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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103-01-08 14:33

我是原告,在去年9月左右對被告提出了妨害性自主告訴,是在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簡易庭開庭的,可是檢察官開庭時都用被告筆錄在問話,甚至,一開始就有選邊站的傾向,就是完全只看被告人的筆錄證據在問原告,沒有做任何測謊動作,對於原告的筆錄視而不見,原告有說要給被告在等待判決期間對原告的威脅恐嚇話語做為證據等等,檢察官都不願意看,甚至表示我可能會造成誣告等等,導致最後判決結果原告是失敗的,而判決書中卻有前後矛盾跟隊員告造成人身攻擊的話語,於是我提出上訴,卻又被駁回。

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是否能再上訴?

需要準備什麼?

你的案子應該是被檢察官不起訴,然後你再議被駁回??沒進入法院,沒有所謂的判決,也不是上訴,要再不服,要在接到再議駁回後10天內聲請交付審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應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強強 103-01-08 08:29

 我犯的是妨害性自主案件,在偵察庭一庭時我有認罪,檢察官要我們和解,對方也同意了,只是我跟對方談好的和解日期尚未到期(尚未和解),對方同意讓我有兩個月的時間籌錢,檢察官就先起訴了,這樣對我在法院開庭會不會有顯想??有什麼可以做的補救措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已經達成和解,法官會看您是否有履行和解條件,若有,則給予緩刑之機會即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和解換取輕判,必須要真的有達成和解才算數,盡快與對方作出和解筆錄,或是簽妥和解契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既然對方已同意二個月時間給你籌錢,此時自應盡速籌錢為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迅速籌錢完成和解,方為上策。若開庭前仍無法籌到,可向法院表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inan 103-01-06 21:11

請問律師:

     本人於2013/12月因喝酒騎車不慎自撞電線杆而致右腿骨折並摔進池塘,經抽血換算呼氣濃度為1.06,而本人現為假釋中(未有公共危險前科),若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是否有機會???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大至回答如下:

緩起訴的要件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第 253-1 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
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
分確定之日起算。

而您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規定如下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故仍在檢察官得為緩起訴範圍內,而您又提到您未有公共危險前科

故仍可請求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以上,謹供參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迅速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目前酒駕通常不會給緩起訴,你的酒測值達到1.0以上,且還在假釋中,可以預見的是檢察官會對你起訴且請求撤銷假釋酒駕的部分,目前判決通常會以你的酒精濃度作為判決標準,以你的酒精濃度大約會判個四個月然後另科罰金8~9萬元吧!

法律小學生 103-01-07 16:59

大大你好:就你所述的情形 你應該還是犯罪了

               至於要如何爭取緩起訴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本人及朋友的相關經驗

s 103-01-04 22:50
律師您好 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否則檢察官可能會直接起訴 請問該怎麼做呢? 什麼樣的狀紙? 法院那邊有範本嗎? 案件的號,要如何得知? 拜託請幫幫忙。謝謝
您好: 您可以先向地檢署之服務台,查詢本案之股別及案號後,再擬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 103-01-04 21:41
律師您好 凌晨酒駕撞傷路旁貨車酒測值0.69,第二天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開庭時檢察官只問我筆錄上的事。 請問這樣的狀況是?還會再開庭嗎? 還是等法院判決?那大約多久時間會判呢? 過去沒有酒駕前科.第一次酒駕被抓刑責的落點會大概是甚麼情況? 這狀況還適用爭取緩起訴嗎?是否來不及? 貨車部分會達成和解。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以上三種情形差別在哪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想要爭取緩起訴,則應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否則檢察官可能會直接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1-05 10:50

大大你好 照你說述開庭的情形 還有你的酒測

你應會被直接起訴的  有關如何處理酒駕的事情

本人及身邊朋友都有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具狀向檢察官申請緩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mie 103-01-04 15:16

版主好:

          於102/6/20騎乘機車行進機車道,遇行人穿越馬路(一百公尺內,無走斑馬線),我方減速要待行人通過,隨即遭後方機車推撞.我方被撞倒地,行人也遭後方機車撞倒在地.初步研判分析表,表示我與行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後方車方則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出席調解會時,行人要求我與後方車輛,一人各賠償30萬.但就醫單據及診斷証明表示尚未準備齊全.故調節不成立.第二次調解會,行人未出席.在刑事半年期滿前一天,12/18,行人向警局提出告訴,我與後方車輛,過失傷害罪.

請問:

1.此案件中,我有受傷,己申請診斷証明書.當下也盡到應注意也注意到行人過馬路,而減速的動作,且研判表表示我無肇事責任,日後開偵察庭,若行人有請律師出席,我方被起訴的機率高嗎?

2.目前己超過半年,我無法去申請車輛鑑定報告,開偵察庭時,檢察官會協助申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09: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為似已過告訴期間,今僅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又關於您被告過失傷害部分,應主張您並無相關過失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萱 103-01-03 19:13

律師您好,日前於102年12月4日接到航警局打來的電話並告知我海關在102年8月9日查扣一把開鋒武士刀,說明相關事項後,要我去航警局作筆錄,而我也確實如期到場作筆錄,事後詢問警察後續會如何處理,得到的答案是會轉到地檢署,之後法院會寄書面通知開庭時間。
另外警察也說此案件檢察官通常會起訴,拘役並科罰金處理。

事情經過:
我確實有在網路上購買一把長刀(未開鋒),而且賣家的商品頁面標題和內文也有標註刀未開鋒/手握不傷手,我於102年8月6日下標,7日匯款,賣家出貨時間是102年8月23日,我收到商品的時間是102年8月26日。

1.我的交易已經完成,在8月9日被扣押的武士刀,訂購人和手機確實我本人的,但是住址的路名賣家寫錯。
2.在等待商品寄來期間(我有要求賣家在102年8月17日前要送到),我在13號用悄悄話詢問賣家確認商品送來時間,賣家回答快遞那邊沒通知你嗎?好像海關那邊需要交資料就可以收到了,之後我在22號再次詢問賣家,對方回覆已經再催快遞了。我再收到商品前沒有任何快遞或海關打來的電話或是相關書面資料寄來。
3.作筆錄的過程中,我只有看到武士刀的黑白照片,沒有看到實品,而收件地址的路名賣家寫錯,我買的未開鋒長刀已經收到了,而用途是角色扮演需要用的道具,所以當接到航警那邊的電話時嚇死了....
4.我沒有前科紀錄,但是已滿20,警察說這種案件檢察官幾乎都會起訴處理,我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卻可能會留下前科,詢問警察得到的原因是因為你向賣家購買了刀,所以這把開鋒刀才會來到台灣,檢查過後被海關查扣,你購買了所以有罪,請問法律上是合理的嗎?
5.航警那邊說我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但是我看了法條後,並沒有說明關於購買人的法條,請問我是違反哪一條?

有很多疑惑,麻煩律師解答了,因為這件事讓我每天都睡不太好,前幾天又有警察來家裡訪查,我真得很需要你們的幫助,感謝!

法條上的”販”,就是買的意思,所以買武士刀是有問題的,現在要爭執無罪的話,要從那把刀械本身的特點切入,或是走認罪方向,然後在刑度上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將先前在網路上購買的訊息資料先列印下來,至於該刀是否有開封而具有殺傷力,則可能需送請鑑定,才能進一步分析是否符合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構成要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5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該刀根本不具有殺傷力,則您不成立犯罪。故目前應針對該刀是否舉有殺傷力著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3 12:18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在12月30日時,因為某人對小弟我在網拍上進行公然污辱一事已經報案,我是到派出所去報案,警方也已受理。

以下是小弟想到的幾個問題

一.請問在這段時間裡,我只要靜靜的等待開庭就好了嗎?還是要寫一些例如刑事訴訟狀或民事訴訟狀之類的呈交給法院?

二.小弟我第一次告人,沒理解錯誤的話,一審是不是由檢察官開庭,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則進入二審由法官開庭?

三.另外,請求民事賠償的部分,我在網路上有先爬文。

有看到2種格式的訴狀,一種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另一種是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起訴狀

請問這兩者有什麼差別嗎?請問我應該寫哪一種呢?

四.爬文的時候我還看到了這項---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八條(提起之期間)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有人說到「要於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審理時提出,如果你是在檢察官起訴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之申請,那就會恐因不合法令規定而無效。如是這樣,你可以在二審高等法院法官審理時,向法官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之申請就好了。」

那這樣的話,所以小弟我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而二審開庭時,法官還未結案時再呈交民事賠償訴狀,就可以了是嗎?

1.如果要附帶民事訴訟 就等檢察官起訴後 將案件送至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 案號出來 你就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之書狀 2.如果要單獨提起 現在就可以提出民事訴訟 3.原則上請求依據不區分你是否附帶民事訴訟 應該都是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 4.檢察官起訴後 一審二審都是法官審理 不可能是檢察官審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提起一般民事訴訟須繳交裁判費,且隨時均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須待檢察官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則無需繳交裁判費。惟,若檢察官無起訴,則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故若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偵查程序中,積極提供證據配合檢察官,以利起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3 21:03

看了上面二位律師大大的解答,我又有新的疑問。

律師提到「2.如果要單獨提起 現在就可以提出民事訴訟」,這個意思是不是說,不管後續公然污辱罪是否起訴,都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囉?

另外,單獨的請求民事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其實都是一樣效果,只差在有沒有裁判費的問題而已,是這個意思嗎?

103-01-03 22:10

又想到一個新問題,不好意思

第一.如果我使用的是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那就是起訴後,二審結束前,呈交就對了?

第二.如果我使用的是獨立的提出民事賠償的方式的話,那是不是就是在整個公然污辱的案件結束後,方可呈交?

第三.獨立的獨立的提出民事賠償有沒有期限的限制,例如一年內可以請求.半年內可以請求,這樣?

沈恆 (沈律師) 103-01-06 22:30

您好!1.原則上是的,但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至上訴二審前,不得提附帶民訴。2.不是附帶民訴,就不用與刑事部分掛鉤;意即若提獨立民訴,現在就可以提。3.民事侵權行為時效二年,二年內要起訴。4. 附帶民訴與獨立民訴,差別就在裁判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Damian00705 103-01-02 21:53

各位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前兩個月因為上網拍賣PS3主機,買家詢問能否附贈遊戲

因為一時疏忽輕信他人而把盜版遊戲附贈在遊戲主機硬碟內,後來是被釣魚

最後也已經和遊戲公司釣魚完成和解手續檢察官也給予緩起訴的處分

,只是已經約一個半月了判決書一直還沒收到,我想請問這種情形

遊戲主機是被沒收還是有機會可以拿回來呢?

當初的是說違反智慧財產權和商標法,對於這種事情實在了解的不多,想說會不會有其實可以拿回,但是都沒去申請後來被法拍的情形。

感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有可能是被沒收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違反的著作權法的重製罪及商標法的使用他人商標罪,犯罪之物依法法院可以宣告沒收,被宣告緩起訴查扣之物亦同,雖然你可以試著向地檢署聲請發還,不過發還的機會不大。

無助感 103-01-02 20:14

請問律師:

我是告訴人,因被告恐嚇我,我手中有錄音錄影的證據,也都交給檢察官,但被告開偵查庭不承認犯行,但已被起訴,我已收到起訴書,但起訴書內容有寫幾點待證事項!!

1.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除了狀紙以外,需要再附錄音錄影的證據,因為目前被告不承認,我知道狀紙和證據會寄給被告,但我不想讓被告手中有我的證據,可以不附上證據嗎?

2.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需附法院寄來的起訴書嗎?

3.被告有請律師,他們閱卷可以聽錄音的內容嗎?可以copy證據檔案嗎?還是只能聽和閱而已呢?

 您好:1.不行2.不用3.被告律師,閱卷時不可聽錄音的內容,不可以copy證據檔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告律師享有閱卷權,得閱覽全卷之證據。已為被告辯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無助感 103-01-03 14:41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1.不行2.不用3.

律師您好,

1.律師閱卷是無權利聽錄音內容和錄影畫面嗎?

2.因對方不承認犯行,要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上,錄音錄影內容附上,那他們就會更加堤防,是否可以不要附呢?因為錄音內容是他們恐嚇的字語,錄影是他們帶黑衣人來的人像,不附可以嗎?

 

阿倫 103-01-01 19:36

關於逃逸外勞作性交易部分

小弟是PASS給老闆抽錢

只是接聽電話而已(自己客人部分)

但是就是一審全部認罪,2審也是

不過一審認罪協商,檢察官,法院,被告答應認罪協商

一審判1年10月緩刑3年

但是2審卻又被檢察官上訴成功審理

經由高院審理

12/31判決主文確認

判1年5個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貳拾肆萬玖仟元應與XX、XX帶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連帶抵償之。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請問各位朋友

可能上訴到三審

因為小弟想緩刑??

阿倫 103-01-01 19:21

關於逃逸外勞作性交易部分

小弟是PASS給老闆抽錢

只是接聽電話而已(自己客人部分)

但是就是一審全部認罪,2審也是

不過一審認罪協商,檢察官,法院,被告答應認罪協商

一審判1年10月緩刑3年

但是2審卻又被檢察官上訴成功審理

經由高院審理

12/31判決主文確認

判1年5個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貳拾肆萬玖仟元應與XX、XX帶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以其財產連帶抵償之。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請問各位大律師

可能上訴到三審

因為小弟想緩刑??

什麼時候收到判決書?可先把判決書mail給我,看過後才能判斷

法院依認罪協商之判決,有些不得上訴,有些是嚴格條件下方可上訴,若不符條件下檢察官任意上訴,而二審撤銷一審判決時,可能有違法判決問題,得為上訴。

另外,一審宣告緩刑,二審遭撤銷緩刑,亦涉及不利益變更禁止的問題,也是有違法之可能。

法律小學生 103-01-02 09:33

大大你好:我初步就你所述的情形來看  應該還是有上訴空間 

               爭取緩刑的機會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並提供你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姐 102-12-31 09:37

101年時去告發被告性侵,雖然是7~8年前發生的事情。所有調查程序已完結,也已經測過謊了,結果為 原告無不實反應 ,被告不實反應,檢察官已經提起公訴。前天我收到一張傳票,我是原告,我要以證人身份出庭,我想請問我出庭時會遇到被告人嗎?! 被告怎樣都否認有性侵之事,我需要另外找律師陪同開庭嘛?!

你是告訴人也是被害人,所以是以證人身分出庭,傳票記載開庭日期是?如果你覺得需要法律專業陪你出庭了解情況後,給你意見,可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陪你出庭,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誠如黃大律師所言,另外您可以與書記官聯繫表示不願意遇到被告,請求隔離方式處理。(一般來說本來就會隔離,並由社工陪同)

2、另外,倘若是以證人方式傳訊您,您可能需要有點心理準備,因為這代表該天的程序進行中選任辯護人會針對事件的經過進行攻防,倘若您不熟稔程序進行,建議您可以先行諮詢,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本所亦有女律師合夥人,為您處理本件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31 14:22

 一般性侵案件不會讓被害人碰到被告,會安排隔離室讓你指認並回答問題,不用太過緊張,

另可以由社工陪同到場

宇君 102-12-30 14:54

律師您好

我家人因出車禍成為重度殘障(這是醫生主動幫我們申請的)

骨科醫生跟我們說暫時不宜工作,以防開刀的部分裂開,而必須重新動手術!

而醫生在診斷證明書上提及病人需專人照顧,

1.但是醫生沒寫需休息多久,請問這是否會影響我們跟對方要求賠償?

2.傷者本身是農夫也兼養魚蝦,因此無法提出工作證明與薪資證明,請問無法提出薪資證明,是否會影響我們的權益?畢竟這類工作並沒有證明可取得!

3.我的母親為了照顧受傷的家人也因此無法工作,而我母親是一位工人,他們並沒有所謂薪資證明,那我們在法院開偵查庭時,可以跟法官或檢察官說明這狀況嗎?

謝謝您的答覆!!

1.偵查庭檢察官只問本件是否有過失傷害的行為 跟你們之間民事責任要不要賠償 賠償金額多少沒有關係 檢察官可能幫你們移送調解 2.收入所得要求償還是要提出相當證明 否則可能會以最低薪資去計算 你還是先看報稅資料是否有相關資料可以佐證 3.已經認定殘障等級 這部分於民事訴訟時應該還是有幫助 至於是否需休養 休養多久 將來可以請法院函詢醫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待檢察官針對過失傷害起訴後,您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宇君 102-12-30 09:01

律師您好~我們已和對方調解車禍理賠,但失敗了!

所以我們直接上法院告對方!

當時填寫單子時,法院的服務人員請我們給他們初步分析表及就醫證明等資料,

但當時太趕,只有給部分資料,接下來要開偵查庭,

請問到時開庭的時候,我們能否再繳額外相關資料給檢察官呢?

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之後的偵查程序中,您們當然可以再補充資料,可以以書狀說明資料要證明的內容,再向地檢署遞狀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就您所述問題,可以書狀(載明案號、股別)提呈補充之證據,最好則能一併於書狀上說明所要證明事項之重點,另外也可於開偵查庭時當面呈給檢察官附卷調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於偵查程序中,再補充資料與檢察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29 01:13

您好,請問:

1.被告肇逃已確定起訴(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若於一審中被告認罪並判刑確定,會有二審嗎?那原告如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已開過調解會不成並有調解不成立證明)

2.刑事訴訟法第487條:所謂附帶民事訴訟之原告所主張之共同加害人,必以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經認定係共同侵權行為之人,始得謂為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所謂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經認定係共同侵權行為之人,是指檢察官起訴書的內容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或是可以在一審法庭上提出?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檢察官起訴後,判決確定前,您均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檢察官起訴後,判決確定前,您均可提起附帶民事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參諸上述規定,「於檢察官起訴後,判決確定前,均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樣的說法事實上並不完全是正確的。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488條分別定有明文。所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必須在刑事訴訟程序繫屬中(尚在進行而還未結束的階段)提起始可。

綜上可知,若告訴人要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向被告請求損害賠償,就必須在第一審法官判決以前提起。不然,就要在上訴第二審後,辯論終結前提出。但事實上在簡易(一審)判決後,若該被告未行提出上訴者,則該案已不再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依法自已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此一來則只可逕向法院民事庭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不過民事訴訟必須繳交裁判費

故而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妥(案號可以註明檢察官簡易處刑書之字號),否則一旦判決恐怕就只能另提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必須繳交裁判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12-30 19:14

感謝您的回覆,所以目前只要收到起訴書後在開庭(一審)前遞狀即可嗎?另請教第二個問題,所謂認定共同侵權之人,只要檢察官起訴書內有提到即可嗎?(未被列為被告),可對當事人一併求償嗎?感謝您的回覆!

vivityo 102-12-28 21:28

我和一名女子有多起訴訟,幾乎每次開庭完被告都會在法院罵我髒話,但太突然來不及錄音,結果告不成. 這次我決定一開完庭走出法庭就打開手機錄影.在民事法院2樓開完庭後,我和被告先後走出法庭,從2樓走下1樓,被告走在我前面3公尺處,我在後面拿著手機錄影預防她罵我髒話,果然她走在樓梯間時,回過頭罵我2次髒話,走到1樓時,她叫我不要錄了,我就關掉了.

之後,我用手機錄下的內容告她妨害名譽,檢察官起訴了,審理時我有告訴法官是因為被羞辱到怕了,所以只好打開手機錄影自保.但法官卻判她無罪,判決書上竟然寫說我為了預防犯罪而蒐證不是正當理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是違法蒐證等等.

請問, 被告和我同時開完庭,同時離開,從法院2樓走到1樓門口是我回家的必經之路,而且我們開庭的地方是小法院,只有一個樓梯,我沒有其他路可走,我走在被告後面是理所當然的事,而且我很討厭她還刻意不要離她太近,我為了要離開法院而走樓梯,為了怕她罵我而打開手機錄影,為何就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法院之判決,可提出上訴救濟之。歡迎您攜帶完證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蜜桃人 102-12-28 11:01

律師您好:

最近被一個提告上百位的網友提告,

以下是對方告我的關鍵詞句: 

"不明確的教材,跟毒藥沒兩樣"

"總比X速日語在金字塔當木乃伊來得好"

 (X速日語是他自創的教材) 

"平白無故想賺人家錢"

這些話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針對對方姓名或ID來講,

請問我有多高的機率會因為這些話而被起訴? 

若不幸被起訴,對學生而言,合解金多少是比較能接受的?

 

另外,由於這些是兩年多前的事情,

說真的我不保證自己100%記得講過的話,

但記得大概的場景和初衷,

請問如果被檢察官問到有沒有發這些言論時,

我該如何回答比較好?

我擔心回答"不記得",便等同放棄自己申辯權益; 

回答"記得",又怕自己因印象模糊而自我矛盾,

或因對方做偽證而被他牽著鼻子走......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玩子 102-12-27 20:28

我爸爸被A女總共騙走了300多萬

有向警察局報案也已經去偵查庭開了庭

但她向檢察官說金額沒這麼多

檢察官問她那妳知道的金額是多少,她也只說不知道,檢察官就叫她自己去查清楚金額有多少

昨天A女跟我們說她前幾天又去開了一次庭

她說檢察官叫她來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要的話就12/30號去法院和解

 

請問

1.一般真的是叫被告人來問告訴人有沒有和解意願的嗎,不是法院那邊來聯絡的嗎(很怕是A女亂講)

2.如果真的到法院去和解,那和解的效力算的上訴送上和解嗎(因為還在偵查庭)

3.和解的文件要注意或特別註明那些話哪些地方(因為很怕和解了但對方卻還是不還錢,卻又拿她沒辦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建議應在調解委員會或法院內達成和解,才具有與確定判決之同一效力,若和解,對方即有可能會獲得緩起訴,所以仍應小心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0: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和解,對方即可能獲得緩起訴處分。若您拒絕和解,待對方遭起訴後,您亦可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omo 102-12-26 18:43

九月初時酒駕,已經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和刑事簡易判決

請問,法院的執行通知一直沒收到該如何處理?

會不會太久了?

上訴期間過了嗎?
原則上在刑事判決確定後,法院會將該案移送給檢察署,由檢察官執行判決所宣告之刑罰。若您尚有疑慮的話,可向原法院承辦股書記官電話聯繫案件移交執行之進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9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打電話至該股書記官,詢問案件處理進度,以利配合其處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en 102-12-26 14:34

各位律師大大好

朋友昨日判決下來

xxx共同犯圖利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
交易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
臺幣拾萬元,緩刑伍年,並應於判決確
定後陸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台幣拾萬
元,另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向檢察官指
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
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
,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
期間付保護管束;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
物均沒收。

 

看不是很懂

請問這樣需要入監服刑嗎? 謝謝

ben 102-12-25 18:06

在今年二月初,我與同事A同住為室友,同事B打電話電話來跟我們求助借錢 還酒店酒單錢,我們表示沒錢,請他轉向同事C借錢,我與同事A正好也遇到月 底需要繳納房租,就前往與同事C與他女友住處借錢。 同事B需要借25000,同事C開口說25000一個月連同利息還35000,同事B答應 之後簽下三張35000本票,同事A與同事C的女友一同去領錢,同事B拿到錢後立 即去還酒店錢回家,同事A向同事C私底下借了約為8000元。 這時我與同事A、C、C女友一同喝酒聊天暢談至天亮,突然同事C女友發覺屋 內的錢不見了,初步盤查點算不見幾千元,最後算了幾次算到總共不見三萬元, 我與同事A都脫衣服檢查證明自己清白,這時大家在想離開房子內的就是同事B ,因此同事C打電話叫他前來問清楚,同事C表示沒拿這筆錢,同事C的女友一 時氣不過,借了別人錢還掉錢,就打電話黑道的乾哥哥,過了約十分鐘上來三 名男子,盤問了同事B並且毆打,同事B表示父親也是做工程的,三名黑道一時 不爽,拿出電擊棒攻擊同事B,要求同事B在晚上六點以前想辦法處理好這件事 情,否則會在上來處理他。 這時同事C以及他的女友就要求他打電話向親友借錢,要求他當下馬上還35000, 打了數通電話都沒有人要幫忙,這時在附近電影院上班的朋友說可以先借他5000 元,我向同事C以及他女友說「他也借不到錢,不如先拿到5000元讓他回去吧!」 同事C答應了並且要求我陪同同事B一起前往取錢,並且要求我看好他別讓他跑, 我想讓氣頭上的同事C安心隨口說了「難道他跑得過我」,在陪同取前的過程路上 我也跟同事B聊天並且開導他說「以後別亂嗆黑道」,遇到同事B的友人我也跟他 感謝說他真的是同事B的好朋友。 我以及同事B回來之後同事C及他女友又改口不讓同事B離開,要他繼續找人借錢 ,最後找到一位女性友人以匯款方式給同事C女友25000元,這時因為當天晚上我們 幾個都還要去酒吧上班,同事A表示要先回去休息,同事C說他掉了錢自己身上也 沒錢了,需要把借出去的8000元要回來,同事A表示無奈自己也剩下幾十塊。這時 大家有開始懷疑同事A陪同事C女友出去領錢時候會不會將錢藏在外面。 同事C跟蹤了同事A出去,看見同事A身上剩下幾十塊去買了麥當勞後又坐計程車 回到距離約500公尺遠的住處,就更加懷疑了同事A,同事C女友隨即又打了電話通 知另一位黑道的乾哥哥來幫忙處理這件事情,因為我與同事A一起住,理所當然的 被要求帶路,同事B被要求一同前往見證,我也被要求按門鈴一人出現在大門面前 ,同事A開門後同事C及其他人才出現進入屋內,等待黑道來,黑道來時約七、八 人,直接開問誰拿錢的,同事C女友就指認同事A,同事A馬上遭到黑道圍上,其 中一人拿鐵鎚往同事A上手臂猛力敲了三下左右,同事A堅持沒拿錢,其中一名黑 道拿出一把槍上膛後指著同事A要求他跪下來,並且要同事A寫下借據25000元,隨 後離去。 接著我與同事A、B前去上班,同事A一到公司簽找老闆表明事發狀況,老闆表示 要開除同事C,同事C與他女友接著來到公司也是找老闆看能不能拿到同事B與C 所簽下的本票借據金額,老闆表示我也在場,怎麼沒有事,也要求我幫忙負擔同 事A所簽下的本票數字,接著請同事C離開,老闆要求我與同事A、B要躲好,不 要給黑道找到,下班後同事A說要找黑道討回來,並且跟我還有同事B表示如果洩 漏風聲,就要回家拿槍一個個幹掉我們,隔天下午老闆通知我、同事A、B一同前 往派出以及地檢署報案。 ------------------------------------ 直至七月左右收到市刑大「妨害自由等」罪名通知,做完筆錄後在十二月收到了地 檢署偵查庭的傳票檢察官表示傷害以及重利與我無關。跟我有關的是「恐嚇取財 、妨害自由」。 檢察官要我承認我有犯罪的部份,我與檢察官爭論了一會,爭論內容是這樣子的, 檢察官表示我「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是同事B提到我講「他跑得贏我嗎」, 以及整個過程我都有參與,雖然說沒有人提起要離開,但是大家都心理覺得離不開 現場。還有我負責按門鈴造成後面事件發生。 我表示我根本不知道黑道黑道會這樣處理事情,可能頂多只是盤問,到了電擊棒以 及槍枝還有強簽借據我都是不知道會發生的,檢察官說我就是參與了,認不認罪... 我就繼續堅持我說的話,檢察官就說那你「一週之內來信說明你哪裡有犯罪」。 開庭完後我與同事B通了電話,確認當時帶他去取錢說的話動機及取錢過程,同事 B表示這樣一說,他想起沒錯,可以幫我作證這個部份。 ------------------------------------ 補充: 因為我是被告,所以檢察官只有問到同事A簽完借據的部份,後面同事A恐嚇我及 同事B都沒有問。 同事C女友上個月已經毒品案件成立,不知道是緩刑還是怎樣人出境中 同事A聯絡不到 第一批黑道主謀檢察官已經收押,第二批黑道也指認出兩個人 接著我想要詢問板上各位大大我的這封信該怎麼寫比較好... 

Ben您好,

一、按您所述檢察官已開過庭,建議您攜帶所有資料至事務所,與律師開會完畢後撰寫刑事答辯狀為您答辯。

二、刑事案件倘經起訴,會耗費您更多勞力、時間、費用。請謹慎為之。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被列為刑事被告,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進入刑事程序,您必須考慮是認罪還是否認犯罪,兩者辯護策略完全不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y 102-12-25 10:44

我的母親因為不滿我在FB貼一篇我弟只是個代課老師的文章,跑來我家大鬧,砸東西不說,又隨手拿客廳的剪刀殺我,我跑到社區警衛室請警衛協助報警,我的母親隨後趕到警衛室,把我硬從不到1坪大的警衛室拉出來,並且動手打我,整個過程我太太與社區警衛都有看到,而且事後來處理的警員也有錄到,她承認有拿剪刀,並且是她出手打我,整個過程,我只想掙脫,根本就沒出手打她,她卻拿著一份驗傷單告我家暴

因為有太太.警衛做証和處理警員的錄音,家事法庭裁定家暴不成立;她又提告傷害、社區警衛和我做偽証,檢察官起訴我。

整件事情,明明是我被母親抓著打,為什麼搞到後來我反而變成我打她,請教教我到底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起訴,則您應在法庭上力爭,可以聲請傳喚相關證人,若社區有監視器,也可以先調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已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便進行閱卷,並且進一步規劃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請求調查證人閱卷得知對您不利之相關證據資料,對不利之證據全面攻擊,以便排除其證據能力或降低其證明力。而對您有利之證據,應盡量提出。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閔傑 102-12-23 10:31

第三人在不起訴處分書中有提及向債務人借錢,我(債權人)可以請執行法院調查向檢察官調查第三人向債務人借錢的金額嗎?

就您所述,可直接以該第三人對債務人之欠款做為執行標的,聲請強制執行即可,(不過恐怕得有該第三人之詳細送達處所才可以)屆時法院會直接針對該第三人核發扣押命令,第三人收到扣押命令後應會依限期進行陳報,若確有債權存在的話,法院後續會進一步核發收取等執行命令。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如果第三人與本案無關,他與債務人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是屬於個資法保護範圍,檢察官是不會去調查的,而且私底下債權債務關係,國稅局也不會有資料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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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直接扣押債務人之財產,該第三人若與本案無關,似無法調查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國 102-12-23 06:49
本人於八月期間在北部一條雙向道發生車禍,當時我準備左轉進入對向車道停車場,
確實有打方向燈以及看照後鏡,但是車尾已經進入對向車道時候,聽到碰撞聲響,
下車查看為一輛機車撞擊我方車輛左後輪位置,當時立刻關心對方並且拍照存證
對方傷勢醫護人員前來告知無大礙僅輕微擦傷,並且警方做完筆錄
有給對方一千元及幫忙維修車輛費用,對方醫療則由強制險索賠
車輛維修過後,對方仍不滿意,直呼機車零件不是原廠的,以及10幾天無法上班費用
但告知需要告知我們一日薪水為多少又遲遲不回答,直到11月開了一次調解會,
對方則提出每月6萬薪水總共4個月無法上班,共要索賠24萬元才肯和解
((薪水是緊拿信封袋上面寫金額,醫療證明則是沒寫休養日
我方不答應,於是被告上了過司傷害,目前等待偵查庭
以上是事情經過,有些問題想請律師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
    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      方修理車輛1萬3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 初步判定表為我方 轉向疏忽 及 移動現場(將車輛抬起) 對方沒責任     可是警方沒看到當時拍得照片,請問如要求檢察官送交通重新鑑定有機會翻案嗎??

本件您當然可以聲請鑑定,但看起來您的疏失比較大,在刑事責任上,只要有百分之一的過失,都仍需負過失傷害罪.
2. 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且皆無確實單據,我方仍需要付起這筆高額金額嗎?(已替對方修理車輛1萬3

不合理的部分您當然可以提出爭執
3. 如請律師協同幫忙,需要多少金額呢? 有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能幫忙跟對方提告調解賠償金額嗎?

本件當然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忙,調解賠償也是在幫忙範圍之內,一般律師費用約六至八萬間.
4. 如不幸的對方堅持提告,我方面對的過失傷人刑責重嗎? 有機會跟檢察官申請緩刑嗎?

緩刑必需經由對方同意才可以,所以一般若此種案件無法和解,通常檢察官即會做出起訴之處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瑋 102-12-22 09:40

律師你好 我因毒品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這幾天酒駕自摔被移送,檢察官因初犯讓我繳款給公庫可以緩刑一年

還沒有收到公文  有可能會被撤銷緩刑

檢察官應是給予緩起訴一年,並非緩刑,而檢察官對於後案(酒駕)為緩起訴,並非前案(毒品)撤銷緩刑的事由,所以應不會撤銷緩刑

針對您所提到的狀況,若經起訴則有遭到撤銷緩刑之可能,就此可以參照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規定,若公共危險案件嗣後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而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的話,依法應撤銷緩刑之宣告,若是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則也會有遭到撤銷緩刑的可能性。惟依您所述事實,本件您似乎是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若後續確係收到緩起訴處分書,則不會遭到撤銷緩刑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獲得一緩起訴處分,即不會撤銷您先前之緩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宇君 102-12-21 13:46

律師您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您!1.我家人之前發生車禍,腦部出血,曾與對方調解,但失敗,所以我們直接提告(刑事部分),而在當時我家人先提傷害罪,但我看了許多人的經驗,好像提過失傷害比較正確,後來有人告訴我們到時法官會問我們轉成過失傷害,是否同意?

但是以上並非律師所提意見,深怕我們喪失應有的權利,所以屆時法官會自己轉成過失傷害嗎?還是我們須重跑法院提示要告過失傷害?但先前已提傷傷害罪了?請問這部分如何處理!

2.我們是否須請調解會寫調解不成的單子給我們,上法院須提供這單子嗎?

3.警察告訴我們,檢察官會自己去調所有車禍鑑定資料,那我們家屬這邊可以準備什麼資料呢?除了診斷證明,診療費用單子外,還有什麼證據可以先收集?

4.醫院有病歷摘要,我們申請這份資料交給法官,是否有所幫助?因為我家人當時昏迷了好多天!謝謝您的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的部分,可以以書狀或開庭時向檢察官確認提告之法條,另本件也應該要注意民事求償時效為二年,若二年檢察官有對對方起訴,則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2:37

 法條部分法官會自行調整,

另法院還是會再安排調解,除非你不願意,

至於相關資料由檢察官收集及可,除非檢察官有特別要求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須盡量提供資料,以利檢察官偵查犯罪事實,認事用法為檢察官法官之責任,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亦可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神神 102-12-20 23:25

就是有人拿我8萬元 他向檢察官說有拿

禮拜一要跟他調解

我怕他不還我

我想問一下 他如果不還我的話 他的罪會判坐牢多久還是只是罰錢而已

那他就可以拿我給他的錢去繳罰金欸!?!

刑事調解一般若是不和解,則檢察官求刑相對較重,所以詐欺取財罪成立的話,7個月以上不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亦有可能。

檢察官起訴,可附帶民事求償,亦可單獨利用民事法院求償,行為人若被判可易科罰金之刑,民事上損害賠償責任仍然獨立存在,兩者各自獨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遭將起訴,您可於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ki 102-12-20 13:56
律師你好~ 我是五月初被驗出有mdma初犯 當下我並沒有服用二級毒品,只是有可能前幾天我都在慶生,喝了很多酒,很醉 桌上有甚麼就亂拿來喝,又或者朋友開的玩笑,我也不知道 後來又過去不熟的朋友那烤肉,後來因為他們的關西引來警察,很倒楣的也被帶走,但當下並無查獲任何有關2級或以上的毒品,其他人也都只驗出k他命反應 我昨天收到勒戒裁定書.....但上面寫的跟我說的有點不符 但不管怎樣已經寄來裁定書了,但上面說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我想請問已收到勒戒裁定書跟檢察官聲請書,但沒說勒戒日期,是不是還要等寄來通知單?大概甚麼時候會寄來要執行??還有我現在還能提出緩起訴嗎? 還有何謂緩起訴? 如果他寄來勒戒單,但我當時人如果剛好在國外怎麼辦?? 還有現在高雄勒戒所會剪頭髮嗎?可以不剪嗎?
1.檢察官已經下觀察勒戒裁定書 目前你可以提出抗告 但實務上改認定機會非常小 基本上認為是否觀察勒戒或是戒癮治療是屬於檢察官權限 2.之後你應應該還會收到執行通知單 要求你於特定時日報到去觀察勒戒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檢察官裁定書不服,可提起抗告。但抗告成功之機會相當渺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和yamato 102-12-20 01:38

某網友介紹我來這裡問

想問 被告如果勝出的機率是多少?
自己因為某個叫小姐的人威脅 說會對我家人怎麼樣 不能跟警察說 否則就把我砍手砍腳 還知道我是哪個縣市的(原因是那位小姐跑了 我只是好心幫她而已)
為了這件事我就跟網路借款借錢 是那種身分證借款 所以先借了2萬元 (其實是3萬 其中1萬先給對方讓他知道我是想和解 但全程是使用遊戲點數)
後來隔天去拿那兩萬元時 郵局告訴我說已經變警示帳戶了 而且本子上面的金額也怪怪的 後來郵局請警察來帶我到偵查隊 我以為是做筆錄 但是感覺他們在推來推去的
反正之後這件事也移交到了豐原分局 有收到請我去做筆錄的通知單
全程是把我所知道的事情說出來
以正常角度看我算是被害者 但還是成了被告 昨天也收到了地檢署的傳票

所以想問說
這樣我真的有勝出的機會嗎??能和解嗎??會有案底嗎??
還是說看檢察官那邊??
那我會跟被詐騙的人見面嗎??

那我還需要準備哪些東西來證明自己也是被害者
(我有準備那14000的遊戲點數 有借款廣告的照片 也有他當初要我寄東西到某地的單據 郵局本子)

謝謝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0 09: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有必要進一步釐清所謂購買點數借款的部份是如何進行,請詳述以利回覆。

2、是否與被害人見面必須視承辦檢察官有無安排和解而定。

3、詐欺罪為公訴罪,縱經和解,也無法撤銷本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您與對方溝通之相關信件資料,以便證明您與對方無相關之詐欺故意及幫助故意,以避免幫助詐欺之成立。亦可提出相關證據主張自己亦為對方之受害人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louds 102-12-19 20:59

我有一個年長我幾歲的朋友,不久前因為房屋分租加上其他日積月累的心結問題而不歡而散,本來已經大半年沒連絡,某天我在臉抒發佈了一張照片,裡面有某些彩妝用品,後來他輾轉從共同朋友那裡看到照片,裡面有某幾樣東西她恰巧也有,認定東西是我跟他共同承租房屋時我偷竊她的,所以到警察局備案。

後來我有找她出來講開,發現是誤會一場,裡面有幾樣東西是她當初贈與我卻忘記的,有些是我自己購買的,所以她就在前兩天跑回去警局說明,想撤銷提告,警察卻告訴她偷竊公訴罪,無法撤案,檢方也是會主動偵辦,我瞬間一個頭兩個大,因為我已經在昨天收到寄來的法院通知我要去警局報到,而且她報案的警局是彰化我卻住台中,光是車程的問題跟消耗的時間就讓我很無力。

我不打算告她誣告...我也答應事後我會簽署一張不反誣告她的書面紙張,人在生氣的時候本來就會做出一些沖昏頭的事情,因為這個誤會我們又做回朋友了(好吧女人的友情的確很奇怪)。

以下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因為朋友都已經說明是誤會警察卻因法律規定而無法讓她撤告,這樣會讓我留下案底嗎?

2.我去警察局報到是去做筆錄,而且朋友都說明是誤會,應該不會當場把我扣押什麼的吧= =?

3.我們承租的地點當初是在台中,為什麼她去彰化報案,我也得去彰化報到,不是有分哪裡案發就隸屬哪個警察局承辦案子嗎?

4.真的上法庭的話,我們雙方口徑一致,都跟檢察官還有法官說明是誤會,應該不會多為難我們什麼吧,比方逼我拿出證據東西真的是她送我的,或者要我反告我朋友誣告之類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竊盜罪是屬公訴罪,所以本件仍會移送給檢察官,但既然您朋友都已經說明是誤會,則檢察官應會以不起訴處分,不會留下案底,警察也不會當場扣留您,而您朋友有可能會涉及誣告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同學向檢察官說明一切只是誤會,檢察官應會為不起訴處分。至於您對您朋友之誣告告訴權仍存在,您亦可對其起誣告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ki 102-12-19 17:15

我是五月初被驗出有mdma初犯

當下我並沒有服用二級毒品,只是有可能前幾天我都在慶生,喝了很多酒,很醉

桌上有甚麼就亂拿來喝,又或者朋友開的玩笑,我也不知道

後來又過去不熟的朋友那烤肉,後來因為他們的關西引來警察,很倒楣的也被帶走,但當下並無查獲任何有關2級或以上的毒品,其他人也都只驗出k他命反應

我今天收到勒戒裁定書.....但上面寫的跟我說的有點不符

但不管怎樣已經寄來裁定書了,但上面說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

我想請問已收到勒戒裁定書跟檢察官聲請書,但沒說勒戒日期,是不是還要等寄來通知單?大概甚麼時候會寄來要執行??還有我現在還能提出緩起訴嗎?

還有何謂緩起訴?

如果他寄來勒戒單,但我當時人如果剛好在國外怎麼辦??

還有現在高雄勒戒所會剪頭髮嗎?可以不剪嗎?

阿翰 102-12-19 02:37
律師您好 之前有找代辦公司處理前置協商的問題,代辦公司收了我45000的服務費用.而且也告知我一定會通過,他們在接這個CASE的時候沒有聯徵,也不知道前置協商的相關法規.要求我大量提領現金(現金卡),而造成協商不成立,之後告訴代辦公司,他們也不退費用給我,後來我去地方法院控訴他們,地方檢察官也草草辦事情,而不起訴,我想了解是不是有其他辦法可以索回我的45000元,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先前既已提過詐欺而不起訴,則本件除非有解除契約之事由,否則要追回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翰 102-12-19 02:24

律師您好

之前有找代辦公司處理前置協商的問題,代辦公司收了我45000的服務費用.而且也告知我一定會通過,他們在接這個CASE的時候沒有聯徵,也不知道前置協商的相關法規.要求我大量提領現金(現金卡),而造成協商不成立,之後告訴代辦公司,他們也不退費用給我,後來我去地方法院控訴他們,地方檢察官也草草辦事情,而不起訴,我想了解是不是有其他辦法可以索回我的45000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535條規定: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該代辦公司似違反您與其之間之委任契約,似可對其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秦小主 102-12-18 16:02

您好,想請教前日跟朋友聚餐,因有飲酒,所以要把機車移置停車格中,讓朋友載我回家(停車處跟停車距離約一公尺)。移車過程中(我不知道要用牽的,直接騎過去)結果警察出現對我進行酒測酒測值0.26,觸犯公共危險罪,那現在已經開完簡易庭了。    想請教:因為我是初犯,在簡易庭上面也有跟檢察官說明過程。(當下我也有接到警察的罰單)那這樣請問我大概總共要繳多少罰款呢?另外就是我有跟檢察官爭取以勞動服務方式抵扣罰款,請問判勞動服務的機率高嗎?請問判決書大概多久會收到呢?感謝您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檢察官若收到警方查獲的酒後駕車案件,檢方認為被告緩起訴為適當者,開庭時會先詢問被告,是否同意向公庫或指定的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金額換緩起訴處分,若被告同意,除了要繳交緩起訴處分金外,先前的酒駕行政罰鍰仍要繳交,但被告不會留下公共危險罪前科紀錄。 但被告不同意緩起訴,或情節重大者,檢方則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移法院審判,若被告被法官裁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易科罰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秦小主 102-12-18 17:51

 感謝房律師協助,不過我是騎機車不是汽車,那這樣罰則是否有所不同?另外就是因為我是初犯,在簡易庭上面也有跟檢察官說明過程。(當下我也有接到警察的罰單)那這樣請問我大概總共要繳多少罰款呢?有跟檢察官爭取以勞動服務方式抵扣罰款,請問判勞動服務的機率高嗎?請問判決書大概多久會收到呢?感謝您的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8: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機車準用相關規定。至於多久會下來,則不一定,可打電話至地檢署詢問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mai 102-12-18 03:54
律師您好,我在11月21日時,因酒駕被警察抓到,酒測值0.52,因是初犯,有被警察拘留幾小時,也有跟檢察官審問,但到現在都快一個月了,之前上網查罰鍰原本是45000,但是剛剛又上網查已經變49500了,到現在一直未收到罰單,罰鍰會一直累積嗎?什麼時候才會收到罰單?罰金可以分期繳嗎?很擔心罰金一直增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8 09: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還沒有收到罰單,則似無有逾期加倍處罰的問題。

2、又有關分期的部份,您可以向處罰機關敘明理由,以經濟狀況、或不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聲請分期,並查詢罰單送達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打電話至處罰單位詢問,為何尚未收到罰單,若未收到罰單,似不應為逾期繳交增加金額之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光頭 102-12-17 17:52

開了檢察官偵查庭 結果被起訴

後來寄來了傳票 通知說下周要開刑事庭(含準備程序庭)

請問 假設我同意認罪  這樣還有機會

申請簡易判決嗎? 是準備程序亭的時候申請

還是要現在找檢察官申請呢?(PS.犯的是輕罪 妨礙風化)

可以開庭時自白犯罪,並請求法院適用簡易判決處刑程序。

簡易判決處刑程序簡介

壹、被告依法可受緩刑的宣告或法律規定的刑罰中有罰金或符合得易科罰金的情形,如果在法院訊問時自己承認犯罪自白犯罪),就可以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科處刑度範圍或接受緩刑宣告。如果法院同意,就可以依照被告的表示,將原來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適用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如果法院依照被告的請求而為簡易判決處刑時,被告對該判決,就不得上訴。
貳、被告向法院表示願意接受簡易判決處刑,有什麼好處?
一、法院同意將原本檢察官起訴的案件改為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就不必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對被告或告訴人來說,可以大大減輕前往法院開庭的麻煩(例如身體的勞累、精神上的負擔等等),並且可以節省時間的耗費及金錢的支出(例如律師費、交通費等等),對於被告和告訴人都有好處。
二、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時,因為只能宣告緩刑判處罰金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對被告而言,實益最大。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
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
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法院訊問,被告自白犯罪,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依前二項規定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為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現在聯絡書記官,表明您自白認罪聲請簡易判決之決定,以方便檢察官之相關作業程序。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祥 102-12-17 14:32

律師你們好,想請教幾個問題

因有家人犯了竊盜罪3次,判決的主文大約是有期徒刑6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算一日,如執行有期徒刑為1年3個月

1.內容沒有寫到可勞動服務或緩刑,是不是表示一定沒機會了,還是可以等執行書來再和檢察官協商?

2.假如易科罰金的話,該如何辦理?可分幾期?需要什麼資料?

又假如付不出來那麼多,可以進去關到可以付出後面的罰金再去幫他易科出來嗎?

例如進去幾個月,後面的再易科罰金

謝謝個位律師的解答,麻煩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5: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41條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是此,似得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分幾期須視檢察官之決定,若服刑服到一半,亦可提出針對為服完之刑期,聲請易科罰金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五 102-12-16 09:55

今年7月份時我與我父親由台北南下嘉義探親

於回程時在嘉義高鐵車站拾獲一台筆電

因高鐵列車即將到站父親急於購票

父親指示我將筆電交給站務員

因購票處離門口不遠

在找不到站務員的情況下我從A門出去後找到站務員並將筆電交給他

隨後接起我父親打來的電話並從B門進入

依照監視器畫面出A門後並無監視器無法得知

但出A門後至B門進入後約50幾秒不到一分鐘

隨後並搭上高鐵返回台北

抵達台北車站時隨即被高鐵人員攔下並通知警察

被詢問是否拾獲筆電並出示隨身物品搜查

但隨身物品中並無尋獲筆電

隨後被帶往警局製作筆錄並告知已交給站務員

但警方卻告知說該站並無站務員收到拾獲之筆電。

 

今年10月份收到嘉義地方法院之傳票招開詢問庭

筆電失主並未到場

檢察官偵辦方向為於不在監視器內之時間是否電話連絡他人將筆電送出

並詢問我與父親如何至高鐵車站

我告知是我叔叔送我們至高鐵車站

檢察官隨即要我將叔叔及我父親電話號碼交付以查明通話紀錄

我於交付後告知我叔叔今日有陪同前來

檢察官得知後要求叔叔入庭詢問並要求我於庭外等候以防串證

事後於出庭後我叔叔告知我檢察官表示採信我們的說法

調閱通聯記錄後證明無罪證將不會再傳喚我們

我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但於上禮拜五(12/13)卻又收到嘉義地方法院之傳票通知於12/18招開詢問庭

這次除了我以被告身分出庭還有我父親與叔叔以證人身分出庭

我叔叔去電詢問後得知因筆電失主不服結果所以我們必須再次出庭

請問現在我們該怎麼做?

如結果判決我們是冤枉的是否可以要求民事賠償

因為我們的工作損失及交通費甚至可以買一台新的筆電

並且往返台北嘉義真的是一件很困擾的事情

是否可以請駐版的各位律師幫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判結果您是冤枉的,似可對對方提請誣告罪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您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方方 102-12-15 19:56

日前,與女友之前男友於公開場所見面

對方手持安全帽作勢攻擊

本人為自身權益開啟手機錄影功能

但由於擺出防衛架勢,故無影像

但是有錄音到對方說"如果你敢傷害他,我就給你死"

造成我身心靈受創,

對方18足歲,至今仍然未表明道歉和和解意願


錄音告他恐嚇,會不會被檢察官證據不足呢?

可以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05條規定: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似可將該資料彙整,至地檢署提告,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須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