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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103-12-22 22:46

103.07.03早上,妹妹被同事載去打工,途車發生車禍,自行撞上中央分隔島,對方僅輕微腦震盪挫傷,未開刀。而我妹全身多處骨折挫傷

騎車的同事(肇事者)剛滿18歲,而我妹未滿18歲。兩人均在就學,機車是跟別人借的。

住院期間僅對方爺爺奶奶出現,出院後到處與人說家貧無法負擔賠償費用

妹妹的受傷情形如下:

頸椎骨折:開刀放置鋼釘(頸椎前位固定),脖子上有約4公分的傷痕,配帶頸胸椎固定架至少半年

右側橈尺骨幹骨折:開刀放置鋼釘固定復位,石膏固定,術後造成右手縫合疤痕,10公分

右側鎖骨骨折:配帶鎖骨固定帶固定,因未開刀,復原後有明顯凸起處

右大腿撕裂傷:急診縫合,但疤痕明顯(5公分)

左大腿擦傷:目前還有疤痕(面積約6*3公分)

請問:

1.未經當事人同意,家長能代為提告求償嗎??該準備什麼文件?

2.未滿20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出面,我該如何確認法定代理人是誰呢?

3.美容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如何計算?

 

1. 父母為法定代理人,可代理起訴

2.關於各項損害金額的計算和舉證,涉及專業,建議委由律師代為處理

清心 103-12-22 09:39

假執行後得知公司已無任何財產 是不是代表我已無法拿到應有的錢  老闆就能消遙自在了? 資遣勞保高薪低報提入帳戶 失業給付因低報而受損 ?這些法院都判我勝訴,但是我卻一毛也拿不到 我該如何才能對老闆求償

就有關您所提示強制執行等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連繫表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疑問,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可針對公司財產的處分行為,主張通謀虛偽所做的處分行為,聲請撤銷,或是針對公司負責人為公司做的脫產行為主張侵權行為,請求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若您擔心在對公司取得執行名義前,公司會脫產而無法對其財產執行時,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藉由先查封公司的財產,以防止其脫產,以保全您將來的權益及債權的執行。因此建議您可先撰寫民事聲請狀,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待取得法院裁定後,即可查封債務人的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楓 103-12-21 15:21

律師你好:     請你先看完我講述先入為主能客觀告知感恩謝謝"

1.本人莫名被匯錯款進我帳戶~而匯款人以一通電話要我歸還款項,我也明確講述若是屬實必定歸還,但匯款人是以詐騙方式要求本人提領歸還~而也與諾本人若還款兩千要給本人當工資~我起疑為求證時也疑惑她怎知本人電話就詢問.他說已報案是銀行給的~就請我確認是否有此款項,好撥電給他~但我認為我在忙請他過兩個小時再來電詢問後.掛電他就沒再打了~

2.當下我馬上撥打165專線告知情形,165人員告知我那騙人~我可以不用理會但我當心若是不法款項本人也會有刑事責任就請教如何,165人員就給我郵政中心電話,說只要我打去求證就免刑責而且他們電話錄音,接下我打去經郵政中心人員查證,也跟本人說無接獲通報無須理會~

3後本人有去領2000元但我也不知戶頭沒錢-更何況我有工程款會匯進戶頭所以領錢正常吧!4過一個禮拜我接到郵政中心一通電話根本人說警局有人報案說會錯款問我是否歸還,我沒說不還我要他們查證為何他要匯給本人,還有為何有本人電話查證後必定歸還~但中心人員為難問本人是否願意把連絡電話給警方,本人自認無犯罪也想了解事情原委就答應,隔日晚間接獲一通自認警員的打來開頭語氣就不是很好,就問我是否有此匯錯我是否歸還~因他語氣不佳我就請他自己去查證因他是警察,但他就不悅我也請他查明為何不問匯款人為何匯錯而且疑似詐騙,他不悅就掛斷,後又隔一小時笑笑打來說他知道真相,對他騙我的想說這樣我就歸還了,我說他做違正請他辦他,他說小事幹嘛這樣,後說本人若不還他要告本人侵占,本人認為他們都騙人的就想說要告去告我在跟法官說明,在隔數日真收到警局通知~本想說這次是真的有文件通知就去警局看是如何歸還,結果是做筆錄而且還被當犯人調侃~就因我收到3通不明人士電話就辦我~結果想說去法院在跟法官說~但全都王八蛋的主觀意識詢問我~拿人錢不還~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不還,而且那告我證人也在庭上說我說請他放心我一定會還,但都沒有才去備案,那檢查官就叫我們自己談,我正要說浪費我工作時間及金錢名譽,還有求償法官就說哪這麼都問題拿人錢就還人就好,就要我簽名~本人認為被羞辱,對方也不願給費用要我全數歸還,好~我也不想麻煩再指定時間全數以歸還~但竟接獲起訴書~檢察官要我去談而私下竟起訴,我真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還起訴我說我有去提領錢來花用就說我侵占.試問我自己帳戶不能領錢嗎?而且是他匯錯又不是我詐欺~不法所得,我戶頭有沒有錢跟我提不提領有關係嗎?怎就認定我意圖占為己有~這就是我們司法~請問我該去哪伸冤?請指點方向感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1 17: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被起訴,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了解檢察官起訴之證據,並討論辯護方向與策略,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針對是否有易持有他人之物為所有之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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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1 18:43

您好,您可爭執不具有侵占之犯意,並以之為方向答辯之。

李先生 103-12-20 09:06

您好~

想請問.因之前發生車禍,我因為是自己開店做生意,開刀休養了6個月,因為是獨自經營的關係,店面因此無營業將近4個月,雖說店面租金無法求償,但在休養的期間,也在店門口張貼徵人告示,就真的找不到人,導致無法營業還是要付房租,這方面可以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方面請求嗎?

雖然沒受傷也要是要付這筆租金沒錯,但這租金也是由營利所得扣除成本後產生出來的,徵不到人也非所願,誰會讓自身的損害無限擴大(每個月還是按時繳納營業稅)

謝謝

 

就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2: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檢附租金繳交憑證、租約、稅金繳交憑證,過去營業資料向對方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28

您好,可以將相關單據收集齊全,以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

如果能證明您的每月工作收入

再加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記載宜休養日期

就有機會可以請求工作損失之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長尾艾 103-12-19 22:03

親戚有一塊地 蓋鐵皮屋 然後租給別人
有隔間 A│B 這樣

前幾天B老闆不小心做東西弄到失火
連A(是當倉庫用)裡面所有東西都燒的嘿嘛嘛的

A.B跟整間鐵皮屋+裡面所有的東西 都毀了

(還包括停在外面的2台汽車)

現在A就是,想請B把倉庫的產品清單列出來

但是問題是產品的單價怎麼算?
因為B算是中盤商,價格又跟市售的價格 不同 

A對B倉庫商品 也不了解

還有 之後親戚要如何對B提出求償
(拆除費用+重新整修+鐵皮屋等等費用)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B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您們應先把相關損害單據蒐集保留,再依此來請求損害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20 12: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檢附之前的進貨單據及銷售資料作或是保險作為貨損的佐證。其他修繕費用則可以請維修廠商估驗。

2、蒐集完整之後可以簽立和解書,對方拒絕則可以提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進出貨及存貨單據和銷售單據等,提出與對方協調之,若協調不成,再考慮是否花費相關訴訟成本,提起訴訟請求對方賠償之,另若欲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您亦須證明您明確之損害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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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如果雙方對價格有爭議

通常是由主張權利之一方先提出估價

訴訟後再請法院移送鑑定

 

Jim 103-12-15 21:10

您好,近日家人與人發生一起機車擦撞車禍

導致家人過世,對方為未成年無照駕駛

現場有紅燈照相拍到,

家人紅燈超速

那我想詢問的是,

如果是以這樣的情形,

肇事責任歸屬會如何?大概怎麼判定

以及我方有何名義提出告訴?

以及求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分別提起刑事民事告訴,但對方是否有過失,最終仍需送請車鑑會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6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初判表及鑑定分析為您家人全責,則似尚難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除非對方亦負有一定比例之過失,您方也機會請求對方依比例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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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關您所提及車禍過失致人於死及理賠民事件,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小怡 103-12-15 02:00

事由:

我先生在之前的婚姻關係中有一位孩子,在民國97年前妻被捉姦在床,而後97年底由DNA確認孩子非婚生子[法院於97年確定否認子女事件],再這之後的1年多前妻也被判決損害賠償[目前強制執行扣薪中].

撫養非婚生子女5年的撫養費,當時請的律師忘記提醒要提告,直到去年102年初,有位律師提醒我們撫養費部分沒告,因孩子生父是有錢人,該付的損害賠償全額付清,所以我們依國民每月開銷計算,5年共90萬提上訴,希望全額由生父一人付擔[當時的5年前妻並未工作],但最後法官當庭合解判賠生父需付擔50萬,因生母也必須付一半...但法官覺得那麼多年才提告,早該走出陰霾,也抱怨我先生與前妻和孩子生父及生父的老婆告來告去.....

問題:1.請問..不當得利返還撫養費.求償期限幾年??

       2.求償的年限計算,是法院確定否認子女開始計算??還是孩子出生那刻計算??

       3.我們還有權力去追討這40萬嗎??有幾成的機會會打贏??想延到前妻的損害賠償快完在告[還有5.6年多]...深怕法官不高興.請大律師給建議

因102年初至今一直未提告是因前妻目前工作扣薪穩定,而她一直脫產甚至想擺脫負債出國,所以怕在一個40萬驚動到她,請大律師給個建議..謝謝律師耐心看完長長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當時已有和解,則和解內容應有記明其餘請求均拋棄,若有,則本件恐無法再請求,而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一般為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an 103-12-14 20:34

本人於今年十月下旬載下班的母親返家時,與人(下稱A男)發生車禍,對方逆向,我受輕傷,母親卻是右腳骨折,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說明需休養三個月。(已申請初判報告表,責任在A男)

這段時間內曾欲對方面談試圖和解調解途徑,然而在賠償金額方面談不攏,目前已經決定走民事訴訟。只是目前問題在於,母親休養三個月,這三個月的工作薪資我們這一方欲向A男求償,母親薪水實領扣除勞健保是三萬三千元左右,但向公司請領薪資證明,薪資卻只願意開立最低基本薪資,也就是一個月不到兩萬元。

我想請問的是,在求償工作薪資這部分,我是否能求償到三萬多的實領薪資?如果能,該如何處理?(母親公司自始至終不願開立三萬多元的薪資證明,我們這一方只有寫明薪資多少的新資袋,母親工作是時薪制。)

如果不能,是否就只能以最低基本薪資向對方求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責任既然在對方,建議於六個月內直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以求與對方和解主張勞動損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驗傷單及鑑定報告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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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薪資袋本身及公司匯款或銀行每月薪資存款紀錄都可以作為母親之每月收入證明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如 103-12-13 15:04

我和我前夫在這個禮拜一已經登記離婚了,還沒有離婚前他動手打我還打斷我的門牙,因為我寫給男生的信被他看到了而他也有外遇只是我沒有什麼證據,而他只有兩三封信這樣能當證據嗎?還有那個時候他拿房子貸款150萬但錢都是存進他的戶口裡可是他卻跟他的家人說錢是我花掉的這樣他能跟我求償嗎?

有關您前夫對您傷害部分,或可提出刑事告訴。至於您外遇部分,若您前夫持有證據,亦可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通姦告訴;又貸款部分,除非他持有您領走貸款證據,否則無法求償

上開訴訟,不論離婚前後,皆可提出,惟須有證據,較有可能成案。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johnnychiang 103-12-12 11:47

您好,

租屋時,購買一組新的床組使用(約8千元)

1年合約到期前兩個月因工作關係提前兩個月搬出,因另租屋處已提供床組,因告知房東床組日後再搬,並拿回壓金,

半年後去電要搬床組時,房東在未通知房客狀況把床組處理掉了,並告知在當初租屋合約內就有註明租屋到期後可任意處理房客遺留物,

請問房東這樣合理嗎,事先有告知床組要保留,但他要處理又沒告知,

我還能和房東求償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2 14: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雙方倘若在契約之外另外有約定,仍然可以拘束雙方,就您所述雙方已經就該床組的部份另外達成約定,則房東應該予以保留,否則應該負損害賠償責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os 103-12-09 23:07

公司(尚營業中)因積欠本人薪資, 經地方法院和解成立後, 但公司卻一直拖延未給付, 本人擬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請問 :

1. 公司銀行帳戶內款項已被負責人提領一空, 應執行不到任何款項. 可否強制執行公司之營業收入? 要如何執行?

2. 公司無動產, 動產僅剩幾台不值錢之舊電腦設備.

3. 可否向公司法代理求償?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0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執行公司對他人的債權

2、除非和解當事人包含公司法代理人,否則無法向法定代理人執行。

3、倘若認為有惡意脫產行為,動產部分可以提起塗銷登記訴訟

 

阿明 103-12-09 18:11

請問我於上禮拜四因閃車自撞~那天是下雨天~我是直行車因為要閃對向一台左轉車輛~打滑自己撞路邊~雙方車無發生碰撞~無人員受傷~警察有來做酒測~對方0 我0.12{前晚有吃薑母鴨} 後來警察有跟我說等下要跟他回去做一些測試~如果沒過就要移送~後來測試都有過~警察也沒說什麼~就樣我還會有什麼罰則嗎

還有我因為閃車發生自撞能跟對方求償嗎~對方現在就是覺得沒撞到為什麼他要賠~謝謝

小捷 103-12-09 17:42

我是在網路遊戲上和賣家說要私下交易(以先匯款後給物品的方式),但我匯款後對方則消失了(對方只給我他的匯款帳號),現在法院寄張刑事傳票需要我出庭。

請問一定要到嗎?(因一南一北,我有打電話詢問,他說我在報案時,沒有說明清楚怎麼交易以及証明之類的,希望我到場說明)

對方會知道我個資嗎?(他說會口頭上告知雙方姓名然後住哪是真的嗎?)

證據是否不足?(因我們是私下交易,我只能提供遊戲畫面的談話紀錄)

如該求償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謝謝!

一、建議要到場,否則何必提起告訴?

二、筆錄上會記載姓名與年籍資料。若不想洩漏,可先打電話給書記官溝通。

三、談話記錄有說明,購買物品之細目,應該就可以。

四、求償金額就是你的損害。

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12-09 14:17

各位律師好:

小弟有在上網看
之前好像有資遣 競業條款會無效的提案
這點不知道最後有沒有通過
小弟只是業務
入職未達一年
且公司未依照合約內容最長試用期為6個月
於8個月後以其他理由(勞基法規定理由)及試用期(E-mail詢問得知)沒過資遣小弟

而勞基法規定的理由也是他們隨便寫寫的
根本沒有這回事
不過小弟我也不想請求工作權回去上班
不想浪費時間跟他們求償

小弟想請問一下
當初為了進公司所簽的這份協議中
有的競業是否有效
http://imgur.com/19x1VpC
http://imgur.com/PqLVpxg

公司沒有給我任何競業補償 我是被資遣 試用期未過 職位為業務專員
是公司中最低職位
當初約定好一年後的獎金也是1塊錢也拿不到

如果對這份有爭議 我應該先做什麼
還是什麼都不用做
等他們要告我時 再來聲明競業無效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9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並不受到該條款之限制,無須過於擔心,只需要等對方來告即可。

2、至於對方違反勞基法的部份,倘若要救濟,應於30日內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103-12-09 15:26

非常感謝曹律師

所以就算我將進入競爭公司

也無須擔心嗎?

謝謝!

Ellvan 103-12-08 22:52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想延續於11/16發問過的交通事故,就是關於對方要求一個月的工作賠償金,因為車禍當天對方送至長庚醫院就醫,但是診斷並無骨折脫臼,但是我們12/7首度碰面商談,對方卻說他們後來還有轉換馬偕醫院就診,並且核磁共振檢查出韌帶斷裂,但是卻說醫生無法開立診斷證明,要治療完醫生才會開,而且仍然堅持要求賠償一個月的工作損失!

我想請問 :

1.關於受傷問題:若有受傷當時長庚醫院沒有診斷出來,而他們再度就醫的話,我要如何確認傷勢確實是車禍引起,因為他是家電維修員,是否有可能是職業傷害,卻要以張冠李戴的方式來求償,我是否能要求陪同就醫,詢問就醫詳細情形?或請他們證明確實是車禍受傷所致?

2.之前律師建議依照診斷證明標示休養天數賠償,但是車禍當天長庚醫院診斷證明標明挫傷,宜休養!請問僅僅標示宜休養該如何判定休養天數來賠償?而且對方還說他們再去請馬偕醫院的醫生開立診斷證明,只要標示宜休養就代表他們確實需要休養一個月。但是宜休養實在太模糊了,若是病患到醫院檢查,實質並沒有大傷害,病患一直說不舒服,醫生仍然會建議宜修養不是嗎?這該怎麼辦?

3.對方於車禍後一星期就說一個月沒辦法上班,要一個月賠償金,但是我們碰面商談,他們自己又說其實已經上班了,但是很多工作沒辦法做,所以被扣很多錢,我是否能請他們出示薪資證明,證明扣餉明細,依照明細賠償?否則難道要依照他們開出的金額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8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賠償金額,可待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出來,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及比例分擔,依比例負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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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荳 103-12-08 14:50

今年10月6日媽媽因一早要去早餐店營業,不幸被騎機車酒駕男子撞上,媽媽為行人走過馬路後~被男子因有動物衝出閃避而撞上媽媽。因此住院後早餐店也此歇業,收入也停擺,至今仍在復健階段。雖已經向警方提出告訴,但是現在還沒有進一步通知,想請問如果要提出營業損失該準備哪些資料?媽媽只有自己手寫的歷年收入支出帳簿,是否有所謂的營業損失試算?、因為車禍無法工作是否還可以提出哪些方面的求償?

因對方一直來電表示關心~如果要和解,是否需要注意些什麼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8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營業損失的部分,帳冊、收支、報稅的資料均可以用作佐證。

2、沒有試算,民事損害賠償是填補損害的概念,必須真的有損害才有賠償,因此必須儘可能的證明我方每個月個營業額。

3、和解的部份必須注意很多事情,如金額、履行期間等,倘若不熟稔程序,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宏宏 103-12-07 15:04

本人半年前發生車禍,對方死亡,但是初步研判表和車禍鑑定報告都指出,是對方超速違規逆向超車自摔為肇事主因,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事後上了兩次偵查庭,第二次偵查庭時死著家屬,不服鑑定結果提出覆議,但是對方沒有任何新事證可以證明我的過失,請問這樣覆議是否會受理?還有對方還提告過失致死,但也無任何事證,這樣對方告的贏嗎?對方還要求申請調解,我也答應了,但是後來有問人,別人說我方目前無過失又為何要調解,請問是這樣嗎?因為鑑定覆議的結果還沒出來,如果先調解的話會不會有問題呢?

目前的證據行車紀錄器,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都顯示我方無肇事因素,對方雖然不服,但是卻無任何證據證明我方的過失,請問這樣對方是不是沒有勝算?如果對方硬要告我,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7 21: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確實無肇事責任亦無過失,則無須負任何法律責任,但是要反告對方則有困難。

2、建議還是應該持續關心對方,以避免後來的鑑定不如預期。和解的部分,看要不要先以慰問的方式處理。

宏宏 103-12-07 14:48

本人半年前發生車禍,對方死亡,但是初步研判表和車禍鑑定報告都指出,是對方超速違規逆向超車自摔為肇事主因,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事後上了兩次偵查庭,第二次偵查庭時死著家屬,不服鑑定結果提出覆議,但是對方沒有任何新事證可以證明我的過失,請問這樣覆議是否會受理?還有對方還提告過失致死,但也無任何事證,這樣對方告的贏嗎?對方還要求申請調解,我也答應了,但是後來有問人,別人說我方目前無過失又為何要調解,請問是這樣嗎?因為鑑定覆議的結果還沒出來,如果先調解的話會不會有問題呢?

目前的證據行車紀錄器,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都顯示我方無肇事因素,對方雖然不服,但是卻無任何證據證明我方的過失,請問這樣對方是不是沒有勝算?如果對方硬要告我,我是不是也可以向對方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告訴,但不一定會成立,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須等覆議結果,重點仍在覆議是否會改判,若改判即有被起訴之機會,而本件仍可以在調解會先談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鑑定結果出來後,若您無過失,即使對方對您提告,亦有機會取得不起訴處分,可待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再對其提出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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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建議仍先靜待覆議結果再為處理後續事宜較妥

至於誣告罪部分則不建議向對方提出,因為對方也是有合理懷疑之情事

通常不會構成誣告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仁 103-12-07 11:36

您好,最近批了一些東西要賣,確定是真品,賣了大約是十件之後,就被管理員以違反商標法下架,我記得真品平行輸入,國內外的商標權人是一樣,就可以賣,但查了一下,我賣的東西,國外與國內的商標權人是不一樣的,我這批貨就完全不能賣了嗎?
問題一、商標名要標示出來的情況下,我若是以二手新品轉售的名義可以賣嗎?會有商標法的問題嗎?
問題二、若是對方使用之前的証據告我,那時我有標示是原廠正品,沒有標示是公司貨,也沒有標示是平行輸入,但我不知道國外與國內的商標權人是不一樣的,那刑事上可以告嬴我嗎?
問題三、民事上若被求償,我的平均售價是500元,大約賣了十件而已,因為商標法63條,於民國100年修正過最低500倍已取消,這種情況下我可能會被求償多少錢
問題四、商品的雷射標籤可以在總代理公司的網站查詢驗証是不是真品,這雷射標籤在法院上可以當做是真品的証據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可提出證明您之商品亦為國外授權之正版商品,似不會有違反商標法之疑慮,惟台灣商標權人應會對您提出相關訴訟,您需考量應付相關訴訟之成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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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平行輸入在台灣是允許的,只要是正版的產品,原則上並無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7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平行輸入若為正版商品,即可販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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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12-08 00:56

您好!

商標註冊有地域性,外國商標原則上必須在國內註冊才會受保護,若同一商標在國內已經另有他人註冊,即使是真品自外國輸入,若在國內販售仍可能侵害國內註冊人的商標權。且各國註冊商標都會公告供民眾查詢,主張不知道權利人不同恐難被接受。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仁 103-12-07 10:47

您好

最近批了一些東西要賣,確定是真品,賣了大約是十件之後,就被管理員以違反商標法下架,我記得真品平行輸入,國內外的商標權人是一樣,就可以賣,但查了一下,我賣的東西,國外與國內的商標權人是不一樣的,我這批貨就完全不能賣了嗎?
問題一、商標名要標示出來的情況下,我若是以二手新品轉售的名義可以賣嗎?會有商標法的問題嗎?
問題二、若是對方使用之前的証據告我,那時我有標示是原廠正品,沒有標示是公司貨,也沒有標示是平行輸入,但我不知道國外與國內的商標權人是不一樣的,那刑事上可以告嬴我嗎?
問題三、民事上若被求償,我的平均售價是500元,大約賣了十件而已,因為商標法63條,於民國100年修正過最低500倍已取消,這種情況下我可能會被求償多少錢
問題四、商品的雷射標籤可以在總代理公司的網站查詢驗証是不是真品,這雷射標籤在法院上可以當做是真品的証據嗎?謝謝~~


103-12-06 19:31

我想請問,羈押禁見寄的書,書的內容有很多攝影照可以嗎?

還是只能寄純文字的書?

想請問擄人勒贖,如果被害者原諒犯人,且不要求任何民事求償,這樣刑責會不會比較輕?

因為我有聽說有人擄人勒贖,被關2年多就出來了。

還有現在假釋是好申請的嗎?

謝謝^_^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6 19: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羈押裁定書只會有書面,並記載羈押之理由而已。

2、此部分必須依據案情而定,但是因為是重罪,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為辯護,倘若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約會談。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羈押禁見之被告書籍您可先送去看守所檢查,一次可寄三本書,關於訴訟,可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被告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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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羈押禁見只有律師才能接見,所以可以委任律師辯護及律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r.A 103-12-06 00:38

1、兩個月前和一名女騎士發生擦撞,對方本來在我右後方行駛(都在慢車道),後來超速右方超車將我勾倒在地,因為他車後座有加載一個送貨的塑膠籃,我是否有要自行負擔賠償的問題?

2、後來全部醫藥費、病假薪資車損總共兩萬初頭,和對方調解後決定以八千元調解成立,然而對方逾期未付款,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方不聞不問甚至惡言相向,是否可以撤銷此次調解,改以民事過失傷害求償

剛剛查了一下,似乎連強制執行都要繳交一千多的費用,感覺我這樣被撞倒,醫藥費沒得拿、請假薪資沒人賠、連車也修不好,還要為了讓對方付款先出錢出力,是不是一剛開始告她會比較好?對方甚至質疑我的動機心態,每次看到身上的傷痕,都覺得心力交瘁...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29

您好:

1.因本件您已成立調解,通常在調解時上會約定放棄後續之民刑事權利,所以對方未依約給付,

   就轉變成債務不履行,僅能聲請強制執行而已。

2.在此也呼籲網友們,諸如此類案件還是要先諮詢律師後再決定是否調解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Mr.A 103-12-06 01:38

所以我沒辦法撤銷此次調解嗎?

聲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條件為何,我又該如何處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6 01:47

1.原則上難以撤銷調解,除非您有確切證據你有受詐欺脅迫之情形。

2.以調解書正本向對方住所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要知道對方的財產狀況,則向國稅局查詢。

Mr.A 103-12-06 01:54

依照強制聲請的規定,我還得繳納一千元來換取賠償嗎?賠償金額為八千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6 16:58

您好,調解既已成立,要再去撤銷幾乎不太可能,建議直接強制執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6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成立調解,即無法再為提告,您可請求強制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無助 103-12-05 19:59

今天我被主管誣賴攜帶手機+使用手機 導致我工作飛了 當場被開除

但是事情結果是我沒攜帶手機也沒使用 而是其他長官放在我腳上我還沒使用

他還到處說我 攜帶手機+使用手機 感覺名譽受損 而且已經丟了近3年的工作

試問 我該用哪種形式 跟主管求償 他已經不是一次了 只是這次有證據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34

您好,建議您直接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5 22:09

您好,除了向勞工局申訴外,亦可同時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有關勞資爭議部分,建議可向當地勞動局或勞工局申訴、調解。另關於向同事散布謠言部分,則可提起妨害名譽刑事告訴。

因您狀況複雜,建議您正式諮詢律師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ca 103-12-05 15:36

傷害

對方被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了

提出刑事民事求償後 最近收到了民事辯論通知書

上面寫說

叫我們準備工作損失證明 以及 請假證明 薪資損失證明

我想請問

1.我父親當初算是被集體欺負下被迫離職的 沒有公司的相關證明

   可以拿薪資存摺影本當資料附上去證明薪資損失嗎?(開庭就帶存摺正本)

 

2.我父親不擅長講話 辯論我很擔心他不會講

  如果我們資料準備不好,辯論也不會講話 (小老百姓 沒有法學知識)

  在對方刑事已經被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的事實上

   法官會多少判被告賠錢給我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41

可以!只要可以證明工作損失即可。

建議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或陪同開庭,較可確保權益。

ca 103-12-05 21:5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只要可以證明工作損失即可。

建議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或陪同開庭,較可確保權益 ... (恕刪)

請問

假如沒有能夠證明(工作損失)的資料文件

只有醫療收據和醫院診斷書   例如被打到 肋骨骨折 的診斷

法官會多少判  被告陪償  精神賠償  的費用 給受害者原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精神慰撫金的部分,還需衡酌雙方社會經濟地位,及受傷情形而定,所以您們再提出一個數額讓法官去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 您好:您的民事賠償問題,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詳述事件細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珍紅 103-12-05 00:54

您好 

在11/29日的晚間11點左右,

我母親的車子停在路邊(白線內)遭撞,

撞到我們車子的人有喝酒,

並且下車來跟我們說等他們把車子停路邊她要和我們談,

請我們不要報警。
結果他油門一踩就跑走了, 
當下我們有報警(有記下車牌)
約30日凌晨1點左右車主到了派出所, 
她當下對我們說車子是她兒子開走的,

她願意負賠償責任,希望大事化小。

 但對方遲遲沒有與我們聯絡,
而到了12/4日我們打給了對方,
對方才告訴我們他的車子於28日凌晨被偷走了。
對方當下是不知道的,直到我們車子被撞報案他才知道,
我們想要請求賠償,他卻一直抵賴說車子不是他開的。
而且他有請鑑識小組來鑑識他的保險桿沒有傷痕

他的車是福斯九人坐保險桿很硬,
我們的車是CAMRY。

而且我們的車子的的確確被撞凹了。
當下也有做筆錄拍照。
對方很不想賠償的樣子講話都拐彎抹角,

他的意思是要我們去找偷車的人討。
我想請問一下我們是否可以先與車主求償
在請車主向偷車的人求償呢??
 

煩惱 103-12-04 10:44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掏寶網買進了一些香奈兒手機殼,想說可以在網路上販賣,因我還是學生,家中環境不好,想貼補點家用,但我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
昨天收到家裡通知保智大隊到家來抄走了家中所有手機殼,已經跟警察約好時間到案說明,這是到目前的狀況。
現在我有幾個疑問:
1.警察會來抓是因為香奈兒廠商提告嗎?
2.我有爬了一些文,很多人說要先跟廠商提和解才有緩起訴的機會,,那我們是否要先跟廠商連繫呢?那提和解要在什麼地點及要準備什麼嗎?如果和解了,我是否不會在被起訴?如果廠商開了天價的求償金額我們該怎麼辦?
3.我們是在奇摩拍賣平台販賣的,因為奇摩拍賣前陣子整個更新,資料都以消除,如檢察官問起,我們是只要提目前的資料嗎?
4.這樣的情況會有案底的問題嗎...?

您好:

1.不一定是廠商提告,亦有可能是民眾檢舉或警方職權調查,因為商標法屬非告訴乃論,所以不管香奈兒廠商有無提出告訴均不影響。

2.您可與臺灣香奈兒代理商聯繫,亦可與廠商提和解,但因屬非告訴乃論,不論是否達成和解都有刑事問題。

3.因為您違反之商標法係屬微罪,只要您態度良好,亦沒有前科記錄,並表現誠意提供檢方所需資料,都可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若爭取到緩起訴處分,只要經過一定期間未被撤銷緩起訴,則與不起訴處分確定有同一效力,您不會有前科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煩惱 103-12-04 15:09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不一定是廠商提告,亦有可能是民眾檢舉或警方職權調查,因為商標法屬非 ... (恕刪)

你好 我還有個問題 那我現在是要先等去完警局後再去跟廠商談和解呢?還是先行跟廠商談和解?談和解時需要帶什麼文件或資料以便保障我方的權益嗎?

Kao 103-12-04 01:07

諮詢家的律師們好:

我因日前開公司公務車車禍因未注意而離開(後發現有折回, 對方只是擦撞輕傷)而被警察控訴肇逃, 公司聲稱公務車所投保之保險公司告知, 因我被控肇逃, 故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及車體險部份均不予理賠而不理會, 要我自己處理, 事後我自行與保險公司連絡, 保險公司才告訴我強制險, 及第三人責任險均有理賠, 後在保險公司的協助下已與對方已達成和解, 保險公司亦願意就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進行理賠, 肇逃部份地檢署檢察官亦因和解緩起訴處份

請問被判緩起訴後的現在

1.強制險, 第三人責任險, 是否會被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

2.而車體險是否仍然無法申請理賠

3.公司若不願配合讓保險公司出險理賠(不願在理賠文件上蓋章),在法律上有無問題?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保險公司會行使代位求償權,至於公司不願意協助出險,尚無法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勳 103-12-03 18:19

各位律師我想請問說對方肇事逃逸(機車行人)加上他騎乘機車強制險過期未繳款,我們可以申請特別補償基金,但是詢問保險公司卻說一但申請特別補償基金就不可以向加害人索取賠償金,兩者是綁在一起的,只能二選一,請問是否合理?

1因為特別補償基金,主要也只是申請醫療費用看護費用(一個月),如果說只能申請一個,那精神賠償部分怎麼半+後續復健費用特別補償基金又沒有補充這塊,這樣不是很矛盾?不是說特別補償基金是獨立出來的怎麼又跟求償金是綁在一起的?還是保險公司故意硬要綁再一起?

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4 17:5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補償基金給的屬於損害賠償的一部分,確實不得重複請求,但是倘若未包含的部份當然不影響權利。

阿勳您好:車禍理賠事宜,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聯絡,告知詳情,俾便協助,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楊 密斯 103-12-03 16:26

上班途中,我騎機車由浮州橋下的四川路左轉環河路往土城方向,並行駛外側車道,時速當時約40公里(因左轉前巧遇紅燈重新起步故車速不快), 路旁並有【外側車道紅燈時請繼續直行】交通標示牌。過路口約略10公尺,兩車相距約5公尺時見車道外側【紅線非待轉區】有一婦人騎行機車停滯未動,當時不以為意繼續行駛,卻在約僅距3公尺時,婦人車輛突然向左啟動試圖穿越車道。我見狀緊急煞車並向左閃躲,卻仍是不急的發生兩車輕碰。兩車接往左傾倒,因我是現役運動好手(全國運跳高第3名)身體反應靈敏未有受傷,但婦人卻造成小腿開放性骨折開刀治療(婦人說是撞上她的腳,我是說她自己嚇到跌倒並被自車壓斷),並須療養3個月無法工作。婦人要向同事求償7萬,我感到不服【是她違規在紅線非待轉區突然左轉穿越車道, 而我是在紅燈請外側車道繼續行駛的車道】, 故不願賠償。今,婦人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請問有法律背景的好友,這能成立嗎?我應負擔多少責任是合理?下一步我該怎麼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2:14

 您好,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23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可向警方聲請初判表,以釐清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礎。建議您可向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另外,因對方有受傷,而縱使您只有百分之一之過失而對方有高達百分之99之過失,都有機會向您主張過失傷害並成立,故建議盡量達成和解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ca 103-12-03 12:59

跪求各位幫忙

8月初 我們刑事告人傷害 對方一審有期徒刑三個月 目前上訴中

之後提出刑事民事求償

10月初參加過 北小調字號的調解

12月初收到    北小調字號的辯論通知書 

內容說要1月多辯論

但我父親完全不善於講話,如果這樣子 辯論完 對方有可能會變成無罪嗎???

上面寫說要準備我父親的工作損失證明 以及 請假證明

但我父親服務的地方根本就沒有這些東西而且也離職快一年了 更不可能有

該怎麼辦???

通知書上說  幾號前要寄某些東西 寄某些東西

都要按照上面的說明寄嗎? 沒有那些東西該怎麼辦呢?

如果沒看錯的話 寄給對造(被告)也是要我們自己寄嗎?

 

完全一頭霧水 希望有人可以指點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刑事是分開審理,且分開結案,所以雖然刑事對方上訴,但民事部分仍會依自己程序來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3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是請您的父親準備證據,並且準備開庭,並無不妥。

2、有關傷害損賠案件,我方必須提出受損害金額之證明,否則無法成立。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代為撰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1:50

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追訴犯罪;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填補損失。所以部會因為您父親民事上無法提出損害多少之證明,就影響到刑事

但是,主張利己事實者,必須舉證,所以您父親針對到底受多少損害,需要盡舉責任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35

 很正常喔!建議您們將具體之損失列表下來,以證明損害金額。

小白 103-12-03 00:30
我與友人騎乘機車沿復興北路北往南行駛,經過復興北路與長春路路口時,一名行人突然紅燈,我與友人隨即煞車,但還是與友人發生擦撞。當下有作報警處理, 請問行人有肇事責任嗎?我可以向紅燈行人求償我與友人的車損嗎?
沈恆 (沈律師) 103-12-03 00:55
您好!
如果能證明行人過失且有因果關係,行人還是應負責,最好能找出監視錄影記錄當證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好鬱悶 103-12-02 21:36

本人於2014年11月7號晚間7.8點遭受詐騙 ,於8號做筆錄詳情:7.8點時詐騙集團的打電話來說我有在露天拍賣買了它們的產品由於他們工作人員的疏忽把我的名子放錯到12其分期付款裡面,並詢問我要不要這個訂單,他說要的話就是扣12筆錢,不要的話就是會把訂單傳真去我所雍有的銀行做取消訂單的動作之後自稱是郵局人員的人打過來說有賣家傳真資料過來說要取消訂單然後他來跟我確認接著叫我去ATM操作取消訂單動作,他先叫我去做餘額查詢然後問我餘額查詢明細上面的一些資料後跟我說的在哪個ATM使用的帳戶是在哪裡開戶的我不疑有他就照他說的做了,第一次操作他先給我一個假的帳號讓我誤以為不會匯款出去,第二次操作說我操作錯誤匯了2萬9千多然後說我操作錯誤個人資料那些會留在ATM上面,說要作帳戶重整要我把我名下的帳戶的錢都領出來買點數念給他以方便資料重整時可以回沖數據,(2個帳戶共8萬多塊9萬其中6萬塊被騙去買點數給他了2萬多是匯款),之後他說現在資料重整了需要我的2個帳號(我告知他)沒多久就叫我去在做餘額查詢的動作,(2個帳戶3.4筆匯款共8萬元<-----被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說我的身分證遺失過或什麼不明原因他重整的數據才會錯誤要我再把2個帳戶的錢領出來買點數共8萬元,之後說我2個帳戶已經變成警示帳戶要我再去找一個有3萬元以上帳戶出來先把我的8萬多匯進去找來的帳戶裡但當時已經很晚了他就說隔天再打過來,我回到家之後想想不對勁於是打了165,但是,是忙線的....然後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有這個詐騙案例於是我跑去警局報案當時是8號凌晨警察有受理報案有先做一些筆錄把一些資料都給警方了例:匯款明細.提款明細.點數序號密碼.2本簿子影本(有一個帳戶簿子刷不出來).通聯紀綠這些,我隔天下午又去警局把筆錄作完問題:警方說我現在是受害者也是嫌疑人(幫助詐欺)1.請問我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警方(當初我有夠買過的問品資訊?)2.如果我帳戶被當人頭使用的8萬元受害者告我我該怎麼辦?3.我被騙也是受害者如果他們跟我求償我拿不出那麼多錢該怎麼辦?4.我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沒有附帶民事賠償該怎麼辦(我很想拿回那些錢)?5.我不想留有案底我這種情形要如何應對?需要請律師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您被訴幫助詐欺部分,可主張您也是受害者,不具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02 23:47

您好:

1.因為你本身也是受害者,有相關遭騙購買之點數可證,所以你應無幫助詐欺之故意,不會構成

   詐欺之幫助犯。

2.既然你非犯罪行為人,則其他匯款至你帳戶之被害人無權向你請求賠償

3.附帶民事訴訟在法院開庭時提出即可。

4.若仍擔心會構成犯罪有案底,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

kelly 103-11-30 02:44

您好!我目前遇到一個之前工作上的麻煩

公司的情況有一些複雜,這公司的老闆實際上是一個掛名老闆,但因為主要負責的老闆在10/21突然跑了因為跟地下錢莊借了很多錢而跑了,我是幫忙他處理台北事物的主管。 尤於掛名老闆怕地下錢莊來找我們麻煩要我們趕快將公司辦理歇業並解散(10/22已辦好)
我在這間公司大約三年,他前前後後也跟我調了不少的錢說是可以賺利息(本金都未還)。之後他在接近11月份時出現聯絡我,希望我能在借300萬給他,讓他能東山在起,但我的親朋好友都已經借得差不多了,我也無力借他。而且公司的一些費用支出從8月~10月都我先墊款。

他另一合夥人就是另一公司負責人和他一起跑路的說有竊聽了我手機的對話內容聽到我說的一些內容就是無法借他錢和其他的對話,他憤而說要對我提告並交給法律處理,也要追討這二年付給我的薪資房租,並要跟我求償300萬,不還就要去提告。他要告我重利罪.竊取公司支票和公司資產。但我根本也搞不清楚重利罪是什麼。公司支票也是另一個老闆直接拿給我的,公司資產我也沒動(一些辦公傢俱因退租也請房東處理根本搬不走)........我該怎麼辦......他們目前都跑了很多都是透過e-mail聯絡我,目前是還沒提告,但我很害怕,希望律師們能幫幫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利係指借貸款項收受高額利息

2、就您所述,針對可能涉犯刑罰之行為均未能詳細說明,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避免在不清楚相關權益規範的情形下遭對方欺瞞。

kelly 103-11-30 21:1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重利係指借貸款項收受高額利息

< ... (恕刪)

 曹律師, 請問我該到哪裡做諮詢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勞工局申訴之。 

 您好:

由於您的陳述事實較為複雜且涉及多項罪名要件之分析

故建議應攜帶相關證據資料與專業律師正式約開會諮詢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3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正式資詢。

angel 103-11-28 22:09

購買醫美中心?pur激光診所)的卷,團購網站及後續店家內購買,已使用一些,去年懷孕就沒去,如今才發現店家已於今年初惡性倒閉,該透過什麼管道可申訴或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店家已倒閉,您可對店家負責人提起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惟獲得賠償機率不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向消保會申訴,或許程序會進行的比較快,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ui 103-11-26 13:57

發主角為甲 乙 丙 丁及我 關於謠言我拍了裸露的照片。但是我根本沒有。 我從甲方口中得知乙方在公開場合說丙持有我裸露的照片,是丁提供給丙的 並且丁說跟我很要好 所以傳了裸露的照片給丙, 於是我在fb問了乙方,乙方卻不肯透露丙丁是誰,只是她肯定有這張照片還親眼看過,並且確定我是照片裡的人 然而我真的沒拍過這種照片,我追問了,乙只說照片裡的人是我,但不願意告訴我造謠者丁是誰,也不願給我照片。導致我無法再繼續追查真相。 有沒有什麼法律辦法 或是找警察 等等的.... 。

我現在的想法是 能不能請警察或是律師陪我出面找乙 , 以偵察以及有可能會提告為由請乙講出丙跟丁, 若不提供那之後發展有可能為求償 ,並提告妨礙名譽,(因為乙確實在公共場合宣稱我拍了不雅照片) 

有沒有人能提供我該怎麼尋求律師或警察的幫助 或有人能提供幫助嗎?因為我只是個學生,而這件事情也只需要陪同詢問而已,請問有人願意能夠協助我嗎?

啊牛 103-11-25 21:55

我想請問

我是開汽車在十字路口綠燈

因為我要在下一個十字路口右轉

我就開始向右偏行要進入最外側車道

我確認後方無車後就開始轉向

此時已進入最外側車道的路線但車還在十字路口

車頭稍微向右偏因該在下一個路口我要右轉,這時有一台機車後方而來撞上我車頭

雖然車損都不嚴重就只是機車倒車而已

但對方左手小拇指骨折

對方並無住院包紮後即離開醫院

我開車載傷者返家路途中我開始錄音

對方有講到她有看到我要右轉但看到我感覺再猶豫

她想說因該過的去所以就過了,但他已經過了到我的右邊

我卻撞到她

 

初步研判表出來上面寫:向右轉向或偏行未與同向行進之他車保持適當間隔。

我想請問我已確認後方無來車才開始轉向,盡然無來車我怎與他車保持間隔?

後照鏡總會有死角我要如何注意車前狀況又注意車後狀況?
 

還有對方有看到我向右偏行了為何還硬要過來撞我?不是因該要注意車前狀況嗎?這樣對方完全沒過失嗎?

 

車禍發生當下我有嘗試與對方私下和解

我當時想要賠償對方車損

然後對方受傷的部分向我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對方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麻煩,保險公司又要有的沒的單據才理賠

對方旁邊帶的另外一名男子就開口說受傷骨折自少要3~4個月的修復期間

要向我求償受傷無法工作的最低工資7~8萬

但對方無工作

我說我無力負擔這個高的賠償金額

對方旁的男子說不賠錢就提告過失傷害

我說我真的沒那能力一次拿出這麼多錢

對方旁的那男子就說7~8萬這最基本的你都拿不出來還要談什麼

我直接告你過失傷害就好

我就問他說所以我現在不給你7~8萬和解你就要告我嗎?

對方就說對阿!不然勒?

我想請問對方提出7~8萬不賠錢和解就要告我

是否有構成恐嚇取財?

雖然提告是他的權益但這樣獅子大開口的要錢讓我害怕被告而不得不依他要求的金額與他和解,是否有觸法的疑慮?

全程我都有錄音 


沈恆 (沈律師) 103-11-26 03:48
您好!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您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對方說要提出刑事告訴也是合法的權利,構不上恐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啊牛 103-11-26 08:07

對方獅子大開口的以法律手段來脅迫我支付他所要求的和解金讓我身心感到畏懼,這無構成恐嚇取財嗎?

小艾 103-11-25 17:49

我女友被XX人壽長達一年且超過30~50次的騷擾電話問她要不要去當保險業務員,每次都由不同單位打來,有時一天就3通,但是她每次都有跟對方說不要再打了,中間也打電話去XX人壽客服中心跟他們主管客訴,對方主管說會將她資料從電腦人事資料中刪除,但後來還是又接到某個營業處打電話來徵員,而且對方還有請派遣公司打,但對方的客服主管說公司有明文規定不准業務單位透過派遣徵員,這樣的情形我們是該去金管會檢舉還是台北市政府?若是對方只願意對最後一次的騷擾賠償,那我們是需要跟法院提告嗎?能否要求XX人壽針對過去一年30~50次的電話求償?對方是否有刑責問題?需要自己去調通聯記錄嗎?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5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針對該公司之行為,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之,並發存證信函請求該公司正視該行為,已對您造成困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林 103-11-25 12:35
參加活動發生意外事故,而現場位置圖沒有圖示醫療站在哪,主辦單位也找不到醫療站醫護人員在哪,配置救護車只有一台而且已經不在現場(載另名傷患),明顯的配置不足,事發10幾分鐘後才請119協助載至醫院,這之間完全沒有醫護人員前來,請問要請主辦單位負責的話要以什麼名義?業務疏失嗎?求償金額可以多大?謝謝

能請求金額多少,要看受的傷害程度,主辦單位有無過失,也必須看過現場照片,才能斷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看主辦單位的遲誤,有無造成損害結果的擴大,若無,則此部分尚難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5 21:17

您好,需視詳細情形始可決定提起告訴或民事追訴之賠償基礎。 

瑄瑄 103-11-25 00:56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672594&Topage=1#

 

103/09/30被一台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機車
我人沒有受傷僅車損
對方輕微擦傷加上車損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
對方:疑起駛前,不讓行經車輛優先通行(安89-1-7)
我方: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3)

對方一直打過來談求償問題 
獅子大開口要 修車費、醫藥費、一個月薪水

我是直行車綠燈
對方是從旁邊人行道騎出來,
在我右手邊撞我(因他要左轉)
有設待轉區

和解不成
對方依過失傷害提告
我該如何處理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6 06:06

依您所述,本件判斷雙方肇責的依據,目前只有初判表,這是交通警察製作的,有異議可於事發後6個月向交通裁決所申請鑑定,若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則亦可要求檢察官送請鑑定,以保自身權益。

JOY 103-11-24 20:19

律師您好  

我在7月時因工作手被捲入機器,造成左手拇指整隻斷掉,食指骨折,手掌心手背撕裂傷.住院11天.中間又因姆指肌腱外露又動了一次刀.目前仍在復健中.一星期2次復健加三星期1次的門診.


我在公司的薪資為3萬多(有薪轉證明).工作未滿半年..而且公司只幫我保最低薪資.所以我第一次申請傷病給付時共68天只領到2萬8千多.但因為受傷期間.公司都有付給我全薪但有扣勞健保(未轉帳領現金)

所以我想說報低也就算了.每次復健回診車資也自己吸收了(我住大溪要到林口長庚復健)

怎知道今天聽到消息說老闆下個月開始要扣我薪水..因為勞保給付的那2萬8..我想請問..如果我想要向公司求償的話?哪些是我的權益?該怎麼求償?屬於民事刑事?
我在桃園大溪.希望有律師能夠幫我爭取到最大的權益

謝謝

依勞基法規定,雇主應對醫藥費、因治療中不能工作所短少工資、殘廢給付做補償,如對工作場所等安全之維護有過失,也必須對醫藥費、喪失的勞動力、增加的生活所需、慰撫金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但如因勞保領有保險金,必須抵充,最後,依勞工保險條例,雇主以高報低,勞工所受損失,雇主也應補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程序部分

民事方面您可以向縣市政府勞動局/勞工局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立再向民事法院提出訴訟

刑事方面如對方有過失導致您受傷,亦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JOY 103-11-25 00:06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勞基法規定,雇主應對醫藥費、因治療中不能工作所短少工資、殘廢給付做補償,如對工作場所等安全之 ... (恕刪)

如對工作場所等安全之維護有過失

請問要如何舉證呢?安全之維護有哪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