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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宗 103-08-31 18:18

因為最近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但是裡面內容跟我當時做筆錄的內容都不一樣

我想要向法院陳述案情

請問各位律師我要怎麼做?

是一定要去法院聲請嗎 ?

可以跟我說明一下做法嗎 ?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31 23:07

您好~

如對簡易判決處刑不服,

僅得上訴救濟,在第二審開庭時陳述您的意見。

阿宗 103-08-31 02:04

因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刑的內容

跟我當初作筆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而且還說得比較嚴重

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呢 ?

另外如果要具狀陳述到法官那要如何做呢 ?

是要到法院的意思嗎 ?  有人可以告訴我該怎麼做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1 12:48

如果沒有酒駕前科,寫個悔過書給法官,也許有效果,寫的懇切一點。

以前當檢察官時,簡判一件酒駕被告自己寫悔過書給趙家光法官,

內容我看了也覺得有點感動,趙法官就只判拘役二十天而已。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因為

法院逕依簡易判決處刑時,並不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被告或告訴人來說,可以減輕前往法院開庭的訟累(例如身體的勞累、精神上的負擔),並且可以節省時間的耗費及金錢的支出(例如交通費),對於被告和告訴人均有莫大的實益。其次,法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只能宣告緩刑或判處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對被告而言,有最大的實益。 

阿嘉 103-08-30 19:02

繼承了一塊農地農地上有一間違章建築
但是我把違章建築出租了(當時我還不知道是違章建築)
對方知道是違章建築反而更囂張還故意違約

我去告他違約要求"遷讓房屋"
不過都因為是違章建築所有權狀不符合民法第 767 條所有物返還
法官是說違章建築是我爸爸蓋的
爸爸去世之後我只能繼承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而非"建物所有權"
所以我只能將建物出租卻無法要求返還

因為是違章建築所以我又告對方"拆屋還地"
但法官說建物是我爸蓋的,不是對方蓋的
雖然是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但仍屬爸爸的遺產
我和姊姊未將建物列入遺產分割協議之範圍
所以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對方沒有,所以我告對方"拆屋還地"並不合理
又說拆屋係屬於處分行為之一種,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
應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即我和姊姊二人均同意,始得為之。

後來此建物也被檢舉,縣政府有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我有將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影印並加上存證信函寄給對方
要求對方配合我拆除違章建築
但對方卻不理會,還態度囂張說要縣政府來拆才能拆 還自稱自己是屋主
而我也已經祭出拆除行動,當時戶政人員也有到場
但是對方卻百般阻饒,我拆完的部分對方又私自蓋回去

所以我去告他"竊占"
檢察官說有租賃契約在所以不構成竊佔
並說違章建築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
違章建築的問題要由縣政府來解決
但縣政府那邊又推說你那有租約要司法解決

之前對方還超出租用範圍,硬是占用我的土地
我告他"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
法官也確認租用範圍僅違章建築主體並不包含土地
所以判我勝訴

現在問題來了
違章建築已被檢舉並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但對方又不讓我拆該怎麼辦?

目前縣政府也知道我的處境所以暫時不會對我開出罰單
租約到期對方不搬故意拖時間 到時縣政府開罰單又該如何?

如果我以"土地所有權"告對方以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所有權妨礙除去請求權
再加上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姊姊也同意我拆除違章建築,如果這樣告勝算大嗎?

還是我強行自行拆除違章建築,讓對方去告我違約損害賠償(就算對方穩贏也無所謂),反正租金很少,如果強行這樣做行嗎?

我不想為了對方和那少少的租金去冒險繳罰金
而且我也不想讓我的土地上還存在違章建築
我要剷除我土地上的違章建築

除了我上述想的方法還有其他能馬上解決違章建築的方法嗎?

偉倫 103-08-30 16:34

本票三百萬一張102.12.15簽的.103.1.5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150萬一張102.11.9簽的.103.11.9還款日期本票旁邊不是有小小張的嗎.她在那寫收款人寫我的名字.原因寫欠款一張對方親手寫的幫我保管錢的證明.(內容如下)102年9月20日甲方交付新台幣六十五萬元整.給乙方OOO於民國103年1月20日歸還如在預定日無法歸還 則以每日利息70%做為補償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2年9月20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開庭檢察官問說.70%利息多高這不可能怎樣的.我回答說:我不清楚怎麼算.這是對方寫好簽名蓋手印拿給我簽名蓋手印.我也沒詳細看.我從沒收到一毛錢.利息我都不要.我只要我的65w就好)(對方跟我之前是情侶.交往快五年.也同居.但對方在103年1/9早上我還在睡覺時候.就離開我們共同居住地方.不覺得很像預謀好的嗎.103.1.20這筆錢要拿給我的前夕就一聲不響的走了)
另外一張是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跟他在一起這四年多.劈腿十次以上並且都離開我.每次外面欠錢了.還是惹麻煩又跑回來哭哭啼啼跪我求我幫忙.說他會改她知道他錯了.我很心軟又還很愛她.所以都選擇原諒.拿錢借他幫她處理外面惹得事情.但上年她又劈腿離開我又出事情一次比一次誇張.我跟她說你已經同樣戲碼上演多少次.到底哪次才真心悔改知道我很愛你.最後一次102年七月劈腿離開一個月.就欠流氓六十萬.這次我親自過去要求我要帶我女朋友走.三天內我會拿六十萬現金換回我女友的本票.那時候對方還踹我的汽車恐嚇我擋住我的路.要逼我下車.我想說花錢消災只要我愛的人沒事就好錢再賺就好)這次我跟她說我幫你是最後一次.你可以走了看要去哪隨便你.但我女友苦苦哀求抱著我說她真的知道錯.他知道誰才是真心愛他.那些人都說好聽話哄他.怎樣的.我又心軟讓她回來.但我有跟她說.在一起四年多開銷樣樣都是我你從沒工作過.也好多次拿我的錢去養小白臉.也用很多理由跟我借錢.我覺得我該負擔你的開銷是我的責任.但離開我欠外面的跟我借的.那些你要自己負責還我.我已經被你搞得負債了.我說讓你回來我很害怕恐懼.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又騙我還愛我.之後我在房間忙網拍.他拿一張紙叫我簽名蓋手印.內容如下
乙方ooo幾年來所有開銷房租生活費.食衣住行一直跟甲方借款.用一推理由裝可憐.說家裡多現實可惡.利用甲方同情心.有詐騙嫌疑.金額累積有上百萬.乙方自知事態嚴重.願無條件每個月還款十萬元整.從104年1月5日還款甲方OOO(我親自簽名印手印)乙方OOO(對方親自簽名印手印)日期103年12月15日(日期上乙方有印手印)ps當時我根本沒注意看.就簽名印手印給他.他就拿去放電視櫃抽屜.我從來沒想過跟他搞得很難堪.但是她離開我已經通知她的家人.一個月請她交代處理.錢的事情.因為她走時還把我抽屜的錢全拿走.那是我爸爸心肌梗塞要救命的錢.但一個月了沒有任何消息.而且她103.1.9早上走了馬上把電話暫停使用.音訊全無一個月後我再次打給她家人.不接不接暫停使用暫停使用.連他老家室內電話也變成空號.超傻眼.我才去提告.因為他這樣我也自殺.是室友上班路上覺得不舒服才請假不去上班回來.才救到我)而且從上年102年八月開始每個月.都有我從我戶頭轉帳三萬到她戶頭的記錄.這是她拜託我幫他戶頭有內容.她想貸款買車跟辦信用卡.因為我的機車被他撞壞了.她說等他滿20買一台還我.信用卡是她把我信用卡都刷爆了.她天天在家就是逛網拍拿我信用卡買東買西.而且也被我抓包過.她拿我信用卡去店家買東西簽我的名字.我發現後她還是用眼淚攻勢.又跪著求我原諒.這麼多年感情鬧到法院去也不好.看他被關我也心痛.我又選擇原諒.她說換她辦信用卡.幫我買東西.但還沒幫我買到就跑掉了.我在意的不是那錢.是很心痛.說信用卡貸款買車.用完就會把帳戶錢轉回來我戶頭還我.也沒有她離開後我常常去插卡看.因為她走時候也沒留半毛錢給我過活吃飯.我們住在一起我習慣就是把每天賺的錢都交給他.花什麼都跟他報帳.因為我很容易借錢給人.每次都沒人還款.所以他跟我在一起就要求錢都放她那給他保管.朋友借錢就說錢都在老婆那.因為人家跟我開口我總是拒絕不了口)
她開庭說我每天把她脫光毒打他.還說我恐嚇她家人.說根本沒跟我借錢.還說本票跟那兩張自白書都是我踩著他逼他簽的.我有跟檢察官說去調閱我們住的監視器.有這樣事情管理員早就過來了狀紙是請代書寫的 告對方詐欺.保管條.背信.跟附帶民事訟訴這樣有把那兩張對方親手寫的自白書影本兩張.本票三張印成一張給檢察官後面開庭我有呈上郵局明細清單.跟玉山銀行明細清單.跟我有跟一個十年老朋友借兩百萬還款對方簽收據給我(還沒還完)跟附上她簽完本票自白書後.我們一起出遊的照片(201312/19-12/25-12/26-12/28-12/29-12/31-1/1-1/3照片都有日期)她笑得多開心多燦爛還有lien的對話截圖.她跟她的家人的聊天內容.證明我是有在工作.她的開銷都由我在支付.內容還有提到這些年他一直惹事情劈腿.每次都是我捧著錢來幫他但檢察官說不採用.說lien可以盜帳號什麼的.我現在有跟信用卡公司調閱信用卡每個月消費金額.她常要我買東買西給她.但是簽名這個調不出來.現用卡公司說要到消費的店家問問看還有沒有.這麼久我也忘記正確日期她拿我的卡簽我的名去消費了.她也會拿我的金融卡上網拍買東西用我的卡轉帳.我也是事後才知道.平常信都她在收.我也沒再看.到最後才發現很多我很陌生的交易現在檢察官一直要借我錢的那位老朋友出庭.但我那位朋友整個很生氣.她借我錢我還得很慢就算了拖這麼多年.也沒算利息.卻還要去法院囉哩叭縮怎樣的.檢察官說下次傳她再不來就要拘提.我跟我朋友說她整個很不爽我.我都有問她有空出庭證明一下我確實跟你借兩百萬這件事情.她做生意很忙沒空.她說他只管我錢合時還完.其它關他屁是= =檢察官說要我確切金錢來源跟借貸記錄.還問我說不清楚沒確定的證據捨棄掉.只針對有切確的證據提告.她說很多次我就說喔好~其實我也不太懂這是甚麼意思..我跟檢察官說我以前是自營商擺攤賣炸的(鹹酥雞類的跟泡菜)還有網拍賣朝牌衣服女生用品隱形眼鏡什麼的~(但這都是盜版的不知道會不會怎樣= =檢察官問我薪水平均多少~我說最好的話一個月二三十萬我該怎麼辦.檢察官說有沒有人當場看到我拿錢給他.我說提款機監視器一定有拍到.檢察官說這都這麼久不可能有畫面保存.情侶之間借貸怎麼可能會大辣辣的.一定會顧及對方面子都是私下的)我現在沒工作.她離開後我自殺我就一直陸陸續續看精神科在吃藥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釐清對方相關犯罪事實,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對方起訴後,您方有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進入訴訟程序,則證據即屬重點,應蒐集完成證據,以避免敗訴之風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先 103-08-30 10:01

想請教大律師們,我因為和人發生糾紛,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在偵查庭,檢座要我們做調解,之後再調解委員會調解成功

以撤告,後收到不起訴處分書,那之後還有其他程序要走嗎??

是否還要收到簡易庭或地院的"判決書"呢???

 

還有個假設問題,如果有一方撤告後,但後悔了,可否反悔,再針對這件事再告一次?? 那檢察官會不會撤銷不起訴處分,再行起訴??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31

 撤告後僅會有不起訴處分書,不會進法院也不會有判決

撤告後就不能再告了,所以撤告前最好確保對方已經支付相關賠償金,以免爭議

johncs61503 103-08-30 02:16

之前的車禍案件

檢察官說要先轉調解委員會

然後幫我送鑑定

想請問一下 檢察官車禍鑑定

我要到哪邊繳費呢 ..?

是結果出來以後會寄信通知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0 08:39

會通知你繳費,不用擔心,你就照通知去做就好。

照理說刑事訴訟不應該由當事人負擔鑑定費用,你看法院刑庭什麼時候叫當事人出鑑定費用

實在是因為地檢署業務費不夠。

以前當檢察官時,檢察長於檢察官會議特別強調由當事人自己出,要不然年底就沒有錢發加班費了。

johncs61503 103-08-30 13:33

了解 謝謝

因為當時檢察官叫我簽完名就可以走了

我還在想是不是要去哪繳費我沒去繳 ..

 

之錢再爬文的時候看到有人說過

不用自己送鑑定請求檢察官幫忙送就不用繳3000

檢察官要我自己繳的時候我也很納悶 ..

不過因為沒什麼經驗就沒提出來了 .. 

 

謝謝您

阿嘉 103-08-29 16:50

各位律師

請問如下

地點:康寧路一段與星雲街口

我與對方關係:前後車關係(我前車、他後車)

人證、物證:都無

車禍鑑定覆議:採用交通法規第九十四條第三項,前車未與後車保持安全間隔,因此前車左轉未注意左後方來車。

狀況:

我於康寧路一段與星雲街口(十字路口)行駛至中央待轉,對方於左後方竄出,然後於我左方時不知何原因自行緊急煞車,然後自摔。我前去關心對方後,對方確誣賴我撞到他,但是經過警方撞擊比對無撞擊痕跡,且對方自行在比對前把車子賣掉。經過偵察庭送鑑定後,我也有針對車禍鑑定提出疑點,且對方提不出證據車禍鑑定委員也只用(不實)現場圖和對方陳述去下判定。目前檢察官要我們調解看看再說。

(1)請問我明明是前車為什麼車禍鑑定委員用左轉未注意左後方來車來判我,且還注明是第九十四條第三項,讓我覺得很納悶。我有去查法規和交通部的文函及最高法院判例,都不是這樣的判法。

(2)我到了車禍鑑定所看到現場圖時,才發現對方陳述給警方的路線位置跟當天落差很大(但我們還是同向同車道,我也是前車,他是後車),我也有跟檢察官反應也請他調查了(他叫我們先調解)

請各位律師指導

 

非常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根本無碰撞到對方,對方受傷非您所造成。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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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8-29 23:12

您好!您應將您發現的疑點條理分明的寫清楚,以書狀送交地檢署,檢察官才能就對您有利的部分詳為斟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i 103-08-29 15:41

想請問一下

上個月底的時候

(晚上11點多的時候)

本人騎機車在路上

突然被一台逆向機車撞上(應該是快車道上 沒有寫禁行機車之字樣)

當下回神我就攤做在地上了

而且當下我騎車我沒有酒駕,騎車也都很注意狀況

因為當時道路的路燈

結果對方的長輩卻要告我過失殺人

然而隔天檢察官就在對方的家裡要去詢問我的口供

當下我出院的時候是早上6點多

當天中午就要我去做筆錄

可是我當下剛出完車禍頭腦昏昏沉沉的

當下很多事情也不是記得很清楚

當下他問我我跟前面機車大概幾台車距離

當下我被逼問就說出大概似乎5~6台機車

可是當下我的感覺(出車禍)只知道很快很急我連閃都閃不了那種感覺就撞上我了

 

而對方就要告我過失殺人

而且我家裡的人在猜測

或許因為我傷勢比較輕

(身上多處擦傷鎖骨斷裂臉部下顎骨斷裂右手縫3針)

是否法官會對他們比較同情? 因為他們人已經身亡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HANK 103-08-29 16:2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 ... (恕刪)

首先謝謝你的回答!

而目前我是收到9月4號的傳票

我這邊只有當初警察的初判表而已!!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16:33

檢察官聲請車禍鑑定。當然路口監視器、現場圖、散落物品的位置、車輛的擦刮痕、

地上的煞車痕有無、現場照片等等,都要一併查明,以釐清有無肇事因素。

我想對方如果逆向酒駕,一定會想辦法卡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四條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個帝王條款。

以前當檢察官外勤相驗案件處理的相關經驗。

若有問題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就警方之初判表爭執,您有無過失,若您不符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my 103-08-29 15:33

請問,我先生因五年內已第四次酒駕了,第三次時檢察官上訴成功,所以也被關了四個月,今年3月才回來,但囿於8月再犯.酒測值0.33,所以他會再度入獄嗎?

如果他入獄之後,我可以寄離婚協議書到獄所請他簽字,並放棄孩子的監護權嗎?   很急.急.急 幫幫我

何先生 103-08-29 10:22

1.請問:
(1)刑事準備庭結束後,我(原告)的補充理由狀應呈交給法官或呈交給檢察
    官?如是呈交給檢察官,則該理由狀應填檢察署(偵字)或法院(審交易
    字)?
(2)準備庭結束,我(原告)仍可以聲請調查證據?向檢官或法官聲請

2.如果只是和律師討論案情,並不是聘為辯論律師費用是以時計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的案件已經起訴而在法院審理中,則應向法院遞狀,另與律師討論,一般均以時數計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小弟 103-08-28 11:19

Dear 律師大大:

小弟愚昧想請教關於近來時下的婚事服務案件

因小弟也是受害者之一,因感性過頭而與業務員購買

結婚包套服務,但交付購買金額後,對方瞬間反應冷淡及消失

這部分隱含透過人類情感不理性而驅使人購買之決定,是否屬於詐欺之一種

(對方表示,需要協助競爭爭取此份工作,同時表明有其他人正在追求,我承認當有點喜歡她。同時業務員表示父母雙亡(還是媽媽跑掉,爸爸離開人世),這部分我感覺有引起同情心及競爭心理)

近來即將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我該如何表達以利檢察官論定該案件實屬詐欺案件呢?

 

此外,本結婚包套另有回饋金紅利部分,每月定期不定額給予回饋...只是一切都沒有當時說的一切美好

依曾有的法院實務見解,刑法詐欺罪所謂的詐術,是要針對交易上重要事項作不實之欺騙,而使人陷入重要交易事項的錯誤,欺騙感情這類,不會構成詐欺罪的詐術,也會只有動機上的錯誤,所以不會成立詐欺罪,你必須要透過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本件為本所承辦

目前檢方已經大規模搜索

並針對所有契約受害者大規模調查

歡迎諮詢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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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女方利用向你敘述家境之清苦須金恐懼之詐術,致您不疑有他陷於錯誤,並為交付金錢之行為。

又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為您提告,並於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若對方一開始就有詐取您財物之意圖,以欺騙您的感情,甚至還以結婚為前提(詐騙手法),使您陷於錯誤而甘願為他付出,交付金錢等財物給他,造成您財物上損失,其行為有可能構成普通詐欺罪,但仍須檢視您提出之相關資料以供判斷,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凱許 103-08-28 10:46

有次酒後騎車
在回家路上時被警方盤查,警方欲以酒測,有跟警方說要做協調平衡測試
但警方拒絕只說要以酒測單為主,
之後測出酒測值0.35,
就當下被帶回警局過夜,隔天直接移送地檢署開簡易庭
檢察官當下跟我說緩起訴一年及四萬罰金,之後就出來了
我想請問,

Q1.那之後我是要等法院的判決書下來,再去執行繳罰金跟吊銷駕照就好嗎?
Q2.四萬罰金是要一次繳還是可以分期?因為目前待業中
Q3.警察做協調平衡測試的基準為何??為啥有些有做,有些沒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起訴檢察官所為之處分,故您的案子既以緩起訴,則不會進入法院。至於分期之問題,可向執行之書記官協調之。 

天蔚藍 103-08-28 10:03

被買家用釣魚方式騙去面交,此買家為原起訴人

經過歷程:

在 昨日 晚間 因為買家直接連絡我希望與我面交,我也沒想太多就帶著xbox 360 主機250GB 薄型白(已改機)+Kinect與正版片+破解片,到指定地點交易,結果解說完檢警從旁邊衝出來,說你現在是現行犯就把我帶回警局偵訊,並作完 筆錄

今天晚上才經由檢察官與書記官開的臨時庭,偵訊完後以一萬元交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32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光碟的罪特別重,據說是怕美國三○一報復所致。
只要超過六個月就沒辦法易科了。所以常常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

我以前當智財組的檢察官不喜歡辦智財案件就是有這種感覺。但是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高檢署又會以
未得告訴人同意為由發回。
2007年10月,監察院九職等公務員陳瓊瑜在淡水投宿的旅社上吊自殺,遺書中向法官說「
: 被告已死」。
: 陳瓊瑜上網賣她看過的一套日劇盜版光碟,被代理提告求償90萬元,受不了高額求償金
: ,選擇結束生命,此案,深深刺痛負責智慧財產檢察官的心。
: 近來「以刑逼民」的智慧財產案在全國各地檢署滾滾冒出,原本是要打擊盜版仿冒品的
: 著作權法、商標法,因為侵權求償金相當高,達侵權價值500倍到1500倍的利益大餅,引
: 來新興行業「賞金獵人」、「賞金公司」林立。
: 智慧財產相關法律因而淪為戕害學生、卡拉OK店、社會弱勢族群的惡法,讓檢察官、法官
: 等司法人員無端成為不肖業者斂財工具,如今又傳出智產公司不肖查緝人員,利用查緝作
: 為上下其手,讓檢察官們痛心。
: 無法辨識什麼是授權歌的卡拉OK店小老百姓,可以因伴唱機裡一首歌沒有授權,面臨10萬
: 元起跳的求償;到夜市買日劇、韓劇盜版光碟的大學生、高中生,僅因看過後丟掉可惜上
: 網拍賣,竟面臨有代理權卻沒有發行光碟的業者鉅額求償。向大盤商批來服飾上網販賣,
: 引用盤商給的照片,卻遭攝影師提告求償……不一而足的案例,打著智慧財產保護大旗,
: 卻壓迫著社會弱勢,執法的適切性,值得檢討。


天蔚藍 103-08-29 22:12

非常感謝律師你的回答 那另外 我還想知道我是初犯,而且遊戲光碟其實算是附贈的.

Q:是否還可在法庭上追加我方辯護律師?

Q:如果想申請到最輕的刑法民事責任我應該如何做??

Q:接下來法官問的問題要避開哪些點對我不利的??

Q:是否需要先於開庭前與起訴人和解(雖然起訴人專利只在23片光碟裡面涉及2片)??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涉嫌的犯行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餘以下罰金。算是蠻重的,本文建議您應該委任律師,協助與被害廠商和解並且出庭。

2、倘若您無法為有效的無罪抗辯,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認罪。

3、法院攻防的部分我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4、有必要與被害廠商先行達成和解

天蔚藍 103-09-03 21:45

非常感謝律師你的回答~!

cindy 103-08-27 22:17

請問律師,因日前一件刑事案件被退案重審,檢察官竟私設場地(不是警察局亦非地檢署)審問證人,請問合法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22:27

檢察官開庭沒有限定任何地點,檢察官所在,偵查庭之所在。

我外勤驗屍的案件,也常常在各喪家、殯儀館、派出所訊問證人

以上是我當十年檢察官的經驗。

HONG 103-08-27 22:07

經  邵勇維律師解惑後.果真收到酒駕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為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請問~~這會跟當初檢察官所說.等判決後.可與承辦人員商量==>可申請分期與社會勞務呢.會不會到時候判更重(聽說簡易判決不好).會不會緩起訴機會.到最後搞到真的會執行坐牢呢.我是初犯酒駕也沒肇事.沒前科.能幫我再次解惑.無知又知錯的我.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25

既然簡判,就是要讓法院判決了,當初偵查庭時沒有跟檢察官要求緩起訴處分,有的檢察官不喜歡緩起訴處分的制度,就直接聲請簡判了。你可以寫個悔過書給法官,看看法官會不會判輕一點。

我以前承辦的案件有一件被告沒有來開庭,所以我就直接簡判了,後來他寄乙份悔過書,

我轉給院方,屏院的趙家光法官(趙法官現在也自己退下來當道長了)就給他輕判拘役二十天。你可以試看看。

HONG 103-08-29 19:28

再次問  邵勇維律師.悔過書是用格子類似紙張嗎.因為我很少犯錯(向  邵勇維律師說聲 不好意思與抱歉.讓你無私回答我).地址要寫案號及股別.檢察官名字.這樣就可到達檢察官手中嗎.我罰單是6萬7千五百元.換句話說.檢察官判輕時.我也要補足行政罰款項.也再次感謝  邵勇維律師..

李小鹿 103-08-27 19:15

我想請問律師,今日已因為販售仿香奈兒的手鍊而去地檢署..而檢察官說要與香奈兒達成和解..叫我要去找"薈萃商標股份有限公司"但怎麼都找不到他的聯絡方式~有什麼方法可以找的到嗎?因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7 19:22

您好,可以上網尋找,若仍未找到,可致電承辦股書記官,詢問告訴人之聯絡方式。 

小白 103-08-27 14:26

小地因六月底左右用迅雷下載了未成年影片,

在七月底的時候警察持搜索票到家裡面(我住高雄)。

那時候已經被查扣電腦,到警局作筆錄認罪,

已經轉偵字號要我九月去檢察署報到開偵查庭。

但是昨天晚上有五個便衣持搜索票又來我家,我看了一下應該是同樣案件,

第一次被抓是三個警察,這次居然來五個,這麼大陣仗。

所以我很擔心是否在其他時間點犯了同樣的刑罰。

但是一看根本是上次警方抓我時的影片照片,而且還是同一個分局的!

當下就告知電腦已經被查扣,為什麼還要來第二次?

警察不知道怎麼想的,就看了我的分身證抄了資料以後就回去了。

想請問各位律師:

一.第一次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這不是什麼大案子,有可能緩起訴

   因為我是初犯且沒有任何前科,且配合調查。

  但是我上網看了資料,違反兒少法28條其實是很嚴重的事情(散布)

  而決定是否給予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等於是看運氣。

  在偵查庭階段,我是否該請一位律師陪同,委託代寫緩起訴聲請

  但是費用不知道是否會很高, 還是先自己去開偵查庭呢?

  目標是請檢察官給我一次機會,給予緩起訴機會。

二.有可能已經做完筆錄,扣押證物以後,

    同樣的案件,同樣分局的警察第二次來搜索嗎?

    會不會一個月後,警察用同樣的案件來我家第三次,第四次,

    這樣我以後不就隨時活在恐懼中?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15:56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
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項拍攝、製造兒童及少年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
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
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
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我之前擔任過高雄及屏東地檢署的檢察官,在高雄及屏東也都在婦幼組任職過,
指揮過很多案件,會第二次搜索,可能檢察官擔心之前有沒有查明的部分,
要不然同一事件反覆搜索,可能會有問題,這個部分,若有委任,我再去跟警方溝通,確認程序有無違法之處。
並爭取緩起訴處分或緩刑的機會
如果有需要委任,請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法律小學生 103-08-27 23:20

大大你好 你違法的情況 確實並沒有員警說的那麼輕鬆

             而且會第二次再來查扣 也證明這案件有一定的嚴重性

             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有可能是檢察官指揮再搜一次。刑案會擔心多是因為不了解,找個律師聊聊,查些前例給你看找個方向準備證據,這樣你會比較安心。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Astori 103-08-27 10:58

2007年因將車子及手機借友人,

2007年11月遭受檢察官起訴運輸毒品並遭羈押禁見3個月,

因通聯紀錄裡根本不是我的聲音,且買毒之證人我都不認識,也沒看過我!

後經地院、以及2009年中旬高院審判皆無罪,

當初以為手機借人就是跟自己有關係,白白被羈押三個月

請問現在還能申請刑事補償&國家賠償嗎?怕有效期已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11:17
第13條(請求之期間及起算日)


補償之請求,應於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駁回起訴、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撤銷保安處分或駁回保安處分之聲請、第一條第五款或第六款之裁判確定日起二年內,向管轄機關為之。但依第一條第七款規定請求者,自停止羈押鑑定留置、收容或執行之日起算

 

條文上面寫判決確定後二年內,可能已經過了。

趕快依曹律師的指示聲請看看,以免逾期。

Astori 103-08-27 11:24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第13條(請求之期間及起算日)


補償之請求,應於 ... (恕刪)

 是的,我有上維基看法條

所以才想說這樣是否適用國家賠償法?

第 8 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
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
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7 14: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請求應該是適用刑事補償法,時效是2年。

2、依該法第40條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一日修正施行前,補償支付請求權消滅時效業已完成,或其時效期間尚未完成者,得於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五年內行使請求權。但自其時效完成後,至本法修正施行時已逾五年者,不在此限。

 

阿起 103-08-26 22:21

律師您好:

這兩天因為同事間聚餐,喝了酒騎機車被抓酒駕

過程中都很配合警方流程, 想請教之後流程怎麼處理

酒測 0.68, 沒有前科,也有跟檢察官認罪以及認錯

但是檢察官並沒有說明要怎麼判罰什麼就請我離開了,因為很擔心,所以有上網查了一些別人的案例,都有提到檢察官會說要怎麼判罰,現在很擔心自己會不會被起訴.請律師們幫忙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有可能對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您可能須繳納罰金及上交通講習課程和吊銷駕照一年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依你的酒測值,刑度會稍重,另外你是初犯,沒有造成死傷下,吊扣駕照一年

法律小學生 103-08-26 23:54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peter 103-11-13 01:53

回覆 阿起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也是在形法認定上為酒駕初犯.酒值0.62 請問你的判決結果如何 可以告知我嗎?以在為個人參考. 我也很害怕. 謝謝你

 

ShawnC 103-08-26 17:44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的公司曾經開過一張支票給自己的親哥哥(小弟本人是公司的負責人)
哥哥又把支票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人當然兌現不了 就拿支票詐欺
整件事情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但因為我哥哥一直沒到案
法院也只傳過我與第三方  開庭過程中 第三方不認識我 也已經對我撤銷告訴
檢察官詐欺刑事罪不能撤銷
就這張空頭支票的部分還是得辦
但因為整件事情我的親哥哥都沒到場
所以案情還無法釐清到很清楚
我想問的是

像這種案件  通常法官都會怎麼判?
因為我目前是被境管  有機會解除境管嗎?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6 18:33

您好:

問題癥結點在於您為何要開張無法兌現的支票給你哥,建議您尋求專業法律人士尋求協助。

 

 您好:

詐欺罪是最重本刑之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但如果您的部分罪證不足,就會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根本不會移去給法院判刑。

如果您要解除境管,建議最好請您哥哥趕快出面協助處理

依妥速審判法最近修正後規定境管最長為8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無詐欺之行為,不成立詐欺犯罪,蓋票據僅為民事債務關係,而不涉及詐欺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沈恆 (沈律師) 103-08-27 07:09

您好!支票若未禁背轉,即可自由轉讓,合法受讓的執票人當然可要求兌現,不知您所說「當然兌現不了」是何意思?若單純支票存款不足無法兌現,可能不致成立詐欺罪,但發票人仍應負支付票款的責任。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聖恩 103-08-26 11:29

上星期六因騎機車遭到巡邏員警盤查,酒測值0.55照成公共危險罪至地檢署開庭,當時回答檢察官都依照在警局所做的筆錄據實回答,且三次酒駕皆無肇事,檢察官詢問完後說三次酒駕必須坐牢,不得役科罰金和服勞動役,爾後讓我回家等待判決結果,但是我上網查了一下相關資訊,

《前一次酒駕逾三年》可免坐牢可已繳納判決罰金,若判決下來,能否在上述?

 1.應該是說判決中還是可能判處六個月以下  但將來執行時  檢察官可能不准許易科罰金解決   否則很難收到處罰的效果   2.如果你將來對判決不服  你還是可以上訴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法律小學生 103-08-26 16:20

大大你好 因為你已連續三次酒駕了  依照規定原則上是要入獄服刑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JILL 103-08-26 11:25

你好 我之前已經有犯過竊盜

昨天也因為竊盜被抓 

檢察官聲請法院羈押  但法官問完就讓我走了

這樣法院將來會如何判決呢

我還可以易科罰金

1.   是否可以易科罰金 可能還是看你竊盜案是否有涉及加重竊盜罪   如果有  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機會很高  畢竟你已經屬於竊盜累犯  且有重複再犯的可能  要再次易科罰金解決應該不容易   2.?????? 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  可以來信jingyau1225@gmail.com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6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凱 103-08-26 00:32

請問一下~我酒駕檢察官判我緩刑和上課和勞動服務80小時

目前我課都上玩了 勞動服務都還沒有做

如果超過勞動服務時間會不會被帶回去坐牢之類其他處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6 00:40

撤銷緩起訴處分,

改向法院起訴或簡判

從徒刑、拘役到罰金都有可能。法官要如何判,我就不知道了。

阿凱 103-08-26 00:51

再請問一下簡判和法院起訴會有哪些相關的判決

青箭 103-08-25 20:13

因之前轉讓三級毒品案,後來收到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快半年還未收到簡易判決,想問我現在想改名字可以嗎?會不會有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仍可以改名,但會建議您在判決確定後再改,否則判決書上可能也會出現您改名後的姓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5 23:12

不用擔心,你改名高檢署會通知,

以前當偵查檢察官或執行檢察官時,

常常收到高檢署的通知被告改名。

因為前科表主要是依身分證統一編號查的,

以前常看到前科表有改名的紀錄。

Anyo 103-08-25 17:39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姦淫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
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那是自己拍自己的怎麼半呢 (((是在網路成年交友網PO的

因為自己未成年而自行發布到網路這樣

該如何處置。

我還想要上課而且也不想讓其他家人擔心 是否可以得到緩起訴的機率很高嗎

然後可以在第一次出庭就結案嗎 因為之後開學就很難出庭這樣

況且我是初犯,我也有懺悔之意,檢察官或法官會怎麼處理

會有其他什麼法可以保障我的媽

請給我正確的回應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已經明確,則僅能認罪請求從輕量刑。

2、至於詳細的訴訟策略,則必須依據您的犯行、之前製作的筆錄、相關事證作判斷。倘若您尚未成年,則適用少年事件法,由少年法院處理。

3、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4、倘若您仍未成年,則入獄的機會很低.倘若已經成年,則可以透過認罪並請求從輕判決的方式,避免入獄。

5、開庭的部份,倘若案情簡單明確也認罪了,則不會開太多次。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59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是否違反兒少法還有爭執空間

Anyo 103-08-25 19: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 ... (恕刪)

這樣會被關嗎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很多 

Anyo 103-08-25 19:2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 ... (恕刪)

可是他公文來說是因為兒少法才過來的

話說這樣會不會被關我真的納悶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一些東西,更明確了

我是個還沒賺錢的人沒有辦法給你們實質上的甚麼但是我很謝謝你們給我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雨薇 103-08-25 15:09
週五收到傳票證人身份去開庭 但開完庭被檢查官轉列被告 案件是詐欺 被告和告訴人我都不認識 認識其中一個人頭戶他是我多年前在酒店帶的小姐 兩年前我第一次到酒店當經紀,上班一週後經紀公司老闆要我跟小姐那存簿印章薪轉用 我不疑有他的幫小姐拿了存簿交給老闆,後來做個三個月我沒做了,一直到上週五開庭我才再見到那個小姐,才知道是他存簿被當人頭戶,而他要我去證明我跟他拿了薪轉的存簿,因為太多年沒聯絡,所以我真的不清楚是否有這件事情,結果我一直說不出是否有拿,小姐的老公進來證明我有去他家拿了存簿,就這樣我被檢察官轉列被告 現在的我對案情還是完全不瞭解,只知道下次開庭要以被告身份出庭,我真的沒從中得到半點錢,真的要因此賠250萬,很不甘心,我目前能怎麼做,請律師有用嗎?

就你所述,目前情況對你來說是比較不利,要從沒有詐欺共同犯意來辯護,但要再詳細了解過程,從中找出可以使用的事證或有說服力的論述,只要沒被起訴判刑,那民事判賠的機率就很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如果確實因為工作需求而去拿存簿

你的理由是正當的

至於後面被拿去當非法使用

這是檢察官要證明你與該詐騙被告是有犯意聯絡

相關連性是很薄弱的

所以這應該是有辦法打的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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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妳的案件已經不是賠償就能了事了,檢察官已把妳列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旦轉列刑事被告,則您有權可以委請律師辯護,既然您覺得是無辜,更應堅持自己的清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遭起訴,您可委任律師為您閱卷,為您撰寫刑事準備狀、答辯狀,與您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方向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初步看來應可由該名小姐之前的薪資是否確實轉到該薪轉帳戶,以及有何證人可證明您係聽酒店老闆指示而拿取該名小姐之存摺及印章辦理薪轉,不過詳細案情還是建議需與專業律師詳談為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Kim 103-08-25 05:41

因為雇主違反勞基法及低報薪資,且態度極其惡劣,不斷強調他們背後有律師團,還說他們絕對不會有事,拜託我趕快去告他們。


所以我在今年七月初,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這是我去司法院查詢最高法院判決、法律問題座談還有不少地院判決,才得知原來雇主低報薪資涉及偽造文書詐欺)。


當時按鈴申告時,我沒有呈上任何告訴狀及證據,所以是分他字案。因為心軟,有向地檢署遞撤回告訴狀。(後來詢問律師律師說我的撤回告訴狀是沒有效力)


八月初地檢署寄來要開庭的通知,我和被告有出庭,但是被告有一人未到。開庭時,檢察官表示被告的行為亦涉逃漏稅


然後檢察官有問我是否原諒被告,我當時以為被告應該已經有悔意,表示可以原諒被告


檢察官也再次定於九月初開庭,並要求被告要當面道歉及寫悔過書,才會給被告不起訴處分。


沒想到,才步出偵查庭的門口,就在門口外的走廊上,被告立刻現出原形,我很後悔給他們機會,我想他們應該以為可以全身而退,才如此有恃無恐。


回到家後,我立即寫告訴狀,也將手上所有證據全部寄給檢察官。在告訴狀中我清楚寫明被告犯行明確,如果仍給他們不起訴處分,等於變相鼓勵他們的犯行,也嚴重破壞勞工及勞健保局的權益。


我向檢察官說我無法接受僅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後來,在本月20日,收到檢察官傳票,內容是取消九月初的庭期,改成在下週開庭,提早一個星期。


想請問律師,如果下週開庭時,檢察官若想給被告不起訴,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才能說服檢察官呢?


我真的真的不想這樣的無良違法雇主可以全身而退,長期居於經濟弱勢的勞工,不但要忍受雇主違法,連日後退休的權益也因為雇主的低報薪資,造成影響。只因為雇主要逃漏稅與不想付太多勞健保費給勞健保局。


我真的覺得勞工很可憐。


因為雇主曾十分囂張告訴我,低報薪資就是他們公司內部文化,我如果不能接受,就get out走人,現在景氣不佳,很多人沒工作,他們可以找到能接受「公司內部文化」的人來替他們工作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讓這樣的無良雇主受到法律制裁。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50

 您可與律師詳談案情,委請律師撰寫告訴補充理由狀,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

以你所述的罪名都是公訴

也不是你要撤回就能撤回

所以只要證據足夠檢察官就會起訴

不是你能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現在你應該要做的是把證據或者需要調查什麼證據提供給檢察官

然後告訴他你不和解

這樣即可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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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整理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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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103-08-24 00:14

各位律師好,敝人於數日前因細故,和鄰居發生口角,當時弊人正坐在未發動的機車上,而對方突然揮拳攻擊我的頭部,為了躲避攻擊,我隨即下車和舉手擋格,而對方父親也在此時加入攻擊我,對方父親有喝酒,我下意識的反應是,一邊擋住攻擊,一邊也回手反擊,請問這能算正當防衛嗎?

而在一陣混亂後,我因左太陽穴被攻擊數次,而頭昏向後跌坐在地,這時在場有一位目擊證人,是我的親叔叔,說了對方父親流血,我們雙方因此而罷手,急忙上前查看對方父親傷勢,傷口位在雙眉間的山根部位,傷口外觀並無撞擊或因磨擦而產生的擦傷撕裂傷,而是像挑破水泡般的破皮,此時血液湧了出來,我急忙脫下因拉扯時撕裂的衣服,按在對方傷口上,此時我因擔憂對方父親傷勢,和止不住的血,和對方說了一句”早知道會這樣,我就不和你打架了,我以為會像小時候一樣,打過就算了,沒想到會讓你父親因此受傷”!

現在對方父親堅持要以他額頭上的傷,告我傷害罪,認定是我推他,才會導致他受傷,為求自保,我也驗傷提告

請問我有目擊證人,但他是我的親叔叔,檢查官會採信他的證詞嗎?

我本人在警局筆錄上,對於推他導致他受傷這項是否認的

我能在檢察官面前自述,及證明我不可能推他而導致他額頭受傷嗎?

我要做的自述是:在拉扯過程中,鄰居和我是正面相對,而他父親也是和我正面相對,只是略靠左側,且在位置在鄰居身後,如果是因為我推他,而導致他受傷,為什麼他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我們都是正面相對的,如果我有推他,那麼他應該是向後跌倒,受傷的部位應該是在後腦或背部,甚至是左右兩側,為什麼其他地方都沒受傷,只傷在正面頭部,那麼我要推倒他,就應該要繞過鄰居,再跑到他背後推他,才有可能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吧?那時我雙手都因為在阻擋鄰居對我頭部的攻擊,使兩人雙手都拉扯在一起,我怎麼推倒他,我怎麼繞過鄰居去推他?

請問可以做這樣的自述嗎?

先感謝各位律師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敝人的問題

非常非常的感謝

 您好:

如果您叔父是唯一目擊證人,建議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傳喚叔父進行訊問

檢察官會從叔父的證詞內容、開庭表現及客觀跡證,也可能會讓被害人與您和證人對質,

再綜合判斷究竟應採信何人之說法,且如果現場有監視錄影則更可以幫助釐清事實真相。

至於您的答辯內容也是會受到檢察官以上述方法檢驗是否符合事實。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請求傳訊證人調閱監視錄影帶以釐清事實經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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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K 103-08-23 02:35

請問:
1.收到準備程序通知書,聲請調查證據的書狀於準備庭提出即可?或必須是應於準備庭日之前,向檢察官提出?
2.偵查庭尚未聘請律師,如在準備庭才聘請律師費用仍是5萬?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19

 要聲請調查證據建議開庭前先提出給檢察官,他比較方便安排

 

律師委辦費用本來就是一樣的,不會因為中間才請就比較便宜,

甚至你前階段犯了錯(筆錄講錯話什麼的),

律師也要想辦法替你彌補,工作量反倒上升

所以請律師一開始就請是比較好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3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閱卷、撰狀、辯護,費用則須視您案件複雜程度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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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二位大律師所述

但建議您應該先將案情先與有經驗之專業律師討論後再商談報價事宜

畢竟重點在您的案件處理

如果您的經濟上有困難,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提出申請律師扶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HBK 103-08-22 00:14

小弟在2月17日收到和潤車貸公司的催繳通知單 上面寫說我是一位許珮茹的保證人 說她的車貸沒繳,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所以我當天馬上打電話去和潤,在2月18號拿到貸款資料,我看裡面車貸伸請書.本票 等等5.6張 裡面我可以百分百確定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而且保證人那邊簽名也不是我的筆跡 全部裡面 我可以保證我都沒有寫過任何一個字 但是我的個人資料都是正確的 也有雙證件影印本 除了手機號碼是假的,至於那個許珮茹的資料除了生日跟身分證字號還有她上班的地方是真的 其他戶籍地 住址 手機都是假的 對保日期是去年102年6月22日 地點在三重.但是那天我明明在上班有人可以作證 .所以我馬上報案告那位許佩茹?造文書.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也幫我約談當初辦車貸的代辦公司 叫做麥克國際 有找到當初辦車貸的對保人有2位.至於那個許佩茹沒找到,然後警察有問我有沒把證件借人 我想到我去年5.6月的時候有幫我表哥辦車貸當保人 有交給過業務也是代辦的 那天我記得都晚上11.12點了我們約在一個車行 但是我很確定當天我證件影印 他正本就馬上還我 大約5分鐘 只有借他申請車貸然後個人資料他都有問我有給他 但是沒有簽任何字 之後也沒有辦成功我也不以為意 至於那個業務我也不認識也沒留資料 但是那間車行我還記得 這2天會去找看看 因為除了這個人其他不可能有我的個人資料還有雙證件印本.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許珮茹 然後簽名我也沒有簽過 裡面我的手機號碼是錯的 還有許珮茹的資料也是假的為何當初可以辦車貸 那車貸公司是不是也有問題?我將來勝訴的機會大嗎?萬一那個許珮茹找不到 還有當初那個拿我證件的業務也找不到.法院會要我負責那筆車貸嗎?我還要做哪些動作保護我自己 有不詳細的我可以補充說明

 

後續更新 本人之後有找到當初的車行.還有當初那個業務..我之後有再去車行找老闆.老闆的說法也是避重就輕.不過自己有承認他知道那部車子.還有來這邊辦轉貸.也證明是那個業務.我有錄音.後來向和潤公司得知車子就是在當初那個車行買的.對保業務也是當初那個拿走我證件的業務.也才知道那間車行老闆也是有黑道背景.有前科.還有一些買賣糾紛.還有那個業務.也有很多這種案件在訴訟.我在今年8月4號第一次開庭.被告沒到庭 她連筆錄都還沒做.到現在都找不到人.至於那個業務跟車行我有跟檢察官提供資料.我也向檢察官說我可以確定應該是那個業務做的 只有他才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來偽造.也有提出筆跡鑑定.證明不是的我簽名.還有我本人根本沒去對保.也不認識被告許珮茹.我怎麼可能幫她當保人.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被告許珮茹這個人一直不出庭.還有那個業務死不承認是他偽造的.我能怎麼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真的很氣.又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的部份,應該可以透過筆跡鑑定及相關人事物到案說明來釐清,證明該作保的行為是遭到第三人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做的,屆時,不論許小姐是否出面,檢察官都可以依法處置。

2、待刑事部分有個結果之後,就可以提起確認保證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並且向涉案人請求賠償

3、相關程序比較複雜,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

家瑞 103-08-21 11:08

各位律師

小弟上個月中騎機車在中興橋遭後方機車追撞

當下只感受到一陣震動不知道是後方撞擊

下橋時發現車後有異音便把破損的後土除拆除

當下只覺得原來震動是我的土除卡上我的輪胎

直到警方通知才知道是後方追撞並前往作筆錄

筆錄時經警察告知才知道對方有受傷(摔車破皮擦傷)

申請初步判定表後

上面寫著 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處62-III )

想請問這樣是已經被判定肇事逃逸嗎?

會被檢察官或法院傳喚嗎?

若有罰單能申訴嗎? 成功機率大嗎?

後續又該做哪些動作呢?

突然被通知弄得心神不寧的

還請各位律師給我一些意見

非常感謝

 

依你所述,如果確實不知有交通事故,沒有肇事逃逸的成立,但你不知道有事故只是單方說詞,如果檢警不相信,還是可能分案來偵辦調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的說法似乎有一點不合理,即便你沒有肇事原因而不需就對方受傷部分負責,然肇事逃逸部分,因警察已經通知,依常理判斷應該已經開始偵辦。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57
第185條之4(肇事遺棄罪)*立法理由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罪很重,你要單方面主張不知情,實務上可能有困難。當然還要參酌被害人及目擊者 及撞及程度等情狀判斷。 (你是機車,對方也是機車,依常情似乎不太可能遭撞擊而不知情)(如果你是大卡車或大客車, 又不是正面撞擊,似乎比較容易主張) 之前我在高雄地檢大股擔任檢察官時,高雄客運有一件大客車擦撞機車的案件,因為是上下班時間,車子裡面都是學生,又是擦撞到邊緣,視線的死角,我做現場模擬,給予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再議被駁回。現在肇事逃逸刑度很重,建議您重視,不然入監的可能性很大。(最高法院見解認為肇事逃逸不以自己有過失為必要)最輕判一年,若認定有此犯行,除非緩起訴緩刑,否則一定入監,無法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 有需要討論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一、關於肇事逃逸,最輕是六個月,而且還不能易科罰金。所以這不是小事。 二、宜搜集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看這些判決都搜集那些證據,如果你的案件還有搜證的可能,要努力搜證。 三、一般來說,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會是重點,如果你確定自己不知道發生擦撞,或是確定自己沒有跟對方發生擦撞的話,要快點搜集這個證據。 四、另一個重點是自己的行車紀錄器,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而一還沒有洗掉的話,可以將要車紀錄器的畫面轉成DVD拿來跟律師討論一下。 五、了解得越多,搜證得越多,風險越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小偉 103-08-21 01:37

今天有警察來找我說違反兒同少年性交易防制法

我在部落格上傳了48張真人未滿18歲的性器官裸露圖片

(東西全部都是從別的網站下載 再貼到我的部落格)

 

相簿都有用密碼上鎖和別人交換相簿密碼

然後今天警察就來抓我去做筆錄 說我散播色情資源

可以請問律師做完筆錄接下來還要做甚麼嗎?

我做完筆錄警察就放我回家

我今年才剛滿18而且沒有前科紀錄 會不會判比較輕?還是可以緩起訴?

網路上說好像做筆錄的時候就要申請緩起訴了 所以我剛做完筆錄是不是不可以申請緩起訴?

 

刑事訴訟法253條之1規定中指出,緩起訴是立法者給予檢察官的職權,故不是每一位行為人皆會緩起訴的權利,有不少數違反兒少法的被告,在接受檢察官的偵查程序後,不久就直接收到起訴書,失去自新的機會。惟有許多的警方為了便於處理兒少法案件,故常有要求、脅迫、利誘等情形讓行為人自白,好讓行為人相信自白才有緩起訴的機會,以利警方的績效及偵辦程序,進而影響當事人權益

 

未滿十八歲的少年從網站下載色情圖片,再上傳到自己的電子相簿,然而該電子相簿是任何網友均可觀看,因此觸犯刑法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另外,我國為保護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訂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其中第28條規範凡散佈色情圖片者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5:53

差不多就是這樣了,

有的檢察官不喜歡用緩起訴處分,覺得將來有撤銷緩起訴的可能,還有一堆流程要跑,

很麻煩。(例如職權送再議等等)

律師也是常常要幫當事人求情。

若要做無罪答辯,或緩起訴處分部分,再請來信

ncc101ds@yahoo.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10:08

您好,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係屬非告訴乃論罪,司法警察知悉後須收集證據並移送予地檢署,再由檢察官開庭偵辦調查,並決定起訴與否。依您描述,警方必定將該案移送檢方,緩起訴權責在於檢方,後續您將再收到地檢署傳票,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直接向檢方聲請緩請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3

你有點太樂觀了,檢察官通常會起訴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DIY是行不通的

建議找一個可以信賴的律師處理比較妥當 

法律小學生 103-08-21 13:51

大大你好 你的行為高度有觸法的疑慮 

            而且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兒少法是比較棘手的案件

            你恐怕太過樂觀    建議要謹慎處理才是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37

分享以前的經驗,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四年,我在高雄地檢大股擔任婦幼組檢察官

那時候常常收到警察釣魚及網路色情移送的案件,

以前佛教信仰很濃厚,對於這類的被告,我緩起訴的條件都是一年內心經壹仟遍,

我的想法是早中晚各一遍,戒除淫欲之心,後來我發現幾乎沒有一個人完成,

執行科的學姐覺得我這個諭知條件很好笑,有的被告後來就亂寫,想要矇混,

記者也問主任說為什麼這個檢察官都叫人寫心經,

以後就直接諭知社會勞動了。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有點類似認罪協商的感覺

以上僅供參考

小偉 103-08-21 18:53

要拼無罪,重點在於有無散布及供人觀賞之意,你所謂的交換密碼詳情為何?是否警方釣魚?

我是放在部落格上面的相簿上鎖然後網友就會用私密留言進行交換密碼

我不知道警方怎麼拿到我相簿的密碼

 

其次該照片是否能夠明確確認係未成年,還是單純係刑法二三五條的猥褻物品?

能夠明確確認未成年

 

猥褻物品之部分,是否符合猥褻的定義?這些都是一些無罪判決所認定的重點。

符合猥褻定義圖片內容有直接裸露性器官

 

有時候有一些無罪可能性空間的,這時候檢察官就會用緩起訴處分作為替代方案

我覺得我沒有無罪的可能性空間.....所以現在是緩起訴沒有希望了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9:13

可能就要調查警方如何取得密碼,是否每個人都可以取得密碼。

還是可以拼緩刑緩起訴處分,尤其在沒有前科的情況下,詳情再請來信。

(又要寫一些鈞長慈悲,常求其生 ,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把歐陽修老爸搬出來)

然後又要一直跟檢察官或法官鞠躬拜託了Orz

以前當檢察官時,各位道長跟我鞠躬,

現在變成道長,要跟以前的同事鞠躬。

為了五斗米,腰還是要折下去><

以上開玩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1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狀,提出對您有利之條件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瀚 103-08-19 18:39

未成年,之前有過詐欺和解,勸誡。但現在又有詐欺檢察官會如何處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20:03

未成年會送少年法院處理,因為少年法院有先議權,檢察官不會處理。

至於少年法院如何處理,就要看你詐欺的類型而定。

如果是賣帳戶,或一般詐欺應該可能會假日生活輔導或感化教育,

如果是詐騙集團車手應該會移送檢察官檢察官起訴後再移送少年法院以刑事案件處理

ㄚ米 103-08-19 14:35

酒駕0.24 ,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上面說我沒認喝酒是喝酵素,但當時我簽的筆錄,沒有記錄有說我有酒氣臉紅多語,員警做平衡測試劃圈圈都OK....應是檢察官要法官重判我,請問應如何向法官認罪,不要因員警加註被重判?問訴訟輔導,以身份證查出...尚未送到法院!叫我9月初再去法院申請開庭!這樣會有幫助嗎?後悔沒認罪...但又沒經驗...又死要面子.才會沒處理好!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9 16: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代表原則上會判處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

2、您可以委託律師撰擬答辯狀,請求從輕量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16:41
回覆 ㄚ米 的發言內容:

酒駕0.24 ,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上面說我沒認喝酒是喝酵素,但當時我簽的筆錄,沒 ... (恕刪)

才0.24,如果刑法一八五之三測試觀察紀錄表都通過的話,

檢察官貿然簡判,可能會改通常程序改判無罪。

又如果酒測與開始騎車上路時之時間間隔長的話,

每小時會加0.075,這樣推論開始駕車時是否已經不能安全駕駛。

法務部的0.55,僅供參考,實務上法官不了。

我曾經超過零點五五但是刑法一八五之三測試觀察紀錄表都通過,還是給他不起訴處分,

有上過蘋果,因為我查到的法院判決,測試觀察紀錄表通過,法官幾乎都是判無罪的。

這是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

Aron 103-08-18 23:14

您好, 目前的情況是這樣, 我涉嫌偷拍 妨礙秘密罪, 前一陣子收到地檢署通知說案件證據不足, 退回分局補足證據再進入偵查程序, 然後我就趁這段時間跟告訴人達成和解, 並且告訴人願意至警局撤告, 以下是我的問題:

1. 撤告時一定要經由當初承辦的員警經辦嗎?

2. 我已經跟承辦員警說告訴人願意撤告, 但他還是堅持要到我家搜查, 說是檢察官交代的! 請問如果我們先完成撤告的動作, 之後警員還可以要求來我家搜查嗎? 以我的認知撤告之後是否就沒有必要再執行任何偵查的動作, 因為已經不會再有起訴或不起訴的問題, 那我還有義務接受搜查嗎? 是否可以直接拒絕員警? 或是有相關的條例我可以參考或直接提供給員警看? 因為我覺得這個要求相當不合理.

麻煩各位熱心的律師可以為我解惑, 感激不盡!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00:23

你那個應該是核退指揮書,

以前如果覺得警方函送太草率時會要求警察依法補足相關證據

警方只會依檢察官指示行事,對於案件的撤回與否沒有判斷處分的權利,

建議你如果取得撤回告訴狀,直接遞給檢察官,請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並請檢察官通知警方無須再為任何偵查動作。

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

Chienwang 103-08-18 22:21

20130812中午12點左右 小弟接到一位自稱中信貸款的王先生來電

告知有貸款服務,剛好小弟急需一筆資金,便提供了

雙證件影本,存摺兩本封面影本,提款卡*2

因為急需錢 就沒思考這樣多 

過了3天 聯絡不上那位貸款的王先生 我趕緊去刷了簿子

發現兩本帳戶都有不正常的資金出入 

我趕快打電話銀行掛失我的帳戶

今天早上我去警局報案,發現我兩本帳戶都已經成為警示帳戶

警察幫我做筆錄之後,告知這樣要函送地檢署

請問 函送地檢署 遇到檢察官  我如實的跟他說

之後呢?馬上就會知道判決結果嗎?

 

如果檢察官認為我是共犯 我需要賠償 那些匯款到我帳戶裏頭

對方的損失金額嗎?

 

麻煩幫我解決一下 謝謝你們

Chienwang 103-08-19 17:48

麻煩各位幫幫忙一下  第一次牽扯到法律事件 有點緊張!!

小葉 103-08-18 00:44

我老婆 在五分埔上班 結果她們採購請工廠開版做了一個系列的衣服來賣 上面不小心有了知名品牌香奈兒的英文. 結果今天有便衣警察上門假裝要買衣服當場抓包.我老婆因為是店長就當場跟他們去蘆洲警察局! 我老婆想說等老闆來 但警察說如果拖到檢察官下班 她要被拘留在警局一天! 所以她就去做筆錄了! 結果她們老闆娘到現場說老闆不是她! 警察說如果老闆不處理 我老婆就要負擔這個責任了!
問題1: 為何在台北發生的事要跑到蘆洲分局去做筆錄? 那後續如果還要跑警局可以選就近的分局嗎?
問題2: 警察可以隨便帶人去警局而不用任何文件嗎? 又不是抓到她在賣?
問題3: 如果她老闆不處理 或警察如果故意要讓我老婆當替死鬼 會被依犯了什麼罪而被起訴? 
問題4: 作筆錄 還有錄影 這樣算有案底嗎??

不好意思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真的很擔心 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尤其我老婆現在又懷孕在身><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8 10:15

您好:

依您所述的情況來看,初步判斷警察是合法之誘捕偵查,並依現行犯逮捕,因此是屬合法。您太太在商標部分先不論,於普通刑法,至少就可能被訴詐欺一罪。做筆錄不會留案底,但被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有罪時,就會有了。建議您可先致電我們做初步諮詢,我們會跟您說明帶妥何種相關文件,至我們事務所做訴訟分析研擬,若沒有相關資料,是沒辦法替您坐進一步分析的。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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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HONG 103-08-17 22:32

你好:

        酒駕初犯也沒肇事.酒測值0.56.後來送到簡易庭.檢察官詢問完後.告訴我.叫我回家等開庭.罰金可與承辦人員商量.分期與服勞務. 

       請問檢察官話語中.對以後我判決會不會樂觀點.例如說緩起訴

      檢察官會不會查到我之前欠銀行錢紀錄.5年之前銀行有去法院告民事.檢察官會得到這紀錄嗎.影響到我酒駕判決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8 00:26

緩起訴要當庭諭知,當庭沒有諭知,告訴你可以聲請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

就是代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意旨。

以前當檢察官的經驗

HONG 103-08-18 21:22

感恩   邵勇維律師金言~~讓我解惑.

ven 103-08-17 16:44

各位律師
前天有一位不明人士主動衝向我的座車
一靠過來就是叫罵並出拳敲打車窗及檔風玻璃,要求我下車
其間他折斷雨刷朝我及座車丟擲,造成車輛有輕微毀損
因為完全不認識對方,也不知道他的意圖為何
我選擇倒車逃離現場,但他卻主動跳上我引擎蓋
因為當下很害怕受到他攻擊所以車輛有持續在倒車移動
過程中因車輛離合器操作不當有熄火,但對方依舊沒有下車
所以我選擇繼續開車,然後他好像因為抓不住而滑落引擎蓋
他滑落的過程中我並沒有壓到他,或是衝撞到他
經過在網站上的文章查詢,我似乎有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的刑責
所以想請問一下,在傷害罪的部分
不論是過失傷害或是普通傷害罪,這部分我有可能被判不起訴嗎
因為對方是主動跳上我正在倒車的引擎蓋上
而在此之前我完全沒有衝撞他的舉動,是第一時間就選擇倒車逃離

再來就是肇事逃逸這點也會成立嗎?畢竟是非告訴乃論
這會不會因為有因果關係,所以檢察官不受理?
關於證據的部分,車子引擎蓋有他踩踏的凹痕
前檔風玻璃及駕駛座車窗均有他敲打車窗時的痕跡(指紋,手上的油垢)
我該如何自保,或是報警之後控告對方什麼條文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ven 103-08-17 20:12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 ... (恕刪)

謝謝柯律師
另外想請教,如果傷害罪部分被判無罪或不起訴,是否肇事逃逸這點就不成立?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7 2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主動對您發動攻擊之行車紀錄影片,或是有辦法調閱監視器,您可主張正當防衛以阻卻違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ven 103-08-17 16:38

各位律師
前天有一位不明人士主動衝向我的座車
一靠過來就是叫罵並出拳敲打車窗及檔風玻璃,要求我下車
其間他折斷雨刷朝我及座車丟擲,造成車輛有輕微毀損
因為完全不認識對方,也不知道他的意圖為何
我選擇倒車逃離現場,但他卻主動跳上我引擎蓋
因為當下很害怕受到他攻擊所以車輛有持續在倒車移動
過程中因車輛離合器操作不當有熄火,但對方依舊沒有下車
所以我選擇繼續開車,然後他好像因為抓不住而滑落引擎蓋
他滑落的過程中我並沒有壓到他,或是衝撞到他
經過在網站上的文章查詢,我似乎有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的刑責
所以想請問一下,在傷害罪的部分
不論是過失傷害或是普通傷害罪,這部分我有可能被判不起訴嗎
因為對方是主動跳上我正在倒車的引擎蓋上
而在此之前我完全沒有衝撞他的舉動,是第一時間就選擇倒車逃離

再來就是肇事逃逸這點也會成立嗎?畢竟是非告訴乃論
這會不會因為有因果關係,所以檢察官不受理?
關於證據的部分,車子引擎蓋有他踩踏的凹痕
前檔風玻璃及駕駛座車窗均有他敲打車窗時的痕跡(指紋,手上的油垢)
我該如何自保,或是報警之後控告對方什麼條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