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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ion 103-11-13 19:48

我在今天11月13號凌晨開自小客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45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中午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關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以及留下前科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或是可以委由律師遞狀聲請有更大的機會呢?

麻煩大家回答了  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般來講,若檢察官於偵訊時曾提及緩起訴處分之細節,並詢問被告之意願及相關內容條件者,被告亦表達同意時,這樣的訊問程序下來當然可以看出檢察官有意給予緩起訴處分,如此一來獲得緩起訴處分的機會自然不小,不過即使沒有這樣的訊問過程也不代表就沒有緩起訴處分之機會,畢竟只要是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均可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以緩起訴處分作為適當之偵結處分(性質上是有罪之處分,但效果上則接近不起訴處分),此乃法律所賦予檢察官之權限。因此只要案件尚未遭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結束偵查程序之前,都還是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的。

因此如若您很在乎留下公共危險罪前科,建議您還是可以趕緊在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結束偵查程序之前,具狀去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若有需要當然也可以請律師幫您代撰此部分之書狀。)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追訴權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之停止原因,不適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於緩起訴期間,不適用之。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建議您應該盡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本所近日即有聲請成功之案例

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撰狀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法律小學生 103-11-13 23:2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現在爭取緩起訴還來得及

             但必須趕快在時限內處理  才不會錯過時效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103-11-12 11:46

您好,關於家暴的部分問題需要請教貴協會,還請協助。感激不盡^^
事由如下:昨天晚上大伯動手打我老公,造成了右眼下方撕裂傷,一共縫了8針。因為大伯一直以來都會有酒後鬧事的情形。

所以,昨天晚上已經到派出所申請家暴令。

目前我們一家9口都是住在同一間房子裡面,我們住5樓,大伯一家3口住6樓,房子裡面有內梯。晚上是一起吃飯的。目前居住在一起的人口共9人:大伯一家3口,我們一家4口,還有婆婆跟大姑。

因為擔心大伯會傷害的我的兩個小孩。所以我才會去申請家暴,且大伯這幾年來多次對我們有言語上的暴力。不僅僅是我跟先生,對我婆婆及大姑也都有。但礙於家人之間的情分。一直以來都沒有提出家暴的申請。且婆婆跟大姑也覺得他喝酒了心情不好讓他發洩一下沒有關係!但在昨天已經演變成肢體上的暴力。

沒有人能預知甚麼時候這樣的肢體暴力會發生在我的小孩身上。我的小孩還很小,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哥哥8歲、妹妹6歲。身為一個母親,我無法想像,不願想像,更不想要發生。

我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大伯不願意搬出目前的居住地,怎麼辦?
我有上網查過法令。【會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6個月易科罰金

但這些處罰結束後是否家暴令就失效了?是否他仍可以不需要遷出居住地?

每天都生活的膽戰心驚,真的很希望貴協會能夠提供協助。真的真的很感謝你們。

需要協助且無助的媽媽【李小姐 0925155519】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2 11: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大伯與您一家是住不同層,因此法院不會要求對方遷出,只會禁止騷擾

2、保護令的時間與違反保護令刑事責任無涉。

3、建議可以裝設監視錄影蒐證,並且依法聲請一般保護令

實務上如果是偶發的肢體暴力,傷害程度也不算非常大的話,通常是核發禁止不法侵害、騷擾的內容(救濟令),核發遷出令和遠離令實務上會在有長時間嚴重肢體暴力下才會核發

另外,如果對方違反保護令內容,可提出告訴,對方被判刑並不影響保護令效力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11-12 13: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大伯與您一家是住不同層,因此法院不會 ... (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雖然是住上下層,但是他們進出都是透過內梯,從5樓的樓梯出去或是回來。這樣也不能算是住在同一層嗎?

或是開庭時我可以將我的擔憂告知法官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出庭時您當然可以向法院陳述您的擔憂,以便讓法官裁定禁止之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12 16: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必須向法院提出合理之說明並且提出多一點的事證,令法院認為有必要。

103-11-12 16:4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必須向法院提出合理之說明並且提 ... (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回覆

所謂的事證,例如:錄影、錄音嗎?

這幾年發生言語暴力的時候都沒有錄影也沒有錄音,因為從沒有想過會有申請家暴的那一天

警察告知預計1個月左右會收到資料,警察說只是預估

現在大伯知道我們昨天提出家暴令的申請

勢必會乖一陣子,這樣我要舉證是否就會有困難?

除了錄影跟錄音外,還有甚麼算是事證呢?

其他的家人會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選擇不去作證他有過多次酒後的言語暴力及翻桌、砸玻璃的情形

之前他兩次拿刀殺別人也是公公拿錢去道歉,所以沒有報案的紀錄

綜觀以上目前的現況,是否要求強制遷出是很困難呢?

真的不敢想像若他不需要強制遷出,突然某一天對我的小孩有暴力的行為

這樣的責任跟痛會是由誰來承受!!Q_Q....

若是在開庭的時候我提出這樣的擔憂,對法官而言是否有說服力?

天ㄚ,我都要崩潰了。保護自己跟心愛的人為什麼這麼這麼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2 20:51

 您好,家暴令之聲請需主張對方具有經常性之肢體或精神暴力行為,若無法舉證,就比較難聲請下來。

有時候,法律之保護可能有不及之部分,建議您跟家人降低與對方相處的機會。

痛苦 103-11-10 23:25

我先生長期酗酒回家後總是情緒不穩定的亂罵,摔東西讓我每天總是膽顫心驚,結婚兩年他幾乎天天喝酒前一年兒子還沒出生我能跟在身邊還稍稍控制不過小孩生下後我不能一直跟著他控制他所以他酒喝到沒法子控制,曾經喝到兩個禮拜只回家兩天,每次喝完就找我吵架,吵要離婚,要把我跟小孩分開不讓我看小孩,我每天都害怕會跟小孩分開而忍氣吞聲,直到今年五月他喝醉回家動手打我,還說要把小孩砍成2半,我嚇到趁他下樓打電話向媽媽求救,媽媽也帶了警察過來,後來我申請了保護令分居了,分居這段期間他一樣常常打電話恐嚇我要我出門小心,他朋友都知道我住哪裡,還有說要殺死我然後在自己自殺嚇的我根本不敢出門,10月我向法院提出離婚監護權訴訟,我提出的證據有他要殺我的錄音檔,驗傷單,保護令,還有一些恐嚇我喝酒後發瘋拉扯小孩錄音以及他跟我媽媽對話跟我媽媽說他會讓我斷手斷腳的對話,根和他家親戚的對話,談的是他喝酒的近況跟以前他都打他女友,我現在雖然沒工作可是媽媽說要我安心在家帶小孩小孩大一點再出去找工作,我媽媽自己有開店,而他雖然有在工作可是他的工作一年只有五個月有收入自己本身有負債欠多家銀行錢都無法歸還信用破產,他說要跟我爭取監護權,我想知道他爭取到的機會大嗎??小孩從由我照顧直到現在也都是我在照顧,分居這半年來他只來看小孩兩次,他說他請律師一定贏是真的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有家暴及酗酒之惡行

只要您能夠保留相關證據證明這些事實

而您又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

則對方要與您爭取監護權即非常不容易

不是光有請律師就一定會勝訴的

家暴法規定,有家暴者會被推定不適合擔任監護人,另外,依你所述對方的素行,也不利他爭取監護,訴訟中再搭配其他實務上法院定監護的法定原則,例如主要照顧者原則等等,你爭取到監護的機會就很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將對方肢體暴力、言語暴力的部分留存證據並且提供給法院,以便證實對方確實對未成年子女之教養有不利的情況。法院訴訟過程涉及諸多法律專業,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lisa 103-09-13 08:59

男友從小不時看過他爸爸毆打媽媽,有時他和妹妹也會遭殃。   他爸爸愛喝酒,又有抽煙和檳榔。常常喝酒後會發酒瘋,此時,就會對太太拳打腳踢,但太太為了孩子一直忍耐,也怕他會做出傷害娘家親人。     他有嗜酒習慣,喜歡把酒當水喝。曾有躁鬱症。     有次我到男友家,我和男友在二樓,聽見男友媽媽在一樓呼救,下樓看見男友爸爸作勢要毆打太太,只因為太太打擾他休息(有喝過酒),男友要保護媽媽,和他大吵大鬧,甚至打了起來;一個回神看見我在旁邊,突然變乖了,還跟我道歉他只穿一條內褲,下一秒又和男友破口大罵,我們說要離開他,馬上有乖得像小狗一樣,一直向太太求情不要離開,再下一秒又翻臉大罵太太,我們離開前又乖乖的拜託太給他錢買晚餐吃,給了之後我們就先離開家。約半小時後,回到家卻看見他把錢買酒喝,又在發酒瘋,胡言亂語。 見他把錢拿去買酒喝,又在發酒瘋。

 

 

近日,男友的媽媽又哭訴被他欺打,所以,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請離婚?

還有,申請保護令的條件是什麼?

怕他喝酒發酒瘋後,會去傷害其他親人。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他的名下財產?

太太是他房貸的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要如何脫離?

如果無法找到另一個保證人做交換,可以有什麼合法手段,讓房子歸太太所有嗎?(不是要趁機侵佔他的財產,只是覺得他對於這個家庭的付出和貢獻僅有"生小孩"而已,從不關心子女狀況,甚至在孩子的懇親會上大吵大鬧,甚至胡言亂語)

以“家暴”訴請離婚一定要有明確證據嗎?

我男友和他妹妹從小到大曾目睹多次,這樣算證據嗎?

如果他完全不承認,這樣訴請離婚會成功嗎?

 

林智群 (klaw) 103-09-13 10:52

 你講的情況已經構成家暴離婚的條件,

至於證據部分,你男友可以當證人,建議提告

再請法院分財產,爭取將房子過戶到媽媽名下

 

至於保證人部分,是沒有辦法移轉出去的,銀行也不會同意

先盡快聲請暫時保護令,這不需要開庭,書面審查後就核發,之後會開庭審查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提出驗傷單、聲請傳喚證人,應該會核發,離婚方面可以不堪同居虐待來主張,成功機會是大的,夫妻財產的處理,債務都是要各自負擔,財產方面就依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來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

1.訴請離婚部分應蒐集錄音驗傷單、證人(男友、男友妹妹及懇親會之在場人等)等證據

2.聲請保護令的條件是只要家庭成員間有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即可聲請

3.對方喝酒發酒瘋後,如去傷害其他親人,則可向其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並請求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可從其名下財產執行。

4.除非銀行同意(通常要提出其他物保或人保),才能解除太太房貸保證人責任

5.除非太太幫其繳清房貸或訴請其賠償損害、分配夫親財產,再向其名下房屋強制執行。

6.以“家暴”訴請離婚當然要有明確證據,您男友和他妹妹如前述可到法庭作證,

   縱使對方不承認,法官也會綜觀證據判斷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lisa 103-09-13 00:02

 

 

我男友從小不時看過他爸爸毆打媽媽,有時他和妹妹也會遭殃。

 

他爸爸愛喝酒,又有抽煙和檳榔。常常喝酒後會發酒瘋,此時,就會對太太拳打腳踢,但太太為了孩子一直忍耐,也怕他會做出傷害娘家親人。

 

 

他有嗜酒習慣,喜歡把酒當水喝。曾有躁鬱症。

 

 

有次我到男友家,我和男友在二樓,聽見男友媽媽在一樓呼救,下樓看見男友爸爸作勢要毆打太太,只因為太太打擾他休息(有喝過酒),男友要保護媽媽,和他大吵大鬧,甚至打了起來;一個回神看見我在旁邊,突然變乖了,還跟我道歉他只穿一條內褲,下一秒又和男友破口大罵,我們說要離開他,馬上有乖得像小狗一樣,一直向太太求情不要離開,再下一秒又翻臉大罵太太,我們離開前又乖乖的拜託太給他錢買晚餐吃,給了之後我們就先離開家。約半小時後,回到家卻看見他把錢買酒喝,又在發酒瘋,胡言亂語。

見他把錢拿去買酒喝,又在發酒瘋。

 

 

近日,男友的媽媽又哭訴被他欺打,所以,想請問,這樣要如何訴請離婚?

還有,申請保護令的條件是什麼?

怕他喝酒發酒瘋後,會去傷害其他親人。

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嗎?他的名下財產?

太太是他房貸的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要如何脫離?

如果無法找到另一個保證人做交換,可以有什麼合法手段,讓房子歸太太所有嗎?(不是要趁機侵佔他的財產,只是覺得他對於這個家庭的付出和貢獻僅有"生小孩"而已,從不關心子女狀況,甚至在孩子的懇親會上大吵大鬧,甚至胡言亂語)

以“家暴”訴請離婚一定要有明確證據嗎?

我男友和他妹妹從小到大曾目睹多次,這樣算證據嗎?

如果他完全不承認,這樣訴請離婚會成功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13 00:09

您好:

1.民法規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虐待之行為,或有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時,即可據此訴請離婚

   本件配偶會動手打人已經符合上述規定;並可以家庭成員有暴力行為為由請求核發保護令

2.親人目睹家庭暴力,即可當證人作證;若有施暴時之錄音錄影為證更佳。

3.動手打人可以向加害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法院定賠償金額後,如加害人不給付,可強制

   執行他名下財產

4.保證人代付房貸後,是向主債務人請求代付的金額,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應無法請求移轉房屋

  所有權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阿誠 103-09-09 03:50

各位律師打擾您們~

我家是開路邊攤快炒店.去年10月初有3名韓國人酒後鬧事砸酒杯.動手打我兒子!

我為了保護我的家人.當下失去理智.拿了一根長數十公分支撐攤位的鐵棍打了其中一名韓國人頭部2下!然後被提起傷害告訴!

因對方請律師要求賠償金額很高(第一次200萬.第二次100萬.第三次70萬)我無力負擔.所以無法和解!

8月初收到第一份簡易法庭判決書(處拘役40天.如易科罰金一日一千元)

隔沒幾天又收到(檢察官上訴書).說我毫無悔意.故意殺人!

我想請問我刑事方面會被重判嗎?除了賠錢沒有其他解決方法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7:51

以我以前當檢察官經辦案件的經驗,這個打個兩件,如果沒有嚴重的後遺症,只是皮肉傷,

就是普通的傷害而已,傷害殺人未遂的不同認真找可以找出很多以前經手的判決。

如果只是皮肉傷,他要求的超過行情,就不要理他,讓法院判,

也可以找出一般傷害案件的行情。

高屏地區如有需求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9 09:17

您好,若當初法院判決僅處拘役40天,顯示法院認為本案僅為普通傷害罪,而非故意殺人。差異主要係您犯罪故意的具體內容:如果您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無論是否造成死亡結果,均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但是您的行為僅是為了保護兒子而只非法的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則無論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都只能認定為傷害罪。因此您必須證明殺人的故意,且瞭解該對方傷勢的具體狀況,並記錄您與對方和解過程。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與對方律師協調,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或許有主張正當防衛之空間,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不用擔心

只判拘役四十天代表只是很輕的傷

縱使民事賠償也不過十來萬元

所以不用擔心天價賠償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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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林智群 (klaw) 103-09-09 17:34

 如果對方是蓄意攻擊你小孩,任何正常人都會全力反擊,

至於對方受傷部分,你不需要勉強自己跟對方和解,且對方有獅子大開口的傾向,

即使沒有和解,法院仍會給你公允的判決

至於是否成立殺人未遂,要看具體情況而定,這個沒有看到卷內資料,無法判斷

凱許 103-08-28 10:46

有次酒後騎車
在回家路上時被警方盤查,警方欲以酒測,有跟警方說要做協調平衡測試
但警方拒絕只說要以酒測單為主,
之後測出酒測值0.35,
就當下被帶回警局過夜,隔天直接移送地檢署開簡易庭
檢察官當下跟我說緩起訴一年及四萬罰金,之後就出來了
我想請問,

Q1.那之後我是要等法院的判決書下來,再去執行繳罰金跟吊銷駕照就好嗎?
Q2.四萬罰金是要一次繳還是可以分期?因為目前待業中
Q3.警察做協調平衡測試的基準為何??為啥有些有做,有些沒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8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起訴檢察官所為之處分,故您的案子既以緩起訴,則不會進入法院。至於分期之問題,可向執行之書記官協調之。 

遊子 103-08-22 23:43

您好~~本人居住在ㄇ字型無尾巷的一般公寓中,這裡長期以來就有住戶為了停機車的問題發生糾紛,其中有一戶人家用4~5台幾乎廢棄的小腳踏車強制2~3個空間的停車位,該戶的男主人還常常在酒後大聲叫囂作勢要打人、大吵大鬧,最後警察來了又裝孫子道歉了事。今晚更甚,在其回家後因為停車問題,竟要追打一位十多歲的少年,結果警察來了一樣道歉了事。請問像這類的事件我們是否有可匿名檢舉的辦法?或是針對腳踏車強占的問題請清潔隊直接處理掉?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2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對方追打之行為,或相關叫囂之言論,進行錄音錄影之蒐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針對其佔用車位之部分,亦可請求清潔隊清除之,若對方執意占用,可蒐證提起刑事強制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大頭 103-08-20 21:27

本人于日前與朋友聚餐酒後回家與鄰居發生口角,酒後沒管理好自己的情緒踹了鄰居庭院大門,鄰居阿姨抱住我的雙腳我因為酒醉站不穩加上掙扎造成他有搓傷,現在鄰居去警局告我傷害毀損,侵入住宅,警察通知我改天要去派出所做筆錄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請求對方撤回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大頭 103-08-20 21:5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請求對方撤回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恕刪)

律師您好,我並未攻擊對方,這樣傷害罪能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傷害行為外,尚需有傷害之故意,所以本件傷害的部分仍有爭執之空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偉 103-08-09 02:48

我大約在三年前當車手因為詐欺罪被判緩刑三年處保護管束

(100年11月2日到103年11月1日)

在今天早上的時候因為一時求方便酒後駕車被警察攔檢

測出酒精濃度0.54

到了地檢署開了簡易庭以後法官就請我離開

不知道在這段時間裡面犯了錯會不會要進去坐牢?

保護管束時間就快結束了...卻在最後為了一時方便沒有好好約束自己實在感到懊悔不已...

煩請律師們幫忙解答疑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8-10 23:18

大大你好 你現在保護管束期間內酒駕

             原則上會被撤銷之前的緩刑

             這對你是相當不利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相關案件的經驗

Juice 103-07-29 16:26
您好。首先,我承認酒駕實在不應該。 是這樣的,本人曾於民國99年11月中旬於國道遭警攔查,酒測值為0.56,後獲檢查官判緩起訴兩年,繳交罰金六萬元。 而很不該的是,在昨日,民國103年7月28日23時許,與友人在公園內聊天小酌兩杯啤酒,喝完後因為騎車前往便利商店買水喝,離開便利店時卻遭警察攔下(當時並未騎車,也沒坐上車)警察說剛剛就有注意到我,於是把我攔下,經酒測後,數值為0.32,接著回到警察局筆錄,接著翌日前往台北地院,檢查官審訊時有問到是否有前科,因99年時,當時檢查官告知我兩年後就不會有記錄,於是我回答沒有。可此檢查官卻說有,我也承認99年時確實有過,但原因也告知了。此次檢查官卻說悔意不足,將會要求法官判刑。之後也就簽了些資料,離開了。 請問,這樣的狀況,我是否還有求情的餘地。我真的有悔意,只怪自己太懶惰,酒後騎車前往便利店。 再請問。這樣的判刑是什麼意思?會坐牢嗎? 真的很希望能得到些協助,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9 17: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狀紙或是出庭,請求法院斟酌案情、您的態度等從輕量刑。

2、檢察官可能會具體求刑,倘若超過6個月則無法易科罰金

 

法律小學生 103-07-29 17:3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很明顯檢察官已經認為你並無悔改之心

              所以原則上你應會被起訴判刑的 至於判多重要看法官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第二次再犯,仍有機會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所以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社工 103-06-13 15:34

你好,我是社區單位的社工,目前正在處理一案有關於媽媽想要幫孩子改姓

前情提要:

母親因遭父親長期酒後家暴而訴請離婚離婚後孩子跟從母親,這一兩年來父親從未支付孩子生活費及教養費用,目前孩子監護權在母親名下,如今父親仍持續有酒後電話騷擾恐嚇之行為,母親為保護孩子 想幫孩子改為母姓,且孩子也願意,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還需再經由法律程序而判定? 謝謝

還是必須以可單方改姓的法定事由向法院聲請,法院裁定後再持向戶政機關辦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未成年人改姓,仍需經父母雙方同意才能變更,若其中一方不同意,則只能向法院聲請改姓,但應向法院敘明原姓不利於未成年人之理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巧希 103-06-12 13:34

我21男性,我未婚但有女友,因我跟女友有情感糾紛在今年ㄧ月份我劈腿與未滿16歲少女交往,在交往中我與少女有蛇吻擁抱牽手,前題是她說想和我見面就會擅自離家來找我,在今年四月我與她酒後不戴套發生性行為,與少女交往時她父母親反對在ㄧ起過不久後她父母知道所有事情,要告我誘騙未成年少女,又因她父母帶她去醫院婦產科檢查出來陰部有感染,原本是倆相願少女卻推辭說錯都在我,我想知道她父母告的成功嗎?我的罪名如何。

周志吉 (周律師) 103-06-12 14:17

關於  台端文中所述,如該少女未滿16歲,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2項準強制性交罪屬七年以下刑責,建議您速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指教。

順祝日安!

和誘和準強制性交罪的可能,如要做無罪辯護,要從證據和主觀要件來切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巧希 103-06-12 17:33

若只是有親密行為及夜晚會面,沒有性行為也有刑法

親密行為若構成猥褻的話,還是會有刑責,而且是公訴罪,建議找個律師幫助你會比較好,你可以和律師討論各種情況,各種答辯方式。

痛苦 103-05-19 03:45

我先生很愛喝酒,而且喝完酒後酒品不是很好幾乎天天喝酒,常常喝完酒回家就找我吵架,直到最近這半年來他越來越誇張,不是喝了酒不回家就是喝很醉開車亂跑,回家後更是常常用言語羞辱我辱罵我,趕我出去,直到上個禮拜他半夜一直吵小孩不讓小孩睡我生氣的說要到樓下睡覺,他不讓我去還動手打我,搶我手機不讓我對外求救,是後來我婆婆趕快打電話叫嬸嬸來我才得救,而也打電話報警申請了保護令,這幾天他一直打電話要我回去還說我如果不回去他就要去告我要申請離婚到時候小孩就是他的,我很怕小孩被他搶走,小孩才9個月大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在照顧,而且他也揚言說要把我殺掉連小孩也順便他不在乎被關,我沒有工作這樣如果我離婚了我會不會失去小孩!我如果一直不回去他能告我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先收集對方虐待、酒後情緒不穩之證據,並且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你不用擔心,你是主要照顧者,監護權不可能判給對方的,對方只是在嚇你,但建議你要快點佈局處理這件事,先聲請保護令,後面才能處理。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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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說有長期家暴 酗酒的事實 可以證明  你離婚成功機會應該很大  小孩子原則上也會由你照顧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0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相關證據,提起裁判離婚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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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迷 103-05-17 17:05

你好,我男友過年期間酒後不慎侵入他人屋,經屋主報警,被以刑法第251條提告,想請問最重會被判久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21: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竊罪罪規定於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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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官司還有救,應盡速找律師商討對策,才是正確的途徑.

幃棕 103-05-16 13:37

13年前我與同車友人一起去飲酒.酒後友人搭我的車一同離開.然後與對向來車對撞.造成2人死亡

然而13年後我收到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水的文.是產物保險公司委外的債權公司申請.想請問.這種債務追朔期是幾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時效有可能已經經過,所以您應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來進行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時效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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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 103-04-16 03:53

本人上班騎車進入公司停車場,在停妥機車後離開後警察突然出現騎車到我旁邊問我有沒有喝酒並要求酒測(0.37)。

第一、本人並非現行犯,警察可以進入停車場對我進行盤查嗎?

第二、本人當下並無駕駛行為,警察可以要求酒測嗎?

第三、本人酒後睡了約5個小時(晚上6點~11點)然後騎車上班,警察沒有說我可以漱口、喝水再進行酒測。個人意識清楚但剛睡醒嘴巴恐留有很重的酒氣。我是否喪失了我應有的權益?

警察錄製口供前告訴我只要認罪就可以獲得較低的刑責,所以開簡易庭我也沒有申辯(我不懂法律),我是不是被警察誤導。簡易判決處刑書已經收到了。請問我有沒有申訴成功機率呢?我該怎麼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法院開啟準備程序,使您於開庭中陳述意見,主張權利;若為法院之簡易判決處刑判決,您對判決不服,可提出上訴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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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簡易判決一定會判易科罰金酒駕都是這樣,建議你就等判決書下來去繳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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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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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19 00:34

大大你好 你目前才剛收到處刑書 還有申訴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身邊朋友,處理本類案例的經驗

Yang 103-04-11 19:13

請問律師大大您。

酒後騎    電動輔助自行車罰款    (超過標準值)

是否跟機車罰款一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均為動力機器車輛,罰鍰似相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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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103-04-09 19:28

請問律師大大您。

酒後騎    電動輔助自行車罰款    (超過標準值)

是否跟機車罰款一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電動腳踏車亦屬於動力交通工具,罰鍰與機車相同,因均屬於機器腳踏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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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小姐 103-04-03 10:55

您好: 

我先說明一下我家的狀況。

我父親在我三歲時就沒和我們同住,家計由母親一人承擔,他們沒有離婚,目前母親已過世。在母親還在世時,父親沒有拿錢回家,也沒有扶養我們,甚至還不定期返家向母親拿錢,酒後也曾對母親施暴,但母親未曾驗傷提告。父親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獨居,近期他有一些脫序行為被送精神科,診斷疑為精神分裂症,這當中醫院、社會局、衛生所、當地里長不定時的來電要我們處理父親的問題,造成生活上的一些困擾,所以想了解法律對於子女扶養責任、義務的規範,有些問題想請教:

1、母親過世後,我們都有按時匯生活費給父親,但因父親在南部,我和姊姊都在北部,平時需工作,不可能時常下去幫他辦理文件、簽名或探視,而以我們目前能做到的也只能提供生活費,這樣在法律上會構成「遺棄」嗎?

2、醫院要求我們擔任「嚴重病人的保護人」(精神衛生法),我看了一下內容,發現保護人是需在病人不願配合就醫時出現、簽名的,在距離上,真的不可能,可以拒絕擔任保護人嗎?

3、在法律上來說,子女「永遠」都有責任義務要處理父母的大、小事嗎?是否不論父母過去的行為如何?像這種未盡父親責任的人,身為子女的在法律上有什麼保障?

4、如果醫療單位要求我們支付的費用是我們無法負擔的,他們有權利對我們提告嗎?或是強行從我們薪水扣嗎?而這個「無法負擔」是主觀認定還是客觀認定?

以上,謝謝您~

謝小姐 敬上 

可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可主張減輕或免除撫養義務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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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103-03-18 12:09

您好 律師

我朋友上個月底,下班回家路上喝酒後駕車(酒測值0.32) ,在某山路轉彎處的雙黃線上,見一黑影即煞車滑倒,自己昏迷了幾分鐘,事後才被告知有撞到一名(酒測值0.9)的80老翁,送醫後不治

目前民事部份是跟對方家人談合解(對方無妻小,只有兄弟姐妹),調解庭第一次對方提出350萬(強制險200+150);刑事部份,明天要開偵查庭,

對方提出的合解金是否合理 投保第一保險強制險,是否因酒駕,不管肇責,都會跟朋友求償200萬 刑事部份是不是確定一定會被關三年以上,有可能緩刑,易科罰金嗎?

      (他去年0508酒駕才被罰兩萬多,因此此次算無照)

       懇請幫忙答覆解惑  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出刑事告訴部分,可試圖與對方和解,若和解金額太高不合理,方放棄和解,就刑事部分請求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民事損害賠償部分,請求法院酌解相關賠償金及主張對方亦具有過失請求與有過失進而減少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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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翔 103-03-05 22:59

我朋友再2012年因酒後騎車車禍,因酒測值達0.55而被起訴,被罰5萬元,但是因朋友家庭為低收入戶,本身又有精神障礙(領取精神障礙殘障證明)所以上訴可否於分期付款或是降低法款,但是當檢察官聽到隻後並沒有以此為考量於2013年重判為6萬元,不知道這是否有上訴機會。

本件應先釐清案件目前進度如何?現階段最終判決的法院是?
另外有關您所述可否上訴的問題,建議您應提供判決書給律師看過才能進一步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原判決為五萬元,您上訴,卻收到更重之判決。若檢察官無上訴,僅您上訴,卻受更重之判決,似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該判決有違法之虞。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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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怡菱 103-02-12 13:46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也都已出院(我朋友已付清對方醫藥費),機車也已修理好。做筆錄時,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告知雙方均有責任:我朋友酒駕(0.8)、對方(行人)穿越馬路時紅燈。目前正等待調解委員會調解中。

請問:應如何歸屬雙方的責任酒駕一方全錯嗎?合理的賠償費用應如何談呢?

廖淑華 (廖律師) 103-02-12 17:16
回覆 阮怡菱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朋友喝酒後機車回家,途中卻撞到行人,當時雙方均送醫救治,目前 ... (恕刪)

責任歸屬部分可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由車輛鑑定委員會認定過失比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肇事責任,若對該分析不服,可再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相關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及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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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羽 103-01-31 16:54

12年前我和我前夫打了官司 法官判小孩為共同監護權  小孩與我住 戶籍也在我這 現在我再婚 小孩12歲 每個月他應該都要給1萬塊給我 但是他好幾年都失業 手還骨折無法工作 昨天打電話說要去找工作 我想要拿回監護權 我們離婚的原因是他喝酒後家暴 我希望小孩監護權能歸我 他不予干涉 目前他一個人生活沒有收入 而我和我丈夫有了小孩 有個家庭 收入還算可以 小孩想要讀自己喜歡的中學 但是父親不同意把戶籍遷到我大哥那裏讀那裏的學校((他喜歡的學校  所以我想拿回監護權 他2年沒給贍養費  小孩日常生活的費院都是我丈夫的錢 我希望能打官司拿回監護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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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如果父親都沒有支付扶養費  也沒有負責實際照護  為子女最佳利益考量   確實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   2.你可以提出聲請  法院會先定調解庭  並安排家庭訪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阿竣 103-01-22 20:20

我兩年前酒後肇事,後來和解,判緩刑兩年,目前還在緩刑中。前陣子約102年9月因為周轉不靈想找銀行或其他地方周轉,因我銀行整合中不能,剛好有位先生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借錢,我一急之下就辦了!他要求我寄銀行提款卡給他,我寄了,幾天後收到了銀行通知說我變警示帳戶,過了一個月後又收到要到警局去做筆錄,現在又收到法院通知要去開庭,請問我這樣緩刑會被撤銷嗎?要被抓去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若在緩刑期間內,您的詐欺部分被有罪判決,則緩刑會被撤銷,所以您的詐欺部分,應盡量去主張,以求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1-22 23:33

大大照你說述 你這確實會有撤銷緩刑的問題 

而且在撤銷後 你就會被抓去關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方式及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能涉嫌觸犯幫助詐欺罪,若成立之,您的緩情可能被撤銷。目前您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無幫助故意或幫助詐欺故意,以避免成立該罪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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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3 13:53

 你現在能做的只有把後面的詐欺案件拖久一點,看可不可以拖過兩年緩刑期間

依您所述情形恐怕有涉及幫助詐欺罪的問題,則可能會因為在緩刑期間內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依刑法第75條之規定,緩刑應即撤銷,法院或檢察官均無裁量之餘地,因此本案建議您最好能夠設法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處分,或許才是上策,否則恐怕只能設法讓幫助詐欺罪之刑事判決不要在緩刑期間內判決確定,才能夠保全原來假釋之效力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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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竣 103-01-23 18:49

 請問有力證據有哪些,因為我辦的時候根本不知道他是詐騙集團,等我被通知警示帳戶後我就聯絡不到他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王 103-01-07 07:13
甲以雙方各約10人,雙方互不認識,因酒後爭執雙方互毆拉扯,事後雙方互告傷害,其中甲方一人事後發現脖子的金項鍊不見,現場也找不到,甲方想對乙方提出搶奪,請問該搶奪成立嗎
1.除非能夠證明當時確實有金項鍊的存在 否則縱使提出這樣告訴 也未必能證明是對方搶奪 也可能是在打鬥過程中不甚遺失 2.但這都是舉證的問題 如果你堅持 你當然還是可以提出這部分告訴 讓檢察官及法官去調查相關事證 認定事實
小王 103-01-07 07:13
甲以雙方各約10人,雙方互不認識,因酒後爭執雙方互毆拉扯,事後雙方互告傷害,其中甲方一人事後發現脖子的金項鍊不見,現場也找不到,甲方想對乙方提出搶奪,請問該搶奪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有人趁機搶走金項練,當然會構成搶奪罪,但問題在於如何證明,當時確有帶金項練以及由何人所搶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搶奪,您須先證明為何人搶走及使用搶奪之手段。若能蒐集到相關錄影,查到為何人為之,即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或有相關當事人之證稱錄音。亦可於提出傷害告訴時一並加以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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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斯里奇 102-12-19 19:12

請問,酒測,0.86,騎機車,直行,無酒後蛇行,逆向行駛,在雙黃線的縣道上,被對向來車,強制左轉,而擦撞,導致車禍

我應該繳納多少罰金和被判什麼牢獄刑責呢?

以及,我能否要求什麼相關車禍賠償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酒駕部份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再關於賠償部份,須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雙方肇事責任歸屬,若您不服警方之初判表判斷,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以釐清確定雙方肇事責任。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21 23:29

 你酒駕逆向,車禍過失較大,除了公共危險罪之外,還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希希 102-12-11 13:08
我收到酒駕判決書判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壹日,請問這就算有前科嗎?還有我想請問在判決書中提到被告明知酒後駕車對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及財產具有高度之危險還酒駕的意思好像是我知法犯法的意思這點,我想提異議~因為我當初在警局做的筆錄包括在簡易庭上我的意思是我就是知道酒駕危險所以不敢讓酒醉的朋友騎車所以我幫他騎車帶他回去因為我認為我的意思行為皆清醒不會造成危險行為去危害他人,在警局也有做身體平衡測試都有通過,為何判決書上都沒提~還有我本身有低收証明我上訴書該如何寫才有可能能降低刑責呢
sam 102-11-10 13:56

10/15  左右,我老婆被年輕人 ,酒後撞擊,機車半毀,多處差傷,腸子移位,警方酒測對方0.35 的值,

機車維修費要快兩萬元, 我身上沒那麼多錢,跟對方說明.請對方支付費用,對方說明,保險公司會支付費用,由我這邊支付就可以了,前會匯到戶頭.但是重點是我沒錢支付修理機車費,我都需要使用機車代步,對方不願意預付這一部分錢,所以在我老婆身體恢復後,在要求調解委員會是否可以求對方每日的交通費用及精神損失及醫療費,薪資損失. 酒測值超過0.35 是否對方保險公司可以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1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車禍案件,您的配偶可以請求的損害賠償有,修繕費用、醫療費用、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因此所增加之費用(如交通費、調養食補費用、美容傷巴費用等)、精神慰撫金、減損勞動力之損失等。並請檢具相關單據及診斷證明書。

2、有關酒駕保險理賠的部份,因為是對方酒駕,原則上還是必須要理賠的。(任意險的部分則必須看投保的契約)不過不論對方保險公司是否理賠理賠多少,都不影響您的配偶依法可以請求之金額。

3、提醒您,告訴期間為6個月。

Gary 102-11-09 02:46

本人因與友人酒後欲返家上車前,遭後方不明男子5~6名群毆受傷,經醫院開立驗傷單,已報案開立三聯單,倘若經員警偵查後,找加害人,後續賠償部份應如何向對方提出才合理?(因小弟查閱網路上各種狀況,皆為1~2名加害人,但沒看過我這樣的案例可查閱)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04 09: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依法可以請求所有加害人連帶賠償損失,包含醫療費用、因為該傷害所增加之損失(如救護車、後續調養身體等)、其他財產損失(如手機損壞,因為受傷不能工作薪資損失等),倘若受傷嚴重,則另外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102-11-03 19:55

你好!

需要你們的協助
我因為酒駕(測值0.52)觸犯公共危險罪,昨天早上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給我兩種選擇
一是,緩起訴,五萬塊罰款,會沒有前科紀錄,但不可用勞動服務抵罰款
二是,送法院處理,但可以以勞動服務抵罰款
當時因考量沒有錢希望以勞動服務抵罰款,就選擇二,
但我現在非常後悔,希望可以改成鍰起訴,因為我不想要有前科紀錄
我聽朋友說可以寫陳訴書至地檢署,希望檢察官可以將我的決定改變
可以指導我如何寫嗎? 我已經下載了陳訴書,目前就以下項目可以指導我寫嗎?
1.陳訴事項  2.事情經過  3.違法失職情事及證明  4.具體訴求  5.檢附相關證去資料及文件

事件經過: 警察是在路上攔檢酒測,我全程配合沒有做鬧,因為整夜未睡及酒後意識不清楚,選擇錯的方式。我是原住民,但當時並沒有請法律扶助,因為在地檢署他們說等律師要等很久,我已經不想待在監牢裡,裡面空氣很糟因為再做消毒,好難受我不想待了,所以就決定不請律師而做了錯的決定,希望檢察官可以更改我的決定,因為我從台東剛上來台北工作才兩個禮拜,沒有存款,因為我是做葡萄酒館,會酒駕是因為陪客人在試酒,我騎車意識清楚沒有肇事,我工作才剛開始,也希望檢察官對於緩起訴5萬元的部分,可以給予我勞動服務。

 

 如果檢察官還未起訴,儘速撰寫聲請狀還有機會,一旦起訴就會留下罪名。

阿豪 102-10-18 20:10

您好,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在四年前曾經酒後駕車被抓到,但沒撞到人,也沒有肇事逃逸,而抓到的方法不算是現場抓到,是透過影片蒐證的方法被舉報,而且在車上的時候睡著時被抓,記得四年多前好像是罰款後就沒事了,現在同樣的事情再發生一次,一樣沒撞到人,也是因為被拍照蒐證,然後在車上睡覺的時候被抓,酒精濃度超過1.1%,我想請問,這會嚴重到被關嗎?父親是公務員,在幾年就退休了,想知道會不會影響很大

本件應先釐清四年前的前案有無移送地檢署而依刑事訴訟程序處理,若僅是行政罰鍰,則基本上不會構成累犯,相對來講比較會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或在法院判處易科罰金

尾兒 102-10-13 18:21

律師您好,有法律問題想請教

有朋友酒駕機車車禍,撞上路旁停放汽車,人也在住院中.

現場為公園附近, 有目擊者指出是有別輛汽車擦過機車導致機車滑向停在路旁的汽車.

不過警方似乎認定是單純的酒後肇事

請問這部份可以請警方調查嗎?

感謝您

煞祿 102-10-13 20:00

沒有監視器畫面 可能你舉證困難喔

而且酒駕就已經觸法 不應該上路

基本上 你朋有可能會被罰款 或者被判XXX

我建議你 向法官認罪 重新量刑

現在的司法制度 是法官自由心證 你朋友要是找藉口開脫 只是會自己更被綁的死死的

如果坦承酒駕 知錯能改 只要你朋友是初犯 一般是罰款了事

闖紅燈大魔王 102-10-11 17:00

您好,我在前幾天因酒後駕車被警察送法院

我想請教的是警察當時有看見我騎車,之後我立刻將車停好找間店進去廁所內

警察看到我躲起來後就離開了,之後我出來時警察又繞回來(這時並未在車上)

叫我酒測之後我就被抓進去警察局然後送法院

我想請教的是我的情況警察可不可以對我酒測並抓去警察局?

我的酒測值是0.45,這樣有可能被罰多少?會不會被關?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1 17:1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您觸犯了刑法第185-3條的不能安全駕駛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您的狀況可以向法院主張您沒有駕駛,或是駕駛後才飲酒,但是,法院還是可以調閱監視錄影氣、其他員警作證等,法院不會聽你一面之詞,又或是您可以提出未駕駛的證明亦可。

3、倘若您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應可請求法院准以易科罰金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科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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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9-29 21:27

您好:

請問酒後移車被開酒駕罰單(但並非現行犯,而是警員到現場發現有酒味詢問後,堅持酒測得0.18才被開單),但看到網路上有寫南投有一法官判酒駕移車不算酒駕不起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5/today-center21.htm)

想請問:1.已提起行政訴訟,也收到裁決所的行政答辯-堅持為酒駕,那現在要再做什麼嗎?是否只有等法院的出庭通知,還是不會有出庭了呢?

2.需要再提起行政答辯或是其他的文件補充嗎?是否可以提出南投的判例請求法官同理判決嗎?

感謝回答~~~

sam0714 102-09-22 00:12

請問當初取越南配偶..介紹人介紹時..我有明說我有喝酒習慣..但現今法院說我酗酒..要當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而且我沒有酒後打過我老婆..目前我老婆只有吵架問題..那可以當精神暴力嗎..小孩出生沒2個月丟給我自己養..每月有給她零用錢..其它生活所需皆我家出錢..請問會勝訴嗎

如果確實長期有酗酒問題 是可能被認定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benson 102-09-08 20:11

你好:

      我想請問我於8/28於台南發生交通事故,主因為我喝酒後於車上休息,對方摩托車停於我車正前方,之後我於車內休息30分鐘後對方車輛傾倒於我車頭,之後我被對方友人拉下車並將我車熄火且辱罵我三字經,當然對方也直接報警我也被以酒後駕車肇事起訴,肇事部份我已與對方和解,關於對方有人強行拉我下車並且辱罵我三字經部分是否可提告。整個過程有行車紀錄器錄下,但未錄到車傾倒與撞擊行駛部分,僅錄到對方車輛傾到於我車頭但我車輛明顯已有向外移動30度角(此部分皆是靜態,但我人在駕駛座因該就是我行駛吧),另外有錄到對方友人強行拉我下車聲音與辱罵我三字經部分,此部分是否可用公然侮辱提起告訴呢?若可提告我僅知對方姓名不知其友人姓名該如何提告呢?再麻煩律師大人可給予建議,謝謝!

                                                                                   連綦樺   

Nick 102-09-06 02:18

我在今年8/31號凌晨騎機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32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隔天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後來快結束時  檢查官拿了一張黃色的紙  要我在上面簽名  
簽完名....我想了想昨晚警察交待的應訊部份  我才主動跟檢察官說  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了  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之類的....
檢查官也跟我說剛剛你沒早說  我現在只能把你說的這段話補充註記在我簽名的那張黃色紙上.....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關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麻煩大家回答了  謝謝 !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案卷證仍會按其程序就該案件進行分案,所以複訊的檢察官未必就是後續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本案建議您可以趕緊前往地檢署詢問該案分案情形、案件的案號及承辦股別,然後具狀向承辦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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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102-09-07 10:5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耐心釋疑!

昨天已經到地檢署遞完狀了,再次感謝您的回答和協助,謝謝!

另外也想請教您,因為我昨天遞到地檢署說明我的相關狀況後,小姐拿給我寫的狀是"陳報狀”

請問以我的目前的狀況寫陳報狀是正確的嗎?

因為我有看到您說要提聲請緩起訴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有“聲請狀”

還是目前遞“陳報狀”就可以了呢?

謝謝!


Nick 102-09-06 02:04

我在今年8/31號凌晨騎機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32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隔天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後來快結束時  檢查官拿了一張黃色的紙  要我在上面簽名  
簽完名....我想了想昨晚警察交待的應訊部份  我才主動跟檢察官說  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了  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之類的....
檢查官也跟我說剛剛你沒早說  我現在只能把你說的這段話補充註記在我簽名的那張黃色紙上.....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官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因為這樣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案卷證仍會按其程序就該案件進行分案,所以複訊的檢察官未必就是後續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本案建議您可以趕緊前往地檢署詢問該案分案情形、案件的案號及承辦股別,然後具狀向承辦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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