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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 104-12-01 16:03

敬啟者

家人借款給他人40萬台幣五個半月, 經由雙方同意扣除16萬最為報償後提取現金 24 萬給予貸款人並換回四張票面10萬的個人支票, 到目前為止已經順利收回3張各10萬的支票, 下個月即將交換最後一張10萬支票後結束整個貸款

上星期五接到一名自稱受人委託律師的來電說要家人退回10萬否則將以重利罪名義提出告訴, 下個月的最後一張10萬的支票也會以止付的方式拒絕付款.  請教這些作法都能成立嗎? 家人該如何處理以便維護自身的權益呢? 

以上還請不吝賜教!

 

 

你好:

要說明債務借款,行為人並無趁債務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訂定借貸契約,否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44條重利罪。 可以請求給付票款或返還借款,但由於是直接前後手,債務人會以民法第205條規定主張超過20%利息,並無請求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1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返還借款與是否構成重利是二回事,您仍可主張請求返還款項,並對對方請求置之不理,待對方提告,再針對是否成立重利罪加以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1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求返還借款與是否構成重利是二回事,您仍可主張請求返還款項,並對對方請求置之不理,待對方提告,再針對是否成立重利罪加以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琉璃 104-12-02 12:1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各位律師的不吝賜教.  方便再請教徐律師, 債務人是否有知情兩年內向債權人提出重利罪有效期限? 又, 非債務人的知情第三人能不能向債權人控告重利罪呢?

阿傑 104-11-30 23:30

各位律師好~我想請教一些問題

我今年3月16號酒駕被抓~以公共危險罪被判兩個月~但在今年6月23日已易科罰金6萬一千元繳交結案~但當初在3月16日被放出來在地檢暑有簽一份限制居住處的切結書~但我6月23日已繳交易科罰金6萬一千元了~我那時有問那份切結書是否現易科罰金繳交結案後~是否會取消掉~當時他們跟我說一周左右會通知我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取消這份限制居住處切結書~而且我已去監理站銷掉酒駕的紅單及已上完交通安全講習~那請問我6月23日已繳交易科罰金算這酒駕公共危險案已結案~那我因今年12月27日有事要出國是否會影響到不能不能出國~

還有就是我有一些交通違規罰單還沒繳~只有兩張罰單目前是用分期方式繳納~那這樣剩下的交通違規罰單未繳~12月27日是否可出國

另外我也有欠銀行貸款信用卡的錢~其中一間有請法院強制支付命令~那這樣會影響我無法出國嗎~

 

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16: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都不會影響。

2、建議您可以持自然人憑證直接向入出境管理局查詢是否有限制出境登載即可。

一、你應該是已經出國了吧…

二、關於限制出境的部分,他都說會通知戶政事務所了,你去戶政機關問一下應該就知道了吧…

三、去境管局問當然也可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sherry 104-11-30 16:51

各位大律師好,有些問題想請教 :

 

此事關於刑事詐欺案件(a.包含委託房屋買賣不成沒完成任務卻沒退款糾紛 b.另一筆借貸金錢糾紛),目前開完第三次偵查庭,但尚未和債務人對質過,因債務人故意請假避開,因此不曉得案子會拖多久,何時才會判決。

 

1. 而債務人於第二次偵查庭後有還一點點錢處理借貸款部分,也就沒有繼續還款,但他卻告訴檢察官說他已經跟我談好和解,並且講好怎麼還款,實際上是債務說謊。請問這樣子本來有機會成立的詐欺罪,會不會因為我收錢而影響判決呢?甚至詐欺罪就變成不成立呢?如果是這樣子我該怎麼做?懇求協助,謝謝。

 

2. 因訴訟這一年過程,債務人故意不接電話,我方也找不到債務人,只有第二次偵查庭遇到,卻試圖想腰斬還款金額沒還款意願,我才請家人陪我找債務人談判維護我的權益,談判過程完全沒對他怎麼樣,但債務人就開始亂說話,說要報警說我們恐嚇他要告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有哪些地方該注意或者是要怎麼防範他呢?懇求協助,謝謝

 

3. 因所有匯款都是到債務人兒子帳號,請問他兒子借戶頭給債務人,進而詐欺債權金錢幫助詐欺能夠成立嗎?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7 10:09

 您好

您可以透過刑事陳報狀的方式將事實陳述予檢察官

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

sherry 104-11-30 16:45

各位大律師好,有些問題想請教 :

 

此事關於刑事詐欺案件(a.包含委託房屋買賣不成沒完成任務卻沒退款糾紛 b.另一筆借貸金錢糾紛),目前開完第三次偵查庭,但尚未和債務人對質過,因債務人故意請假避開,因此不曉得案子會拖多久,何時才會判決。

 

1. 而債務人於第二次偵查庭後有還一點點錢處理借貸款部分,也就沒有繼續還款,但他卻告訴檢察官說他已經跟我談好和解,並且講好怎麼還款,實際上是債務說謊。請問這樣子本來有機會成立的詐欺罪,會不會因為我收錢而影響判決呢?甚至詐欺罪就變成不成立呢?如果是這樣子我該怎麼做?懇求協助,謝謝。

 

2. 因訴訟這一年過程,債務人故意不接電話,我方也找不到債務人,只有第二次偵查庭遇到,卻試圖想腰斬還款金額沒還款意願,我才請家人陪我找債務人談判維護我的權益,談判過程完全沒對他怎麼樣,但債務人就開始亂說話,說要報警說我們恐嚇他要告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有哪些地方該注意或者是要怎麼防範他呢?懇求協助,謝謝

 

3. 因所有匯款都是到債務人兒子帳號,請問他兒子借戶頭給債務人,進而詐欺債權金錢幫助詐欺能夠成立嗎?謝謝

你好:

可能會被認為是單純的民事糾紛,並無詐欺罪之犯意而不起訴。 若不想產生其他糾紛可以申請各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全程錄音。 若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會構成詐欺罪之共同正犯,若是出於幫助之意思幫助他人犯罪,會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若不知情則無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詐欺犯罪行為,否則容易成為民事債權債務糾紛,而不成立犯罪,可考慮整理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告訴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行為及證據,並出庭向檢察官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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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仔 104-11-29 15:58

律師你好:

甲乙兩方原是同居人,向債權人(乙方母親),借款130萬,甲乙兩方共同簽名借款借款說明此金額為購屋用,但乙方積欠債務,而從借款金額中先撥出還款(等於私用一半金額),購屋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剩餘向農會貸款房貸金額也是甲方自己在支付,水電瓦斯也是甲方支付,乙方從未付過房貸及水電瓦斯費用,共同住在一屋,現在狀態是分手,但乙方不承認他用掉一半金額,要甲方自行背負全部金額,於是甲方前去找債權人解釋乙方從中挪用一半金額,甲方願意償還一半金額,債權人也同意甲方還款一半金額,並簽下書面證明還款,但乙方得知消息,認為談此事時他不在場,所以不算數,但乙方在外借款之事,都還有證人可以證明當初乙方跟他們借錢之事,乙方說:甲方還款130萬乙方才肯搬離房屋,但是130萬乙方已經花掉一半(乙方借錢證人都還在,不過沒立借據,因是甲方朋友)且現在乙方不承認有跟朋友借款一事!

那請問各大律師 以上事件甲方應該怎麼處理?

您好:

借款和是否可居住於該屋應屬不同之法律關係,建議可以提起遷讓房屋訴訟,要求其離去。

沈恆 (沈律師) 104-11-29 18:05

您好!

1.  既然債權人已經同意,甲與債權人間就不再有債權債務關係,剩下一半金額是債權人跟乙之間的事情,跟甲已經無關。

2.  甲可以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請乙搬離房屋,若無效果,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債權人已同意甲方以130萬元的半數清償以後再不欠錢,那麼這個部分甲方就不再欠債權人錢了。依債的相對性,這個在甲與債權人之間就發生效力,與乙無關,所以不用乙在場也是一樣的。

二、甲是所有權人,乙若無占有權人占有甲的房屋甲可以起訴請求乙搬走。

三、分手要有智慧,要注意安全,可以和平解決的話儘可能和平解決。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有權人若為甲方,請求乙方遷讓房屋,若乙方拒絕,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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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所有權人若為甲方,請求乙方遷讓房屋,若乙方拒絕,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花仔 104-11-28 15:53
你好~我有ㄧ間房子,因為要結婚了所以媽媽要我把房子名字變成弟弟的,跟我說要用贈予的方式,因為我是在外地工作的所以要我申請印鑒證明給他,因為要戶籍地申請所以又叫我寫委託書給她去申請,因為要結婚所以我們關係變的很不好~而且媽媽身邊多了些心術不正的小人,所以怕被騙...把房子名字變弟弟的沒關係,只是不想被另外利用去貸款之類的,所以想請問這樣的話我要注意些什麼呢?另外還會產生什麼費用嗎?房子目前還有貸款,因為我媽ㄧ下說贈予稅ㄧ下又說增值稅然後又說二稅合一我會被扣稅之類的..都糊塗了...所以上來請求幫忙~在麻煩回答,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8 2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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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議跟公司請假親自跑一趟處理,金額比較大的東西還是謹慎一點好。

二、代辦的代書要慎選,好的代書雖然不會帶你上天堂,但壞的代書會捲光你的財產

三、所有的資料用印前一定要先確認過才行。

四、是否要把房屋送給你弟你要想清楚呀,以後不能後悔的…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8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要借名登記在您弟弟名下,則應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此種案件舉證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8 23:28

 如果您想要保留房子實質所有權,只是形式上登記贈與給弟弟。應訂立借名登記契約,並讓你弟弟設定抵押權給您

小劉 104-11-27 15:27

當時前妻欠錢。對方要求簽本票。但確要在加一位發票人不然不放前妻走。當時因為小孩的緣故而簽了!現在法院民事裁定強制執行。還要養小孩跟貸款怎麼辦。

你好:

若針對本票裁定抗告,因為你確實有簽發本票抗告可能會駁回。 若對方就是持票人(當初要你簽名的人)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依原因關係抗辯主張你與持票人並無借貸關係存在,或有被脅迫等等之情形。 若對方已經聲請強制執行,可追加債務人異議之訴,並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規定聲請供擔保停止執行。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協助你。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9 22:55

 如果您確實有簽名,您與前妻負共同發票人責任。但您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或者是在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後,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

阿古古 104-11-27 05:54

之前請朋友幫忙代為貸款買車,掛她的名下。但車子一直以來都是我在使用繳款,後來他家人知道硬要他把車過戶出去,但因貸款中又有罰單實在不好處理,後來他家人乾脆報遺失警察拖走後,我跟她們談,結論是我說盡快找到合適的人選或其它辦法過戶車子,但他們要我簽切結書,車子才要去警局撤銷讓我牽車,我可以不要嗎?基本上他們有權利這樣要求嗎?我必須配合他們才能牽車嗎?如果因此我不繳貸款及罰單的話會怎樣嗎?他們若一直要我解決問題才願意撤銷讓我牽車這行為合法嗎?有辦法可以解決嗎?若告他們是犯了什麼罪名ㄋ,如果他們要對我提出告訴,在我的立場有什麼罪嗎我的行為有錯嗎?名義上的車主可以行使哪些合法權益ㄋ?

實際上車子是你的,貸款卻掛他的名,如果不寫個書面對雙方都沒有保障。

他願意幫你掛個名真的是你的朋友,這個部分他的家人會有疑慮也是人之常情。

寫個書面保障彼此,是個好的做法。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雅 104-11-26 15:26

請問,我買了預售屋最近要對保了,建設公司也已經有相關銀行跟專員資訊給我,可是打電話去問專員是否能增貸的問題,卻說建設公司給他的金額跟我當初買的金額是不一樣的,買的金額當然是比較多,這樣是不是建設公司有亂報的情形?(就我知道得好像我買的這間房是有被轉一手賣)這樣的情形是沒問題的嗎?就照著建設公司給銀行的金額貸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6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然要問清楚,否則可能另外涉及逃漏稅的問題。

2、建議應該重新審視相關契約之規定,並且詢問銀行端為合會這樣。

3、倘若對於相關契約內容不甚了解,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存證信函向建設公司提出此質疑,並請求限期給予回覆,再視回覆內容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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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存證信函向建設公司提出此質疑,並請求限期給予回覆,再視回覆內容決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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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 104-11-25 12:24

律師們您們好:有關房貸的事,想請教

房子是爸爸的,有貸款,好不容易還款

到只剩20幾萬

後來媽媽倒別人會,又在外面欠債,離家出走

爸爸為了幫她還債務,所以想拿房子再貸二胎

到農會辦理時,才發現媽媽偷拿房栔貸了二胎

200萬,真的是晴天霹靂

爸爸很生氣質問農會人員

為什麼不是本人可以貸款

農會人員說:那是你老婆啊,而且還有你們的村長

做證,所以就可以貸款

就這樣爸爸莫名其妙的又增加一比200萬的債務

請問在法律上有什麼辦法可以維護爸爸嗎?

可以告媽媽,告農會人員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1-25 12:51

您好!

貸款過程可能有偽造您父親簽名或蓋章的情形,否則應無法順利完成貸款,若查證屬實,行為人會有偽造文書的罪責。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可對母親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母親起訴後,再提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可對母親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待母親起訴後,再提起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5 15:53

 如果動產為您父親所有,設定抵押權必須有您父親的證件及簽名,您母親恐涉犯偽造文書罪嫌。除非動產您母親有應有部分,可以就自己應有部份設定抵押權

您好:

因非您父親親自簽名,您母親會有偽造文書之問題,可於提起刑事告訴後,再附帶民事請求塗銷抵押權

aosola 104-11-25 09:54

各位律師好:

日前因聽信前女友母親的話而借名給她貸款買房,跟賣方簽訂了合約,前女友母親支付了對方30萬的頭期款。後來又叫我在貸50萬去付第二筆款項,我也貸出來並交給我前女友。

之後銀行就來跟我對保,並且房屋所有權也轉到我名下。後來因為覺得很奇怪,所以跟銀行提出房貸先不要貸下來。我也跟賣方說我不要再繼續買這房子,可是房屋所有權已轉到我名下了。賣方說他只有收到30萬訂金,並沒有收到我貸出的50萬。現在對方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並且我也收到通知。

後來我前女友又說她把50萬拿走,所以沒有給賣方,覺得跟他說的不一致。

現在要打官司,我是願意把房子返還給對方,被拿走的50萬我也認賠,但是賣方的訟訴書上面有一點我很不符,就是他提出法院的訴訟費要被告出,請問這是合理的狀況嗎?

我是否必須於答辯狀上面抗議?

 

 

民事訴訟法第78條明文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這是指當事人全部勝訴而言。

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之情形,同法第79條規定,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或命兩造各自負擔其支出之訴訟費用,同法第87條規定,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即將訴訟費用的負擔,記載於裁判文書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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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可能由敗訴之一方負擔,故您可嘗試與對方達成和解,請對方撤回訴訟,對方僅需負擔三分之一的裁判費,您的損失可向您女友母親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認賠50萬?那接下來的違約賠償捏?還請謹慎處理。

阿德 104-11-25 01:11
各位律師您好: 先向各位律師說聲抱歉,對於法律不熟也不知道這樣的問題分類對不對,若問題太笨或用詞不當敬請原諒。 因近期要自行創業,友人願意資金贊助以信貸的方式貸款100萬內讓我當創業基金,投資者也占有25%的股份(淨利),雖然是很好的朋友但出於原則及雙方利益希望能夠立下有效的合約書,煩請教什麼樣的合約內容才有法律效益,是否有提供參考的內容。 白紙黑字簽章就能生效嗎?還是有相關機構公司能代辦相關業務費用大約多少。 內容主要是-借款人借了多少資金當創業基金 投資者占多少股份 公司若在兩年內營運不佳歇業應承擔一半的資金,並每月償還多少

你們可以選擇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型態進行登記,將對方應該取得的股份登記,除了具有公示效力外,也表示雙方將來的權利義務都應該按照公司法進行處理。如此作法,顯示你做人端正無欺,且將來有問題時,你的朋友舉證上也容易,這樣你的朋友應該會比較安心,雙方在經營時較不會因為分配或其他原因懷疑對方而使得事業半途而廢。

Jenny 104-11-24 23:44
我有朋友被騙,故事是這樣的: 我朋友因為工作不順缺錢,上交友APP認識了一個自稱服飾店小開的人,說要包養她,每個月10萬,約出去後,假小開覺得她不錯,也以女朋友的方式對待她,噓寒問暖的,過一陣子假小開佯稱週轉不順,說不能如期付款,我朋友覺得差幾天也沒關係就這樣過了,然後假小開說家裡長輩生日,帶我朋友去金飾店,結果假小開卡不能刷,就叫我朋友代刷,說之後一起給她,之後沒想到假小開說服我朋友去小額信貸,這樣這幾個月可以不為現金煩惱,說自己過幾個月(10月)會有一筆金額入帳(約100w)到時再一次把貸款還清,我朋友竟然傻傻的去借了!後來假小開所謂的金額入帳時間到了,假小開避不見面,手機也不接,偶爾用通訊軟體回我朋友幾句:我忙、別擔心、忙完回妳、明天聯絡妳…之類的話。然後完全沒出現,我的朋友被騙色還負債了! 請問這樣可以報警處理嗎? 我朋友知道他的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但無金錢匯款紀錄(因為他們都是拿現金,所以沒有記錄)請問這樣報警有用嗎?

您好:

您朋友可以提告詐欺罪,可以訊息內容、提款記錄及對方之帳戶等證據證明,建議尋求律師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5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5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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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琴 104-11-22 23:08

律師您好

情況: 向民間個人借貸,係透過房屋第二順位抵押質權人的方式,因為明天將償還貸款,但第二順位質全人不肯開立清償證明,要我們自行準備,關於這方面實在是門外漢,懇請律師教我如何登打清償證明(須具備的要件)以及相關注意事項。 感謝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30 20:24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書局就有在賣。 此處僅提供建議諮詢,恕不提供書類。
阿傑 104-11-22 12:04

今天去郵局結果被推銷 萊爾麗公司的美夢成真產品 
由於社會經驗不足 警戒心鬆懈

導致被說服簽下分期付款單子 12期共12000元

留下了個人資料以及身分證被照成圖檔 她們說要影印以及兩位家人的電話姓名

帳單收件處為廠商代收

由於當日104/11/19星期四 我正式上班為104/11/20星期五

所以她們說之後還要提供給他門工作證 才會送單子給銀行 銀行之後會打電話跟我進行確認

在來產品實際我要付費的金額總共是12345元 所以我當日有付了345元  先拿了一盒葉黃素

3500$及一盒紅麴納豆激?2500$ 共兩盒的產品 盒裝外的塑膠模包裝

是她們當場拆封給我 事後我發現產品是非素食者能吃的(本人吃素) 因有互留LINE

所已告知我要退貨 她們說可以換成她們公司的茶包產品 所以之後可能會在104/11/23或104/11/24約出來見面

想問的問題

1.不提供工作證給她們 是否分期貸款就辦不成 也就是契約不成立?

2.如果提供了 銀行打來做對保動作 我說不要 是否契約也不成立?

3.在來約出來見面要求退還345$ 然後我退貨(產品為膠囊食品都沒有拿出來吃)

  是否可告知他門我是屬於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     日內,退回商品   或以書面 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    款。

然後我還可以有什麼做法來保護自己?

目前有想到的為

1.請朋友陪同增加戰力

2.要求當面刪了我的身分證圖檔

3.請他拿出那些當日寫的單子同意書 說我要在確認一下 然後有機會就當面撕了

 

另外很怕單一證件的身分證很容易被申請一些有的沒的 是否可以為我解惑 感謝各位律師






Gary 104-11-22 01:40

Hi 各位,小弟最近買房 賣方希望在合約上加註 之後如果被國稅局查到有逃漏奢侈稅 ,買方需100%負責 請問這樣在法律有效益的嗎?目前房子是他女兒所有(持有兩年內),但購買時是他幫他女兒付30%頭款其它餘額70%皆為貸款,目前他跟他女兒戶口都有遷入此房,他女兒名下沒有其他房子,理論上應該沒有奢侈稅的問題?我是否可以放心讓他加註?

你好: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4條第1項奢侈稅納稅義務人是原所有權人,但得約定由買方繳納,並無問題。 要先確定是否係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否則會被課徵10%或15%之奢侈稅。
Gary 104-11-22 09:3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 (恕刪)

1、以目前狀況 會有奢侈稅問題嗎?

2、目前房屋持有是兩年內

你好:

你若是要買,要以賣方持有期間為準,去調閱動產之異動索引,釐清賣方持有多久,若在2年以內還是要課徵奢侈稅。 你若是要賣房地,才是以你的持有期間去判斷。
Gary 104-11-22 12:2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目前他所有是兩年內,但她名下只有一間房,自住,這樣也是要奢侈稅?

=======================================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間房屋(含坐落基地),並辦竣戶籍登記,且在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讓賣方加註,避免日後無端增加您不必要之稅負及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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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5: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讓賣方加註,避免日後無端增加您不必要之稅負及訴訟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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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 104-11-21 23:46

父母離婚前各持有一半的房屋所有權
父親卻在母親不知情下將他的部分設定200萬抵押
兩人離婚時因為父親從未付過房屋貸款房子理所當然歸母親,卻多了一筆和她完全不相干的200萬元債
兩人離婚協議書上有明訂此筆債務為父親和債權人的糾紛,由他償還且和母親無關
母親之後請父親夥同債權撤銷房屋抵押但雙方卻賴著遲遲不肯,後來父親搬走了母親也就以為沒事了
終於今日債權人找上門來警告我們若不償還貸款,近期要會請律師房子拍賣,而我們目前也聯絡不上父親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什麼辦法能還給我和母親的安寧嗎?不好意思我只是一名要考大學的高中生,對法條的認知未必能如此透徹,在大考的壓力下還要擔心會不會沒有房子住真的很害怕又無助。

你好:

債權人已設定抵押權,若當初設定時確實有擔保之債權存在,抵押權有效應受到保障,屆期不獲清償可以行使抵押權,拍賣房地之應有部分。 可以請父親儘速清償債務,並塗銷抵押權。 可以代替父親清償債務塗銷抵押權,再向請求父親償還。 亦可在拍賣抵押物之時應買或行使土地法第34條之1之優先承買權,拍賣之價格通常較市價低。 若不應買也不行使優先承買權,拍定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後會取得二分之一之應有部分,成為共有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2 01:22

 你好,您父親設定應有部分抵押權債權人後,縱然應有部分轉到您母親名下,抵押權仍存在。因此對方可以拍賣動產之一半應有部分而非整筆動產

您們可以代為清償父親債務,以塗銷抵押權,此時您們會取得原本債權人之債權,再跟父親求償。或者是法院拍賣應有部分時會通知你們優先承買,到時你們再承買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2 15: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權人可拍賣父親應有部分受償,但應有部分大部分無法拍賣成功,大家均不喜歡買應有部分之房子,均希望能買到完整之所有權,而不適僅有應有部分,且您母親為分別共有人,可行使優先承購權,您目前無需過度擔心,若對方上門討債,應錄音錄影,若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真有人出價應買,您母親仍可以同樣價格應買後,在向父親請求償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2 15: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權人可拍賣父親應有部分受償,但應有部分大部分無法拍賣成功,大家均不喜歡買應有部分之房子,均希望能買到完整之所有權,而不適僅有應有部分,且您母親為分別共有人,可行使優先承購權,您目前無需過度擔心,若對方上門討債,應錄音錄影,若有恐嚇之言論,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真有人出價應買,您母親仍可以同樣價格應買後,再向父親請求償借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Ø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      雖您母親在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該債務與您母親無關,但並不影響抵押權

2.      您父親把房屋拿去抵押,故債權人與您母親對於房屋各有一半之權利,現今若想保全房屋不被拍賣,您們可還清您父親債務塗銷抵押權,在向您父親請求償還。

3.      若否,債權聲請拍賣,進入拍賣程序(僅能拍賣債權人應有部分),您母親可主張土地法第34-1優先承買權,買回被拍賣之應有部分。

若您母親遭受債權騷擾,可錄音錄影,收集證據,若情節嚴重,可提起刑事告訴。

Anna 104-11-21 01:07

今遭到一家美容院推銷

寫了分期付款單,留了自己的個資工作的資料

還留了家人和朋友的電話(說銀行會打給他們確認東西

2000元*24期,印了我的身份證,但我沒有留資料存底,也不記得是哪家銀行@@

對方拆了兩瓶商品說是買課程到贈品,讓我帶走

原先是要求我留在店裡接銀行電話,但我覺得很怪,用方法先離開現場,想說接到銀行電話可以直接拒絕,但我不小心沒接到,回撥對方電話又無法受話(>﹏<)

我家人說是有接到中國信託電話,說有些資料可以寄到我家嗎?(但我記得不是中信的分期啊@@)

我朋友沒接到電話

我想知道,這樣分期貸款有成立嗎?

要怎麼解除交易,那兩瓶拆過沒用的千元保養品又該怎麼辦?

要怎麼與店家聯繫,把資料銷毀?

真的很不安,希望可以有人回覆我~謝謝

米米 104-11-21 16:54

應該有店面吧?就算是刷了卡,不也有鑒賞期?我之前刷過童書,後來也是好不容易才解決,而且只能退一半款項,剩下的一半用書籍來抵。

Anna 104-11-21 00:46

今遭到一家美容院推銷

寫了分期付款單,留了自己的個資工作的資料

還留了家人和朋友的電話(說銀行會打給他們確認東西

2000元*24期,印了我的身份證,但我沒有留資料存底,也不記得是哪家銀行@@

對方拆了兩瓶商品說是買課程到贈品,讓我帶走

原先是要求我留在店裡接銀行電話,但我覺得很怪,用方法先離開現場,想說接到銀行電話可以直接拒絕,但我不小心沒接到,回撥對方電話又無法受話(>﹏<)

我家人說是有接到中國信託電話,說有些資料可以寄到我家嗎?(但我記得不是中信的分期啊@@)

我朋友沒接到電話

我想知道,這樣分期貸款有成立嗎?

要怎麼解除交易,那兩瓶拆過沒用的千元保養品又該怎麼辦?

要怎麼與店家聯繫,把資料銷毀?

真的很不安,希望可以有人回覆我~謝謝

小薇 104-11-21 00:32

你好請問我的車在我不知情下被兒子的朋友借去開被撞到現在修好對方不拿錢賠,車行卻把我的車壓住在那到現在4個月我的車有貸款想請問我要怎麼聲請什麼法律途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1 08: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付清相關修繕費用之後向對方求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當初借用車輛的過程為何?請詳述,以利分析。

劉備 104-11-19 20:12
老公買台車登記於老婆名下,貸款頭款都是老公繳的,老公跟老婆吵架,老婆離家,老公把車開走,老婆以車是他的名字為意,要老公把車還他讓她使用,不還的話要算出租費!老婆的說法上法院會成立嗎?

您好:

老公可以車子僅係借名登記於老婆名下,實際所有權人為老公加以抗辯。

一、劉備你好,嗯,我沒想過我可以跟劉備聊上幾句…

二、吵架而已,快去哄哄她。溝通方式不一樣結果就不一樣。

三、最近我在看楚漢帝國,以前有一個叫劉邦的人,他很會說話,講個幾句好多人願意為他去死;項羽就不一樣了,人家寧願死也不願降他…人生在世會講話跟不會講話是差很多的…像我就不太會講話(笑)。

四、車子的登記狀況並不代表車子的所有權,如果是主張借名登記的話要舉證證明才行。

四之一、主張車子是借名登記提告勝訴的判決,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北訴字第3號。我想這個判決涉訟的車輛應該是很貴的車子吧,因為兩造都找了律師

五、我想你妻子也是說說氣話而已…好好溝通一下吧。如果溝通就可以解決事情,沒有一定要訴訟的意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2:43

車輛名義登記只是行政管理措施不能代表真正所有權,老公如能舉證車輛確實為其所購買,老婆要求給付租金則無理由。

阿誌 104-11-19 14:05
日前家母像當鋪用本票支票借了一筆錢(50萬左右),也按時的在還利息(還了將近20萬的利息),後來還不出來,家母去了派出所告了對方高利,重點來了,現在對方來了一群人來家中要求還錢,家父又罹癌,家母所幸跟他們協調一台汽車讓他們做抵押,不過因為那台汽車也有跟當鋪(其他當鋪)借錢,所以對方感覺沒價值,要求我再貸款一台汽車讓他們做抵押,原先那台就會還我們,否則會去我工作的地方告我(我是職業軍人),說我之前有簽如果錢還不出來就必須貸款買車讓他們做抵押的契約,我不記得有這件事,但看我母親和父親著急的樣子,我也就答應他們貸一台車子給他們,中古車行也是他們找的,當鋪跟車行講好,車行幫我們把欠當鋪的錢還掉,車子給車行做抵押,變成我們欠車行錢,除非還錢,不然沒法牽車,原先那台也沒還我們,那現在兩台車子還在中古車行那邊,新買的車我連看都沒看過,就被他們超速違規,罰單也寄到家裡了,曾要求他們(中古車行)繳,都說會繳,但都沒做到,目前還不接電話,還要擔心受怕,怕罰單再度寄來,請問我該怎麼做?附註:欠錢抵押汽車這段沒有白紙黑字,兩台都沒有。

你好:

你所述並不明確,是否有設定動產抵押權?或只是單純的讓與擔保?或單純供其使用? 若已清償債務,可以請求對方返還汽車,你再慢慢償還車行的貸款即可。 若尚有部分債務清償,可以在繳納罰單後,行使抵銷權,抵銷剩餘之債權清償後再請求返還汽車
阿誌 104-12-22 08: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並不記得我有和債權人去相關機關設定動產抵押權,應該是單純的讓與擔保,但我也沒印象有簽訂任何契約,是不是該簽訂類似契約對我才是保障,怕之後還款後對方不歸還汽車,或者以其他理由,例如明明說好先還款15萬則先歸還其中一部車,但還款後又說他沒說過,要全數清償後才歸還。

為避免出現此狀況,是否有什麼契約書或者切結書可以保護自己?請律師幫忙解答。

阿誌 104-12-22 08:33

律師你好,我並不記得我有和債權人至相關機關設定動產抵押權,應該是您說的單純的讓與擔保,但我也沒印象有簽訂任何契約,是不是該簽訂類似契約對我才是保障,怕之後還款後對方不歸還汽車,或者以其他理由,例如明明說好先還款15萬則先歸還其中一部車,但還款後又說他沒說過,要全數清償後才歸還。

為避免出現此狀況,是否有什麼契約書或者切結書可以保護自己?請律師幫忙解答。

劉備 104-11-19 10:01
請問夫妻問題,房子目前有產權糾紛打官司中,目前房子是老公名下的,貸款老婆繳的,兩人最近吵架很嚴重,老婆離家,老公如果逼老婆搬走,還威脅老婆不搬的話要把他東西丟掉!請問老公這樣犯什麼法?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9 19:56

您好,恐會有強制罪之問題,宜多加注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9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老公或許有刑事強制毀損等相關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劉備 104-11-19 20:19

謝謝!

劉備 104-11-19 20:2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恐會有強制罪之問題,宜多加注意。

那會有恐嚇的問題嗎? 這樣的說法讓人感到害怕不安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9 23:46

 是否成立恐嚇危安罪,要依您的具體言論而定。

孤立無援 104-11-19 06:49
我的父親在我16歲時因為家裡的事爭吵就沒有回家了(我現已30歲) 我和媽媽、弟妹住的房子在父親名下 除了這個以外沒有盡到任何丈夫、父親的責任 與我媽媽還未離婚!後來在我約23-24歲時接到爸爸的電話 得知他因為在大陸與人合夥出問題被限制出境回不了台灣 並告知有貸款家裡的房子,繳不出來需要我的幫忙 後來我一直持續繳到現在,在沒有連絡的期間都是我姑姑和我爸保持連絡 我爸將房屋權狀、身份證、印章都放在她那,最近因?知道爸爸在大陸有女朋友 奶奶向姑姑把東西要回來放我們這保障我們(我爸爸一直是同意過戶的) 結果姑姑卻霸佔聲稱我爸有與她借錢卻又無憑無據,分明是意圖不軌 但是我爸爸和他們關係良好不可能以土地所有人名義去告他們索回 雖然我爸爸有電話告知他們需轉交給我,但是他們沒有照做,想要和我談條件 而我爸爸也沒有很積極處理,可能不想鬧翻,或是他人不在台灣又是這麼狼狽的現況 我們有什麼方法可以拿回來嗎?我貸款還要再繼續繳嗎? 在法律上我爸爸已經回不了台灣,又沒盡到照顧我們的責任,有辦法給法院審理嗎 怎麼樣才能把房子所有權拿回來,在不被姑姑占便宜的前提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9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父親無法回台辦理相關的過戶手續,亦無法委託其他人辦理,就必須透過法院的方式來處理。

2、可以以過戶協議訴請法院強制過戶,並且要求姑姑返還所有權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9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對姑姑提起訴訟請求返還父親身分證印章及動產權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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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晴 104-11-18 16:38

我想問因為爺爺現在人在安養院因為他無法自理生活,因為爺爺沒跟我住所以被發現時有社會局安置於安養院,因為這幾天調解委員會的人一直打給爸爸要爸爸去處理爺爺的事情,這幾天也都是爸爸去處理爺爺的事,現在要叔叔和其他姑姑一起出來處理卻沒有一個出來面對,現在爺爺在安養院也是需要錢的但我們家現在有貸款根本無力去支付全部的費用。請問爸爸可以告其他兄弟姐妹棄養嗎?再來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其他兄弟姐妹出來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8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應該由祖父出面請求扶養費,倘若爺爺已經沒有意識,則必須由您的父親生請監護宣告之後,請求其他子女扶養費。

2、倘若您的祖父有生命危險,可以考慮提告遺棄罪。

小晴 104-11-18 18:1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應該由祖父出面請求扶養費,倘若爺爺已 ... (恕刪)

爺爺的狀況已經意識不清了,如果爸爸要申請監護宣告要怎麼申請?

您好:

可以將您爺爺送鑑定,再依鑑定結果聲請監護宣告,並請求法院定您父親為監護權人,則可以起訴請求其他人給付扶養費。另亦可由您父親先為給付扶養費,再依不當得利向其他人請求扶養費墊付之返還。

阿傑 104-11-18 00:28

您好:

請問因為我不想幫我媽媽出房屋貸款 我媽要跟我斷關係(我知道斷關係無法律效益)要我簽切結書 以後她的財產都不能要 請問這有法律效益嗎??還是說要看切結書的內容?如果內容有寫拋棄繼承這樣就是真的無法繼承我媽的財產了對吧??另外 我媽要我簽切結書斷關係及不能繼承她的財產我要如何自保以防未來她要來跟我討孝親費???

阿古古 104-11-17 10:17

 大概三年多前,我男友請一位朋友代為貸款買車,只是名義上的車主,其餘的貸款費及罰單等都是我們負擔當然使用權也是我們,在前陣子他朋友妹妹因為看到有罰單寄到家裡才知道他朋友名下有一台車,接著就一直要我們過戶或者賣掉都好,不希望我們把車過在他姐名下,但因為貸款中不好過戶所以這事就一直在那,後來…又說什麼因為有了這台車害他們低收入戶資格被取消所以硬要我們即時辦理,但車主因案件入監中,所以整個變很難處理很難商量,不過有去接見時跟車主談妥,講好此事等他回來後再處理,沒想到過幾天…我下樓牽車時,停在車格的車不見了,問到管區那、警察說這車有報遺失,聽了很傻眼,這車從頭都是我們負擔也是我們使用的,突然措手不及不知道該如何後續動作才好才正確。請問他們可以明知狀況而至警局以這樣的手段取車,強迫性處理車子的問題嗎?而我可以告他們或用什麼方式取回車子呢?警察拖走是請他們領回吧但他們也沒鑰匙阿,如果我出面或打電話告知他家人請他們歸還否則不再支付貸款及後續的繳費單罰單甚至有可能提告的話我會有什麼言語上的不妥嗎?譬如威脅恐嚇之類的,這整件事件我有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7 14:40

您好,監理單位之車籍登記,只是為了行政管制,並非代表實際上之所有權人為何人,若對方明明知道自己非實際上之車主,也知道是由您們使用而未有遺失之情形,對方報遺失,恐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問題,可以提告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7 23:35

 對方明知車輛未遺失而謊報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又明知車輛為你所有而處分該車若進而侵吞賣車價金亦成立侵占罪嫌。您可以請對方出面協商若對方不予理會可自行或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

小晴 104-11-15 21:57

本人和小朋友出去玩時,剛好看到推銷員,一套科技線上教材,因他說每天只要66元,覺得很便宜,就不知不覺簽了,1980×36期,回到家愈想愈不對,因為當初推銷員沒說是銀行貸款方式付費的,36期等於那套教材要7萬多元,回到家過程中,遠東銀行已經打電話來對保了,對保當天是星期五,銀行在4點左右快5點才打來對保的,星期六覺得有點被騙了,打電話銀行要請銀行停止放款,但銀行假日休假,我想星期一我早點打去,但萬一銀行已經放款的話,我還可以退嗎? 這家科技學院的合約,又寫若商品寄到,收到商品後若您不去繳款,就是您個人信用的問題,產品是星期二才會寄來,如果銀行來不及停止放款,那星期二產品我拒收的話,信用貸款不能取消嗎?

我跟產品公司說我不訂了,信用貸款可以取消嗎?產品我也還沒收,我需要寄存證信涵嗎?謝謝專家

你好:

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訪問交易規定之適用才有辦法在7天之猶豫期間解除買賣契約。 就算構成訪問交易,還是要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之方式行使解除契約之權利,才符合消保法之規定 建議直接撥打1995消費者服務專線申訴,或由消保管進行調解
小君 104-11-15 12:39

我跟我老公最近決定要離婚,他以前買了一塊農地,保證人是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更改保證人呢?如果不更改保證人,他繳不出貸款…是否銀行會先法拍法拍不夠的錢,再從我薪水裡扣3分之一還款呢?P.S我老公現在工作是領現金的

你好:

要更換保證人或變更保證契約要經過債權人同意。另可依民法第750條規定向主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 若主債務人(前夫)將來債務不履行,你必須負連帶保證責任,農會拍賣農地不足清償債務時在取得執行名義後,會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跟所得,薪水部分會扣薪三分之一。 履行完保證責任後可以轉向債務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5 1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變更保證人銀行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即無法免除保證責任,若您配偶不繳貸款,遭銀行拍賣,不足受償,您為保證人,會向您求償,您雖可再向您配偶請求賠償,但若您配偶名下無財產工作又是領現金,查不到薪水,也沒有意義,故離婚前,應先將銀行債務清償,結束您保證人責任,較為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5 18: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變更保證人銀行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即無法免除保證責任,若您配偶不繳貸款,遭銀行拍賣,不足受償,您為保證人,會向您求償,會扣您薪水受償,您雖可再向您配偶請求賠償,但若您配偶名下無財產工作又是領現金,查不到薪水,也沒有意義,故離婚前,應先將銀行債務清償,結束您保證人責任,較為妥當,或請求您配偶提出其他擔保,結束您保證債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榆 104-11-13 16:03

你好.我想諮詢有關父親債務問題!我父親在我母親過世之後又娶.之後對我們這幾個小孩只會要錢.在我13.14歲時再娶之後對我們的基本三餐或是學費都是愛理不理.也時常動手打我們四個小孩後來我搬出去工作獨自扶養大妹.小妹.我父親再娶的這位跟我父親十幾年間無數次發生爭吵.我父親也動手打她.她曾經去警局提家暴.可是爭吵過後又回來相處了好幾年直到最近又發生口角.她有向法院申請保護令.這幾年來她陸陸續續拿我父親的房子拿去貸款.借款人是她.抵押品是我父親的房子.這次口角動手後索性搞失蹤房貸也不繳.即將面臨法拍由於我父親早就辦退休.不工作而我們三個姊妹都各自有家庭加上小弟根本無力負擔這快300萬的債務.這些問題真的搞得不知如何是好.加上我自身也負債.也要養兩個小孩自身難保..真的很頭大.再請幫幫我看看有沒有解決的方式.謝謝!!

您好:

債務不論是設定抵押或您父親為連帶保證人,你們均不需就此負責,且日後若父親向你們請求扶養費,亦可以一起分擔,或請求減少、免除責任

小榆 104-11-13 16:51

你好.我想請問現階段我們這些子女該做什麼保護自己的動作?要如何請求減少.免除責任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3 17: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務的部份,只需要注意不要成為保證人或是承擔債務即可。

2、減免扶養義務的部份,可以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訴訟,不過必須檢附設有家庭暴力及未受扶養之相關事證。

小榆 104-11-13 19:2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務的部份,只需要注意不要成為保證人或是承 ... (恕刪)

謝謝兩位律師詳細回覆,關於要注意承擔債務的部分要如何避免呢?還有舉證未撫養的部分我想年代久遠舉證有相當的難度……-_-#

阿盟 104-11-13 14:12

本人為小型建設目前與地主準備合建1案子~地主提出願意給本建設配合土建融貸款~但貸款下來須繳5000萬給予他當保證金使用(即可馬上領出使用),如遇到此總情形可以土建融貸款下來後將對方合建土地設定給建設呢~此舉對建商有保障嗎?或者須用哪總情形來處理呢?

你好:

保證金原則上是保障地主的權利,畢竟地主提供土地供建築使用,若覺得無法獲得保障,可以尋求銀行辦理動產開發信託,由銀行負責監督、撥款及返還保證金,就合建契約部分可提供完整的信託服務及保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應在契約內訂明清礎,基本上只要經由雙方協議訂明,即具效力可拘束雙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11-12 22:27

事情是這樣的,我一個C朋友在2014年6月被B拉入某直銷,是政府立案的公司,主要銷售化妝品。在B的介紹下認識A,A遊說C升襄理要60萬,C說沒錢A與B便幫C想辦法找錢。於是C貸款40萬,基於信任2014年7月C便把40萬匯給A,而後又再給A 7萬8千元現金。A再三保證會幫C把貨賣掉並要求C帶人到A的店鋪,這一年來C既沒拿到貨也無收據發票,如今C想要退出,A卻表示退貨期限已過依然要求C帶人到店鋪把錢賺回來。
請問C該如何拿回錢呢? 手上僅有匯款單據 

你好:

先確定對方是否確實有購買商品,若未購買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若有購買,因為已經超過6各月,無法退費,所以要研判購買如此多的商品是否能在短期內銷售完畢,若不可能,可以向公平會檢舉,依法開罰。 再來,可以請求對方履行曾經承諾的條件(將商品出賣並獲利),若不履行則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9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為下列行為:一、以訓練、講習、聯誼、開會、晉階或其他名義,要求傳銷商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費用。 二、要求傳銷商繳納顯屬不當之保證金、違約金或其他費用三、促使傳銷商購買顯非一般人能於短期內售罄之商品數量。但約定於商品轉售後支付貨款者,不在此限。 四、以違背其傳銷計畫或組織之方式,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致減損其他傳銷商之利益。 五、不當促使傳銷商購買或使其擁有二個以上推廣多層級組織之權利。 六、其他要求傳銷商負擔顯失公平之義務。 傳銷商於其介紹參加之人,亦不得為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之行為。」 第34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九條至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十六條規定者,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蘇龍祥 104-11-12 01:17

本人的奶奶過世遺留下土地數筆(本人為代位繼承)

土地為水源區 公告現值約400萬

但是查到奶奶有將其中一筆土地設定銀行貸款60萬未還,累積債務本利和達100多萬

借款人是本人的叔叔,奶奶為保證人

該筆土地遭法院4次拍賣,最低到200多萬均流標

若是限定繼承, 那麼,資產價值是依400萬計算,還是200萬不到計算

而限定繼承所謂"就其繼承的部分償還"

該筆土地也可能賣不掉(若要交易,土增稅試算一下也相當驚人,50多年沒變更過) (只有政府依公告地價徵收,才可能還清債款跟土增稅後還有相當利潤)

而本人名下有其他資產

請問本人若是繼承,將債務土地繼承

依照限定繼承的概念

債權人是否只能要求拍賣土地來還債,而不能動本人其他資產?

(譬如: 因為土地公告價值400萬,是資產>債務,而債權人要求本人從存款中拿100萬還債,甚至提出假扣押)

銀行債權賣與資產公司又有不同影響嗎?

本人曾詢問銀行,銀行回應他們不會對其他資產提假扣押,

但以電話詢問其他法律諮詢時,有律師提到銀行不會這麼作,但賣給資產公司可能就不一定了,

而我再問這狀況下債權人是否有權提假扣押,該律師的回答是可以提假扣押

假扣押一類的,不是訴訟中防止脫產的手段而已嗎?

 

你好:

民法第1159條規定:「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後,繼承人對於在該一定期限內報明之債權繼承人所已知之債權,均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但不得害及有優先權人之利益。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時未屆清償期之債權,亦應依第一項規定予以清償。前項未屆清償期之債權,於繼承開始時,視為已到期。其無利息者,其債權額應扣除自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屆滿時起至到期時止之法定利息。」 在陳報遺產清冊程序,會進行償還被繼承債務之程序,此時就要以遺產償還,才有辦法向法院陳報完成陳報遺產清冊之程序,除非債權人有特別要求,未償還債權人,法院無法通知你陳報遺產清冊程序完結,繼承人得清算義務仍然存在。 只要不侵害到被繼承債權人得受償之數額,原則上不須以繼承人固有財產清償責任。就算銀行債權讓與資產管理公司亦同。
阿嘉 104-11-10 16:08
本人是室內設計公司負責人,4年前因自己有所小成而有計畫想出來創業,家母知曉本人的想法,在我未知的情況下苦心的尋找一處1樓店面邀我前去經營,那時我是接受家母的好意而放心規劃自己的理想世界,砸下不少錢去把二十多年的老屋子整修成新的,那時我心裡是踏實的也有理想去實現設計的夢想;當然我公司在經營的期間也是有跟家母商討每月的租金,並每月現金付給家母合理的金額(那時我仍與家母同住,有時租金會因生活慣性而晚給但沒欠租金),這樣就苦心經營了4年,4年期間家母看我事業有進展,慢慢間接透露出想要多點福利,我是覺得人生為兒子有時善待母親是很正常的,所以每次家母出國、家人或朋友聚餐,自我學習成長,甚至她的儲蓄保險?期間的費用她有要我就給? 但在今年我感情出問題,心情低落不事工作數月,想沈靜心情將公司暫時停止業務?一開始家母有關心(我可以諒解家母那不切實際的關心);月後家母仍繼續索求她的福利,直到家母在一場與我聊天對話時講兒子要善待母親、要「子代父愛」?那時我警覺不對,狠狠的教訓家母她是怎麼看待本人的(本人的家父未死,家父母因長年言語肢體衝突感情早就淡如水);我覺得情況不對,便離開原本同住的家,搬離家不遠的自宅自住自理生活。 過數月後,家母在我未知的情況下委託房屋仲介打算賣房(本人公司),並限期搬離處所,我當然不服氣?遂與家母協調商討數次,知道家母為何想賣店面其理由竟是本人沒按時繳交房租?本人霎時覺得荒唐至極?且在協調中家母透露出,店面有一半的貸款本利是用我給家母家用的金額支付,加上每月我都有給租金,這些我都仍覺得合理。 但協調中我致力想出如何處理好這事件的方式,可是家母仍要把我辛苦經營的店面賣出,我曾經提過我買這店面,可是家母卻希望用現在市價增值的價格賣我?我又傻眼慌了?我自己覺得我被扒了好幾層皮,家用費、房租撫養、最後連賣店面都賺我一筆錢!我情何以堪??誰能幫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家母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搬離命令,只剩二週時間?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請幫幫我?無限感謝各位律師,請指導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房子是你母親所有的? 如果是,依你所述,可以答辯有不定期租賃存在,當然這部分要提出可以使用的證據來證明說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求職?人在江湖飄難免不挨刀,在律師看來求職是一個超危險的行為。你在網路求職、看報紙求職想當司機,都會有詐騙集團騙你提款卡,裡面沒錢沒關係嗎?錯!他不是要你的錢是要你當替死鬼來面對司法轉移注意力讓主謀順利脫身。應徵司機要賺錢,載送小姐要帳戶所以跟你要提款卡?錯!那是要讓你當替死鬼,你想當替死鬼就交給他。

二、貸款卡債好難還,好棒有人主動打電話給你要你說可以幫你代辦借款,但得寄個資料先?慢!為什麼要寄提款卡?沒交出去?聰明!因為這也是騙你的提款卡讓你當司法替死鬼的。

三、其他?你看了前面這兩項還不明白嗎?所有要你把提款卡交出去的都可能是為了讓你當替死鬼,千萬別把提款卡交給別人呀!

四、別在提款卡上寫密碼:怕提款卡密碼忘記所以寫在提款卡上?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提款卡被偷了會被告刑事?會有刑責?會有前科?蝦咪,有這種事?就是有!怎麼會有人把密碼寫在提款卡上?我跟郵局的人聊這件事,他說不只有, 還很多。在黑市,有寫密碼的提款卡是換成錢的,不管提款卡裡面有沒有錢都一樣。那有人那麼笨要買沒有錢的提款卡?他要做什麼呢?沒錯,他是要買一個替死鬼,讓他在後面數錢,讓替死鬼在前面面對警察、檢察官、法官。

五、已經被告了怎麼辦?請考慮快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你在找工作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工作;你是卡奴被騙提款卡表示你沒有錢,你可能連吃飯都有問題了那有錢找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是要幫沒有錢被冤枉的人找律師打官司的,被冤枉了連個律師都請不起?快去法扶各分會找律師幫你吧!

六、為什麼沒有人宣導這件事?有!但是宣導得不夠!所以我寫這篇文章,請大家告訴大家,小心你的提款卡,不要交給詐騙集團拿去騙人錢而你當替死鬼了。

七、這篇文章大家可以轉貼轉貼再轉貼,我全部授權。


如果我沒這樣寫你貼貼看,這樣可能違反著作權法也有刑責,蝦咪,這樣也有罪?這個是另一個故事了…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hsimin12 104-11-07 20:56

今年10月5日請代辦幫我申請貸款玉山銀行,10月7日下午約兩點銀行來電 跟我確認資料 並要我傳真基本資料及銀行封面及內頁,傳真後等消息,10月13日簡訊通知未能核貸.10月16日下午約快5點接獲一通也是自稱玉山銀行的楊副理詢問我是否還需要貸款,說要的話可在幫我申請我說好.10月19日上午11點銀行來電說貸款沒問題需補財力證明,會在請楊副理談細節.下午2點楊副理來電說需補財利證明,這邊他會找會計師幫我處裡,並先要我準備銀行帳號封面影本三家  金融卡三張並要我去試是否正常 .10月20日上午11點50分打電話來問是否準備好 並說台北會計師沒空找高雄會計師 並給我聯絡電話及住址要我寄上述資料給他 其中雖我有疑問為何要金融卡但卻沒跟我要密碼 當下我就不疑有它 寄出.10月21號上午11點電話確認收到 此時有問我密碼 這時我有問要幹麻使用 他回說測試是否正常及是否真的是我本人 我就跟它說了其間它說五個工作天就會寄回 也就是10月27日  10月22日上午11時又來電 說我是不是跟他講錯密碼是真的本人嗎 我說應該沒有...之後就無來電了 10月27日看無來電隔天28日打給楊副理卻都沒接了 當下有去刷簿子有幾筆資金流動 29日我也持續打電話和收件人的電話卻都關機 也有打給銀行說沒辦法幫我找楊副理 30日郵局通知卡片在某某地方被吃 退回原分行 下午當下我就去台中銀行要補辦新的卡片 卻已是警示帳戶 警察也來把我帶走 作筆錄  想問我如我開庭陳述以上過程可嗎?還有我該怎麼做比較有利呢?請律師幫我指點迷津?如果判大概會是甚麼結果呢?

你好:

你所述的情況相當常見,實務上通常會認定構成詐欺罪之幫助犯,你要強調你因求職被騙,也是被害人,並無幫助詐欺之雙重故意,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或請求無罪判決。 若檢察官、法官不相信你,可以與被害人和解,向檢察官或法官求情,給予緩起訴處分或宣告緩刑詐欺罪之幫助犯通常都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將與對方知所有聯繫紀錄(包含對話紀錄即是如何認識對方,對方是如何宣稱)之證據蒐集清楚,以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另外,若不幸被起訴並被判決有罪,幫助詐欺之刑期大概是兩個月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之犯罪,若無與被害人和解,可能成立犯罪,惟有機會可易科罰金,無須入監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金魚 104-11-07 19:19

事情是這樣的~~今年暑假七月份剛買一台二手機車,當下是認識的車行開價四萬,我沒辦法付現就辦18個月分期,事後朋友跟我說我買貴勒,我也都辦好過戶,只能自認倒楣,事後因為10月份被a到,麻煩原本買的那機車行幫忙估價,也要求他拆開檢查,他卻不知是怕麻煩還是怎樣,給跟我說車殼沒破不會傷到裡面,但騎起來就是不順,也不是專業的話不出哪裡怪,所以牽去給機車行判斷她卻要我說有啥問題才有辦法修,就是不懂才會牽去給他看,好他不檢查我就到其他家檢查估價,結果其他家說光發動聲就有問題根本沒在保養,零件也都不是很好,就想把機車賣掉但還有15期的貸款要繳,必須繳清才能賣,所以如果想提前繳15期的前,頭期款3000貸款3萬7一期2950*18=53100,現在已經繳3期8850,還有15期44250,但如果提前一次付清折三千多40500,但我還是覺得不符合邏輯,所以打去融資公司問卻得到這樣的回達,我貸3萬7卻分18期加利息竟然多出17100,但融資公司跟我說那些是代辦費跟對保費跑銀行費用還有保保險的,但也聽過其他家機車行說當初機車行開價四萬就應該包括保險在內,不應該另外加錢,此外我的車殼是被車行改裝成新版,零件卻是舊版的,這樣是否犯了欺騙消費者?買賣二手機車可以要求車行給一份買賣契約嗎?但車行給我的解釋是現在沒有買賣契約這東西,行照就是依據,真的沒有買賣契約嗎?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解決走法律途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8 21: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保證車子是新車或是零件是新的,不會因為零件老舊就涉及詐欺罪。

2、有關於貸款公司的部分包含手續費等、或是車行有隱瞞車輛瑕疵、車況等,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3、車輛買賣屬於不要式行為,不一定要簽立契約

May 104-11-06 01:37

之前在某家美容坊貸款十萬多的療程(已成年)

療程中產品沒了叫新的不需費用

共36期月繳3000元(非銀行是一般公司貸款

業者表示一家公司不會給貸3000  所以我是分開繳兩張1500元費用(等於繳兩家)

目前已經繳17期,但去消費兩三次而已,第一箱產品都沒用完(業者那),中間療程沒做但一樣繳款

因為現在懷孕工作開銷大,所以我想退掉剩餘的19期共五萬多元   想請問

1,若業者表示不可退  或是需繳交完剩餘費用該怎麼辦

2,我需要支付幾趴違約金?

3,請業者幫我和公司退貸還是我自己拿退還的錢退貸

4,更好的解決辦法

您好:

建議可以參考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0條之規定,您可隨時主張終止契約

Janet 104-11-05 07:42
請問如果我這筆土地有拿銀行貸款尚未清償完畢,這樣還可以過戶部份土地給其它人嗎?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貸款通常就會有抵押權

抵押權是跟著土地

你當然還是可以移轉

只是抵押權仍然在

銀行權利無損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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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6 00:03

 您好,抵押權不因轉讓土地所有權而消滅,因此會有意願購買已設定抵押權土地的人不多。

NASME 104-11-04 16:49
最近出售房子,有準買方表示因為長期在大陸經商無法在台灣貸款,問我是否收美金或人民幣?但我不懂賅如何交易?是要在台灣開美金帳戶,對方將錢匯到我的美金帳戶後我在將會換成台幣嗎?正確作法應該如何,其中是否會有什麼風險及要支付的相關費用?是否有這方面的專家可以幫忙解惑,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買賣之價金,本可以由雙方約定,惟幣值之取償,建議您直接向銀行詢問有無法令之限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