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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憲 104-08-25 15:23

 前夫因節省稅金問題,買車時將車主掛在我媽(丈母娘)名下,

離婚了,開始拒付稅金及罰款,

要前夫將車子過戶回去,卻說車子他不要了沒在用,拒絕過戶

但後續收到罰單及停車費甚至稅金摧繳通知,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強制他將車子名子過戶回去及罰款繳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5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辦理過戶

倘若對方仍拒絕或是置之不理,可以提起強制過戶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48

您好,因為該汽車之實際所有權人為您前夫,建議先發存證信函請求過戶並繳納相關罰金稅金,若對方不理會,再提請確認所有權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撰擬存證信函,請求對方限期過戶,繳納罰鍰及稅金,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可在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侑憲 104-08-26 14:21

那稅金及罰款要先帶其墊付還是訴訟強制執行,但前夫名下已無財產

PoPoChen 104-08-24 12:59

您好 想請問房屋所有權塗銷問題

我母親在2007年積欠銀行卡債時申請債務協商但無力償還

房屋在2003年時已向銀行抵押借貸,但在2007年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友人並轉貸。

2008年時因資金不足向高利貸借款,此時房屋所有權也再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高利貸。

之後由舅舅出面將高利貸債務還清,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原因:買賣)給我(2007年後房貸一直都是我在繳)。

而我在2011年重新轉貸,房貸與所有權都為我名下。

而這個月收到其中一家信用卡債權銀行申請簡易庭調解,要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塗銷使其轉回我母親名下。

想請問其中房子一直都有按時繳交房貸,這樣購買行為成立嗎? 會不會遭銀行塗銷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4 13: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日後倘若進入訴訟程序,對於房屋移轉的相關證據,包含契約書、金流都必須能夠提出,否則恐遭認定是協助母親脫產,故而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2、調解程序中倘若願意代替母親清償,也可以以和解的方式處理,不過要清楚明白和解的內容才能保障權益。

你好:

過戶給你之前歷次的過戶比較像是讓與擔保,以讓與所有權債權人之方式擔保債權人之債權清償後原則上所有權要回歸原所有權人名下,也就是你母親名下。 除非你與你母親或抵押權人有簽訂買賣契約或其他契約,並有資金關係存在,否則你母親的債權人可能依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撤銷詐害債權等規定,主張所有權移轉登記無效或得撤銷,必須返還登記在你母親名下。 建議你準備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小鄭 104-08-23 19:29

阿公阿嬤過世留下房子,各有留給兩個兒子

並有立遺囑

但該房子過戶還需要其他四位女兒蓋才可

 

我想問的是,女兒和大兒子關係不佳

所以女兒們只想幫小兒子蓋章,這樣小兒子房屋過戶可成立嗎?

還是要大兒子那邊也蓋才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3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單獨取得產權的部分,可以由取得之繼承人直接以遺囑辦理登記

2、倘若是變成共有的狀態,則必須有遺囑行人才能單獨辦理,否則只能夠過法院裁判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3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遺囑有無符合法定程式,若無符合法定程式,該遺囑為無效,應按法律規定各個繼承人之應繼分繼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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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遺囑若有遺囑行人,可以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遺囑繼承登記,不用其他繼承人同意。

小倩 104-08-23 16:14
債務人將動產跳票後,未取得債權憑証前過戶債務人的姐姐。姐姐出庭刑事庭當証人,稱雙方售價330萬,妹妹於另一庭刑事庭亦稱330萬。近期告雙人通謀虛偽,二人提出買賣契約書,且口供全改成售價如契約書所載為610萬?請問可否告姐姐偽證罪?

你好:

應先釐清提告刑事部分是何情況。 若能證明是通謀虛委意思表示,而具結作證部分屬於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會構成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 若只是金額記錯,不會構成偽證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3 1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害債權或是損害債權案件裡面,有關於動產的價金應該是重要事項,蓋法院多會以此認定交易是否與常態交易相同,應該釐清當初錯誤論述的原因為何?要構成偽證罪不是不可能的。

2、建議應該您的姐姐、妹妹、您共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動產交易標的金額應屬極重要之事項,若非時間過久記憶應該清楚,依情況所述,若證據充分,確實有可能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且於刑事庭做證,甚有可能觸犯偽證罪。

建議:刑事做證應該不只詢問金額,應會詢問交易辦法、方式、地點等等很多狀況,應由蛛絲馬跡的筆錄還有實際狀況去全盤釐清是否成立偽證罪的可能,應安排律師當面詳談為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3 20:32

您好,建議蒐集更多證據,並比對對方在開庭經具結所供述之證言及現金開庭所供述之證言,提出偽證罪告訴。

小葳 104-08-22 19:08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之前家裡環境不好高中就半工半讀 五年前我買一間房子想說家人可以一起住 母親頭期款拿出140萬其中有108萬是從我的戶頭領出 繳貸款這幾年家裡的基本開銷(水.電.電話.網路費)也都是我支出 近兩年因為房貸越繳越少 母親卻無理取鬧要我把房子過戶給我爸 說給我20萬 要我搬出去 甚至出手拉扯我女朋友衣服跟頭髮 我為了要讓我母親放手 咬了她的手 她卻告我傷害 出庭的時候也一直強調說房子是她的 後來檢察官卻說房子我母親的 為什麼我女朋友可以沒有經過他們同意住那裡 變成她打我女朋友是正當的 還說了一堆謊話 最後反而被檢察官質問 也不相信我說的 全家人為了要搶我的房子 不惜的開庭作證 說謊 後來沒辦法自己在外面租房子繳房貸 房子是我的名下 想把房子賣掉 我母親又不肯離開 說房子是她的 我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礙於跟她是母子關係 上法院情擺第一   母親抓準這點一直對我提告 我卻無能為力 不知如何是好

你好:

傷害房屋真正所有權人是誰沒有關係,你如果真的有對母親動手,可以尋求母親的原諒,請母親撤回告訴,母子之間沒必要鬧到這麼僵。 房地如果是你買的而只是借名登記在你母親名下,你母親、父親應該都知情,你可以準備你給付頭期款、繳納房貸、保管所有權狀等證據,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終止借名登記契約,再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勝訴後可以將所有權登記回你的名下。 建議先聲請調解,無效果再訴訟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釐清事實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您母親告您傷害您可主張正當防衛作為阻卻違法事由,且基於您們是母子,法院較傾向和解方式解決,至於說謊視情形可能會構成誣告,而您想把房屋賣出,因為所有權是您的,你有權賣出,但是目前有人佔用房子價錢會比較不好,為避免爭議,您先收集好當初付頭期款、房貸、生活基本開銷以及您有事實上居住在那裡的相關收據及證明,作為之後您家人若要起訴的防禦證據,至於您母親不願離開,您可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要求您母親離開。惟是家人,可先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再進入訴訟程序。

匿名 104-08-16 15:45

小弟於進入公司時向主管購買中古車,已過戶,並於6號晚間交車,已付X萬頭款,尚餘Y萬尾款於90日內應繳付,合約中無載名保固里程、保固引擎等字樣。

在第四天(11號)時車輛行駛中突然冒煙(此時小弟約使用了200KM),見狀便停於路邊,賣方使用信用卡免費拖吊服務協助拖到修理廠,技師看過僅為壓縮機故障尚無安全疑慮,小弟便駛回公司並於下班後再駛至認識的汽修廠,技師看過後發覺除了壓縮機尚有一異音可能為引擎部分有故障,小弟因不敢再行駛便先將車輛置於汽修廠。

此時才正視此份合約......發現於定型化契約中對於買方保障有利之條件大都已刪去,違約情事訂於第五條中,內容下:「合約成立後,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不賣,應接已收定金款項加倍償還乙方,若乙方違約不買,或不能於約定期限內付清餘款,甲方得以沒入乙方所付之定金,並有權收回該車。」

小弟已經對這台車失去信心,現在因車輛需維修才能行駛,不曉得後續該如何處理,想退車好像又不知道怎麼判定車輛瑕疵,現況想談尾款不繳交,想問依照第五條訂立的,是否我可以於90日後,讓他依合約有權回收該車,但又不曉得這裡指的該車是3個月後的現況交車嗎?還是必須要修妥?屆時如他不收回我必須一直掛名於車子,我可以辦停駛或如何因應?

104-08-15 13:46

之前貸款一台125cc的機車,頭期款繳了一萬兩千後,因為老公腰開刀而無法工作,所以未繳貸款。幾個月後車子借給大伯一位朋友,後來車子撞壞了,後來他的老婆拿了五千給我們,表示車子他們會負責,後面的貸款錢會去付,所以就把證件給予過戶。這事情就一直到7月15警察到我的租屋處,表示我已被通緝要帶我回警局歸案,當下真把我嚇到哭了出來 ,被移送法院開庭,檢察官說下次傳貸款公司來,讓我們自己說。11號開庭了,因為家裏經濟狀況不好,我和老公在外租屋還有一個孩子,算一算一個月只付的出三千左右,貸款公司覺得不能接受,所以不和解,而檢察官要找出哪位大伯的朋友,不然他會懷疑我說的真實性,但是現在我真的完全找不到那位大伯的朋友,檢察官說要從刑事去查,我真的很擔心又很害怕,貸款公司說下次開庭帶一萬五來,他們才願意接受談和解,若我找不出那個人該怎麼辦?我會不會因此而被關?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的情形應該是採動產擔保交易模式購買該機車,當初應該有簽一份「分期付款約定書」,約定書上有記載全部價金未付清前,上開機車所有權仍屬於貸款公司所有,買受人僅得占有、使用上開機車,不得任意將該機車讓與、移轉、質押、典當或為其他處分。您收取5000元代價後,將機車過戶給第三人,已違反上開規定,涉犯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儘量向貸款公司承辦人及檢察官說明經濟困難之處,努力降低金額達成和解,爭取緩起訴處分,因為將來如果檢察官把您起訴,此類案件法院判決雖然不會太重,多半為拘役或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但畢竟是一筆負擔,且貸款公司仍可再透過民事程序跟你求償,不如拿來協商和解。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Dorothy 104-08-15 10:07

想請教律師們:
多年前 我爸爸留下的房子 目前房子的權狀是哥哥與我公同共有
但近日 哥哥似乎是想要和嫂嫂 想用房子去做其他用途
請我去地方法院調解室 把房子過戶給他
和我哥哥在通電話 彼此根本沒共識 根本不想和他調解
我想好好捍衛自己的權利
請問律師們 我能怎麼做呢?
當天調解室未到會影響自己的權利嗎?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5 10:39

 繼承屬於公同共有,亦即動產每個分子都有屬於您的部分,只要你不同意共有人於該動產上做其他用途,他則無法使用,應該說雙方都不可以任意做其他用途。

調解也可以去看看對方希望的用途,你能夠接受的條件,這樣才能使動產最大價值化,不一定要完全拒絕。

但是只要您沒有同意哥哥做其他用途,他任意使用,則可能有民法767條、179條、184條之狀況喔。

建議:當天可以輕鬆的心情去了解狀況,回來在做討論,不要任意簽任何文件。

民法第179條:

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767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要怎麼做,要看你的目的是什麼,是要取得應得的利益,還是要維持房產所有權人的身份,做法會有所不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調解不成,日後您哥可能會聲請裁判分割,屆時您也可以準備您的和解方案供法官參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石小姐 104-08-14 21:03

律師您好,

現在有關於購屋繼承問題要請教您。

1. 我已婚,沒有小孩,未來也不會有打算生,我父母已去世,我有保壽險,

     我老公在我百年後可領到幾百萬的壽險金。但是我老公只有買短期壽

     險,僅到111年。
    我老公家有母親、大伯全家、小孩,未婚小姑。

2. 我們想要買房,因為我只是個SOHP族,我老公工作比較穩定,存款比我

     高些,所以他說願意負擔購屋費用與每月房貸。

     但現在問題來了,因為我壽險金在百年後給他,所以他說願意把房子

     記給我,但若是他意外身故,我是否能百分之百擁有他的財產與這間房

     子?
     若他母親尚健在,是否需要分他一半?或是分給他的兄弟姊妹?

3. 請問房子若共同登記我們夫妻兩,與登記給我,對彼此遺產繼承差異為

    和?

4. 如果我老公身故,我擁有該房產,我們無子嗣,是否可以以捐贈、過戶

    贈與的方式給他者?

(因為大伯對家庭很不負責任,老公不希望房子日後給他,或是大伯利用母親心慈,再轉一手到大伯那。)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動產登記為主,如果房子登記在您名下,就不是老公之遺產,您老公死亡時自然不會發生繼承問題。 如果登記二人共有,則老公的二分之一持分死亡時變成遺產,你們又無子女,依民法規定,由您跟他母親共同繼承,您二分之一,他母親二分之一,所以您的持分會變成3/4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生前贈與當然可以;如果是以遺囑方式,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仍得自由處分,何況您看起來並無法定繼承人。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石小姐 104-08-14 21:59

 律師您好,

如果我們都無子女,我父母也去世了,他母親也去世了話,法定繼承人為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則繼承人為配偶與其兄弟姐妹繼承,並由配偶取得二分之一之遺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8-14 17:46

奶奶亡於102年05月01日,名下有一筆土地房屋(抵押權2佰萬)現值約6佰萬。 配偶及4位兒女仍健在,當月辦理遺產過戶完成。 其中一位繼承人有債務(約20萬)因無法支付遺產申報及過戶費用 故無將財產分配到他名下。 近期104.08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現階段為調解 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共同繼承人是否有脫產嫌疑?

老徐 104-08-14 14:12

102年我有借錢給朋友甲,對方式已未辦妥繼承之其父遺產土地做為擔保,承諾俟其繼承遺產土地持分後,即行還款.

今年甲避不見面,我查了才知道,他們家的土地已在103年6月辦好繼承過戶了.土地由其兄姐繼承,甲沒有分得土地,顯然他們蓄意躲避甲的債務.損害了我的債權.

我有甲簽的支票,借據和法院得支付命令,我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他們的土地登記嗎?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爭回我的權益?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4 14:53

 一、未辦理繼承土地,請問當時債務人之父親已經過世了嗎?如已經過世,該土地屬於事實上已繼承,但是對方事後可能辦理拋棄繼承

二、比較想了解借據內容是否有詳細敘明日後辦理繼承登記後,該地將作為擔保,或還款之用途。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所述,債務似乎是拋棄繼承,但最高法院73年度民事庭會議決議,拋棄繼承不許債權撤銷之。 您只能執確定之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或提起刑事詐欺告訴,但須舉證債務人在借款之初即有將來不依約清償詐欺故意,難度較高。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如同各大律師所述, 詳細情況還是要依借據內容, 了解土地擔保部份為何

才有辦法做確認判斷, 不然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指針對債權部份對債務人動作(前題是債務人有扣除該土地後的其他財產足以支付對您的債務)

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你好:

若對方已拋棄繼承,你無法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拋棄繼承之行為,已詳如各大律師所述。 若對方未拋棄繼承,以遺產分割協議方式分割遺產,而未受分配時,是否可以依民法第244條規定撤銷,實務上有不同見解:否定說認為遺產分割協議乃以人格法益為基礎之財產行為並非民法第244條規定得撤銷之標的,可參考新北地院104年度訴字第682號民事判決見解;肯定說認為遺產分割協議仍得為撤銷之標的,可以提起撤銷遺產分割登記訴訟撤銷該行為,可以參考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易字第437號民事判決、新北地院104年度簡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全國各地法院目前尚未統一見解。 建議你攜帶完整尋求律師協助,以免無法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6: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取得確定之支付命令,可持確定之支付命令,請求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或嘗試蒐集錄音證據,若對方有施用詐術之情形,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取得確定之支付命令,可持確定之支付命令,請求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或嘗試蒐集錄音證據,若對方有施用詐術之情形,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之。

小游 104-08-13 21:05

本人有一筆土地,目前因鄰地所有權人請求袋地通行權正在訴訟中,請問:

1.該筆地是否可以買賣並辦理過戶?辦理過戶本人是否有法律責任?

2.若過戶後,本人已非該筆地所有人,以被告身分出庭是否合法?或者鄰地地主    需以新地主為被告繼續訴訟?

3.若有判決, 判決結果是否對新地主於法有效,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土地仍可以移轉,至於通行權的訴訟,則可由新所有權人來承受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線上通話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游 104-08-13 18:06

本人有一農地,目前因鄰地請求袋地通行權正在訴訟中,請問:1.該筆農地是否可以買賣並辦理過戶,本人是否有法律責任?2.若過戶後,本人已非農地所有人,以被告身分出庭是否合法?或者鄰地地主需以新地主為被告繼續訴訟?謝謝!

巧媽 104-08-13 16:51

公公現在外面有女人(婆婆己去世),其對象:喪偶.有婚生子女2人,公公口頭上說不會再婚,但是公公名下有數間動產農地1塊,有口頭承諾百年之後會將其名下動產農地過戶給特定子女,因怕口說無憑,再加上外面女人會侵占財產.想要請律師遺囑公證.                                                                       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1.辦理公證律師可以提供公證人2位嗎?                                                   2.辦理遺囑公證,公公事先要準備什麼資料(財產清冊or稅單)???                   3.遺囑公證當場辦是否可以當場好.

 

 

你好:

民法第1191條規定:「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前項所定公證人之職務,在無公證人之地,得由法院書記官行之,僑民在中華民國領事駐在地為遺囑時,得由領事行之。」 

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你若是要辦理公證遺囑請與法院所屬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聯絡;若是要委請律師辦理代筆遺囑,就近尋找可靠之律師即可。

法院公證處辦理程序及準備資料可以參考:

http://www.judicial.gov.tw/Qna/content.asp?seq=444

沈恆 (沈律師) 104-08-13 17:28

您好!

遺囑有五種方式,其中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可請律師協助。但公證遺囑及密封遺囑一定要找公證人辦理,並不是找律師辦理,且為公證人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不得為遺囑證人,故2位見證人可能需自行覓妥。因此,若確定要製作的是「公證遺囑」,詳細需準備資料建議直接找當地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洽詢較為適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一定要公證遺囑有兩種,其他種類的遺囑就算沒有公證也會有效: 公證遺囑:需要文件,立遺囑人及見證人身分證、印章,繼承人資戶籍謄本,財產資料及價額。 密封遺囑:需要文件,立遺囑人及見證人身分證、印章,遺囑一份。

以上皆須立遺囑人和見證人親自到場,見證人只要不違反民法第一一九八條規定,任何人皆可擔任。惟須注意,公證遺囑的內容不能違反特留分之規定。

大隻 104-08-12 22:00

前陣子急缺錢用,但是因為不好意思向朋友開口,銀行信用又有瑕疵,

就上網察看網友建議,有人說辦機車分期可以換現金,

意思大概就是以我的名義分期買台車,再賣給車行大約以新車7成價格收購,所以我就賣給他了...

我8/12牽車當天過戶,皆於晚上接到分期公司電話,說我這樣的行為涉及詐欺,要求我一次繳清,

本利+違約金要9萬初,我一次拿不出那麼多錢來

加上我是真的會繳納每期的款項  但要我一次繳清

我真的拿不出來,也不希望真的被告而失去工作

該怎麼跟分期公司協商呢?!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6:16

這只是對方的一種催債的手法,這種基本上就只是民事債務糾紛,但若您無力繳納,可能還是會面臨被強制執行扣薪的情形。

Tom 104-08-11 20:27

律師您好,請問長輩的遺產經法定繼承人等同意分割過戶完成後,其中又有人反悔,可以反悔要求重新分割嗎?

過戶前所簽署的附帶條件具有法律效應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繼承人所簽署之分割協議當然有法律上效力,若某位繼承人於分割後不服,除非該分割協議有偽造、變造,或繼承人簽署協議書有遭詐欺脅迫情形,否則應不得事後再爭執。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104-08-10 01:11

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

我男友購買機車分期付款12期,由我擔任他的保證人

目前只繳交了第一期,因為他生病了可能暫時無法工作

所以商量想把機車過戶給我由我來繳交

想問的問題:

1.分期付款中有辦法過戶嗎?我男友會不會被告詐欺?能不能過戶給我後,

我一樣拿著他的分期帳單每期按時繳交呢?

 或者融資公司會不會要求我男友需一次全額清償呢?

如果我男友無法一次全額清償,是不是會轉為找我這位連帶保證人要我一次清償?

沈恆 (沈律師) 104-08-10 08:41

您好!

能不能過戶要看當初所簽契約如何約定。又若借款人無力還款,而保證人要出面處理,最好是先找融資公司商議,否則擅自過戶又不繳貸款,當然可能被懷疑是蓄意詐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楊小姐 104-08-09 15:43

請問各位大律師,您們好

家中房產登記於孩子名下,但孩子可能要結婚了,如何限制孩子不得任意對該房產進行買賣、過戶等動作?

另外,若該房產屬於母親的,孩子如不慎比我早走,我該如何取回房屋

您好:

請先確定房子真正所有權人是何人,由何人管理、使用、處分、收益?你是否將房地贈與兒子?若屬於兒子,兒子可以自由處分房地。 若屬於你,可以選擇將房地登記回自己名下。另可與兒子訂定借名登記契約,並妥善保管所有權狀,權狀掛失會公告,你在公告期間向地政機關申報權狀,兒子就沒辦法掛失,兒子要處分房地會受有限制。將來繼承發生時,可依借名登記契約所有權登記回自己名下,或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由法院判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9 18:53

房屋實際所有權人為您,建議還是移轉登記回您名下,以避免將來之糾紛

Chang 104-08-08 04:22

各位律師好:
我在上個月把家中一台開不到的車在FB上售出
 今天那位買家致電給我說
車子的里程數有被調整過
說要告我刑事詐欺說罪很重是公訴
挖咧我聽到整個嚇到
因為車子也是我跟二手車商買的
我根本不是店面車行或網路的車商
也不靠這個賺錢的
我怎麼可能會去調表我也是買家跟我說我才知道
說要請律師告我
而且糗的是我們當初根本沒有設立合約都沒有
就他試完車沒問題後就現金交付過戶
這樣我該怎麼辦 真的有點可怕><

Chang你好:

對方有跟你說希望如何處理嗎?(退費?折價?)又,是否有提供相關資料給你(例如車廠出具的證明等)?

若你沒有去調整里程數也不知道是否有被調整過,原則上應沒有詐欺取財的問題,但仍建議先冷靜地蒐集相關資料,才能評估對方的請求跟主張有無道理。

以上供參。

Chang 104-08-08 13:20

謝謝陳律師拔刀相助
對方有傳給我車廠的里程數證明
他希望折價或買回但我很怕他這樣會獅子大開口
我也是他告知我才知道里程數有被調整過
不然之前完全不知情
如果這樣到法庭上我的勝率大嗎?
怕他獅子大開口連修車保養之類的錢都要我出 
律師是建議折價或買回嗎?

Chang你好:

若對方所開的條件是你可以接受的,那麼或可以與對方和解避免後續紛爭及麻煩。

若對方所開的條件你無法接受,那麼也只能等對方採取法律程序後再行答辯反駁。

依你所述,刑事上雖不至構成詐欺取財,但民事上仍可能有瑕疵擔保減價的問題。

以上供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8 15: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詐欺告訴,但亦不一定會成立之,對方須證明您主觀上有詐欺之故意,客觀上有施用詐術之行為,本件汽車買賣即使存有瑕疵,亦為民事債權債務問題,若無法證明您有詐欺之故意及行為,仍考爭取不起訴處分,再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您無須過度擔心,目前應小心不要再回應對方任何問題,避免對方蒐證之,同時亦可將對方相關回應蒐集,待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如果你是買二手車轉賣但你從來沒有調過里程數,那就不是詐欺

二、這個部分你的前手是不可能承認他自己有調里程數的,但你也可以否認,理由是因為你的後手自己也可以調,怎麼證明是誰調的呢?

三、如果真的被告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但是在台中而且費用第一個問題是一萬八千元,第二個問題以後測一個問題多六千。

四、如果雙方講好了解除契約你把錢退給他他把車退給你,這樣是可以考慮的,至少你會少了律師費…

五、不用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真的開很大的時候再找律師協助處理即可。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如果告訴人有提出該車真的有調過里程數,而您是他買車之前車主,如果您無法提出在你買這輛車前該里成數已被調過,有可能構成詐欺罪,契約並不一定要以書面,兩人口頭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為成立

Kano 104-08-07 07:36

您好,那個1如果父親有卡債,那他父親有房地產,那銀行會不會查封

2.如果父親拋棄繼承,過戶給兒子,那兒子的那份會不會被查封

3那父子都拋棄繼承,銀行會不會和我們分一份(房產要分成6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8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父親有卡債,卻拋棄繼承的話,銀行可以聲請撤銷拋棄繼承,屆時房產由父親繼承之後,就可能遭到拍賣抵償。

阿豪 104-08-07 03:39

我在我一個朋友店上班 他介紹他朋友給我認識

因為當初剛考完機車駕照,想買機車

他就介紹他朋友給我認識, 因為剛好有一台機車

我朋友叫他賣給我,他朋友也願意說好

可是沒有白紙黑字寫合約,想說都是朋友認識

我就用我薪水抵扣.來買這台車.我朋友也扣了

機車也寄來了,才發現問題很多.我也維修了

薪水也是照扣了.朋友是老闆 他幫我代付

我不好意思拒絕,這台車我不想要,

都處理差不多.他朋友把他過戶相關證件給我朋友

之後才發現,車台號碼模糊不清無法過戶

但是強制險就已經可以過戶過戶都是我朋友處理

後來我跟朋友有工作上的糾紛就沒連絡

怕他們會對我不利.我真的很害怕,我也不敢連絡

到現在,機車我也放著爾而才會騎車

現在警察分局通知書來了,寫著侵佔案子

8/9就要去報到說明. 我也不會講話.

我才23歲 沒有錢請律師 不知道如何處理

我也沒有證據,只有強制過戶寄來,沒證據

麻煩大哥大姐  告知我怎處理,我不想有案底!

我會不會被關, 還是怎樣? 真的好害怕!

光明 104-08-06 19:14

各位律師你好:

  收到法院主文通知書.內容如下:

被告黃小玉應給付原告(房子公告地價)新台幣五百二十萬五千四百三十三元.

及自103年3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原告其餘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黃小玉負擔二分之一.

餘原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餘原告以新台幣一百七十四萬為被告黃小玉擔保後.得為假執行!

原由:黃小娟因為缺錢向黃小玉借錢.事後將房屋過戶.待N年之後反悔.

但是黃小玉有提出當年提款證明,所以法官判的文,不太了解!!

可否律師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2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是被告必須給付原告5205433元的意思。

倘若對於判決不服,應該於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鄭先生 104-08-06 17:15

家父積欠銀行卡債,法院已拍賣房子,由舅舅標回,近期舅舅將房子過戶給兄長,今日收到法院簡易庭協調通知信,告知債權銀行發現房子過戶債務人長子名下,認為債務人是脫產藉由第三者買回再轉過戶債務人長子,認為債務人長子因無經濟能力購買該房子,且債務人還住於該處,因此債權銀行要繼續追討房子拍賣之後尚未還清的債務。像這樣情況 法院傳家父及兄長出面簡易調解庭 應該如何面對及因應呢?

謝謝大家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18: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權銀行尚未受到清償債權,確實可以繼續向您的家父求償

2、該房屋不論是由誰清償,都是經過法院拍賣,並且依據拍賣程序給付價金,銀行也受到清償,本文認為銀行之請求無依據。

3、不過仍建議委請律師進行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啊銘 104-08-06 16:55

我朋友父親當時中風已無自主能力也無先前就請律師分配財產但是其後母跟親叔叔竟然將他父親的動產動產私下過戶,,其父親過世後顯示無遺產,企圖掩蓋真相,請問我朋友該如何提告,,。,請律師解答,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17: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調閱病歷,倘若財產過戶時您的父親並無意識,可以提告刑事偽造文書

2、屆時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財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7 11:25

若可證明非出於父親真意的話,可能會有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等刑責,且也有侵害繼承權之情形,可由其他繼承提告要求返還遺產

chw0619 104-08-06 15:22

房屋繼承問題想請教:

     父親過世後,留下一棟房屋,因家人感情不睦 ,意見不和,一直未辦繼承過戶,目前是由我和母親同住 ,妹妹已嫁至外地,弟弟也住外面,但是父親印鑑證件及房屋權狀等資料(戶口名簿,父親死亡證明書,存款簿..)都由弟弟把持,弟弟放話說寧願房子充公也不辦過戶,母親也偏袒弟弟.想請問一下,在這種情況下, 我有什麼法律途徑將此房屋過戶到我名下而不被充公拍賣?

 

謝謝!!

 

 

1.房子是誰的名子?

2.就算是繼承也是均分, 不可能整間過到你名下

3.您述敘內容很多不清處的點

4.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4-08-06 20:53

您好!

其實從被繼承死亡起,所遺留房屋已經自動歸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既然您也是繼承人,即使沒有權狀還是可以先將房屋辦理繼承登記成公同共有,就不會有罰鍰及充公的問題。之後若還是無法全體協議分配方式,可提出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公平處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w0619 104-08-06 23:2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其實從被繼承死亡起,所遺留房屋已經自動歸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既然您也 ... (恕刪)

劉先生 104-08-06 14:31

大家好,想請教一下我父親因為中風無法言語且精神狀態時好時壞,狀況好聽的懂並且可以點頭或搖頭作反應,反之。現在因為這樣經濟狀況有點吃緊,想說要將父親的土地拿去農會抵押借貸,但詢問過後,因為土地都是父親名下需要本人親簽,我想問說像這樣的狀況,我可以有辦法代辦嗎,需要提說怎樣的文件之類的。另外一件事我如果提出分家產,因為父親幾年前已告知我他已將分給母親的部分已過戶,其他都將不再分給她,因為之前有聽說過如果是父親婚前既有或以繼承土地是不算與母親共同財產,所以母親並無法律權利要求分得50%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我得準備哪些資料。請各位律師先生給我點建議,因為醫療費用很重。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14: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在議事不清楚的情況下,逕行代辦,日後可能發生偽造文書刑事爭議,建議應該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取得監護宣告之後就可以合法處分父親的財產用作支付醫療相關費用

2、婚前財產及受贈的財產無需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您的敘述部份有些模糊

1.您父親與您母親已經離婚了嗎?如果未離婚, 過戶的部份要看實際狀況方可計算

2.請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待取得後再行處分

3.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可兒 104-08-03 00:47

約在一年多前,我幫我前男友用我的名字辦了手機門號

他使用前半年就已積欠5千多購買遊戲點數費用,而且我並不知情

後來我發現他才跟我坦承此事,我要求他去繳清,他說他會去繳

但直到一年前分手,我才發現他根本沒去繳這筆費用,然而當時手機才辦了半年多

若是提前解約就得繳上萬塊的違約金,他也承諾會去繳這筆費用,但就在今年我收到電信公司催繳單,上頭金額已累積到9千多塊,我一看傻眼。他根本沒去繳,還多累積了4千多塊

分手那時我有提過戶手機門號,但他一直找理由不肯出面辦過戶

現在後悔當初沒有立約或是自認倒楣去繳掉那5千多塊,然後門號拿回來自己使用,哀.....

我想請教如果走上法律程序,我站得住腳嗎?雖然說門號是我的名字,但從一開始那手機門號就一直不是我在使用。

那適用哪個法律條款起訴他?

我該準備的資料有那些對我是比較有利的?

謝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checheha 104-08-02 22:02

請問信託日是以"約定日",或是完成手續日起算??

我將自己的房子信託給出嫁的姐姐(去年12.1日為信託日)

但我去地政(戶政)辦過戶時.我的產權少了一張

所以要公告一個月後再發新的.才能辦理過戶

我隔年2月去查.好像還在我名下

戶政人員說會有作業期間

那請問我過戶給我姐信託是以約定日算(12.1)
或是辦理公告一個月後那天(1.2)
或是戶政人員辦理完過戶那天算呢??


我今年12月1日去調我前一整年的財產會有房子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信託登記,所以應以完成手續登記之日為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ddie 104-07-31 00:23

各位律師好:

想請問父親在97年度積欠卡債100多萬,往來銀行帳戶多數被凍結。去年初阿公過世後留下數筆土地,一直到今年政府公告徵收,國稅局寄發相關資料才得知還有此筆遺產未處理。想請問因父親久病未癒無工作能力,我獨立扶養兩老也無餘力能夠協助父親還債,今得知繼承土地徵收後款項約80多萬,仍不夠支付父親先前積欠卡債,惟目前醫藥費用已壓得我喘不過氣,有辦法將此筆徵收款項供父親醫藥費支出之用緩解經濟壓力嗎? 若父親先將土地過戶於我,繳清土地增值稅後仍後有部分剩款,但是否會涉及脫產一責呢?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不深感激。

您好:

您可以建議父親跟最大債權銀行協商,談折讓債權,或尋求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協助,依消費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清算。 您如果以假買賣或贈與之方式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債權人可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依通謀虛偽或債害債權之規定主張您與父親的買賣契約無效,或撤銷贈與契約
104-07-30 01:31

您好~律師們~

家中現在因為一塊原先是我的土地都在爭取

原先我與前妻因為在婚姻中有很多摩擦跟不愉快~所以選擇要離婚

但母親認為我名下的土地會被前妻打官司搶走,所以要我暫時過戶在她名下

之後再過戶回來~後來我離婚了~土地在母親的名下五年了!

現今我要取回~自己創業,但是母親卻不肯(家中有三個姊姊也想要這塊地)

因為母親現在身體狀況不好~我只是要回我自己的土地!

(我前妻可以作證 當初那塊土地是在我的名下,也很清楚當初我母親要我把土地過戶,來脫產!)(還有我的阿嬤也知道,但阿嬤過世了!)(還有當初幫我們辦過戶代書也知道這件事情,但不確定隔了五年她是否還記得)

三個姊姊主張說我是自願給的!

請問我有甚麼辦法可以拿回屬於我的土地???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0 07:34

既然對方是自己的母親建議還是多多溝通,畢竟至親走到訴訟撕破臉這是眾人不樂見的。

若非得要訴訟,目前看起來就看代書能否作證,因為您的問題在舉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0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借名登記,但是要有證據證明當初只是借名登記,且土地的管理使用都是我方。

2、此類訴訟法院認定嚴格,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所述事實,似乎可主張與母親間成立借名登記 所謂借名登記契約,指名義上登記為他人所有,實質上仍由自己享有該財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權,實務上認定標準不一,關鍵在於訴訟中舉證程度,此類案件較為複雜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    就閣下所述土地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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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要證明借名登記存在,可能有以下幾個考慮面向:

代書與前妻出來作證。

法官會衡量這五年來,土地的稅費誰繳的、權狀誰保管的或使用收益都是誰在管理,例如土地出租租金誰收的等等,判斷是否成立借名登記關係。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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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程程 104-07-29 23:53

小弟於今年5月看中了一間中古屋,也與賣方簽訂了動產買賣契約,但因賣方承購之預售屋"據說"使用執照最快10月才下來,他們也要裝潢好才會搬過去,是故契約中雖然明定最遲於104年11月30日前交屋,但另備註:「因賣方所購置之預售屋延遲交屋,買方同意延遲配合賣方交屋,但不得無故延遲。」但最近其預售屋雖已外觀皆大致完成卻多日來皆無工人在內施工,聽說建商財務方面有些許問題,是故本人又向賣方求證,卻得到其預售屋"應該"12月才會拿到使用執照,但也只是口說無憑。想請問我們的動產買賣契約的備註內容會讓我只能一直等下去嗎?還是這樣的情況算賣方無故延遲?另外我的貸款12月就到期,若到時賣方不肯過戶,我無法將錢匯入履保,這筆貸款就失效了,請問我可以照契約內容要求賣方過戶嗎?

您好:

您的備註內容已經載明不得無故延遲,如果他無故遲延您還是可以依給付遲延主張。是否構成無故遲延要看情況而定,預售屋因使用執照尚未核發所以無法交屋,您在締約時應該可以預見此一情形,所以您的契約才會特別加上備註,若非出賣人之因素無法構成無故遲延。 此時要看有無可歸責事由及契約違約條款之約定才能判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30 1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屆時可依契約規定先請求過戶,以利您辦理貸款作業,再與您簽訂租約,協調交屋日期與租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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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4-07-27 22:06

各位律師您好,因為弟弟不懂事,導致弟弟自己的四分之一產權被投資客買走,經由法院協助和解,不過當錢當庭拿給投資客後,他竟然不理會後續協助處理產權過戶,甚至在和解前兩個月,將四分之一產權拿給同黨做設定動作,導致我們無法進行過戶,請各位律師先生,幫幫我們,感激不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7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和解契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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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塗銷對方之設定登記,否則只能請求損害賠償,但對方也可能已經脫產,此部分要注意,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備齊資料至本所討論案情,亦可撥打法律諮詢熱線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U 104-07-27 03:35

由於前男友用我名義購車貸款積欠債務,但是車子的使用權一直是前男友,我只有掛名車主,前男友也承諾會支付一切的貸款費用及稅務問題,但從103年初起前男友收入不穩定車貸常常遲交,我怕影響到我信用,要求前男友按時繳交車貸及必需償還我的債務,至103/5月前男友告知我,他和他媽媽商量好,由他媽媽先行支付繳納結清車貸,他就可以償還我的債務,於是103/5月由前男友相約我和他媽媽至銀行辦理結清動作(中間聯絡事宜都是前男友安排,我只負責配合),再到監理站辦理過戶手續,由於當天並沒有清償証明所以過戶沒有完成,在當下我有告知前男友媽媽債務事宜及把借據影本交付給前男友媽媽,他媽媽也承諾會叫他兒子處理這債務在過來辦理過戶事宜,而在這之後前男友完全沒有償還債務的動作但卻一直要我辦理過戶事宜(之中車子還是一直他們家在使用並且在他們手中),但我要求必須先把債務問題也要解決,在103/10月前男友決定把車子賣了好償還債務問題,於是約我至他上班的車行賣車(車在前男友手上,而需要我的証件),而賣車所得前男友同意抵償他的債務(債務不夠的部份也就不計較,只想不再牽扯),於是我把借據正本償還給他 ,倆人說好從此不在相欠,也想說沒有牽扯了,沒想到103/11月前男友媽媽去告我損害賠償詐欺,這讓我整個很錯愕,在結清車貸到賣車中間沒事,借據一還前男友就被告,在這期間中子一直還是前男友家在使用並且車子還在他們手上,我完全沒有討回車子的意思,只想要他把積欠我的債務處理好,也沒有要詐騙前男友媽媽的金錢,請問一下,我該如何處理及解決?

您好:

您可以傳喚您男友出庭作證,或提出車子從頭到尾都是男友在使用,您只是貸款或車籍資料的登記名義人(人頭),而男友母親是自願出面處理債務證據,證明您毫無詐欺情事。 等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將不起訴處分陳報給承審損害賠償的法院,再考慮對您男友母親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一、    就閣下被告詐欺民事賠償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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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7 07:56

借據是否留有影本?或是有其他可以證明雙方借貸關係存在的對話記錄等,可提出為有利之抗辯。

另外,從您描述看不出來有何詐欺之情,近兩多蒐集證據,建構出事實經過,以爭取有利之認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7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您無詐欺之故意及詐欺之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君 104-07-26 20:03

律師你好,

 

請問,我先生兩年前有憂鬱症,服藥三個月後就不吃了(有用藥記錄單)。

不吃藥後,脾氣變得很壞,常摔東西(一年多前有錄到摔東西,小孩在旁邊看)。

後來發現他上外遇網站(有他在外遇網站大頭照和自我介紹的照片)。

最近他還上愛情公寓交友,和買春,(有他和喝茶小姐的line對話)

 

最近,他要求我把結婚時買我名字的房子過戶還他,我不肯,所以他就以此不給我生活費(已經一個月了,我有錄音)。

 

他還說,房子過戶還他,他要告我惡意侵佔(有錄音)。

 

他脾氣很壞,2和7歲的小孩很怕他,小孩常常說,爸爸亂丟東西,愛睡覺,愛看電視,爸爸家庭暴力,碰!碰!(有機會會錄小孩的對話)

 

女兒都有寫日記說,爸爸罵人,丟東西。

 

而且他都不跟小孩玩,也不關心小孩小孩生病看醫生也不載我們去。看醫生的收據我都留著。

 

 

我想問的是,

 

這樣可以請院判離婚嗎?1.

有暴力行為,影響到小孩。2.

心不在家,不陪小孩

3.都和別的女生聊天打屁,不顧老婆感受。

4不給生活費

 

監護權,以這樣的情況我要的到嗎?有勝算嗎?

 

目前是家庭主婦,專職顧小孩,我有時間會手工縫些布製品上網賣,月收入平均5千元。有護士,保母執照,將來可以在家顧別人的小孩,和照顧自己的小孩。女兒的聯絡簿考卷都是我簽名的,平日的功課也是我指導的,女兒有氣喘需要特別照顧,兒子目前還在喝母奶。娘家在對面,父母很支持我,假

日我獨自帶小孩出去玩,都有照片。我還要準備什麼或是做什麼對我有幫助的事嗎?謝謝

您好:

若您無法協議離婚,就必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是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之事由或依照同法第2項以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才可能判決離婚。 依您的陳述,您若有聲請保護令對您將來離婚訴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會有很大的幫助,其他如未盡扶養義務、上愛情公寓均可能用來判斷婚姻關係是否可以維持。您應在能力所及之範圍內蒐集證據或尋找有利之證人並尋求正式協助才能保障您的權利。 具體情形仍需要依照證據才能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6 20:35

您好,關於的問題,依據您的描述,有機會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但是建議您要蒐集相關之錄音證據

房子可以不要過回去,但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離婚後,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若對方有經常性之精神會肢體上暴力行為,也可以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又關於小朋友監護權之部分,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6 20:41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裁判離婚、爭取監護權扶養費及請求損害賠償

訴訟內容繁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法律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有家暴情形,則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利後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白 104-07-25 15:22

你好 有件事情想請教一下 我內人父母均不在與阿嬤同住(房子用租的),她的叔叔於民國91年買入一間房子(磚照中古屋價錢不清楚所以也不知道已付款多少),於民國97年時說諒及我內人要照顧阿嬤生活,詢問過內人同意,便將房子過戶及買賣給內人(內人目前還在背房貸),最近她叔叔資金周轉不靈,便向內人提到這間房子當時是好心過戶,現在需要內人將房子過戶給她,至於內人當時買賣多少就還多少給內人,否則就要提告侵占
請問這樣我們該去理會她叔叔嗎?內人是否算侵占?我們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5 22: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時是以買賣的方式轉讓給您的配偶,則您的配偶已經取得所有權,不會有刑事侵占的問題。

2、不過還是要釐清當時後有無清償價金,否則對方可以解約要求返還房屋

小白 104-07-26 10:50

請教曹律師 清償價金是什麼意思?

那叔叔如果主張當時因看在要照顧阿嬤而低於市價賣給內人將追討符合市價部分金額這樣是否合法  

以上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6 2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主張並不合理。

算是半買半送,則無理求再行請求送的部份的價金。

阿豪 104-07-25 10:10

您好 我在月初時向朋友私下購買了一輛中古機車

當時試車時賣方告知車輛並無問題後辦理過戶和簽約

事後去朋友車行 被告知引擎內部有問題

但賣方表示合約上有註明往後不負責

請問我該怎麼辦…?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5 11:39

中古車本身就有一定的風險,畢竟很多零件會耗損,一般中古車商不大可能會保證該車跟新車一樣,但若對方有明知為泡水車、事故車等而仍故意販售,則可能構成刑事詐欺民事也有瑕疵擔保的問題。建議您還是可以溝通看看。

阿豪 104-07-25 12:10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中古車本身就有一定的風險,畢竟很多零件會耗損,一般中古車商不大可能會保證該車跟新車一樣,但若對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為不是車商而是私下買賣

溝通也試過了 賣方事後不願意負責並表示之前並不知道車子有這類問題

真的沒有其他解決辦法只能自己買帳了嗎…?

(補充一點 當時有簽一份合約

合約上表示交易完成後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請問這樣還有救嗎?如果想要反悔該怎麼做…?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5 13:17

1. 可以先判斷一下引擎問題為何,了解一下引擎問題是不是客觀上原車主也能夠知悉。

2. 解約的話,除非雙方同意退車還款,不然就只能從物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下手。

3. 要主張物之瑕疵擔保及不完全給付,無可避免雙方談不成就會進入訴訟(除非你願意吞下去),屆時就要想辦法去閃掉「中古車零件會有自然耗損」、「雙方已依照現況交車無誤」等不利因素。

供參,如仍有問題討論可來信:abcdef0715@gmail.com

hikari0331 104-07-25 03:52

家中有一筆土地是我奶奶生前與她弟弟們跟人所購買的,好像約民國6.70年樣子,當時因為政策關係附近的土地是禁止買賣的,所以他們就只有私下打契約等到可買賣土地時再來過戶,可是直到現在過戶的程序都沒完成,

近幾年附近的土地因為要徵收蓋科學園區所以就想到土地產權的問題,想找對方來完成契約時,對方家人卻推說不知道而且因為雙方契約人見證人(我奶奶跟對方)都過世了,對方就以買賣契約超過15年的時效所以失效的理由來推拖,

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子還有機會把土地拿回來嗎?

契約目前還在我們手上,而且該土地自從買過來後我們有蓋鐵皮屋農舍之類的紀錄(空拍),也曾發生過火災(這個能找到紀錄嗎?),也曾經租過人當作倉庫目前還在租人收租金,而且附近的居民鄰居也知道該土地是我們的(如果需要作證可以協助)

有這些證明是否還有拿回土地的希望呢?

謝謝 麻煩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朝附條件買賣的方向去主張,現在應釐清當時基於政策而無法移轉,是到何時才解禁,而主張時效應自解禁才開始起算,是比較可能的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可以依照契約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但是會涉及到條件是否成就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問題,徵收補償款請領權人是土地所有權人,且實務認為並非民法第373條規定之利益,在尚未過戶前您只能依照民法第225條第2項規定,請求賣方之繼承人交付徵收補償款,詳細狀況還是要看契約後才能研判。

小葳 104-07-24 23:01
高中時期因為家裡環境不好去讀了建教班 三年內存了不少錢 因為有想到之後要買房子 畢業後當完兵又回到原本工作的地方繼續努力 後來想說差不多可以買房子一家人一起住(之前家人就常常為了錢起爭執)想說環境改善了應該會比較好 後來頭期款母親從我簿子領了108萬 加上她的32萬 我自己貸款貸了250萬 買了一棟房子 四年半以來到現在家裡一切水 電 網路 電話費 過節等也都會給他們錢 房貸也都是我自己在承擔 隨著房貸越繳越少 近兩年父母親卻動不動就打電話來亂 傳訊息恐嚇威脅 甚至到我工作場所亂 而女朋友也常常被潑及到 他們希望我把房子過戶給他們 好讓我哥哥跟弟弟下半輩子不用為了房子的事情擔心(本身母親就有一間房子) 近期我申請了保護令 結果他們也去申請 也開庭了 可是他們卻在法院一起說謊說我打他們 當時是他們跑去我工作場所亂 當天回到家又故意擋在我房間門口不讓我進房間 後來我女朋友進門我母親拉扯她的衣服跟頭髮不放 情急之下我咬了我母親要她放手 經歷了這些事我選擇先搬出去 可是我想把房子處理掉 畢竟是我花了8年的時間努力來的 有溝通過如果賣掉會給他們一半以上的錢希望他們不要一直來亂 可是它們卻變本加厲要我搬出去 房子過戶給他們 地契也在他們那 如果我想處理請問有什麼比較好的方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4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可請求對方返還房屋給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5 1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直接出售該屋,有部分的買家會願意購買。

2、倘若沒有買家購買,則可以先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搬家,然後再提起訴訟請求遷讓房屋

3、保護令的案子倘若還可以救濟,建議不要放棄,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否則對您日後影響甚大。

阿偉 104-07-24 21:15

律師您好:目前我老婆的父親(是養父)已過世,她大嫂要求喪葬費及母親(養母)的安養院費用要求我老婆要跟他們要一人出一半,目前已知是我養父有一塊土地,另外我老婆的阿公那時代有一棟房子那時候是直接過戶給我老婆的唯一大哥,也就是那棟房子是我老婆她大哥的名下,平常我老婆都會拿些費用給老人家當生活費,在她養父過世後也有拿10萬元補貼喪葬費用,我們沒有要與她大哥分任何財產,也就是一毛錢都不會拿,請問後續她養母的開銷費用一定要跟我老婆的大哥平分支出嗎?如果我們沒有支出該筆費用是否會構成棄養罪? 另外如果非得要平分支出 我們是否可要求房子土地也要平分??(房子部份有證人可以證明是上一代留下來的),PS:目前我們已申請好拋棄繼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太太仍有扶養義務,但不付扶養費並不代表即會構成遺棄罪,而本件您太太也可以主張繼承權,當然是否主張,就看您們的考量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AX 104-07-24 16:24

請教一下 因家父生前有債務死亡後親屬皆已辦理拋棄繼承 如今家父的機車過戶至親屬名下 是否債務會恢復繼承追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4 17:27

除非主張該機車只是借名登記在父親名下,不然確實有可能無法過戶

您好:

您已經拋棄繼承就不是繼承人了,遺產(財產或負債)會由其他繼承繼承,若無人繼承民法第1185條規定遺產會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