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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均 103-02-22 22:14

我在一月底被警察帶去驗尿  當時前天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那時候有開臨時庭  檢察官問及我有無吸食毒品  我想說前天使用的應該不會被驗到  所以我說沒有  事後我問我朋友  一定會被驗到的  

我想請問  我23歲  女性  沒有任何前科  初犯   

1.這樣一定會被勒戒嗎?  有其他的替代處分嗎?

2.因為聽說可以申請緩起訴  但是要怎麼聲請呢? 要甚麼時候聲請比較好?

3.法院應該會寄通知到家裡(傳票之類的)  我不敢給家人知道

可以更改寄送地址嗎???要如何更改??

4.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懇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22 22:46

大大你好 如你所述 你應該還是有爭取院外治療的空間

而且越快申請越好 本人身邊許多友人都有成功申請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院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對其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均 103-02-23 23:3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 ... (恕刪)

請問 我並未搜到毒品~   是因為朋友電話被監聽有我跟他的通聯紀錄  所以我才被警察帶走

到警察局他叫我驗尿      我當時開庭好像是以證人的身分   聽很多人說一定會勒戒40天  我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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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 103-02-22 18:08

請大大們幫幫我 

我男朋友以前手機借給他朋友用

後來他朋友不知道搞神麼東西

人就失蹤了   門號沒有還我男朋友

結果他朋友拿我男朋友借他的那支門號拿去騙人

我男朋友今天去警察局 警察說他被通緝了 被移送台北地檢署了

可是我男朋友沒有收到傳單啊! 我該怎麼辦?

檢察官問完話就可以走了嗎??需要交保金嗎?請大大們幫幫我 我真的很擔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男友是被通緝到案,所以可能會以交保方式釋放,所以應先準備交保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多多 103-02-22 21:2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男友是被通緝到案,所以可能 ... (恕刪)

那他這樣子開庭交保後就可以出來了嗎??

那交保金大概需多少錢呢??

如果交保金額過大 可否分期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交保,仍需視檢察官之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多多 103-02-22 21:4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交保,仍需視檢察官之決定,以 ... (恕刪)

是可以出來可是要交保金1萬元

不能後面繳清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先交保證金,方可交保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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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簡 103-02-22 10:37

目前收到檢察官傳票,以偽造文書罪的被告身份去。原由是另一名被告有在電話中口頭授權,並且說原告也同意這件契約,而我為了求快偽造了原告的簽名去成立契約,事後原告不承認此事,說他沒同意過,我因此吃上官司(我知道我活該)但請幫幫我。

檢察官問話時,檢察官說…如果直接認罪,因為沒有前科所以不會有記錄留下,還說下次去調解賠償對方因契約產生的費用2萬多元即可。這樣就可撤告偽造文書罪了,是真的嗎? 因為我是公訴罪被起訴可直接撤告嗎?

偽造文書並非告訴乃論可以撤告,我想檢察官的意思可能是和解之後,以緩起訴處分來處理。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17

 公訴罪無法撤告,但可以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認罪,似有機會爭取緩起訴處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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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睛 103-02-22 02:29

我想請問

我在93年離婚然後前夫的保單也都由他帶走(他後續也都也持續在繳費怎麼會說他不知道附約是解約的)

但我卻在去年12月收到發院的傳票

收到時也莫名奇妙

我是被告前夫告我偽照文書

他說我在90年變更了他的附約醫療就是幫他解約

保人跟被保險人都是他

他說那是我簽的不是他本人所簽說真的我完全想不起這件事

檢察官有拿單子給我看問說是我的筆跡嗎

我看完後說不是(重點是我根本不記得這件事)

我不懂他自己繳了那麼多年的保險為什麼現才說我解掉他的附約

我真的好煩噢

這會有什麼刑責嗎

我該怎麼辦如果真的是我當初簽的我該怎麼辦

三月六號又要出庭我沒天都緊張到睡不著可以幫幫我嗎

謝謝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事隔已久,且當時您們夫妻關係仍然存在,本件可朝無罪方向去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21

 夫妻在婚姻期間互為代理人,代簽文件應不至於構成偽造文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似有機會為無罪答辯,依民法第1003條規定: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故即使為您所簽,亦可主張為有權代理之人,而非偽造文書。且目前您仍可否認為您所簽,您為被告,無自證己罪之義務。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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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 103-02-22 02:09

小弟星期四開完偵查庭,檢察官說叫我們私下和解,請問這樣對肇事者提起的刑事訴訟就沒結果嗎?然後對方要分期付款,可是我們還沒寫和解書,想說還清後再簽,請問如果他中途一半就不付款,我們能對他再提告嗎?畢竟我們也沒有簽什麼合約,如果他跑路了對我們沒有保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建議請檢察官移付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成立後即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和解之誠意,您亦可不同意和解之。若調解成立,該調解筆錄於送法院認定後,即具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屆時若對方違反和解之約定,似可請求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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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均 103-02-21 21:10

我在一月底被警察帶去驗尿  當時前天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那時候有開臨時庭  檢察官問及我有無吸食毒品  我想說前天使用的應該不會被驗到  所以我說沒有  事後我問我朋友  一定會被驗到的  

我想請問  我23歲  女性  沒有任何前科  初犯   這樣一定會被勒戒嗎?  有其他的替代處分嗎?

因為聽說可以申請緩起訴  但是要怎麼聲請呢? 要甚麼時候聲請比較好?

法院應該會寄通知到家裡(傳票之類的)  我不敢給家人知道

可以更改寄送地址嗎???要如何更改??

 

懇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1 21:39

您好

我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通常吸食二級毒品裁定觀察勒戒

最多二個月

勒戒檢察官就不起訴

你現在有機會可以請求戒隱治療

就是以定期到醫院治療代替勒戒

但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小均 103-02-21 22:25

請問律師  

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謝謝

小均 103-02-21 23:42

 

請問謝律師:  

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非常感謝律師回答

小均 103-02-21 23: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通常吸食二級毒品裁定觀察勒戒

 

請問謝律師:  

我已經驗尿過了也開過庭了,還可以申請戒癮治療嗎?費用大約多少?花蓮地區也有提供戒癮治療嗎?

 

非常感謝律師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對其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請求戒癮治療之替代療法,若待法院 ... (恕刪)

 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已經是死局了....到時候大概就只能等著乖乖去戒治所執行了(抗告完全沒有成功的機會)

本件所涉為第二級毒品,後續應視驗尿採證之結果而論處,若驗尿呈陽性反應則以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若是初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並不會直接以施用毒品罪起訴判刑,檢察官原則上應依法聲請法院觀察勒戒,但是檢察官也可以透過醫院戒癮治療方式為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一般而言,依我個人經驗自查獲、檢察官複訊後一般會在驗尿報告出來之後(鑑定時間多久並不一定)會接到地檢署的開庭通知,但也有些檢察官是會在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出爐後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裁定,所以本件建議您趕緊具狀向檢察署聲請附命戒癮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否則一旦檢察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則只能進入觀察勒戒處所執行(到戒治所裡關起來約40至50天)了。
另外,若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構成施用第二級毒品罪,但會以持有第二級毒品罪來處理,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均 103-02-23 23:3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還沒收到驗尿通知   那是裁定了嗎?我對法律完全不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8: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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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00705 103-02-21 00:41

各位律師好,小弟日前因為賣二手PS3,遊戲硬碟內含盜版遊戲被釣魚

今天收到緩起訴處分書,所犯法條是商標法97條、著作權法91條

有跟廠商和解,查詢一下網路,看到下面那段,我的緩起訴書內也未提及查扣物品沒入,但是當時也沒有開一張查扣單給我,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不想因為這樣怕自己的權益受損。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扣押物之發還) 
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其係贓物而無第三人主張權利者,應發還被害人。
扣押物因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之請求,得命其負保管之責,暫行發還。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不起訴處分對羈押之效力)
羈押被告受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視為撤銷羈押檢察官應將被告釋放,並應即時通知法院。
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扣押物應即發還。但法律另有規定、再議期間內、聲請再議中或聲請法院交付審判中遇有必要情形,或應沒收或為偵查他罪或他被告之用應留存者,不在此限。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七條(判決後扣押物之處分) 
扣押物未經諭知沒收者,應即發還。但上訴期間內或上訴中遇有必要情形,得繼續扣押之。

也有人說若緩起訴書內無提及沒入即可申請歸還,請問這種情形可以申請歸還嗎? 能否只查扣硬碟歸還主機? 感謝各位律師回答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7:10

 你這個物品應該會被法院沒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物品應會被沒收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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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ean.K 103-02-20 23:25

1.如遞狀錯誤到非管轄的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則新北地方法院檢署會主動將該訴狀轉到正確的管轄法院?還是會來函通知原告自己重新遞狀到正確的管轄法院?

2.如檢察官偵訊被告等調查動作完成後,認為被告偽造文書等罪嫌不成立,故不予起訴,則檢察官是否會說明該罪不成立的理由何在?

沈恆 (沈律師) 103-02-21 09:13

您好!若收狀檢察署認其無管轄權,會移轉到其他有管轄權的檢察署;不起訴的理由會在不起訴處分書中交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7:13

 會移轉到其他地檢署,另不起訴要說明理由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署會移送至有管轄權之檢察署,若不起訴將於不起訴書中詳述不起訴之原因理由。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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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豆 103-02-20 22:25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去年五月份,兩個鄰居聯合辱.咒罵我”說那什麼瘋話”.指著我共六次說:”若是我去舉報的話我去死,若不是就你去死啦!”.”不曾看過這麼小氣的”.”多番”.罵我三次”牛”,我在去年十一月已提告這兩位鄰居……

 

我可以告其”恐嚇罪”.”公然侮辱”.”毀損名譽罪”嗎?並要求附帶民事精神損害賠償嗎?可以成立嗎?勝算大嗎?因媒體報導恐龍法官不少…….

 

但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收到調查指揮書後,家中正好有些事走不開,且不相信所有的警察,以致於至今仍猶豫是否該去分局作筆錄,也去電詢問過書記官可否不去筆錄,出庭陳述即可,書記官要我仍需去分局作個筆錄,若有問題可對檢察官申訴檢舉

曾在偵查庭時對檢察官表示過不相信警察,所以當場口頭陳述過事情經過,也交給檢察官書面資料和光碟,以為略過派出所直接上法院提告,可避過一些想吃案的警察,沒想到仍是如此……

 

這陣子父親身體微恙,自身也跟著感冒不適,現在更加走不開,調查指揮書上寫明,檢察官要分局兩個月內函覆,眼看著期限將至,我該怎麼辦才好?是否會因此自動撤銷告訴?可以要求延長調查期否?

因兩惡鄰多年來一次次公然侮辱.毀譽……我這次不打算原諒二人了……..

 

對了,若是至分局作筆錄,偵查的警察在正常規定內會要求我給哪些資料?因這警察兩次來電要我去分局作筆錄,一次說:”我看了一下,這也沒什麼”,一下又說:”檔案加密看不到光碟內容”,要我帶齊資料去作筆錄,又一次就是正巧我去電書記官那詢問當天,晚間警察又來電催我儘快去作筆錄,口氣明顯急躁不耐煩似,且說星期六.日他不在局裡,這說法可信嗎?是真的嗎?但我星期六.日才有時間過去…….

且我擔心單槍筆匹馬去,警察會有小動作…….

過年前因父親身體不適,我去電分局告知這位警察,這次他又改態度和說法,這回只要我盡快去作筆錄,這次我回問他:”需要帶任何資料嗎?”,他回說:”都不用帶,人來作筆錄就好了”,為何警察三次說法反覆無常呢?令我感到不安……

 

筆錄的正常程序和給個人資料提告資料的程度為何,可否詳細告知?

 

煩請撥冗回答,非常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7:17

 建議配合警方把筆錄作好,如果被吃案,就不會繼續通知你做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配合警方完成筆錄之製作,若有相關疑慮,亦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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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展 103-02-20 15:4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2年8月10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有受傷且皆有驗傷
       對方(媽媽與小孩): 媽媽右眼有縫合、右小腿撕裂傷;小孩下巴受撞擊導致乳牙歪       
       我方(我): 身體多處挫傷 (右手掌、左手臂、左右小腿...等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且做筆錄,現場有破壞 (單行道後方有許多來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與任意險,對方沒有保險,對方有與我方保險公司聯絡

五、事實經過:      
       當日,我在事發地點對面路口等待紅綠燈綠燈後直行進入單行道,且並無超速,對方媽媽左手上抱著小孩(遮住了左方視線),未經行人穿越道走至對面,我因閃避不及撞到對方,剛好發生車禍的地點無監視器。      
示意圖:http://ppt.cc/dtuj

六、問題:
        因為剛過六個月,調解不成,對方提告了,初步研判表對方肇事原因是「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我方的肇事原因是 「未注意車前狀態」,請問若以這樣的肇事原因上法庭,雙方肇責大概是幾比幾呢?此外,我的問題是對方是突如其來的衝出來,我上網查過「未注意車前狀態」是指「已然車前」,而我這個例子屬於「突然車前」,因為已經要召開偵查庭,所以只能請示檢察官申請鑑定,因為這部份是我個人認為的,需要在庭上和檢察官說嗎?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2-20 17:35

偵查時,可向檢察官聲請車禍鑑定,如對鑑定結果不滿意,可以再向檢察官聲請覆議。如果雙方都有過失,通常法院會認定是八比二、七比三、六比四之可能性較高,比較不會認定是五比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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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 103-02-20 12:00

各位律師您好,

因先前有發表過這篇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26343

與告訴人有買賣債務糾紛,但是對方起先以詐欺提告,我做筆錄時已轉成背信罪,雙方筆錄已作完,現在要進入司法程序


因這幾個月期間,A與C不斷用恐嚇威脅的字眼傳給我,也有C打給B的電話錄音,其中C打給B的電話中,有提到,「如果你不好好處理,在台北也會把你翻出來」、「你知道拜訪是什麼意思吧」

 

另外,雖與A有買賣債務糾紛,但是也是很有誠意的要把錢退還給A,但是A還是不斷的用LINE傳訊息說,「如果你不把人交出來,明天你家會很熱鬧,所有關係人都會到你家」、「明天C會到你住的地方」、「明天C會到你家拜訪你爸」、「你們不打給C,一直打給我媽是沒有用的,C你不去處理,C早晚會找到你的,都到派出所了,不是要告我誣告,怎不順便告我,我還可以告你侵佔偽造文書恐嚇,你要試試看嗎」、「不是說貨到了,找你爸拿可以嗎?那就請C去你家拿了」等等諸如此類的字眼,A所提及的這些字眼,真的有造成我心身恐懼!!並且交代我媽說,如果有人帶人去我家,要馬上告訴我,要立刻報警,這是做筆錄時我有說到的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就有補充說明A有使用恐嚇的字眼,並在筆錄中提及A恐嚇的日期時間點,A也有把我傳給A的訊息,傳給了C,C在A的對話訊息中,就回給A說,「幹!被告詐欺還這麼囂張,明天找人去他家處理」,這個對話是A自己又回傳給我的畫面,當時已經有交給警方並作在筆錄當中

 

想要在開庭的時候當庭向檢察官提起告訴,因為A一直傳訊息來說,不是要告我,快點來告我,如果你告的了我,我給你五百萬的字眼

 

想請問各位律師,A和C是不是已經有涉及到恐嚇危害安全罪?是否可以當庭向檢察官提起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有相關錄音證據,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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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goodtsai 103-02-19 17:07

一般高檢同意再議並發回地檢署之案件, 會是原承辦之地檢檢署官承辦嗎? 如果不是的話, 我要如何得知是由哪一股的檢察官承辦? 因為高檢同意再議已經過了兩個多月了, 至今仍如下文(我是刑事的告訴人)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9 17: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法高檢署檢察官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發回給原檢察官,但是ㄧ般而言都會發回給原承辦檢察官,本文建議您可以電詢原承辦檢察官的書記官查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打電話至原承辦股之書記官詢問案件分配及進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慢飛逝 103-02-18 17:29

父親駕車直行時,被右方起步進入主線的機車擦撞,父親無感繼續行駛後被路人告知並追回。

機車騎士摔倒重傷。並提出200萬賠償

檢察官發函兩次調解失敗。

偵查庭時對方提出附帶民事

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父親無肇責。

請問檢察官還會撤銷提告嗎?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還會成立嗎?

若案件成立我們將委請律師。請問訴訟費用會是多少呢?

 

 

慢飛逝您好,

1. 檢察官仍有可能繼續告訴,因其不受鑑定結果之拘束。這部分最好由律師在法庭上為您答辯會最有利。

2. 肇事逃逸罪部分,必須是「故意」致人死傷逃逸方會構成,故得以您的父親並無故意(是過失),以此方向出發答辯。

3. 肇事逃逸罪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輕忽。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本件依您所述交通事故鑑定結果來攪,有關令尊之刑事責任部分,初步應不致構成過失傷害罪,但若雙方確有發生碰撞,而令尊卻未停留現場處理者,則恐有構成肇事逃逸罪之可能。
依一般刑事案件實務來看,在辯護協助部分,建議您應及早尋求律師協同您來作後續刑事責任之處理為妥,否則隨著程序之進展,能操作之空間只會更加壓縮而已,屆時辯護功能也會因此大大受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仍有可能起訴,不過亦可爭執您父親無認識到有肇事,即無肇事逃逸之故意。若事故鑑定為無責任,則對方對您請求之損害賠償,亦可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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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若事故發生完全不知,自非該當刑法肇事逃逸罪。又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父親無肇責,並不等於對於肇事無認識,仍須有其他客觀證據支持父親當時難知悉事故發生。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明主義,倘犯罪事實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而您無適當之答辯,恐被認定犯罪,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事實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林智群 (klaw) 103-02-18 23:36

 肇事主因不在你父親,只是賠償責任歸屬問題,不表示一定不會成立公共危險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父親仍有機會為無罪答辯。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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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娃 103-02-16 03:40

再請教律師假扣押或者支付命令異議到頭都一樣要走民事法庭若被告不起訴的話會不會造成自己什麼損失 ?其中有三名被告已被前案同樣罪名檢察官假扣押,我這案還有其他被告未被假扣押,那麼我還需要對這三人之外再做假扣押的動作嗎?還是只要提出民事告訴即可,共同被告已經有三人被假扣押了,會不會多此一舉?但主嫌未扣只扣到其他共犯,那請問律師我的損失會不會因為主嫌脫產而無法求償呢?謝謝律師

 1.如果認為有脫產必要  還是可以先行聲請假扣押  畢竟程序費用只有一千元  2.假扣押只是暫時保全程序  如果要獲償  還是需要另行提出民事訴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提起假扣押進行保全,但仍須提起民事訴訟加以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小娃 103-02-16 03:15

已經向被告發出存證信函,有協議書協議過已還三分之二本金,但尾款不處理買未上市股票也不見股票也拒開收據,存證信函也不回應,刑事已經提告檢察官表示有其他原告要併案處理較久,至今已經四個月了尚未開庭,怕至起訴後會超過侵權損害求償,請問律師時效是以存證信函時效還是協議書的時效?再來只有存證信函但收據對方不給而且一對一在場但協議時多人在場那麼,假扣押沒收據會遭駁回嗎?還是已經有存證信函直接再給支付命令就好了?

 1.存證信函證據力  這部分看起來跟時效好像沒直接關係  不清楚這部分問題是什麼   2.侵權行為時效兩年  如果有發存證信函請求  則是否有時效中斷問題  你可以思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發存證信函不一定有停止時效之效力,可起訴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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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kose 103-02-15 16:33

簡易庭已經寄來簡易判決書,但是卻一直沒有寄執行命令書過來

可是我想先繳交易科罰金讓事情趕快解決

想請問是否一定要等到判決書寄來才能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

回覆 coolkose 的發言內容:

簡易庭已經寄來簡易判決書,但是卻一直沒有寄判決書過來

可是我想先繳交易科罰金讓 ... (恕刪)

COOLKOSE您好:

不太清楚您這句"簡易庭已經寄來簡易判決書,但是卻一直沒有寄判決書過來"是甚麼意思耶,如果單純是沒有收到判決書,可以直接打電話找承辦股書記官詢問即可喔,有後續問題,也可至本所網站:http://taiyulaw.com 詢問喔~~

                                                            太宇法律事務所敬上

                                                                          

coolkose 103-02-15 18:42

sor我打錯了 我是想了解怎麼去向法院申請易科罰金?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5 19:40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照您提供事實來看,執行屬於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科承辦,您須等到判決確定後,法院移送卷宗地檢署執行科執行漏,收到執行傳票(若檢察官與您均未上訴,收到判決書後1至2個月內應可收到執行傳票),始可至地檢署執行科辦理易科罰金等執行程序。以上,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1.如果沒有收到判決書  你可以直接向承辦書記官聯繫   看案件是否確實已經宣判  有無將判決書寄出   2.案件確定後約一個月時間應該會收到地檢署執行通知書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詢問承辦該股之書記官,目前程序到哪裡。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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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蛇 103-02-14 23:37

我因沒注意到存摺、卡片及密碼(寫在存摺後方面)沒注意到帶出門導致遺失,東西不見了也不以為意….

帳戶裡面有存放一些積蓄在,去年10月因為家裡人要求要將帳戶統一收好(那時有注意到存摺跟金融卡找不到 但當時一直以為因該還在房間某處 慢慢找就好好 可是遲遲找不到),就當我到銀行要報遺失時,才發現我的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被凍結了),當時就有警察局的警員帶我去警局,那時我才知道我的帳戶被犯罪集團拿當人頭帳戶,有一個被害人被詐騙了2筆合計5萬5千元的金額。現在全部帳戶都被凍結。也因此不能去面試找工作,因為無法提供薪轉的帳戶資料...

目前被當成詐欺幫助犯(我是被告),目前開過偵查庭訊問

1/12到地方法院偵查庭偵訊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法官不採信我的說詞,說這不合邏輯 ….. 我想也是(因為誰會把存摺跟金融卡放一起,然後一起遺失,因為密碼是我家人怕忘記抄在存摺後面(這點我家人有跟一開始偵辦的警員 跟偵查隊的警員強調....但這是事實,雖然正常人都不信…)

我有個問題(Q:) 也問過偵辦的警察 偵查隊的警員 檢察官 可是他們都回答我說 這不關我的事 我問這些有甚麼用

 

Q:當天晚上9點4x分匯款 晚上10點左右就向警察報案(這不會太怪怪的嗎 )偵辦的警察說這是犯罪集團常用手段 !!?? 不了解 ,再問你都這麼說了,為什麼還說我有罪? 可是在那之後,可是在那之後,可是警察卻很不耐煩的對我說:你有玩沒玩啊  能否安靜點 !!!

Q:被害人也有聲明,他在網路購買夾克(5萬多元的夾克)因為匯款方式有問題要求他要聽從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ATM)才能解除可是他在作筆錄時,就當他察覺 被詐騙時報警 可是他只提供當時ATM出來的收據就指名我騙他的錢,卻連賣場名稱、賣家資料、連絡方式都沒提供( 這不是更怪  我甚麼知道 偵辦的警察有給我看過被害人所做的筆錄,還問我有甚麼話要說,可是我說他卻不受理)   只說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所以不能提供,甚麼都沒提供只單憑ATM收據就認定我騙他的錢 (也沒想到警察也受理 也沒有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我只希望能盡早把此事,趕快找工作

可是跟一些懂法律的人談過,他們都說花錢了事,因為幾天後要跟被害人做調解,可是和解的話不就代表我認罪了嗎? 如果調解該怎麼談論比較好?


(文有)
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嫌,請依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個案件是否可以再作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例:法律基礎應以無罪論,雖有被告說詞有違常理,但法官沒有證劇可以證明我幫助犯罪集團,這樣可以判刑嗎?)

 

 在此先感謝律師們的解惑,對於我們這些沒錢的小老百姓,真是很大的幫助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審判決後,仍可以再提起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便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29

大大 你好 這種帳戶詐的案件 太常見了

本人身邊有許多朋友都有遇到 雖然有一部分也是被判幫助詐欺

但還是有不少成功處理的例子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經驗

 1.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你是否已經認罪  2.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表示還沒判決  相當於檢察官起訴而已  所以你需要確定是否已經判決  如果已經判決  才有上訴的問題  3因金額不大  是否願意跟被害人和解  換取緩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判決,可加以上訴,提出您無幫助故意及幫助詐欺之故意,惟亦可考慮若金額不大,可和解之,節省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陳 103-02-14 17:25

被訴詐欺取財案件,我是被告,在兩次開庭下法官皆建議我回去請求律師幫助,但標的物才4萬元左右,我想自己寫答辯狀,但是又怕想表達的意思不完整,或有特殊書寫格式,請問哪裡可以請求律師幫忙寫狀子?

我的案件內容很簡單,過程大概就是我當初找原告加入直銷,並私下跟原告簽訂沒賺到錢就退款的字條,可是前提是要原告自己也要付出努力、時間來了解公司,但無奈原告不但事後不想參與各種公司活動,又屢屢推辭我的各種邀請(字條上僅記載沒賺到就退費的字眼),現在原告拿著字條當作我詐騙他的證明來起訴我,還欺騙法官說我保證他無條件每個月有一萬多元的收入,檢察官採信他的證詞,起訴了我,

我現在找到各種證據顯示他不參與任何活動,且我不斷邀約原告的證明,並且原告也無任何證據要我每個月都無條件給他錢的證據,在答辯狀中我不知道如何收尾 請求各位有經驗的律師幫我解惑!

如有不詳細的地方請提醒我我再補上,感謝。

可以把資料傳過來(包含起訴書),代撰答辯狀

您好:

本所有代擬書狀服務,請來電洽詢,謝謝

小陳 103-02-14 17:5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把資料傳過來(包含起訴書),代撰答辯狀

請問要怎樣把資料傳過去? 請問代撰答辯狀費用大概多少?

可mail到我的信箱,費用可以電話討論

法律小學生 103-02-15 17:42

小陳你好  有關寫答辯狀的事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討論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相關書狀疑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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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 103-02-14 12:01

您好:

因我女朋友認為香奈兒沒有在賣束鞋帶,所以不是賣香奈兒的商品只是圖形一樣,拍賣標題上寫"雙C香奈兒風"但賣場內容並無標示是香奈兒的商品,所以完全不知這樣會違反商標法,被多名警察購買(經查購買人地址獲知),現已經有台南玉井分局偵查佐,電話告知觸犯商標法,已經將所有觸法商品下架,請問這樣會被所有有購買的警察叫去做筆錄,然後交給檢察官辦嗎?還有這樣是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販賣仿冒商品」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公平交易法第20條規定: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左列行為︰一、以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為相同或類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徵之商品者。二、以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為相同或類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者。三、於同一商品或同類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於未經註冊之外國著名商標,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商標之商品者。次依公平交易法第35條規定:違反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一條規定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逾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或類似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河 103-02-14 13:3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公平交易法第20條規定: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左列行為︰ ... (恕刪)

謝謝房律師的回答,商品都已經下架沒賣了,所以這樣就不會觸犯公平交易法了嗎?還有犯仿冒商品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14: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人告發該行為或對該行為提起告訴,仍有觸法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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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4 14:16

關於您的問題初步了解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依照事實來看,應屬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的確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販賣仿冒商品」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小河 103-02-14 14:23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的問題初步了解答覆如下,供您參考:
依照事實來看,應屬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 ... (恕刪)

謝謝蘇律師的回答,我女友已經有去電問該名警察,該警察有說過去作筆錄即可,小案件不用擔心,他們是因為香奈兒要他們查的,通常都會緩起訴,然後罰個錢。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方的話並不可盡信,因為最終是否給予緩起訴是由檢察官在決定而非警察,此種案件仍可能會起訴,端視偵查中如何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法律問題之管道,謝謝

小河 103-02-14 15: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方的話並不可盡信,因為最終是否給予 ... (恕刪)

嗯,謝謝您的提醒。

 1.如果有商標相同或類似使用於相同的物品販售  確實可能屬於仿冒商標的問題   2.刑事部分警察局會先行傳喚問筆錄   案件後續會送地檢署  檢察官應該會詢問是否有和解可能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河 103-02-14 19:55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有商標相同或類似使用於相同的物品販售  確實可能屬於仿冒商標的問 ... (恕刪)

嗯,謝謝您的解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7:03

您好,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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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 103-02-14 01:10

事情是這樣的
2013年9月 我開車紅燈撞傷人 肇事逃逸

對方要求9萬我也跟對方私下和解

開庭時 檢察官 告訴我 2012年我有一個酒駕肇事逃逸緩起訴

(當時是擦撞到路邊車子無人受傷)

問一些過程後 就讓我回了

最近收到檢察官寄來的肇事逃逸起訴書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很擔心會被判刑

我知道犯了錯 一定要承擔後果  

本身是單親爸爸 身邊帶一個小孩自己撫養 如果被關了 小孩沒人照顧

請教教我  謝謝

 

 

steven 103-02-13 19:42

律師您好:

本人是原告,因提告對方詐欺,而目前對方也已經被起訴,剛結束準備庭,下一次開庭是第一次的審理庭。因為在準備庭被告仍言詞狡辯,不承認犯罪,法官曾詢問我求刑的意見,我當時因準備不足,只是提出希望法官從重量刑。現在已經要進入審理庭,如果我要詳細地說明求刑的訴求原由,請問我應該如何提出?我的問題是:

一:是要透過檢察官提出?還是直接寫”刑事陳報狀”?

二:應該何時提出較為恰當?

煩請律師解惑,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寫陳述意見狀,將您所欲表達之意思撰寫,書狀建議應在開庭前一周給法院,並將一份給檢察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4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撰寫刑事陳報狀,陳述相關犯罪事實及證據,於開庭前一周寄給法院及檢察官,亦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由律師為您處理開庭撰狀之相關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楠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需要陳述意見  你可以直接撰寫書狀送給承審法官及檢察官   2.如果要調查證據 可能要請求檢察官提出聲請調查   3.盡量開庭前提出書狀  讓法官了解你相關主張會有利訴訟程序進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開庭前,提早提出相關準備書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傑米 103-02-13 13:43

本人已經26

近期網路交友認識了一個女生 資料是18歲

後來她告訴我她才15.16(實際年齡14歲)

但是我當時並沒有很在意她幾歲,但是在認知方面我都是認為她16歲以上

對話紀錄我回去勘查也有說明我大她10歲的文字 兩次

後來跟女方聊天互有好感成為男女朋友,過程中有跟他比較鹹溼的對話

然後相約第一次見面要去開房間,一結束不到半小時她母親已經報警

她母親說看過她女兒的筆錄差點暈倒,打電話給我說我盡然要求她口交並且進房就把她衣服脫光,顯然不符合事實

我所有的對話紀錄都留著,也把當天的情況用盡腦筋回想最詳細的細節

事後發現她未成年且才14未滿15 我願意認罪賠償道歉 但她母親堅持提告

我還有辦法訴請檢察官緩起訴 或是法官緩刑的機會嗎?

我很害怕,本人沒有前科,先感謝律師答覆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3 14: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你認為對方已經滿16歲,則可以主張無罪抗辯。

2、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您認罪、且與對方達成和解,亦無前科,則可以請求法院給予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4: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提出您認為對方為16歲以上之相關證據,如對話紀錄或自我介紹或相片等,似仍有機會可主張無罪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看起來應該是明知對方年紀  對方已經多次告知   這樣還要主張不知道真實年紀  可能有點困難   2.涉及與少女性交罪  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如果有和解  確實是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傑米 103-02-14 11:4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首先謝謝曹律師回覆,一開始她資料是18歲,我問她念哪裡高中還是大學,她說"我念國中,其實才15-6歲",我有傳一個驚訝的臉,但是我當時真的沒很在意她年紀,後來也只記得她是16歲,爾後的紀錄中我也有跟他提到兩次,我大妳10歲的文字紀錄,本人目前26,這樣算是對我有利還是不利呢? 第二個問題想問曹律師,我心中想法真的是認為她16歲,我也立場很堅定這點我不會認,但是我事後知道她才未滿16歲我很後悔想跟對方母親和解,但是對方母親堅持說要告死我不和解,說家裡很有錢不缺錢,她說妳跟我談到錢我就會生氣,也不願意把女兒嫁給我,但是我真的很有誠意,也願意盡力彌補,這樣還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嗎?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提出

傑米 103-02-14 11:51

首先謝謝房律師回覆,一開始她資料是18歲,我問她念哪裡高中還是大學,她說"我念國中,其實才15-6歲",我有傳一個驚訝的臉,但是我當時真的沒很在意她年紀,後來也只記得她是16歲,爾後的紀錄中我也有跟他提到兩次,我大妳10歲的文字紀錄,本人目前26,這樣算是對我有利還是不利呢? 第二個問題想問曹律師,我心中想法真的是認為她16歲,我也立場很堅定這點我不會認,但是我事後知道她未滿16才14歲我很後悔想跟對方母親和解,但是對方母親堅持說要告死我不和解,說家裡很有錢不缺錢,她說妳跟我談到錢我就會生氣,也不願意把女兒嫁給我,但是我真的很有誠意,也願意盡力彌補,這樣還有機會緩起訴或是緩刑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14 16: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可以提出您所提到的對方標示是18歲的資料。

2、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據證明您認為對方是18歲的更有利的證據,則可能要有認罪的準備,當然本文也建議您還是應該在開庭前尋求正式的法律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1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仍須陳述您仍堅定之認為對方18歲,針對對方說在讀國中,只認為在裝年輕,開玩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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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chen 103-02-12 15:49

請問

日前因安裝攝影機於店家廁所導致觸犯了妨害秘密

但無散播錄製等情事

檢察官叫我先去找店家老闆和解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呢?

最重刑責會如何呢....

另外 如果法院開庭 請不起律師 是否就完蛋了

謝謝

 

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之罪並無處罰未遂犯之規定,故即使被告有裝設竊聽 器之行為,但如果並未查得其他證據證明被告確有竊錄得個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及談話,則亦不能僅以該竊聽器係被告所裝設,即科予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之罪。(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454號刑事判決、【同案二審─維持原判】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易字第1878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法律小學生 103-02-12 22:37

大大你好 你偷裝監視器的行為 明顯就是犯罪了

和解的話 恐怕還是要被判刑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指導並跟你討論應怎麼做才是最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僅裝設,尚未有錄製或散佈之情事,似可爭執是否成立該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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啞啞 103-02-12 08:53

請問一下如果不知購入的是仿冒品,因店家說未進口由德國買的.因想出清家裡東西而拍賣當初以520購得,網拍490得標後被告.

請問是否有機會不起訴,因昨天檢察官說若和解緩起訴,讓我先去談和解,但這就是有前科紀錄了嗎,可否請律師打官司因是商家給的錯誤資訊販賣仿冒品給我,而不起訴並無前科紀錄呢

另因我雖有工作,但因每月要繳貸款,無力償還上萬元和解金,是否能萬元以下呢?因為看了之前的爬文,竟高達五萬?

感謝

 1.侵害不同商標  情節不同 都會影響和解金額   未必都是要五萬元才有辦法和解   2.如果和解檢察官願意給緩起訴  只要緩起訴期滿 沒有被撤銷  那應該就沒有前科問題   3.至於主張自己不知道是仿品  是否能免責  這部分要證明的程度應該頗高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08: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每個各案和解金額都有不同之談法,未必金額均相同,若能和解取得一緩起訴處分,於緩起訴期間期滿,即無相關犯罪前科紀錄,又若欲主張您認知為真品,可能須提出當初與賣家購買時之相關保證書保證卡及對話紀錄等,方有機會主張無明知為仿冒品之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啞啞 103-02-17 16:30
律師您好 我查到最新資訊 我打給lv台灣客服 他們回答lv不賣杯子 這樣是否就無觸犯商標法的問題呢 我在網路有查到和我一樣的杯子 檢察事務官已經傳我詢問 給我一個月去和解 既然無販售此樣商品 是否還要和解呢 如何和解呢 若要和解賠償金是否只主張當初我販售的490元就好了呢 感謝回覆

 

啞啞 103-02-17 16:44

 律師您好

我查到最新資訊 我打給lv台灣客服 他們回答lv不賣杯子 這樣是否就無觸犯商標法的問題呢 我在網路有查到和我一樣的杯子 檢察事務官已經傳我詢問 給我一個月去和解 既然無販售此樣商品 是否還要和解呢 如何和解呢 若要和解賠償金是否只主張當初我販售的490元就好了呢 感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5: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嘗試與對方和解,至於和解金額可與對方協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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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K 103-02-12 00:14

1.請問:刑事案件的遞狀地點,必須是要向犯罪地被告的住所、居所或所在地法院提出告訴?或是向任一地檢署遞狀皆可,而該署檢察官偵查後,假如要對被告提起公訴,會自動向犯罪地或被告的住所、居所或所在地法院提出起訴書

2.如遞狀地點錯誤,而當時收狀人亦未發現,則日後該收件地檢署會駁回或自動轉寄所屬管轄法院?

3.如是關於詐欺或偽造刑事案件,則所謂「犯罪地」是指?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五條第一項定有明文,而所謂犯罪地,參照刑法第四條之規定,解釋上自應包括行為地與結果地兩者而言。(72年台上字第5894號)故犯罪地不僅包括犯罪實行行為,亦包括構成要件該當結果發生之地點。甚至在行為實施後,結果發生前之「中間現象地」,亦應認係也犯罪地,準此,就詐欺罪而言,只要與詐欺犯罪相關事實過程有所牽連之地方者,應皆屬於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的犯罪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檢察署係依法院組織法第58條「各級法院及分院各配置檢察署」的規定,以機關配置的方式而配置於各法院。檢察官依同法第62條的規定,「於其所屬檢察署配置之法院管轄區域內執行職務。但遇有緊急情形時,不在此限。」據此可知,檢察機關之管轄原則上是同其所配置之法院。是有關刑事案件,只要依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擇一向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具狀提出告訴,檢察機關即有權偵辦,若因調查證據等因素而須由他檢察署處理者,檢察機關會以囑託或案件移轉等方式來處理,再由負責偵辦之檢察署依調查結果向所其配置之法院提起公訴或為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刑事案件原則上由犯罪地或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所以這兩個地點你都可以提出告訴狀  如果法院認為尤其他地點管轄  可能會裁定移送的問題  2.如果檢察署決定起訴  應該都是向相對的地方法院起訴  例如高雄地檢向高雄地院起訴   3.詐欺原則上應該就是施用詐術地點認定犯罪地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請問:刑事案件的遞狀地點,必須是要向犯罪地被告的住所、居所或所在地法院提出告訴?或是向任一地檢署遞狀皆可,而該署檢察官偵查後,假如要對被告提起公訴,會自動向犯罪地或被告的住所、居所或所在地法院提出起訴書

可向犯罪地或被告住所地提出刑事告訴狀,若向犯罪地提告訴,由犯罪地檢察官偵辦,即會於犯罪地法院起訴。反之,亦然。

2.如遞狀地點錯誤,而當時收狀人亦未發現,則日後該收件地檢署會駁回或自動轉寄所屬管轄法院?

若地點錯誤,會裁定移送致有管轄權之法院。

3.如是關於詐欺或偽造刑事案件,則所謂「犯罪地」是指?

施用詐術之地點或偽造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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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119 103-02-11 18:40

您好

約14年前再網路曾有貼出不雅照 (當年約19歲)

最後是被檢察官緩刑兩年並要捐款2萬元

兩萬元捐款在時間內已經捐畢繳回收據給檢察官

並多年都無任何犯罪紀錄

最近想要報考計程車

聽說他有些前科不行考照

不知道我這樣可以嗎?

 1. 這部分可以參考汽車運輸管理規則9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登記:
  一、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
      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
      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
      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
      罪刑確定者,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
  二、曾犯傷害妨害自由、公共危險,或刑法第二百三十條至第二百三
      十五條各罪之一,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三、曾犯前二款以外其他刑事案件之罪(不包括違反舊票據法者)經判
      決確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或受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執行
          而經赦免後,未滿五年者。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或行刑權時效消滅後未滿
          五年者。
    (三)受刑人在假釋中者。
  四、最近三年內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三項、第六十
      條第一項各款及第六十八條第二項前段所列之違規行為者。
  五、最近五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
  六、最近三年內曾由計程車乘客提出申訴檢舉,並經公路監理或警察機


2,所以如果你已經緩刑期滿  應該是沒有這部分疑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緩刑期滿,似可考照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路易斯 103-02-10 02:01

你好,我目前因毒品案件,因為警察以釣魚的方式在手機聊天軟體問我是否想要一起玩安非他命,並且問我是否有"東西",叫我攜帶,並且詢問我是否有使用了,之後把我約到某個地址,到達之後就是幾個警察把我圍起來,請我把身分證拿出來,之後一個警察出來說,自己把違禁品拿出來吧,然後把我帶回警察局做筆錄,因為筆錄已經做完了,無法修改,中間的過程在說也於事無補,主要內容是他們以釣魚的方式唆使我帶東西以及要一起使用而抓到我,他卻叫我講說在路上遇到警察然後我同意讓他們搜索而發現毒品,叫我承認我持有大約零點二克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並且要我驗尿。以上這些我都承認了,之後被送到另外一個派出所做指紋登入,拍照等等,隔天早上即被送往地方檢察署開庭。
以上是過程以及承認所犯的事情,下面是我的問題。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以上問題,麻煩請律師幫我回答能夠回答的部分,因為是初犯真的很煩惱,也保證以後不再犯了,謝謝。

初犯依法要先勒戒,不會起訴判刑,有沒有吸食,實務上就看驗尿,可向檢察官爭取戒癮治療,不要進勒戒所,有沒有移轉或販賣要看證據,有勒戒過會有紀錄,但不會不能出國,傳票部分可向警察表示你的要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 涉及釣魚偵查或是陷害教唆  但看起來還是會認為是合法釣魚偵查  2.如果單純施用的話  檢驗結果呈現陽性  第一次檢察官裁定觀察勒戒  你可以爭取戒癮治療看看  就可以不用入勒戒所   3.至於是否有涉及販賣  地檢署應該會另行分案  不會跟施用於同一案件偵辦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第一,他們有問到毒品的來源,因為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應該沒有購買或者販賣的問題吧!?

關於此您可主張持有或幫助施用,避免被認定為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

第二,如果驗尿的結果為無反應,但筆錄的部分是有承認吸食,這樣還會被處勒戒的刑罰嗎?若有反應,但反應濃度的高低會影響判決的輕重嗎?

驗尿結果為無反應,可就是否有吸食加以爭執之。

第三,之後到檢察官那邊開庭,雖然筆錄是我同意讓他們搜索但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以網路釣魚的方式才被抓到的,這有關係嗎?另外因有承認吸食所以我有跟檢察官提到勒戒的問題,因我家庭關係父母都已經年長無法工作,加上我大姐在監,因此我不能不工作,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例如:定期去醫院做檢驗等等替代勒戒的刑罰?檢察官有回答我是否要用替代的療法方式進行?而不是勒戒?我回答:是!,我知道最後判決的不是檢察官,但提出這樣的問題以及情形並且念在我是初犯,讓法官之到是否會有幫助可以不用去勒戒

初犯可於裁定下來前先行委任律師具狀向檢察官申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再行抗告,就比較困難了。

 第四,我知道這勢必會留下前科紀錄,若無在犯是否會有消除的可能?還是以後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臨檢,輸入身分證號碼後不管多久他們都能說你有前科,我要搜你身或者隨時可以把我帶回警察局驗尿或拘留等等的行為?我以後會無法出國工作或者旅遊嗎?

除非有起訴及法院判決,方有前科紀錄,若能請求緩起訴,則似可避免前科紀錄。為即使有前科紀錄,警察之相關強制處分,如搜身等,仍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即便要禁止您出境亦然,須有相關禁止出境之事證。

 第五,關於地方檢察署寄送信件的方式,我不知道接下來我會收到的是起訴書還是傳票,但我不希望他寄送到我的戶籍地址,因目前不住在戶籍地加上不想讓家人知道所以可否請他們只寄送到我收的到的地址而不寄到戶籍地?另外有人跟我說你所犯的罪刑跟事件會寫在信件外面,不用拆開就知道是犯什麼事件,這?真的嗎?

您可向檢察官表示將相關郵件寄到住居地址即可,不用寄到戶籍地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水果 103-02-08 13:22

102年4月18日因毒品案件被帶到警察局然後有驗尿陽性反應,過2個月寄不起訴處分書,數值:安非他命217ng/ml 甲基安非他命187ng/ml

因為我是管制人口隔天4月19日到派出所採尿然後送驗,過1個多月派出所叫我去做筆錄說尿液陽性反應,後來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書,數值:安非他命713ng/ml 甲基安非他命483ng/ml

為什麼4月18~19日沒吸食毒品為什麼19日的數值會比18日的數值還高,

可以聲請重新尿液檢驗嗎?或是該怎麼處理?

 1.依理論毒品反應確實會隨施用時間遞減  但檢出的原因可能很多種  我也有遇過當事人主張因為採取檢驗體杯子有問題的   2.可以想一下那段時間是否有服用感冒藥或是止痛藥等藥物  這也會影響檢驗結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6: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該段時間有服用感冒藥品,其中若具有麻黃鹼之成分,可能會使您驗之數值升高,似可提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水果 103-02-09 17:57

我也不記得那天有沒有服用感冒藥了.現在我該怎麼做呢

法律小學生 103-02-09 18:13

大大 你這種情形 應該要請求重新驗尿 

而且相關的程序都有問題  我及身邊的朋友也有類似的經驗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水果 103-02-13 16:58

昨天我收到簡易判決書.判刑6個月~請問我要寫訴狀嗎? 該怎麼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應於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水果 103-04-25 21:14

我有上訴了,29號要開審理庭.請問我該怎麼跟法官說明

水果 103-08-08 01:25

我有上訴要求法官重新送驗尿液,前天收到傳票要開審理庭,這樣是不是重新送驗的結果還是陽性反應呢

candi 103-02-07 21:45

1.被告如果開庭時說謊(說謊告訴人有罵被告人),告訴人該如何反駁或應對?

2.第一次開偵查庭時,要先準備證人的資料嗎?不知檢察官是否會要證人的資料,如果跟檢察官說要提證人,但證人不願意出庭,該怎麼辦?

3.證人我們不熟,對我們有沒有利?如何說服第二證人作證(畢竟上法院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都沒去過,且大家都怕惡霸),提供證人需要甚麼基本資料?

4.被鄰居毆打成瘀青,可否申請保護令?

感謝回覆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4

 你沒有把具體情況說明清楚,只問你想問的,沒辦法給你很好的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為您撰寫告訴狀及處理相關告訴程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被告本來就可以為自己辯護  所以原則上沒有所謂說謊的問題  告訴人要自己提出證明被告有犯罪之事證  如果要聲請傳喚證人  可以以書狀向檢察官聲請   或開庭時主張    2.證人雖然需要到場作證  但這種糾紛很多人避之不及  出庭也是說不知道居多  這部分可能注意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由律師為您處理所有刑事程序問題,您亦無須出庭。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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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3-02-07 16:54

律師大人您好

家弟103年1月22號假釋出獄.還有二年半的刑期尚未服完...我想帶他去大陸工作.因為我在大陸經商成績還算不錯

他有機會可以過去嗎....我應該如何向觀護人提出申請..需要什麼文件...成功機率大嗎

謝謝您

 

 

如果我提供相關公司證明.或者押個100萬在觀護人或檢察官那.要求三個月回台報到一次..不知機會會不會提高

 

現在台灣的景氣。假釋更生人.除非要有很大的決心或很嗆S中樂透的機會.才有翻身機會...不然十個有八個還是會回籠的。。。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受保護管束人出國聲請,必須經過指揮執行的檢察署檢察官的核准,因此必須向檢察官申請。又有關出國工作的部份,此部分機會應該不是很高。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4

 保護管束的話要按時報到,不會准你弟弟出國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弟弟必須定時到相關機關報到,似應無機會准予出國工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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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護管束因為需要定期報到  確定目前其他問題  所以要准許出國機會應該不高  但你還是可以向執行檢察官聲請看看是否准許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察官聲請看看,但機率不高,應不會准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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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3-02-07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案您已經獲的緩起訴處分,此部份是針對侵害商品之物品處以沒收的裁定,接下來不會再開庭。

2、緩起訴撤銷的法定事由如下:

(1)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2)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違背緩起訴所附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感謝律師幫忙,另想請問,因緩起訴期已滿,需要進行什麼動作才會撤銷或是它會自行撤銷嗎?另外在請問,這樣算是結案了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6: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期間屆滿之後,法院會內部作業程序處理,不會另行通知,也無須另外聲請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5

 不需做任何動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緩起訴期滿,法院內部之作業程序會處理,您似無須為相關動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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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只有起訴 不起訴 緩起訴會用書面通知  如果是判處緩起訴  緩起訴沒有被撤銷  緩起訴期滿後   檢察署不會另行通知被告   如果有需要你也可以直接跟書記官詢問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起訴期滿,不會通知您,您亦可打電話至該股書記官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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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 103-02-07 14:16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
上聲請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仿冒「CHANEL」雙C圖樣無袖T恤上衣壹件沒收之。
其餘聲請駁回。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因犯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年度偵字第*****號緩起訴處
    分,於民國102年1月**日確定,103年1月**日緩起訴期滿未
    經撤銷;而本案扣案之仿冒「CHANEL」雙C圖樣無袖T恤上衣
    1件、信封1個(****),
    係仿冒商標之商品,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
    項、商標法第98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聲請單
    獨宣告沒收等語。

 

 

理由還有其他四點,內容有點冗長,不知道這樣是什麼意思?是要在開庭還是算結案了???有人可以替我解答嗎????

另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這點要怎麼樣才能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4: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案您已經獲的緩起訴處分,此部份是針對侵害商品之物品處以沒收的裁定,接下來不會再開庭。

2、緩起訴撤銷的法定事由如下:

(1)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2)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違背緩起訴所附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到一緩起訴處分,您必須遵守該緩起訴之相關規定,否則可能被撤銷緩起訴,進而重新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檢察官偵查後已經給予緩起訴處分 所以案件不會再行開庭  除非緩起訴有被撤銷  2.你需要注意緩起訴條件確實履行 以及不要有再違法行為  否則緩起訴可能被撤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遵守緩起訴之相關規定,避免您的緩起訴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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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 103-02-06 23:12

各位大律師

我們公司的會計人員拿了很多發票報核銷

可是檢察官現在卻說  那些發票不是公司正常營運的發票

下次要傳喚我開庭

請問我到底要如何處理? 我什麼都不知道啊!!

 

 1.如果開立發票  但卻沒有實際經營的入項或是去項    可能會有商業會計法會計憑證不實跟幫助漏稅的問題   這應該是實務上很典型空殼公司   2.如果是掛名義負責人  可能有刑事責任跟追稅的問題  如果有需要確實可以找律師協助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Fiona 103-02-06 23:31

律師您好:

謝謝你撥冗回覆 

但...空殼公司???

我們是都有在經營的公司耶!!!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6 23:3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涉及刑責以及逃漏稅等問題

但由於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以及給您完整的建議

歡迎攜帶資料至本所諮詢

也歡迎來電諮詢 

 你可能還是先確認檢察官傳喚你開庭  你的身分是被告還是證人  因為如果是針對開立發票的公司  可能未必是針對你而來  所以這部分你可能先確認一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0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和43條逃漏稅捐之相關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你可能要把案情說明清楚一點,例如誰提告以及到底告的內容為何?這樣才能去規劃訴訟策略,把說法統一,一般這類帳務案件都是業務侵占比較多,這罪不輕要好好處理.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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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處理相關訴訟程序問題,並為您進行辯護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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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103-02-06 21:08

需要支付易科罰金1年4個月的錢嗎?

以下為裁判文--------------------------------------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oo
上列被告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偵字
第xxxxx號),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
之陳述,經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陳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
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算壹日,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民國壹零柒年
陸月止,按月於每月拾日前支付oo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未扣案之偽造「oo科技金流服務單」(
訂單編號:0000000000000000000 號)上「持卡人取貨簽收欄」
內偽造「楊oo」之中文署名壹枚,及未扣案之偽造「oo科技
金流服務單」(訂單編號:0000000000000000000 號)上「持卡
人取貨簽收欄」內偽造「楊oo」之英文署名壹枚,均沒收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履行緩刑條件支付相關金額,至緩刑撤銷,您即須執行相關刑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院是判你有期徒刑,得代換繳罰金換不用關,不是甚麼被判罰金但法院有給你緩刑,意思是暫時不用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過後緩刑沒被撤銷(按時還錢給被害人,緩刑期內也不要犯罪,不要被判刑),就確定不用執行,你不會被抓去關,不用上訴,法院給你緩刑就是已經給你機會了

 

 

 

 

主文有宣告緩刑伍年,故在緩刑期間內,刑罰暫不執行,同時被告則必須要去履行緩刑條件(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民國壹零柒年陸月止,按月於每月拾日前支付oo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否則緩刑會遭撤銷,並依原宣告刑執行刑罰。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無須再執行判決所宣告之刑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判決是宣告緩刑五年  緩刑期滿就形同沒有判罪一樣  但要注意緩刑不能被撤銷   可能被撤銷情形大概就是不履行緩刑相關條件  或是緩刑期間內犯其他之罪被撤銷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otg0243 103-02-06 02:26

我是個大學生,一向喜歡從事電腦的相關研究,日前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說我侵犯智慧財展權,我就莫名其妙地去法院,才知道有人使用我架設的網頁伺服器發布盜版的影片給別人下載,而且還建立一個facebook使用我的個人資料和兩張照片。


我的伺服器是使用Linux架設的,但了解這作業系統的人光是現在資訊工程系畢業的年輕人都不多,更何況是檢察官呢,先說說開庭過程吧。第一次開庭的檢察官一開始就問"有沒有身心障礙、原住名....身分",我就提出我有身心障礙(無手冊)證明,也提出國外伺服器的硬體配置(證明我有伺服器主控權),還有犯罪的人可能是經過我架設的proxy以及VPN伺服器透過我的IP上網(附上範例圖片),另外也說我有連接我伺服器的IP資料,但檢察官一再的說"證據指向對你不利",算是還有聽我的話,說要我寫答辯狀作為這次開庭的結尾。
我的答辯狀寫的相當詳細,我示範VPN連進我的伺服器,進而可以使用我的IP從事網路上任何行為,試圖說明別人也是可以使用我的IP;而且我還說明沒有經過SSL/TSL加密的網頁要如何竊取登入的帳號密碼,試圖說明網路就像公共場合一樣不安全。我為了讓這點更有說服力,就舉了司法院的一審審判系統當作範例(http://i.imgur.com/rHR96qG.png),還附上Linux上監控會檢視出的資料(http://i.imgur.com/SfwYRjk.png),但是我的IP記錄檔才兩天就有三百多萬筆的連接,檢察官還說我的也有可能是隨便複製來的,那我覺得這是檢察官的質疑能不能要求他提出相關證據,就像我說IP不能當作參考也有提出例外。


後來隔了約兩個月又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有發現到這次的檢察官換人了,我想說答辯狀寫的這麼詳細應該是可以讓檢察官不以IP判斷兇手,所以就比較輕鬆的去開庭(中央百世大樓),結果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次開庭有告代(應該是指告的代理人吧....),開庭前檢察官就略帶諷刺的語氣說"你的答辯很精采喔"還問我在開庭前問我要不要先跟告的人溝通(是一家公司)...還說我年紀輕還是學生 這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對方撤告就不會有前科之類的,我心裡想說這不是等同於承認這是我做的嗎(他應該只是想要和解金),所以就沒講話,開庭過程一開始詢問年籍資料和"有沒有原住名身分......",我就回答沒有,他只問告代"你是甚麼時候發現被告犯罪?",他就拿資料講甚麼時候怎樣發現之類的,我就想"難道這是未審先判我就是那個犯罪者嗎?",這麼檢察官不只一次跟我說"我也是弄網路的",但以下幾件事情感覺他根本是騙我的....,我有說我是用Linux Ubuntu Server來架設伺服器的,然後他問我"你是用甚麼作業....",我看他說不出來,我就說"作業系統",他就重複說"你是用甚麼作業系統架設伺服器的",我就愣了一下,重複說"Linux Ubuntu Server",檢察官停了一下有些結疤的說"Linux Linux(拼音)",書記官就打上去(Linus)......,我想說打錯算小事就沒理會,然後就問我怎麼架設伺服器,我心裡想"你不是說你是弄網路的嗎...",我就說"下指令啊...",然後他接續問"怎麼下",他問的方式非常咄咄逼人,我就愣了好幾下,因為Linux Ubuntu Server這個作業系統是文字介面的啊,除了下指令不能做其他事情...,又不是像windows視窗化的作業系統可以用滑鼠,我在想該怎麼回應,這問題就像一條直直的大馬路問我要往哪裡轉一樣,我就說"用終端機啊...",然後他就繼續問其他問題,我覺得只要說到專業的部分他就會直接略過問其他問題,而且很多問題書記官都是沒紀錄的,最令我意外的是他說"IP就是鐵證",這時我覺得我寫的答辯狀完全沒用...,他還說這些都是指向我的IP,我就說"網域指向我的IP嗎?",他毫無思考的回答"對",我就問"真的嗎",他就說"這邊都有資料,每個IP都是指向你",我就說"你要用DNS看網域是不是指向我的IP才對....",他就繼續說"對喔 不同的IP指向你才奇怪 你不說我還沒想到"這句話說好幾次,我就說"不同的IP只像我這是很正常的,那是因為動態IP可以使用DDNS動態的...."還沒講完又被打斷,他就不加思考堅定說"那不是動態",然後手放在後腦杓好像是在想那叫甚麼,我就完全了解了,他真的不是再弄網路的..DDNS第一個D就是Dynamic(動態)的意思啊....,我通常不太苛求不是專業領域的東西,但是檢察官在用一昧地否定來提升自己的格調...,而且檢察官自己也有表明也是在弄網路的所以我才預設立場我講的他應該都了解,整個開庭過程他都一直在講他的,我們就像是在各自表述一樣,我講我的時他只會說"你的答辯我與予尊重"達到表面的公平,害我講到最後都不想講了,更誇張的是因為他一直自顧自的講話,我就問檢察官說"你到底有沒有想要了解我的意思?",他遽然回答我"我又不是你的心理醫生",顯然我是希望了解"我表達出來的意思"而不是"我"本身,我甚至有提供網域持有人的名仔和地址,但檢察官完全不理論就還給我,表明地址在國外但至少網頁是中文,好像是國外就不想管了,就像一定要抓到那個兇手,但我真想直接了當的告訴他那是不可能的,三百多萬筆IP太多了,而且幾乎還都是外國的,這檢察官一直要我證明不是我做的,調查事件真偽不是檢察官業務範圍之內嗎?那還要這檢察官幹甚麼呢?。這個檢察官就像是個不想學習的學生一樣,再好老師都沒辦法授課,最後他又要我寫答辯狀...,說過年之後會再傳我,結果隔天就收到傳票了..,2月12又要去百世大樓開庭,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檢察官溝通了。


雖然有點自誇,從上了專科學校到大學老師和學生都蠻肯定我的未來,從我的程式設計,硬體裝修上....,但對於法律我真的完全外行...,有種沒有請律師在法庭上就不受尊重的感覺....,但是我怎麼可能請律師呢...,我一直再想我的答辯狀都是在網路專業的說明,似乎都沒有說明到法律方面,希望有熱心高手指點一下該如何寫答辯狀比較有說服力,我也不知道我寫的答辯狀法官會不會看,我只能把伺服器的架設安裝過程寫出來然後再加上更詳細的回答檢察官庭上的問題,我的草稿打到一半,下載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rompXldlZKc3NHbVVaT0ZESTA/edit?usp=sharing


不知道我下次開庭能不能在庭上問檢察官為何要否定我說的動態IP?、問檢察官我提出"IP為鐵證"的例外那還有甚麼證據證明這是我做的?、DNS網域持有人證明並非我所有 為何不把我的資料納入參考?


我是否可以提出檢察官有失職,但我不知道該怎麼用言語來詮釋...,希望有高手指點..,另外問問換檢察官是正常的嗎..?


感謝各位的閱讀,希望有專業人士可以回答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0: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與您一同出庭,為您向檢座說明並答辯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司法人員確實對於電腦犯罪未必那麼知悉  如果有必要你可以請求調查相關證據  例如你要證明事情  可以函詢哪個較中立的單位  這或許會有助於你的舉證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豆豆 103-02-05 19:1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rios 103-02-05 17:51

小弟於去年10月因酒測值0.25公共危險罪緩起訴2年罰款8萬,加上上課3次;到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與交納罰款通知;只有上課通知。後來因移車不慎又被攔檢到酒駕這次是酒測值是0.3只有檢察官訊問後就讓我離開,請問:

1.法院後續的作法為何?

2.我會坐牢嗎?

3.如果罰款預計要準備多少,如果金額太高繳納不起是否有其他方案可以代替?

4.後續8萬我還需要繳納嗎?還是只需繳交後續的罰金嗎

 1.前緩起訴可以會因你再犯罪而遭到撤銷  檢察官需要再依法偵查起訴  至於是否給予緩刑或是易科罰金之刑  還是要看法院判決而定   2.依實務上如果是三次以上酒駕  原則上都不准易科罰金了  就是要入獄服刑   如果是第二次  應該還是有機會爭取看看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前案緩起訴可能被撤銷與本案一同起訴之,您得委任律師具狀為您請求對您有利之判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ILL 103-02-05 14:36

我被警察抓時還未成年人  現在檢察官起訴我跟男友共同販賣海洛因毒品  我都承認了  還有機會可以緩刑不用關嗎

1.應該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2.一級毒品販賣法定刑就是無期徒刑起跳  要緩刑可能很困難   3.可以主張自白減刑  供出上手減刑  以及未成年犯罪減刑  刑法第59條減刑 等等  4.至於是否緩刑  可能還是要看法官是否放你一馬  5.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您好,如果是三級毒品機會比較大,一級毒品如果販賣數量不多,且你們仍未成年的話,要拼看看才知道,但相對機會不大.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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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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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處無期徒刑,目前若您於偵查及審判程序中均有自白承認犯罪,依該條例第17條規定,得減輕之。若又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得再減輕之,並視目前檢方卷內之相關證據為何,考慮如何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媛媛 103-02-05 12:03

2014/02/05 收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我不知為何上頭起訴書寫說,我提供證據並所犯法條???

所以我是有牽扯到犯罪囉?!

那我該怎麼辦??

由於上頭寫的一大篇又看不懂,懇請有專業律師幫我做解答拜託~~

那事後要怎麼處理??

起訴書上頭寫說:

被告某某某幾歲、住哪,被告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

蔡某某,經常利用他人之存款帳戶轉帳或匯款以確保犯罪所得之不法利益掩人耳目,因此客觀可以預見一班取得他人金融存款帳戶使用之行徑,常與財產犯罪所需有密切關聯。詎仍基於放縱有人持其所有之帳戶作為詐騙之犯罪之工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幫助犯意,於民國102年6月5日,在新竹市工業一路某便利商店內,將其申設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東分行號xxxx-xxxxxxxxx38號帳戶(下稱合庫帳戶)、中華郵局股份有限公司土城學府郵局第xxxxxxx-xxxxxxx號帳戶(下稱郵局帳戶)之金融卡及密碼,郵寄給某自稱「程某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表示容任該不詳人士使用,以行不法之事。該「程某某」取得上開帳戶後,即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分別為以下之行為:(1)於102年6月7日17:30許,自稱鄒xx,佯稱係「露天拍賣伊林服飾」之員工,撥打電話給鄒xx,佯稱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付款,需至自動櫃員機解除設定云云,致鄒xx陷於錯誤,於台灣大學大一女舍郵局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存入(下同)2萬9123至合庫帳戶。(2)102年6月7日19:29分許,自稱係「露天拍賣」之客服人員,撥打電話鍾xx,佯稱其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成分期物款,需至自動櫃員機解除設定云云,至鍾xx錯誤,於同日某時許,至新竹東門郵局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存入9,009至合庫帳戶。還有(3)、(4)、(5)是我本人,於102年6月7日21:30,自稱係「露天拍賣」之客服人員,其購物時付款,撥打給我,佯稱其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成每月付款,需至自動櫃員機依指使操作,存入2萬5989至郵局帳戶。(6)前面跟我狀況類似,被害人楊XX,存入2萬多塊至郵局帳戶,又依指示購買12張「智冠MY CARD」遊戲卡(價值六萬元),並將帳號、密碼提供給「程某某」。嗣因(1)鄒XX、(2)鍾XX、(3)、(4)、(5)、(6)發覺有異,始知受騙。

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然後下面又有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很多詳細被告與被害人證據東西和需待證事實,上頭寫很多也看不懂的說。

二、按刑法上之故意,可分直接故意與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所謂「不確定故意」,係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刑法第13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一般人至銀行申請開立帳戶,其目的不外乎利用金融機構帳戶作存、提款、轉帳等財產金錢支配處分,故對於帳戶印章及金融機構非給金枝存摺、金融卡,提款密碼等物品、資料,無不妥為保存,以防遺失或被盜用,損及個人財產權益,並遭濫用為財產犯罪之工具。且個人存摺與金融卡、印章、密碼結合,專有性甚高,更非一般自由流通使用之物,縱需交他人使用,亦必基於信賴關係或特殊事由,自不可能隨意交予部熟識之人任意使用。

還有

三、訊據被告蔡xx矢口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在102年6月1日因缺錢而撥打門號097-1xx-9xx號詢問貸辦款事宜,對方表示貸款需有薪轉證明,且可代為製作假薪轉證明,伊才提供身分證、健保卡影本及提款卡正本給對方云云。查閱0978-1xx-9xx號之通聯紀錄,發現該門號與被告持有之門號0983-2xx-3xx號間,在102年5月28日、29日、同年6月5日、6日、7日間,有異常平凡之通話紀錄,此情已顯示與一般申辦貸款有違,被告所辯是否可採,實有可疑;苟認被告提供提款卡及密碼核發紀錄,應立即報警掛失,為何在102年6月11日之後,既無與對方電話聯繫,亦未就合庫、郵局辦理掛失手續,更有與常情有違,被告所辯洵無足採。中間還有詳解....後 本件案事證明確,被告被告犯嫌以勘認定.....

 

真正被詐騙事實原因:

去年6月份時,那時剛好有在上個月五月底在露天拍賣有買過手機殼,是7-11取貨付款的,那時候去報警,警察有問過先前是否有買過很多西,警方事後問我也不清楚是哪些、哪時候都有線上購物....,那時候在剛剛下課回到家,大約九點半,忽然接到一通電話來電號碼為 " +18660800 "

在開始到被詐騙電話都是同一支,電話裡頭的女生告知我說 他說我在收件時,超商人員拿錯單子給我簽名,變成我簽到是要訂手機殼12個,之後變成從銀行帳戶扣款,要求將我之前有在拍賣留的金融卡帳號後面的客服電話給他,然後會請郵局或銀行客服人員打電話給我,客服人員事先會跟我確定是要取消什麼,把原因告訴她,然後去附近ATM用金融卡查詢其他餘額,並且告知列印單子下方,訊息上頭是否有出現取消代碼4118,如果沒有,他就再跟妳說,再重複動做好幾遍,查詢下方是否有出數字代碼4118,接著問說可能不是這家帳戶銀行的,你是否有其他家的銀行,然後我又回去翻其他家帳戶銀行,之後又接著一樣前面動作去查詢表單列表訊息下方是否出現代碼4118,之後他就教你把金融卡一樣插進去,進入轉帳,先輸入他們給的人頭帳號對方的郵局及郵局代碼,接著按轉帳金額12元,然後按確定動作,然後列印表單再印出來,下方仍然無出現取消代碼,反倒是出現一批奇奇怪怪的數字,後來他就問你把帳號5位數字給他,他要查詢系統,卻認是否取消動作了沒,之後他教我跟著她說的步驟操作,然後一步一步來,那時候心急又頭腦亂了頭緒,聽他的指示講還依然照做,我又太快動作,錢就轉帳出去了,一去不回,我本人後來發覺到有點不點不對勁,然後向她說,我沒按步驟走,已經把錢轉出去了ㄟ,他說沒關係,不然你請妳的家人有沒有金融卡帳戶,去向他們借,並且再去ATM插入進去,之後我就去向母親借,跟她借金融卡,母親那時候剛好忘了金融卡帳號密碼,就沒能依照他指示繼續做下一步驟(不然我猜他們可能還要更多金錢,比想中更多更多轉過去給她們)。其實在後面我把錢轉出去了,她說沒關係,我會透過系統把錢退還給妳,那我說不能再直接退還給我嗎?她就說要帳戶裡頭有5個數字,才能退還回來給我,不然就是你還有其他金融卡帳戶,才能錢轉回來給我,我說沒有了,就只有一個帳戶,才接著說你去向父母親借金融卡這回事,才有更後面的後續動作持續,幸虧是剛好卡在我母親,忘了自己金融卡密碼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已經被起訴,接下來即為法院審理程序,若法院仍認為有罪,即會判刑,所以若您認為無辜,應於將來開庭時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應該是起訴幫助詐欺犯行  主要看你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  如有故意或是未必故意  就可能認定你成立犯罪   2.你要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  不知金融帳戶會被做不法使用  否則法院還是可能判罪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已被起訴進入審判程序,您應考慮是承認犯行或否認犯罪,採無罪答辯,並應視目前卷內證據資料為何,建議您得委任律師閱卷釐清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媛媛 103-02-05 23: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已經被起訴,接下來即為法院審理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媛媛 103-02-05 23:2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是起訴幫助詐欺犯行  主要看你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  如有故意或是未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媛媛 103-02-05 23: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已被起訴進入審判程序,您應考慮是承認犯行或否認犯罪,採無罪答辯,並應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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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娃 103-02-05 01:17

已經向被告發出存證信函,請問律師若再發出支付命令,對方有異議的話,接下來後續動作呢?刑事已提出詐欺告訴,檢察官表明還要拖一段時間調查那如果檢察官拖很久的話,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會不會到時候侵權損害賠償拖過時效兩年呢?該如何處理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6

您好!對方若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則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您補繳裁判費;若要等刑事起訴再提附民,您要自行注意不要超過二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發支付命令,對方異議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若您欲待刑事程序終結,須注意時效問題。亦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檢察官,看是否能加快刑事偵查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支付命令聲請  如果債務人異議  程序會轉入民事訴訟程序  將來法院會重行分案後  通知開庭   2.刑事程序時間可以會拖延比較久  這部分跟民事消滅時效沒有必然關係  所以最好還是需要在法定時效內起訴  以免罹逾時效   權益會受影響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9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是兩年,倘若要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節省裁判費的話,當然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為之,但被告很有可能在這段時間內就已經脫產

提告詐欺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用意無非係欲向被告索討損失的金額,因此,倘若行有餘力不妨先對被告聲請假扣押,再進一步查封被告名下財產,以免後續進行的訴訟沒有實質上的成效。
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

 您好,對方提異議的話,會進入一般民事程序,但其實你不用擔心這問題,因為你可以跟民事法院表示刑事仍在偵查,請求他裁定停止訴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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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4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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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向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