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妮妮 102-01-02 21:37

我男友被檢察官既了起訴書,

內容是有寫到對方的乘數應為可信但我男友的不足採信

要提起公訴

可是我男友根本沒做,他要怎麼辦?

提起公訴又是什麼?

他要怎麼自保?

可以要求看監視器嗎?

因為警局只提供監視器翻拍照片,他無提供監視器!

拜託幫幫我!

如果請率斯要多少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被起訴,則可以委請律師先行閱卷,以了解檢察官所掌握的證據資料,本案需視卷內證據資料才能再進一步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真的沒作,就可以考慮往無罪的方向去作答辯。

律師可以幫你研究訴訟策略,也可以申請閱卷

如果監視器畫面是卷內資料的話,就可以看的到。

妮妮 102-01-02 22:01

可是監視器只有翻拍照片,警察位提供監視器畫面檢察官

閱卷是只看我的起訴書嗎?

您好:當然不只起訴書,還有卷內的全部資料,除非法官不給閱.

fufuchen 101-11-29 18:05
律師您好: 請問我的母親因在夜市(擦撞)某婦人,被告肇事逃逸,但當時母親並未察覺有擦撞到人,且警方調查也並未加速,因此一審收到公共危險罪不起訴處分書,又被檢查官提起公訴,這次被判決有期徒刑八月。也已服勞動服務40天。(未與對方和解,因對方開出20多萬的賠償金,母親認為太高)請問這次再上訴,若提出新證據,有可能更改判決嗎?或若判刑確定,就無法更改呢?
已經判決 也服勞役40天 案件不是確定了 是要提出什麼上訴? 應該是再審或非常上訴
阿徹 101-11-22 13:00

由於本人長在玩某博奕遊戲..
有時運氣好有贏多遊戲幣時會賣給其他玩家
大前日我賣給一位趙先生3000元台幣的遊戲幣
當時他來電和我說已經匯款到我帳戶裡頭
我和他知會後並去超商看看是否入賬!
後來我確實看到錢已經入我戶頭了
我不疑有他 就去和他約定的房間裡頭交易
之後過了20分鐘趙先生又打來了,他說請問可以交易了嗎?
此時我當下想說,唉~又遇到這種無賴,幣明明過給他了,他還想要在敲我一筆
我就不理他..陸陸續續這兩天有收到他簡訊說不過幣他要去報警了!
我看到簡訊後並且回覆他說:我在這遊戲買賣幣已經一段時間了,你這種玩家我遇多了!
幣明明就過給你了 還要裝傻嗎?
此後他都沒有再連絡我!之後兩天後我接到警察電話說:我的銀行帳號疑似被詐騙集團使用已被凍結.
之後我馬上連絡趙先生,他才和我說他去警察局報案..於是我滿是疑問與不開心!
並也約了他在北市某地點見面並且把事情說清楚!他才說當時他卻確實時被收到幣
說我是把遊戲幣交錯給別人了!並不是他...我心理當然很疑問!
之後斷斷續續講了很久!我心想說算了花錢消災並當下把錢環給趙先生!
他當下在我面前打給幫他承辦的員警說明我們中間的誤會,並說我們兩人要去辦銷案!
員警卻說詐欺公訴罪沒辦法消案,請問各大律師!我這件事情需要請律師?還是要怎麼解決?

蔡律師 (蔡律通) 101-11-22 23:36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徹 101-11-22 12:21
由於本人長在玩某博奕遊戲.. 有時運氣好有贏多遊戲幣時會賣給其他玩家 大前日我賣給一位趙先生3000元台幣的遊戲幣 當時他來電和我說已經匯款到我帳戶裡頭 我和他知會後並去超商看看是否入賬! 後來我確實看到錢已經入我戶頭了 我不疑有他 就去和他約定的房間裡頭交易 之後過了20分鐘趙先生又打來了,他說請問可以交易了嗎? 此時我當下想說,唉~又遇到這種無賴,幣明明過給他了,他還想要在敲我一筆 我就不理他..陸陸續續這兩天有收到他簡訊說不過幣他要去報警了! 我看到簡訊後並且回覆他說:我在這遊戲買賣幣已經一段時間了,你這種玩家我遇多了! 幣明明就過給你了 還要裝傻嗎? 此後他都沒有再連絡我!之後兩天後我接到警察電話說:我的銀行帳號疑似被詐騙集團使用已被凍結. 之後我馬上連絡趙先生,他才和我說他去警察局報案..於是我滿是疑問與不開心! 並也約了他在北市某地點見面並且把事情說清楚!他才說當時他卻確實時被收到幣 說我是把遊戲幣交錯給別人了!並不是他...我心理當然很疑問! 之後斷斷續續講了很久!我心想說算了花錢消災並當下把錢環給趙先生! 他當下在我面前打給幫他承辦的員警說明我們中間的誤會,並說我們兩人要去辦銷案! 員警卻說詐欺公訴罪沒辦法消案,請問謝大律師!我這件事情需要請律師?還是要怎麼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罪係屬公訴罪,所以警察仍會移送給檢察官,由於涉及刑責,仍要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阿徹 101-11-22 12:09
由於本人長在玩某博奕遊戲.. 有時運氣好有贏多遊戲幣時會賣給其他玩家 大前日我賣給一位趙先生3000元台幣的遊戲幣 當時他來電和我說已經匯款到我帳戶裡頭 我和他知會後並去超商看看是否入賬! 後來我確實看到錢已經入我戶頭了 我不疑有他 就去和他約定的房間裡頭交易 之後過了20分鐘趙先生又打來了,他說請問可以交易了嗎? 此時我當下想說,唉~又遇到這種無賴,幣明明過給他了,他還想要在敲我一筆 我就不理他..陸陸續續這兩天有收到他簡訊說不過幣他要去報警了! 我看到簡訊後並且回覆他說:我在這遊戲買賣幣已經一段時間了,你這種玩家我遇多了! 幣明明就過給你了 還要裝傻嗎? 此後他都沒有再連絡我!之後兩天後我接到警察電話說:我的銀行帳號疑似被詐騙集團使用已被凍結. 之後我馬上連絡趙先生,他才和我說他去警察局報案..於是我滿是疑問與不開心! 並也約了他在北市某地點見面並且把事情說清楚!他才說當時他卻確實時被收到幣 說我是把遊戲幣交錯給別人了!並不是他...我心理當然很疑問! 之後斷斷續續講了很久!我心想說算了花錢消災並當下把錢環給趙先生! 他當下在我面前打給幫他承辦的員警說明我們中間的誤會,並說我們兩人要去辦銷案! 員警卻說詐欺公訴罪沒辦法消案,請問林大律師!我這件事情需要請律師?還是要怎麼解決?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1-22 13:50

如果趙先生真的跟你和解,之前趙先生向警察提出的告訴純屬誤會一場時, 最好還是你們兩個寫一張和解書,趙先生再寫一份撤回告訴狀給檢察署。 這樣一來,檢察署應該會不起訴,你就沒事了。

DAVID 101-11-19 20:15

請問律師刑事訴訟過程中因為對方會說謊,能不能要求雙方具結?

如果不行那可不可以自願具結?

另外檢察官有沒有可能因為目前審理的案件比方說妨礙自由好了,後來發現原告觸犯屋告或者侵占,偽證等罪時在該案結束惑未結束前就對犯罪方提出公訴,還是說一定要被害人另外再自行提出

謝謝律師^^..我問題很多派謝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悠璃 101-11-14 12:06
王啟安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是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主要工作除了招呼客人跟銷售商品外最重要的就是收銀了 由於我收銀的習慣是 只要是腦中可以快速計算出來的數目 客人給了我錢後我會直接按收銀機的找零鍵 收銀機就會直接開抽屜 我就會直接找錢給客人 這樣比較節省時間 但相對的按下找零鍵的話收銀機就不會顯示找零的金額 那天早上我有點不確定找給客人的錢是否正確 由於每天傍晚都會先點過一次收銀機的錢 我怕會少錢(因為傍晚不是我點錢的) 於是我就先放了二十塊進去收銀機 傍晚時點錢的那位同事說沒少錢 而到了晚上收店時 是我要結算收銀機的 我在點錢的時候剛好多出我的二十塊 於是我就拿起來了 過沒幾天老闆娘說她看到了監視器畫面 她說公司多出來的錢就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我跟她解釋那是我放的二十塊 但她不相信 還說了些很難聽的話 老闆還說我一定不只拿過那些錢 之後又說偷竊屬於公訴罪 她大可以把我送辦 我當時心想那本是我的錢 就算要送辦我也不害怕 但她又說什麼她也不忍心讓我留有案底 所以說這個月的薪水她就不給我了(當作和解金) 於是她跟我要了我的身分證字號 之後隨隨便便拿了張紙(嚴格說起來她拿的是我們打卡的卡) 在上面寫上當時拍到我的監視器畫面的時間點和我的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證字號 說我們是不支薪和解這樣 之後還叫我簽名蓋手印 我想請問一下我還未滿十八 她拿我的身分證字號有什麼用途嗎? 再者 通常和解書這種算正式書面文件的東西不是需要證人的簽名嗎? 她這樣隨隨便便拿了張打卡的卡有什麼文件效力嗎? 還是說她看我未滿十八不懂法律所以隨隨便便做做樣子嚇唬我 只是不想發薪水給我呢@@? 請您為我詳細解答 謝謝!
1.民法成年為20歲 你跟他簽定的和解書(就是和解契約)效力未定 依法是必須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 也就是必須徵得你父母同意 2.簽訂契約和解書 是不需要證人的 3.打卡紙還是可以是一種文書 不會因為他很隨便 就怎樣 所以 本案關鍵在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
紫玥 101-11-10 09:47

我10/20剛滿15歲,我男友33歲。我和他在我"未滿14"時發生關西結果懷孕,原本我和男方都想把孩子生下來,但是我爸說:如果你拿掉我就幫他講好話,如果你不拿我就不講好話也不說壞話。誰知道拿掉之後他還是繼續告他..之後我因為很生氣所以又跟男方跑了,跑了2個多月,結果不小心被抓回去,還又被多告一條妨害性自主(已滿14),但他們沒有證據,而且我男友剛好腳斷掉,要怎麼做阿...我是不小心被警察騙的..警察跟我說:你們真的沒有嗎?假如你說謊我們就請檢察官羈押他。我還是堅持說:沒有。但他又說:你男友已經承認,你確定你還不說有嗎?我在想怎麼可能?我跟他又沒發生關西我男友幹麻說有?假如我一直堅持說沒有我會不會就此看不到他的人..我一時慌亂,作筆錄時我都隨便慌亂承認..我是真的很怕阿..而且我男友又被多告一條略誘..三條= =請問略誘公訴嗎?如果不是只要我爸撤告就沒事了對吧?我14號跟28號要開庭,我男友現在被羈押,可以見面跟通信當時檢察官說要5萬元交保..但現在去交保也來不及..請問他可以申請具保嗎?現在都還是偵查中..要等判決下來才可交保嗎?第一條妨害好像已經到法官那邊了,但還沒判決,假如現在請我爸寫和解書他是否有機會緩刑?我之前再開第二條妨害性自主時有寫一封信給檢察官..內容都是我跟他那兩個月的經過,還有我沒跟他發生關西,跟我對不起我爸也對不起男友..不知道這是否對我男友有利或有害?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第二條我跟他在檢察官面前都堅持說沒有,當初是被騙去的,而且檢察官很兇..他還說要告我誣告..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救我男友..我很對不起他..是我讓他一錯在錯..我也對不起我爸..讓他一再傷心難過..我男有不算初犯也不算累犯,他不抽煙不喝酒不嚼檳榔也不吸毒,我跟他認識有一年多了,我很了解他..而且都是我在欺負他..我以前只要心情不好或者身體不舒服我還會拿美工刀砍他,不然就踹他受傷的腳..曾經還拿手機把他的頭砸到流血..對不起..我是真的很想救我男友,我現在很慌亂,星期一也才剛辦完復學..第二條妨害假如我跟他一直堅稱沒有是否算無罪?畢竟他們也沒給我驗傷..沒有證據..檢察官說要告我誣告,我該如何回答..?求求你們為我解答

曉虹 101-11-03 20:51
...A開立帳戶借父母...父母拿帳戶存放犯罪所得...A與其父母被提告刑事..民事官司,刑事A與父母有出庭....民事A都委任父親或律師出庭,刑事父母被判刑A不起訴,民事判A與父親需償還不當得利【我們有執行A,可父親的部份因無財產無法執行】。
我於99年查到A在判決後還繼續開立帳戶借父母使用,很明顯A繼續當父母的人頭,於是我再提告A與父母詐欺..毀損債權...開第2次庭檢方問A為何開立那麼多帳戶...他回--你去問我父親..是他叫我開的,檢方又問你民事被告那麼多次欠下那麼多債務..你還繼續借帳戶給別人。A竟回說...甚麼民事官司..他一概不知有那些官司...,這太扯了民事官司打了3年...甚至A還上訴至高院...還委任律師和A父親出庭...難不成都是他人偽造A之名寫委任狀...答辯狀...上訴狀

想請教各位大大們...偽造文書公訴罪檢方不是應在得知後要主動調查偵辦...可檢方毫無動作...我是否應當庭作告發的動作..請求檢方說A除有幫父母藏匿犯罪所得外...他父親還犯有偽造文書之嫌....請求一併偵辦....
還是偽造文書部份要另案提告...這不會太麻煩了嗎?被告都相同..還要分庭偵辦.....
邱漢得 101-10-27 15:16
請問 律師先生 父親日前開小貨車 行經小路 後頭機車欲從右方超車超車不慎 撞到父親車後輪 跌到 機車有刮傷 人沒事 當時父親沒發現有人跌倒 車開走了 晚間警察找上門 說父親肇事逃逸 請問 警局筆錄時 要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 還有 不知道有人撞車跌倒 也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公訴罪 該如何處理 不能和解嗎 如果可以和解 該如何做 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父親莫名惹事上身 很心急 請求律師幫幫忙 謝謝了Q_Q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無肇逃,需視您父親當時是否知道撞到人而仍離開,且應依常理來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0-27 21:42

你父親車上有行車紀錄器嗎?

如果有的話請調出當天影片,以證明那天你父親並沒有發覺有任何異狀,

所以主觀上沒有肇事逃逸的意思

vivian 101-10-16 17:30
離婚前公公侵占物品,再將我趕離家中,我被趕離家中後在外租屋~離婚提告公訴嗎?可是侵佔的時間點是離婚前!我查法條有提到侵占部分說~三等姻親牽涉侵佔為6個月告訴,是否如此?(侵占物品為個人衣物及日用品~有錄影存證) 時效要算告訴乃論?還是算公訴追溯期呢?
公公將我趕離戶籍地時(戶籍地與先生、公公相同,但房屋所有權登記是公公!)的強制罪是不是算公訴?追溯期多久?
感恩~

 

? 101-10-06 19:47
事情經過是我再9/27當天我有請假(下午3點)...
那天我要離開時在我同事ㄉ置物櫃下方撿到一支S2 <當下我志物櫃要把手機歸還給她.但這時現場ㄉ員工跑ㄌ上來...結果我一嚇到...卻把手機放到我ㄉ包包裡而帶回家...>我原本也只是想說算ㄌ...因為有人在現場SO我也沒辦法把手機放回去她ㄉ置物櫃...另一方面是因為我跟這ㄍ失主關西並不是很好SO我才想嚇嚇她...跟他開ㄍ玩笑...在9/27當天晚上我就請朋友幫我交到警局...但因為當天公司那方就已經報警ㄌ也有驗指紋...(我是到晚上9點多才知道...我並不知事情怎麼會鬧ㄉ那麼大...但我真ㄉ不是故意ㄉ)

9/28號當天我有打電話給失主跟她坦承所有ㄉ一切...她也表示願意原諒我ㄌ(只有口頭說並沒寫和解書)但他說這是公訴罪...不能銷案...
9/30號有約出來見面...跟我ㄉ主管...她也再一次說願意原諒我...但好像要我賠她錢...
10/4號警方那邊約我做筆錄...並驗指紋...

請問這樣子我會有事嗎???
我真ㄉ要賠她錢嗎??? 2012-10-06 08:00:09 補充

部是在我ㄉ至物櫃下方...是她ㄉ至物櫃下方

2012-10-06 08:48:40 補充

我會被判多重ㄉ罪???

請問我ㄉ其他同事因為以上這件事...而傳ㄌ簡訊給我...他叫我小偷...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林智群 (klaw) 101-10-06 19:59

簡訊應該不會構成公然要件,不會成立公然侮辱

李冠良 101-10-03 21:24

因我們電腦是互相共用的
昨天上班時,不小心看到同事網頁帳號未登出
於是我在他的留言版上面打了(假設他叫小明)

"我是偽小明我忘記登出我的帳號,被駭客入侵中"等字樣

只是純屬有趣,順便跟他講他帳號沒有登出,爾且上面字樣有寫不是本人
於是他就不高興= =

他就留言

--
別人忘記登出帳號,並不違法,但是冒用他人帳號發言,則觸犯了刑法[偽造文書罪],是屬於公訴罪的一種,一切看當事者心情而定,一旦提出告訴,就算是和解,也是會跑完訴訟,不會停止。

所以,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多看電視,不然,就算是學資訊的,還是要理解哪些事,是可以做,哪些事是不能做,以免畫虎不成,反類犬。駭客做不成,連"工作"也做不下去,還得到一支"前科",甚至要坐牢服刑,那就得不償失了。
--


 

不久前才請他吃東西

看他平常都嘻嘻笑笑的
因為一句小留言
害我以後不敢開他玩笑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00:3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班森 101-09-27 14:30

我與A原本在另外一家公司認識,經一年兩人先後離職, 半年後我開了一家公司,A雖非股東也非員工(不支薪),但我給他印名片,A若有案件可用公司名義報價,A盜刻大小章擅自詢價購買機器,因貨款與購買公司為青該公司委請律師存證信函才知道此事,後A有承諾與該宮清償貨款,但A有時會拖貨款所以我對A提出偽造文書送警察局 並將存證信函 及當初所簽的報價單做佐證,因此A就哀求說撤告(A已在2天內清償貨款),本人向A表示此最為公訴罪無法撤告,礙於與A有同事朋友之情想幫助他在警方筆錄時做一有利於他的說詞 可問以下哪些方法可行

1. 因A已將貨款結清可否因無造成我公司損害為由請求檢察官不于追就,不知法條是否不構成偽造文書

2.向警方或檢方說明大小章已授權A刻印一時疏忽望報備使用僅為未處理貨款但目前貨款已清可否為未構成偽造文書(至於我是否構成誣告罪或偽證罪或其他罪名

3.A君是否僅犯偽造文書罪或還有其他罪名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陳小益 101-09-27 00:27

請教律師一下!!

我造提起五項告訴~若檢察官最後只以妨礙電腦使用罪提起公訴

我造可以在之後刑事法庭上再主張,我造有理的追加告訴嗎?

我是要在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前主張其有理告訴,還是可以等之後刑事法庭上再主張?

不太懂流程~深怕我造若不在提起公訴前將我造有理告訴述明,會讓對造逍遙法外!

 

 1.提出告訴只要申告犯罪事實就可以  並沒有要求表示構成甚麼罪名

 2.如果檢察官一部不起訴 你自然可以對該部分再議

 3.如果檢察官起訴後  將來法院認為是同一案件  本來法院就可以審判

    也不需要檢察官追加起訴

陳小益 101-09-27 09:5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提出告訴只要申告犯罪事實就可以  並沒有要求表示構成甚麼罪名

... (恕刪)

恩~謝謝張律師

所以檢察官方面,我們只要提出對造犯罪事實就好!

其他我造的主張有理告訴可以等開刑事庭再由我造遞狀提出就好?

 

留濱海根 101-09-23 20:47

近日遊戲內有人使用非法程式被我檢舉導致對方帳號被官方封鎖
因此對方心生怨念花整天時間搜尋我+到我FB
然後在巴哈的回文有公布我的真實姓名跟學校名稱等等

FB跟巴哈的對話內容都有說 登門拜訪 登門道謝 去你家送禮等字眼
已經觸犯 侵犯隱私恐嚇

目前已經從派出所做完筆錄 案件已送交電信警察偵辦
接著就是後續發展的問題了

一開庭的話 如果自己沒律師 就要自己寫訴訟倫文的樣子
這東西 如果請律師寫的話 行情價都是萬開頭的樣子
我室友說 律師是他要請 我是請檢察官所以我並不需要請律師 越來越難懂了

假設今天真的跟對方和解 公訴罪也無法撤銷 到時候找到對方還是得出庭
這時候 事情會怎樣處理呢?

如果弄不好 就會被對方扭轉過來 真的很擔心

請求高人解答

留濱海根 101-09-23 20:29


近日遊戲內有人使用非法程式被我檢舉導致對方帳號被官方封鎖
因此對方心生怨念花整天時間搜尋我+到我FB
然後在巴哈的回文有公布我的真實姓名跟學校名稱等等

FB跟巴哈的對話內容都有說 登門拜訪 登門道謝等字眼
已經觸犯 侵犯隱私恐嚇

目前已經從派出所做完筆錄 案件已送交電信警察偵辦
接著就是後續發展的問題了

一開庭的話 如果自己沒律師 就要自己寫訴訟倫文的樣子
這東西 如果請律師寫的話 行情價都是萬開頭的樣子

這對於家境貧窮用學貸的大學生來說 不太可能負擔的起
目前對方已經道歉 我也打算原諒他

假設今天真的跟對方和解 公訴罪也無法撤銷 到時候找到對方還是得出庭
這時候 事情會怎樣處理呢?

如果弄不好 就會被對方扭轉過來 真的很擔心

請求高人解答

阿璇 101-09-22 12:54

您好,想請問我有個朋友,在工地工作,因跟工頭發生磨擦,心有不甘,於是趁工頭不注意拿走他的一個工具電鑽,事隔約一個月,工頭報警說告我朋友竊盜,於是我朋友有上警局作筆錄並歸還電鑽,但警員說竊盜公訴罪,還是要等開庭宣判,可能是緩刑,但我朋友在17歲時曾有一次竊盜前科,現年38歲,就怕那前科會影響這次的判決,可能被關,判緩刑機會不大。是這樣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2 13:4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小 101-09-19 12:00
請問妨害性自主的案件 女方15歲 男方已成年 女方已懷孕6個月男方有意要負責 但女方已去備案 後女方想撤回備案警方不給撤回 如果要上法院去講 公訴罪一樣會拿到三聯單嗎? 女方願意原諒男方 但不一定要結婚才給撤回吧!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便告訴人事後表示要撤回告訴,案件仍會依程序進行。既然女方已經提告,如今只能利用和解(含女方父母),以減輕責任,否則這是重罪,一有不慎,恐需坐牢。
洪荻婷 101-09-12 11:57
律師您好: 我與女兒於7月初騎機車在自己的慢車道 遭一名步行婦人闖越雙黃線(分向線)到我方直行車道發生碰撞, 管區員警到現場時對方已經離開(警方在她家找到她時她推說自己有傷要自行就醫),我和女兒當時因受傷則由救護車送往急診就醫. 事發至今已申請並進行一次調解,但對方說初判表及監視器都給她拍錯了.硬是不承認她本身有七成的肇事責任. 我方想提訴訟: 1. 不知是否也能同時提起肇事逃逸之訴?筆錄時,警方說若要這麼做筆錄,則要直接以公訴罪起訴對方,當時我一時心軟未堅持,現在該怎麼辦? 2.我方需要聘雇律師嗎? 聽說可要肇事方付我方所聘律師費用,該如何做? 3. 事故後對方兒子打電話威脅我方,可以一併提告嗎? 謝謝您的協助 洪小姐
1.可以提出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告訴 不過後者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沒有辦法撤回告訴 所以可能影響將來對方和解意願 不過如果沒有提出 對方又感受不到壓力 2.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 不過律師費用需要自行負擔 3.對方有恐嚇人身安全行為也屬於犯罪行為 當然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Q小姐 101-09-10 21:47

狗沒牽繩被車碾死

派出所所長要辦狗主~~~~~~~~~~公共危險重罪

媽媽在遛狗 沒有牽狗繩

肇事地點鋪得是人行道磚 限速20

警察說那是道路不是人行道

當天是晚上 肇事者說燈光不明亮

好了重點不是肇事者了 因為已經和解

重點是

我上警局問所長刑事告訴時,

所長就說:要告就給她告 按照程序來 媽媽那個公共危險給她寫下去

而且講了2.3次

請問各位律師網友 遛狗沒牽繩關公共危險罪屁事??

我回家上網查了一下關於公共危險罪的刑責

沒有一條是跟狗沒牽繩 會造成公共危險罪 而且狗是物品

並沒有人受傷

這是吃案的手段嗎??還是那個所長腦殘??

我申明一點1.遛狗沒牽繩 有錯 該罰 願意接收

我要追究的是那個所長 是憑甚麼要加一條公共危險罪??

這樣算是威脅嗎? 公共危險罪是重罪

公訴罪 警察如果不主動偵辦 不是瀆職嗎??

如果偵辦 也會被退回來 那也算瀆職

可以到哪個單位投訴他??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0 23:2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9-07 16:26
律師你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知名拍賣跟某賣家進行買賣的交易 但在我領貨那天,收到對方的投訴棄標通知我領了貨~還投訴我~我當下十分不開心 而且我也還在領貨的期間內!才不過剛好第五天吧!都還在交易的期限內~ 我馬上跟賣方說 為何要投訴我 ? 我明明領了貨 首先他已經撤銷對我的投訴~但我內心還是不開心~我給了他一個負評~對方似乎不滿意~開始一連串事情 然後評價內容他有提到「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 然後我就回說「大家來看看喔 人家買了東西 付了錢 還去投訴你 這樣的賣家 大家小心喔。」 之後 賣方寄簡訊來嗆聲說 我毀謗他 這是公訴罪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我真的有毀謗他嗎?所以是我的錯了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9-18 14:18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初步由您所留言的內容觀之,似乎是沒有構成毀謗的要件,不過還是要綜觀你們所有對話的內容才能夠做最後的判斷。
101-09-07 16:15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知名拍賣跟某賣家進行買賣的交易
但在我領貨那天,收到對方的投訴棄標通知我領了貨~還投訴我~我當下十分不開心
而且我也還在領貨的期間內!才不過剛好第五天吧!都還在交易的期限內~
我馬上跟賣方說 為何要投訴我 ? 我明明領了貨
首先他已經撤銷對我的投訴~但我內心還是不開心~我給了他一個負評~對方似乎不滿意~開始一連串事情.........................................................................
然後評價內容他有提到「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
然後我就回說「大家來看看喔 人家買了東西 付了錢 還去投訴你 這樣的賣家 大家小心喔。」
之後 賣方寄簡訊來嗆聲說 我毀謗他 說這是公訴罪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我真的有毀謗他嗎?所以是我的錯了嗎?

林智群 (klaw) 101-09-07 16:36

依照你的陳述,你的行為並不足以構成毀謗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7 16:5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01-09-07 16:14
律師你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知名拍賣跟某賣家進行買賣的交易 但在我領貨那天,收到對方的投訴棄標通知我領了貨~還投訴我~我當下十分不開心 而且我也還在領貨的期間內!才不過剛好第五天吧!都還在交易的期限內~ 我馬上跟賣方說 為何要投訴我 ? 我明明領了貨 首先他已經撤銷對我的投訴~但我內心還是不開心~我給了他一個負評~對方似乎不滿意~開始一連串事情 然後評價內容他有提到「我們會再申訴的 剛剛一直求我們撤回 現在卻..... 唉...... 」 然後我就回說「大家來看看喔 人家買了東西 付了錢 還去投訴你 這樣的賣家 大家小心喔。」 之後 賣方寄簡訊來嗆聲說 我毀謗他 這是公訴罪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我真的有毀謗他嗎?所以是我的錯了嗎?
1.誹謗罪屬於告訴乃論罪 2.至於本件是否構成誹謗 你還是等對方提出告訴再來煩惱吧
JH 101-08-27 12:02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我想請問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前因是校外實習六月三十日我跟女同學發生不愉快,某男同學說要替他''報仇''。上公車因平時大致都有固定座位所以沒特別占位置也不會有人去坐,我都跟我男朋友坐;而同學故意找碴坐了未佔的位置說他會暈車也有溝通請他前往前面空位置未果,後來我男朋友重複了''起來''三次把他叫起來,那位同學走回到他平常的位置把雨鞋丟到後面背對著我們當著全車的面罵了一句三字經,因為才剛發生不愉快理所當然覺得是辱罵我們所以我一氣之下轉過頭也頂了回去;當下覺得莫名其妙跟我男朋友談論為什麼會這樣要不不要問他們,結果坐我們座位前的那位男同學友人爆了句:''俗辣,不然出來共阿'',因為這同學在校曾為爭奪藍球場七八人一起去只有他被對方約二十人針對圍毆,我們不開心就回他:''有人就很喜歡惹事阿!難怪會被圍毆''。

回飯店時去找老師說明,老師說若對方再罵人就錄音、動手也不要還手去驗;同時那位被我們說圍毆的同學帶了他們那個房間的起碼四五個去我男朋友房間找不到我們;回去時我室友說他們是來道歉的! 過了一天早餐的時候佔位置的男同學影射我男友名子最後一個字講了一句''X哥,X你娘咧!'',我聽了很不高興,因為我跟男友不同個實習場所以都通電話講,佔位置的同學剛好從我前面走過去,我就說:''他剛好從我面前走過去'',那同學不開心我也不開心,因為他們都不在我男朋友面前罵他都在背後講;說不關我的事是他跟我男朋友的事,還說''叫他出來阿''、''昨天我們去找他不敢出來,龜兒子!''(錄音檔我的手機壞了調不出來),而且也不承認剛剛講的那句話,他朋友也都幫他。

回飯店時我們三個人被五六個人分別從電梯內外圍堵。後來改至飯店一樓正門口談(有錄音),對方一直說''不是要共''、''不是要定孤支''等等,但我們從沒說過要定孤支。然後一直挑釁我們、威脅我們為位置的事道歉,我們不願意他們就說要打電話叫朋友來;不道歉就會被打,人也聚集越來越多。甚至我男朋友在那裏耗了很久想廁所也被譏笑''嚇到閃尿嗎''、''整個XX都是火''(但是錄音錄不太清楚);還有人說我們是''狗男女'',有的人跟著起鬨、叫囂。一直到那個被說圍毆的同學說我男朋友講''起來''很沒禮貌,我回他:難道在公車公然辱罵別人母親的人他媽媽就有把他教好嗎? 那位佔位置的同學就生氣了說我罵他媽媽要我道歉,我反問他我問的是在公車上罵人這件事,你有沒有; 他說有,我說我只是疑問。後來我不願道歉他忍不住打了我男友一拳(下巴),我男朋友在先前有忍不住想跟他單挑的衝動,因為我攔下來事先也講好不動手所以都沒打人,我們從頭到尾也沒罵任何髒話。最後是居民打電話警察到場關切。

但是實習有換老師,這個老師不讓我們出去驗傷、也不讓我們調監視器,把我們帶去老師的房間就不讓我們出來了;剛開始老師一直指責對方,但聽到我們要驗傷就開始一直說我錯、因為被打得不可能錯,說因為我太保護我男朋友,說我主觀意識太強。但是我認為是他們故意找碴、看我們人少好欺負。而且如果老師為我們我們就會去驗傷。他說他當初在車上罵三字經是發洩沒針對誰,到後來那同學在老師面前誠懇的認錯也說不會再講這件事,隔天卻故意讓其他人在實習場影射我昨天被老師說。我就說:''我認為,昨天的道歉都是個屁'',後來實習時我的東西有被別人丟到旁邊、有人朝我丟石頭但沒丟到。晚上去驗傷也驗不出來了。

班導師和這個老師都一直說不要鬧大,之前教我們錄音的老師又說他不管;班導說鬧大的話三個都被記大過而且同學說如果鬧大會被老師盯上(大學很多科目都是申論題可以看老師的心情改,或許就沒辦法畢業了),雖然我覺得整件事情很幼稚,但是我想要的只是公道,因為老師怎麼判大家就會覺得誰錯,現在打人的反而認為是我錯;而且一個被打、一個只罵過髒話跟一個打人、罵人又恐嚇同學的人都一樣記大過未免太不公平了,如果告同學的話有可能讓同學留下紀錄,我們也認為那位同學是因為被同學唆使下不了台,而且對方人多、光憑一小時的錄音、沒有人想出來當證人,就算有證據也不一定拿的到公道;如果有證據還是沒辦法說對方錯到時候也會被說是我們錯,錄音也未必能證明什麼,頂多能稍為證明他們罵人跟打人,但打人又沒驗傷單。 聽說錄音檔的有效期限是六個月,上述的事情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如果算聽說是公訴罪所以不可以亂報,而且還有其他的公然侮辱?毀謗?等等,其他起鬨罵人的同學也有罪嗎。我不想害了同學一生但又想在開學時如果同學再找碴時適時的把錄音檔拿出來,因為我沒有做錯什麼事無端應該被別人威脅辱罵,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呢?如果必要時我還是會想爭取我的權益、保護我自己!

先謝謝您很耐心的把它看到這裡。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41
回覆 JH 的發言內容: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錄音檔沒有所謂六個月的效期問題,但是如果告訴乃論之罪就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超過再提出告訴就會被判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決。

從您所述及之事實,如錄音檔能完整呈現當時的狀況,驗傷單可能不見得必要,只是證明有傷害的造成的輔證而已,不過要看錄音檔是否聽得出有人被打,倒是必須要聽過才可以確認的。如您所述的事實都有被法官採認的話,應該是有構成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及傷害罪。

翔瑀 101-08-09 20:00
律師您好 我是主題"我要被人告了"的翔瑀,我想請問,我當時只是說了一句你棺材本賺夠了不賣就不賣阿~ 對方卻要告我公然侮辱,若是罪名成立,我是觸犯什麼法條,是公訴罪嗎?緩起素又是麼? 另外對方要告我,我要聘請律師嗎?但是我家是中低收入戶而且我媽又是殘障人士根本沒錢 怎麼辦?要先跟對方道歉嗎~還是找議員幫忙解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16 05:52
建議還是循司法途徑處理,議員沒那麼大本事
阿政 101-08-08 02:40

問題是這樣的
房屋所有權人是 三兄弟

出面簽約的是我們的媽媽

前年100年7月10號~所簽的約

今年101年7月10號才發現問題

我家樓下店面第一次出租給別人,因為當初承租人想要租我們家的店面

有幫我們整理家裡(打掃清垃圾),

後來老闆娘來找我叫我跟我媽媽說租金可以租1萬8嗎?

(看再它們很努力的幫我們整理家的份上 我媽媽答應 第一年先租一萬8)

老闆娘 重頭到尾都沒有說 約期五年.....

可是事隔一年後 媽媽再次拿起租任契約書 才發現媽媽當初所簽的約的

是五年約期 ,這時租約就"發生爭議"了,當初說好的,第一年先租一萬8

變成五年都租1萬8 事後我們三個兄弟+我們的媽媽 一起下樓找承租

協調可是老闆娘 態度很硬 就說 簽約5年就是5年 要按照租任契約書走

過來協調不成 就去區公所 申請調解2次 承租人都不出面調解

區公所也開調解不成立單子給我們了,再區公所回家時 就看到老闆娘的店長在樓下

問它們為什麼不出面調解,它們說它們有權不去調解

(這點我也知道沒有法律約束)

最另我生氣的事,那一位店長竟然跟我媽說去法院說辣

(我的媽媽已經63歲了還這樣嚇我的媽媽)


事隔一天 我知道媽媽被恐嚇 有下樓理論 店長口氣非常不好

隔天它們馬上裝了 行車記錄器 (拿來當監視器~怕有事發生吧!!)

房東的 權利 我看了又看 這幾天一直再找相關文章

才知道原來房東的權利 真的少之又少

它們都有正常再繳租金 房東承租人的關係都稿成這樣了

1※請問我們現在該怎麼做?

因為簽約的是自己的媽媽 也有問過很多有再跑法院的人(朋友)

甚至網路法律諮詢(有提到叫我們告我媽媽 偽造文書合約不成立)

可是偽造文書(是公訴罪)ps:哪有自己家的小孩告媽媽的阿

另外還怕他們會告我的媽媽(詐欺罪)畢竟媽媽年紀也不小了

討論之後 "房東要提前終止合約" (要先前告知)PS:也要承租人同意吧

我們打算要給承租人一至二個月的時間 找點

最後一個月不收租金作為違約金1萬8 跟退還當初承租人所繳的保證金3萬6

至於賠償金(又怕承租獅子大開口)因為是店面 有招牌

跟大型冰箱的搬遷費延伸出來的費用

2※這樣的存證信函 要怎麼寫? (對方拒收又該如何處理)?

3※事後的程序該怎麼做?

有打※就是問題處

契約書內容如下

房屋租賃契約書 (小北百貨買的)
房屋租賃契約出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條件列明於左:
(此行劃掉)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xx市xx區xx路xxx號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方雙方洽訂為﹕共 \ 年 \ 月。
自民國 100年7 月15日至民國 105 年 7 月 15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18000 元整﹐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水費、電費、瓦斯費、 電話費、大樓管理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 15 日以前繳納﹐每次應繳 \ 年 1 個月份。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 3 萬 6 仟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 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 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施設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 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四條: 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
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蓋不負責。
第十五條: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捐稅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自行負擔。
第十六條: 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此行被劃掉)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傢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甲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以上就是租賃契約書的內容
租賃契約書是房客提供 連內容也是房客寫的 我媽媽只有簽名(蓋手印)

還有一張 區公所的 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申請人: 甲方
對造人: 乙方

(當事人不到場)
上當事人因 房屋租賃 事件 於101年 7月31日 在本會進行調解結果 調解不成立 特此證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宜靜 101-07-18 23:01
我剛嫁過去ㄉ時候 我公公喝酒就會亂ㄌ 我公公偶而會跑去我房間敲門 我公公三天喝一次一喝就喝二到三天 喝酒就會唸人 不然就會自言自語到半夜 我老公ㄉ弟弟管有ㄉ沒有ㄉ 我老公ㄉ第第會常常找我麻煩 我公公知道一件事亂ㄉ更嚴重 我老公弟弟被我公公亂到跑去跳樓兩次 我公公再我要生ㄉ前一天打我 我老公在5月底打我兩次 再6月9日公公跟我老公打我一個 我公公打我兩次 我老公打我三次 我長期被我公公精神上受到折磨 我有時候不給我老公上班 理由是喝酒吃檳榔ㄉ問題 我跟他說你這些錢可以留給小孩子用 你要上班不上班到不如部要上去 小孩跟生活開銷都是我再花ㄉ 我要我老公晚上陪我到12點 他有時候在睡覺叫他起來陪我 我門幾呼都在爭吵 我門現在是互告 我對我老公和公公和婆婆申請保護令 我婆婆告我毀損罪 我告我婆婆妨礙自由罪 我老公訴離婚會判我輸ㄇ 我有驗傷單~還有申請保護令
依您所述狀況 應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要不要離婚 您要自行判斷決定 如要離婚 也可提起離婚訴訟 至於您先生對您提起離婚訴訟,婆婆對您提起刑事告訴部份要看他們的証據在哪 您不一定會輸 不過重點應該在於您是否繼續維持婚姻
林宜靜 101-07-08 11:51
我剛嫁過去ㄉ時候 我公公喝酒就會亂ㄌ 我公公偶而會跑去我房間敲門 我公公三天喝一次一喝就喝二到三天 喝酒就會唸人 不然就會自言自語到半夜 我老公ㄉ弟弟管有ㄉ沒有ㄉ 我老公ㄉ第第會常常找我麻煩 我公公知道一件事亂ㄉ更嚴重 我老公弟弟被我公公亂到跑去跳樓兩次 我公公再我要生ㄉ前一天打我 我老公在5月底打我兩次 再6月9日公公跟我老公打我一個 我公公打我兩次 我老公打我三次 我長期被我公公精神上受到折磨 我有時候不給我老公上班 理由是喝酒吃檳榔ㄉ問題 我跟他說你這些錢可以留給小孩子用 你要上班不上班到不如部要上去 小孩跟生活開銷都是我再花ㄉ 我要我老公晚上陪我到12點 他有時候在睡覺叫他起來陪我 我門幾呼都在爭吵 我門現在是互告 我對我老公和公公和婆婆申請保護令 我婆婆告我毀損罪 我告我婆婆妨礙自由罪 我老公訴離婚會過ㄇ 只想給小孩正常環境成長 有父母ㄉ關愛
林智群 (klaw) 101-07-08 16:22
你被打時有去驗傷嗎?如果有的話,可以作為離婚訴訟證據,另外你要整理你公公打你的詳細時間及地點,以及你老公打你的詳細時間和地點,並確定有沒有人目擊可以作證的
義兒 101-07-06 18:04
因為公訴必須偵查.在告訴方不追究的情況下 請問如果告訴雙方都無法拿出相關證據....就是無證人.無檢體下 單憑雙方筆錄.檢察官會如何審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必須先確認一下,對方是否已滿16歲,當然既然已經開啟偵查,就必須小心應對,雖然依您所述似無其他證據,但基於偵查不公開,您也很難知道檢察官手上握有何證據,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葉無名 101-07-03 22:54

對方說他女兒說在民國91年8月至92年2月寄住於我家 遭我強制性交多次 要我在文到3日之內盡速處理賠償以免爭訟   問題是我並沒有做過這件事情 現在我該怎麼處理?可以告他誣告嗎?

還有如果他一口咬定就是有  我該怎麼辦?這是公訴罪我很擔心也很莫名其妙!!

都已經過了將近快10年現在才提出 會不會太扯?有證據嗎?為什麼他的律師還要幫他來亂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7-04 00:04

一、先跟你釐清一個觀念,告是一回事,會不會成立是另一回事,人人永遠有告人的自由,只是捏造事實誣指他人犯罪時,會有誣告罪的問題。二、沒有做過你就等他告,他不告,你怎麼知道他手上到底有哪些證據。而在他還沒向警察局或地檢署告你前,他是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你真要告誣告也要等到對方真的提告後才告。三、強制性交罪不會只憑告訴人片面之詞就成立,通常需有其他證據,而如你所言,時間過這麼久才告,顯與經驗法則有違,且有沒有證據還都有問題咧,所以你現在要做的就是「等他們來告」。四、以上,謹供參考!

(1)在民國95年7月1日前的強制性交罪追訴期是10年,由於91年8月至92年2月的行為尚未超過追訴期時效,所以對方仍然可以提起告訴。法院一定要有確實的犯罪證據才能下有罪判決,如果對方無法提出犯罪證據,您是不會構成犯罪的。你可以抗辯時間相隔甚久,對方未於事發後立即提出,而且對方在寄住在家期間亦無異常狀況,自無從證明您有犯罪行為。而律師函僅為通知,還不算提告,如果真的成案,才會有誣告的問題。

(2)如果對方是出於完全虛構事實而提出告訴,基本上會成立誣告罪。但對方若是出於誤會或是合理懷疑而提告,還是不會構成誣告罪的。

(參照刑法第80、169、22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陳 101-07-01 23:02

我是被騙被詐欺約200萬,去年11月報案今年2月中旬嫌犯抓到也上新聞,因為該位10年前也詐欺被抓到,起初我僅報案135萬被詐欺檢察官說嫌犯135萬還完就沒有刑事了,3/5嫌犯至地檢署和解其方案為101年3月25日還8萬,101年4月25日始至103年8月25日止每個月25日還1萬,103年9月25日還91萬,同意給予嫌犯緩起訴處分,但我還有保留另65萬民事訴訟權力(因當時之前存摺更新舊存摺己剪掉,所以手上只有135萬的匯款單,但後來有去補發65萬的資料了),
抓她到的警官說該嫌犯有幾筆土地房子,但檢察官都僅聽一面之詞當下我也無請律師就去和解,嫌犯說土地為祖產要經過兄弟姊妹同意才可以賣,而房子本身也已經二胎了還欠銀行200萬且她本身有12張卡債檢察官當下就說不和解就提起公訴,也說我又無請律師說不定公訴後我就拿不到錢了,導致當下簽下和解書,目前有後悔想討回公道,以下幾件事情煩請賜教。

1. 當初報警僅提供135萬收據,那怎麼補上65萬收據讓嫌犯有200萬刑事,而不是僅135萬刑事
2. 可以精神補償嗎
3. 詐欺金額可以算利息
4. 警官說她名下有土地房屋還有車子如何了解他們夫妻財產
5. 和解書已經緩起訴處分,起初或許很安分還我錢但最後一筆91萬沒有還我,是否嫌犯被關完就沒事情了,我錢也拿不到呢,且會不會就失蹤了或逃到國外,是否可以詐欺案由他們夫妻共同承擔。
6. 嫌犯為累犯感覺有點詐騙集團只是警官還沒發覺,但警官說後續還是會一直追蹤,想說先提出公訴讓她受到處罰,但我又可以有保障拿回我的200萬。
7.警察有查出對方有不多筆動產,但檢查官沒有再調查,只聽信對方一面之詞,而不利於我.
8.和解書內容第一筆需還我8萬,但拖了一天才還我6萬罷了...剩下2萬又拖了1週,這樣和解書失效了,我只是公務員法律專業不懂,正想委託專業律師專案處理,給個建議。

沈恆 (沈律師) 101-07-01 23:3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陳 101-07-01 23:45

當初報警只有135萬收據所以被告緩起訴處分為135萬,和解書上有提到我有保留65萬(另申請存摺依據)民事訴訟權益,而本案刑事緩起訴條件在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有提到:應於101年3月25日賠償被害人8萬元(實際上晚了一個禮拜才給我已未履行約定),書記官有打電話告知我如果對方沒有履行時間還償就打電話給他,檢察官就會撤銷緩起訴直接公訴處份了,只是這次我不想讓累犯詐欺人那麼好過,且抓到她的警官有提到她有登記房子一筆及土地數筆,這次我想要強制執行查封轉讓動產,讓她坐牢,或許我這樣的行動讓她們更積極處理,目前一直在找律師,想要委任律師專案處理,是否可以有建議人選,被告人家在新竹縣 。而

沈恆 (沈律師) 101-07-02 00:1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yuya 101-06-24 00:58

罪名是侵占不起訴,原本我是非常放心安祥的等著領畢業證書

但是忽然想到檢察官在庭上對告訴人說

他這樣子亂告我,就算是不起訴也是有個紀錄在,對我的人生是有很不好的影響

 

上網查了一下不起訴會有影響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40400793

 

 

看到我整個很在意QAQ晚上都睡不著覺了,上面說不起訴只要是公訴罪就算有前科,不起訴不代表就一定沒罪???!!真的是這樣嗎???

還說大公司都會去查,看到有這個紀錄都不會錄用

雖然我是普通侵占而不是業務侵占,且是對方亂冠罪名....但是竟然有人因為不起訴的紀錄而被公司革職

 

 

小女才20歲正值青春年華~不想為此悔恨一輩子啊QAQ

王耀星 (Eric) 101-06-24 06:42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yuya 101-06-24 12:55

您好~我晚點把內容寄給您喔^^因為不起訴書還沒收到=口=...

一般俗稱的前科是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有受有期徒刑以上之有罪判決才會被記錄,並不會記載關於「不起訴處分」的內容,所以是無法藉由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查詢到的。除非對方有獲得「高等法院全國前案紀錄表」的資訊,這裡的前案是所有當事人涉及法院程序的記錄,也包含了不起訴處分。但是這個紀錄表原則上是法官或檢察官才能查詢的,而且不起訴處分並非有罪判決。公司以此認定有前科,事實上已經遠超出前科的範圍。檢察官這樣說,大概在提醒您要不要告對方誣告,以維護您的權益的意思吧!

(參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4、6條;刑事訴訟法第252、253、25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LEO 101-06-21 01:36

想請問一下 我是被害人 對方是外勞無照駕駛肇事逃逸,肇事者只願意賠償10萬元做賠償!車禍骨折休息了4個月,我的薪資+住院+醫藥費遠遠超過肇事者所說的金額,那我要選擇跟他合解還是不和解民事庭呢?因肇事者肇逃是公訴罪 所以可能會被關吧 如果我不選擇和解會不會我連賠償金額都拿不到呢?

機車不是肇事者本人的那機車第三責任險會理賠嗎??聽外勞說車主(外籍新娘有台灣身分證)已經跑回越南,那該怎麼處理?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1)    如果對方只願意以10萬元賠償金進行和解,而您的損害又遠超過10萬元,這時您可以選擇不和解,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以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等損害。依照您的敘述,如果您能提出對方過失導致車禍證據,以及醫療費用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的損失證明,法院的判決結果原則上大於10萬元機率很大。但是這樣一來,時間可能會拖很久。再則,如果判決下來,對方沒錢,還是無法執行,屆時可能連10萬元都沒有,所以建議您就實際面再考慮一下。

(2)    肇事逃逸罪屬於公共危險罪,並非告訴乃論罪,所以車禍被害人是無法撤回告訴的,也不會因為和解就使被告完全脫免刑責。

(3)    對方無照駕駛機車的行為,已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會被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

(4)    強制機車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有下列幾種:1.列名被保險人(包括個人或團體);2.列名被保險人之配偶及其同居家屬;3.列名被保險人所僱用之駕駛人及所屬之業務使用人;4.經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既然對方沒有駕照,應該是不符合上述被保險人的範圍,所以原則上無法請求保險給付。但由於您無法請求責任保險給付,所以仍然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網址 http://www.mvacf.org.tw/

(參照民法第18、184、193、195條;刑法第184條之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童艾甄 101-06-07 20:32

各位律師大人:您好!!
我有位朋友在街上看見一位高中女生,臨時起意想跟她開個玩笑,於是從背後摀住對方嘴巴,當場把女生嚇哭跌坐在地。
友人雖立即道歉,並表明只是開玩笑,但已驚動附近里長聞聲而出,報警將男方依法究辦。
事後男方家長與女生家人以一萬元和解,雖女生表明不予追究,但警察說友人觸犯了「妨害他人行動自由」,屬於公訴罪,不能撤銷,於是還是被移送地檢署。
隔日開庭,檢察官表示:因念在被告為初犯,以3萬元緩起訴兩年。法官說:若兩年內被告行為良好且不再犯,那就不會被判刑。
可是今天朋友接獲地檢署電話通知,於兩個禮拜後將再次開庭。朋友詢問:不是已經解決了嗎?對方表示:不清楚,會再寄送傳票通知。
請問:
1 在此案中,被告既已繳付罰款,且檢察官表態:兩年內若行為良好即不會判罪。為何依然需要出庭?(與當初檢察官說法不一)
2 被告會留有案底嗎?是否會影響他未來就職方面的問題?
3 家人是否會有連帶責任?(比如不能考公職或考軍官)
3 被告會被判刑嗎?會被關嗎?刑期多重或罰金約多少?
以上疑問,懇請律師大人回覆,謝謝!!

 

各位律師大人您好

由於我朋友由上述的案件在今天收到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求刑內容為

求刑:請審酌被告係對夜歸少女下手,造成被害身心受創甚深,若非被害人立時呼救及證人當場逮獲,後果將不可想像,建議從重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五月,且不得緩刑,以示懲戒

請問收到簡易判決書後再來就是等正式判決書下來嗎?

如果不能緩刑可以易科罰金嗎?

要如何爭取上訴呢?

以上疑問,懇請律師大人回覆,謝謝!!

 

 

 您好,
    1.原則上檢察官如果決定要緩起訴,會再寄發一份緩起訴處分書,再通如何執行(像本案應該是3萬元)。
    2.會再開庭的話,可能只是要確認先前與您講的緩起訴條件。
    3.緩起訴並不會留下前科,因為並沒有經過法院的判決,而是在檢察官這裡就處分掉。所以當然也不會影響到家人的公職或軍官考試。
    4.緩起訴跟判決不同,緩起訴並沒有判刑的問題。

(1) 案件必須等到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書,才會發生緩起訴的效力。檢察官雖已表示兩年內若行為良好即不會有事,但因尚未形諸明文,所以在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書前,還是可以要求您出庭進行偵查的。

(2) 如果您有按照緩起訴處分書規定繳納費用,且在緩起訴2年期間內沒有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而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而提起公訴,基本上期間過了就視為不起訴,原則上是沒有案底的。

(3) 刑法處罰的對象是「行為人」,每個人就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並不會使其他未參與犯罪的人負連帶責任

(4) 依您的敘述,檢察官是很可能作出緩起訴處分。如果緩起訴處分期滿而未被撤銷,您就不會被判刑。另外妨害他人行動自由罪,依刑法規定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並不屬於重罪。

(參照刑法第302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253條之2、253條之3)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Julier 101-06-02 20:48

大家好:

          昨日接獲警方來電通知被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情況如下,請問我該如何處
理,謝謝!

時間:2012.06.01 下午4點左右

地點:高雄市自由路與新莊路的全聯門口

事發經過:先生開著車速25~35公里載著我(孕婦),有二線道,我們在非快車道上,所以
右側機車騎士們,在我們前方有位婦人載著她孫子,就在全聯門口靠近機車待轉區(此
區上已有停位機車騎士)剎車減速又靠左偏行,我有先注意到婦人,所以有叫先生小心注
意往左開,行車紀錄器也明顯拍到我們車身有往左開,但拍到婦人是她視線往右看,車身
往左偏,所以我們車頭都已經過她,到了後照鏡時,她因太往左偏所以碰撞到我們雙方的
後照鏡,我們減速往後看她沒倒地也沒外傷(我在副駕是確定碰到後照鏡),所以就以時速
20~30公里的速度慢慢離開。

通知:警方在案發後1個小時後打來通知說有位婦人告我們肇事逃逸過失傷害,說婦人
有去驗傷,所以當天先生就說那趕快出來談(警察看到婦人很驚訝,因為沒看到她受
傷,所以請她去驗傷),但婦人當天都接電話,所以隔天我們又請警方幫忙聯絡。

警局調解過程:婦人帶著診所開的驗傷單,她完全沒有包紮,也看不出外傷,走進警局也
很正常(有請警察保留她走進來的畫面),上面寫「左手食指、左手腕及左腳踝挫傷」,她
證詞:「後照鏡有撞到,但其它車身都沒事,她也沒碰到我們車子(今天也請警察幫我
車身拍照,因未洗車有灰塵,上面確實沒有碰撞痕跡,如碰到的話應該是會變乾淨),
但因後照鏡互撞後受到驚嚇,為了穩固車身,所以造成挫傷、扭傷」,要求賠償「醫療費
、扭傷復健費、無法照顧孫子的保姆費(3個月起跳)」。從頭到尾都沒說到底費用是多少
,就強調我們肇事逃逸公訴罪很嚴重,警方有調路口監視器,但無法照到我們事故發生
處。

請益:

1.請問肇事逃逸公訴罪對於我們這種情形來說,要如何減輕刑責?初犯的話會有機會緩刑
嗎?(我們有注意道路使用義務閃避,但她未注意而靠過來碰到我們,致使她自己受到驚
嚇而受傷,這樣肇事歸責上可以判比較輕嗎?還是需要有和解才有機會緩刑緩起訴呢?
)

2.過失傷害部分,她有提出驗傷單,但非因我們撞到她,那是否由她舉證因我們的關係而
造成她受傷?會不會因為她的證詞和文字驗傷單,我們就較不利呢?(這部分是不是也有
歸責比例的問題呢?警察看完是說大概一半一半,那我們可以主張負擔醫療費用,其它費
用不賠償嗎?)

3.流程是否先申請調解?(保險員是否陪同較好?)是否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因為她今天
的態度不是那麼好和解)

謝謝各位大大指點了…生平第一次遇到後照鏡碰撞被告,真的很心煩…而且7月又要生
產了,又不知事件何時能結束>.<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03 02:17

一、「肇事逃逸」之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通常欲減輕刑責或獲取緩起訴緩刑者,大部分係以跟被害人和解之方式達成。另關於肇事責任對於「肇事逃逸」犯罪之成立,實務見解認:「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俾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以減少死傷是該罪之成立祇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之事實為已足,至行為人之肇事有無過失,則非所問」,所以肇事責任原則上不會影響犯罪成立暨科刑範圍。二、「肇事逃逸」罪之成立需要行為人對於自己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一事有所認識(白話說就是要知道開車撞傷人),你們這一件據你陳稱:「對方未倒地、慢慢離開」云云,所以應該有主張主觀上並不知道撞傷人而獲不起訴的空間,這點請務必注意一下。三、驗傷單是對方證明受傷之證據,當然如果我們否認是由我們造成的話,對方可能需要再補強其他證據。另我方既有「行車記錄器」及「車體照片」等有利我方之證據,也可主動提出作為抗辯之證據。四、肇事責任比例原則上是要送鑑定認定的。五、我們當然可以主張可接受之賠償範圍或數額,但重點是對方願不願意接受的問題。六、建議先行申請調解並申請送鑑定。七、以上,謹供參考!

小趙 101-05-30 13:51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施嘉鎮 (施嘉鎮) 101-06-04 19:30
如欲與告訴人和解,務必簽訂和解書,並請告訴人以刑事陳報狀之方式告知檢察官雙方已達成和解,請求檢察官給予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
小趙 101-05-30 13:51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小趙你好, 基本上若你可以舉證證明你當時拿走他包包時,根本意識不清或根本係誤拿,你就不符合故意竊盜侵占之構成要件. 另外,被害者若願意幫你說話,雖案件是公訴罪,亦對你有幫助. 以上,若順利,你不會因此而被起訴.
小趙 101-05-30 13:50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林岡輝 () 101-05-30 17:03
竊盜罪的被害人原則上為該背包及背包內物品之主人,所以如果要寫和解書,原則上要與上開物品之主人簽署為宜。 就你上開拿取他人背包內容,如法院相信你確為誤拿,應會判決無罪;反之,如台端認罪,經法院判決有罪者,考量台端業已將背包返還,判處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機率較高,然此部分仍需審酌背包之價值及台端前案之結果(不起訴、或緩起訴或前案為少年時期之犯罪),而有不同,故仍請依法院實際判決結果為準。

要成立竊盜罪,必須具備故意把別人東西占為己有的意圖。您可以主張自己是在酒醉意識不清時誤拿到他人的背包,酒醒後便打算等到PUB營業時拿去歸還,並沒有把背包占為己有的意圖,所以不成立竊盜罪。如果您的背包也被別人"拿錯",更可以證明您沒有竊盜故意。依照您的敘述,由於您並未犯罪,所以就"歸還"此佔有物簽立民事和解時,表明是因為誤拿而產生之誤會即可。而依這份對方也有表明您聲明的和解書給檢察官,表示您只是誤拿到背包,並沒有進行竊盜行為,這時檢察官應該會做出不起訴處分方。

(參照刑法第32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趙 101-05-30 13:50
想請教,有一天我跟我朋友去一間PUB喝酒,不過喝掛了...我人先在旁邊休息,後來有人來接我們離開(早上7:30左右),這時候我酒醉意識不清誤拿到他人的背包,回到家直到酒醒後(中午12:30左右)才發現拿到別人的背包,我很緊張的翻尋背包的皮夾看有沒有聯絡資訊可以聯繫背包主人,不過都沒有聯繫資訊...於是我想等到他們營業時在拿去歸還,不過正要拿去歸還時接到了警方通知,等於他們已經報案了,沒辦法撤銷(竊盜公訴罪),我也做完筆錄了...對方有跟我說很抱歉他知道我不是有意要拿的,可是沒辦法撤消...他說會幫我跟檢察官說話。 我有前科是個,侵占罪(撿到遺失手機),未結案 想請問這個樣子,我要跟那個當事人寫份和解書? 想知道這樣子法官會如何去判呢? 我今年18歲還在讀書... 真的很有悔意,一切都是個誤會... 請幫幫我...
蔡明哲 (阿哲) 101-05-30 18:27
你就據實跟檢察官陳述,如果對方願意幫你講話,那更好,不過竊盜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最後要看檢方如何處理,最好是給予不起訴處分,也有可能任為你仍有犯罪嫌疑,但是給予緩起訴,最壞就是直接起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