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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2-15 15:49

我男朋友為毒品販賣嫌疑人,目前被收押禁見,

我想詢問收押禁見時間為多久?

男朋友的家庭狀況有點複雜,如果解除禁見或有任何判決,請問我如何得知?

 1.  就閣下所述販賣毒品收押禁見,為維護當事人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16: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解除收押、禁見,必須向法院聲請,不過此類案件在起訴,甚至於是審判之前,要解除羈押恐有困難。

2、建議還是由其家人選任律師作為辯護人,並且進行律師接見了解案情比較重要。

3、因為您不屬於被告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所以不會收到任何通知,也無法接見。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5 18:37

可以的話,還是委請律師律見,若無資力,也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5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中之羈押禁見為二個月,可延長一次,即共四個月;一審羈押禁見為三個月,可延長二次,即共九個月;建議目前應盡速為您男友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方向,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答案,避免自己不利之回答,影響日後訴訟辯護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5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中之羈押禁見為二個月,可延長一次,即共四個月;一審羈押禁見為三個月,可延長二次,即共九個月;建議目前應盡速為您男友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方向,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答案,避免自己不利之回答,影響日後訴訟辯護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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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收押禁見在偵查中最長四個月

但起訴之後就沒有限制可以一直延長

至於你與他並無親屬關係

所以法院任何資訊都不會通知你

也不會告知你

除非他有請律師

你可以從律師那邊得知

所以你找律師

並由他家人出面委任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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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妤 105-02-14 19:39

請問律師,因之前有被提告妨礙家庭告訴,但因罪證不足,所以對方撤銷告訴,後我在fb,po文章表答我的不滿,但沒有指名道姓的,可是被對方看到就找她姊姊公然的轉貼我的大頭貼照,以及我的文章來做不雅的評論,請問這樣對方有構成啥責任嗎?因為我已經把她們封鎖了,可是利用家人的帳號進去看,她所po出的文章還在,對我造成困擾(╯?╰)

你好:

若指摘或傳述之內容會貶損你的名譽,可能會構成加重誹謗罪,可蒐證後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

柳橙 105-02-14 10:44

小三與劉男外遇長達20多年(兩人各自皆有婚姻家庭),雖無通姦直接證據(抓姦/體液),但劉男已向元配坦承,且元配手機錄音錄到小三說:「我與劉男相幹的床是劉某買的...」(但該通話中小三以假名自稱)、「我與劉某生了三個小孩」(小三捏造,並無產子)。此外,小三傳送簡訊,稱呼劉男老公,自稱老婆;郵寄情書給劉男,署名老婆英(但沒寫寄件人地址)。【問題1】:上述錄音內容足以作為通姦妨礙家庭證據嗎?元配若原諒劉男撤銷告訴,是否會影響到對小三的告訴?【問題2】:劉男老母、女兒、朋友...等,被小三告知姦情者是否可作為證人或其他效用?【問題3】:小三手機通話中,胡說元配外遇懷孕、墮胎等毀謗內容,並透過手機向劉男老母、女兒、朋友訴說(無錄音證據),是否足以構成毀謗罪?【問題4】:小三威脅至元配就職單位鬧事,並造成元配因恐慌而離職,是否足以構成威脅/恐嚇?懇請協助回覆,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4 11:30

您好,

 

1、上開訊息可作為通姦證據,而您可許則原諒配偶,只對小三提告

 

2、有確實聽聞小三自承通姦之人,均可待進入法院後聲請傳喚其到庭作證。

 

3、小三之行為已構成誹謗罪,雖無錄音但有多位證人聽聞,仍可以人證作為證據提出誹謗罪告訴。

 

4、是否構成恐嚇,仍需視具體情況而定,通常比較僅是屬於騷擾行為。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詳述事件始末,並委請律師採取法律行動,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4 20: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是否另外構成恐嚇妨害名譽,視您所提出之證據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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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4 2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是否另外構成恐嚇妨害名譽,視您所提出之證據而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木屐王 105-02-13 10:59

前年鄰居在他後院做類似泡菜醃製類食品

(我們2家的房子原本是一戶 被法拍後 分別被2戶分開買 所以2家可以說是連在一起的長條型房型 )

一開始味道淡淡的 也就沒在意 去年他們開始做營利 產量多了 我的噩夢也開始了 每天整間屋子瀰漫的爛菜味 大蒜味 洋蔥味 有時甚至會有讓人流淚的辣椒味 

去年夏天我請我先生跟他們協調好幾次 他們說會改善 但非但沒改善 惡臭還越來越濃厚 我接著投訴了許多單位 里長 清潔隊 給的回覆是 沒有危害人體 所以他們無法管

我再投訴到環保署 環保署給的答案也是沒危害人體無法取締 但是會派人來看 看是否有違家庭加工機制的法條 說會再連絡我 但是也是沒下文了

纏鬥了一個夏天 隨著天氣逐漸變冷 我將門窗緊閉 這問題我也處理的有些乏了  所以就暫時擱置 現在溫度回溫 我將門窗打開 這噁心的惡臭又充塞我整間房子 

這惡臭不危害人體 這噪音不超過分貝(他們還有機器會運轉) 這就表示我連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都沒有嗎? 請好心的律師幫幫我! 是否有解決的方法

這些雖然都沒有危害 但是為了不想聞惡臭而導致緊閉門窗 空氣無法流通

我覺得真的要崩潰了..

阿嬪 105-02-12 23:44

本人為單親家庭10幾年!戶籍與母同住.(當初離婚是父親自動放棄監護權)前陣子傳來久未聯絡的父親中風住進安養院!(已被其他親屬轉為福保)父親親屬要求我幫他負責後續狀況及醫療!但這些年父親已無對我盡到撫養責任!本人薪水不高也無法對他負擔任何費用!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是該做拋棄繼承?限定繼承?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23:57

您好,

 

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之程序,法官會衡量父親是否確實對您完全未曾善盡任何扶養義務、或有其他虐待之情事,以及您的資力狀況等一切情狀,酌定是否減輕或免除您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建議也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書狀,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偉 105-02-11 23:33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今年一月我和老婆在家使用搖頭丸k他命, 半夜搖頭丸剩2顆放桌上不小心給3歲小孩拿到1顆,小孩以為是糖果誤食。 我們發現後緊急送醫,醫院本來發病危通知(抽血驗出安非他命成份很高),還好後來搶救回來, 住院一星期左右出院,但出院就被社工帶走安置,法院有寄單子說 安置3個月,小孩住院期間我們有去偵查隊做筆錄驗尿,我們坦承有用搖頭丸k他命 ,放桌上小孩不小心誤食1顆,我們發現緊急送醫,剩的一顆丟馬桶沖掉了。 請問律師:我們兩夫妻沒用過安非他命,小孩抽血驗出很高,我們夫妻驗尿報告還沒出來,但我們知道ㄧ定有搖頭丸k他命,我沒前科第一次被抓到陽性反應,可以戒癮治療嗎?我老婆大概8、9年前有因搖頭丸進去勒戒過,後來就這次了,那我老婆可以戒癮治療嗎?我們沒用安非他命,驗出來有該怎麼辦?小孩真的是誤食,但社會局好像認為是我們餵食該怎麼辦?我們很愛我小孩不可能傷害他,小孩我們該如何才能早點接他回家,我們如果進去勒戒會影響我們家庭,我有正常工作,老婆要照顧2個小孩還有躁鬱症的媽媽,所以想戒癮治療,我們也很肯定不可能再碰毒品驗尿報告還沒出來,問過偵查隊,因為過年,要年後才會出來,我們知道ㄧ定陽性反應的,現在怎麼做才能戒癮治療,麻煩律師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1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也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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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1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也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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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2-11 23:50

您好!

應在裁定觀察勒戒之前,盡快向檢察官聲請願至醫院戒癮治療,請求給予緩起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建議儘速向檢察官請求戒癮治療之緩起訴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2 12:48

您好,

 

1、您的老婆已有過勒戒,五年內再犯無法再為勒戒或戒癮治療,是以會被檢察官起訴後送入法院判刑。

 

2、您的部分,因沒有過前科紀錄,可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的機會。

 

3、搖頭丸本身有安非他命的成分,是以搖頭丸安非他命都同屬二級毒品

 

建議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委請律師撰擬書狀、出庭擔任辯護,才能爭取從輕處置的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就閣下所述涉犯施用持有毒品及違反兒少法第43條規定的刑事責任問題,歡迎來電0982-100565魏律師關心您!

萱萱 105-02-11 01:03

請問一下,我今年21歲了,我跟姐姐從小就是單親家庭,住在外公外婆家,姐姐嫁人了,我戶籍是跟著爸爸的,前一年爸爸喝酒車禍所以退休了,爸爸沒房子、沒財產,以前都是自己租屋子,因為車禍關係所以有了中度障礙手冊,爸爸現在62歲..沒辦法領老人年紀什麼的,低收入戶也沒有、又有卡債的問題,現在目前在療養院,因為從小爸爸都沒有以父親的責任照顧我,從小到現在都是跟著外公外婆,因為目前在療養院,我的工作一個月2w出..根本沒辦法再支出他的費用了..想問問..我可以申請什麼東西,或是做拋棄認養之類的嗎?麻煩可以幫幫我嗎..

你好:

若父親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扶養義務,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向法院請求減免扶養義務。 法院減免之前,社會局還是會向你請求安置等之費用。 父親若有中度身心障礙,可向社會局申請補助。
105-02-09 02:56

你好,我的女友是有夫之婦,當初並不知她有結婚且有兩個小孩,才主動追求,後來才知他們已經分居四年,且都沒在聯絡,我們已同居一陣子,且有考慮結婚,她的情況,除了協議離婚之外是否有其他法律要件?

小孩子的監護權,是否也要不到?因為是主動提出離婚

 

以我的狀況來講,是否會被告妨礙家庭?

你好:

除了兩願離婚外,可以提起離婚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但裁判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及第2項規定之事由,你並未說明分居之原因為何,可能只能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已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提起離婚訴訟,但若你女友對於該事由過失比例較重,仍然無法判決離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由夫妻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立時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判斷,若協議有夫行使負擔並無不可,但不代表提起離婚訴訟就會主動放棄。 分居已達6個月以上就可有必要針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進行協議,此時若無法協議可在提起離婚訴訟時一併請求法院酌定,而在法院審理中可先聲請假處分,定暫時之監護權及會面交往方式,以免訴訟進行耗費時日,導致現實之情況發生變化。 若你明知對方是有配偶之人還與其相姦,會構成刑法第239條規定之相姦罪,配偶另可請求精神慰撫金(同通常是40萬元以上)。
R 105-02-04 20:31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被告妨礙家庭 是否被告兩人都會被判同罪?

一、罪名的話一個是通姦罪,一個是相姦罪。案由都叫妨害家庭

二、刑度的話常見一個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個判四個月得易科罰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看告訴人如何提告,實務上常見告訴人會對配偶撤告,獨留通姦者被起訴判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4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犯罪須有發生性器接合性交行為及知悉已婚等證據,方有機會成立之,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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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 105-02-03 23:12
您好 我爸在25年前就外遇外遇對相為同一個人。如經外遇對相已生子, 媽媽擔心外遇的孩子長大時會要分財產,在這種情況下要如何保護保障元配這裡應有的權益? 媽媽如果要提起訴訟,譬如通姦妨礙家庭等,我們該收集哪些資料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
沈恆 (沈律師) 105-02-03 23:37

您好!

外遇對象的孩子如果與父親有血緣關係,則對方可要求父親強制認領認領後就會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如果要保障母親及婚生子女這方,可要求父親將財產過戶給母親或婚生子女,或立遺囑排除婚外子女繼承權,但立遺囑的方式婚外子女仍可能主張特留分的保障。 母親可提通姦告訴,但應於知悉外遇生子或婚外性行為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另應考慮是否追訴權時效已消滅。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4 08:07

您好,

 

1、本案可能已罹逾時效,無法提起通姦罪告訴,縱使得以提起,也無法阻止外遇小孩分得遺產

 

2、可請父親先行預立遺囑,將財產指定給予其他繼承人,亦可以贈與方式將財產分給其他人。

 

3、外遇對象的孩子可於成年知悉此事後兩年內,提起生父認領之訴,屆時就會有繼承的權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03 11:33

勒戒已經過七年,是在家找到以前留下物品

所以第一次又犯,,但是搖頭丸成份有安,可是我跟本不會用安非

我們也坦承有拉k跟抽,搖頭丸

老公第一次初犯做筆錄坦承認識我以前是拉k抽菸

這次第一次犯搖頭丸驗尿,目前家中有三孩子

是否可以緩起訴或社會勞動,易科罰金

畢竟家中還有孩子要顧,還是輪流進去

是在那時候就可以申請或求情

真的不敢在犯了,,為了孩子還有我們的家

我必須求情。我該如何救救我家庭

我們夫妻該如何傷害降到最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3 13: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施用搖頭丸屬於第二級毒品,因為已經勒戒超過5年,所以可以爭取勒戒

2、不過持有安非他命的部份,因為沒有施用,可能單獨成立持有二級毒品

3、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3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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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3 14: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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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 105-02-03 01:50

律師您好,我昨日收到之前因犯吸食毒品案件的判決書,判決如下。
XXX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以上

我想請問以我的案件來說,我需要易科罰金九萬元才能不用進去,但因我家庭狀況不好,經濟壓力更是不在話下,請問我是否可以易服社會勞動呢?如果可以,我需要提前做些什麼?因是昨天收到判決書的部分,距離執行大概還有多久時間?還是他會在寄執行書給我? 

麻煩您的回答了 律師。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03 06:36

您好!易服社會勞動可向地檢署提出申請,地檢署會審核看是否有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的事由決定是否核准勞動服務。至於應備資料的話,一般地檢署的網站應該都會有,可上網查詢。

Eric.C 105-01-30 14:09

1.主因:家庭環境不和, 太太總是抱怨家中婆婆對她言語不當, 其實我的母親講話常不加修飾, 並非刻意刁難, 且婆婆是全職家管, 非常稱職, 太太生了兩個小孩常常抱怨小孩吵, 她無法做好家務, 我白天上班也不控管她出門狀況, 但小孩生病, 流鼻涕一整個月, 她也不帶他們看醫生, 堅持吃西藥傷身體 ,她跟她母親則長期吃中藥, 還是密醫中藥, 費用也由我一概負責 (一帖藥500的,超貴), 再來她利用我給她家務費用, 藏起了私房錢, 也還清她家債務. 這是後來我才知道, 因為我蒐證錄音, 她跟朋友說, 算命的跟她說在我們家, 債還完就要離開, 否則小孩帶不好, 會被我家逼瘋, 這實在是無稽之談, 小孩是自己的責任, 沒帶好字自己錯, 家中長輩都不能唸一下嗎? 因為這樣被逼瘋? 再者我下班回到家, 這全職家管也常常尚未煮飯, 得我帶小孩才能煮, 藉口為小朋在亂, 須注意安全沒辦法煮, 目前我請她回娘家近兩個月, 晚餐皆由我母親處理, 60歲的婦人, 就能讓小孩安靜來, 使自己騰出時間煮好晚餐, 另也常抱怨被我限制外出, 我冤枉的是我白天上班從不過問她去哪, 只是晚上大家回到家, 不希望她再出門, 假日為家庭時間, 也相對不希望她獨自出門, 這兩個月來我的心態為希望她能覺悟, 了解到她目前為人妻為人母的立場, 但實則並非如此, 她三不五時找人出去抱怨我們如何虐待她, 如何不尊重她, 不認識的基督教會也去講, 我在聽到錄音後非常失望.之前吵架,結婚4年下來, 她拿了二次水果刀相逼, 雖然均被我搶下, 但有時餘悸猶存.(有拍到影片,甚至小孩都在旁邊哭)這次也次吵架, 她三度拿刀來吵, 拉扯之下, 她打電給家暴, 我則請她父親將她送回娘家去, 我也自行驗傷. 她對所有人抱怨我們家如何對待她的同時, 也承認不要此段婚姻了, 但實則我提供離婚協議給她時, 他們又不處理, 小孩一定是歸我照顧, 這是她朋友建議她(34歲)的, 她也同意, 甚至有人叫她拖時間, 好讓我回心轉意, 但我聽到太多背後我不知道且惡毒之話, 真的很希望離婚. 他們也說離婚是要談條件的, 只是, 拿刀在先, 惡毒心腸在後, 小孩(2歲/4歲)我獨自照料, 她有權要求甚麼嗎? 我接下該如何進行?

你好:

若你們都有離婚之意思,可簽書離婚協議書並找2位證人簽名(要確認你們有離婚之意思),夫妻共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若無法兩願離婚,就要訴請裁判離婚,目前看起來可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6款意圖殺害他方(有疑慮)、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離婚要要處理夫妻財產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問題。原則上就婚後財產部分,少的一方可以向多的一方請求差額之一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3 19:26

您好,

 

於提起離婚之訴時,會一併主張婚姻財產分配、以及爭取小孩監護權,是以建議您應與律師正式會面諮詢,統整隊您有利之證據,完善訴訟所有攻防方法,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ric.C 105-01-30 13:40

1.主因:家庭環境不和, 太太總是抱怨家中婆婆對她言語不當, 其實我的母親講話常不加修飾, 並非刻意刁難, 且婆婆是全職家管, 非常稱職, 太太生了兩個小孩常常抱怨小孩吵, 她無法做好家務, 我白天上班也不控管她出門狀況, 但小孩生病, 流鼻涕一整個月, 她也不帶他們看醫生, 堅持吃西藥傷身體 ,她跟她母親則長期吃中藥, 還是密醫中藥, 費用也由我一概負責 (一帖藥500的,超貴), 再來她利用我給她家務費用, 藏起了私房錢, 也還清她家債務. 這是後來我才知道, 因為我蒐證錄音, 她跟朋友說, 算命的跟她說在我們家, 債還完就要離開, 否則小孩帶不好, 會被我家逼瘋, 這實在是無稽之談, 小孩是自己的責任, 沒帶好字自己錯, 家中長輩都不能唸一下嗎? 因為這樣被逼瘋? 再者我下班回到家, 這全職家管也常常尚未煮飯, 得我帶小孩才能煮, 藉口為小朋在亂, 須注意安全沒辦法煮, 目前我請她回娘家近兩個月, 晚餐皆由我母親處理, 60歲的婦人, 就能讓小孩安靜來, 使自己騰出時間煮好晚餐, 另也常抱怨被我限制外出, 我冤枉的是我白天上班從不過問她去哪, 只是晚上大家回到家, 不希望她再出門, 假日為家庭時間, 也相對不希望她獨自出門, 這兩個月來我的心態為希望她能覺悟, 了解到她目前為人妻為人母的立場, 但實則並非如此, 她三不五時找人出去抱怨我們如何虐待她, 如何不尊重她, 不認識的基督教會也去講, 我在聽到錄音後非常失望.之前吵架,結婚4年下來, 她拿了二次水果刀相逼, 雖然均被我搶下, 但有時餘悸猶存.(有拍到影片,甚至小孩都在旁邊哭)這次也次吵架, 她三度拿刀來吵, 拉扯之下, 她打電給家暴, 我則請她父親將她送回娘家去, 我也自行驗傷. 她對所有人抱怨我們家如何對待她的同時, 也承認不要此段婚姻了, 但實則我提供離婚協議給她時, 他們又不處理, 小孩一定是歸我照顧, 這是她朋友建議她(34歲)的, 她也同意, 甚至有人叫她拖時間, 好讓我回心轉意, 但我聽到太多背後我不知道且惡毒之話, 真的很希望離婚. 他們也說離婚是要談條件的, 只是, 拿刀在先, 惡毒心腸在後, 小孩(2歲/4歲)我獨自照料, 她有權要求甚麼嗎? 我接下該如何進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30 16:49

您好,

 

1、離婚協議中應一併約定小孩監護權小孩扶養費、婚姻財產分配等事項,如不放心,可請律師到場協助簽署,確認內容沒有缺漏。

 

2、如果無法接受對方之條件,可選擇提出離婚之訴,也一併請求上開所有事項,請法院公決。

 

3、此時就需要蒐集許多資料、證據,以狀紙方式呈現於法庭,並在法庭中陳述有利之內容,以促使法官做出對我方有利之判決。若欲進行訴訟,建議應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

 

可先與律師會面討論,提供更完整的評估,擬定後續策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30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出對方拿刀之影片證據,作為不堪同居虐待之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ric.C 105-01-30 13:36

1.主因:家庭環境不和, 太太總是抱怨家中婆婆對她言語不當, 其實我的母親講話常不加修飾, 並非刻意刁難, 且婆婆是全職家管, 非常稱職, 太太生了兩個小孩常常抱怨小孩吵, 她無法做好家務, 我白天上班也不控管她出門狀況, 但小孩生病, 流鼻涕一整個月, 她也不帶他們看醫生, 堅持吃西藥傷身體 ,她跟她母親則長期吃中藥, 還是密醫中藥, 費用也由我一概負責 (一帖藥500的,超貴), 再來她利用我給她家務費用, 藏起了私房錢, 也還清她家債務. 這是後來我才知道, 因為我蒐證錄音, 她跟朋友說, 算命的跟她說在我們家, 債還完就要離開, 否則小孩帶不好, 會被我家逼瘋, 這實在是無稽之談, 小孩是自己的責任, 沒帶好字自己錯, 家中長輩都不能唸一下嗎? 因為這樣被逼瘋? 再者我下班回到家, 這全職家管也常常尚未煮飯, 得我帶小孩才能煮, 藉口為小朋在亂, 須注意安全沒辦法煮, 目前我請她回娘家近兩個月, 晚餐皆由我母親處理, 60歲的婦人, 就能讓小孩安靜來, 使自己騰出時間煮好晚餐, 另也常抱怨被我限制外出, 我冤枉的是我白天上班從不過問她去哪, 只是晚上大家回到家, 不希望她再出門, 假日為家庭時間, 也相對不希望她獨自出門, 這兩個月來我的心態為希望她能覺悟, 了解到她目前為人妻為人母的立場, 但實則並非如此, 她三不五時找人出去抱怨我們如何虐待她, 如何不尊重她, 不認識的基督教會也去講, 我在聽到錄音後非常失望.之前吵架,結婚4年下來, 她拿了二次水果刀相逼, 雖然均被我搶下, 但有時餘悸猶存.(有拍到影片,甚至小孩都在旁邊哭)這次也次吵架, 她三度拿刀來吵, 拉扯之下, 她打電給家暴, 我則請她父親將她送回娘家去, 我也自行驗傷. 她對所有人抱怨我們家如何對待她的同時, 也承認不要此段婚姻了, 但實則我提供離婚協議給她時, 他們又不處理, 小孩一定是歸我照顧, 這是她朋友建議她(34歲)的, 她也同意, 甚至有人叫她拖時間, 好讓我回心轉意, 但我聽到太多背後我不知道且惡毒之話, 真的很希望離婚. 他們也說離婚是要談條件的, 只是, 拿刀在先, 惡毒心腸在後, 小孩(2歲/4歲)我獨自照料, 她有權要求甚麼嗎? 我接下該如何進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30 15: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可以協議,可以簽立離婚協議書並辦理離婚登記,就婚姻關係、監護權探視權等作約定。

2、倘若無法協議,應該提起離婚訴訟監護權訴訟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程序進行才會比較快速,並且可以保障權益。

3、建議可以先從家暴保護令開始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3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出對方拿刀之影片證據,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子白 105-01-27 23:39

本人跟女方是先有後婚~小孩已經一歲了~

但女方總是反反覆覆出爾反爾~在訂婚~跟宴客都辦了~

105年1月3日訂婚~105年1月9日宴客~

到今天~女方卻不肯登記~由於我跟女方家庭背景懸殊

女方屬於算富裕家境~至於我沒這麼好普通家庭

由於雙方習俗不同~很多事情都被女方強硬決定~

列如~訂婚六禮~女方要回給男方~對方沒有~

訂婚~結婚宴客都是女方決定~種種相關~完全沒尊重我們男方意見

也被女方要求簽下婚前協議~同時甚至女方親戚說有律師

感覺有些被欺壓~甚麼都被女方壓得死死~現在這些都照辦了~

宴客婚紗甚麼等等所有都花費了~可是女方不肯登記~

我該怎麼辦~女方又是類似好像有錢親戚又都大老闆~又有律師

而我卻甚麼都不能也不知道該求助誰~我能有甚麼作法見解嗎

難道只能就這樣不了了之~因為花了這些費用導致我背下一筆債務~

卻被女方這樣~欺壓~欺騙~我能有甚麼保障~求律師們幫幫我~

如何有保障卻又不用怕女方有點仗勢欺人的方式能給我個公道

 

你好:

還沒辦理街婚登記婚姻關係尚未成立,僅有婚約存在。 首先要釐清是否還要結婚。 若選擇法律途徑解決,女方拒絕履行婚約可依民法第978條請求財產上之損害賠償、依民法第979條規定請求非殘產上之損害賠償,並請求返還贈與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8 00:04

您好,

 

如對方不願登記結婚,就是不履行婚約,可向對方提出解除婚約之訴訟,並請求損害賠償,包含宴客婚紗費用、禮品以及精神慰撫金等。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討論,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暲 105-01-27 15:50

數年前,因父親工作需求,多次威脅母親與她親友及朋友借錢,因此找上B小姐,當時是以父親本人借款,他本人亦簽下本票,借款流程全由他自己完成,事後父親款項遲遲沒還,幾年後B小姐一直項目親催討,卻不去找父親!一直都是家庭主婦的母親受不了催討,所以就業了!(因父親債務不只一筆,還有母親的親戚,以及銀行貸款的部分(當時房屋夫妻對保),所有茅頭全指向母親),重點來了,錢都是父親拿走,母親完全沒拿到錢,也沒簽任何本票借據,(除了父母親及B小姐在銀行工作的友人知道)既然錢不是母親借的,為何一直向我們要錢??

(註:父親是要母親幫忙,不幫忙就拳打腳踢的人,有申請過保護令,有證明)

 

八年前父親過世,他的債完全落在母親跟我們三個小孩身上(當時我們都還是學生)銀行借貸開始極端催討,搞到母親待的公司都知道,並強制扣薪,也因這樣他身體無法負荷,身體變很差,所以無法繼續工作, B小姐的錢當然也無法繼續償還!當然B小姐嚴厲的對母親說:你不能沒工作,你就算做到死也要想辦法還我錢!(但因當時銀行執行強制扣薪,薪水幾乎被扣完,還能拿甚麼還她錢?在法律上她拿不出任何證明錢是我母親借的,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在法律上母親真的需要還錢?

 

近幾年,她屢次在FB上散撥謠言,在母親FB恐嚇留言,更在我FB上PO我的相片,說我母親欠她錢,叫母親快還錢,並到我住家樓下詢問她是否能上樓?還跟管理員及鄰居宣揚我們欠她錢,她這樣的行為已經嚴重騷擾到我的生活,請問我該怎麼做?

你好:

要視繼承發生之時間點及繼承債務之性質而定,98年修正民法第1148條第2項,現在繼承制度已改採概括繼承責任限定之方式,且97年開始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陸續增訂第1條之1、第1條之2、第1條之3,已經限縮繼承繼承債務責任。 若不符合上開規定或母親就是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銀行債權人要求母親清償債務並無任何問題。 若債權人有催討債務逾越社會通念所容許之程度,可以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等。 補充:若已辦理離婚、拋棄繼承,就要判斷當初是否擔任(連帶)保證人(房貸部分應該是連帶保證人,要按期償還)或共同借款,若沒有,離婚後母親已非繼承人,而拋棄繼承後你們已非繼承人,父親遺留之債務與你們無關,當然毋庸負清償責任,可以委請律師撰寫律師函向對方說明,以免權益受損。
小暲 105-01-27 17:39

律師您好:

關於第一點,能在更詳細說明嗎?有點不懂你的意思!!

 

另外我要提一下,在父親過世前,母親跟他已辦離婚,他過世後我們也都辦了拋棄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對其提出刑事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如果你們都已經拋棄繼承,在民事法律上,只有您母親擔任保證人債務部分仍要負責,其他債務你們應無需負責。

小暲 105-01-28 08:23

 銀行的部分有連帶保證人我清楚!

我要詳問的是朋友的部分.....朋友的部分是由父親親自簽本票!母親沒有做任何擔保動作,更沒簽任何姓名當作擔保憑證!

只有當初好心幫忙還款時,簽名證明哪一個月的錢朋友有拿到,而且我也簽過,因為我也幫忙還了一陣子!

Janis 105-01-27 12:48
事由:未成年小孩父母坐牢中,伯公爭取監護權(法院尚未判決、社會局?應該伯公得到監護權) 伯公想放棄爭監護權,讓小孩照原來由社會局安排寄養家庭,要如何處理? 伯公年?66,平常要做生意(賣鹽酥雞)根本無法給小孩(目前3歲多)完整的照顧,為了小孩能有完善的照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伯公應趕快寫書狀給法官,向法官陳明無監護之意願及家中環境,以免後續有改定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7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盡速撰擬書狀,向法院表達不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之原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 105-01-26 17:35

 

各位好,我於去年中結婚,目前和老公分居約4個月,

原因是他每天下班就跑回他家,對我的態度和對他父母差很多,

根本沒有建立自己家庭的自覺,

也不想生小孩,甚至對我說:妳要生小孩就自己養!!!

我很想要小孩,害怕以後生了也只會變單親媽媽,

我現在才31歲,想要離婚想要脫離他,但是沒有錄音什麼的,

請問我可以怎麼做呢?

他如果上法庭說他現在又想生了會不會離不了呢?

 可以推薦台北的女性律師嗎?

委託律師是否可不用請假出庭呢因為還在上班,

謝謝!

 

 

這樣的情況可以民法1052條第2項婚姻有重大破綻為事由起訴離婚,當然證據是很重要的,不過證據不很充足的案件還是有其他可以採行的作法,讓法官認知道婚姻確實無法繼續維持下去,委任律師的話,原則上就由律師代為出庭和辯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要有證據才能以起訴的方式請求離婚(裁判離婚)。

二、如果是兩願離婚(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就沒有這個限制。

三、簡單的說,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就算沒有證據還是可以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

四、新婚難免會有磨合期,對於是否要有小孩就算目前雙方意見不一,還是可以再溝通看看,當初不就是愛他才嫁他的不是嗎…請三思,沒有一定要告離婚

五、溝通需要技巧,很會溝通的人跟不會溝通的人差很多,夫妻一場,可以談還是要儘量談呀(嘮叨的律師是吧)。

六、女律師的話我就不怎麼熟了,你要自己找找看,可以先跟且師諮詢一下,確認你可以接受的女律師委任

七、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建議還是多搜集證據,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先研究搜證才有方向,有證據訴訟才會有勝算。

八、很重要所以再說一次,沒有一定要離婚…請三思再決定。

九、與「不要生小孩」有關,而判准離婚的案件(該案非以此為由判准離婚),例如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婚字第1204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6 1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履行同居義務,若對方屆期置之不理,可能構成惡意遺棄,而取得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亦可積極對對方進行電話錄音蒐證或line通訊軟體對話之蒐證,以利取得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提到雙方分居四個月,建議應先釐清對方是否願意離婚,如果對方也沒有意願維持婚姻,只是要求商談條件,可以朝協議離婚的方向去處理;如果對方沒有離婚的意願,則必須找出裁判離婚的事由,然後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諮詢討論,以便律師針對您的情況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S 105-02-01 14:04

 

對方不願意離婚 又是只會一直用自己想法要壓在別人身上的人

還一直想說服我說是我錯  根本溝通無效   回去只會重蹈覆轍

我搬出來4個月了 當初就是傻沒有錄音

不知道沒有錄音這樣還離的成嗎?

 

我搬出來隔天他就把家裡鎖換了

現在又來後悔 但態度還是一副指責我

我只要自由~~因為沒有小孩也沒有財產問題

我被他搞得都要吃安眠藥才可以睡

誰敢拿生小孩來冒險啊 太可怕了

 

 

 

 

S 105-02-01 14:07

請問這樣離的成嗎......唉

各位律師怎麼看??

我要現在就找律師嗎還是等分居滿一年呢?

阿宏 105-01-25 21:42

律師你好

我因家事控告家庭成員家暴 檢察官有打電話來約時間探勘

後因選舉檢察官有打電話給我在另約時間 到剛剛下班公司要我

去一趟警察局 才知道檢察官要地方警察找我們約時間 

但是警察已經跟被告約好時間 必須配合他們的時間請假

但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

地方警察是要先通知原告 還是被告?

 

 

一、不一定喔。

二、會勘當天雙方都要到,先通知誰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讓檢察官相信你是好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Amy 105-01-25 11:42

我是被告,如果被告妨礙家庭民事訴訟,但應沒收到傳票,而未去開庭,被告會怎麼樣?(原告沒寄戶籍地,寄其他地方導致被告沒收到)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11:56

您好,

 

應立即向案子股別所屬之書記官表明此事,再盡快以書面狀紙呈上法院,除陳報通訊收件之地址外在陳明先前未準時到庭的正當理由,避免致使法院進行一造辯論損害您的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13: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承辦股書記官說明您為未收到開庭通知,並提出您住所地地址,請求寄送開庭通知,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原告之民事起訴狀,撰擬答辯狀為您出庭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my 105-01-25 13:32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但如果我不知道有沒有被提告訴,我也沒收到傳票,怎麼打去書記官那裡問?(因為我不知對方有沒有提出民事告訴,但又怕民事通知書寄送的地點我沒收到怎麼辦?)

 

應立即向案子股別所屬之書記官表明此事,再 ... (恕刪)

 

一、你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告的話,要先拿著身分證去法院訴訟輔導科問一下。

二、確認有告的話再寫狀紙跟法官陳報送達地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25 09:58
事情是這樣的...跟朋友慶生後.我在凌晨4點發生酒駕車上有另外兩位朋友.我們要返家往天橋下旁的小路走.當時天色陰暗有疑似貓的生物突然跑過.我當時驚嚇有瞬間反應的踩煞車頓了一下.車上朋友以為發生什麼事也驚叫了.結果反而我更嚇到去踩到油門.結果閃避不及撞到天橋下往大馬路出口為違規停止的靜止黑色車輛.(因為它是黑色車輛而且常行經那邊.是單行道.知道那裡不可能停車會影響其他機車跟車輛無法順利通行).當時這台車又推撞到旁邊停騎樓出租車.對方兩台車當時車上都是無人靜止的狀態..車上只有我受傷有送醫院.兩位朋友無事.現在對方要求其中一輛車要賠75萬(違停的車輛他意思打算不修理要75萬車我可以牽回去自己修留著).另一輛被推撞放騎樓下的出租車要求他們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繫賠償的問題包括修理期間車無法租的費用........想請問我再三年前有過一次酒駕被判2個月役科罰金.這樣算累犯嗎.現在除了對方要求賠償的問題還要面對法院可能判刑去關的結果...可能工作會丟了根本完全沒有收入.本身的車也還在繳車貸.老婆本身沒工作顧兩個小孩子.一個5歲一個7月大的嬰兒.所以我要是去被關家中完全沒收入.從事發生後我幾乎整整3天沒闔過眼了.親戚們都放棄我了......除了對老婆小孩的虧欠傷心.也整個再反醒自己並發誓絕不再碰任何一滴酒還要勸誡身旁有喝酒朋友..一個小家庭將破碎面對妻離子散.....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給我建議嗎...感謝
Sam Tsai 105-01-25 09:55

想請問律師,昨天我跟對方老婆被發現在旅館,但開門時,他們有找徵信社錄影也有警察,但進來要找證據我們也讓他們進來找,但沒有任何證據,我的們衣服都在身上,但他們做筆錄說我銷毀證據,並十分鐘後才開門,但我並沒有這麼做,也不知道對方有家庭,他們說握手我跟她的對話和擁抱牽手及親吻的照片,那我這樣算通姦嗎?而且過完年後要去大陸公司受訓一個月,可能無法出庭,這樣有辦法跟法院請假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5 10:37

您好,

 

1、實務上法院通常係以有確切性器接合的證據,才會認定有通姦事實,否則刑事上較難構成通姦罪。

 

2、民事的部分,法院認定會比較寬鬆,如有親吻、親密的照片和訊息,仍可能被認定為有侵害家庭配偶權的問題,而須負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之責。

 

3、如有正當理由,可嘗試向法院請假,但法院不一定准,應盡快遞書面請假狀,嗣後致電書記官詢問請假是否准予。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民、刑事訴訟事宜,於法庭擔任辯護,爭取最大之機會,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5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取得您與外遇對象性器接合之證據,您不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若您有出差之行程,可提出機票向地檢署請假之,惟若檢察官若不准假,您還是必須出庭應訊之,出庭前應與律師先行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至於外遇對象,除須有與您性器接合之證據外,尚須知悉您已婚,若無此二項證據外遇對象也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其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出庭應訊前,先行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雙方回答有所矛盾,成為起訴之不利證據;另關於通話紀錄或照片等,可能可作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配偶提起民事訴訟,可再針對其民事起訴狀加以撰擬答辯狀回應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5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取得您與外遇對象性器接合之證據,您不構成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若您有出差之行程,可提出機票向地檢署請假之,惟若檢察官若不准假,您還是必須出庭應訊之,出庭前應與律師先行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至於外遇對象,除須有與您性器接合之證據外,尚須知悉您已婚,若無此二項證據外遇對象也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其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並於出庭應訊前,先行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雙方回答有所矛盾,成為起訴之不利證據;另關於通話紀錄或照片等,可能可作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證據加以使用,若您配偶提起民事訴訟,可再針對其民事起訴狀加以撰擬答辯狀回應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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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105-01-24 19:16

您好,因我要跟先生離婚,我們在民國100年1月因要結婚而買房,

登記在先生名下,我在一買房後就支付每月一半的房貸,

房子頭期款是拿婆婆名下房子貸款支付的,但都由我們夫妻兩一同付房貸,我是房貸連帶保證人

之後在同年10月登記結婚,到現在總共支付5年了,

現在還沒簽字,請問離婚前房貸保證人要怎麼處理?

及我可以分到一半房子或要回我繳的房貸嗎?

若對方不肯還我所繳房貸,我該怎麼辦?

每月支付都是付現金,但我有錄音到我說我每月有付房貸跟家庭開銷,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4 19:37

您好,

 

1、房貸保證人的部分,除非債權人(銀行)同意或把房貸繳清,否則無法因為離婚而解除保證人的身分。

 

2、於離婚時可以請求分得房屋一半之所有權,也可以拿回所有支付房貸的款項後房子歸先生所有。

 

3、若對方不肯,就提起訴訟請求婚姻財產分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athy 105-01-24 19:47

您好,

房子是他婚前登記,為何我還能拿回一半呢?

一、所有權的層次,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

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一個債權的觀念,如果你丈夫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多於你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的話,他應該要給付剩餘財產差額半數的觀念。這個就有點類似你借錢給他而他要還你。

三、如果是協議離婚或是調解離婚的話怎麼談都可以,如果他要給你一棟房子也行喔,這個部分就看你會不會談還有他有沒有把柄在你手上。談判上還是要攻心為上。

四、如果不是調解離婚或是協議離婚,你要求他給你半棟房屋是不可能的,只能以訴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勝訴之後聲請強制 執行對方的財產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4 23: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頭期款之部分為您婆婆之贈與,非屬婚後財產之範圍,但其後貸款之繳納,均為婚後財產之範圍,可主張列為分配之標的,另關於保證人之部分,亦須請求先生提出銀行許可之其他擔保,解除您保證之債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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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4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頭期款之部分為您婆婆之贈與,非屬婚後財產之範圍,但其後貸款之繳納,均為婚後財產之範圍,可主張列為分配之標的,另關於保證人之部分,亦須請求先生提出銀行許可之其他擔保,解除您保證之債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范范 105-01-22 14:43

結婚3年..老公前陣子對家庭有些偏離

經過這事件老公答應可擬定結婚協議書保障我未來讓我心安
若擬定未來老公違背婚姻或是開口離婚則必須將其名下財產3分之2都歸我
孩子也必須歸我~這在法律上可成立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2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簽立協議書,就雙方的婚後財產子女監護、探視等作約定,不過因為此類同時涉及身分、財產的協議書,很容易不小心就違反公序良俗,因此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並且擔任見證,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豪 105-01-21 12:54

你好
我們家是屬於自建住宅當出是以公寓方式蓋的(5樓),因樓層較高故有裝設電梯但當初在蓋時並未申請,時隔多年後因家庭因素有親友要去檢舉我家的電梯違建,請問萬一真的被檢舉一定要拆掉嗎?還是能申請補照繳交罰鍰之類的?還請不吝告知...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直接向縣市政府詢是否可以補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son 105-01-20 17:48

2015/10/14 兒子遭兒少法安置 因對其懲罰過當, 經三個月 新北市政府沒有任何安排課程來指導改善對兒童刻意撒謊懲罰改善措施 ,期間我提出希望盡快安排課程來改善親子對於錯誤處置的手法,未果.現新北市政府又傲慢說我未完成課程不具備管教兒子資格,執行延長安置,不經了解親子家庭狀況,刻意找高規格安置家庭與我收取費用,看到網上都是抗告失敗 希望有律師能協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0 18:01
您好, 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盡快與信任之律師會面討論,評估抗告或其他可能性,才能保障您與孩子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 (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以 105-01-20 10:27

我跟先生結婚18年,長期夫妻.婆媳感情都不睦,2年前我認識了外面的男生,我一直努力離婚但先生不肯,直到上個月先生看到我的手機line知道了我有第3者,(那個男生我老公也認識)line的訊息都刪除了沒有被先生留存,先生只求給小孩完整的家,希望我跟第3者了斷!否則就會去抓去告我跟第3者,可是我的感情做不到再回到老公身邊重新開始!想請問:目前去告妨礙家庭.通姦罪.背信罪會成立?會被?還是罰鍰多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0 10:38

您好,

 

1、本案沒有背信罪的問題。

 

2、若丈夫提告妨礙家庭罪(通姦罪),依本案看來,證據明顯不足;且單純與男姓友人往來尚不會構成通姦罪,必須有性器接合之證據才告的成。

 

3、雙方婚姻如已無法維繫,可考慮協議離婚或提起離婚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0 1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與男性友人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您亦無背信犯罪之問題;目前您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可先從配偶之錄音蒐證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0 1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與男性友人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不會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您亦無背信犯罪之問題;目前您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可先從配偶或婆婆之錄音蒐證起;再者,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子女者取得,另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按月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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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5-01-20 12:28

若無性行為就不會有通姦之犯行,又婚姻的問題,可考慮與先生多溝通,或是求助於專業意見。

依你所述沒有背信罪成立的可能,刑事通姦、相姦罪的認定,必須要有可證明已發生性行為證據,同時因為是告訴乃論罪,配偶知道有通姦行為時起算6個月內必須要提告,超出時間後就不能提告,這也是這類案件必須要注意的答辯方向,另外民事賠償部分,認定侵權的標準比較寬鬆,不需要證明道有發生性行為,但仍須證明確實有不正當往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2:26

 

事情是這樣的...跟朋友慶生後.我在凌晨4點發生酒駕車上有另外兩位朋友.我們要返家往天橋下旁的小路走.當時天色陰暗有疑似貓的生物突然跑過.我當時驚嚇有瞬間反應的踩煞車頓了一下.車上朋友以為發生什麼事也驚叫了.結果反而我更嚇到去踩到油門.結果閃避不及撞到天橋下往大馬路出口為違規停止的靜止黑色車輛.(因為它是黑色車輛而且常行經那邊.是單行道.知道那裡不可能停車會影響其他機車跟車輛無法順利通行).當時這台車又推撞到旁邊停騎樓出租車.對方兩台車當時車上都是無人靜止的狀態..車上只有我受傷有送醫院.兩位朋友無事.現在對方要求其中一輛車要賠75萬(違停的車輛他意思打算不修理要75萬車我可以牽回去自己修留著).另一輛被推撞放騎樓下的出租車要求他們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繫賠償的問題包括修理期間車無法租的費用........想請問我再三年前有過一次酒駕被判2個月役科罰金.這樣算累犯嗎.現在除了對方要求賠償的問題還要面對法院可能判刑去關的結果...可能工作會丟了根本完全沒有收入.本身的車也還在繳車貸.老婆本身沒工作顧兩個小孩子.一個5歲一個7月大的嬰兒.所以我要是去被關家中完全沒收入.從事發生後我幾乎整整3天沒闔過眼了.親戚們都放棄我了......除了對老婆小孩的虧欠傷心.也整個再反醒自己並發誓絕不再碰任何一滴酒還要勸誡身旁有喝酒朋友..一個小家庭將破碎面對妻離子散.....有律師可以幫助我給我建議嗎...感謝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2:33

標題是酒駕將毀了我的家庭...多日沒闔眼精神力已經不佳..抱歉注意到標題有問題

你好:

若宣告有期徒刑2月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5年內在酒駕會構成刑法第41條規定之累犯,會加重本刑至二分一。 刑事部分可向檢察官或法官說明你的狀況,請求從輕處理。 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建議先詢問看看修復車輛之費用,再判斷是否同意對方的要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算是累犯,但仍可以朝易科罰金來爭取,以免入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19 23:06

 想請問律師大哥大姊們...我知道我酒駕不對不能喝酒開車所以此生絕不再碰一滴酒.我也願意承擔負責有打電話跟他們先電話連絡協調.但是對於對方違規停車在天橋下方出口處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還且我問過他車輛的價值可能在85萬維修費用要我陪75萬感覺上是我全錯他違規停車沒錯.要是他不違停在那麼危險的地方我也不會撞到他的車又讓他推撞到騎樓下的車.....難道我只能任意他開價錢賠償嗎.說不和解的話會重判我要去關....但是我有朋友說之前有案例違規停車酒駕的從後方撞上酒駕的人死了..違規停車的反而判賠酒駕的幾百萬.老實講我腦海有過念頭要是這樣拖累孩子跟老婆我願意是我死了.但是這樣又是消極不負責任的想法 我真的很無助躲著流淚也不感讓小孩老婆知道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23:32

您好,

 

1、通常五年內第二次酒駕,尚不至於判處有期徒刑超過六個月(必須入監服刑)。

 

2、對方無人受傷,所以本案不會有其他刑事責任

 

3、違規停車當然也須負擔部分責任,實際過失比例須由專業機關鑑定後才能知悉。

 

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較輕之判決,減輕易科罰金之數額;民事部分也應考慮請律師協助處理,避免遭對方漫天開價。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1-20 00:12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

一、因前有遭判處有期徒刑2月,5年內再犯,故算是累犯,會加重其刑。

二、你之前已有酒駕之紀錄,但可按家庭情況、犯後悔悟之狀況向法院求情,通常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另因尚未酒駕滿3次,這次應該可以易科罰金

三、民事部分,違停車輛亦屬與有過失,應自行分擔一定比例之損害,不應由我方完全負擔。

四、刑事部分可委請律師撰寫辯護狀,儘量減少刑期,民事部分則須視對方態度再擬定戰略,若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王律師

 

1.  就閣下所述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對老婆小孩的虧欠 105-01-20 17:30

只有醫院診斷書到時候可以用來提供過失傷害的證明嗎。因為當時沒想到要開驗傷單。事發到今天已經第四天。當時出院護士有告知我老婆可能有輕微腦震盪要注意。因為陸續有頭暈想嘔吐眼睛浮現黑青。加上心情鬱悶。都是躺在床上胡思亂想。這樣還能去開驗傷單。沒有驗傷單的話是不是很大的問題。去別家醫院可以開嗎

綵苓 105-01-19 13:32

我母親在菜市場內倒車時,沒看到後方有人,撞到一位正在尋找錢包內錢的路人,後來各自留資料後對方去看醫生,當天下午對方打電話說要去警察局備案留底,於是相約警察局填寫非道路事故單,備案當時對方手醫生說脫臼打石膏,我方只有一般強制險可理賠(已申請出險),後來對方兩周後說需開刀裝鋼釘.現在已過三個月相約一次談和解,對方無拿出收據,只說開刀花了四五萬,然後又中醫復健花了不少錢(對方用300元/天*3個月),對方是個七十幾歲的老年人,家屬然後希望我們開個價錢和解,我們是貧窮的家庭,我們跟對方說希望金額可以先申請強制理賠後,不足部份我們在補足金額,但對方說後續復健部份有很多無形費用.所以我們最近要約第二次和解了.我們同時也有去警察局申請調解

想請問:

申請調解可指定哪個鄉公所嗎?? 如調解不成走法院,我們須理賠多少金額呢?? 申請調解我們應該怎麼談對我母親比較有利呢?? 第二次和解有需要嗎??  還是等調解會通知就好呢?? 如最後走法院,判決金額賠償不出來,我母親無任何財產與存款,那會被關嗎??

你好: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規定:「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一、兩造均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二、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三、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得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之限制。」 原則上以對方住居所地、犯罪地為管轄之調解委員會,但若經雙方及指定之調解委員會同意,可以自行指定。 依實際所受損害為準(包含財產上、非財產上),請求之人要負舉證責任(例如提出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單據、復健費用單據)。 跟被害人說明你們的難處,並表現出你們的誠意。 視你們的意願而定,和解調解不成,警方及檢察官會依法偵辦過失傷害,判斷是否構成。 通常會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可以聲請易科罰金,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聲請分期或易服社會勞動。民事上告訴人還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向民事庭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確定後等以後有財產或所得時再強制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9 14: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就是雙方的住所其一。

2、要看對方的傷勢及相關單據,倘若沒有單據,至少要有診斷證明書,對方有給明細嗎?

3、就在我方可以履行的程度內和解即可,倘若對方索賠過高,不用急著和解,因為程序上訴訟中均可以和解

4、只要有機會就談。

5、畢竟只是過失傷害的案子,可以爭取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char 105-01-18 18:13
我與小三於103年1月被妻子發現外遇,於104年12月提告我與小三妨害家庭 請問1.其手中握有影像證據,及些許女友來信證據,其最新證據大約是104年8月取得,非發生時間,且部分證據為侵入我的電腦取得,請問其證據效力如何? 請問2.我與妻子財產共有,且完全存於她名下,但每月均有記帳和收支明細,我收入略高於她,妻子於104年3月間,還我總財產約1/5,約28萬,其餘被妻子入,請問妻子還可以請求我民事賠償嗎? 請問3.請問小孩扶養權一般來說,法官如何判定? 請問4.我與小三是否需分別請律師

你好:

私人不法取證原則上有證據能力,例外沒有(例如暴力、刑求方式取得),可參考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3168號判決。 夫妻財產制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跟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係屬兩事,妻當然可以對你請求損害賠償相當之慰撫金,你也可以依據夫妻財產制向妻主張權利,除非有抵銷之情形,否則互不影響。 夫妻對於未成年子女都有扶養義務,不因將來離婚而有不同,原則上各負一半之責任,但可依經濟狀況請求減輕。若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或離婚監護權部分無法協議,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去判斷由何人行使負擔,法院會命社福機關進行訪視,再進行判斷。 是否委任律師視你們之意願而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9:19

您好,

 

1、一般會認為這種非法取得的證據仍然有效,但您可另外對妻子提出妨害秘密等罪之告訴。

 

2、婚姻財產分配通姦民事損害賠償為兩件不同的事情,沒有辦法主張兩者抵銷,除非有特別約定給妻子的錢就是民事損害賠償的金額。

 

3、法官通常會考量小孩之意願、社工之意見以及綜合所有對小孩最有利之因素而為判斷。若您無不良嗜好、家暴或其他犯罪行為,小孩監護權可能會判定您與前妻共同監護

 

4、您與小三雖同為被告,但訴訟過程中可能產生利害衝突,就應分開委任不同的律師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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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8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其手中握有影像證據,及些許女友來信證據,其最新證據大約是104年8月取得,非發生時間,且部分證據為侵入我的電腦取得,請問其證據效力如何?

若有侵入您電腦取得之證據,雖仍可作為證據使用,但您可對其提出刑事妨害電腦使用之告訴。

請問2.我與妻子財產共有,且完全存於她名下,但每月均有記帳和收支明細,我收入略高於她,妻子於104年3月間,還我總財產約1/5,約28萬,其餘被妻子入,請問妻子還可以請求我民事賠償嗎?

妻子可對您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若其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能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離婚損害賠償,您應盡早規畫您的婚後財產

請問3.請問小孩扶養權一般來說,法官如何判定?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子女者取得。

請問4.我與小三是否需分別請律師

若您與小三於辯護策略上有利益衝突,可能須分別委請律師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8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其手中握有影像證據,及些許女友來信證據,其最新證據大約是104年8月取得,非發生時間,且部分證據為侵入我的電腦取得,請問其證據效力如何?

若有侵入您電腦取得之證據,雖仍可作為證據使用,但您可對其提出刑事妨害電腦使用之告訴。

請問2.我與妻子財產共有,且完全存於她名下,但每月均有記帳和收支明細,我收入略高於她,妻子於104年3月間,還我總財產約1/5,約28萬,其餘被妻子入,請問妻子還可以請求我民事賠償嗎?

妻子可對您請求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若其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可能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離婚損害賠償,您應盡早規畫您的婚後財產

請問3.請問小孩扶養權一般來說,法官如何判定?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主要照顧子女者取得。

請問4.我與小三是否需分別請律師

若您與小三於辯護策略上有利益衝突,可能須分別委請律師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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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1-19 11:08

您好,歡迎來所討論辯護事宜。賴id ncc101ds

http://www.cinglioulaw.com/edcontent.php?lang=tw&tb=1

 

邵勇維律師(清流法律事務所 律師所長)

學歷: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國立台北大學司法學系法學士

經歷:
曾任屏東、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司訓所四十三期結業
高雄地方法院書記官
87年地政士考試及格
89年書記官考試及格
89年高等檢定考試法務類考試及格
90年司法官考試及格
101年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國家賠償審議委員
高雄及屏東法律扶助律師
高雄市議員蘇炎城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每星期三晚上7:00-9:00在鳳山市光遠路187號)

執業地區:台北、桃園、新竹、南投、嘉義、高雄、屏東、台南、雲林
專長:刑事案件

 

邵 勇 維 律師 - 事 蹟   壹、刑事部分:   一、 無罪: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人頭帳戶遭騙案件。 (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 (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台非撤銷的),二審纏訟中。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無罪。 (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五)104 年 選訴字第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   垮。   二、 最高法院案件 (一) 非常上訴成功,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 (二)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   三、 高院撤銷案件 (一)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   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   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 (五)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   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 (六)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       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   四、擔任告代,高院撤銷一審無罪判決部分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五、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 (一)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   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以遭臺   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三)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六、檢察官聲請羈押遭駁回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   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七、我方緩刑 (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八、兒少緩起訴處分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九、起訴案件,但是用較輕的法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 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 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十、量處最輕刑度: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   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   貳、民事部分 (一)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四)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六)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七)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sammi 105-01-18 16:55

當初租賃契約是在仲介公司簽約的,合約是打一年,房租每個月是八千元,壓金二個月一萬六千元,承租一年後,問房東是否可降房租房東同意改為每個月七千五佰元,但沒有再續打合約,因為個人家庭經濟忽然有問題,所以在去年開始有欠房租,累計至目前是二個月,房東在105.01.15跟我說不租了,要求我欠的二個月房租要先給他,不然就馬上搬,如果給他了,就可以2/15再搬,還一直說要去家裡找我,我也跟他說,如果有錢可以給你,我就不會欠你房租,是否可以用押金扣,他堅持不行,一直打電話給我,要去家裡找我,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8 1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房東已經可以解約並且要求我方搬遷。押金一般來說可以抵租金違約金等,要看雙方的約定。

2、不過房東也不能私自使用強制力,還是要透過法定方式要求您搬遷,程序上倘若涉及違法,可以蒐證自保。

3、還是建議可以用協議的方式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in 105-01-18 11:15

我有一份保單,被保險人是我本人,要保人與受益人是我母親.但這份保單在兩年前,在我完全沒有被任何人告知的情況下,突然被解約了. 解約上的簽字不是我母親的筆跡,當時母親是重度昏迷的病人,腦部經過大手術,甚至無法講話或寫字.更別說有能力做審慎的解約決定.  那筆跡應該是我姊簽的. 解約後,錢匯到我母親戶頭,已被提光. 從兩年前到現在,我是屬於沒有保險的保護狀態下,萬一有發生意外,一定會影響我自己的小家庭,也就是我的妻子跟女兒.

我可以提出哪些做法捍衛權益? 告我姊偽造文書?  (保險公司的把關也大有問題)回覆保單? 懇請律師給予意見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1:34

您好,

 

1、可先聯繫保險公司了解事件經過,與保險公司協調是否有彌補之方案。

 

2、持相關證據向警察局提告,或委請律師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更快速。

 

3、因保險公司未與要保人本人確認,即率然將保單解約,而有過失之情事,可向保險公司主張系爭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無效,請求回復原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刑事部分從偽造文書切入,確立這部分的犯罪事實後,再針對保險契約的解除是否有效提起訴訟來確認,另外如果受有其他民事上的損害,可併同起訴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5-01-18 21:25

您好!

假冒簽名將保單解約構成偽造文書罪,盜領母親戶頭的存款構成詐欺偽造文書罪,可檢附證據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以捍衛自己權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琳 105-01-17 21:54

兩年前先生外遇被我抓到,因為在LINE的對話裡談分手,我因想了解的情況下 ,我跟女方在LINE繼續理論,留言裡女方一直叫我快去離婚,先生不愛妳之類的話來激怒我,我也跟她聊了幾句,但是沒下果,兩人承認在一起近一年,朋友說這樣的留言無法提告,因此我跟先生協議,口頭跟我保證絕不在來往,

 誰知道,這只是安慰我的話,她們還是私下再一起,第二次又再次被我發現,又一次的大爭吵,再次親寫協議書(我知道這沒法律效用所以看看就好),

  後來,這兩年來,我也看淡一切,但是先生,有做到讓我相信他的動作,他也說沒再跟對方聯絡, 但是因為我前天手機送修,我拿先生以前的舊手機來用時,發現 女方還在自已臉書裡, 公開她跟我先生的(勾肩之類)照片, 說還是很想他(我老公)還有她傳給先生的留言,因先生沒用這隻舊手機,所以不了解,我想請問

這樣兩年來,女方還是一直糾纏不清,雖說兩年前我已不在追究,是針對自已老公,但是這兩年來,她還是想著我老公,了我在生活與家庭的不安感,我該如何解決這樣的事件?

我該如何做,因為這件事,又再次造成我心中對婚姻障礙,非常沒有安全感!

我想寄存證信函,先生說她在某百貨公司上班,只是我不知道她住哪,這樣寄去我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嗎?

 

存證信函我該如何寫呢?

謝謝


你好:

通姦罪要能夠證明有性器接合才會成罪,目前看不出來有證據能夠證明,但有配偶之人對於異性交往關係仍有一定之界線,對方已經逾越社會通常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侵害你的配偶權,可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請求慰撫金。

存證信函內容主要要強調對方已經侵害你的配偶權,請求排除及防止侵害。

另外,你似乎有宥恕配偶之情形,會影響告訴權及將來提出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8 0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請求對方停止一切騷擾行為,若仍持續騷擾,則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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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對方民事是比較好一點。

二、攻心為上。

三、你需要斷桃花的服務,有的人會找宗教的斷桃花那你要小心宗教詐騙,小心桃花沒斷成斷了自己的財產。有的會找徵信社徵信社素質不齊,有的是吸血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8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律師函,請求對方停止一切騷擾行為,若仍持續騷擾,則考慮提出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etty 105-01-17 16:55

你好!

先生賭博積欠卡債及地下賭盤爆發債務,因為我已有代償還經驗不願再背負(留有收據),夫自100.09離家至今.期間有要求孩子生活費,雖有拖欠但還有匯款.

期間均不太想理會家庭小孩,  任職外商公司擔任小主管年收有70左右,直到105.10小姑傳訊說失蹤了,才發現無匯生活費,且不斷有銀行來電來函找人不勝其擾.他的戶籍在離家時早已被我求遷出到台北市(因不願坦白欠債實情,怕討債的找上我和小孩),公司找到我卻說因婆婆不願報警,希望我能協助確認是否安全?

問1:若是為了躲債持不付生活費或避不見面,要循何管道順序才能讓我有機會離婚?

問2:現在一人撫養小孩,名下現住房屋結婚前幾個月以我名義購買也由我帳戶支出,外債或行有權力主張要求扣押拍賣的可能嗎,連我名下的帳戶也有危險嗎?

問3:我還有背負房貸,能逕行處分房屋還貸好維持生活,以後離婚會有法律上的 糾紛嗎?倘若能協議離婚時,要注意甚麼?我不想再有瓜葛了提心吊膽過日子....

非常感謝解惑

 

 

 

 

 

betty 105-01-17 17:10

另一,因父失蹤.孩子需申請開戶卻苦無證件,請問有何方法能由我一方出面代理?難不成要等到出面或滿年紀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7:13

您好,

 

1、依您所述,應已符合"惡意離棄達六個月以上"以及"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兩個要件,可據以訴請離婚

 

2、您名下財產不會因為先生欠債而被拍賣,此屬於你個人的財產,所以無須擔心。

 

3、離婚訴訟時還會一併爭執小孩監護權婚姻財產分配小孩扶養費等問題。待取得小孩監護權後,即可由您單獨代理處理小孩所有事務。

 

建議應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etty 105-01-17 17:3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但我帳戶支出的貸款非我一人,是共同收入轉進去的,直到離家後才是我個人舉債還貸,這樣還算我個人財產嗎?

 

 

 

 

 

betty 105-01-17 17:44
回覆 bett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委請訴請離婚要耗時多久?尤其在失蹤的情況下

 

賴桑 105-01-16 17:30

結婚至今已經13年,從結婚後娘家雙親即不斷干涉我們的生活,曾經也與娘家討論過但是無法達到共識,其中三不五時就要老婆將小朋友及家庭放下回娘家居住,請問這樣我可以提起何種告訴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6 17:42

您好,

 

1、此僅屬於家庭糾紛,無法提出任何刑事告訴。

 

2、民事上只有可能訴請離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6 18: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重點應該是您的配偶如何處理及因此造成什麼樣的生活困難才是重點,請詳述。

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較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6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6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可可 105-01-15 10:39
因為跟媽媽長期因為出門事情吵架,他總是不給我跟朋友出去,手機也因此摔壞沒收非常多次,所以我離家出去也多次,之後我媽覺得我會這樣是因為跟我很好的女性朋友害的,所以告他妨害家庭和誘罪,可是是我在家遲疑不想住在那個家我才離家出走並不是那個女生誘拐我什麼的,請問這樣會成立嗎,因為我媽告上去了,檢察官問的我都確實回答,只是在等結果,拜託可以先跟我說一下嗎急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23:45

您好!

既然已提告就有被起訴的可能,至於會不會成立則要看有何證物,及作筆錄時如何說明和記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吳先生 105-01-15 00:35

各大律師你們好:茲有下列問題請教

有關收受因妨害家庭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被告並不認罪,檢察官依既有事實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一項以簡易判決處刑。

一、被告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二、如果對於「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有意見,如何向法院聲請開庭?

 

你好:

自行或委請律師至法院閱卷釐清檢察官起訴之理由及依憑之證據。 撰寫刑事答辯狀提出答辯,並聲請法院開庭審理本案,屆時在當庭向法官表明檢察官起訴依憑之事實證據有何不盪及不構成犯罪之理由,並聲請調查有利之證據

 您好,

一、建議先迅速向法院查詢是否分案,是否有案號跟股別。

二、再依案號股別向該股別遞狀聲請一般程序。

三、聲請後可委任律師閱卷,查看檢察官所握證據,為何被告未認罪,仍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四、通常這類案件訴訟的重點都在於證據能力問題,所以必須閱卷才可以知悉。

五、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5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請求開庭,並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5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至法院請求開庭,並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昀兒 105-01-14 10:50

麻煩 律師大大!!我想請問一項問題:

因之前我老婆怕要面對自己的刑罰,而離家出去外面姐妹那住一段時間

但這段期間我得知社群網站(facebook)一位男子一直扇動我老婆與他同住且說會照顧她

並叫我老婆跟她在一起!他也知道我老婆在通緝!也有婚姻

請問這樣我是否可以對他提告妨害家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通姦行為,可以提告通姦罪(單純同居不會構成)。

2、不過倘若您的配偶已經受到通緝,對方收留,則可能涉犯藏匿犯人罪,可以報警處理或是提起刑事告發。

 

 

七七 105-01-13 21:16

因為跟媽媽長期因為出門事情吵架,他長期不給我出去跟同學見面,手機也都沒收或摔壞,之後我離家出走多次,我媽覺得我會離家出走是因為我的一個很好的女性朋友害的,所以告他妨害家庭,這樣和誘罪會成立嗎,因為是我自己不想住在那個家,所以去找那個女生,並不是那女生誘拐我,現在我媽已經告上去了,這樣會成立嗎拜託快回急 謝謝 。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3 21:27

您好,

 

1、若您為未成年,無論您是否係自願離家,那位女性朋友都可能觸犯刑法和誘罪。

 

2、建議您女性朋友收到司法單位之傳票時,應盡快與律師聯繫,委由律師陪同處理,才能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