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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楨 103-02-05 13:55

請問我要怎麼請男方履行夫妻同居義務才有法律效益,如請律師辦理費用是約多少?大概多久會通知對方?要出庭嗎?

具狀向法院聲請,並且要說明履行同居義務處所為何,這要看你們是不是有共同住所而定,也要提出對方未同居證據,大約1個月內對方會收到通知,這樣的案件會先調解,法院通常在開庭時也會試著調處,沒辦法調解之後法院再裁,但要注意同居義務不能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請求履行同居義務  需要具狀向法院提出聲請  家事案件原則上都需要經過調解  而且原則上都需要當事人到場  2.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原則上一個審級的案件費用應該會在5-6萬以上  看律師個人收費而定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小楨 103-02-05 14:13

律師:請問那一個審級的費用有包含我目前要具狀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嗎?怎麼有聽說去郵局寫存證信涵就有法律效用嗎?您事務所在何地區?我這位於板橋

1.存證信函只是通知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將來可以用於訴訟時之舉證  證明你確實曾經通知對方應履行  但效果只有這樣   2.如果要請求對方履行或是將來作為離婚手段  還是需要向法院訴請   3.我們事務所位於南部地區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目前仍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並整理相關事證資料,以利將來訴訟之使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楨 103-02-05 14:56

那請律師擬狀紙(履行同居義務)需多少費用

小楨 103-02-05 14:58

存證信涵該怎麼寫呢?

1.律師代擬聲請狀或是起訴狀  都會依案件性質以及書狀收費  可能在幾千元或是上萬元不等   2.存證信函可至郵局購買  填寫後至郵局寄發  存證信函原則上是存證之用  如果要請求還是要向法院提出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您好,一般來說,一個審級通常收六萬.不過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打贏了也沒用,無法強制要求對方回家,目的通常是之後的離婚訴訟,建議您一併規劃後續的處理方針為妥.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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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定期限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屆期對方仍不履行,得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及裁判離婚,並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05 12:20

律師您好:

外公與外婆在我媽小時候離婚扶養權在母方,所以離婚後外公也毫無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後來外公再婚,生下了幾個子女,接著外公再婚的老婆也過世了。

而外公前幾年住進了安養院,費用由外公再婚的子女負擔,之後再婚的子女們把外公的房子賣掉後,錢自己收著。

現在外公再婚的子女,向我媽及我媽的姊妹們表示外公長期住安養院負擔不輕,跟我們要求幫忙分攤花費,否則將告我們棄養....(因為外公在原家庭離婚前有短暫的扶養了我媽媽他們)

 

請問律師,外公都有新家庭了,財產也沒繼承給我們這邊舊家庭的人,我們

有義務幫忙分攤安養花費嗎?

 

 

PS:外公再婚的子女表示,因為外公好賭,都把錢輸光光,僅剩那房子是外公和他老婆合買的,因此賣掉的錢一半還賭債,一半他自己收著(他認為她媽媽的分他們可以自己收著)

1.外公還活著所以沒有遺產問題  至於原有財產浪費光了  那也是他個人如何處分資產問題   2.事實上如果他目前需要人照顧  子女依法就有扶養義務  如果不願履行扶養義務  社會局可能會介入  甚至強制執行子女財產    3.如果外公有未扶養事實  可以依法主張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義務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103-02-05 13:27

非常感謝張律師的耐心,我想確認,

外公與外婆離婚後,5個子女丟給外婆扶養,即使外婆與孩子過的辛苦也不聞不問

如此情節構成的未扶養義務,是否有利於我方依法主張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義務呢?

謝謝

1.這涉及小孩當時幾歲  外公就不負擔扶養義務  可能會影響情節不同  法院認定也會不同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依您提示情形,似得加以主張對抗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媛媛 103-02-05 12:03

2014/02/05 收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我不知為何上頭起訴書寫說,我提供證據並所犯法條???

所以我是有牽扯到犯罪囉?!

那我該怎麼辦??

由於上頭寫的一大篇又看不懂,懇請有專業律師幫我做解答拜託~~

那事後要怎麼處理??

起訴書上頭寫說:

被告某某某幾歲、住哪,被告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

蔡某某,經常利用他人之存款帳戶轉帳或匯款以確保犯罪所得之不法利益掩人耳目,因此客觀可以預見一班取得他人金融存款帳戶使用之行徑,常與財產犯罪所需有密切關聯。詎仍基於放縱有人持其所有之帳戶作為詐騙之犯罪之工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幫助犯意,於民國102年6月5日,在新竹市工業一路某便利商店內,將其申設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東分行號xxxx-xxxxxxxxx38號帳戶(下稱合庫帳戶)、中華郵局股份有限公司土城學府郵局第xxxxxxx-xxxxxxx號帳戶(下稱郵局帳戶)之金融卡及密碼,郵寄給某自稱「程某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表示容任該不詳人士使用,以行不法之事。該「程某某」取得上開帳戶後,即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分別為以下之行為:(1)於102年6月7日17:30許,自稱鄒xx,佯稱係「露天拍賣伊林服飾」之員工,撥打電話給鄒xx,佯稱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付款,需至自動櫃員機解除設定云云,致鄒xx陷於錯誤,於台灣大學大一女舍郵局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存入(下同)2萬9123至合庫帳戶。(2)102年6月7日19:29分許,自稱係「露天拍賣」之客服人員,撥打電話鍾xx,佯稱其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成分期物款,需至自動櫃員機解除設定云云,至鍾xx錯誤,於同日某時許,至新竹東門郵局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存入9,009至合庫帳戶。還有(3)、(4)、(5)是我本人,於102年6月7日21:30,自稱係「露天拍賣」之客服人員,其購物時付款,撥打給我,佯稱其購物時付款方式遭錯誤設定成每月付款,需至自動櫃員機依指使操作,存入2萬5989至郵局帳戶。(6)前面跟我狀況類似,被害人楊XX,存入2萬多塊至郵局帳戶,又依指示購買12張「智冠MY CARD」遊戲卡(價值六萬元),並將帳號、密碼提供給「程某某」。嗣因(1)鄒XX、(2)鍾XX、(3)、(4)、(5)、(6)發覺有異,始知受騙。

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然後下面又有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很多詳細被告與被害人證據東西和需待證事實,上頭寫很多也看不懂的說。

二、按刑法上之故意,可分直接故意與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所謂「不確定故意」,係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刑法第13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一般人至銀行申請開立帳戶,其目的不外乎利用金融機構帳戶作存、提款、轉帳等財產金錢支配處分,故對於帳戶印章及金融機構非給金枝存摺、金融卡,提款密碼等物品、資料,無不妥為保存,以防遺失或被盜用,損及個人財產權益,並遭濫用為財產犯罪之工具。且個人存摺與金融卡、印章、密碼結合,專有性甚高,更非一般自由流通使用之物,縱需交他人使用,亦必基於信賴關係或特殊事由,自不可能隨意交予部熟識之人任意使用。

還有

三、訊據被告蔡xx矢口否認有何幫助詐欺犯行,辯稱:伊在102年6月1日因缺錢而撥打門號097-1xx-9xx號詢問貸辦款事宜,對方表示貸款需有薪轉證明,且可代為製作假薪轉證明,伊才提供身分證、健保卡影本及提款卡正本給對方云云。查閱0978-1xx-9xx號之通聯紀錄,發現該門號與被告持有之門號0983-2xx-3xx號間,在102年5月28日、29日、同年6月5日、6日、7日間,有異常平凡之通話紀錄,此情已顯示與一般申辦貸款有違,被告所辯是否可採,實有可疑;苟認被告提供提款卡及密碼核發紀錄,應立即報警掛失,為何在102年6月11日之後,既無與對方電話聯繫,亦未就合庫、郵局辦理掛失手續,更有與常情有違,被告所辯洵無足採。中間還有詳解....後 本件案事證明確,被告被告犯嫌以勘認定.....

 

真正被詐騙事實原因:

去年6月份時,那時剛好有在上個月五月底在露天拍賣有買過手機殼,是7-11取貨付款的,那時候去報警,警察有問過先前是否有買過很多西,警方事後問我也不清楚是哪些、哪時候都有線上購物....,那時候在剛剛下課回到家,大約九點半,忽然接到一通電話來電號碼為 " +18660800 "

在開始到被詐騙電話都是同一支,電話裡頭的女生告知我說 他說我在收件時,超商人員拿錯單子給我簽名,變成我簽到是要訂手機殼12個,之後變成從銀行帳戶扣款,要求將我之前有在拍賣留的金融卡帳號後面的客服電話給他,然後會請郵局或銀行客服人員打電話給我,客服人員事先會跟我確定是要取消什麼,把原因告訴她,然後去附近ATM用金融卡查詢其他餘額,並且告知列印單子下方,訊息上頭是否有出現取消代碼4118,如果沒有,他就再跟妳說,再重複動做好幾遍,查詢下方是否有出數字代碼4118,接著問說可能不是這家帳戶銀行的,你是否有其他家的銀行,然後我又回去翻其他家帳戶銀行,之後又接著一樣前面動作去查詢表單列表訊息下方是否出現代碼4118,之後他就教你把金融卡一樣插進去,進入轉帳,先輸入他們給的人頭帳號對方的郵局及郵局代碼,接著按轉帳金額12元,然後按確定動作,然後列印表單再印出來,下方仍然無出現取消代碼,反倒是出現一批奇奇怪怪的數字,後來他就問你把帳號5位數字給他,他要查詢系統,卻認是否取消動作了沒,之後他教我跟著她說的步驟操作,然後一步一步來,那時候心急又頭腦亂了頭緒,聽他的指示講還依然照做,我又太快動作,錢就轉帳出去了,一去不回,我本人後來發覺到有點不點不對勁,然後向她說,我沒按步驟走,已經把錢轉出去了ㄟ,他說沒關係,不然你請妳的家人有沒有金融卡帳戶,去向他們借,並且再去ATM插入進去,之後我就去向母親借,跟她借金融卡,母親那時候剛好忘了金融卡帳號密碼,就沒能依照他指示繼續做下一步驟(不然我猜他們可能還要更多金錢,比想中更多更多轉過去給她們)。其實在後面我把錢轉出去了,她說沒關係,我會透過系統把錢退還給妳,那我說不能再直接退還給我嗎?她就說要帳戶裡頭有5個數字,才能退還回來給我,不然就是你還有其他金融卡帳戶,才能錢轉回來給我,我說沒有了,就只有一個帳戶,才接著說你去向父母親借金融卡這回事,才有更後面的後續動作持續,幸虧是剛好卡在我母親,忘了自己金融卡密碼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已經被起訴,接下來即為法院審理程序,若法院仍認為有罪,即會判刑,所以若您認為無辜,應於將來開庭時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應該是起訴幫助詐欺犯行  主要看你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  如有故意或是未必故意  就可能認定你成立犯罪   2.你要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確實不知情  不知金融帳戶會被做不法使用  否則法院還是可能判罪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已被起訴進入審判程序,您應考慮是承認犯行或否認犯罪,採無罪答辯,並應視目前卷內證據資料為何,建議您得委任律師閱卷釐清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媛媛 103-02-05 23: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已經被起訴,接下來即為法院審理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媛媛 103-02-05 23:2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應該是起訴幫助詐欺犯行  主要看你是否有幫助詐欺故意  如有故意或是未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媛媛 103-02-05 23: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您已被起訴進入審判程序,您應考慮是承認犯行或否認犯罪,採無罪答辯,並應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今日事後晚些有他人經詢問,專業人士指說,是我本人的誤解,所以我本人是沒事的,而且裏頭有詳細提到我是「告訴人」,並不是詐欺幫助犯,因此可能要等法院那是否判定罪給那被告人有罪,以及需傳喚受害人或告訴人過去證實,那由於地方法院所寄來的起訴書是針對被告人是那位蔡某某他被抓到了被起訴了,裡投並沒有寫說我是被告人,然而當初我是受害者之其一,在起訴書裡頭有詳細提到 ,在上頭描訴中有提到「二、案經鄒XX、我、楊XX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三、訊據被告被告蔡某某矢口否認那段.....由於他提出證據不足以採內,因此檢察官可能認為是應該被處分為詐欺幫助罪,請依刑法第30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後續我沒繼續打,或描訴不清,導致自己也看得錯亂,一時認為自己有牽扯到,所以才到此網請求詢問。

只是在於我是當初報警被受騙之人,又有提出如抓到嫌犯要提出告訴,裏頭起訴書有寫到我是「告訴人」,經專業人士詢問後說你受騙金額不多,如要取回那筆金額,就看要不要提出民事訴訟看看再說,只是受騙金額不多,多打那官司是無聊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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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娃 103-02-05 01:17

已經向被告發出存證信函,請問律師若再發出支付命令,對方有異議的話,接下來後續動作呢?刑事已提出詐欺告訴,檢察官表明還要拖一段時間調查那如果檢察官拖很久的話,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會不會到時候侵權損害賠償拖過時效兩年呢?該如何處理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2-05 08:56

您好!對方若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則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法院會通知您補繳裁判費;若要等刑事起訴再提附民,您要自行注意不要超過二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發支付命令,對方異議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若您欲待刑事程序終結,須注意時效問題。亦可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檢察官,看是否能加快刑事偵查程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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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付命令聲請  如果債務人異議  程序會轉入民事訴訟程序  將來法院會重行分案後  通知開庭   2.刑事程序時間可以會拖延比較久  這部分跟民事消滅時效沒有必然關係  所以最好還是需要在法定時效內起訴  以免罹逾時效   權益會受影響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29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效是兩年,倘若要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節省裁判費的話,當然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為之,但被告很有可能在這段時間內就已經脫產

提告詐欺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用意無非係欲向被告索討損失的金額,因此,倘若行有餘力不妨先對被告聲請假扣押,再進一步查封被告名下財產,以免後續進行的訴訟沒有實質上的成效。
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

 您好,對方提異議的話,會進入一般民事程序,但其實你不用擔心這問題,因為你可以跟民事法院表示刑事仍在偵查,請求他裁定停止訴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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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4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5
回覆 小小娃 的發言內容:

已經向

李佩珊 (李佩珊) 103-02-05 11:36

Maggie 103-02-04 23:46

您好 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們 ...
我弟弟因為家父去世,2個多月前逃兵了,遭到通緝, 在1/31 送到地檢處.檢察關偵訊後先讓我弟回家等候傳票.因為我弟剩2個多月退伍,檢察官要我弟先回部隊,把兵當完.但部隊說他已不屬於該單位,要我們在家等.
家裡有 我和奶奶,媽媽還有弟弟四個人 ... 我媽媽無業,我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奶奶已經高齡80多歲還在賺錢.
能否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家裡的因素 讓我弟從輕量刑申請?請問這一類訴訟是否要花很長時間才能結案?
弟弟是否可以先去找份短期的工作?或是他可以再申請回去當兵?
請問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是 k6552702@yahoo.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9: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六日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看是否能主張非無故,而為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加以求情,以減輕相關罪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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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還是先把兵役服完  檢察官才進行這案件 檢察官這樣表示其實應該有想給你弟弟機會的意思   所以將來還是可能有機會緩起訴  如果判處緩起訴  是可以不用入獄服刑的  所以你還是先勸勸你弟弟完成服兵役義務   2.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小靖 103-02-04 22:14

律師您好,之前因電線走火導致火災,殃及鄰居房子

我們有誠意去解決幫他們把屋子復原,但鄰居獅子大開口

要求高額賠償,我們的屋子是超過二十多年以上的老房子

火災燒到的部份是屬於"違建",鄰居要求的部分已經超過房子本身的價值。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1.火災是否會有公共危險罪,會坐牢嗎??

2.火災燒到違建是否會被要求拆除或者罰款??

3.我們很有誠意解決但鄰居要求已經超出我們能力範圍了。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謝謝各位律師,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鄰居之要求不合理,可不予理會。本案您似無構成相關刑事犯罪,關於民事損害賠償,可待其起訴再為協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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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責任都要有主觀因素 如故意犯罪或是過失犯罪才會被處罰  如果是單純電線走火發生火災  未必會有刑事責任問題  2.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  你可以等對方提告後再行處理  不需要立刻跟對方達成和解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56

 除非是故意縱火或有重大過失,不然不會有公共危險罪的問題,

至於對方要求過高,建議不要接受,對方提告後再由法院判決

小凳子 103-02-04 19:58

詢問各位律師
若過年期間居住姑姑家中(我獨自一人住,偶而我哥來睡),我握有姑姑家鑰匙,我本家也有放置姑姑家鑰匙一把,因姑姑家在我離開失竊(離開時無人證),姑丈打電話來說鑑識科(指紋鑑定)說家中整潔,應該為熟人所為,姑丈把我當作嫌疑人,因為姑姑家開店,放置錢的櫃子我有碰過,家中幾乎走遍遍,仔細想想我真的嫌疑最大,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自救。

如果你被警察以嫌疑人約談作筆錄,建議委任律師陪同,表面上看來你的嫌疑不小,但如果你真的沒偷,還是可以找得出切入點作無罪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08: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的嫌疑最大,不過基於無須自證己罪及無罪推定之原則,您無須證明您為無罪,若有對您有利之相關證據,如相關不在場證人,可提出之。若遭警方約談,可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並於事前加以演練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你確實有相關指紋留存  是有一定犯罪嫌疑  但是還是要看你是否平常有可能接觸相關財物 未必又指紋留存就成立竊盜罪  這應該沒有絕對關係   2.如果有提告  警方應該是會傳喚你製作筆錄  將來檢察官也會通知開庭  以進行偵查程序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Allen 103-02-04 11:25

外婆前兩年過世,外公由我一位離婚回來的阿姨照顧,她也是我外公最喜歡的女兒。

所以外公的證件財務都由阿姨處理。前幾天跟母親回去探望外公,才由親戚口中得知一年多前外公土地房子都已過戶於阿姨及表弟名下,因分配不均,阿姨跟表弟為這件事爭吵,但還是由強勢的阿姨拿到三分之2,表弟分到三分之1。而我母親一分都沒有。

他們都沒跟我們說,是由舅公為我們抱不平跟我們訴說。連外公住院開刀都沒有通知我們。

我母親不是我外公親生,從小就對我們冷淡,我想這也是不分我們的原因之一。

但外公的土地房子也是跟我外婆一起努力打拼才有的,一分都沒留給我們畢免太絕情。

我母親也傷心失望,不想跟他們爭取。但我就是想為母親爭取應有的權益。

目前外公身體極差,由外勞照顧,阿姨得到後在大園買了房子,現在變偶爾才回去住。

我想去聽外公親口說是否真的過戶,不給我們任何一分

阿姨陸續在賣一些土地了,我想請問律師們我可以做什麼動作及主張什麼權益,以免阿姨陸續將土地財產清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公與外婆若無就夫妻財產制為特別約定,因民法規定為法定財產制,於法定財產制消滅後,即外婆死亡時,外婆對外公享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該請求權由外婆之法定繼承人,即您母親代為行使之,故您母親似得對外公起訴加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為外公益為外婆之法定繼承人,就外婆之遺產,亦享有應繼分。至於外公之財產部分,由於您母親非外公之婚生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非外公之法定繼承人,對外公之財產,似無相關繼承權及應繼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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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親如果有被你外公收養,就有繼承權利,如果有繼承權,就可對你外公過世前2年內贈與你阿姨的財產主張是遺產,至於如何避免你外公財產一直被轉出,可向法院聲請對你外公作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如果你母親不是外公婚生子女  依法不是繼承人  就將來遺產應該是沒有分配權利   2.再者  外公還在世  外公如何處分財產是他的權利  除非有意識不清情形  否則很難說處分沒有發生效力  或是阻止   3.你可以考慮的是是否以外婆名義去主張  但原則上也是要外婆願意提出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您好 103-02-03 04:00

前陣子在報章雜誌上看到
有一個二十八歲的年輕人
在百貨公司和諸多地區販賣假包多達5年
後來被代理商起訴
但他提出大陸代理商的授權書
後來以無罪定讞
所以想問
是因為授權書的關西被判成無罪
還是有其他的原因?
我和朋友討論了很久
覺得這樣也輕易就判無罪了
所以想問大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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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代理商起訴的意思是指甚麼  民事訴訟?或是提出刑事告訴   2.至於檢察官調查後不起訴原因可能多種  你可以確認個案情形後發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ASON 103-02-02 15:06

友人目前人在澳洲打工
再被迫之下簽訂不平等之合約
想請問該合約書是否有法律效應
合約書上註明要有人賠償金額
然後需在那家店繼續工作到4月底
才到期
前提是當事人處於被迫之下不得已才簽立此劇
合約也有見證人   但是只有簽名尚未蓋章
現在我朋友直接走人不理會合約
當地老闆說要把合約交給律師處裡
也回應我友人將被限制出境
想詢問這份合約是否具有效應
或是後續相關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有合約書正本))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04:38

您好!主張被迫簽約必須要能夠具體證明有被強迫的事實,否則是不會成功的。合約簽名就可以了,違約民事賠償問題,通常不會因此被限制出境,但即使順利出境也不代表就不用賠違約金,要看對方是否要追究到底跨海追償而定。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視相關契約內容約定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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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1 19:56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已經找到生母,也做好DNA,

接下來要做的親子確認訴訟程序是如何呢?

目前我是被認養(戶籍上面有養母),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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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該是收養  法律上沒有認養的觀念   2.如果是經過法院合法收養  代表法院已經許可收養  如你要跟生母回復關係   可能要先終止收養   3.跟生母的部分再提出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訴訟中或是私下都可以至大型醫療院所做血緣鑑定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x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對生母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 103-02-01 17:31

你好:
以下轉貼的內容,也就是我最近碰到的事
我擷取主要部份:有一天收到一個傳真, 從www.yellowpages-taiwan.com
的網上廣告,詢問我們要不要刊登, 我那時候沒看清楚,就把公司的基本
資料填一填回傳了。 沒想到後來他寄來催款通知說要我們支付USD1188的
費用, 讓我十分緊張。沒有看清楚就回傳是我錯了,不過當時我已經打電
話去取消刊登服務, 結果最近又接到一次催款通知。然後我馬上寫EMAIL
過去解釋上述的情形, 但沒有獲得回信。原文:
http://www.ptt.cc/bbs/intltrade/M.1365860011.A.000.html

我的狀況,跟上面這位差不多。當初,只看它的抬頭是yellowpages-
taiwan,就以為是台灣黃頁,想說那就是免費的。填了公司資料就回傳了
,之後就收到USD1188的費用通知付款,我有馬上寫信說要取消但也都沒收到
回信,也有再打電話通知。客服小姐表示,讓我寫封取消合約通知的mail
即可,沒想到催款通知還是一直來。
我問過165&消保官,他們都說如果合約上確實有註明費用,那對方就有權
利要求我方支付,故要我先寄存證信函正式通知取消並終止合約。但我查
了一下,發現存證信函不能寫英文那我該怎麼做?而且,他們現在要求我
們支付的金額是USD2376(1188*2年)+延遲金USD150。請問,那我是否可主
張在我發現是付費廣告後,就已實行通知取消的動作,應附金額應為這之
前的費用即可(大概3個月)。
另外,基於以下幾點,我很懷疑這間公司
1. 打電話過去時,一開始是用英文,但見我們英文沒問題,又改說中文。
2. 抬頭名稱寫yellowpages-taiwan,根本有意誤導!
3. 我寫mail給對方,從來沒回信。
還請律師們幫忙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無法發存證信函,但您們仍可以MAIL通知終止契約,並以公司名義發函給對方,並留存相關的發文資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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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 103-02-01 17:17

律師你好:
我之前有借錢給我朋友,他說會以支票方式給我,所以有委託一位律師幫他處理事情,可是中途有一些糾紛,他那位律師不想幫他處理這件事 情,所以他說要轉由台南地方法院處理,到最後會以公函方式寄給我(會在2014/01/23前拿到公函並23日去法院領取),中途我有先匯保證金給他,他 說保證金會隨著公函以現金票還給我,可是現在我遲遲沒有收到公函,這樣我還要去法院嗎??我要如何知道法院有沒有寄出公函要問誰?加上我現在聯絡不上我朋 友,雖然我有留他傳的簡訊,可是他的手機是他原本的律師的,這樣我要怎麼處理呢??麻煩律師幫我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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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不確定你在法院是否有相關案件  建議你可以親自到法院訴訟輔導科去詢問  以個人名義確認看看   就可以知道後續要如何處理借款事宜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白 103-02-01 10:01

律師你好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因這幾天我的個人照片被人貼在某討論區

而且還寫很多不實指控(但無指名到姓)

那討論區是採匿名留言(但可經由ip抓人)

請問我該如何巡求法律途徑處理?

小白 103-02-01 19:51

以下是指控內容,指控內容旁邊貼我的照片,不知道能否對貼照毀謗的人提出告訴?
-------------------------------------------------------------------------------------

聽老一輩說過年被罵似乎會衰來試試看靈不靈

首先這人神煩!!!!!舉幾個例就夠了(他的事說幾天都說不完噁心變態

案例一
自稱為人坦蕩蕩不偷不搶不拐不騙很無辜是受害者
一位叫做阿部的人率領一堆人在背後講他壞話和一些不實的謠言來抹黑他害他身敗名裂抬不起頭

案例二
曾經一度想不開想一死了之再fb發了一篇要去自殺的文章
就消失一段時間但最後被查出在家睡大頭覺說要去自殺的事只是為了讓一些人閉嘴收斂點

案例三
又說自己不怕一切的抹黑和上島(這人真是矛盾
對了對了還說什麼komica的版主是他朋友(可信度?
上島可以幫忙弄掉或許開大絕手機電腦都用上來把文章洗掉大概兩個小時就可以洗爆
看誰不爽可以丟上去跟他說他要和他朋友講一下把文章至頂

案例四
之前朋友生日他也來感覺他真的好吵沒一刻能安靜的
搶麥克風就算了唱一堆布袋戲的歌唱的很陶醉根本沒人想聽大家給面子不講他
越來越誇張沒麥克風唱的比麥克風還大聲死要合唱跟歌活像大半輩子沒唱過歌似的

案例五
和他不熟只是場次拍過我外拍他來了就拿照片來問是不是我
之後一直著我走到哪跟到哪像個跟屁蟲似的看他走路都有困難了還一直說要幫我提東西
不讓他幫忙還耍脾氣問我是不是討厭他還是不信任他有的沒的(天呀被害妄想症??
只好讓他拿最輕的化妝包免得他像小孩子一樣大哭無理取鬧我可受不了

案例六
硬是要討聯絡方式討手機號碼以及fb加好友(早知道就不給了
我好友內的朋友只要有在COS或者被看上眼的都會被加都聲稱是我好友來取得信任
朋友說他起初真的是很好相處人畜無害樣但混熟了就慘了
每篇文章一定會看到他蹤影就像個阿飄一樣時不時就亂回亂歪串超討厭的
還說他每天訊息都打一些噁心性騷擾的話要飛撲要抱抱要推倒(祝你早日踢到鐵板被告呀!
也不要整天傳一些可愛圖片只要一想到這個帳號是一位中年頂上無毛行為怪異的大叔就覺得噁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2: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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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2-01 23:47

那我在問一下

如果是直接網路報案,那我該如何做?
因為警察也是說要我先去詢問律師的意思
我上面也有提到那個討論區是匿名的(但有IP可以查出誰發文)
上面文章內容(證據有貼我生活照)我真的可以提出告訴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3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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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103-02-04 20:24

我住南部,要到你所裡詳談比較有問題,能否直接回答我,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am 103-01-30 15:42

律師您好:

      本身因為和ETC解除契約 

      但因為中間手續問題+ETC公司網路還存有本身的資料 

        怕日後存有糾紛 想寄存證信函 

      本身有擬定一份 但不夠專業

       1想麻煩律師幫忙修正and補充.... 

        2附件我除了當初解除契約相關文件外..還需要甚麼?

        3內容我該補充些什麼...?

        4此行為屬於終止或是解除契約?

 

本人之前向 貴公司締結 ..... 契約 

 已於民國..年..月..日 終止契約

並以存證信函告知 聲明雙方意思表示生效,已無契約之拘束
日後如有任何  ...."這邊不知道怎麼寫"        概不負責

趙浩程 (Jayden) 103-02-03 16:57
存證信函的目的 最主要是告知留證,以備不時之需 只要把你的內容表達清楚,具體明確,其實就可以了 附件得部分當然越詳細越好 因為 一般請律師 修正或補充 還是要收費的 在這只能提供你較簡便的法律諮詢~抱歉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3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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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魔咪 103-01-30 13:49

您好,本人於一月二十七日前往台北電玩展參觀,約下午三點左右時,被某大電腦補習班業務拉進去做課程推廣的活動,當時該業務自稱李姓主任,任教於高雄分校的專業講師,當時告知此活動為一○四人力銀行合作推廣,由教育部推廣,主要訴求為讓國人能夠學習電腦,並且輔導轉業,且課程全程免費,且參加資格需要審核,預計審核一百五十名學員,當時有感疑問,於是請他們出示所謂的教育部公文,可是該業務卻拿出不知名的紙帶過,接著一直強調免費,而且未來工作多好,又會協助輔導完成接案等大餅,最後拿出所謂的定型化契約分期付款申請書,還將本人的身份證拿去影印,當下急問不是說先要審核嗎?為什麼要簽這些?該業務強調只是做信用調查,並不會做分期付款申請,身分證是因為要兌換一○四人力銀行的推廣紅包,當下不疑有他,便拿出身分證,隨後該業務請本人於契約上加註一些規避責任的字樣,例如本人已知曉分期付款等,當時因不甚了解,於是被哄騙填寫,此時業務請來另一位所謂的承辦人,要求需要錄音,錄下證明這些保單皆為本人填寫,最後拿了一千元推廣紅包離去,此時時間約莫四點。

 

隔日下午三點左右時,接連二通電話打來通知已審核通過,叫我辦理後續領取教材及付款事項,當下驚覺可能誤觸陷阱,立即口頭回覆將會再做考慮,並詢問如何退選該課程,該員表示需要告知承辦老師,接著前往中壢分校繳回推廣紅包即可,掛斷電話後,本人立即重新審視契約,發現簽下的是短期補習服務契約書,上面寫著若於實際開課日起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將只退還百分之五十,且開課日為一月二十八日,且契約註明三十六期共十萬八千一百元學費皆由分期付款,且契約上該補習班戳章為宜蘭分校,業務承辦人簽名則簽另外一位林姓承辦的名字,並非李性主任,明顯違反誠信原則,這時才發現已經中陷阱,本人深怕該分校用此契約錄音作證,私自申請分期付款,因此立即打給高雄分校,卻多次辯稱李性主任不在,且態度轉差,最後終於有位李姓主任打來,只叫我去還錢,就直接掛上電話

 

當下本人立即前往中壢分校繳回推廣紅包,且要求該分校退還當初的報名費一百元,該分校卻辯稱此為高雄分校的事情,需自行要求該業務人償還,竟有可以幫忙收錢卻不能幫忙退錢之事,離開後因怕該分校賴賬說無收到本人償還推廣紅包,因此返回要求該分校協請開出退還收據。

 

本人上網查詢資料,發現許多受害事實與本人相似之案例,因怕貸款公司未經本人同意便私自撥款,因此急忙致電貸款公司,但因致電時間為下午五點因此無法順利接通,接著致電高雄分校要求告知該事進度,卻又辯稱該員不在,會轉告知,本人要求退還報名費一百元,並用一百元當作郵資寄回當初填寫之定型化契約分期付款申請單、身分證影本。

 

目前因卡在年節期間,所以後續動作皆無法處理,但是該案尚有許多疑問,所以想要詢問。

 

一、因當下接獲審核通過電話時,隨後立即表達欲取消之意願,但依舊怕對方私自拿契約錄音佐證,私自辦理分期付款,假若貸款公司也未打電話向本人確認,請問是否合法?若對方確實辦理分期付款,是否違法?該怎麼處理?

 

二、由於當時並未仔細審閱開課日的部份,假若按照契約所說開課日起未達時數三分之一只退還50%,那是否與契約審核時間作抵觸?假若貸款公司已撥款,那是否本人就得當冤大頭繳納50%學費?且因適逢年節期間,至開工早已超過七日,但本人於當時隔日便已拒絕,但未即時錄音,未能佐證。

 

三、謊稱教育部、一○四等機構名稱哄騙填寫各項契約分期付款申請等文件,明顯違反誠信原則,且被害人於不清楚的情況下遭受他們誘騙於契約書上填寫規避字樣,例如本人已知曉分期付款等,甚至錄音,請問這樣契約是否成立?是否形成欺詐行為?可否提告

 

四、報名費若需高雄分校承辦負責,那可否要求他們將當初所寫的文件及身分證影本寄回給本人?若可,請問如何用有法律效果的方式請他們歸還?若不行,那日後若該校又以同份文件私自辦理分期付款,該如何解決?

 

五、若是口頭拒絕(未錄音無法佐證)他們依舊私自辦理分期付款要被害人付款是否違法?私自將本人填寫分期付款申請單交給貸款公司貸款,是否違反個資法?

 

註:本人口頭拒絕後未領取教材及試聽任何課程

感謝律師抽空查閱並回覆

感謝您們,辛苦了,新年快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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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晴晴 103-01-30 00:28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網拍有刊登淘寶商品代購/代付。有少數網友想要自己買東西也會詢問我是否可代買淘寶的商品)

對方由我的拍賣得知我的郵局帳號之後,當下就通知我有入帳,前後共有7筆,我因懷疑對方是不同帳戶轉來,即刻請對方出示證件,對方也出示了身分證跟健保卡,確認姓名跟身分證後,就在1/25號晚上共計7筆入帳3萬餘元,分別幫他儲值五次。

後來隔了幾個小時後,1/26凌晨00點我發現我帳戶被凍結,當下便趕至警察局報案,才發現我的帳戶被凍結成警示戶。
原因是因為有別的買家(受害人) 跟這個叫jack的人買了商品 (jack盜用他人拍賣帳號賣商品),但jack給那些受害人的是我的郵局帳號,現在那些受害人付了款東西沒收到就去告詐欺,也就是網路上的三角詐騙法。
-----------------------------------------------------------------------
我想詢問一下
1. 我戶籍地在台中,現居住在桃園,開庭的時候我是要去哪邊開庭呢?
筆錄時,發現已有一筆受害人在花蓮報案,所以之後我需要去花蓮做筆錄嗎?

2. 轉帳七筆金額約三萬餘元,如果我想以認賠的心態退款給那些受害人,有辦法提前結束嗎? (因為交易前後時間不到半天,一般網拍出貨時間約1-3工作天時間,且我帳戶裡面的資金也未全部領出)

3. 我雖然在第一時間有報案,但我不知道我做筆錄的身分是被界定在哪裡? 要如何知道筆錄上我是受害者? 還是協助詐欺者? 要如何得知呢??

4. 對方在line裡有提供他的 身份證 跟 健保卡 (我想應該也是無辜的人頭),我該採取什麼法律措施保護自己呢?

5.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有詐欺罪 或 銀行法(從事網拍代付/代購) 的罪呢?

6. 如果請律師,一般的費用約多少? 如果沒錢請律師,自己可以替自己辯護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由於問題眾多,回答恐未詳盡。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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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案件原則上由戶籍地法院管轄  但當然可能其它因為在不同法院或檢察署開庭  你收到傳票就可以確認   2.如果有意願和解解決  可以向檢察官陳明  看是否移送調解   3.如果委託律師協助  一個審級案件多收費5萬元以上  提供你參考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lisa 103-02-09 00:31
我跟你遇到的應該是同ㄧ人耶,您有mail 或line嗎?回覆 熊晴晴 的發言內容:

有個人(jack)用line問我有沒有代儲/代付,我說有(我本身自己有

湯包 103-02-10 00:33

你好`我也發生跟你一樣的事情請問要怎麼處理呢

ㄚ澄 103-03-27 21:41

我也是被JACK騙的~是否有聯絡上妳們的資訊?

LINE ID:JERRY0221

阿彥 103-06-14 01:58

原來不只一個受害者 ... 

被害到依詐欺罪起訴了

Z 103-01-29 19:32

律師您好

我在12月發生一場車禍綠燈直行後被一台機車從座後方撞過來 後來我就人車左邊倒下 導致左邊鎖骨粉碎骨折 肋骨骨折 那台機車撞了我之後又再撞上前面一台車 

因對方態度太差 故我選擇提告 但今天開庭後 他的說詞完全與我不同 他說是我為了閃車擦撞到他 而警察初次判定竟判我與他都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好意思 我想問得是 我是從左後被撞 我為什麼要保持安全距離 而另外一位受害者已經和對方和解 今天出庭也未到 我想應該是不會出來作證 

當初是那位受害者跟我說對方騎車太快為了鑽車 而擦撞到我 可是現在兩方說詞不一 第三人也不會出來作證 那這樣我該如何是好 感謝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0: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範圍,亦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釐清犯罪事實分析,以利您相關權利之主張,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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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如果認定你也有過失  可能會影響將來民事訴訟求償比例  亦即你可能要負擔一部分過失責任  會降低你求償金額    2.如果你認為車禍發生原因可能有疑問  你可以聲請交通行車鑑定委員會鑑定  如果將來對於鑑定結果不服  還可以再行覆議   但聲請鑑定需要繳交三千元  這部芬提供你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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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小寶 103-01-29 11:34

我住在高雄市是位網路賣家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以上3點..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1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別說明如下:

1.跟之前的朋友誤會..所以我私下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有私下說對方的壞話<例如:對方是貪小便宜的人..你要遠離他遠1點..之類的話語>..不知道這樣~是否構成毀謗罪~??

    答:若您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之疑義。

2.朋友當不成了..彼此都有發筆戰..對方也有再公開的網站說: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為自己的行為找理由,我記得都是該蔡姓網友的專長耶,嘖嘖~

請問他說的話..有公開我的姓氏..這樣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呢~?

    答: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開網站符合公然之定義,惟其言論內容若無否定您的人格,則不符合侮辱之定義。次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有散佈於眾之行為,似有構成誹謗罪之疑義。

3.最近我熟讀1些法律條文加上大法官解釋條文等等..如果我能舉證..我寫的話..是對方有說過的話..或有真實性的話..是否毀謗罪就不能成立呢..?

    答: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509號之真實惡意原則,您必須舉證說明您的言論為真實或有相關資料可得而知,而非無的放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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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不實事項  而為具體指摘他人  確實可能會有誹謗罪相關問題   如果要主張阻卻違法  還是要證明自己所述之依據  2.如果是屬於公然情狀下以負面言詞批評他人   可能就有公然污辱罪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安 103-01-29 08:47

男女雙方因離婚協議將動產由男方過戶給女方,過戶完成後約一年,男方驚覺之前有跟親友借一筆錢買原有動產(有借據借據表明若有過戶或有轉賣之情事,則必需優先償還借債,否則以房屋變賣所得抵扣…等類似的語句),現在此動產過戶給女方,且已離婚,這樣的情況下男方與親友的債權問題如何解決,是否還能對已過戶給女方之動產進行處份呢?懇請各位律師能指點迷津,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該借款契約之成立對象為誰,若為先生,則債務人即為先生。目前房子已為太太之財產,似無法對其請求之,除非太太亦為該契約債務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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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1-29 10:18

您好!基於債之相對性,男方跟親友的約定並不能拘束女方,男方與親友的債務要自行處理,與女方無關。且該約定成立於男方離婚協議前,男方既然仍協議願意過戶給女方,過戶後男方已沒有動產的處分權。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安 103-01-29 10:3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基於債之相對性,男方跟親友的約定並不能拘束女方,男方與親友的債務要自行處理,與女方無關。 ... (恕刪)

請問沈律師,如果這樣可以算是男方惡意脫產嗎?男方無力償還,即便借據載明需用動產抵押,也無法對已過戶給女方的動產處分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1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該動產辦理抵押權登記,您仍得對該動產行使抵押權,若無抵押權登記,除非您能證明男方為故意脫產,主張詐害債權撤銷。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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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1-29 10:52

您好!若房子登記抵押權,即使過戶給妻,債權人仍可實行抵押權追償;若沒有登記抵押權,則需視離婚協議內容而定,若債權人能證明夫妻是藉離婚協議進行惡意脫產,則可主張撤銷過戶登記,再行追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如果房產已經過戶給太太  就是屬於太太資產  如果太太並非債務人  親友自然無法對其請求返還借款   2.親友跟先生可考慮  是否會有詐害債權的問題  由親友提告先生跟太太  請求將房產移轉回先生名下  這提供你參考看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黃先 103-01-28 22:42

去年 年底的時候,因觸碰到對方上半身,被對方告性騷擾,那陣子因精神狀況不好,所以才會做出不理智的行為,我有精神科醫生開立的診斷書,

我沒前科,但也沒身心障礙手冊

請問各位大律師們,能否指點我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目前還沒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如果我收到通知後,該請律師陪同偵訊嗎?

我去警局製作筆錄的時候,警方只是一昧的要求我配合他的問題,

來做"承認",一直誘導我做出不利於己的陳述

後來我想做解釋,他就一直"明示"暗示"的拿兩年以下徒刑來做語帶威脅

我目前需要請求協助,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檢方之偵訊建議您應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以了解全案狀況,及與您討論分析全案,演練相關可能情況,避免您做出不利之相關陳述,並就您有利之事項加以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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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縱使有性騷擾或是強制猥褻  趁機猥褻行為  也並非法定重罪    2.如果要以精神不佳作為抗辯  然後承認有這樣的行為  我想還是會被認定確實有性騷擾的事實   這對你並沒有實質幫助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黃先 103-01-28 22:19

去年年底的時候,因觸碰到女生的上半身,因此被提告騷擾

我因為那段時間,精神狀況不好,所以才有這樣不理智的行為

我有提供精神科的"診斷書"  我沒前科,但也沒有身心障礙手冊

請各位大律師們,指點我下一步該如何處理,目前還沒收到地檢署"通知"

如果收到,我該請律師陪同偵訊嗎?   我去警察局理作筆錄,警察一直誘導

我做出不利於己的陳述,有種想致我於死地的做法....問口供的時候,

語帶威脅,一直明示暗示地說...兩年以下徒刑,最好就是他們問甚麼承認就對了,完全沒解釋的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檢方之偵訊建議您應委任律師陪同前往,以了解全案狀況,及與您討論分析全案,演練相關可能情況,避免您做出不利之相關陳述,並就您有利之事項加以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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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8 21:15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事情是上禮拜發生的,因為我要迴轉的時候沒有注意到號誌也沒注意到左方來車(對方機車一人),所以釀成擦撞,但因我們車速都很慢,所以沒有造成甚麼問題,對方機車只有些許的破損,對方人輕微挫傷,但我沒受傷、機車也沒事,事後有請警察來,有登記交通事故人連單(我已成年有汽車駕照但我當時報我弟的身分證字號不知道會不會有甚麼問題,事後我有去把機車駕照給補齊),但在今天,對方打電話來跟我談和解的金額,他開價四萬我當下覺得真的太多了,我怕被坑,所以我想請他們先出示就醫的收據(不知道可不可以這樣),然後我們在和解,對方態度很強硬地說不要想要我們拿出甚麼東西來想和解可以,就拿出四萬元,和解當下或結束後會給我看(我還是大學生這對我來說真的是比很大的金額 對方這樣開價合理嗎)還說要賠償工作上的損失(她只是工讀生我能請他出示甚麼證明嗎),可是我看他真的不嚴重,會不會是想坐地起價看我好欺負,我從頭到尾真的都很有誠意要和解。可是他開價四萬,我真的負擔不起,我會被坑嗎?我知道我要負起比較大的責任,但對方就沒有過失嗎?當下時速都很慢的狀況下,被開出這樣的價錢,我真的很難接受。 對方請我過年完後盡快與他們聯絡 該負起的責任我會負起但我就感覺被騙被坑的感覺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9 09: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得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分擔,確定損害賠償責任與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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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y 103-01-28 12:06

公司配發前年度員工股票分紅,且已於當年度該員工之綜合所得稅納入申報,但股票撥入公司委託中國信託開立之員工強制信託專戶,並要求員工簽署久任合約,後續員工於任滿期前離職,分紅股票被公司收回

目前欲向前任職公司爭取被收回股票及期間股票孳息,狀況類似之前大立光之判例,請問現行勝訴機率大嗎? 民國98年底離職,是否有追朔期問題? 該如何進行? 委任律師費用??

大立光判例-員工違反久任約定而以已分紅股票充作懲罰性違約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6572號民事判決)

如果針對分紅配股約定可離職前就違約離職,當然就要受雙方約定的條款來處理,除非約定條款有違約金過高,或其他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而無效的情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您與公司之相關契約約定而定,若無就此約定,自可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1-30 06:40

您好!還是要先檢視所簽合約之內容及簽約過程而定,要能找出條款有違法或顯失公平之處,才有機會;另外,您所提大立光的案例,在上訴後已經被推翻,亦請注意。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28 02:08

車禍車主以車不是她開的人也沒座車上拒絕賠償但肇事著是其家人(肇事著也不出面擺爛),民視簡易庭兩庭車主與肇事著都不出庭,結果判決下來了它們需賠償我們就上訴不服,已經到法院內湖辦假扣押了。請問律師車主以車不是她開的人也沒座車上真的可以不用負責嗎?肇事著是其家人(肇事著也不出面擺爛)也可以不用負責嗎?

曉婷 103-01-27 23:21

律師好:有關問題煩請勞心解答,感激不盡。

因本人才剛步入社會,尚未了解股票交易市場買賣狀況,因此於102/6電話行銷說是XX投資顧問公司,推薦某某科技未上市股票,並說明該科技公司將會在103年上興櫃時可以作買賣交易,並將於104年上市櫃,也因為積極推薦說得天花亂墜,誤以為是美好的投資,但打電話投資之科技公司,確實有發行未上市股票,但並未接受輔導也還沒有確實於所說的時間內上興櫃,沒想到居然買到人家所謂的直銷股票,簡直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已經造就所有局面,不知該如何挽回...懇請解答!

1.該投資顧問公司,依經證券交易法是否規定非屬證券公司不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該投資公司營業登記僅一項【投資顧問業】,本人也上中華民國證券公會並無查到該公司為證券商之資格,是否屬於違法買賣有價證券呢?

2.可否因此要求該公司因違法交易之行為,主張交易無效?拿回血汗錢嗎?

3.因有再打電話聯絡該投資公司業務小姐,並留下錄音紀錄,確實已交易股票等等詳盡事項,並還鼓吹說有內線消息,再現金增資以較低股價再買進平均成本等狀況,若上官司是否可為證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該公司確實有違反證交法之虞,此部分可向金管會檢舉之.

二.本件對方涉及詐欺,可以先提起刑事告訴,再依民法撤銷意思表示,應注意時效之問題.

三.您的電話錄音仍可作為證據使用.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起詐欺侵占背信等相關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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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103-01-27 23:16

您好,我去年6月報名9月課程並全額刷卡付款,8月於課程尚未開課前辦理退費,填完退費申請單(申請單沒有一式兩份,所以都在他們手上)對方表示約40-60天才會收到款項,並依規定開課前X天(實際忘了)需扣10%手續費,12月初致電給對方表示尚未收到款項,對方表示因怕我後悔會再上課因此沒有幫我送出,我很確定並沒有要再上課,後來對方表示可以在明年過年前可以退款給我,直到1/23號再次去電詢問為啥還未收到,對方才再當天辦理刷退手續

我想請問一下律師

1.課程補習班針對課程開課前幾天需扣手續費方面是否有違法

2.對方扣押我的學費至少5個月是否違法,我這案例需該怎麼處理才能彌補我的損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該契約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或以該契約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的相關訴訟成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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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 103-01-27 23:15

親愛的律師您好:

我的男朋友是外籍人士,在臺灣唸書時期因為家裡沒錢所以跟我商量支付他兩年的生活費及學費並口頭答應畢業工作後開還我錢,初算總共是36萬元。現在他也有工作了,但是沒有意思還我錢。我之前有無摺存款的單據,但是有些是現金給他。我們之前沒有寫借據也沒有簽本票,但是最近發現他有劈腿的跡象,所以想準備一下讓他簽些字據。不知道要讓他簽什麼證明才能強制扣薪。因為他是外籍人士工作簽證是一年一簽,如果沒有工作就要回國。我怕這筆錢拿不會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28 04:50

您好!可以請其簽立本票,或簽立還款協議並經公證,都有方便執行的效果;但若對方已不願還錢,其是否願意簽立上開文件恐有疑問。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就借貸契約部分,應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契約合意及有交付借款之相關證明,如無書面相關借款契約及匯款紀錄或收據,您可請求其簽發相關本票,若怕打草驚蛇,亦可私下對其進行錄音,設計問題,以利蒐集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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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 103-01-28 12:2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以請其簽立本票,或簽立還款協議並經公證,都有方便執行的效果;但若對方已不願還錢,其是否 ... (恕刪)

請問沈律師一定要公證嗎?如果他簽了本票要怎麼公證呢?如果有本票是不是可以直接申請執行扣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願意簽發本票,至本票到期日,若拒不付款,可申請本票裁定,待裁定確定後,強制執行之。惟仍建議先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避免對方拒不簽發本票,且亦對您有防禦之心,您更難蒐集相關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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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1-30 11:55

本票不用公證,取得法院裁定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協議還款並註明可強制執行的協議書才需要公證公證後還款期限屆至時即可聲請強制執行。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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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麵 103-01-27 20:39

律師,不好意思,

我再問您一個問題,如果車主名字是我朋友過世爸爸的名字,但車子貸款還款的是我朋友,那車子這部分也會無條件變成遺產讓其他兄弟姐妹分嗎?還是只要我朋友提出證明表示車貸是他在付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謝謝

名字是爸爸的,形式上就可列入遺產,除非可以順利主張車子只是借爸爸的名字登記而已,這就要能有足夠證據證明借名登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車目前可能認定為父親之遺產,除非能舉出相關證據,該車非父親之財產,僅為借父親之名為登記,實際繳款及所有權人仍為您朋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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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 103-01-27 19:50

律師你好:我在RC語音群被某網友貼我本人的照片
並且說出我的本名,還說我是盲人按摩的,
當下整個無言!
因為我已經忍蠻久了,想提告,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那個算是公然侮辱了嗎?因為會員有1000多人都有看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09: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該言論有截圖之相關證據,或許可至地檢署對其提告誹謗罪,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流水 103-01-28 13:26

那請問可以去警察局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亦可至警局報案,但時間較久,若能直接具狀至地檢署,則較迅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本件所涉及的是告訴乃論罪,故似應先釐清由您知悉對方犯罪事實起算,至今有無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酷寶 103-01-27 12:55

我在12月30號騎車下班回學校途中,被一位紅燈未成年駕照的國中男生撞到,對方當時有倒地卻牽起車就跑了。我的左腳開放性骨折粉碎骨折跟斷三節,左手小拇指也有受傷,住院14天,開刀裝了內固定器,第二次裝了內固定器,醫生說至少要休養半年之久。這10多天對方只是帶著水果來探望,直到出院前也沒有表是什麼,一開始就跟我們家人哀嚎說沒有錢,但腳上穿著名牌鞋子。家裡無法負擔去請律師,怕對方會脫產之類的,出院到現在對方都沒打過電話,也不曉得要如何去準備上法庭該準備的東西,也還在等法律通知。

對方家人表示他兒子說他闖橘燈,筆錄上我沒有提到目擊證人的話,上法庭是可以請目擊證人作證嗎?賠償金額怎麼定?該做什麼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無和解意願,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edcorner 103-01-27 11:30

您好,近日在下鄰居因為酒醉大鬧管理室造成糾紛,也請員警到場處理,也完整蒐證,該住戶以言語(三字經)辱罵當事人,且以肢體暴力攻擊當事人(無驗傷)。

請問,單以刑事訴訟

1.若至警局提告,函送法院,開庭後,提告者需出庭嗎?

2.若聘請律師提告,勝訴後,律師費是否可由委任律師向對方請求?

以上2點疑問,請 貴事務所釋疑,或直電在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法院仍會通知告訴人到庭,但告訴人可以委任代理人出席,本件可以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但律師費用並無法向對方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律師費用部分,無法向對方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毅樊 103-01-27 08:37

1/26上午5時左右  在宜蘭市 被近15人左右圍毆  之間還有人拿鐵椅子鐵片

導致本人頭重傷  在這過程中還有人揚言要把我押到山去做掉  不然沒完沒了  這樣的情況下 我已到附近派出所備案  等驗傷單出爐 作筆錄

我本人的隨身物品包包還遺留現場  後來請派出所員警去找也找不回

 

請教王律師像這種case該當如何處置妥當?  有何良言建議  多多指教

您好:這部分您可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恐嚇告訴,而民事上您可以向對方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醫藥費、因此增加開銷與損失的收入、精神慰撫金等。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撥空來事務所與我們討論,以便為您提供更全面的建議與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傷害恐嚇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海 103-01-27 00:46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日前行車糾紛 遭對方攔車 並以三字經路罵我

全程有用行車紀錄器拍下

照流程 警局提告->調查->函送地檢署->偵查->起訴->附帶民事求償->法院->審判

那這當中 我可以不出席和解場合 及法院開庭嗎??

講白一點就是 因為對方看起來就非善類 怕對方心生不滿 對我挾怨報復

我不想再跟它有任何接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不想出席,則可以委由代理人出庭幫您主張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由律師提您處理相關訴訟流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祐 103-01-26 13:15

律師您好:

我想問的是,去年大概8月快9月認識一名女孩子當初不知道是未滿18歲,

因為看型身材以及樣子像是成年人,所以認識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生性關係,而後在這兩個多月內由於她多次跟別的男人來往並發生關係及與我提分手,而我當下氣不過就使用手機的Line傳一些訊息恐嚇她,說不跟對方分手而跟我在一起的話那男的會被我老大找然後出事情,但之後我們也沒在一起,只不過她跟那男的分手了,事後我以為沒事情,結果在12月初的時候警察派人到家裡直接把我扣押搜房子以及上手扣進警察局,而做筆錄的時候對方有拍下照片使用Line我恐嚇她的那段語言,然後也說有發生過性關係,女方滿16未滿18,但是我說雙方是自願下,雙方家長都知道,但是我的Line早就沒有那段訊息了,因為刪除了,而所以做筆錄我不承認,但是我還是被扣押上了士林地方法院,回答的依據一樣是我沒有恐嚇過她,但是我有承認是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但結果還是保釋出來花了五萬元。

 

檢察官在最後的時候叫我跟對方私下和解,不然會很麻煩,我拿到的單子是刑事訴訟

而出來之後找對方談,報警的不是對方家長而是女的學校導師,而目前對方家長沒有提告,但目前和解金還談不了,我要顧家跟媽媽,所以目前只有我賺錢壓力也很大,對方開口說6~8~10萬行情價,而我自己能力只能拿出2萬元,請問要怎麼辦?對方說的那句話行情價是否可以判為對方家長是有策劃過的計畫?

 

另外只有Line的證據是足夠可以提告嗎?

他們沒有任何證據只有拍下那個Line的對話圖片。


我本身目前25歲,

而我現在也是碰到了滿16未滿18發生性關係以及恐嚇這兩件事情,

滿16未滿18民事訴訟嗎?無法撤銷?那我會怎麼樣嗎?我沒有前科

 

麻煩律師先生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恐嚇部分,應再與對方協調和解條件,視有無機會再降低,若和解破裂,檢察官即會起訴,僅得具狀向法院請求緩刑及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就16歲以上合意性交之部分,即無相關刑事犯罪疑義,僅有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11: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時已經滿16歲,則倘若您沒有違反對方的意願,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2、有關恐嚇的部份,line聊天系統的對話確實可以當作證據

3、是否和解您可以自行斟酌是否有能力負擔,跟倘若沒有和解緩起訴緩刑機會不高,屆時您可能需要易服社會勞動甚至於遭判刑超過6個月等不確定因素。

4、性侵害跟恐嚇罪都是公訴罪,無法撤回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輝 103-01-26 10:14

律師妳好:

最近爸爸辦理繼承爺爺的土地.土地權狀所有人我都已代為辦妥也辦理土地鑑界.但目前土地上已有使用者而且使用超過40年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地政人員叫我簽一份無償公設我幫爸爸簽的這樣有生效?因為當初地政人員說可扣繳稅金而且土地還是我們的.爸爸可提出無效反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首先應先確認該建物在土地上有無占有權利,尤其已經占有這麼久,更應注意有無時效取得地上權之問題,若無,則您們可以訴請拆屋還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對方主張拆屋還地,惟須注意對方是否有時效取得地上權之問題。另就您幫您父親簽名之部分,若您無代理權,您父親可主張無效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達 103-01-26 08:45

律師您好:

敝人於半個月前終止了一項網路服務,且保留了該服務的申請書與終止書。但卻在近日收到該網路服務已開通的訊息,經過相關管道窗口查詢後,已知為該服務機構內部人員未經授權同意便冒用敝人資料進行申請。該人員已終止冒用敝人資料申請的網路服務並於電話中道歉。但這是在敝人軟硬兼施下所得到的結果。另外,同時與該服務機構聯絡窗口反應此事,該服務機構聯絡窗口告訴我此事須待上級調查後才能給予我相關答覆。以上是敝人目前狀況。

對該機構來說此事絕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是最後一次。敝人想請問律師,遇到這樣的狀況,面對該人員與該機構應當如何應對與處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蒐集對方違法之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honbe 103-01-26 03:34

在我小時候5.6歲開始一直到國中1年級12歲

他每每只要喝酒就亂性 甚至打我辱罵三字經

還有到我房間一次脫我褲子長達好幾年的精神折磨

但因為當時我年紀還小根本不懂得向外求助 驗傷等等的

我因為小時候的陰霾揮之不去 現在醫生也開立證明我有邊緣性人格跟憂鬱症

我想請問 這種因為她自己的行為 毀滅了一個女孩子美好的未來

真的可以不需要付出任何得代價嗎? 傷害了一個人讓一個人心中因他而埋下永遠揮之不去的痛跟陰影也因為我的個性讓我失去好多東西

這樣的人還可以逍遙自在 完全不用對他的行為負任何責任!

請問律師 這樣子我能怎麼處理呢

就您所述侵害行為最後發生時點是在何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最後受到傷害之時間點為何,決定您是否能對其提起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刑法第80條(追訴權時效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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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麵 103-01-25 18:14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最近我朋友爸爸過世,但他名有車有房,但車子錢由我朋友支付,因我朋友的爸爸之前跟前妻有生一個孩子,但因為那時候跟前妻離婚後,那小孩就跟媽媽一起生活,目前定居美國。

這邊是想請問一下,那同父異母的小孩可以繼承遺產嗎?還是會因為都沒聯絡也沒撫養照顧爸爸,就可以不經過他的同意而把車房過戶給我朋友呢?

只要是婚生子女都有繼承權,沒撫養不會喪失繼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前妻的小孩仍有繼承權,所以他父親的遺產現為全體繼承人共同所有,所以若是要處分遺產,建議最好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以解決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5

 該子女原則上還是有繼承權,不會因為沒有一起生活或沒有撫養而沒有繼承權,

除非你朋友父親生前有表示不讓其繼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小孩亦為您父親之婚生子女,對您父親亦享有繼承權。除非您父親對其有民法規定之表示失權情事,該小孩方喪失繼承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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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哥 103-01-25 14:38
剛開始使用綽號去UT留言一些 年齡 綽號 學生 要找援X之類的

之後被查到IP 要求我去警局 之後做完筆錄 我當時沒承認 說當天很多朋友在我家

之後警員要求要聯絡我朋友 不久就收到檢察官傳票

檢察官詢問時我沒承認 檢察官要求我找證據 他給我一個禮拜時間 不然要起訴

我後來沒有寄證據檢察官 一個月後收到 法官的傳票

我不知道後來要怎麼解決 現在很緊張 心都靜不下來

1.到法官面前該怎麼做?

2.會不會被關?有前科?

3.檢察官沒承認 到法官那邊才承認會不會更嚴重?

4.是否要請律師? 2014-01-23 16:42:51 補充

前科 第一次發生法律問題

所以才有點慌張

所以到法官那裡 就已經有前科了?

2014-01-24 18:00:30 補充

目前20歲 完全沒有交易 也沒有第二女生

就是留言內容而已

少年是本身

只是當初朋友因為好玩 在我家玩樂喝酒

故意找我名子作標題 之後他們知道嚴重性後果 他們都不肯出面

所以我還是跟法官說我沒做 那假如他向檢察官一樣問我說 我沒證據

我不是也更慘?

所以我目前考量是以最糟糕的部分來當做考量 所以想知道我沒做 來承擔後果是怎樣

法律小學生 103-01-25 16:08

大大你好 有關此類網路留言 之後被檢察官起訴的案件

本人及身邊的友人 多數都有遇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罪證明確,則對您最有利之作為應是在偵查中爭取緩起訴,以避免留下前科紀錄,建議您盡快委請辯護人為您爭取,以免因小失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1-25 23:38

 ip是你家的ip,你要推給別人恐怕很困難,建議認罪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觸犯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規定,目前您應委請律師,討論案情,視相關證據資料為何,是否認罪請求緩起訴或為無罪答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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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你查了UT. 援交的判決主文:梁??以電腦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給你參考。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