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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 104-07-06 12:34

各位專業律師們 平安想請教一下

關於三七五減租租約的部分
早年我爺爺那一代就是三七五減租佃農
到我爸爸的這一代都還有佃農身分 有租約 也有付租金
只是因為後來糖尿病發被截肢 所以改由家人代勞


地主跟我們之間一直在談賣地的部分
但是因為一直談不攏 所以地主一直想辦法不讓我們能續租
(我們只要沒有成功續租 他們要賣地 我們就會不能分 要佃農才能分)


最近他們開始針對我爸截肢的部分 要求我們提出自耕能力證明
地主認為我爸不良於行 怎麼還有能力更重 一定是有偽造文書之類的
誤導承辦人員 我們的自耕能力證明才能通過
我們沒有對這方面多做解釋 結果地主說要上法院告我們


我們沒有偽造文書 我爸的直系子女也有在同各戶籍 也有同住
而且我們有上網查過 自耕能力證明似乎是指地跟戶籍要同縣市 並無殘疾限制
請問他們還有辦法告我們 讓我們的租約失效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6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據三七五減租條例,倘若沒有繼續耕種達1年,恐遭對方依法終止租約

至於偽造文書的部分應有爭執空間,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6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提告,但亦不一定會成立之,對方若提告,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天有個從小玩在一起的麻吉倫昔,最近,倫昔迷上台指期貨投資,但投資功力欠佳,不但將積蓄賠光,也因無心工作而被資遣,生活無以為繼,便開始向大天借款周轉,半年來陸續向大天借款共200多萬元。大天為幫好友,借款或以現金交付給倫昔,或以匯款交付,但就是沒寫借據。後來,大天急需用錢,不得已請倫昔返還借款,未料,好麻吉倫昔竟翻臉不認帳,矢口否認有向大天借錢,大天想起訴請求返還借款,但又怕沒有借據而告不贏。

 

借款返還訴訟,有2個重要切入點,一是「借款交付」,一是「借貸意思表示合致」。而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之規定,起訴請求返還借款之原告,對於此二要件應負舉證責任。也因為如此,訴訟實務上,借款返還訴訟,原告若敗訴,常常是因無法舉證證明此2要件所致。

 

因此,原告之律師,應協助原告就此2要件蒐集事證。尤其重要的是,能證明有金錢之交付,法院並不當然就會認定有借款意思合致,因為金錢交付的原因可能是贈與、買賣價金等等,不一定是基於借款原因而交付,所以在無借據情況下,原告之律師應協助原告證明借款意思表示有合致之情,例如,先寄發存證信函以取得對方回應,並從回應內容擷取能間接證明有意思合致之情,或是設計一連串緊扣意思合致之問答,套出對方話語,以證明有意思合致。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裴芯在老公口袋發現一張汽車旅館之消費發票,懷疑老公有外遇,便暗中偷偷搜證,在老公的手機裡看到老公與一女同事間有許多曖昧鹹濕的LINE對話,一氣之下便對老公和外遇對象提起刑事相姦、通姦告訴,並同時起訴請求老公與外遇對象連帶賠償。但刑事部分,檢察官汽車旅館發票、LINE中的對話,無法足以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證據不足而不起訴。裴芯擔心民事求償部分也會遭到法院駁回而敗訴。

 

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雙方各自成立相姦罪、通姦罪,但在實務上,要取得雙方有發生性行為證據並不容易,除非委請徵信業者蒐證,不過許多人對於徵信業者的高額收費和成效常多有遲疑,所以在實務上提告通姦、相姦難度不低。

 

不過,在民事賠償部分,配偶與他人是否侵害自己基於配偶之身分法益,而可請求連帶賠償,現今實務上法院之認定,多以配偶與他人是否有「不正當」之往來為標準。所謂不正當往來,不一定必須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縱使無法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只要能證明雙方有逾越正常情誼之往來,諸如:曖昧、情色的訊息、無特別原因而有過於密集的約會(吃飯、出遊等)、一同出入親密伴侶才會出入之場所(如汽車旅館),即可認定配偶法益遭到侵害,而可請求其連帶賠償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文子 104-07-06 11:24

父親77年為建農舍,生前贈與本人老家建地,已有27年之久,88年10月曾自書遺囑,載明日後本人要把建地平分給二弟和三弟,各得3分之一,四弟因在83、84、85年間曾自父親手中借得350萬,且於85年初過世,因此父親載明不須給四弟之妻,104年3月父親去世,四弟之子寄律師函,記載本人侵害四弟之子代位繼承權之範圍,本人是否侵害四弟之子代位繼承權之範圍,本人是否有權依據父親手書,平分贈與給二弟三弟,不贈與四弟之子及其他姊妹?本人要如何寫存證信函回覆?又須以民法第幾條回覆?

涵涵 104-07-06 11:02

請問電話費未繳,真的會被電信業取得執行名義

依法扣押及拍賣嗎????

(電話是之前幫朋友辦的。現在朋友找不到人)

有收到律師事務所的通知。

只要電信公司提告勝訴或申請支付命令債權人沒有異議,電信公司就可以因為判決或支付命令取得執行名義。電信公司取得執行名義後,當然可以查封你的財產並加以拍賣取償。

你幫別人辦的帳號,雖然是別人使用,但契約的當事人會是你及電信公司。因此,建議你儘快將負債清償並將該帳戶取消掉,免得將來須負擔更多的債務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06 15:46

若朋友已失聯,可考慮將積欠電話費先結清然後辦理停話。

M 104-07-06 09:28


小弟我呢
因為詐欺
前面因被a誣告
導致帳戶被凍結
尚未開通


b先生也對我提出告訴
我也在台北地方法院
開庭了
也申請調解委員會了
也協議在
6月30日給錢
但是也因銀行帳戶尚未開通
沒辦法準時歸還
也在6月29日撥打給對方律師
改為7月8日給b先生調解

 但是我現在沒辦法準時歸還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是因銀行打來告訴我
還有一個c先生告我


然而我可以對a先生提出告訴嗎
因為他的誣告
讓我後面照成不便
讓我去跟當鋪借錢過生活
也讓我跟家人照成家庭失和
可以對他提出什麼告訴 讓他對我後面賠償的錢
做為賠償
讓他知道法律不是這樣用的

1.b先生部份要看您和解內容, 才有辦法確未準時歸還是否有懲罰條款

2.a先生部份要看您被提告的資料才能確認,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 104-07-06 11:12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b先生部份要看您和解內容, 才有辦法確未準時歸還是否有懲罰條款

2.a先生 ... (恕刪)

尚未有懲罰條款

要怎麼做溝通呢

一、千萬別去告對方誣告,你可能會成立誣告誣告

二、你被告的部分請找律師幫忙,你目前都借款渡日了,建議你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三、你應該是被騙提款卡或是提款卡不見但是密碼寫在提款卡上面吧,這類案件案叫幫助詐欺,雖然判無罪才是正義,但是無奈的目前實務有罪率偏高。

四、有二個辦法處理,第一個辦法是與被害人和解,雖然沒有做但是認罪爭取緩起訴,這個方法比較快結束,但是你明明是無辜的。

五、第二個方法是否認犯罪,努力爭清白,但因為有罪率偏高,所以還是可 能力戰而敗。這條路比較辛苦,也不一定打得贏。

六、看你怎麼選擇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06 15:59

1. 對a:誣告罪要成立不容易,必須對方明知您無犯罪事實而刻意捏造才會構成,否則若只是單純誤認,基本上是告不成。

2. 對b:調解成立後請盡可能履行,看能否透過借貸等方式先行籌措資金清償

小迷糊 104-07-06 06:57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1.你跟您母親是否有借貸關係, 並且是否有證據

2.由於是家務事, 是否要撕破臉進行訴訟請斟酌

3.您挪用錢等事, 也要留意男友是否會提告

4.大筆金額者, 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文城 104-07-06 02:28

請問甲在電視購物台上班  客戶看電視廣告來電訂購產品
甲將客戶電話留在私人手機裡  
離職後........去另一家同業上班
卻打電話給上一家公司的舊客戶  推銷甲新進公司的產品

被舊公司的老闆知曉  認為甲非法動用公司資源  因為客戶是老闆花錢買廣告得來的 
甲怎麼可以離職後 又跟上一家公司客戶推銷新進公司產品?
甲反駁:我有權利跟客戶推薦產品 買不買是客戶決定   客戶並不是誰家公司專有的資源

請問律師: 甲是否有違反什麼法律呢? 

您好:

可能會涉及違反營業秘密競業禁止營業秘密部分有刑事責任之問題。

佳佳 104-07-05 22:14

我17歲嫁人 到今年滿20歲 去年8月生完老二 9月至10月之間要找工作 10月份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說甚麼做線上博彩可以兼職 把存簿提款卡寄給對方先試用能否正常 五天後寄公司簡介和存簿給我方便每天刷簿子跟財務師對匯想步到寄了第三天已成人頭

然後寄了 沒多久收到通知我已成人頭戶 天哪 這麼多人被騙錢 還轉去我帳戶錢已經被詐騙集團領光了!!!很多人報案 第一次找工作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好無奈.......

現在懷第三個寶寶中.....

星期五7.10.要開庭 不知道檢察官會怎麼判  會被關嗎?  法院要跑很多次嗎?

被騙的人都會到嗎?

 

律師幫忙解答.......很感恩

目前法院實務對於這樣的情況,未必會認定成立幫助詐欺罪,當然還是要說服檢察官、法官並無幫助詐欺的不確定故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有幫助詐欺之問題,您應提出與對方連絡之電子郵件證據,說明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5 23:48

您好,檢警會以幫助詐欺為方向偵辦,但建議您將相關事證提供,以釐清未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唷!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6 09:23

您好

「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建議您委請律師為您提出答辯狀 以為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mona 104-07-05 21:37

律師您好:
我是十五年前有勒戒過一次,昨晚被臨檢因為身上帶有東西被抓去驗尿也有陽性反應.我有坦承吸食過一次.請問這樣會被判勒戒嗎??
我7月25日要出國玩五天,請問是否會影響到我出國?
因為家中家計都是由我負擔,包括還要幫忙還家裡欠的高利貸,要幫忙照顧打理家中90歲的奶奶,所以我去勒戒這段期間不僅丟掉工作 還要面臨討債公司追討 還有家中生計及老奶奶怎麼辦?
因為我只是吸食一次 就不打算再碰 那天只是因為想撐著工作....請問這樣法官會怎麼判刑??
可以罰金嗎? 還是可以請求在外戒癮治療?
拜託律師幫幫我 ...... 

不會影響出國,不過要聲請戒癮治療的話,要在檢察官決定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前,具狀向地檢署聲請,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5 23:50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Alan 104-07-05 21:11

請問律師,

我的住家是在台北市屬於老舊公寓(約40年)二樓,3~4個月前因為解決外牆滲水問題,因此從頂樓(4樓)以外牆附蓋鐵皮的方式進行修繕(因三樓也有滲水問題),施工廠商建議頂樓(四樓)到三樓以覆蓋鐵皮方式進行,二樓的部分則以在窗戶上緣搭建雨遮的方式(突出牆面約90~100公分),一方面可阻擋雨水接觸二樓牆面,二方面施工廠商可在雨遮上直接進行樓上的鐵皮覆蓋工程,因此接受廠商建議施作。施作牆面位置是在巷子裡。

但日前收到建築管裡工程處的預拆通知單(未訂定日期),告知雨遮為違建,必須拆除(僅拆除可解決);經法規查詢(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六條)後發現二樓以上的雨遮,若不超過60公分,則是拍照列管,但拆除大隊告知此案件不適用此法條,且已呈報都發局,待都發局公文下來就會安排時間拆除。

想請問,是否確實不適用此法條,或者若適用此法條,是否以切除方式將雨遮縮至60公分以內,即可無須拆除?或是有其他方式可解決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6 21: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該條,以非永久性建材作為雨遮為限,所謂非永久性建材是指「指除鋼筋混凝土(RC)、鋼骨(SC,不包含小尺寸之H型鋼)、鋼骨鋼筋混凝土(SRC)、加強磚造等以外之材料」

wilson 104-07-05 20:57

律師您好 ~ 我是一位奇摩拍賣的賣家 , 在6月份販售了一個二手COACH包包 , 買家收到後說我的包包是仿冒品 , 要我退費給他 , 我的包包絕對專櫃購買真品不是仿冒 , 與買家在程爭吵過程就不多述了 ,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因為我是一個網拍賣家 , 賣家的評價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 , 這樣對我已經造成個人信用以及個人名譽受損 , 以下這段話是買家給的評價(是仿冒品,不是真品) 1~請問這點我可以告他毀謗散播不實謠言之類的法條嗎? 這是第二段疑問 , 以下是買家對我說的話 , 都是擷取重點片段(如果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你賣仿品,根據商標法,你至少會被處罰萬元以上的罰緩,所以請問?現在你要讓我退貨(你需負擔來回運費),還是我直接拿去警局提告? 若購買的商品,有涉及違反商標法的問題,依商標法第95條規定: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崤誤認之虞。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此部分亦可向警察機關報警處理。你就收警局到案通知單,準備出庭,自己去跟法官說 , 2~請問這些話我可以告他恐嚇嗎? 以下是第三段 , 我最後不想跟瘋子吵決定把錢退給買家 , 由於奇摩拍賣新規定 , 買任何商品的交易款項方式一律要經過輕鬆付的方式來付款 , 所以我也將款項退至買家的輕鬆付 , 買家一直不斷要我把款項退到他的私人華南銀行 , 但我堅持依照奇摩規定進行退款 , 而買家還要我多給他80元的運費 , 因為買家要把我的COACH包退給我但不想自己出運費要我付擔 , 所以我也將80元退至買家的私人華南銀行了 , 因為奇摩規定退款不得超出當初交易的金額 , 但這80元就超出了交易金額了 , 所以才會退至他的華南銀行 , 但買家不曉得是哪裡按錯了 , 也不知道是用什麼方式把輕鬆付的款項轉初至他的華南銀行帳戶 , 居然轉帳不成功 , 現在買家收了80元的運費以及購買包包的費用 , 但是還不把包包退給我還說要去告我 , 3~請問買家這樣的行為 , 我可以告他侵占or詐欺之類的法條嗎? 麻煩請專業的幫忙解答疑問 ~ 在此深深的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6 21: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涉犯名譽侵害。

2、對方是法律上的主張,不會構成恐嚇罪。

3、有關於是否構成侵占的部分,必須看對方是否故意拒絕返還,倘若因為操作上的問題等,要證明對方有侵占故意,恐有困難。

104-07-05 20:38
律師您們好: 我想請教,我在幾年前在美容展買了優惠卷,都還沒使用,上面沒有標註使用期限,現在要用時發現公司已經倒閉,這樣有沒有辦法討回購買的錢? 謝謝,麻煩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對方公司已倒閉,則其契約顯然已無法履行,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便獲得較快速之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政 104-07-05 20:31

請問祭祀公業管理人每次改選派下員出席都沒過半 導致一直連任~除了規約 若是用祭祀公業條例第35條使其解職 是否能用書面的方式?
若該祭祀公業原本派下員 已經有多數死亡~ 是否應先處理完派下員的變動~才處理管理人的選任?

假設原本的管理人一直都不拿出派下全員證明書~是否應該提訴訟才比較有效 還是有其他途徑呢

 

以上問題 凡請律師給予指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之情形,確實可能需透過訴訟來解決,若您為派下員之一員,則可以據以提出相關訴訟來確認法律關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件進入訴訟之前,何不先持有關文件向律師請教?

 

尤其是依你所述,尚難斷定管理人和派下員及該公業等之合法性,如果一下就提訴訟,等於是摸索攻防,到時候反而壞了宗族情誼。

阿政 104-07-11 00:33

感謝律師的回答~因為我本身是區公所的承辦人員~相當缺乏這方面的經驗~
之前也沒有受理過 到處尋求解答 也找不到適當的解決方式~
祭祀公業送過來的文件 大概是幾頁的簽到簿 宣稱本身已經選任出新的管理人
卻不是由舊的管理人主持會議的方式來選出~根據祭祀公業條例 根本就不能讓對方備查
可是又找不到適當的依據來向對方說明~所以想請教律師 若是以祭祀公業條例第35條規定
解任原本的管理人~應該要要求對方提供那些文件 ?
懇請律師指導 謝謝 

104-07-05 20:16
律師您們好: 我想請教,我在幾年前在美容展買了優惠卷,都還沒使用,上面沒有標註使用期限,現在要用時發現公司已經倒閉,這樣有沒有辦法討回購買的錢? 謝謝,麻煩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對方公司已倒閉,則其契約顯然已無法履行,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便獲得較快速之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ASON 104-07-05 19:53

律師先生 你好:

我妹妹(21歲)於5月到學承電腦,被業務人員慫恿欠下一個電腦學期課程,費用108000元,並要求以24期每期4500元分期繳納(現金非貸款),至今(07/05),他因為覺得課程不符合當初業務說的那麼符合預期,及費用太高無法繳納,因此想辦理退掉課程,但致電去學承電腦,他們表示必須支付違約金50400元,才可以終止合約,想請問這樣的退費方式是合理嗎?我們必須繳納嗎? 是否可以不請他們退費已繳納的款項,只要取消課程就好了呢?

我妹妹現在因為這件事情,精神狀況非常不穩定,想請貴律師指導我們該怎麼做?

PS: 我妹妹表示他不知道當初合約有審閱期的規定,另外對方業務表示,如果12期繳納不出來他們可以協商改繳8~10期(這是否表示這跟欠銀行錢事無關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直接向消保官進行申訴,以便獲得較快速之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耳東啤酒 104-07-05 19:23

原本已調解的方式要分割土地,但是因為有人一直不肯分割,所以走討了法院,每次開庭、現場勘查都毫無進展,一直到前幾次地政事務所想法院表示,有未登記土地,導致無法“合併作業”,看了圖之後發現,他們所指的未登記土地很有可能是道路,因為它一直從下往上延伸,並不是只存在於當事人土地中,還有一點是,在民國76年時市公所有顧及地方建設需要要將現有道路拓寬,要求當事人簽屬同意書,表示當事人願意已無償提供市公所充為開闢五公尺寬之道路用地,這樣不算是產業道路嗎?如果是產業道路還需要登記嗎?這樣就無法合併分割嗎?如果無法合併分割這樣對當事人的影響很大呀!當初分管當事人所分到之土地就是因為此道路而分開了,當事人經營此土地已有60年了,難道因為一條道路,當事人辛苦經營60多年的土地就要這樣落入他人嗎?當事人訴求只是現有耕種土地合併分割,當事人並不覬覦他人財產土地,就因為此道路而無法嗎?請各位律師能給我意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請法院先向地政函詢查明未登記土地係指為何,若無法合併分割,應另行主張分割方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提出分割方案,供法院參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耳東啤酒 104-07-06 07:49

此案已經長達2年了,至今都毫無所獲,分割方案也提出許多,但被告們都有他們想分割之主張,這點我爸爸很清楚,只是現在因為未登記土地的關係,地政發函也表示經實地測畫該未登記土地並非為全部道路使用,但是那條不管怎麼看就是道路阿,為什麼並非為全部道路使用呢?又說兩比土地非相鄰土地所以無法合併作業,可是這土地的分發在60多年前就是如此了阿,不相鄰也一直都是如此阿,目前爸爸所經營的土地早在60多年前分管之後就分得,難道法律條例裡沒有維護這點的嗎?看著爸爸經營大半輩子的土地,一生的心血全投入在此,必須忍受如此大的委屈,卻無法分割,爸爸也只是要求現有土地分割,並不是要別人的土地,我爸爸年邁已高,實在很不忍心看著我爸爸從年輕一直到現在已經80多歲了,飽受他人的欺負,這點我們當孩子的都看在眼裡,現在我們能做的就是幫爸爸爭取他一輩子辛苦的心血,請律師幫幫我們。

小迷糊 104-07-05 15:34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小迷糊 104-07-05 15:33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阿龍 104-07-05 15:14

律師您好 

本身任職於私立高中

因為身體因素必須向學校提出辭呈

而學校認定違約離職,需要捐助15萬違約賠償金至學生獎助學金專戶

但是我所要辭職的聘約是從104年8月1日起聘(4月初與學校簽下新聘約)

我會依上一個聘約工作至7月31日

問題來了

本身認定15萬違約金過高,已經申請法院進行調解

但是學校的離職手續卻要求必須先繳納違約金後 才能辦妥離職手續

也就是說 學校在離職手續上頭刁難

本身不是不付違約金而是認為太高

該怎麼辦?

是提起刑事訴訟 <刑法304條 強制罪> ?

還是民事訴訟<民法148條 權利行使>? 

以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不能如此聯結,建議向教育局提出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迷糊 104-07-05 12:00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WEN 104-07-05 11:19

律師你好,

因為我有借朋友一筆錢,但是朋友遲遲未歸還,後來我一直追討,他的老婆就認定我破壞他的家庭,與她先生有關係。

她有在臉書PO文罵我,一則PO文有打出我的名字,一則PO有說到我家地址在什麼路。然後因為前幾天我們有約好要談關於她先生要還我錢的事情,但是她一出現便動手抓傷我,也有拉扯我頭髮,我已經有驗傷也有取得監視器畫面。我有先透過朋友告訴她我受傷,並且傳受傷照片給她看,想要求她來向我道歉,並且支付我醫藥費,但是她似乎並沒有要道歉也沒有要理會這件事情的意思,還大肆的PO文說我騷擾她的家人朋友,還說那個傷是我自己捏的,說是我騙人,說要告我毀謗,那也有很多人有回應她附和她。

1.請問這樣如果我要對她提起告訴,除了她打我的傷害罪,她在網路上PO文可以構成公然污辱罪嗎?

2.那她說我的傷是騙人的,說傷口是我自己捏的,這樣散步流言有辦法構成妨礙信用罪嗎?

3.那她的朋友回覆她也跟著她一起罵說我是賤貨,連狗都不如,可以對他一起提出告訴嗎?

4.她的家人有用臉書傳私訊給我,也是罵得很難聽,因為是私訊,只有我跟她看的到,那有辦法對他提侵權損害賠償嗎?

5.那我能對她及她的朋友提起什麼民事賠償嗎?

對方說你破壞家庭,以及留言回覆時的謾罵,分別構成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要注意有6個月期限,之後可另外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請求慰撫金,至於你說的其他部分均不涉及法律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Berry 104-07-05 11:15

1.請問上訴到最高法院要準備什麼?本人要提供什麼給律師嗎?

2.律師是法扶的 會有影響嗎

3.7/1宣判  幾天之內要上訴?包含假日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5 17: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民事案件,法律規定必須委任律師,並且於20天內上訴,再20天內提出上訴理由

2、倘若是刑事案件,必須於10日內上訴,再10日內提出上訴理由,可以不請律師

3、至於實際的上訴理由,則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前兩個審級的訴訟資料等,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十日內聲明上訴,再於十日內撰擬上訴理由狀,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書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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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葵 104-07-05 02:58

我家有間房屋從昭和年間建照至今,斷斷續續有繳土地使用費給地主,但是最近可能沒有每期都繳給地主,或是有建商介入,地主起訴無權佔求,要求拆屋還地,並返還不當利得,目前手上有幾張證據,是地主每年的收費通知單,上面落款是業主代表xxx,但xxx非現任地主,但地租從先輩開始就交給xxx了,所以我們也一直交給他,也有房屋外觀的照片,曾在被起訴後想拿租金去還,地主卻拒收,說都已經交給律師了,請問我們要怎麼處理,或是收集什麼證據才能反駁這個無權佔有的事實,是要多找鄰居證人嗎,因為從昭和年間到現在,也沒有租約,但是房屋住很久了,最近也才剛修繕完,到底住很久這點有無幫助打贏官局呢,還有其他方法解決嗎,目前是已先寄調解書,表明有意願調解,可是對方未必願意進行調解,是否可以一直打給書記官問對方有要調解,何時又要寫好答辯狀呢,因為本來是法院來函十日內。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5 11:00

 

請求拆屋還地案例中,土地所有權人(也就是對方)依民法第767條之規定,主張地上物無權占有土地,要求房屋所有權人(也就是你們)或事實上處分權人拆屋還地

依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1552號民事判決意旨,「以無權占有為原因,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被告對原告就其物有所有權存在之事實無爭執,而僅以非無權占有為抗辯者,原告於被告無權占有之事實,無舉證責任被告應就其取得占有,係有正當權源之事實證明之。如不能證明,則應認原告之請求為有理由。」,因此拆屋還地訴訟被告(也就是你們)的答辯,主要是要證明其有合法占有之權源,而其占有權源為何?買賣、贈與租賃、使用借貸共有時效取得地上權等可否作為占有之權源?所以您們還是必須舉證證明您們非無權占有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地主之民事起訴狀,您應準備提出房屋使用土地之合法正當權源證據,如使用借貸不定期租賃等,目前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為您撰擬答辯狀及出庭辯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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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葵 104-07-14 23:34

謝謝各位的回覆,目前有接觸對方律師,對方似乎有調解意願

我們也想走調解的方向,故想請問,若是開調解庭的話

(1)調解庭是否會有法官?還是只有調解人員?說的話是否會做記錄?

(2)若開調解庭,之前對方有寄答辨狀來,是否我方也還是寫答辨狀過去比較好?

(3)若調解不成是否會立刻開庭?就調解被告無權佔有一案開庭?

(4)若立刻開庭,那此時答辨來不及寫怎麼辦?

(5)可能開一次庭就立刻做下判決嗎?

(6)被告是否可以委託別人出席調解庭?

(7)雙方調解條件要怎麼談,如果陷入膠著怎麼辦,還有可以談多久呢?

     對方律師不用問原告是否接受這個條件就可以決定嗎?還是中間有休庭討論的時間呢?

很急需要這些問題的回答,因為都是一些未曾接觸這些的老弱婦孺,什麼情況都不懂,真的很希望能得到答覆,謝謝!

黃先生 104-07-04 22:55

懇請各位大律師能協助解答法律問題!

1.雇主勞保高薪低報已非常多年(6~7年),原本我預計7/6將寄出存證信函,以雇主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六款為由,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給付資遣費,但沒想到今日(7/4號)雇主發薪資時,卻突然在薪資袋中註明,5月有申請調整勞保投保薪資,6月起調整至合法投保級距,故6月所扣的勞保自費部分已是合法級距,那請問我還能夠主張雇主違法勞基法第14條第六款為由,終止勞動契約嗎?因為上週曾到某大學法律服務社詢問過,該社指導法律系老師表示,因雇主每月均將勞保高薪低報,故無30日除斥期的限制(因雇主美違法事實仍持續進行中),但是雇主今表示5月已提出調整,並於6月起生效,但我上週到勞保局申請投保資料時,明細中並無5、6月的資料,所以不曉得這樣是否會有知悉30日的問題..

2.另外因6月份本人有因為心肌梗塞住院幾天,醫師已有囑咐不適合再從事搬重工作(本人為食品物流中盤商送貨司機兼搬運工),向雇主反映希望能夠調整職務後,雇主表示無法、不可能,那請問我可以以違反勞基法第14條第三款(但雇傭之間無明訂勞動契約,都僅以口頭討論),終止勞動契約,請求給付資遣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國稅局檢舉雇主之違法行為,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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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國稅局檢舉雇主之違法行為,並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一、心肌梗塞的話儘量不要吃甜的, 然後醫生開的藥一定要按時吃。

二、可以的話聲請調解處理掉就好了,你的身體狀況不是很好,如果心情不好可能會影響你身體健康,我常跟當事人說,如果訴訟打贏了但是因為訴訟而生病就算輸。

三、從你問問題的方式可以判斷你也做了一些研究,在我的作法,我會查一些判決給當事人看,不用進入訴訟就知道訴訟可能的各種結果,所做的選擇才會無怨無悔。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鄭少 104-07-04 22:48

律師你好,目前我奶奶生病中,照顧奶奶的錢都是奶奶存款裡面扣(請外勞)

我想問的是如果奶奶意釋清楚然後他把錢全部給我叔叔,姑姑,然後我父親都沒有分到,不知道這樣奶奶是不是惡意脫產,故意沒錢,然後讓我爸爸(奶奶跟我爸爸沒有再說話那一種),叔叔養。

如果是,不知道我們可以採取什麼預防措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本可處分自己之財產,無所謂脫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本可處分自己之財產,無所謂脫產

一、奶奶本來就可以自己處分自己的財產,沒有脫產的問題。

二、扶養費的部分,如果奶奶從未養過爸爸或養爸爸養得比較少,屆時來請求扶養的話爸爸可以請求法院酌減扶養費。

三、不論奶奶怎麼對你爸,要對奶奶好一點,親人的話能夠一起吃飯就要珍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小羅 104-07-04 19:59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就是,之前還不懂事的時候有一個朋友找人說叫我簽本票說他想借錢,但是我朋友帶的那個人是地下錢莊的,我當初記得現金跟本票上的不服合,然後我朋友有說他會處理了!我簽2張一張4萬所以是8萬但是另外一張是我寫的但是名字是我媽,然後那是97年的事了!我最近收到本票裁定也有提出抗告了!我想請問

1.如果抗告被駁回有需要付什麼費用

2因為對方是錢莊,且錢不是我拿的。

3如果抗告成功會開庭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20: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本票已經簽立,因為係用作擔保您的友人借貸債務,故而縱使您不是您收的錢,仍無礙對方以本票行使權益,故而應該是由您代友人清償之後,再向您的友人求償

2、倘若票據並沒有簽立完成或是您的友人已經清償債務,則應該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抗告是沒有用的。

3、您冒您母親的名義簽立的本票,倘若沒有經過您的母親授權,可能涉犯偽造有價證券罪。

阿堯 104-07-04 19:45

離婚法庭除了律師外,其他人代出庭答話嗎??其他人能旁聽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22: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家事案件採不公開審理,因此除了當事人、證人訴訟代理人之外,均無法在場。

Justin 104-07-04 17:50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因妨害秘密案件

簡易判決50日,如易科罰金 1000/日

日前已經收到執行通知書了,月中要報到執行

執行書備註欄有註記"聲請易科罰金請帶5萬到場"的字眼

想請問若想易科罰金,口頭向承辦書記官聲請即可??需要帶什麼證明文件嗎??檢察官還會再問話或是由書記官這邊就直接解決了呢??

我可否提前於月中報到執行日之前親自至地檢署繳納罰金??畢竟這種事還是想盡早解決的好

另外,初犯與到案態度良好是否能提升易科罰金獲准的機率呢??如果沒有檢察官的緣或當日檢察官情緒不佳不准易科罰金不就只好入監服刑了呢??

謝謝各位律師指點迷津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般而言,檢察官應均會給予易科罰金,至於若要提前,應先以電話詢問地檢署服務台,看卷證是否已送達地檢署,並與承辦書記官聯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2:34

您好,雖是寫得易科罰金,但基本上可易科罰金之機會很高,也可以提前跟書記官聯繫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與書記官連絡,若無意外,可易科罰金之機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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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迷糊 104-07-04 17:40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聲請假扣押,應先蒐集對方不願意還錢之證據,如錄音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大一 104-07-04 17:00

我於今年2.3月時購買了一個音響產品,發現有問題後與賣家聯絡

對方也退款了,但寄回時忘記寄電源線過去

當時我在LINE上面 說會寄還給他

但是一直沒有寄還 也沒有回他

目前對方告我侵佔他的電源線(一條約100)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我了解這是公訴

我目前是希望與對方和解,請問和解成功後 有可能得到不起訴嗎?

又或者對方不想和解,那我會不會被判刑 或緩刑

 

十分知道自己的不對,不應該因小失大...

但是現在真的十分緊張

希望各位律師 能夠幫我解惑

 

先謝謝各位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主張是漏寄,並與對方和解,基本上若無侵占之意圖,應會不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琪 104-07-04 13:16

您好,我在7/16要走第一次法院,不知道請律師還來不來的及@@,因為要上班,下班就得回家顧小孩,假日也是。變成自己無法整理資料或是拿出去影印,想詢問說請一位律師大概要多少呢?現在法扶那也得預約申請,很怕會來不及@@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將所需之訴訟資料交予委任律師扯裡,只要該律師代理您出庭即可,原則上您本人不用到庭。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先看您的案件是民事刑事,以及所在縣市為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如時間煩忙,或想增加勝算, 可委任律師代出庭, 除非特定因素, 不然原則上可以不用本人到庭

建議備妥相關資料, 委任律師代為處理, 歡迎來電詳細討論

五彩棉花糖 104-07-04 12:38

請問各位律師

   隔壁鄰居騎樓提供煙灰缸,讓人隨意抽煙,煙味飄進我家室內。

請問有任何方法可以改善或是制止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5 17: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不違反菸害防制法,且難以主張排除侵害提告

2、建議應該由管委會出面以公共地區不得堆放雜物為由,將該菸灰缸拿走,並且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設置禁菸區的規定。

小迷糊 104-07-04 12:09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文城 104-07-04 11:58

請問辦公室的同事偷竊被抓到  總共有4個受害者

請問律師:如果4個受害者同一時間告他  跟分4年 每一年告一個 讓犯罪者連受4次判決    基於一罪一罰的原則  那犯罪者是不是會受更多的刑事處罰? 

所以對於惡性重大的人 是不是叫受害者 不要一次告完 等第一件法官宣判後  再依次告第二件...第三件.......第四件....?

您好:

您的問題在刑法競合論部分已有相關之規範,請參考刑法第50條以下之規定。

火魚 104-07-04 11:56

請問各位律師們,我的照片被同學惡搞散佈,已經很多次並且我也警告過他們,他們依然繼續,我能用什麼法告他們?照片一張是跟其他同學一起拍的,另一張是畢業紀念冊上的。請律師專家們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14: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惡搞的內容影響您的名譽,可以提告誹謗罪。

2、照片的部分倘若拍攝者是您,您有著作權,則對方不得任意改作,不過倘若對方沒有用做營利用途,恐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超美品 104-07-04 02:34

請問律師

6月底出國前和律師確認過,和對方的調解條件,是否會再和我們聯絡後再決定,律師答是(未錄音律師應該自己有錄),出國期間有傳簡訊律師狀況,律師沒有回覆,因為都沒有回,而且調解日前中後,都沒有任何聯繫,我們才請台灣的朋友打電話去事務所詢問,才得知律師己跟對方和解,但條件我們非常不滿意,律師己要求對方先行撤銷對我們的告訴(己撤銷),事發後律師現在才主動打電話給我們,尋求補救之道,但他的補救之道依舊是賺錢。

問題:

1.是否能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提起和解撤銷或無效之訴?有沒有時效性?

2.因7月底才回國,能否先行委託他人提出訴請,還是一定要回國後始能提出?

3成功率高嗎?

4.和解內容要求我們要撤告,若不撤會有什麼影響?多久要撤?

5.其他尚請指導。

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準用再審之規定,必須於知悉理由後30天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2、您可試著主張授權律師洽談之和解條件與和解書內容不一致,或如您當初未授權給您的律師

     為和解之特別權限,亦可提宣告調解無效之訴試試。

3、只要和解仍生效,即便您未依和解內容撤告,檢察官仍會為不起訴處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超美品 104-07-04 14:08

感謝林律師的回覆。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可遞狀提宣告調解無效之訴,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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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腸 104-07-03 21:34

各位律師

小弟今天下午在"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153之1號"的汽車保養廠前發生車禍
(因為街景跟看到的路差好多只好複製那個保養廠的地址了..) 
雙方皆往板橋方向
對方是自小客車,小弟騎乘普通重型機車
現在的街景看不到但是其實禁行機車車道已經上橋了

小弟在橋下騎乘內側車道,對方開車在我前方
對方本來已經打右轉燈要切換到外側車道超車了
但前方汽車保養廠的汽車剛好要出廠房門口
讓他立即返打回內側車道

小弟騎乘後方本來因為前方路口已經紅燈所以以放鬆油門要準備煞車
結果因為對方車子忽然切回內側車道讓我只能緊急煞車
結果機車打滑往左邊傾倒接著往前擠(?)擦撞(?)到他的保險

小弟本身也因為摩擦而身上不少傷口 (都是皮肉小傷並無傷及骨頭)
這樣我還是會因為後車追撞前車條例而負起他整個保險桿換新的賠償責任嗎?

但是做完筆錄看了一下對方保險桿 (朋友有幫忙拍照)
其實沒甚麼明顯損傷  (我的機車傷還比較多..)
保險桿底下不起眼處的變色區域也是我的機車烤漆磨上去的
外觀也沒有甚麼太大變化


認識的車行老闆是說因為我有受傷他沒有所以刑事方面我還蠻有利的(?)
但是對方在電話中特意提到的後車追撞前車還是讓人很擔心

麻煩各位律師解惑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5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應該有違法變換車道,而有肇事責任,不過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以利分析。

2、倘若對方有肇事責任,則必須對於我方受傷負責,刑事過失傷害罪(應該於6個月內提告)、民事賠償責任

3、倘若我方有肇事責任,則對於對方的財產損失也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Hsuan 104-07-03 15:36

各位律師好,不曉得如何分類這個問題,還請海涵。

小妹家的工廠兩年前接到一件修復商品的案子,因為業主是透過我們熟識的賣家介紹而來,加上金額很小,所以沒有簽合約,只有e-mail往來,但在完成修復後業主卻以諸多理由推託不付款不取貨(ex:還沒找到擺放的場地、希望我們的物流車再幫忙運送其他商品才願意匯款blablabla)

因為實在沒辦法繼續讓商品佔據工廠空間(已經放兩年了...),想詢問「若我們給予對方最後通牒未果後,直接處理掉商品」這樣會犯法嗎?

感謝律師撥冗回覆!

一、不建議你直接處理掉這個物品,對方應該會告刑事

二、有的人是故意不拿貨的,就等著你丟掉它,除非你一開始的時候有寫清楚你可以直接丟掉,不然千萬別這樣做。

三、對方積欠費用部分可以考慮做支付命令或起訴以取得執行名義。

四、取得執行名義後再聲請強制執行這個東西,就可以合法處理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奶昔 104-07-03 13:56

律師您好 我目前19歲 再過幾天滿20歲

前陣子因為有些想要購買的物品 大約十萬元 想說去進行貸款臉書上搜尋到相關人士 便與他洽談了

六月八號下午 他請我拿抵押品去貸款 我跟他說沒有 他請我將機車當掉 拿到貸款的錢再贖回來即可 (機車一共當了三萬元 我私底下跟朋友再借兩萬元 = 總數五萬元)

六月九號中午 我跟他於板橋火車站見面 時間約下午一點 我繳交了雙證件影本 畢業證書影本 現金五萬元  (我有在雙證件影本上面蓋手印)

之後過程中他一直拖拖拉拉 到後來六月中 又給了他差不多四千元

六月十八號早上 他說要使用代書貸款 需要我的存摺 印章 提款卡 我上網查了一下資料 發現代書貸款似乎真的需要 所以我將兩個帳號(華南銀行 彰化銀行)都交給他了  之後我們有在附近的便利商店 確認過我的密碼是否正確

六月二十六號下午 他約我見面 之後請我砍掉對話紀錄 說是自己有些問題 不想牽扯到我 我照做了 (一開始商談的對話 我有手機截圖留著)

六月三十號下午 他們說是請我過去拿我貸款的錢 叫我去將戶頭的錢領出來 結果 我將現金領出來後  他們又將現金給收回去了 說是七月二號中午 會全部一次給我

七月二號中午 我等不到消息 便有報警的打算 下午彰化銀行說我的戶頭有資金異動的紀錄 我有請他們先將我的帳戶停止  之後 我打去華南銀行 他們說 我的帳戶已經被當成詐欺帳戶了..

想請問 本人目前沒有工作 對話紀錄我還有留著一部分 見面地點和時間 大約都還記得   目前想去警察局報案 但是聽說警察會強迫逼你認罪 我有需要準備什麼嗎? 我這樣的條件會對我很不利嗎?

目前法院實務對情況未必都會以詐欺幫助來起訴判決,尤其是你還有對話截圖,這部分打無罪機會是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3 14:25

您好

建議您提供截圖給檢警,以證明您是為貸款而交付帳戶,而非為幫助詐欺!

「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一、建議你跟被害人和解調解和解調解的時候記得用詞部分要修飾一下。對於帳戶被壞人利用這件事,如果你在和解書或調解的時候承認是「故意」給的,那對你是不利的;如果你在和解調解的時候承認是「疏失」,那麼就不會對你的案件造成負面的影響。

二、這類案件不若其他律師說的這麼樂觀,對於「幫助詐欺」當案由的案件,還是建議你傾盡全力。

三、如果你願意與被害人和解調解檢察官或法官心中所要保護的對象消失了,那麼檢察官不起訴的機會及法院判無罪的機會會增加。

四、有很多人在這類的案件不肯與被害人和解,相信我,這樣對你的案件是扣分的(大扣分)。和解調解沒有一定要談到你不能接受的金額,還可以談分期,請認真考慮。

五、敗率我統計過,不過有時候,統計結果十幾年只有一件無罪的案件,還是可以打到第二件無罪,這樣的事發生過後你就會覺得敗率根本就不重要了…

六、有的人會選擇認罪和解爭取緩起訴,這樣又快又簡單;有的人會選擇因為無辜所以絕不認罪,寧可戰死也不投降。律師的人生觀,原本是沒做的絕對不要認;做了律師幾年後,目前是,就算沒有做,是不是認罪讓事情早點落幕要看當事人決定了。

七、所以就看你怎麼決定了。

八、如果要爭個清白,建議可以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再查一些有罪判決來參考。

九、如果有錢請律師的話這個錢不要省;如果沒有錢請律師的話可以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3 19: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警可能會以幫助詐欺為方向偵辦,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蒐集以答辯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3 19: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向警方報案,並提供與對方溝通之訊息資料,以利證明您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幫助詐欺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7-04 17:53

律師說的很誠懇,我之前當過檢察官十年,

起訴的案件,只有一件判無罪(因為有資力),

另外二件不起訴處分(一件是通過測謊),

其他起訴都判刑了(其他有十幾件很想相信當事人,結果他們測謊不過)。

現在手上有兩件,想要以資力的部分拼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