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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105-05-21 01:03

您好~

       請問~我姪子因資金需求~先後向我借款~怕姪子不歸還~由成年姪子及其母親共同簽立本票並對其房屋(姪子母親所有)做設定…,現姪子已消失不見(跑路)~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

        另外~房屋為姪子母親所有~但房子原有的貸款則是由姪子父親的戶頭扣款~這樣會影響我的設定權益嗎??  謝謝

你好: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及拍賣抵押物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滿足債權。 有貸款表示銀行可能有設定先次序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可以調閱登記謄本),將來你強制執行時,先次序之抵押權人可以就拍賣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獲得滿足,你的後次序抵押權再就剩餘部分受償。 若對方未繳納銀行貸款銀行也有可能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強制執行,屆時若拍定價格不足清償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則要另外取得執行名義後再向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其他財產或所得。
黃小姐 105-05-21 01:56

律師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所以~就算每期的房貸是房屋持有人的配偶支付~也不會影響我的執行權益及合法性嘛??

        另外~需要在幾年內處理執行~才不會失效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21 03:53

會影響您執行權利的是前順位抵押權的金額,與貸款誰繳納無關。關於時效的原則是,本票裁定應於三年內執行,若要行使抵押權,則可在借款時效十五年內執行或時效消滅後五年內以抵押權裁定強制執行。

一、借款證據要加強一下。實務上,本票及設抵押均不能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為免日後因為證據不足而影響你建議還是加強一下搜證。

二、證據備齊後建議先取得執行名義,例如調解是可以考慮的,尤其是家人。

三、自己的親人未必要強制執行,可以調解談分期若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期。

四、請考慮。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

黃小姐 105-05-21 07:49

你好:

       就是因為是親人~原先說好要分期償還,但確沒有。為保障權益,我是否要立即送本票裁定~還是只要在15年內行使即可??  (因為前順位抵押權-銀行:房貸金額還有~怕強制執行會不夠償還)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裁定無法拖到15年,所以仍應先進行,再看對方是否要以和解方式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1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聲請本票裁定,並帶裁定確定後,請求強制執行,確保您的債權受到清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1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聲請本票裁定,並帶裁定確定後,請求強制執行,確保您的債權受到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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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姐 105-05-22 07:12

律師您好!

        所以依我的案例~就是需在三年內送本票裁定,以確保本票時效,但可先不執行抵押權呢?  再看對方是否有誠意解決,如沒有付款~則需15年內行使強制執行!  對嗎??謝謝!!

大權 105-05-21 00:02

中古屋的買賣簽約後, 於交屋前賣方還有再來看屋發現有漏水, 賣方明確會表示漏水部分請防漏工程公司修復後才交屋 (修繕總價四萬,防漏公司提供漏水處兩年保固). 接下來賣方也於交屋前將房子漏水修繕完畢,此時買方主張要行使減少價金20萬元, 合理嗎? (中古屋的買賣契約書上於特約事項載明:依現況交屋地,賣方負責防漏保固一年).

你好:

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2437號民事判決:「關於物之瑕疵擔保,原則上固於危險移轉後始有適用,但出賣人既有給付無瑕疵物之義務,買受人亦有拒絕受領瑕疵物之權利,則在特定物之買賣,該為買賣標的之特定物於危險移轉前,倘已有明顯之瑕疵而不能補正,或雖能補正而出賣人經買受人催告後仍不為補正者,應認為在危險移轉前買受人即得行使擔保請求權,並得拒絕給付相當之價金。此外,買賣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係基於買賣關係對價之均衡,不以有可歸責於出賣人之為必要。」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443號民事判決:「按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除有顯失公平之情形外,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甚明。買受人此項解除權,為特殊的法定解除權,無待於催告出賣人先行修補瑕疵,即得行使。又有關瑕疵擔保之規定,原則上於危險移轉後,始有適用,但在危險移轉前,買受人已發覺其物有瑕疵,倘出賣人無法提出無瑕疵物,或擔保除去該瑕疵後給付,則買受人亦有拒絕受領瑕疵物之權利,並解除契約。」 危險移轉前,若出賣人無法補正瑕疵或不為補正瑕疵,可以拒絕受領房屋,拒絕給付相當之價金或請求解除契約,反之,若出賣人已經修補瑕疵並擔保除去該瑕疵後給付,就無法拒絕受領或解除契約。 依你所述,除非無法補正瑕疵或不為補正,否則出賣人已修補並擔保除去該瑕疵,就無法拒絕受領,實務上認為民法第359條請求減少價金只有在危險移轉後才有適用(學說有不同見解),若將來交屋後還是有瑕疵,可依保固約款或物之瑕疵擔保規定,請求履行保固約定或減少價金。
黑夜 105-05-20 09:50

陳老先生於生前以土城一房屋為抵押向母親顏小姐借錢,但其後因病於74年5月過世,其中未來得及設立遺囑房屋過戶,也無人繼承,過世後家人依相關規定由其老長官等人幫助下向榮民之家報備及申請安葬於五指山軍人公墓,其後房子一直本人一家居住並繳清房屋貸款,但於105年10月時收到退輔會通知為違法佔用人,要求提出借據等相關證據證明,但時過30多年,當年借據.房貸繳清證明等早已不知去向,請問還有可以保護應有權利的方法?收回遺產沒有追討期限?

可以抵押權設定事實、並依持續居住既存事實主張有權佔有,佔有依據可為實質所有權人(只是未過戶)、使用借貸贈與等等,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目前如果沒有相關證明文件,恐怕需待對方提告,進入訴訟程序後,再提出證人或請求法院調閱資料等相關證據主張有合法占有權源。

輕舞 105-05-20 09:06

請問一下關於離婚後,請教關於婚後購買的動產處置方式。目前是登記在女方名下,婚後置產不論是否為共同登記視為夫妻共有

1. 當初在購買房屋時,女方家長幫忙出了超過一半的頭期款,剩餘部分款項與後續貸款才由夫妻共同支付,男方家長並未支付。那若要協議離婚,請問法律動產財產如何分配,若夫妻均為各一半實屬不公平,應該要提出什麼樣的證明? 做什麼處置? (比如房子購買1150萬 ,女方父母拿了200萬頭期,夫妻共同支付了130萬頭期/添置傢俱與後續房貸)

2. 若女方希望離婚後仍持有動產產權,目前已登記在女方名下,但因為婚後購買動產視為夫妻共有離婚協議需要在做什麼宣告或是程序,在離婚後在能確定為某方單方持有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5-20 09:29

婚後置產視為夫妻共有,實在是重大誤解,不合於法律規定。婚後財產原則上仍是以登記認定所有權歸屬,登記在妻名下就屬妻單獨所有,除非另有契約約定屬夫妻共有購屋出資方面則要依當初出資及接受者雙方的真意認定,可能是贈與,也可能是借貸,但若無特別約定,都不影響所有權歸屬。夫妻離婚時應分別計算雙方婚後剩餘財產,此時房地價值扣除贈與貸款餘額部分,應列入妻的婚後財產,再由婚後剩餘財產較少一方依民法第1030-1條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並沒有夫可請求登記為房地一半共有人的規定。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觀念一開始就錯了

早就沒有夫妻共有的制度

登記誰的就是誰的

只是財產少的一方有剩餘財產請求權而已

並非財產都是共有

這觀念是絕對錯誤的

所以你當然能夠把房子留在名下

剩餘財產的計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對方要拿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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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0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為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而非僅針對單一財產,進行分配,且其中若有涉及特種財產(即父母親贈與之部分),亦可加以扣除,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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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0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為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而非僅針對單一財產,進行分配,且其中若有涉及特種財產(即父母親贈與之部分),亦可加以扣除,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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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105-05-20 01:00

我和同學合租房子,有很多東西老舊壞掉或是自然損壞,他告我惡意毀損 

那他要舉證來證明,那我自己要怎麼防範他舉假的證據呢?

105-05-19 21:58

家裡動產有一個案子已經跑一陣子了

我是大概聽我爸的描述,我就在這邊簡述...

家裡是在鄉下地區,幾十年前村子裡有一塊大池塘,現在上方也蓋了好幾棟一些人家的房子(其中一棟是我家已經住了30幾年了),且我們當時跟政府購買時有收據留存,在民國85年時有位號稱是大池塘的地主表示他有土地權狀,要跟所有佔據到池塘部分的屋主要錢,要求跟他們買,由於談不攏鬧上法院,民國85年時我們原住戶勝訴,號稱池塘地主的人則不得在上訴,直到最近幾個月開始,當時的????號稱池塘地主的人去使用別的人頭過戶,以別人的名義再起訴,號稱池塘地主的人 當了這次出庭的證人,這次在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都是我們原住戶勝訴,最近 最高法院卻敗訴,而且不可駁回,說要拆房子...。 我們原住戶開庭沒有請過律師,請問是否可以再上訴???我們可以怎麼辦??我們可以在請律師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19 22:17

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如何?您並沒說清楚。最高法院可能有二種處理方式,一是廢棄原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此時高等法院會重新通知開庭,委任律師出庭處理即可。另一種方式是廢棄原判決,同時判決上訴人勝訴,此時判決已確定,無法再上訴,只能請律師協助看有沒有再審事由提起再審救濟

您好:

因為有期間之問題,建議您儘速持判決與律師討論如何救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9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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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9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定救濟期限內,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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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你理解應該錯誤

最高法院只會駁回上訴

或發回重審

如果駁回上訴代表對方輸了

你們不用拆回房子

如是發回的話就必須重新在高院打官司

所以建議你要瞭解清楚狀況

並請律師協助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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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影 105-05-19 14:51

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有家人積欠電信費,近期接到資產公司來電催繳,經與資產公司確認後家中多人積欠費用累積20萬元(資產公司告知的資訊),有民國90年至今的~~,我GOOGLE資訊,業者對門號月租費的民事給付請求權為5年,逾期不行使即失效,違約金請求權消滅時效為15年。資產公司表示要查封房子,協調要分期無法分期說太久了,之前有看過別的文章說要去
 

先去閱卷債權人是否有定期換發債權憑證,若有,並未罹於時效,無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之實益,若無,則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規定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催討債務屬於民法第129條1項第4款的請求,必須依同法第130條規定在6個月內起訴,否則時效視為不中斷。 先去閱卷再說。

請問閱卷要到那邊申請, 債權憑證如何知道是否有更新!!

 

你好:

如果有接到法院民事執行處之執行命令,上面會有案號,可以直接打電話跟書記官聲請閱卷。如果沒有接到執行命令可以就近到所在地法院訴訟輔導科查詢案號,但不見得查的到,若有查到就跟書記官連絡聲請閱卷。 先確定對方是否已經提起過訴訟聲請支付命令,並強制執行而換發債權憑證,並定期換發債權憑證中斷時效。 若無,實務上大部分認為電信服務屬於民法第127條第8款所稱之商品,請求權適用2年短期消滅時效違約金則適用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時效為15年。罹於消滅時效可以依民法第144條規定,主張時效抗辯拒絕給付。
若影 105-05-19 17:34

律師不好意思,另外請教一個問題,
房子是A,B,C,D4人持分
資產公司說
A:2萬多
B:2萬多
C:4萬多
D:3萬多

D的先生:8萬<<沒有明細 (沒有房子)

資產公司說要查封拍賣房子~~可行嗎??

有請資產公司提供帳務明細,但只提供債權讓與證明書 沒有辦法提供帳單明細,我們有協商要還款,但資產公司要我們5/20明天就要馬上還請 不然要申請查封, 申請的測量什麼的共要一萬元也要我們最後還是要我們出,房子一拍沒過就二拍三拍一直到賤價賣出還錢給他們!!!

 

彌彌 105-05-19 07:41
我今年10月結婚,去年7月簽訂的一間房子,到我結婚時(今年10月,登記也會在10月),房子也還不能過戶,我要如何用婚前契約保障我的財產(因為婚前我有存了一筆錢,用保險存的。一輛車)及房子?因為房子對我意義重大,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9 07:57

您好!

如果目的是要獨自擁有自己包含現在及將來累積的財產,也不想分享配偶婚後累積財產的成果,則可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並至法院辦理登記即可。如果有其他非屬法律規定財產制範圍的規劃,也可雙方協商共同找律師擬定合適的條款。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國政 (Sam) 105-05-19 11:47

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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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潔 105-05-18 16:24

律師群您們好:

我婆婆現居住的房子,是他的爸爸因為拆移眷村,所以分發到的國宅,她有一個姊姊一個弟弟一個妹妹,當初分發時還要貸款補差額,所以其他三人就說用我婆婆的名字登記貸款由我婆婆負擔,並讓我婆婆居住在此,當時有簽訂一個協議書,這個公寓是由四人共有,立協議書人由我婆婆代表並為房屋登記人。此後我婆婆居住於此,每月支付房屋貸款至今。

今年年初,其他三人到法院請求分割所有權狀為四等份,但其弟想要現金,因此其他二人便說,由另三人吃下其弟的權狀部分,再貸款給其弟,自此所有權狀即分割成三份。

問題一:其主張分割所有權狀,那已繳之貸款,是否可追回?請求其他三人必須共同承擔?若其他三人不同意,那是否也可不同意分割產權?

問題二:若不同意分割產權,其他三人是否可以主張賣掉房子,再分其所得?

問題三:若同意分割產權後,那其他三人是否須共同負擔房屋貸款?目前的情況是,他們不同意共同負擔貸款,但想要擁有產權!

問題四:若其弟拿了錢,是否須簽定放棄所有權之聲明書或協議書?

問題五:95年簽訂的協議書即 " 這個公寓是由四人共有,立協議書人由我婆婆代表並為房屋登記人。"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問題繁多,謝謝諸位律師撥冗回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8 17:15

您好,

 

1、3、可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其他人請求支付先前代墊之貸款費用,此與是否分割無關。

 

2、公同共有情況下出賣仍需得全體共有人同意。

 

4、5、任何法律行為均應有書面協議留作證明,協議成立後自然都有效。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從您的描述,您婆婆的兄弟姊妹是將房屋的持份借名登記在您婆婆名下,實際上房屋是您婆婆與其三個兄弟姊妹共有,因此,對方是可以要求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請求返還為全體共有,再進行分割。以下回答您的問題:

一、因為房屋實際上是共有的,因此房屋貸款部份是要共有人一起負擔,故您婆婆可以請求對方償還其所代繳之房屋貸款。但此部分與共有分割是無關的。

二、分割方式有直接分割共有持份,或是賣掉分價金,或是有一方取得補償其他方,這部分法院可以職權來決定分割方式。

三、因為您婆婆是貸款人,因此對銀行來說,您婆婆是要償還貸款,然而因為實際房屋共有,因此,您婆婆一樣可以要求其三個兄弟姊妹未來要分擔貸款金額。

四、若您婆婆的弟弟主張要分錢,因此法院判決後,您婆婆的弟弟取得金錢後,自然便不能再對土地主張。

五、協議書是您婆婆與其三個兄弟姊妹之間的契約,因此是有法律上效力,從您敘述,看起來像是借名登記契約

以上,因為您的案件已經進入司法訴訟中,而土地是高價之物,因此建議您婆婆找尋律師協助,會對您們案件更有幫助。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讓我幫您爭取您們的權益,王友正律師

你好:

你婆婆與其兄弟姊妹間有借名登記契約存在,你婆婆是出名人,其他兄弟姊妹是借名人。貸款部分約定由你婆婆繳納,要看當初如何約定,是否係代墊或以貸款充當租金或是你婆婆自願清償貸款,目前不明,要就當初之約定來判斷。若是代墊,可依契約請求返還。對方並非請求分割共有物,而係依據借名財產返還請求權請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你把對方的起訴狀拿來研究應該就會知悉他們的法律關係,你婆婆要依照借名登記契約約定履行,至於是否有對待給付關係而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要就個案情形判斷。 房子登記在你婆婆名下就是你婆婆的財產,其他三人只能請求你婆婆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至於其他三人出賣房地,買賣契約會有效,但將來你婆婆不配合辦理,會有債務不履行或代位訴訟之情形發生。 看當初如何約定。 拿了什麼錢?是購買權利嗎? 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借名登記契約就會成立,立約人都要受到拘束。
沈恆 (沈律師) 105-05-18 22:49

除了樓上大律師們的意見值得參考外。本件協議書約定房產為借名登記關係應無疑問,但主要的爭議是因為協議書關於貸款部分約定不周全,導致有多種解釋的可能性,若無法還原訂約時的真意,不見得能順利要求共同分擔貸款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之部分,可提出變價分割之方案,將動產聲請法院拍賣,再由有意願購買之人,參與投標,再分配價金,可能較為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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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 105-05-18 12:38

您好

事情大致上是這樣,我的父母和我的舅媽借錢,爸爸當初借錢時有簽下本票,但後來還不出錢時,舅媽知道爸爸名下有房子,進而拿本票去法院裁定,讓房子進行法拍,爸爸知道後反告舅媽,再民事法庭進行訴訟,舅媽再法院聲稱她都沒收到爸媽還的錢

由於要進行訴訟,媽媽到銀行調匯款紀錄,才發現早以將本金還完,而舅媽要討的是利息

近日舅媽得知法拍房子讓家裡的長輩買回來,就要求我媽媽要還這筆錢,但我們目前根本沒有辦法還款

想知道我們除了上法院之外,有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

據媽媽的說法利息是八分利的算法

你好:

刑法第344條根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重利,包括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 民法第205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要符合刑法第344條規定之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才會構成重利罪,若無上開情形,就算利息是8分,在雙方都同意的情形下,不會構成重利罪。惟依民法第205條規定,年利率超過20%利率,無請求權,你父親應該已經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債務人異議之訴,若有主張,只要在給付年利率20%之利息即可。 利息清償債權人經強制執行後債權未獲滿足,還是可以繼續催討,惟要注意利息有5年消滅時效之問題,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les 105-05-17 23:51

因與對方有債務糾紛欲提起訴訟.但因對方先前移民至國外.原來房子已賣掉.現在回國後不知其住址只知使用手機和家用電話.是否能提起訴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8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向法院以電話方式特定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然後嘗試向戶政事務所查詢被告地址。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撰擬民事起訴狀以保障權益。

NINI 105-05-17 19:24

你好:

我家繼承財產兄弟姊妹有5人,代位繼承有2戶(3人),總共8人

 其中我一位姊姊,不接電話簡訊不回,住所不明,避不見面,不處理

土地房子可以先暫時辦共有,只是銀行存款 農會定存一定要全部繼承人到場

 因住所不明,我姐姐不出面,我們是否可以用調解方式處理?能用調解書提領屬於我們的款項嗎

住所不明,能訴請法院分割遺產嗎?訴訟費用能由我姊姊負擔嗎?

調解方式跟分割遺產訴訟,是否由一人代表提出跟到場?還是需我們全部繼承人提出跟到場?

喪葬費用我們可以先扣除再平分嗎?收據要先提出給法院嗎?

有的費用沒有收據怎麼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住所雖然不明,但仍可以提訴請分割遺產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協議分割必須要全體繼承人都同意,無法以所謂調解書等來分割、領取遺產

2.有繼承人住所不明無妨,仍可起訴,之後做公示送達。

3.訴訟可以選定特定人進行訴訟程序、行為,如有委任律師,原則上律師代理出庭即可。

4.喪葬費用是死後債務,要先從遺產內扣除支出。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NINI 105-05-17 19:23

你好

我家繼承財產兄弟姊妹5人,2戶是代位繼承(3人)總共有8人

其中我一位姐姐不接電話,簡訊不回, 住所不明 , 找不到人

土地房子打算先共同登記,只有銀行存款 農會定存 需全部繼承人到齊,

我們是否可以用調解方式分割遺產,如果我姐姐不到場,這樣能拿調解書提領

屬於我們的款項嗎

如果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訴訟,不知她住所,如何處理,訴訟費用可以由她負擔嗎

調解方式跟遺產分割訴訟,是只要1個人提出,1人到場就可以

還是須同意分割繼承人同時提出跟到場? 

喪葬費用我們要怎麼先扣除在平分?收據要先提供給法院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19:29

協議分割遺產,如果有一繼承人缺席就無法協議,也無法調解,只能訴訟分割,查得戶籍地可送達就可進行訴訟。喪葬費是繼承費用,需提出於法院計算後自遺產先扣除,再按應繼分分配訴訟費用會按應繼分比例分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住所雖然不明,但仍可以提訴請分割遺產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青 105-05-17 18:32

101年離婚後,老婆因為思念小孩,我也為了家庭的完整同意再復合。復合之後,老婆才親口對所有家人承認在婚姻存續時,已經出軌。之前離婚條件中,老婆同意將兩個孩子無條件留給我。

102年再婚,再婚前我購置第一間公寓,登記在我名下,由我承擔所有購屋頭期款及貸款裝潢費用由老婆支付,合計約150萬(老婆月薪4萬,每月繳車貸2.5萬)。再婚後,我的全數薪水交給老婆支付房貸及其他家用(我月薪6萬,房貸每月3萬)。

最近發現老婆換了對象,又再出軌。我手上證據僅有用手機偷拍他與出軌對象用LINE聊天的畫面。內容互道寶貝、想你、好愛你。最露骨的對話,是出軌對象說:要吃你。另一個在手證據是,趁他們週間請假約會時,用手機拍下他們在路口牽手身體緊靠的照片。

想請教:

1.以這些證據,是否足夠取得法院的離婚判決。

2.我是否能爭取兩個兒子的扶養權。

3.房子是否要跟老婆均分,或是將裝潢費用150萬償還老婆後,我跟小孩可以繼續擁有目前住房。

你好:

若無法兩願離婚,可蒐集證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離婚,並請求損害賠償。 法院會依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規定安排社福機構進行訪視,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何人擔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較妥適,可以具狀說明由你擔任最子女較有利,或對方擔任不利於子女房子屬於婚後財產,扣除貸款後,會去計算你們雙方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請求分配差額之一半。裝潢費用要看你們當初如何約定,以及是否屬於家庭生活花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7 1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同時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預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青 105-05-17 19:11

房子是第二次登記結婚前買的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7 19: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同時請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預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可以起訴離婚,不過要再深入瞭解證據取得之方法,有無違法取證的疑慮。

2. 爭取監護著重主要照顧者為何人、小孩年紀、小孩意願等,訴訟中也會做訪視供法官參考,所以訪視的應對也是重點。

3.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方式是先計算各自婚後財產的總淨值,總淨值差額之一半是淨值較少的一方可向他方請求的金額,所以夫妻財產的計算分配不是你說的特定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7 22:1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您所述狀況,由於妻子的疑似出軌行為,使您與妻子顯然不能再有信任基礎,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向法院訴訟裁判離婚。 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原則上也是由雙方進行協議,協議不成時,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由法院酌定,法院會依照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之規定,審酌以下事項:「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來決定監護權的歸屬及會面交往權的內容; 另外,假設僅有一方取得監護權的話,另一方依民法第1116條之2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仍具有扶養義務,在小孩成年之前,仍應每月給付一定金額的扶養費。 該房子屬於婚後增加的財產,在離婚後要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作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財產分配之範圍(也就是分別計算夫妻雙方在婚姻階段所各自累積的財產扣除債務後,「較多一方的財產數額」扣除「較少一方的財產數額」,扣除後的數字的一半,要由「較多一方」給付「較少一方」)。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cutejohn 105-05-17 14:47

各位好

小弟有位朋友,是個女孩子,因為孝順的關係,所以耽誤了婚姻

父親過世後,有留下一棟房產。因為某些因素,所以父親僅有1/3的產權,

另外2/3的產權為母親所有。母親告訴她,希望她先放棄繼承,以後再將整個房子

登記在她與弟弟的名下(此僅口頭上告知,無任何文件證明),所以她相信她的母親,先放棄繼承,由她的母親繼承整間房子的產權;但是近日母親卻違反她的承諾,私下將房子登記在她弟弟的名下,請問她可以拿回屬於她那部分的繼承權嗎?若可以,需使用何項法令救濟呢?

謝謝


你好:

你朋友應當能夠知悉是在辦理拋棄繼承程序,並且以書面方式向法院為之,拋棄後就不再是繼承人,此部分要證明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會有難度。若要主張撤銷,要在知悉被詐欺時起一年內為之,撤銷後若弟弟不願意配合辦理登記為公同共有狀態,則要以訴訟方式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分割遺產。 你朋友之母親表示將來會把動產登記為你朋友與其弟弟共有,只要意思表示相互合致契約就會成立,可以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
su 105-05-17 11:14

你好

想請問繼承遺產問題  

其中一繼承人一開始就拒?協議 也不出面處理繼承問題

 土地 房子方面經詢問 可先辦理全部登記 可勉強處理

但關於現金方面 銀行存款 郵局定存 農會定存繼承 就需全部繼承人處理

想請問有沒有其他方法可領取  而不需要他出面處理 而讓其他人能順利繼承

如有方法 需怎麼辦理  備甚麼資料及證件  3Q

 

你好:

存款方面,銀行、郵局、農會會要求全部繼承人到場,才會讓你們解清被繼承人之帳戶,若無法全部到場,就要訴請法院分割遺產,待判決確定後持確定判決至上開機關提領,你們亦可以調解方式分割遺產,持調解書提領被繼承人之款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一繼承人均不出面,則只能提起遺產分割訴訟,由法院強制分割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7 11:37

遺產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需經過分割才能由個別繼承人領取其應有部分,分割方式可先由全體繼承人協議,若有任一繼承人不願協議,即無法協議分割,此時可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訴訟,由法院分割後即可由個別繼承人取得其應有部分遺產

噗媽 105-05-16 23:49

我有截圖老公外遇對象賴對話,倘若離婚我該如何自保自己房產

當初房是我媽支付購買,房名是我 尚有幾十貸款貸款費用老公繳,因為我是全職媽媽,今天老公的背叛如果談離婚他有資格跟我要求房子的事嗎?或者我應該如何跟他們要求精神賠償或贍養等…(真撕破臉的話)還有小孩監護權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5-17 06:13

離婚後會伴隨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等,當然目前自保的方式就是多蒐集證據以利於日後若要提出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針對外遇部分,先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5-17 11:20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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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琴 105-05-16 08:32
您好: 我與繼母產生口角後,被繼母打,已驗傷提告傷害及申請保護令,現在我居然也收到繼母的保護令申請,我沒打他,我被他壓在地上打,最後只有緊抓住他的腳,因為那時他在折我的雙肩??。 因為繼母申請的保護令內容,有提到要求我要搬家(我們住一起,房子是我爸的),我想要問我也可以要求繼母要搬走嗎?或限制距離?我爸是站在繼母那裡,我今天要求繼母搬走,我爸也可以要求我要搬走嗎?這樣繼母就不用搬走了? 我對警察說要提告傷害及申請保護令傷害罪是在申請保護令時一起判決嗎?(我只收到一張保護令的開庭通知。) 還有我有一張繼母去年在家拿刀揮舞吵架的照片,可一起帶去當證據嗎? 謝謝回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6 1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雙方都會開刑事傷害告訴、民事保護令的案件。

2、就您所述的行為,壓制、抓住對方確實可能涉犯刑事妨礙自由傷害罪及民事保護令,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就兩個案件訴訟,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同時具有被告及告訴人之身分,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傳相關書狀,為您答辯、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並於警察局或地檢署詢問前,先行考論可能之問題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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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同時具有被告及告訴人之身分,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傳相關書狀,為您答辯、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並於警察局或地檢署詢問前,先行考論可能之問題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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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文 105-05-16 02:07

律師們您好

我的職業是專職攝影,專門拍攝飯店民宿類的照片,今天在臉書的有兩萬多成員的房屋買賣社團裡看到一個售價兩千多萬的房子,11張照片內有九張是我所拍攝,但是我並未授權對方屋主及房仲做照片的使用,馬上電聯對方要求屋主及房仲支付照片使用費,但遭到屋主及房仲的推托,屋主表示照片不是他使用在臉書上,不該找他支付費用房仲表示照片是屋主給的,不該找他支付費用

請問律師們這事情該如何處理,當地的派出所可以進行報案嗎?該如何報案,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6 04:39

擅自複製照片使用的行為已經違反著作權法,應負刑事民事責任,應先保留證據,再撰寫刑事告訴狀向檢警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於刑事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6 10:42

您好,

 

1、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他人之照片,屬於著作權之侵害,有民、刑事責任

 

2、房東應為盜用照片之主要行為人,房仲如知情卻仍繼續使用照片,也屬於侵權行為人,您可對該兩人提出刑事告訴,待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截圖蒐證後,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截圖蒐證後,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5-16 12:24

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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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6 16:5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事責任而言,您對於您所拍攝的相片是享有著作權的,若對方未獲得您的授權或同意擅自取用、甚至是修改,並將之置放於網路上供不特定人觀覽的話,已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以及同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此部分具可擬具書狀並詳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民事責任部分,可依著作權法第88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請求對方附帶損害賠償責任,此部分可於對方遭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併請求之(以此方法則不需要繳交民事裁判費給法院)。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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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 105-05-16 00:33
您好,我們因為跟對面鄰居,從他們改建房子吵雜近一年多,一開始有跟他們好言請他們不要假日一大早七八點就動工,再加上對方員工說我們沒看過真的流氓,說自己關過不好惹,這個禮拜又發生衝突,對方的兒子跑出來對我們說叫我們不要再演戲,一直叫我們打他,真的氣不過,拿了掃把衝出去,沒想到,對方去警察局報案,今天警察通知我們去一趟,他們要告我們恐嚇,想請問我們後續該怎麼做?會被告或是關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6 0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恐嚇罪的部分,要看我方是否有行為使對方受有生命、身體、健康、財務等危害之可能,倘若確實涉案,建議可以嘗試和解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2、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可以蒐證之後考慮向建築、衛生主管機關檢舉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至警局提告,您將需要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讓您日後前往偵查庭,進行偵查程序,更難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至警局提告,您將需要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可考慮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讓您日後前往偵查庭,進行偵查程序,更難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到警局製作筆錄只是偵查程序的開始,製作完筆錄後警察會將案件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由檢察官來認定要不要起訴,如有起訴,案件會再送到法院由法官審理,由法官認定又沒有罪,要判什麼刑責,所以對方提告不代表一定會被起訴、判刑,但為避免被警察誘導做出不利自己的陳述,導致檢察官起訴,建議委由律師陪同到警局製作筆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露奇雅 105-05-15 15:15

您好,近期因為爺爺過世後,一位叔叔跟我父親翻臉不認人。

他除了執意要販賣祖屋外(享有2分之一名下),如果不賣就要強迫跟我父親收租金1萬元整(此祖屋名下分別為我母親和叔叔)

 

請問此收租是否合理?

畢竟整修房子等等都是我父親幫母親整修,叔叔一點也沒有付出,只有坐享其成。

另外,如果他執意要販售,而我母親堅決不肯,是否還是會被強制販售?(看

法律文章是超過3分之2才能販售,但是另一位叔叔(稍懂法律?)說只要2分之一即可

兩人共有,各有一半,只有一人要出賣,另一人不同意的話,同意人數未過半,應有部分也未超過2分之1,是無法合法出賣,建議起訴請求法院分割,可以提出想要的分割方案,方哥方案內容多樣,例如可以讓自己保有房子全部,以金錢補償對方,或是房子給對方,拿金錢作為補償,或者是其他想要的分割方案,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露奇雅 105-05-15 16:03

多謝律師先生回應。

所以只要我母親不答應且不蓋章就不可能被強制販售了?

另外還有強制收租的問題,這樣收租是否符合任何法律規範?

此祖屋是我和我父親跟母親一同住下,叔叔他在外有自己的房屋

如果我和我父親不付租金,叔叔就叫我們離開這間祖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拒?對方之要求,但最後可能仍需以分割來解決,對方也可以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18:53

您好!

共有人母親不同意,叔叔只占半數不能片面決定出售。但叔叔有半數權利卻全部由您父母在使用,應支付半數租金給叔叔才合理,叔叔有權利主張要求無權占有人搬離。另外,叔叔可提分割共有訴訟,要求法院賣掉動產分配價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露奇雅 105-05-15 19:42

多謝律師們的建言,感激不盡

 

看來只好搬家並讓這間房子生蟲跌價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在爺爺死亡前就是住在那邊

這算是使用借貸

無須支付租金

至於販賣房屋

他所指應該是指強制分割

因為要超過三分之二持分才能直接賣

但如果你們是使用人

他請求分割你們也可以主張原物分配

給他補償金即可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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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奇雅 105-05-15 15:13

您好,近期因為爺爺過世後,一位叔叔跟我父親翻臉不認人。

他除了執意要販賣祖屋外(享有2分之一名下),如果不賣就要強迫跟我父親收租金1萬元整(此祖屋名下分別為我母親和叔叔)

 

請問此收租是否合理?

畢竟整修房子等等都是我父親幫母親整修,叔叔一點也沒有付出,只有坐享其成。

另外,如果他執意要販售,而我母親堅決不肯,是否還是會被強制販售?(看

法律文章是超過3分之2才能販售,但是另一位叔叔(稍懂法律?)說只要2分之一即可

yingying 105-05-15 12:37

你好!!

我跟先生都是再婚的人,我自己有兩子(在我這),先生有一子(在前妻那),

我跟先生結婚5年,沒有再生小孩,但從結婚以來我們有時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先生就會離家很久,都不管我跟孩子,都要我去求他回家他才願意回家,現在他又都不回家已經一個多月的時間了!!我該怎麼做??因為屢次不負責任,現在我想離婚了,但不知這樣是否對我訴訟有幫助??

還有我們結婚時他有貸款買一間房子,但之後房子利息都不繳,都是我的爸爸在幫他繳,已經繳5年了,是否可以向他提出還款告訴,目前房子名子是歸我,但房貸還是先生。我改怎麼做??

再來是,跟先生再一起5年,他都不給我生活費,前一兩年每週給我3千買菜錢,但他之後都說沒錢,就不再給我生活費,且他自己都去外面信貸100萬,也不讓我知道。因為我跟他說要不要我來幫他管帳?這樣才不會都不知道錢花去哪裡?他說他不要讓我管他的錢,但他平常也沒拿錢給我,可是卻依直說是我跟小孩花掉他的錢,害他沒錢,他的收入年收100萬,卻不知他都花去哪? 也不讓我知道他的資金,還在外面借錢也不讓我知道,我該怎麼辦??

感謝律師們的幫助!!感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5 12:44

您好,

 

1、房屋如為婚後購買,原則上依據婚姻財產分配應一人一半。

 

2、也可協議把房子移轉登記予先生並請求返還代墊之貸款,或者您保有房屋所有權但亦應承擔房屋所有貸款

 

3、離家一個月尚難構成訴請離婚之事由,但可與律師討論是否還有其他可做為離婚訴訟之理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無法兩願離婚,竟要訴請裁判離婚,而訴請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事由。 若當初購買房屋登記在你名下係基於贈與之意思,該房屋不會算入婚後財產計算差額。 墊付之貸款,你父親可以請求配偶返還。 依目前夫妻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管理其財產,你並無權利管理夫之財產、所得,但可以請求夫分擔家庭生活所需之費用,無法維持生活可以請求扶養
沈恆 (沈律師) 105-05-15 14:26

若無法協議離婚,應找到其他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離婚事由,再起訴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婚後財產還是各自保有所有權離婚時再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方式調整。第三人代付的貸款利息,可請求應負擔之人返還。

1. 可先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之後如仍不履行同居義務的話,可以遺棄他方為由起訴離婚

2.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推定為你所有,當然如果你是不想要房子,也不想繼續繳房貸,可主張該房子世界名登記在你名下,並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起訴確認房房屋所有權非你,勝訴後移轉登記給對方。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5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裁判離婚訴訟,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另關於繳交房屋貸款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可就婚後財產之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配差額之一半,故應就您的婚後財產,事先加以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5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裁判離婚訴訟,需先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另關於繳交房屋貸款之部分,可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可就婚後財產之部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配差額之一半,故應就您的婚後財產,事先加以規劃,避免遭對方分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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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離婚的事由仍應再加強,否則會有敗訴之風險,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5 23: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首先針對離婚的問題,若雙方協議不成,僅能訴請法院裁判離婚,此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而依您所述事實,離婚理由僅可能是「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就家庭生活費用而言,依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原則上要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即便雙方分居,也仍然要負擔,這部分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每個月給付一定之金額為家庭生活費用。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請求履行同居義務後在提告離婚

但建議你要更審慎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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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105-05-14 21:18
律師您好: 請問我有房子有壁癌要賣出去,合約上要怎麼註明以後才不會有糾紛或要求賣方負責之類的問題? 謝謝

你好:

民法第354條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第355條規定:「買受人於契約成立時,知其物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不負擔保之責。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第366條規定:「以特約免除或限制出賣人關於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義務者,如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其特約為無效。」 只要在買賣契約中記載房屋有壁癌之瑕疵,並請買受人簽名,依民法第355條規定,出賣人就可以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另可以約定免除出賣人之瑕疵擔保責任,只要不是故意不告知瑕疵,約定就會有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房屋就現況交屋,應附記壁癌之處,以免日後買方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4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註明瑕疵存在及因該瑕疵所折讓之價金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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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4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合約註明瑕疵存在及因該瑕疵所折讓之價金額度。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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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5-05-14 22:45

現已經知悉的避癌瑕疵應在契約說明清楚,買方事先知道仍願購買,將來就不能以此理由求償

Ben 105-05-13 23:50

我買一間預售屋,但因使用執照遲延500天,

因此建商需付30萬遲延利息

但現在要交屋了,建商說遲延利息只賠一半,

如果不簽,那他們就要解約

建商要賠償總價款之15%

我們繳款都正常,無任何瑕疵,

建商可逕自解約賠償嗎?

我們是希望拿到房子

你好:

首先要看預售屋契約如何約定。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2條、第24條規定,遲延取得使用執照,買方才有解除權而非賣方,買方可選擇繼續履約,並請求遲延利息(可與買賣價金債權抵銷),或行使解除權,請求退還已繳金額及給付15%違約金。 建商要求及條件明顯不合理,毋庸理會,可先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無效果再訴訟主張權利。
沈恆 (沈律師) 105-05-14 00:13

遲延違約的是建商,違約方並沒有權利要求解約,建商片面主張解約是無效的,您可堅持建商要全額賠償。若完工時建商不交屋,依契約另外還可請求遲延交屋賠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4 17:31

您好,

 

您可堅持依照契約內容請求建商交付房屋賠償違約金,可向消保官申訴進行調解,如仍未果,則可提起訴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商主張解除契約應無理由,您們可以主張建商履行契約,並向建商請求本件之違約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4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商若無合法理由解除契約,可拒絕並請求其強制履約,或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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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商若無合法理由解除契約,可拒絕並請求其強制履約,或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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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西 105-05-13 22:40

房子居住超過20年,以700多萬賣給二手,二手當初勾選未檢測。二手居住未達三年即以990萬轉手賣給三手,三手裝潢時經由鄰居得知此棟屋為海砂屋後,自行找技工檢測,發現氯離子超標,向二手提出訴訟,二手賠償70萬後,找上原屋主求償51萬。目前已進入法院調解,請問原屋主敗訴的可能性多高?以及在調解時,是否可以委任姪子出庭?

你好:

首先要審閱當初之買賣契約動產說明書才有辦法判斷。 買受人要依民法第356條規定從速檢查,但海砂屋可能會被認定為同條第2項依通常檢查不能發現之瑕疵。 海砂屋屬於民法第354條物之瑕疵,二手可依民法第359條規定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未顯失公平),二手僅請求減少價金51萬元表示瑕疵問題尚不嚴重。 要注意民法第365條規定,通知瑕疵後6個月除斥期間是否經過,超過6個月就無法請求減少價金。 可以委任姪子出席,但要出具委任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3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姪子出席調解,針對對方之請求,您亦可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再針對其起訴狀,撰擬答辯狀答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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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3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姪子出席調解,針對對方之請求,您亦可不予理會,待對方對您提告,再針對其起訴狀,撰擬答辯狀答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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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 105-05-13 21:26

三合院古厝強制分割確認判決書都下來近10個月了,我們被告一方並未去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昨日收到一份法院以原告採執行命令之履勘命令而感到疑惑,那ㄧ定要於履勘當日拆屋還地嗎?我們或ㄧ些叔侄還住在原有房子內,因經濟能力侷限無法搬遷或另蓋新房子,當初經調解分割不成,原告就提出共有強制分割訴訟最終我們被告勝訴採取我方這一份分割圖,但判決書下來,我們一直未理?,現在另一方又要履勘要我們拆屋還地嗎?且原居住的房子並非全部都占用他方所有的地,到底那我們該怎麼辦,要如何應變?且我們也還未到地政單位辦埋登記土地,那原告(債杈人),憑什麼叫我們要拆屋還地給他們,真的不知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土地分割外,也要看法院判決上有無判決要拆屋還地,若有,則對方仍可以透過強制執行程序來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3 22:07

如果只是分割訴訟應該不會有拆屋還地的問題,若有疑問,最好是拿完整的判決書找律師諮詢確認。

小芳 105-05-13 21:09

您好:因三合院古厝強制分割確認判決都下來了約有半年之久了,原告採執行命令之履勘命令,ㄧ定要於履勘當日拆屋還地嗎?我們及ㄧ些叔侄還住在原有房子內,經濟能力侷限無法蓋新房子,那我們該怎麼辦?我們也還未到地政單位辦埋登記土地,那原告(債杈人),憑什麼叫我們要拆屋還地給他們,真的不知該怎麼做?

DOG 105-05-13 19:47

我有學生套房出租,我們盡力提供安寧舒適的環境供學生居住,因此會有一些生活公約,另本於使用者付費概念,以接近台電費率計算各房的電費(不收水費/網路費/電視費),但另收公用水電費,可能有房客對我們有不滿情緒,而在網路(J2H兇宅網)散佈我們的房子有人自殺的不實訊息,造成我們的困擾及房屋價值損失,請問如何能要求相關網站撤掉不實訊息或追究發佈訊息者的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3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截圖蒐證後,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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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3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截圖蒐證後,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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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瑟 105-05-13 00:24

今年4/13號離婚

離婚後約兩禮拜才發現婚姻中就有第三者介入

當初是協議離婚,就只有簽名 協議內容都沒寫

當初我房子以及所有付出的什麼都沒有跟太太爭

現在想問我還有什麼權力可以向前妻跟第三者要求的

另外岳母一直用極其恐怖的通訊軟體內容 辱罵我 甚至汙衊我沒做過的事

還說要到我家死給我媽看相逼  想讓我自己妥協 這我有什麼法律上的權益

您好:

婚姻關係消滅後,您可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向您前妻要求雙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增加財產之一半差額。

 另您岳母所為可能已涉犯刑事公然侮辱恐嚇罪嫌,雖不一定要對其提出告訴,然或可先告知其已涉犯刑事罪嫌,或許可阻止您岳母持續之行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Peiii 105-05-12 22:37

請問各位律師

身旁的朋友因金錢所需,把名下的房子代書借款

代書找了金主借款給朋友,也有設定

但後續尚未正常繳款,因此而收到地方法院簡易通知

想請問,這樣情況下朋友要如何處理?

代書會有什麼採取動作,最壞的打算是什麼呢?

請問有何補救方式..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22:46

如果是以房屋設定抵押貸款,當無法依約定方式還款時,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的房屋來償債,若想保住房屋,應設法還款。至於是否有其他可主張的權利,則應依雙方所簽契約的內容而定。

Anna 105-05-12 19:09

你好:我在3月時購買一間房子,4月底銀行告知貸款金額不到我預期的,所以便和建設公司解約,因簽約時有簽訂但書,如貸款不足預期建商將全額退還我已繳交的120萬,代銷人員也收回我的合約書並承諾盡快退回我的錢,但他們退錢的日期一直拖延,已拖延三個星期了,代銷人員態度不太理我,說是建設公司的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好:

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退還買賣價金。 若對方置之不理,可以準備詳細之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依買賣契約約定返還買賣價金。 另可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9:32

既然有約定可解約退款,可先發存證信函請求限期還款,若無效果可請消保官協調,再不還款就提起訴訟請求。

Anna 105-05-12 20:52

不好意思可以教我要怎麼寫存證信函嗎?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可以上網找相關存證信函之範本參考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安琪拉 105-05-12 18:18

敬愛的律師:您好!

感恩您們的熱忱!在走投無路之際,遇見您們,真好!

想請教問題是:受宣告人之四等親不願簽署同意書,如何處理?

先生一年前因手術造成全身癱瘓,迄今意識不清,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及公立醫院無行為能力證明,因長期醫療負擔及房貸壓力沉重,近日擬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以便代為處理銀行房貸及房子問題,目前子女2人均已成年,也都同意簽署同意書,但先生(受監護宣告人)的兄弟姊妹(均未同住)不願簽署。

我與先生是夫妻財產共有,長年來同住,也分擔繳交房子貸款之事實,今家中遭遇令人崩潰變故,家庭失去主要支柱,無力負擔沉重房貸及醫療費用,急需申辦監護宣告,解決燃眉問題,請教應如何是好呢?非常感恩您們的俠義熱情。

沈恆 (沈律師) 105-05-12 18:28

監護宣告應具狀向法院聲請,法院會調查財產狀況並選出適合的監護人,不用事先拿到兄弟姐妹的同意書。之後監護人若需處分被監護人財產,還需經法院許可。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12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依據民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因此由您一人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即可,不須全體親屬同意。 而法院選定監護人之後,會依民法第1111條規定要求開具財產清冊,而再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103條規定,監護人即可以管理受監護人之財產,且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但須注意法院於必要時,得命監護人提出監護事務之報告、財產清冊或結算書,檢查監護事務或受監護人之財產狀況。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LU 105-05-12 17:41

我和同學和她朋友在外面租一整棟房子房東有甚麼問題都只跟一個人講,

他認為租一整棟 所以算一起的,只需通知代表人 這樣可以嗎?

簽一年的契約,中途有人突然不住了 只住到2月  房東沒收他押金,但還跟我們要3.4.5.6月的他沒付的部分(整棟原本平均下來 每個人付的金額)這樣是正確的嗎?

請問他如果告我們 我們住一起的 多半是證人 證據較少可以收集 ,法官會不採信嗎? 房東拿了很多 不確實的書面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2 20: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看雙方的約定,主要就看契約書,所謂房東的不實書面資料是什麼?請詳述,以利分析。

2、程序上建議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Akuo 105-05-11 17:07

請問一下, 婚後是否可用書面協議書說明房子雖然是先生名字, 但是為夫妻共同持有, 若未來婚姻關係變異, 此房子為夫妻共同持有要均分為二, 請問此協議書要如何產生才具有法律效力? 是否須找律師編寫協議書內容並請律師公證才有效力?

請求提供建議! 謝謝!

這部分可以簽定協議書約定,不管是借名登記或是附條件贈與等等,都可考慮,建議委由律師代筆擬定契約書內容,再由公證人做成公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11 17:55

您好,

 

婚後之財產協議並無形式之要求,若求慎重,可將兩人之協議書為公證或尋找律師擔任見證人,避免未來有爭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2 0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比較實際,且確保您權利及節省成本之方式,應為請先生設定房屋抵押權給您或直接將房屋登記分別共有而非先生單獨所有,即使簽訂協議、公證,仍無法確保對方屆時耍賴脫產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2 0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比較實際,且確保您權利及節省成本之方式,應為請先生設定房屋抵押權給您或直接將房屋登記分別共有,即使簽訂協議、公證,仍無法確保對方屆時耍賴脫產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uming 105-05-11 15:46

債務人98年死亡了,房子抵押在我這,他的兒子(也是連帶保證人),一直不來清償,我已經向法院聲請查明是否有無聲明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情形,法院也回覆還沒辦理拋棄繼承跟限定繼承,請問我後續順序流程該怎麼做?才能強制執行他的房子

 

你好:

債權屆期未獲清償,可向法院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並持確定之裁定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抵押物。 可向債務人之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但繼承人可能會主張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 可對連帶保證人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清償債務,確定後再對其財產、所得聲請強制執行。
珮珮 105-05-10 22:29
我家是一棟老舊透天厝在邊間,在前年準備拆屋重建,當時隔壁鄰居的遮雨棚快緊貼我家的牆壁,所以要先拆除遮雨棚才可以搭鷹架,拆完遮雨棚也搭好鷹架,,當時以為可以很快動工蓋房子,就這樣過了半年多,建商說等所有的執照下來才可以動工,鄰居也等的不耐煩,還找不到我們家的人,找到我媽媽時,我媽媽隨口一句得罪鄰居鄰居要求我們把遮雨棚蓋回去,我們也請人來做新的遮雨棚並且向鄰居道歉,這樣過了5個月,如今建商說可以動工了,但是隔壁鄰居遮雨棚不讓我們拆下來搭鷹架,遲遲無法動工,為了表示誠意,拆搭遮雨棚和損壞由我們負責,我們也請里長幫忙協商,也沒有辦法解決,我有個疑問,鄰居的1樓遮雨棚位在防火巷,防火巷有一半的地是屬於我家的,如果鄰居遲遲不肯拆除或縮短遮雨棚該怎麼辦?我家豈不是一直無法重建?

你好:

共有土地(防火巷)之管理可依民法第820條規定辦理。 若無法依民法第820條規定辦理,可依民法第792條規定,向法院起訴請求使用鄰接地界旁之土地,但需要支付償金。

您好:如果防火巷的土地是各用到您們與對方的土地,您們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後,請求對方拆除跑到您們家土地上之遮雨棚。若防火巷的土地是雙方共有,您也可以主張對方無權占有搭遮雨棚,請求拆除還地。若仍不夠需要用到對方土地,您可以依民法第792條規定,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要將土地讓您們搭設鷹架,但這部分如徐大律師所述,需要支付償金。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AKI 105-05-10 21:45
請問一下房屋過戶一事? 爺爺過世後,留下一棟房子由父親與叔叔聯名共同持有,但是在民國八十年時,叔叔已將房屋土地賣給父親,當時雙方有簽訂一份買賣合約,父親這裡也還有契稅,贈與稅繳納的收據,只是一直到現在都沒去將房屋的名字過戶給我父親,就差叔叔蓋印? 但是最近父親身體不好,我前些日子去找叔叔要請他蓋印過戶,只見他一再推託,說啥叫我不用擔心,等他死了,他會交代三個子女幫我蓋印章,這就是我怕的地方,到時只要有一方刁難,我就要多費工夫去解決,所以想趁現在兩個人都還在,我是否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過戶呢?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如果契約以經記載移轉等事宜

那麼可以訴請移轉所有權

但你要注意時效抗辯的問題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有時效之問題,若對方以此抗辯,則您們會有舉證時效未消滅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5-10 22:34

有簽買賣契約而對方不願協同過戶,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履行契約過戶義務,但此請求權時效最長15年,自80年成立契約迄今應已逾15年而時效消滅,若對方在訴訟中提出時效抗辯,則您的請求應會被駁回。

可依據契約起訴請求移轉登記,但因已經超過15年未主張權利,對方一旦再送中提出時效抗辯,就會敗訴,如果對方未提時效抗辯,那可勝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您們是可以依據買賣契約請求您叔叔過戶,然而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對方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因為已經超過15年時效了。因此建議您們可以蒐集證據,以錄音或錄影方式錄到您叔叔承認這筆債務,如此就可以在後續訴訟中主張對方有承認債務,而時效重新起算。若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與我聯絡,王友正律師

LU 105-05-10 19:35

最近X房仲帶一堆人來看這雷房子房東房仲入住前說的都很好聽,簽約後甚麼都當沒說過,

一堆東西壞了拖了很久才來修,修不好也不處理,就只會跟房東互踢皮球,奉勸大家別來住,那平頭X先生真的很黑,和我現在租的房子的地址, 全文內容是這樣。(有打出姓氏)請問這樣成立嗎?

他沒有要和解,我在學校的靠北版發文是匿名的,也有奉勸大家不要來租,,這樣算毀謗嗎 ,剩下的內容都屬實,但她最近也一直來修東西 那我要提出很多證據嗎?

毀謗罪有個可受公評的事件,可做適當的評論 我這案件請問適用嗎

 

 

您好:

因為毀謗罪只要您能確信其為真實者,就不罰,不是說您必須提出相當證據證明您說的是事實,而是您能提出相當理由,讓檢方認為您深信您所評論的事為真實即可,且住宿的之環境亦屬與公共利益相關之事,即使認為您的言語確有影響房東名譽之處,但您評論的事情為確實的事實,主觀上並無刻意毀損名譽之犯意,也非憑空捏造,因此成罪機率相當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LU 105-05-10 17:48

我在我們學校得靠北版,說我現在租的這棟房仲很黑最近帶一堆人來看這雷房子(有說姓氏和地址),當初簽約說會來打掃,住了2個月才來清理,東西壞了很慢才修(現在幾乎都有修好),之前修理沒修好冰箱 就和房東互踢皮球 說請的水電工不同人沒修好不是它們的問題,然後最後奉勸大家不要來住,被學校的人拿給他看,告我毀謗,惡意毀損設備(很多東西都是自己壞的 硬要扯到我)這樣成立嗎 他說他是管理員和房東是表兄弟關係,他說因為我的PO文 學校的新學生 不跟他簽約了造成他的損失跟我求償99000元  這會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0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所敘述的內容是真實的,則不會構成違法,此部份要釐清您所張梯的所有內容。反之,則可能構成誹謗罪。

2、程序上,倘若構成誹謗罪,可以嘗試和解,倘若無法和解,則於對方提告之後提出答辯。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0 18: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看具體內容為何,但若您所述無誇大且屬實,應不至於成立誹謗

LU 105-05-10 18:4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所敘述的內容是真實的,則不會構成違法 ... (恕刪)

他沒有要和解,我在學校的靠北版發文是匿名的,也有奉勸大家不要來租,有說X姓房仲真的很黑,這樣算毀謗嗎 ,剩下的內容都屬實,但她最近也一直來修東西 那我要提出很多證據嗎?

毀謗罪有個可受公評的事件,可做適當的評論 我這案件請問適用嗎

LU 105-05-10 18: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要看具體內容為何,但若您所述無誇大且屬實,應不至於成立誹謗

最近X房仲帶一堆人來看這雷房子房東房仲入住前說的都很好聽,簽約後甚麼都當沒說過,

一堆東西壞了拖了很久才來修,修不好也不處理,就只會跟房東互踢皮球,奉勸大家別來住,那平頭X先生真的很黑,和我現在租的房子的地址, 全文內容是這樣。(有打出姓氏)請問這樣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