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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 104-07-20 20:21
我日前控告他人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因罪證確鑿故目前未委任律師,近日即將開庭,惟被告應有找律師代理訴訟,故想請問若我也委請律師,倘日後勝訴後是否可ㄧ併請求律師費?又本週即將開庭,現在委任是否來得及?以上疑問,尚請熱心律師協助回覆,謝謝!

您好:

1.  理論上律師費用係由聘請人自行負擔,最好的情況係委任律師提起刑事自訴且附帶民事起訴,就可省去繳納民事訴訟裁判費,但若您已經對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是否起訴就必須憑藉檢察官的認定,若您的證據相當明確,待檢察官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分後,您可再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起訴,藉此求取金錢賠償以及回復名譽,其中賠償金額的一部份就可用於支付律師費用。

2.  只要在開庭前委任律師都還來得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開庭前均還來得及委任律師,而律師費用尚無法跟對方請求,惟若罪證確鑿的話,是否需委任律師,您再另行考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不論是刑事程序或民事程序,律師費原則上是自己吸收的,這個你要有認識。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 ,這個部分要注意時間。

三、民事請求的部分可以查一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委任律師任告訴代理人,委任費用須由您自行負擔,待對方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08

如果您認為證據很充足,就不用另外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囉,因為律師費是沒有辦法向對方請求的,除非灌再精神慰撫金,但是也是有限。

您好:

1.關於您的問題,相關律師費用必須自行吸收,即便最後勝訴,您亦無法向敗訴之對方請求之。

2.證據充足與否,有時見人見智,常常會因為雙方的訴訟策略及技巧之不同而有差異,有律師代理您出庭一定會比您自己出庭來的好。至於這禮拜要開庭,現在找律師,應該還來的及。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winsanbb 104-07-20 18:02

律師你好,違反商標法今天開庭,檢察官說因為我非初犯,所以不給我緩起訴的機會請我回去等通知,請問這樣會判怎麼樣的刑責呢?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7-20 19:04

您好!

既然已表明不能緩起訴,如果罪證明確檢察官就會起訴,您會先收到起訴書,之後案件會移送給地方法院判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也可能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來處理,若是,則一般會以易科罰金為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22

您好,檢察官可能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都可以易科罰金解決,不用太過擔心。

你販賣的數量有多少呢? 當初購買的地點攤販有辦法舉證嗎? 購買及網路販售之時知道是仿冒品嗎?

如果能夠證明你不知道這是仿冒商品,因為在客觀犯罪構成要件沒有全部該當,將不會構成犯罪。反之,如果你的留言或偵查庭中已經承認你知道這是仿冒品,則會構成犯罪。

雖然檢察官表示要起訴你,如果你的行為沒有構成犯罪或是罪證不足,仍可以對於檢察官的處分表示意見,法院認為有理由,仍可能會判決無罪(不過,做無罪抗辯,審理會需要多花費一段不短的時間,你可自行斟酌抗辯或很快被判有罪然後繳交個罰金解決問題)。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BenKai 104-07-20 17:00

各位律師們好

小弟在網路交易平台上賣了一雙鞋子

於2015/7/18 當日面受交易完成

但買家於2015/7/20提出鞋子不合腳要退貨的要求

想請問若已在當日看過貨品並完成交易  這時的退貨要求是否合理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7-20 17:36

若您是專門在網路上販售商品,則此網路交易可能被歸類於消保法之郵購買賣。

若適用消保法,則買家在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貨無須說明理由。

若您並非專門在網路上販售商品,僅是單一販售鞋子,適用消保法可能性不高,應該回歸民法買賣交易之規範,鞋子不合腳並非物有瑕疵,退貨較難有理由。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BenKai 104-07-20 17:49

感謝洪律師回復

小弟是只有單售一雙鞋子並非經營網路商店

這樣是符合洪律師所說的第二點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單售一雙鞋,所以不適用消保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勝 104-07-20 16:45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在今年7月8號那一天,我母親私底下去找一間玉山行銷企業社(貸款公司)我母親以為是玉山銀行的體系,所以想向這間貸款公司貸款180萬,一些申請貸款的申請書有填寫了,貸款的擔保品是我家的房子,所以要拿房子的權狀去地政事務所做設定,但是要去地政事務所去做設定時,被我們阻攔了下來所以設定沒成功,我們也跟對方的貸款公司說明我們不貸這筆錢了(沒簽本票,房子權狀也沒設定,也沒拿對方貸款公司的錢),但是對方貸款公司說書面資料已經有填寫了,變成說貸款公司說這有違約金的問題,違約金的金額是180萬的18%大概是32萬多,我們因為沒簽本票,也沒拿房子去做設定更沒拿到對方的錢,現在對方要向我們追討32萬多的違約金,昨天也有寄一張存證信函(存證信函是用手寫的)給我們

所以我們現在蠻緊張擔心這會有什麼問題的產生,所以想向各位律師拜託拜託請教你們,這會有甚麼問題或是法律問題產生嗎?或是說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才好,拜託各位律師能幫忙我們解答,拜託拜託~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7-20 17:48

消費借貸契約是要物契約,要收到借款金額,契約才會成立(生效),如您所說:沒拿到對方的錢,所以消費借貸契約可以主張尚未成立(生效),則契約上之違約金條款應可一併主張無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針對違約金部分主張無效,即便有效,也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而要求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何思婕 104-07-20 15:55

是管理費的簡易庭通知書.管委會換人接管後.環境清潔跟收費有極大磨差.想請問簡易庭通知書上的備註.受通知人係相對人.起訴狀繕本一件.相對人應提出答辯狀.並將答辯狀繕本逕送聲請人.請問這是什意思.代表我還要請律師答辯狀嗎?簡易庭通知該如何協調比較好呢?至少該達成共識吧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7-20 16:45

您好:

即起訴狀繕本有送給相對人,相對人可對起訴狀提出答辯,並將答辯狀寄送給對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調的部份可以看您希望支付多少錢,對方倘若同意,就可以達成和解

2、雙方倘若沒有達成和解,則我方必須提出拒付的理由及依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住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何思婕 104-07-20 18: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調的部份可以看您希望支付多少錢,對方倘若 ... (恕刪)

請問.是在簡易庭調解嗎?那我答辯狀該如何寫?是請律師寫嗎?

管委會接管後花圃雜亂不堪.跟無故漲管理費請問該如何協調會比較好?

您好:

因對方現已起訴,建議您至少要委請律師協助您針對管委會無正當理由漲管理費之具體理由撰擬答辯狀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簡易庭答辯狀沒有規定一定要由律師寫,一般來講除非你有對管委會有其他債權存在,否則要以環境清潔不佳當作理由拒繳管理費勝訴機率不高,簡易庭調解的時候可以提出你對於社區環境的意見促請管委會改善,或是聯合其他住戶一併對管委會施壓,以拒繳管理費當作手段在訴訟上可能會敗訴。

 

Mita 104-07-20 15:33

您好~ 我想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 他老婆有外遇想跟他離婚,我朋友不簽字,他老婆就跑去警局告我朋友對她女兒(她之前未婚生子小孩)性侵,她說我朋友在很多年前約5.6年前,睡覺時摸她女兒,我朋友說當時是因為他們都睡覺睡在一起他睡著了無意識去碰到她女兒,隔天小孩子有跟外婆說爸爸睡著時碰到我,當下我朋友就說那以後不要一起睡,因為他老婆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常常搞一堆事情出來(憂鬱重症),後來又看到我朋友手機下載了一堆較私密的照片,就在警察局裡說那些私密照是她老公偷拍她姪女的,當時她還傳賴跟我朋友說如果不簽字,就要叫她女兒改口供說我朋友有摸她,現在我朋友為了官司的問題很麻煩,可是 她老婆現在反悔了,又跟我朋友說對不起 她不是故意這麼做的,可是性侵害是公訴罪,我朋友6/28已經有被檢察官調去問話,現在好像想離婚也離不了,因為一切都必須要等判決書,請問律師 像這類案件大約都要拖多久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要進行多久必須看當天製作筆錄的經過及是否還有證據要調查,不能一蓋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論是妨害性自主誣告罪等都是公訴罪,且是重罪,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應該如何處理較為圓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DontAskWhy 104-07-20 15:30

版上各位律師您好

我最近使用手機上的APP交友程式被某網友公開的侮辱是豬,請問對方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情況是我回復了一篇文章之後,該網友在我的回覆底下留言。

以下是我回復子版的情況:

---------------------------------------------------------------

原PO:.......

某:他有病  不用理他  一臉豬樣

我:希望你可以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哦

---------------------------------------------------------------

 

當時我回復的子版只有"我、原OP、該網友"三人,而且討論版是公開的所有人都可以閱覽。

請問該網友的行徑是否有達到公然侮辱呢?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7-20 17:45

所稱:討論版是公開的所有人都可以閱覽,指稱別人一臉豬樣等情,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DontAskWhy 104-07-22 00:23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稱:討論版是公開的所有人都可以閱覽,指稱別人一臉豬樣等情,有可能成立

 

律師您好

當時我回覆的子版只有三人留言,他回覆原PO"他有病 別理他 一臉豬樣"是否能理解就是針對我呢?

因為他並沒有明確指明是我,若是提告我除了公然侮辱還能夠告他什麼呢?

若是提告公然侮辱,我有多大的機率勝訴?

 

林生 104-07-20 13:34

想請問律師,本人尚未滿18歲 目前17 我日前在台中市開車而車上有毒品咖啡包在路上突然遭到警察攔查 非常突然我完全沒有任何違規叫我停下來靠路邊熄火後我當下先問他你是憑什麼這樣半路把我攔下來他說什麼警察執行強制力什麼的想請問警察真的可以這樣隨便攔查嗎(很明顯就是衝著我來的),接下來他使用無線電叫支援我看沒辦法走了我就直接跟他承認我無照並且承認車上持有毒品,那他們錄影蒐證之後把我帶回派出所問我是否有吸食我說沒有他們說要驗尿那再來他們就開始追查毒品來源跟問我是要賣給誰的我說沒有販賣只是給朋友玩然後他就說沒販賣也有持有轉讓啦後續一連串處理程序後我現在才出來的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後續要怎麼處理

胖丁 104-07-20 13:12

請問是否只能有在金門律師公會登記律師

才可以到金門法院開庭呢???

如果是的話,請問有哪位大律師有在金門登記的呢?

本人有一件刑事案件需要委託處理

請留言告知

謝謝各位大律師!!!!

您好:

金門沒有律師公會,全台灣各地律師公會的律師都可以,請就近委任律師即可。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為金門沒有律師公會,所以有在任一律師公會登錄的律師均能夠前往金門開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目前我們已有接金門的案子,如您有需要,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請閣下聯絡高雄市 吳保仁大律師 電話0972-100975 專職刑事案件

金門全台律師皆可接案, 但是由於路途遙遠, 交通運輸成本會算在委任費用

請留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18: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在台灣找到合適之律師,金門的庭期一般可以配合律師的庭期,本所先前也承接受金門案件,若您有需要,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淑貞 104-07-20 13:00

律師你好~三年前因父親逝世在整理遺物時發現有位從99年7月至101年3月間共借給王小姐115萬元,但是在父親102年4月走後有聯繫該王小姐,陸續也有歸還依些從101/7/12~103/12/5月此已先歸還20萬零4千元整,至今也遲遲不還,請問我該如何用正當管道強制執行還款呢?

以上有本票依據, 尚有存留當出本票電子檔,因王S載父親走後我與她又有從新拰訂一份新本票一年歸還12萬之本票)也有該借款身分證字號與手機地此

您好:

本票債權分割遺產時由何人分得,請以該人之名義主張。如未分割遺產請以全體繼承人名義聲請本票必須有正本才可以對發票人聲請本票裁定,若無正本先聲請支付命令,看對方有沒有提出異議。若提出異議後會轉成訴訟,此部分可能就要更多證據才能證明有借款債權存在了。 借款返還請求權時效為15年、利息部分為5年,請儘速行使權利,避免讓權利睡著了。 取得執行名義後再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APPLE 104-07-20 12:27

台灣人到泰國當ATM車手被抓,在休息時被抓,不是以現行犯抓到?但身上應該有物證卡片,當下被抓後會泰國警方抓去哪裡居留??  判決多久會下來??

2015/07/17晚上打電話告知家人說被抓後,就無消息,如果知道國人是否安全?? 家屬可否去探視??未婚妻有在此限嗎??   如要判決   是要判多久??

在台灣執行還是泰國執行?  國人是初犯  無前科  !! 

如在泰國執行  可否引渡回來台灣執行??   畢竟國情大不相同?對受刑人來說 這是一個很殘忍的考驗,尤其他還年經!!

試問  需要委託律師跟其他相關的費用是多少呢??

為何第一時間駐泰相關並無通知家屬??而是犯罪者自己用賴打回台灣呢???

這是否有違常理???

您好:

依律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規定,旅外國人遭拘禁實時,可向駐外館請求協助,您請直接向台北駐泰國經貿辦事處聯絡。

林生 104-07-20 12:17

想請問律師,本人尚未滿18歲 目前17 我日前在台中市開車而車上有毒品咖啡包在路上突然遭到警察攔查 非常突然我完全沒有任何違規叫我停下來靠路邊熄火後我當下先問他你是憑什麼這樣半路把我攔下來他說什麼警察執行強制力什麼的想請問警察真的可以這樣隨便攔查嗎(很明顯就是衝著我來的),接下來他使用無線電叫支援我看沒辦法走了我就直接跟他承認我無照並且承認車上持有毒品,那他們錄影蒐證之後把我帶回派出所問我是否有吸食我說沒有他們說要驗尿那再來他們就開始追查毒品來源跟問我是要賣給誰的我說沒有販賣只是給朋友玩然後他就說沒販賣也有持有轉讓啦後續一連串處理程序後我現在才出來的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後續要怎麼處理

一、    就閣下所述毒品的問題,如需本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台中市東區富榮街19號1樓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1.警方可執行臨檢勤務, 警察職權行使法

2.您的狀況建議先正是式找律師花些時間討論案情及處理方法, 因為您敘述較不明確, 像與警方陳述之內容, 毒品類型重量, 特別是轉讓這邊

3.由於您未滿18歲, 有一些有利的空間

4.毒品罪嫌屬重罪,若資力許可建議委任律師初始即參與辯護較能保障權利;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嘉嘉 104-07-20 11:40

各位律師你好:我是被告同居人~以下是我男友的案件有判決書了但我覺得我請的律師看她對法官的回話不是很好!也對於我男友的案子並沒有太大的進展,請律師去看看判決書後可以跟我說明這件案子還需不需要上訴?我要看到解釋案子內容是否有對於我男友有利的!案子讓我很頭痛了不想再浪費請沒做事的律師了!((個人講話比較直接,海派主義,本內容有不敬不禮貌的地方敬請見諒))

判決書~103-重訴-36

不想多說解釋~請看判決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出上訴,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聲明上訴,再於十日內撰擬上訴理由狀,完成合法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靜 104-07-20 11:24

2014我加入了一個私密社團

裡面團員大概快1000人都是想省尿布錢的媽媽們

2014/7月-9月我陸續訂了尿布奶粉之類家裡用品

累積的金額已經9萬多,預購期要等3個月左右

剛開始賣方都正常出貨

後來就因種種因素拖了一年遲遲未出貨

到最近直接跟團員表示不出貨要退款

大家都配合填表單申請退款

但已經超過她說的退款14-30天仍未收到退款

真的很怕收不到或她一直拖延下去

想報警賣方表示她也有聘請律師

可以反告我們誣告毀謗

算一算大家累積的總金額至少好幾百萬

其他團員也沒打算報警都癡癡等待

不過9萬多對我們家來說已經影響到生活

我是個糊塗的媽媽原本想替老公省錢結果惹了更大的麻煩

拜託可以告訴我該怎麼辦嗎

如果報警我該準備什麼資料

匯款明細跟line的對話我到都有留起來

謝謝大家幫忙

您好:

若不提告詐欺,建議先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不異議,確定後就可以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若對方提出異議,您再於書狀內詳細交代始末,法院訴訟輔導科或司法院網站有小額訴訟事件的例稿,請參照修改即可。
天山雪蓮 104-07-20 09:58
尊敬的律師你們好:近日想買一間未保存登記法拍屋。此屋建於民國72年,是債務人長輩留下的土地上蓋的。後來土地分給另一房兄弟,再由另一房的兒子繼承債務人與地主(堂兄弟)鬧翻,地主與民國84年向法院申請拆屋還地,但不知何因未執行,房子一直使用至今,因債務人也不懂房子要保登記所以一直未到地政機關登記 。但每年有繳稅、有稅籍証明、也有水電、請問這樣的房子能買嗎? 謝謝!

您好:

違章建築仍可為交易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民法第425條之1規定:「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前項情形,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 您應先確定房屋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免權益受損。
天山雪蓮 104-07-21 10:41

 因是債務人祖先留下的土地,並無租賃關繫,那這樣能買嗎,謝謝徐律師

天山雪蓮 104-07-20 09:25

尊敬的律師你們好:

近日想買一間未保存登記法拍屋。此屋建於民國72年,是債務人長輩留下的土地上蓋的。後來土地分給另一房兄弟,再由另一房的兒子繼承債務人與地主(堂兄弟)?翻,地主與民國84年向法院申請拆屋還地,但不知何因未?行,房子一直使用至今,因債務人也不懂房子要保登記所以一直未到地政機關登記 。但每年有繳稅,有稅籍証明,亦有水電,請問這樣的房子能買嗎?謝謝

kimi 104-07-20 08:42
請問律師,男生剛滿14歲,女生15歲,2人已經交往數月,而且發生性關係了,女生都在其家人入睡後跑到男生家,一直到凌晨才回家,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妥當?會有什麼相關刑責?

您好:

若有一方違反他方意願,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時請趕快驗傷並報警,由警察機關、檢察官依法偵辦。 若雙方合意性交,因刑法為保障未成年人思慮不周,同意並無效果,此時男女雙方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為考量未成年人思慮不周,在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若18歲以下之人犯第227條之罪減輕或免除其刑,同時在第229條之1訂有兩小無猜條款,為告訴乃論之罪,使雙方可以考量是否提起告訴或提告撤回告訴。 若雙方家長已發現上述情形,可在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未成年人部分、父母身分法益部分或獨立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同時觸犯與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可處罰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依法可以減免刑責。又兩人都是未成年,所以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2、建議應該以和解方式處理,倘若提告的話,則應該委請律師,與法定代理人協同出庭製作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均可對對方提出妨害性自主之告訴,若一方提告,另一方建議亦提告之,以利取得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依據刑法規定,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十八歲之人犯此罪,屬於告訴乃論。本件雙方都有涉犯此一犯罪,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00 104-07-20 02:22

借朋友50幾萬,可是他未滿20滿18,有寫借據,可是目前對方失蹤找不到

失蹤前我跟債務人去他家跟他父母講清楚,他父母承諾一個月還1.5萬,也有簡訊紀錄

可是現在狀況就是他父母說沒錢然後也找不到他人,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讓自己有個保障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對方未滿二十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其所為意思表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 

      效力,不過您可試著主張對方父母已於事後承認對方有向您借貸,因此該借貸契約

      效,而且對方父母已答應每月還款,您可主張對方父母已承擔該筆債務,您可直接向對 

     方父母請求。

2、既然有借據的話,不妨先發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不過對方如表示異議的話,即進入訴

     訟程序審理。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emily 104-07-20 00:09

各位律師好:

小妹的工作是社區服務人員,日前發生住戶的媽媽打電話至服務中心要預約使用社區的KTV,於是小妹詢問了對方要預約的日期及戶號、貴姓,便在KTV登記本上住戶指定日期處填上戶號、姓氏”7-9 陳’S”,大約5分鐘後,該住戶(及屋主)也至服務中心預約KTV,此住戶發現登記本上因為她媽媽已先行打電話來預約並已登記,瞬間勃然大怒,指責服務人員未向她本人確認就先行登記,服務人員立即道歉,但此住戶非但不接受道歉,甚至大罵服務人員並說該登記行為已觸犯偽造文書之刑責,並且是可以提出告訴的,小妹並非專業法律人員,因職責受任於管委會工作、服務社區住戶,僅只是協助預約服務登記,單純填寫”7-9 陳’S”便涉及偽造文書,在小妹的認知上應該不屬實才對吧?而該住戶在服務中心勃然大怒提言提告是否也觸犯恐嚇脅迫?!倘若上述行為並非偽造文書之實,是否可要求該住戶道歉呢?煩請幫忙解答,謝謝

您好:

依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1730號刑事判決:「刑法第二百十條之偽造私文書罪,係以無製作權之人假冒他人名義製作文書為要件,如以自己名義作成之文書,縱令內容不實,除合於業務登載不實之要件,得論以刑法第二百十五條之罪名外,尚難論以偽造私文書罪。」您應該有登記之權限,故屬於以自己之名義作成之文書,就算內容不實,仍然不會構成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 您根本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業務上所掌之文書之不實登載故意,不會構成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罪。 住戶是否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同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同法第310條誹謗罪,上需要就實際情況判斷。 住戶若是出於誤會,因雙方還要常常見面,建議您若能化解,儘量由主管出面協調為妥。
104-07-19 22:18

我跟先生各自持有房子各2/1產權,先生為我房貸的連帶保證人,後來他又擔任別人企業貸款的連帶保人,先生的2/1房子被元大銀行法拍又扣薪3/1,房子三拍時我去借錢買回房子,所以錢都給了第一順位抵押權的房貸銀行,現在元大要告我,用民法242條要求我將錢還出來,由元大銀行代位受領,用民法第749代位求償.

律師回答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謝謝

您好:

建議您攜帶銀行的訴狀及您擔任保證人的保證契約等完整資料,尋求正式協助,若您經濟狀況不佳,可與各地法扶基金會分會聯繫,會為您指派扶助律師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若資力許可建議先行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確認後續行動;若無資力可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諮詢或申請免費律師

104-07-19 19:50

先生與人合夥擔任負責人,但因理念不合需退出.現階段要變更負責人

公司目前貸款都是先生名義辦理居多,新負責人現在也無法先哪出資金償還

想寫一份協議書,再一定時間內償清,但不知道要如何寫,想麻煩律師,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20: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就公司變更負責人事宜、借款金額、還款計畫等做約定。

2、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要擬定契約需視您們的需求來擬定內容,且有諸多應注意事項,應委由律師擬定較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個人借款與公司借款不同,應分辨之,可考慮委任律師諮詢辦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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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個人借款與公司借款不同,應分辨之,可考慮委任律師諮詢辦理之。

小丫子 104-07-19 18:08

各位律師們好:

在這有幾個疑點想詢問, 去年 年初因毒品案件遭檢察官 逮捕

(一)我先生被告販毒,而販賣定義很廣泛 只要有金錢交易 都算 所以代購也無法脫離關西.老公也認罪了 但在此我有個疑問是 因有一個朋友她轉為證人 且也咬死不放 但當初是因為她說的很可憐 而要我們幫忙拿取二級毒品(安非)但只告訴她若有回來家鄉時 才有辦法幫忙.

因為她要養孩子想賺點錢 所以老公阻止也無太大效用,當天被抓時 才知道 她是證人 而且有遭到電話竊聽 檢察官才行動 否則之前所竊聽都沒找到證據 共監聽兩次, 但是我越想越奇怪 她被抓到 但是完全沒發現她有任何罪 也沒勒戒也沒持有當然她販賣也一定沒被辦理. 聽說她被抓到時沒吃 疑點是?? 她買做什麼??(我們自己知道她是要轉賣賺取差價)但檢察官好像完全不提及此事,只針對她與我門購買的電話紀錄及證人指證.

那我是否能讀解成 警方誘導犯罪??刻意要對方打來購買 因之前沒有足夠證據所已湊人數?一共3個人指認 而這幾個都是不常接觸 他們有自己的老闆購買,打來時都是因為緊急時才來求助.

去年初抓到後,經過偵查也轉呈證人 指認連同我門一起被抓的另一位大哥(因他持有1-2級毒品數量非常多)算意外之案,檢察官因無法確認他販賣,所以我要求先生位了我著想 (且大哥也已經很多條案件了)就答應吧!! 所以才獲交保釋放!!然而因為前年老公已經有被抓到吸食被判1級9個月2級5個月(易科罰金)因罰金剛好再第三次繳完當天 必須進去執行9個月, 所以先生很氣認為檢察官故意所以第三次不繳直接跑路算了(真的不是刻意要逃跑)

然而直到去年9月時遭到分局,跟監逮捕(因通輯身分),當天一早他門尾隨我們住處跟到我們要搬去的別人家裡,然而我要先生別管我 先跑 是後跑了一段路還是遭逮捕,隨即就回分局 隊長也一質問來毒品來源,先生也交出人,做口供時隊長分別把我們錯開我先作完後帶離開到另一個辦公室等待,然而先生口供做非常久(期間隊長有跑來問我某某某電話在哪 因為電話都在我這)我說我要過去問先生, 但警方一直不讓我過去,直到先生作完後 我看他一臉昏昏沉沉(雖然我離開時有交代要他千萬保持清醒別亂簽)回來沒多久 安眠藥也發作 先生就從坐椅上滑到地上 我索性就讓他在地上睡 這樣提藥也不會太難受,然而就一直到晚上6點多地檢來接人,雖然到地檢分開房關,我還是能看見先生一直續睡到開臨時偵查庭.然而11點多我們就移送看守所了.

(二)勒戒出來的我去看守所幫先生領回衣物與包包,才發現 有張紅單 上面寫案發當天日期 案由:毒駕 哇塞一張8-9萬 但當天我們不是行車時間被抓呀~ 怎能開紅單呢?? 當天他們是在我們住的地方外面 等候吧!!見到我們騎機車載些東西離開 到附近朋友租屋的地方 等我們上樓後10分才衝上來的 且當時也沒搜索票 這樣子 紅單開立是合法的嗎?? 我先生說 他當天沒印象有開這張單 因為先生被逮捕後 因為路跑流很多汗 加上他食用的是1級毒品且剛吞一科安眠藥了 所以明顯整個人昏昏沉沉.所以他連口供如何做他也都不知道.

(三)剛有提及先生交出上源,但分局他們跟監後逮補因為量少無法成立販賣只能吸食成立但意外收穫一把槍枝,這不能算 毒品防制條例第4條至第8條,第10條或第11條 供出毒品來源 因而破獲者 而減輕判決嗎??

目前案件已經上訴到高院第一審了 也是因為有去看先生開庭後才知道怎麼當時的情況跟警方所逮捕的完全所不同 才來此提出疑問

感謝各位律師是否有能幫助我的疑問 是否能成為反駁的要件?? 因為實在是對法律 好生氣 官能玩文字遊戲 民卻只能默默承受

在此 祝各位律師 商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述的疑問,應先聲請閱卷,並研究卷內容資料來攻擊,否則容易推翻檢察官之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毒品販賣之犯罪為重罪,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後討論辯護方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刑事準備狀、答辯狀,為您配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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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104-07-19 15:39

男女方結婚32年~長期都有言語上的辱罵.所以造成女方精神壓力憂鬱長期吃藥無法外出工作!

日前男方外遇.被女方發現後反而揚言要殺女方!等出言恐嚇字眼.所以女方逃離家.

自此男方每天帶外遇對象回家.

女方現在持有的證物為:

影像檔=男方與外遇對象兩人在房間男生穿三角內褲外遇對象穿著性感睡衣並且男動手撫摸外遇對象.及兩人躺在床上.

錄音檔=兩人性愛過程

請問.這樣的證據除了可以訴請離婚外!能否提告男方及外遇對象通姦妨害家庭及精神賠償呢?

如果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錢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16: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樣的證據可以提告通姦罪、離婚、損害賠償

2、費用的部分會依據所欲提起的案件數量、證據多寡、雙方資力來判斷,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證物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洽商。

3、要注意6個月的提告期限。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女方法律上可尋求的救濟途徑如下:

一、言語辱罵、出言恐嚇部分,視證據情況,可考慮提出刑事恐嚇公然侮辱告訴,公然侮辱必須在六個月提告。若超過六個月,民事部分仍舊可以考慮在兩年內,請求精神、健康受損的損害賠償

二、通姦部分,要視證據情況,錄音與錄影的實際內容判斷,是否可以證明通姦,若可以,則可提起通姦罪告訴,通姦罪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告,若超過六個月,民事部分仍舊可以考慮在兩年內,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

三、通姦、出言恐嚇與長期侮辱,都可以作為訴請離婚的事由。

法律分析精準度仰賴訴訟資料、訴訟成敗取決證據搜集程度,若能提供更詳細資料,本所則能提供更詳盡法律意見。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www.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920-9170-920/02-27068809

執業區域: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所蒐集到的資料是可以做為離婚訴訟來主張,但仍應注意時間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及裁判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扶養費及剩餘財產配請求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51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應有足夠之理由訴請裁判離婚,提醒您若有未成年子女可爭取監護權,另外,夫妻離婚後還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關於通姦部分,亦可提告,並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唷!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關於您所檢附之證據資料,您已可訴請裁判離婚,並對該二人請求連帶賠償配偶權遭侵害之精神慰撫金,且您亦可對該二人提起通姦告訴。但要注意6個月的時效期間。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認知 104-07-19 14:42

13年前家母買了未保存登記房屋座落兩筆土地上.

一筆是完全所有權.一筆有持分

房屋有約7分之4在完全所有權上.7分之3在持分上!

持分土地權利是12分之2.但房屋幾乎占滿!!

賣家口頭說不會被要求拆屋糾紛

家母傻傻買下.一家人居住至今.從無翻修改建

每年都有繳交房屋稅和地價稅

去年九月突然有法院寄來開-拆屋還地-言詞辯論庭

到法院後才知是建商.分別在民國97年7月98年4月買合計12分之5持分.

法官是當庭要我們私下和解!

但建商給的合建條件不合意.我們不同意.協商人又說有沒有我們的地合建沒差.我們的地不重要(協商人是類似仲介)

我們跟協商人說不然我們買下你們持分.協商人又說不可能!!

現在問題是房子的樓梯.衛浴.水塔.水管.一半的電力網.都在持分地上!!

拆屋還地.房子就半毀.根本無法住人!!

不知可否向法院請求所有權人出來協商.不要跟仲介或中間人

這狀況請教大律師們該如何是好!!

可避免拆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9 16: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法官要求所有權人出面協調,不過沒有強制力。

2、建議應該就案件的部分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蓋倘若法律上完全站不腳,對方和解的空間就很小了。倘若我方使用該土地法律上是有依據的,則和解可以大膽地談。(本文認為至少出賣人的那個部分可以釐清一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否則您們就要針對占有權源負舉證責任,當然是否拆除,法院仍會衡量比例原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主張對方應受系爭原有分管契約效力之拘束,故您為有權占有該筆土地。另本案建議應委託律師處理,因涉及標的為動產,金額甚鉅,應謹慎處理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認知 104-07-20 12: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請法官要求

 

-------------------------------------------------------------------------

 

13年前家母買了未保存登記房屋座落兩筆土地上.

一筆是完全所有權.一筆有持分

房屋有約7分之4在完全所有權上.7分之3在持分上!

持分土地權利是12分之2.但房屋幾乎占滿!!

持分地的總面積是30.86平方公尺

家母傻傻買下.一家人居住至今.從無翻修改建

每年都有繳交房屋稅和地價稅

去年九月突然有法院寄來開-拆屋還地-言詞辯論庭

到法院後才知是建商.分別在民國97年7月98年4月買合計12分之5持分.

法官是當庭要我們私下和解!

但建商給的合建條件不合意.我們不同意.協商人又說有沒有我們的地合建沒差.我們的地不重要(協商人是類似仲介)

我們跟協商人說不然我們買下你們持分.協商人又說不可能!!

現在問題是房子的樓梯.衛浴.水塔.水管.一半的電力網.都在持分地上!!

拆屋還地.房子就半毀.根本無法住人!!

不知可否向法院請求所有權人出來協商.不要跟仲介或中間人

這狀況請教大律師們該如何是好!!

可避免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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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建商所有人是公司負責人.法院沒強制力要求所有權人出面協調.那他應該不會出面!!

13年前的房屋出賣人她現在也不知能否找到人.

鄰居.13年前的房屋出賣人好像是第2手.我們是第3手.房子屋齡約30多年

目前知道的是:房屋有買賣契約.無保存登記.土地過戶.房子前半截土地是完全所有!但房子後半截(房子7分之3部分)我們只有持分12分之2土地-(持分地的總面積是30.86平方公尺)

房子的樓梯.衛浴.水塔.水管.一半的電力網.都在持分地上!!

建商有12分之5持分土地.

 

這狀況請問大律師們該如何是好!!

 

認知 104-07-20 22:1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13年前家母買了未保存登記房屋座落兩筆土地上.一筆是完全所有權.一筆有持分房屋有約7分之4在完全所有權上.7分之3在持分上!持分土地權利是12分之2.但房屋幾乎占滿!!持分地的總面積是30.86平方公尺家母傻傻買下.一家人居住至今.從無翻修改建每年都有繳交房屋稅和地價稅去年九月突然有法院寄來開-拆屋還地-言詞辯論庭到法院後才知是建商.分別在民國97年7月98年4月買合計12分之5持分.法官是當庭要我們私下和解!但建商給的合建條件不合意.我們不同意.協商人又說有沒有我們的地合建沒差.我們的地不重要(協商人是類似仲介)我們跟協商人說不然我們買下你們持分.協商人又說不可能!!現在問題是房子的樓梯.衛浴.水塔.水管.一半的電力網.都在持分地上!!拆屋還地.房子就半毀.根本無法住人!!不知可否向法院請求所有權人出來協商.不要跟仲介或中間人這狀況請教大律師們該如何是好!!可避免拆屋!!-------------------------------------------------------------------------持分建商所有人是公司負責人.法院沒強制力要求所有權人出面協調.那他應該不會出面!!13年前的房屋出賣人她現在也不知能否找到人.問鄰居.13年前的房屋出賣人好像是第2手.我們是第3手.房子屋齡約30多年目前知道的是:房屋有買賣契約.無保存登記.土地過戶.年年都有繳交房屋稅.和地價稅房子前半截土地是完全所有!但房子後半截(房子7分之3部分)我們只有持分12分之2土地-(完全所有土地面積是38.55平方公尺                     ,持分地的面積是30.86平方公尺)房子的樓梯.衛浴.水塔.水管.一半的電力網.都在持分地上!!建商有12分之5持分土地. 這狀況請問 曹律師該如何是好!!

瑋傑 104-07-19 06:11

各位專業的律師你們好 

我弟弟因為好像參與了三合大戰 可是什麼都沒做 隔天在路上

被警方鎖定剛下車就被抓走 半夜2點我媽媽打給我說弟弟需要3萬元交保

可是沒有警方通知我們 是弟弟不知道用什麼理由溜出來打公用電話求救

2點半就被移送也沒辦法交保 馬上被羈押 請問這樣合理嗎?有什麼方式可以救他  媽媽也很擔心 我弟弟遭收押禁見

為什麼會這樣呢 在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建議我們該怎麼做

感激不盡 謝謝

您好:

您母親可以替您弟弟選任辯護人,由律師辦理律見,到看守所與您弟弟面談了解情況,並考慮對羈押裁定抗告或是情況聲請停止羈押

瑋傑 104-07-19 10: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母親可以替您弟弟選任辯護人,由律師辦理律見,到看守所與您弟弟面談了解 ... (恕刪)

律師 首先先感謝你的回答  後續這些我們了解 我的問題是以上這樣的程序符合人權嗎?程序合法嗎?

怎麼能說交保才沒多久就被移送不給交保呢?也沒通知家屬 這樣程序沒有錯誤嗎?

您好:

羈押會有押票,押票會寄給家屬,上面會記載羈押原因,請問您或母親有無收到押票?具體情況仍需要到看守所律見完您弟弟才能釐清

瑋傑 104-07-19 10:2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羈押會有押票,押票會寄給家屬,上面會記載羈押原因,請問您或母親有無收到 ... (恕刪)

沒有你說的押票 所以都一頭霧水 只知道現在在台北看守所收押禁見  所以只有要請律師律見這個方法嗎?

有問過法扶 他們說沒辦法

沈恆 (沈律師) 104-07-19 10:31

您好!

有些當事人會自以為可以交保而先告訴家人,但法院羈押庭若裁定羈押,還是會先羈押。依您所述,詳細經過情形您並不清楚,建議還是要先去看守所見過當事人後才有幫助研擬對策。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陳 104-07-19 01:47

請問一下:

          債權人於第一拍因無人投標流標而聲明承受, 請問一下, 強制執行於此階段是否已算是終結(於尚未核發移轉證書前)? 債權人如欲於此階段放棄承受, 是否仍可以聲請撤回強制執行程序? 還是已視同執行終結而無法聲請撤回? 另一問題, 債權人是否可改以聲明放棄承受而進行第二次拍賣(如願聲明賠償先後拍賣差額價金下)?  請大律師不吝說明指教, 非常謝謝! 

您好:

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2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24 號研討結果,撤回不生效力,承受仍為有效。

張小姐 104-07-19 01:27

各位律師大家好,

 因我弟弟與一女子未婚生子,然而後來去法院裁定監護權由小孩媽媽擁有

 而判決書上,指定我弟弟則是需要透過政府的社會局來協助辦理會面交往自

 己的小孩,但後來當我弟弟連絡社會局後,社會局的人告知我弟弟這不是它們

 的業務,要看小孩必須自己再向法院訴請會面交往!

 現在的問題是,能否告當時審理的法官刑事瀆職?

 因為該名法官的判決,導致我弟弟自從收到判決書後,應該快半年沒有看到自己的小孩子囉!!

謝謝!

您好:

裁定不服請依法提起抗告,而非對法官提告,對法官提告通常沒有任何效果的。 可依法向法院請求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張小姐 104-07-19 10:21

 謝謝律師的回覆與幫忙!!我知道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張小姐 104-07-21 16:11

 謝謝房律師的詳細解答..謝謝!!

jennifer 104-07-19 00:43

律師好有三大問題請教

一.我是老董牛肉麵的小股東!想請教您們因前任老闆劉正雄捲款潛逃留下一堆債務爛攤子!其他股東欲接收應該透過什麼程序才能算合法接收此公司?又新任老闆對股東有何權利義務?

此公司目前現況!在2014年英屬維京群島商富董股份有限公司 臨時股東會達成決議。
   將於2014年9月底,股東「台南周氏蝦捲」周志?董事長,接手營運老董牛肉麵!

二.但新任董事長接手此公司之後公司所有電話改號聯絡不上總公司!也未對所有小股東做任何交代

想知道小股東目前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透過各種管道要求他們招開年度股東會均藉詞推拖!是否觸法?

三.另自救會成員也有8000張上億金額的股東受害!但新任董事長以公司並未收到此款項已瑕疵股票定義!在法律上應該如何求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公司只是選任該股東為新董事長,公司仍為老董牛肉麵,無所謂接手之問題。

2、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股東(可多位股東合併計算股

     份),可書面請求董事會招開股東臨時會,或可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

     及財產

3、如您為前陣子購買老董牛肉麵未上市股票之受害者,如可證明募集未上市股票為公司之

     業務,可請求公司負連帶賠償,否則只能向原董事長提起詐欺取財罪告訴並求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ycc 104-07-18 23:57

請問各位律師:

     學校在民國45年已向A價購校地,  但超過15年的登記時效 ,學校未辦理移轉登記, 校地所有權人還是登記為A  A過世後  其兒子B繼承登記  曾爭執校地所有權 法院也依據證明文件判決認定學校是真正權利人 , B敗訴後將土地贈與妻子C , C又把校地抵押土地代書D借款15萬, 現在D要將抵押的校地強制執行拍賣,  法院也要進行拍賣來文詢問第三人(學校)有無要提異議之訴?

請問律師  有沒有辦法不讓法院拍賣校地呢?

您好:

校地是否已經交付予學校占有?法院判決之內容是否係依最高法院85年台上字第389號民事判例意旨而為判決? 基於債權關係相對性原則,買賣契約債權關係,學校只能對出賣人主張,代書抵押權人依法行使權利,學校無法阻止。 您可以考慮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之規定對B等人主張侵權行為,但要符合該條之要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提出異議之訴,並聲請暫緩執行,否則執行程序會一直下去,本件也應看您們之前的案件是如何的情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提起異議之訴,針對強制執行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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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提起異議之訴,針對強制執行救濟之。

linda 104-07-18 21:46

很急,如何讓刑事訴訟傳票如何不寄到戶籍地,我沒辦法遷戶籍,是不是寫陳報狀也可以,我要確定的答案,請有經驗的律師告知

一、可以以陳報狀向地檢署或法院陳報你的居所,並特別說明你不住戶籍地,請其不要寄至戶籍地以免送達不合法。這樣做應該會有點效果。

二、不能完全保證書記官不會誤寄,因為法院的書記官很多都怕送達不合法,還有就是有的書記官認為只有送戶籍地才算合法送達。如果你在書狀特別記明你不住戶籍地,那麼地檢官或法官就可能會特別請書記官注意送達地址,基本上檢察官、法官是書記官的上司,所以這樣的做法有可能會有效。

三、如果你開庭的地方不在你的戶籍地,那麼可以在法院所在地選一個送達代收人,這個是刑事訴訟法第55條的規定,如果你在法院所有地選了一個送達代收人[要以書狀陳明],那麼送達就應向該送達代收人為之。送達給送達代收人則依法視為本人收到。這個地方的話如果是重要的訴訟文書例如判決的話你可得盯緊著點,因為上訴期間就只有十天,如果你的送達代收人幫你收了又聯絡不到你,那麼你麻煩就大條了。

四、判決的送達這個地方要特別說一下,因為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說判決要送達給辯護人,所以實務上認為判決要送達給被告,上訴期間自被告合法收到判決開始算[不一定要本人收喔],而不是以你原審的律師收到判決的時候開始算,也就是說,如果你指定了一個送達代收人,而他收到判決的時候又聯絡不到你,那麼他一收到判決就開始算這個上訴期間,如果你原審的律師收到判決的時間比較晚,他又比較忙一點,抓著最後一天才上訴,那麼你可能因此就上訴逾期,案件就確定了。曾有當事人因為這樣的理由就提前結束案件的,這個地方要特別注意。我的作法是,一旦我知道判決的時間,我就會馬上把判決的時間記到律師日誌上,然後判決當天我會上網查判決主文,一查到判決結果不利被告就先幫被告簡單的上訴,只有這樣子處理才會萬無一失。

五、案件本身的部分也可以問,如果認為在這邊不好啟齒的話可以就近找個律師幫幫你。

六、還有就是有的人會以為如果自己有做的話不用找律師,這個地方應該是誤解,即使是有犯罪的被告也有請律師的權利。因為,即使是認罪也有量刑的問題要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linda 104-07-18 22:44

判決書也可以在開庭時特別提出寄送地點和送達代收人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8 23:39

可以寫書狀陳報不要寄到戶籍地而改寄送達地址,若真的不想寄家,可以去郵局問問看針對掛號可否只寄掛號通知到地址,再去指定郵局領取,也是變通之方法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8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至法院或地檢署聲請變更送達處所,並至郵局聲請掛號信件不要寄送至戶籍地,由您親自至郵局領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Amy 104-07-18 15:42

律師您好:

我是社區管理中心秘書,有件事情想詢問您。

社區住戶是承租戶,他暫時搬到別地方,承租戶跟屋主合約還在合約期限,

房子承租資訊PO在591網路上,當作日租套房承租給別人做為二房東

想請問這樣有違法法律條例或公寓大廈條例嗎??

目前社區規約並沒有條文針對二房東訂規定。

煩請律師給予解答,感謝您的幫忙。謝謝您

您好:

請先與該戶區權人聯絡,由其出面處理。 房客經營日租型套房是否有取得旅館業登記證?若無,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旅館業管理規則,主管機關得依法處以罰鍰。 房客的行為恐涉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第3款違反法令之情形,但仍需判斷是否情節重大。 建議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促請期改善,若無效果再採取進一步動作。
Amy 104-07-18 15:23

律師您好:

我是社區管理中心秘書,有件事情想詢問您。

社區住戶是承租戶,他暫時搬到別地方,承租戶跟屋主合約還在合約期限,

房子承租資訊PO在591網路上,當作日租套房承租給別人做為二房東

想請問這樣有違法法律條例或公寓大廈條例嗎??

目前社區規約並沒有條文針對二房東訂規定。

煩請律師給予解答,感謝您的幫忙。謝謝您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7-21 18:42

您好!

民法第443條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貴社區某承租戶若未與房東約定可將該房屋全部轉租,而違約租賃轉租他人,房東依法得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本案需請房東提供租約確認有無約定同意轉租條款,若無約定,建議可由房東終止租約,不再繼續租給該房客

以上法律建議請參考,若有進一步法律服務之需求,請不吝來電事務所(02)2382-2328洽詢,謝謝。

想要了解法律 104-07-18 11:46

各位律師大大你好,本人父親於本年度5月19日發生於機車的差撞事件,父親於路邊停車格開出,有打方向燈並有先向後方查看確無來車,但是車輛出停車格時,一台機車快速由後方衝出,因煞車不及,車身撞上父親左側車頭,已有備案,我方本想與對方和解,對方說因為不是很大的事件,所以機車沒有修理,看我方誠意進行和解,並於7月18日約定談和解,但對方那出一些不知是什麼的單具,要我方付清,我方表示各項單具由強制險支付,但對方又不願意,並要求我方先行支付後再去辦理我方強制險(我方強制險部分不是該由對方申請,且賠償金額不是歸對方嗎?)未達成共識,後經電話聯係時我方提出如不方便可由我方代為辦理申請,但對方又不願意並告知我方沒有誠意,有誠意就是那錢出來就可以談和解,請問我方有沒有自保的方法。

小吉 104-07-18 10:46

律師好,本人為補習班主任,於去年12月與今年2月偵查隊員至本人上班調查檢舉案件,去年12月遭人惡意檢舉~對員工謾罵,不信任櫃台人員能力,對員工大小聲。而今年2月惡意檢舉~裝設監視器和監聽器,監聽器損害他個人隱私。另此人檢舉我兩個上班地點,照理說她是否只能檢舉一間?因近一年來已遭惡意檢舉近30次,各局處皆來關切,但檢舉到警察局實在是太超過了。我有線上或離職員工都可以作證,另我並無裝設監聽器,而監視器必須維護孩童安全。我實在是不堪其擾,已影響我的工作權和人格權。而警方在我的堅持下也將2月份案件送進地方法院有刑號案件,我為被告,但應該會直接結案。因為其檢舉案政府總是用個人隱私拒絕透露檢舉人,所以我該如何告他刑事民事,我想請律師寫訴狀並諮詢,請問有律師為這方面專家嗎?感謝。

您好:

案件若進入地方法院有刑事案號,請委任律師前往法院閱卷,即可發現相關資料。

您好:

對方若持續惡意檢舉,致影響您的權益,已經觸犯刑法169條第一項誣告罪,如無特定受害人,則可能觸犯刑法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以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此外,該行為已經造成民法名譽權之侵害,使您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依據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名譽自由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失,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您除對對方提起誣告告訴外,亦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Knight 104-07-18 06:17

律師您好!

http://cutx.catchpo.tw/memo.php?mid=g5b6qs&datetime=1411215836.100194http://cutx.catchpo.tw/memo.php?mid=4cb6qE&datetime=1411216002.357942

這兩則新聞是報導小弟的案件,而這案件偵查快一年然而警方跟檢察事務官只抓到四名嫌犯而都非主嫌,而這檢事官本人感覺積極度不足我們證據都有但她還說畫面模糊看不清楚要抓人很難那至少跟小弟起衝突的那四個人也要來詢問到底誰叫那麼多人來打人,都要偵查終結了,那開庭的時候我們是否跟可以法官要求涉案人並非主嫌再要求檢事官積極調查此案或用組織犯罪和殺人未遂來辦讓那些有到案的人吐漏實情,而小弟有下列疑問懇請各大律師回答

1.這案件能用組織犯罪來辦嗎?因為來的人還先聚集開會在一窩蜂的打被害人

2.如果覺得檢事官不夠積極辦此案,那要怎麼反應?

3.開庭的時候能要求法官這些涉案人非當時請衝突的那四個人再要求檢事官再把其他嫌疑人開傳票一起開庭嗎?

以上問題再煩請各位大律師回答 感謝

您好:

依組織犯罪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同法第3條有刑責、第4、5條設有加重之規定。 依您的文意尚難判斷是否構成,您可向地檢署告發,由檢察官偵查。 您亦可依檢肅流氓條例向各地警察局分局提出檢舉。 您若覺得檢察官或檢事官辦案不認真,可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在偵查庭中了解情況,在視情況具狀追加告訴或提出告訴補充理由狀。若將來遭不利處分才能第一時間掌握狀況。 基於控訴原則避免產生糾問法官,我國採審檢分立制,除非有案件單一性之情形,法院只能就檢察官起訴之部分審理,否則有訴外裁判之情形,您可以向檢察官要求追加起訴,若您不知如何要求,建議您委請律師幫您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8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將相關證據、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加以補充說明,以利偵查進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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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媽 104-07-18 01:33

律師好 我收到法院的小孩探視強制執行命令 目前共同監護 我都有盡量配合對方探視但小孩不願意一直哭鬧所以我有縮短探視時間 不然探視時間多長小孩就會哭多久 每次探視後小孩的情緒狀況都不好變得害怕出門作惡夢次數頻繁會驚哭不容易哄睡…這些都有告訴對方但對方卻都說小孩你照顧的就自己想辦法。之後就沒在關心過小孩了 等到他想探視時才會再來。請問我該怎麼處理這張命令單 ?對方不願溝通 難道我只能讓小孩在如此沒安全感的情緒中成長嗎?我是全職媽媽我不敢去工作因為我的孩子需要我陪伴我付出我所有的時間和愛安撫小孩的情緒 但每次探視後都要再重來過 我很無助 因為對方不願溝通三天兩頭就說要提告我也快被搞瘋了。

強強 104-07-18 01:21

律師你好我是松先生,我在7/16當天我上網搜尋借錢網,然後當天與對方見面,並將對方要求要我帶的東西我都帶了,例如健保卡影本身份證影本以及郵局簿子影本,之後對方又說還要提款卡,於是我把這些東西給了對方,而對方卻說他還有其他客戶他必須馬上走,在對方準備要走時,他還跟我要提款卡的密碼,當時我頓了一下,問對方為什麼要提款卡密碼,對方只跟我說這樣他們可以幫我查詢我最近的存款甚至還說這樣比較好存款,於是我就什麼都沒想的就給對方,當對方離開我越想越不對,甚至還想我是不是被受騙了。當我到家的時候,我一直不斷打給對方就連7/17這天我也一直打給對方,但都說語音信箱,於是我拿著我的郵局簿子去刷時,服務人員叫我去警察局報案,這是我才驚覺我好像被騙了,於是我打165反詐騙專線的警員,他們幫我查詢到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叫我立刻去警察局報案。
我想請教這樣我該怎麼辦,因為我第一次這樣子而且我在第一時間去警局,但警局的人員說我這樣已經涉入嫌疑犯,我現在非常害怕,因為不想讓家人擔心也不知道該怎麼做,現在都無法入睡,我希望律師可以幫我這個忙替我求解 拜託

您好:

您可能會構成詐欺罪的幫助犯,建議您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

一、    就閣下參閱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幫助犯)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強強 104-07-20 15:5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那我該如何做呢?

因為都沒有任何對我有力的證據,除了通聯記錄什麼都沒有

pineapple chu 104-07-17 20:26

各位專業律師您好:

本人有關拋棄繼承問題請教,本人的阿嬤(奶奶)已過世,生前有留下一筆債務,本人的父親、本人及胞弟皆已申請拋棄繼承,請問本人的母親也要申請拋棄繼承嗎?(父母皆有婚姻關係),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7-18 01:28

您好!

媽媽只會是外婆的繼承人,不會是奶奶的繼承人。既然不是繼承人,當然也就沒有拋棄繼承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onbanws 104-07-17 19:25
各位律師您們好,本人居住在社區大樓,家父個性樸實節儉,平時就有撿拾人家丟掉不要的舊電器回家修理使用,最近家父經過社區資源回收區,看到社區居民丟掉不要的電風扇,便撿回家收拾使用,請問這樣是否構成犯罪的事實呢?是否會被社區管委會提告呢?請各位律師 ,可以替我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是在社區的資源回收區,若未經管委會同意即撿拾,則會有觸法之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南西 104-07-17 19:03

您好:

想請問如果我有請我一個朋友匯款給我在大陸的親戚,但他卻沒有匯款,金額大概在3萬元內,然後人也聯絡不上,應該是拿了錢就跑掉了,目前只知道那個朋友的姓名還有手機,其他資料都沒有,請問我要如何處理,該走什麼程序呢?是直接去法院提告嗎?而刑事民事皆有責任嗎?請問一定要請律師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朋友涉嫌侵占罪,刑事上您可以提出侵占告訴,民事上則可以提出損害賠償,並不一定要委請律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7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7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侵占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要先蒐證,證明你有交錢給他請他幫忙匯款,否則於訴訟時一旦對方否認,恐無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