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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enhoo 103-08-01 10:43

想請教各位律師

日前我到高等法院為一樁假交易作證,期間我的證詞都與在偵查庭時雷同,不過後來檢察官有問我認為該筆交易是否為假,我回答我認為應該是真的,但是檢察官提醒我,在我的偵查庭中的證詞是對該筆交易的真假認定是不知道,後來我有陳述因為當時並不完全了解情況!所以我回答不知道!但是事後知道情況了!所以我認為是真的!

後來法官有問我,我是否認為該筆交易是真的!直到後來被傳訊才知道該筆交易有問題!

想請問:

我這樣的證詞只有上述一點前後有一點不太一樣,是否會構成偽證罪? 承上述第一點,檢察官是否只根據證人證詞前後不完全一致,就可以分案偵辦!或是一定需要有明確的證據,去證明證人故意說謊才分案辦理? 在法庭上後來法官與檢察官對我的證詞都沒有意見!這樣是否還有可能被依偽證罪起訴? 在法庭上,是法官有權利對證人可能偽證的部分分案偵察,還是檢察官直接就可以另案偵辦?(並非在偵查庭!)

請各位律師協助解惑

謝謝

熊大 103-08-01 00:06

之前在4月底有跟一位賣家訂購手機.已21日能取貨.及7日內能退款.價差問題等等向他訂購手機.但目前為止仍未收到貨及款項(經過無數次追討).最後將我所有聯絡他的方式都封鎖.之後收集證據去警局報案.並尋求同樣被害人出來報案.當天賣家也有到警局作筆錄.但他好像不會怕.目前都私下找一兩位受害人用一兩千塊還他.然後說之後再還.他的居心? 然後向他之前賣家同事求證.他的使用方法也差不多是這樣.結果檢察官不起訴他...目前真的只能讓他逍遙法外嗎..!?謝謝

熊大 103-07-31 22:39

之前在4月底有跟一位賣家訂購手機.已21日能取貨.及7日內能退款.價差問題等等向他訂購手機.但目前為止仍未收到貨及款項(經過無數次追討).最後將我所有聯絡他的方式都封鎖.之後收集證據去警局報案.並尋求同樣被害人出來報案.當天賣家也有到警局作筆錄.但他好像不會怕.目前都私下找一兩位受害人用一兩千塊還他.然後說之後再還.他的居心? 然後向他之前賣家同事求證.他的使用方法也差不多是這樣.結果檢察官不起訴他...目前真的只能讓他逍遙法外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1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委任律師為您具狀提出再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Kienhoo 103-07-31 16:45

請教各位律師

日前到高等法院為一樁假交易作證,作證期間,檢察官詢問我對該筆交易案認為是否為真?我回答我主觀認定該筆交易是真的!因為我只是按老闆指示辦理簽呈後,送交管理部!並無實際參與交易!不過檢察官提醒我!當初在偵查庭中我的證詞是對該筆交易真偽不知道!我回答,當下對交易情況我不是完全了解!所以我回答不知道!事後知道了!所以認定是真的!其他檢察官詢問的問題,回答都與前次證詞相同。

後來法官有詢問我!我對此交易案一開始是否認定為真?後來出狀況了!才知道該筆交易可能有問題!我回答是。 所以有以下幾個問題要請教:

按上述情況,我的證詞前後有一點差異!我有可能被依偽證罪另案偵辦嗎? 如果法官與檢察官在庭上時,都對我的證詞沒有意見,這樣未來還有可能依偽證罪起訴嗎? 如果要依偽證罪起訴,在庭上時,法官或是檢察官會當庭告知嗎?

以上問題,請各位律師協助

Kienhoo 103-07-31 14:54

想請問各位律師

日前以證人的身份前往高等法院為一樁可能是假交易的案子作證,因為之前案子發生時,我曾經被地檢署檢察官證人傳訊作證,後來在高院審判庭時檢察官詢問我幾個問題,我回答的都與之前作證的雷同,不過其中檢察官有問到,我個人認為該筆交易是否為真,我回答當下我的主觀認定交易案是真的,因為我只是奉老闆指示辦理,不過檢察官提醒我之前我的證詞是 "不知道"!後來我有解釋是因為我當時並不了解情況,所以不知道這個交易案是否是真的!不過事後我的主觀認定是真的!接下來檢察官沒有問題了!

然後法官又再詢問我,我對交易案的認定是否是一開始是真的!後來被傳訊後我才知道這個交易有問題!我回答 "是"

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教各位律師

1. 我上述的審判庭上的證詞有一點與在偵查庭上的不同,(就是我認為該交易案是否為真)這樣我有可能會被以偽證罪起訴嗎?

2. 如果在審判庭上時,法官詢問檢察官對我的證詞是否有意見,而檢察官回答沒有意見,同時法官對我的證詞也沒有表示意見,這樣未來還有可能會被以偽證罪起訴嗎?

3. 如果法官,或是檢察官認為我的證詞有作偽證的可能,會不會當庭告知將要以偽證罪另案偵辦?

4. 如果案子已在審判庭,是法官還是檢察官,可以按職權提出偽證罪偵辦?還是兩個都可以?

做完證反而覺得更擔心?所以要請各位律師協助解答!

謝謝


路人 103-07-31 11:08

請教各位大大:

1.本人父親於94年間,因生意投資向A小姐拿了200萬投資款,同時開立4張各100萬元未填押日期支票共400萬元給A小姐做為擔保,期間有陸續償還部份金額,後來投資失敗,餘款130萬元無力償還,A小姐將4張支票轉讓給B先生,自行填入日期後拿去銀行承兌造成退票(提告後,目前已提起公訴中)。

2.之後達成和解,父親拿現金30萬元給A小姐並同時開立面額各20萬元本票5張共100萬給A小姐,並填寫和解書表示債權債務關係己餘本票之100萬元,但此4張支票A小姐並未當場歸還,此後B先生又將此4張支票(400萬)+5張本票(100萬)轉給C先生(專門從事司法討債)。

3.C先生已將5張本票申請民事裁定執行後,現在又將這4張已完全無債權檢察官已認定偽造並起訴的支票拿出來請求民事支付,並一直強調他的無辜的第三人,來向我們討債,請問該如何因應並取回此4張支票

P.S.目前已開過調解庭,對方目前僅提示一張支票要求一次要拿100萬元,不然就法庭見,另外一次只能取回一張支票,讓我們覺得相當無助又無奈..等於100萬的債務,要分批求償500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釐清確認支票是否有以背書方式轉讓,此會影響到您們後續主張之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31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C是否有合法取得該票據,能否主張該票據權利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刀 103-07-30 09:00

我去警察局報案,已有自己認為的罪證!

我告的是刑事案件,結果他們局內有人一直跳出來說:[你這個不會過的,送上去也是被我簽結,我直接就把你擋住了,浪費時間]這類等字眼

最後連報案三聯單都沒拿到,只拿到一個案類為[其他(含遺失物)]的通知單。那幫我做筆錄的警員也跟我道歉說,是那個人這樣要求,他要聽他的。

(1)請問這樣警察有吃案嗎?如果是吃案在下該如何給警察一些正確觀念?

(2)我該如何對這個人提告呢?警察不是叫我去找檢察官,不然就是那位員警跳出來一直說我不的案件會被她處理掉簽結,浪費時間之類的方式嘲諷。

(3)那我拿這個通知書有用嗎?不是報案三聯單。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吃案的部分,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可以向督察室提出檢舉。但是要謹慎為之,避免遭起訴誣告罪。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出庭或是撰擬狀紙,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即可避免員警拒絕受理案件。

3、通知書與報案三聯單並非同ㄧ文件。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30 15:00

您好:部分警察機關對於破案有困難的案件,都會私底下將案子吃掉,當做沒有發生,因此才要求民眾報案之後,由警方開立單據三張同樣的單子,兩張存在警察機關備查,一張則由報案人自己留著,若未收到報案三聯單,顯示警方吃案,您可向刑事局網站上之檢舉信箱檢舉,或透過總局督察室檢舉,該名員警恐有觸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湮滅刑事證據罪。若您已有部分證據,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直接提起刑事告訴,以增加效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Mountain 103-07-28 21:11

我因載送賣淫女子前往旅館從事性交易
被警方以假客人釣魚的方式攔下
並查獲與應召站聯繫的王八卡手機
(但是手機是在無人在場的時候在我車上找到)
在警局做筆錄
我都表示只是載朋友來這裡找朋友拿東西
旅館和賣淫女子的家車程僅5分鐘左右
我只是因為路程短且剛好送自己女朋友回家順便載她過來
也否認與應召站聯繫的手機是我的
其餘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我皆以不知道做回應
可是賣淫女子
一開始便全盤托出細節包含賣淫費用與應召站的分贓與支付與我的薪水
警方認定賣淫少女的筆錄屬實
後來在刑事局我又和女子串供希望她在開庭時能幫我脫罪
結果因為警方的筆錄某些因素沒做好刑事局不接受又需要重新做筆錄
然後回到派出所女子就按照我們所串供的內容
承認王八卡手機是她的
而我只是因為朋友關係答應載她來找朋友拿東西
然後說因為緊張所以才把事情都推給我
後來做完筆錄我就被送到看守所等開臨時庭
開臨時庭時檢察官問我幾個應召站及賣淫相關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後來就讓我回家了
------
然後又開偵查庭
檢察官一直問我要不要認罪
但是我一直說不要
然後又是和之前類似的問題
我還是回答不知道
檢察官就說要繼續蒐集證據
讓我回去了
------
後來又傳喚該名賣淫女子作證
(她已經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判罰1500元)
然後她去偵查庭也是依照串證內容回答解察官幫我脫罪
------
後來我就沒再和應召站和該名女子聯繫
前幾天我又收到刑事局的信要我去做刑案偵查
去了才知道原來是應召站老闆被抓了
但是是因為詐欺罪被抓
其他罪名還有利用毒品和暴力控制女子賣淫及人口販運和組織條例
筆錄時我還是對於應召站及賣淫相關一概回答不知道
刑警勸我承認馬伕罪名免得被牽連上更多麻煩
後來刑警看我沒打算承認也不想回答
就說一個禮拜內如果想坦承馬伕的身分
他把案件交出去之前都還可以去找他重新做筆錄
就讓我走了
-------
如果我承認我馬夫的身分會不會造成該名賣淫女子被以偽證罪起訴?
又或著我還有可能被冠上串供的罪名?
如果我要針對自己的妨礙風化罪名認罪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
目前想法是先認罪然後再去刑事局重新做筆錄
但是又擔心會連累到該名賣淫女子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8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警方證據不充足,您仍得為無罪答辯之,您得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8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是偵查機關應要舉證證明您有犯罪,而不應該一直叫您認罪。況且基於偵查不公開,您無法了解偵查機關有多少證據,建議您在警詢偵查時,可可以先不要認罪,否則一認罪之後想要翻供就很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ueng 103-07-26 10:47

第一被害人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診斷證明為一般傷.

第二被害人未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診斷證明為重傷.

檢察官詢問後,才提供第二被害人診斷證明.

我想請問下列:

1.檢察官是否會再將第二被害人提為告訴人?因當下檢察官告知第二被害已過6個月告訴期.

2.檢察官是否會採用第二被害人診斷證明重傷起訴?

以上請煩儘快協助告知.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傷的部份,倘若是故意的,則是公訴罪,沒有所謂的告訴期間;倘若是過失重傷,則仍然是告訴乃論之罪,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

2、檢察官證據認定的部份,倘若已經提出診斷證明書,應該不會太誇張。

lueng 103-08-01 15:56

 

請問以此車禍案件.

檢察官官會以何項刑罰提出.

並一般會求刑多久?

是否可易科罰金?

lueng 103-07-26 10:38

第一被害人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診斷證明為一般傷.

第二被害人未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診斷證明為重傷.

檢察官詢問後,才提供第二被害人診斷證明.

我想請問下列:

1.檢察官是否會再將第二被害人提為告訴人?因當下檢察官告知第二被害已過6個月告訴期.

2.檢察官是否會採用第二被害人診斷證明重傷起訴?

以上請煩儘快協助告知.

蘇子良 (馬克) 103-07-26 12:21

刑法上重傷害的認定係依刑法第10條第2項

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倘對方係屬上開情形之一者方構成重傷,而非以診斷書上所載重傷即屬之。
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lueng 103-07-26 12:56

 

我還是不知道我的問題答案

1.第二被害人會是加入提告人嗎?

2.此刑事告訴是否會以重傷害起訴.

懇請告知.

lueng您好,

已超過告訴期間就不能夠再提起告訴,檢察官不會將第二被害人提為告訴人,否則檢察官就自己違法了。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lueng 103-08-01 15:55

 

請問以此車禍案件.

檢察官官會以何項刑罰提出?

並一般會求刑多久?

是否可易科罰金?

sleepcatbi 103-07-26 01:15

各位律師諮詢專家好,我想請問關於網路糾紛毀謗起訴書的相關問題。

   有一家網路賣家"男人幫"過去因為商品買賣與許多消費者產生糾紛(包括態度、瑕貲品等糾紛),因而有消費者及廠商成立了消費者自助協會的facebook專頁,我當時逛到該專頁後,因看到某一個貼文下方其他網友討論過去買網拍商品遇到瑕貲品的經驗,所以當下留下了"我之前買過鞋子,穿一穿發現裡面居然墊厚紙板= = "這則留言。

   過了三個月後我被男人幫該廠商以毀謗提告提告內容認為我留言內容影射該廠商的商品。在偵察庭時我提出當時留言內容並非影射該廠商,只是回應上一則留言內容,但或許是因為該廠商有在網路上提出將對大多數人提告等訊息因此許多人刪除自己的留言,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並沒有隨之刪除此留言,或許也因為該則留言之前都被刪除了所以在3個月我被提告後上該專頁看不到之前的留言。所以目前我無法證明之前有留言。
但在偵查庭時我提出"男人幫"該廠商沒有販賣鞋子類型的商品,由此可以證明我並非影射該廠商之商品 。
起訴書寄到我家時內容檢察官認為該專頁應該只有與廠商有糾紛消費者才能留言,我與該廠商沒有購買行為所以以加重毀謗起訴我。
(意味著到消費者自助會留言或是按讚都只能是與該廠商有購買行為或是糾紛才可以留言或是按讚)
但在認知中,如果我以在該專頁中貼文敘述:我之前買過鞋子,穿一穿發現裡面居然墊厚紙板= = "這樣或許可以表示我影射該廠商。但我是在貼文下方的留言中發表該留言、且廠商本身並沒有這項商品。不應該認為我是影射及散佈不實訊息。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律師諮詢專家
1.我這樣可以提出抗告這份起訴書有影導法官判斷事實的言論要求更改內容嗎?
2.目前我遇到該廠商提告我應該如何解決?(我在第一次開偵查庭時遇到對方我提出因為我本身還是學生需要顧及學業,如果我撤銷該留言是否可以撤銷對我的提告但對方要求我必需接受他一系列的公開道歉要求。所以最後未達成共識) 

Minorouz 103-07-24 22:50

你們好,我今年22歲。

我去年12/29騎機車時速約55~60,在進入一個地下道機車道的時候,

前面15公 尺左右有一個正在玩手機的騎腳踏車國高中生因為騎太慢,時速接近0而跌倒,然後腳踏車橫躺在機車道,而我因為緊急煞車加上閃躲人,導致我經過他之後手握龍 頭跳下車試圖停下來,但因為還剩一點餘速所以我放手讓機車滑出去倒地,"完全沒有擦撞到那位同學"。我就牽起倒地機車用側柱固定。然後我很生氣的回頭看 看那位學生。然後就看見他就"跳下去"汽車道撿他掉落手機,再"爬上來"機車道看他的手機。之後我就試圖發車,發了十秒鐘左右,機車成功被我發起,我再 回頭看看那位學生。他依然在看他的手機,之後有一台機車要過,我看他也沒事情,加上我趕時間又沒有擦撞。我就離開了。
結果這位學生卻告我因騎車撞他而肇事逃逸!!

然後前面寄通知書來的時候,因為都寄到以前舊家,所以我都不知道。
前幾天我就被通緝了!!
跑到法院作筆錄然後交保,現在面臨八月的開庭。
我現在有點不知所措,但我很確定的是,我完全沒擦撞到他!!!
他完完全全是自己跌倒的,而我是為了閃她自己跌倒才雷殘。
加上那邊沒有監視器和其它行人(唯一的只有後來要經過的那台機車
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我真的很生氣,我一定會告他誣告,但前提我得先無罪。
而他只有驗傷證明(就算受傷也不可能是甚麼傷,騎腳踏車時速0跌倒 ...)

這樣真的可以告我嗎?
我是很希望有監視器,或是他當初報警有調到!!
可是檢察官沒跟我透露到底有沒有。
只嗆我說,現在都已經半年了,我怎麼可能調的到
我真的很難過,他還嗆我說為什麼我的供詞跟對方完全不同。
我問他講了什麼,他說:「對方說我騎機車撞傷他然後肇事逃逸。」
我直接回答:他說謊
然後我說我想調監視器或測謊都可以。

那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要如何自保呢?
我真的真的沒有擦撞到,如果有碰到,我根本不可能離開。

我完全當成是一個人騎腳踏車跌倒然後他活蹦亂跳的,不用幫他叫救護車而已。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樣會被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09: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檢具車損照片供檢察官判斷,實際上並沒有碰撞對方。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就對方的證詞為分析處理,並且聲請測謊。

您好,請問你的機車有沒有送修?沒有的話,先把現狀拍照拍一拍如果有的話,當初送修修了那些東西,單據是否還在?對方驗傷單檢座有無讓你確認?受傷部位在那?這樣問題要先確認才有辦法解決你的問題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小玩子 103-07-24 21:03

請問將存摺及印章交給某乙保管

但並未授權其可提領存款,但乙卻逕行私自提領存款

檢察官以乙在提領之前,未持有錢款,與侵占罪構成要件不合,做成不起訴處分

請問乙雖尚未其有錢款但他持有存摺及印章,乙等於可隨時提領錢款,為何不能這樣不算構成要件

我在網路上查詢到一篇新聞

 男子梁趁著照顧重病崔姓友人之便,拿著崔某先前交付的提款卡,分四次將崔的5萬5000餘元存款提領一空,崔某過世後,負責管理遺產的退輔會台北市榮民服務處人員發現報警,士林地檢署將梁依侵占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這件案件中被告也是只持有提款卡並未直接持有錢款,但檢察官仍是以侵占罪起訴

如果以這點來聲請再議請問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見解容有疑義,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聲請再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出再議,避免逾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lawlaw 103-07-24 18:25

甲因被以恐嚇起訴, 而甲無任何前科, 也向乙承認道歉, 法官已給予緩刑緩刑已超過一半, 請問甲與乙因爭執,乙主張甲恐嚇, 要求撤銷緩刑

請問

1.乙主張撤銷緩刑是直接向法院提出?或向檢察官提出?

2.法院會就撤銷緩刑開庭嗎?

3.如地方法院撤銷緩刑, 甲可以上訴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18:53

您好!不會只因乙主張撤銷緩刑而有任何處理;乙應另外對甲提出恐嚇告訴,等甲第二次恐嚇再被判刑6月以上確定,且前面的緩刑尚未期滿,甲才可能被撤銷前面的緩刑。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蔡 103-07-24 10:23

我的租屋處有兩支監視器照家門前巷口,

一支因照路口會含蓋照到鄰居家的側邊窗戶但根本不可能照進裡面(此鄰居離我租屋處約200公尺約離三戶以上之遠),

鄰居之前因為此事跟前屋主因為監視器此事涉訟防礙秘密罪敗訴,

但現在兩年後卻在大馬路上對我大聲咆哮(全部鄰居都聽到了), 說我架兩台監視器,

是為了24小時監視他們, 說我妨礙秘密, 顯得我好像對他們犯罪一樣,

鄰居明知不是我做的,而且此事已經在兩年前經檢察官獲不起訴處分,

卻大聲指責我是妨礙秘密, 毀損名譽說我犯罪,

提誨謗罪是否有勝算?

此事剛我我全程錄音錄影到了,因為他是惡鄰居,想給他一個教訓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24 15:26

您好,對方若是以向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散佈之意圖,以傳述不實事實去毀壞貶損您在社會上的聲譽,即可能觸犯刑法第 310 條普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但他若並無向其他人散佈之意圖,而是因為音量過大,才會讓其他人聽見,是否成立尚有爭議。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ean.K 103-07-24 03:03

1.刑事案件檢察官起訴後,法院開庭審理時,是否也會傳喚原告原告律師到庭?或審理時現場只有法官、檢察官被告?而原告自己決定去否?

2.所謂律師費用包括偵查庭及法院審理?如在偵查庭沒有聘律師,法院開庭審理階段才聘請律師律師費用減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被告被起訴後,法院後續開庭原則上仍會傳喚告訴人出庭,至於律師費用,一般均以審級計算,所以偵查與法院審理的費用均相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都會傳喚告訴人到庭

但有時候法院不會傳

所以建議你要先具狀給法院

請他開庭都必須要通知告訴人

你就可以委請告訴代理人前往開庭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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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神 103-07-23 16:16

今天在遊戲中

隊友A: 爛得跟大便一樣還敢按投降

隊友B:誰?

我:你阿

請問我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但不是我說爛得像大便也會構成嗎?

還有假設他真的提告

檢察官不起訴

 

我可以告他誣告嗎?

包子 103-07-22 18:00

您好:

我在7月2日被警方查獲二級毒品,在警局裡有採尿初驗是呈陽性反應,移送法院時,我坦承向檢查承認吸食.但我在95年成曾勒戒過,這次再犯應該會被判勒戒,我要怎麼做才能夠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的機會?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2 19: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請求緩起訴,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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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UT 103-07-20 20:02

之前有PO過兩次文請教各位線上律師,也謝謝各位律師幫忙

現在對方說被地檢署約談了,而對方說檢察官希望我們先進行私下和解....

不過問題是我這邊並沒接到警方的任何通知?!

對方只留支手機號碼給我,希望我回電過去跟他談和解之事

先在這邊請教線上各位律師,這時我該怎處理好呢??

有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幫解疑惑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要求對方去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2、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致電對方,詢問和解意願及條件,或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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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23

 關於您問題,因不知道對方所言是否為真,故建議可直接向區公所申請調解,除非有完整之和解書,不建議私下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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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威 103-07-20 14:44

104年7月13日晚間22:39我去買完彩卷後與女朋友通訊得知他父親最近要開刀情緒很不穩定22點多時我騎乘機車行經在巷上時,被一輛從弄出來的機車衝撞(當時這是個沒有紅綠燈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

然後就連同機車倒地摔倒,被撞倒的當下我有暈眩一陣子,然後才起來查看車子狀況,接著就去關心對方傷勢(當時對方座在地上),問說我先離開幫忙叫救護車好不好,當下他說好,後來看她沒有明顯外傷我就步行座計程車回家(機車有留在現場),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一心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

7月24日晚間九點負責的交通員警請我跟對方還有對方撞到的另一台機車車主一起到交通隊做筆錄,當時我一看到對方(衝撞我的當事人)我就馬上跟她還有他父親道歉,解釋當時,因為當時頭還暈暈的加上手機又沒電當下又急著回去家裡回電話給女朋友,結果沒幫他叫救護車,真的對他很抱歉反省過後也覺得對不起自己良心。

後來關心詢問對方父親後,他父親說他兒子完全不記得當天的情形,傷勢的部份只有一點皮外傷可是因為當時有撞到頭醫生說有輕微腦震盪要觀察七天,其他的話就沒什麼傷勢都很健康,接著我問對方父親有什麼想法解決嗎?

他說等觀察期結束後去調解委員會和解,它也不希望上到法院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後來我們有互留對方聯絡資料。

至於他衝撞我後在去撞到另一台車的車主 他說只要我們陪他修車費用就可以當場和解,後來我跟對方父親就各付一半當場跟它和解

接著付責的警察就請他們先回去了,可是我因為有路人報案說我肇事逃逸需要留下來做這份肇事逃逸筆錄,然後筆錄的內容我就跟上述講得一樣下去做,警察有給我看當時監視器錄影的畫面,後來詢問員警也說我的錯比較少,是他從弄衝出來撞我的,我筆錄上的當時時速寫30公里。

 

想請問:

因為我當時真的很恐慌加上又有急事 才會離開現場 沒有想肇逃的意思

法官會採信嗎? 如果判決的話會怎麼判 可以易科罰金緩刑還是緩起訴嗎?

因為去年因為酒駕有被檢察官緩起訴到今年7月22日,這個會有影響到法官到時後的判決或是審判依據嗎?

關於我的案子 請律師對我會有幫助嗎? 請問費用要怎麼算?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0 22: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有被減刑,否則肇事逃逸可處1~7年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

2、倘若雙方已經和解,可以嘗試爭取緩起訴

3、另外體醒您,倘若您遭認定肇事逃逸,則酒駕緩起訴可被撤銷

4、建議您委請律師判斷是否爭取無罪,或是如何認罪,才不會入監服刑。

法律小學生 103-07-21 00:14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肇事逃逸原則上是很難易科罰金

             而且一旦判刑還會影響到你的緩起訴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
這個案子很麻煩
可能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因為你的理由比較牽強
車禍跟回電話這種利害關係比較
檢察官都不能接受回電話比較重要
建議你要好好處理並與對方談
否則肇事逃逸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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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光 103-07-17 17:43

各位觀看這篇文章的律師

小弟有些問題希望可以請求版上的律師協助

本人的案件經過請看下面的文章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320841&tid=7&ccode=PostDate%20desc

 

本人今天收到了法院在7/11的判決

遭到判刑4個月 可易科罰金  但是沒有"緩刑"

 

因為個人的經濟狀況 在案件的出庭情況下沒有辯護律師陪同

我只照著法官問的問題回答 也堅稱自己也是遭詐騙的受害人

但是法官的判決理由中寫著 :

我明知對方是地下匯兌公司 屬不法工作 卻仍執意應徵工作並且提交提款卡給他人做不法用途 ..  等  內容一大串的

 

想請教這邊的律師們以下幾個問題  希望有律師真的可以幫幫我O_Q

1. 判決書上寫 : O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請問這樣的判決以上訴的空間嘛~"~  沒有緩刑的判決是不是就是個污點在那了?

另外就是  易科罰金是要怎麼做申請呢?  或者是可以申請服社會勞動役嘛?

 

2. 因為我在前面兩次開庭中都沒有律師陪同 如果要上訴是否真的要請律師好?

 

以下是我個人的請求

小弟我現在是屏東萬丹某家飲料店的店員

薪水只有少少的17K底薪 連勞健保都沒有 把罰金換算下來也要12萬 我根本湊不出來~"~

也沒有辦法一次付清請律師的5萬元

我想問問這裡是否有南部的律師願意伸手幫助我協助我解決這個訴訟問題

我當初真的就只是為了找一份工作趕緊賺點自己的生活費才會遭到詐騙

但是如今判決下來是這樣 我真的也不知道是否該坦然接受

 

如果在這有律師願意讓我分期償還委任律師費  真的會非常感激

 

判決是7/11判決 我不清楚檢察官何時收到我的判決書

也不知道上訴的期限到何時  我只能推斷是21號之前~"~

希望有律師可以幫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即便是緩刑,仍會留下前科紀錄,所以若您要避免留下前科紀錄,則應上訴請求改判無罪,而易科罰金,則應在執行時向檢察官聲請,要分期或易服勞役,也應於執行時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司法還我清白 103-11-12 15:01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律師上訴嗎?

方便私下留連絡方式互相交流嗎?

謝謝你。

阿光 103-11-13 20:53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

 

嗨 你好  我的案件經由上訴後有改過判決  所以變得比較好

我沒有請律師  有問題的話可用以下信箱與我聯繫

 

koombyya@gmail.com

 

阿光 103-11-13 20:56
回覆 司法還我清白 的發言內容:

 

阿光您好,我跟您是完全一樣情形受害,請問您有請

 

我沒有委任律師  但是我有跟一位律師請教  算我有運  這律師是無條件協助我

幫我替出庭時的答辯設想  也替我填寫了上訴書

上訴結果雖然無法讓我變成無罪  但是至少刑期沒了  變成緩刑兩年

有需要跟我聯絡的話請用gmail信箱聯絡我

帳號是koombyya@gmail.com

司法還我清白 104-03-11 22:51

謝謝阿光的幫忙喔!

路易斯 103-07-17 17:32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想請問我現在已經收到緩起訴處分書要我在8/7的時後繳交兩萬塊,但因經濟關係,一下子拿不出兩萬塊,請問是否可以寫陳情狀請檢察官改成勞役或者其它非罰金的處分...很緊急希望各位律師能夠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致電執行股書記官,詢問可否分期付款,否則若屆期未繳款,緩起訴將被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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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 103-07-17 11:19

     家中的晚輩才在幾週前從戒毒所戒毒回來, 但他卻在網路上po文販賣搖頭丸, 被警察以釣魚的方式逮捕! 他在製作筆錄時已承認自己的犯行, 且有供出藥頭! 現在他被檢察官求處七年以上的刑期, 要繳二十萬元, 才能交保! 因為這個晚輩不太聽父母的話, 上次戒毒回來也不回家, 到處跑, ㄧ直闖禍,  所以他的父母傾向不讓他交保回家, 要讓他在看守所中! 我的問題是:

(1) 這算不算販賣未遂? 刑期是否太重?

(2) 目前得到的訊息是要在兩個月內提出上訴, 是這樣嗎?

(3) 他的父母說現在在開偵查庭中, 有需要請律師嗎?

(4)現在不讓他交保, 過幾個月後可以再交保嗎? 會超過可以交保的期限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應先確認他是否已經被起訴,若仍在偵查中,則檢察官的偵查方向均會影響到後續的訴訟及結果.

二.所謂二個月內提出上訴,應有誤解,刑事上訴應只有十日的時間,您們仍應先確認.

三.由於他的說詞不一,且其陳述均會影響到他將來的刑度問題,而偵查中也不公開,只有律師才能陪同開庭辯護,所以偵查中實有委請律師辯護之必要,也可以掌握進度.

四.日後若要交保,則應另行聲請.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7 16:24

您好:

1. 搖頭丸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因此刑期不算過重。

2. 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上訴期間為十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但判決宣示後送達前之上訴,亦有效力」。從拿到判決書,依照判決書上的判決日起(判決日不算入),若對判決結果有異議,可於十天內遞出上訴狀至法院。

3. 警察向販毒者購買毒品的查緝方式具有爭議。若原無犯罪意思,因受警察之引誘始萌生犯意,進而著手實行犯罪行為,這種作法係不合理。若他本有犯罪之意思,警察僅利用機會運用設計引誘之技巧而加以逮捕偵辦,即為合法。因此如果警察「誘發行為」過度而且強烈,即可以主張誘捕抗辯,因此建議委任律師協助。

4.若此事不願意保釋,日後必須再遞狀申請交保。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7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不籌措交保金,即會被羈押,偵查程序中,應委任律師律師方能與其討論訴訟策略及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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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7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交保,應盡量籌措保釋金,避免日後欲聲請交保,反遭拒絕。而目前偵查庭建議應委任律師,使其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盡量爭取較低之刑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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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不代表就會判那麼重,經過搜集分析判決前例可以大致了解可能刑度。處理完後宜多鼓勵小孩,給他在其他領域的成就感。戒毒需要家人支持。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橘子 103-07-17 01:04

我在102年被告侵占..當時公司老闆說我侵占10萬..檢察官那邊也是寫10萬..後來有被起訴..
但當時公司在開庭時說願意原諒我而當時也以還清了10萬...但是並沒有和解..法院判我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兩年(102年10月份判決下來的)...但這家公司老闆現在說我不只侵占公司10萬說公司有遺失一些物品認為是我拿的要我在還10萬..我100年7月離職的..當時也有辦交接..我都離職3年ㄌ...還要告我甚麼...說是侵占實際上那是我跟公司業務員借ㄉ錢...
離職後公司跟那位業務員討錢...那位業務說錢都拿給我了...才引起侵占一罪...當時公司就提出一堆單據說我侵占部分...我也依那些單據(檢察官統計後的金額)都已還清了
被判6個月緩刑兩年...現在公司老闆又說他老婆在我在職時有不見一些物品要我賠(他認為是我拿走ㄉ)我在那家公司待了8年...現在公司面臨倒閉...發不出薪水...就說還要我拿錢出來...請問我要理會它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7-17 06:57

您好!請對方拿出證據來,若沒有證據即使提告也不會成立。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可能以此作為上訴之理由,所以若真的有上訴,則您在上訴審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證據,且若對方真的如此指述,也可能會觸犯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江皇樺 (江帥) 103-07-17 10:17

您好,

     1.基於舉證責任,公司若要主張不見的物品也是您所拿走,也要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建議就此部分不予理會。

     2.如果公司真的又藉題發揮以此提告,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kyleliu 103-07-14 20:32

Dear 律師專家:

之前發生車禍事故,我為直行車,對方要穿越馬路導致二車碰撞,對方有受傷,但對方不願合解已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目前我有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請問後續我要做什麼?

另外,後來又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對方在起訴狀針對事故內容與我手上"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的事故內容不符;請問一下,民事部份法官會等刑事部份結果出來後才會處理嗎?還是法官會直接參考對方民事訴訟起訴狀就做出民事的判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附帶民事的部分,刑事庭一般會移送給民事庭,所以您仍可以就民事部分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要爭取無罪,需儘速聲請法院開庭,否則法院可在不開庭情況下直接判決有罪。

美美 103-07-14 10:19

是朋友問題,代為請教專業律師們,內容入下

朋友跟朋友一起正要抽K煙時,被幾個穿便服說是刑警,全部帶回做筆錄驗尿,其中一個人身上有帶小帶子跟電子秤,又被帶回家裡搜,結果沒有毒品,還是小帶子跟電子秤,所以筆錄是吸食K做筆錄,隔天送地院被法警搜身搜到身上帶50幾克K粉,檢察官筆錄時問,承不承認意圖販賣.意圖轉讓持有,朋友全部承認,就已3萬元交保

現在想翻供是全是自己持有,可行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4 16: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目前似欲起訴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8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第11條規定: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您已於偵查中自白,若於審判中自白,有第17條規定之適用: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除自白減刑,若又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亦可再減輕之。亦可於起訴後,委任律師閱卷,若檢方證據不充足(如:監聽譯文、證人指述等),亦可於審判翻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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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4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翻供是否可行,仍應是目前檢方掌握之證據資料而定,若您於偵查中已為自白,於第一審或第二審再為自白,即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規定之適用,故可於第一審先嘗試翻供,第二審再承認亦可。若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之情形,亦可主張減輕其刑之。綜上,翻供是否可行,仍須視檢方之證據是否充足,如監聽譯文或證人指述等內容是否能證明有意圖販賣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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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ber 103-07-14 06:06

本人在八大行業上班,我是現場主管,有一晚會計與A先生結帳時有發生糾紛,當時A先生自行報警,之後經警察調節,A先生願意離開公司,警察在公司外面登記A先生的證件時,我向公司門口撒了一把鹽米,但是是向路上撒A先生在左側,我在右側撒,事後A先生很生氣覺得我是在向他撒鹽,於是堅持要提告 ,但是這行的行規,消費不順利就是撒把鹽米,希望改運,一直都是這樣,並不是針對A先生, 事後有向A先生倒歉,如果是因為我撒鹽,他覺得不舒服的話,但A先生希望我退他消費的金額他才不告我,我覺得不合理於是沒接受,請問這樣,我會被起訴嗎? 他告我妨害名譽,我在偵查庭時要怎麼說明比較好?

網路上也有人po文小心此人,說此人常在酒店樓下或附近搭訕公關,並宣稱認識該店幹部,企圖私下邀約公關並用現金引誘,(金額不定)並會找盡各種理由,至北市各派出所或分局提告該公關「詐欺」或「毀謗名譽」…等罪名,請各位切勿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我出偵查庭把這列印給檢察官看會有幫助嗎?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您的權益。

kimber 103-07-14 11:46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可傳喚證人或以其他方式證明您的撒鹽行為是行規,並非針對A,並無公然侮辱的故意,以維護 ... (恕刪)

偵查庭可以請檢察官證人嗎?同行的人可以嗎?

於偵查庭中可以和檢察官聲請傳喚證人到庭作證,證明事發經過。

小呆呆 103-07-13 14:05

想請問本人昨天開偵查庭~剛進去偵查庭檢察官就直接問

是否有私下和解過~然後才詢問案件經過~問完後檢察官又問

是否要和解看看~請問這表示檢察官覺得證據充足被告會被起訴嘛?

還請各位律師大人幫我回答~另外如果要求民事賠償該何時提出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3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和解條件,若對方不接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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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若案件是屬告訴乃論之罪,則檢察官大多會勸諭和解,但起訴與否仍需視案件事證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心動時刻 103-07-12 01:26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在第一次開庭之前~還沒收到傳票..有可能知道檢察官是誰嗎?我是被告..之前跟原告有提到要和解(對方打算提告時.但是資料還沒有送交出去).對方當時在LINE上面有提到""檢察官""跟律師都在等他手上的那份文件!要我自己考慮清楚..為什麼他一開始就會知道檢察官是誰?然而!因為我住在台北..對方告我在台中.之前我對原告有提刑事訴訟...台中檢查官是說台中地院有管轄權..但是提告不是以被告戶籍地為主嗎?而且!如果照對方所說的..一開始檢察官就在等他的"資料"這種感覺很像是他們都已經是一掛的..我只能等著被屠宰的份..像這樣子的情形~我需要到哪裡申訴??要求該檢察官迴避或是把管轄權移轉回台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0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傳票後,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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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103-07-11 20:56

上次在開完偵察庭,我這幾天收到檢察官起訴書,上面有寫到說係犯第83條第1項之轉讓偽藥罪嫌,我女朋友變成證人,我也跟檢察官說K是我女朋友自己拿去抽的,我女朋友也說是她自己拿去抽的,但是他說這就是轉讓,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開庭?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處理?謝謝各位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距離開庭應仍有一段時間,法院會再寄傳票開庭,而本件證人說詞為何,則應委請律師閱卷才能知內容,也可以協助您就將來的訴訟方向來討論,以爭取最佳之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2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檢察官起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您目前應委任律師閱卷,並與您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為您準備刑事準備狀及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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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0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閱卷,與您討論答辯方向並為您撰寫刑事準備狀及答辯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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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7-12 23:26

大大你好 照你說的情形 檢察官已經認為你是轉讓

             而且也以轉讓罪來起訴你了  情況對你非常不利

             但也不是沒有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min 103-07-27 20:42

我這星期六收到傳票,星期一要開庭,請問我要請教律師該如何應對?謝謝~ 

min 103-07-27 20:57

不好意思,請問現在是否有律師可以聯絡協助辦理?謝謝~~

陳仔 103-07-09 17:07

某天早上我騎機車上班時與人發生擦撞車禍,事後對方不知從何管道查出我騎的是公務車,進而得知我的職業是公務人員,開價100萬元要我賠償她的醫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害,我不答應但願補償她20萬元,她不接受就到我的單位投訴我騎公務車與她發生車禍不賠她,在地檢署及法院出庭時說我騎公務機車與她發生車禍業務過失傷害,意圖使我受更重的刑事處分,我向檢察官及法官陳述我不是單位的司機,當天僅騎車上班沒執行公務,所以檢察官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我。由於該車是公務車的車籍資料是監理站保管的公務機密,他以非法的手段取得進而得知我的職業,並以該資料做上述不當的運用,我想請問律師我能用個資法41條來告他嗎?如果不行要用哪一條來告她比較有勝算?為什麼?

sam 103-07-09 14:21

因為太太與前同事精神外遇,我得知後動手打太太同事,

太太的前同事已正式提告,告我傷害,我有以下證據

能否向檢察官以及日後上法庭時,為自己辯護,以及如何辯護才能降低傷害刑責?

整起精神外遇事件只保存片段文字內容,內容有提到兩人互相示愛的文字,

以及前同事與我的對話簡訊,內容有前同事提到與我太太是逢場作戲、要我不要太認真等字眼,

我能否主張動手打人時,是出於義憤,因為從我發現這件事情到,動手打人整整三天,都沒有接到太太的前同事道歉,太太前同事確實知道我已經知情,卻都未表示歉意,而我去找太太前同事(要求刪光太太傳給她的照片)時才忍耐不住出手打人。

 

蘇子良 (馬克) 103-08-04 12:23

 義憤傷害限於當場,您所述情節是事後行為,不得主張出於義憤,惟如您有證據證明他們二人已超出精神出軌(如通姦),應可制衡對方,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Chi 103-07-09 12:36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在警局做筆錄時不承認罪行(盜版光碟),第一次檢察署出庭時如果翻供承認的話會被起訴嗎?檢察官是否認為我說謊判更重?因為在警局太緊張什麼都說不知道,請問檢察官若問知不知道光碟是盜版的,我應該如何回答比較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的偵查程序應先確認您的訴訟方向,雖然警局如此說法,但在檢察官偵查時仍可以做認罪表示,且偵查不公開,若有律師陪同對您較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和 103-07-09 11:13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有關酒照問題~前陣子因為喝酒開車~酒測值0.21

超標被罰了兩萬~也吊扣一年汽車駕照~但我想問的是為何我同事他也是

上個月被抓酒測值0.38而他卻說他求檢察官所以沒被吊扣駕照~這樣不是很怪嗎?酒駕酒駕難道還因現在修法~所以沒超過0.25歸監理站管所以一定要扣一年~而超過規法院管所以就可以看檢察官通融而沒被扣~不是很怪的法規嗎?

carol 103-07-08 19:56

想詢問一下~~3月時走在馬路上,平白無故的被某家大狗衝出咬傷,有去醫院驗傷及去警局報案,因了解此隻狗已不是第一次咬傷人,警察說如果要能強制狗主人處理,我可以不要和解聲請訴訟!後來我有聲請訴訟,警局有把相關的筆錄及醫院資料都轉地檢署!

但5月底時,有一個奇怪的人自稱是地檢署的人(打我手機,然後電話是"不明來電"),下午快5點半打來,一直叫我私下和解,還口氣很不好的說他快下班了,電話錄音,叫我在電話裏答應,我說我又沒看見公文,請先送公文來,對方就很生氣的掛掉電話!(真的很奇怪~)

現在7月初,今天收到一封地檢署信封的信,上面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不是寄掛號,也沒貼郵票,也沒郵戳,只蓋了一個台北郵件處理中心圓圓的章 (我以為公文都是會寄掛號的),上面只簡單寫了說狗主人為過失傷害罪,輕者判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500元以下罰金(比我的醫藥費還便宜…)

請問我後續該如何處理呢?(狗主人原說要賠我醫藥費,也完全沒賠我~約台幣快2000元)!我是否除了過失傷害刑事外,還該聲請民事上的賠償呢?

謝謝協助~~~  Carol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案號可以註明檢察官簡易處刑書之字號),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遭地檢署起訴,您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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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zo 103-07-08 13:47

本人在今年6/12凌晨被酒測 酒測值達0.33

 是初犯 無肇事 當下被捕到警察局做完筆錄 待到早上移至地檢署 

在地下法院等候開庭 檢察官只有敘述筆錄內容 問我是否符合事實 以及認不認罪 
我只有回答認罪,檢察官也沒有判決什麼。 

後來收到刑事傳票 明天7/9要開庭 但我是中低收入戶 
收到傳票的期間沒有找律師辦理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能獲得緩起訴不留案底嗎? 
那需要怎麼去辦理?自己寫悔過書交給法官嗎?

 

懇請感謝回復

法律小學生 103-07-08 17:38

大大你好  你的酒測為0.33 依目前實務作法

              你原則上會被判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但也不是沒有爭取緩起訴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傳票是地檢署寄來的?還是法院寄來?

如果已經案件起訴了,而現由法院進行審理,則表示偵程序查已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而終結,當然也就不會再有緩起訴的機會。

另外提醒您,在目前實務上,酒駕案件不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或者法院判決緩刑,都還是會附加應繳納一定緩起訴處分金或者緩刑判決金之條件,不可能無條件緩起訴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大貓 103-07-08 09:54

請問各位大哥大姐

小弟之前被一位很有名的網路訟棍纏住

而對方可能覺得勝訴機會不大

不斷以私信來騷擾 辱罵  (罵本人就算了 連父母一併罵上)

不知是否想誘使我講出什麼情緒性的字眼 然後呈報上去給檢察官作為依據

 

而私信辱罵好像又拿他沒辦法

這方面只能走民事

但是要自己寫狀紙之類的

小弟對這方面又不熟悉

這樣是否就拿對方沒辦法  只能任由他不斷私信來騷擾

而他私信部分我是有呈報上去 只是這些頂多對我的判決有利

對方頂多敗訴而已  而我卻浪費時間金錢去與他開庭 

所以想給對方一個教訓 因為私信內容已經直接指名罵到白痴 豬  狗  之類

所以我想應該就差在於他不是公開的  不然告的話成功機率應該蠻大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8 11:44

您好,對方係以私下方式辱罵,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然對方持續以信件方式騷擾您,可能構成刑法三百零四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並委任律師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如果單純私訊或是信件  不屬於公然情狀  應該是沒有侵害名譽相關問題   這部分很難令對方負擔法律則任   2.?????如果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信  jingyau1225@gmail.com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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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103-07-05 00:05

您好

我與某公司發生詐欺偽造文書糾紛

因為對方死不承認,加上某天我與對方談話的錄影檔(聲音也錄進去)有可能因時間而被覆蓋

所以我已到地檢署按鈴申告,並聲請證據保全

因為我今天是臨時得知錄影檔有可能因為時間而被覆蓋

所以很匆忙趕到地檢署,連告訴狀還有證據都來不及寫

請問我如果要把我手中的證據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以書面的方式呈給檢察官

請問書狀的抬頭要怎麼寫呢?

謝謝您的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3-07-05 02:39

您好!可以寫告訴狀給檢察官,註明已在某年月日以口頭提出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5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查詢案號及承辦股別後,將證據整理齊全提出告訴補充理由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03 13:37

職場上性騷擾,有影帶,從頭摸到臀部,拉手跟抱,

但是因事發地點在地下室停車場,無人,所以沒有做大動作反抗,只有口頭說!檢察官是希望和解,說要告可能無罪,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要和解是當庭和解還是可以私下和解

那我應該提出多少賠償是合理的?

 

麻煩各位

騷擾是處行政罰緩,沒有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是有的,賠償金沒有一定,要看怎麼談,我們之前幫當事人談有十幾萬到二十幾萬不等,談不成也可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3 15:01

您好,對方行為違反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強制猥褻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強制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其中強制猥褻罪要求「違反本人意願」,強制觸摸罪僅要求符合「乘人不及抗拒」,因此不一定被判無罪。若您願意和解求償的金額要考量包括被害者受傷的程度(生理上及心理上)、有無影響往後工作之能力、復健費用(含心理輔導)、名譽賠償因素,價格落在數萬元至三十萬元之間,若您同意和解,就無法再提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3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影帶,則對方很有可能會成立刑法強制猥褻罪嫌。再者,若係職場上性騷擾,亦有可能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相關問題(比如說,雇主有無提供協助),性別工作平等法亦有對於雇主之違反監督義務時可請求其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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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3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4條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28條規定: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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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3-07-03 08:43

你好各位律師,

在7月1號被臨檢酒駕,當時喝完酒已經過了六個小時。酒測值0.37

警察就說過六個小時差不多辣,(喝八罐小罐的鐵鋁罐)因該會過.....

過沒多久就去測了,休息沒15分鐘就去酒測,也沒有喝水漱口,就喝口飲料。

感覺被半推半就的慫恿,結果沒過還不是算我的。

而且在這之前我也有吃感冒藥不知道有沒有影響??

可以有申訴管道之類的嗎?當天都有做平衡,畫圈,行走直線,因該都算是正常。而且我都很配合就做完筆錄,跟簽名蓋章.....

當天在派出所過夜,到早上去地院去開簡易法庭,完全在狀況外,現在簡易法庭檢察官判我限居,我也不知道要幹嘛?所以我現在是等法院傳票來?內容是罰款還是要在出庭一次?我有資格去申訴嗎,我感覺我的權益受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4: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以關於您所述的酒駕檢測過程並無問題,其中15分鐘的規定是適用於剛喝完酒的狀況.

接下來會有執行通知.

阿銓 103-09-01 21:50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你好各位 好奇怪我3月也是0.15酒駕公共危險做完筆錄後去3組它們請示檢察官後沒把我移送法院就讓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