七十多萬及車貸約三十多萬,摯友家人因父母年邁不敢讓他們知道姊姊現階段在國外服刑事宜,所以決定由兄弟姐妹們隱瞞父母協助處理。想請問版上專業法律人士,關於摯友的姐姐債務問題應如何處理較佳?感謝提供意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當事人其債務問題,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為其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所謂的處理是無力清償的狀況?還是由其他兄弟姐妹願意出面代為清償
若是其他兄弟姐妹願意出面代為清償的情形,則不論是何人出資,只要是依原借款約定之清償方式依清償期限攤還即可,借款銀行或金融機購對此一般應不致加以拒絕,但要如此進行則須知悉貸款約定扣款帳戶、每月還款金額等事項,就此應聯繫其借款銀行或金融機購表明借款人現因服刑無法清償之情形進一步詢問處理方式。

民法第311條(第三人之清償
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但當事人另有訂定或依債之性質不得由第三人清償者,不在此限。
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但第三人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權人不得拒絕。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可能還是先行確定是否有積欠這些債務    2.如果有積欠債務    你朋友也願意代償的話  要注意清償後是否有清償證明的問題   這部分涉及將來債務是否已清償完畢  以及是否能向姐姐請求返還的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確認借款額度,若欲代為清償,亦須索取相關清償證明,以利日後向本人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呱呱 103-02-11 23:44

想請問律師:
甲方跟某公司購買一份專案,內容為每月由某公司匯款支付甲方一定金額為期一年,過程中甲方因個人因素將此專案內容權利義務轉讓給我,後續則由我每月支付他同樣金額,兩人私下簽訂轉讓切結書,但在簽完當月月底時我發現公司並沒有匯給我,仍然是直接匯款給甲方,當時我們兩方都不以為意,但現在某公司停止營業,甲方沒拿到款項,反過來一口咬定當時轉讓給我所以我應該要繼續支付他們款項,想請問這樣我還是需要支付對方嗎?甲方並沒有轉讓完成給我,在判定上應該歸屬誰呢?


另外簽訂的轉讓切結書還附帶一條甲方應遵守保密協定條款,若有他人知悉此事,轉讓切結書全數失效且甲方應負擔我十倍金額賠償。現在甲方把此份切結書影印寄給我家人看,還告知鄰里,想請問在破壞保密條款的情況下,我該如何提出切結書失效的聲明或是可以走什麼樣的法律途徑呢?

先感謝回答,因為此事對方恐嚇威脅已經危害到家人安全,只希望能盡快找到解決方法,謝謝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2 00:1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甲方與您簽訂的債權轉讓是有效的

但未通知債務人僅對債務人不生效力之問題

並無礙您與甲債權轉讓契約的效力

另外在保密協議部分

您可以主張甲違反保密協議

應負違約賠償責任

可以提起訴訟

但由於您並未提供充分的資訊

您的權益有待看過契約內容後方能準確評估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更完整的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諮詢或新來電諮詢

 1.聽起來有點疑問的是  購買後到底是由誰支付金錢  你敘述的感覺有點問題   2.如果是單純債權讓與契約 只要雙方協議好契約就生效力  不需要書面資料   3.至於第三人因為不知道  所以繼續支付金錢  這部分是屬於是否可以對抗債權人跟你的問題   4.如果有違約  可起訴主張給付違約金  5.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債權讓與契約,雙方均同意,即生效力,若對方違約,可起訴請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以上仍須視您所簽訂之債權讓與契約規定而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呱呱 103-02-13 12:30

請問一下,下班時間晚上回電也可以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3 12:53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

都歡迎隨時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來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iao 103-02-11 19:59

民事判決已確定,且也在最快時間清償完畢,但對方仍未撤告,導致刑事加重

請問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解?可用法律要求對方簽和解書嗎?

1.對方應該是沒有和解的義務   所以可能沒辦法強迫對方和解  2.可以將賠償給對方金錢的證明陳報給刑事庭法官  這也許在量刑時還是會一併斟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似無和解義務,但您可將相關民事判決陳報給法官,具狀請求法院於量刑上能加以斟酌考量減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淑芬 103-02-11 19:37

我的母親於民國92年過世,當時委由律師辦理家族所有拋棄繼承(不是限定繼承,沒有財產只有債務),在一段時間後才發現律師漏了辦理小孩(應該是第二順位孫子輩)的拋棄繼承,當時該律師承認錯誤,並簽立契約同意日後產生相關債務均由該律師負責。當時孫子們都小,現在逐漸滿20歲了。問題1:是否契約須有效期間是15年?15年後是否要重新簽屬?問題2:若律師發生不幸了或無能力在日後債務處理,例如沒有財產等,那這些孫子們是否就會莫名承受債務?問題3:拋棄繼承漏辦理,是律師職業疏忽,是否項醫療糾紛一樣有保護消費者的法律或扶助方式?問題4:是否可以要求律師一次解決所有債務問題?但因不了解母親的債務與是否其他債權人,目前暫時無被請求償債務。問題5:我要如何保護我的小孩不受這些因為業務疏忽造成的傷害?

感謝您的回應

1.如果辦理的律師確實有承認疏失  這部分也是需要等你們親屬被債權人請求時  對律師的請求權才會開始計算時間  所以應該沒有換約的必要  2. 建議還是等債權人出面主張權利  再考慮應該如何處理相關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權之時效尚未開始計算,您無須過度擔心,可待債權人請求時,再考慮如何處理之。且當時小孩繼承相關債務時均為未成年,似可主張僅就遺產為限,對繼承債務清償責任,不足清償部份,無須負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racy 103-02-11 13:46

家父好友為榮民,且其在台無結婚及妻兒,其生前有立遺囑欲將其遺產分予幾個好友之子女,其遺囑有讓家父及家母蓋章作證,之後其有將遺囑正本寄予退輔會榮民服務處委其保管,退輔會榮民服務處亦承認有此事,若干年後,該榮民因病死亡,退輔會於其家中找到一份遺囑影本,該影本末段亦有提到有將正本寄至退輔會榮民服務處....

近日接到法院傳單,是關於退輔會提起確認遺囑無效之訴,於訴狀中提到退輔會榮民服務處的確有收到遺囑正本,但保管者因業務多次交接已搞丟,現只剩遺囑影本,退輔會說不確定遺囑影本內容是否和正本相同,故其法律關係模糊...而提確認遺囑無效之訴

想請問律師

1.退輔會無妥善保管該榮民之遺囑,是否可究其責任

2.於以上情形下遺囑影本之法律效力

3.關於本案繼承人該如何主張自己權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1 15:2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對退輔會請求國家賠償

退輔會不肯陪的話可以提起國賠訴訟

另外在遺囑正本還沒找到前

那幾位朋友無法主張自己為合法繼承

因為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維護您的權益及提供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來電諮詢

 1.本件應該是沒有繼承人 只有受遺贈人  2.受遺贈人可以訴請確認有受遺贈權利  對象可能是國家  因為如果無人繼承遺產將來是歸屬國庫所有  3. 如何退輔會有相關疏失  寄至退輔會正本跟影本是否相同  這可能都會影響退輔會責任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退輔會無妥善保管該榮民之遺囑,是否可究其責任

關於退輔會無保管好正本之責任,該不利益事項,應由退輔會承擔之。

2.於以上情形下遺囑影本之法律效力

遺囑影本若與正本相符,似應具相同之效力。

3.關於本案繼承人該如何主張自己權利

本案無繼承人,僅有受遺贈人。受遺贈人可主張關於正本遺失之不利益,不應由遺贈人承擔之。而請求影本與正本是否相符之舉證責任不利益由退輔會承擔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xuman 103-02-11 11:4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 之 會議紀錄 如未經 主席簽名 仍具有法律效力嗎?

接上

如未經主席簽名 且 未於公佈欄公告 (僅公告於需要申請帳號,密碼才能登入之財務網站) 仍具有法律效力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2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倘若是程序違反法令,住戶應於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會議程序上有違法事由,您似應於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olo 103-02-11 02:24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取得一家公司的債權並申請強制執行查封設備,但有該公司大股出面主張設備已轉賣給他來異議,對抗強制執行.....後來我提   買賣契約不成立   民事訴訟....經法院判決確定  買賣行為不生法律效力.....但該股東不服提起上訴...

今日上訴法院法官問我  請求權基礎是什麼?我答不出來

請問  買賣契約不成立   跟    買賣行為不生法律效力

兩者之間是否有法律關連

我請求權基礎是要以那個法條來做基礎?

 

感謝回答

小陳 103-02-10 20:50

律師大人你好 :

內容是這樣的,我與朋友口頭協議要合夥,公司負責人的名字是他的媽媽(癌症第二期住院中),他是實質的負責人,我只負責部份項目的營運,所有的付款與客戶合約的簽訂等,都是他媽媽的名字。口頭協議時說,我只就負責一個項目的營運,是我4他6拆帳,其餘公司營運的項目,我只提取營業額的5%做為收入。當初擬訂的草約內有競業條款,限制我一年內不得在台南高雄屏東等地做相關的工作(公司設立於高雄),但並沒有對應的補償方式,只有說如違反要賠30萬。但事後開始合作時(去年的三月底),他絕口不提合約,詢問了三次都不了了之,所以最後一個字都沒簽,就開始合作了(我從中部搬家到他家透天的4樓,他無償讓我居住),過了兩個月,發現分紅時的金額比例與當初草約上說的不同,他說他沒那麼多錢給我,而且我覺得我就住在他家,剩餘的金額他也不敢賴帳,所以我認為以與當初的草約不符了,就也沒再提合約這件事。

問題點是,去年5月他經由公司的網站,接到一個客戶的來電,客戶欲施作的項目是我負責的專項(他不太懂這個項目),所以朋友帶我一起去接洽那個客戶,因剛開始合作而以,公司的對外窗口還是他,但他忙於私務,拖了三個星期才回復客戶,導致客戶大發雷霆,之後他就將這個客戶交由我去處理,我本著服務的態度,雖然生意做不成,還是幫客戶提供專業的建議後,請客戶另請高明。

然後過了兩天,因對公司營運的熱忱相差太遠,我與朋友口頭請辭,我們協議,我將手頭上的項目做完,其餘進行中項目的營業額5%也照付給我,然後就各做各的。之後朋友新接的案子(不管是任何項目),都不用找我一起做,也不用分錢給我。朋友當天就在臉書上回覆我,並說他要PO出徵才的訊息,他於一個小時後在臉書上PO出徵才的訊息。

又過了幾天,當初大發雷霆的客戶又打電話給我,說他們還是想請我來施作,我告知我已與我朋友拆夥了,如想請我朋友的公司來承接,就要打電話給我朋友,但客戶覺得我朋友的服務不積極,覺得我的服務跟專業比較好,所以仍選擇跟我個人簽約。然後經過一陣子細部的討論,我於一個月後與客戶簽約。

過了三個月後(這時我仍在處理之前未處理完的項目),我朋友侵入我的房間(因我住在他家透天的四樓,但他當初說房門的鑰匙不見了,所以我沒辦法上鎖)翻我抽屜,拿走我與客戶的合約,並將公司及他家中的門鎖換掉,說我背信還要我賠30萬,然後我手頭上快做完的項目與其他項目營業額的5%,這些利潤的錢也都不給我了(約20萬),當天晚上11點半就趕我出門,強迫我搬走,因他說的言詞鑿鑿,我不懂法律又害怕被告,所以只好搬走,他隔天又發一封訊息來說叫我積極出面處理,且經由我與客戶的合約書內記載的個人資料(姓名與身份證字號),發給全部的廠商,說我私接業務且已進入司法程序,要告我背信詐欺。我就說我要問問律師,他就直接去派出所報案了。

我已去派出所做過筆錄,且已經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了,上面說我是被告
這件事已煩惱我許久,也讓我借錢過年,他卻逍遙出國,哀。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樣會被判背信罪嗎?會不會背了前科又要賠三十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屬民事糾紛去主張,以避免被認定有刑事責任,且您們雙方並未正式簽約,對方之提告是否會有理由,仍有疑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契約協議雖然不需要有正式書面資料   如果沒有正式契約是將來糾紛發生時如何舉證的問題   2.如果受他人委託辦理一定事務  而為自己利益 違反任務  確實可能會有背信罪的問題  這部分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無背信故意及詐欺故意,而應為民事契約糾紛,避免被認定為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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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歆 (林律師) 103-02-17 12:32

 刑事方面建議向律師諮詢,並在應訊時出庭了解狀況,避免誤入對方所設陷阱。

www.wewon.com.tw 威望聯合法律事務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6: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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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L 103-02-10 17:49

律師您好:

我們的大樓剛建好,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後做成許多決議,但是某些不守規矩的住戶,不知道該如何約束,請主委鼓起勇氣先誠懇溝通,然後請問:

1 多次溝通無效後可以在大樓公布住家號碼及住戶姓名嗎?只做事實陳述,如幾樓幾號XXX停車格內停腳踏車

2 可以請大家輪流前去和他溝通(輪流去按門鈴,打電話懇求,在他大門貼字條.....),這樣會觸犯法律嗎?

3 請問管理委員的權限在哪裡?應該如何應付不自愛的住戶呢?

麻煩您,非常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住戶違規部分,可以將住戶違規事實公布,至於三不五時到府按鈴,則不建議,恐會觸犯強制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相關違規事實公布之,至於輪流溝通,大門口貼布條,按電鈴等,不建議,會有違法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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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確實有違規行為  建議先行跟住戶溝通  如果溝通無效雖然可以公布訊息  但注意舉證的問題  以免構成誹謗的問題   2.至於如果太密集跟對方反應  影響對方居住安寧或其他權益  是否有刑事強制罪  可能要注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行蒐證違規之相關證據,再公佈之。惟亦須考量相關用語,避免有誹謗罪之疑義。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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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 103-02-10 13:15

您好;

      請問母親原有兩個小孩(兒子與女兒),但哥哥約六年前生病過世,我也已結婚,想請教法律上所規定之雙親奉養責任為何?

母親現今領有中低收入戶(生活上仍不足),大嫂(無同住無支出)

不知與我是否有相同法律上奉養責任?或者法律僅規定兒女必須奉養其餘親屬未強制規定?請問依據民法那一條文?  

母親未來如有財產大嫂可以向兒女一樣行使繼承權嗎?民法有規定嗎?

民法第1114條第1款規定,直系血親間互負扶養義務。而依同法第1115條第1款規定, 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此義務與結婚與否無關,因此您對您母親仍具有扶養義務。

至於您母親百年後,所留下之遺產,大嫂並沒有繼承權,但大嫂所生的兒女可以代位既成你哥哥的那一份,也就是說遺產1/2由你繼承,剩餘1/2由哥哥的子女繼承

倘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信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母親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位撫養義務人,另關於遺產部分,您為母親之法定繼承人,嫂嫂不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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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是規定扶養義務人由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者優先  所以你應該是需要先負擔扶養義務  但前提當然是你母親有受扶養條件  例如已經沒有個人資產  2.如果有資產可以自足  當然沒有受扶養的問題  3.兄嫂並非母親繼承人  不可能繼承遺產  除非有接受遺贈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您母親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對您母親具有扶養義務。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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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3-02-09 23:24

DEAR 大大:

我奶奶兩年前出車禍至現在無自我意識且下半身不便

我爺爺在2013.10.07替奶奶做監護宣告~

因為奶奶的理賠金下來了~爺爺想要把奶奶的理賠金提領出來

請問爺爺這樣去農會提領需要提供什麼文件證明~農會才能讓爺爺提領?

如果爺爺把奶奶的理賠金提出轉交到我這邊

這樣我們兩個人會怎麼樣嗎?(法律上的行為合法嗎)

謝謝 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6: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爺爺是奶奶的監護權人,則依法可以提領該筆款項,但是該筆款項只能用於有利於受監護人之上,因此不能任意贈與您。

棉花糖 103-02-09 19:29

過年初2我朋友喝了酒駕汽車不小心撞到路人.(有稍微擦傷而已)

現在也跟被害人和解了.可是法律規定必須扣押營業貨車駕照(他是靠這樣駕照吃飯的) 能不扣押營業貨車的嗎?只扣押小客車的? 或者有其他辦法嗎?

等風的旗 103-02-09 20:21

 只能吊扣你當時所用的交通工具 不然你可以向法官聲請異議 新聞有說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2項有相關處罰規定  駕駛營業客車者  是吊銷其駕駛執照    所以要變更這樣處分可能有困難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0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故僅能試圖爭取看看,但有其難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人 103-02-09 17:19

我爸與我媽

有一棟房產(就是目前居住的房子,地: 我爸的名子,屋殼:是我媽的名子)

跟婚後存款(帳戶都是掛我爸居多)

 

我媽多次要求離婚,父親都  (下方有細節家暴情狀)

  - 以暴力跟語言恐嚇威脅不同意

  - 或是要全部財產歸他才肯簽字

  - 告知訴諸法律離婚,又威脅保護令沒有用,

    到天涯海角他都要雇人傷害我姊跟我和我媽,或是要到我公司搗亂

 

多次勸我媽離開, 但我媽擔心就算我們逃離了,但事後也因為我爸揮霍負債,

我跟我姊又會被拖累, 所以繼續用命綁在他身邊,

(所以我媽離婚意願都會卡在財務與債務問題)

但最近我爸發神經越來越變本加厲(曾建議他去看精神科醫師,但一直大力抗拒)

一直在挑起紛爭, 跟蓄意挑釁加以威脅

 

問題:

家裡房子是當年我媽用命跟我爸吵下來才沒有被我爸拿去賭博賭掉,

所以想請教有無方法可以

  - 徹底離婚, 我爸離婚後的所有問題不會轉嫁我媽身上

  - 不用擔心離婚後我爸離婚後產生的債務問題會轉嫁到我跟我姊身上

  - 與家裡的房子有無可能捍衛完整留給我媽?

 

  PS:

  1.我媽沒有謀生能力,打從嫁我爸都是幫我爸工作,

  我姊先前也為了幫我媽陪我爸去醫院洗腎跟照顧家務

  (一方面是擔心我媽被我爸謀害,回家處理家務順便保護我媽)已失業半年,全職在家,

  家裡經濟來源只剩我

  2.以上情狀我都可以作證,法律上我可以當人證嗎?

 

 

以下有補上細節家暴情狀

家暴/威脅情狀

  1.我爸從年輕時打我媽打到老,直到我姊跟我長大,

    跟他身體變差(因蜂窩性組織炎截斷左腳小指,領有殘障手冊),

   他動手跟拿刀械的次數才減少, 最嚴重時打到我媽臥床三天無法起身

   (把我媽打趴在地,拿木椅往頭砸)

  ->但都無就診紀錄

 

  2.曾經毆打我姊頭部瘀青出血,有急診就醫紀錄

   ->但目前急診單據遺失,確切日期不確定

 

  3. 要求離婚數次,被我爸拿瓦斯桶以同歸於盡 威脅   ->但沒有錄音紀錄

 

  4. 長期家暴陰影,我媽每次只要跟我爸說話就會緊張跟長期晚上失眠便秘,

     我姊回家侍奉我爸洗腎,我爸也在三餐百般刁難

    (類似颱風天硬要我姊冒險到指定餐飲店買他指定的東西,等買回來又說他不想吃了,

     要求我姊當場倒掉;或是店家沒開買不到就對他三字經破口大罵)

     所以,固定只要買三餐時間一到也會習慣性緊張

     ->都在家庭診所請醫生開助眠藥與在藥房買浣腸劑,沒有精神科醫師判斷證明

 

  5. 昨天下午故意引起口角, 拿鏡子砸我媽(未砸中) 跟拿水刀果與我姊相向恐嚇傷害

   ->但未報警

 

  6. 今天早上 對我媽跟我姊破口大罵,並蓄意砸毀我媽跟我姊機車->有報警

聲請保護令不會沒用,聲請保護令也有利之後請求裁判離婚的成功,建議盡快聲請暫時保護令,並且向法院聲請預防繼續家暴的處遇,你父親也有刑事恐嚇等問題,另外夫妻的債務都是必須各自負責,跟對方沒有關係,夫妻離婚財產分配,依你說的情況,應該是你父親財產比較多,是你母親可向父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依法夫妻離婚財產分配不是單純的什麼東西歸誰,是有一定的計算方式,至於訴訟中,你一定是要作證的,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讓您母親驗傷,取得驗傷單,再就相關恐嚇言論錄音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待起訴判決後,再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提出裁判離婚訴訟。您母親為無責配偶,可對您父親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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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確實有長期家庭暴力事實  也有證人願意作證  這部分訴請裁判離婚應該是沒有問題   2.父母離婚同時可以請求財產分配  看房屋土地要如何分配或補償  3.房產還是屬於父母  不是遺產  沒有保留給你的問題 當然如果他們二人同意  是可以過戶給你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相關證據資料,視您母親欲對您父親提起裁判離婚之訴或刑事傷害告訴等。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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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妤 103-02-08 23:05

有人告知我家頂樓水塔周圍堆滿了垃圾,我上去查看真的很恐怖,一定不只是一兩天的垃圾,我清理了一整天清出20大袋黑色大垃圾袋的份量的垃圾,由此可見已經丟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沒辦法處理那些垃圾還叫來了環保局也報警了

從垃圾堆裡找到一些資訊發現是我家隔壁棟房子的隔壁棟的某位房客承租期間丟垃圾與雜物在我們家水塔附近,房東說那位房客已經退租了,但經由仲介告知根本還沒退租,所以房東對我們說謊

 

房東還一副清閒說:那是我的房客跟我沒關係他已經搬走了,他現在沒有他的資料,也不去看有多少垃圾還叫我們自己報警,完全都不甘他的事,態度非常之差!!!一點都不負責任

我想要請問有甚麼法條是可以讓我們的權益不受到損害,除了去環保局檢舉後還可以用甚麼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件事

也請問可否和環保局檢舉屋主縱容房客行為,這樣算不算在包庇房客,請問房東需不需負法律責任或是連帶責任,這件事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感謝回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00: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除了向環保局檢舉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第91條第4項

您也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

使對方受到裁罰

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環保局檢舉,使其受相關罰鍰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燕妤 103-02-11 00: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燕妤 103-02-1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打電話至環保局詢問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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