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瑋希和成俊在交往期間意外懷孕,雙方因此決定結婚,但成俊自從結婚後甚少照顧家庭,每天沉迷線上電玩,瑋希在小孩出生後,一直獨自照顧扶養小孩結婚後2年,瑋希決心與成俊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但公婆堅持小孩一定要交由男方監護,只願意給瑋希探視小孩,瑋希堅不同意,向法院起訴離婚聲請法院判決小孩監護歸瑋希取得。

 

目前法院在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時,會審酌雙方諸多主、客觀條件之優劣,也會參酌許多酌定監護權之上位原則。其中,在法院實務上有2個非常重要的原則為:主要照顧者原則、現狀維持原則(照護之繼續性原則)。此2原則在內涵上互為表裡,未成年子女長期由何人(父或母)照顧,該人即為主要照顧者。因心理學之研究顯示,經常變更生活環境或親權人、監護人,會使未成年子女處於不安定的狀態,因而造成其過度的精神上負擔。為使子女健全成長,父母或監護人與未成年子女之照護關係以保持不間斷之繼續性為必要,故重視未成年子女過去以來的主要照護狀況。

 

因此,小孩自出生以來都由瑋希獨自照顧,雙方如離婚,法院會慎重審酌此一情況來酌定小孩監護歸屬,如瑋希從此角度切入,在程序中詳細論述並舉證,對瑋希爭取小孩監護是有利的。但要特別注意的是,無論依照哪個酌定監護之原則,實務上部會指參酌單一原則、面向,所以在程序中不能只針對特定原則論述,應對各原則全面詳論並舉證,爭取監護權的機率才能大幅提升。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穎政偷看老婆的手機,從line的對話發現老婆有外遇,憤而起訴離婚,起訴時才發現老婆將名下的所有房子汽車早已過戶給小王,銀行帳戶內存款早已提領一空,原本應該比自己富有的老婆竟是「無產階級」,依法定財產制的規定,自己反而還要給老婆3280萬。

 

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離婚時,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對於較多的他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可向對方要求雙方婚後財產差額的一半金額)。不過實務上,經常發生夫妻一方在還沒離婚前,早已經有計劃的將名下財產移轉到他人名下,使得原本應該是財產較少而對對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一方,反而成為財產較多的一方,必須要給對方金錢

 

針對這樣的情況,如果有計劃出脫財產的一方,移轉財產的時間點,是在離婚前5年內,可主張將其早出脫的財產仍算入對方的婚後財產,使其婚後財產數額增加,如此一來,對方可能因此變成婚後財產較多的一方,自己對對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或是可請求金額變多。不過,要這樣主張,「必須要從財產移轉的時點、交易內容及方式、移轉對象與對方的關係、對方及移轉對象整體財務狀態等等,詳細論證對方出脫財產,目的是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分配」,才能成功說服法官把對方早已移轉財產仍算入婚後財產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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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23888307

羊咩咩 104-07-03 02:08

您好:

         想請問1...今天去法院撤告傷害罪時已受理,但所謂的回去等通知是什麼意                            思呢!算有撤告成了嗎?

                      2...法院人員說:防害自由罪不能撤告,如果罪可能不成立,那當天

                            被告沒去開庭有影響嗎?

          懇請各位律師們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傷害罪是可以撤回告訴,妨害自由屬於公訴罪,但您可以表示不予追究,建議擬一份書狀較為明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3 19:23

若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告訴乃論罪是可以撤回的,撤回後會公訴不受理。

錢來也 104-07-03 01:19

爸媽當初買房掛兩個哥哥的名子,一切支出及貸款由爸爸帳戶扣款,現在爸爸走了,媽媽續繳剩餘房貸,大家討論房子過戶歸還給媽媽做為養老保障,但其中一位哥哥不願意,請問各位律師大人有什麼方式可以請他歸還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7-03 06:20

您好!

要先證明借名登記的事實,還要先弄清楚真正權利人究竟是父親還是母親?屬於母親的部分才能由母親請求返還登記,屬於父親的部分則會應歸入遺產進行分配,如果哥哥不願意配合,可能需透過訴訟解決。

一、借名登記的部分要先搜集證據

二、就是實質上所有權是你媽的證據。一個所有權人應有的管理、使用、處分都是你媽在做的話就能證明是借名登記

三、借名登記案件,建議還是多查一些判決來參考,因為這類案件要搜證比較不容易,如果不是先研究、搜證的話,直接告的敗率會增加很多。

四、建議你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及敗訴判決給你們參考一下。了解得越多勝算越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3 19:25

您好,還是要舉證是借名登記,才有機會把房產拿回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3 1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錄音蒐證,以利證明為借名登記,實際所有權人為母親或父親,再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亦可考慮請求給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bb 104-07-02 21:06

律師您好,

本人(原告)於ㄧ審的第二次言詞辯論中對於土木技師的鑑定報告書內的修繕費用金額有異議,因此法官要求本人要請技師做出ㄧ問ㄧ答,請問這個部分是要用哪種法律文件撰寫? 或是能否請土木技師直接出庭做解釋呢? 若要請技師出庭是要寫證人狀給法院嗎? 但本人不知道技師的身分證字號該如何撰寫呢?

本人想針對被告所質疑的部分再新增賠償要求,請問是可以直接更新在訴狀內就好嗎? 還是要以什麼樣的法律文件做撰寫呢? 其更新的訴狀以及原證等內容是否皆要原告的簽名呢?

本人要如何要求被告如果再次漏水至原告屋內必須加倍賠償呢?是否有任何制式的法律文件需提交給法院或是直接可以寫在訴狀內就好呢?另外要如何限期要求被告修復漏水問題呢?

影音光碟的部分法官皆無確認,是否應該轉成文字敘述的方式再提交給法官審理呢?

精神賠償的部分要有什麼樣的證據才能獲得賠償呢?

原證以及相關附件都沒有寄給被告,請問會對於判決造成任何影響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擬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求傳喚鑑定人出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3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撰擬民事調查證據聲請狀,將您欲問土木技師之問題逐一列出,並敘明詢問該問題之待證事實為何,目前若有鑑定報告,亦應同事撰擬民事準備狀,針對鑑定報告表示意見,說明您覺得不合理之地方,並提出相關證據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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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3 19:31

您好,建議您撰寫民事調查聲請狀,並註明應調查之證據及待證事實。

andony 104-07-02 20:40

請問各位律師勞資的問題,公司有公告值班時不能使用電子產品,否則按人事規章記過處份,因值班接班後有事與前班同仁傳line問公事被廠主管看到,廠主管不聽解釋當場告知給予兩條路走,一降職降薪,二為自請辭職,還說我可沒有逼你走喔!想請問廠主管可不按人事規章作處份嗎?這樣是否有違勞基法施行細則,懇請解惑並告知如何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21: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構成違法扣薪或是資遣,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屆時可以主張資遣費或是回復職務。

2、倘若您同意自願離職,就無法主張相關權益,應注意。

andony 104-07-02 22:2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構成違法扣薪或是資遣,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 ... (恕刪)

那後續是等處份結果公告後30天內寄存證信函嗎?還有寄存證信函收件人是寄廠主管還是企業負責人?

如果你是要向勞工局申訴,不寄存證信函也可以。

如果你是要以公司違反保護勞工法令為理由終止勞動契約存證信函應於知悉公司違反法令後三十日內寄給公司。你的勞動契約及處分的主體均為公司,寄發對象應該是公司,請不要錯寄給主管,以免無法發生預定之法律效果。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Lucifer 104-07-02 19:45

請問律師,如果當初離婚協議共同監護,小朋友於4歲時交由父親帶回照顧,但父親因工作常出國違反協議無帶回小朋友,且小朋友於2歲時發現有氣喘情形,繼續由母親照顧,父親持續給付扶養費,至今小朋友已6歲半,父親表示不願再繼續支付扶養費,且欲將小朋友帶走,請問律師可以如何爭取監護權,將小朋友留在母親家中。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21: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用協議的方式。

2、倘若無法協議,只能透過訴請法院酌定監護權的方式處理,並且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3、不要讓對方把子女帶走,然後委請律師協助起訴,以保障權益。

對方未付扶養費,已經有不利未成年子女的情況,另外依持續照顧及最小變動,可聲請改定監護,機會是高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Randy 104-07-02 17:20

請教劉律師,我因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續要走法院民事訴訟,請問我該如何進行?並請教您有接這類的案子嗎?謝謝

既然本件已調解不成立只有訴訟一途,但需要勞資爭議調解紀錄作為判斷,請您提供該紀錄,mail至st.win@msa.hinet.net
路人 104-07-02 17:13

律師您好,小弟日前在線上遊戲中,有兩名隊友被敵方血洗無數次,因此小弟就開始嘲諷這兩名隊友(無任何髒字,例:有一個被殺爆的中路,怎麼贏,諸如此類),而在對話過程中,其他隊友也開始起鬨,互相指責,這時小弟說了一句"廢物就是廢物,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多廢"、"加油吧爛",但前面無人說誰是廢物也無針對任何角色名稱以及ID,而其中一位玩家卻突然說要提告,請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呢?另外他也說日前有告過一名也是辱罵的玩家,不懂得轉移法庭還要跑去原告那邊,請問依以原就被的原則,他講的是否錯誤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2 19: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應到您戶籍地提告,且您亦可爭執無人格特定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迷糊 104-07-02 15:45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1.你跟您母親是否有借貸關係, 並且是否有證據

2.由於是家務事, 是否要撕破臉進行訴訟請斟酌

3.您挪用錢等事, 也要留意男友是否會提告

4.大筆金額者, 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VACATION 104-07-02 15:13

各位先進律師

我想詢問有關拋棄繼承的問題

前言

父親與母親離婚 監護權在媽媽

10多年來父親未提供扶養費,未曾連絡過。

最近偕醫院社工通知,父親傷重昏迷,在醫院也有欠一堆醫療費用

父親那邊親戚根本不想處理

由於媽媽從小撫養3個小孩,無力負擔費用

醫院要求,付清醫療費才肯開死亡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無法辦理拋棄繼承

有什麼辦法嗎?

1.父親對子女毫無撫養,卻須承擔在外惹得一切,父親的父母,與旁系兄弟姊妹,難道都不用付半點責任嗎?只主張他們已經付遺產並在法院斷絕關係,她的一切與他們無關,我們子女沒分到遺產子女卻要承擔的他們家的事,很不合理

2.

醫療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第 76 條
醫院、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開給出生證
明書、診斷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開給各項診斷書時,應力求慎
重,尤其是有關死亡之原因。

醫療法之規定法令未規定須繳清欠費才能開死亡證明,那醫院應該不能拒絕開立死亡證明嗎?

麻煩各位協助回答,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4 22: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仍有遺產,可以就遺產主張權益,倘若父親的親戚加以侵占,可以告侵占罪。

2、倘若只有債務,則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3、醫院的部分可以向衛生局檢舉

4、目前已經採全面限制主義,故而倘若沒有辦理拋棄繼承,還是不用用自身的財產清償父親所留下來的債務,故而無須過於擔心。

小郁 104-07-02 15:10

你好,我是一個小會計,我想請教我因為一些小事和公司業助吵過架,結果他聯合業務經理說要讓我沒工作。我在公司已待了超過十年,我的工作能力也讓老板放心。可是他們現在威脅老闆,(當時有老闆和他們兩人和我)說今天不是我走就是他們兩人一起走,這是最後通碟,要老闆做決定。我很擔心我會沒工作,因為他們兩人之前已逼走很多人了。他們又常找我麻煩,所以當時我有錄音下來,請問我可以告他們恐嚇我嗎??還有他們當時還罵我雖不是小人卻也是個不折不扣的偽君子,我可以告他們公然污辱嗎?當時老闆在,也有錄音。我己超過50歲了,沒有這份工作也很難再找到新工作,懇請律師指教

是否構成恐嚇公然侮辱,必須要聽過錄音的具體內容才能判定,侮辱部分也要看謾罵的場所是屬於什麼樣的場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15: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部份很難構成恐嚇罪,且倘若是在老闆的裡面,也很難構成公然侮辱罪。

2、不過倘若公司違法資遣您,您可以要求回復職務,並且要求復職前的薪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簡 104-07-02 14:22

一年前我因貪一時方便,客戶僅在電話中口頭承諾替他代簽文件,客戶事後不認帳,雙方經過和解後(兩造已有和解筆錄並載明對方拋棄刑事民事的請求權了)判偽造文書緩起訴二年。今年三月我告他人恐嚇罪,但對方用不實筆錄也反告我恐嚇罪,想問...若我因恐嚇罪被檢察官起訴,之前判的偽造文書緩起訴是否就被撤銷,重新被起訴偽造文書罪。

律師可以幫幫我,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04-07-02 11:40

您好~我想請問我有一位非婚生子3歲半 當初跟生父約定認領從父姓共同監護!但一年半後他開始酗酒.酒駕罰緩中!期間就有吸食並持有K他命被抓到(初犯只是罰款)但戶籍在我家.警察跟他欠錢銀行曾不斷來我家找人!後來逼他將戶籍遷走~仍有銀行什麼欠費的來找人!自然是不可能會給小孩生活費!去年有去戶政事務所約定孩子監護權歸母親我~他在2月看過小孩後就沒再來看過了~我想申請小孩改姓氏!但找不到他人.就算找到了他也不可能簽變更小孩姓氏的同意書!不想小孩再跟他有瓜葛~我可以怎麼做?謝謝 (若要請律師.律師費用約是多少?單親媽媽無法太多負擔)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主張父親顯有未盡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義務之情事,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為母姓。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為了90元肉片付出1萬5千元代價!苗栗一名婦人和男朋友到燒烤店消費,為了凹一盤90元的牛肉片和老闆起衝突,老闆嗆說「這餐不用錢我請客」,隨後叫服務生收桌子,婦人火大把300元鈔票往老闆身上丟,老闆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婦人以輕蔑方式貶損人格和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5天,易科罰金1萬5千元。

 

吃燒烤吃的不愉快,婦人以及男朋友和老闆起衝突,婦人抓起3張一百元往老闆身上丟,鈔票飛散落地老闆一臉鐵青站在原地,店內老闆娘見狀和小朋友跑出來,小朋友還撿起地上的鈔票,老闆氣不過站在原地站了一會才彎腰撿起鈔票,不過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婦人以輕蔑方式貶損店老闆人格和名譽,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

 

燒烤店老闆:「一個打卡PO上網,我們就送50元招牌脆骨!」

 

衝突發生原因是為了這盤肉,燒烤店網頁和菜單公告,單次消費招待一份50元豬脆骨,婦人硬拗要送一份90元的牛肉片,老闆氣憤的說。燒烤店老闆:「我說這餐我請客,請她離開,並且叫服務人員收桌子。」

 

婦人因此很火大,才把300元餐費丟到老闆身上,而身邊的男朋友當時還拿一個拐杖鎖,老闆也告恐嚇,但由於老闆當時用手機錄影,沒有心生畏懼的模樣,所以男子部分不起訴判決確定,老闆雖然勝訴但很低調不再做任何評論,他說經過這次明白做生意以和為貴,以後也不會再嗆客人,而婦人丟錢的舉動也付出代價,為了凹90元的肉片,這餐燒烤吃了1萬多元。

 

新聞出處: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03288/

 

TVBS – 2015年6月15日 下午2:24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09條定有:「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常見的公然侮辱罪,一般較容易與「言語型」的侮辱態樣相連結;但實際上,侮辱行為可以「舉動」的方式加以呈現。實務上常見的例子諸如朝他人吐口水、掌摑、以穢物潑人等,又此些舉措亦有可能同時構成刑法上之傷害罪。本件該婦人拿3張百元鈔向老闆身上丟之行為,實與一般交易習慣上有極大落差,應可認為其係出於侮辱人之故意始為之。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Michelle 104-07-02 11:16

本人於2010年離婚至今近6年....

我們於協議離婚下(監護歸我,男方全都不要),現在我想要轉移一個孩子監護權過到男方,請問有什麼方式??  
重點~男方一定不接受,因為他已經對孩子的扶養費,早已不負擔,且3~4年來從未對孩子盡到照顧與養育之責任(這能提告嗎?)
我也申請[支付命令]~但他在台灣根本查無任何財產存款,支付命令如同無效。 (請問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提告)

另外~去年我跟我現任先生向法院提"收養"一事,也遭前夫拒絕,故而被法院駁回......(是否還有任何方式上訴成功)
 我是否可以以(他長年未對孩子負起照顧與養育則認為理由)向法院提(監護權轉移)

我知道,監護的轉移,是需要雙方簽屬同意書才可以,重點(他為規避對孩子的責任,一定不同意)

 想拜託各位律師,能否幫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3 2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給對方,恐有困難,因為對方也沒有意願照料子女

2、建議應該從收養的部分著手,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已經超過上訴期間了,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從新向法院聲請

小陳 104-07-02 10:11

請問一下大律師

         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額(即股份)是不是無法變更減失?舉例來說,如果我是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原始持股有一千股,我能否中途自行退股五百股、而逕向商業登記登記我的股份減少五百股呢?也就是說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數額可否自行減少當初登記的設立股額呢?還是無論如何均無法變更當初設立的設立股額呢?或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變更減少當出的設立股額呢?請大律師不吝說明指教,非常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7-02 13:39

您好!

可以經股東會決議,用減資的方式辦理。但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不能只減少個別股東的資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柏 104-07-02 09:27

請問各位大律師:

海關緝私條例

第 39-1 條  
報運之進出口貨物,有非屬真品平行輸入侵害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者,處貨價一倍至三倍之罰鍰,並沒入其貨物。但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
,從其規定

條例中的貨價如何解釋呢?

貨品的價格嗎?

海關緝私條例是屬行政罰責嗎?

謝謝各位大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貨價應指貨品價格而言,而該條是屬於行政罰,惟商標法,著作權法等另有刑罰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真 104-07-02 08:38

請教各位熱心的律師:我的一名表哥(姑姑的兒子),日前趁獨居的祖母外出時入侵其屋內竊取祖母的財物。雖然罪證確鑿,有監視器畫面並找到表哥遺留在現場的物品,但對方堅不認罪。我們想報警處理並提告;但是祖母念及親情,希望大事化小。

請問,我們身為直系親屬,可以代為報警和提告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於親屬竊盜,為告訴乃論之罪,本件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可以提出告訴外,其他人並不得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2 19:41

您好,本件細數相對告訴乃論犯罪,故您無法代為提告

Mimi 104-07-02 02:16

母親早逝,父親直到三年前病逝都未再娶。父親共育有二子二女。

父親有請律師留下見證遺囑遺囑中指定兒女四人均分他留下的一筆土地(含建物),我們兄弟姊妹也已遵從遺囑完成繼承登記。而父親生前已將此房屋出租,在我們繼承後因不急著賣,就繼續租給原來的房客,並以大姊為代表,在合約到期後與房客重新締約,匯款至她的帳戶,她再每月把錢分給我們。

本也相安無事,但約半年前,二哥三哥突然召集我們兄弟姊妹四人,說從伯父那邊拿到另一份新的遺囑(日期較前述遺囑更接近父親的死亡日期),此遺囑是父親親筆書寫蓋印,並沒有見證人蓋章(伯父證實是父親親自囑託,且大姊和我認得父親筆跡與印章,應非偽造)。遺囑中沒有提及財產分配,只交代了若父親死後房屋仍繼續出租房租給兩個兒子均分。

因此二哥三哥主張,大姊和我應將已分得的各1/4房租拿出來還給他們二位,但是大姊和我當然不願將已經收到囊裡的錢再拿出來,所以雙方鬧得有點僵。

小妹請教駐站的律師們,於法律上,究竟是兄長們的要求是否為對?若是兄長們就此事提起訴訟,大姊和我有贏的機會嗎?在此先感謝律師們願意解答,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原則上民法規定遺囑前後抵觸時,效力以後遺囑為主,不過您父親後面所為之

   自書遺囑必須要符合一定要件才有效,並非筆跡是您父親所寫就一定有效,這

    部分可能您要持該份遺囑委請律師細看之下才可判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Mimi 104-07-03 03:01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現若假設該自書遺囑符合一切要件,那麼大姊和我就必須歸還房租給二位兄長嗎?

還是因為土地建物已經分配完成,租金收入已屬各持分人之權利?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若建物已辦理分別登記,您可以共有人之地位主張享有租金之使用收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老師 104-07-02 00:35

各位律師大人們您好, 

本人和太太結婚至今12年,陸續生下一女一男,婚後個性不合常起爭執,太太不喜歡煮飯,喜歡往娘家跑讓我非常苦惱,期間與她溝通無效,由於爭吵次數頻繁導致感情日漸稀薄,生活上兩人形同陌路,很少講話。生下老二至今已經分床超過10年,更無性生活可言。本人鑒於如此無法共同生活下去曾各位經與其溝通協議離婚,但她以她無做出對不起本人之事拒絕,她願意彼此互不相干各自生活也不願意離婚,她說要綁住我輩子,本人想請問在這樣無感情基礎下及分床分房無性生活超過10年時間,及種種不合爭吵下,提起離婚訴訟有機會獲判離婚嗎? 還有請問題起離婚訴訟開始到判決定讞須多久時間 ? 謝謝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主張雙方無美滿性生活、個性不合等,嘗試主張無法繼續維持婚姻,不過此部分要提出足夠的事證,並且向法院說明如何無法維持生活。

2、鑒於本案離婚事由不是很明確,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利訴訟進行,通常離婚案件本人的辦案經驗,一個審級有委任律師的情形,大概需要8個月的時間,不過會依據法院的承辦態度,被告所提出的答辯而有所不同,不能一蓋而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2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裁判離婚訴訟,建議應先蒐集配偶與您吵架之錄音,以利證明您配偶為有責配偶,再規劃您婚後財產,避免對方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pipi 104-07-01 23:31

律師您好,我妹妹已經跟她前夫離婚,而小孩監護權是在我妹這裡,她的前夫至今從未來探視過小孩,更別說有幫忙撫養,如今她的前夫也已經再婚有小孩了,我們家人跟我妹都一直希望能將小孩的姓氏改為母姓,我妹多次打電話去給她前夫談這件事,但他都是一直推託不願意簽名,或是電話都不接,我想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順利的將小孩變更成母姓,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2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子女姓氏必須由法定代理人協議,倘若無法協議只能透過法院裁判變更。

2、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改定子女姓氏,並請求對方負擔子女扶養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雙方無法協議之情形下,只能向法院聲請更改姓氏,並應提出原姓不利於子女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菲菲 104-07-01 23:13
我男朋友初犯 販賣三級毒品 量不大 只賣一人但有五次 有供出上手和上上手 也有自白 、坦誠犯案,羈押出來後無不良行為回歸正常工作。 然後於104/6/30號判決結果下來是三年10個月,正常來說不可能那麼重,連律師都預估說寬刑期,結果竟然超出最寬的預估,才知道法官是引用新法判決,但我很明確的知道我男朋友犯案的時間、被抓 (103/11/11),被檢察官起訴時還是在新法還沒公告之前,這樣法官怎麼能以被告在舊法時犯案,用新法判決定罪,這個根本不合理,非常不服,犯案的時間是採用什麼法就該用什麼法下去做判決,哪有人因為法院的程序而拖到新法公告,然後才讓被告人用新法判決,如果上訴的話,理由是否可寫 不服法官被告在舊法時犯案卻以新法判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1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一審判決,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聲明上訴,並再於十日內撰擬上訴理由狀,完成合法上訴程序,避免判決確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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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52

您好,若行為時間點在修法前,且修法前較為輕,應適用舊法之規定,又若不服原判決,要記得在收受判決後十日內聲明上訴唷,並補充具體之上訴理由唷!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草骨 104-07-01 20:34

我在前公司是負責某個網路平台的上架事宜。

由於前公司不時會平行輸入商品,並提供上架資料要員工進行上架,而商品圖要員工自己想辦法,當時公司未提供任何相關攝影器材,且不時會詢問上架進度,甚至要求商品圖要好看,我為了因應進度的詢問及本身對工作效率的要求,就上網找國外的網站商品圖進行上架。

結果大約在今年2月公司收到律師函指出,我負責的平台有一張圖(將A商品圖與B商品圖合成小修成一張圖)侵犯到對方的權利,當時公司要我進行撤換,我當時就下架並將原始圖做了修改,然後我今年4月底就離職了。

前公司在最近打電話來說對方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要我提出當時引用的原始圖來證明沒有侵犯,但是在撤換過程中我已將舊圖刪除,並且在網站上也找不到我當時使用的圖,而現在那個網路平台也沒有在經營了,我無法做任何證明,但前公司說對方有截圖當初網路平台的負責人寫我,所以將我的個資提供給檢察官,到時收到傳票要我出庭。

現在這樣子?完全我的問題嗎?

當時我只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才做這件事,我應該要如何因應?

對方若是求償,我也無力因應,應該要怎麼辦?

雖然你心裡想這是幫公司做事應由公司負責,但是這個事件在刑事的部分,你是著作重製罪的犯罪行為人,你的主管並沒有指示你去重製他人的著作,因此你在本事件的刑事訴訟程序中,會成為被告

至於民事部分,依照民法規定,公司需要與你連帶負擔損害賠償,不過因為真正侵權人是你,公司可以在支付賠償金之後向你請求先負擔的賠償金。

建議你儘快與被害人和解,說明你沒有錢,這個案件公司可能會全身而退,請對方高抬貴手,不要請求過多的賠償金額。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草骨 104-07-04 16:43

謝謝回覆

可是我現在所有訊息都是前公司電話通知我,我可以透過什麼方式找對方和解

是要等傳票來去說明時和解嗎?

但這樣感覺當員工好無奈唷,沒有任何方法能保護自己,當初就應該要有著不顧公司進度要求、長官關切的心,錢是公司賺,員工也不過拿點薪水罷了。

先稍安勿躁,等到出庭那天你可以見到對方的告訴代理人,然後你可以向他表示你是小員工收入低微,且妳表示你有和解的意思,請對方能夠高抬貴手。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pp999 104-07-01 20:26

各位律師大家好

 

是這樣的

我前年說過要給前男友一筆錢

後來他說會還

他說會還之後才把錢借出

然後陸陸續續的借款

他也一直說會還

只是是明年年底…

我有急用就一直詢問可以早點還嗎

最後他生氣就說不還失聯

 

我想請問的是

關於說過要給和表示還款

在雙方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Line簡訊錄音匯款紀錄都有

若是進入訴訟

我想要拿回借出總金額的可能性為?

 

謝謝大家

一、如果你希望最後真的拿得回來,請認真考慮先辦假扣押

二、先聲請假扣押裁定[除舉證證明對方有借款未還外,還需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逃匿之虞等致日後執行顯有困難的證據] ,再持假扣押裁定去國稅局查對方的資產所得,如果對方有資產所得的話就先至提存所提存擔保金,然後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執行。

三、做完假扣押後,再以支付命令或是起訴的方式處理。如果你不知道對方的身分證字號的話做支付命令會有點困難,那就考慮直接起訴,再依現在線索聲請法院調查對方住址。

四、你會覺得要拿回自己的錢是這麼的困難,的確這樣沒錯,借出去的時候比較簡單,拿回來比較困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1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證據能證明雙方有借貸合意,亦有交付借款,可請求借款返還,惟亦須對方有財產清償,若對方無清償能力,即使提告勝訴,實益不高,且同時須考量提起訴訟請求之訴訟相關成本是否核算,若真欲提起訴訟請求,亦可能須先蒐集對方脫產證據聲請假扣押,以確保債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萱萱 104-07-01 20:02

<很丟人的事情想請教律師,因再婚不敢讓現在先生知道之前情況!!之前的狀況是前夫用我的名義辦理信用卡支票後來使用都沒付錢,也因為這樣離婚到現在也14年!現在再婚後戶籍遷到現任先生家中,卻開始收到一些資產管理查封預先訪視通知書和支付命令和不時會有人來電,因為沒有和婆婆同住所以都是婆婆接的,就這樣也開始損及我現在的婚姻了!現在我只是一個家庭主婦專門在照顧孩子和家庭沒有個人收入,從小我就是一名孤兒也沒娘家資助現在又因為這件事情搞到問題一大堆,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好?

一、跟丈夫說清楚,讓他了解狀況。

二、你丈夫或婆家並無義務清償你的任何一筆款項。

三、如果你一輩子都沒有財產,那麼債權人就一輩子都執行不到。

四、跟你丈夫及婆婆說,不要理這些債權人。

五、如果有收到任何文件還是要處理,至少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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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43

您好,債權人僅能對您求償,因此若您名下無任何財產債權人也有執行上之難處。

萱萱 104-07-02 01:0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債權人僅能對您求償,因此若您名下無任何財產債權人也有執行上之難處。

 感謝顏律師也再次請您賜教...

晚間已經將事情原本道出讓婆家知道,現在婆婆擔心是討債公司會不會到家裡來亂?可那不是銀行嗎?或者我想辦法將戶籍遷出以避免讓婆家擔心?這樣做法有用嗎?

萱萱 104-07-02 01:04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跟丈夫說清楚,讓他了解狀況。

二、你丈夫或婆家並無義務清償你的任何一筆款項 ... (恕刪)

 感謝楊律師解惑,但是礙於本身沒多餘能力和婆家人不知情況下,當初收到支付命令也不敢提出異議,晚間已向婆家人說明原委,現在婆婆擔心的是會不會有討債公司的人來家裡亂?可債權人不是銀行嗎?會變成討債公司?會不會真的像婆婆說的討債公司的人來家裡亂?是否我應該想辦法將戶籍遷出已避免婆家人擔心或影響到他們居住?

陳孟 104-07-01 19:27

想請問各位律師先生小姐

因為我在網路上購買一雙鞋子我匯款後卻沒收到那個人寄的貨

他用了各式各樣的謊言騙我說他寄了但最後都沒有消息

到警察局那邊警察也說他的戶頭有亮燈

一直從去年十月底到現在

我已經報案了

但重點因為我本身今年9月初就要前往日本留學

我很怕因為這件事情而導致我留學延遲或不能去

想請問有沒有其他辦法

那個人到現在都沒有我和解

拜託大家了

一、可以寫封信跟檢察官報告你要出國的事,請檢察官在你出國之前先做完你的筆錄

二、刑案部分,如果你在偵查中已經做完筆錄然後就出國,原則上就算你不去法院開庭你在偵查中的筆錄也可以當成證據,你就放心出國吧。

三、有些人會找告訴代理人,但如果找律師當告訴代理人的話你的成本會超過你的支出。

四、小額詐欺其實很多就是抓準了你打官司成本高於所得,很多人都放棄了,所以這類的案件才會層出不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如果你看到全家便利商店就表示你走過頭了,進去買個水就可以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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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999 104-07-01 18:54

各位律師大家好

 

是這樣的

我前年說過要給前男友一筆錢

後來他說會還

他說會還之後才把錢借出

然後陸陸續續的借款

他也一直說會還

只是是明年年底…

我有急用就一直詢問可以早點還嗎

最後他生氣就說不還失聯

 

我想請問的是

關於說過要給和表示還款

在雙方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Line簡訊錄音匯款紀錄都有

若是進入訴訟

我想要拿回借出總金額的可能性為?

 

謝謝大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的證據,應仍可以證明您們雙方是有借貸關係存在,而目前可以先做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pp999 104-07-01 18:05

各位律師

 

 

 

 

 

是這樣的

 

 

 

我說過要給前男友一筆錢

 

 

 

後來他說會還

 

 

 

他說會還之後才把錢借出

 

 

 

然後陸陸續續的借款

 

 

 

他還是一直說會還

 

 

 

只是是明年年底…

 

 

 

我有急用就一直詢問可以早點還嗎

 

 

 

最後他生氣就說不還了

 

 

 

現在失聯

 

 

 

 

 

我想請問的是

 

 

 

關於贈與和表示還款

 

 

在雙方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Line簡訊錄音都有

 

 

 

若是進入訴訟

 

 

 

我想拿回借出總金額的可能性為?

 

 

 

 

 

謝謝

 

 

 

LAN 104-07-01 17:23

【情況說明】
我個人經營小小網拍生意,近日收到違反著作權通知書,打電話去問,說是我有一件商品使用的圖片未經代理商同意,所以被告
該件商品我尚未進貨,原本是打算有買家跟我買時,我再跟某家大型購物網訂貨,所以直接使用了該購物網該件商品的一張圖片,沒想到那圖片是商品代理商自己的,所以被告了!
警察說去他們那裡﹙保二總隊﹚做完筆錄後,會移送到我居住地的簡易庭,再等簡易庭通知即可。

【問題請教】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做完筆錄,大約多久會收到簡易庭出庭通知?
2、出庭就是向法官說明案情,並直接跟代理商談和解嗎?
3、像我這種情況,一般而言,和解金大約在多少上下比較合理?﹙想了解一下行情,屆時比較好跟代理商談﹚
4、若和解了,我需要代理商提供什麼文件?比如:不起訴書……之類的
5、若和解了,我需要再跑什麼流程才算是完全處理好?
6、像我這種情況,一般而言,廠商都會同意和解嗎?有沒有可能不同意,而我被判刑呢?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也知道了錯在自己,雖然一開始不是惡意為之,只是以為向那購物網買貨,就可以使用購物網的照片……但還是很擔心!再麻煩各位好心解惑,謝謝您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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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做完筆錄到開偵查庭的時間,與主管機關承辦人員的辦事效率有關係,如果是重大案件,過一兩天就被傳喚了,如果是像你這種小案子,通常需要一兩個月的時間才會被傳喚。

和解的金額涉及到你的談判技巧及對方的心態,如果你的談判技巧好,金額可以壓低一點。記得,對方想要的是你的錢,多一點最好,少一點也可以,你判刑多重對她來說唯一的意義是你願意花多少錢換不被判刑,因此這就是賠償金額談判的基準。

最後,除了民事的損害賠償外,對你最重要的是請對方撤回告訴。因此當雙方達成和解的共識後,請於支付和解金的同時要求對方也一併在你提供的撤回告訴狀上簽名,然後由你取得撤回告訴狀並於最快的時間內遞送地檢署。

以上,如有任何不清楚的,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天使媽咪 104-09-11 02:01

 若不和解,會被判刑,刑事判刑+民事賠償

一般都會和解居多

偏偏我和不少網友遇到的對象是三立電視台,求償100萬,沒100萬不願和解

我們大多都是經濟能力不好的人才做網拍的,怎麼賠得起這100萬......TT

天使媽咪 104-10-19 03:24

不知後來該廠商有跟您和解了嗎?和解金是多少呢?

和解金普遍我聽到的是2~5萬左右,

但當然也有少數似乎靠這條在賺錢的(以刑逼民)...要到超過10萬的大有人在......

阿哲 104-07-01 17:17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再今年3/17出車禍

事故發生原因是我是直行車,他從巷口出來未停

18、19號我父親有打電話問他要不要去醫院

他一直都說不用,想說等我們雙方傷都好一點在去調解

結果我5/15號收到法院傳票

對方告我過失傷害,5/26號出庭

初判表是寫他巷口未停~ 駕照吊銷行駛

之後是判和解,今天上調解委員會他跟我要求620000

還說他無照行駛被撞難道是他活該~

我不答應,所以就沒和解

我想請問這樣可以告她嗎?

可以告他甚麼罪狀?

然後要怎麼解決?

請攜帶您的資料,來所詳談。02-2555-5631 林律師
小迷糊 104-07-01 15:31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一、你講得有點複雜難懂呀…

二、你的意思是你男朋友的錢被你拿走交給你媽,你男朋友希望可以拿回來,你媽不肯還,是這樣的意思嗎?

三、要先釐清事實才能根據你的事實回答。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42

建議您在重新描述一下事實內容。

聽聽 104-07-01 15:14
各大律師你們好,小弟想請教,若是判決三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而執行日期未到案執行,拘票是當天馬上簽發嗎?還是大概多久的時間會簽發?

一、有易科罰金的宣告嗎?如果有的話還是積極面對吧。

二、即使判決記載得易科罰金的案件,檢察官還是可以視情況裁量不給易科罰金,所以這個部分如果執行期日達到案,以免後續檢察官不給你易科罰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1 23:19

執行日未到,就很有可能會發拘票。

104-07-0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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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酒駕遭判緩起訴一年

之後又因為一些小案件被判拘役,但判刑時已過緩起訴

案發是在緩起訴期間

 

這樣會影響到之前緩起訴的執行嗎?

若是改判有期徒刑會有差異嗎?

謝謝律師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7-01 15:10

以前當檢察官時,緩起訴時間過了,還沒有撤緩就不會撤了。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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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EX 104-07-01 12:39

我是債務人, 先前因為簽了本票。 對方(債權人)已取得確定證明書, 債權人應該會去做強制執行,但我們目前有“確認本票債券不存在”的官司,仍在一審尚未判決階段。那當對方去強制執行時,直接執行對我財產進行查扣。那我是否來得及提強制執行異義之訴?以及對方在進行強制執行時,法院是否會通知我?或是該怎麼做至少能讓強制執行等到債權不存在的官司結果出來再執行。很擔心錢先被對方拿去後就算本票債權不存在官司打的贏,對方也跑掉了。先謝謝各位律師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1 1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提起聲請停止執行。

REX 104-07-01 23:38

再請教一下,法院在強制執行前也會通知我嗎?如果會通知我,我一定會馬上去聲請停止執行。實務上會不會我還沒聲請停止執行時,就已經強制執行完成?或是有查詢的方法,看看債權人是否已經去聲請強制執行。

小何 104-07-01 11:08

個人為某社區警衛,2015\6\30 因故與快遞人員言語衝突,事後那人騎機車經過我面前時,轉頭對我罵了幹你娘。

事發地點為巷子大馬路上,當時並無旁人,但有警察局路口監視器可清楚拍下他的嘴型,且該快遞人員另外找上我一位同事收發包裹時,還不避諱向我同事提及他對我罵三字經一事。

請問這樣有足夠證據告他損害名譽(公然侮辱)嗎?

PS  證人一位即我同事,證據為警察路口監視器嘴型畫面

請各大律師們不吝解惑,萬分感謝

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公然侮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好

很遺憾,你碰到這種情況,你的問題,本所分析如下:

一、依據你的說明,對方的行為有可能對你構成公然侮辱罪。

二、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案發當天他確實在現場。

三、究竟有無辱罵三字經,你同事事後聽到該員提到罵你的事,可以聲請傳喚他出庭作證,因為你同事並未在案發時在現場,證詞是否採納,取決於你同事到底聽到什麼內容以及檢察官自由判斷。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1 1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是否核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照您所陳述之案件內容,本案是有成立公然侮辱罪之空間;但由於訴訟是流動之狀況,隨著當事人提出之事實及證據,律師切入點及法官個人之經驗法則,來決定案件之勝敗,故很少有案件是會百分之百全輸,或百分之百全贏,如果案件要增加其贏面,還是需要專業認真之律師,歡迎來電

黃先生 104-07-01 11:07

律師你好:

  我是債權人想請問的是:法院損害賠償強制執行命令己送?債務人公司,法院公文內說從104年5月起,依法扣債務薪水三分之一給我,但該公司店長卻屢次推諉說,他們公文收到,到我連繫他們己過了每月22日的發薪日,要等下個月22日發薪日再扣給我,但時間到了,卻又說債務人有跟他們公司借款,要先扣掉借款部份,剩餘的薪水再扣三分之一給我,然後又跟我說債務人這二天蹺班,要等債務人來上班後,扣掉債務人蹺班的薪水再說...等等之拖延,至今毫無消息!  請問像該公司店長對法院之強制執行命令視若無睹,我可以對該公司店長提告嗎?要告他什麼罪名?或對債務人再次提告?來保障我的權益,請幫我解答,謝謝!

 

1. 該公司不能主張要先扣除債務積欠公司的債務後再算三分之一。

2. 該公司如不依法院執行命令執行扣薪,可向法院聲請對該公司強制執行。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黃先生 104-07-01 17:30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1. 該公司不能主張要先扣除債務積欠公司的債務後再算三分之一。

2. 該公司 ... (恕刪)

你好:想再請問申請對該公司強制執行,是對該公司應從5月起,該對債務人扣3分之1薪水給我,而未扣繳的薪水部份,強制執行公司5.6月該扣給我的部份執行?如果債務人7月離職了,我還能對該公司申請強制執行5.6月該扣債務人的薪水3分之1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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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迷糊 104-07-01 11:03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問題是這樣的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 那筆錢是我男朋友的他是賣農地、建地、土地 他媽媽在養謢中心5、6年了,他媽媽真的急需用那筆錢 我拿這筆錢我男朋友都不知道 是我媽媽叫我拿男朋友回去放 錢是我在去年的九月拿四十萬十月拿四十萬十一月拿四十萬十二月拿十萬今年六月又拿了三十萬回去 這些錢也有包括他媽媽的看護費 當初我有問我媽如果我們要用那筆錢可以回去拿回來嗎?我媽當時跟我說可以回去拿 我拿錢回家時有先跟我媽說ㄧ句就是這筆錢是先放在妳這邊不是給妳喔 那筆錢是我們要買房子跟做生意的 真的遇到問題要回去跟她拿,她又不給我們 想問一下這樣可以去申請假扣押嗎? 還是有什麼好辦法可以讓她自己拿那筆錢回來還我男朋友?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主張這些錢是寄託給您母親保管,您可以隨時請求您母親返還這筆錢。

2、假扣押要件必須要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才可,依您所述情形,

   恐不符假扣押要件,何況縱使法院准予假扣押,您仍須支付請求金額三分之一

   的金額供擔保。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1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必須先蒐集錄音或匯款證據,證明您母親確實有向您拿取相關金額,亦承認為請您向男朋友借錢,方有機會可提起訴訟請求借款返還請求;若欲聲請假扣押,亦可錄音蒐集您母親不願意還錢之證據,以利向法院聲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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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 104-07-01 10:47

各位律師們你們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公司的負責人,但是只是掛名的而已,公司的所以帳目,跟大小印章還有我個人的支票跟公司支票都是由我媽在管理的。

現在的問題是,我媽平常就有在簽賭六合財,之前都還很順的在還錢,可以一直的累積太多,利息利息,已經無法在還了,卻偷用了公司的錢,重要的是也偷用了我的名下的支票

目前對方已經向法院申請了支付命令了,我也提出了聲明異狀書,這是有辦法停止不要在付款給對方了嗎?

有沒有專業的律師可以接這個官司呢?

應在訴訟中主打確認票據都是偽造的,並無所謂票據債務的存在,鑑定和傳訊你母親作為證人都是考慮的方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能證明支票並非你所親簽,可主張送筆跡鑑定,該支票將因係偽造而失

   效,您也無須支付該筆金錢

2、不過如此一來,您母親將可能因涉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嫌遭起訴。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1 1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支票均為盜蓋而無效,惟您母親亦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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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104-07-01 10:06

請求各位專業律師請協助

被告人:甲方,起訴人:乙方

事由:

乙方有成立公司資本25萬元,負責人為乙方太太。

甲乙雙方為合作關係,甲方有意投資乙方公司。為評估市場反應所以甲方先向乙方買貨來測試市場狀況,所以乙方為得到甲方資金協助提供公司銀行取款大小章、存摺、提款卡給予甲方方便使用。並將乙方公司設計品牌產品給予甲方銷售,甲方透過個人業務行為銷售至通路上販賣。每次銷售合約用印都有將文件資料備份給乙方得知。終端客戶交易金額也是匯至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公司戶頭中。

甲方其中一客戶希望能使用乙方公司產品包裝檔案,會修改掉Logo及部分圖形、包裝方式。所以甲方向乙方提出要求(電話及line溝通),得到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後就用郵件方式提供相關檔案資料。郵件無任何文字內容僅有可修改的包裝檔案。甲方與乙方電話and line 軟體中告知為確保終端客戶使用無疑,甲方會使用乙方提供的公司大章用印授權書給終端客戶使用。

由於甲乙雙方私下為朋友關係,乙方有向甲方借貸數萬元週轉。乙方認為該金額應為投資公司金額不需歸還。但甲方提出乙方並未提供任何公司願景及方向,何來投資之意單純就是借錢給朋友週轉。

乙方在這樣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偽造文書存證信函內容為: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提供授權書並刻印公司大章給終端客戶使用。造成乙方的市場虧損。並要求甲方客戶產品立即下架。

請問專業律師

1. 甲方是否已構成偽造文書罪嫌???

2. 甲方可做甚麼動作來保護自己??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公司大小章是由乙方提供予甲方,並授權甲方可使用該大小章,就不構成偽造文書

   罪,另甲方提供給客戶之授權書事前亦有經過乙方同意的話,亦不構成偽造文書罪。

2、甲方可保存乙方同意提供大小章予甲方使用、提供授權書予客戶事前有告知乙方之相關

    證據,以利日後訴訟供舉證之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7-01 10:29

您好!

如果能證明事先得到乙允許使用大章,則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還可對乙提告誣告罪。

Ivan 104-07-01 11:10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林律師的回應

因雙方往來是互信原則,所以沒有書信證明大章是可以任意使用。

就連甲方借給乙方的金錢也是一樣。

 不一定需要書面證據,如果有相關證人可證明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