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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 105-03-06 14:11
你好: 我限定繼承了一棵房子,申報的遺產總額是130萬(即公告現值)。在債權催告期間,得知了繼承債務共有121萬,目前巳清償了61萬。由於繼承房子條件不太好,雖掛出140萬萬售價仍無法賣出(考慮還要扣除一些代書過戶等相關成本,實拿可能只有130萬左右)。由於迄今尚有一半債務清償,也巳到陳報法院債務清償情形時限,且亦無餘力再拿出現金清償。想請問,如果房子將來被強制執行拍賣,拍賣後金額反而比當初繼承遺產申報價值還低,例如是100萬,那麼,剩餘可分配財產是否為40萬(即扣除之前巳清償的60萬)?那些剩餘債權債權可否主張從我個人固有的財產求償不足的20萬部分?或是,法院會以當初申報的遺產總值130萬來裁定債務應負擔的範圍,不管繼承房子被拍賣後或轉賣後的價值所得認定? 因為房子一直賣不出去,一直再考慮是否要去借款債務先還再慢慢等房子賣出,又怕房子實際價值可能根本低於債務總額,若全還清了,那當初聲請限定繼承就沒意義了。 所以想請各位熱心的大律師指點迷津。感恩!

你好:

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後,繼承人對於在該一定期限內報明之債權繼承人所已知之債權均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民法第1159條第1項定有明文。 繼承人違反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至第一千一百六十條之規定,致被繼承債權人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前項受有損害之人,對於不當受領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得請求返還其不當受領之數額。繼承人對於不當受領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不得請求返還其不當受領之數額。民法第1161條定有明文。 若負債大於遺產,要依債權比例以遺產清償責任,你先前全額清償61萬會造成後面之債權人可受清償之金額減少,此時繼承人之債權人會向你請求損害賠償(範圍就是原本可依比例受償,因你清償之前債權人而減少受償之部分),若項先前受清償債權人請求返還多受領之部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6 17:09

您好,

 

若當時錯估房屋價值,您實際繼承遺產並沒有超過負債,可向法院請求確認超出房屋價值之債務不存在之訴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3-06 21:48

您負責的範圍應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但應謹慎處理,以免喪失有限責任的利益,且如果不只有一位債權人,就不應該先償還部分債務

小均 105-03-06 01:20

毒品案件被起訴16販賣二級及1轉讓禁藥

目前二審以宣判.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地院判寫訂應執行11年6月(轉讓禁藥5月有包含在內嗎?)  

轉讓禁藥要上訴時在二審被駁回上訴

高院附表1~7.9~17改判7年6月

前幾天收到一張執行書  也沒說明是要執行哪一條 而且定應執行寫22年 

執行書是不是有誤?  有誤的話那他說的執行日還要去嗎?

朋友說可能是先執行轉讓的.那5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嗎?如不能易科罰金可以與販賣的合併一起執行嗎(販賣部分正在上訴期間)?如不能合併.那我因此案羈押的天數.是否可以折抵轉讓禁藥的部分?

五個月的部分是否可以聲請勞動服務? 是須當面聲請?還是書面聲請?

謝謝  感謝律師回答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6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執行日當天必須要報到,至於可否易科罰金及執行年限,可事先打電話詢問執行股書記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均 105-03-05 22:44

毒品案件被起訴16販賣二級及1轉讓禁藥

目前二審以宣判.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地院判寫訂應執行11年6月(轉讓禁藥5月有包含在內嗎?)  

轉讓禁藥要上訴時在二審被駁回上訴

高院附表1~7.9~17改判7年6月

前幾天收到一張執行書  也沒說明是要執行哪一條 而且定應執行寫22年 

執行書是不是有誤?  有誤的話那他說的執行日還要去嗎?

朋友說可能是先執行轉讓的.那5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嗎?如不能易科罰金可以與販賣的合併一起執行嗎(販賣部分正在上訴期間)?如不能合併.那我因此案羈押的天數.是否可以折抵轉讓禁藥的部分?

五個月的部分是否可以聲請勞動服務? 是須當面聲請?還是書面聲請?

謝謝  感謝律師回答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5 23:51

您好,

 

建議應講判決書交由律師審閱,才能提供您完整之評估與協助。

阿學 105-03-05 19:20

我是受害者 法律姐姐哥哥們請問一下 104年度侵上訴字297號是否可以聲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5 19:26

您好,可以就個案直接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諮詢唷!

阿學 105-03-05 19:32

3月初3剛去補法判決書,高院寫送達,什麼時候會收到?

除了判決書外,還要附帶什麼文件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5 1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整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學 105-03-05 19:40

請問律師有沒有辦法幫我拿判決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申請補發判決書,則應向承辦股之書記官聯繫申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學 105-03-11 19:18

昨天去聲請了 

需要協助的人 105-03-04 01:42

我與太太婚後想辦理夫妻財產分別制   經濟上各自獨立
去法院買了聲請書 但財產清冊的部分 實在不會寫
請問 我個人名下 有房子  股票  銀行存款 通通要附上證明麻?
還是寫一個當代表就好?
且存款 與股票 進進出出   有沒有規定要用哪一天當證明?
真的很困擾  感謝律師解惑 

財產清冊(財產目錄)及其證明文件:

 1. 動產

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及建物(房屋)之登記謄本各1份,並依據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上之記載,填寫於財產清冊。

2. 動產

(1) 存款:存款簿、定存單、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等。

(2) 股票:提出股票公司開立持股證明。 

(3) 股權: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登記事項卡。 

3.上述財產得擇一提出其證明文件。

 

存款證明:存款證明為個人帳戶重要資料,為維護帳戶資料安全,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本人親自臨櫃得以簽名代替)、儲金簿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至立帳局)申請。(參照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kelly 105-03-03 17:05
一、 查債權人於103年7月28日申請狀有內載請依債務人文北街住所送達,而 鈞院通知函要求調債務人依戶籍地送達,而未同時皆依狀兩處住所雙掛送達給於債務人為誤,因使債務人在超過法定期間仍有理由提出行政爭議依戶籍送達不合法管理員未登記簽收為異議,乃皆因 鈞院行政疏失未合法造成誤發而非債權人之過請, 鈞院事務官應知悉此件已影響本人權益。期間使債權人花費時間,精神,金錢抗告到高等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506號裁定駁回 鈞院送達不合法為誤發。 另查一二審內詳載(送達不合法,若本件經法院誤發撤銷確定證明書確定 後,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起五年內,法院即應依上開第515條第2、 3項之規定應另通知債權人為後續程序之處理為起訴)。若經駁回撤銷確定證明書之聲請確定,而債務人就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時,司法事務官依修正後之上開條文規定自應另駁回之裁定,此為民事訴訟法就督促程序修正由司法事務官處理後之法定程序。但至今經債權人電摧問多次未收到該院通知義務及績極協助債權人事後民事起訴處理。 二、 本件係源起於 鈞院授理查債權人於103年10月6日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皆經 鈞院合法取得強制執行併依法已繳交執行費44240元103年司執字第155613號在案,而該聲明抗告債權法律訴訟權之行使。 準此本件之法律上問題為: 法院即應依上開第515條第2、3項之規定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應『通知』債權人為後續程序之處理,所稱就何指?如前所述,對支付命令確定裁定駁回聲明抗告、再抗告債權人之訴訟權之行使,該等裁定鈞為民事訴訟法所定之訴訟程序、顯非所謂通知;亦此,上開裁定均僅於末尾「記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於10日內向本院抗告或再抗告等語而非記載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20日之不變期間起訴等語」。 倘各審級裁定亦為民事訴頌法第515條第2項所稱「通知」,則債權人根本無從「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該條「基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之規定亦將成為贅文。 三、 基於法院若已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之信賴保障事宜,故依民事訴訟法於98年1月21日修正公佈之第515條即規定此時應處理之程序。 因債權人有先告債務刑事案件在案而有二年時效問題,須依103年7月28日支付命令民事起訴為基準,若不行使則無效,影響甚大,故請 鈞院 體諒因此件被行政烏龍搞得多次波折勞命傷財,債權人為此操勞得於重症,因被債務詐騙金額龐大,實不該使其債務人鑽於法律漏洞銷遙法外,故請 鈞院事務官應知悉兼顧債權人實體及程序利益,且保障當事人不暗法律之一般民眾訴訟上之權利,請協助速發通知函不宜再拖遲,反之必究,以便債權人在民事侵權訴訟起訴之請求時效權利,符合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之權意旨,實感法便。
墨璃 105-03-03 10:57

今年春節出遊時,在台東發生車禍,而我方是受害者,住在高雄。車禍後對方委由保險公司處理,但是保險公司理賠金額遠低於車廠的估價,保險公司表示我們車子的剩餘價值僅剩15萬而修理卻要27萬所以不願意理賠全額。而後我們聯絡車主後,他表示她已完全委託保險公司處理,所以也不打算賠償

現在我方想要提告,但是民事訴上法上規定管轄權在於被告知居所或住所,請問是否有何方法可以申請管轄權轉移,並且完全不需要去台東(例如親至台東向法院聲請等等)?(我方是希望完全可以在高雄處理)

又或者是應該聲請強制執行?

十分感謝撥冗回答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3 11:18

您好,

 

1、民事訴訟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或侵權行為地(台東)提起訴訟

 

2、本案尚未提告亦未有和解筆錄,無法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EN 105-03-03 07:51

請問律師,已取得支付命令及證明書核可,支付命令聲請內容是為委託被告人因代為議價買屋而未成,要求將告訴人的簽約金退還款給告訴人,如未來要對被告強制執行狀聲請,其支付命令文件有效期限為最長多久期限內要提出才有效?

如以本票裁定文件聲請強制執行狀,(因借款問題),期限為多長期限內要提出才有效?謝謝律師釋疑!

沈恆 (沈律師) 105-03-03 08:33

本件支付命令應於十五年內聲請強制執行,本票裁定則應於三年內聲請強制執行,才能免於時效消滅。

vamp 105-03-01 15:18

想請問下,有關袋地通行之問題:

原告一審勝訴,被告上訴二審時和原告達成合解,卻在訴訟期間將土地賣給第三人(親戚),原告是否可依一審判決聲請強執?還是要另行向第三人提出訴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15:51

您好,

 

1、雙方如已和解,就表示將案件撤回了,那原告就無法再依據一審判決去執行。

 

2、如第三人知情,可以與被告和解契約主張袋地通行;若第三人不知情,則可向被告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另須與新地主重新協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萬巒 105-03-01 12:49

已收到傳票,主文判決是有期徒刑7個月並沒有寫得易科罰金,但是傳票後面寫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須知,這樣是否代表可聲請呢?通過的機率高嗎? 是酒駕累犯了,這次是駕駛輕型機車被臨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12:51

您好,

 

如果您係一個酒駕行為被判刑7個月,且主文未記載得易科罰金,則本案就沒有辦法聲請易科罰金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為保障個人權利,閣下應於期限內提出上訴,魏克仁律師關心您0982-100565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1 14:23

有期徒刑6個月以內才有機會易科罰金,若依您所述,您被判處7個月,依法律規定是無法易科罰金

萬巒 105-03-01 12:09

已收到傳票,主文判決是有期徒刑7個月並沒有寫得易科罰金,但是傳票後面寫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須知,這樣是否代表可聲請呢?通過的機率高嗎? 是酒駕累犯了,這次是駕駛輕型機車被臨檢。

沈恆 (沈律師) 105-03-01 13:09

您好!

判刑六個月以下才有易科罰金的機會,如果單一酒駕罪就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則無法易科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QQ 105-02-29 21:40

請問,可以直接向法院以對方車禍造成損害直接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9 21:54

您好,

 

現行支付命令已無確定判決之效力,所以聲請核發之實益不高,且本件車禍賠償與否尚屬未知,法院未必會核准支付命令,建議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雪0 105-02-28 10:59

去年9月  發生一起車禍  車我女朋友的 我騎車綠燈直行車速30幾.對方轉彎車(不知道有沒有代轉格)他沒有代轉直接撞我.雙分倒地我起來報警.警察來了救護車也到了  .他救醫我在現場做筆錄(我沒有就醫) 我做好A筆錄的時候警察說要醫院.對方要做筆錄結果我們去的時候問醫院人員.它們說對方已經走了(請問他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後來我們跟警察去了他家2次不同地方都找不到  後來是因為透過他家摟下的鄰居才找到她(事後過了2.3天他才出面說明他去找他老婆)  就這樣她做好筆錄.後來我自己去聲請調解委員會  初步下來了   我違規未戴安全帽.對方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去了調解委員會2次都沒有成立(原因他說是我撞他還要賠錢幹嗎).在第2次的調解委員會的人說一人一半可以嗎(我回答可以)對方說是我的錯她不願意    後來調解委員會的人叫我去提告    我也去了(提告費用1千多我自己出的)   到了開庭日他拿著2把枴杖(去解結委員會的時候她走路好好的正常)  開庭的時候法官問他要不要理賠他還是說是我撞他  法官也強調初步表上面寫的清清楚楚是他撞我的(監視器畫面也清清楚楚)   後來法官說要不要重新檢定他說好(我還是只能一直等 我車也沒有錢修)  到了今天當時幫我們處理車禍的警察打電話給我說對方要告我叫我去做筆錄.(他要告我過失傷害)   請問當時車禍我沒有就醫(這樣會對我不立嗎?)   請問我朋友跟警察可以幫我作證說我有受傷嗎?  請問在這段時間我上班請假被扣薪水跟交通運輸費.提告費.我可以叫他裡賠嗎?   請問車子有保強制險會理賠嗎?  請問他這樣一直裝瘋賣傻(我要怎麼辦...)  請問他告我會成立嗎?  因為我現在沒工作家裡是特殊身分我沒有錢可以修車可以請律師  請律師大大們幫幫我可以嗎 掰脫謝謝你們

你好:

警方已到場處理並送醫,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意見書認定你有過失,對方就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並向你請求損賠償(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你是否有受傷要由醫院開立證明,否則難以認定。若要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要在6個月內提出。 要看你是不是因車禍所受之損害而定(薪資損害、就醫交通費、醫療支出等),開庭之交通費通常要自行吸收,訴訟費用會由敗訴之一方負擔。 強制險不理賠車損,有投保第三責任險(任意險)、全險才會賠車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乃論之罪,可繼續談和解,一併解決民刑事紛爭。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8 19:43

您好,

 

1、車禍事故當下有報警且警察到場處理,所以本案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2、對方對您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最終可能不會成立,因本件車禍事故過失全歸責於他。

 

3、建議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dison 105-02-27 20:18

一般判決確定書是寄給勝訴者,但依民事訴訟法第399條第1項規定,

當事人得聲請法院,付與判決確定證明書。當事人是否包括敗訴者?

敗訴之一方,可以向法院聲請判決確定書嗎?

 

地政事務所常需用的訟終結證明(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敗訴之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7 20:30

您好,

 

無論勝敗,原告與被告均應各收受一份判決書,敗訴之一方為訴訟當事人之一,當然可以向法院聲請確定判決證明。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9527 105-02-27 14:03

每月兩次的探視會面聲請執行,經過了一年多,執行官只有命令還有約談,經過一再異議只裁罰了一次,請問申訴會有用嗎?可以告執行官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7 20: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再聲請強制執行,並要求以強制力的方式執行,如直接帶走子女

2、並且可以以對方拒不履行探視為由,聲請改定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集對方惡意阻撓您行使探視權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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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集對方惡意阻撓您行使探視權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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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105-02-27 11:55

每月兩次的探視會面聲請執行,經過了一年多,執行官只有命令還有約談,經過一再異議只裁罰了一次,請問申訴會有用嗎?可以告執行官嗎?

阿肥 105-02-27 01:50

前陣子在拍賣上販賣雙C的戒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商標法,過不久就要去法院開庭了,請問我是否要寫悔過書?或是「刑事聲請狀」?開庭需要做甚麼準備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7 13:42

您好,

 

1、應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撰寫,爭取最大之機會。

 

2、若案情輕微、獲利也不高,並積極與對方達成和解,應可爭取從輕處置。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2-27 13:44

 您好,依商標法95條之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如果您被宣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則有機會緩刑。如事證明確,您也不想否認犯罪,則可以委託律師為您撰狀說明一切情堪憫恕之事由,爭取緩刑

阿澤 105-02-26 18:55

各位律師

本人我 在2月初的時後 被網路聊天市警察釣魚到

被抓到販賣 (第1次被抓) 後來我也坦承前後另外有4次交易

因為本人還有工作 ,今天收到公文 .  說要執行勒戒

請問一下 能聲請保外勒戒麻  謝謝

您好:

雖然施用毒品檢察官可以依權責處以觀察勒戒或是院外戒治,但依您的情況,已經收到公文說明檢方在您未提出需求下,直接作出觀察勒戒處分,您僅能透過抗告方式請求院外戒癮治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可以趕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前,向檢察官聲請院外戒癮治療,通過的話就可以在醫療院所戒癮,較不會影響日常生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6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再抗告或請求戒癮治療,就沒有機會了,必須於一開始即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方有機會可請求戒癮治療;目前若您上有販賣之犯罪問題,應盡為委任律師協助辯護,將傷害減輕,避免遭重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6 23:38

您好,若已經收到觀察勒戒裁定了,就算在時間內提抗告也沒有甚麼效果,建議還是好好安排一下去執行。

您現在比較需要擔心的是,承認四次販賣的部分,雖然已經承認犯罪,但建議還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法律研究者 105-02-27 10:02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必須要先依法在時限內提出抗告

             才能進一步爭取改判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誌 105-02-25 14:31
我是債權人我聲請支付命令20天期限已經到期了,我想詢問如何查詢債務人的財產跟如何強制執行?
王先生 105-02-25 08:40

律師您好:

        近日有向法院聲請家人監護宣告,已獲裁定,但法院在裁定書中有提到要陳報財產清冊,因家人並無動產動產,只有每個月存入郵局的老人年金,這樣是不是可以不去陳報財產清冊?會不會有後遺症?謝謝!!

監護人必須將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財產列冊,將財產清冊送交法院備查

目前受監護宣告之人無動產動產,不代表不會變動,仍需陳報給法院。

此項制度目的係為監督監護人關於財產管理,確有開具財產清冊之必要。

 

以上回答供參考

Lee 105-02-24 09:41
家母居住於新北市板橋的房子 自102年起家母所居住所 家中浴室及廚房出現天花板漏水情形 其間家母多次與樓上住戶自行協調皆未有結果 又在103年時聲請調解委員會 但樓上住戶仍是置之不理 故漏水情形已至今日 今家母有意尋求法律途徑協助 希望透過公權力能迫使樓上住戶願意修繕 由於我們對存證信函提告流程 還有訴訟費用等訴訟過程皆不熟悉 還希望有熱心的律師先生/女士能協助我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4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維修費用不高,不建議提起訴訟解決,除繳交法院之裁判費用與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外,法院尚將要求原告委任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漏水歸責原因,與修復金額,鑑定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元,且亦需耗費長久訴訟時間,以訴訟解決不一定真的比較划算,需考量全部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柏崴 105-02-24 00:36

情是這樣的:

當事人是我的女朋友,他在fb加入社團再加入line,買到一件衣服上有adidas的衣服.(一件,賣它的賣家出價台幣390元,)

之後她收到衣服,size不符合,所以他用(蝦皮,一個類似露天的買賣網站)

賣出,而買家是釣魚的警察,她賣390元.(一件),約在捷運站,警察說這是假貨

 

想問專業的律師下面的問題,(謝謝律師),下面有小標

1她從買家那,網路上買來的,也不知道是否真假,因為衣服就寫adidas,

那她算是(被害人嗎)?

2警察說他的行為,違反商標法,可是她是  平民的大學生,也不適靠著買賣adidas賺錢.(這個我有想到可以印網路銀行和她銀行的錢作為民事官司的證據),她才剛要出社會,就遇到這個事情.

3不知道說adidas公司,會需要多少的和解金額.

4如果說以往的案例,她是被害人兼被警察釣魚釣到的,那民事我們不知adidas會出多少的金額,算合理?(())是我個人的觀點.希望律師可以給予指點

((因為我覺得她是被騙,算是一個受害者,那在民事的部分,應該是賣給他的賣家要負責賠償金額))

5因為我在網路上有爬文爬到要賠償的金額是500~1500倍.

那不知道是以390元計算390*500=19萬5000~58萬5000

還是以adidas的售價?那真的對她來說一筆非常大的金額.

因為剛畢業的學生3.2萬.一年好不容易才可以存到15-20萬.

6不知道可不可以聲請代位求償?

王柏崴 105-02-24 00:22

情是這樣的:

當事人是我的女朋友,他在fb加入社團再加入line,買到一件衣服上有adidas的衣服.(一件,賣它的賣家出價台幣390元,)

之後她收到衣服,size不符合,所以他用(蝦皮,一個類似露天的買賣網站)

賣出,而買家是釣魚的警察,她賣390元.(一件),約在捷運站,警察說這是假貨

 

想問專業的律師下面的問題,(謝謝律師),下面有小標

1她從買家那,網路上買來的,也不知道是否真假,因為衣服就寫adidas,

那她算是(被害人嗎)?

2警察說他的行為,違反商標法,可是她是  平民的大學生,也不適靠著買賣adidas賺錢.(這個我有想到可以印網路銀行和她銀行的錢作為民事官司的證據),她才剛要出社會,就遇到這個事情.

3不知道說adidas公司,會需要多少的和解金額.

4如果說以往的案例,她是被害人兼被警察釣魚釣到的,那民事我們不知adidas會出多少的金額,算合理?(())是我個人的觀點.希望律師可以給予指點

((因為我覺得她是被騙,算是一個受害者,那在民事的部分,應該是賣給他的賣家要負責賠償金額))

5因為我在網路上有爬文爬到要賠償的金額是500~1500倍.

那不知道是以390元計算390*500=19萬5000~58萬5000

還是以adidas的售價?那真的對她來說一筆非常大的金額.

因為剛畢業的學生3.2萬.一年好不容易才可以存到15-20萬.

6不知道可不可以聲請代位求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19:37

您好,

 

1、賠償金額沒有說一定是500倍或幾倍,也要看販賣商品獲利之情形來認定。

 

2、本案情形因案情輕微,而且也不是以此來獲利,是以罪刑以及賠償金額也不至於太高。

 

3、賣它的賣家也有責任,但你的女友也很難說不知衣服為盜版,因為法院會認為這衣服價錢顯較正版便宜,一般人應該都會認知道是盜版,如果前賣家有保證為正版這類的話,才可能提出來做為你女友不知情的證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Lee 105-02-23 11:42

家母居住於新北市的房子,自102年起家母所居住所,家中浴室及廚房出現天花板漏水情形,其間家母多次與樓上住戶自行協調皆未有結果,又在103年時聲請調解委員會,但樓上住戶仍是置之不理,故漏水情形已至今日,今家母有意尋求法律途徑協助,希望透過公權力能迫使樓上住戶願意修繕,由於我們對存證信函提告流程,還有訴訟費用等訴訟過程皆不熟悉,還希望有熱心的律師先生/女士能協助我們.

你好:

可以提請修復漏水訴訟,請求修復漏水並一併請求因漏水所造成之損害(裝潢、家具)。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自知悉時起為2年,可能有部分請求權部分已罹於消滅時效,對方會主張時效抗辯。
sammi 105-04-28 12:37

 我家也是...雖然樓上一開始不願意到現在說願意處理...(至少有半年了)

但一直用各種理由一直拖...一下說找的師傅沒來...一下又說要我自已先找人...

請問我該怎麼辦???

 

阿誌 105-02-23 10:18

我想詢問一下我是債權聲請支付命令20天期限已經到了,現在要聲請強制執行我要怎麼查詢債務人的財產跟如何用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或者扣薪?

阿誌好,

要先等支付命令確定才可以查。確定後可拿法院核發文件,到稅局查債務人所得與財產資料。

簡要回答如上,歡迎來電或電郵討論賜教,敬請查照。

順頌 時綏!

戴家旭律師
成鼎律師事務所

無助的人 105-02-22 17:12
各位道長,日安:

之前有詢問刑227條第3項相關情事,然今日前往承辦警局製作筆錄時才得知從事性交易之少女根本未滿十四歲筆錄製作已朝主觀對於少女真實年齡為不知,且此件涉案人數高達近15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否要秉持著無罪抗辯為主呢(無對話記錄可證我事前與事後知到其真實年齡,唯有我可證明對方於通訊軟體個人資料為18歲)?

想向各位道長請益,如此件為偵查期間完成和解的話,是否仍得以聲請緩起訴

你好:

有客觀證據能夠證明你不知悉對方未滿14歲,就不構成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準強制性交罪,告訴人有提出其已滿18歲之資料,對你很有利,除非告訴人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你知悉她未滿14歲,否則可以堅持無罪答辯。 若你明知告訴人未滿14歲,而打算認罪,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準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非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可為緩起訴處分之罪,就算你認罪並與告訴人和解,也要依法起訴,將來在法院審理時,可主張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並爭取宣告緩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仍有機會爭取無罪或不起訴之空間,另外本件即便和解,也不代表認罪,仍可以主張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2 2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和解需與對方監護權和解,並給付高額和解賠償,且亦不一定保證能取得緩起訴之機會,建議應提出目前掌握之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2-22 12:52

檢察官傳票寫說應執行懲罰有期徒刑6個月如准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

但又寫說公共危險罪4犯不得聲請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服役,請問這樣是要被關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41

您好,

 

決定能否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本就係執行檢察官之職權,是以依您所述情形,表示執行檢察官不允准您易科罰金,認定您必須入監服刑才能收懲治之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wumhi 105-02-20 22:17

你好~去年9/9,媽媽騎機車載我去上班的途中,與另一人的機車因車距過近,車頭互碰(互卡),造成我們的機車不穩倒地,當時對方從我們的左後方直行而來(初步判定表是這樣畫的),當我轉頭看到他時,他的機車已經在我們左邊,且他的機車還不斷往右偏向我們(我們的機車在行徑中可能也有向左偏),我們還來不及反應,下一秒他的機車車頭就與我們的機車車頭卡到了,我們因此倒地,他則因車速比我們快,衝到前面紅燈後才停下來,迴轉回來。媽媽被送醫診斷後發現左手肘(粉碎性)、左手腕、左膝蓋3處皆骨折,右手腕則是脫臼,開刀開了10幾個小時,在事發當天,對方雖有打電話來,但也只是詢問我們關於機車強制險的部份,之後幾天也只有用簡訊與我聯絡強制險該準備哪些資料,並給了我保險公司承辦員的電話,說等媽媽傷勢穩定後再辦理保險理賠,就沒再連絡,也沒過問媽媽的傷勢,更沒來醫院或家裡探望過,由於事發當時的路段並無監視器畫面(攝影角度沒拍到那),也無路過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或店家的錄影畫面可證明誰對誰錯,加上筆錄是分開紀錄(警方先做他的筆錄後,再到醫院找我們做筆錄),所以警方的車禍事故初故判定表上標示為:判定不出結果,經過了4個多月,在上個月底(1月),我們聲請了第一次調解調解一開始,對方口氣就非常不好,說不懂我們為何要聲請調解浪費時間,當調解委員問及媽媽傷勢及醫療花費時,他們說年紀大都會(暗指媽媽受傷骨折吧),還說那天是他們運氣好,不然倒地的是他們,然後提到理賠,他們說要就機車強制險的20萬(可以幫我們申請理賠送件),其餘多的不可能,要我們不要想把責任都推到他們身上,他們不接受,說看我們主張的是什麼? 是要強制險20萬的理賠,還是上法院,若要上法院,他們沒時間,會委任律師等我們,最後調解就沒有結論 (對方很強勢,也不願意再調解)...由於下個月3/8就滿6個月了,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鑑定至少要2~3個月,等鑑定結果出來,也過半年了~我們應該也做不了任何事了吧,車禍鑑定會建議我們可先向法院提出訴訟,並在開庭時向法官申請車禍鑑定(這樣才能在期限內2者都提出),可是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誰對誰錯(或雙方對錯比例各佔多少),這樣提出訴訟可行嗎? 會有勝訴的機率嗎?若提告需花費多少訴訟費用呢? 若不幸的我們官司打輸,是否須負擔對方的所有官司費用? 謝謝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有利於將來爭取和解。 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肇事責任歸屬,等候鑑定意見書。 鑑定意見書認為對方有過失,就會構成過失傷害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薪資損害、車損精神慰撫金等。 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為2年,切勿遲誤。 刑事部分無訴訟費用問題;民事部分敗訴一方要負擔訴訟費用。 刑事及非強制律師代理民事訴訟律師費要自行負擔。 補充:當初受理之交通警察機關會有對方之資料,直接向該機關申請,並準備初判表、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
wumhi 105-02-20 22:54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先讓案件進入地檢署, ... (恕刪)

律師你好~首先先謝謝你的答覆,但我想再請問一下,我手上只有警方給我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及初步分析研判表,若我要提出告訴,還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另外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跟手機,其餘對方的資料都沒有,能提告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23:43

您好!

如果要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可口頭向警局提出告訴或寫刑事告訴狀給地檢署,後續警檢就會處理,必要時會通知您到場詢問或補充資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Irene 105-02-20 00:27

朋友借錢後音訊全無,我到法院聲請狀遞出後(只填對方車牌和手機,附上LINE借貸的對話證據)

他才傳LINE說:"手機壞了,拿去維修才未能聯繫,修手機錢讓手頭更緊,又要延期還款"

請問我是否不點開訊息以免影響訴訟?(因受理案件三四週才會有下文)

另請教,聲請狀上寫會多拿回5%利息,但我當初說還本金即可,現在寫訴狀還是拿得到利息吧?訴狀不撤銷比較好嗎?本來說好分期付款,但他常找理由延後或是未照約定時間還款,如聲請狀之後成立,可改叫對方一次還清嗎?

感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聲請狀不建議撤,除非對方跟您在調解委員處另行調解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人蔘蒂不熟 105-02-17 00:22

前年借了女朋友爸媽上百萬的金額週轉

誰知道她們說好每月還款卻一直拖欠不還

後來對方阿公阿嬤出面原本要幫忙處理

可是因為發現原來欠我的也是上百萬

所以作罷,阿公說她們之前就已經跟她們借了好幾百萬都沒還

所以我想詢問

她們當初跟我借貸前就已經債務累累了

跟我借貸後又不還款,能否算是惡意詐欺? 該如何舉證

或是

這段期間我一直致電爸爸請他還錢

他爸不是刻意不接就是

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要錢就直接來輸贏

又說他向外面借錢都是只還3成,問我要就接受不要就拉倒

這樣算詐欺或是恐嚇罪?

這段時間她們還可以開BMW全台灣到處玩在FB打卡拍照

卻不還款這樣算詐欺嗎?

夫妻是開一間油漆工程裝潢公司
借錢的是爸爸,可是當初簽本票的是媽媽
她們現在的處理方式就是錢都存在爸爸那邊
媽媽就當人頭
有辦法去法院聲請民法244條中的任何一項要求她們共同承擔債務嗎?

如果都有辦法處理,我打算請律師
不知道費用大致上是多少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7 08: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據借貸關係向女方父親求償、依據票據關係向女方母親求償

2、倘若於民事訴訟期間發現對方涉嫌詐欺的事證,可以提告刑事詐欺罪。

3、有關於費用的部份,要依據事證判斷訴訟策略及提告的案件數,可以備妥相關事證之後,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無助的人 105-02-16 23:11

各位道長,日安: 本人因於104年9月時許利用通訊軟體「Line」相約ㄧ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易,且該次性交易行為完成,後於10月時許本要再從事第二次性交易,但因故而未與該少女見面或為性交易。

日前,於戶籍住所門口張貼了警局送達通知,並預定於近日會前往該警局領取通知與製作相關筆錄。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請教諸位道長們,概略如次:

ㄧ、我知道本罪刑度不輕,但是否能有辦法於案件移送地檢前與少女監護人聯絡的方法?

二、目前前行為我自知已為既遂,後有通訊軟體對話相約,但因故未前往部分是否構成未遂?

三、目前希望是可與對方達成和解且為認罪協商,以利後續聲請緩起訴緩刑之可能,但若為有期徒刑判決的話,是否會影響到我日後律考的資格。

以上,望請諸位道長能給予建議,至感萬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23:36

您好,

 

1、您可向警方表示希望與少女家屬商談和解事宜,希望由警方居中聯絡,較為妥適。

 

2、沒有完成性行為的部分自然不構成既遂。

 

3、律師法有針對某些犯罪遭判刑入獄一年以上之人,限制其考取律師之資格。

 

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爭取從輕處置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無助的人 105-02-16 23:5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可向警方表示希望與少女家屬商談和解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第一時間的回覆,由於目前就職於某事務所,惟考量若與所內律師尋求協助的話,恐會被解除法務一職,但還是由衷的感謝陳律師的建議。

另外,想再確定的是,有期徒刑的刑度是否只要不多過一年以上即不會影響到律考的資格。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7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不充足,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於前往警局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7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證據不充足,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於前往警局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義寶的爸爸 105-02-16 15:50

Dear  線上所有的律師

家人因有一件線上購買商品詐欺案,目前已經判決下來,被告人頭帳戶已經刑事附帶民事都判決有罪,且民事也判決相關金額與利息計算期間,以下3點可否請教,謝謝。

1.被告(人頭帳戶)近期同意賠償,表示要匯款賠償金額給家人,請家人不要去強制執行,請問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嗎,以免日後衍生的問題,或是自保的方式,謝謝。

2.民事判決書都有雙方的戶籍及現居地址,這樣對原告安全嗎?

3.是否被告匯完款後,家人不聲請強制執行,案件就算正式結案,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另行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以免日後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賤兔 105-02-16 09:33
詐欺幫助犯案件如果已經收到新竹市檢察署的簡易判決,105/03/01要去新竹市地方法院開調解庭,請問我有甚麼地方要注意的嗎? 核被告XXX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一項、第339條第一項幫助詐欺取財罪嫌。又被告係以幫助詐欺取財之意思參與犯罪,為詐欺取財幫助犯,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規定,依正犯罪之刑減輕之。 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簡易判決書中提到的 中華民過刑法339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請問全部刑責都是我的還是會有其他判法 我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可以減輕責任

你好:

需要賠償被害人之損害,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調解成立後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或從輕處理。

 1.  就閣下所述幫助詐欺刑事責任,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Lisa 105-02-16 05:31

律師您好!

1.請問如聲請強制執行狀,能否再同時聲請民事告訴?深怕民事告訴會超出2年聲請時效?(目前刑事偵查中已1年2個月),強制執行無把握債務人有財產!

謝謝律師釋疑!

沈恆 (沈律師) 105-02-16 07:27

強制執行需先有執行名義,您已有的執行名義是什麼?如果還沒有執行名義,或有其他損害,可提起民事訴訟,等拿到勝訴確定判決,就可聲請強制執行。若擔心對方脫產,可先聲請假扣押,拿到准許假扣押裁定,也可聲請強制執行。

郭群裕 (律師) 105-02-20 12:49

一、聲請強制執行的前提之取得執行名義(如民事訴訟確定判決、假扣押裁定)。

二、既然刑事偵查已經約一年二個月,建議儘速提起『以刑附民』,以避免罹於民事請求的2年時效

三、期間,台端可以先聲請假扣押,或待民事判決確定,始能聲請強制執行。

愛恍惚 105-02-15 13:13

想請問 小弟的女朋友 在104年4月19日 因好奇,上聊天室 散佈援交訊息

然後被警察抓到也當天筆錄做完就回家了,後面接到傳票跟警察局要罰緩的通知書 (罰3千元,什麼 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分書)  在然後就是依傳票時間7月17日 去報到,開偵查庭 然後收到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份書 ..

直到今年過年期間 105年2月10日  接到分局打來的電話 說要去警察局報到

結果 2月11日 我帶女朋友 去 警察局 警察也沒說什麼 就直接簽文件 然後把我女朋友帶走(沒上手銬)  後來看了 文宣才知道 是 拘票 上面寫 (拘提理由: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九條第一項 傳喚不到) (備註: 有期徒刑二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 折算一日)   << .. 因為 我女朋友 從收到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份書後就沒收到其他通知或傳票了 ... 好奇為何會傳喚不到?

然後 過一小時後 女朋友有打電話給我 說 要繳罰金六萬  不能分期 

然後我看到拘票上面是 105年 " 執字  "

那我想請問  我女朋友從那天後就沒回來了   是否是因為 易科罰金繳不出來 

所以這樣算是直接執行了嗎? 還是算拘留 什麼的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5 13:45

您好,

 

您女友先前收受之簡易處刑判決書應已記載判處有期徒刑兩月,但您女友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繳納易科罰金,是以如未能繳納罰金6萬元,就須入監服刑兩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夫 105-02-15 11:26
小弟在103年至某補習班任職,面試時一切都很順利。直到最後,負責人拿出一份合約, 其中寫了很多條文,最主要一項提到,若未履行合約,需賠償100萬元! 條文中包括了,離職一年後,不得於方圓2公里之處,進行相同之補教行業。 當下我就想說把合約帶回去與家人討論後再考慮簽約一事。必竟事關重大。 但負責人表明,合約只是形式,不會用這來告人。 假設我當下不簽,這份工作就不能保留給我, 當下只好先簽名。而對方卻也未給我一份合約。 我應徵的是英文老師,但除了帶七個英文班之外, 還需負責教室,廁所的打掃,後來還被負責人還用請求的方式, 要求我要開自家車去上班,目的是幫忙接受安親班小孩。 只用一條「引方得依補習班業務上需求及乙方之專長,指定乙方應予提供勞務之內容,並得隨時依補習班業務情況及內部調整之需要,更改乙方工作範圍、地點及職務,乙方絕無異議。」就擺明我需要做任何事。 任職一年後,實在無法負荷其工作量,依合約上明訂三個月前需聲請離職, 提出申請。但負責人表明,另一間分校真的找不到老師, 希望我能再支援一下!我也答應其要求。 同時間,我在自己家中,應學生家長的要求,開設家教班… 過了半年的時間,突然收到律師信,求償100萬。 原因是離職未滿1年,在方圓二公里內,從事與其相同性質之補教工作民事庭法官是以不能證明距離有2公里,判對方駁回… 但補習班不死心,又上訴至高等法院, 這次,高等法院法官實際找人來走過,確認不到2公里的距離, 判我敗訴。 我想請問的是,針對這樣的合約,我只看了不到10分鐘,而且在半脅迫的情況下簽定的,另外,並無另一個附本給我,更何來審閱期。我可否主張契約無效。對方連公司大小章都沒蓋,只有我簽名,當然我知道我的部份有效,但補習班這麼做,是否有欠公道?2/17我要去調解,想了解我有什麼立場去與對方談…謝謝!

您的案件的訴訟標的僅有100萬,依法只能夠上訴到高等法院,經過高院判決後該案件已經確定無法再上訴。

在您當初訴訟過程,您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該法條有違反民法關於定型化契約的限制等規定,您是否並沒有提出相關的主張,所以才會完全敗訴呢?

由於案件已經確定,你對於同一案件除有再審事由外,不得再聲明不服。您再提起訴訟調解,如果對方主張該案件已經判決確定且無再審理由,您應該是沒有爭執的空間。

訴訟確定後,對方可以該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如果您沒有財產,可以告知對方,以爭取支付較低金額的方式與對方和解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翔智 105-02-15 11:21
律師們你好 我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 (0.47)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那等待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因為是初犯,所以對於判決方式跟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檢察官當時是說之後會寄通知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 不過好像會留下前科,回家之後上網查詢初犯似乎有緩起訴並捐款給公益單位的方式而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不能勞動服務抵罰款 有聽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還有希望讓檢察官改判為鍰起訴的 機會嗎?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如果可以陳訴書該如何填寫 因為我對這次酒駕真的非常後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寫聲請狀趕快向檢察官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姐 105-02-12 16:31

如題,想問幾個小問題

因過世的人是父親,所以媽媽、還有兄弟姊妹共5人是同一順位繼承人,因為只有我有辦印鑑證明

問題一:請問是否像民事聲請狀、遺產清冊、陳報遺產清冊聲請狀上的簽名,簽我的名字就可以,還是所有人的都要 ? 是否要蓋章 ?

問題二: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名冊是只要寫媽媽加 兄弟姊妹的名字就可以嗎?  還是一定要寫上爺爺、奶奶、叔叔、姑姑的資料呢?  兩張表有什麼不同嗎?

問題三:因為過世後父親有一台車子被過戶了,監理所的人說可以發一個證明給我們,證明車子過世後是非本人及非繼承過戶的文件,這個文件我們在辦理限定繼承時會一併附上,是否需在哪張書狀上聲明這個部份呢 ?  因為我們認為打官司很花時間,詢問法扶的律師說可以用證明的方式證明不是我們擅自過戶,是有人侵害我們的繼承權的方式處理

補充問題四:遺產稅申報是否得等限定繼承完成登報後,才能去辦理呢?

再麻煩各位律師詳答,祝新年快樂,謝謝

105-02-11 00:25

不好意思請問,因為酒駕酒測但是沒有肇事

警察開罰單寫罰金50000元

備註寫“此為入監服刑案件,如欲就近居住地服刑,得提出住居轄區外證明文件,向執行檢查官聲請囑託執行”

傳票上的應執行刑法寫:“有期徒刑二月如准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

罪名:“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

這樣的意思是要罰金也要入監服刑嗎?

急需解答,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惑,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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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1 14:08

您好,

 

如有宣告緩刑,就不需要入監服刑,詳情可以致電執行書記官詢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1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緩刑之宣告,無須繳納罰金或入監服刑,但仍需繳納酒駕之行政罰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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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1 14: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有受緩刑之宣告,無須繳納罰金或入監服刑,但仍需繳納酒駕之行政罰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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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智 105-02-10 00:44

律師們你好 
我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 (0.47)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在那等待聲請簡易判決
當時因為是初犯,所以對於判決方式跟法律知識不太了解,檢察官當時是說之後會寄通知易科罰金的方式處理
不過好像會留下前科,回家之後上網查詢初犯似乎有緩起訴並捐款給公益單位的方式而不會留下前科紀錄,但不能勞動服務抵罰款 
有聽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還有希望讓檢察官改判為鍰起訴的機會嗎?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如果可以陳訴書該如何填寫
因為我對這次酒駕真的非常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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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可能須繳納緩起訴處分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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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可能須繳納緩起訴處分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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