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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弟 103-08-12 20:41

昨天晚上和一輛小客車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
我的車行駛在幹道上,對方車道有倒三角"讓"字號
酒測值為零,對方酒測值為0.61且無照駕駛
雙方無人受傷,
1.請問如果對方沒加保第三責任財損險,那我的車維修費誰出?
2.又或者對方有加保但保險公司對於他酒駕公共危險罪而拒絕理賠
那維修費是否要我自行吸收?
3.對方無照酒駕我保的?第三責任財損險是否需要出險替對方維修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過失,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失。但對方是否有錢賠償,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貝 103-08-12 15:44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這次車禍責任問題,懇請幫小的判斷一下。

 

我方開汽車,對方騎機車。我方路邊停車買完東西後要迴轉(是從路邊要迴轉,不是從快車道迴轉),確認都沒車後慢慢地迴轉(也確定那條是可以迴轉的路),突然聽到碰一聲,才知道有輛機車從左車頭擦撞飛了出去,最後停在在逆向車道,對方的機車擦撞右邊後往左邊摔,毀壞嚴重,我方的汽車保險桿被整個扯出去,只有對方有受傷。

 

我方駕駛人第一次發生車禍很慌張,車上又載著老人跟小孩,一時忘記不能移動車子,把車子停好在路邊。(不過後來都有老實地跟警方說有移動過車子)

 小朋友跟駕駛人說要駕駛人別報警,因為她們家是單親,她又沒駕照,她爸爸來也只會罵她而已之類的。

但是剛好有警察在附近,警察就直接來處理了。

後來送對方去醫院(對方因為穿拖鞋,所以有擦傷跟縫傷口(腳後跟那邊裂開的樣子),沒有住院。),駕駛人擔心對方是個小朋友,會沒錢付醫藥費跟回家,就把身上全部的錢都先給了那個小朋友,處理一下後續的事情,之後去做筆錄,跟警員說小朋友可能過幾天才會去做筆錄,才知道小朋友已經做完筆錄了。

 

警察一開始有說因為我方迴轉,對方是直行車,這樣是我方錯比較多,這都還可以理解。

之後對方的家長說那台車是新車(說是七萬多塊,但是我們去問車行都說才賣六萬多)才買一個多月,修理起來要五萬六(後來去問那家機車行的老闆,老闆因為是稍微估價一下,不會有明確的數字,老闆跟對方說大概要五~六萬。)要我方全賠,講話的態度讓我方這邊都不太舒服。

談了一下,跟對方說我們這邊車子也有受損,後來對方說我們錯六成,加上我們車子的損傷,我們要陪他四萬塊,他說四萬塊是他的底線。(雖然我方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五萬六的六成是四萬塊……)

然後還有說他女兒現在出門都不能坐在機車後座,要搭計程車之類的(但是可以坐在機車後座去做筆錄……)

 

我方迴轉的時候車頭都已經過中間線了,速度也很慢,對方明顯騎在快車道上,老人家也說她速度過快(雖然老人家說了沒什麼被採信的可能,但是可以把保險桿整個扯掉感覺速度真的不慢……),後來擦撞後往汽車左前方,向前飛出去(雖然對方家長一直強調他女兒速度才49),所以感覺對方幾乎是騎到逆向車道去了(但調解委員會堅持他們是直行)。

 

我方家境有點困難,賠不太出對方提出的價錢(可能把汽車賣了還不夠吧,都是老車車了,不太值錢了……)。先前車禍的時候駕駛人因為對方算是小朋友先給她的那筆錢,對方還說那筆錢不能算在和解金裡,也不能算是紅包(對方家長要求要紅包),感覺意思就是直接給他,對方還說我方計較那筆錢很小氣(但那筆錢是駕駛人四分之一的薪水,駕駛人一個人養三個小孩,那筆錢真的很吃緊。)。

 

因為調解委員會是一面倒,我方有長輩去詢問過委員會,說那個調解委員感覺怪怪的,而且對方提出的價錢都跟詢問過得不太一致,所以想詢問專業人士跟其他管道(本來想去詢問法扶,但是工作都卡到,也不太確定法扶能否詢問關於車禍的事情……)。

 

雖然知道直行車路權優先,但是對方這樣一直私底下拉高價錢真的很讓人不舒服和煩惱,能請幫忙判斷一下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嗎,謝謝。QwQ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責任的部份,構成過失傷害罪,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倘若不是累犯,基本上是不會入監服刑的,都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2、至於民事責任的部份,對方請求的所有金額,都必須提出單據,否則無須理會。且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負擔。

3、肇事責任的部份,倘若對於初步判定表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Jamei 103-08-11 12:39

您好~想請問,前陣子我爸爸因騎摩托車剛起步時,遭後面箱型車擦撞車身,以至於重心不穩跌倒導致手臂骨折開刀住院,但事後詢問該區負責員警需要做筆錄嗎? 員警回說不用先上調解委員會,請問這樣的程序是對的嗎? 第一次調解時對方也未出現? 請問如果第二次也未出現可以採取什麼的行動?

蘇子良 (馬克) 103-08-11 13:07

 您好,本案於肇事時是否有請警到現場,如無的話您應向警方報案告對方肇逃,但因本案警方怠於辦理,建議您先自行蒐證,如錄影記錄、其他目擊證人、行車記錄及驗傷單等,逕向檢方提起刑事告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可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David 103-08-09 20:44

您們好~
小弟我在7月中時,在公有的立體停車停車。看完電影回來後,發覺車子的前保險桿,整個被扯落於地上。當下也報警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來看到有一隻監視器的畫面,有拍到我的車於畫面左上角,被我左方的車,於他方離開時,擦撞到我的車,以致於我的保險桿脫落,左前葉子板擦傷
但因為監視器的角度關係,所以我只能依據他車離開時,我車的大牌位置來判定他有擦撞事項。
目前,警方也請對方到案,對方也不承認,而對方所開的車是公司租賃車。警方是說,這屬於民事範圍,接下來他們不介入處理。也請我可以送上民事法庭。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我要求償,是否是以民事損害賠償部份求告? 這類案件是否要先進調解委員會後,再行進民法法庭 ?
因為我車子目前尚未維修,要提出損害賠償的部份,如果以原廠估價單是否可行? 再來,我的車是登記我老婆名下,如果要出庭,能否得由我出面就行 ?  
謝謝你們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5 11:50

1.存證信函,損害賠償

2.鄉鎮市區公所調解

3.原廠估價單可。

4.可為訴訟代理人。

以上。

小慶 103-08-08 16:23

各位好,事情經過

103年8月8日,

我女友開我媽的車(小型車)車上無乘客

因故我騎機車在旁,並不在車上

當我騎車靠邊停機車後,

我女友跟隨也靠路邊停車(有打燈)卻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可能是對方正好在死角處

擦撞時對方直接往旁邊停車,沒有保留車禍現場

對方沒有跌倒,沒看見外傷,但他卻說有傷

對方說趕時間,要求一千元賠償和解,我女友也給了對方一千元

現在我們怕對方事後又提告

想請問各位:

1.事後是否能去警局備案?? 或者其他方式可以防止對方事後提告呢?

2.若是對方之後提告肇事逃逸,是否能構成呢?

3.由於我並非車主,也非乘客,若是口頭和解是否能作為第三見證人呢?

麻煩各位了

 您好:

1.備案在實務上僅係於警局中留下相關紀錄資料,應可備案,但對方如果事後提告,亦為其憲法上保障之訴訟權利,無法阻止。

2.依您所述情況,您女朋友並無肇事逃逸之故意,應不至於會構成。

3.您如確實於當時在場見證,就可以出庭作證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凱博 103-08-08 13:38

各位你好,我想詢問,

103/07/08晚上

對方停紅燈,我從對方縫隙鑽過,

鑽到一半綠燈,對方起步後與我發生擦撞

拖行了兩公尺,對方是民營清潔隊的垃圾車司機,

對方是在上班中與我發生擦撞

立即通知警方與救護車,

我送醫後開立驗傷單,

左胸口挫傷,右手挫傷擦傷

有申請初步研判表,但上方說明是

我未保持間距

對方目前無違規

但造成我受傷是事實,

對方賠償也非用他的薪資,是由公司出資,

要他出面賠償而已,卻擺的態度很差,

一副不想賠的樣子,

請問是否要提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呢?

 您好:

建議您可再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有充分證據再提出刑事告訴較為周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大寶 103-08-08 13:26

我們和一台大貨車發生擦撞,我們的車在內線道,對方在外線道,我們都是待轉的左轉車,結果大貨車搶快,先行左轉,結果距離沒抓好,她的左後輪就猜撞我的右前車頭,導致我的右前輪爆胎,車頭損毀。當下有報警且對方貨車司機有說會負責,結果貨車司機的公司完全推卸責任,我們該怎麼辦

您好~

法院對於車禍責任判定,除兩造供詞外,尚須參考鑑定報告。

若您居於高屏地區,歡迎準備資料到所詳談。

R 103-08-01 15:07

今年6月中旬公司送貨司機因開公司車與人擦撞,對方沒事也無損壞有請警察和保險公司所以很快和解,但公司車熄火沒辦法開請修車廠拖車修理造成公司7天送貨調度困難,修車廠請款6月底保險公司表示我方司機過錯較多保險公司3成我方7成,司機於7月底離職,我方與司機說明賠償事宜,我方表示剩餘7成公司50%司機50%,司機表示就職時未簽任何文件表示車禍賠償,表示如要賠償就要告上勞動處等...卸責行為。

想請問公司有理請司機賠償嗎?或民事上有哪些法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仍得向該勞工來求償,可依據民法侵權行為關係來向其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han 103-07-29 02:56

上個月我與雙黃線迴轉的車主擦撞

左腳開刀縫合工作休息兩個月 車主以保險公司賠償

請問我可以提出哪幾項賠償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主張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茲以 103-07-27 18:20

事故地點:台中市大明路、國光路口(大買家)

事故緣由:受害機車左轉後方直行肇事機車擦撞

事故爭議:該路口四個方向中僅有三個機車兩段式左轉/代轉標示,事故受害者在無待轉標示(左轉往大買家)方向直接左轉,被後方肇事機車直行擦撞。肇事方認為:左轉應禮讓直行車;受害方認為: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損傷賠償:肇事方無財損、受傷,受害方連同乘客共兩人有受傷有財損。肇事方僅有強制險可申請理賠,財損部分無共識。

問題:此次事故責任歸屬?

初步判定表上記載肇事緣由為「未依規定左轉」和「疏忽車前狀況」,則責任歸屬比例可能落在多少?

事故現場無待轉標示卻有兩段式左轉規定,是否有得求償或另有爭議之處?

---

麻煩各位網友或專業人士不吝指點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7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之要求。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y 103-07-26 09:34

想請問一下,我第一次大概是98年酒駕0.78,有被移送,被判緩起訴;100年又被抓,但是沒有超過0.55只有扣車,然後我就去領車了;103年7月因為喝了酒想去家裡隔壁買宵夜與人擦撞,被拘留後到地檢署被飭回就沒說什麼叫我回家,對方輕傷我酒測1.1,但是對方很願意和我和解,也願意在和解書上幫我說話;真的很怕被關,我也非常後悔了,這樣會被關嗎

法律小學生 103-07-26 11:31

大大你好  依你說的情形 你這次原則上是會被關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103-07-25 13:01

各位律師、網友大大 午安:

小弟於前陣子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但是抓不到頭緒該怎麼處理後續,"車禍新手"XD,因此想懇請各位律師、網友們幫小弟一點忙,即使只是提供一點點意見也好,小弟先說聲感恩。

事由:

5/28 中午,小弟如往常般在家用餐完畢準備回公司,出門沒多久即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地點是一條約6M寬的雙向道路(單向約3M),當天小弟因機車壞掉臨時改開車上班。當時眼見一部機車迎面而來,如果煞車對方肯定會撞上我。周遭無其他人、車。我立即往對向車道閃避,但不幸的,對方也騎回他本來的車道,於是撞到我的右車頭

現場處理:報警並通知救護車,現場處理完善後趕往醫院探視對方。 現場:無行車紀錄器、無監視器酒測:兩邊都是0。 刮地痕:位於中心線,但方向是 | ↙ | (中間那一條) 煞車痕:無。 對方損害:人-換人工關節、車-應該是報銷了。 我方損害:擋風玻璃裂掉、右側車頭凹損。 醫療費用;出於誠意,由小弟先行支付。

由於本次車禍事故才知道,在上一次驗車時,驗車廠將我原先的保險公司換掉了,事故發生的當下只剩下"強制險",原來的其他相關保險都已經沒有了。

 事故發生後,小弟立即去申請交通鑑定,可是等一個月後的結果是無法鑑定,"明明是對方逆向在先,卻搞得好像都是我逆向去撞他"。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如果申請覆議,還是會維持原來的"無法鑑定"嗎?如果要申請覆議,我應該怎麼撰寫或是在那裡可以找到相關資料嗎?需要再提供新的證據?

2.賠償肯定是少不了的,如果要談和解的話,大約在多少金額的範圍內算合理呢?(對方大約54歲男生,小弟目前待業中)

感謝各位律師、網友大大的幫忙,感恩。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3:16

您可否調閱附近的監視器,以證明您是為閃避對方違規行為,否則依您所述恐怕車鑑委員會會作出不利於您的判斷。至於賠償要看對方受傷程度、年齡、身分地位等綜合判斷,以上答覆,請參酌。

若有任何法律問題,請洽本所,謝謝!

小銘 103-07-24 23:02

請問各位大哥大姐~

小弟今年6月25日開車送貨在高雄民族路跟建國路跟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我方沒受傷~對方騎士手有受傷~

第一時間我有打電話報警~因有去調監事器~沒有半台有照到事故路面~

雙方都說沒紅燈~該如何和解?

我6月25日發生時有向公司報備要出強制險~可是公司拖到現在都說是個人因素需我自己賠償~

請問那像我這樣給人請的不就連基本保障都沒有?

公司一直不出強制險我到底該如何處理?

請各位大哥大姐給小弟指點一下~不然到現在都無法安心入眠~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0:05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責任,可以向承辦員警索取事故出判表,之後還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倘若要保人拒絕申請,可以由被保險人(對方)直接去聲請理賠

3、倘若公司拒絕理賠,對方可以就該次車禍事故所受損害,要求您與公司負連帶責任,就結果而言並不會比較好。您可以與公司進行溝通。

Minorouz 103-07-24 22:50

你們好,我今年22歲。

我去年12/29騎機車時速約55~60,在進入一個地下道機車道的時候,

前面15公 尺左右有一個正在玩手機的騎腳踏車國高中生因為騎太慢,時速接近0而跌倒,然後腳踏車橫躺在機車道,而我因為緊急煞車加上閃躲人,導致我經過他之後手握龍 頭跳下車試圖停下來,但因為還剩一點餘速所以我放手讓機車滑出去倒地,"完全沒有擦撞到那位同學"。我就牽起倒地機車用側柱固定。然後我很生氣的回頭看 看那位學生。然後就看見他就"跳下去"汽車道撿他掉落手機,再"爬上來"機車道看他的手機。之後我就試圖發車,發了十秒鐘左右,機車成功被我發起,我再 回頭看看那位學生。他依然在看他的手機,之後有一台機車要過,我看他也沒事情,加上我趕時間又沒有擦撞。我就離開了。
結果這位學生卻告我因騎車撞他而肇事逃逸!!

然後前面寄通知書來的時候,因為都寄到以前舊家,所以我都不知道。
前幾天我就被通緝了!!
跑到法院作筆錄然後交保,現在面臨八月的開庭。
我現在有點不知所措,但我很確定的是,我完全沒擦撞到他!!!
他完完全全是自己跌倒的,而我是為了閃她自己跌倒才雷殘。
加上那邊沒有監視器和其它行人(唯一的只有後來要經過的那台機車
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我真的很生氣,我一定會告他誣告,但前提我得先無罪。
而他只有驗傷證明(就算受傷也不可能是甚麼傷,騎腳踏車時速0跌倒 ...)

這樣真的可以告我嗎?
我是很希望有監視器,或是他當初報警有調到!!
可是檢察官沒跟我透露到底有沒有。
只嗆我說,現在都已經半年了,我怎麼可能調的到
我真的很難過,他還嗆我說為什麼我的供詞跟對方完全不同。
我問他講了什麼,他說:「對方說我騎機車撞傷他然後肇事逃逸。」
我直接回答:他說謊
然後我說我想調監視器或測謊都可以。

那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要如何自保呢?
我真的真的沒有擦撞到,如果有碰到,我根本不可能離開。

我完全當成是一個人騎腳踏車跌倒然後他活蹦亂跳的,不用幫他叫救護車而已。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樣會被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09: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檢具車損照片供檢察官判斷,實際上並沒有碰撞對方。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就對方的證詞為分析處理,並且聲請測謊。

您好,請問你的機車有沒有送修?沒有的話,先把現狀拍照拍一拍如果有的話,當初送修修了那些東西,單據是否還在?對方驗傷單檢座有無讓你確認?受傷部位在那?這樣問題要先確認才有辦法解決你的問題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Lin 103-07-19 14:19
我是小轎車路邊起步已轉直行,但車子未完全轉正,當時時速約20~30,被後方一時速超過50的摩托車直行擦撞,摩托車騎士摔倒滑行到中間分隔島,還好只有皮肉傷,騎士有口頭承認是因低頭看東西才沒注意前方,當時有2位與這騎士並行的騎士願意作証我的說法,所以基本上我是已經在往前行了才被撞上,但錄筆錄時因警察說他打電話給証人,証人說法跟我一致,所以不打算叫証人來錄筆錄,這也讓我覺得很疑惑?為什麼說法一致就不用錄筆錄,,因我們兩方都僅有保第三責任險,想請問律師如果真的走上法律途徑時我的責任會是多少?謝謝!

後續建議您可將證人的人別資料及通知方式以書面方式陳報承辦警務單位,請求警方通知作證、依法調查證據,並務必留下該書狀收件留執(蓋用分局或派出所之收件章),以俾日後案件產生爭議時,有所憑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鴿子 103-07-16 16:39

前幾天我跟人機車機車擦撞,然後雙方機車都有小擦傷,說好自認倒楣也沒報警,之後對方先行離開現場,我也隨後離開現場,誰知道對方忽然反悔,回現場後報警,告我肇事逃逸車禍現場都沒監視器,警方只憑一段對方追隨在我後面的短影片,就要送辦我肇事逃逸,請問警方依這樣證據,有辦法成立肇事逃逸要件?.....麻煩各位先輩幫幫忙!

SP:如果我找出他先行離開經過前方路口的影片,證明是他先離開現場的,這樣有幫助嗎?

還是說當時我有載一位隔壁小五生,幫我作證是對方先離開的,這樣可以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似不成立肇事逃逸,且若有相關監視錄影器可證明非您先離開現場,即使對方有受傷,您亦不成立肇事逃逸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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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先針對隔壁小五生先錄音,不能教他怎麼說,要讓他自然的說。 二、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證人有時候受到了壓力,會說他忘記了。尤其小五其實真得很小。 三、肇事逃逸不是小事, ,可以搜集的證據還是要多搜集的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如要現場約談請先電
cloud 103-07-15 18:19

各位律師

大概兩個禮拜前行駛國道,當天下大雨視線非常差,我們當時走在內線道,時速約70-80,突然看到前方有一台停住的車,沒有雙閃燈警示也沒有放三角錐,當下雖剎車但還是擦撞到對方的車,因為有將車頭往左偏,所以我們的右前方擦撞到對方的左後方。我們在原地停了三分鐘,一直不見前車有人下來,又因為在內線道,視線又差基於安全考量我們也沒有下車,在車上查看對方車子並無大礙看起來也無損傷,我們想說感覺雙方都有錯,當下又那麼危險怕後方車子撞上,所以我們就先行離開了。

結果前天接到警察來電說對方當時也離開了並到休息站報警說我們肇事逃逸,對方沒有受傷。我們目前只做了筆錄還沒和解。請問律師,這種情況錯只在我們嗎? 還是對方也有責任? 如果對方要求的賠償價格不合哩,我們拒絕和解,那我們會面臨什麼刑罰嗎? 若是這樣我們可以採取什麼方式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7-15 18:32

 既然沒有人受傷就沒有構成肇事逃逸罪,

至於你跟對方的財物損失,要看雙方過失程度判定,並且要跟保險公司協調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2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即不構成肇事逃逸,僅有您與對方之民事損害賠償比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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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賢 103-07-15 15:08

今天從7-11買完東西上車後,準備離駛時,無意間擦撞到一台自小客車

當下並未查覺有擦撞事故,故而離去,事後接到派出所通知

前往後才發現有此事故,並直接承認

事後對方車主要我將他被刮傷的左前葉板和前保桿、大燈,全換原廠新零件,並得接受到他指定的車廠維修才願意和解,共一萬九千多

不然則要告我肇逃病再要求賠償

我剛回家查了資料,發現維修零件是有折損期限就是乘0.369那個

但因經濟困難,並未有如此多的現金可以支付,也擔心跟對方談0.369那個公式,對方一氣之下會直接告我肇逃再理賠更多,像代步費之類的東西

但事故當下我真的不太清楚,請問這樣的狀況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5 16:17

您好: 若車禍無人受傷或死亡,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您並無刑事責任,但仍有一般車禍民事賠償責任,應盡力達成和解,若無法達成協議,亦可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縱使對方提告本案進入民事訴訟,您依法可主張折舊給付,也就是您所稱每年折舊0.369後的殘餘價金理賠即可。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不構成肇事逃逸,僅有雙方就損害應如何分擔比例賠償問題,若對分擔比例有爭執,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03-07-14 20:40

 ●我方
車子損毀=>機車左方整個腳踏板、排氣管、扇熱風葉蓋踏板鈑金

 □對方
車子損毀=>輪胎(根據分析表看不出來有損毀)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5/2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事
我方:當下有點暈眩,有上救護車,但醫生說再觀察,所以應該算沒事吧?!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當下車子在馬路中間雙方都有移動車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以及一般的保險,後來有連絡保險公司請協助理賠
對方:只有強制險,還有他是汽車維修場的老闆娘,車主跟肇事者非同一人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陰天我方有穿黃色雨衣準備上班,途中被對方因為要迴轉遭受到撞擊,(他是停在路邊突然要迴轉~而我已經過了他車身才突然轉過來~那邊沒有紅綠燈~就一般道路)機車左側損壞嚴重,當下在被他撞之前我已經停車了(他已經貼到我車子),結果他說他完全沒看到我,所以對方輪胎的地方整個往我的機車壓過來之後才停。事後還不願意下車處理,是我釋意請他搖下車窗,他才願意下車處理,此時他覺得是我不對,覺得是我撞到他,警察來之前一直說要看看監視器之類的,今天有去警察局私下協調破局,因為他覺得是我擦撞到他,還有車行開的估價單不合理,另外那天的工資也不願意賠償給我,一直說為何我不請假幾個小時就好,為什麼一定要當天都請假,還跟保險的說我死跟他要錢,請一個星期的假要跟他拿錢,不懂為何明明就沒有的事情,他要瞎說,希望他賠償當天的薪水,是因為他明明就耽誤到我上班時間,而且車禍後當下我有暈眩上救護車,對方說我明明沒事,為何要坐上救護車裝有事,說我獅子大開口想坑他。

初判表
對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方:本案肇事責任因雙方移動,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六、問題:

上星期有跟他約第一次私下協調,但是他臨時說不能來,
所以今天是第二次約時間,他有帶他一個弟弟來,從頭到尾就他弟弟有意見,因為我本來是丟給保險的處理,保險的有先打電話給他,跟他說明賠償金額,修車1800+薪資一天1300+當時坐計程車回家250=大概3350,有跟他要整數,3500元,對方電話說OK,所以才有今天的私下協調,沒想到當下全部推翻,一直說我獅子大開口,修車估價單也給他拍照了,他說其中哪裡哪裡不合理,說怎麼這麼貴,哪裡不該修,怎樣怎樣的,我今天回家也問車行了,車行說修的都是當天被撞損壞的地方,並沒有多修

(當下沒有回應對方,因為我對車子真的沒研究),
今天理智線斷掉是聽到對方說我去撞他,所以立馬去拿分析表以及去申請調解委員會真的無法接受是非顛倒- -所以現在他說我撞他是指我反而要賠他錢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確實可能是要主張您有肇事責任,因此要負損害賠償責任或是無需賠償您。

本案倘若無法私下和解,那就有必要聲請車禍事故鑑定,本文建議您應該將相關的證據備齊,如收據、估價單、車損照片等,以利調解委員協助協調。

103-07-14 16:37

請問..

對方無照駕駛又雙載

當時我開車從停車格出來已直線前進中

發現有人在我車後面摔車

因為並無碰撞到我的車子.因而離開現場

接下來接到警方通知

對方咬死說我們肇事逃逸且要求我們賠償

警方只有單純看了我們的車

並發現不到任何的擦撞痕跡

也沒有幫我們做筆錄

也調不到附近任何的監視器

因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真的太高

事故發生時.我先生也並無聽到有任何碰撞的聲音

車子更無擦撞痕跡

警方說還會再去調監視器.然後看要不要和解之類的....

現在已經快一個禮拜卻都沒消沒息

想問

1:接下來我們該怎麼做?該做些什麼嗎?

2:對方說.他們有證人.請問這點對我們會很不利嗎?

3:關於的肇事逃逸會成立嗎?

 

因為對方的家長認識局裡的大局長

若是我們擔心他們會辦案不公.但無證據可証明

能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感激不盡!!!!!!!!!!!!!!!

您好,犯罪應依證據認定之,對方既提出您涉犯肇事逃逸罪之告訴,即應就所提事實舉證證明之,若您的車輛確實未接觸對方車輛,肇事逃逸罪即不會成立,建議一邊視情況嘗試與對方聯絡,一邊蒐集對您有利之證據(證人或物證),若對方和解條件顯不合理,以利進入訴訟之準備。

阿財 103-07-14 00:45

在七月間  我不知道機車有和我擦撞  於是開走  3天後警察說我有肇事逃逸

說對方因為我切出來  它緊急煞車擦撞到我的車  造成它摔車  說他們有人證

警察一直要我們和解   對方是未成年  一直說當時只騎時速35

機車修理費卻要價26000  但我車後面警察看過都說沒撞擊

還要我們陪衣服2000  褲子3000   皮帶1500  人工皮之類的  和上班天數

這樣我一定錯嗎  合解是合理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4 10:06

您好,

1.您涉及二項刑責: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及刑法第284條之「過失傷害罪」。其中「肇事逃逸」屬非告訴乃論,縱使被害人不提出告訴或是撤回告訴,警方還是要依法將肇事者移送法辦,肇事者還是會受到刑事追訴,「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被害人不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或是提告後又撒回告訴,則肇事者就可以免於受到刑罰。

2.依91年台上字第137號判決認為:「犯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有致人死傷逃逸之事實,為其犯罪構成要件,不以行為人明知被害人有死傷情形為必要。」因此就算您不知情,依然構成肇事逃逸

3.建議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若達成和解並且付出合理的賠償,警方就可以直接將「過失傷害」的部分予以銷案,但肇事逃逸的部分,還是要移送法辦,通常檢察官或法官都會斟酌雙方已和解的事實,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易科罰金」的處置,使您免受牢獄之災。

4.和解金額包括就醫之醫療費用(實報實銷,以實際醫院就醫之收據為憑)、程結束後之復健費用、傷無法工作薪資費用、靈受創之精神撫慰金、輛修護之費用等,若您認為金額不合理,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與家屬洽談。

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風動鳴 103-07-12 00:00

我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要向左轉的,車道在紅綠燈哪邊是三線道,對方車子停在快到3線道的後面車子停是斜的,之有一邊輪胎過中線,我前車有過可我要過去的時候發生擦撞,但我不知道他車子有倒退嗎?

可是我現在判決書還沒下來要跟對方調解要怎調解,我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對方,但對方知接過一次後就沒再接聽過了,我詢問過保險公司跟他對話的內容,保險公司請對方進廠維修或枯價把哪費用提供給他門,對方沒有理會。

我車子是小轎車,對方小貨車

我車子右側從前面刮到後面葉子板都是刮傷,對方車子左後側輕微擦傷

這要怎跟對方談和解

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進入訴訟,對方拒絕和解,可待法院判決後,再依判決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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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動鳴 103-07-25 15:20

謝謝律師妳的回應,因最近工作比較忙還有上下班的時間才造成現在才看到律師妳的回應,目前還沒進法院,還在是在跟對方打電話對方不接狀態下,還有一個疑問假如對方一直不理會的話會自動轉到法院哪邊開庭嗎?

還有想請問一下像這類案件,沒有進法院的話他追溯期是多久,因為我有詢問過友人但是她們也知說法院判決後追溯期是十五年?

風動鳴 103-07-11 23:40

我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要向左轉的,車道在紅綠燈哪邊是三線道,對方車子停在快到3線道的後面車子停是斜的,之有一邊輪胎過中線,我前車有過可我要過去的時候發生擦撞,但我不知道他車子有倒退嗎?

可是我現在判決書還沒下來要跟對方調解要怎調解,我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對方,但對方知接過一次後就沒再接聽過了,我詢問過保險公司跟他對話的內容,保險公司請對方進廠維修或枯價把哪費用提供給他門,對方沒有理會。

我車子是小轎車,對方小貨車

我車子右側從前面刮到後面葉子板都是刮傷,對方車子左後側輕微擦傷

這要怎跟對方談和解

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

陳仔 103-07-09 17:07

某天早上我騎機車上班時與人發生擦撞車禍,事後對方不知從何管道查出我騎的是公務車,進而得知我的職業是公務人員,開價100萬元要我賠償她的醫藥、工作損失與精神損害,我不答應但願補償她20萬元,她不接受就到我的單位投訴我騎公務車與她發生車禍不賠她,在地檢署及法院出庭時說我騎公務機車與她發生車禍業務過失傷害,意圖使我受更重的刑事處分,我向檢察官及法官陳述我不是單位的司機,當天僅騎車上班沒執行公務,所以檢察官僅以過失傷害起訴我。由於該車是公務車的車籍資料是監理站保管的公務機密,他以非法的手段取得進而得知我的職業,並以該資料做上述不當的運用,我想請問律師我能用個資法41條來告他嗎?如果不行要用哪一條來告她比較有勝算?為什麼?

Guan 103-07-08 16:07

律師您好: 

我在5/28下午發生車禍,三方各以甲乙丙代替

甲(汽車)迴轉沒禮讓直行車乙(我.機車)導致擦撞擦撞滑行到對向車道碰撞到正在停紅燈的丙(汽車)

發生擦撞前我已經有看到對方車輛要迴轉於是減速,同時對方車輛也已經減速,我以為他要讓我先過去,殊不知我剛過他車頭他就加速撞過來了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結果出來是

對方: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肇事致人受傷

我: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現在對方的保險要求賠償三七分,我三對方七

但我覺得不太妥當,畢竟肇事原因是在對方,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處理會對我比較有利,因為如果我必須分攤的話,還得要分攤丙方的修繕費用

感謝律師的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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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03-07-07 23:48

我開車擦撞到路邊車子,對方不在車上,當下沒發現有撞到,後來停車發現擦傷才開回現場。回現場後發現警察在測量現場了。

Q1:請問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Q2:如果這樣是肇事逃逸,請問甲式全險能理賠對方車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需致人死傷為前提要件,若您無致人死傷,似不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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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7-08 08:22

 沒人受傷,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至於可否理賠,要看保險條款而定

Bobo 103-07-06 12:52

今年2月在淡金公路(淡金路四段、新埔子路口)上發生車禍,我方為直行車(機車雙載),對方為對向迴轉車(汽車),當時號誌燈為閃黃燈路口迴轉,雙方應該皆有路權。當時是塞車的狀況下,故我方車速未超過限速50。

擦撞當下應是雙方都有疏忽(都沒有看到對方),但擦撞後對方未立即停車(對方說法是我們車速過快沒有感覺到撞到人),我方駕駛先被對方汽車後輪各壓過一次,後座乘客再被壓過第三次,造成我方駕駛肋骨斷了七根、肺部氣胸、左手上手臂骨折及身上多處擦傷,後座乘客被壓過頭部,因有戴安全帽故只有臉部輕微擦傷、左腳踝骨折及腿部多處擦傷

目前談了兩次和解,對方都不願和解,覺得和解金額太高,以及對方認為我方車速太快所以沒感覺到撞到人,認為他不是故意的,所以不願支付和解金,第二次談的時候我方將和解金再做打折,對方依然不願支付,因刑事追朔期六個月快到,故我們想要先做提告的部分,想要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提告、以甚麼方式提告對我方較有利?

 

要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依你所述,雙方的肇事責任歸屬還須鑑定民事賠償部分,也會考量過失比例,損害賠償項目、金額也是民事攻防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皮蛋 103-07-05 17:37

律師你好  我在臺中某租車租車  還車時是晚上九點 車行當下有稍微巡視車輛  並無問題  直到隔日下午車行才告知我車體有損傷 因為是晚上還車 車行並沒看清楚  直到隔日洗車時才發現  車行表示他們自己有看店內監視器停車後並無發生擦撞所以要我賠償   因為已經隔一天了而且車行當下也說沒問題並把本票等物品交還給我  現在又跟我說這些我該怎麼處置?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5 2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將本票取回,則可不理會對方,若對方正式透過訴訟程序向您主張,您可主張返回車輛時並未有任何您所造成之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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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 103-07-05 11:30

請問我因違規左轉<已打方向燈>遭後方機車擦撞導致我摔車受傷,對方繼續前行後回頭查看我傷勢,對方似乎是未成年無照騎乘,想請問我可以告他傷害罪,或要求賠償嗎?

 1.刑事部分如果對方有過失  你還是可以提出傷害告訴   2.至於要求賠償  需要提出民事訴訟  可考慮請求行為人跟他父母連帶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123 103-07-03 03:52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方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交通代步費用,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貨車)
問題2: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對方要求我拿出駕照給他用手機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我是否有權利要求他刪除照片?

問題3:如果對方不簽和解書而且也沒有後續處理動作,是否要等到民事2年追訴期滿,這件事情才算是結束?

問題4:如果保險到期之後,保險公司有責任把這事處理完畢嗎?還是到期之後就不關他們的事情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代步費用,必須是合理的範圍,包含是否有代步必要、必須是合理數額。

2、可以要求刪除。

3、損害賠償時效是2年沒錯。

4、保險期間發生的事故,並符合出險條件,保險公司原則上都應該理賠

luobin 103-07-02 23:09

律師您好:

由於日前車子正常停放於路邊,但晚上遭受其它車輛擦撞後,車門受損。
有其它民間監視器有拍到黑白的擦撞畫面,對方居然無下車而離開現場。
但由於夜間法拍到車牌,隔2天後有報案,也在附近找到疑似的車子,
因為對方的後車有撞到的顏色(與我的車相符),警方也有拍照存証,請我只能回家等消息,經過與警方確認後,對方也無到案說明。似乎告訴我這樣也沒辦法請對方求償

請問是否可以提告對方? 若到時對方反控不是他撞的是不是會被控污告?
是否有相關的程序是可以進行的? 一定要請律師才可以提告嗎?

感謝大家的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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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助 103-07-01 10:47

你好想請問我在5月30晚上喝酒5月31早上由於零時有工作七早八早就出門工作..路上跟人發生擦撞..對方輕微擦傷..我開的是職業貨車我的酒測值0.22..做完筆錄時警方以工共危險罪直接把我移送地檢署當場開庭..法官當時問我警方那邊有沒有做身體平衡確認我能不能開車..我回答沒有法官當下打電話去警局確認..問說沒做身體平衡送我去她那幹嘛?後來法官說我是初犯也無前科..就說這次原諒你不能再犯..簽完名後法官說了2點對方根紅單要處理好就放我走了..對方也在1個禮拜左右達成和解了..6月30時去監理站要繳罰單服務人員說要等法院裁決書下來才知道要繳多少錢?也說了駕照是要扣2年?法官要我處理好紅單監理站又不讓我繳..請問這樣我會被罰款多少以及駕照是真的是扣2年? 

123 103-06-30 14:15

您好: 請教,我跟對方都是紅線停車,對方不在車上,我是後車要開出去,我車子右後輪的葉子板擦撞到對方車子左後方向燈附近,筆錄擦撞時速是0~10公里,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寫我的原因是"駕駛疏忽",對方則是"紅線停車"。
目前雙方車體損傷已經由我方辦理出險。

問題1:肇事責任是我全責或是對方也有責任?

問題2:對方聲稱該車為公司車,要求我賠償他公司因為業務需求的代步費,這樣合理嗎?(對方不是計程車)

問題3:我這車是公司跟租車公司承租的,保險公司跟租車公司都說沒有保代步費這項保險,所以要對方直接跟我談代步費,這樣正常嗎?我方車是保甲式全險,能要求保險公司或是租車公司負擔這筆代步費嗎?

問題4:就算要賠償代步費,按照法律來看,我是執行公司業務,公司有責任出錢嗎?

問題5:請問代步費如何計算?

問題6:車禍當下腦袋一片空白,被對方要求拿出駕照給他拍照,請問這個是否違法?

因為自己薪水很少又有父母要扶養,加上公司車的管理人也不清楚這些事情,麻煩耽誤您一些時間幫我解答以上這些問題,感謝。

BENSON 103-06-30 13:23

6/26公司要求我去送貨到埔里,回程途中下午約3點多在國道六號接國道三號閘道入口處,因雨勢過大而且我時速並沒有超過40公里,可是前車急煞,而我也跟著急煞,輪胎就打滑了,我去擦撞到閘道的護欄,藉此讓車子停下來,因為時速真的不快,沒有去撞到前方的車子,護欄也是因為是水泥的,也沒有甚麼傷痕,只是車體的損傷,可是現在公司卻要我賠償車子的損傷,也因此叫我離職,我不僅賠了飯碗,還要我賠償公司?請問這樣合理嗎?

公司車他們說只有強制險,並沒有加保其他保險,請問我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公司據此要求您離職,可能會有違法解僱之問題,所以您可以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保工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30 14:59

您好,因為您的疏失造成公司車輛受損,您有賠償責任,若雇主僅因發生車禍將您解雇,不符合勞動基準法合法解僱情形,因此你可以向勞務提供地的直轄市或縣(市)勞工局申訴,若經過了調解仲裁等程序後,雙方如果還是沒有化解爭議,您可透過訴訟的方式處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1 13: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事故您具有肇事責任,則公司確實可以要求您賠償,但是必須提出單據並且扣除折舊才算合理。

2、公司不得以此為由任意解雇您,除非勞動契約有約定,否則您可以要求資遣費。

3、本文建議您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並且不要任意簽立和解書或是自願離職證明書。

 

小馬 103-06-29 00:18

律師你好: 

昨天在往學校後面必經的道路上出了車禍,因為算是產業道路沒有雙黃線,所以警察那邊表示不會幫我們處理,要我們自己雙方和解,重點對方明顯是逆向撞到我了,而且對方當時車速也過快了來不及閃,擦撞到我。不過那裡沒有監視器可以調查,現在對方一直咬定雙方都有責任,不願意賠償我的機車修理費。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解答

阿捲 103-06-28 15:23

在昨日(6/27)我發生了一起車禍

有三方者

一方是要迴轉的銀色轎車女士 (A)

一方是黑色箱型車的男生(B)

一方就是我機車騎士(C)

再30米遠處時我看到A要迴轉到令一邊的車道,我就有按喇叭提醒說有車子要過,但當我繞過A的前車時,忽然有一台車突然出現在我的機車旁,而且時速非常的快,然後硬擠過來,結果他的車尾就和我相撞,我的手把還是後視鏡跟B的車身磨擦到,因為B和我的擦撞,我的龍頭向右偏和A撞到,我人瞬間飛出去,我的車龍頭也全凹進去,我被送到醫院,A有過來看我一下,而B完全沒有,在做筆錄時,從警察那聽說B把責任推的一?二淨,說是我去撞B的車,完全沒有誠意,那我應該要私下和解還是該等一個月後,等看完車禍過程後的分析報告再說還是就現在私下和解? 但我不確定我有沒有跑到內側車道,那怎樣勝算才大。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建議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對雙方才有保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oesy 103-06-27 12:49

事情經過是前方有台小白車然突然急煞我因為反應不及有擦到他的尾側,然後側倒他急煞的原因是前方有台瓦斯車要從外線切到內線重點是還打錯方向燈,在我側倒同時,我後面的年輕弟弟不知道是要閃我還是有擦撞到我(我的車尾是沒有受傷)飛到我前面去,然後我因為趕送東西回公司,覺得身體也還能動與前擦撞的小白車確認無事後,就沒有留下來等到警察來,之後我接到警局來電他說小姐你上次沒有留在現場先走這樣是肇事逃逸
白車小姐說基本上瓦斯車覺得不是他的錯(由於沒有人touch到他)我和白車小姐有先達成和解(息事)後面的年輕弟弟我無法確定他是否有touch到我而跌倒之後有碰撞的三方都有至警局進行筆碌,由於後方的年輕弟弟尚未成年事前並無法約其家長進行和解,但基本上後方駕駛人並不想追究我的責任,基本上警察是告知道檢查官那邊應該是會以緩刑來處理!


不過警察局在這時間並未直接對我開出罰單與通知而是在我準備進行汽車考照時才發現有被追加一張肇事逃逸6000塊的罰單(機車的罰緩跟汽車一樣?),想試問此罰單是否有申訴機會呢?

林智群 (klaw) 103-06-27 23:14

 如果沒人受傷就沒有肇事逃逸問題

小毛 103-06-25 07:35

律師好,因近日與其他機車發生擦撞,想請問該如何處理?某天在我騎在雙線道的右方,而對方從左方(未打方向燈,就轉進我的車道,非十字路口)轉到右方,害我煞車不急撞上,我人只有些小擦傷,車子也沒怎樣,對方車子有些損壞,對方父親有意要我賠償,想請問這樣是我的責任嗎?要怎麼處理?(沒叫警察,也沒監視器)謝謝。

艾妮塔 103-06-20 09:02

我於前日下班時段,騎機車返家途中
因是日下過午後陣雨,又因瞧見路面坑洞,而剎車減緩速度
但卻遭後方機車擦撞
我車子沒倒人也沒受傷,可是對方從後撞我、輕擦過我的擋泥板而摔車受傷
基於是車禍狀況,我仍陪診就醫,醫生說恐有傷及韌帶
但他現在卻賴說,因為我的急煞車讓他勾到,導致摔車
說他可能多日無法上班,要我賠償,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20 10:27

您好,該車禍責任必須先行釐清,若您當初發生的車禍經警察處理有案,可於事故後30日向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作為責任劃分之參考,亦可向當地管轄肇事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判斷。理論上行車時,後車之義務為保持隨時可以煞停距離,前車之義務則是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即使前車有驟然減速之情形,若非前車故意驟然減速,肇責時仍會先判斷後車是否已經保持了適當的安全距離,若已保持安全距離,即認為不至於發生事故,而將責任歸屬於後方車。您必須先先行釐清車禍責任,若肇事責任在您,您應儘速與他達成和解,若責任在對方身上,您自然沒有賠償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0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待警方之初判表分析,若對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劉先生 103-06-19 12:29

車禍發生至今將近六個月,對方傷重經治療後,與幾日前不治
因此,敝人涉嫌過失致死罪 ( 公訴罪 ) 
以下為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書內容(敝人為乙方):
"

柒、鑑定意見:

一、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與前行乙機車保持安全距離,適乙機車遇前方車輛變換車道減速時,甲機車煞、閃不及,由後擦撞前行乙機車後載之貨物失控肇事,為肇事原因。

二、乙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無肇事因素(惟後載物品超寬,有違規定)

"

問題一
  敝人在刑事上可能之刑責 ( 無罪? 緩刑? ) 
問題二
  甲方家屬求償時,以刑逼民的可能 ( 如緩刑與否常與有無和解有關 ) 如何應對?
問題三
  綜上一二問題之考量,應申請法扶律師(過失致死為非強制辯護案件),還是申請一般的付費律師為敝人出庭辯護(刑法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涉犯的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避免以刑逼民的方式,就是釐清您的肇事責任、對方依法可以請求的賠償數額,並且於合理的範圍內和解.

3、是否委請律師,委請何種律師,必須依據辦案經案跟辦案態度而定,無法ㄧ蓋而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是否有過失,加以爭執之,若不服初判表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責任範圍與賠償比例,至於選任律師部分,建議您應選任您信賴之律師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申請法扶律師,應先符合法扶所規定之資格,本件已涉及公訴案件,應謹慎因應以渡此難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